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高温作业范文

高温作业精选(九篇)

高温作业

第1篇:高温作业范文

——听说国家出台了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请问里面的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具体含义指的是什么呀?

适用文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答:

文件规定:“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W

用人单位应落实哪些

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问:江西李博

——我们是一家施工企业,进入高温天气后也要进行施工。请问,用人单位应当落实哪些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适用文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答:

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

(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二)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保证其设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和卫生要求,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高温日常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四)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W

回国创业留学人员配偶的户口怎么解决

问:上海胡一鸣

——我留学回国后准备创业。请问,我爱人的户口应该怎么解决?有没有相关政策?

适用文件:组织部、人社部 印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1〕23号

答:

文件规定:“回国创业留学人员本人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审核后,可在创业地或其本人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也可在其本人原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其中,北京市、上海市应当结合本地对人才的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对非在本地注销户口或原籍不在本地的回国创业留学人员的户口迁移政策。” W

企业进行岗前培训

是否可以享受补贴

问:辽宁郭伟伟

——我们企业准备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听说这种情况可以享受补贴,请问有规定吗?

适用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1〕34号

答:

第2篇:高温作业范文

工人在高温环境中,机体大量出汗,每人每天出汗量可达500~10000毫升,随着汗液的蒸发,体内水分、氯化钠、无机盐和水溶性维生素等都大量损失。另外,随汗液的排出,还会流失大量的铁质。如果在膳食调配方面,不及时补足营养,将会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引起血液浓缩,发生休克。故高温作业人员应特别重视饮食的合理调配,应该在平衡膳食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一些食盐和富含蛋白质及各种维生素的食品。这里根据家庭制作的具体条件,介绍一些价廉物美、能增加食欲的食品,以供高温人员以及夏日劳动出汗多者选择和制作:

1 盐茶茶叶25克,食盐7克,用开水2.5公斤冲泡开,凉透(或冷冻一下)后饮用,有解热祛暑之效。

2 烤麸水面筋500克在开水内略煮,捞入清水内浸泡,捞出沥干,放入油锅内炸至微黄,起脆壳捞起。面筋放入锅内用少量水略煮,放入适量酱油、精盐、葱姜、八角,用大火煮沸,改用小火收干卤汁,再放入适量白糖、味精。

3 绿豆汤 绿豆250克在清水中淘洗干净,加水500克烧开、焖烂,再加入冷水2公斤烧沸片刻后,放入适量白糖,冷后饮用,有消暑解渴之美。

4 锅巴汤 把米饭锅巴捣碎,用开水泡开,去掉糊渣,放入适量盐或糖,冷透后饮用,除解渴消暑外,还能帮助消化。

5 咸冷汤 海带150克、榨菜50克分别洗净切丝,番茄500克洗净切成滚刀块,冬瓜500克去皮洗净切成片,放水2.5公斤烧沸煮熟,放入适量盐、味精、麻油等调料,冷透后饮用。

6 泡菜精盐100克,清水2公斤加入少许花椒粉,煮沸冷却,放入白酒及白糖、鲜姜片适量,做成卤汁。将各类新鲜蔬菜(如大白菜、包菜、嫩四季豆,萝卜等都可)与辣椒,嫩生姜洗净沥干,放入泡菜坛卤汁内,使卤汁漫过菜,盖住坛口约三、五天。即成酸脆爽口的泡菜。

7 咸鸭蛋 鸭蛋20只,用冷盐开水洗净,食盐’125克,加水烧开溶化,加入捣碎的黄泥1公斤、白酒15克,调成稠粘的泥糊,均匀地包在鸭蛋上,置坛内,盖上皮纸,扎紧坛口,放阴凉处约一个月时间即可食用,可补充氯化钠的缺乏。并能促进食欲。

8 香干花生米香干四块用温水略洗,沥干,切成蚕豆大小的丁块,花生米用盐开水煮熟,都放入盘内,加入麻油和适量香醋、精盐、白糖、味精,拌匀即可。它是补充蛋白质及维生素B2的良好食品。

9 芹菜拌豆干 芹菜750克去根、叶,洗净沥干。在开水内略烫,捞出挤干水份,切成约三厘米长的段,装入盘内。白豆腐干切成细丝,用开水烫两遍,沥干,倒入芹菜盘内,加入适量麻油、精盐、白糖、味精、香醋、酱油,拌匀即可。适当食用凉拌蔬菜,既适合高温人员的食欲习惯,也可得到丰富的维生素C。

10 素面包虾面包150克切成8毫米厚片,平铺在案板上。土豆250克煮熟去皮捣成泥,取香菇和笋子各60克切成细末,同放碗内加入面粉、精盐、味精搅成厚糊,涂在面包上抹平成面包虾生坯,投入六成热油锅炸一次捞出,待油温升八成热,再投入复炸一次,捞起改成小块,撒上花椒盐即成。

11 菠萝番茄冻糖水菠萝一听取出切成薄片。锅内放清水1公斤,投入琼脂2 O克,用小火煮化。待化后加入白糖500克,待糖溶化再倒入番茄沙司500克,最后倒入菠萝片,稍回软后即起锅,倒入清洁的方搪瓷盘内,用筷将菠萝片拨匀,待其冷却置冰箱中冷冻,食用时划成小块即可,清凉、酸甜、爽口。

12 榨菜猪肝汤新鲜猪肝150克切成薄片,榨菜50克略泡切成丝。锅内放少许猪油,油热后放入葱段略煸,再放入清水(或汤)约两碗烧沸,投入猪肝、榨菜略汆,捞出汤碗内,撇去浮沫,汤清后盛入汤碗即成。饮用含盐饮料、咸菜汤可防止食欲减退并减少对水的需要量。

第3篇:高温作业范文

京劳社资发〔20xx〕123号

一、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三、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五、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外,在每年夏季还应当为全体职工提供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保健用品,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六、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上海

文件:《关于做好当前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各企事业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及时解决问题。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采取各项有效措施,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加强生产工作现场的通风、降温,保证清凉饮料的现场供应,防止高温中暑等事件的发生。

三、列入今年电力迎峰度夏轮休范围的单位,切实做到高温期间集中安排职工休息。

四、当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高温天气时,各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缩短工作时间。

五、当气温达到38摄氏度及以上黑色预警的极端高温天气时,除涉及国计民生、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业外,工作环境不能满足极端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事业单位可视实际情况采取暂停工作和休息等措施。

六、加强对防暑降温、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广大市民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上海安然度夏。

深圳

文件:《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8月16日出台

最高气温达40摄氏度全天停工,用人单位应对高温室外作业者予以特别补贴,每年7月至9月用人单位要向露天作业的员工发放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高温保健费,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视为工伤……昨日,深圳公布《深圳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暂行办法》。从即日起实施。

《高温办法》对高温天气进行了定义,规定高温天气是指气象部门高温警告信号,预告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气温以深圳市气象站的为准。

《高温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摄氏度时,当日应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8摄氏度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时,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高温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对露天作业员工在每年7月至9月发放高温保健费。高温保健费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保健费不计入工资总额。此外,对于经常在35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地点作业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参照办法发放高温保健费。

根据职业病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工伤保险条例》,高温中暑是职业病的一种,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高温办法》明确规定员工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工伤,从而减少了员工申请职业病认定的环节,有利于员工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部门一位负责人解释,《高温办

法》将依据劳动监察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约束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违反本《高温办法》损害员工身体健康、造成伤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关责任。(

江苏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对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进行调整。

一.防暑降温费最少520元

同时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高温补贴不列入最低工资中,可以要求另行支取。

二.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劳动监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企业应合理安排夏季职工工作时间和班次,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一些高温作业企业,最好错开中午最热的时段,可以将工作时间调整为6:00~10:00和15:00~19:00,避开高温。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国家法定标准工时制度为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陕西:

文件:<<关于调整西安地区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防暑降温时间,每年六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

三、享受防暑降温费的范围及其经费开支渠道仍按陕劳人安发[1986]178号文件执行。

四、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按职工实际在岗天数计算,由单位统一掌握使用。

五、各地、市防暑降温费标准是否调整,由各地、市自行确定,但调整标准不得超过本规定范围。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六月十五日至八月底,其中高温作业工人执行时间为每年六月一日至八日底。

山东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今天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xx年8月份起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

一.从8月起,我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三.今年六、七月份已经过去,对于经济效益好、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今年仍可按4个月发放;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也可只发放8月、9月两个月的防暑降温费。

江西

一.用人单位做好夏季防暑降温,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二.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暑期内其防暑降温费不得少于每人每月120元。

三.用人单位若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我省这一津贴标准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四.享受时间是暑期3个月,即七、八、九三个月。

徐州:

文件:《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一.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120元提高到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30元。

二.全年

按4个月计发,高温费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据介绍,高温费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但必须足额发放到职工手上。

三.《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武汉

浙江

文件: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

一.“高温补贴”今年有新标准

企业在职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调整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分别比原标准提高了40元、30元和15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期间的4个月。给职工发放夏季清凉饮料费的开支,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二.“高温补贴”不得列入工资

高温补贴等收入,用工单位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标准中,此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利益。用人单位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遇到此类情况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投诉电话12333。

三.适当调整休息制度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的通知》指出,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果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作业,感觉身体不适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息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酌情为劳动者安排休息。

重庆

文件:《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

一.高温天气分为三种强度

据《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即为高温天气。这个35℃不是市民自己拿着温度计确定的,而是市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通过当地电视、广播或者手机天气预报向公众的气温。《办法》还将高温天气界定为了三段——一般高温、中度高温、强度高温。

二.上37℃必须发高温补贴

据《办法》,气温在35℃以上、37℃以下的一般高温天气,用人单位不需要发放高温补贴,但是应该做好防暑降温的措施,如保证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正常运转。气温上37℃,用人单位即要发放高温补贴。“在规定的额度内,具体发放数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掌握”。市法制办负责人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部分职工在室内享受了空调等降温措施而拒绝支付高温补贴。

三.5~9月向露天工作者提供

《办法》规定,每年5月到9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而且是免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未向这两类职工提供免费的清凉饮料,职工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逾期不改的,至少处1000元罚款,最高可罚款3万元。工作时间中暑死亡为工伤

工作时间内或者在工作岗位上中暑是否是工伤?《办法》给予了明确。据悉,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达37℃露天工作不超过6小时

《办法》还在工作时间上对在露天工作和在室内高温下工作的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办法》要求用人单位在中度高温天气下,安排

这两类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小时。在强度高温下,用人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7℃的,一般应当停止工作。在中度及强度高温天气下,因生产工艺要求不能停止工作的,应当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不能暂停高温时段工作的,应当暂停高温时段露天工作;必须在高温时段露天工作的,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安全生产。

天津:

一、凡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防暑降温费待遇。

据介绍,暑期在岗工作的人员防暑降温费待遇标准,由各省区市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制定。天津市防暑降温费从6月开始连续发放4个月,标准为每月45元。

第4篇:高温作业范文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强度较大,中暑甚至死亡事件频频发生,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高温来临前进一步做好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地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的地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组织专人负责、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高效有序运转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指导公众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预防和处置高温中暑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制止,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接受工会监督意见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特别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例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

四、落实用人单位责任

(一)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02)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五、进一步做好防治高温中暑服务保障工作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预防高温中暑的宣传工作和对高温作业场所的检测技术服务。

(二)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一线力量配备,改善就诊环境和条件,加强对中暑患者的救治,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5篇:高温作业范文

0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设施农业的内涵越来越丰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集约经营越来越高效,已成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各类农业设施面积已超过335万hm2,为世界第一。设施的类型也由以季节性利用的中小拱棚等简易设施为主体,发展到周年可利用的温室和塑料大棚为主体(约占各类设施总面积的50%);现代化的连栋温室和环境自动控制系统从依靠进口发展到能够完全国产化自主生产,并在一些城市郊区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得到推广应用。由于温室大棚是装备水平较高的农业设施,代表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因此对温室农业的研究一直是设施农业中研究的重点和热点。然而,我国温室园艺在生产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制约了温室生态经济系统基本功能。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温室生态经济系统功能与结构内在联系,探讨我国温室生态经济系统的结构改善途径。 1我国温室园艺的积极作用 温室园艺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国农业的高产、高效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一是提高农业气候资源利用率,采用设施栽培能提高环境的温度,在北纬35°以上的高寒地区,日光温室的室内温度可达0℃以上,而加温温室的气温可保持在10℃以上,使得冬季栽培变成为可能,土地的复种指数增加,农业集约化程度提高。二是大幅度提高土地生产力,在温室栽培条件下,可以人为调节光温水肥气因子,使作物在较好的生态条件下生长,加上复种指数的提高,耕地产出比露地可成倍提高,农产品产出增加,使农业生产更好地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为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长远的有效途径。三是提高农产品供应的稳定性,大田农业生产受到气候所左右,稳定性较差,尤其是蔬菜的抗灾、堵缺及贮运能力弱,更是难以克服严冬和酷暑季节蔬菜短缺的矛盾。温室栽培不但在冬季可以通过加温实现反季节栽培,还可以在夏季通过降温措施进行越夏栽培,在南方地区可有效避免夏季的台风、暴雨及虫害对蔬菜和瓜果等作物造成的毁灭性灾害,对于周年稳定供应新鲜蔬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积极影响。四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由于温室建造、环境控制及生产投入比露地生产高,但是单位土地面积产量高以及反季节栽培农产品的价格高,因此产出也高。温室经营得好是可以实现高产高效同步。以江苏省为例,根据报道,设施农业的发展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效益在15万元/hm2以上,占设施农业总规模的5%以上,效益在7.5万~15万元/hm2的占20%以上。其中,南京市设施蔬菜效益达12万~22.5万元/hm2,是露地蔬菜的3~5倍。经过高效设施农业的带动,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显著增加。 2温室农业产生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温室生产蓬勃发展,对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及提高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温室园艺在生态可持续性和经济可持续性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2.1能量投入过高,人工辅助能利用率较低 温室生态经济系统的能量来源主要是太阳能和人工辅助能。与农田蔬菜生态系统相比,人工辅助能在温室能量来源中的比例要高得多。为了创造温室作物的适宜条件,需要投入大量的电能、机械能和燃料。但是,我国环境控制研究总体上较落后,无论是硬件系统,还是技术都还有很多方面亟待提高;不少温室经营者对环境合理控制的知识相当贫乏,导致环境控制的能耗很高。目前,温室的投能水平一般是农田的8倍以上,而产量只有一般农田的2~3倍,能量的产投比一般农田低[1-2]。因此,人工辅助能投入过大和能耗高是温室生产中突出的问题之一。 2.2肥料施用量过大,土壤生态问题严重 合理的肥料投入是温室作物重要的增产手段。但是许多温室经营者为追求高产,不合理地加大施肥量,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经济问题:首先,由于温室中用肥量大,再加上在覆盖物下不能得到雨水的冲淋,土壤内的大量盐分随水分的蒸发向上运动,在土壤表层聚集,产生土壤的次生盐渍化,影响作物持续增产;其次,过量的施用肥料不仅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会导致肥料养分利用率低,损失的养分加剧了对环境污染;再次,施肥过多影响温室作物的品质,氮素肥料是蔬菜中硝酸盐的主要来源,作物过量吸收硝酸盐可导致其在体内积累,最终造成产品硝酸盐含量过高;此外,随着长期的同科连作,产生土壤的连作障碍,土壤生态问题也随之产生。 2.3成本大幅提高,生产风险大 随着设施栽培向高档化发展,生产条件大大改善,同时成本也大幅提高。由于不少温室经营者不懂得如何经营温室,采用露地栽培中的大宗作物、常规品种和传统种植方式,产量不高,产品价格低,导致温室投资回收期延长,风险变大。因此,如何改善系统的结构,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提高温室生产积极性,是关系到温室产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3温室功能与结构之间的关系 我国温室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是系统能量流动、物质流动和价值流动不合理所致。其原因,固然有技术研究和推广上的不足,但与我国在温室系统研究方面的严重滞后也密切相关,尤其是将温室作为一个系统,在研究作物生长与温室环境的关系、温室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基础上,研究整体功能的发挥与温室结构之间的关系等方面还少有报道。实质上,温室生态经济系统的能量转化、物质循环与价值增值等基本功能与结构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突出地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3.1不同温室结构可以达到相同的功能 温室生产就是通过现代化农业工程和机械技术改变自然环境,为植物生产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气等环境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增进土地因素生产潜力,增进光热资源利用率,提高初级生产力。虽然,不同结构的温室改造环境因子的方式不同,但都能不同程度地调控作物生长环境。如同样是为了提高冬季保温性能,现代化温室可以通过锅炉热水管道、燃油炉和热风机等加温设备来达到适宜的环境温度,而单栋塑料大棚则可以通过增加中小棚和保温幕,采用多层覆盖的方式来实现。#p#分页标题#e# 3.2同种温室结构可以有不同的功能 农作物生产受到的不利环境因素影响来自多方面,所以人们要利用同种结构达到不同功能,如单栋塑料大棚,在冬天起到保温作用,主要用于喜温蔬菜的生产;而在夏天将321`裙围揭开后可用于防止台风暴雨的侵袭,若在上覆盖遮阳网就形成了遮阴棚,用于夏季叶菜生产;在大棚外覆盖防虫网则形成了清洁蔬菜的生产场所。因此,要利用温室条件,把环境调控到植物适宜生长的范围,使之周年都能用于农业生产,克服农业生产的强烈的季节性。 3.3温室物理结构越复杂,则功能越完善 各种类型温室内环境调控结构差别很大,导致环境调控能力相差很大。一般地,塑料大棚没有主动的增温和降温设施,只能进行简单保温降温,对极端温度天气却无能为力。而在现代化程度高的智能化温室则配备有主动调节的设施,所有环境因子(如室内温、光、气、湿、热和营养液养分状况等)的监测、传感及调节都由计算机综合管理和自动控制。有的系统还可对生物体质量、大小和形态进行非接触式和非破坏性监测,从而根据生长信息对温室环境进行动态综合控制[3]。温室环境调控系统的结构越复杂,可控制的因素也越多,控制程度就越高,可选择的调控策略就越科学,因而产量越高。 3.4生物结构与温室功能相互影响 温室生产的目的是获得高产和高效益。其中,作物种类和品种选择、播栽期的确定、茬口安排的方式等生物结构因素直接影响着系统的生物量产出和农产品的上市期等,从而影响能量流和价值流等功能。同时,温室的生物结构受到物理结构的影响,如简易的塑料大棚,没有加温和降温设施,只能进行春提前、秋延后等超季节栽培。而随着温室的进化,在现代化自控温室中可以进行周年的反季节栽培,长季节、高产量的黄瓜和番茄等周年栽培的温室专用品种也应运而生。因此,温室物理结构的变化导致生物结构的变化,而生物结构的优化更带来了温室功能的改善。 4改善温室结构的途径 影响温室系统功能的结构内容包括温室框架结构(物理结构)、栽培植物结构(生物结构)以及生产资料和环境调控成本结构(投入结构)等3个方面。所以要提高系统的功能,也必须从这3个结构方面进行改善和优化。 4.1改善温室的物理结构 4.1.1因气候条件制宜 适宜的温室结构直接影响到作物的高产和温室运行成本。高架温室冬季保温性差,加温成本高,在我国北方难以立足;双层充气膜温室充气成本高,使南方地区冬季本来就不足的光照更加不足,不适合使用。因此,研发适合各地不同气候区域的温室结构是提高温室生态系统功能的重要方面。在温室结构设计上,北方地区以冬季保温为主,抗雪灾能量强;华南地区以夏季通风散热为主,且要抗台风暴雨;长江流域一带的亚热带地区则必须以增加冬季的保温性能和降低夏季降温的成本相兼顾为原则。江苏大学和上海农业机械研究所等单位在消化吸收以色列塑料连栋温室的基础上,进行结构创新,采用流场数值分析技术、有限元技术和模块化设计技术等,优化设计了适合亚热带地区气候条件的温室结构。如设计锯齿型和顶部全开型的温室通风结构,使夏季通风性更好;设计双膜结构和新型密封结构,冬季保温性更高;优化屋面的形状、主副顶拱和天沟结构,提高了抗风和雪载能力。2008年的南方百年一遇的暴雪灾害中,通过以上创新设计的温室无一倒塌。 4.1.2因栽培植物制宜 温室结构的设计要适合拟定要栽培的主要作物种类和所采用种植方式的特点。不同作物对环境条件的要求不同,因此对温室结构的要求也不同。例如,在温室高度要求上,种植果菜类栽培,特别是长周期果菜、高大的观叶植物等,或者多层架式栽培和柱状无土栽培等,生长空间大,要求温室的高度高;而种植叶菜类作物、普通花卉和观赏植物,采用单层栽培等,则对温室高度要求低。温室高度的增加,相应地一次性建筑成本投入增加,而且加温的成本也要相应增加。反之,种植矮秆植物也不能把温室高度降得太低,否则影响人在室内的操作和夏季通风降温。因此,温室结构设计要处理好这些矛盾,制定相应的温室标准,提高标准化水平。 4.1.3因经济条件制宜 不同类型温室的造价相差好几倍,运行成本差异也很大,因此要根据各地以及各用户或用户单位的经济条件来决定温室的结构选型。现代化配有环境自动控制系统的连栋温室,其环境调控程度高,土地利用率高,作物生产力高,但是投入的水平也高。在经济发达地区,尽管对国外引进温室的消化吸收,我国已经能自行设计制造现代化温室,价格比进口的要低30%~50%,但作为生产价格较低的农产品的装备,400~600元/m2温室造价仍然是很高的。因此,只适合在经济发达地区或者在大城市的郊区应用,或作为各地现代化农业的示范用途,不能把现代化温室作为装饰品,一味贪求高档,造成成本过高,运行能耗无法支付,以致温室再生产过程不能顺利进行。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单栋塑料大棚以及北方的日光温室在近期将仍然是主要的温室装备产品。 4.2改善生物结构 1)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作物布局,通过品种结构调整以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要。温室的作物种类和品种布局,原则上要以一室一品的专业化生产为主。专业化生产有利于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也容易使劳动者掌握栽培技术,对于提高作物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实施主要作物在土壤和基质栽培中的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技术。但是温室的品种布局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习惯种植的作物市场销售不畅,或看好某些品种具有较好的市场和效益时,进行适时的作物结构调整,要以灵活多变的种类和品种调整来提高经济效益。此外,要搞好上下茬作物搭配。 2)根据温室结构优化种植模式,通过田间结构调整挖掘生产潜力以获得最大产出。由于一年一大茬的长周期黄瓜比周年两茬黄瓜两茬生菜的常规种植模式产量高30%~40%。因此,在冬季有加温设施的温室内,同一作物应该选择长周期的品种,以提高周年的产量。在高架的温室内,种植低矮的绿叶蔬菜或盆花等植物时,要考虑多层栽培或立体栽培,以增加空间的利用率。#p#分页标题#e# 3)提高环境调控能力进行反季节栽培,通过时间结构调整变更收获期以得最大收入。进行反季节栽培,要提高环境控制的能耗。由于反季节栽培的农产品在稀缺季节上市,市场价格高,因此价值转化效率高。但是反季节栽培需要温室具有较高的环境调控能力。如目前面积最大的塑料大棚,在冬季主要是作果菜类的育苗场所,待到来年开春后进行“春提前”栽培。如果采用三棚五膜(即大中小棚膜,加盖地膜和小棚外保温幕)的方式,在极端含量的天气下使用炉子和电热加温等简易加温装置,番茄就能进行越冬栽培,比“春提前”番茄早上市30天以上,其产出投入比可能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4.3改善投入结构 在固定资产(即温室框架结构)投入一定的前提下,重点是要改善生产资料的投入结构和环境控制。 4.3.1协调生产资料投入结构 生产资料除了种子种苗以外,主要是肥料和农药两大类。首先,要协调养分投入结构。各地温室生产中注重施用氮肥,轻视磷和钾肥,造成氮肥过量,利用效率下降,面源污染增加,土地的可持续生产力下降,所以要注重N,P,K的协调;同时要注重有机肥和无机肥的协调,即土壤碳氮比的协调,增强土壤微生物的活力,提高养分的有效性。其次,要协调有害生物防治的投入结构,加强病虫害综合防治。如果采用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法,多投入生物农药和黄板诱蚜等物理防治,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通过健康的生产方式培养健康的植株,生产出内在质量高的绿色食品或者有机食品(绿色食品AA级)蔬菜,提高农产品的经济价值。 4.3.2改善环境控制投入结构 现代化温室产业发展快的城市和地区的多年生产实践表明,在环境控制程度高的现代化温室中,生产的目标必须是高产量而不是低的运行能耗,只有高产量才能有高产值和高效益[4-5],才能使高投入得到高的回报。但是环境控制能量投入并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寻找合理的投入量和投入结构。作物生长是多种环境因子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目前生产上环境控制能耗主要是在温度的控制上,而其它方面的控制能耗很少。事实上,在晴天光温条件适宜的条件下进行CO2施肥,在连续阴雨天的情况下采用移动式补光,都是促进光合作用的有效手段。在温度控制上,大多数温室都采用经验值设定法,没有根据光照强度的变化进行动态管理,达不到最佳的控制效果;而有些温室为了减少运行能耗,采用临界值控制法,则更不能使温室的增产潜力得到应有的发挥。

第6篇:高温作业范文

特邀专家 焦景收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商事法律风险管控专家,人民调解员

专家观点

别让高温权益成“传说”

酷暑之夏,令人刻骨铭心的往往不仅仅是炎热,还有本可以避免的高温工作致死的悲剧。 事实上,防暑降温规定在不少企业里面的执行往往打了折扣,有的用绿豆汤、藿香水来代替高温补贴,更有甚者干脆不理这回事儿。从而,让本应该是一种常态的高温补贴发放成了“良心活”。

而更让人悲哀的是,很多高温中的劳动者对自身权益并不了解,甚至一些了解的劳动者,因为怕“丢饭碗”而放弃维护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而这些不得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反思。

好在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于高温补贴性质的界定、高温补贴发放条件以及高温中暑情形进行了统一规制,加强了对于劳动者“高温权益”的保护力度,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坚实基础。

冷饮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李嵩是一家搬家公司的员工,每年五六月都是李嵩所在公司的业务旺季。为了赶业务量,在连续35度以上高温天气下,公司仍会安排李嵩从事露天作业,工作过程中,公司只是免费提供一些冷饮,但却并未按照规定支付李嵩高温津贴。

后来,李嵩了解到相关规定,于是找公司沟通,要求公司支付高温津贴。然而,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未发放。之后李嵩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高温补贴24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李嵩的申请请求。

维权提示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而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也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2010年规定,自2010年7月起,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的标准发放;在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下无故不及时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寻求救济。

需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来“充抵”高温津贴。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向人力社保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是63044923。

高温停工不能停薪

张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长年在户外工地工作。去年夏天,由于桑拿天气,公司在七八月份断断续续停工长达半个月。然而在九月份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扣发了张发等多名员工半个月的工资。

当时张发等人并未提出异议,可是事后得知国家有相关规定,说因高温而停工的,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于是张发等人就与公司进行沟通。最后经过上级工会组织的介入,顺利索回被扣发的半个月工资。

维权提示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

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如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而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尤其现实中,很多夏季的户外劳动者都属于低收入群体,随意克扣工资,对于他们个人或家庭的生存来说都是很大的冲击……

拒绝高温作业不应被开除

袁青是一家建筑公司的电焊工,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公司应当向袁青提供防护高温灼伤及防暑降温的工作条件。但袁青入职之后发现,工地上根本没有防止高温灼伤的设备及可供其工作时防暑降温的条件。

在一个接近40度高温的桑拿天,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公司要求袁青等工人正常工作,袁青当场表示拒绝,“这么热的天儿,工地上又没有防暑措施,不少工友都中暑了,你们还给我们安排工作?我不干!”然而让袁青气愤的是,公司随后就以袁青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

随后,袁青向仲裁机关提出要求该建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申请,仲裁机关最终支持了袁青的请求。

维权提示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因此,用人单位应对在高温环境工作的劳动者做好劳动防护,比如发放降温、防晒、解暑等工作设备、物品及药品等等。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高温作业下的必要工作条件,甚至强令劳动者在没有防暑降温设施或高温防护条件下冒险作业,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工作指令。

如果劳动者因此被用人单位解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为由辞职,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工作中暑也算工伤

老林是绿化公司的道路清扫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工作时严重中暑,昏迷不醒,被路人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花费了数千元的医疗费用。

后经当地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老林的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出院后,老林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被工伤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之后,老林所在公司积极联系社保部门,保证了老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维权提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患职业病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职业病目录》中“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包括了“中暑”情形。同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想要确认中暑为职业病,一定要向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请职业病诊断,经过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诊断才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相关待遇从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权利,用人单位需要保证劳动者享受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第7篇:高温作业范文

2010年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各地不断发生因高温导致职业中暑甚至死亡的案例。面对咄咄逼人的滚滚热浪,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高温下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而其中呼声最高的,莫过于通过“高温立法”,来解决这一难题。

制度上的先天不足

“我国除了50年前出台的一部部门规章《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外,至今没有一部统一的对劳动者在高温情况下给予法律层面保护和人文关怀的法律法规。”针对今年全国大范围高温酷暑天气,中国劳动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梁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梁智所说的,是1960年7月1日由卫生部、劳动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也是我国现有的唯一一部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规章。然而,暂行办法只规定了防暑降温工作的基本原则、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针对的也只是冶金等特殊高温作业的行业。不少专家指出,这个暂行办法施行已半个世纪,至今没有进行过修订,在保护范围、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显然已经过时,很难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目前企业的所有制状况、职工队伍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这部规定出台时只有国企,非公企业、农民工等概念还未出现。同时目前大量的一线工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这类企业劳动者的高温保护,规定中也是空白。”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专家王向前认为,“这些地方恰恰是当前高温防护工作最需要改善的。暂行办法不能再暂行下去了。”同时,他还指出,暂行办法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也难以追究,这就使得它不像一个具有强制力的规章,而更像一个行政指导性质的文件,其执行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2007年7月,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然而,这份通知被认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机制,同时通知规定的“相关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另行制定”,导致目前大多数省市的用人单位没有落实好通知的精神。

据了解,国内仅有几个城市对高温保护进行过立法。较早的如重庆和深圳,但“活”到现在的只有重庆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深圳的高温保护办法已经在2009年被终止了。而在更多的省市,只有法律效力低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高温保护进行了规定,它们顶着各种各样的“通知”的帽子浮在水面上。

“目前很多仲裁案件中的高温保护得不到支持,是因为劳动者的这一诉求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款来支撑,可以说是‘于法无据’。”一位多年从事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因此,“高温立法”的呼声愈来愈高。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李认为,高温立法涉及劳工权利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多元化,企业总希望减少成本,增加利润,这就影响到劳动者权益。利益之争就需要国家协调,通过协调来调整利益,立法是个很好的手段”。

是否需要“高温立法”

然而,高温立法这一工作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据报道,在一次立法讨论中,相关部委都认为,1960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肯定需要修改、更新,但是新的法律法规建立却远非易事。

“首先,立法周期普遍在4到5年,不是短期说出台就能出台。防暑工作是十分单一的工作,而我国的法律法规往往是比较宏观的,为如此单一的工作立法尚无先例。”一位参加过立法讨论的专家表示,立法有其法定程序和步骤,不是一蹴而就的。

同时,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各地温度、湿度相差较大,而且在同一地区的不同行业,其湿度也有较大差异,在相同温度下,湿度越大,越容易造成中暑。目前尚无统一的高温作业场所停止作业的温度标准。针对不同的行业,也很难出台相同的标准。在办公室空调环境中工作的员工和在工地上露天工作的工人显然不能采取同样的标准。

也有一些专家认为,高温立法之所以出台难,各部门权责不明确也是重要根源。据介绍,高温保护涉及工伤保险,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又涉及劳动安全,由安监部门负责,而涉及劳动卫生的部分,则是卫生部门的事。三方共管,最后变成了三方难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认为:“高温酷暑下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固然引人关注,但就此专门立法却值得商榷。”他指出,尽管目前专门针对高温劳动保护的规章仅有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但于1995年开始施行的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第五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应该说对在高温条件下的劳动保护已经在现有法律中得到相应的体现。

梁智也指出,虽然劳动法未提及高温津贴、防暑降温等关键词,但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显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提供适合劳动的环境或者在高温情况下不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是不符合劳动法立法精神的。”

有学者指出,在高温下劳动者权益保护这个领域,立法只能是指引性、原则性的。而这种指引性和原则性,依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已经具备了,哪怕没有法律规定,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在高温天采取一些保障措施,也不能说就“无法可依”。目前欠缺的,是根据地区特点、行业特点而出台的切实措施,以及对这些措施的切实执行。

重在权益保障的落实

记者发现,对于“高温立法”的呼声虽然近年来年年不落,但多是在每个夏季热闹一阵,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急速“降温”。然而,“高温立法”是否就能解决这一长期存在的问题?高温环境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症结究竟是什么?

“高温这个问题,立法缺失是一方面,但如果有了这样一部法律,劳动者的权益就必然会得到落实吗?”一位从事劳动保障事务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这些问题不可能是割裂开来的,不是说法一立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两个问题,应该结合起来考虑。

事实上,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一直在进行。日前,针对全国各地高温天气频发的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宣布,各级工会将对大型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企业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

不少人士认为,既然发了通知、有了制度,就应当千方百计去落实。制度的效力来自于政府的执行力,“一方面主动出击,到一线查处没有兑现劳动者高温权益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还要重视舆论监督,认真受理劳动者举报,处罚违规单位”。如果有关部门以通知落实通知,文件落实文件,保护劳动者的高温权益只会是一句空话。

因此,高温下的劳动者权益保障最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执行。如果法律得不到认真执行,哪怕再完善也只是废纸一张。有专家指出:“我国的劳动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但与实践脱节严重。目前企业的用工意识、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还处在较低的层次上。”

正因此,如何把高温劳动保护落到实处,也是各界关注的焦点。一些实务界人士反映,执行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就是劳动者不敢与用工单位“较真”,而目前劳动监察执法还存在很多障碍;规定发放高温补贴,企业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如减少奖金来变通……这些都表明,高温关怀仅有制度安排是不够的,还应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单位及时责令整改,使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及时查处,同时应加大对劳动者维权意识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

第8篇:高温作业范文

关键词:温州高校;大学生创业;创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在构建创业型的温州社会背景下,温州高校创业教育新思路的探讨

收录日期:2011年12月8日

自从大学扩招以来,大学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创业成为大学生选择的重要途径,也是新形势下自主就业的一种选择。全国许多高等院校顺势开展创业教育、创业策划大赛和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创新之举,试图让高校的创业教育成为高校发展战略的特色而作为品牌吸引媒体的关注。为此,温州高校培养大批量创新创业的高素质人才是服务于温州地方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温州高校担负着构建创业型温州社会的重要使命。同时,温州高校如何培养创业型人才是高校领导、教师及地方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温州高校学生接受创业教育和创业实际情况的调查

大学生创业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但迄今为止真正谈得上成功的并不多。由于缺乏创业精神、初创企业管理经验、市场运作策划能力以及足够的资金支持等因素,大学生创业举步维艰。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本文作者组织了一项对“温州高校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研究”调查,从创业教育理论和实践设计1,250份的问卷调查与访谈内容,调查显示:1、在对创业认知方面,70%以上的不了解创业知识、创业能力及创业团队对创业的重要性,低年级学生对创业认知明显不如高年级,女生对创业认知明显不如男生,90%以上的女生认为创业与她们无关;2、在对创业感兴趣或在从事创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访谈,他们认为创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依次是创业能力、社会关系、优秀的创业团队、创业经验、缺乏创业指导师的指导及创业资金;3、温州高校创业教育存在的不足依次是创业培训师、校企结合的培养模式、系统性创业教材、学校创业的文化环境、创业实践基地。

二、温州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及成功创业的新思路

温州高校秉承“温州精神”这种特殊的地域创业文化,在创业教育方面走在全国高校前列,主要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资金、创业团队四个方面着手实现创业教育,从创业理论和创业实践两方面设计创业教育课程和科学评价体系;同时,为了达到较为成功的创业教育,在创业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大投入,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校企合作及其他合作模式,使温州高校创业教育模式有所创新、有所突破。

(一)温州高校要创造良好的创业教育校园文化。创业教育的校园文化是普及创业教育的有效手段。1、通过教学楼前的条幅、教室走廊的宣传栏的图片、文字等相关创业内容的设计和安排而营造创业氛围;2、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定期举办创业计划书大赛和有关创业内容的辩论赛,进而到系级举办和校级举办各类有关创业大赛;3、定期邀请高校内外的教授、专家、企业家给大学生讲授创业应具备的知识及企业家技能,特别是企业家当年初创企业时积累的经验及草根创业的原动力,邀请温州地区乃至全国成功的创业人士到温州高校组织创业学术沙龙,让学生积极参与;4、参加温州高校大学生创业基地的大学生和学校指导师定期举行交流并分析解决面临创业的现实问题;5、以创业文化为主题的励志教育,达到激发创业激情,加强和提升创业意志力。总之,以各种方式营造创业气氛,普及创业知识,提升创业能力。

(二)有完善的创业教学体系

1、有一支富有特色创业型的师资队伍。教师是创业教育运转的主力,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成功实现创业教育的关键。温州高校硕士学位以上的年轻教师占较大的比例,温州高校以较为优惠的政策吸引这些教师并聘为创业指导师,让他们接受国家创业权威培训机构培训,同时让他们到温州创业比较成功的企业挂职锻炼1~2年,高校颁发创业双师型教师的聘书,高校创业双师型教师担任两种职责:一是从事创业理论教学;二是做在学校从事创业的学生的创业指导师(一个创业指导师带3~5位学生),对创业指导师工作纳入教师的业绩考核体系。

另外,温州高校要利用温州优秀企业家比较多的优势,聘请创业比较成功的企业家作为客座教授或创业指导师进高校给学生讲课或办讲座,但一定要给相应报酬,而不是虚名或名誉;同时,也要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以作为奖励或继续聘任的依据。因为有比较高素质的创业指导师,才能产生创业教育的品牌效应,就会更好地营造创业文化及氛围,更好地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也会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温州高校创业基地。

2、各专业要开设创业课程,有较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设计和实施创业课程是成功实现创业教育的重要途径。温州高校在创业教育方面要做到点面结合,点就是抓重点,面就是要全面普及,大学一年级学生要进行创业意识培养,主要方法通过创建创业校园文化,开设创业基础理论课教学,让学生初步了解创业的基础理论和创业精神,激发学生创业激情。大学二年级对学生进行调查分类(需要专家评估),有一部分学生对创业有兴趣,创业动机比较符合现实且具备创业特质(如草根创业的原动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整合资源能力较强、对市场有一定的洞察力,即把握机会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冒险精神等)。把这些学生(创业型)作为重点培养对象,设计科学的培养计划,培养方式是设计5~8门专业创业课程,3~5名学生配上一名创业指导师,并让他们进入高校创业园,参加创业实践活动,让这些重点培养的学生享有更多的高校创业教育资源和机会。其方法有:(1)让大学生直接与校外企业合作创业,可以与中小企业合作,以技术、智力支持,教授参与指导;(2)学生可以利用假期到中小企业实习、实践、积累企业管理和创业经验;(3)学生可以与温州大型企业内部组建创业团队;(4)大学生调查正在创业企业,撰写创业方面的论文。

3、建立科学的大学生创业教育评价体系。目前,温州高校对创业教育只是初步的探索阶段,要进一步发展创业教育,构建和评估大学生创业理论和实践教育教学体系迫在眉睫,建立对创业学习有科学评价的机制,才能建立学生创业的动力和激励机制。

温州高校要建立大学生接受创业理论和实践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学生接受创业课程教学、参加各种创业大赛、创业讲座、学术沙龙、加入创业园中创业工作室的创业团队、或利用假期到中小企业实习、实践,积累企业管理和创业经验等,都要纳入专业培养计划(涉及到学分、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等荣誉和证书的颁发,以虚实结合激发学生创业激情,提升创业素质),让学生的行为实现更多“自我动力”向更多“超我动力”的转变,从而实现创业教育的成功,达到提升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的目的。

(三)校企合作:大学生创业学习与实践的新路径。理论只有与实际相结合,才有更强的生命力;实践只有理论的指导,才能更好更快地创造奇迹。温州中小企业相当多,正在创业过程中的企业也比较多,它们为温州大学生创业实践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温州的高校没有更好的利用温州的资源,为大学生创业实践创造最有价值的创业学习基地。

1、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创业教育实践方式。(1)创业教育实践的“引进来”是指高校引进具有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或企业高层到高校聘为兼职创业指导师或创业教授。他们可以与大学生沙龙互动、办讲座,也可以到大学生创业基地指导以解决创业过程中学生遇到的实际问题,甚至上创业课,让他们把宝贵的创业经验、经历与同学们分享,以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激发大学生创业激情,让学生学到更多的创业知识和经验,从而提升创业能力。但兼职创业指导师或创业教授要安排一周两天在高校上班亲临指导并能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及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2)创业教育实践的“走出去”是指派遣大学生到正在创业的企业里去实践,获取创业知识和经验,以提升创业能力。要安排大学生在一周三天到正在创业的企业里去实践,同时企业要为大学生安排创业指导师,在实践中学习创业知识、经验,提升创业能力。大学生可以利用专业知识为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或专业技能。

2、大学生中“家族企业创二代”的培养模式。温州高校中的大部分学生来自浙江省,浙江省大部分企业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接班人的培养在某种程度上是企业家(创业者技能)的培养。浙江大部分家族企业属于传统产业,在新形势下都面临转型升级,故学术界和企业界把“富二代”定性为“创二代”,对在高校的“创二代”进行创业教育和实践有着许多资源优势,能更好地实现校企合作。

建立“家族企业的创二代”的家长委员会,利用其实现校企合作。在大一新生刚进大学时就进行家庭情况调查,确认是“家族企业的创二代”的学生,就与家长联系,要求他们到学校共商建立“创二代的创业班”事宜。一般情况下,家长是非常乐意的,与他们商议“家族企业“创二代”培养模式,其中理论教学开设的课程、企业家和教授的专题讲座,主要在学校进行;实践教学到家族企业实习、锻炼,积累创业经验。

(四)加大创业教育资金投入,建立创业基金,评估创业项目。学校和各学院要加大对创业教育经费的投入,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做大大学生创业教育基金。各学院可设立以赞助企业冠名的大学生创业基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开展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对温州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要经过由企业家、风险投资家和高校创业指导师组成的创业项目评估专家委员会对大学生的创业项目进行评估,审议的创业项目可以申请创业基金。

三、小结

构建创业型的温州社会是温州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是再造温州模式的战略举措,在积极探索创业教育过程中,温州高校担负着创业教育重要的历史使命,只有培养出大量高素质的创业型人才,构建创业型的温州社会才有可能。创业教育只有从创业理论和实践教育两方面作为抓手,才能实现成功的创业教育,在创业理论教育方面,关键是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创业型师资队伍;在创业实践教育方面,要更好地实现校企合作。同时,温州政府和社会要加大对高校创业教育的支持和关注力度,对高校的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业给予激励和帮助,为创建创业型温州社会集聚更多的资源和智慧,让再造温州模式再出奇迹。

主要参考文献:

第9篇:高温作业范文

【关键词】农业温室 单片机 监控 温湿度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技术装备水平与劳动生产率水平均较低,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随着科技的进步,做为以农业为基础的生产大国来说,农业生产现代化水平的不断发展,将是引导生产发展的主要因素,尤其是自动化控制水平在农业生产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在现代化农业种植生产中,以农业温室为代表的现代农业设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在农业温室中的温度、湿度等相关参数直接关系到蔬菜等农作物的生长周期,温室环境的变化与农作物的发芽、生长、光合作用等密切相关。因此,对于农业温室内环境温度、湿度等参数进行检测和控制,是实现优质、高产、高效地进行农作物栽培的重要保证。

当前我国大多数农业温室对温度、湿度的检测与控制还停留在人工管理阶段,特别是在冬季,昼夜温差较大,温湿度控制精度很低并且不够及时,很容易造成蔬菜等农作物生长缓慢,不仅浪费了人力资源,而且还极大的降低了生产的收益,造成经济损失。为了提高农业温室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和生产效率,更科学合理地调节温室内的温度、湿度等参数,更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业温室温湿度监控系统。

1 系统技术原理与性能指标

1.1 系统技术原理

以单片机为控制核心的农业温室温、湿度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能够对农业温室大棚温、湿度进行有效地检测与控制。根据农作物种植的需求,设计适合于现代设施农业用的多参数监控系统,主要包括温度和湿度等参数的监控和调节功能,该系统具有检测精度高、使用方便、成本低和工作稳定等特点。不仅可以应用在农业温室,大棚,花窖,也可以用于其他需要恒温恒湿的场合,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

1.2 系y技术性能指标

实现基本功能:温、湿度参数显示;温、湿度检测;声光报警;键盘设置;系统调节装置;A/D转换等。主要技术参数温度检测范围为-10℃到+85℃之间,测量的温度精度约为±0.5℃;湿度检测范围为输出模拟电压信号0-3V,湿度测量范围10% - 95%RH;测量分辨率为16 bit;输出为单总线数据信号;显示方式温湿度均为三位液晶显示;

1.3 系统硬件设计框图

该系统采用开关电源作为系统的供电方式,在单片机总体控制下,具有温、湿度参数检测;通过键盘实现参数基本信息输入,当温、湿度等相关参数超限时,实现声光报警显示,同时通过光电耦合装置来实现温湿度自动调节。系统总体构成如图l所示。

2 硬件电路及关键设备

2.1 单片机控制器选择

该系统采用单片机作为数据处理单元,温、湿度传感器等相关参数经过A/D转换后经单片机处理,进行数据显示、报警及控制输出。单片机选用AT89S52型单片机,这种单片机兼容性强,结构简单,运行可靠,信价比较高,能完成相关控制及处理。

2.2 温度传感器电路设计

温度测量采用DS18B20型温度传感器,该传感器采用单总线接口,采用的是1-Wire总线协议方式,即在一根数据线实现数据的双向传输,能够满足农业作物环境的温度精度要求。采用DS18B20设计的温度参数采集模块,如图2所示。

2.3 湿度传感器电路设计

湿度采集模块采用了CHTM-02NA型湿度传感器,模拟电压信号通过单片机的PC1口进行A/D转换,如图3所示。

2.4 液晶显示模块

显示模块采用的是RTl2864M汉字图形点阵液晶显示模块。该模块可显示汉字及图形,其内置8192个中文汉字(16×16点阵),128个字符(8 X 16点阵)及64×256点阵显示RAM(GDRAM)。显示模块可以实时显示当前的温度和湿度,也可显示设定的温度和湿度,显示结果更加方便直观。

2.5 光电耦合模块

该执行单元由光电耦合元件控制输出继电器组成,当温、湿度值超过设定的参数限值时.单片机控制相应的工作单元继电器动作,由继电器接通相应执行机构调整温、湿度等。

2.6 报警模块

当温、湿度等参数超过限制值时,系统会启动声音、光、显示等报警环节,提醒操作人员注意。

2.7 其他辅助电路

硬件部分还包括其他辅助电路,如键盘电路、复位电路等。其他参数的测量,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进行增减,如CO2浓度测量可采用MG811型传感器,测量范围为350―10000ppm,输出模拟电压30-50mV。外部DC电压给H-H端加热元件加热,当其表面温度足够高时,MG811元件相当于一个电池,其AB两端会输出电压信号,根据该电压信号的大小可测量CO2浓度。如光照度测量可采用光电池,光电池是一种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制成的光电转换器件,通过将光信号转变为电信号来检测待测量。针对LED对作物的补光照射的优势,开发光照采集系统和光谱范围可调的光照控制系统,可以方便地应用在不同类型的植物补光场合。

3 系统软件设计

该系统软件采用C语言设计,主要设计了主程序、显示程序模块、数据采集模块和执行程序模块。系统上电后,主程序先完成系统初始化,然后再初始化传感器,使传感器工作。主程序调用数据采集模块读取传感器的数据,并调用显示模块在液晶显示器上显示。数据处理程序对采集来的数据与设定的限值进行比较,若温湿度在设定的限值范围内,返回重新读取数据。如此进行循环;若超出限值范围,则使相应的输出继电器动作,使执行机构调整温湿度,然后再返回重新读取数据(主程序流程框图见图4)。

4 结论

系统监控的目的是要为农作物的生长创造适宜的温、湿度等优化的环境条件,调节农作物生长过程和成熟上市时间,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农业温室温湿度监控系统可以对温室的温湿度进行实时采集。当温室内的温湿度超限时,实现报警的同时,该系统还可实现自动调节,使温湿度控制在正常范围内。从而实现对作物生长环境的智能化控制和温室作物的科学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系统硬件部分采用AT89S52单片机和温湿度传感器,采用液晶显示器显示数据,控制输出采用输出继电器控制执行机构实现对温湿度的控制。

参考文献

[1]郑忠俊,邓金权.甘辉一种温湿度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J].计算机应用,2002(01).

[2]库志强,张锡兵.杨扬基于单片机的温湿度控制系统[J].现代制造,2006(12).

[3]杨振江,孙占彪.王曙梅智能仪器与数据采集系统中的新器件及应用[M].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

马东(1975-),男,辽宁省辽阳市人。沈阳理工大学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高级实验师。研究方向为智能仪器仪表、计算机测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