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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海上风电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摘要: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产业,大力扶持风电企业都是环境保护,能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的必要举措,为了解决能源危机,国内外政府都将开发重点放在可再生能源上,海上风电产业满足要求,为了鼓励更多的企业投入到海上风电生产中,国家一般会采用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来拉动海上风电行业的发展。这些政策的落实效果比较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政府部门还应基于海上风电企业发展现状,提出优化方案,使政策的优势和积极影响更加显著。

关键词:海上风电产业;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措施

一、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现状

风能是良好的绿色能源,目前由于陆上可开发的风能资源越来越少,全球风电场建设已形成从陆地向近海发展的趋势。据业内调研指出,2018-2026年,预计全球海上风电产业将继续稳健发展,平均复合增长率可达16%。我国近海风能资源丰富,电网接入方便、稳定,具备大规模开发海上风电的条件。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起步较晚,国内首个海上风电场为上海东海大桥100MW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至今已成功运营8年。作为亚洲第一个海上风电场和第一个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东海大桥风电场起到了较好的标杆作用。近三年,国内海上风电发展迅猛,2015-2017年期间,全国海上风电累计新增装机容量达278万千瓦。广东作为能源消费大省,能源结构却仍以煤、油等化石能源为主。为摆脱传统能源束缚,广东省积极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地制订了发展核电及风电清洁能源的发展战略。广东省拥有4,114千米海岸线和41.93万平方千米辽阔海域,沿海海面100米高度层年平均风速可达7米/秒以上,发展海上风电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2018年4月,《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年)(修编)》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根据《规划》,到2020年底,广东省将开工建设海上风电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底前建成海上风电约3,000万千瓦。按照单位造价约2万元计算,上述项目涉及投资额超过6,000亿元。2018-2019年,广东将有15个海上风电重点建设项目,合计装机容量697万千瓦。

二、海上风电产业财税政策现状

(一)国内海上风电企业财税政策

财税政策属于直接政策,这些政策在执行应用中,可对企业内部的风电发展价格产生影响,其中财政补贴对企业信贷、投资及开发新产品过程提供了资金支持,这使得企业有了运营资本。企业在发展中,需要根据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上缴相关的增值税和关税、所得税等,这些税收资金数额不小,国家出台的税收优惠策略降低了缴纳数值额度,这也起到了降低风电生产成本的作用。针对风电可再生能源研发,国家早就颁布了相关的优惠策略,随着风电企业的壮大与转型,这些优惠政策也有所转变与改进,目前风电企业享受到的优惠政策更加完善,其研发创新过程获得的国家支持力度更大。现阶段风电设备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关税与进口增值税为零,这使风电生产成本处于可控状态。风电企业享受到的财政补贴政策主要涉及研发项目、投资项目、上网项目等,其还会接受贴息贷款及专项基金等补贴。这些补贴都降低了风电开发生产成本,增加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效率,还使更多的企业投入到可再生能源开发生产中。风电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逐年改进调整着,其中增值税方面,风电企业享有增值税先征后退50%,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关税方面也具备先征后退优势。

(二)国内海上风电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1)扶持方式单一,鼓励效果有限。在扶持政策方面,财政补贴占据较大比例,税收政策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所以其作用有限。这两方面在企业投资、纳税方面,没有显著优势。虽然财税政策种类多元,但其针对性太差,有的政策还存在漏洞,这使得很多风电企业无法从中获取优惠,财税政策的实际价值也会降低。对比国外的扶持政策,国内优惠政策还存在手段单一、扶持力度不大问题。如国家没有给予风电企业延期纳税的权力,;没有将扶持重点放在风电产品投资使用和销售上;没有针对海上风电产业出台配套的政策。在国内,不同的区域,风电企业享受到的优惠政策还不同,一般地方政府的扶持力度要远远小于中央政府,这会增加当地风电企业壮大发展难度,降低其积极性。风电企业与当地政府的收益处于此起彼伏状态,当风电企业壮大后,需要的优惠会更多,地方政府的收益会减少,严重情况下,还会造成地方政府财政赤字。而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会限制其对优惠政策的下发力度。(2)上网输配及使用环节激励差。风电企业生产的风电产品最终要满足用户供电需求,这些电能需要通过完善安全可靠的输电网传送到用户终端设备。此过程中的上网输配及使用环节都会消耗大量的成本,且这些成本节省效果差,如果国家不能对这些内容实施较大的优惠政策,企业会背负沉重的财务负担。在实际中,国家的财税政策主要针对设备和生产环节,而非可再生能源使用环节,所以很多风电产品并不能为更多的用户接受,这降低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

三、海上风电产业财税政策优化措施

(一)增加扶持手段,提高鼓励效果

要壮大风电企业的力量,增加风电企业数量,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还要采取多元化扶持方式,创新手段,使这些政策的激励效果更显著。中央政府还要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到海上风电发展扶持中。地方政府应先采取有效策略来保证自身财务水平,减少财务负担或财务赤字现象,其次政府应将风电企业应获得的资助支持原封不动下放到企业,使企业能为当地经济转型升级做贡献。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返还增值税或支付转移等方式来保证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不仅要在资金上提供支持,还应在精神上给予鼓励,通过宣传或口头夸赞等方式来给予企业发展动力。另外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还应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为企业壮大发展提供契机和条件。如针对风电传输环节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环节,出台激励措施,使企业花费的上网输配成本降低,使更多的用户接受可再生能源。政府还应针对传统能源,出台辅助策略,使这些易污染的传统能源得到有效回收。

(二)创新财税政策机制,提高财税优惠政策使用率

对财税策略进行研究分析,发现其中的税收优惠策略对风电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具有积极影响,而财政补贴影响却不显著,虽然最终还是企业受益,但受益有限也受限,当地政府应改善这种机制,灵活调整财政补贴,使其在海上风电发展中也起到积极作用。在实际执行中,政府和企业还应使财税政策结合起来,使其起到的扶持力度更大。另外这两种政策下达执行还需要对应完善的运行机制,使政策落实过程受到严格的监督与控制,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企业发展中。

(三)提高政策对目标的针对性

财税优惠政策对不同目标的影响不同,所以针对这些不同目标,普适性较强的政策必定会不满足某些目标的激励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出台针对性较强的政策,使其在对应目标开展中起到正向积极作用。如风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但由于海上风电项目与陆上风电项目不同,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前六年海上风电企业基本盈利不高甚至亏损,而从第七年正常运营后开始上缴企业所得税,同时因建设工程项目而留抵的增值税进项也基本完成抵扣,需要上缴增值税,导致企业的资金压力加大。另外针对一开始就成本控制佳而盈利的企业,政府应加大税收政策的优惠力度,使该目标达到超标状态。

四、结语

国家针对风电发展出台的财税政策都有丰富的理论依据,其内涵和分类也呈现出多元化特点,风电企业需要时刻关注政策导向,及时利用优惠财税政策来发展自身。风电企业还需要改善自身发展中的问题,使弃风限电及依赖补贴现象得到改善,如此风电企业才能在新能源行业市场中占据有利优势。政府部门还要使财税政策保持灵活性和弹性,有效减少其应用中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存省.支持风电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探析[J].财政监督,2018(11).

[2]张梦瑶.我国风电产业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8(8).

[3]黄珺仪.补贴政策对风电产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J].生态经济,2018(5).

作者:王玫 单位:广东粤电湛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