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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现状构成体系探讨

农业水价现状构成体系探讨

摘要:新疆是灌溉农业,需要众多的水利工程为之供水,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直接影响到农业水价的构成。从以往的历史经验中得知,农业水价的构成体系主要由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终端成本水价组成,涵盖了水这种商品的资源属性、工程投资属性和管理属性。为了进一步明晰新疆农业水价现状构成体系,采用例举和统计对比的方法,通过对新疆农业水价现状构成体系的分析探讨,明确提出了农业综合水价由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管理水价构成,既突出显示了资源水价,又将工程水价和管理水价进行了明确区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

关键词:灌溉农业;水价;构成体系;新疆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农业节水和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经济手段[1-2]。自2007年我国农业水价进入综合改革阶段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新疆也由此步入了农业水价改革试点阶段,有力推动了新疆灌溉农业的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业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水资源商品的定价依据是成本,可以通过供水价格核算法,从投资分摊、运行管理、成本控制、参数核算等多方面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宋兰兰等[3]对新疆地区某输水干渠受水区进行研究,介绍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构成、测算项目、计算方法,重点讨论了逐步结转成本法测算各环节水价的方法和步骤。责任成本管理与测算作为水利工程管理成本控制的有效方法,对水利工程管理具有重要作用[4]。冯腾月等[5]从概率论角度对水利工程项目不确定性引起的成本变动和风险进行分析,并将其考虑在责任成本测算内,为责任成本测算和责任成本管理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实施提供思路和方法。上述研究均涉及水价的资源属性、工程投资属性和管理属性。本文以新疆焉耆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例,分析农业水价构成体系,再根据新疆5类典型水利工程进一步研究农业水价构成,并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农业水价现状构成体系进行探讨。

1焉耆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焉耆县位于新疆巴音郭勒蒙古自治州境内,各县(市)目前的农业水价构成体系基本处于同一水平,并与国内农业水价构成体系类似。焉耆县在水利工程供水中执行终端水价,实行差别化分类定价,开征资源水价,对所有用水实行超定额或超计划累进加价,提出了全面推行立体式水价综合改革的模式。(1)基本农田用水享受基本优惠水价。焉耆县水利工程终端成本水价为0.12元/m3,其中:县水管总站成本水价为0.10元/m3,农民用水协会末级水价为0.02元/m3。按照优先保障基本农田灌溉,定额内享受基本优惠水价的原则,分年度将基本农田用水水价调整到终端水价(见表1)。实行河水、井水统调统管,基本农户自备井执行水价为0.06元/m3。(2)基本农田之外的用水实行综合水价。对基本农田之外的农业用水,采取分类计价、综合定价的方法。综合水价=基础水价+资源水价+水资源费,基础水价=水利工程终端成本水价×(1+利润率)=0.12×(1+9.5%)=0.13元/m3(利润率按银行长期贷款利率6.5%增加3个百分点确定)。资源水价统一执行0.5元/m3,水资源费按分类确定(见表2~表3)。(3)全面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于基本农田及之外的其他农业用水,超过定额和计划用水不足50%(含50%)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的1.5倍执行;超过定额和计划50%至1倍(含1倍)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的2倍执行;超过定额和计划1倍以上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水价的2.5倍执行,见表4。

2现状农业水价构成体系

以焉耆县农业水价构成体系为例,综合水价由基础水价、资源水价和水资源费3部分构成,可以将资源水价和水资源费统称为资源水价,这样综合水价就由基础水价与资源水价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水价是包含了利润在内的水利工程终端成本水价,而焉耆县资源水价占比为85%~88%。水利工程终端成本水价又分为县水管总站成本水价和农民用水协会末级水价,体现的是不同管理层级的成本水价,虽然同时涵盖了水价的投资属性和管理属性,却没有将二者清晰地区别,原因是许多工程投资方和管理方不是同一本体,将二者混为一谈显然不够合理。

3农业水价构成体系分析

3.1农业水价构成体系的表观反映。农业水价历久未变,随着社会经济各项改革的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势在必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在于水价本身,科学合理地确定水价是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李雪松[2]将水价计算简单表述为Pr=Re+En+Rg+Pu,其中:Pr为水价;Re为单位水量的水资源费(税),是水资源短缺程度、水生态退化状况和对促进节水、保护水资源和海水淡化技术进步的投入和取水量的函数;En为工程水价,是供水与治污建设费用(包括管理、运行和维护在内的服务费用)、资本费用(包括效益、折旧等)和所需水量的函数;Rg为资源水价,是所用水量的函数;Pu为环境水价,是所排污水量及其污染程度的函数。笔者提出农业综合水价的宏观计算公式:P综合=P资源+P工程+P管理(P资源为资源水价,P工程为工程水价,P管理为管理水价)。水作为一种资源,具有自然属性,资源水价就是水本身自然属性的价格,资源水价可以和水资源费归为一类,资源水价是根据相关政策和测算制定的,其动态变化周期较长,可认为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工程水价是以一定的资金投入去建设取供水工程而分摊到供水成本上的价格,工程水价随着工程投资额、投资回收期限长短、工程折旧、工程保险而不同;管理水价是取供水工程维护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材料、设施设备和其他管理投入资金分摊到水价上形成的。新疆部分灌区农业水价由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两部分组成,从表面上看只有工程水价与管理水价,实际上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往往包含资源水价,从而把水的资源属性掩盖了。笔者认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更应该突出资源水价,促使人们养成节水的习惯和意识。骨干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末级渠系维护费的水价制定是有局限性的,既没有突出显示出资源水价,也没有将工程水价和管理水价分清楚。3.2农业水价构成体系的实质反映。有些公益供水工程投资和管理未计入水价,只在纳入水价核算范围内的构成要素中计取水价,其综合成本核算公式为C综合=C内部+C外部+C辅助(C内部为内部成本,C外部为外部成本,C辅助为辅助成本)。内部成本也称自然成本,对应资源水价;外部成本对应工程水价;辅助成本对应管理水价。由此构成的水价呈现动态变化过程,资源水价一定时期内稳定不变,前提是水源要有保障;工程水价视工程投资额与投资回收期呈现出最明显的浮动,工程质量好、使用年限长、经常性投资少,工程水价就低,反之就高;管理水价分为供给侧与需求侧两方面,供给侧即水源及骨干供水工程管理,需求侧即末级渠系与田间工程管理,只有两方面都提高管理水平、促进节约用水,才能有效降低管理水价,管理水价波动幅度一般不大,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管理趋于协调,才能使管理水价呈现平稳状态。将一些典型的常规节水工程与高效节水工程进行对比,根据初步测算,农业综合水价构成体系中,资源水价占50%~94%,工程水价占4%~32%,管理水价占2%~18%(见表5[6-10])。由表5可看出,常规供水工程、供给地表水工程综合水价较低,其水价构成体系中资源水价占比较大(为74%~94%),其次为管理水价,而工程水价占比较小。高效节水供水工程水源主要为地下水,综合水价较高,其水价构成体系中资源水价占比仍然较大(为50%~71%),工程水价占比为管理水价的1.5倍以上,反映示范区项目投资因素占比较大,但水价构成体系总体较为均衡。上述5类典型工程中资源水价在水价构成体系中占比均超过50%,体现出水的资源属性的价值,工程水价与管理水价则因投资因素和管理因素的差异略有不同。

4结语

新疆农业水价主要包含资源属性、投资属性和管理属性,其水价构成体系由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管理水价3部分构成,其中资源水价是其主要部分,占比为50%以上,突出体现了水的资源属性,水源的不同使得资源水价占比有所不同;工程水价和管理水价则视投资因素和管理因素而异。农业水价构成体系的3部分究竟存在何种比例关系,还应视灌区实际情况而定。

作者:李江峰 依玛木•赛都拉 尹辉 玉苏音•艾力 李娟 阿曼古丽•艾合买提 单位: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