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季度申报材料精选(九篇)

季度申报材料

第1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政〔〕18号),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年**月**日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关于优先加快工业发展的行动纲要》,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政策(修订试行)》,规范加快工业发展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受理、审核及资金拨付程序

1、申报条件

⑴凡注册、生产在本市区域内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以及隶属关系),以及开发区、产业园区和相关单位均可申报“加快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⑵申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凡列入国家、省“861”计划和市“1346”行动计划的工业项目,直接进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它工业项目,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符国家产业政策和《**市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并通过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即可列入《**市工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

申报列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含续建项目),可在每月10日前,由企业和单位将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审结。

2、申报、受理与审核

具备申报奖励条件的项目、企业和单位均需履行申报、受理与审核程序。

⑴申报时间

按季度申报的有:

①工业项目前期费用的补助;

②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③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

④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奖励。

⑤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

其它奖励政策均按年度申报。

按季度申报的,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按年度申报的,于次年3月底之前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时,企业或单位将申请报告、申请表以及必备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⑵受理与审核

企业和单位的申报材料齐全后,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审核,2周内一次性审结,报市政府审批。

3、资金拨付

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2周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单位。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奖励政策的企业和单位均须由企业和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4),并提供必备和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应按照不同类型的奖励条件和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选择提供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1、申报投资工业项目奖励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⑷项目进度情况说明;

相关证明材料:

⑴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证明材料;

⑵项目前期费用协议(含环评批复)及付款凭证;

⑶项目在建工程明细帐(复印件);

⑷企业季度财务报表;

⑸工业用地出让同,购置设备和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工程的协议,以及资金支付凭证;

⑹购置循环经济综利用专用设备和专有技术的证明材料及付款凭证;

⑺投资总额600万美元或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外来投资企业,其新建工业项目所缴纳的所得税凭证。

2、申报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和上年度财务报告;

⑵本年度和上年度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⑶对主机企业引进和培育的新办配套企业,由主机企业提供配套企业名录、证明材料和配套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⑷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质量奖,国家或省级新产品,商务部或省出口名牌,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通过“三一”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3、申报工业企业推进技术创新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新建立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新购买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转让协议和付款凭证,或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费用支出凭证,产业化投入与产出凭证,以及成果产业化新增增值税缴纳凭证;

⑶新列为高新技术产品的证明材料及该产品增值税缴纳凭证;

⑷新列入国家或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批准文件,以及信息化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证明材料;

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证明材料,以及培训费用收支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加快开发区、产业园区发展奖励政策应提供的材料

统一申报材料:

⑴申请报告和申报表;

⑵营业执照(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

⑴城区产业园新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收益及上缴国家和省相关费用的证明材料;

⑵新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协议和贷款付息凭证;

⑶新的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经有资质的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建筑工程决算审计报告,项目进度情况说明,以及厂房建设实际投资凭证;

⑷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外工业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⑸城区产业园区新引进市内外资作工业企业的股权结构证明材料和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⑹新落户其他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证明材料和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缴纳凭证。

三、其它

1、各单位均应在规定申报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没有申报的项目,视为其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2、实行“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鼓励投资工业项目的政策。申报享受“一企一议”、“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的受理、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3、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编制的符《**市产业指导目录》要求的工业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前期费用补助,补助金额参照政策条款第4条执行。

4、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工业用地、厂房、工业辅助设施以及设备投资。

5、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投入产出比达到1∶2~1∶3的,给予企业科技成果实际购买费用的30%专项补助;达到1∶3~1∶4的,给予40%专项补助;超过1∶4的,给予50%专项补助。

企业自主研发和“产学研”新的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的,可比照政策条款第20条执行。

6、新列入部级、省级企业信息化试点的工业企业包括部级、省级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

7、列入省级以上新产品的技术水平需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

8、各开发区、产业园区投资兴建的三层及其以上标准化厂房,容积率不低于1(扣除道路面积)的,每宗土地上所建厂房全部竣工后,按厂房实际建设投资(不包括土地购置费用)的30%补助给开发区、产业园区,但不重复享受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享受30%补助政策扶持的厂房,五年内各开发区、产业园区不得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将追回补助资金。

第2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灵地乡位于**市北部,与大田县交界,管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85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289人。共有17个党支部,其中农村党支部11个,机关支部6个,共有党员378名,其中女党员41名,农村党员283名,2004年度发展新党员16名,其中女党员2名,农村党员9名,大专以上文化3名,中专、高中以上8名,初中5名。从近几年的实践中看,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乡镇党委制定的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党支部指导性、针对性不强,难以落实,个别支部出现两年以上没有发展党员的现象;个别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没有完全符合规定,有出现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就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平时的培养考察以本人自述汇报为主,容易流于形式;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联系人对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不明确,培养教育考察的效果不明显;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因村级换届而中断培养考察等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保障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灵地乡党委从2003年起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并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跟踪责任制,取得了良好效果。具体做法是:

一是调查摸底。对各党支部的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健全乡村两级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信息库。实行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增(减)季报制,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各支部要向乡党委汇报季度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变化情况,从而使乡党委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党支部的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动态情况,做到心里有数,杜绝突击发展党员和长时间不发展党员现象的发生,同时也便于乡党委对发展党员有关材料真实性的审查。

二是明确职责。要求党支部在接收到入党申请人员的申请书半个月至六个月以内,要给予讨论是否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0天内,要通知申请入党人和培养联系人,开始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虚心接受培养联系人和其它党员的批评教育,主动向培养联系人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每半年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培养联系人应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每半年形成一份书面汇报材料,认真填写考察表,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支部应在培养联系人提出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1个月内,召开支委会研究是否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在10日内将有关材料送到乡党委,报送市委组织部进行预审。

三是强化措施。制作《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卡》,发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支部书记、党建联络员和党委组织委员手中,在联系卡上标明相关人员的的工作任务要求、职责和联系电话,以便于相互联系,加强跟踪督查和了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由党建联络员或党委组织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支部书记联系,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的培养考察工作情况和支部的意见,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每个入党积极分子都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培养考察,做到坚持标准,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是落实责任。要求有关人员严肃对待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责任表,对未按要求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如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间一个季度没有汇报情况的,由培养联系人给予口头批评;半年没有汇报的,由培养人提出,支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没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的,追究支部组织委员的责任,一次给予口头批评,二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养联系人一个季度没有向党支部汇报考察情况,给予口头批评;半年没有汇报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由支委会研究撤换培养人。党建联络员负责挂钩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发现一例程序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通过责任追究,确保了各个工作环节的落实到位。

第3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一、重要意义

残疾人是众所周知的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近年来,我区残疾人保障与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但还存在着体系不完备、覆盖面过窄、保障力度不大等问题,在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特殊困难方面还有待于加强。因此,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是加快推进“两个体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区委“以新型城市化为引领,建设繁荣文明首善之区”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清形势,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提速增效,让更多的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我区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指导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按照普惠制度和特惠制度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体系,做到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

坚持重点突出,按照需求与实际相比较的原则,妥善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关注残疾人群体中最弱势、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群体。

坚持合力推动,按照责权相统一的原则,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保障与服务工作。

坚持分步实施,按照以点带面和共享繁荣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实施,在一定时期内,使全区广大残疾人共享繁荣文明和谐成果。

三、实施项目

(一)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

1.申请条件

在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待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1)贫困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50元提高到200元;

(2)对贫困轻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人)生活补贴在享受低保和分类施保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给予100元。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初步确定补贴对象,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补贴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在5个工作日内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2)街道办事处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填写《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汇总表》,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有关部门要对领取生活补贴的对象在每季度第一个月进行审核,并随着低保对象的调整而调整,每年年初由区残联按核定的救助人数和标准确定补贴方案。区财政对该补贴实行专项管理,其中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按属地原则实行市、区财政分别负担,差额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对享受城市低保的贫困轻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担。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按季发放到残疾人个人账户。

(二)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属于一户多残(指家庭残疾成员2人及以上且必须在同一户口内)、单亲(指父或母一方独自带未成家的子女生活且至少1人为残疾人)、孤残(指失去父母且无子女的残疾人)的残疾人家庭。

2.发放标准

每年每户发放扶助金1000元(以户口本为单位,如遇同一家庭既是一户多残又是单亲的残疾人家庭只享受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以户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索引页、残疾成员本人页、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家委会可直接按程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认真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区一户多残、单亲及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汇总表》,连同审批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区残联审批。

4.管理发放

扶助金由区残联按期拨付街道办事处,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到个人账户。此扶助金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三)残疾儿童康复补贴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0-6周岁脑瘫、智力、孤独症和听力残疾儿童。

2.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每人每月给予500元康复补贴。

3.审批程序

(1)社区居委会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携带残疾儿童的残疾人证、户口本、在训期间交纳的康复训练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在训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初审,填写《区残疾儿童康复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社区居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其它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

(2)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任务,签署审核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上报区残联审批。

(3)区残联审批。区残联接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对象材料的审批工作。

(4)申报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区残联。

4.管理发放

补贴资金由区残联按季度发放到监护人账户。此补贴不计入低保待遇申请人家庭收入。

(四)报销评残鉴定费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在区残联申请,经指定医院评定合格,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果,并领取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报销标准

每人报销评残鉴定费(不含检查费)标准不超过市残联统一规定的40元。

3.报销程序

申请人在残疾人证下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评残鉴定费单据原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残联签字报销评残鉴定费。

(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1.申请条件

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租赁公房一年以上或自有房产的肢体和听力残疾人;改造内容与残疾状况实际需求相符合。

2.改造内容

(1)家庭卫生间蹲便器改座便器;

(2)家庭卫生间安装活动座椅(浴凳);

(3)安装扶手;

(4)安装闪光门铃(仅限听力残疾人)。

3.改造标准

根据残疾人需求项目不同,按基本型测算,每户改造标准1500元。

4.工作流程

(1)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区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审批表》,残疾人或监护人签字,由社区居委会上报街道办事处残联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

(2)区残联根据上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测算设施及施工费用,做好经费预算。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将经费拨付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3)履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程。

四、工作要求

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将残疾人保障与服务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让残疾人知晓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把握标准,严格审批程序,真正使残疾人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资金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立卷归档制度,做好有关资料的保存。对经费使用不当、弄虚作假和未能落实的,一经查出,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的,应予追回。

第4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一、三季度人力资源本部目标达成情况及分析:

1、TQM指标达成情况与分析:(附后)

2、经营管理指标达成情况与分析:(附后)

3、1-9月份公司人数与人员流动情况统计表:

二、三季度主要工作:

(一)招聘方面:

1、三季度干部、办公室人员、技术人员需求47人,实际招聘到位35人,到位率75%。

2、一线操作员新招近300人,以内部员工介绍为主,还派员到湖南、江西、湖北等外地农村招工。

(二)培训方面:

1、三季度共完成公司级培训计172课时,1844人次,其中SBS拉链学院完成104课时、926人次,新工培训24课时、358人次,9月底基层主管培训16课时,200人次。培训内容有计算机系列知识、生产系统基层主管培训班等。完成SBS拉链学院三门课程(《经济法》、《市场营销》、《管理心理学》)的教学,并完成了模具机械班11门课程的补考。

2、完成约1.5万字的《新进人员培训教材》的编制,充实与更新了新进人员培训的内容。

(三)人事方面:

1、每月进行出勤、薪资和人员流动三大报表的统计、汇总与分析,针对人员流动率较高的情况对前三季度公司人员离职情况作了专项汇总分析,提出了改善对策。

2、继续在经理级以上人员实行月度自我评议办法,使各级干部关注工作业绩,不断增强以业绩为导向的意识,为今后推行绩效管理工作打下基础。

3、7月份进行了本地区和周边地区同行业与不同行业多家企业的工资水平调查,形成了工资调查报告并已提交公司领导审阅,对今后确定公司的工资水平提供了参考。

4、7月份对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签定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与统计,对尚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和合同已到期人员在8月份安排了补签与续签,同时改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对新进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要求在报到一周内签订完成,普工在转正当月完成签订;9月份根据公司实际和发展需要对劳动合同及附件的部份内容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切合实际,新版劳动合同已印刷并使用。

5、9月份对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交了要求由信息本部组织重新开发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含电脑考勤刷卡系统)的申请,现已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立项开发。

6、根据工资由银行代的发的要求,在财务本部配合下,9月份共发放员工银行卡近2700张。

7、9月底根据总裁室会议精神,对经理级以上干部人员的出勤状况进行检查,对违规现象进行了处罚,使《出勤管理办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强化了干部的模范带头意识与表率作用。

(四)制度建设方面:

1、7月份根据ISO9000(2000版)认证要求,修订完成了《培训控制程序》及《内部讲师管理办法》、《外部培训管理办法》两个作业指导书,已交由品管本部在9月份正式实施。

2、7月份完成《技术人员等级评定办法》草案,8月份进行了第一轮意见征集与修订工作,并在9月16日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修订稿进行讨论,集思广益,确保制度符合企业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各方意见仍有差异,需要进一步统一意见后再进行修订。

3、8月份完成《基本薪资制度》改革思路草案,由于涉及薪资结构的较大调整,目前实际操作较困难,将在今后时机成熟时再推行。

4、为规范员工离职办理,减少与控制员工离职成本,9月份完成了《员工离职管理办法》草案制定,将在10月份实行。

三、存在问题:

1、招工渠道较少,尚不能按时满足生产部门对一线员工的需求,到外省招工成本高、效果不理想。

2、发放银行卡过程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员工人事档案存在不少资料错误与资料虚假现象,影响人事信息与人事统计的正确性。

3、自我评议办法目的性不明确,考核流于形式,未起到应有作用。

四、工作改进措施及四季度工作安排:

1、加大招工力度,多方联系招工渠道,动员内部员工介绍,做好一线员工的招聘与储备,满足生产部门人员需要。

2、进行人事信息系统人员档案的核查、清理工作,重点清查自动离职人员,对人员按班组确认,协助信息本部开发新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

3、完成SBS拉链学院生产管理班和经营管理班最后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4、继续做好基层主管培训班的组织实施工作和培训效果的转化、巩固工作。

5、修订《自我评议办法》,提高针对性、可操作性。

6、做好年度总结与考评工作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总结二:人事部经理工作总结

一、招聘与配置

本季度共5个招聘岗位:批号工、药品化验员、机修、保安、拉料工,通过在赣州人事人才网、厂区张贴招聘信息等渠道进行人员招聘,一般岗位人员招聘投递简历较多,符合公司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较多,在批号工岗位招聘时顺利完成了招聘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存在一定招聘困难。

不足点:

1、招聘渠道单一,不能将企业信息进行全方位宣传;

2、当地专业技术人员信息较少;

3、普通岗位薪资待遇较低,不能有效吸引、留住人才。

解决措施:

1、扩展招聘渠道:内部介绍、劳动服务站、游字招聘广告;

2、与专业相关高等院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

3、开展多项活动,稳定人员,减少人员流失率;

4、加大力度宣传企业信息。

二、培训与开发

1、课程安排

2、外训情况汇总

3、本公司未按计划完成课程汇总优点和优势:通过长期狠抓培训纪律,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能够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和讲师互动,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并通过奖惩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员工了积极性。

存在不足与对策:培训期间后勤服务工作不是很到位,培训时间安排不是很合理,在今后培训工作可先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根据所在岗位对工作技能的要求、自我发展计划及公司发展对自身素质提升的要求合理设计培训课题。

三、绩效考核:

完成了叶总第二季度绩效考评、素材提供及各部门负责人、各车间主任绩效考核制定等相关工作。

不足点:在完成了公司《2011年绩效管理方案》制度的宣贯后未督促、监督各部门、车间第三季度的考核执行与落实,导致第三季度部门绩效抽查工作不能按时进行开展。

解决措施:在第四季度中做好监督、检查各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并汇总考评资料及考评结果,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并归档,为第四季度绩效抽查工作做好铺垫。

四、薪酬与福利:

1、保险办理工作:本季度于7月初共有15人参保社会养老保险,有3人申请并通过审批加入公司互助金,在8月底完成2012年团体意外险续保工作。

2、保险理赔工作:

不足点:团体意外险出现人员漏保现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经济负担;与保险公司沟通不及时导致理赔速度过慢;公司保险制度不完善,出现个别问题时不能参照制度执行。

解决措施: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人员更换需有批单,避免人员参漏现象,减少公司经济负担,加快理赔速度;完善公司保险制度,规范意外险事件处理方法。

五、劳动关系:

于7月完成了公司全体员工劳动合同的续签工作;及时给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及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及时给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本季度无重大劳资纠纷发生。

六、其他工作。

1、完成了公司19人职称申报、资料收集、材料上报、信息沟通等工作。

2、完成本季度生日人员名单张贴公示、贺卡发放工作。

3、参加由生产部组织的节能降耗会议,并完成当日会议纪要。

4、前往总部参加人力资源部上半年工作总结会。

5、协助完成9月29日山香药业首届运动会体育项目报名收集、汇总及现场相关工作。

6、完成9月中旬管理人员GMP复考工作。

7、协助完成制剂车间吴伟军在县劳动就业保障局工伤申请及工伤调查工作。

七、下季度重点工作计划。

1、做好人员招聘与安全培训工作。

2、跟踪落实第四季度培训工作。

3、完成第三季度部门绩效抽查及结果汇总反馈工作。

4、完成年度总结工作。

总结三:人事部经理工作总结

今年三季度以来,在行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行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人力资源部与各部室密切配合,依靠全行员工理解支持,在部门员工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了自己的部门职责,在绩效考核、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岗位和机构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有效地支持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人力资源项目

作为我行重点工作之一,人力资源项目关系到能否理顺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行业务发展,一直以来受到行领导的高度重视。三季度是我行薪酬绩效方案的关键时期,是整个方案实施前的最后准备期,直接关系到方案能否最终落地。人力资源部也深感责任重大,期间曾多次组织该项目的宣讲会和讨论会,尤其是对项目的核心绩效考核方案更是按行领导层要求分别对支行班子、业务主管、柜员、总行业务部室、行政管理部室反复组织讨论、收集员工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整理。应该说,人力资源部做了大量工作,目的是确保绩效考核方案能够顺利实施。

二、招聘工作

为满足我行业务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先后进行了大学生新员工的招聘和部分管理、专业岗位人才的招聘。尽管招聘工作时间跨度长,工作量大,涉及到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组织考试、公布结果、身体检查、办理入职等多个阶段,但通过前几次招聘工作,我部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能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部门员工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下较好地完成了任务,保证了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为我行选拔了优秀人才。同时,我行薪酬绩效改革对吸引行业内优秀人才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从招聘过程来看,新的薪酬绩效方案具有一定的市场吸引力,这将有力促进我行招聘工作的开展。但也应该看到,我部门的招聘大多是聘请专业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协助,自身的招聘水平还不够专业,没有自己的一套科学的对人才进行鉴别的方法。这是我部门在今后的招聘工作中需要加强的地方。

三、内部竞聘工作

为积极促进我行各项业务的开展、选拔和培养相应人才,人力资源部先后组织了支行行长助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的内部竞聘。通过竞聘使一批优秀年轻员工脱颖而出,带动我行各项业务的发展。通过这种对外招聘和对内竞聘机制,结合我行薪酬改革和专业序列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致力于打造一种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人员流动机制。使全行员工真正做到凭本事吃饭,凭能力办事。

四、培训工作

银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对职工的培训有着很高的要求,人力资源部也一直十分重视培训工作。三季度,在人力资源部的配合组织下,我行先后进行了保险资格培训、银银平台业务培训、服务与管理培训、新员工集中面授等多项培训。从反馈情况来看,无论是培训的频率、质量和效果还是培训的针对性和员工参与性都比以前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我行目前处于业务发展的起步阶段,未来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强烈,如何通过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来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满足我行业务发展的需要将是我部门面临的重大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部门积极推动培训制度建设,包括研究建立我行内部培训师制度、拟定系统的培训方案,并已经开展了相应的培训需求调查,力求为我行建立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

五、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行人力资源管理和考核,人力资源部制定了《景德镇市商业银行派遣制员工考核办法》并即将完成《景德镇市商业银行费用工考核办法》。办法的出台完善了我行的用工制度,一方面有利于公平、公正考核;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员工业绩的提高。

六、员工行为排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行内控合规管理,防范案件风险,在监管部门要求和行领导高度重视下,人力资源部协同其它部门通过收集员工基本信息资料、组织人员走访基层派出所和社区委员会、安排家访等措施对全行员工进行了异常行为排查,取得了一定效果。为进一步深入行为排查,部门下阶段将开展党员“结对子、一帮一”活动。坚决杜绝由员工行为隐患引起的风险案件的发生。

七、支行开业材料申报

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乐平支行于9月19日顺利开业。我部门也顺利完成了乐平支行高管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及开业申请材料的申报工作。本次材料申报过程较为顺利,一方面得益于前期总行及13家支行开业申请的经验;一方面得益于与监管部门的及时沟通。相信在接下来我部门即将进行的监事长材料申报及其他材料申报工作也一定能够顺利完成。

八、其它工作

第5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条“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

第六条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4、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第八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三);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2、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4、产品采标证明。

(三)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未鉴定产品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a、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b、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c、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d、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加中方控股证明;e、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f、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获奖产品需附获奖证明。

(3)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

(4)出口产品须提交出口证明。

辅助材料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1年之内。

第九条申报和认定程序。凡申请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中试鉴定试产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常年受理各市上报的材料;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并颁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第十条对申请享受出口退税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按省国税局、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函[2002]326号、苏科高[2002]314号文)办理。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

第十二条凡持有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变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或补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企业改制、兼并、组建合资企业、成立新企业;

2、认定证书遗失。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由企业提出申请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报告;

2、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符合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受理省辖市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论证,对符合变更或补办条件的产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内统一打印新证书,并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

1、凡属企业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改制批文;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若企业仅部分改制,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

(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

(5)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3、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合资企业章程;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4)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4、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5、凡认定证书遗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包括:认定名称、承担单位、证书编号);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第6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一、完善数据管理,夯实行业管理基石

分局辖区内共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35户。针对catais2.0系统中部分企业登记信息不实、不完整、行业鉴定不准确、行业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分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进机信息进行了全面的修正性维护,确保基础数据质量。一是抓登记。做好与工商、地税等部门的涉税信息交换、比对,排查疑点信息。二是抓巡查。适时开展行业税源互查,强化日常实地巡查,严格做好开业、变更、注销等工作的管理。对于信息比对中发现的疑点信息,责成相关责任区、责任人逐一巡查落实,消除管理盲区。三是抓维护。所有的疑点信息、异常信息在调查核实后立即在catais2.0系统内修改维护。通过调查核实共进行信息维护7户21次,提高了信息的准确率。四是抓归档。修订完善分局资料档案管理办法,按时保质移送纳税人资料,加强企业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

二、组织行业调查,找准行业管理薄弱环节

4月份,分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每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工人人数、厂房面积、投入产出、能源耗用等尽可能多的涉税信息。

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化学原料及制品行业的特点及随之产生的管理难点。总的来说,分局辖区内的化学原料及制品企业多为新办企业,投资较大,基建周期较长;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生产过程无法直观反映;产品组成材料较多,联副产品相对较多;在产品难以用数量反映,成本费用在产品、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摊的难度较大。这些都给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一些税收管理员对化工生产企业的工艺流程了解不够,记录不清,对工艺流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了解甚少,致使行业管理不精、不透、不实。一些企业采取将设备维修费用申报进项抵扣、将非正常报废存货直接进入成本、不将耗用的原辅材料进项转出、多结转原材料成本、虚列工资、虚列预提费用、接受虚开、代开专用发票、多抵扣进项税额、现金交易账外循环、人为调节税款所属期等方法偷漏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深入调查论证,制定行业管理模型

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局抽调精兵强将,重点组织了对富彤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化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我们紧扣投入、产出两大关键环节。详细采集了各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水电汽煤油、运费、主营业务收入、在产品、产成品、库存产品净值等多项数据。同时,我们制定下发了《增值税投入产出法分析监控指标情况表》,详细了解全行业每家企业的投入价值、产出价值、库存产品价值、理论税负、实际税负等各项指标。在调查掌握数据的基础上,我们对这些信息数据进行分类、筛选、提炼、汇总并参照了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相关行业理论参数。召集部分纳税人、责任区责任人、分管纳税评估的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审议,最终制定出台分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行业管理模型,并按季进行修正。

分局制定的行业管理模型包括增值税税负率、毛利率、百元收入能耗率、物耗率、百元收入运费率、正常损耗率等6大指标。根据我们的核定,增值税税负率一般在3%上下波动,合理区间在2%—4%;毛利率随不同产品类型而上下波动,精细化工产品毛利率合理区间在20%—30%,合成化工产品合理区间在10%—20%;百元收入能耗率一般在3.1%,合理区间为1.5%—4.5%;物耗率一般在70%—90%之间;百元收入运费率一般在0.6%—0.7%之间,少数高危产品可达2.5%—3.5%;正常损耗率随不同产品类型不一,一般为5%—10%。

四、深化行业分析监控,提高行业管理质效

行业管理模型建立后,依托新模型,按照联动管理的要求,深化对税源的分析监控。按月对ctais2.0、决策监控系统中的信息进行监控、管理、分析。对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市局联动平台的预警、考核通报等信息按户归集异常点、风险点,制作税源监控异常信息传递单,及时交税源管理科核实分析。20*年共监控出16条异常信息,涉及发出商品未申报纳税、迟滞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废或报损所耗用原辅材料的进项税额未按规定转出、购进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项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四小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金等问题。所有问题,我们都责成管理员一一调查核实。对照行业管理模型,强化预警管理。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全面推行投入产出微观税源分析,按季监控税负不达标企业、零负申报企业以及亏损企业。对增值税税负超出合理区间及同比变化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分析,要求在当月申报时书面说明原因,报责任区管理员调查核实。

五、强化行业分析评估,增强联动管理效能

20*年我们根据辖区化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程度实行了分类管理,按季实行核查分析。一是对核算规范的规模企业,着重以案头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为基础,从纵向方面梳理相关纳税人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资金往来、存货等信息。对纳税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进行全方位案头分析,从中发现疑点。二是对核算不够规范的中小企业根据分局制订的数据模型以实地核查为重点。

第7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第五条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第六条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第七条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第八条应税所得率按下表规定的幅度标准确定:

第九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第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送达《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表样附后),及时完成对其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鉴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填好该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三联,主管税务机关和县税务机关各执一联,另一联送达纳税人执行。主管税务机关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联次备用。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20个工作日内,分类逐户审查核实,提出鉴定意见,并报县税务机关复核、认定。

(三)县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认定工作。

纳税人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填列、报送的,税务机关视同纳税人已经报送,按上述程序进行复核认定。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分类逐户公示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便于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原则确定公示地点、方式。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核定的应纳所得税额或应税所得率有异议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据,税务机关经核实认定后调整有异议的事项。

第十三条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

(二)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三)纳税人预缴税款或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第十四条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方式的,按下列规定申报纳税:

(一)纳税人在应纳所得税额尚未确定之前,可暂按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按月或按季分期预缴。

(二)在应纳所得税额确定以后,减除当年已预缴的所得税额,余额按剩余月份或季度均分,以此确定以后各月或各季的应纳税额,由纳税人按月或按季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8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关键词:排污申报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S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b)-0144-01

排污申报,是指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噪声或产生固体废物者,按照法定程序就污染物排放的具体状况(时间、数量、地点等),向所在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和注册的过程。排污申报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的不重视、环境管理工作者疏于管理和管理不到位,造成排污申报工作流于形式,浪费了大量的财力和劳力,现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1 目前排污申报及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排污企业申报意识不强

在申报过程中发现,最主要存在申报不全面、超过期限申报和虚假申报。部分小型轻污染企业,为完成任务,临时委派一名不熟悉业务的人员,申报表上盖好公章送环保局算交差。一部分重污染大中型企业,申报过程中报小头,存大头,提供部分佐证材料,将排污量控制在该公司污染物总量指标之内,以达到不超总量指标和减少排污费的目的。部分小型重污染企业,为来年少缴或不缴排污费,迟迟不进行申报,需电话多次催报或发限期申报通知后才进行申报。

1.2?环境管理存在问题

申报管理流于形式。少数环保人员对排污申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只要企业完成了当年的排污费任务,企业申报多少根本不重要,违背了企业应如实申报和应收尽收的原则。环保局对不依法进行排污申报的企业,不及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处以罚款,而是简单通过电话催报。部分环保人员无法掌握排污申的了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每年年度申报时,环境监察机构受理的申报量很大,且时间较紧,人员少,环保人员往往就申报表的完整性和罗辑关系进行表面层次的审核,而申报表是否准确真实,无法去核实。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一部分企业认为排污申报只是一种形式而已,不按期如实申报也不会受到处罚。

1.3?排污申报方式单一、工作效率低下

排污申报登记表内容繁多、逻辑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而一般企业人员普遍素质较低,这种方式,不仅大大了浪费了财力、人力,也大大的降低了企业人员和环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2 排污申报建议和措施

2.1?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的认识

排污申报登记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环保部门要加大排污申报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排污单位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深刻认识到排污申报是我国的一项法律规定,是排污者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必须自觉执行。如:在环评申批过程中要求企业建成后要向环境监察机构进行正常月(季)度申报,设置短信平台分类别对企业进行申报提醒。

2.2?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核查,提高数据的真实性

首先调阅排污单位的环评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分析排污单位的生产产品、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治理情况及实际排污情况。日常收集建立污染源常规监督检测数据库,实时掌握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加大现场核查力度,通过调取企业的现场生产纪录、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记录和公司财务资料对公司的实际产量、用水、用煤情况从而判断企业的实际排污情况,再通过行业的排污系数进行比较确定该单位申报数据的真实性。

2.3?建立企业分类申报制度

为实时掌握企业实时生产和排污动态,根据企业的规模、排污量的大小及生产变化特点,对排污量大的企业实行月度申报制度,对排污量一般的企业实行季度申报制度,对三产小型企业实行年度申报制度。企业必须在月(季)末后5天内将企业的实际生产及排污情况报到环境监察大队。

2.4?严格依法管理

凡逾期未进行排污申报企业,及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照《环境保护法》进行处罚。加强与水务局、税务局、能源局等部门联动,协调各部门提供资料,掌握企业实际生产及原材料消耗情况,对发现谎报、瞒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依照《环境保护法》进行处罚。

2.5?提高排污申报人员的素质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具有数据量大、逻辑性强、专业要求高,申报数据不实将给环境管理、排污收费、环境统计带来负面的影响。我省在排污申报软件的培训较多,而针对各行各业的生产工艺及排污系数这块培训几乎为零,所有申报人员均是通过监测数据、自动监控企业来了解企业排污量,以上均适合于污水排放企业,而对于废气排放企业确较难界定其排污量,希望国家能举办关于各行各业排污系数或其统一的废气排污量的规范和模式。

第9篇:季度申报材料范文

根据《关于开展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的通知》要求,200*年*月25日,**分公司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立项,着重对**车间钢材边角余料及废旧设备等废旧物资的处理工作进行效能监察。通过200*年一年的运行,目前,此项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分公司开展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加强对废旧物资处理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立项之初,我分公司即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生产副经理、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和车间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效能监察工作的领导,分公司材料设备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理的全过程监督。

二.加强过程控制,规范操作程序。

分公司于1、4季度分别对我车间钢材边角余料进行了处理,3季度,对部分废旧设备进行了处理。对这些废旧物资的处理,首先由材料设备部提出《废旧物资处理申请》,分公司技术部、质量安全部、财务部等综合施工生产、质量安全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及车间工人代表进行监督,经生产副经理确认后进行处理。然后,由材料设备部向社会废旧物资处理的信息,对前来投标的竞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确定竞标人,发出竞标书。第三,在规定时间内收到竞标人的标书后,组织公司领导、车间、工程管理部、材料设备部、财务部及纪检监察人员集中进行开标,以价高并能满足预交订金、承诺遵纪守法和厂规以及负责清场的竞标人中标。物资出厂时,由我车间派人进行装车监督,门卫负责出门最终验货旅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规范、透明。

分公司纪检监察人员自始至终参与到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中去,从处理申请、发出标书到开标定标以及出厂验货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部分职工代表也参与到监督检查中,增加了透明度。

我分公司共处理废旧钢材边角料16.81万吨。计30933万元,处理6~70年代出厂的台钻摇臂钻等报废设备700台,共计1226XX元。

四.效能监察工作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