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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读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审读工作方案

第1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一、问题发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重视不够。对于xxx开展的“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组人员总是认为谈话对象都是自己管委会的干部,平时对其也都比较了解,认为只要按流程开展好谈话就好,而没有从思想深处重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这也就导致在开展谈话过程中谈话对象在进入走读场所内交接时,大门未关闭,所有人注意力不在谈话对象身上及在交接时未使用安全笔,未进行安全检查等问题。开展“走读式”谈话应该深刻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应该将安全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因为谈话对象及案件的轻重就想当然的放松警惕。

二是日常维护与管理存在不足。因片区机关办公楼位置有限,故“走读式”谈话室不在机关办公楼内,加之纪工委办案人员平时将较多精力放在日常的监督检查及违纪违法问题核查上,疏忽了对“走读式”谈话场所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导致“走读式”谈话场所消杀不到位,常用药品配备不全、灭火器过期及烟感器灯不亮等一些基础性问题发生。基础问题不重视不整改势必导致后期安全隐患的发生,因此应当重视并定期做好对“走读式”谈话场所内基础设施的检修及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而不是等到谈话开始时或是督导检查时才发现问题。例如谈话过程中未全程使用安全笔就是因为没有定期做好检查,直到谈话时才发现安全笔无法正常书写。

三是未能有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谈话预案。在开展“走读式”谈话前虽然制定了安全预案,但预案内容未能有效结合实际,谈话安全预案模板、安全方案没有针对性,这也就导致了谈话过程人员分工不明确,谈话对象进入体检时无工作人员陪护,只有安全员一人在场的问题。

四是谈话室制度落实不到位。谈话室在建设之初已下发相关工作制度,但因为审查调查人员对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导致谈话人员携带不安全的物品进入谈话室开展谈话,人为造成较大安全隐患。

二、今后整改的措施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力度,定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走读式”谈话相关制度,必要时开展模拟谈话,不断熟练制度运用、规范谈话流程,让安全的理念深植于纪检干部的心中。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深刻认识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持续自查自纠。加强对“走读式”谈话场所基础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走读式”谈话场所进行自查,对谈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加强教育和管理监督,切实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则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确保执纪安全无隐患。

三是做好事前准备,规范谈话流程。针对案情、案件及

第2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一、目前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关于我国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实体要件。根据我国97年刑诉法第174条的规定,我国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实体要件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公诉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这一要件使得简易程序在实践中的适用案件范围规定过窄,出现判断标准不一的问题。“三年以下”到底是法院根据法律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判决的刑式对被告人应执行的刑罚还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所确定的刑罚标准,是根据法定刑还是宣告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常因检法两家的认识不同而造成案件在检法两家的往返,浪费了司法资源。

(二)适用简易程序由检法两家协商决定的做法影响审判效率。在实践中常常发生两家互不同意的情况,这就造成很多本该适用的案件没有适用,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法律要求两家互相配合,在这一点上却互相掣肘。设立简易程序的目的是提高审判效率,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模糊及程序上设置的不合理,使得部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积极认罪,能够迅速审结的案件仍然依普通程序进行,无疑与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相悖。

(三)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适用不具有选择性,侵害了被告人的诉权。97年刑诉法规定,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要检、法两家合意才能适用。而作为刑事诉讼中被追诉的对象,却只能被动的接受,这是与程序正义和诉讼主体理论相矛盾的。是对被告人诉权的侵害,没有给其应有的尊重,会让被告人对审判的公正持有怀疑,不利于其接受审判结果。

(四)公诉人不出庭,庭审活动监督缺位,辩护律师的作用弱化。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以开庭的审理方式进行,根据诉讼理论,庭审中以“诉、辩、裁”三角关系为结构,97年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公诉人可以不出庭,这使得宣读书和出示证据等控诉性职能转移到法官头上,审判结构遭到破坏,庭审活动的法律监督出现“缺位”,公诉人不出庭,被告方在法庭上无法就事实和证据与公诉方展开辩论,没有辩论的辩护权无疑将流于形式。尽管被告人本人真切地经历犯罪经过,对事实有最全面的认识,但其本身对法律的缺乏,无法保证对其行为的性质做出最为准确的判断。因此在庭审中讯问被告人并由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再一次作出全面的供述,及时对所有证据进行质证都显得十分必要,但是在简易程序审理中容易使这些程序流于形式,为此必须强化辩护律师的作用。

二、贯彻实施2012新刑诉法后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工作机制的新探索

(一)新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建立快速审查、专人办理的工作机制。2012新刑诉法草案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第二百一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此两条规定明显将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扩大化了,即不再限于只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才能适用简易程序。也就不存在宣告刑与法定刑的争议了,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的不管判处三年以下还是三年以上刑期的犯罪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也因此针对当前基层院公诉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窄、适用数量少等特点,从诉讼经济的原则出发,国家是鼓励简易程序在实践中的扩大化适用的。为适应这一趋势要求,建议基层检察院应尽快建立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集中提讯、集中移诉、集中、专人出庭的案件办理机制和工作模式,简化讯问,简化制作审查报告。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嫌疑人认罪的案件,简化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仅包括犯罪事实的关键环节和量刑情节两项内容的格式化的讯问笔录,同时使用高检院下发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简化版本制作审查报告。

(二)加强与审判机关联系,建立检法有序协调迅速的办案机制。庭审前,加强与审判机关的联系,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建立快速审查机制。庭审中,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宣读书、讯(询)问、举证、辩论方式,提高出庭支持公诉的效率。本着充分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比普通程序简化审更为简化的原则,在法庭调查、辩论环节充分体现“简易”的特点。

一是,庭审中不宣读书或只宣读书的部分内容。庭审中经审判长询问被告人若明确表示无需再向其宣读,公诉人则不必宣读。若有必要宣读也可只宣读事实和量刑部分内容。

二是,庭审中不讯问或简化讯问被告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全部认罪的可以不对被告人再次进行讯问。

三是,简化、概括举证。举证时只需宣读证据的名称和证明事项,对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同类证据应当概括举证。但被告人或辩护人提出异议的证据和事实,公诉人应当出示和宣读证据内容。

四是,简化辩论、提出量刑意见。对于符合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应当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

(三)新法规定被告人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具有选择权,进一步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新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条件之一就是被告人无异议,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这种选择权对被告人来说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是保障其诉讼权利的另一重要手段,简易程序是以牺牲部分程序正义来换取较高的诉讼效率的,一旦进行简易程序,就不可能享有在普通程序中所能享有的较为完备的程序保障,而且较容易被判有罪,这样,被告人必须就自己部分诉讼权利的取舍作出慎重选择,以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实践中检察机关在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之前,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和程序选择权,可通过适当的证据开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告知书等形式,使被告人充分了解简易程序的含义及其可能给自己带来的后果,并行使类似一票否决的权利,以便约束检法两家合意而适用。

(四)确保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强化对简易程序案件审理的法律监督。新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一、公诉人出庭是履行法律监督的前提条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对案件审理活动的法律监督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出庭支持公诉,二是对错误裁判提起抗诉,三是对法院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公诉人通过出庭活动,亲身体会、了解庭审活动,从而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和纠违通知等监督行为奠定基础。

第3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科技学术期刊是的主要载体,其学术质量的高低取决于所发论文的学术水平。为了规范对稿件质量和编辑工作的管理,期刊编辑部一般都会对稿件建立发表前的档案,内容包括作者原稿、修改稿、专家审稿意见、编辑和主编审稿意见、稿件和作者的基本信息等;但很少有编辑部对发表后的论文进行学术跟踪,收集整理有关论文学术影响及读者评价等信息,建立发文后档案。其原因主要是少数学术期刊管理者和编辑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建立发文后档案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完整建立发文档案,是学术期刊出版工作的重要部分,是对论文出版过程的总结和延伸。本文就学术期刊建立发文后档案的意义和内容进行初步的探讨,供同人参考。

1建立发文后档案的意义

组稿是学术期刊保证质量的重要举措,优质稿件主要来源于以下3条途径:与知名专家约稿;组织相关学术会议的论文;在自由投稿中遴选。这些稿件虽然通过学科编辑初审、专家复审及主编(或编委会)终审,有些甚至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发表后的学术影响差别较大,学术质量参差不齐。对发表后的论文进行学术影响跟踪,在某一段时间内统计每篇论文的文摘量、下载率、被引用频次、所获奖项或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对表现比较好的优秀论文加以分析,就能找出少数优秀作者以及某些学科的研究方向。这些作者及相关学科的研究方向就是学术期刊编辑下一步组稿的目标。通过这种方式组稿就能做到有的放矢,大大提高组稿效率。1.2有利于编辑的绩效考核学术期刊的发展离不开编辑的辛勤劳动。为了提高编辑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全面的绩效考核制度很有必要。目前大多数期刊编辑部考核编辑的主要内容是编辑在德、勤、能、绩几个方面的表现及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重点考核编辑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2]。由于学术期刊编辑的劳动贯穿于论文出版过程的始终,其成果主要是发表后的论文(大部分学术期刊都有责任编辑的署名)。建立发文后档案,跟踪评价编辑所组发论文的学术影响,能够反映出编辑本身的学术水平、工作努力程度和责任心,也体现学术编辑所做出的业绩和贡献。专家审稿环节是学术期刊质量的重要保证,快速、准确地选择审稿专家对论文进行客观评价是学术期刊提高论文质量的必要举措。期刊界早已对选择审稿专家的重要性、选择标准、选择途径以及管理方法等进行了深入研究,有些期刊建立了动态的审稿专家库[3]。公认的合适审稿专家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正在从事所属专业领域内的研究工作;二是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其评价结果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三是在其研究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4]。但前的专家审稿只是一种定性评价,而且其评价结果的准确度还需要时间的检验。对已发表的论文进行学术跟踪,建立单篇论文的评价档案,基本可以验证专家审稿结论的可靠程度。评价意见与论文实际学术影响经常相左的审稿专家,可以给予适当的提醒甚至清出审稿专家库。期刊编辑部还可以从论文学术影响较大的少数优秀作者中遴选合适的审稿人。现代传播理论认为,信源和信宿是一个双向传播过程,信宿可以产生巨大的反馈作用[5]。学术期刊传播的对象是读者,学术论文的评价离不开读者的反馈。学术期刊应收集后一定时段内的相关资料,如论文的下载率、读者的评论、读者群的详细信息等,列入单篇论文的评价档案,可以帮助期刊编辑部了解读者需求,提高发行量。此外,前虽然经过了相关专家评审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但仍可能会有遗漏。及时收集读者的反馈意见,对学术不端论文进行处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负面影响,有利于论文的传播和营造积极向上的学术环境。论文评价是文献计量学的一个主要研究方向,备受广大学者的关注。正确评价论文可以为科学研究工作者提供参考依据,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推动科学成果的有效传播,促进科技事业的进步与繁荣。目前的论文评价体系中,主要依据有专家意见、论文的被引用次数、即年指标及其文摘反响情况等。这方面存在以下弊端:1)数据受到统计源的影响,不够全面;2)不同学科的数据差别很大,即使属于同一学科,不同专业方向的论文也差别明显,不具可比性;3)对部分应用类研究论文评价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如许多工科类论文可以通过技术转让产生较大经济效益,这些论文的学术价值往往在目前的评价中难以体现[6]。如果学术期刊编辑部要全面了解所刊发论文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必须对已发表的论文进行学术跟踪,建立单篇论文的评价档案和适合本刊的论文评价体系[7]。部分单篇论文的评价指标如文摘信息、获奖情况和其他重大应用价值等,只能靠期刊编辑部配合作者及相关部门来完成。

2建立发文后档案的内容

学术论文在正式发表前要经过编辑初审、专家复审、作者修改、主编或编委会终审,以及稿件编排、校对和印刷等环节,这些环节中的重要文件和材料构成了发文前档案的内容。包括论文的原稿、编辑初审意见、专家审稿结论、修改稿及修改说明、终审结论、编辑和作者的校对稿以及论文的相关信息,等等。后通过不同媒介传递给读者,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反响。学术期刊发文后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部分:1)文摘信息;2)引文信息;3)读者反馈信息;4)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些内容具有时间滞后性和零散性等特点,需要期刊编辑部派专人收集和整理,并需要作者、读者和相关编辑、机构协作完成。文摘信息文摘信息指后被国内外各类文摘刊物或数据库摘录的情况。如美国《工程索引》(EI)、《化学文摘》(CA)、EBSCOhost全文数据库、《剑桥科学文摘》(CSA),俄罗斯《文摘杂志》(PK),德国《数学文摘》(ZbMATH),英国《动物学记录》(ZR),《中国物理文摘》《中国生物学文摘》《中国化学化工文摘》等,分题录、摘要和全文摘录3种情形。目前国内外文摘刊物或数据库数量很多,考虑到学术期刊编辑部人力、物力及掌握的资源有限,只收集影响较大、比较权威的文摘刊物或数据库。引文信息引文信息指后被其他文献资料的引用情况。目前国内统计引文数据的评价体系有: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清华大学与中国科学文献计量评价研究中心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JIF)等[8]。由于各自的统计源不一样,这些评价体系提供的引文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别。《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以全面、系统分析我国学术期刊文献出版和引文分布特点为基础,打破了国际上传统的期刊引文分布“二八法则”及核心区概念,考虑到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文献引证的差异,弃除了严重疑似学术不端文献的引用与被引用,采用了高精度的数据统计标准,并计入了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的引用,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学术期刊计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术论文和学术期刊的质量与影响力提供了可信的数据。读者反馈信息读者反馈信息包括下载量、读者对论文的各种评价(包括正面评价和负面评价)、是否有涉及学术不端现象等。通过互联网检索、下载学术论文和研究资料已成为科研人员和机构获得信息的主要方式。这些检索下载活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读者对论文的关注和认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的研究热点和学术论文的社会影响。《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以及重庆维普数据库等都可以提供论文下载量数据。传统的纸质期刊与读者互动的方式主要通过设置相关栏目以及往来的电话、函件等。进入数字出版以后,高度互动的互联网媒体将作者、编者、读者置于同一平面上,为读者快速、准确反馈信息提供了前提和基础。读者对的反馈意见及各种评价,既是对专家评审环节的检验,也是对论文评审过程的重要补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包括后获得的各种奖励、形成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的咨询报告、获得的专利及技术转让带来的经济效益等。学术论文凝结了广大科研人员的心血,是科技工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许多学术论文的结论是在查阅大量文献的基础上,经过长期的科学实验或调查研究后总结得出的,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读性等特点。后,在一定时段内能产生相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是技术类和应用类论文,能够解决一些生产实践或日常生活中的实际技术问题,直接转化为读者的劳动技能而产生经济效益。期刊编辑部应与作者、读者以及科技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论文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信息。

第4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最高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维护公民权利

报告提出,“各级法院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对不构成犯罪的2467名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2368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解读:广西代表郭永运认为,这些数字说明中国司法机关依法执法意识和保障公民基本人权观念的增强,司法机关正在用实际行动确保司法公正。有罪追究,无罪保护是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此外,与此相对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文明执法守则有着一项规定:在押解刑事被告人时,法警应扶持被告人的肘部,禁止压头、束颈。这些细微之处,体现了威严的司法活动中所具有的人文关怀精神。

二审案件全部开庭、适时收回死刑核准权

报告提出,“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完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核准程序。今年上半年对因案件重要事实和证据提出上诉的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死刑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解读: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今年内高级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辩护权和各项诉讼权利,防止冤错案件发生,特别是死刑案件。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对于严格控制死刑适用、统一死刑适用标准、落实宪法保障人权的规定、加强对刑事被告人人权的司法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对公民生命权的尊重。

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执行难问题

报告提出,要“改革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制度,解决申诉难、申请再审难问题,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

解读:全国人大代表李道民表示,由于现行审判监督制度存在提起再审程序的理由过于宽泛、再审程序的时限不明确、再审案件的启动主体过多等方面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形成了无限申诉、无限抗诉、无限再审的局面,既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依法实现申诉权利的要求,又严重影响国家的司法权威。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发言人称,目前全国各地法院都在完善自己的处理机制,积极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去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办理群众来访400多万人次,进入再审的案件有20万件,进入再审程序有5万件,申诉量已经有所回降了。最高人民法院将做出一个关于审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司法解释,来完善申请再审案件的制度,以解决“申诉难”的问题。

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案

解读:2005年9月27日,最高法院公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明确规定,经基层人民法院同意,人民法庭可以直接受理案件。不仅仅是方便了,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也将更加方便。根据《决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诉讼费用的预收、结算和退费要方便人民群众。基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庭所在地的乡镇农业银行没有设立诉讼费用专用账户的,可由人民法庭代收案件诉讼费用。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办理诉讼费用的结算和退费确有困难的,人民法庭可以代为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拉依萨・阿列克桑德洛娜说,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重大。这一改革措施将使人民法院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最高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一条贯穿始终的工作主题。严格文明执法与促进司法公正是其中最重要的方面。

宽严相济、保护人权

报告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防止打击不力,又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防止冤及无辜。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8872人、不27957人。”“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

解读:报告表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执法理念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过去侧重打击的刑事处罚转变为宽严相济,既体现出了执法观念的进步,公平与公正的理念正在深入到执法的政策与执行的过程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童建明说,在履行批捕、职能的过程中,坚持区别对待,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绝不手软,依法快捕快诉,该从重处罚的建议法院依法重判,做到该严则严;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这样做,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规范执法、加强审判监督

报告指出,“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开展必要的专项监督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人权。严肃查处司法人员贪赃枉法、犯罪,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维护司法公正,彰显社会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立案监督中,一方面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通过监督促使侦查机关立案17940件;另一方面依法纠正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737件。在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强化对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犯人权问题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9957人、不7366人;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7845件次。”

“加强审判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严格依法掌握抗诉标准,加大抗诉力度,提高抗诉水平,对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等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297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865件次。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2757件;对一些案件建议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192件。对人民法院正确的裁判,注意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50951件,占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总数的73.9%。”

解读: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违法由谁来监督一直是受到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最高人民检察院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等执法环节作为整改重点,对近几年发现的典型错案深入剖析,针对检察环节存在的证据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并从中选择5起错案作为警示教材印发全国检察机关;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从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涉检案件入手,逐一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制定和完善了一批规范执法程序和加强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在22万名检察干警中,业务部门的85000多名检察官参加了以岗位技能、规章制度、执法程序、职业纪律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2003年以来,在执法中犯有严重过错的275名检察人员离岗培训。 2005年有292名违法违纪人员受查处。

逐步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报告指出,“要求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必须对整个讯问活动进行全程、不间断的录音或者录像。这样有利于及时、全面地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有利于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解读:2006年,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项措施对于加强检察机关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规范侦查讯问活动,保障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具有重要的意义,既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原供,也有利于防止一些干警素质不高,搞刑讯逼供,导致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是检察机关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检察机关鉴定机构不再面向社会从事鉴定业务

报告明确指出,要“规范检察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管理体制。”

解读:我国的司法鉴定多年存在管理体制不清,管理职能定位模糊,管理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严重,公检法部门都设有司法鉴定机构,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多头鉴定、重复鉴定。司法鉴定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鉴定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从完善我国司法鉴定体制,保障司法鉴定客观公正出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下发通知,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检察机关的鉴定机构不再面向社会从事鉴定业务,鉴定人员不再参与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组织的司法鉴定活动。有关法律专家认为,作为管理机构,司法行政部门正在逐渐退出司法鉴定竞技场。“自己不能成为自己的法官”这一法治理念在司法鉴定领域中被赋予了真正的意义。鉴定结论必须具有科学性、独立性、中立性才能够显现出来,才能够达到客观公正的效果。

解决“赔偿难”、完善刑事赔偿确认程序

报告指出,为进一步解决“赔偿难”的问题,保障公民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申请赔偿的违法侵权事项拟不予确认的,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赔偿案件不依法受理或者应当赔偿而不赔偿的,要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

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作出不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阳光执法抑制司法腐败

报告中指出,经过两年多的试点,“截至去年底,全国有80%的检察院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对9652件拟作撤案、不处理和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其中不同意办案部门原拟定意见的4844件。”

解读: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了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也是当前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一项重要内容。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张耕表示,实践证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利于更好地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抑制司法腐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崇义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途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表示,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实行,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使社会各界都能够对检察工作进行了解,从而有效实现了全社会对执法部门的监督。 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于避免和纠正执法、司法偏差,防止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具有重要的作用。

监督术语详尽解释

在多达17页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最后附有7页的《有关用语说明》,对“法律监督”、“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再审检察建议”,以及检察机关简称的“六个严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五种情形”做了详细的解释。

第5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简易程序;审理;出庭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1-053-02

现代刑事诉讼愈来愈注重人权保障和程序正当,其程序设置和制度构建也愈来愈精细,程序运行所需的司法资源也愈来愈多,司法成本愈来愈高,而司法效率则与之相反,造成案件堆积如山,诉讼久拖不决。因此,如何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提高诉讼效率,并使司法资源合理配置、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是各国司法改革和程序完善的重要内容。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为着力解决这一突出问题,对简易程序进行了重要改革与完善。新刑事诉讼法在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同时,要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一新要求的提出,将有效弥补实践中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而检察院均未派员出庭的公诉案件所导致的主审法官身兼控诉、审判两任的问题,有效保证刑事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固守最低限度的正义标准。

一、检察机关派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必要性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其指控犯罪的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是履行其追诉职责的重要内容,是审判构造的要求,是行使其控诉职能和审判监督职能的需要。如公诉人不出庭,审判结构将发生异变,直接由法官代行控诉职能,这意味着法官身兼控诉和审判二任,其中立地位荡然无存,不符合“控审分离”的要求;被告人及辩护人也无法就案件事实和证据与公诉方展开辩论,是对被告人辩护权与质证权的严重侵犯。而且,如果在庭审中出现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或对某些指控事实持异议,或对案件定性或量刑提出辩解,或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等情况,此时可能需要庭审法官与公诉人商量或征求意见,但因公诉人不出庭而导致此类情况难以处理,不利于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再者,检察机关不派员出庭,则根本无从发现审判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更不能提出纠正意见。

二、检察机关派员出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的简化方式

面对新刑事诉讼法提出的“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一新要求,全国各基层检察院也在积极探索公诉人出庭的方式,力求处理好质量、监督、效率与效果的关系,实现法律监督与诉讼效率的双赢。对此,可从以下几方面来简化庭审过程:

(一)法庭调查程序简化

1.宣读书简化

公诉人在宣读书时,可直接从“经依法审查查明”部分开始宣读,或只宣读书文号、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省略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过程和证据部分。因为在开庭前,法院已依法向被告人送达了书副本,且在公诉人宣读书之前,审判长已核实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告知其各项诉讼权利,如公诉人再宣读这些内容,既没有效率,也未体现适用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区别。

2.讯问被告人简化

公诉人宣读书后,由于被告人已经承认犯罪事实,且对指控内容没有异议的,公诉人就可不再讯。若案件存在可能产生争议的焦点问题,则可针对性地简要讯问。

3.举证、质证阶段简化

对证据较多的案件,公诉人可将有关定罪和量刑的证据分开举示;反之,则不必作此区分。而对不同种类的证据,首先,对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可不再宣读;其次,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言辞证据,可仅就证据名称、来源和证明的事项简要概括,无须详细宣读;对相互佐证的、证明同一事实的言辞证据仅需简要说明,而不必逐一宣读;再次,对书证、物证、鉴定意见等证据,可一并出示,并简单概括其证明的事实;最后,公诉人在所有证据均出示以后发表总的意见,而不必“一证一质”。

(二)法庭辩论程序简化

由于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对于控辩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可不再辩论,直接提出认定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并着重围绕个别有争议的问题,发表总结性的意见,而不再是论战性较强的辩论。

(三)出庭公诉人的简少

为顺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减少检察机关的工作量,应允许检察机关只派一人出庭。

三、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的扩大给检察机关带来的问题

此前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庭。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08年的一份调研中显示,简易程序检察机关派员出庭率不到3%,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达整个刑事案件的40%左右。如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均应派员出席法庭。面对数量突增的如此庞大的出庭数,对人均办案在50件以上,尤其是100件以上的检察机关来讲,公诉人出庭的次数呈倍数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将更加突出,这也会影响普通程序案件的办理速度、质量和出庭效果等。再者,公诉人若把相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规模浩大的简易程序出庭中,那么对理论知识的学习时间和精力则相对较少,这从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提高公诉人的业务素养。更为严重者,巨大的工作压力还可能使公诉人对公诉工作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公诉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四、检察机关应对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的具体措施

新刑事诉讼法固然更好地契合了诉讼规律,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强化了法律监督和对当事人权益的保障。要妥善处理这一问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在人、财、物资源的配备上向公诉部门倾斜

各检察机关应通过内部调剂人员、增加编制等措施,增加公诉队伍力量,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力争为公诉部门配备协助人员,补强公诉力量,从一定程度上分担公诉人的工作压力。同时,还应及时更新公诉部门办案设施,保证办案效率。另外,还应增加公诉部门办案经费,建立公诉人出庭激励机制,将公诉人出庭补助等制度落到实处。

(二)相对固定办案组、办案人员,专门办理简易程序案件

由于简易程序案件相对简单但数量大,在案件移送到公诉部门后,可形成专组专人专项统一办理的工作模式。对于拟的同类案件集中,并在协商基础上,要求法院集中开庭审判,以实现快捷、高效的立法目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三)建立简易程序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为使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快速到法院,在制作审查报告和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应有所不同,公诉人应本着“对无争议的方面在简化的基础上力求省略,有争议的方面在不省略的基础上力求简化”的原则,根据个案情况,进一步简化审查报告、讯问笔录的内容和格式,做到详略得当,从最大程度上缩短办案时间。对于量刑建议书中涉及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人身损害的赔偿以及初犯偶犯等影响量刑的情节,均力求阐述详尽,证据有效有力,为迅捷出庭打好基础。

(四)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提高审判效率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有异议的,公诉人应及时与法官沟通。

第6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首先我谨代表联社党委、全体信合员工向你们致以新春的祝贺!祝大家心随人愿,万事胜意!

我们及早地召集、召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主要是认真总结200 年工作,明确、布置200 年的工作,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制度、理事和理事长职责,审议通过理事会对理事长的授权、理事长对主任的授权以及联社经营班子提交的十四个事项,研究确定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和审议事项。按照会议议程安排,现在依次进行。

一、听取理事会工作报告。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联社向给予我们强有力支持的各位理事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审议事项:

1、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制度。(宣读理事会工作制度)。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2、审议通过理事职责。(宣读理事职责)。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3、审议通过理事长职责。(宣读理事长职责)。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4、审议通过理事会对理事长的授权。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5、审 议通过理事长对主任的授权。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6、审议通过经营班子提交的十四个事项。

①县联社200 年信贷计划执行情况和200 年信贷计划

编制(草案)的报告。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②县联社200 年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200 年财务计划

预算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③200 年度财务分配方案

a、利润分配方案,b、股金红利分配方案,c、清理不规范股金处置意见。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授权授信方案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⑤、关于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财务工作小组、联社采购中心的方案及议事规则(办法)。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⑥主任议事规则及岗位职责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⑦主任工作分工情况及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岗位聘任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0 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⑩县联社与县担保公司合作协议。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⑾县联社营业用房土地帐务处理方案。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⑿关于增资扩股的方案。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⒀关于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方案。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车辆管理办法。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7、审议通过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的时间、议程和审议事项。同意的请举手(人),不同意的请举手(人),弃权的请举手(人),通过。

第7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一、多媒体示证的定义和组成

顾名思义,多媒体示证就是检察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制作和使用多媒体,借助现代设备如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扫描仪、投影机及powerpoint等硬软件出示证据的一种方法。利用这种举证方式,可以提高公诉效率、减轻公诉人在法庭上的强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众多益处。多媒体示证工作由二部分组成,即制作工作和现场示证工作。出庭前,公诉人确定示证思路,依据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将物证照片、书证、讯问被告人笔录、询问证人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及视频采集等设备输入电脑数据库储存,并且根据庭审需要进行有目的的编辑。现场示证配备的是便携式电脑、投影大屏幕和投影机。在法庭上根据示证的步骤逐一在大屏幕上出示事先储存、编辑的证据;刑诉法规定的新的证据类型视听资料,则可以由播放设备接投影机直接播映(也可以事先编辑后由计算机示证)。这样,七种形式的证据都可以通过多媒体设备的切换展示在审判人员、被告人、辩护人及旁听群众的眼前。

二、庭审中运用多媒体示证的原则

1.注重庭前准备。多媒体示证系统要求公诉人在出庭前将准备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材料,通过格式转换后输入专门的示证软件,并以此作为法庭示证的基础。因此,公诉人要高度重视庭前准备工作,根据庭前预测,厘清示证思路,拟好示证提纲。同时还要根据审查工作中被告人、证人的表现,充分做好翻供、翻证的预案,并且从证据准备的角度做好应对,必要的时候在多媒体示证过程中给予证据支持。

2.注重协调配合。在现阶段,多媒体示证在法庭上的运用,一般采取公诉人指示和说明证据、专门人员负责示证的形式。在这里,专门的示证人员为检察机关技术部门或公诉部门的相关人员。不论哪种形式,都要做到庭前双方熟悉案件,庭上紧密协调配合。特别是要提及的是,示证人员除了在庭前要充分熟悉案情,还要就出庭预案与公诉人进行充分交流,了解公诉人的出庭思路和基本应对措施,从而在法庭上,能够及时跟上公诉人的思路和想法,就公诉人在法庭上发表的意见,及时给予明确的证据支持。同时,公诉人也要熟悉示证系统的基本结构,了解示证系统的主要内容,从而能够在便于示证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组织好示证的层次。

3.注重证据说明与证据小结。在传统的法庭示证工作中,公诉人展示证据的主要精力要放在宣读或出示证据上,比如宣读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等。在运用多媒体示证以后,由于其具有很强的直观性,而且在大多数场合是另外安排书记员或技术人员负责展示证据,那么公诉人在法庭上的主要工作就要转到对证据的说明上,比如说明言辞类证据的来源和收集过程、证据中的重要言语或段落等;说明物证上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痕迹或特征;说明书证中的重要文字、签章或涂改变动痕迹等。这样展示证据,就能够使得证据展示的重点更加突出,说明力更强,也使得证据展示的效果更好。同时,在证据展示结束后,还要注意对全部展示的证据进行小结,就证据体系综合阐述公诉方的意见。

三、多媒体示证的意义和作用

1.使公诉人自觉加强对刑事案件证据以及其证明力的审查。法庭示证的关键点在于把各种类型的证据通过投影机投影到大屏幕上,变原来的公诉人读证据为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被告人、旁听群众听证据、看证据,这样在无形中就提高对刑事诉讼证据的要求,特别是程序合法性。对于每一份在众目睽睽下示证的证据,公诉人在审查时将更加严格,如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由侦查人员二人进行;笔录上是否有被告人签名或捺印;证人笔录是否经本人核对;鉴定是否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等等,甚至笔录字迹是否清晰都会在公诉人的考虑之列。我们知道,有时候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如虽然二人讯问被告人或询问证人,但笔录上只有一名侦查人员签名或是在一些非关键的地方(如错别字)的改动无被告人捺印,这些情况原来公诉人在法庭上读证据,光凭听是不易发觉的,但使用多媒体示证听看结合,就会成为显而易见的瑕疵。因此,刑事案件法庭示证系统的投入使用会使公诉人自觉加强对案件证据及证明力的审查,也将推动侦查机关证据意识的深化。

第8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计划要有科学性、严肃性。在计划面前不断的妥协,会让人丧失信心和斗志,会形成松散的工作作风,会养成没有责任感的不良品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年度职位工作计划2022,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员工年度职位工作计划1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只有不断充电,才能维持业务发展。所以,一直以来我都积极学习。一年来公司组织了有关电脑的培训和医药知识理论及各类学习讲座,我都认真参加。通过学习知识让自己树立先进的工作理念,也明确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的更新,也催促着我不断学习。通过这些学习活动,不断充实了自己、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和见识、为自己更好的工作实践作好了预备。

二、求实创新,认真开展药品招商工作

招商工作是招商部的首要任务工作。__年的招商工作虽无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我们还是在现实中谋得小小的创新。我毛司的商比较零散,大部分是做终端销售的客户,这样治理起来也很麻烦,价格也会很乱,影响到业务经理的销售,因此我们就将部分散户转给当地的业务经理来治理,相应的减少了很多浪费和不足;选择部分产品让业务经理在当地进行招商,业务经理对商的情况很了解,既可以招到满足的商,又可以更广泛的扩展招商工作,提高公司的总体销量。

三、任劳任怨,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

本年度招商工作虽没有较大的起伏,但是其中之工作也是很为烦琐,其中包括了客户资料的邮寄,客户售前售后的电话回访,商的调研,以及客户日常的琐事,如查货、传真资料、市场销售协调工作等等一系列的工作,都需要工作人员认真的完成。对于公司交待下来的每一项任务,我都以我的热情把它完成好,基本上能够做到“任劳任怨、优质高效”。

四、加强反思,及时总结工作得失

反思本年来的工作,在喜看成绩的同时,也在思量着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不足有以下几点:

1、对于药品招商工作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在招商的实践中思考得还不够多,不能及时将一些药品招商想法和问题记录下来,进行反思。

2、药品招商工作方面本年加大了招商工作学习的力度,认真研读了一些有关药品招商方面的理论书籍,但在工作实践中的应用还不到位,研究做得不够细和实,没达到自己心中的目标。

3、招商工作中没有自己的理念,今后还要努力找出一些药品招商的路子,为开创公司药品招商的新天地做出微薄之力。

4、工作观念陈旧,没有先进的工作思想,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达不到百分百的投入,融入不到紧张无松弛的工作中。

“转变观念”做的很不到位,工作拘泥习惯,平日的不良的工作习惯、作风难以改掉。在21世纪的今天,作为公司新的补充力量,“转变观念”对于我们来说也是重中之首。

员工年度职位工作计划2一、微笑服务,补充商品

微笑是一种抚慰,它可以对他人“一笑值千金”。如果把这种微笑与友善、热诚的目光、训练有素的举止自然地融为一体,那实际上就是一道令他人赞不绝口的“美味佳肴”。所以要全心全意的为顾客服务,以礼待人、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

每天销售商品的过程中,根据销售规律和市场变化,对品种缺少的或是货架出现数量不足的商品,要尽快补充,做到库有柜有。续补的数量要在考虑货架商品容量的`基础上,尽量保证下次报计划前的销量。还要尽可能地将同一品种、不同价格、不同产地的商品同时上柜,把毛利高的品种陈列时突出摆放,以利于顾客选购。

二、掌握技巧,提高意识

当顾客走进本店,首先要根据__的原则,往往要对营业员提出有关商品的种种疑问,这就要求营业员具备一定的__知识,对顾客热情作出对症释疑。只有当顾客的疑虑全部消除以后,明白商品的性能,以及有关使用方法后,顾客方会由购买欲望,转向为购买行为。顾客来本店购物是为了买到需要的商品,而营业员也希望做到这一点,说明商品质量确实好,这样就能留住一定的顾客群。加强__类商品的销售,对每月下发的__明细单要认真的查找。对毛利高的品种种类要全,避免有断货的情况发生。填好缺少商品登记记录,及时与采购部联系。每月会员日,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位会员。

三、人员管理,店容店貌

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团结好店内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了解每一位员工的优点所在,并发挥其特长,做到量才适用。增强本店的凝聚力,使之成为一个团结的集体。

为了给顾客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为公司创作更多的销售业绩,带领员工做好每天的清洁工作,为顾客营造一个舒心的购物环境;积极主动的为顾客服务,尽可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并以发自内心的微笑和礼貌的文明用语,使顾客满意的离开本店。认真填写__的相关资料,陈列的时候按照种类的不同进行摆放。整理好商品购进记录、库存记录、陈列商品的按月检查记录及近效期商品的催销记录。

员工年度职位工作计划3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指导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以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具体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学校工作计划,坚持小计划配合大计划,具体作好每项工作。

(一)图书馆工作

1、配合计算机管理人员做好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督促教师按时归还,不损坏图书。

2、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做好阅览室阅览工作。

3、为教师教学工作提供方便,服务于广大师生。

4、做好学生阅览工作,保证学生阅览图书的质量和数量。

5、对学生阅览作出相应指导,为学生提供有益的书籍,指导他们做读书笔记

6、备好读书活动教案,定期开展读书活动,记录好学生的阅读情况。

7、做好图书的编码录入工作,用中图法进行图书采编,确保图书管理现代化。

8、保持图书室整齐干净,定期整理书架,将图书按标准摆放。

(二)校门值周工作

1、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

2、配合门卫值周时杜绝陌生人进入校园,杜绝学生走出校园。

3、做好值周学生的培训工作,让学生明确自己的任务,从而完成好值周工作。

4、配合领导检查班级卫生情况,督促值日生按时打扫,不拖拉,铃声响后回到教室。

5、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各班按时让学生离校。

员工年度职位工作计划41、认真履行国家、行业和省市有关标准、法规,按照公司《质量手册》规范公司内部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有关的日常工作。

2、对公司的质量体系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按ISO9000:__、YYT0287-__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得到建立和保持;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之外部联络。

3、负责体系文件控制,审核质量手册、质量方针、目标;

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对相关文件之使用、保管、收集、整理与归档。负责对现有体系文件定期评审。

4、审查各部门编制之质量记录在案格式,并审批;

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之质量记录;指导各部门对质量记录之整理和保管。

5、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之资料,编写管理评审报告,协助、协调、监督实施管理评审中相关纠正、预防措施。

6、评审、设计开发验证报告,协助审核试产报告;

为工程部经理批准项目建议书、量产报告提供质量方面参考意见;指导采购部对所需物料采购之质量检查工作,市场调研或分析,市场信息及新产品动向;指导研发质控部负责新产品检验和试验、新产品的加工试制和生产。

7、负责协调、协助工程部设计、开发产品之组织、协调、实施工作,设计开发、策划、确定设计、开发组织之技术接口、输入、输出、验证、书、下达设计开发任务书,设计开发方案设计开计划书、设计开发。

8、指导生产部进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设施之维护保养、编制必要之作业指导书、负责产品防护,指导生产主管对《月生产计划》之审批;

指导工程部编制工艺规程;指导质检部进行了产品验证和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负责对设施采购的质量审批,指导销售部在各方面售后服务之工作。

9、协助总经理定期召开管理评审会议;

全面负责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选定审核组长及审核员,并审核年度内审计划、审核实施计划、审核报告。

10、指导质量体系办公室编写《年度内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内审活动之开展;指导审核组长编写内部审核报告。对内审或管理评审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之指导、跟踪、监督、验证。

员工年度职位工作计划5为加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推进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为今后的各项工作服务,依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宿松风电__年档案工作计划要点以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档案管理的组织建设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国资委、国家档案局、国电集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项目公司的档案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明确项目筹建处和项目公司的第一责任人为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综合管理部为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在岗位配置、职责、经费、设备设施等方面予以落实和保证。根据岗位情况有计划的选送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满足岗位工作要求。

二、做好档案管理的体系建设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集团关于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以档案的完整、齐全、安全和利用为目标,制定和完善各项档案管规章制度,构建科学、合理、配套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档案编目、台帐资料分类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归档资料账实相符,同时按要求建立档案管理评价办法。

三、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根据岗位情况有计划的选送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积极参加集团内部及档案协助组的工作、业务交流和培训学习活动。

四、加强硬件配备和信息化建设

根据档案管理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针对目前实际情况及时添置档案柜及相关设施,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盗、防光、防尘、防潮、防鼠、防火、防腐、防高温。同时根据项目工作进度将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步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

五、规范管理操作程序,依法科学管理

第9篇:审读工作方案范文

未实行《审读日志》时,由各出版部门定期上报审读报告(三页至五页不等),报告内容较为单一、雷同、走过场,不便存档。实行《审读日志》之后,我市各出版单位审读记录的时间、记载的内容较以前相比,内容翔实、各具特色,各级编辑、主编的责任制得到很好落实,责任心明显增强。各类出版物与以前相比总体质量较好,没有出现政治导向方面的严重问题。通过《审读日志》的记载,一般性问题还不容忽视。具体表现在:

⒈低俗倾向在个别出版物中仍有表现。去年我们对几家出版物偏离宗旨和低俗倾向给予了批评,之后这方面的问题减少了,但仍有个别出版物的个别期次还有这种倾向。如有家报纸在一期上刊出多条无聊新闻,引起群众的批评。还有的出版物刊登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小广告,如 :“解析名字蕴藏的吉凶运程,获知一生命运”、“两男一女,今晚要尽情”、“夜来女人香,真人对话”等电话声讯广告。这些广告除了报社赚点小钱,其社会影响较坏。再如有一家内部资料出版物经常在第四版“短信测试”栏中,刊登“发短信测一测你的姓名好不好”,“发短信测一测你的流年顺不顺”等。还有多条广告,如“上辈子你是谁?揭开你的前世之谜”、“午夜鬼电台”、“体验另类世界”等,有低俗倾向,宣扬封建迷信。

⒉广告和变相广告还时常出现在某些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上。有些出版物更改刊名、搞增刊不请示不报告。有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不经请示超数量印刷。有的内部资料出版物还标有“本杂志”、“本期刊”等,没有按规定印出“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有的内部资料违规印刷,不按审批部门批准的准印证到指定印刷单位印刷,擅自委印给没有资格的印刷企业,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⒊报样不全不及时。一方面反映出版单位没有遵守及时报样的制度,另一方面就是该出版物没有及时出版。为了更好地发挥《出版日志》的作用,不断提高出版物的质量与水平,我们还对各新闻出版单位提出一些具体要求:

第一,出版单位要将《审读日志》纳入目标管理系统,作为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图书、报刊及内部资料出版单位都要把审读工作当做大事来抓,明确责任人,逐步积累档案资料,建立并完善编审责任制,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做到定期上报《审读日志》自审情况。各报社、期刊社审读组,每季度上报一次《审读日志》审读情况 ;各内部资料出版单位每半年上报一次《审读日志》。出版社每年上报一次《审读日志》。

第二,各出版单位上报《审读日志》要真实、具体,切忌答题式的走过场。审读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⒈是否坚持和贯彻了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⒉是否遵守了党和国家有关报刊导向和法律、纪律要求;⒊是否坚持了办报办刊宗旨;⒋刊载了哪些有价值的新闻报道和文章、作品,在社会上产生的反响如何;⒌新闻报道、图片是否真实、全面、客观、公正;⒍文章、作品是否新颖、科学、健康、适用;⒎编校、印刷质量是否达到出版标准要求;⒏每册、每期出版物审读篇幅以及总字数。我们不断加强对出版物出版质量的监督,加大奖惩力度,对报送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通报,并作为评比的条件之一和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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