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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学金申请书精选(九篇)

单项奖学金申请书

第1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在学校的时候,我们如果符合获得奖学金的条件,就需要填写奖学金申请书,而奖学金申请书如何写呢,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国外奖学金申请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外奖学金申请书1我毕业于__中学,家现住在__市__区,家里有三口人,{我的母亲长期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同时还要照顾因患有精神分裂症而生活无法自理的父亲}(写自己家里的困难情况),家里的生活没有保障,只能靠政府救济。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母亲为了让我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她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抛去生活开支根本不够我的学费,

只能向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每天除了学习以外,我就会帮家里作家务,分担责任.为了也能够帮家里省钱,每天放学后我都要收集班里一天下来扔掉的汽水瓶和一拉罐补贴家用.由于当时无钱医治父亲的病,家里的学习环境很差,但是我也养成了在困境中学习和生活的意志.上了初中后,家里一直没有什么起色,而且母亲由于奔波劳碌病情加重,还好有老师的帮助,我们才度过了这一段实为艰苦的时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家里因为房屋的开销借了一笔债,日常开支,除去还债、所剩也就无几了。

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终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__学校,这是一所专为品学兼优的贫苦孩子开的学校,学校在学费方面的资助帮了家里很多.在这所学校,大家都是因为上不起学而来的,从中我学到了人穷志不穷的道理.大家在一起,除了互相帮助学习外,还积极参加学校得各种助学活动,自己挣得自己的一些生活补贴.高考已毕,几年的苦读终于换来了__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这是一所一本的重点大学,大家都在庆祝我,但是我也知道,由于学校在外地,我无法照顾家中两位病重的父母,尤其是母亲,为了我的费用,他又要劳碌,又要照顾病情进一步恶化的父亲,这让我很担忧,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20__年__月__日

国外奖学金申请书2我是__学院的09级体育系的学生,来自湖北边远山区的一个农村的五口之家:爸爸,妈妈,哥哥,我和弟弟。迫于生计,家里除了妈妈拖着病躯留守在家外,爸爸,哥哥,以及因为没有钱上大学的弟弟也都外出打工去了。

爸爸和哥哥已经是多年的打工仔了,而弟弟却是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今年他带着给我准备的生活费和拾几个人连同爸爸和哥哥一起北上西安做起了他的小包工头的梦来,也正是因为他的年轻气盛缺乏经验,小包工头没有做成反而是血本无归,最后还不得不让家里的妈妈去借钱好让他们南下好东山再起。而我的生活费也就泡了汤。来学校时妈妈就只给我500元,车费200多,买课本和资料以及日用品以后还剩下不足100元。可这日字还得过,到现今我已经把我掌管的乒乓球协会的活动资金用得差不多拉,那是挪用“公款”啊!而我却不愿打电话回去要一分钱,因为我知道家里没有什么钱,所以我不原我的妈妈为了我而低声下气的向别人借钱,我宁愿我自己去向别人低头,说好话。

今年春节时,我给我爸爸说我已经习惯了节约,我明显看到了爸爸眼中的无奈和理解,我那并非是责怪,因为我还甚至希望爸爸不要出门挣钱好留在家里照顾妈妈。今年我申请到了助学贷款之后我还幼稚的认为可以给家里减少一点负担了,可哪曾想妈妈日益加重的病情和我的生活费让爸爸一刻也没有能够停息!

大二上学期快结束时,学校发生活补助金,听说我是因为被人“举报”天天在外吃饭也就是天天在外吃香的喝辣的而没有资格参评补助金,但是其实明眼人都知道我这两年是怎么“混”过来的,我自己也记不清我买了多少挂挂面了,但是买回来当油吃的老干妈瓶子却还可以作证,用我同学的话说我是营养不良,我却说是搞体操要控体重,后来我才注意到为什么我每次训练过后恢复都不及其他同学快,那并非是放松得不够充分。现在的我越来越孤僻拉,那只是我希望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开支。没有体力我有毅力,我有激情。我相信:苦尽甘来会有时!

我告诉自己咱人穷志不穷;天行键,君子以自强不息。在物质上我可以亏待自己,可是在学习和工作方面我却时刻没有对自己放松过要求,作为我们班的文体委员我不仅仅要在学习上带头我还要保证在上专业课时有饱满的热情来带

动全班同学的积极性。我不会因为生活的不好而抱怨社会的不公,因为我要用我的努力来赢得公平!

为了盼来苦尽甘来的那一天的到来,我需要学校的帮助,所以我特向学校申请贫困奖学金,请学校考查,我也会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谢谢!

国外奖学金申请书3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叫YJBYs,系______,籍贯在湖南___。家里共计三口人,以种田为生,虽然作为农村的孩子,但我有一颗热血求学的之心。

做事先做人,人不立,事不成。在我大学生活中,我始终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老师和同学的信任。一年以来,我遇到过不到困难,受过不少挫折,尽管如此,我们一直都乐观向上,不为眼前的困难所吓倒,相信我们的未来一定会很美好!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成长了许多。感谢老师以及我的同学一直以来对我在生活上的关心与照顾.我一直以一个积极乐观、坚强自立、自强奋进、热心奉献的精神状态生活着,一直以一个关心社会、参与公益、服务同学的大学生的标准要求自己,一直以一个严于律己、高度负责、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标准来的要求自己。

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现将我在一年来的大学思想.学习.生活状况以及取得的成绩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

入学之处,我一直希望能够早日加入_______,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我便向党组织递交了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从那时起我就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勤恳恳,生活作风严谨.自觉遵守学校.系部以及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想申请入党的同学。积极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态度积极向上,成为支部和班级精神力量的聚集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学习方面

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习上,积极进取,从未放松对本专业知识的学习.在课堂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教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与人格素养.平均成绩都在80多分以上。与此同时自觉扩张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课外长期坚持自学,在空余的时间里定期到图书馆博览各种书籍.报刊.杂志,上网等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及时补充现有知识的缺陷,书中的一切让我在生活.学习受益非浅、集思广益、广开思路。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较之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虽然没有达到拔尖的水平,但有些科目已达到了优秀.

三、生活方面

生活上,我乐观、朴素节俭、作风优良、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深入同学中间进行交流.注意自己的身份与形象,乐于帮助同学.了解同学的最新思想动态.努力用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影响周围的同学。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

在我大学生活中,我始终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老师和同学的信任。大学期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还需要自己认真面对,面对社会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我一定会不断地更新自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充分发挥自己的优点,正视和克服自己的缺点,争取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断取得进步和成功。只有把握住今天,自强不息,奋斗不止,才能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创造出新的辉煌。

以上即为学生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20__年__月__日

国外奖学金申请书4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我叫___,是______,籍贯在湖南___。家里共计三口人,以种田为生,虽然作为农村的孩子,但我有一颗热血求学的之心。

做事先做人,人不立,事不成。在我学生活中,我始终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老师和同学的信任。一年以来,我遇到过不到困难,受过不少挫折,尽管如此,我们一直都乐观向上,不为眼前的困难所吓倒,相信我们的未来一定会很美好!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成长了许多。感谢老师以及我的同学一直以来对我在生活上的关心与照顾.我一直以一个积极乐观、坚强自立、自强奋进、热心奉献的精神状态生活着,一直以一个关心社会、参与公益、服务同学的学生的标准要求自己,一直以一个严于律己、高度负责、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的标准来的要求自己。

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现将我在一年来的大学思想.学习.生活状况以及取得的成绩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

入学之处,我一直希望能够早日加入_______,成为其中的一分子.我便向党组织递交了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从那时起我就时时事事严格要求自己,我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勤恳恳,生活作风严谨.自觉遵守学校.系部以及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还在不断鼓励、帮助身边想申请入党的同学。积极组织、参加有关活动,态度积极向上,成为支部和班级精神力量的聚集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二、学习方面

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习上,积极进取,从未放松对本专业知识的学习.在课堂始终保持端正.谦虚的学习态度,积极配合老师教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学素养与人格素养.平均成绩都在80多分以上。与此同时自觉扩张自己各方面的知识,课外长期坚持自学,在空余的时间里定期到图书馆博览各种书籍.报刊.杂志,上网等方式查阅资料来充实自己,及时补充现有知识的缺陷,书中的一切让我在生活.学习受益非浅、集思广益、广开思路。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较之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虽然没有达到拔尖的水平,但有些科目已达到了优秀.

三、生活方面

生活上,我乐观、朴素节俭、作风优良、性格开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很善于深入同学中间进行交流.注意自己的身份与形象,乐于帮助同学.了解同学的最新思想动态.努力用自己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影响周围的同学。所以很多同学不管生活上还是思想方面有了困难也愿意来寻求我的帮助。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

在我学生活中,我始终用一颗真诚的心,换来老师和同学的信任。大学期间虽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大学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还需要自己认真面对,面对社会这所没有围墙的大学,我一定会不断地更新自己,不断地给自己充电,充分发挥自己的优点,正视和克服自己的缺点,争取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不断取得进步和成功。只有把握住今天,自强不息,奋斗不止,才能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完善自我,提高自己,创造出新的辉煌。

以上即为学生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20__年__月__日

国外奖学金申请书5尊敬的__学校领导:

您好!

我来自中国湖北省十堰市陨县的一个偏僻的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父母亲均是农民,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在家务农以种田为生,且母亲一直有病在身,全家的开支几乎由父亲一个人承担。

为了能让我上学,父母亲日夜劳碌奔波,可收入仅仅是维持家庭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几十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尽管家庭贫困,经济捉襟见肘,但我并不因此而放弃我的大学梦,经过我的奋斗努力,终于圆了我的大学梦,但是高昂的学费,让全家在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负担。每当开学时父母亲便愁容满面。

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现在我们家早已是负债累累。我并没有被家庭情况所困扰,始终坚持学习,没有把自己的情况当成一种负担,在校期间我曾获得一次二等学习奖学金和一次三等奖学金。在学习上,我努力刻苦,还参加了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在生活上,为了尽量减少家庭负担,在空闲和休息期间,在不影响自己学业和学习的同时,我还参加了图书馆里面勤工俭学,这不仅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还学会了一些书本上不曾有的知识。

在大一署假期间我到天津去做过短工,大二时在学校图书馆里找了份工作。对于之后的生活我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追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保持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思想,为加入共产党做好准备,作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为了能给父母减轻负担,解决我的后顾之忧,遂向学校申请贫困助学金,希望各位老师能给予批准。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第2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一、项目

(一)重点领域

本年度基金支持的项目重点为集成电路产业的新材料、工艺及电路设计的研究;所申报的项目必须在所属领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原创性;在有明确考核指标的同时,应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平均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约20万元人民币左右。具体领域如下:

1、集成电路的器件与材料及相关工艺研究

1.1新一代存储材料与器件的基础研究:基于微纳结构电阻型存储器材料及器件等;

1.2新器件结构及其工艺的研究:新型MOS器件、MEMS、IC封装材料及相关工艺技术的研究。

2、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研究

2.1面向新一代宽带无线通讯、数字电视等领域的高性能芯片的系统架构设计研究;

2.2多电压、多电流输出的电源单芯片设计技术研究。

3、太阳能材料、工艺技术研究

微晶硅、非晶硅薄膜光伏电池相关的低成本材料及其工艺研究;

(二)申请条件

1、本计划鼓励青年科技人员领衔申报项目。

2、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市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三)进度要求

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科技网)和*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网站)上公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提交《*年度*-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2、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并同时网上提交。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塑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所有附件请单面复印,用长尾票夹单独装订,只需一套与可行性方案一同递交。

3、本基金项目的申请起始日期为*年7月3日,申请截止日期为*年7月24日(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二、研究生奖学金

“*-应用材料研究与发展基金”研究生奖学金旨在鼓励研究生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领域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促进高级人才的培养。基金每年出资资助一批品学兼优的全市各大高校及研究所的半导体专业的在读研究生,帮助他们提高科研能力,顺利完成学业。本年度将资助40名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不少于获奖学生总数的25%,资助额度为每人5000元人民币。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学兼优的在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2、申请人在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信息与通讯工程等学科领域中,从事集成电路和太阳能电池相关方面研究,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

(二)申请方式

1、本通知在*科技网和*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网站()上公布,如符合条件,请从“*科技”网站提交《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成绩单应通过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2、申请者应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式四份,经导师签章推荐后交院校管理部门。由各院校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后统一寄(交)达基金行政办公室。

3、基金行政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

4、经审批核定后的获奖者名单将在*科技网、*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ICC)网站和各院校管理部门公示两周。最终获奖者经基金理事会批准后给予资助,并将获得参加基金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的优先权。

5、本基金奖学金的申请起始日期为*年7月3日,申请截止日期为*年7月24日(书面材料以邮戳为准)。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第3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一、奖励资助范围

符合《若干政策》所规定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政策支持(奖励、补贴、资助等)。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自主创新政策奖励资助资金审核小组,由科技、财政、监察、发改、工信、税务、金融、工商、质检、人社、知识产权等有关部门组成。审核小组办公室与市创新办合署办公,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奖励资助资金的申请和承办审核小组日常工作。

2.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加快审核审批进度,确保各项奖励资助资金及时到位,充分发挥引导激励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申请材料

1.对照《若干政策》有关具体条款,申请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直接上报市创新办或通过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上报市创新办。

2.申请材料包括:①《市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励资助资金申请表》,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②申请享受税收激励政策的,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近三年企业审计报告;申请享受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政策的,须提供投资合同等;申请享受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证书等;申请享受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须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技术交易合同,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享受自主创新产品采购奖励政策的,须提供采购合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等;申请激励科技人才创新政策的,需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身份、学历、职务职称证明等;申请工商管理激励政策的,须提供知识产权等合同;申请企业制定标准政策的,须提供国家、省有关部门的批复等;享受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等政策的,按照宝市科发〔2010〕31号和42号文件执行;③其它证明材料。

3.受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市创新办受理各县区创新办(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开发区科技局、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局的申请材料。

四、审核程序

1.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申报、单位推荐,市创新办公室受理、部门初审、市创新办复审、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市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

2.市创新办在收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申请后,对《申请表》进行形式审查和分类后,分别送交市科技局、地税局、金融办、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工商局、质检局、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市创新办。

3.市创新办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后,提交市部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第4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志奋领”奖学金简介

“志奋领”(Chevening)原为英国政府外交大臣官邸的名字。1994年,当时的外交大臣赫德将“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奖学金及奖励方案”更名为“英国志奋领奖学金”,因此得名。该奖学金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开展,主要面向发展中国家(但有发达国家如日本),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文化教育交流,增进国际交往和了解。

“志奋领”奖学金是英国外交与联邦事务部(FCO)向中国政府各部门及经济领域提供的第一流的官方奖学金,为至少拥有学士学位并能运用所学的新知识为中国社会及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中国政府官员和专业人才提供专业硕士知识和技能培训。奖学金的主要提供对象是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的有潜力的业务骨干和中层管理人员。该奖学金获得者由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委托英国文化委员会(British Council, 以下简称BC)负责安排学习和日常管理,英国驻外使领馆负责实施,但所有经费由FCO承担。该项目为一年的研究生学习(分为讲授式和研究式课程两种,中国的“志奋领”学者多限于讲授式课程),通过所有课程和论文的学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学习结束后要求学者必须按时返回派出国。

自1994年开始,中国平均每年约有140名候选人获得英国志奋领奖学金,作为公派留学人员前往英国留学一年,攻读研究生学位,学习的专业包括教育、行政(公共)管理、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法律、经济学和金融、银行和国际贸易、新闻、国际关系以及环境保护等专业。

奖学金项目和学者由英国文化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英国文化委员会是英国促进国际教育与文化关系的组织,并作为一个慈善机构在英国注册。它在中国作为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英国文化委员会驻中国办公室)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开展工作,以使、领馆的领区为单位分配候选人名额及组织该奖学金的实施。该奖学金数额较高,包括学费(最高可达10050英镑)、生活费(伦敦区约750英镑,伦敦区外约610英镑)、中国至英国往返机票、书籍费(约400英镑)、服装费(约260英镑)以及抵离英国时的一些行李费补助。

对申请者有一定的要求

奖学金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条件都有较高要求。候选人绝大部分来自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和大型国有企业。任何候选人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相关学科较强科研能力的大学本科生,并拥有学士学位。

2. 申请人的年龄应在26至45岁之间,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

3. 立志回到中国,并利用其在英国期间获得的新技术和新知识为其所从事的工作服务。

4. 申请人必须是处于事业中期的在职人员,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并承担一定的决策或行政职责。

5.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素质:

-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和英语实践应用能力(ILETS成绩须在6.5分以上);

-具有雄心和工作潜力;

-拥有潜在的领导才能;

-有志于所在组织机构的变化和发展;

-解决问题时具有创新能力和创造性;

-对新环境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并在技术、职业和文化领域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

该奖学金项目已在中国实施了20年,但作为 "志奋地" 奖学金,于1994年在中国开始实施,目前已为中国政府各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了一大批高级管理和专业人才。这些学者在学习任务结束后均按时回国,并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做出了贡献,其中有一些已成为中国政府中的省部级官员和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申请该奖学金过程

英国外交与联邦事务部一般于每年6月通过英国驻华使、领馆(具体由各馆的文化教育处负责),向中国政府各部委和各省级外办发出 "志奋领奖学金中国计划",邀请中方有关单位推荐各自最有潜力、最有竞争力的年轻官员参与角逐该项目。

各省级外办接到驻华使领馆的委托后,一般于每年7月初发函到各有关候选单位,要求各候选单位根据英方设定的条件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经所在单位推荐后,持单位介绍信到外办报名,由外办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外办发给正式申请表。候选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将申请表、本人书面申请、学习计划及两名专家或雇主的推荐信交回外办,统一由外办在9月前寄到英国驻华使领馆文化教育处参加初选。英方在初选过程中主要审查候选人的身份、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学习计划等。初选合格者将接到通知,参加于11月举行的IELTS考试(想学习MBA或财政的申请者还必须参加 GMAT和GRE的考试)。IELTS考试取得平均分6.5分,同时各个单项成绩不低于6分的候选人将被邀请参加于12月在使领馆举行的面试。面试合格者将于12月底或次年1月初接到通知,终选决定于1月底由英国驻华使、领馆发出。至此,该候选人才算最终获得该奖学金。

第5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第一条为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从产业优化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推动信息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实施资金补助、贷款贴息以及与中央、省定项目资金配套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突出重点、支持创新、讲求效益的原则。资金安排的重点以每年的《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为准。

第二章支持范围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重点、关键及具有优势特色的电子信息产品、软件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项目;

(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项目;

(三)运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工业与信息化融合项目;

(四)纳入国家和省、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主要用于网络平台建设、信息资源整合、重点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基础设施、信息产业支撑体系等。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用途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子技术、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化应用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企业资质认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学研合作和人才培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企业资质认定、企业创新等方面的奖励;

(二)对企业自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资助;

(三)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债权引导资金;

(四)促进产业提升、集聚等其他公共支出。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标准

(一)奖励

1.鼓励信息类企业申请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等国际国内资质认证。企业在从事相关认证前,应事先到市工信局备案。经备案确认的企业,认证通过后,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对通过CMMI3级、4级、5级评估的软件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20万、30万元的奖励,已享受过低级别奖励再通过高级别认定的,以高级别标准予以级差奖励。

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3级、2级、1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5万、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已享受过低级别奖励再通过高级别认定的,以高级别标准予以级差奖励。

对通过P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评估、ISO27001/BS7799(信息安全管理)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000)认证、SAS7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等相关国际、国内认证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认证费用5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2.对软件产品出口额首超30万美元/年的软件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实施电子商务进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支持1000家企业,按照财政承担1/3费用的办法,鼓励落户本市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企业参与“电子商务进企业”活动。

4.推进“ERP(企业资源计划)进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支持100家优秀企业,按照财政承担2%-5%费用的办法给与奖励,提升制造管理及售后服务水平与能力。

上述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助、奖励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项目资助

1.对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产业研发项目,按不超过其实际总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2.对商业模式创新、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通讯服务、搜索引擎、网络动漫等领域第三方服务平台产业化项目,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包括平台研发、平台部署及平台营运推广费用)的5%给予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3.对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关键或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不高于投资额10%的资助,最高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

4.对列入国家、省相应专项计划的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资金配套。

除需要联合资助的重大项目以外,已得到国家、省、市、区其他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列入资助范围。同一项目不重复资助。

(三)创投、债权引导基(资)金

为逐步调整目前专项资金直接无偿资助及奖励的使用方式,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用于设立信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债权引导资金,以引导的方式吸收各类社会资金采用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形式支持企业,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上述引导基(资)金的具体设立与管理办法根据市政府要求另定。

(四)产业提升、集聚等资助

1.对宣传推介我市信息产业发展环境举行的重大招商活动,如专业展会、专业论坛、对口洽谈会、新闻会等项目给予适当资助。

2.对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的重大产业研究,年度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给予资助。

3.对受托承担部分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补助。

4.对促进与信息产业发达地区及信息产业创新集聚的单位之间的战略性合作与交流,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知名院所开展的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安排资金予以保障。

5.对认定为市级软件产业园、电子商务产业园、呼叫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经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认定考核管理办法另定。

6.对信息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

第三章信息产业项目申报

第八条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城市区域内的重点信息产业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子信息产品、软件研制和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条件。

(三)单位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五)申报单位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不得少于1年。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对县(市)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第九条申报材料

(一)正式申请文件;

(二)市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到位凭证、银行签证利息单等材料(复印件);

(六)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说明;

(七)市级以上部门(含市级)颁发的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八)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书。

以上材料中的资质证书、贷款合同等,在项目上报时应提供原件,审查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留存。

第四章信息化项目申报

第十条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城市区域内的重点信息产业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行政单位必须领导重视,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并纳入市信息化规划的部门信息化建设规划;

(三)申报项目的事业单位需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资源配置能满足信息化应用的需要;

(四)申报项目的企业单位经营状况良好;

(五)申报单位在行业或同类型地区具有较大的示范带头作用或试验效应;

(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对县(市)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第十一条申报材料

(一)正式申请文件;

(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行政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情况及信息化发展规划;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五)企事业单位提供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中的资质证书等,在上报材料时应提供原件,审查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留存。

第五章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各单位直接登陆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在重要通知栏目里下载《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按附件形式填写申请表,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第十二条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于每年1月1日前下达《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专项资金自设立开始,前两年,每半年申报、审核、下达一次项目资金支持。以后每年申报一次。

市以上重点企业、单位,直接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市财政部门;县(市)区企业、单位,须经县(市)区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财政局。按照差别化补助政策规定,需要县(市)区配套资金的,县(市)区财政必须出具承诺书。

第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科技局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提出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包括专业审查、财务分析、项目答辩、专家评议等程序。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企业在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未完成和验收前,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金。

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准后联合下达项目和资金支出预算。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专用设备购置费、技术转让费、培训费、劳务和委托业务费、方案设计费、监理费、咨询费等。

第十七条对于贴息的项目,根据项目批复投资和建设内容,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与引导资金管理的意见》(政〔〕68号),对企业实际落实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予以贴息,贴息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于补助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于国家支持需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补助。

第十八条经正式核准的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书》。合同签定后,项目承担单位将合同报市财政局一份,财政局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的80%,剩余20%资金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要定期向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须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项目验收申请表。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根据项目合同书组织验收。

第七章项目监督

第二十条专项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对所有申报的项目列入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过审批付诸实施的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列入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跟踪培育。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如确需变更的,要按照申报程序重新报批,确保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6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8号)、《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省试点工作市实施方案》(政[]43号),进一步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区政府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为加强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资金是用于支持和鼓励我区开展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的政府资金。创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负责创新资金的审批。区科技局具体负责创新资金项目的受理、组织评审、监督实施。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具体负责创新资金的管理,对资金的运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创新资金项目的验收。

第二章创新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第四条科技创新资金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并逐年增加,其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年度预算执行中,据实列支。

第五条创新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高新技术产品研发、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三)产学研合作和科技平台建设

(四)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从事发明创造和科技成果申报

(五)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六)奖励自主创新企业和优秀科技人才。

第三章创新资金的支持条件与方式

第六条根据企事业单位、个人技术创新活动的不同内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和奖励的方式予以支持。创新资金支持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区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缴纳税款。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并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规定及时编制会计报表,足额提取研发经费并开展研发活动。

(三)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数占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每年用于技术创新的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投产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六)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七)其他符合创新资金资助、奖励条件的。

第七条无偿资助项目

(一)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产品研发及中试阶段给予必要的资助,创新产品和创新技术必须获得省以上科技成果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总投资一般应在1000万元以上,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我区创办企业进行成果转化、企业引进科技成果进行开发且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鼓励企业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实施,对具有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其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积极鼓励专利实施及产业化,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获得授权的专利申请费用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为:国内发明专利5000元/件;实用新型专利1200元/件;外观设计专利800元/件;国外发明专利10000元/件。对企事业单位、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给予预付,标准为:2000元/件,预付款在专利权人获得专利资助时比除。对被认定为部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的补助。

(五)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对成功申报国家、省科技项目的,按项目批准额度的5%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申报条件已被省、市批准上报但没有被国家、省立项的项目,对项目编报费,给予每个项目5000元资助。

第八条奖励项目

(一)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经复审重新获得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对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给予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科技人员申报科技成果,对获得省以上成果的,视产业带动效果,给予1-5万元的奖励。

(四)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对新认定部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省级创新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五)大力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市级工程建设中心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市级科技服务中心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专业孵化器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市级创新型园区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批准为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六)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对获得认可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七)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

(八)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表彰力度,每两年评选一次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贡献奖。根据科技成果的技术水平和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授予区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由区政府颁发证书、奖状和奖金。奖金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二项,二等奖不超过三项,三等奖不超过五项。

突出贡献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奖励(获国家科技成果、省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市科技成果一等奖)的单位(或个人),授予区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奖金10000元。

第四章创新资金的申报、审查与审批

第九条项目申报

(一)符合创新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向区科技局提出申报。每个科技创新项目只能申报一次创新资金支持。

(二)创新资金的申报为每年的12月份进行。

(三)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区科技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

2、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审计报告

3、可以说明项目技术创新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国家重点新产品认定证书,技术报告、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授权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

第十条项目审查与审批

(一)区科技局在收到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查,确定申报项目是否属于申报范围,是否满足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备,材料格式是否正确等。

(二)对初步确定的项目,区科技局在科技工作网等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扶持项目及资金安排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三)区科技局对通过立项审查的项目下达文件通知。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创新资金项目合同书。

第十一条资金和项目的管理与监督

(一)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创新资金项目,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财政予以拨付。

(二)区财政局设立科技创新资金专户,加强资金管理。

(三)创新资金项目由区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及项目完成的质量情况。承担项目的单位应按要求如实报送信息调查表。

(四)承担创新资金项目的单位如有严重违约行为,如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区财政局、科技局将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中止合同,并收回全部专项资金。同时,取消该其三年内申请创新资金支持的资格,并终止其它财政资金支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7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种专项计划(了解专项计划招生请点击浏览)。

本科直博生的接收面向全国重点大学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工作预计在2012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

只有本校在读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除试行“申请-考(审)核”制度的院系和专业外,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工作预计将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2. 各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或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报考人数、生源质量、科研项目和经费情况以及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综合确定。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报考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独立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只有硕士学位证书而无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如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单证专业硕士等),如果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只能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并须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至12月12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的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

2.报名者须于2012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向报考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提示: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负担。】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以专业目录为准。

初试时间:2013年3月30日、31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类: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和定向培养博士生。凡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为非定向培养博士生,不转入的为定向培养博士生。

2.所有研究生须缴费上学。普通博士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生学制五年,学费每年1-1.2万元(因专业而异)。

学校为博士生设基本奖学金,基本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博士生(含定向培养生)只要入学成绩合格、每学年考核合格,即可在每学年获得与当年应交纳学费等额的基本奖学金,换言之,可冲抵当年全部学费。

除此之外,非定向培养博士生还可享受博士生基本助学金,每人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定向培养博士生只能申请基本奖学金,不能申请基本助学金。

按照教育部规定,已获博士学位人员及年龄超过45周岁人员攻读博士学位,须由考生本人自付学费(自筹经费培养)或由所在工作单位代付学费(委托培养),这两类博士生不能申请学校的博士生基本奖学金和基本助学金。

除上述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博士生优秀科研成果版面费资助金、教育部学术新人奖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七、其他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重点建设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查询。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北京地区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单位保证其学习时间的前提下可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其他博士生均须全脱产学习3年。

4.录取为定向培养的北京地区考生学校将不安排住宿。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

第8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一、医药产业发展资金来源及用途

*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

(二)“新药港”建设奖励;

(三)市政府组织的“新药港”建设重大活动、医药论坛、技术讲座、专业培训、中介机构及国内外医药行业考察调研所需支出等;

(四)经市政府批准用于“新药港”建设的其他支出。

二、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

(一)项目资助的范围和申请条件。

1.资助范围:

(1)在*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企业;

(2)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药物、新型医疗器械等产业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

2.申请条件:

(1)申请项目必须在*市组织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列入《*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优化医药产业结构,推进“新药港”建设。

(2)申请项目必须有企业自筹资金予以保证,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研究开发项目的实际已投入资金必须达到50万元以上,产业化项目的实际已投入资金必须达到500万元以上。

(3)申请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

(4)申请项目的单位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单独设账进行核算。

(5)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同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资助的,已获得的市级财政资助资金视同配套资金。

(二)资助重点。

1.医药企业自主研发、技术引进开发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生产等发展项目;

2.与产业化相衔接的项目研究开发,兼顾重大医药新产品的前期研发和重点医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三)立项和评审程序。

1.立项申请。市经委负责受理企业的立项申请。原则上每年年初组织项目的集中申报,即由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填报《*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立项申请表》、《*市医药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立项建议书》,经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预审同意并汇总后,一式5份报市经委。

2.项目评审。项目实行专家评审和行政决策相结合的立项评审制度。市经委受理企业项目立项申请后报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集中初审,必要时可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初审通过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由市经委负责组织省内外医药行业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评审会召开前10日向市经委报送评审资料一式20份,必要时可请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答辩。

3.项目评价: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对企业申请项目的技术水平、技术成熟程度、产业化前景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得分在60分(含)以上的项目可给予资助。其中,得分在60分(含)至80分的项目为一般项目,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项目为重点项目。

4.项目立项: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评审可予资助的项目作为拟安排资助项目进行立项。立项结果告知项目申报单位。

(四)资助程序、资助标准、资金拨付。

1.资助程序。对已立项项目,由有关单位分别审核确认项目实际投资额。其中,计划总投资在150万元(含)以下的研究开发项目,市属企业由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实际投资额,区、县(市)企业由各地财政局审核确认实际投资额;计划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的研究开发项目和全部产业化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项目实际投资额的审计报告。

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并随附《*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各区、县(市)财政局对项目截至上一年度末实际投资额的审核确认意见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经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所在地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一式2份分别报市经委、市财政局复审;通过复审的项目报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列入预算。同时,由市经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合同书》。

2.资助标准。

(1)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研究开发项目:重点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一般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2%给予资助。

(2)医药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一般项目按项目总投资额的6%给予资助。

(3)经市政府专项批准的重大项目,其资助的资金额度和方式由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市级企业的资助项目按资助标准由市财政全额拨付。区级企业(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项目,按财政体制分成比例,市财政给予市级企业资助标准的25%安排资助;萧山、余杭区及5县(市)企业项目,市财政按市级企业资助标准的12.5%给予资助。各区、县(市)必须按照规定比例安排配套资助资金。

3.资金拨付:列入预算的项目,计划投资额在150万元(含)以下的研究开发项目,先拨付70%的资助资金,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根据验收结果和完成实际投资额再予结算并拨付剩余资助资金;计划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的研究开发项目和全部产业化项目,以项目上一年(期)实际完成投资额的审计报告为依据计算资助,同一项目实施期内申报资助一般不超过3次,并在项目完工验收时提供该项目最终实际完成投资额的审计报告。

市属企业资助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企业。各区、县(市)企业的市财政资助资金部分通过市与区、县(市)的预算体制进行结算,由各区、县(市)财政拨付给企业;各区、县(市)安排的配套资助资金应在市财政资助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拨付给企业。

三、“新药港”建设项目奖励

(一)奖励项目。

1.对研制、引进和开发的新药(包括医疗器械)项目已获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市内实施产业化生产中取得成绩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创新治疗药物奖励50万元;国外已有同类药物上市,企业通过结构修饰或工艺创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治疗药物奖励20万元;国内首家上市的仿制治疗药物奖励10万元。其他首家在*市开发成功的新药开发项目(包括医疗器械)奖励1-5万元。

2.对列入行业归口统计并经“新药港”备案的工业企业,其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且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利税保持10%及以上比例增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亿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6亿元以上的奖励6万元,10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15亿元以上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的若干意见》(杭政〔*〕7号)执行。

3.对*市内新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医药工业企业,其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对引进的国外医药企业在*市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独资医药工业企业,其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80万元。

5.对在发展医药产业、建设“新药港”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区、县(市)政府和部级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对辖区内列入全市医药行业统计口径企业的医药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量达到5亿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长30%以上的,其位居全市前3位的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4万元。

6.对*市内的医药工业企业生产的医药产品通过国际注册(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首次获得美国、欧盟、日本注册(认证)的药物制剂、原料药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首次获得其他国际注册(认证)的药物制剂、原料药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际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产品奖励采取就高原则,不予重复奖励。

(二)审批程序及资金拨付。

申请单位于每年年初填报《*新药港建设奖励项目申请表》及有关资料一式5份报送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企业申请需经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签署意见。区、县(市)政府和部级开发区管委会申请需经其办公室签署意见。经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新药港”建设拟奖励项目名单,报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列入预算。

市属企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企业,各区、县(市)企业的奖励资金通过市与区、县(市)的预算体制进行结算,由区、县(市)财政拨付给企业。

四、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合同书》要求,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抓紧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总结,总结材料和《*市医药产业发展项目执行及经费使用情况反馈表》应于每年1月份前报市经委。

(二)市财政局发现项目审核确认材料不实的,对相关区、县(市)项目的资助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结算体制予以扣回,在扣回前停止该区、县(市)同类项目资助的申请。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审计报告不实的不作为资助的依据。同时,对已下达的资助资金将通过预算结算体制予以扣回。

(三)企业由于市场、技术、资金及组织结构发生变化等因素,需对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变更时,应当提前报市经委,经组织论证后变更执行。其中,终止项目即终止资助,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应予以严肃处理,追回已资助资金,取消该企业3年内申请资助资金的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市经委要认真做好项目及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定期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对合同履行情况较差的项目和企业要提出警告,对累计2次以上受警告的企业,取消该企业1年以上申请资助资金的资格。

第9篇:单项奖学金申请书范文

我校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00名,招生名额中包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生。

二、考试方式:

直接攻博:在被我校2014年接收的校内外学术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方式。直接攻博专业一般为理工农医等博士招生专业和文科经管类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的我校博士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在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硕博连读在全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内进行。

申请考核制:我校今年在部分导师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面向社会招生,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的招生说明和实施细则见“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及各学院实施细则”。

普通招考: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我校各学科接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14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14年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初试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4、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5、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同等学力具体要求。

6、我校理工科各学院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部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招收少量在职攻读博士生。全日制攻读博士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可参评我校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

7、考生应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再接收汉族考生。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指标以2014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四、报考在职博士生审批:

由于我校控制在职攻读博士生的数量,在职报考考生必须在11月下旬向报考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审核批准,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职考生方可报名。未提交申请或审批未通过而报名缴费的在职考生一律不予准考,报名费不再退还。

五、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网上报考流程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费200元。考生须要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网址:graduate.nankai.edu.cn/bswb/Student/Notices.aspx。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日9:00-12月22日24:00。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为报名成功的标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南开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并打印。

3、报名成功后请考生牢记博士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2014年3月10日至3月23日之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4、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2014年3月21日)下午到南开大学二主楼熟悉本人考场位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的内容。登记表上无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职报考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2013年11月3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信,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我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7、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情况见第六条。

8、2014年5月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普通招考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三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初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23日,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复试:2014年4月中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各学院的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由学院在全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有权自行确定。报考资格在复试时审查,资格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材料(A4纸):①《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须考生签字)、②《南开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④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个人成果原件;⑥外语能力证书原件;⑦硕士论文摘要;⑧两封《2014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英语。

3、考试地点:初试——南开大学。

复试——南开大学各学院。

七、调档及录取:

凡被我校录取为全脱产类型的博士生,我校相关学院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全脱产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脱产博士生和各类专项计划博士生无需调档。

八、学制及学费: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学费每年10000元。

九、奖助体系:

(一)奖:

1、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博士研究生学费。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业奖学金;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和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免除学费。

2、学校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0.75万元/人。

3、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二)助:

1、助学金:

(1)以全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以不脱产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助学金。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往届没有工作人员考入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均不能申请助学金。

2、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按照国家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可申请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

(三)酬:

1、助研:全脱产就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津贴,博士助研津贴按学科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学科助研津贴≥7200元;第二类学科助研津贴≥4800元;第三类学科助研津贴≥2400元。其中第一类学科为理学(数学和理论物理学除外)、工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各学科;第二类学科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外)、数学、理论物理学、教育学门类各学科;第三类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军事学门类各学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2、助教: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岗位,薪酬为800元/月。

十、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网站上查询。

十一、公派联合培养:

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学府学习一至两年。

十二、住宿问题: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入学后提供宿舍;在职博士生(指档案、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生),入学后均不提供学生宿舍。

十三、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证明),没有硕士学位者不予注册,并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2、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学生请于2014年3月4日,将签好字的《南开大学2014年博士报名信息卡》送交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5、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2121,E-mail:cn-ljp@163.com。

6、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主页:

graduate.nankai.edu.cn/admissions/index.asp,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十五、通讯地址:

南开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0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