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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性质与发展

论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性质与发展

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性质探讨

在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提供的财险公司产品条款中,可找到的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条款非常有限。为数不多的保险条款可归为两类。某公司提供的《机动车辆延长保修责任保险条款》被归类于责任保险,其保险责任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与消费者签订了延保合同,如果保险车辆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延保合同约定保修范围内的故障,消费者在延保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行驶里程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维修要求,并且根据延保合同的约定应由被保险人负责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的,保险人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另一公司提供的《汽车延长质量保证保险条款》被归类于保证保险,其保险责任规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所载明的保险期限内与符合条件的汽车车主签订汽车延长质量保证合同书,在该合同书保证期间内如发生约定的(汽车延长质量保证合同书保证范围仅包括发动机、变速箱、传动等三系统的列明零件)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修复或更换零件的费用时,保险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所支付的需更换的零件的购置费用,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两个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基本一致,却被分在了两个类别里,这难免让人产生疑惑。

根据上述两份保险合同的规定,车主与4S店签订的是一份服务合同,合同生效后由4S店向其提供一定的保修服务。车主并非直接购买了一份保险以保障其车辆,而是购买了一项“服务”。真正的保险合同存在于4S店与保险公司之间。4S店完成维修后,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维修车辆参保的相关文件以及维修过程中所产生费用的证明材料。通过审查后,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对4S店进行补偿。若被保险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保险金额,则按照保险金额补偿;若低于保险金额,则按照实际更换部件和维修费用补偿。维修服务机构通过该保险产品将服务合同中部分或全部的风险分散给保险人。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来自于维修服务机构向车主承诺的维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释本》第六十五条对责任保险的解释为“责任保险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其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订立该合同,实际上是由保险人担负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在汽车延期保修保险中,“对第三者负损害赔偿责任”即维修服务机构通过延保服务向车主承诺的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虽然车主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不是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产生的维修费用最终实际是由保险公司承担。汽车延期保修保险通常会有明确的规定。为了保证受损车辆接受的是专业的维修,并且费用可控,车主只能将受损车辆交予签订合同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如果车辆的损伤是在延保合同约定之中,维修服务机构就一定会为其进行维修;反之,受损车辆就不能得到维修。车主和4S店签订的合同尽管在不同的保险条款中叫法不同,如“汽车延长质量保证合同书”、“延长保修服务合同”,但是从整个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来看,与责任保险更加接近,所以将这些条款分类在责任保险中更加合适。

保证保险是保险人为被保证人向权利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当被保证人的作为或不作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经济赔偿责任。若认为汽车延期保修保险是保证保险,维修服务机构就成为了被保证人。保证保险保费的实质可以理解为被保证人因使用保险人的信誉而支付的一种手续费。而在实际的业务中,车主签订延保服务合同的另一方多为4S店。4S店本身就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提供的全套、优质的服务是车主选择它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延保服务合同约束下的4S店违约的可能性很小,因为4S店与厂家有直接的合作,维修的水平以及配件来源都有保证。在这种条件下,保险公司提供的保证作用似乎并不明显。除此之外,根据现有保险合同的规定,只要车主的车损在延保范围之内,维修服务机构就会为其维修,保险公司也会向维修服务机构支付相应的费用,并非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由于维修服务机构的不作为致使车主损失,保险公司随后赔偿车主的过程。根据以上分析,称之为保证保险并不妥当。

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发展环境分析

(一)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业务来源有保障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0年9月底,我国汽车保有量为8500多万辆。截至2011年8月底,我国汽车保有量首次突破1亿辆大关。多年来,汽车的保有量呈现持续上升的态势,为汽车延期保修保险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这一巨大的市场潜力,一旦被合理开发,带来的利益也将相当可观。

(二)消费观念转变,服务的重要性增加

上海交大和车延宝服务有限公司联合的《中国汽车消费者评价报告》指出:“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表示愿意购买汽车延长保修服务,且学历、收入越高,购买意愿越高,而4S店仍是汽车延长保修服务的首选渠道。”随着消费者经济实力的提升,以往消费者“比价格”的现象已经逐步向“比放心、比服务”转变。汽车售后服务中,维护修理是主要项目。然而一旦超过原厂保修期,修理维护费用将是车主的一大负担。但是,如果购买了汽车延期保修服务,即使出现故障,车辆的维护修理也不会对车主造成过大的经济压力。因而,汽车延保服务终将成为车主重点选择的项目。有了消费者的支持,汽车延期保修服务无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汽车后市场营销”将推动汽车延期保修保险销售

现今的汽车行业,在激烈的竞争情况下,销售利润正在逐渐缩减,因此包含汽车维修、保养、服务等的“汽车后市场”成为了厂商获得利润的新途径,其中汽车延保服务占据了较大的分量。保险公司和厂商合作,厂商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车辆信息、维护记录等数据,而保险公司可以凭借自身强大的产品精算和风险管理技术,向其提供合适的汽车延期保修保险产品,在实现共赢的基础上,推动汽车延期保修服务市场的发展。

开展汽车延期保修业务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严把产品开发关,避免“跳跃式”发展

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汽车延期保修保险虽然不是近两年才推出,但是其发展尚不成熟,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业务发展时间短、可借鉴经验不足、用于计算费率的历史数据有限等等,因而产品还需要不断完善。在这个阶段,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设定都应加倍谨慎,避免因推广业务而出现的非正常降低保险费率、恶性竞争等现象,以保证具有良好前景的该项保险业务稳步发展。针对不同的车型,费率的厘定需要区别对待。部分低端车型价格较低,车辆质量相对较差,容易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生故障,尤其是超出原厂保修期的车辆,行驶里程数已多,车辆磨损难以避免,进行维修护理的频率可能会更高;一些高档车辆,虽然质量有保障,但是由于汽车零部件的价格通常也高,一旦发生维修事故,产生的费用也偏高。因而对处于低、高两个极端的车辆,在费率厘定、控制成本和风险时需要更加严谨。除此之外,可以为认可度高、销量较大的车型设计专门的延期保修保险产品。根据车辆特性进行设计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对该车型消费者的吸引力也会更强,有助于产品的推广和销售。

(二)理性开发市场,稳步拓宽渠道

由于汽车延期保修保险产品的面市时间不长,社会认可度也不尽如人意,所以进行市场推广、拓宽销售渠道势在必行。目前,保险销售存在误导行为,给消费者留下了不好的印象。鉴于这样的背景,汽车延期保修保险产品的销售一定要把握好宣传的方式和力度,过度或夸大宣传难免会给产品销售带来负面影响。在产品尚未被广泛接受的阶段,宣传力度需要适当的控制,宣传的内容也应当集中在产品实质性问题上,应讲清楚产品的价格设定、保障范围和责任免除等,有助于消费者准确地认识产品,做出理性的选择。

(三)完善服务体系,保证优质服务

近些年,有关汽车延期保修保险的投诉案例很少见,主要是由于该险种的销售量较小,承保模式也相对单一,理赔的过程中出现争议的情况也较少。如果保险公司有意拓展该业务,必须加强服务体系的建设。譬如,严格选择合作的维修服务机构,确定合作机构有足够的能力提供优质的服务,从根本上保证维修服务的质量;销售时明确合同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避免出险时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承保时严格审查,保证业务质量;培训专业的理赔人员,提高理赔效率等等。尽管汽车延期保修保险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但是在该险种发展过程中,除了保险公司自身经营问题外,合作伙伴的服务质量、车主对该险种的认可度、相关监管规定是否严格等,都是今后一段时间保险公司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作者:马聪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