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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

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制度改革的年限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被列为“十二五”末完成行业中,很多情况下“营改增”的改变比一些实际看得到的行业要难改革许多。所以“营改增”具体下达的文件一推,自从2012年的建筑行业发展号召施行“营改增”的工作以来,具体工作的方案都交由财务部门来举行调研工作。本文主要研究的内容为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税务管理分析。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税务风险;税负

一、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分析

“营改增”开始在国内大幅度运行,也有个别企业的负税提升很多。建筑业“营改增”转型之前都收取的国家统一规定的营业税。税率规定的比较低。所以到了“营改增”转型之后,建筑企业的第一要务便是纳税人的选择。根据以往转型的模式来看。“营改增”后持续一年利润超过五百万元的就会定性为一般纳税人。而五百万元以下的会划分到小额纳税人。“营改增”之后的纳税人身份也存在着不同。

二、建筑业“营改增”后的建筑施工税务管理重点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的税务风险及建议

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有货币的功能,用增值税可以直接抵扣税费。这一点的优势对于税票的管理十分重要。建筑行业的工作也属于为客户服务的工作,在提供给客户发票时,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会因为顾及自己的利益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存在。同时,建筑行业需要购买基本的原材料,从供应商处购买消费后会为了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不光光是坏的一面,也有好的一面。但是事情的好坏之分在法律面前都是一视同仁,违法的行为不分初衷好坏。建筑企业通过各种手段获得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而进行入账抵押税额,便会给企业带来税收的风险。年终税务机关进行检查的时候,便会露出破绽,并且得到的是补交罚金和漏缴的税金。给出的相应建议便是建筑企业在财务方面的认识要多多学习,并且对发票的类型也要多了解,提升法律意识。一定要通过真实的交易获得正当的增值税发票。

(二)进项税抵扣存在的税务风险及对策建议

建筑企业“营改增”之后,通常情况下企业纳税人便会有了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利,这个抵扣的范围是有规定的,不能超规定的界限。在“营改增”的初级阶段,很多的纳税人都把握不好抵扣范围,人的贪心还是会起到副作用,都会把没有在范围内的抵扣税额给抵消掉,这种判断是错误的,这样被税务机关查到违规操作会被查处的。不仅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也会带来名誉上的损失。对于存在这种现象的建筑企业的建议是:必须对抵扣的税额范围了如指掌,不能存在侥幸心理,熟知可以利用抵扣税务的税票项目,对于一些非增值税的项目要了解清楚,一些不能免征增值税项目也要了解清楚。对于一些不能进行抵押的税项都要划分到企业资产或者是企业成本中。

(三)偷漏税的税务风险及对策建议

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对于税务的处理方式也开始变得复杂具有专业性,因为增值税的核算工作会比原来经营的复杂多,所以从实际工作角度出发,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上要对增值税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营改增”后,还有很多的企业在新旧交替的转型中借机偷税漏税。建筑企业在审核营业税务时,通常会以建筑企业的总体工程造价为依托,可是到了“营改增”后,增值税变成了价外税,计算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款作为计税依据。建筑企业“营改增”后的投机取巧并不能带来可观的效益,初期发展过程中可能不会看到端倪,后期检查起来,会影响建筑企业的日后发展。

(四)税务核算的风险及对策建议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含义存在很多差别,会计在审核阶段的操作便十分复杂,当前的税务氛围开始发生新的改变,新的规定也相继到来。新的规定对“营改增”的主要税纳税人产生的影响表现为:第一,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处理方法产生很大的变化,这些工作程序变化对于使用金税系统来说,不仅仅是申报纳税这么简单。第二,法规政策一直不断修订着,要实时学习相关的法规政策,避免产生分歧。在特别的环境下能够应对新的改变。建筑企业总体是依靠一系列的工作流程进行的,这一套工作流程可视为产业链,能够做到以减负为标准的工作理念,形成有特色的增值税业务制度的工作流程。也为建筑企业在转型“营改增”时期顺利度过增值税的业务流程演练,能够对“营改增”的工作变化进行前期的预测,掌握实际转变后的工作内容,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劳动输出,也能够做到坚守法律法规,以此为机会重新整顿企业管理机制。

三、结语

我国的建筑业的“营改增”在2015年开始实行,全国范围内部分地区之分。建筑业的改变是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能够做好前期准备,正确看待增值税的使用规定,积极响应税务机关的规定。当然,很多的建筑企业都会对带来的繁杂工序会有一些负面情绪,这就需要积极调整过来,勇于面对和解决。

参考文献

[1]孙艳.浅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财经界(学术版),2013(6).

[2]刘东辉.试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不同行业的影响[J].经济师,2012(5).

作者:许颖 单位: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