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外贸年度工作计划

第1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以下简称“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试行)办法》(财企[2000]4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的市场开拓资金包括中央财政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各项业务与活动的政府性预算基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管理。地方使用部分由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自行安排的专项资金组成。

第四条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五条各级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为市场开拓资金的主管部门,共同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

外经贸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业务管理,包括确定市场开拓资金的支持方向和使用范围,提出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审核、论证资金使用项目。

财政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预算和财务管理,包括审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市场开拓资金,提出市场开拓资金的监管要求,并与外经贸部门共同对项目及资金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

第六条各级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委托承办单位负责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

中央使用部分,由外经贸部商财政部委托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办公室”)承办;地方使用部分,可由地方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委托地方承办单位承办,并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备案。

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的相关工作,分别接受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受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委托,主要承办下列工作:

1、负责受理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实施申请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并进行初审;

2、根据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情况草拟年度项目资金计划;

3、负责对项目资金计划申请、项目实施申请和项目资金拨付申请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

4、协助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5、草拟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6、负责市场开拓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资金用途

第八条市场开拓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活动:

•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重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

•支持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

•贯彻科技兴贸战略,支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和高附加值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的活动;

•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

•支持名优产品、本国原产成分高于70%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

•支持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中小企业的国际市场拓展活动。

第九条市场开拓资金的主要支持内容是: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出口市场;组织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议)标等方面(具体支持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使用标准

第十条中央财政安排的市场开拓资金分为中央使用和地方使用两部分。直接由中央使用的资金占当年资金计划安排的30%,地方使用的资金占当年资金计划安排的70%。

第十一条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支持项目所需金额的50%。对西部地区的中小企业,以及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八条所列优先支持的部分开拓活动,支持比例可提高到70%。

第十二条支持方式采取无偿支持和风险支持两种方式。对风险支持,企业在项目实施后未取得开拓市场成效可获得支持资金,否则不能获得支持资金。

第十三条以外币为计算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按费用支出凭证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

第五章项目资金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根据年度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安排,共同商定下一年度中央使用部分和分配各地方使用部分的资金额度。

每年7月1日前,分配中央使用的资金额度,由外经贸部下达到中小企业办公室;分配各地方使用的资金额度,由外经贸部和财政部下达到地方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地方外经贸部门将地方使用的资金额度下达到承办单位。

第十五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根据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的项目资金计划申请,分别草拟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地方承办单位于8月5日前报当地外经贸部门;中小企业办公室于8月15日前报外经贸部。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内容包括:具体项目、支持内容、支持比例、支持金额等。

第十六条外经贸部和地方外经贸部门,根据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草拟的项目资金计划及已确定的年度市场开拓资金额度,分别编制下一年度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地方使用部分项目资金计划,外经贸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报送外经贸部。

第十七条外经贸部根据中央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综合编制下一年度全国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于9月10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八条财政部审核后,于10月10日前向外经贸部批复下一年度全国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计划。

第十九条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由外经贸部于11月1日前下达到中小企业办公室;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由财政部和外经贸部于11月1日前共同下达到地方财政部门和外经贸部门;

第二十条可列入中央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

1、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全国或跨地区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2、中央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3、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央企业或中央企业在京办理工商登记的子公司通过中央企业提出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可列入地方使用部分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包括:

1、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地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提出的项目;

2、在本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提出的项目;

3、在本地区办理工商登记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央企业的子公司提出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可以根据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在执行年度中对下达的本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根据下达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拨付资金。其中,分配地方使用部分的资金,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一次或分次拨付到地方财政部门;中央使用部分的资金(中央企业使用的资金除外),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按季度拨付到外经贸部。

第六章申请条件

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以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中小企业独立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企业项目申请;项目组织单位组织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的申请为团体项目申请。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提出企业项目申请: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或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上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2、近两年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3、具有从事国际市场开拓的专业人员,对开拓国际市场有明确的工作安排和市场开拓计划。

第二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组织单位可以提出团体项目申请:

1、组织的活动以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提高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的;

2、参加活动的企业在10家以上(含10家),其中70%以上企业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3、申请支持的资金直接受益于参加活动的企业,以降低参加活动企业的费用和开拓市场的风险,提高企业效益。

第二十七条参加团体项目的企业,不得针对同一项目另外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第七章申请程序

第二十八条项目资金计划申请。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五、二十六条申请条件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可于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本实施细则所附的支持内容,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申请。

第二十九条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提出项目资金计划申请时,应提交申请单位基本情况、申请报告、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二),并附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承办单位根据外经贸部和财政部批复的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以适当方式回复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并对下一年度项目资金计划的具体内容进行公示。中小企业和项目组织单位可根据批复的项目资金计划着手准备有关活动。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申请。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在项目实施30日前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实施申请。

第三十二条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在提出项目实施申请时,应提交项目实施申请、项目实施说明(详见附件三),并附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对项目实施申请进行初审,并于5个工作日内分别报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对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内的项目实施申请,应于5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第三十四条对申请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内容的项目,中央使用部分由中小企业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报外经贸部;地方使用部分由地方承办单位初审,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复核后报外经贸部。

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对申请调整项目资金计划内容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三十五条无法在年度内按项目资金计划完成的项目,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应及时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终止或顺延申请;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审核后分别报外经贸部或地方外经贸部门审批。

第三十六条对企业项目申请,每次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对团体项目申请,每次给予支持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第八章资金拨付

第三十七条市场开拓资金采取事后拨付的原则,即在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向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

第三十八条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详见附件四);

2、国际市场开拓活动的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费用支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

3、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第三十九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对中央使用部分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初审,按季度汇总整理后报外经贸部。其中,中央企业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审核后直接拨付,其它部分由外经贸部负责拨付。

第四十条地方承办单位根据年度项目资金计划,对地方使用部分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初审,并报地方外经贸部门审批;外经贸部门按季度报地方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资金。

第九章评估、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一条财政部和外经贸部对市场开拓资金共同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审批和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检查方式可以采用跟踪项目全过程、抽查有关资料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等。

第四十二条中小企业办公室与地方承办单位、地方外经贸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应建立严格的项目审批和资金审核制度,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确保资金的定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佳效益。

第四十三条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地方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重大项目(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项目完成后45日内专题上报。

第四十四条使用市场开拓资金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专项检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章处罚原则

第四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均属违反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

1、违反市场开拓资金使用原则,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2、截留、挪用、侵占市场开拓资金的;

3、用于个人福利、奖励及消费性开支或用于补充行政经费不足的;

4、同一项目重复申请的;

5、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

6、项目组织单位利用市场开拓资金,直接用于提高自身盈利水平和经济效益的;

7、违反管理办法、本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行为。

第四十六条对发生上述行为的中小企业或项目组织单位,财政部门将追回已经取得的项目资金;外经贸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允许其申请使用市场开拓资金。

第四十七条严重违反管理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的,将由外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地方承办单位未能按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外经贸部门商财政部门将对其提出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承办资格。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中央使用部分和地方使用部分的市场开拓资金,根据业务需要,可按不超过3%的比例安排必要的经费,支付聘请承办单位、咨询公司、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承办费用和业务费用支出,保证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评估、论证和审计工作的实施,强化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各地外经贸部门与财政部门可根据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市场开拓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外经贸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2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 大连;出口倍增计划;对外贸易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大连市在引进外资,促进出口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出口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增长速度连续多年保持在10%以上,对外贸易取得了巨大发展。据统计,2011年1—9月,全市自营进出口完成427.34亿美元,同比增长13.81%。其中,外贸出口223.99亿美元,同比增长15.57%;自营进口203.35亿美元,同比增长11.92%。

2010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国情咨文,计划在未来5年内使美国出口总额翻一番,即从2009年约1.57万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大约3.14万亿美元,这就是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美国出口倍增计划是美国为了增加出口,推动本国经济增长提出的一项经济复苏政策,是美国经济复苏的一个象征。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体,美国的出口倍增计划对中国尤其是对大连这样的外向型城市来说,一方面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巨大挑战。

一、美国出口倍增计划对大连市对外贸易的有利影响

(一)有利于扩大从美国高科技产品进口,提高大连市的科技创新水平

出口倍增计划目的是扩大美国的对外出口,并创造更多的工作岗位。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世界上最具潜力的消费市场,自然成为美国的重要出口目标市场之一。据中方统计,2011年中美双边贸易额达到创纪录的4467亿美元,同比增长16%。美国对华出口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达到1221亿美元,同比增长20%。中美两国多年来一直是中国顺差而美国逆差的贸易状况,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美国一直对中国实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限制,这导致中国从美国进口高科技产品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出口倍增计划,美国会放松部分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限制,这会推动中国从美国进口商品结构的变化和进口额的增长。以此为契机,大连市可以改变目前外贸产品科技含量低、科技创新能力差的现状。此外大连市应通过吸收和消化引进的高科技产品和技术设备,培养自己的核心出口竞争力,提高大连市的产业水平,争取在产业转型过程中打下良好的基础,提升经济的发展潜力。

(二)有利于减少中美两国贸易摩擦,为大连市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

美国的出口倍增计划中放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限制对中美两国来说互利共赢。美国可借此促进出口降低贸易赤字,中国通过增加对美国高科技产品的进口获得先进的技术与设备,进行产业升级换代并降低逆差,减少贸易摩擦。同时,相对平衡的贸易额也会减轻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从而降低产品成本,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大连市作为贸易出口大市,贸易摩擦一直以来都是困扰大连市贸易瓶颈。通过此次的政策调整,可以为大连市营造更好更积极的贸易环境。

(三)有利于加快大连市产业结构升级,增强城市创新能力

一旦美国放宽了对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限制,会产生连锁反应,法国、德国等其他国家也会相继放松对中国的高科技产品出口限制。中国被称为世界工厂,但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且大多属于资源消耗型产品。因此,如何提升中国的产业创新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是中国企业和政府一直以来非常关注的问题。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并将之运用到产业的升级换代中,必将推动大连市经济获得跨越式发展。

(四)有利于深化两国企业间合作,提高大连市外贸企业的竞争力

美国通过出口倍增计划必将鼓励企业加大对中国的出口力度。中小企业一直以来都是美国出口的主力,出口倍增计划中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重点扶持中小企业出口,包括向出口商提供信息及其他科技手段寻找新的出口商机,加大对中小企业管理者及其顾问的培训力度等。同时,中国对外贸易主体也是中小企业,大连市亦然。但是,大连市的中小企业无论是在企业管理水平还是竞争力水平上都和美国的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的差距。美国在鼓励其中小企业加强对中国出口的同时也推动其同中国中小企业的合作,大连市的中小企业在合作过程中就可以学习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和管理理念,提高自身的软实力。

二、美国出口倍增计划对大连市对外贸易的不利影响

(一) 挤压大连市的出口份额

目前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全球需求低迷,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2年2月最新的世界经济展望预测,2012年的世界经济将会持续下滑,世界经济增长率将会下降到3.3%,世界商品和服务贸易额的增长率预测值为3.8%,比2011年下降3.1个百分点。美国在这个时期提出出口倍增计划,强化出口支持政策,通过扩大国外需求弥补国内需求的低迷,令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中国作为世界上的贸易大国,大连作为贸易大市,也会受到这项政策的不利影响。大连市主要出口市场首先是日本、韩国然后才是欧美。日韩作为美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也会是美国重要的出口贸易市场,因此会挤压大连市对日本和韩国的出口贸易份额,导致大连市出口贸易额的下降。

(二)美国放宽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限制可能会削弱大连市外贸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大连市是一个服务外包大市,软件服务外包在大连市的对外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贸易形式本就不利于外贸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如果美国放宽了高科技产品的出口限制、可能会使大连市的外贸企业出于降低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失去创新动力,从而进一步降低大连市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这对大连市经济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三)冲击大连市的制造业

美国的出口倍增计划又被称为重塑制造业计划,美国的扶持重点是恢复本国制造业的竞争力。虽然美国制造业很难回到过去的黄金时代,但是会推动大量的美国企业回归本土,这将导致大量的资金、人才和先进技术的回流。相关数据显示,美国的制造业回流计划总共为美国提供了1800多万个就业岗位,制造业岗位的人均年收入是7.7万美元,是所有行业收入的1.4倍。截至2012年9月,美国制造业已实现连续31个月增长。美国的制造业回流计划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国的利益受损。波士顿一家咨询公司报告预测,如果美国继续执行制造业回流计划,五年后,我国沿海工业总成本将会比美国一些地区仅仅低10%~15%。中国作为世界上的制造业大国,虽然拥有完整的制造工业体系,但是在人才、资金和技术方面对国外依赖度较强。技术资金人才的回流会降低中国制造业的竞争力水平,对中国的制造业产生不利影响。而且,我国产业升级要从低端向中高端转变,美国重振制造业重点在高端,两国目标重合,因此美国制造业回流战略与我国产业升级战略存在一定冲突。大连市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大连市的制造业体系虽然较完整,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技术、人才、资金的回流会对大连市的工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将改变外商投资企业在大连市的生产和布局。

三、大连市应对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的对策思路

(一)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美国放松高科技领域的出口限制给大连市企业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大连市企业可以借机大力引进美国的高新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利润水平,加快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大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转变。

(二)加强自主创新,大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企业要想保持竞争力,必须拥有自己的核心人才和技术。大连市的企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同时,要不断消化吸收,把国外先进的技术转化为自有技术和生产力。同时要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培育核心技术和培养人才。目前就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来说,可以选择校企联合的方式。大连市的企业可以以大连高校理工类专业优势资源为依托培养自己的科研人员,研发实用性的世界领先技术。其次可以与东北财经大学等高校来合作共同培养管理人才,与国际接轨,打造一批富有国际视野的企业管理人才。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企业的成本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人才保障。

(三) 建立企业联盟,实现企业间信息共享,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

大连市外贸企业大多是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自身实力较弱,研发能力较差,要想取得更大的发展,可以实施战略联盟。大连市的中小企业本身拥有联盟优势:一是企业性质相似,二是企业大多数聚集在统一的地区。中小企业采取战略联盟,统一对外出口或进口,可以在竞争中产生集团优势,增强企业的话语权,在竞争中获得更大主动权。同时信息共享也有利于企业合理配置生产资源,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升利润空间。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大连市的外贸企业要时刻保持警醒,认清形势,要善于发挥自身优势,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生产管理经验,抓住美国出口倍增计划给大连市带来的机遇。同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来消除或者降低该计划给大连市对外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实现大连市外贸跨越式发展。

[参考文献]

[1]左连村. 美国出口倍增计划对广东外经贸的影响及对策[J]. 南方经济,2011(4):76-80.

[2]大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信息部.世界500强缘何青睐大连?[N].国际商报,2011-04-07(12).

[3]马鑫.美国“出口倍增计划”效果评估[R].北京:第一财经研究院,2011.

[4]孙卓.美国需要弱美元实现出口倍增计划[N].第一财经日报,2011-09-26(3).

[5]赵成武,林锡海,林洋,刘大迅.加快提升外贸商品质量 转变外贸发展方式[N]. 大连日报,2011-05-25(A3).

第3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APEC贸易便利化的新进展

(一)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

自从2001年APEC上海会议提出在五年内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的目标后,2002年APEC即通过了“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和“贸易便利化行动和措施清单”,各成员方据此行动计划将在2002-2006年内将各自贸易交易费用降低5%。后来,此次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被称为“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TFAPI)”。

作为APEC负责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协调机构,贸易投资委员会(CTI)一直领导并监督此行动计划的实施。以此行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2期动计划为蓝本,各成员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单边行动、集体行动等不同方式完成任务。“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涉及到了四大领域,即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

2006年,在越南河内举办的APEC领导人会议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被宣布顺利完成。在2002-2006年的五年间,APEC成员方选择了总数超过1400种的具体便利化措施方法,并完成了其中62%强的内容,包括关境网上服务信息、成员方关税支付及与贸易有关程序的无纸化或自动化、食品标签、电子电器等方面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统一、成功使17个成员方参加商务旅行卡计划、成员方之间免签证范围继续扩大、推动APEC电子商务数据隐私框架协议等,并成功使地区内贸易交易成本降低5%。

(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

“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顺利完成后,在2005年APEC釜山会议上,领导人们提出了在2007-2010年间使地区内贸易交易成本再降低5%的目标,之后,“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便应运而生。虽然“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仍然集中于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但是对其具体行动和措施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修订后的行动和措施清单以“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的清单为基础,删除了已经完成或不合适的内容,形成了涉及4个领域、14个方面、共70个行动措施的清单。

1、海关程序

海关程序是“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它包括6个方面共24个行动措施:包括以加强贸易便利化自评并发现、改善海关相关手续瓶颈为目的的货物放行时间调查(Time Release Survey,TRS);实行基于“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标准框架协议”的APEC框架协议;在《京都公约》基础上简化和协调;贸易相关程序的无纸化、自动化;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关税制度、协调关税结构;恰当、透明、可预见的贸易相关程序等6个方面。

2、标准和一致化

标准和一致化是“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4个方面共25项行动措施,包括:(1)使APEC各成员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为技术性规章的开发和执行实施最佳惯例。具体而言,各成员将在优先领域使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为自愿行动计划(VAP)提供更新信息;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协调影响成员方之间货物相互认可的规章制度、编码和标准等;执行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关于开发国际标准、指南和建议原则的决定,在涉及国际标准的贸易协定、国内法律和规章的术语使用上也要与该委员会的决定保持一致;实施信息技术产品贸易便利化工作计划;将国内关于医疗设施的规章与全球协调工作组(GHTF)的原则保持一致,并积极采纳实施其指导文件;将国内关于化学品的危险品分类及标签制度与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GHS)保持一致等10项具体行动措施。(2)在受管理和自愿的部门实现一致化认可。包括电子、电器设备相互承认协议(EEMRA);食品行业相互承认协议;电话产品相互承认协议;亚太实验室认证合作(APLAC)多边相互承认协议等8项措施。(3)发展技术基础设施。即参与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参与食品安全合作论坛;参与APEC标准教育倡议等3项行动措施。(4)确保APEC成员方标准和一致化评估的透明度,并为工商业界的参与提供便利,涉及到4项具体措施。

3、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方面的便利化涉及到两个方面,共13项行动措施。包括在减少电子商务壁垒方面,通过范例交换,确定电子商务的主要壁垒;确保政府、商界和公众间在网上互动方面的兼容性等4项具体行动措施。在加速使用电子商务方面,包括APEC成员方为使用安全电子支付方式提供便利;促进对消费者和企业的电子商务法律教育;实施能够提高有竞争力的信息通信服务供给的政策措施;通过提高透明度减少商业成本;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提供便利、识别电子商务中针对企业的特定障碍等九项行动措施。

4、商务流动

关于商务流动的内容,在“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Ⅰ”中反映的比较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简化并规范程序以及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其中简化、规范程序方面涉及到旅行证件检查、专业服务、旅行证件安全性以及移民立法等方面标准的实施;根据APEC已达成的30天标准简化公司内部人员的跨境流动程序简化安排;继续实施和促进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等3项行动措施。另外,在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方面,则涉及到对短期居住申请创建网上居住安排;创建机读旅行证件(MRTDs),如果可能则在2008年底附带实现生物特征识别功能;创建先进乘客信息系统,确保已通关乘客在到达时快速通关等5项行动措施。

(三)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最新进展

根据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2008年提交的年度报告,APEC成员方在简化并规范程序、提高信息通信技术的使用、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关税制度,协调关税结构等13个方面,实施了多个行动措施,并取得了不小的成果。特别是在全部47个关键绩效指标实施效果统计中,有28个变化率统计值都是大于0%(见表1),这说明在这

些方面,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是有进步的,而另外5个实施效果没有办法以数值形式体现,但是实施效果都非常显著,因此准确地说,在这32个以关键绩效指标衡量的贸易便利化行动方面,都取得了不小进展。

在全部47个关键绩效指标实施效果统计中,有12个的变化率是0%,也就是2006年12月31日至2008年10月15日“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Ⅰ”实施过程中,这9个以关键绩效指标测算的行动措施没有进步,分别集中在如下方面或具体行动措施:根据APEC已达成的30天标准简化公司内部人员的跨境流动程序简化安排;贸易相关程序的无纸化、自动化;使APEC各成员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为EEMRA第二部分;j:EEMRA第三部分;k:产品多边互认协议;l:关井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多边互认协议;m:质量管理体系太平洋认证合作多边互认协议。资料来源:APEC,(2008),Second TradeFacilitation Action Plan(TFAP m KeyPerformance Indicators(KPI)and Re-porting Methodologies,CTI Annual Re-port to Ministers,pp.105-118,技术性规章的开发和执行实施最佳惯例,如IEC、CODEX;APEC食品部门相互承认协议;亚太实验室认证合作多边互认协议;参与技术基础设施发展战略等方面。特别需要指出,O%的变化率并不一定说明在该方面毫无成果,很多情况下,这是由于受限于关键绩效指标的选择,因而造成某些方面的进步没有办法以数字形式体现出来;而且还会出现同一个行动措施,如果以不同的关键绩效指标去衡量,测算出来的最终成果可能相差很大的情况。

另外,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有两个关键绩效指标出现倒退,分别是以关键绩效指标“在自愿行动计划中的任何领域都满足100%的国内与国际标准一致的成员方总数”测算的“各成员将在优先领域使其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并为自愿行动计划(VAP)提供更新信息”,出现了-11%的变化率;以及以关键绩效指标“参与标准和一致化分委员会关于最佳规章管理、标准与一致化会议的成员方总数”测算的“确保APEC成员方标准和一致化评估的透明度,并为工商业界的参与提供便利”,出现了-77%的变化率。

总之,根据APEC贸易与投资委员会2008年提交的年度报告,“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进展还是比较显著的。

二、APEC贸易便利化的新变化

鉴于“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Ⅰ”实施经验,“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一)加强集体行动

APEC逐渐认识到,通过成员方的集体行动解决贸易相关议题,可以为工商界带来更大的福利。因此,不同于以往各成员自愿采取单边行动计划、集体行动计划或者“探路者”方式,此次APEC成员方同意在“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中加强集体行动,而且在海关程序、标准和一致化、商务流动以及电子商务等四大领域都有所体现。比如,在海关程序方面,APEC海关程序分委员会(SSCP)创建了一个论坛,使得成员方可以自由交流最佳惯例并探索集体行动目标;另外,为方便进出口商,减少他们周旋于各级政府机关办理各种手续造成的时间、金钱浪费,APEC提出了“单一窗口”倡议,该倡议旨在允许贸易商或货运方,可以在单一入口处提交标准化信息或文件,以完成所有进出口和转口相关规定要求。该倡议的最大好处在于以电子表格形式一次性提交贸易相关材料,极大地简化了贸易、运输过程中繁杂的做法。在商务流动方面,如何深化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将商务旅行卡的使用范围从目前的17个成员方扩大至全部21个成员方,将是APEC的商务流动工作小组(BMG)未来的任务之一;另外,该工作组结合能力建设要求,协助所有成员方建设具有生物特征识别功能的机读旅行证件及相关边境处理系统等多套系统。在另外两个方面,在标准和一致化分委员会(SCSC)的协调下,实施食品安全合作倡议等;在电子商务指导小组(ECSG)协调下,实施保护数据隐私倡议等。通过加强集体行动,APEC的贸易便利化行动得到了更好的保证。

(二)引入关键绩效指标

为了确保“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的顺利实施,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同意工作组构造关键绩效指标(KPI)以对集体行动计划实施效果加以监督、评估。各工作组将决定为“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中各具体行动措施制定合适的关键绩效指标,这些指标可以是时间上的节约、交易费用上的节省、能力建设上的提高以及安全性上的提高等。

同时,APEC贸易投资委员会也同意,每年各工作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年度进度报告方法。2008年的APEC高官会上,工作组就向贸易和投资委员会建议了关键绩效指标以及相应报告方法。而且工作组的进度报告也会包含在贸易投资委员会的年度报告中,同时也会提交APEC部长级会议。正如表1所示,通过引入关键绩效指标,可以更清晰地跟踪“APEC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Ⅱ”实施进度,也有利于评估其实施效果。

第4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美国的农产品出口支持项目由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服务局(FAS)负责管理。2002年新的农业法案出台后,美国对原有农产品出口促进和食品援助项目进行了调整,重点项目得到了保留和加强,农产品出口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目前,美国农产品出口促进和食品援助项目共分四大类,即:直接出口补贴项目,包括出口促进计划和奶类出口激励计划;食品援助项目,包括食品换和平计划、食品换进步计划、食品换教育与儿童营养计划、食品换发展计划、过剩农产品捐赠计划和农场主间计划;商品农作物出口信贷担保项目,包括出口信贷担保计划、中介信用担保计划、供货方信用担保计划和设施担保计划;出口促进项目,包括市场推进计划、海外市场开发计划、质量样品计划、特殊农作物技术援助计划、生物技术与农业贸易计划和新兴市场计划。

2004年6月17日,美国农业部公布了出口促进项目中三项计划和2004年度的拨款额度及资金分配方案。这三项计划包括市场推进计划、海外市场开发计划和质量样品计划,拨款总额度约1.6亿美元,71个美国农业贸易促进组织获得了资金支持。这三项计划在美国开发海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2002年美国修订农业法时都得以保留或加强。

市场推进计划(MAP)。该计划是由1978美国农业法案授权建立的。长期以来,该计划利用美国农业部商品信贷公司(CCC)基金为美国各级贸易组织和企业的农产品海外市场开发及促销活动提供了大量经费资助。MAP的资助主要针对加工增值产品,包括品牌农产品及非品牌农产品。资助的活动范围包括广告等形式的零售产品促销、对海外消费者进行的生物技术和食品安全培训、对利用美国原料的海外加工商和食品制造商进行的技术培训以及海外市场研究等。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或未加入行业组织的私营企业在海外市场开发遇到阻力或发现新的市场机遇时,都可申请MAP资金支持。这些非盈利性行业组织既可自己开展活动,也可将资金下拨给开展相应活动的成员企业,项目结束后,由美国农业部海外农业服务局对部分经费进行报销。

2002年农业法改革前,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为提出“将MAP年度预算从0.9亿增加到2.0亿”的议案曾进行过专门研究。研究表明,增加MAP计划的政府资金投入,不仅有利于扩大美国农产品出口,而且可有效提高各种农产品的生产者价格,对那些出口依赖较大,且对出口促销活动相对敏感的农产品,如美国大杏仁等更是如此。研究显示,MAP资金投入增加到2.0亿美元可使美国大杏仁的生产者价格提高13.6%。对于一些成熟期较长的农产品,如苹果或其它多年生水果,由于供给稳定,出口促进活动可使其价格在短期内得到激升。

2002年新修订的美国农业法案规定,MAP资金将由每年0.9亿美元逐年递增,到2006年达到2亿美元。根据该法案规定的标准,2004年MAP资金已达到1.25亿美元。获得MAP资助的美国贸易组织共67个,其中美国肉类出口联盟和美国国际棉花委员会获得的资金最多,分别达1064.7万美元和990万美元。

海外市场开发计划(FMD)。也称海外市场开发合作者计划或合作者计划。美国实施该计划已有50年的历史。通过这项计划,美国农业部已与大批非盈利性的美国农业贸易组织在海外市场开发和贸易促进方面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该计划的资助重点是一些具有行业代表性或拥有全国性会员的贸易组织,主要用来帮助美国农产品贸易组织消除进入海外市场的阻力,提高进口商的产品加工能力,推动海外市场取消或修订不利于美国农产品进口的法规和标准,或为美国农产品开辟新的市场或新的利用途径等。通过采用成本共担的援助方式以及提供与驻海外农业机构密切合作的机会,FMD还充分调动了私营机构的资金投入。目前项目的资助范围已覆盖所有美国农产品,市场开发活动遍布100多个国家。新晨

海外市场开发需要大量投入,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行业贸易组织和企业无法独立承担巨大的开发风险。美国贝尔公司整理的一份报告显示,多年来,美国大豆协会、粮食协会、肉类协会、小麦协会、水稻联盟以及国际棉花委员会等行业贸易组织都是这项资金的最大受益者,在这些行业组织开发海外市场的过程中,FMD的资金支持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例如,在这项资金支持下,美国水稻联盟驻巴西贸易代表开展了大量活动,包括定期访问进口商、进行产品需求和进口方式调查、出版通讯、组织贸易论坛、接待贸易代表团等。这些活动对于帮助美国水稻联盟的成员企业及时准确地掌握客户的需求动态起到了重要作用。依靠FMD的支持,美国国际棉花委员会先后打开了香港、韩国及投资回收风险较大的越南、柬埔寨和土耳其市场大门,并将原来的竞争对手墨西哥变成了美国最大的出口市场。

第5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1.外贸统制专营时期 (1949 ~ 1978) 与产品经济和单一的计划经济的国家经济体制相适应,当时我国建立了由外贸部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外贸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实行指令性计划和统负盈亏的高度集中的对外贸易体制。这种外贸体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利于使中国在国际收支中避免出现逆差,有利于将中国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 ( 被资本主义国家控制的 ) 中的任何不确定因素隔离开来,有利于控制中国进出口水平和构成,达到保护民族幼稚工业,实现进口替代战略的目的。但是,该体制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主要是: (1) 独家经营,难以调动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 统得过死,阻碍了企业与买方、卖方的接触,不利于外贸企业发挥自主经营的能力。 (3) 统包盈亏,不利于外贸企业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经营之路。而且未能体现地方、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关系,影响他们积极性的发挥。

2. 放权过渡时期 (1979 ~ 1987) 简政放权是这一时期外贸体制改革的主旋律。 1984 年,经贸部实施简政放权的一系列改革措施,而以如下三项最为重要: (1)1984 年 1 月起,多数省份有权保留一定比例的外汇收入; 1985 年 1 月起,允许企业自己决定使用 50 %的留成外汇; (2)1984 年 1 月,明确28 种限制进口商品,允许一批机构无须经过经贸部就可进口非限制类商品,这些机构包括经贸部所属外贸公司和分公司,其他部门所属的外贸公司,省政府经营的外贸公司。 (3)1984 年 9 月,通过外贸体制改革报告,内容包括“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实行外贸制”、“改革外贸计划体制”和“改革外贸财务体制”等。至此,高度集权的外贸总公司垄断全国外贸的局面已被打破,各省及下属外贸组织开始成为外贸活动的主力军。经过简政放权、扩大了省一级外贸自主权。外贸公司的数量显著增加。据统计,自 1979 年下半年至 1987 年,全国共批准设立各类外贸公司 2200 多家,比 1979 年增加了 11 倍多。然而,对于大多数生产企业来说,外贸公司仍然是它们通向国际市场的唯一选择。中国生产企业与国际市场之间的隔层导致四个问题的出现:一是出口效益低、不同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差异极大;二是出口格局不合理,国际价格信息没有通过正常途径及时传递给生产者,盈利的出口商品得不到鼓励,而不盈利或亏损的出口产品又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三是缺乏国际市场行情信息,企业不能面对国际市场寻找机会,或根据要求进行产品改良;四是缺乏来自进口的竞争,进口管理和高关税,使进口竞争不能起到促使国内生产企业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而提高竞争力的作用。国际经验表明,取消这一隔层,可以大大提高中国企业的外贸操作效率。高效率的贸易体制需要消除竞争过程和经营机会中的贸易障碍,其中,最大的贸易障碍就是各种形式的垄断,这不仅包括行业产品垄断,而且包括地理疆界垄断。

3. 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 — 1990) 外贸吃“大锅饭”的体制多年来一直制约着外贸事业的发展。经过调查研究,国务院决定从1988 年起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主要内容是:

(1)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以及全国性外贸 ( 工贸 ) 总公司向国家承包出口收汇,上缴中央外汇和相应的补贴额度,承包基数三年不变;

(2) 取消原有使用外汇控制指标,凡地方、部门和企业按规定所取得的留成外汇,允许自由使用,并开放外汇调剂市场;

(3) 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除统一经营、联合经营的 21 种出口商品保留双轨制外,其他出口商品改为单轨制,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直接向中央承担计划,大部分商品均由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进出口。

(4) 在轻工、工艺、服装三个进出口行业进行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改革试点。

三年来的实践表明,承包制的推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首先,它打破了长期以来外贸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局面,为解决责权利不统一的状况迈出了一大步,从而大大调动了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外贸的发展。

其次,它有利于解决中国经营体制上长期存在的政企不分问题,让企业逐步走向自主经营的道路。再者,它促进了工贸结合,有利于增强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与此同时,承包制也暴露出一些弊端:

(1) 尚未建立外贸的自负盈亏机制。承包制仍然保留了中央财政对出口的补贴,财政补贴是一种非规范化的行政性分配,带有主观随意性,也不符合国际贸易的通常做法。

(2) 助长了局部利益的膨胀和不平等竞争的加剧。对不同地区的承包企业规定不同的出口补贴标准和不同的外汇留成比例,从而造成了地区间的不平等竞争,诱发了对内的各种抢购大战和对外的竞相削价销售,造成外贸经营秩序的混乱。

(3) 企业行为短期化。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刺激下,缺乏中长期投资眼光和积极性,只重承包期内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往往忽略了外贸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企业宁可转产附加值低且易迅速出口、换汇成本低的产品,导致国家外向型企业产品结构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

(4) 承包期一定三年不变,未能适应国内非经营环境的变化。遇有重大的环境变化,承包企业往往难以完成承包任务。

4. 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变时期 (1991 ~ 1993) 这一轮外贸体制改革重点放在微观管理层的变革,它既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前一阶段简政放权道路的延续。在一系列改革措施中,有两项特别重要:

(1) 取消国家财政对出口的补贴,按国际通行的做法由外贸企业综合运筹,自负盈亏;

(2) 改变按地方实行不同外汇比例留成的做法,实行按不同商品大类统一比例留成制度。此后,中国外贸经营基本打破了“大锅饭”体制,外贸企业的经营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外贸财政补贴的取消使外贸企业第一次被真正作为外贸经营主体和参与竞争的独立实体而受到重视,使国内外贸企业能够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国际竞争能力,从而在更深更广的范围内参与国际分工,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同时,它还扩大了企业对外汇的支配使用权,有利于保持适度的进口增长,为进一步拓展对外贸易关系创造了良好条件。另外,为了保证国家收汇并防止逃汇、套汇,外汇管理部门和结汇银行实行跟踪结汇,加强了对出口外汇的管理。

截止至 1993 年底,中国有外贸经营权的各类企业 ( 不包括已投产的 8 万多家外商投资企业 ) 达 8000 多家。原有的宏观管理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企业产权制度的变革,也呼唤政府建立一套多形式、多层次、既灵活又统一的管理体制。为此,国家提出按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企业,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外贸企业进行股份制的试点工作,鼓励专业外贸公司实行进出口制,鼓励工贸结合,发展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从整体上促进全国外贸规模的发展。

5. 近年来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新进展 (1994 ~ )1994 年,中国政府开始了以汇率并轨为核心的新一轮外贸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有: (1) 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发挥汇率对外贸的重要调控作用。国务院决定,从 1994 年 1 月 1 日起,实现双重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人民币浮动汇率制度,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保持合理的、相对稳定的人民币汇率;实行外汇收入结汇制,取消现行的各类外汇留成,取消出口企业外汇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实行银行售汇制,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外汇体制改革为各类出口企业创造了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有助于提高我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大大加速外贸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更有效地发挥汇率作为经济杠杆调节对外贸易的功能;有助于中国外贸体制与国际规则接轨。 1996 年 12 月 1 日,我国还宣布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规定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下可兑换。

(2) 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完善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加强和改善客观管理,即管方针、管政策、管规划、管监督,在 1994 年《对外贸易法》颁布实施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并实施各种配套法规,将对外贸易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宏观上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如汇率、关税、税收、利率等调节对外贸易。对进出口总额出口收汇和进口用汇实行指导性计划。加快赋予具备条件的国有生产企业、商业物资企业和科研单位外贸经营权,截止 1996 年底,我国各类外经贸企业已达 1.2 万多家 ( 其中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 5000 多家 ) ,外商投资企业 14 万多家。 1996 年 9 月,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规定外国公司、企业可以与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上海浦东新区和深圳经济特区试办中外合资外贸公司。外商不仅在生产领域,而且可以在流通领域进行合资合作经营。此外,1996 年我国还在 5 个经济特区进行生产企业外贸经营登记制试点。外贸经营权将根据我国的对外承诺,最终由审批制转向依法登记制。

(3) 加快外贸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国有外贸企业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科学管理,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综合商社和设立监事会、内部职工持股等试点,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我国外贸企业普遍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政府鼓励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跨行业、跨地区联合、兼并,向实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一批以外贸公司为龙头,贸工技商结合的综合商社和以生产企业为核心,具有多种功能的产业跨国公司。对一些小的外贸企业则根据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进行改组,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通过组建企业集团或综合商社将分散的外贸经营权重新统一起来,成为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发展的新趋势。国际经验表明,依靠建立企业集团等形式而形成的行业垄断或产品市场垄断,以及由此出现的不完全竞争条件,是防止产业内部或国家之间过度竞争导致资源配置不当和规范国际贸易秩序的一种有效方式。

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认识到,我国传统的外贸收购制的经营方式必须转变,以服务为特征的稳定、有序、高效的制必将是外贸经营的发展方向。通过1996 年的深入调研,我国在推行外贸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大力宣传推广外贸制;其次,建立健全外贸法律制度,依法促进外贸制的实施;第三,在加快赋予生产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同时,全面扩大外贸公司内贸经营权,将外贸制的推行建立在国内外流通体制一体化的基础之上;第四,将推行出口制与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结合起来,采取一些扶持政策,把工贸双方的利益结合在一起。

(4) 保持对外贸易政策在全国范围的统一性,增加透明度。这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宏观要求,也是国际贸易规范之一。按照国际规范及中国的承诺,只实施正式公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 加强外贸经营的协调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进出口商会等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和完善外贸行业的律师、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及咨询服务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力度。 1996 年 9 月经贸部成立了“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为实现我国对外经贸管理,经营和服务的国际化、现代化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近 20 年来,改革自上而下、高度集中的经营管理体制,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中央集权,塑造市场经济所要求的政企分开、权责分明,一直是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一条主线。

(1) 外贸主体沿着“国家———地方———企业”的模式演进发展,即从 1978 年之前国家主办外贸活动,转变为 80 年代后地方主办外贸活动,直至 90 年代由企业充当外贸活动的主角,逐步承认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微观主体地位;

第6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对外贸易经济效益 主流观点指出,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实质即通过外贸活动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其形式是通过实物形态及价值形态的转换,使国内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同世界市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也有的观点认为,在外向型经济日趋发展的条件下,应注重开拓新的国际分工和交换的利益源泉,扩展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内涵。 二、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评价指标是从结果角度对已发生事件的评价,其合理性是对以往经济行为真实有效评价的关键。同时评价指标不仅是对已发生经济行为的结果的衡量和评价,更是对未发生经济行为的引导。 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作为客观存在,要求得到评价和衡量。当前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分两类:一类是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一类是对外贸易企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对于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包括:进出口贸易总额、平均换汇成本、资金利润率、进出口贸易税利、贸易条件等;进出口贸易总额是对外贸易的直观总体表现,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活动的规模,参与国际分工的程度和外贸计划的完成情况。以此为基础构筑的外贸社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国外贸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度量、评价和引导作用,极大的促进了我国外贸的快速发展,如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一个贸易大国。2011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超过11000亿美元,提前6年实现突破10000亿美元的规划目标,其中顺差超过300亿美元。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仍然保持着迅猛的发展速度,贸易总额14221.2亿美元,贸易顺差高达1010.8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排名也由2003年的第4位升至2011年的第3位,并在2005年继续保持了这一位次。但由于受“出口创汇”思想的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也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过分强调贸易总量和贸易顺差 由于对外贸易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充足的外汇储备是发展对外贸易的必要条件,因此在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中特别强调贸易额顺差、出口增长速度等指标。为了完成出口任务,不少企业以牺牲利润的代价,低价竞销,提高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在纺织品、服装等劳动密集行业,出口量增价减、丰产不丰收的情况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媒体大肆宣传对外贸易高速增长,外汇储备增加,外贸形势大好,另一方面,更多的国内资源廉价地流向了国外,企业利润更少。 (二)评价指标过于笼统 单独评价进出口贸易总额,中国毫无疑问是一个贸易大国,但从贸易结构这一重要指标来看,中国距离世界贸易强国的地位还有一定的距离。在2011年中国1.1万多亿美元的总贸易额中,加工贸易就占了6000 多亿美元,而外来加工的出口贸易占全部出口额的58%。即便是一般贸易中的份额,也有相当部分为外资企业所创造。如天津2011年的314家外资企业出口总量为99.4亿美元,占天津出口总量的99.1%。而103家内资出口企业总计出口234 万美元,占有量不到0.2%,这种外商主导出口的情况在我国各大城市普遍存在。因此,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乔治-吉尔博伊认为:“中国的高科技和工业产品的出口是由外国公司而不是中国企业在主导。中国企业严重依赖从美国和其他工业发达国家进口的设计、关键性元件以及生产设备等,几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去吸收消化和推广它们进口的技术,从而使得中国企业不可能迅速成为全球工业中的有力竞争者。” (三)忽视了对外贸易社会经济效益的评价 现有的外贸指标评价体系对社会经济效益评价的缺失,使得一些出口行业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同时,忽视了社会经济效益。例如,陶瓷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污染是十分严重的,目前许多欧美国家都在逐渐减少陶瓷的生产。而在中国,众多陶瓷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竞相压价,以牺牲环境资源的代价来取得微薄利润。中国的劳动力价格比美国、日本低二十倍,比泰国要低一倍,甚至比人均GDP 低于我们的印度都低。沿海地区很多地方的财政税收每年增幅30%以上,而从事外贸出口的大量民工工资近十年却没有多大变化。这种不正常的状态说明我们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三、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问题的原因及修正原则 (一)我国外贸经济效益衡量指标存在问题的原因 1.重商主义的深远影响 虽然马克思主义的国际价值论和比较优势理论一直为我国参与国际分工、进行对外贸易的基础理论和指导思想,但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外汇紧缺局面使重商主义对我国外贸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新形式下的“重商主义”,即“提倡节约,重储蓄,轻消费,扩大出口,减少进口,赚取更多的外汇” 的观念成为多年来我国发展外贸的主要驱动力。 20世纪80年代,我国外贸收支绝大多数年份是贸易逆差,外汇短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创汇,我国采取了诸如出口退税等一系列促进出口的政策,外汇储备也由此快速增加。在当时特定的背景下,突出贸易额、顺差、出口增长率等指标有其现实意义。但是,对这些指标的侧重并未随着世界经济和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发展变化。政策性的出口鼓励使外贸企业盲目地追求出口数量和出口贸易额的增长,大大忽视了社会效益。在外汇储备超过7000亿美元、即将成为全球最大外汇储备国的今天,过分强调创汇额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 2.发展对外贸易的经验仍然欠缺 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十分重视对外贸易及其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改革开放时间较短,市场体系与市场机制仍有待完善,与有丰富对外贸易经验的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但是关于对外贸易方面的各项政策及评价标准并不完善,甚至存在诸多缺陷,其发展和完善也远不及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尤其缺乏对不同性质企业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区分以及对进出口商品结构的整体评价。 3.市场经济体制有待完善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外贸易活动的调控主要采取直接调控方法。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外贸宏观调控体系开始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间接调控体系转变。虽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逐步发展和完善,但现行的宏观调控体系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不能适应外贸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指令性计划被取消,所以在对外贸易发展的过程中统计是很重要的。但是,目前我国的统计思想比较淡薄,统计制度不甚严格,统计技术不高,统计指标不全面。再者,指令性计划尽管名义上被取消,但类似进出口指标的变相指令性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因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的衡量指标体系并未随经济体制的转变而有实质性的改进,这已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国的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对外贸企业也无法进行正确的引导。 (二)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评价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 , 科学评价 外贸经济效益评价既是决定贸易机会取舍的重要前提,也是指导外贸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评价对外贸易经济效益 ,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评价的原则。首先,评价所采用的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合理。外贸经济效益评价的基础是对外贸易活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数据。数据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评价本身的科学性;数据不真实、不清楚,也会导致评价结果失真,继而导致贸易决策失误。其次,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应力求科学、合理。根据对外贸易本身的特点,外贸经济效益的评价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应采用有别于国内其他经济活动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而且应具有可测性和可比性,定性指标也应有一定的量化手段与之相对应。这些指标不能过于复杂,计算所需数据也应比较容易获得和基本可靠。在对外贸易经济效益评价中,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应体现如下特征: (1)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对外贸易的综合经济效益; (2)体现经济效益变动的连续性与可比性 , 沟通效益变动的轨迹; (3)简便易行,方便操作。 2.贸易前的评价与贸易后的评价相结合 从外贸经济效益评价的作用来看,贸易前的评价与贸易后的评价应有不同。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其实是一种效益预测,评价的目的在于决定贸易机会的取舍,选择确定合适的贸易对象与贸易条件;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则是对贸易效果的总结,把评价结论反馈到今后的决策中去,推进决策优化。对外贸易经济效益与贸易决策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下面的基本程式,即:贸易前的评价贸易 决策贸易后的评价贸易决策优化。对一项贸易决策而言,既要依据上一项贸易效益评价的结论反馈,同时也要依据本项贸易的经济效益预测。坚持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与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不仅能客观地检测决策的科学化程度,也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贸易前的经济效益评价(预测) 结果与贸易后的经济效益评价结果之间的差异,是反映贸易决策水准的一个重要指标。 3.宏观经济效益评价与微观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贸易的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可能存在着两种截然相反的状态,一是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正相关,即微观经济效益的增长是宏观经济效益增长的基础和前提; 二是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负相关,即微观经济效益的增长会损害宏观经济效益的增长。维持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正相关的状况,是国家调控对外贸易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企业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因此,坚持宏观经济效益与微观经济效益评价相结合,确保两种效益的协调同步增长,就显得十分必要。由于宏观经济效益是微观经济效益的矢量和,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叠加,那么从微观经济效益必须服从宏观经济效益的基本原则考虑,必须剔除和修正有损宏观经济效益的微观经济效益。换句话说,任何建立在损害国家宏观对外贸易经济效益基础上的微观经营活动,不管其本身的经济效益如何,都必须加以制止。在这一方面,宏观经济效益评价与微观经济效益评价同时进行所取得的相关结论,是政府行为发生的重要依据。

第7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__年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提升利用内外资的水平,重点推进现代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促使我区外经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截止1-12月份,全区按验资口径实际到资累计完成9788万美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8.07%;新批合同外资累计完成18438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86.24%;截至11月份全区外贸出口完成33596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81.81%,比增13.66%。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招商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我区不断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工作,针对性地向海内外客商发放了《台江区招商手册》和dvd光盘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大力宣传我区经济建设的成就、投资环境和促进企业总部以及服务贸易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扩大对外影响的力度和广度。重点推出沿江滨大道占地952亩的“金融街”,“台西科技园”的整体规划和建设情况,以及红星苑、桂园怡景、阳光房地产等地块,积极引进国内外企业家参与我区高档写字楼、星级酒店、商住楼建设,不断夯实和完善我区各商贸圈及服务配套设施,提升商贸规模和档次,吸引跨国商贸集团和国内企业总部入驻台江,提高了我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和知名度。

2、精心组织安排,搞好各项经贸洽谈活动。今年我区5.18签约项目16项,总投资16660万美元,协议外资13323万美元。目前为止,已批项目6项,占签约数的38%、实际审批合同外资3467万美元、占利用外资数27%。我区9.8投洽会签约14项,总投资20280万美元,协议外资15453万美元。目前为止,已批项目3项,占签约数21%、实际审批合同外资4322万美元、占利用外资28%。

3、进一步加强了投资软环境的建设,加强“窗口”管理,积极开展了对外优质服务活动,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对引进项目继续实行“一条龙”服务、全程跟踪、无偿代办等热情服务;区领导带领外经贸局等相关部门,深入三资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调研活动;主动加强与外商联系,积极为项目排忧解难。

4、加强外经贸队伍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结合全区绩效考评工作,进一步端正机关工作作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全面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有效地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坚持政务、局务公开制度,通过窗口服务不断提高外经贸领导和干部业务知识水平。

二、20__年工作思路

20__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外经贸政策的发展趋势,认真研究,趋利避害,采取更加开放、大胆的举措吸引外资,力争实际到资(验资口径)9200万美元,合同外资1亿美元,进出口比增10%。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效性,扩大外资投资领域。认真筛选招商项目,不断健全和充实项目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大整合招商资源力度,充分利用我区现有的闲置楼宇和现存的有限土地资源,对全区可供招商的厂房、楼宇、商场等采取动态跟踪落实、资源共享政策。

2、借助我区旧屋区改造和“金融街”建设等招商项目,进一步加强与外商的联系沟通,加大力度抓好新项目的跟踪推进、力促5.18、9.8签约项目的升级转化、落地工作,同时认真落实审批和已批项目的到资并验资工作。

3、认真组织抓好5.18、9.8等各种招商活动,进一步促进我区外经贸的发展。充分利用各种招商、推介会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根据项目线索,有计划、针对性的组织小分队出访,组织开展行之有效的境内外招商活动,努力洽谈、签约一批新项目。

4、继续主动与海关、外经贸等部门对接,发动各街道进行摸底造册,跟踪企业发展动态,发现和培育新的对外贸易企业进、出口增长点。

第8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年1-6月份,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2.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0.1%;实现外贸出口3,036万美元,同比增长146%,为年度计划的101%。招商引资完成到位资金3000万元,完成任务的42%。旅游接待游客56万人次,同比增长36%,实现旅游收入4.8亿元,同比增长35%。

二、物流及重点项目进展良好

*区站在打造振兴东北区域物流中心的高度,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全力推动物流项目建设工作。

一是通辽五金建筑材料装饰城项目一期于4月份开工建设,已有六个工程队进行施工,32栋楼盘多数完成主体二层建设,三栋宿舍楼也已经完成二层建设。形象进度已完成工程进度的40%,将于10月份建成并试营业。二期工程现已完成市发改委立项工作,《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已经通过市规划局批准。二是金港市场物流园项目完成投资8,300万元,市场内2万平方米一纵两横的高等级混凝土路面已经完工,自治区建设厅已批准房地产开发资质,完成了总体规划设计,并开始建筑施工设计。建设红线问题,经市区两级政府的协调也已得到解决,项目力争8月初开工建设。三是日升日美物流配送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于4月开工建设,预计明年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完成仓储设备购置、培训中心改建、样品厅建设、物流基地建设美化等基础工作。ERP软件系统建设、农村物流网点建设、信息服务及商务平台建设、网络构建等软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质量认证ISO9000体系也已经上报,公司自主品牌“德吉牌”农产品商标也在申请注册中。四是通辽内陆港项目由通辽物流园区(通辽市第一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铁路局共同投资建设的内陆港项目,完成了建议书和平面规划图,已通过市物流办项目评估上报市政府,项目一期工程力争8月份开工建设。五是*工业园区(南区)综合物流项目现已通过了沈阳铁路局二次评审,铁路专用线行政许可已报铁道部准批,一期1000亩土地征用工作基本完成。六是利丰汽贸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已于去年9月份正式营业。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上缴税金120万元;今年1-6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上缴税金120万元。项目二期计划在在园区一期的西侧(临交警支队新址),东侧(临新工四路)分别开通南北路,临街建设4S店。七是莫力庙集贸市场项目项目计划投资1800万元,选址在莫力庙苏木小街基嘎查,占地面积86,000平方米,拟建的低温市场主要用于鲜葡萄等水果低温储藏及销售,兼营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等。项目建成后,年交易额可达1亿元。目前项目正在考察论证中。八是大林建材市场项目占地4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市场营业房和路面硬化工程现已全面启动,预计一期工程9月份建成并投入使用。九是余粮堡牲畜交易市场扩建项目新增营业面积16万平方米,建设竞买式交易区8万平方米,目前市发改委已经批准立项;申请农业银行贷款4800万元资金已经到位2700万元。十是三角公园市场扩建项目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元,新增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新增就业岗位900多个。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审批工作,并积极与通辽市创元房地产公司及营口聚宝楼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洽谈。

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

*年我们积极引进一批商贸流通新项目入驻*区。一是由福建客商投资3000万元的通洲渔港大酒楼项目,已经正式开业并投入使用;二是三角公园市场扩建招商项目,项目建设初步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目前正在与创元房地产公司及营口聚宝楼房地产公司进行洽谈。力争7月得到批准;三是哲里木广场改造及地下商场招商项目,我们分别与开发商北京红石京都置业公司,运营商广州赛迪公司及台湾大润发超市、辽宁兴隆大家庭集团积极商谈,准备在地下商场建设2万平方米的大型超级市场;四是引进北京迪信通公司投资民族商厦,开发通讯产品批发业务,目前已经签订投资协议;五是财富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3万m2,建筑面积7.9万m2,由通辽市和圆房地产公司与江苏开发商共同开发。

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继续深入

科区自2006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至今,已建成196个“农资农家店”。*年,我区安排新建120家“农家店”和加盟店,到6月末,日升日美公司已在科区新建农家店75户。并力争在10月份建成。到2012年“农资农家店”达到500家,镇村覆盖率达到100%。

3、新建“*商务局网”并投入使用

为加强全区商务信息建设,更好地为全区经济工作服务,我们在去年商务部子网站“*商务之窗”建设的基础上,开办了“*区商务局门户网站”,并实现了与区政府及市商务局门户网站的链接。网站于5月份开始试运行,在功能和服务方面更加完整全面,商务局常规性工作在网上进行通知,商贸物流企业通过网络及时了解上级文件、工作动态,同时在线办理相关事务等,推进了商务局办公自动化进程,使网站成为我们对外宣传、加强沟通的有效平台。

四、对外贸易情况

*年,我们按大口径计划对外贸易出口3000万美元。1—6月份,全区统计完成外贸出口3036万美元,同比增长146%,为年度计划的101%。我区外贸出口仍以清谷新禾、万顺达淀粉两家企业为主,万顺达淀粉公司1-6月份完成外贸出口2170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00%;清谷新禾公司完成610万美元,同比增长38%。另外我区化工类出口产品受国际市场影响较大,通华蓖麻、兴合化工两家公司出口额度小于去年同期。

五、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科区商务局实行重要市场经营情况月报告制度,重要商品信息周报告制度,加强对市场监测工作,收到良好效果。一是全区市场销售良好。重点监测的五大市场销售额达到13.33亿元,同比增长13.5%。其中团结路贸易区市场成交额9.16亿元,同比增长11.25%;白音太来果蔬批发市场成交额为7720万元,同比增长15.66%;余粮堡牲畜交易市场成交额为1.31亿元,同比增长2.12%;大林集贸市场成交额为2930万元,同比增长12.36%;利丰汽贸园区成交额为7120万元。三角公园市场成交额为4470万元,同比增长18.56%;九中市场成交额为1920万元,同比增长4.55%;金通市场成交额为745万元,同比增长2.23%。其他农副产品及其他专业市场销售情况都较好。二是成品油市场监管。年初,我们举办了全区成品油经理培训班,60多名经理参加了学习。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成品油零售市场的监管工作,我们会同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了经营许可年审及市场监控工作。三是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市场监管。今年以来,我们一方面与没有定点屠宰场的镇(苏木)协调,要求各镇(苏木)都要建立定点屠宰企业。另一方面对全区屠宰加工企业及肉制品销售网点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活动期间共出动了70多车次,490多人次,查处了不法商户160余户,查获劣质肉制品500多公斤。监察大队还不定期地对全区肉制品市场进行巡回检查,净化了全区肉制品市场。四是酒类监管工作。继续加大对城区及农区的酒类经营场所进行全面调查清理,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认真执行酒类经营者备案制和酒类产品随附单制度。

六、企业改革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对原国有管理企业进行了改革。一是对原糖业五商店进行了公开拍卖,析产分资,职工得到工龄补偿。二是煤气公司、百货三商店、百货五商店改革方案已得到区政府的批准,目前正在进行依法评估。力争对上述三户企业年内完成存量资产盘活工作,解决企业遗留问题。

七、下半年工作要点

1、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确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亿元,同比增长22%;外贸出口力争实现5000万美元;招商引资确保完成7,000万元,力争完成10,000万元;旅游总收入确保实现10亿元,同比增长32%。通过加强对企业运营情况调度、分析和引导,确保全年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全面推动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力度。一是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们要加大对物流行业的推动力度和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努力完善定点联系企业和重点项目专项推进制度,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推动工作,推进一批大项目早日建成。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努力搭建物流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覆盖通辽市乃至周边区域的信息网络,完善物流综合服务功能。同时,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快现有物流企业发展壮大步伐,促进拟建、在建项目早日建成并投入运营。三是进一步提高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密切与物流企业的联系,通过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调度会、信息会、发展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帮助物流企业经营者拓宽视野、更新经营理念,全面提高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全力推动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继续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抓住现有在谈项目不放松。紧紧围绕物流业、商贸流通服务业及旅游业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走出去,请进来,全方位、多领域地广泛宣传*,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客商关注*,投资*。努力营造“招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二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确保今年完成120个农家店和加盟店的建设工作,全区达到300家以上。大力扶持日升日美物流配送中心,加大对农家店的配送比例,确保农村日用品安全。积极协助日升日美商贸公司牵头组建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采购联合体,并利用信息平台,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经营配送规模,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惠农作用。

三是组建*国际商会。*商会组建工作,在通辽市商务局的指导下顺利筹备,目前商会章程已经起草完成。下半年,我们将把成立*国际商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收集整理会员资料,制定商会章程和工作方案。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健全商会机制。进一步延伸工作职能,扩展服务范围,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工作,提高商务工作档次和社会贡献率。

第9篇:外贸年度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新常态;湖南外贸;发展现状

一、湖南外贸发展沿革与现状

(一)湖南外贸的发展沿革

湖南外贸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发展阶段:

1950年-1977年,为艰苦启动缓慢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以调拨出口为特征。1949年湖南解放,实际的进出口是从1950开始,按照计划经济模式,由国家统一安排计划出口,主要出口地是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当年出口948万美元。实际上,这一阶段不算真正的国际贸易。

1978年-2000年,为快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以宏观调控下自营出口为特征。1978年,对外开放的春风吹遍三湘大地,湖南领导班子定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方针和政策,要求外贸人员要有敢为人先之精神,既要“走出去”、又要“引进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要求各外贸公司敢于创新,用足政策。这一年对外贸易快速增长,利用外资明显增加。1978年当年进出口总额达1.8亿美元。1979年成立湖南外贸学校,开始系统地培养湖南外贸人才。

2001年后,湖南外贸进入飞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以自营出口为特征。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后,湖南把“开放带动”作为经济发展的首选战略,对外贸易总量一年一个台阶,实现了历史新跨越。2003年湖南进出口总值37.36亿美元, 2007年达96.90亿美元,2010年达146.89亿美元,2014年达310.27亿美元,成功突破300亿美元。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有效地拉动了经济增长。

(二)当前湖南外贸呈现的特点

1、外贸稳增长政策效果明显,进出口逐步攀升。2014年,面对严峻的进出口形势,湖南省商务厅全力实施外贸“破零倍增”计划,出台了一系列稳定外贸增长的措施,完善外贸支持政策体系,进出口呈现出明显向好的势头。全年湖南实现进出口310.27亿美元,湖南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出口双双快速增长,加工贸易累计进出口87.2亿美元,同比增长13.7%,一般贸易进出口208亿美元,同比增长21.8%。

2015年1-3月,全省完成进出口69.7亿美元,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52.6亿美元,同比增长82.7%;进口17.1亿美元,同比下降21.4%。完成加工贸易进出口15.61亿美元,同比增长23.69%。

2、贸易对象更加多元化,新兴市场进出口发展迅速。2014年,湖南进出口市场前5分别是香港、东盟、欧盟、美国和南非。具体来看,新兴市场中湖南对非洲出口增长138.7%,对东盟出口增长91.9%,自东盟进口大幅增长168.2%,东盟超过欧盟成为湖南第二大贸易伙伴。2015年1季度,湖南对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出口同时发力。主要出口市场中,湖南对美国、欧盟、东盟等传统市场出口分别增长183.1%、82.1%和216.1%。新兴市场中,对拉美、非洲出口分别增长76.5%和102.5%。

3、民企进出口发展迅速。2014年,湖南民营企业进出口176.2亿美元,同比增长51.8%,占全省进出口的56.7%,较

2013年提高了10.7个百分点,已成为拉动湖南进出口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

4、功能性平台作用不断显现。在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和郴州出口加工区继续发挥外贸功能性平台作用的基础上,衡阳综合保税区也已投入运营。2014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货物11亿美元,同比猛增5.9倍。

(三)当前湖南外贸存在的问题

1、外贸总量仍然偏低。虽然湖南外贸近年得到了快速发

展,但总量仍然偏低,特别是同外贸发达地区相比有较大差距,甚至比不过经济发达省份的一个地区的贸易量(2014年湖南省与国内发达典型地区进出口总量比较见下表)。湖南2014湖南国民生产总值为27048.5亿元,在全国列第10位,在中部六省中列第3位,但2014年湖南进出口总额却列全国第19位,中部六省第5位,进出口额仅占全国和中部地区的0.6%和12.5%。湖南的外贸依存度约只有10%左右,而全国的外贸依存度为47%。

2014年湖南省与国内典型发达地区进出口总量比较表

单位:亿美元

2、外贸结构仍不合理。从进出口商品的结构来看,湖南主要出口商品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品,产品单位价值不高,附加值低,主要靠量来取胜。虽然近年来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较快,但与全国水平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从企业结构来看,目前湖南进出口企业概括起来就是“三少三弱”,也即企业少、人才少、品牌少,企业弱、创新弱、营销弱,缺乏支撑作用明显的大型外贸企业。

3、地区发展不平衡。长株潭依然占据全省外贸主体地位,三市进出口总值占到全省进出口的60%强。而其他11个地市不到4成。

4、外贸环境不优。一是物流成本高,物流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二是外贸服务行业不发达,在外贸、外贸中介服务等外贸综合服务方面比较滞后;三是个别部门思想还不够开放,对外贸重管理轻培育,促进外贸发展的合力还不强。

二、湖南外贸发展的措施与对策

(一)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巩固“破零倍增”计划成果

当前的中国经济已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进入了可控、相对平衡的运行区间。2014年,湖南省商务厅适应新常态启动了“破零倍增”计划,计划规定全省所有零进出口县市区、园区均要实现破零,各市州新增进出口实绩企业数要达到本市州2013年底零进出口实绩备案企业数(零进出口实绩备案企业数按2013年底有效备案企业数减去2013年度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计算)的20%以上,各市州进出口额比2013年翻番的企业数量要达到本市州2013年度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的10%以上。通过“破零倍增”计划的实施,2014年湖南外贸得到了快速发展,进出口额突破300亿美元,达到310.3亿美元,顺利湖南外贸发展“361”规划中的第一阶段目标(“361”规划为2014年进出口额达到300亿美元,2017年进出口额达到600亿美元,2020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亿美元)。可见,“破零倍增”计划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湖南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仍可继续采取相应措施以巩固扩大成效。

(二)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一是积极利用国内展会平台。湖南企业应积极参与“广交会”、“ “欧洽会”、“厦交会”、“高交会”、“科博会”、“东盟博览会”、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等一系列重点经贸活动;二是积极组织境外参展。近年来,发达市场经济增速放缓,需求不振,部分新兴市场经济增速加快,购买力增强,这进一步增强了湖南开拓新兴市场的紧迫感,也为湖南优化出口市场布局提供了重要契机。湖南应进一步做好对全省境外参展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通过加强鼓励境外展会组展、支持市州统一组展、鼓励企业自行参展等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开拓东盟、南美、中东、非洲、东欧等新兴市场,扩大湖南对新兴市场的出口份额;三是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平台。上海自贸区的设立为湖南开放型经济发展搭建了一个新平台、新窗口。湖南应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有关制度和政策创新,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提供的平台和窗口开拓国际市场;四是积极建设国际营销网络。湖南应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湖南自主品牌企业在境外重点市场设立的销售子公司、零售店铺、产品分拨中心和售后服务体系以及多个企业联合建立的公共销售网络。

(三)对接“互联网+”战略,大力开展跨境电子商务

近年来,电子商务在跨境贸易上崭露头角,在这个领域的应用极为广泛。2014年,我国跨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718亿美元,同比增长44%。其中,进口网络零售额约206亿美元,同比增长60%;出口网络零售额约512亿美元,同比增长40%;跨境电商企业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预计未来几年跨境电商贸易额年均增速将超过30%,2016年我国跨境电商贸易额将增长至1万亿美元,占进出口贸易总额比例将大幅度提升。尤其是进口零售电商交易额增长将更加迅猛,消费者对跨境网购认知程度的提高,消费习惯的改变、消费结构升级以及国家各种宏观利好政策的推进,将有力推动境外消费购买力回流。可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将大有作为,可以为湖南实施“走出去”战略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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