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卫生保障论文精选(九篇)

卫生保障论文

第1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词] 系统论 重大活动 卫生监督保障

随着我国举办重大政治、经济、体育等活动的增多,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已成为卫生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所谓重大活动,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及其他重大社会活动实施的专项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根据我国目前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保障方式、特点和效果,监督保障方法分为传统卫生监督保障和系统卫生监督保障,前者主要根据以往监督经验、方法进行食品监管,属于被动型事故监管,其哲学理论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论;后者是在构建系统的基础上开展实际工作,其哲学理论是系统辩证论,核心是差异协同律。两种不同的监督保障方法源于不同的哲学理论,指导具体工作的视角与方法不尽相同。

一、基本概念

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或者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它揭示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实质,强调只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面,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但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过于强调重点,忽略非重点的情况。而事物常常由于环境因素和内部矛盾的变化,出现重点与非重点的转化,因此在卫生监管工作中,容易出现时紧时松、跟着重点跑的现象,导致缺乏整体系统优化和前瞻性。

2.差异协同律。差异协同律是系统辩证学的中心律,它指出了系统发展的原因在于系统内部发展结构的差异性、协同性、和谐性与自组织性。差异是指系统整体内诸要素、诸层次、诸功能在结构和时空上的差别,差异现象表现出的变化就是信息。系统的差异分为内在差异和外在差异,外在差异是内在差异的表现,在一定条件下,又掩盖了内在质量与结构上的差异。差异包含矛盾,但矛盾不等于差异,两者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中,安全隐患不是由“矛盾”开始,而是由“差异”引起,因此,接待饭店食品生产过程的一切“差异”是监管工作的基础。

二、传统与系统卫生监督保障具体方法之比较

“哲学既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又是观察分析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方法论”,从矛盾理论到系统辩证论,为人类认识改造世界提供了新的观点和方法,也推动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方法和认识的发展。

1.卫生监管方法。传统食品卫生监督保障是问题出发型,其工作方法是抓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食品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变化、问题(系统辩证论中称为差异) ,发展不到一定程度,不能作为主要矛盾,往往不能提前采取措施,预防为主成为空谈。系统论食品卫生监督保障是发现问题型,即从系统内部出发,研究食品制售系统中各个要素的联系,检查可能发生食物中毒的环节,把生产中出现的差异作为信息,进行安全信息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2.卫生安全生产。传统卫生监督保障中,由于强调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卫生安全依附于生产而存在,而安全基础工作的作用受到忽视,但在实践中,安全问题不一定都可以表现为矛盾,更多的是差异,当差异不涨落、不融合、不放大时,危险因素就不会发展为矛盾, 安全问题就容易被忽略。而在卫生安全生产与经济出现冲突时,由于管理者缺乏系统思想,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食物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系统论食品卫生监督保障强调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工作以系统辩证论作为指导思想,重视研究生产中的各种差异,采用系统工程的方法,认识来分析解决食品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卫生安全问题。

3.卫生知识培训与安全意识。一般来讲,从业者食品卫生安全素质与企业要求之间存在着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表现为矛盾, 可以通过卫生知识培训缩小、转化,形成与企业一致的积极力量。系统论食品卫生监督保障认为,从业者的卫生安全知识与意识是食品安全管理系统中,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差异,是依靠单一的重罚性强制管理所无法解决的,因此须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从业者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对正确操作与违章作业的差异的认识,自觉意识到这些差异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性,避免从业人员缺乏科学的食品卫生技能和正确的卫生安全意识的差异在某种条件下,与食物中毒因素协同放大,造成食物中毒事件。而传统卫生监督保障方法未能区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的差异,卫生培训效果缺乏针对性,因人的因素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概率增加。所以,通过食品卫生专业培训,改变系统中“人”这一要素的结构、层次,缩小与食品制售安全性要求的差异,以达到系统最优化。

4.预防食物中毒。从对立统一规律角度看,食物中毒是矛盾发展和运动的特殊阶段,因此接待饭店处理和解决食品卫生问题往往采取以斗争性为主的解决方法,机械的按照规章制度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类似的食物中毒仍重复发生;从系统论的角度看,食品制售过程出现各种差异是常见的,大部分差异不会轻易导致食物中毒,预防食物中毒要从系统要素、结构、功能等全方位入手,对企业整体规划、优化生产过程、规范操作、提高人员素质和加强管理等诸多的间接原因进行全面改进,控制有关差异变化,使有关差异与食品安全要求的差距缩小或协同发展,从而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卫生部: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2006年2月13日

[2]陈先达 杨 耕:马克斯主义哲学原理.(第2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27页

[3]乌 杰:系统科学方法论与科学发展观[J].系统辩证学学报,2005.7 ,13(3)1~12

第2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词】武警部队;维稳处突;卫勤保障

武警部队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在社会上突然发生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危害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事件。武警部队卫勤保障对于高质量完成维稳处突任务起着关键作用,做好武警部队在执行维稳处突任务中的卫勤保障是新时期武警部队卫生工作的重点,本文就武警部队参与维稳处突任务时卫勤保障工作的特点、重点及对策做一浅显探讨。

一、武警部队执行维稳处突任务时卫勤保障的特点

(一)卫勤保障准备时间短。武警部队一受领任务,需迅速做出反应,以最快的速度在限定时间内做好执行任务的准备,并迅速机动到预定地点。因此,卫勤机构需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卫勤组织计划、请领补充药材、制定卫生防疫措施等卫勤保障准备,工作紧张,任务繁重,通常边行动边准备。

(二)现场救护难度大。武警处突部队随暴(骚)乱现场的转移而运动,出击方向不定,转场频繁,在运动中进攻,又在运动中防御,各级救治机构伴随部队实施快速医疗救护。因此,医护人员通常边救护边开进,既要跟上部队,保证伤员得到及时救治;又要防止伤员掉队、漏救。此外,救治机构边救护边跟进,行动缓、目标大,易遭受不法分子的袭击。

(三)防病防疫工作艰巨。执行维稳任务时,为了足量用兵、造成大军压境的态势,武警部队往往投入兵力较多,且连续作战,体力消耗大,部队始终处于高度紧张、极度疲劳状态,抵抗力下降,易患疾病。同时,参战部队多数风餐露宿,卫生设施简陋,防病措施难以落实,而且受寒、热冷不良气候的影响较大;此外,暴(骚)乱区域受客观条件限制,环境卫生差,人群密集,疫情不明,一旦发生疾病,容易造成广泛蔓延及传染。这就使武警部队执行任务时的卫生防病防疫工作异常艰巨。

(四)官兵心理疾患多。我国长期处于和平稳定时期,多年没有战事,一些武警官兵产生了“备而无战”的松懈心理。当真正的处突、反恐战斗来临时,执行任务官兵的心理容易产生压力,出现紧张、焦虑、恐惧等心理效应,发生应激性疾病。轻者可表现为情绪不稳定、睡眠障碍等;重者可出现紧张、呼吸困难、心慌胸闷等;严重的可发生战斗心理障碍,包括剧烈的颤抖、表情淡漠、抑郁、孤独等,导致维稳处突任务中心理疏导、干预工作负担加重,甚至造成不必要的非战斗减员。

二、武警部队执行维稳处突任务时卫勤保障的难点

(一)任务变化快,卫勤保障准备难。由于突发事件性质多样、种类繁多、地域不定、时空难测,且斗争形势错综复杂,无法准确地预测突发事件的规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及事发地的疫情等情况,要在极短的时间内迅速进行有针对性的卫勤保障准备面临巨大困难。

(二)参与单位多,组织指挥协调难。参加维稳处突的卫勤保障单位,通常有公安、武警、民兵等多支卫勤力量,即使是武警部队自身也分各总(支)队、机动师等,存在着多种隶属关系。这些都会造成卫勤保障单位彼此之间缺乏了解和联系。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变化,卫勤保障任务区分、药材补充、卫生减员统计、卫生防病工作、伤病员医疗后送等都需要进行统一的组织与协调,但由于隶属关系不同,保障渠道不同,虽然联合指挥所统一协调指挥,但客观上增加了卫勤组织指挥的难度。

(三)伤病情复杂,组织救治救护难。不同的突发事件,对参战人员会造成的伤害、危害和精神压力不同。通常情况下既有枪伤、刀伤、炸伤、钝器伤;又有烧伤、冻伤(或中暑)、高原反应、传染病、皮肤病和心理疾病等。此外,目前不法分子有组织的袭击手段日趋隐蔽化、技术化,发动投毒、洒药等生化袭击的可能性也非常大,卫勤保障需应对大批患者等,都给执行任务武警部队的救治救护增加了难度。

(四)设施破坏严重,药材筹措补充难。突发事件的地点转移快,不确定因素多,而且会造成公共设施(包括通信、电力、公路、铁路、机场等)、卫勤装备的恶意破坏(救护车、药品、担架等),加上与事发地的卫生部门不够熟悉,客观上给药材的及时补充增加了难度。

三、部队执行维稳处突任务时卫勤保障的对策

(一)制定卫勤保障预案,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卫勤保障没有应急方案,那么在紧急情况下展开工作,势必措手不及或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为使各项准备工作在执行任务前短时间内能够完成,武警部队卫勤机构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科学预测,周密制定卫勤保障方案,抓住工作重点,快速组织准备。

(二)强化自救互救训练,提高自我救治能力。针对维稳处突任务中伤情的特点,平时把战救五项技术纳入军事训练计划,普及战伤自救互救技能,医务人员在指导部队自救互救训练时,要把技术要点作为重点,注重自救互救的实效,在执行任务中轻伤员能够应用自救互救技术实施救治工作,医疗救护组可集中力量重点负责危重伤员的紧急救治,加快救治效率,保障官兵生命安全。

(三)筹措储备药品器材,实施及时有效供应。在执行维稳处突任务以前,武警部队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三角巾、急救包和防护药品等发到每个官兵手中;在执行任务之中,应注意理顺药材供应关系,同时要依据部队伤员的多少,药材消耗量的大小,积极上报请示,想方设法保证药材及时有效的供应。

(四)加强警地卫勤协同,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依靠当地卫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是做好维稳处突卫勤保障工作的重要条件。在执行任务前,积极与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取得联系,获取任务地域疫情情况及其他卫生资源,有针对性的做好卫勤保障准备工作,在执行任务中,加强与地方卫勤保障部门沟通,就近就便就快转运伤病员,确保伤病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有效治疗。

(五)加强心理疏导、干预,提高官兵心理应激能力。心理应激性疾病发病率的增多,是武警部队执行维稳处突任务时非战斗减员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官兵心理应激能力,是保证部队战斗力持续的基础。一是注重平时心理健康教育,确保武警官兵能够识别和处理在战争中可能出现的一般心理问题;二是注重提高武警官兵心理耐受力,平时就要在接近实战的条件下进行耐受能力的训练;三是建立有效的医疗救护系统,减轻武警官兵的恐惧心理,减少伤后的忧虑,预防战争心理障碍具有积极的作用;四是努力改善任务环境,在执行任务间隙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减轻官兵的紧张情绪。

【参考文献】

[1]胡建淼.行政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李金星,李可人.武警法学[M].出版社,2005.

[3]潘湘庭.高技术与世界格局[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94.

[4]张召忠.下一个目标是谁[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9.

[5]单小忠.军事理论教程[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8.

[6]葛芝金.国防教育概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第3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词:社会治理;环卫工人;权益保障

中图分类号:D41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1

前言

环卫工作是现代化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为城市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与此不相符的是环卫工人应有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社会大众对于环卫工人缺乏应有的尊重,同时存在工作时间过长、基本工资低于平均收入、福利待遇差等现象,更加严重的是环卫作业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被殴打等事件时有发生,维护环卫职工基本权益仍有大量工作尚未完成,需要社会各界引起重视,共同努力,提升环卫职工的幸福感,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一、社会治理视角下环卫工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公众意识淡薄

当前国内普遍存在社会公众环卫意识淡薄的现象,对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缺乏正确认识。首先,我国很大一部分群众缺少最基本的环境卫生意识,尤其是随手丢弃垃圾、随地吐痰的现象处处可见,而这无疑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工作负担。同时,由于晨昏时分光线弱、部分司机思想麻痹或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环卫作业过程中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环卫工人生命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环卫工作也成为风险性极高的职业。其次,尽管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但仍然有很大一部分群体留有封建保守思想,给职业划分等级,认为自己高出环卫工人一等,对环卫工人表现出轻视、不尊重的态度。因此,社会公众意识淡薄是环卫工人权益保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2.财政支持不足

目前,政府对环卫行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对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不足,机械化程度发展缓慢,人力仍然是环境清洁的主导力量。同时环卫事业资金投入的比例相对不高,环卫职工工资标准基本都是参照最低工资标准。环卫工人清扫工具主要是扫帚、铲子,尽管也提供了一定的口罩、手套等劳保产品,但是往往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在酷暑、寒冷等恶劣条件下,环卫工人工作间隙没有固定的场所进行能量补充、节假日对环卫工人提供的福利待遇较少等。城市建设中个别路段的路灯设置不科学,路灯之间的间隔过长,或者在路灯损坏后没有及时进行维修,而环卫工人夜间同样需要进行清扫工作,由于路灯光照不足,给工作增加了难度,更重要的是一些环卫工人在夜间出现车祸、遭遇抢劫的事件更加严重,极易威胁到环卫工人的生命安全。

3.环卫工人自身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

环卫工人自身缺乏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是权益保障中的重要问题。目前,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已经难以在本地招工,绝大部分环卫工人都是从相对贫困地区劳务输入,年龄相对偏高,受教育程度偏低,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在自身基本权益受到侵犯后,不仅缺少维权意识,同时也缺少维权能力。首先,有很大一分部环卫工人自身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实际上正是对自身权益有所忽视的一种表现,并且也有一部分环卫工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由于担心失去工作,失去稳定经济来源,因此选择妥协退让的居多。其次,尽管也有一部分环卫工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有积极维权的意识,但是由于受教育水平不够,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无法以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二、社会治理视角下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问题的解决路径

1.增强舆论引导,引起社会关注

环卫工人权益保障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因此需要增强舆论引导,引起社会关注。首先,政府应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进行积极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引起社会对环卫工人的广泛关注,并且要增强社会大众的环卫意识,减轻环卫工人工作负担[1]。其次,树立环卫工人良好形象,树立榜样力量,向公众宣传并介绍环卫事业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引起社会大众对于环卫工作者的认同和尊重。第三,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展开关爱环卫工人的活动,例如开展暖冬、共建等活动,提倡有条件的单位为环卫工人提供免费休息的场所、免费饮水、免费用餐等。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首先应当加大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为环卫工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例如,增强路灯设计安排可续性,并及时检修各个路段路灯故障,从而保证环卫工人夜间作业过程中充足的光照,降低夜间交通事故等意外发生的可能性,为环卫工人人身安全提供保障[2]。第二,增加对环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例如,为各个区域配备一定熟练的垃圾清扫车,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发放口罩、手套等劳保用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添加事业编制,增强环卫工人的工作水平、福利待遇等;按照区域设置临时休息室,对环卫工人进行人文关怀。

3.对环卫工作进行培训,提升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针对当前环卫工人缺乏维权意识与能力的问题,应当要加大培训力度,培养环卫工作者主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首先,政府应当设立相应的部门为环卫工人权益保护提供专门的服务,帮助环卫工人解决工作中所遭遇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定期举办培训班,向环卫工人传输法律知识,增强环卫工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正确认识,从而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才能够主动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并且能够正确的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具备维权的能力[3]。第二,用人单位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的过程中,应当将个人素质纳入到考核因素中,激励环卫工人不断学习进步,从而扩大视野,同样能够起到提升维权意识的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环卫工作者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十分严重,甚至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也受到极大威胁。针对这一情况,政府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环卫工人工资、社会保障以及福利待遇,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且对环卫工人进行培训,提升维权意识与能力等。

参考文献:

[1]曹文.h卫工人权益保障调查研究――以湖南地区为例[J].才智,2014,11(12):291.

第4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词】 医院

Evaluation on support capability of mobile squad of medical service in military hospitals

【Abstract】 AIM: To establish an effective evaluation system on medical service support capability of mobile squad in military hospitals. METHODS: Delphi Method was used in this study. Questionnaires were employed to consult and collect the experts points of view or estimation. After two or three rounds of consultation, the opinions of the experts were generally the same in some aspects. RESULTS: By analyzing the elements of medical service support capability, we found that the support capability was composed of organization and command capability, emergency response and mobile capability, medical evacuation capability, field adaptation capability. The evaluation system and weight of mobile medical support squad were established. CONCLUSION: We established a set of evaluation standards on medical service support capability of mobile squad in military hospitals, and made some suggestions through applying it in military hospitals.

【Keywords】 hospitals military; mobile medical service squad; support capacity

【摘要】 目的: 建立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评估体系,对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进行科学评估. 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是德尔菲专家咨询法,以分发问题表的方式,征求、汇集并统计专家个人的意见或判断,并经过二至三轮咨询使专家对某问题的意见趋于一致的方法. 结果: 通过对保障能力构成的要素进行分解,明确保障能力的构成,包括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机动能力、医疗后送能力、野战环境适应能力,应用德尔菲法,构建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评估体系及权重. 结论: 我们提出了一套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评价标准,评估机动卫勤分队的保障能力,提出工作对策建议.

【关键词】 医院,军队;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

0引言

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是高技术局部战争和突发事件卫勤保障的应急保障力量,在未来作战中将承担大量的伤病员救治任务,其保障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战时卫勤保障能力的整体效能[1],因此,对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材料和方法

本研究采用的是德尔菲专家咨询法,以函寄调查表的方式,征求、汇集并统计专家个人的意见或判断,经过二至三轮咨询使专家对某问题的意见趋于一致. 我们请校内部分专家对初步拟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基本框架进行审核,主要评估其内容和可行性,然后将拟订的评估指标体系分别寄送22位专家教授进行评定、征询、进一步论证各分级指标的合理性,解决三级指标内涵的界定和权重赋值. 在专家的选择上,我们主要考虑工作性质、专业和单位分布以及对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建设的熟悉程度,最后综合专家的意见,得出结论.

2结果

通过对保障能力构成的要素进行分析,明确保障能力的构成,包括组织指挥能力、应急机动能力、医疗后送能力、野战环境适应能力[2],应用德尔菲法,构建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卫勤保障能力评估体系及权重. 我们构建了军队医院相关指标体系(图1).

2.1组织指挥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即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组织、计划实施卫勤保障的综合能力. 主要包括: 计划组织能力,控制协调能力,药品、器材保障能力,卫勤指挥信息化能力. 只有具备较强的卫勤组织指挥能力,才能保证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的有效发挥.

图1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略)

2.2应急机动能力应急机动能力是指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由一个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地区的能力. 包括快速反应能力和机动能力. “应急”是野战医疗所、保障旅卫生营的突出特征,“机动”是基本属性. 只有具备应急机动能力才能完成战时频繁机动的卫勤保障任务,是构成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必备的能力.

2.3医疗后送能力医疗后送能力即战时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对伤病员的救治、后送及对医疗信息处理的能力. 主要包括: 伤病员救治能力、伤病员后送能力、医疗信息的处理能力. 具备优良的医疗后送能力是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应具有的基本能力.

转贴于

2.4野战环境生存能力野战环境生存能力是指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在自然环境特殊情况下和战场条件下的生存能力. 主要包括:防卫能力、生活保障能力、特殊环境适应生存能力. 战时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工作环境主要在野外,未来战争可发生在海上、高原或酷热、严寒地区,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必须要具有较强的野战环境适应能力,才能完成未来作战卫勤保障任务.   3讨论

我们采用专家咨询方法,构建了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指标体系,制定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状况调查表,并深入到北京军区、广州军区、兰州军区三所具有代表性的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进行实地调研、检验,根据调研结果分析,认为目前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方面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

3.1加强卫勤领导理论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卫勤指挥能力卫勤领导是卫勤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者,他们的组织指挥能力直接影响卫勤保障工作的质量. 未来战争的卫勤保障工作与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复杂化密切相关,对组织指挥能力要求更高. 组织指挥能力来源于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对专业理论知识要求较高,不仅要有卫生专业的理论知识,还要有管理专业的理论知识. 指挥员素质的高低是决定卫勤指挥能力强弱的重要因素. 提高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指挥员的能力素质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实现: 一是送学深造;二是在职培养;三是任务锻炼,充分利用各卫勤分队参加重要军事演习、重大任务保障的机会进行培养锻炼[3].

3.2构建卫勤指挥信息化网络系统,提高卫勤指挥信息化水平目前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指挥手段相对滞后,信息化指挥水平还比较低,尤其是机动中的通信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当务之急就是需要把卫勤指挥信息网络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 要达到这个要求,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需要从下面两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快卫勤指挥信息化网络建设的步伐,着力解决好机动中的网络信息传输,尽快形成与后勤保障体系、指挥体系相适应,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指挥网络;二是加强软件建设,重点在于管理信息系统及伤病员信息系统软件的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和设计,构建功能齐全、兼容性好的野战医院“战时卫勤管理信息化系统”.

3.3加强新伤类、尤其是特殊武器伤的防治研究,提高战伤救治水平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在常规武器伤的救治能力方面,由于平时医疗活动,实践机会比较多,常规武器伤的救治技术过硬、医疗设备储备雄厚,具有了较高的能力,在《战伤救治规则》的指导下,能够很好的完成野战环境下的救治任务. 但在特殊武器伤的救治方面,主要停留在理论学习方面,缺乏近似实战环境的适应性训练,特殊武器伤的救治能力比较低. 必须加强新伤类的防治研究,深入探索战伤的致伤因素、发生规律和特点,力争在新概念武器损伤救治方面有所突破[4].

为适应高技术局部战争卫勤保障的需要,总部、军区及医院自身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快了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建设力度,使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还有不少问题. 除上面所说的一些问题,还应进一步加强跨区远距离投送与机动的机制建设,加强野战环境适应能力,这些方面的改善将会极大地提高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的保障能力.

【参考文献】

[1] 范晨芳,杨一风,范兰英. 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动态评估模型初探[J]. 国防卫生论坛,2003,(2):82-83.

[2] 孟全来,徐雷,刘运成. 浅谈军队医院机动卫勤分队保障能力的构成[J]. 解放军卫勤杂志,2005,(3):142-144.

[3] 单喜成. 谈医院抽组的应急卫生营保障能力建设[J]. 解放军卫勤杂志,2004,(5):280-285.

第5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实施依托式保障,体现了“就近就便”保障原则,克服了多重转诊弊端,降低了后送医疗风险,方便了官兵就医。同时,医院前伸保障,分队卫生人员得以充实到团卫生队,缓解了基层卫生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提升建制卫勤保障能力。依托式医疗保障打破了现有医疗保障模式,医疗保障关系需要做出新的调整,以确保医疗救治有效衔接。应具体明确省军区、联勤分部、医院和部队卫生机构各自的职责任务、保障范围,理顺保障关系,规范医疗秩序。

2整合建制卫勤资源,实施区域式医疗保障

2.1实施区域式医疗保障的原因

按照现行编制,边海防部队通常配置营编军医和卫生员各1名,独立执勤连编军医1名,分散在各单位独立执行保障任务。由于力量薄弱、设备简陋,只能进行简单的医疗处置,大部分伤病员需要后送。而这些单位多数距离团卫生队和后方医院较远,路况不佳,如果遇到雨雪等恶劣天气,难以即时后送,易耽误伤病员的救治。整合现有卫勤资源,能够提高营连本级的救治能力。

2.2区域式医疗保障的适用范围及做法

在距离团卫生队和后方医院>50km区域内相近的营以下分队,建立中心卫生所[4],实行区域式医疗保障。中心卫生所配置军医和卫生士官各2名,开设急救治疗室、防检室、理疗室、留观室和战备卫生物资库,展开床位2张,按照营卫生所标准增加急救、检查、检验等专科器材,使人员具备常见疾病诊治、健康体检和急诊患者前期处置能力。实施区域式保障后,区域内建制卫生机构继续保留,人员集中使用,医疗用房和卫生装备处于功能状态。

2.3实施区域式医疗保障的注意事项

建立中心卫生所,关键是解决好人员、设备、经费及医疗用房等问题。应积极推行“集中式管理、派出式保障”的管理模式,明确卫生人员集中归卫生队管理使用,中心卫生所人员由卫生队派出,每半年轮换1次;设备、经费由军区或总部统筹解决,医疗用房由营房部门落实。建立中心卫生所,可有效整合力量资源,快速形成保障合力,产生“1+1>2”的捆绑效应。

3填补一线保障空白,实施定点式医疗保障

3.1定点式医疗保障的适用范围

边海防部队独立执勤班排和哨所高度分散,人员较少,一般只有10人左右,没有卫生人员编制,不仅远离后方医院,且驻地也少有地方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障的空白点。应在依托式保障和区域式保障都不能覆盖的独立值勤班排和哨所设立医疗点,实现医疗保障全覆盖,除完成平时保障任务外,还应考虑战时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处置任务,避免贻误救治时机。

3.2实施定点式医疗保障的注意事项

在人员配备上,医疗点配有兼职卫生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卫生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者优先选择。在技术培训上,按照“3+1”(理论学习3个月,临床实习1个月)的模式集中组训,重点学习卫生专业基本理论,掌握止血、通气、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的典型症状和一般处置方法,正确使用配备的药品、器材、设备,使人员具备一定的预防保健和突况紧急处置能力。在物资配备上,参照连卫生室建设标准配备常用药材,对超过10人的分队,增配综合急救箱、卫生员背囊、频谱治疗仪、中医治疗箱。所需药品器材,以建制保障为主,军区给予适当补助。

4走融合发展路子,实施社会化医疗保障

4.1实施社会化医疗保障的优势

军民融合式发展,是提高部队医疗保障质量的必由之路。边海防部队医疗条件艰苦,更要借助地方卫生资源,提升卫勤保障效能。应遵循这一思想,着力在深化完善边海防部队社会化医疗保障[5]上下功夫。

4.2社会化医疗保障的做法

第6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1、抗洪抢险前期卫勤保障准备工作

1.1机动卫勤分队成员抗洪抢险的前期准备。对卫勤保障成员进行灾区常见疾病防治的继续教育、野外训练及思想动员,很好的体现了新型医学模式中社会因素对健康的影响。从社会医学维度、从群体水平及社会生活方式及精神鼓励等方面入手,能减少卫勤保障成员罹患灾区常见疾病的风险,并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卫勤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我们坚信要取得抗洪抢险卫勤保障的胜利,首先必需从理论和实践上提升卫勤保障成员的知识构架和实战经验。

1.1.1灾区常见疾病的继续教育。首先,医务处调集我院各科室针对我院抗洪抢险卫勤保障主要河流区域的常见传染性疾病、文献中涉及的抗洪抢险常见病及我院历年抗洪抢险的主要救治疾病,编写抗洪抢险常见疾病防治的继续教育手册。参加抗洪抢险机动卫勤分队的全体成员集中进行抗洪抢险常见疾病防治的教育及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考评,成绩优秀者方能开赴灾区。一方面,灾区疾病谱肯定不同与医院门急症常见疾病谱,针对性的继续教育有助机动卫勤分队成员进一步熟悉灾区常见疾病的防治知识,有助于提高开赴灾区后的有效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机动卫勤分队成员开赴灾区后,灾区相对恶劣的气候条件及工作生活环境,也增加了罹患相关疾病的风险,该继续教育有助于机动卫勤分队成员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规避一些危险的行为方式,减少罹患灾区相关疾病的风险[1]。

1.1.2拟灾区环境,进行抗洪抢险野外演练。组织参加抗洪抢险机动卫勤分队成员多次演练,模拟灾区环境进行野外训练。实践证明,野外生活工作训练能使机动卫勤分队成员尽快适应野外生活工作环境,缩短开赴灾区后的适应期,较快有效开展工作。此外,野外演练有助于在实践中提高卫勤保障制度实施的灵活性与执行效率,针对卫勤保障在组织制度上不断自我完善。

1.1.3开赴灾区前的思想动员。通过视频、图片及文字等多种形式,向抗洪抢险机动卫勤分队成员展示灾区人们的人道主义灾难,鼓励广大抗洪抢险机动卫勤分队成员发扬我军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激励抗洪抢险机动卫勤分队成员爱国忧民的奉献精神。在灾区的艰苦环境下,尤其需要以顽强的精神斗志来克服重重困难,建立必胜的信念。

1.2向抗洪抢险官兵及广大群众的前期准备。抗洪抢险卫勤保障的主要对象为抗洪抢险一线官兵及广大群众,因此针对抗洪抢险官兵及广大群众在灾区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及卫勤保障运作的宣传教育,同样符合新型医学模式中社会医学维度的需求,把医疗服务向预防服务延伸[2],提高防病治病的有效性。

1.2.1灾区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针对抗洪抢险灾区常见疾病以图片、通俗易懂的语言编写健康教育手册:描述灾区气候环境对中暑、溺水、蛇虫叮咬及皮肤感染的影响;饮水卫生与常见传染病的相关性;宣传灾区常见疾病的防治纲要。一旦机动卫勤分队成员走向抗洪抢险一线,随即向广大抗洪抢险官兵及群众发放该健康教育手册,争取抗洪抢险卫勤保障的主动权。

1.2.2卫勤保障运作的宣传教育。制作我院卫勤保障组织实施流程图,让广大抗洪抢险官兵及群众了解获取卫生健康服务的方式方法,从而从服务对象入手提高卫勤保障的实施效率,减少广大抗洪抢险官兵及群众的卫勤保障方面的后顾之忧。

2、开赴灾区后,卫勤保障实施的新特点

2.1心理干预与抗洪抢险卫勤保障。新型医学模式强调心理健康是健康概念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心理干预也成了卫勤保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心理学在卫勤保障中的应用,更好的体现了卫勤保障以人为本的理念。

2.1.1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干预。在我院,机动卫勤分队成员配置方面兵分两路[3]:一组人员主要驻守灾区现场卫生所,主要负责前来诊治病人的卫生医疗保健,甄选重症患者急送后方医院;另派一组人员深入抗洪抢险一线堤坝,了解是否有遭遇重大应激事件的官兵群众。对于遭受严重应激事件的官兵群众进行心理评估,及时甄别是否罹患精神疾患。及时的心理干预能有效减少创伤后应激障碍等精神障碍的发生,减少“非战斗”减员。对于严重睡眠障碍的官兵群众进行心理析因,评估是否伴发焦虑障碍及抑郁障碍,进行早期的心理干预。

2.1.2建立诊治病人的登记随访制度并展开心理干预。对于各类前来诊所诊治的患者,建立跟踪随访档案。在进行躯体治疗的同时,根据疾病发展的不同时期采取不同层面的心理干预,从支持鼓励到认知干预,全面体现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

2.2信息反馈与卫生监督。及时走访广大抗洪抢险的官兵群众,针对我院目前开展的卫勤保障服务征求意见,经卫勤保障小组采纳后立即反馈到卫勤保障体系中,从而维护卫勤保障的活力与与时俱进。在饮水卫生,防蚊防虫以及灾后防疫等方面展开卫生监督,做好传染性疾病的预防监控工作[4]。

第7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关键词】 卫勤保障模型 ;研制方法 ; 理论依据

卫勤保障模拟模型用于训练卫勤组织指挥人员,评价卫勤保障方案,论证卫勤保障系统的效能,以及辅助卫勤决策等方面,不但解决了卫勤保障方案不可实验性的矛盾,而且可以节省卫勤人力物力。因此,卫勤保障模拟模型已与传统的沙盘、卫勤图上作业和演习一样成为重要的卫勤研究手段。

卫勤保障模拟模型的研制必须遵照正确的方法、步骤和原则,并组织军事、后勤、卫勤、运筹、系统工程、计算机程序设计等各专业人员协作攻关,才能研究出质量较高的卫勤保障模拟模型,笔者就此探讨如下。

1 建模理论依据

建模全过程必须依据系统论的观点。要从整体性观点出发,确定系统的功能,把握系统要素与结构;从相关性出发,确定模型各要素间的相互关联与作用;从等级性观点出发,把握大局,分清主次,抓主要矛盾,将解决系统问题的有关变量和结构划入系统,而将一些次要因素作为环境和影响因素来考虑,确定系统的边界;从动态性观点出发,把握系统的动态变化,确定系统要素的状态变量等[1]。例如:对武警部队“反恐处突”随行保障医疗后送系统进行分析,系统由下列几个环节或要素组成:战斗现场、医疗机构、后送工具和伤员。伤员是贯穿整个系统的,战斗现场产生伤员,对伤员进行现场自救互救,各级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进一步的处置,后送工具将伤员从战斗现场送到各级医疗机构直至医院。系统的总体结构是:战斗开始伤员发生现场救护通过医疗后送工具后送直至诊所、医院。其子系统包括伤员发生系统、救治系统、后送系统等。

2 建模基本原则

卫勤组织指挥和卫生资源利用的原则,集中反映了卫勤保障的基本规律,在建模过程中必须依据这些卫勤保障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卫勤保障的全过程,指导和决定卫勤指挥人员的处置措施,影响卫勤保障系统中各实体的基本活动和行为。建模人员在编程时必须自觉贯彻和执行这些原则。

这些原则涉及卫勤行动和资源利用的各个方面,内容广泛,项目繁多。例如:伤类划分原则;伤员处置原则;分级救治原则;后送原则;救治机构部署原则;卫勤力量使用原则;后送工具调度原则等[2]。

3 研制方法及步骤

3.1 确定模型内容和用途

建模前必须明确建模目的,模型描述范围、内容和用途。部分研究人员总希望研制一型多用,解决多种卫勤保障问题的模型。其实,任何模型都不可能包罗万象,希望建立一个研究多种问题的通用模型是不现实的。具体实施方法如下:卫勤研究人员向军事、后勤及卫勤指挥人员调研,经过专家咨询,进行需求分析,确定构模目的。了解他们对模型研究对象的要素和结构所进行的描述,明确要建立的系统模型描述的范围、要解决的问题,确定系统的功能。

3.2 论证模型总体设计

模型总体设计的合理性是建模成功的关键。在研制过程中发现总体设计不合理再进行修正将会带来极大困难,甚至会导致建模工作失败。因此,建模前的论证非常重要。

3.2.1 建模基本依据

要使模型总体设计合理,首先应把握建模的依据。一般地说,卫勤保障模型建模依据包括:给定的军事背景、有关的军事和后勤保障原则;研究对象中的卫勤保障原则;军事医学原则;模型调研结果及确定的目的及功能、描述范围及内容、用途;可借鉴的国内、外同类模型的现状(优、缺点);可供利用的卫勤资源;根据不同卫勤保障模型提出的模型计算的效率指标。

把握上述依据就为总体设计提供了基本前提。模型设计者在把握上述依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通盘考虑,实施总体设计。

3.2.2 总体设计内容

总体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分析用户需求,对模型的功能、描述内容和范围做出明确的界定;确定系统的要素构成及相互关系;确定模型的总体结构、子系统的划分、各子系统的功能及相互关系,并画出逻辑框图[3];模型的总算法、输入输出参数;模拟模型所需要的主要输入方案的数据准备;提出解决建模工作难点的初步设想;模型研制的计划进度。

3.3 搜集基础数据

高质量的模型是建立在准确、可靠、符合卫勤保障实际的数据、规则的基础上的。因此,数据是利用计算机进行卫勤保障模拟的基础。卫勤保障模型包括训练、研究、评估、决策支持等种类,任何一类卫勤保障模型,运行起来都必须不断地调用、处理数据。从模型建立过程看,数据准备工作是不可缺少的环节,非常重要。模型运行的过程,就是按照一定规则调用、处理与获得数据的过程。

卫勤保障模型需要的数据依据其模型类别而有所不同。主要包括:计算减员所需要的数据;伤病种类及其初始寿命,采取各种处置措施对伤员寿命的影响;伤病员后送工具的种类及其航行速、容量、使用条件等;各级救治机构中各类救治单元的救治能力(包括救治范围、单位时间内处置伤员的数量等);对伤员的各种处置措施所需的时间;计算各种卫勤资源需要量的数据等[4]。

卫勤保障建所需要的数据十分复杂,有些数据的获取需花大量经费进行实验和调研。国(军)内、外的经验表明,建模的相当时间和经费要花在获取数据的实际试验和统计上面。卫勤模拟中许多定性问题需要量化的数据,获取和处理更为困难。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关系到模拟计算结果的可靠性,而实现数据搜集的准确性需要付出大量艰苦细致的研究工作。

3.4 建立仿真模型

卫勤保障系统是一个随机服务系统,在不考虑外界环境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将其看成离散系统;卫勤保障系统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完全“复制性”模拟其现实系统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对现实系统分解、简化,或用数学方法抽象、加工,用数学式子或逻辑关系进行描述,即对现实系统进行离散化,将复杂的现实模型转变成能在计算机上实现的仿真模型。

3.4.1 描述事件

用实体事件描述离散系统,用事件长法进行系统综合是建立卫勤保障仿真模型的有效方法。对卫勤保障系统中不同类型的实体、子系统可用不同的事件状态使之离散。例如,战时医疗后送模拟系统是由伤员、救治机构、后送工具几类实体构成的。各个救治机构和后送工具上都有若干个不同类别的服务台,包括分类组、手术组、抗休克组、留观后送组等,可看为子实体,这些都是具体的、有形的实体或子实体。另外,战时医疗后送系统还有依附于一定作战想定和卫勤保障预案的特殊实体,诸如战斗开始、战斗结束、伤员发生、现场救治机构开始工作等,称为公共实体。它既可用来协调其它各类实体的动作工作等,又可用来协调其它各类实体的动作过程,带动整个运动。

离散过程中,系统必须把关心的实体运动分解成为一系列基本活动和行为,并按照活动和行为的逻辑关系把它们组合起来。这些行为和活动的关节点成为事件。这些事件在模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按照它们在实际系统中的先后顺序、逻辑关系逐个产生。事件与实体紧密相连,某一实体或事件发生,表征着该实体行为和状态发生了变化。某一实体或事件发生或结束,可引起自身实体或另一些相关实体事件发生。事件的不断转换和发生构成了系统运动的全过程。

3.4.2 拟定数据

卫勤保障方案的模拟通过输入相应数据来实现,数据的拟定十分关键。卫勤研究人员根据军事作战方案、后勤保障和卫勤保障方案拟定数据。其内容概括为:战场环境数据(如地形、道路通行性、距离等);军事战斗编成和初始部署数据(如战斗单位名称、编成、人员数量、武器种类和数量、初始位置、配置地域、担负任务等);参战单位的行动(如任务性质、行动路线、目标地点及其它有关参数等);卫勤保障方案提供的医疗后送阶梯的设置、救治机构配置、救治单元的种类、数量、后送工具的前接点、后送点等有关数据。

3.5 编程及调试

卫勤保障模型的模拟通过计算机程序设计来实现,并在模拟使用过程中逐渐调试。程序设计的基本要求是结构简单合理,运行稳定快速,操作使用方便。对于比较复杂的卫勤保障模型,原则上可采用各子系统并行程序设计,当输入数据数量很大时,可先设计一个专门输入初始数据的子系统和模型的总控程序。这样,可解决并行程序设计时,部分子系统程序设计结束后不能调试的问题。

确定恰当的模拟思路是进行程序设计的前提。根据卫勤保障系统是离散系统这一特点,应用事件步长法将系统的运动连为一体,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卫勤保障系统的实际运行过程,亦容易构思模拟思路,进行卫勤保障模拟程序设计。该模拟思路:模拟开始处理紧后事件将本紧后事件删除输入新事件对新事件进行处理。如此不断地产生新事件、新的模拟队列,再处理新的紧后事件,不断推动模拟进行。

编程结束后必须进行调试。任何程序都必须在试用过程中不断调试,使其运行逐渐趋于稳定,逐步符合设计要求。一个实际的卫勤保障问题或过程往往相当复杂。程序设计者尽力简化现实系统的结果,往往使模型的各种功能要求、计算方法、输入输出数据等方面有可能在程序设计中得不到落实,或者所考虑的某些假定不合理。所以,程序调试是程序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步骤。

根据卫勤模拟系统比较复杂的特点,调试时需要设计一、二个比较简单、容易直观判断的、用于检验的标准方案,供模型调试运行。同时,对该方案按模型要求进行量化或准备有关的输入数据,让这些数据能够达到程序的各主要分支,使程序受到最大限度的检验,以排除程序上的错误。如果有实例数据调试更好,这可以通过结果分析,发现纠正模型中的假定及算法的不合理性,修正模型中的有关数据的不准确性。

4 模型修正及鉴定

模型对实际问题的描述往往存在某些不客观或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必须在实践过程中对模型进行修改和完善。模型试用是检验和暴露问题的最好手段。通过试用可听取用户各方面的反映,发现模型的缺点,了解用户对模型的要求,以便对模型进行修改,使之逐渐趋于合理。

模型经过鉴定才能推广使用。鉴定要在试用、修改完善后进行。参加模型鉴定的人员选择十分重要。参加卫勤保障模拟模型鉴定应由卫勤领导部门及使用单位的人员组成,包括军队卫勤、军事运筹和系统工程研究人员;军事研究、后勤管理人员;计算机专业等人员。可以从不同的专业角度客观地评价模型。

参考文献

[1]周德祥,胡 阳.关于卫勤模拟训练的浅见[J].国防卫生论坛,2002,(1):41~44.

[2]李雪芳,万嘉珍,扈长茂.海上医疗后送计算机模拟系统的研究[J].人民军医卫勤学术专刊,1994,(1):85~88.

第8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1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卫勤组织指挥

一体化联合作战是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基本作战形式,是武装力量在信息域、物理域和认知域的综合、高效应用[1]。而一体化联合作战后勤保障对象由少变多、保障空间由小变大、保障内容由简变繁,组织指挥日趋复杂。一体化联合作战卫勤组织指挥的日趋复杂,未来海上军事任务的多样性和执行环境与情况的易变性,要求海上卫勤组织指挥要拥有高效性、灵活性,也意味着对相关资源分配及利用的要求上升,这些都对平时的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组织指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有效的进行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提高一体化卫勤保障能力,相应的卫勤训练组织指挥必须采用更先进、更合理的方式展开。在一体化卫勤训练中,遵循联合指挥、联勤保障、密切协同、分级救治、灵活实施的基本原则[2],对海上卫勤组织指挥模块进一步划分化,有助于在一体化卫勤训练过程中优化后勤保障。

2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组织指挥模块的单元构成

通过对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信息系统的模块化,可将其分成基本医疗模块、辅助医疗模块、防疫防护模块、组织指挥模块等。模块化研究分散于不同的学科和研究领域,最早起源于现代工业社会。对于“模块化”可以定义为是在对一定范围内的不同产物进行功能分析和分解的基础上,划分出一系列通过模块或标准模块,然后,从这些模块中选取相应的模块并补充新的专业模块,一起进行组合,以构成满足各种不同需要的一种标准化形式[3]。模块化可将复杂的系统划分为若干模块,再将一个模块划分成若干单元,再根据情况的不同,相互关联模块、单元之间可进行拆分与重组,以最优地适应于环境的需要。上世纪80年代以来,卫勤力量模块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军队研究的焦点[4]。在现代战争的卫勤保障中,卫勤保障环境、保障任务和保障需求经常处于调整变化的状态。在卫勤指挥人员和专业人员之间,卫勤保障模块化的思想已受到重视,其研究在野战医疗装备、护理装备、药材攻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5-6]。海上卫勤组织指挥模块是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信息系统的众多组成模块之一,进一步将海上卫勤组织指挥模块划分为多个单元,可以很好的提升海上卫勤组织指挥的效率、促进海上卫勤组织指挥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海上卫勤组织指挥资源的利用率、充分有效地发挥卫勤保障的指挥和协同作用。对我军海上卫勤工作的展开和进行提供决策帮助。通过卫勤组织指挥模块的划分,可以更方便的实现海上卫勤组织指挥与陆、空卫勤组织指挥资源的共享,在“一体化后勤保障建设”中合理卫勤组织指挥资源的分配与利用。针对海上卫勤组织指挥的构成,可以将海上卫勤组织模块分成四个主要的单元:通信联络单元、警戒防卫单元、卫勤反应单元、卫勤组织指挥文书单元、信息系统防护单元。

2.1通信联络单元在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组织指挥中,有效地提高下达命令与传送方案的速度,提升战时信息的传递效率,在决策、行动上争得主动离不开通信联络。我海军卫勤保障具有舰艇种类繁多、多为单舰活动等特点。因此,海上卫勤组织指挥当把多种通信技术相互结合并立体式运用,充分发挥各通讯技术的优势,实现多种通信技术的优势互补,从而保障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的顺利开展。随着通信技术发展,新的通信手段不断出现。对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而言,可运用数字通信技术、程控交换技术、光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野战综合通信技术等。通过对不同通信技术的单独或综合运用,再结合以PACS、RIS、LIS等系统,可有效地实现对卫勤组织指挥中所需要的各种语音、文字、图像、数据等的传输、存储和管理,满足各级卫勤领导做出卫勤决策及卫勤人员之间信息交流所需。野战综合通信技术:野战综合通信技术是在多种通信网及通信平台的综合发展基础上构成的通信系统,该系统由地域通信网、双工无线电移动通信网、单工无线电通信网、战术卫星通信网,并辅以升空平台通信等组成[7]。不同于某种通信技术的单独运用,各种通信网和平台之间综合运用、相互补充,让野战综合通信系统能在不同环境下,根据需要进行拆分改组,具有了生存能力强、综合互通程度高、机动性好、时效性高、保密抗干扰性能好、适应性强等特点。卫星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是一种利用人造地球卫星作为中继站,来转发无线电波而进行的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的通信,可传输语音、图像、数据、文字等[7]。卫星通信是目前军事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争中传输及情报数据的重要手段,尤其在海战中,远程通信主要依赖于卫星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在战时卫星定位方面的应用对现代高技术条件下战争及信息化战争的胜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外有GPS系统、GLONASS系统、伽利略系统,而我国也有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目前,移动船舶上在进行图像通信时,主要采用的是基于VSAT的船用宽带多媒体卫星通信系统和海事卫星多媒体通信系统;采用MF—TDMA技术体制,实现海上卫星通讯,达到2Mbps的数据传输速率,可随时随地能实现高质量的实时动态画面、清晰的电视会议通信;使用海事卫星作为海上卫星通讯手段的应急补充,为远程医疗提供通信保障[8]。

2.2警戒防卫单元在现代陆地战争中,卫勤保障机构展开后,人员、车辆、物资等出入频繁,目标明显、容易暴露,海上战争中的卫勤保障机构同样如此。特别是在现代高技术、信息化战争条件下,各种侦察、监视手段层出不穷,各种医疗救护艇、医院船在海上不易隐蔽,目标明显,易遭敌人袭击,成为打击目标。因此,对于海上卫勤组织指挥而言,合理的为各级部队分配足够的警戒防卫力量,对于保障卫勤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重要作用。摸清外军手段,采取针对性训练。在现代高技术的信息化战争中,各种高技术侦察、监视手段防不胜防,为军队进行火力破坏提供情报,使对方后勤破坏的手段呈多样化。掌握了解外军袭击、破坏后勤的手段是让训练具有实战性意义的重要保障。在警戒防卫训练和演习中,要根据敌方可能采取的各种袭击、破坏后勤手段进行针对训练。同时要充分利用我军本有的陆、海、空、天等资源,结合环境,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伪装等方法,做好反侦察、监视工作。训练出能够提前做好警戒防卫准备,降低后勤遭到破坏的可能,为前方战斗提供更好保障的警戒防卫力量。明确行动任务,做好警戒防卫工作。在训练过程中,对警戒防卫单元的组织指挥应建立在对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目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上。无论在何种时间、何种地点、执行何种保障任务,指挥员均应按照了解任务、判断情况、定下决心、下达战斗命令、组织协同动作和各种保障、检查督促分队按时完成战斗准备的基本程序组织战斗,并实施坚定、灵活和不间断的指挥[9]。在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中,各军兵种卫勤机构之间的协同十分重要,高效、灵活、准确的协同对于降低死伤率和残废率、提高治愈归队率、维护和提高部队战斗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2.3卫勤反应单元一体化联合作战中,海上卫勤保障工作面临着突发事件发生多样、组织指挥复杂以及战争情况多变等困难,卫勤保障需要快速、准确的获得战争中的卫生减员、药材供应、医护设施损毁与卫生防病防护等情况,以便及时对卫勤保障计划做出更改和修订,确保卫勤保障的正常进行。在国际灾难医学公共卫生反应中,利用快速需求评估(therapidneedsassessment,RAN)可对灾难对受灾地区公共卫生和医疗基础设施造成的影响做出及时的评估。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组织指挥可借鉴或引入RAN,对战争造成的破坏进行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作出正确反应。评估信息可从现有情报采集网络(如卫星图像、战况回报文件等)、前方后送的伤员、救援人员等渠道获取。卫生减员评估:海上一体化卫勤训练卫勤保障需模拟在一体化联合作战中伤亡发生集中、突发事件多、战争情况多变等特点。评估时需要将利用各种渠道临时获取的有效情报结合军事、天候、地理、作战能力等因素,在卫勤保障计划中卫生减员预计的基础上,对卫生减员作出更精确的估算,组织好卫勤协同,以调整药材供应、医疗后送、卫生防病、卫生防护等人力物力资源分配情况。生命线服务状况的评估:生命线服务(包括可饮用水供应、卫生设施容量、食品供应、避难场所及电力)受破坏程度的评估对救援工作非常关键[10]。在战争进行中,在遵守保障适时、适量、高效地向卫勤机构提供所需的各种基本生命线服务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多种渠道获得的战况情报,对需要进一步供应的相应物资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为卫勤机构提供足够、适量的物资,并做好统计。设施损毁评估:现代高技术的信息化战争中,打击的重点已逐渐由人变成了物,各种通信联络设备、医疗救护设施等在战争中都极易成为打击目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影响卫勤保障的正常展开与进行。因此,在卫勤组织指挥的过程中,要及时了解前方反馈的战况,作出合理的分析、判断,根据分析判断结果对各种设施进行及时的补充或是派遣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第9篇:卫生保障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精神卫生法》 《刑事诉讼法》 强制医疗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其中设专章规定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也对强制医疗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下面就这两部法律关于强制医疗进行相关比较与衔接。

一、精神障碍的诊断

关于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程序,《精神卫生法》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而《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涉及。《精神卫生法》将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就诊时的情形分为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和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行为。为了便于与下文讨论强制住院治疗的情形相统一,本文将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行为称为危险犯,将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称为行为犯,下面分别讨论:

(一)危险犯

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没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则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以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其近亲属也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只有当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为查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人员时,方可由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如果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则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二)行为犯

依据《精神卫生法》,若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了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

《精神卫生法》规定,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1)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2)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介于在这个问题上《精神卫生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尽相同,因此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一)危害行为尚未发生时

经过医院诊断,若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且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这里的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危险不同于就诊前的“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危险”中的“危险”。因为在就诊前,即使小小的险情,比如行为人经常无端损坏生活日用品,造成自身或他人财产的损坏,则已经构成了标准中的“危险”,因为人们不能预测将来的行为,其造成的危险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因此应当强制其就诊。

而诊断后,被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被强制住院治疗的前提是实施了“足以造成自身或他人安全危险”的行为,我们应该认为这里的“危险”险情要大于就诊前“危险”的险情。因为对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属于对其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是对其自由权的剥夺。根据法理,个人所为的行为与其所应承担的责任或所受的惩罚应当相适应。对精神障碍患者强制住院医疗应当与其所为的危害行为或所具有的危险性相适应。因此,在危害行为尚未发生时,只有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严重的足以产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行为,才可以强制对其住院治疗。

(二)危害行为发生后

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时,对于是否应对其强制住院治疗及强制住院治疗的决定主体,《精神卫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产生了冲突。

《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这里的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我们应该理解为不包括危害自身的行为,因为在《刑法》中,伤害自身是不构成犯罪的,更不会产生刑事责任。

第285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该法出台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很多强制医疗程序的案例,其中甘肃省红古区的张鹏(化名)强制医疗案较为典型。该案的主要案情是张鹏精神分裂症发作,在家中残忍杀死了其父母。警方对其逮捕后发现张鹏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于是向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鉴定所申请进行了鉴定。经该医院鉴定,张鹏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随后警方对张鹏采取了保护性约束措施,并写了一份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随后检察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向红古区法院提出了强制医疗申请。在检方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后,红古区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会见了被申请人张鹏。经其法定人申请,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最终,法院认为,张鹏的行为符合《刑事诉讼法》284、285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对被申请人张鹏强制医疗的决定。此案的处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假如在病人病情发作前就对其进行强制医疗,该案所造成的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而《精神卫生法》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若实施了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在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伤害自身行为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实施住院治疗须经患者监护人同意。而在患者实施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情况下,患者或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报告表明,精神障碍患者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的,其监护人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可见当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伤害自身行为时,两部法律的规定并不会发生竞合,此时就可以按照《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在患者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由医疗机构决定对其强制住院治疗。

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时,关于是否进行强制医疗及由谁来决定强制医疗,两部法律的规定发生了分歧。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旦发生了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就需要进行强制住院治疗。并且该法把强制住院治疗的决定权交给了医疗机构或依法取得执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这是一种行政性的强制医疗决定程序。通过这种程序,能够使需要强制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得到医疗,与冗长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相比,能够提高效率,防止患者本人或者他人受到不应有的伤害。但是这样就等于赋予了非司法机关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其合宪性值得商榷。而且如果监管不严,极容易出现强制医疗的滥用问题。《刑事诉讼法》则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定了司法强制医疗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才可予以强制医疗,并且有严格的决定程序,是否进行强制医疗最终要由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决定。这种司法强制医疗程序尽管程序严格,相对于行政强制医疗程序会耗费更多的时间,但是将强制医疗决定权力归属法院毕竟符合法理,符合宪法规定。但有一点,法院毕竟不是医疗机构,因此法院不可能准确的判断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是不是达到了强制医疗的程度。有的学者提出了解决方式:由医疗机构运用专业的医学知识判断是否患有精神病,然后由法院按照法定程序经过审理,考量违法行为事实与社会危险性的严重程度,结合医疗机构的判断结论对是否需要强制医疗做出决定。

笔者认为这样协调有其可取之处,因为《刑事诉讼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的基本法律,《精神卫生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法律,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此种情况下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决定精神障碍患者是否进行强制医疗。但是法院并没有精神障碍的医学判定能力,先由医疗机构运用专业的医学知识判断是否患有精神疾病,能够减轻法院判定的压力,提高判定的准确度。

三、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济

《刑事诉讼法》和《精神卫生法》都规定了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的救济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87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强制医疗决定的复议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88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该条文明确了强制医疗的解除的标准及提起解除程序的主体。但是问题在于,强制医疗机构仅能提出解除意见,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只能申请解除治疗,是否解除还要由法院作决定。如果出现错误送治或作出错误决定,《刑事诉讼法》却未规定任何救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