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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作督察报告精选(九篇)

人防工作督察报告

第1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下旬结束。

二、巡察监督对象

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

三、巡察监督内容

(一)共性内容

1、贯彻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部署的情况。包括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反腐倡廉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洁勤政情况。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及接受监督情况。包括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三重一大”具体内容的确立情况,决策程序规范及执行情况,在决策过程中接受监督情况。

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及龙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包括《关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执行情况,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情况,执行机关作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情况,开展党政机关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报告制度情况。

4、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5、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包括遵守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标准情况,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及借用车辆情况。

6、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岗位、环节的风险防控情况。包括防控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关键岗位轮岗交流情况,进行重点提醒、监控情况。

(二)个性内容

1、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预算评审和招投标是否合乎规范。

2、道路运输行政审批、执法监察行使权力是否合乎规范。

四、巡察监督人员

组长,副组长,组员。

五、巡察监督程序和方式

1、共性内容巡察监督

(1)公告。接到具体巡察监督通知后,在局机关明显位置张贴巡察监督公告,公布巡察时间、内容及市纪委、巡察监督工作组投诉举报电话。巡察监督公告张贴期限至对本单位的巡察监督工作结束。

(2)单位自查及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述廉报告。单位围绕巡察监督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巡察监督工作组把关。自查报告要围绕巡察的共性和个性和共性内容来写,报告既要全面,又要把发现和解决个性问题作为重点,切实把问题查深查透,确保措施具体、切实可行。同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逐一撰写述廉报告,报告内容要包括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和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风廉政建设情况;对本级和直接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管理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汇报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防止利益冲突情况;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干部住房、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规定情况;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情况;贯彻《党风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执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情况;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情况;述廉报告既要梳理总结个人勤政廉政情况,又要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同时,要明确述廉报告内容是述廉,不包含述职。述说报告要在巡察监督工作组进驻单位前报相应工作组审核把关。

(3)巡察动员及述廉评廉。工作组进驻后,召开动员会议。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实际与会人数不得低于与会人员范围的70%。会议内容:①巡察工作组组长讲话,向与会干部详细阐明巡察监督的目的、内容、方式和要求。②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自查情况。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述廉。④与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后备干部及关键岗位中层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议。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指承担执法管理、审批管理、财务管理、干部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职能科室负责人。

(4)谈话走访。工作组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进行个别谈话。与一般干部职工谈话的名单由工作组从花名册中随机抽取,谈话比例原则不低于总数的30%。

(5)查阅资料。对照巡察监督内容,查阅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制度规范等方面原始资料。

(6)现场察看。现场察看廉政文化建设、各项公开、科技防腐、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

(7)受理举报。随时受理、初核单位机关干部职工的投诉举报。

2、个性内容巡察监督

(1)听取汇报。围绕个性内容听取分管领导或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

(2)个别谈话。与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干部职工进行个别谈话。

(3)查阅资料。围绕个性内容,逐项查阅与之相关的制度文件、会议记录、执法文书、审批材料、财务帐目等原始资料,检查单位制度是否健全,决策是否民主,行使权力是否合规。各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

(4)询访服务对象。围绕个性内容,通过打电话、面谈等方式询访部分服务对象,听取其对巡察监督对象的反映和评价。

(5)受理举报。随时受理、初核各方面对个性内容的投诉举报。

第2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有关精神,2011年,我办积极响应号召,订阅了:《中国纪检监察报》、《检察日报》、《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党风廉政教材》、《***机关党建》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刊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接受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我办自始至终都把反腐倡廉报刊读用工作作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保证了反腐倡廉报刊读用工作落到实处。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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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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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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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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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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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反腐倡廉刊物

读用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有关精神,2011年,我办积极响应号召,订阅了:《中国纪检监察报》、《检察日报》、《党风廉政建设》、《中国监察》、《党风廉政教材》、《***机关党建》等一系列反腐倡廉刊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学习,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接受监督,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我办自始至终都把反腐倡廉报刊读用工作作为构建惩防腐败体系、推进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人负责,保证了反腐倡廉报刊读用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惩处、教育、防范的新思路

近年来,泰和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市、县有关部门先后严肃查处了原文化广电局局长康文龙、原林业局局长匡翠圣、原供销社主任肖如玺、原民政局局长孙夏元等多名科级领导干部严重腐败案,在全县上下引起较大反响。同时,面对案件查处的数量在增加、违纪金额在上升、涉案人员在增多,不断出现窝案串案及集体腐败的现状,就如何进一步增强惩治腐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如何能使查处一案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方、治理一方的作用,使发案单位、相关系统、相应行业今后不再出现类似的事件,成了我们必须破解的难题。*6年8月,泰和县纪委监察局抓住重点,明确目标,下定决心大力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从标本兼治、更多的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的要求,提出了在办案过程中体现惩防并举,按照“一查二教三防范”的工作新思路,寓治本于办案的全过程之中。而且首先将这一思路运用到查处县供销社领导腐败案等几个大案要案的过程中,收效良好。在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根据总书记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又开展了关于“以治本促发展”的专题调研,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进一步规范“查、教、防三位一体”的办案思路,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治本工作作为办案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把治本措施由发案单位延伸到整个系统。同时,为了进一步深化治本措施,又提出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调查组在查清案件写出调查报告的同时,要写出案件剖析报告;发案单位在案发后要写出检查漏洞汲取教训的自查报告和案后完善制度、整改治理情况的报告,使办案治本工作进一步体现惩防并举、查处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两年多的办案摸索实践,使我们明白必须正确处理查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执纪监督最有力的手段来抓,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通过惩处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二要深化办案惩诫教育功能,坚持把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剖析违纪违法者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腐败的危害和教训,遏制产生腐败的主观动机,教育党员干部“不搞腐败”。三要强化办案的防范功效,突出查找涉案单位体制、机制、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为此,县纪委监察局确立了“五个以”的办案方略:坚持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以增强办案效果为目标,以抓好办案治本为途径,以督查督办和考核评价为抓手,以强化办案纪律为保障,努力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赢得了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干部群众的共同认可,维护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常抓常新,遏欲制权抓防范

在办案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任何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腐败动机的恶性膨胀和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在办案治本工作中,紧紧围绕遏制腐败动机和规范制约权力两个方面,逐步从查一个案件、治理一个单位到抓一个案件、治理一个系统,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发案单位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制定和管理方面的病症,并创造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防范。

(一)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单位

去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查处县广电局、供销社等单位案件过程中,发现几家单位的主要领导、部分职能科室存在吃拿卡要贪污受贿现象,且俨然形成一股习气。为了遏制这股的歪风邪气,县纪委督促这几家单位在全体人员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刹风肃纪的警示教育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大讨论。为深化警示功效,县纪委召开有全县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以“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增强警示教育效果。县纪委还与电视合制作专题节目,在电视上连续播放。在普遍教育的同时,协助这几家单位从源头上认真剖析本系统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和薄弱环节,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过程中处罚权这个关键部位,建议将检查权、处罚权和执行权三权分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堵塞漏洞。这几家单位的新任领导班子接受了履新培训,以案为鉴,严肃处理了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并针对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两个重点部位,开展了一系列深入治理工作。

一是规范检查行为和处罚权限。在实行“单位领导班子统一安排部署,检查行为向被检查对象公示,被检查对象出具执法自律回执卡,检查执行与审理分离,罚没款财政专户缴存,单位领导事后随机回防”的工作机制,将检查的执行、审理、罚没三权分开,进一步巩固、落实了收支两条线,完善了接受监督的相关制度,有效杜绝了利用执法权吃拿卡要的问题。通过完善这些措施和工作机制,规范了执法法权,把重要权力置之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完善各项执法和廉洁勤政制度。协助发案单位制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和5项效能建设制度。行政执法、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完善了财务和罚没款标证管理制度、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公示制度、检查人员廉政情况反馈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举报中心工作细则等9项制度。

三是开展以查思想、查作风、查纪律等“十二查”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整顿。对照有关法规进行专题辅导,请有关领导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人人查找自身问题,书面总结,展览交流,解决了多年存在的思想问题,凝聚了人心。

通过一年多来的综合治理,这几家单位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违纪反映明显减少。

(二)大胆创新,由点及面抓系统治理

*7年9月,该县针对一些腐败“重灾区”普遍存在的单位“一把手”“决策一言堂,权力一把抓,用人一朝臣,花钱一支笔、言论一个音”现象,确定做好监督的关键就是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要下决心促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基于此,我们谨慎地推行两条新举措,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实行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制度。从这些“重灾区”发生的一些腐败大案来看,不少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往往起到了负面作用。以党纪、政纪约束领导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势在必行。为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置于“阳光”下,*7年11月,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和公示的通知》,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申报登记和公示工作。另外,为方便领导干部了解相关政策,县纪委组织整理了*1年以来中央和省内有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文件规定,以党课材料的形式,分发给全县每位科级干部阅读。

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7年12月,县纪委确定了沙村镇、建设局等13家为党政正职监督试点单位,开始试点分解“一把手”权力:单位“一把手”实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即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材料等敏感事务,全部交由副职管理。新制度将“一把手”的职能转变成监督副手,形成相互制衡关系。实行单位“一把手”“四个不直接管”制度,副职有了权力,有利于调动副职的工作主动性,任监督组长的“一把手”时刻约束着副职用权行为,因而不敢乱用。反之,这一制度赋予副职直接分管的权力,增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对人、财、物“三权”分解后,县纪委还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议事制度》、《重大事项票决制》等配套制度,犹如一道道关口,筑起了一道道防线。这一举措今年3月由点到面在全县全面推开后,在各单位正职领导中无异于引发了一场大地震,广大干部群众更是击节叫好,同时也很快收到了实效。县纪委监察局与审计、财政部门对全县*8年1-8月份接待费用检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费用比去年同期下降15.31%,节省了80余万元。

三、正本清源,“一案双报告”深化治本功能

第4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纪委:

按照市纪委2008年2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情况报告如下:

2008年市院党组带领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会议精神,和高检院、省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市纪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败促廉建设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部署,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心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今年初,召开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暨检务督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及推进检务督察制度落实提出了要求。一年来,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得到很好的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及市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我本人在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同时,也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重要性

按照市院的部署,我和全体检察干警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hjt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贾春旺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省市纪检监察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提高了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结合贯彻会议精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就要警钟长鸣,市院党组把教育做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检、艰苦奋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工作主题等教育,以此来夯实干警的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开展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更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在这种氛围中,我本人也深受教育,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坚持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为自己人生的准则和从政的目标。从没有利用手中的权力办人情案、金钱案。生活中从没用权力谋私利。从没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参与消费娱乐活动。在待遇上不攀不比,今后也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份之想”,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三、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查办违纪案件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体现,是端正党风检风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纪检工作继续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违反“六个严禁”,严肃查办贪赃枉法、、受贿索贿等影响公正执法的案件,严肃查办参与涉黑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执法犯罪的恶性事件,严肃查办违法违规办案,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强了对举报线索的受理工作,对违法违纪者,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袒护。继续实行案件初核情况备案制度,使举报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中,坚持了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原则,既要坚持原则,依法依纪办案,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又要注意执行政策和法律界限,区别对待,增强了严肃执纪与保护干警权力并重的意识。截止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共初核案件7件8人,立案1人。并及时向省院、市纪委报告了查办结果。2008年4月25日,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以纪交字[2008]第006号交办函,将举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信件批转我院进行调查。经检察长批准,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举报刘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此案件一信多投,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认定刘新民确有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经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对刘新民进行立案,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一次。通过本案处理达到了警示教育全体检察干警的良好效果。

四、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强化党风党纪监督和教育

2008年2月29日,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按照省院要求将会议情况和贯彻落实意见向检察长××*同志进行了汇报,检察长十分重视,两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汇报,专门研究会议贯彻落实工作。决定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暨第一次检务督察工作会议,为加强组织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设立了检务督察室,增加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基层院也配备了专职检务督察人员。在市检察院检务督察会议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就全市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暂行规定》,要理解《暂行规定》的精神实质,特别是做检务督察工作的同志更要学深学透。二是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正确认识和区分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的关系,检务督察制度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度,业务部门的相互制约机制等要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检察机关内部统一的,高效的监督体系,提高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公信力。三是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为他们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和督察部门加大对下指导力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使今年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工作有个新进展,新提高。

今年市院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小组单位对市院办安全防范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主要对以下工作进行了督察:

一是执行安全防范制度情况。对自侦部门是否建立了办案安全责任制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在侦查过程中是否建立和落实办案与监控、看管工作相互配合、分工负责的制度;初查、侦查过程中是否有安全防范计划,是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是否在讯问室、询问室进行讯问、询问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前,是否依法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或责令其交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并予以妥善保管;犯罪嫌疑人、证人去卫生间是否有两名以上检察干警看护;讯问、询问、押解、搜查、医疗救治等工作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解;对市院警务区内的讯问室、询问室和讯(询)问专用卫生间进行了实地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符合标准要求;对押解专用警车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经检查符合标准;对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各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都有司法警察执行看管押解。二是对警用车辆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察。七月二十六日利用休息日市院检务督察长康国忠带领成员单位分两个督察小组到市内闹市区在对警用车辆以及囚车是否非因工作需要在餐饮娱乐旅游场所门前停放进行督察。对警用车辆、有无参加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督察。通过督察有个别警车有停放情况,发现后对其进行了纠正。三是对接待窗口服务工作情况的督察。检务督察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控告申诉处服务窗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在硬件方面,有专用接待室,有专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电话号码:接待室内挂有来访须知、文明接待公约、受案范围、投诉指南、检察人员纪律等规定:向社会公布接待时间,在接待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待:检察长接待日时间在显著位置公布。在软件方面,检查接待室的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接待人员着装整齐;接待用语规范、态度热情、举止文明,对所有件实行微机管理(包括台帐、管辖内案件摘要登记、统计报表管理等)。

第5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程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反腐败工作渗透到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促进工程建设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施工单位、中介咨询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二、设立范围

(一)对于本县范围内政府投资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或重大民生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设立工程保廉室。

(二)县城投集团、县交投集团、县水务集团、县商投集团等四个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全部设立工程保廉室。

(三)工程保廉室主任由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担任,成员由所在单位监察室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和有关专家等组成,一般不少于4人,人员相对固定。

(四)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发改局发文确定需要设立工程保廉室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保廉室由项目建设主管部门或国有企业发文设立,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自然撤销。

三、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内部制约机制和相关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等;督促工程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对项目建设单位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重大变更、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监督;报告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围标串标、分包转包、偷工减料、拖延工期、随意变更、野蛮施工、违章作业、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投诉及违规违纪的线索组织调查,并按有关程序提出处理意见,遇有疑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廉洁从政从业教育

1.签订廉政合同。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必须签订廉政合同。由工程保廉室主任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并要求作出廉政承诺。

2.开展廉政教育。利用工程指挥部会议、工地例会等场合,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开展廉洁从政和廉洁从业“双廉”教育。

(二)加强防控机制和制度建设

1.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项目建设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集体决策行为和执行议事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排查内控制度和机制是否完善;排查资金流动量大、业务频率高、权力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2.建立工程建设依法规范制度。监督工程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业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跟踪审计制,确保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3.建立工程建设备案制度。严格监督工程审批手续、招投标程序、中标合同、廉政合同、设计变更批准内容、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书面资料是否齐全归档,并将招投标主要资料、建设工程合同报工程保廉室备案。

4.建立工程建设廉情预警制度。工程保廉室在项目现场挂牌,公布监督电话。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对预警线索和信息,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的预警谈话,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遇有疑难、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开展重点环节监督检查

1.招标投标环节。根据工作需要,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及相关环节进行监督,重点是发现报告围标串标、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2.重大变更环节。监督工程项目重大变更是否按规定操作,及因重大变更引发的新增工程量按规定重新招标的情况。

3.资金使用环节。监督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挤占、侵占、挪用等现象。监督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防止资金不按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支付。

4.现场施工环节。深入施工现场实地督查人员到位、质量管理、生产进度、安全管理等情况,重点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咨询单位的现场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5.竣工验收环节。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环节,防止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

(四)实施工程廉政评价

工程竣工后,对廉政合同履行情况,建设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施工单位和中介咨询单位等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设立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工程保廉室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工程建设领域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接受工程保廉室的监督检查,为工程保廉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6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2020年以来,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真抓实干,有效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稳步提升。下面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汇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监督工作

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和扶贫办五个部门的监督工作。监督单位多,人员数量多,廉政风险点多,监督责任重。

2020年,我组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监督工作。

一是参与所联系的五个部门中层副职以上干部会议,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监督,带头填写个人廉政档案,所联系的五个部门共填写廉政档案159份,签字承诺不搞升学宴请257人。

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推动所联系的五个部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督促主要负同志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是全程监督落实“三重大”事项,督促联系部门列出各自廉政风险点,重点监督。

四是强化抓早抓小,严格正风肃纪。纪检监察组在参与各联系部门会议时,严肃会议纪律,要求无故不参与会议和违反会议纪律者不论职级一律做出情况说明和检查。

二、案件办理工作

在日常监督工作之外,按县纪委的分配,驻教育纪检监察组积极主动办理受移交的案件线索。

2020年纪检组全力开展案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了结案件*起,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31人,其中提醒谈话*人,函询*人,诫勉谈话*人。党、政纪处分党员干部*人,其中党内警告*人,行政警告*人。现在办理中案件*起。

三、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2020年,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式,我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监督部门所负责的防疫值守点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县最新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宣传,为了及时准确掌握各联系部门防疫防控工作的第一手材料,采取实地督导抽查的方式,在第一时间了解防疫防控工作真实情况,向县里提供了及时、准确、详尽的真实情况。并且严格按照县里对督查工作的“七项”要求,对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等进行了摸排,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上报并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加强了各层级工作人员自身防护方式方法,以及佩戴注意事项,在做到自身的健康防控安全的同时,确保全县防控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四、目前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是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系统学习还不够深入。由于监督单位多,监督责任重,工作量较大,我组对于学习政治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未能系统化、常态化。今后,要深入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方法,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是对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创新。一段时期以来,我组缺乏创新意识,未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意识。今后,要弃旧的思维定式,营造创新氛围,增强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及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工作新途径,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2021年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主动沟通,加强调度,督促各联系部门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监委会议精神,督促各联系部门负责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进一步压实各联系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通过调研座谈、实地查看、参加各联系部门党组织会议等形式,及时了解所监督部门的基本情况、权利配置、运行和廉政风险分布情况。强化源头防范、制度规范,积极对监督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三是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积极参加县纪委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和培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派驻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重点学习,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派驻组成员带头践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树好纪检干部自身形象。

第7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伪造会议纪要存多处漏洞

日前,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正在天津开展进驻督察。据《中国环境报》报道,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一行下沉至天津静海区,在对天津静海区水务局有关环境工作问题进行问询及调阅资料时发现,该局提供的2013年工作档案中,《大气污染防治办公会议纪要》(第二次)的讨论内容里竟然出现了2015年才的《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讨论议题,与事实严重不符,时间没有逻辑性。

督察M工作人员经过进一步翻阅其他文件发现,2014年2月进入天津静海区水务局的某工作人员竟然作为参会人员出现在了2013年3月12日的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办公会议纪要(第一次)中。

督察组调查后了解到,静海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到督察组要调阅资料通知后,指使其分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编造了2013年度《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纪要》(第一次、第二次)和《静海区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细则》。

工作人员称区里曾开会要求“把资料攒齐”

“为什么要这么做?可不可以理解为2013年没有开这个会?”在督察人员的追问下,相关工作人员坦言,区里面开会要求,从哪年到哪年的资料必须有,这样做也主要是把资料攒齐。

“那根据你们了解,是否部署过这项工作?”督察组工作人员追问。对此,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活是现在干的,为了凑齐材料,就把现在的材料往前推。

“很多工作,问谁谁也不知道。既然你没干,你也得有点东西。不能说2013年、2014年你什么都没有,就得把现在的一部分东西填充到2013年里面去。”这位工作人员向督察组工作人员表示。

水务局长被免职 副区长行政记过

对于静海区水务局向中央环保督察组提供虚假材料一事,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东峰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上作出批示,要求严肃彻查,坚决追责问责。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及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第8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二、工作任务

(一)未发现病例的村屯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下沉到包保村屯,定责定岗。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各村要牵头成立由村屯干部、辅警、村医等人员组成的防控工作组,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村、屯、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及时向乡镇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各村要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村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登记情况向镇党委、政府反馈,镇政府将结合实际,通过各种媒体向群众公布,保证知情权。

3.开展健康教育。各村要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督促家庭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要督促村民在家中过节,不准走亲访友,不搞聚餐活动,不准接待外来人员,不要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前往售卖活体动物的市场;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各村不得组织大型公众聚集活动,要做好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柳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各村对于回柳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信息(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后,要监督此类人员主动接受居家医学观察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村屯管理。对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各村要及时报告镇政府,由镇政府报告县卫生健康部门,迅速安排就诊。

5.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环境卫生状况。要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村屯、垃圾中转站、村部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加强场所管控。疫情期间各餐饮行业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准举办各种形式的聚会、宴会活动,有计划的马上更改,对违反规定者加重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小卖店、商店、麻将馆等营业、娱乐场所在疫情未解除之前,不准提供、游戏等各项聚众活动,如有发现以上行为,从严从重处理。特别是各村严禁村民在疫情解除之前摆办酒席、参加聚众活动。

(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的村屯。

当村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或者在一个家庭、一个饭店、一栋楼同一单元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时,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5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7.严格密接管理。镇卫生院要加强与各村卫生所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各村要指定隔离点,对无条件进行居家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卫生院要将有条件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信息通报至镇政府,由镇政府第一时间通知至所在村屯。各村要发动村医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镇政府及时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至定点医院的各项准备。

8.加强消毒隔离。要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村民出入要佩戴口罩,各村要做好监督提醒。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明确各村责任,切实加强对村屯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屯干部包户制度,确保责任到人、联系到户。要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第9篇:人防工作督察报告范文

10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成言表示,此举体现了当局对反腐败的高度重视。“人大是制定法律机关,在最高检的汇报中,人大会发现制定法律的一些问题,比如,国家反腐败法是否可以尽快出台,过去一些反贪条例是否存在问题等,通过此次汇报可以有效推动法治进步。”

时隔24年的合理解释

这次报告令人联想到了24年前的1989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听取时任最高检检察长刘复之的《关于检察机关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情况的报告》。以此为标志,在此后的一段时间,中国由上至下进行了改革开放后规模和力度空前的反贪污、贿赂斗争。

24年之后,当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专题听取最高检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时,媒体开始聚焦“时隔24年”这一字眼,社会各界也热议报告背后所蕴含的深意。针对“时隔24年”这一提法,有网友发问:“难道这24年的反贪报告都是秘密报告吗?”微博上,这个问题赢得了不少“粉丝”的追捧,但实际上,这种逻辑推断并不成立。

事实上,每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都要向全国人民报告年度检察工作。反贪工作连同反渎、侦监、、抗诉等法律监督工作一起都要接受全国人大代表的审议。更准确地说,媒体聚焦的“时隔24年”其实是最高检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汇报时隔24年。

那么,此次反贪报告了都汇报哪些内容?据记者统计,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全文共6700字左右,内容分为“忠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创新完善机制,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强化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当前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进一步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法治化水平”等六大部分。

报告中的反腐数据最受各方关注。“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在各大网站上,网民们对于最高检报告中披露的包括一系列大案要案在内的反贪成果表示赞赏,他们认为从一系列数据中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和标本兼治的切实举措。

“这组数据是客观真实的,说明检察机关的在反腐方面有不俗的成绩,同时也反映出当前的反腐败形势还比较严峻。”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分析说,从犯罪嫌疑人的级别、人数、犯罪数额来看,我国当前还属于腐败“高发期”,特别是“老虎”级嫌疑人数量在增多,5年来查办的省部级以上就有32人,建国以来少见,“究其原因,还是一些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高级别的官员权力运行没有受到应有的制约。”

专家学者们同时也表示,“根据报告中的数据计算,五年来,平均每年判处近三万人有罪,这是艰辛而卓有成效的工作。平均每年查处腐败资金70余亿元,虽然不少,但是未来希望检察机关还可以多再多打一些‘大老虎’。”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报告注意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如何体现‘老虎’、‘苍蝇’一起打,如何加强群众举报工作,如何强化自身规范执法和监督制约,如何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等等,有针对性地报告相关工作部署和措施。”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十至今,在反腐风暴中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已有10位,分别是李春城、衣俊卿、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王永春、蒋洁敏、季建业。这10人中,多数人曾经在各自领域担任要职。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作出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彰显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保持了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最高检反贪总局负责人解读报告时指出,一方面,检察机关近年来集中力量坚决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也高度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犯罪尽管涉案金额不大,但直接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非常痛恨。”最高检反贪总局负责人介绍说,从2008年5月起,最高检连续两年部署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2012年2月又组织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三农”、教育、就业、医疗、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今年初,最高检又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5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9万余件,成效明显。

记者注意到,24年前的反贪报告,在当时也被称为是“对社会关注的回应”,而当年的刘复之检察长亦曾有不能“光抓小耗子”、“要抓小老虎”之表态。24年后的今天,“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这些响当当的数据,不但给此次反贪报告平添了厚重的分量,也深深烙上了新时代的反腐印记。

“显然,这不只是一些具体反腐成果的罗列与展示,它从反腐实践层面展示了检察人的思考与建议,为党和国家的反腐理念、反腐思路提供来自一线的实践支持。”网络上,有学者这样评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说,大案要案一直以来是打击腐败的重点,这是非常正确的。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都应当查处。如果忽视了对“小腐败”的查处,就会导致很难从整体上对腐败进行控制。对待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一块钱的贿赂也是贿赂。

惩治贿赂犯罪的比例明显升高

“不断加大对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故意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处的受贿、行贿犯罪人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9.5%和60.4%。”在报告中透露的这组数据,亦引人眼球。

“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行贿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越来越为检察机关所认识和重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正在逐渐加大。”任建明说,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两方,受贿和行贿都是犯罪,从实际个案来看,究竟是行贿人拉拢腐蚀对方的危害性大,还是收受贿赂方的危害更大,很难简单地下结论。

任建明介绍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对待行贿受贿的问题上“不相伯仲”,各国往往给予行贿受贿双方同样的惩罚。而我国刑法在政策上重受贿轻行贿,实际执法中,司法机构独立性不够、机构授权不足,很难使用像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的调查权,能否突破案件,严重依赖于行贿者的检举揭发,行贿者立功可减免罪责,造成对行贿打击不力。

“打击行贿犯罪在将来或成重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行贿犯罪上升比例非常高。在预料之中,因为行贿受贿犯罪在职务犯罪中的比例就很高。行贿犯罪呈大规模上升趋势,在现实中,行贿犯罪的形式本身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行贿的高上升比例这次在报告中提出来,未来对于行贿犯罪的打击有可能成为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犯罪的一个重点。

“查处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65629人,行贿犯罪嫌疑人23246人,剩下的行贿人去了哪里,是不是都逃避了处罚?”网络上,有网民注意到这组数字上的差别,提出了质疑。

“五年来查处的受贿犯罪人员比以往多了60%,这说明检察机关打击行贿是态度清晰的,打击行人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 侯欣一则表示,“查处受贿人员和行贿人员二者之间数字上不对等,等要客观看待,有的案件是一个行贿人同时给几个人受贿人送钱,有的案件行贿人有自首、坦白或者情节轻微,不一定非要司法打击来解决。受贿人的查处多余行贿人是正常的”。

不过,一个令人欣慰的转变是,在今年2月,最高检公布施行了《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各级检察机关纷纷建立配套制度。来自最高检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91704次,涉及被查询单位1228489家,个人1633124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社会参与度明显提高,企业和个人“自证清白”的自觉性大大增强,行贿犯罪档案正在由过去的“要我查询”向“自证清白”转变。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将会有效限制行贿犯罪,对受贿也将产生限制作用。

开门反腐,重视保护举报人

“如果将抓贪官比作拍苍蝇,那蚊帐无疑就是一个好的制度,假设蚊帐有破洞,打死一只苍蝇,又会飞进来一只,只有换一个好的蚊帐,苍蝇才飞不进来。同理,只有堵住制度的破洞,贪官才无机可乘。”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说,他曾参与起草报告的部分内容。“检察长在报告中提出的‘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犹如一张举报大网,这种开门式反腐举措,有利于鼓励群众反腐的积极性。”

从“表哥”杨达才到重庆涉不雅视频官员雷政富,再到《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近年来,一大批贪官先后因网络举报而被查处。报告显示,检察机关2008年1月至今年8月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而在今年前8个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2万多件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来源于群众举报的有7000余件。

“常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对身边的官员的不正常消费和财产变异有很明显的感知,检察机关开门式反腐的做法,扩大了群众举报路径,发动依靠群众反腐败,对于党和国家有很积极的意义。”

侯欣一认为,应当多鼓励群众举报,对群众的举报一定要及时答复,同时对于属实的举报不但要按政策奖励,更要保护好举报人,对举报人负责任,举报人如果遭迫害的现象多了,会戳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当前影响力较大的还是网络举报,网络举报便利些,风险小些,实名举报容易遭到打击报复。”江苏省泰州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卞德才有着多年的纪委工作经历,之前经常与各类举报人打交道,对保护举报人有着深刻的理解。

“反腐败应当是一场全民战争。在现实社会中,举报在打击腐败犯罪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情况却屡有发生。当前我国法律对举报、保护举报人等制度还没有系统的规定。检察长这次在报告中专门提到了举报问题,有利于引起全国大人大的重视,希望最高立法机关能够尽快出台法律,建立系统、科学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把举报纳入法制化轨道,从而真正维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卞德才说。

“在举报线索流转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有效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的,支持其依法提出赔偿请求,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最高检反贪总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亦表示,检察机关近年来一直在致力于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

切实解决一些“瓶颈”问题

“检察长的报告中提到的排除非法证据,防止刑讯逼供,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而检察机关近年来在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有目共睹,这些积极应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举措值得称赞。”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接受采访时称。

“报告比较客观,既反映了检察机关近年来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成效,也指出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的问题解决还有待于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的重视。”

“谁来监督监督者?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质疑。” 陈卫东分析,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进行侦查的时候,会接受来自各个方面不同程度的监督,主要分为:第一,内部监督,比如立案、撤案和不由上一级检察院备案、批准,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全程录音录像以及案件集中管理等;第二,外部监督,比如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实行检务公开等等。

“在所有的监督措施里,我们认为,来自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应该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一方面,人民监督员不受制于任何组织,有着其他机关无可比拟的中立性;另一方面,人民监督员来自人民,有着其他机关无法企及的群众性;第三,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监督的可接受性。但我们也应看到,现在人民监督员制度尚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必要继续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群众基础,畅通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改建监督方式等。因此,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效果,希望全国人大能够重视,继续健全人民监督员这一制度。” 陈卫东表示。

“报告中提到,检察机关与公安、海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完善追逃追赃机制,加大境内外追逃追赃力度,共抓获在逃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6694名。需要说明的是,‘6694名’这个数字只是全国检察机关立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中的一部分,并非全部,检察机关抓逃的任务依然很重,但是,检察机关自身没有技术侦查手段,要想自己完成抓逃任务还存在很大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