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精选(九篇)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第1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根据今年立法计划,为做好《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从7月份开始,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听取省政府法制办、省经信委等4个省级部门立法情况汇报基础上,先后赴部分市县开展立法调研,召开有10个省级相关部门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并将条例草案印发至11个设区的市征求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参加了座谈和调研活动。在认真梳理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经济委员会9月13日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电网是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基础设施,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是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目前,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早,在电力管理体制经历重大改革,电力发展和电力管理领域出现许多新变化的情况下,已无法完全满足实际管理需要。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用电量增速持续在两位数以上,2012年我省全社会用电量高达3210.55亿千瓦时。电网供电能力远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有助于加强电网设施建设保护,维护好供用电秩序,保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用电需求。省人民政府提请的条例草案,立足我省实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总体是可行的。同时,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条例草案第六条、第七条对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做了相关规定。有的地方和部门认为,条例草案加强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的规定是必要的,但电网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属专项规划,除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城乡规划外,还要与交通、水利、燃气、通信、给排水等专项规划相互衔接,条例草案第六条第三款对这方面规定没有涉及,建议增加相应内容。另外,由于我省地域狭小,各种管网建设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应相互融合,而不是互相排斥,条例草案第七条第二款有关规定,将造成电网设施建设与其它管网建设的权益冲突,也不符合我省实际情况。建议对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二、关于新能源发电的电网配套保障。条例草案第十四条对电网经营企业为电源企业提供电网配套保障作了具体规定。有的地方、部门和企业提出,为了促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发展,电网经营企业应优先考虑新能源发电的电网配套保障。当前,我省新能源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期,2012年,全省累计建成新能源装机802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比重的12.8%。在加快电网配套设施建设时,电网经营企业必须充分考虑我省新能源发电的并网问题,解决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和重点建设项目电力的发送问题。建议对新能源发电的电网配套保障作进一步调研,补充完善相关条款。

三、关于电网设施保护的应急预案。条例草案第三章对电网设施保护作了规定。对此,一些地方、部门和人大代表反映,电网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当电网设施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时,将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而条例草案缺乏电网设施保护应急预案方面的规定。建议增设有关应急预案条款。

四、关于供用电双方权益的保护。调研中,一些地方、企业和人大代表反映,条例草案对供用电双方权利义务规定存在不对等,有的条款部门痕迹较重,如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电网经营企业可以先行修剪植物或者砍伐林木,但对所有人的事后告知和补偿等未作规定,没有体现电网经营企业与其它民事主体平等、公平的原则,可能引发矛盾。条例草案第四章在设定义务时,对电力用户的规定条款较多,而对电网经营企业的义务提的比较原则。我们认为,供用电双方的立法诉求都应予以支持和规范。电网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同时,鉴于电力用户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要注意加大电力用户权益保护的力度,对用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补偿作出相应规定。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条款。

第2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汇报

--------县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各位尊敬领导、朋友们: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电信全体员工向多年来给予电信热情支持、无私关怀、诚挚关心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县电信分公司是在2000年9月公司化改制完成并于2004年6月随省、市公司上市时成立的,现有前端、后端、管控三个管理部门,5个二级生产经营单位,下辖14个农村营维分部。全县有固定电话交换网点67个,装机容量13.5万门,现有客户10.8万户。营业服务自办网点67个,代办网点12个,共79个营业网点。直接从事电信服务的从业人员达235人,遍及全县城乡,农村平均约每6个村有一个营业网点,就近向客户提供电信服务,背负着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抗震救灾、防汛应急、党政专用通信等普遍服务的重任。

五年来,电信面对日益激烈的通信市场竞争环境,我们在认真学习《电信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把条例有关内容具体落实到企业实际工作中,并自觉地把它作为开展经营活动和进行通信建设的基本准则,取得明显成效,使依法治企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

1、《电信条例》宣传深入人心

从2000年《电信条例》颁布以来,在条例的学习贯彻不断深入时,我们高度重视学习贯彻《电信条例》,把它作为促进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成立了学习贯彻《电信条例》领导小组,建立了宣传网络,对全公司学习贯彻《电信条例》进行研究、部署,在思想上进行广泛动员,使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学习贯彻《电信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还把学习《电信条例》列入员工年度学习培训考核计划,并要求各单位把《电信条例》作为电信企业开展经营竞争的基本依据,做到认真学习领会,融会贯通。

为了达到学习宣传目的,电信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把《电信条例》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制订学习、贯彻《电信条例》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培训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展开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电信条例》培训班,把学习贯彻《电信条例》作为企业普及电信法律知识、推进企业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使《电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各项管理制度深入人心。同时,根据电信领域最新法制动态、电信企业发生的典型案例,及时编发电信快报给各单位员工学习。

我们还对《电信条例》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掀起学习贯彻《电信条例》的热潮。如结合电信条例的学习,先后举办6期《电信条例》培训班,邀请省、市电信分公司法律事务部人员工进行《电信条例》讲座,并对新分配到企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行了上岗前的法律培训,组织员工参加省市电信公司《电信条例》考前辅导学习,在定岗考试时增加《电信条例》的相关考题;我们还组织了多期《电信条例》知识讲座,并邀请法律专家讲授了合同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增强了员工的法律素质。同时在全县电信各大营业厅都张贴了电信条例,悬挂宣传横幅,给用户分发宣传资料,依法经营管理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

2、以《电信条例》为准则管理企业

依法治企的关键是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好企业。《电信条例》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和各项通信建设的基本准则,因而利用《电信条例》管好企业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公安电信在学习宣传好《电信条例》基础上,认真贯彻好《电信条例》,并以《电信条例》为准则做好企业各项经营服务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电信条例》规定的业务种类、条件、程序和方式依法经营,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电信市场的有效竞争,提高电信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面而优质的电信服务,从而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在提高电信服务质量方面,为保证各单位确实履行《电信条例》中的电信服务要求,消除因电信服务问题产生的纠纷和投诉,我们以《电信条例》为依据,对各类业务单式、旧企业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并组织人员开展了服务工作质量大检查。同时,自觉开展服务创新活动,设立10000号客服中心,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电信服务,建立了快速响应体制,解决修障难问题,采取窗口打印、发电子邮件、网上查询等多种方式免费为用户及时提供电话清单。并完善投诉渠道,方便用户投诉和咨询,树立公安电信诚信经营、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

在落实国家资费政策,让用户明白消费方面,参照《电信条例》有关内容,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话费纠纷管理大检查、大整改。核对系统时钟,检查数据设置,同时增强资费透明度,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制定的电信资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资费政策上墙,让用户明明白白消费。

我们还理性对待竞争,对其他电信运营商违反规定的行为,决不盲目跟进,而是以服务取胜,并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维护市场秩序。运用《电信条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贯彻实施好《电信条例》还必须通过加强对《电信条例》的研究,吃透《电信条例》精神,领会《电信条例》内涵,并把它自觉地运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制定制度、完善方案保证电信网间互联互通

从2000年9月《电信条例》颁布以来,我们除了经常性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精神外,还结合互联互通的实际工作,明确责任制定了相关互联互通设备维护制度,将互联互通管理部门、相关维护部门的职责分工,障碍登记划分得非常细,便于操作,为了应对不同通信企业之间的疏通,重点局点网间的突发故障,专门制定了网间应急通信预案,就网间重要用户的疏通,重要局点网间话务的疏通及网间出租电路的调度做了具体方案,几年来,各通信企业网间设备出现大的故障,没有人为阻断现象。

在与其它电信运营商互联互通上,严格按照《电信条例》和信息产业部《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的要求,拟订互联互通月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对重大事项内容、报告及时率、障碍受理时限都做了严格的规定,保证了网间互联通信故障能及时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互联互通能否落实,日常细致工作非常关键,我公司非常重视各网的新局向号码,特服号和新业务码的开放工作,接到上级传真和文件后管理部门及时签批意见,维护部门及时操作核对准确无误的开放。定期检查网间电路是否正常工作,时刻保证网间通信畅通无阻,同时我们还将省公司制定的《互联互通行为十不准》挂在职能办公室及机房,服务窗口,使电信员工人人知道互联互通的重要,人人关心互联互通工作,人人心中有互联互通。

4、严格执行电信服务标准,确保用户利益不受损害。

为了强化条例中电信服务标准的认真落实,对外我们每年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每年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和客户代表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适时走访大客户;有针对性的发放用户调查表;在全县进行服务大调查,多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聆听他们的心声,找准自身服务工作中的问题症结所在,并加以限期整改,从而在内部形成了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任,人人重视的良好氛围。

在电信的日常维护中经常要对外线电缆进行检修、割接,必要时还对用户的号码进行更改。条例规定,由于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正常电信服务的需按规定的时限先告知用户并向上级电信管理机构报告,我们一直严格遵守。今年五月份斗湖堤小学交接箱700对电缆接头进行检修,可能影响500用户的正常使用,影响时间大约8小时,维护检修部门作好准备于周六检修时,得知业务部门的通知还未在影响范围内张贴出去,对重要客户及大客户还未来得急通知,我们坚决果断地将检修推迟到下周六,在告知用户大约73小时的情况下进行检修,因为当时的情况是,即使当天中午贴出去到检修的时间只有60小时。这样保证条例的严肃性,保证用户的利益不受侵害。

今年7月10日,夹竹园过河飞线被宜昌运沙船只挂断,由于正直汛期,虎渡河水水位较高,堤防部门无权批准施工,影响近千用户正常通信长达6天,线路恢复后,在业务收入欠产很大的情况下,我们按时间比例少收用户的月租和来电显示等费用,得到广大用户的支持和好评。

在我公司的所有工程割接、改号涉及到用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我们都通过电视台、报纸、告示等手段告知用户,对大客户、重要客户还派专人拨打电话通知用户,由于我们认真执行电信企业服务标准,不仅用户的投诉大幅下降,而且得到了用户的理解和赞扬。

5、几点希望:

一是欠费的追缴,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协助。

第3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电网普查组织与实施 管线

一.前言

为了加强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电力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完善电网资料,需要对35kv、110kv、220kv线路展开全面普查工作;普查的同时,补办以上电力线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2-1 电网外业调查工作

对青岛市五市七区35 KV、110 KV、220KV架空线路及埋设电缆管线进行全面的调查。地下电力管线调查内容包括:权属单位、线路名称、走向、等级(KV)、架设时间、点名、埋深、断面、条数、埋设方式;架空电力管线调查内容包括:权属单位、线路名称、走向、等级(KV)、架设时间、塔名(杆号)、条数、支线走向、塔的类型。

2-2 比例尺要求

地下电力管线采用1:500地形图;35KV架空电力线路,建成区采用1:500地形图,建成区外采用1:2000地形图;110KV架空电力线路,全部采用1:2000地形图;220KV架空电力线路,建成区采用1:2000地形图,建成区外采用1:10000地形图。

2-3 工作步骤

①资料收集:管线调查探测前,收集线路已有的相关资料、控制资料、管线竣工资料及地形图资料。

②电力管线调查。

③电力管线测量:管线点平面位置、高程测量。

④带状地形图修补测。

⑤资料整理(调查表及成果表编制、电力管线带状图编绘)。

⑥检查验收。

三.电力管线调查

3-1地下电力管线编号

①管线点的编号在管线调查时由调查人员现场编排,填入《地下电力管线调查表》,并在实地管线点的旁边用红油漆注记其点号。

②明显管线点(检修井)标注到井盖附近。

③隐蔽管线点平面位置电力部门确定后,用统一规格的铁钉打入地面至平,用红油漆以铁钉为中心画圆形符号“”。为防止管线点标注丢失,除在管线点附近作标注外,还在其附近建(构)筑物上做距离标注。

3-2架空电力管线编号

架空电力管线编号按照实地塔号或杆号进行调查,调查清楚其权属单位、线路名称、线路走向、等级(KV)、架设时间、点名、型号、条数、方位、杆特征、支线走向。

3-3 隐蔽地下电力管线的探查

隐蔽的地下电力管线采用物探法进行探测。管线探查前,在探查区或邻近的已知管线上进行方法试验,确定该种方法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有效性、精度和有关工作参数,对投入的探测仪器均做一致性测定。同一条直线段管线上相邻管线点间距不大于70m。当管线弯曲时,至少在圆弧起讫点和中点上设置管线点,圆弧较大时,增加管线点密度,以保证能准确描述管线的弯曲特征。

3-4调查资料的整理

1)调查表、工作图的整理遵循原则:

①各管线点号应做到实地、调查表、工作图、测量手簿四统一,管线点号是唯一的。

②各管线之间连接关系必须表示正确、清楚,管线密集地段或连接关系复杂的管线点应在图边或图面允许的地方做放大示意图。

③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的图例、符号和颜色执行;

④管线规格、材质、埋深及小检修井(室)其它各项调查内容必须标注清楚、正确、完整。

⑤严格做好跨幅连接工作,对相邻图幅管线,其规格等内容必须一致,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查修正;⑥管线规格、材质的注记要反映出管线的实际情况。

2)记录要求

①管线使用调查表进行记录,记录内容要正确、完整、清晰、美观;

②记录内容包括:地下电力管线,需调查清楚其权属单位、线路名称、线路走向、等级(KV)、架设时间、点名、埋深、断面、条数。地上电力管线,需调查清楚其权属单位、线路名称、线路走向、等级(KV)、架设时间、点名、型号、条数、方位、杆特征、支线走向;

③以上内容填写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测点性质必须与图上保持一致。

四.电力管线测量

4-1图根控制测量

图根控制测量利用青岛市GPS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QDCORS)直接布设图根控制点。部分测区没有足够的已知控制点,也不再需要布设控制点,直接采用VRS实时动态测量的方式进行施测。用VRS实时动态测量的方式无法测量得管线点、地物点则在测区内均匀布设图根控制点,然后用全站仪进行施测。

4-2管线点测量

根据管线调查情况制定管线测量方案,测量方法直接利用已建成的参考站系统QDCORS,采用网络RTK方法;部分线路使用全站仪测定地下管线点的坐标和高程。在外业测量时要做到采集的数据与外业调查时的编号统一。方形塔式电杆测量基座角点;圆形实心电杆测量关系点;电缆井测其井盖中心;隐蔽点、物理探测点(直埋管线点),以探测时打入的钢钉位置为准。

4-3地形图测量

电网线路带状图测量,可使用全站仪或网络RTK技术对地形图遗漏或变化区域进行修补测,使用Mirostation绘图软件编辑成图。地物、地貌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符合规范和图式有关规定。

4-4架空电力垂直距离、水平距离测量

1)垂直距离:架空电力线路弧线与建筑物、铁路、桥梁、等级公路(国道、高速公路)等的垂直距离。可采用RIC―2000E型测高仪或全站仪测量。架空电力线路与等级公路(国道、高速公路)的垂直距离以架空电力线路弧线与道路最高处为准;架空线路与铁路的垂直距离以架空电力线路弧线与标准轨距铁轨的最高处交点为准;架空线路与建筑物的最小垂直距离以架空电力线路弧线与建筑物的屋脊交点为准。垂直距离精度要求为±0.5米。

2)水平距离: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线与建筑物之间水平距离。35KV电力线路两侧以边线7米为界,7米内的应测量出建筑物与线路两侧边线最小水平距离;110KV、220KV电力线路两侧以边线10米为界,10米以内的应测量出建筑物与线路两侧边线最小水平距离。水平距离的精度要求为±0.2米。

五.资料整理

5-1图件命名原则

命名原则为:青岛供电公司+电网普查测绘工程+线路名称+电压等级管线图。以胶高线220KV线路为例,工程名称为:青岛供电公司电网普查测绘工程胶高线220KV管线图。

5-2工程编号命名

线路工程编号原则为:220KV:总工程编号+A+顺序号,110KV:总工程编号+B+顺序号;35KV:总工程编号+C+顺序号。例:C2007-1816(A001)(001为输配电线路明细表胶高线序号)。

5-3不同坐标系的转换与不同比例尺图幅接边的处理

注意所用图件坐标系的转换。不同比例尺图幅间接边依据较大比例尺图幅接边规范为准。

5-4专业管线图编绘

在建立了管线资料数据库的基础上,用专用成图软件生成管线图草图,返回各作业组,再一次对管线的分布和相互关系进行核实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疑问应到现场确认后加以修正,同时更新管线数据库。对管线草图检查修改无误后,生成电力专业管线图。电力专业管线图应注明电力管线的属性、要素。绘出管线的附属物,格式按《规程》执行。

第4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安全;法律体系;法律;法规

今天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社会重要的信息传播媒体和交易活动的平台。与此同时,随着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向网络空间的不断拓展,互联网的安全问题日益严峻起来。这些问题主要出现在互联网侵权与网络犯罪之中,具体来说有:恶性病毒的危害、黑客攻击的日益猖獗、垃圾邮件的不断侵扰以及不良信息内容的肆意传播。因此,重视互联网安全问题,全面、系统地构建我国互联网安全法律体系,势在必行。

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大批与保护网络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这其中属于法律的有:《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属于部门规章的主要包括:《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影电视类节目管理的通告》、《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国公众多媒体通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办法》等;属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据此可见,我国保护互联网安全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相关立法已涉及到:网络监管、信息安全、电子商务、市场准入、域名注册、网络著作权等各个方面。但这些法律法规仍不足以高效地保护互联网的安全,其本身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立法主体多、层次低,缺乏权威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从前文所列的互联网安全的相关立法可以看出,除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属于法律之外,其余全部是法规和规章,立法主体多、层次低是显而易见的,并且还存在数量相当庞大的各类通知、通告、制度和政策之类规范性文件。政府管理性法规数量远远大于人大立法,就是在政府立法中行政法规的数量也只占很小的比例,更多的是由各类行政权力主体制定的五花八门的规范性文件,此种现象导致不同位阶的立法冲突,网络立法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便实属必然。

第5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 合同 购售电 法律

一、《购售电合同》的性质。

《购售电合同》是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给出了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购售电合同》完全符合这个规定,所以《购售电合同》是受合同法调整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合同的主体来说,《购售电合同》的双方是平等地位的法人。从合同的内容来说,是规定了电力产品的买卖关系这样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购售电合同》中出卖人(独立电力生产企业)将电力产品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电网经营企业),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所以,《购售电合同》是买卖合同。原电力工业部1996年9月29日颁发的《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对《购售电合同》作出了明确的定义:“购电合同是独立电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售电方)与电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购电方)为实现电力产品的价值,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协议。”这个规定告诉我们:①《购售电合同》是企业之间的合同;②《购售电合同》是为了实现电力产品的价值(经济价值即经济目的和使用价值)而订立的合同;③《购售电合同》是为了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的这些规定都符合买卖合同的特征。

另外,我们要指出《购售电合同》不是供用电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对供用电合同是这样规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也就是说,双方中一方是供电企业,另一方是电力用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同样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这里,用电人等同于电力法中的使用方。这种使用,是消费电力或将电力投入到生产过程中改变了电力的形态,在活劳动和其它物料的共同作用下生产出其它产品的活动,不包括电力的转售。《购售电合同》的一方是电力的生产者,另一方是电网经营企业,合同的主体与供用电合同不同。

《购售电合同》不是行政合同。行政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国家管理机关,例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合同,合同的签定者之一是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行政合同中,合同签定者不能改变法定的行政权力。在《购售电合同》中,电网经营企业是企业法人,发电企业也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购售电合同》的双方都不是国家机关。所以《购售电合同》不是行政合同。

二、从合同的分类上来看《购售电合同》。

《购售电合同》是持续供给合同。所谓持续供给合同,是指供货方在约定的期间内以约定的方式持续不断地向需方供给货物的合同。与它相区别的是一次交付的合同,例如购买一台彩电的合同是一次交付的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的还有前面提到的供用电合同、供水合同、供气合同和电厂与煤矿签定的购煤合同。

《购售电合同》是特殊主体的合同。即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签定的合同。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签订购电合同双方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售电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独立发电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发电设施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标准。购电方必须是依法设立的电网经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格的电网;具有技术调度和经济调度的能力。”可见签定合同的主体必需具有合法的身份、资格。这种资格的取得,有赖于国家管理机关的认定。《购售电合同》的这个特点,是由合同的特殊标的和合同的特殊权利、义务决定的。只有特殊的主体才能承担《购售电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购售电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签定合同的各方都有互相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责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是以金钱方式或其它方式去实现。和双务合同向对应的是单务合同。例如,赠与合同。接收赠与的一方,不必对赠与人承担什么责任,履行什么义务,没有获得利益的“对价”。

《购售电合同》是有偿合同。即,得到电力供给的一方(电网经营企业),必需支付相应的价款。和有偿合同向对应的是无偿合同。

《购售电合同》是诺成合同。所说诺成合同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和诺成合同向对应的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必需发生某种行为,合同才能生效。例如,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只有委托人将自己的物品交给保管人,合同才能生效。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成立,即发生效力。如果一方违约,如,未按约定存入货物,承揽仓储的一方可以追究委托方的违约责任。

我们说《购售电合同》是诺成合同,是从合同的特点出发的。合同依法成立以后,电力生产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都立即为履行合同投入资金、准备物质条件、和相关的其它法人或自然人签定另外的合同(如煤炭购销合同和供用电合同)。一旦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必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违约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和仓储合同有类似之处。

《购售电合同》要式合同。所说的要式合同,是指符合特定方式,合同方为有效的那种合同。要式合同的对称是不要式合同。显然,不要式合同是指不需要特定方式即可成立并有效的那些合同。我们说,《购售电合同》是要式合同,其依据是电力工业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该规章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政府和购电方上一级电网经营企业对购电合同实行监管制度。签订购电合同前双方草签的意向书应报上一级电网经营企业审查,经过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购电合同。”这个规定的逆向解释就是:没有经过审查批准,就不能正式签订购电合同,签定了也属无效。

最后,《购售电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了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的合同。我们说《购售电合同》是有名合同,一方面是基于我们认为《购售电合同》是买卖合同,另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对《购售电合同》做了规范性的规定。这个规定就是电力工业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合同法分则没有规定《购售电合同》这个名称。但是,从广义的法律来说,其它法律、法规、国务院部委制定的规章也可以对某些合同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也可以称之为有名合同。这在我国立法实践上多有出现。例如,谁也不能否认劳动合同是有名合同,虽然合同法没有规定。因为劳动法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了要式合同,体现了国家对重要合同的监督管理,体现了国家干预的原则。《购售电合同》是要式合同,就是因为《购售电合同》的正确签定和履行将影响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必需对其进行监管。

三、《购售电合同》的特殊性。

《购售电合同》是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同时它也有自己的特殊性。《购售电合同》的特殊性主要源于合同标的的特殊性-电力产品所具有的特殊性。电力产品的特殊性,表现为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即:电能生产、输送、使用过程中的内在规律性,它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同时性,即电能的生产、输送、使用是同时完成的;2.平衡性,即发电和

用电任何时候都要平衡。这样才能保证电网的频率和电压在正常范围之内;3.电网事故发生突然,发展迅速,波及面大,影响严重;4.电网的发展是越来越大,技术越来越复杂。因为大电网便于更合理地利用能源资源,节约投资,调剂余缺,提高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要求电网运行的组织要严密,技术装置要先进完备,要通过统一调度才能更合理地满足全社会的电力需求,并将电网客观存在的优越性变为现实。因此在《购售电合同》中自然而然地体现了这些特点。

电力产品必需依靠大电网销售,这是和其它工业产品完全不同的地方。电力产品必需依靠大电网销售,是由电力生产的规模较大、生产具有社会性决定的。这种特点,反映在法律中,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家提倡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

电力生产和供应正常与否,影响到国民经济各行业。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第十九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电力企业应当对电力设施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为了保证电力生产、供应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了对影响安全行为的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设专门的一章“第七章 电力设施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还规定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有对危害电力生产、供应行为的刑事处罚的规定。

另外,为了准确全面地规定上述特点所决定的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需要有详细的附件来说明。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网双方应当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网调度协议》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颁发的《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签订的。后者是行政法规。它赋予电网管理单位对违反《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行为给予一定处罚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法定权利,不表现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平等。

四、购售电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签定《购售电合同》应该遵守《合同法》中的一系列原则。这些原则有:

一、平等、自愿原则。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和尊重社会公德原则。四、实际履行原则。五、适当履行原则。六、损害完全赔偿原则。七、行政监管原则。此外还应该遵守《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的原则。例如,《办法》第三条规定:“……要有利于电源结构优化和资源优化。”此外,《办法》还有以下一些规定。

1、在收购电量方面,《办法》规定了电网应该收购的电量,以防止电网经营企业过分压低某些电厂的上网电量,保护发电企业的利益。《办法》第十条规定:“购电合同可根据国家对电源点和电网的规划,以及国家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商业运行期的正常购电量以及机组的调峰能力。正常购电量是与机组的额定功率乘以基本利用小时相应的上网电量,是购售双方在正常运营条件下购电方应收购电量,是测算上网电价的依据之一。确定正常购电量的相应机组基本利用小时一般不应低于网内同类机组的平均水平。”

2、在电价水平方面,《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电价管理部门对电网内各类电厂一定时期间的上网电价有明确标准规定的,购电合同的上网电价在此期间从此规定。规定标准如发生变化,合同上网电价也应相应调整。”《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按规定实行个别定价的电厂,合同约定上网电价水平原则上按发电成本费用、税金和合理收益计算确定。成本的计价基础应以电厂有效运营为前提。合理收益按电价管理部门确认的标准计算。”《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上网电价结构原则上采取两部制。实行两部制的容量电价反映容量成本水平,电量电价反映电量成本水平;电量电价采取峰谷分时电价。”《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购电合同电价是经有管理权的电价管理部门核准的电价。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再另外加价和收费。”《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售电方按特别方式售电或在非常状态下的临时售、受电,其上网电价由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协商,在合同中具体确定。”

3、在电费结算与支付方面,《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电价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电费按人民币结算。”《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上网电量的电费实行月结算,以双方协商规定时间的电能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当月上网电量电费。”《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电费的支付时间:“电费的收付时间应考虑购电方与用户电费结算的正常时间差和售电方资金周转的合理需要而确定。”

4、在违约赔偿方面、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平等、均衡,明确规定:“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对等、合理的原则确定。”

五、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的一些问题

1、购售电活动的有序和无序。

当前有人说,购售电业务中,竞争无序。这种看法有一定道理。但是,过份强调购售电业务中竞争的无序,无助于利用法律自觉地维护企业利益,也不符合我国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我们认为,既然《购售电合同》是买卖合同,它就必需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和合同法分则中关于买卖合同一章的特殊规定。同时,还应该执行当前仍然有效的国务院部门规章,遵守国家对《购售电合同》的监管。从完善立法、健全法制来说,当然,目前和发达国家相比,关于《购售电合同》的“游戏规则”还很不健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当前主要的问题,应该是对现有的法律法规给予应有的的尊重和认真的执行。在缺少足够法律意识的条件下,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有被用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既使“游戏规则”健全了,仍然不可能自觉运用法律,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有效的手段促进立法,完善“游戏规则”,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主要的精力应该放在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上,这才是比较实际的态度。毕竟《购售电合同》不是什么特殊的无法可依的怪物,而是有法可依的一般性合同。将来国务院颁发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也不会违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一般原则。

2、合同监管《关于规范购电合同管理的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政府和购电方上一级电网经营企业对购电合同实行监管制度。签订购电合同前双方草签的意向书应报上一级电网经营企业审查,经过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购电合同。”

这条规定虽然提到了政府的监管问题,但是限于部门规章的权限,没有给出具体的操作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条规定了国家对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但是,当前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

3、防止权力的滥用当前要注意防止电网经营企业在购电活动中由垄断地位造成的权利滥用。主要表现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协商一致原则、损失赔偿对等原则。

《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并网的有关问题:“国家提倡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要求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并网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并网双方应当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并网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网双方达不成协议的,由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协调决定。”对此应该有如下的理解:

①、对“电力生产企业与电网、电网与电网并网运行”是提倡的态度,不是强制性规定。现在,有的合同违反了这个规定。②、电网经营企业应当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生产企业将生产的电力并网运行的要求,是强制性的规定,不得拒绝接受。现在,有的合同没有保证发电企业入网的权利。③、并网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这是强制性的规定,约束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生产企业。现在,有的合同只规定了对发电企业的要求,没有规定对电网经营企业的要求。④、签定并网协议的原则是:“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现在,有的合同没有真正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对协商一致也缺乏实质性的诚意。⑤、 规定了协议签定中的争议的解决部门和权力。部门是“省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权力是“协调”和“决定”。在实际操作上,签定协议时,权力部门很少发挥自己的法定作用。

这一规定应该得到准确全面的执行。

第6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配电网;调度;安全管理

配电网调度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这主要是因为调度工作本身就十分复杂,但是其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就是做好调度人员的管理工作,调整其工作态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并且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鼓励其积极的投入到工作中,这种降低调度安全事故的重要方法。

1 电网调度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要保证电网调度的安全,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分别是高素质的调度人员、合理的配电网运行方式调整及检修安排、可靠的继电保护。因为配电网故障,是不安全因素的凸现与集中体现,因此在这三个条件下避免故障的发生就可以极大的保证电网调度的安全。然而近年来,低压配电网调度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容乐观,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案例屡见不鲜,电网调度安全情况不容乐观。例如:2013年6月3日,由于某电力调度中心疏漏了一张停电申请票,导致恶性的带工作接地线合闸的电力调度事故。再如2014年3月17日,某电网因为调度的误下令造成的闸刀误合空载变压器的电力调度事故。又如2014年9月14日,某电网由于打错下属变电站电话而导致的误拉供电开关导致的操作事故。通过以上各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电力调度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 调度员未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拟票,审票制度不严格,未与现场进行设备工作状态的核对;调度中心对现场的情况把握不清,导致下达了错误的调令;

1.2 电力调度操作管理制度不规范,工作记录不清或缺失,工作总结不全;当有多个工作组进行工作时,未等全部工作组工作结束,只接到其中一个或几个工作组的工作反馈信息就进行送电,造成电力事故。

1.3 电力调度值班员在工作期间思想不集中,指令下达出现差错,导致指令送错变电站。由于办公自动化工具的应用不断发展,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的电网安全问题占很大一部分,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1.4 设备检修单位工作相互孤立,各自为政,造成电力系统频繁停电,增加了操作次数,容易引发误操作。

针对以上电力调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的分析其中的原因,查找电力生产和调度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危险点,制定对应的应对措施。所谓的危险点是指安全管理工作应该明确的具体工作点,对危险点进行排查记录需要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在记录过程中要避免套话、空话,要尽量用准确的语言描述所发现的问题,作为电网安全调度的依据。

2 配电网调度安全管理对策

电厂生产中的电能交由调度中心管理,调度中心将生产出来的电能进行合理的调度,以用电用户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一旦在调度中发生问题,电能就不能及时的输送到用电用户中,对其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尤其是比较重要的用电用户,因此保证配电网调度安全十分重要,要制动合理的对策,使其能够平稳安全运行。其安全管理对策如下:

2.1 加强高素质调度管理队伍建设

做好调度人员的管理工作,安全调度也能够有所保证。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从事调度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一,及时调整调度人员的心态,因为电力企业的调度人员工作量比较大,而且还需要值夜班,因此在心态上或多或少会存在问题,而如果其心态存在问题就会影响其工作质量,这对调度安全自然非常不利,如果及时的调整调度人员的心态十分重要,调整心态就是提高其责任心,让其在工作中完全按照相关操作进行,在接收以及发出调度信息时都能够准确的核对,做好值班记录,如果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且将其记录下来,以做后期的参考。

第二,提高调度人员的业务能力,调度工作并不简单,其工作内容非常多,而且非常繁复,如果调度人员的没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很难完成各项任务,不出现差错,尤其调度工作也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能力不足,很容易发生意外,造成人员伤亡,其后果非常严重。因此相关企业应该定期对调度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最新的技术,为设备的更新换代做准备。培训工作不仅是理论上的培训,更要进行实践培训,所以有时间企业应该进行事故演练,尽可能的将调度中有可能发生的各种故障情况都演练一遍,这样再发生类似故障时,能够及时的解决故障,避免故障扩大化。

第三,企业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这是对努力工作人员的肯定,也是消极怠工人员的鞭策,良好的奖惩机制能够提高调度人员的工作热情。另外,因为调度人员的工作本身就很辛苦,因此在分配工资时,与其他部门相比要加大比例,如果有些调度人员的业务能力比较强,能够及时的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就要给予更多的奖励。

2.2 加强配电网的维修管理

配电网调度中之所以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配网自身就存在问题,但是因为没有做好检修工作,使其故障问题一直遗留到调度环节中,因此检修人员一定要对配电网进行检修,掌握配电网中各种设备隐患,这样当发生事故时也能够准确的找到故障点,提高解决故障问题的时间。即使是新投入使用的设备也要进行检查,检查的过程中检修人员也能够对新设备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不至于当发生故障时,再了解其构造,耽误检修时间。针对新投入使用的设备要对早期的事故预案进行有效的改动,因为不同的设备发生故障的时间以及部位都有差别,即使是相同类项的设备新投入使用与长期使用的也有很大的不同,因此要根据新投入使用的设备的特点进行改动。在对配电网进行检修时,要根据配电网具体的负荷特点来选择检修的方式,因为配电网在不同的时段其负荷并不相同,其检修方式自然也有所差别。配电网的检修做好一次完成,防止重复检修,因为重复检修会影响配电网的质量,可能会对配电网造成另外的损害。

2.3 加强调度安全管理

证调度安全除了进行上述两方面的工作外,调度管理才是重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管理:第一,对电网缺陷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配电网调度过程中有很多高端设备,这些设备可以存在缺陷,如果发现要及时的汇报,马上处理;第二,做好电网负荷的观察工作,配电网的负荷有一定的要求,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因此调度人员要实时观察,进行分析;第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关的调度计划表,定期检查就能够及时的发展问题,使安全问题在彻底的消灭在萌芽中。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可知配电网调度的安全管理非常重要,因为调度安全直接关系到用户用电通畅。提高配电网调度安全性的措施有很多,除了提高人员的各方面素质外,还应该注重对配电网的检修,保证配电网本身不存在故障和带病运行状态,并加强调度安全管理,确保配电网安全运行。

参考文献

[1]杨东英.浅谈电网调度安全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J].经济师,2013(04).

第7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出口带宽管理系统规划设计

一、互联网出口带宽概述

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下,各行业与互联网媒体之间的合作、互动变得越发紧密和频繁。以Z电视台为例,其互联网出口带宽是100M,用户在2000~2500人,互联网由防火墙静态路由从电信出口接入,难以进行动态链路扩展,该电视台没有专门支持流量管理的相关设备,不能对流量带宽进行控制、优化,目前已无法满足互联网流媒体信息查询、在线视频检索等业务的要求。其互联网出口架构如图1所示。因此,需要在电视台中建立起互联网出口带宽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包括了链路负载均衡、流量管控两个方面。优化后的出口带宽管理系统架构如图2所示。

二、链路负载均衡

链路负载均衡指通过聚合多条运营商线路的带宽和链路,来增加互联网出口的带宽。它的实现,可在各条互联网出口链路上均匀地承载网络信息的访问流量。

在Z电视台的互联网出口带宽管理系统中,链路负载均衡,对外用于连接链路电信出口(100M),对内为电视台内部人员的互联网访问提供链路优化、负载均衡、链路加速。在进行系统规划时,全面考虑到出口传输“高可用”的需要,让两条链路的网络防护、路由选择、负载均衡功能均得以实现,若某一出口链路出现故障,系统将自动将该出口链路流量加载到另一链路下,保持正常运作。

链路负载均衡设备对数据流量的调度是根据负载均衡算法来进行的,负载均衡算法主要有:轮询、加权轮询、加权最少链接、加权最小流量四种。

三、流量管控

流量管控,就是要对出口网络流量进行细致化的管理,即通过流量管理设备,根据时间、用户、应用类型等要素,对互联网访问流量进行细致化的控制与管理。例如,将多个因素进行组合,形成触发带宽大小控制的条件。实现流量管控,能有效提高出口带宽的使用效率,改善用户的使用体验。通过对带宽有效使用的合理分配、调度,以实现带宽利用的最优化。

通过流量管控设备量化出口带宽的使用情况,并对量化数据加以分析、计算,可获得实时的网络应用流量、排名、比例等数据,结合相关历史数据,就能分析出网络出口带宽的使用分布以及趋势,并为系统人员优化带宽访问提供科学的依据。

为满足Z电视台对网络出口流量的管控需求,在进行出口带宽管理系统设计时,加入了流量管理设备,以实现其对带宽流量的精确管控。流量管理设备可统计历史及目前的带宽使用情况,根据统计结果,可帮助网络人员进行带宽管理策略的制定,还能对带宽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加以验证,使核心业务及核心用户的带宽流量得到保障,同时对无关业务的宽带资源加以限制。流量管理设备的应用,能实现带宽的动态分配,提高带宽资源的利用率。流量管理设备主要是通过识别各种宽带应用,来对带宽流量进行管控的,其识别功能主要有:URL识别、文件类型识别、内容深度检测、应用规则识别、智能识别等。

四、网络出口带宽的管理

第8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供电公司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局共各类信息547条。其中:局机关信息31条,占全局信息总量的5.67%;局所属各单位信息516条,占全局信息总量的94.33%。

*供电公司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共本局政府信息31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信息3条,占总数的9.68%;政策法规栏目信息2条,占总数的6.45%;应急管理栏目信息2条,占总数的6.45%;工作动态栏目信息12条,占总数的38.71%;专题栏目信息12条,占总数的38.71%。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09年*供电公司没有依申请公开。

3.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09年,*供电公司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供电公司成立了由*任组长,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确定营销部作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的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手册》的要求,*供电公司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于2008年11月11日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上。

4.完善政府信息渠道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和*供电公司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利改进工作,目前共收到意见0条。在中国*政务公开信息网上未开设网上受理公开申请的窗口。

二是完善新闻制度。*供电公司建立了新闻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重要政府信息澄清机制。2009年,围绕着电力设施保护等方面共召开新闻会1次。

三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供电公司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公司(办事大厅内)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公司还通过在营业厅(所)等处设置触摸屏,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条例》施行以来,我们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条例》的落实,还没有深入全面的理性化的认识和执行。

二是公司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职能的部门工作进度还不够均衡。主动意识还优待提高,如何把政务公开工作由一部分人在做转变为更多的人参加近来,并实现协调统一,还有待加强。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供电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在拓展公司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的内涵上下功夫,因地制宜的策划具有公司特色的服务品牌,鼓励和倡导各部门结合实际,创新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的形式,为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提供保证。

二是实现电力服务热线“95598”全公司统一的技术管理平台,取消苏家屯和新民的远端坐席,实现客户服务中心统一受理。以SG186建设为契机,在农电“95598”建立二级管理中枢,完善客户服务中心与农电“95598”之间的整合。

第9篇: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范文

2005年,在省、市公司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供电企业目标、严格按照公司年初制订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牢固树立省公司“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管理,积极认真地进行电网建设和设备改造,并通过:反事故斗争、“零违章”工作、“安全月”活动、安全性评价、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的开展,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安全素质得到提升,电网结构更加坚强,主设备更加安全可靠,为全面完成年度计划和安全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重点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顺利实现了各项安全奋斗目标,未发生人身事故,未发生电网事故,未发生设备事故,未发生交通事故,无火险,无内部治安案件。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连续安全无事故记录达1877天。创本公司连续23个、与市公司同步的第1个百日无事故周期。

系统运行情况:全年未发生设备一类障碍,发生设备异常和ⅱ类障碍37次,去年63次,同比下降了41.3%。其中:今年发生变电设备异常情况共有6次,4次雷击,2次设备故障,去年共发生6次,户外小动物影响2次,雷击1次,设备原因3次,同比持平;线路设备异常情况、ⅱ类障碍共有31次,其中:外力破坏1次,设备故障7次,雷击13次,故障跳闸重合成功的原因不明6次,飞鸟影响4次,去年共发生57次,外力破坏3次,设备原因6次,用户影响4次,户外小动物影响3次,雷击21次,故障跳闸重合成功的原因不明17次,同比下降了45.6%。实现了各类障碍同比下降30%的目标。

“安措”计划完成情况:公司全年下达“安措”计划26项,完成26项,完成率达100%。完成市公司下达“安措”计划25项,完成率100%。

二、完成的主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1、建立建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执行力建设

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依据,执行制度又是企业面貌最直接的体现。2005年上半年,公司在现有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现实情况经安委会讨论,完善了以下几项制度:安全生产各级人员责任制、现场到位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工程协调会制度、管理人员定期设备特巡制度、调研制度、党员安全示范岗位制度等。并通过制度的执行,体现出如下成效:建立了总经理负责下安全责任体系,建全了有效的安全责任传递机制,形成了“事事有人关心、事事有人负责”良好安全氛围,增强了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危机感;通过“调研月”活动的开展,基本摸清了公司安全生产现状,为公司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最可靠的依据,也为各级人员明确工作方向;通过例会、协调会,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计划的严肃性和可行性,并能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存在问题,使工程中各项危险点分析预控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定期开展管理人员设备巡视和反事故演习,引起了主管部门的重视,提高了运行人员责任心和巡查质量,同时发现了一些设备上存在的问题并得到及时消除,从而为公司安全生产起到推动作用。

2、严格生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多经、基建等交圈地带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在现场安全管理中,公司以反事故斗争和创建“零违章”供电企业为重点工作,以反违章为切入点,强化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考核,全面开展标准化作业,切实维护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秩序。一年来,公司各施工现场都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订“三措”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如××变35kv母联间隔工程、××变110kv接线完善工程、××变10kv变电设备改造、35kv××变技改工程、××石10kv电容器技改工程、××输变电工程、××输变电工程、××变10kv电容器更换工程、××石变35kv电缆更换工程、35kv开发区变增容改造工程,35kv××线改造工程,35kv××线改造工程,220kv××线大修工程,110kv××线大修、改造工程等。对一些较小工程和生产施工现场,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反违章监督机制,以“三不伤害”为前提,以“二票三制”为保证,严格开收工会、安全交底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执行安全互保。达到了保障电力生产中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安全有序用电,保障供电设备安全运行的预期目标。

在城、农网改造、多经基建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加强了承、发包工程队伍资质审查,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实行施工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了现场作业的安全监督,特别是对“三措”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上从严要求,确保了公司各项基建、技改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一年来,公司领导和安监部人员督查各类施工现场共161次,其中变电施工现场147处,线路施工现场190处。截止12月底,公司处罚安全违章6人,共计罚款3100元。奖励9人和一个班组,共计5000元。

公司全年两票执行情况统计如下:线路第一种工作票204张,变电第一种工作票230次,变电第二种工作票335张,变电操作票1482张,调度操作票2090张。

3、做好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今年公司安全培训工作的主要特点是注重工作实际,注重培训实效,并实行考核严格。培训主要内容有:国网公司新颁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市公司新颁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关规定、防止误操作的有关规定、各专业事故案例和案例防护知识、触电急救知识、两票的正确填写、线变设备运行维护的专业知识等,培训人员达381人次。按计划全面完成了培训内容,完成率达100%,具体培训如下:1)、安全生产法培训一期,共29人参加,合格率100%。2)、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一期,共45人参加。3)、驾驶人员转岗安全技术培训,共14人参加。4)、变电运行工岗位培训班,共32人参加。5)、国网公司新颁《安规》宣贯学习,共176人参加。6)、消防培训4期,共85人参加。

为了检验公司对突发事故(电网频发性事故、外破)的快速反应能力,公司于今年3月、8月进行了反事故演习,演习前进行了预案设计和布暑,演习中进行全过程监督,演习后进行及时总结,通过演习,提高了我公司报修、调度、监控中心、抢修人员的实战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各部门的协调性得到提高,为9月份在抗击“麦沙”台风等自然灾害的实战中积版权所有累了宝贵的经验,真正做到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有效事故抢修要求。

4、严格要求,高标准完成了春、秋检及迎峰度夏工作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一项传统、有效的安全管理工作,今年的春、秋检工作公司还是以安全性评价为依据,以整治输、变电设备,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为重点,以防人身伤亡事故、防电网事故、防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为目标,严格执行安全大检查实施细则而开展。春、秋检工作公司从组织领导、宣传布置、计划落实、过程控制、检查验收、缺陷整改等有序进行,公司各部门把生产与安全检查进行有机结合,做到了在生产中进行检查,在生产中自我提高,避免了麻痹和厌烦情绪的产生。

今年春检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缺陷274条,已整改274条,整改率达100%。秋检中发现各类缺陷59条,已整改56条,整改率为95%。余下的3条已列入大修计划。

迎峰渡夏工作是公司每年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检验公司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标准,为此,公司在总结以往迎峰渡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本着“超前预控,统筹安排,科学调度,平稳渡夏”的原则,并根据国网公司和省、市公司的要求,采取了八条措施,用八个“加强”认真组织落实了今年的迎峰渡夏工作: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党委书记和各副总任副组长的迎峰渡夏防汛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县供电公司2005年迎峰渡夏防汛防灾实施细则》,领导挂钩到部门落实责任。2)、加强基建、技术改造力度,确保按计划高质量完成任务:为提高电网抵御能力,我们未雨绸缪,按计划完成了年度电网技改、城网、农网、配网等改造工程,按期顺利投运了35kv桠溪变电站,增强了电网的供电能力。3)、加强运行维护,确保设备健康水平:为提前做好迎峰渡夏工作,公司于3月份开始加大了对全县设备运行状况的巡查和维护,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各供电所对全县泵站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4)、加强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在公司迎峰渡夏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组织编制了“两票”、“两表”,即《主设备(主线路)事故预案》、《变电站全停事故预案》、《电网事故停电序位表》、《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其中“两表”已报政府审查和批准。5)、加强需求侧管理,确保有序供电:按照“缺多少,错多少”,“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切实做到“限得住,放得出”,做好有序供电和平衡工作。6)、加强三个“十条”的贯彻落实,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公司制订了用电高峰和防汛防灾期间进一步做好优质报服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了95598客户报务系统,加强了抢修中心和各供电所的值班力量,确保及时处理各种用电故障抢修。7)、加强防范外力破坏,提高自防自卫能力:公司为了进一步做好自防自卫能力,对各种电力设施标志加强了检查和完善,在市公司保卫部的大力支持下,对4个供电所管辖范围内的配电变压器试点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对交通要道附近的杆塔涂刷了夜间反光漆,为了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公司在电视台专门制作了一部专题片进行宣传,受到了好评。8)、加强责任制的落实,严肃纪律,加大考核:根据国网公司*总、省公司*总、市公司*总的要求,公司规定了迎峰渡夏防汛防灾时期各级领导要坚守岗位,各有关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偏年迎峰度夏工作取得了非常理想的效果,没有发生35kv及以上设备故障跳闸、没有发生事故紧急拉闸、没有发生外力破坏等事故的发生,做到迎峰度夏平稳过渡。版权所有

高淳公司虽然没有“××”保电任务,但××××节保电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政治任务,公司提前介入、周密谋划,安排人力对涉及到的重点地区用电设施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公司管辖的设备及时安排检修,对用户设备主动向县主管部门汇报检查结果、迅速安排缺陷整改,开幕式当天还在每个用电点上驻守人员重点看护,通过公司上下共同努力、协同配合,圆满完成了今年螃蟹节保电任务,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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