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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工作论文:路政工作中资产管理强化途径

路政工作论文:路政工作中资产管理强化途径

本文作者:黄晓艳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路政执法支队

我区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总值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快速递增,但在具体资产管理实践中,固定资产的建章立制、资产处置,以及管理执行力度等方面未能得到重视和规范,导致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中出现一些薄弱环节,制约着我区路政执法工作的良好发展。

当前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一)特殊的机构体制导致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当前,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行业管理对于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全,但是为什么在资产管理中路政执法机构还存在着许多漏洞和问题?笔者认为最首要的原因是广西路政执法机构特殊的机构性质和管理体制不顺造成。

1.从执行管理职责方面分析:按照科室管理职责范围划分,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的国有资产与票务管理科是路政执法机构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但是在实际工作运行中,为了方便开展路政执法工作,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的路政管理处同时兼管部分路政执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前者管理偏向建立健全资产制度、编报计划、资产报废、调拨等处置、公车治理、日常建卡立档和台账、报表等基础管理工作,后者管理偏向路政执法仪器设备、执法车辆的计划制定和采购调配、年审检测、日常数据统计等日常管理和站房建设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无法划清路政国有资产的管理权限和落实执行管理责任主体,出现多头管理和权限重叠造成工作运行上的不顺畅。

2.从路政内设机构方面分析:市级和县级路政执法机构没有设置专门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配备资产专业人员,资产管理职能不凸显,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广西路政执法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要求,全区各路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只有路政科和治超科。2012年,上级有关部门下文要求在各执法支队治超科下增挂综合科牌子,固定资产管理只是其中之一职责;路政执法大队也没有法定的资产管理科室和资产岗位设置。全区路政执法支队和大队的资产管理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且都是一身兼几职,无法从繁琐的日常执法工作中脱离出来专心、细心地进行资产管理工作。

3.从绩效责任考核方面分析:当前,全区路政执法机构的绩效责任考核目标是日常的路政和治超主要业务工作,而固定资产管理归属于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列入各市级公路管理局资产管理部门统一考核,正是这个原因,容易导致路政执法机构领导对固定资产采取粗放型管理状态,即重路政治超执法业务,而疏于对资产的细化、规范管理,由于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而产生诸多问题,如设备采购无计划、验收入库制度缺失、出现购非所需等的现象,且无法追溯责任。

(二)管理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政策把握不准确。财政部门对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有严格规定的使用年限,一旦超过使用年限应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或报损。但是,由于以往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全面,政策把握不够准确,致使现在许多征稽部门划转到路政机构的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至今仍“超龄”使用,其中1992年购置的资产至今仍在运作。早该报废和报损的资产,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报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反映那些“带病”固定资产,特别是残旧、经常大修的公务执法车辆,既加大经费开支,无形中也给路政管理工作埋下安全隐患。

(三)政府采购执行不严。固定资产的采购没能全面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需购置的资产没能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按照各级单位法人为编制单位,由“下(大队)”至“上(支队)”层层编报上来。目前更多的采购方式是由支队统编预算统一购置,所购资产容易脱离基层实际需要,发生预算外的办公设备购置现象;或者通过联系电脑公司利用维修的形式“偷梁换柱”进行购买,躲避政府采购程序,加大账外资产的风险。

(四)不建立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造成资产使用状况不明。部分路政执法机构对电脑、打印机、相机、摄像机等使用频率高、容易转移的办公设备,不建立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给清理工作造成难度大,而且无法追究遗失和损坏的相关责任。特别是对于机构和执法场所的变更、执法人员异地调动等,大部分办公设备使用方向发生转移变化,在不办理转移使用登记的情况下,容易给清查资产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且无法追究责任。

(五)资产处置不规范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拨、对外捐赠、出租、出售、转让、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按规定国有资产处置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事实上仍有部分路政机构在处置时未办理财政报批手续,存在随意处置资产现象,特别是出租资产管理不规范,收入不入账或不公开,支出不合理或不规范。

(六)缺少部门间的监管和制约,会计核算滞后。账实相符和账账相符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日常对账和及时沟通的介质,造成账实、账账不相符现象时有发生,甚至跨几年账账不相符而双方没有发觉。

1.会计核算不及时如原某征稽处整体划拨到路政机构的一栋1997年建造的征稽所站房,竣工决算比预算超支了5762.06元,2004年该站房使用者——征稽所用自筹资产结平了超支款,但是一直没有列账通知征稽处机关进行基建账务处理,应入未入,该销未销,致使征稽处机关基建账一直挂到2011年底。

2.接受捐赠资产不入账路政执法机构在组建初期,接受一些外单位的资产捐赠,或者为了扩展业务购置大型执法仪器,商家经常会赠送一些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其他仪器,由于没有相应具体的购置发票,或者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许多单位对此类资产往往采取忽略态度不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账外资产。

(七)资产管理手段落后,监督难以到位。目前,由于路政固定资产规模越来越庞大,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购置计划报送、审批、下达,资产采购、下发和调配,处置申报和批复,公务车车辆的配置、使用和报废情况等,靠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工统计往往花费大量工作时间,资产管理工作和路政执法工作经常同时对兼职的固定资产管理员开展“拉力战”抢时间完成工作,结果质量难以保证。上级管理部门对基层的资产管理无法随时了解和全面监督,对基层各种问题的产生也是被动地采取事后处理措施,监督难以落实到位。

加强路政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上述资产管理问题,暴露了当前我区路政执法机构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许多薄弱环节,加强资产管理势在必行。本文认为,要进一步夯实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一)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和岗位配备。理顺我区路政执法机构管理体制,各级路政执法机构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职能管理范围,从自治区级到县级路政执法机构形成业务上的统一对口管理;配备相关专业资产管理人员,实行不相容岗位的分离,明确资产综合管理、归口管理和使用等不同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防止职责不清带来的缺位或越位现象发生。

(二)增强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并转变管理观念。

1.增强路政执法机构单位法人的责任意识《会计法》规定“负责人对本企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必须认真执行好《会计法》,增强负责人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意识,使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资产管理的责任,杜绝思想意识上的“重路政、轻资产”、“重资金、轻实物”,这是解决固定资产管理薄弱问题的关键所在。

2.加大培训力度,转变管理观念,提高资产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当务之急是要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政治素养,培养全局意识和责任心,加强国有资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更新,提高业务水平、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等综合业务能力。切实转变资产管理观念,要从传统的实物管理向注重价值管理转变,围绕资产保值和增值的理念,增强资产成本观念,能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了解症结所在,向领导提出改进资产管理的建议,促进执法机构资产社会效益的提高,全力提升全区路政行政执法能力。

3.加强资产使用者的责任意识,明确奖惩责任。加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国有资产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使广大资产使用者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违法违纪的危害性,明确遗失或被盗资产所承担的责任和后果,提高大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个人原因造成资产遗失和被盗的,应责令责任人赔偿损失,涉及金额较大的资产,应严肃处理。

(三)实行独立的路政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路政执法机构是个独特管理模式的执法部门,只有明确路政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有效的奖惩措施,才能充分调动路政执法工作人员共同管好、用好公共经济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路政固定资产的部门预算编制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能需要,综合考虑实际需求状况及目前已占用资产状况等众多因素,从“下”至“上”编制合理的预算计划。根据需要业务部门提出的具体采购申请,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首先考虑资产在本单位各部门互相调剂使用,杜绝浪费,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再考虑购置新资产。对于纳入计划的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合法采购手续。

(五)围绕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

1.申购审批和验收入库制度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环节应由不同的人来担任,避免编计划、招标采购、验收入库都集权于一人身上,明确各环节责任、相互稽核、职权分离,严格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越权审批,未经审批,不得采购,杜绝滋生腐败现象。

2.建立部门之间对账制度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不能脱离财务管理。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要建立密切联系,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利用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实物账和财务账的日常核对,有效的防止资产流失,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建立资产与财务部门之间对账制度,前提是资产与财务管理部门要对新增资产必须做到及时建卡立档、按时入账。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增减数与财务账进行核对,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月(季)为时点按资产类别分别编制核对表格,采用倒查、回溯、询问等方式,查看两边是否一致,是否疏漏某项业务,哪一方工作出漏误,资产和财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对核对结果的真实性签名,且对存在问题展开分析和提出下一步的改进措施,最后提交给单位法人阅示。建立对账制度有助于执法机构法人定期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避免会计核算滞后现象。

3.建立固定资产转移使用登记制度对单位内部使用方向转移频繁的固定资产,要建立资产实物转移使用登记制度,以便管理者全面了解资产使用变化情况和划清使用责任权限,对将来工作中的问题有了查找追溯的依据。资产实物转移使用登记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密切关注人员调动和岗位的变化对资产使用方向的影响,或结合定期清查制度,对资产原使用人员和资产使用状态、变更人员、变更时间等内容详列备案,资产原使用人和接手人要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交接登记手续,确保资产安全完整移交使用,防止资产人为原因流失。

4.固定资产维护制度除了个别执法仪器需要送到规定部门进行检修,在日常管理中,资产管理部门也要经常组织路政和治超等有关业务部门对各类称重仪器、车轮锁、地磅等执法仪器开展日常维护和检修,查明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是否正常,保证执法仪器的安全完整,杜绝仪器的计量和检测不准确给行政执法取证工作带来司法争议和社会负面影响。

(六)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制度。路政执法机构对固定资产进行调配要遵循“合理配置、有效使用”的原则,及时办理调拨、处置手续,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做好报废设备的处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对资产出租和出借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对处置所得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七)建立全区路政固定资产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固定资产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科技手段,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在信息系统上统一布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批复下级部门上传资产的计划、报废和处置等申报手续;更好地全面了解全区路政资产管理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基层管理部门可利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简化资产各项上报手续,统一格式打印资产调拨、增减单据和账簿,进一步规范路政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促进资产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全区固定资产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与推广,加强与财政厅信息网络的链接,实现便捷无纸化办公程序,提高机关办事效能。

结束语

路政执法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细致的工作,只有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提升科学管理水平,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才能全面提高路政执法机构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社会效率,更快更好地服务于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