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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企业固定资产审计思考浅析

铁路企业固定资产审计思考浅析

[提要]固定资产是铁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劳动资料,在铁路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比例,具有价值高、种类多、分布广的特点。本文结合现场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并提出改进措施。

关键词:铁路企业;审计;固定资产;管理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铁路建设投资,全面提升基础设施规模质量,固定资产价值也逐年攀升。固定资产是铁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劳动资料,在铁路资产总额中占有较大比例,具有价值高、种类多、分布广的特点,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使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利于促进企业正确评估固定资产的整体情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一、铁路企业固定资产定义及分类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对固定资产的定义是:“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含增值税)在5,000元及以上,为铁路运输、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按其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管理用固定资产、销售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和土地共8类。固定资产按其结构和性能分为机车车辆、集装箱、线路、信号设备、通信设备、房屋、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传导设备、电气化供电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及器具、信息技术设备、高价互换配件、土地和其他共17大类。

二、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基于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铁路内部审计在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中,都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结合日常工作对目前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一)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业务流程和权限不清晰。现行的资产管理制度办法主要是对具体业务层面的管理规定,对关键领域和主要环节的职责权限和业务流程不够细化,缺少业务流程图,并且这些制度比较分散,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例如,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投资计划、更新改造实施以及投资决策等不同层面,建立了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更新改造工程实施阶段管理办法以及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主要规范的是某项业务活动的工作标准,没有将职责权限细化到具体岗位,缺少完成工作标准的业务流程图,导致一些问题看似人人有责,实则无人负责。

(二)内控制度设计不完善,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制度设计不完善,部分条款与现场实际脱节。特别是在废旧物资回收环节,制度要求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废旧物资收、管、发、存工作,如实反映报废物资动态,并建立《报废物资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废旧物资涉及品类较多,挑选、分拣工序繁杂,现有的岗位设置不能满足回收管理需求。站段废旧物资回收工作,基本由物资部门设置一名人员兼职负责,从车间产废到回收入库记录不完整,报废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不利于废旧物资数量的监督确认。部分单位未结合实际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购置、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内部控制不健全。报废物资管理实施细则未明确报废物资的具体鉴定部门,也未对物资的报废审批、鉴定、验收做出明确的职责分工。(三)更新改造及大修项目招标不规范。个别单位对部分更新改造和大修项目竞争性谈判资料审核不严,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报价内容不完整等情况下中标;未经同意中标单位将部分主体工程对外分包;更新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内部条款之间要求不一致,各供应商分项报价内容不统一;谈判过程不公允,对中标单位审查宽松,对其他竞标单位淘汰理由牵强;竞争性谈判资料审核不严,子公司使用母公司资质和业绩参加竞争性谈判;评标程序不合规,评标过程不严谨,评标专家不符合规定。

(四)验收环节履职不到位,存在验工计价不实。部分更新改造项目设备未安装即虚验工计价组建固定资产,部分资产已投入使用,但未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暂估入账。部分更新改造项目验工计价依据不充分,程序不规范,无验工计价明细,验工计价表未加盖施工单位公章;部分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少于合同清单数量,仍按合同清单计价,造成多验工计价。部分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未到货提前组建固定资产。更改工程调整预算未上报审批,固定资产移交数量与现场设备数量不一致。

(五)资产清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盘点流于形式。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盘点不彻底,盘点表无资产存放地点、使用状态等内容,且缺少相关人员复核签字,有的资产已停用或报废,但未及时处置,造成账实不符。有的单位未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清查盘点,资产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与财务资产台账编号、名称、存放地点等信息不一致;部分房屋资产已拆除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导致账实不符。站段固定资产与代管合资公司工具仪器等其他物料混存,个别没有标识,无法辨认。偏远地区固定资产多年未进行盘点,经抽查账实不符。资产账账不符问题,主要是由于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经常发生变动,设备主管部门对地点等进行了变更修改,但是未通知财务部门。账实不符问题,设备使用部门固定资产拆除报废后未及时办理销账手续,财务部门继续统计;另外,涉及生产力布局调整时,往往时间比较仓促,固定资产移交时没有认真盘点,只进行了财务账面移交,后期发现账实不符时往往时过境迁,经办人已调离或退休,造成难以解决的历史性问题。

(六)固定资产存在闲置浪费现象。企业固定资产的购置与使用缺少计划性,部分资产盲目购置。花费大量资金却与单位的实际情况、基本配置不符,造成闲置。另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原先购置的部分固定资产用量减少,如:随着电子客票改造升级,各站配置的自动购票取票机使用频率明显下降,用量极小的情况下每年还要缴纳设备维护费,由于个别使用单位缺乏责任心,没有及时关停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剂,造成浪费。

(七)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将设备后续支出纳入固定资产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将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部分单位在执行该文件时,往往只关注了资产原值的增加,未对折旧进行调整。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纳入固定资产成本后,应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逾龄后又进行大修的固定资产,由所属单位合理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固定资产大修往往金额较大,不及时调整折旧,会对企业经营结果造成重要影响。另外,部分单位未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将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影响相关期间的损益。对固定资产减值的测试,未引起足够重视,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状况、科学计提折旧。

三、改善铁路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健全固定资产内控制度,构建完整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结合铁路运输生产特点和经营管理现状,在全面梳理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将安全生产、运输组织、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企业文化建设等全部纳入内部控制管理,覆盖上级单位及其所属企业各项业务活动,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细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内部监督,逐步形成完整统一的内部控制体系。

(二)规范招标采购流程,加强执行过程控制。针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流程,优化招标及非招标项目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使同类项目招标文件规范统一,规避不合理的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带来的后续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动态管理,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编制合理的资格审查条件,详细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标准;对于其他非依法必须招标采购项目,如果没有信息化平台进行公开询比,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推行设立内部合格供应商库,完善企业内部制度,科学设置供应商评价多层次指标,加强动态管理,建立供应商“准入、评价、退出”机制,有效管控招标风险。

(三)加强部门沟通,推进业财融合。铁路部门分工细、层级多,专业性强,只有将企业的业务信息与财务信息高效整合在一起,真正实现业务和财务之间数据的顺畅转化和共享,才能真正为企业的运输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服务。财务人员应扩展眼界,熟悉本单位生产模式,站在业务的角度,考虑经营中的各种因素,对财务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如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各个责任中心的盈利水平等。业务人员也应该掌握一定的财务知识,日常工作中与本岗位的业务相结合。具体到固定资产管理上,更新改造立项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前期调研,财务部门必须参与其中,对资产运营后的效果也应该给予评价,对资产效益进行分析,杜绝盲目投资。应定期召开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加强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保管使用部门间的沟通,实现资产动态信息资源共享,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对所属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按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将固定资产管理的任务分级落实到各个部门和人员,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实现固定资产的及时动态管理和保值增值。

(四)加强人员配备,强化废旧物资处置内控管理。铁路固定资产种类多、残值大,针对废旧物资回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运输生产实际和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细化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净残值评估、报废手续申报及审批、检斤计重、资金回收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执行标准。特别是加强废旧物资检斤计重环节的监督互控,在报废物资处置较多的单位安装吊车称重设备或在当地铁路计量行过磅。在人员配备上,应配备足够的人员,避免因工作量过大,导致部分环节疏于管理。

(五)关注重点,破解难点,全面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各企业负责人应组织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严格遵循“以账对物、以物核账、账实相符”原则进行资产清查。铁路企业固定资产基数庞大,涉及部门多,资产分类多,放置地点分散,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形成完善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充分利用二维码、条形码技术进行信息归集,提高盘点效率,避免清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重查、漏查,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准确、完整。清查结果要及时进行处理和通报,对清查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确保清查效果。

(六)规范固定资产相关业务核算,全面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随着铁路企业改革的发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内容也在不断更新、要求不断提高,要保证固定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素质,规范相关业务核算。

(七)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目前铁路企业虽然建立了物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工程管理等制度办法,但从反映的审计结果来看,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依然突出。究其原因,一是履职担当不够,二是风险意识不强,三是考核力度偏弱。应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明确各级监督责任,外部监督与内部管理相结合,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约手段和必要的绩效考核手段,重点加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风险意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固定资产作为企业总资产中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至关重要。铁路行业在积极挖潜提效、扩大市场份额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对自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使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助力铁路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新时代交通强国铁路先行规划纲要[Z].2020.

[2]中国铁路总公司办公厅.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Z].铁总财[2015]45号,2015.

[3]潘琳珏.“业财融合”时代铁路财务转型思考[J].铁道财会,2019(12).

作者:王建楼 单位: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