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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问题与对策

农业技术推广问题与对策

一、沂源县农业技术推广现状

1.农业推广机构设置概况

沂源县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现有5个,包括:农业局、蔬菜局、农机局、畜牧局、科技局。其中农业局有下设农技中心、种子站、农经站、农广校、果品中心、土肥站。全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经营性收入。全县乡镇级别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1个,另有一个办事处处于建设中。这些服务机构的职能依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差别,例如,中庄镇是沂源县的苹果生产基地,该镇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就主要围绕果树的培育、管理以及新品种的引进等诸多问题展开。

2.农业推广人员

据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全县农业系统人员总数345人,其中:管理人员135人,专业技术人员210人。沂源县农业推广体系共有209人,其中县级有139人,乡镇级别有70人。

3.推广的方式方法

通过对沂源县11个乡镇抽样调查,沂源县的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2009年9月,沂源县开始着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自此在示范县项目的带动下,开展“阳光工程”,根据各乡镇的实际情况,把广大农民集中起来进行集中培训。此外,推广工作中还开始利用大众传媒,例如电视台、互联网以及报纸等方式,使广大农民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农业生产的新技术。

4.运行机制

在业务上,沂源县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上下级的垂直领导关系,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市级对口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农业局为中心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县农技中心负责。乡镇级的农业推广工作归口县级相关部门管理,并受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同时承担者各村农技推广工作。在财政上,除具体的项目经费外,推广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都由相应级别的政府财政承担。

二、沂源县农业技术推广存在问题

1.县域行政性推广组织上下脱节,运行不顺畅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技推广体系出现断链现象,县级农技推广部门只对乡镇农技部门进行业务指导,乡镇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任免权都归乡镇政府负责,所以,这种“财政切块、业务指导”的人事制度,使得农技推广组织上下脱节,直接影响了农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2.农技推广组织人员结构不合理

沂源县农技推广组织人员结构的不合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农机推广队伍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还处在较低水平;二是农技推广组织内部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严重;三是非科技人员“占编顶岗”问题严重。

3.推广方式方法单一,尚无科学的评价标准

在推广方式方法上,农技推广仅靠“一张嘴,两条腿”活动在田间地头的现象已经成为过去。互联网、电视、科普书籍等已经成为农技推广的重要手段。但是,这些新推广方法的应用范围还相对较少,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信息化服务网络,并且对这些新的推广方法尚无科学的评价标准用以评估其实用价值。

4.推广经费不足,限制了推广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实际调查,沂源县的推广经费,除种子站、农技站等少数部门有一定的经营性收入外,其他皆为全额财政拨款。县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支出原本有限,再经过层层分配,最后用于农技推广工作的金额就很少了。推广经费的不足,一方面使得农技推广的各项工作因为资金的限制而减慢进程或停滞;另一方面,不利于调动推广人员投身推广事业的积极性。

5.推广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较少,活动空间不大

目前,农技推广部门在工作中还倾向于“个搞个的推广”,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较少。例如,县农机局主要负责农业机械的推广使用工作,该局的工作内容的制定多取决于上级部门指示和局内领导的意见,很少征求农业局、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乡镇农技推广站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不够充分。

三、完善沂源县农业技术推广对策

1.深化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大力度解决县级农技部门的问题。针对农技部门运行机制上的“财政切块、业务指导”所带来的弊端,建议在县一级成立专管农技推广的组织机构,把农机局、农技中心、种子站、农经站、农广校、果品中心、土肥站等部门组合起来,专门负责全县的农技推广工作,这样可以有效解决职能重复、服务单一等问题。

(2)强化乡镇推广机构的服务职能。目前,乡镇农技站面临职能弱化,实际工作人员减少、专业技术水平低的局面。建议县级政府加强对乡镇机构的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乡镇机构职能,严格制度技术人员从业标准,并对在编人员进行业绩考核,从而为农技推广体系打好基础。

(3)搞好各行政村的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建议为各村配备专业农机推广员,开展“一对一”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并结合沂源县开展的“培育农村科技示范户”项目,抓住机会,促使村技术员与“科技示范户”成为农技推广工作的先锋队。

2.提高农技人员技术水平

(1)进行人事制度改革。针对沂源县普遍存在的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进行彻底清查,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做到“因事设人”。

(2)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制度。针对现存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低、无分配差额或分配差额较少等问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和分配制度,在对农技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除基本工资外的福利分配,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

(3)加强农技人员技能培训,提高农技推广技术水平。对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定期培训,通过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外出进修、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向农技人员传授先进知识经验,并对人员的学习结果进行考核,促进农技人员知识的增加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改进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

现阶段,迫切需要进行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的创新。一方面,要打破传统观念,将以“说教”为主的“技术传输”观念转为以“人”为本的“学习型推广”。推广的过程不再是“传播”和“接受”的过程,而已经成为一个“先学”与“后学”,在“后学中”共同提高的过程。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推广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农业推广机构自身的优势,被抓住示范县项目的契机,大力开展农民培训“阳光工程”。借助大众传媒等现代手段,把农业生产新技术通过文本、图形艺术、声音、动画和视频等的形式,简单明了地传授给广大农民。

4.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投入支持

充足的资金投入是沂源县农技推广事业发展的保障。一方面,必须依法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通过立法的形式提高县政府的推广经费财政支出比重,并指定监督部门对这部分财政拨款进行动态监督,以保障推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另一方面,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引导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进入,以弥补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同时,建立和完善推广资金监管制度,明确各部分资金的用途,以使资金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5.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1)要发挥县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与广大农户完成产、供、销的对接,龙头企业负责为广大农户提供产前和产中的技术服务和产后的销售服务,培植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企业+技术+农户”的产业化服务组织。

(2)继续建设和完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根据沂源县山区农业的发展状况,按特色成立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并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

(3)在示范县项目的带动下,抓好示范基地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分工。制定基地、专家和技术负责人、档案记录等工作制度,使基地建设规范有序进行;另一方面,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搞好试验示范、培训观摩工作,并建立了基地档案,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记录。通过以上措施加快基地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