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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环境污染行政管理论文

京津冀环境污染行政管理论文

一、国外有效区域综合治理的举措

制度背景、社会经济结构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各国在实践中制定出了各具特色的跨域环境污染治理策略。对我国跨域环境治理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和安排,除了了解我国的现状及根源之外,了解和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地方政府跨域环境治理的实践经验也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一)西澳大利亚

政府在区域综合治理的执行中做出了一些关键决定。首先,执行需要通过对现有机构的各种政策和行动加以协调才能展开。其次,需要建立一个小型秘书处来推进所期望的协调。第三,应该建立优先权。西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体制安排不需要过于复杂,最好利用现有能力安排出更多的管理人员,因此不需要建立新的立法和行政机构。这种协调机制就产生了综合流域管理协调小组,后来由一个称为流域管理办公室的小型秘书处为该小组服务,并且也建立了由具有技术专长的人员组成的技术顾问小组,以便与社区流域小组沟通交流并行工作。

(二)法国

多方参与是法国的环境污染跨域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特征,法国强调多方参与,以增强管理的民主化、科学性与透明度。各级流域机构中除了中央及地方代表外,还吸纳用水者、相关专家等作为其组成成员,如《水法》规定:“应当由国家代表建立一个地方水委员会,以便起草、修正和监督水开发和管理规划的执行。此外,在地方政府的职责问题上,规定:“在每个流域,流域委员会总部所在地的地方行政首长应当指导和协调在该地区国家水资源调度和管理方面的政策,以便促进该地区相关部门和地区对中央权利下放后工作的连贯性和协调统一。”

二、实现区域综合治理联动解决环境危机

(一)草拟京津冀环境行政立法,有法可依

现如今,市场经济日益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环境法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发生了显著的变革,传统的环境行政法律关系在主体、客体、内容方面也产生了一些变化,以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为基础的环境行政责任制度也随之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和完善。我们本着三方联动的理念共同解决环境恶化,提升经济效益。大力加强环保团队的联动建设,引进三方高端技术人才,深入实地考察,开发新型清洁能源,加大执法力度,打击某些偷排企业,揭发“捉迷藏”把戏,做到有法可依。

(二)建立京津冀环境行政协调工作机制

法国环境法典规定:“为履行其职责,生活质量部长,必要时,可以求助于其他部长领导下的部门和机构。”环境行政协助是我国环境行政权一体化的要求。随着环境法的日益完善和发展,纳入环境法的管理对象越来越庞杂,环境管理部门的分工越来越精巧、细密,职能越来越独立,但环境要素是一体的,不可能把它们截然分开,这就需要环境管理部门在环境管理过程中,更加体现一体化的要求,行政体制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是一个分工协作的大系统。行政体系内部给机构实体只是一种分工协作的关系,而非对立关系,各机构的总体目标、总体利益是一致的。必须依法建立行政协助关系,并保证行政协助的方便性、目的性、灵活性。

(三)完善环境行政机制

人类在地球上生存之久,为了跟随时代的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久而久之,人类不惜牺牲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达到利己的目的。环境并不像我们当年所想的那么坚不可摧,她的承受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为此,全人类应该尽早弥补曾经的过失,为我们的子孙后代延续生命,坚定不移地一起去保护她!当然,人们已经意识到世界上的资源已不再充足,正在找寻合适的方案。我国也不例外,针对重度环境污染的京津冀等地区,以“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为导向,鼓励民众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经营绿色生活、营造美好氛围,谱写两市一省新篇章。

作者:王晶 靳菁 单位:天津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