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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推广投资策略

农业推广投资策略

1对农业推广投资目标的再认识

首先,应该弄清楚一个问题,农业推广投资作为政府的一种政策工具,它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如果只是为了提高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而言,笔者认为最有效的投资应该是投资给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让它们以最低的成本将新技术和新品种推广给广大用户。但是不是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大了,我国农业就能实现真正的发展,农业发展了,农村就能实现真正的发展,农民的收入就会提高,生活就会改善,显然,没有人敢保证这一点。因此,笔者认为,政府农业推广投资的公益性决定了其最终目标不应该是单纯的提高农业技术的转化率,既然是针对农业的投资,它应该是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在法国,农业推广的意思是知识的转化,具体就是指将农业的研究成果作为知识转化给农民;同时,农业推广的另外一层意思是以帮助农民明确他们的目标以及与其他农民一起实现这些目标的可能性的方式,让农民找到自己的方式。西班牙也采用这种方式。英国、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将农业推广视为“建议性工作”,在农民不得不做出决策时给予他们合理的建议,让他们洞察到不好的决策可能会造成的后果。在荷兰和印尼,推广是指在农民的面前放一盏指路明灯。在美国,推广是教育,帮助农民今天以这种方式作出决策,并且今后他们依赖自己都能以同样的方式作出同样的决策,说明美国的推广就是指“推广教育”。在韩国和澳大利亚,推广的目标是实现令人满意的农业发展。从上述国家对农业推广目标的界定中可以看出以下共同点:1)他们的推广对象都是农民。2)推广的目标是帮助农民,而不是强迫农民采用某种观点或方法。3)他们更强调观念和方法的推广。从我国目前农业推广发展的情况以及政府的政策投入趋势来看,我国对农业推广仍然局限在农业技术推广领域,其目标仍然为提高农业技术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但没有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农业增长是不可持续的,甚至是有害的。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农业推广目标的界定应该与澳大利亚和韩国的相似,农业推广的目标就是实现农业或者是农村发展。

2制定政府农业推广投资战略应考虑的因素与对策

2.1加强农业推广投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

在工业化国家,大约只有4%的人口在农业部门就业,他们能够生产出满足该国人口需要的食物。当然,他们要求相当的资本投入。如果发展中国家也以此作为发展目标,政府如何安排农业人口的非农就业就成了问题。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民被看作是弱势群体,不能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资源与教育,所以,他们经常被当作是落后、无知、传统、宿命和不合作的代名词。在这种情况下,政策制定者和推广工作者经常把自己当作农民的代言人,认为他们所想的就能够代表农民的利益。但真正需要推广服务的人是农民,他们自己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或不接受推广服务人员的服务或建议。如果推广人员能够说服他们,相信建议确实是为了他们的利益才会欣然接受,否则就不会接受,推广工作就会失败。成功的推广工作应该是建立在对农民的充分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的,因此,政府对农业推广投资的首要任务应该是推广教育,使农民能够理性地作出判断,同时也能加强推广工作者与农民之间的沟通[3]。

2.2加强对农业投资推广工作者的培训

说服农民接受只是推广工作的第一步,问题的关键在于推广的效果。如果农民欣然接受的结果是导致农民破产,这样会给推广工作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推广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也至关重要。同时,推广工作人员除了担任推广服务工作外,还是政府信用的承担者和政府对投入供给资金的支配或使用者。如果政府的投入资金不能被合理的管理和使用,推广工作者就会损害政府的形象,失去农民的信任,这同样会给推广工作带来灾难。然而,在很多国家,农业推广工作较低的社会地位决定了推广部门很难雇佣到高素质的人才,中国也不例外。截至2005年底,我国县乡两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共有人员92万人,其中,县级32.4万人,占35.2%,乡镇级59.6万人,占64.8%,平均每个县有500多人。这些人中近50%的推广人员没有受过与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相关的正式教育[1]。可见,提高推广队伍的素质,安置闲置与非专业人员,也是目前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因此,加强对现有推广人员的培训和给予推广部门引进人才补助,也是政府农业推广投资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推广服务上哪些服务是政府应该投资的,投资的力度应该多大,哪些服务应该由农民自己承担,如何发挥商业公司以及农民组织的作用,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在很多国家,政府只承担大型的农业推广服务的费用;在工业化国家,商业公司、农民组织以及私人咨询师承担大部分向农民提供的推广服务,发展的趋势是政府在农业推广投资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具有辅助性。只有当商业组织和农民的利益产生不一致时,政府来确保农民接受到合理的建议,主要做法是通过对农民教育来提高农民自身的管理能力。

2.3应加大对农业推广服务的投入力度

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对农业推广服务的投入都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在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也是农业推广的重要目标之一,但是大部分商业公司不会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只有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才有责任和能力做到这一点。具体的做法应该是奖励在贫困地区工作的推广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真正教会提高农民生产和生活的能力,使贫困地区的农民实现真正的脱贫。其次,在全球化背景下,农产品之间的国际竞争也日趋激烈,而大部分小型的商务公司并没有参与进来。在这种情况下,好的推广服务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增加本国农民的国际竞争力,为国家带来外汇收益,增加农业部门的就业。因此,政府有必要对具有国际优势农产品的技术推广服务进行补贴和扶持。政府应该投资农业推广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有时并不能带来农民收入的增加,相反,可能会引起物价下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挫,从而造成粮食短缺或者饥荒。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征税的方式,让消费者承担农业推广服务的部分费用,政府应该将这部分税收用于推广对象的补贴。同时,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资应该在针对推广某种技术或观点提供的推广服务的不同阶段,力度也应该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在初级阶段应该以政府投入为主。因为在早期,对推广服务的需求很小,商业公司或者是其他非政府组织还不能意识到它的吸引力。但是,对一些风险较大,较为脆弱的技术推广服务,可能在推广的低潮期需要政府更多的支持。

2.4加强对农业协会或组织的有效管理

农民组织或合作社在减少城镇对农村的偏见以及政府政策及投资效率的反馈方面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有效的农民合作组织较少。农业推广的任务如果包括帮助农民实现自我组织,政府应该毫无疑问地对此进行投入和扶持,因为这是商务公司在早期不愿意做的事情。当然,如果推广服务只是帮助部分农民组织起来,让他们首先实行规模化经营和管理,但是他们会不会产生对其他未参与组织或协会的农民的剥削或者会造成恶性竞争,损害农民的利益,造成组织或者协会本身的“短命”。因此,对这些协会的有效管理也是政府农业推广投资中的一项必要内容。

3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资战略应该强调以下几个方面:1)注重对提高农民素质的推广教育的投资。2)注重对农业推广工作人员的技术和管理以及沟通技能的培训方面的投入。3)加大对贫困地区及特色农业推广服务的投资支持。4)要注意不同阶段的投入力度。5)对促进农民组织和协会发展的推广服务要进行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