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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精选(九篇)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第1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巩固土地执法专项整治效果,全面调查核实年度115个卫片图斑涉及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合法性,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验收。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市范围内度卫片监测反映115个图斑涉及的所有用地。

(二)检查内容:卫星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用地审批是否合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过批准使用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擅自改变用途的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开垦指标完成情况、对土地违法用地问题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及时处置,否存在土地闲置抛荒等内容,并逐宗登记造册。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市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方案。各乡镇(街办、管委会)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成立工作队伍。

(二)自查核实阶段组织有关部门,依照卫片执法检查的内容和范围,对辖区内卫星遥感图斑涉及用地逐宗进行实地丈量(丈量费用由用地单位承当)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位置、面积、地类,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并于5月25日前将自查演讲和《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统一汇总报宜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办、管委会)对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尽快消除违法状态,确保本区域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低于10%

(三)督查指导阶段省国土厅督查组对各地的内业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并对其外业调查丈量结果进行实地抽查对宗地的抽查率不低于10%同时,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进行抽查。

(四)整改查处阶段省国土厅将汇总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并进行排序,形成专题演讲上报省政府,与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约谈局部土地违法严重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并对一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适时公开曝光。

市国土资源局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按要求进行查处,各地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不符合规划的组织对违法用地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做好复耕复绿工作;符合规划的组织依法报批。月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改查处演讲及《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宜春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总结迎检阶段各地要认真总结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完善有关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建立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和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迎接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对符合问责条件的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今年是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效果实施问责的第一年,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会议和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强化全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市政府已成立由杨玉平市长任组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市国土、监察、人事劳动、公安、发改、建设、交通、经贸、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环保、工商、供电等为成员单位。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与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同时,要结合外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强化人员培训,准确掌握政策要求。省国土资源厅已举办全省培训班,系统地对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要以此为契机,不时加强横向交流学习,准确掌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政策要求。

第2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检查对象及依据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中的疑似违法图斑;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本次执法检查以国土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和本通知为依据;《规范》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3月12日)。召开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动员部署大会,成立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召开动员会议,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工作的部署、实施和检查督导。各相关部门围绕各自承担工作,对此项工作分别进行周密安排,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先期整改阶段(3月13日-4月30日)。4月30日前,国土资源部向各地传发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在传发前,各地要对土地变更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进行整改查处。期间,省政府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卫片数据,用省内“约谈”计算方法核算出各地违法占地占用耕地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比例,进行全省排名,将比例超过全省平均值50%的列入约谈范围,并对排名靠前的县级人民政府进行约谈。

(三)数据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1日-6月10日)。各地根据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核查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按照要求逐一判别图斑性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改。根据核查结果,填写《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对立案查处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填写《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6月10日,各县(市)、区向市国土资源局初报数据成果。

数据填报、统计、排序的县级行政单元与土地变更调查县级行政单元一致,并将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予以设定。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上线应用后,任何地方不得再提出更改要求。

(四)督查审核阶段(6月11日-7月31日)。6月15日前,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督查组,对各地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进行督查。6月20日前,市局对各县(市)、区初报数据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6月30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向国土资源部发送。7月31日前,国土资源部将审核意见下发各地并要求整改纠正。

(五)数据修改验收阶段(8月1日-9月25日)。8月5日前,各地根据省、部督查情况和审核意见整改纠正后,逐级上报数据成果。上报数据须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向市局提交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成果。8月13日前,省级完成验收工作;9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完成验收工作。

在验收通过后10日内,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后,各地通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系统向市国土资源局报送最终数据结果、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

(六)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国土资源部将分别根据各地年度土地和卫片执法检查结果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进行分类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对象,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四、政策界限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检查(监测)时段。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与土地变更调查相衔接,疑似违法图斑全国检查(监测)时段统一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2.消除违法状态地块。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整改查处,依法对人、对事做出处理并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或已经拆除复耕到位,消除违法状态,所涉及的耕地面积,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将不再执行此项政策)

拆除复耕到位情况,由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认定,须出具证明文件,并将拆除前和拆除复耕后的实地照片一并以纸质归档备查。

3.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为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政策和目标要求,增加土地有效供应,保障民生,在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尚未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在实施责任追究时,不计入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

4.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计入所在市、县政府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实施问责追究时,根据县(市)、区政府在用地监管和报批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区别对待。同时根据个案情况,依法追究违法用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责任。

5.违法用地符合规划认定。各地在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体实施行政处罚时,要考虑规划修编因素,做好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批准的,以新规划为依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批准的,规划大纲已经审核通过,建设项目已纳入大纲的,以审核通过的规划大纲为依据。除上述两种情况外,以违法用地发生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6.试点地区有关用地适用政策。对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增减挂钩试点、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和矿业用地等试点地区,在判定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合法性时,按相应的试点政策判定,在《土地疑似违法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用地手续栏目中填报有关批准手续,同时在试点类型栏目中标注相应试点类型和批准试点的文件号。

7.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传发的疑似违法图斑是经变更调查已经认定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核查后不得认定为实地伪变化。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中取消实地伪变化填报选项。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

1.合法、违法、伪变化图斑的判定标准。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矿业权人持有合法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并在勘查许可证、开采许可证的权限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合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对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矿业权人依法办理延续登记且登记机关受理的,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合法图斑。

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指未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产卫片图斑判定为违法图斑。

伪变化图斑是指图斑中心点坐标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在年期间,未发生过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

2.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处理方式。对于违法勘查开采行为,采取立案、非立案处理、不处理三种处理方式。符合立案条件的,须立案处理;通过政府组织、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法勘查开采行为进行综合整治的,为非立案处理;不处理是指对历史遗留的开采痕迹,停采多年已经自然恢复,无需处理。非立案处理、不处理须说明情况并附相关材料。

五、成果报送

(一)纸质报送内容。

各地报送的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包括工作情况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汇总统计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矿产卫片图斑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和《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二)数据填报要求。

各地须使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系统,通过网络填报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类数据。上报的各类数据统计报表,纸质文件须与电子数据一致。纸质文件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经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逐级上报。纸质报告及相关数据报表一式3份,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国土资源局电子邮箱。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主管秘书长及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务必提高认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立即启动部署。各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石字〔〕7号)文件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领导有力、目标明确、机构建全、职责清晰,确保整改成效,确保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零约谈”、“零问责”。

(二)要按期完成卫片执法检查整改任务。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要按照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政策,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认真进行整改。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纪政纪的,坚决处理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应拆除的违法用地,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拆除并恢复耕种;对符合办理用地手续条件又能安排用地指标的违法用地,依法处理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确保6月30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5月31日前,市政府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进行不少于三轮次的督导检查,对各县(市)、区拆除复耕、整改查处到位情况督导检查。6月初,市政府对拆除复耕、整改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约谈、问责。

第3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

在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对年度土地卫片图斑进一步核查,定性分类,全面调查处理,搞好调查统计,收集每宗土地的基础资料,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工作进度。

(二)工作依据

对土地卫片图斑进行核查,以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工作依据。各国土资源所及相关科室要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和统计汇总等工作,确保土地卫片图斑核查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工作效果。

二、工作分工

(一)地籍科

负责对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进行校对出图并指导各国土资源所对涉及图斑的权属四至等进行外业核查。

(二)规划科

负责对图斑及地块的审批和使用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擅自修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进行审核,并对监测图斑的规划用途进行确认。

(三)用地科

负责会同有关科室、所对图斑涉及地块是否经过农转用、征收等进行审核;对图斑涉及地块是否依法供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等进行审核。

(四)档案馆

负责土地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相关资料的查询,案卷、文件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监察科、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的违法行为协助指导国土资源所进行查处。执法监察大队配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及对卫片图斑的核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总体汇报材料,并负责有关核查资料的立卷、归档、备案,上报工作成果等;监察科负责案件的审核把关,案件的移送等。

(六)测绘所

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卫片图斑进行测绘,及时提供相关图件、坐标等测绘资料。

(七)国土资源所

各国土资源所要全面掌握所辖区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况,在开展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土地卫片图斑,认真核查,分类定性,搞好调查统计,收集每宗土地的基础资料,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打好基础。同时,各国土资源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取长补短,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按照互帮互助、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将从各国土资源所抽调人员组成四个案件调查小组,每个调查小组的国土资源所之间相互配合,加快调查笔录、实地核查、资料收集等工作的进度。分组情况及工作要求见附件。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国土资源所所长为成员的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二)工作要求

1、各国土资源所、局直各事业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要按照局统一部署,具体组织实施。认真核查,严格审核,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数据及汇报材料,各种报表及汇报材料必须由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国土所所长签字盖章,对上报的所有工作情况的真实性全面负责。

第4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用地严重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责人员实施责任追究,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县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二、检查对象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违法疑似图斑。

三、工作分工

(一)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督查、验收意见,汇总上报相关数据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违章拆除、复耕复绿、档案规整等工作,按照分级查处办法,查处本辖区内违法用地案件。

(二)各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对职责范围的相关事项要认真审核认定,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5日前)。制定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动员部署。县国土资源局准备各种图件、资料及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内业、外业等相关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各乡镇要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勘查等违法行为按照分级查处原则进行查处和整改,县政府将成立卫片检查专项督查组适时组织督查和指导。

(二)核查指导、整改查处阶段(6月25日前)。各乡镇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对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班逐一开展核查、查处和整改。6月5日前,各乡镇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初步成果数据报县,6月15日前,由县审核后报市。6月30日前,省级初步成果数据报国土资源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0日前)。8月5日前,各乡镇根据上级督查和审核意见抓紧组织整改,并上报市级验收。8月15日前,省组织完成对全省的验收工作,并向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报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成果,向国土资源部报送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成果。9月10日前,国土资源部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全省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

(四)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阶段。5月底前,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将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反映的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对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省级警示约谈。县政府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乡镇长警示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县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局局长和国土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监察、公安、发改委、建设、规划、交通、农业、公安、法院、检察等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张卫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安邦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具体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要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确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有序、按时、保质完成。

第5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部署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今明两年,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问题和偏差,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本次监督检查以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卫片执法、双保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同步推进、相互结合。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卫片执法检查、双保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进行。要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边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以查促转,完善机制。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注重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保证中央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将该项检查与每年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双保工程”等工作结合进行,具体检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1、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局耕地保护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农业局)

2、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双保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察分局、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4、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局规划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监督检查拟采用自查、重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8月中旬)。制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自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农业、工信、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四方面内容进行自查,查明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局专项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和市专项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年9月——10月)。市局上述四个监督检查责任科(分局)联系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检查工作内容,对各县(市、区)有重点的进行抽查与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各责任科(分局)根据实际工作确定,并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省厅。并做好接受省厅和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3月——5月)。各责任科(分局)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约束、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整改方案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整改方案上报省厅。

(五)完善机制阶段(2012年6月——11月)。各责任科(分局)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出发,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政策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政策建议及时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材料上报省厅。

五、主要措施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科(分局)按照分工负责各专题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人员名单8月25日前连同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专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省厅和市《实施方案》对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为五个步骤,并提出了相应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责任科(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第6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工作对象和任务

(一)工作对象

201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2011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二)工作任务

对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图斑组织核查,并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全面整改。

二、工作依据和安排

(一)工作依据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以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为依据,《规范》与《通知》不一致的,以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为准。

(二)工作安排

1.启动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制定下发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依据国土资源部提供的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疑似违法图斑数据,由县国土资源局和乡镇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发[2012]16号《通知》及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和省国土资源厅2011年预警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用地根据分级查处的原则,先行开展查处、整改。

2.核查督导及整改查处阶段(6月2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要求,对下发的土地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逐一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5月31日前,县领导小组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6月10日前,县国土资源局将辖区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初步成果数据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3.验收和总结阶段(9月15日前)。7月25日前,各乡镇根据部、省、市督查和审核意见抓紧组织整改纠正,完成县级验收,向市领导小组报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市领导小组组织审查验收后,于8月5日前将全市工作情况和数据报省国土资源厅。8月15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完成对全省的验收工作,并向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报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数据成果。9月15日前,国土资源部将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我省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在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后的5日内,市领导小组在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向省国土资源厅正式上报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

4.警示约谈和实施责任追究前期准备阶段。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1年12月组织对违法用地情况相对严重的设区市、县(区)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预警约谈。5月31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反映的各地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省政府将对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省级警示约谈。同时,市政府将根据各县(区)、管委会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市级警示约谈工作,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完成部级验收后,根据排序情况,市领导小组配合省监察厅、省人保厅做好责任追究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和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三、工作分工

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督促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汇总上报全县相关数据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需向市国土资源局上报处理建议,待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实施责任追究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督查、验收意见,上报本辖区内的相关数据和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违章拆除、复耕等工作。县国土局负责立案查处全县范围内的农民违法建房行为等。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通知》有关要求,实行分工负责,对职责范围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定,并确定专人负责,共同、全面、保质保量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并明确领导小组组长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装备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煤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培训,用好用活政策。今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检查对象、工作程序、政策界限等方面较去年有新的调整和变化,为此,县国土资源局和各乡镇要加强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特别是对违法用地消除违法状态、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试点地区有关用地等政策界限,要深刻领会,切实把握政策内涵,用好用活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在6月30日前消除违法用地状态,避免国家和省政府的约谈和责任追究。

第7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今天的会议安排很紧凑,但非常重要。刚才,市国土资源局陈茜、沈可定同志分别通报了全市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和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监察局于惠志同志也作了很好的发言,我完全赞同,请大家认真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切实做好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再强调三点: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控制违法用地行为十分有效的手段之一,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总体部署,此项工作已经有序开展了10年。我市土地违法违规现象每年呈持续下降的趋势,总体向好,这是在座各位辛勤工作的结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及部分重点项目用地还存在用地手续申报办理不及时,特别是部分基础设施用地未办理供地手续等问题。二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违法占地面积小、宗数多、制止难度大的特点。三是村集体擅自改变其集体土地用途的问题。四是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全市覆盖,图斑变化面积较大,图斑数较多,平时不易发现的问题可能会出现。特别是三县一市,第一次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基础工作较薄弱,可能出现的问题较多。

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把握三个特点:

一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电视电话会和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精神,首次对土地违法严重的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的规定实施问责。15号令第三条规定,有四种情况要问责:第一种情况是,这个地区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个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没有超过15%,但是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问责。第二种情况是,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问责。第三种情况是,对土地违法违规不加制止,不组织查处的要问责。第四种情况是,对土地违法违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问责。所以卫片执法检查搞得好坏,不仅决定着各级政府领导是否被约谈、有关人员是否被问责,而且影响着全市工作的考核和用地指标的扣减,希望大家要充分认识其严重性。

二是今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是首次全市覆盖,市是国土资源部重点抓的50万人口以上的155个城市之一,由国土资源部直接对我市的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如全市出现一点问题,将受到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的约谈,甚至可能会影响全市建设用地的正常申报。

三是按照国土资源部徐绍史部长要求,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由部门行动上升为政府行为,各级政府(管委会)要牵头成立领导小组。

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领会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明确目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各区、市、县和开发区要比照市里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专门的机构。

二要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经费落实。各区、市、县和开发区是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肩头的责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量较大,各区、市、县和开发区要切实落实好工作经费问题。特别是三县一市要切实落实好工作经费问题,这个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帮助一下,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要重点抓好用地核查及整改查处两方面工作。只有扎实做好用地核查工作,整改查处才能顺利推进。整改查处工作是该项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难点。要按照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的原则,严肃整改查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核实一宗,及时整改查处一宗。各区、市、县和开发区要积极支持市监察、国土资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对不服处罚的用地业主要批评、教育。对土地违法面积接近问责条件的区、市、县和开发区,由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组织约谈,进行提醒、告诫。对违法面积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要督办曝光,充分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对违法用地依法查处不到位的,一律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为搞好用地核查及整改查处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区、县(市)、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的业务培训。

四要妥善处理好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对问题要进行分类梳理,针对性的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掩盖、遮蔽,不要心存侥幸。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不要漏掉一宗违法用地案件,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联合执法,将处理事和处理人的问题一步到位,积极完善用地手续,使用地合法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下一步,各级领导要加强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学好之后,要尽可能地避免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更加合理地利用好有限的土地,加快当地的发展。

三、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第8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在发现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心下移,部门联动,以各县(市、区)政府为主体,认真开展“百日行动”搞好土地监管,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确保各地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超标,防止出现土地问责局面,为实现“保增长保红线”目标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严肃认真,这次全市“百日行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以赴做好土地执法各项工作,以前一阶段全市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核查的资料、数据为基础,包括卫片之外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摸清底数,分门别类,明确重点,采取措施,依法严肃处置到位,维护法律的尊严,进一步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以及卫片未监测到2009年3月至7月新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完成全市2007年11月至2009年3月卫片监测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违规用地。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市长王爱民同志任组长,市政府成立土地执法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肖双胜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长、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国土局、监察局、法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局局长孙大起兼任。

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各地的违法用地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和督导各地国土部门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和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市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督导基层法院实施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市法院:负责督促法院系统受理当地国土部门对违法用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

市监察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卫片执法检查中违法违规用地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指导县级公安部门配合外地法院实施违法用地强制执行。市公安局:负责督导本系统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的当事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也要依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11月18日结束,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百日行动”从8月1日开始。为期100天。

分四个阶段进行:

对卫片检查的违法用地数据,自查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依照“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各地自行发现的卫片之外的违法用地进行再核对、再确认,包括清理统计违法用地的宗数、面积、违法建筑面积等,为整改工作清理出准确的数据。

依法履行法律查处顺序,整改阶段(8月11日至10月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并依法处置到位。

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督导,督查阶段(10月6日至11月1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

分别深入到各县(市、区)对各地的百日行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阶段(11月2日至11月18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派出4个验收工作组。

六、工作要求

迅速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实抓好。要依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8月5日前报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国土资源、纪检监察、法院、公安等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证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9篇: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汇报范文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80%。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浙江省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0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六)、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七)、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

(九)、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各责任医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

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按要求进行了上报。

2.各责任医生要求掌握辖区内人口出生、死亡、外来人口等基础资料,每月收集上报。

3.做好辖区内围产儿、0~5岁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报告,报告率100%,并开展出生缺陷报告。

(十)、环境卫生协管

1.协助政府和村委开展改厕工作,使农村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调查汇总改厕情况,指导农户进行卫生厕所改造。

2.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的现状调查,协助水样监测,进行村级饮用水消毒的技术培训。必须要有资料汇总。

(十一)、卫生监督协查

1.各责任医生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名册,协助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体检、培训率达100%,五病人员调离率100%;并要求收集报告农民家庭宴席信息,记录完整正确。

2.建立健全辖区内职业危害企业名册,记入职业危害因素和接触有害有毒的职工人数,督促职业危害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和健康体检。

3.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卫生档案,每年进行卫生检查不少于四次,要有笔录,同时对水厂进行枯水期、丰水期的二次卫生检查,形成笔录。

4.建立辖区内医疗机构档案,每年对其的传染病报告、消毒隔离等的检查不少于四次,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

(十二)、协助落实疾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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