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水泥厂考察报告精选(九篇)

水泥厂考察报告

第1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一、水泥考察情况

我们2010年1月8日考察了6家水泥厂。

(一)6家水泥厂的基本情况

1、水泥公司地址镇,生产方式旋窑,生产规模200万吨/年,年可供量200万吨,已签供量133万吨。到丹巴运距280公里,运输平均单价0.70元/KM,不提供储存罐。硅酸盐PO42.5R罐装420元/吨,袋装440元/吨;矿渣水泥PC32.5R罐装330元/吨,袋装350元/吨。

2、水泥公司地址乡,生产方式干法旋窑,生产规模400万吨/年,年可供量400万吨,已签供量0万吨。到丹巴运距310公里,运输平均单价0.55元/KM,提供储存罐50-100T。硅酸盐PO42.5R罐装450元/吨,袋装470元/吨;矿渣水泥PC32.5R罐装400元/吨,袋装440元/吨。

3、水泥地址市,生产方式干法旋窑,生产规模600万吨/年,年可供量600万吨,已签供量0万吨。到丹巴运距350公里,运输平均单价市场确定,提供储存罐100T。硅酸盐PO42.5R罐装430元/吨,袋装480元/吨;矿渣水泥PC32.5R罐装415元/吨,袋装465元/吨。

4、水泥地址镇,生产方式旋窑,生产规模300万吨/年,年可供量300万吨,已签供量120万吨。到丹巴运距490公里,运输平均单价0.70元/KM,提供储存罐100T。硅酸盐PO42.5R罐装520元/吨,袋装540元/吨。

5、水泥地址镇,生产方式干法旋窑,生产规模920万吨/年,年可供量920万吨,已签供量900万吨。到丹巴运距470公里,运输平均单价0.70元/KM,提供储存罐80T。硅酸盐PO42.5R罐装395元/吨,袋装430元/吨;矿渣水泥PC32.5R罐装330元/吨,袋装280/吨。

6、特种水泥地址镇,生产方式干法旋窑,生产规模200万吨/年,年可供量200万吨,已签供量0万吨。到丹巴运距460公里,运输平均单价0.70元/KM,提供储存罐50-100T。硅酸盐PO42.5R罐装430元/吨,袋装450元/吨;矿渣水泥PC32.5R罐装370元/吨,袋装390/吨。

(二)水泥考察结论

通过考察,我们感觉到各厂家的水泥价格基本接近,但运输路线有差异,运输是按吨公里计算的,运输距离越远,运输费用越高,相对水泥、水泥和水泥三个厂较其它厂运距要多150KM,再加之到丹巴的路远、险,运输有困难,很难保证工地高峰用量的供应。为此,水泥、水泥和水泥三个厂可以排除考虑。从运输路线上考虑,可以被我公司接受的,建议选择两条运输路线。

二、钢材的考察情况

(一)钢材市场情况

我们2010年1月8日分别对几大钢材市场进行了考察,同时对钢材有限公司生产地进行了考察,考察的商分别为冶金有限公司,钢材有限公司、金属有限公司和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一级商。通过对几大钢材市场、钢材商的实地查看、仔细询问、查阅资料,我们掌握了钢材的生产与供应情况,钢材生产都是按计划批量生产,对我们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供货的终端用户很难按时供应。而商同时可对多家钢厂钢材供应,调节空间较大,供货保障性较强。根据这个实际情况,考虑到我们公司的生产建设需要,从钢厂直接进货不适合我们公司,还是选择商,可满足我们公司按工程进度供货的需要,比较适宜。

第2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海工工程 土石合理划分

引 言

合理划分海工工程中土石分界标准,有利于报价人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规避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减少合同争议,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某核电厂重件码头工程施工合同中因航道及取水明渠段土石方比例引起较大争议,笔者介绍了存在争议的焦点问题,重点分析了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与根源所在,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了土石合理科学划分的应遵循的主要原则,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结论与不足。

1 问题的提出

在某核电厂重件码头工程的航道及明渠开挖过程中,施工单位反映,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存在较大出入,对合同中有关土石划分提出质疑,要求重新核算水下岩石开挖量,否则现场施工无法继续进行。

2 背景

某核电厂重件码头工程在招标过程中,因航道及明渠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尚未完成,故参考重件码头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地层岩性,暂定估算土石方量,采用单价模式报价,其中土方量(淤泥水下开挖)暂定量Xm3,中标人合同单价X元/ m3 (运距40海里以内);石方量(岩石水下开挖)暂定量Xm3,中标人合同单价X+120元/ m3(运距40海里以内)。

在航道及明渠开挖开始后,施工单位发现图纸中某段用8 m3抓斗(斗重约40t)平均只能挖到约-3.5m(明渠设计底标高为-7.0m),-3.5m以下采用抓斗基本已无法施工,必需采用爆破。为了确定上述情况是否属实,甲方连同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验证:即在该段范围内随机选取了7个点进行开挖,直到抓斗抓不动为止,最后测定各点开挖后的底标高并进行记录。验证结果表明,该区域内-3.5m(平均值)以下部分用现场挖泥船已无法开挖。而根据勘察报告,该区域-3.5m~-7.0m深度范围内基本为土。施工单位根据现场开挖情况,对勘察报告以及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水下岩石开挖量提出了质疑,并要求重新确定水下岩石开挖量?[1]???????。

3 问题焦点

3.1 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土石划分严重不符合。施工单位提出部分地区开挖到-3.5m时已无法开挖,需采用爆破方法施工,而勘察报告中-3.5m以下为土方,与实际情况不符。

3.2 合同中有关土石描述不清楚,应重新建立划分标准。施工单位提出合同中关于土和石的划分标准界限不清楚,采用爆破施工方法的地质体应按照石方量计算,而采用抓斗船开挖的地质体应按照土方量计算。

4 问题分析与探讨

4.1 关于施工单位提出现场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中土石划分不符问题。根据《港口工程地质勘察勘察规范》(JTJ240-97)关于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勘探线、勘探点建议,海港中航道区岩基勘探点间距为50-100m,土基为200-500m[2](见表1),而实际的勘察报告中平均勘探点间距为300m[3],可见航道下若真为岩基,那勘探间距确实较远,出现较大的岩石量原因可能有如下两个:一是勘察报告钻孔柱状图本身就不准确;二是土石方划分存在问题,导致施工单位承担风险过大,难以承受。

4.2 关于合同中有关土石描述不清楚,应重新建立划分标准的问题。是不是合同中关于土石方描述比较笼统不甚清晰?合同中土石划分有如下描述:土/挖泥弃运(运距40海里):无论地质报告中以淤泥、淤泥质土、粉质粘土、细砂、中粗砂、全风化、强风化、开山石与淤泥混合层等何种名称分类鉴别并标示,在本工程范围内统称为挖泥弃运;石/岩石水下开挖(运距40海里)则无明确描述。其实只要对岩土专业有一定了解的人就可以看出,合同中关于什么是“土”什么是“岩”的约定是非常清晰的,通俗一点讲就是无论是无粘性土、粘性土还是全风化、强风化的基岩(无论何种岩性)都属于“土”范畴,而中风化与微风化的基岩(无论何种岩性)则属于“石” 范畴。所以不存在施工单位所说的土石划分不清楚的问题。根据勘察报告,重件码头与航道段主要地层岩性有:粉砂岩组、泥质粉砂岩岩组、泥、页岩岩组(主要为页岩),各岩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风化。

5 解决问题的方法探讨

5.1 是否应补充勘察细化土石划分界面?

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质疑,经三方见证确实存在原为土基而实际为岩基的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在航道、明渠中平均布孔间距300m,未满足《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和《港口工程地质勘察勘察规范》(JTJ240-97)岩基海港中航道区勘探点间距为50-100m[2] 的要求,很难依据现有的勘察报告对地质情况进行判别并计算岩石开挖量。根据《港口工程地质勘察勘察规范》(JTJ240-97)中5.4条规定,如遇到施工中出现其他地质问题,需作进一步的勘察、检验时应进行施工期中的勘察[2]。显然采用补勘的办法确定土石分界面不失为一种化解分歧的有效方案,但补勘必须以合同中划分标准为前提,否则补勘将没有意义。另外补勘工作易亦由勘察单位根据专业知识与技术明确划分不同岩性,不同风化程度的岩层界面,同时给出符合规范的判断标准,特别是对于较硬岩的强风化与中风化划分指标。

5.2 从合理性与合法性角度,未来关于土石划分标准是否应该仍然按照现有合同中划分标准?如不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划分,又当按照什么原则划分呢?

现有合同中关于土石“一刀切”的划分标准显然存在不专业不合理之处,前面已叙述,此处不在熬述。笔者认为重点应按照如下原则划分:

(1)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招标阶段,采购小组技术组成员应对现场地质情况有初步判断,对地层岩性与风化情况应该有所了解,采购小组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与施工方案合理确定单价,而不是简单采取“一刀切”的原则。

(2)技术指标相统一的原则。本案例不合理之处在于无论是硬质岩还是软质岩均以强风化与中风化作为土石分界面,但实际情况是同类分化程度下硬质岩风化后仍然比较硬,如表2所示,全风化粉砂岩强度几乎与强风化页岩相当,故无论是何种岩性风化程度如何,与施工方法结合起来应建立统一的技术指标,如标准灌入捶击数等。

(3)遵照技术规范与定额的原则。从施工技术的角度来说,定额是报价的基础参考资料,定额中的相关规定是考虑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各方面因素后,得出的一个综合性结论。因此,以定额中的规定作为判定标准比较合理。海工项目参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4]、《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320-96)[5]与《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6]中关于土石的划分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单价不失为一种科学合理的办法。

6 结论

(1)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原则上应首先遵循合法性问题,以合同为依据,细化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解决争议。

(2)对于未来的海工招标项目,亦建立“科学、合理、合法”的土石划分标准,根据地层实际岩性特征,结合施工方法,遵循定额与规范标准,建立合理的划分标准与综合单价。

参 考 文 献

[1] 《关于航道、明渠开挖工程量问题的汇报》,防城港项目部土建施工队、现场设计代表队、现场合同采购办公室,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OA系统。

[2] 《港口工程地质勘察勘察规范》(JTJ240-97),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年1月1日起实施。

[3] 《某核电厂海工工程(一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查阶段)》,中船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0年3月。

[4]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日起实施。

第3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在我国,化学工作者对约1万种化学品经过筛选,选定了352种有毒化学品为优先控制的名单,如氯乙烯、甲醛、环氧乙烷、丙烯腈、三氯甲烷、苯酚、苯等。这些有毒化学品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验室中都有,学生在完成实验时如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污染。因此,国家环保总局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将各类实验室纳入环保监管范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经济改革的深入,环境保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学科,它与社会、环境的联系十分密切,在化学教学中对学生适当进行环境保护教育是每个化学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不仅是教学大纲的要求,也是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更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我在中学化学实验教学中是这样渗透环保意识教育的:

1.概述人类环境危机。提高学生环保意识

当学生每一次走进化学实验室做实验前,我都要向学生介绍当今世界面临的环境问题或已经发生过的一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并告诉学生我们要做的每一个化学实验都将要用到许多化学药品,而这些药品大多是有霉、有腐蚀性的。如果这些化学药品处理不当(或是不进行处理),就会给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就会威胁到我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从而使学生首先在脑海中形成一个我们是地球的主人,每个人都应该注意保护我们的家园的环保意识。

2.用最少的药品获得最佳实验效果。减少废弃物排放

化学实验不仅可以使学生观察到用语言难以表达清楚的实验现象,增强直观的感性认识。而且能培养学生观察、描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实验必定会涉及到有害、有毒的物质。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中的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化学实验室和生物实验室。因此。化学实验教学中要力求用最少的实验药品获得最佳的实验效果,最大限度的减少废弃物的排放。教学中教会学生一些污染物的处理方法,提高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

例1.初三教材"氧气的性质"的实验,教材中的要求是用燃烧匙盛硫或红磷进行实验。问题是燃烧匙凹陷太深,可燃物与氧气的接触受阻。燃烧的时间较长,燃烧也不完全,不易熄灭,因而产生了大量的SO2或P2O5等有害物质。对于这个实验可以将燃烧匙进行改进,即取一细玻棒将一端烧至半熔后用镊子压出一个小凹槽,微型燃烧匙就制成了,再用小青霉素瓶做微型反应容器。这样做出的实验,化学反应现象明显,便于学生观察和理解。在教学中应使学生明白,改进实验装置的目的是节能和环保。不单是要养成节约药品的习惯,更主要的原因是反应生成的so:是一种有毒的气体,会造成大气污染,是"酸雨"形成的罪魁祸首。此外如再结合生活中燃放鞭炮、烧煤、燃油等都会产生S02气体的实际,教育的效果更理想。

3.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结合环保教育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学科,为培养学生观察、描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化学实验教学是必不可少的,但实验必定会涉及到有害、有毒的物质,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中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化学实验。

3.1在化学实验教学中应经常向学生介绍常用化学试剂的有关性质、贮存和使用知识,以及预防环境污染的措施例如:贮存硝酸时,要用棕色瓶存放在暗处,以免硝酸见光易分解挥发,污染空气。

3.2应教育学生力求利用最少的实验药品,获得最佳的实验效果,最大限度的减少废弃物,提高学生的环境意识。例如:硫磺的燃烧,"酸、碱、盐的性质"实验都会产生污染环境的"三废",许多学生在做实验时不考虑药品的用量,课堂上应结合具体实验加以引导。

3.3在化学实验中应结合实验废弃物的处理进行环保教育。每次实验完毕后的废液,一定要要求学生按指定处倾倒或回收,然后统一处理,严禁随意胡乱倾倒。否则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有时还可以变废为宝。例如:学生在用高锰酸钾制取氧气的学生实验中,有一部分同学为了制得更多的氧气,加入较多量的高锰酸钾,致使产生教多的残留固体,这时候如果简单的把它们倒到废液缸中,这样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会造成土壤污染;这时可让学生进行讨论如何进行废物利用,可建议学生将这些残留固体用做氯酸钾分解制取氧气的催化剂,或施用于花、木、草、树良好的化肥;在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应将有害气体尽可能作化学处理,以消除或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若不能回收利用的,则应倒在规定的地方,以便清理。从而使学生在化学实验中自觉养成保护环境的行为。

第4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 工程勘察;问题, 相应措施

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对工程建设的工期、造价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重设计轻勘察的现象比较普遍。不遵循事物客观规律而盲目进行设计和施工,必将给社会造成损失。笔者结合多年野外一线工作和室内报告审查经验就目前勘察中应注意的而常被勘察人员忽略的问题进行总结和归纳。

1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

( 1) 标高

在大中型项目中,地形起伏大时,标高问题应特别引起重视。在大中型项目中必须采用国家或城市坐标系统以和总平设计、建筑设计坐标系统衔接。同一勘察场地使用同一个引测点, 在勘察报告中说明引测座标系统。如某工程在勘察时地形起伏大,建筑总平设计不同地块±0.000分别对应不同标高,勘察时对标高没有认真核实,张冠李戴,以至于部份勘探孔深度没有满足规范要求,事后重新进行确定深度,补充勘察。

( 2) 勘探孔的布置

勘探孔的布置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 2001) 中有关条文进行, 勘察点宜在凹进或凸出的角点、中心点、电梯井或核心筒部位布置。在建筑物结构复杂、场地地质条件复杂、地形地貌变化大的地段应增加钻孔。如某工厂拟建二层生产车间, 根据勘察报告采用天然地基基础, 以可~硬塑粉质粘土为持力层, 当厂房建到第二层时, 就发现楼板开裂。原来是工厂为了节约成本, 占地面积2000m2 的厂房仅布置6 个钻孔, 基槽开挖后又没有进行钎探,后经补充勘察发现,场地内局部地段在持力层可~硬塑粉质粘土下夹有1~2m 淤泥质土层, 建筑物由于不均匀沉降而引起开裂。在勘察过程中, 由于孔距太大, 所施工钻孔均未揭露该层。这样的工程案例在城乡地区出现不少, 应引起高度重视。

( 3) 勘探孔深度

勘探深度应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 2001) 和设计要求。有些建设单位对岩土工程勘察不够重视, 认为勘察报告只是为了办理报建手续, 主观认为在钻孔数量及钻孔深度能减则减。其实钻孔深度应根据建筑物形状、结构、单柱受力荷载情况等等来确定。如某大厦楼高8 层,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以中风化泥岩为持力层。桩基完成后进行抽芯检测, 发现检测的3 根桩其桩端持力层( 中风化泥岩) 有下卧软层( 强风化泥岩) , 见下表:

后查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原来建设单位为了节约经费, 把勘察纲要从原要求钻入中风化岩3~5m 改为钻入中风化岩1m。显然是勘察孔深度不够深, 中风化岩有下卧软夹层未能详尽了解, 而上述3 根桩不得不周边加桩。这样一来反而增加经费, 又影响工期。

( 4) 野外编录

野外编录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是一个很重要工作环节,是获取场地第一手地质资料重要手段, 对勘察成果的优与劣起着十分重要作用。野外编录要做到“三多”, 即: 多看、多算、多手。

①多看: 野外编录时要看班报表填写是否正确, 看每回次的岩芯牌是否放错位置, 看岩芯是否按先后顺序摆放、看标准贯入试验是否真实、看取样位置是否合理等等。班报表应由经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 记录应真实及时地按钻进回次逐段记录,严禁事后追记。“事后追记”常常会在标准贯入贯深度及击数、取样位置、岩芯牌放置等方面出错。如果班报表填写错了, 岩芯牌位置放错、放乱了就等于道路的路牌出错, 路标指错方向一样, 使人走错路走弯路, 使野外第一手地质资料失真, 严重的会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②多算: 即多算钻进回次采取率、多算基岩RQD。岩芯采取率是反映钻探质量重要指标之一, 是判断岩石风化程度重要依据之一。要想使地质分层准确、岩石风化程度判断准确, 岩芯采取率起到很重要作用。RQD 是反映岩石质量指标, 是国际上通用的鉴别岩石工程性质好坏的方法, 尤其对洞室围岩评价及开挖起着重要作用。

③多手: 地质编录时不能仅观看岩芯, 更重要的是要多动手。多捏: 用手捏下岩芯看其粘性, 多搓: 根据搓条难易程度判断其状态,多掰: 掰断( 碎) 岩芯看其包含物及矿物成份, 多敲: 敲击岩芯听其声等等, 在野外用肉眼认真仔细鉴定, 详细记录其层位及其特征、特性。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对场地岩( 土) 定准名、分准层。如在某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 勘察纲要要求钻入连续中风化岩5m以上。在勘察过程中, 编录员反映该场地地质很复杂、软弱层十分发育, 中风化岩内常夹10~20cm厚强风化岩薄夹层, 很多钻孔深达40m 未见连续中风化岩5m 的持力层。本人感到很奇怪, 该场地的东侧场地刚完成勘察, 地质情况并不复杂, 一墙之隔,其情况变得如此复杂? 到现场后检查发现对中风化岩钻进时, 采用干钻法钻进, 每回次岩芯样中底部均有10~20cm 干钻残渣, 从表面上看, 每回次底部均有10~20cm“强风化软层”, 但如果用手掰开观察, 不难找到答案, 而编录员只看其表面, 划分为“强风化岩”软夹层了。

同时, 分层描述也很重要。如某工程为28 层高层建筑, 采用φ1000mm 钻孔灌注桩进行施工, 以深45m 左右的第⑦层圆砾作为桩基持力层。但其中一根工程桩, 钻到30m 多的深度时进尺十分缓慢, 后采用孔内重锤夯击法解决了问题。其原因是原来有一层密实的硅质透镜体分布, 遗憾的是勘察报告中未提及, 分层描述不仔细。如果在野外编录时如用手掰开岩芯观察, 不难发现该层, 避免出现被动局面。

( 5) 取样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规范中的4.1.20第2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每个场地每个主要岩( 土) 层取样不少于6 件(组)。但目前有一种错误的倾向, 即重视取样的数量而忽视了取样的间距, 没有错开取样, 尤其是在孔少的情况下问题最突出, 几乎是在同一个标高上取样, 造成代表性差。因此, 必须错开取样。同时, 应尽量避免在分层交界处、回次的底部等部位选取岩石试样。

对泥岩、页岩等极软岩、软岩取岩样时应特别注意保持其原有含水量, 以免岩样失水干裂。如某工程中风化岩层, 岩性为白垩系三水组上段泥质粉砂岩, 局部夹薄层钙质泥岩, 裂隙较发育, 岩芯呈短柱状、饼状, 共取岩样10组, 其天然单轴抗压强度见下表:

从上表看出, ZK6、ZK8、ZK32 钻孔试样试验数据明显偏低, 经查看( 加工试样时) 记录及检查副样( 试样试验后的留样) , 原来样品在加工制样前已出现失水干裂, 试样原来结构在试验前已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导致试样抗压强度偏低。笔者认为: 对于极软岩、软岩的取样, 应在刚从钻具取出岩芯时就应马上用胶袋包装密封、妥善保存, 并及时送往试验室试验, 这样才能保持试样原有含水量, 以免试样失水干裂, 影响试验结果。

( 6) 设计参数取值

设计参数取值的高低对工程质量影响最明显。如某工程为28 层高层建筑, 采用φ800mm 钻孔灌注桩, 以深45m 左右的第⑦层圆砾作为桩基持力层。但在打桩过程中一般进尺较快, 以2.00m/h 的速度进入圆砾层中。其中, 某一根工程桩在进入2.00m 后设计要求加深至2.50m 看看情况如何, 结果8min 进入0.52m, 速度非常快。经补勘查明是存在圆砾持力层, 但从岩芯中可以看出, 该地段细颗粒含量较多, 砾径较小, 同时, 从动探锤击数来看, 只有17~18 击/10cm, 属中密状态, 但勘察报告是按密实考虑, 而且超规范取值。因此, 应根据砾石含量、砾径大小、砾石成分、动探锤击数、均匀性及密实度来综合判定设计参数; 同时还应考虑钻孔灌注桩施工中的孔底沉渣等因素。在这种情况下, 建议桩端极限承载力取值稍低, 而桩侧摩阻力取值稍高一些较为合理。即使考虑钻孔灌注桩在圆砾(卵)石持力层中采用工后注浆技术的, 也应按不注浆取值。

( 7) 地下水腐蚀性评价

在勘察报告审查中发现, 大多数多层建筑很少取水样, 甚至有的高层建筑也没有取水样, 当场地附近没有“三废”污染源时, 水文地质资料可以引用, 但必须有附件;没有的, 应取水样。要求对相邻区工作无经验时必须取水样进行腐蚀性评价。评价时以列表为宜, 将评价标准、实测含量和评价结果列于同一表中。在有污染源时, 必须按(GB50021- 2001)规范12.1.1 要求, 分别对混凝土、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钢结构进行腐蚀性评价。

同时土的腐蚀性进行评价: 目前多数没有取土样进行腐蚀性评价。笔者认为, 在天然状态下可不取土样进行腐蚀性评价,原因是土溶于水, 故测试项目在《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 表12.1.3 中1- 7 项, 土的评价标准应乘以水的1.5 系数;在污染状态下, 必须取土样进行腐蚀性评价。

( 8) 地基均匀性评价

这是《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4.1.11.3和《高层建筑勘察规程》(JGJ72- 2004)8.2.1 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从审查中发现,大多数勘察报告采用分层评价, 而很少在分层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性的地基均匀性评价, 尤其是对持力层和受力范围内的软弱夹层的均匀性评价, 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如某多层建筑,在主楼地段发生严重的地面不均匀沉降, 经检查发现, 原来在浅部粉质粘土“硬壳层”的持力层中夹有一个厚薄不等的有机质粘土软弱夹层, 由于没有进行地基均匀性评价, 以致没有提出在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和防治措施。

( 9) 场地稳定性评价

在审查中发现, 有的勘察报告没有场地稳定性评价方面的内容, 有的在高层建筑勘察报告中没有单列一节, 其内容散落于其它章节中, 有的虽然列了一节但仅是一句话, 即“:场地中发现没有隐藏的河道、沟滨、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隐患, 因此, 判定场地地基稳定或基本稳定, 适宜于本工程建设。”显然, 这句话的评价力度不足。其实场地稳定性主要涉及有地貌单元类型、区域地质构造、第四系覆盖层厚度、场地不良地质作用或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因此, 评价时应综合阐述, 判定其稳定性。若场地中发现有不良地质作用时, 应进行重点评价和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第5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钻孔灌注桩,质量保证资料,桩基补充检测,验收备案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近年来,在高层住宅桩基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申报质量监督的案例日益增多。依据有关规定,这些桩基工程为后期顺利的在相关部门验收备案,需进行桩基质量安全鉴定。因相当部分施工单位在桩基施工时抢工期、不报监督,因此,对这类桩基工程的安全鉴定需引起足够重视,施工过程资料详核及桩基补充检测是必不可少的。下面就一住宅楼桩基工程实例,详细叙述一下桩基质量安全鉴定的过程及方法。

建筑概况

该建筑设计为主体三十二层、地下二层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楼,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鉴定前基础工程的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已施工完毕,拟进行后续主体结构工程施工。

技术资料

在现场查勘之前,委托单位需提供如下资料:原建筑、结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基桩工程检测报告、灌注桩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灌注桩原材料试(检)验报告、钢材产品质量证明书、水泥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混凝土含碱量评估报告、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灌注桩工程检测批质量验收记录表、钢筋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相关记录及后压浆相关施工记录等。

主要检查情况

地基基础

目前,该建筑基础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工程已施工完毕。根据提供的《基桩工程检测报告》,其中对该建筑3根后压浆钻孔灌注桩(试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桩占基桩总数的4.48%,试验结果显示,所抽测3根试验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值均不小于6300KN,扣除送桩部分摩阻力后对应有效桩长40m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值均不小于6000KN,满足设计要求;采用JJC-1D型灌注桩孔径检测系统,对该建筑14根后压浆钻孔灌注桩的成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桩占基桩总数的20.90%,结果显示:所抽测14根工程桩的孔深、孔径、沉渣厚度和偏斜度各参数均满足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要求。

经现场抽查,所抽查后压浆钻孔灌注桩桩顶甩筋数量及甩筋长度、桩顶出地面高度均基本满足原设计要求。

基桩补充检测情况

鉴于委托单位已对该建筑施工完成的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工程,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成孔质量检测,并出具相关基桩检测报告。故本次鉴定中对已完工的后压浆钻孔灌注桩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补充检测。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

经采用高应变case检测法对该建筑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工程抽取5根工程桩进行单桩竖向极限抗压承载力检测,检测桩占基桩总数的7.46%。结果显示:所抽测5根工程桩(规格φ0.70×40.0m)的单桩竖向极限抗压承载力实测值分别为6179kN、6386kN、6018kN、6123kN、6106.8kN。所抽测5根工程桩单桩竖向极限抗压承载力实测值均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基桩检测技术规程要求。

桩身完整性检测

经采用低应变反射波法对该建筑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工程的28根基桩的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检测桩占工程桩总数的41.79%。结果显示:所抽测28根工程桩桩身均为完整,均为Ⅰ类桩。该28根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基桩检测技术规程要求。

鉴定分析

工程主要相关单位及资质情况

通过核查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桩基础混凝土供应单位、桩基础钢筋供应单位、水泥供应单位、水泥、钢材检验单位、混凝土抗压试验单位、基桩检测单位等单位的资质情况,结果显示,以上单位均出具了符合国家建筑市场相关管理要求的资质文件、技术文件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复印件)等。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了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施工过程资料检查情况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委托单位提供的《基桩检测报告》、基桩补充检测结果,钻孔桩的孔径、孔深、垂直度、沉渣厚度、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经检测均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规范规定,说明基桩静力检测及低应变动力检测均合格。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满足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符合《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2-2009,满足设计混凝土抗水抗渗等级要求。该建筑所用预拌混凝土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商品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碱含量报告、氯离子含量报告等。

该建筑所用水泥有质量合格证及复试报告,水泥检验报告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该建筑所用钢材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1.25,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1.3,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要求。

钢筋焊接检验报告有抽样人和见证人签字,报告填写基本完整、齐全。检验结论基本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要求。

结论

经查阅该建筑的相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桩检测报告和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过程质量保证资料,结果显示:所抽测3根试验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值满足设计要求;所抽测14根工程桩的孔深、孔径、沉渣厚度和偏斜度各参数均满足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允许偏差或允许值要求;施工过程质保资料完整齐全。同时经对该建筑已完工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工程中5根工程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抗压承载力、28根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进行抽样补充检测,结果显示:所抽测5根工程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均满足设计要求;所抽测28根工程桩桩身完整性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桩检测技术规程的要求。经现场抽查,所抽查后压浆钻孔灌注桩桩顶甩筋数量及甩筋长度、桩顶出地面高度均基本满足原设计要求。

因此,根据现场抽查和基桩补充检测结果,该建筑基础工程的后压浆钻孔灌注桩单桩承载力及成桩质量(桩身完整性)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桩检测技术规程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E].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天津市勘察院. DB29-38-2002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 [E].天津: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2002.

第6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尼古丁能让我更清醒。”预感这场官司意义重大,王志荣烟不离手。该案是全国行业协会成为被告的标志性案件,尤其是在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中,这是第一例,其审判结果将成为未来类似案件的风向标。

一包烟很快变成了半包,王志荣在银川稍作休息后,马不停蹄赶往中宁县――一个不再因枸杞而闻名的水泥之城。过去,这里以“天下枸杞出宁夏,中宁枸杞甲天下”而著称。而今,几大水泥厂包围了这座拥有10万人口的县城。

站在中宁火车站,映入眼帘的是不远处的各种“烟雾”,这些都来自工业园区里的企业。

这个县城的轴线不足10公里,沿线分布着两个水泥厂,一个年产水泥100万吨,叫中材赛马;一个年产水泥240万吨,叫宁夏瀛海。距县城不足40公里的周边,还分布着日产2500吨的青水赛马水泥和日产5000吨的胜金水泥。

这只是宁夏水泥产能的一个缩影。

保守测算,截至2012年底,宁夏运营生产、主动关停、正在建设和获批未建生产线的水泥产能达到2500万吨左右,人均熟料占有量达3.3吨,人均水泥占有量达3.96吨,是国家控制标准的4倍之多,高居西部12省(市、区)榜首。

而这一现状亦没能挡住水泥产能越筑越高的围墙――投资16亿元、年产320万吨、当地最大规模水泥项目在中宁县开工。

从县城出发,经过半个小时的山路颠簸,《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在当地出租车司机的指引下,来到了这个水泥厂所在地。厂区门口,一辆辆载满货物的卡车轰隆驶过,飞尘几乎让人睁不开眼睛。厂区内,机器运转的轰鸣声夹杂着员工列队交接班的脚步声。

“这是水泥厂的一期工程,我们现在已经开始生产水泥熟料了,1月中旬大概可以产出成品。目前人手不足,已从其他公司调来员工帮忙,加快生产进度。”一位在厂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指向对面的一片空地,“二期工程马上要动工了。”

这名员工的蓝色工作服上,印着醒目的黄色“M”标志。这一标志在当地几乎家喻户晓,代表的是该水泥项目的操盘者――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下称天元锰业)。

不久前,这家公司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中国水泥协会告上法庭。王志荣此行要应对的正是这场官司。

一封无音信

“地方政府在胡批项目!”年逾60岁的姚学忠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声音在2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回响。

作为宁夏水泥工业协会的第八任会长,姚学忠对天元锰业提出的“侵害名誉权”大为恼火:“当地产能已经严重过剩,他们违规上了新项目,中国水泥协会只是如实反映情况,并没有商业利益在里面,怎么能叫损害名誉权呢?”在他看来,行业协会组织如果连这种情况都坐视不理,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律师王志荣的到来,从某种程度来讲,是姚学忠不断抗争的结果。

而姚学忠的一封无音之信,正是这场官司的导火索。

2012年4月,姚学忠从宁夏经信委退休后,在宁夏水泥工业协会换届中被选举为会长。“干了一辈子水泥,还是放不下。”他如此解释。彼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苗头已经凸显。

为查清实际情况,姚学忠亲自到企业进行摸底。天元锰业在建的水泥项目进入了他的视线。

“当时脑子里的第一反应是这个项目不应该上,理由有两个,一是违反产业政策,二是环保理由站不住脚。”姚学忠注意到, 2009年《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38号文”)已经明确规定,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若需新建项目,必须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论证和核准。

调查后姚学忠发现,天元锰业新上的水泥项目是2012年3月30日由宁夏经信委核准的,这与国务院要求遏制产能过剩的要求相悖,也违反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当年的《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精神。

2012年6月26日,一封由姚学忠执笔的《关于促进我区水泥工业科学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送至宁夏区委、政府,上面特意提到天元锰业的水泥项目。没过多久,他便被告知文件已收到,主要领导也过目了。随后,文件被转到政府办公厅,再没了下文。

天元锰业的水泥项目越建越快,多方打听,姚学忠得知文件最后到了区经信委。“自己批的项目怎么可能自己呢?”姚学忠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该做的我们都做了。”眼看建议石沉大海,姚学忠紧攥的拳头松了下来,毕竟协会只能向上反映问题,没有权利做出任何决定。在此期间,区经信委曾托人给姚学忠捎过话,让他别再追究。

事情迎来转机是在2013年8月30日。当天在银川召开的全国水泥工业协会会长、秘书长联席工作会议上,天元锰业新建水泥项目再次被摆上台面进行议论。与以往不同的是,该项目的情况得到了中国水泥协会会长乔龙德的高度重视。会议结束后的一周时间里,姚学忠几乎没有休息,他受命将天元锰业新上水泥项目的情况书面汇报给中国水泥协会。

2013年10月21日,一则《宁夏天元锰业违规新上水泥项目 中国水泥协会上书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新闻率先在中国水泥协会的官网出现。随后,这一消息被相关行业网站纷纷转载,至今仍能在百度搜索中查到。

随后,天元锰业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中国水泥协会告上了法庭。

要环境还是控产能

麦欣甫做梦也没想到天元锰业会把事情闹大。

“什么!打官司了?”得知天元锰业把中国水泥协会告上法庭,这位宁夏经信委技术改造与规划处处长的脸上,写满了激动和不解。

他是天元锰业水泥项目的审批负责人。

麦欣甫立即拨通电话向天元锰业负责人确认此事。“这事有时候没法太较真。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讲,水泥确实属于产能严格调控的行业,即使我们有100个理由,希望国家能够照顾宁夏的实际情况,这是一个沟通理解的事,打官司没有任何意义。”他随后补充道,“不相信哪个省的审批项目全是合法合规的。”

这家让麦欣甫又爱又恨的企业,位于中宁县石空镇石空工业园区,年产金属锰20万吨,是世界最大的电解金属锰材料生产基地,也是当地重点支持的骨干企业之一。“客观讲,天元锰业确实对当地经济作了很大贡献,换做其他企业,我们也不会批。”他说。

这不是项目获批的唯一理由。锰渣是电解金属锰行业最大、最危险的污染源,全国每年新增1000万吨锰渣,渣库垮坝导致死人、污染饮用水水源事件时有发生,锰渣中的镉、硒、砷等极易渗透到外部环境造成污染。至今,锰渣处理仍是世界性难题。在生产过程中,国内每生产1吨电解锰,将产生锰渣7吨~9吨。换句话说,天元锰业每年产生的锰渣至少为140万吨。

2011年4月,天元锰业因为防渗漏措施不到位、堆放废渣造成环境污染,接到宁夏环保厅下达的限期整改令。在天元锰业厂区东面,就是堆放锰渣的废料厂,挡风墙扬尘板内堆放着近千万吨锰渣。这个渣堆“长城”高8米、全长4公里。

这些锰渣让周围百姓叫苦不迭,搬家、索赔等各种抗议轮番上演。

“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执法检查组曾催促天元锰业“作为企业不能只顾赚钱,还要处理好环保问题”。

2012年,中宁县政府将天元锰业的水泥项目上报至区经信委,项目申请的理由上注明:企业以电解金属锰、镍铁、铬铁、石膏制酸项目等及周边地区产生的各类工业废渣为原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

“水泥产能即使饱和,我们也要支持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宁夏经信委主任张作理的态度很明确。

项目虽然不是他批复的,但在他看来,越堆越多的锰渣犹如一颗定时炸弹,隐患必须尽早处理。“化解产能过剩重要还是老百姓的命重要?”他如此反问记者。

一位中宁赛马水泥厂负责人对这句话深有体会。

他告诉记者,中宁赛马和天元锰业曾一起去当地政府申请项目审批。“当时我们要上一条产能等量置换的水泥生产线,迟迟没有消息,而天元锰业的新建项目很快就获批了。”

中宁县政府相关负责人曾告知他,要以循环经济上项目才管用。“循环经济在做什么工作,能有多少资源循环利用了?连这些都没搞清楚就盲目批项目。”在他看来,有些打着循环经济口号的项目,其实就是一张窗户纸,一捅就破。

这种抗议并非个例。

该项目周边有4家水泥企业,分别是中宁赛马、瀛海水泥、青水赛马和胜金。天元锰业以循环经济为由上马水泥项目后,这4家企业纷纷上书区经信委,并联名呼吁立即停止该项目建设。他们的理由是:天元锰业谎报配比,发展假循环经济。

宁夏水泥工业协会提供的资料显示,天元锰业水泥项目上报区经信委《可研报告》称“消纳工业废渣51.69%”,但并未另外提供建材科研部门对原材料和废渣配比试磨、试烧的结论报告,与建材水泥行业利用固体废渣8%~10%的通行掺加比相差甚远。即便加入锰渣,也仅仅消纳3%~5%的锰渣,这种循环经济在同行企业看来得不偿失。

随后,区经信委约谈了这4家企业负责人,但企业的建议和意见最终未被采纳,天元锰业水泥项目获准批复。一位参与谈话的企业代表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当天只告诉他们这是个循环经济项目,已经批了,就到此为止吧。“最起码,应该把项目先停下来,调查企业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吧。”

面对水泥企业的不断质疑,张作理认为从目前来看,用水泥项目解决锰渣问题是最简便的途径。“但具体能消耗多少锰渣并不十分清楚。”

没过多久,天元锰业再次以利用废渣名义申报新上水泥生产线项目评估。但考虑到上次审批事情的影响,张作理此番出言十分谨慎。他专门组织召开了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对项目进行论证,由于意见分歧较大,最终该项目以“暂缓批复”而告终。

谁在审批?

虽然张作理的决定暂时消除了当地水泥企业的怨气,但之前获批的水泥项目依旧是隐忧。

其实,早在中国水泥协会向国家有关部门披露天元锰业违规水泥项目的时候,天元锰业就曾派人前往北京,希望中国水泥协会能在官网撤掉这一文件,但遭到常务副会长孔祥忠的拒绝。之所以认定天元锰业水泥项目是违规项目,是因为孔祥忠深谙水泥产能为何越调控越过剩以及地方政府的游戏规则。

一直以来,行政审批权作为政府调控经济和产业的“杀手锏”,用来遏制以钢铁、有色、水泥为代表的产能过剩行业出现的盲目投资和扩张难题。

水泥行业的行政审批权在2004年时曾归属地方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版)》显示,水泥行业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但审批权限下放的结果是企业逐利式野蛮生长,导致产能快速增加。

2009年国务院“38号文”明确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一纸禁令反而引发了扩张热潮,为赶上“最后一班车”突击建水泥厂的情况比比皆是。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新建了623条生产线,新增熟料产能7.07亿吨。

“虽然控制权在中央,但是GDP考核制度决定了只有上项目,政府官员才能升得更快。”在孔祥忠眼中,水泥与钢铁等其他产能过剩行业相比,拥有建设周期短、投资规模较小、利润可观的竞争优势。同样条件下,上水泥项目对当地政府来说性价比最高。

孔祥忠算了一笔账,如果地方政府上一个日产5000吨的水泥生产线,投资大概在6亿~7亿元。不算就业,光对物流、生产等其他环节的拉动,附加值一般在投资的3倍以上。

在接到诉状后,孔祥忠曾前往宁夏进行实地考察。

他认为宁夏的自然环境基础很脆弱,区经信委以解决环保问题上水泥项目,看上去是个很好的理由,但值得注意的是,水泥项目本身就会造成新的环境问题,如果不能大量消纳锰渣以解决其污染问题,新上项目的意义便大打折扣。

为此,他找到全国水泥标准技术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论证,最终得出“锰渣利用率极低,利废盛名其实难副”的结论。“这就是为了上项目而上项目。”

《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从区经信委原材料处了解到,即便将该地区日产1000吨以下的产能全部淘汰,总淘汰产能也只在230万吨左右,这与天元锰业水泥项目320万吨的产能仍有一定差距,总量依然是增加的。而“38号文”提出的要求是,“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

同时,宁夏年人均水泥占有量近4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中明确规定: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

水泥行业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国家上收审批权后,在很多上亿元的项目审批书上,留下的都是各省领导的名字。“孩子已经生了,能不给落户口吗?”在孔祥忠眼里,宁夏的水泥项目绝非个案。在全国各地,类似的违规项目以及未批先建的现象普遍存在。

中国建材规划研究院水泥产业研究咨询部主任高智统计,自“38号文”后至2013年底,全国违规多建了200多条生产线,多增熟料产能近3亿吨。“这些生产线又是谁核准的呢?”她反问道。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版)》称,水泥行业的投资项目将由省级政府核准,成为全国五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首先下放审批权的行业。

一时间,这则消息引发了业界的广泛热议,支持与反对意见此起彼伏。孔祥忠认为“都愿意搞审批,没人愿意做监察”的大环境必须要改变,不然水泥行业还会出现更多的“宁夏现象”。

变脸之争

从半年前被当地水泥企业质疑时的沉默应对,到如今将中国水泥协会告上法庭进入司法程序。天元锰业的高调变脸让王志荣十分好奇:这家企业的能量究竟有多大?

和当地人相比,王志荣对天元锰业的了解仅限于“略知一二”。有人称,这是家财大气粗到处上项目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民营企业。有人称,这是家对当地经济贡献较大,连政府都要“敬三分”的支柱企业。

抛开各种评价,让王志荣更为疑惑的是,从最初的争执到反映至国家有关部门,为何一系列事件都丝毫没有影响到天元锰业水泥项目的施工进度?

2013年12月18日上午11时,天元锰业总经理焦双在鞭炮齐鸣声中,登上了熟料水泥生产线的回转窑悬梯点火。这意味着,仅用时20多个月,天元锰业又一个项目实现投产。这与一个水泥项目正常的建设周期相差无几。

水泥厂区内有一座深红色的3层小楼,里面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天元锰业所生产水泥的销售工作。据了解,天元锰业还在大量招人,其给员工开出的工资是行业平均水平的2~3倍。这一度遭到了来自当地同行的抱怨:“简直就是在扰乱市场。”但关键是,宁夏这个产能过剩重灾区,新增的这320万吨水泥卖给谁呢?

一位当地水泥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天元锰业水泥熟料的前期销售工作已经开始了,主要销往甘肃兰州等地。

水泥产品本身有销售半径的限制,一般在200公里左右。如果运距过远,即使生产成本再低也毫无利润可言。“这只会加剧整个地区间的恶性竞争。”而对于天元锰业打算用船将水泥外销至国外的传闻,一些业内人士也纷纷表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水泥运输路程稍微远点就是亏本买卖。

早在天元锰业上马水泥项目之际,周围水泥企业就曾提出过“如果非要解决锰渣污染问题,可以通过我们的水泥厂进行处理,没必要再新建一个水泥厂”的建议,但由于各种原因,该建议最终未被采纳。

针对水泥项目的质疑远不止于此,“批小建大”就是其中之一。

水泥行业内部人士都知道,产能达到日产5000吨以上水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经国家环境保护部批准。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项目能尽快开工建设,上报时默许把日产5000吨以上的项目改为4500吨。企业在规避环保部门的评估后,甚至将批准的日产4500吨的项目扩建成日产7000吨的水泥生产线。

据知情人士透露,天元锰业获批的日产4500吨水泥生产线,就是一条日产7000吨的水泥生产线,这是可以通过回转窑尺寸推算出来的。天元锰业水泥项目厂区内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厂回转窑的尺寸为5.2m×74m。按照这一尺寸规格推算,这条生产线的设计日产能为6000吨,全部达产为7000吨。

为验证以上问题,《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记者前后两次前往天元锰业求证,并分别将书面采访函通过邮件和传真的形式发至中宁县宣传部和天元锰业。

第7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关键词:建设 污水处理厂 问题

国地域辽阔,资源总量大,是资源大国;但人均拥有的资源量却很少,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只是“资源小国”。我国淡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水资源业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瓶颈。多年的监测和统计数据表明,在水资源短缺的同时,我国城市普遍存在着水污染问题。199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在统计的138个城市河段中,133个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70%以上的城市河段不宜作饮用水源,50%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松花江、辽河、海河等七大水系的水质状况不断恶化,水污染程度在加剧,范围在扩大。湖泊水库普遍受磷、氮和有机物污染,个别湖泊水出现重金属污染。近年来,我国沿海水体富营养化日益严重,赤潮发生的频率逐年增高,范围逐年扩大。据海洋研究所的报告,从1993年到1997年我国已观察到的赤潮中,东海共发生132次,黄渤海共发生72次,南海为61次。1999年7月,勃海在不到10天内连续发生两次大面积赤潮。

我国的水污染如此严重,这是长期以来城市排水工程欠账太多之故,每年有近300亿立方米污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使水环境的污染量大大超过了自净能力所能承受的程度,从而破坏了水的良性循环,导致水资源危机的加剧,进而影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水资源的短缺和水污染的加重,使人们已警觉到污水再生处理已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可持续生存。

由于我国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相当严重,并呈发展趋势,1996年的全国第四次环境保护会议强调保护环境是实施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并将防治水污染作为全国性重点。所以,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已是刻不容缓的事,现笔者拟对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五个问题作一发言,请大家批评指正。

1 投资与收费

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需大量资金,首先是污水收集系统,许多城市的下水道很不完善,要建厂就要先埋管道,以往先盖楼后修路,污水满街流的现象相当普遍。所以水污染防治口号喊得响,资金却十分缺乏。笔者参与过不少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计划争取较易获得的外国政府贷款,土建投资计划争取国内贷款,而项目所在城市自己的配套资金却迟迟不能落实,项目因此一拖再拖。大家请看我国的高速公路建设,到1999年,我国高速公路的通车里程已达11605km,按每km投资3000万元计,十年间,投资总额达3000多亿元!平均每年投资300亿元!好厉害!相比之下,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却投资紧缺,为什么投资者把资金都愿投向高速公路的建设,而不愿意投向与环境保护与子孙后代密切相关的污水处理事业?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通行收费到位,投资的回报有保证。现在从深圳到哈尔滨的沿途,高速公路收费站估计有数百座,可见收费的力度相当大。相反,污水处理厂的收费不到位,投资者的回报没有保证。大家都来抢廉价的水,排免费的污水,靠牺牲环境获取利润,实际上,此路不通!我们希望新世纪,我国的城市污水处理事业能够象高速公路建设那样,每年有上百亿元的资金投入,早日改变水环境的现况。所以污水收费到位,才能有足够的资金,水工业的发展靠市场机制,投入与回报是并存的,没有回报就没有投入。高速公路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可引入市场机制,同样,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也不应由政府统包。

2 建设与运行

众所周知,我们建设污水处理厂不是最终目的,我们的目的是保护水环境保护水资源。所以,如何把污水处理厂运行好就特别重要,天津市纪庄子污水处理厂1986~1992年一直保持良好运行,共处理了6.53亿m3污水,运行费用为人民币9070万元。相当于污水处理厂的总投资费用。以此推算,如果建设一座处理量为10万m3/d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其投资为1.0亿元的话,那么该厂每年的运行费约需1500万元。所以一些城市建不起污水处理厂,一些城市建了污水处理厂却没有能力运行或没有能力开足马力运行。也有热衷于建设污水处理厂而不关心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也不积极解决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听任污水处理厂开工不足甚至接近停产。所以笔者认为污水处理厂有必要由当地环保部门安装在线监测仪表,应对污水处理厂每年处理的污染物总量进行考核。天津纪庄子污水处理厂就曾经按所处理的污水量由财政部门拔款,处理量与运行经费挂钩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已经有污水处理厂运行招标活动,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委托给运行公司来管理,业主按合同支付运行费。把市场机制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领域,可降低运行费用,保证运行效果,这样我国水环境根本改善的日子为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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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散与集中

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大小,一般取决于城市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恰当地选择污水处理厂的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关系到城市排水系统的总投资,关系到城市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再生水的利用以及整个排水系统的经营维护和管理费用。一般情况下,污水处理厂的位置往往决定了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总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应从厂址选择入手,结合投资能力、投资效益、近期实现的可能性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通盘考虑。

从城市污水处理总体上来说,根据排水出路确定污水处理厂的规模,也不考虑投资能力,单纯从经济上分析,当然污水处理厂规模大,其单方造价、管理费用都比修建小型污水处理厂显得经济。但是,要修建大型污水处理厂,首先要建设一个庞大的排水系统,包括几百至上千公里管道及许多中途泵站,才能将污水收集后集中输送到污水处理厂。这个污水收集系统的投资将超过污水处理厂,而我们近期又缺乏资金,污水收集系统建不起来就更谈不上建污水处理厂。为此,应该根据城市近期的投资能力,从修改排污水规划入手,适当缩小排水系统,争取用较少的资金使系统完善起来,并随城镇建设的发展,逐年修建一批小型廉价的污水处理厂。

城市污水的资源化已是缺水地区的重要课题,因为城市污水已经被证实是可靠的水资源,而随着水处理技术的进步,污水再生技术已经广为应用。在这种情况下,增加一些投资,改善污水处理厂本身的环境保护条件,使城市污水可就近处理、就近回用是非常值得的。因为城市污水就近处理,可以节省大量管道投资;而处理达标后就近排放,为污水资源化、进行再生回用创造了条件。如果污水处理厂的出口远离再生水的回用点,又将出现回用水工程的管道投资过大问题,使本来就不容易推行的污水再生回用事业更加困难,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4 污水与污泥

一座每日处理100,000m3污水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如每日正常运行,则每日将产生污泥干固体10~20t,折合成含水(一般为80%)污泥,将达50~100t。如何处置这些污泥是一个大问题。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或建设后不正常运行(也有作为政绩供参观用)时,此问题尚不突出,但作为建设、管理人员必须在建厂初期进行认真的研究、决策。

污泥是污水处理的副产品,有相当大的产量。污泥含有水分和固体物质,主要是所截留的悬浮物及经过处理后的胶体物质和溶解物质所转化而来的产物。污泥聚集了污水中的污染物,还含有大量细菌和寄生虫卵,所以必须经过适当处理,防止二次污染。现在大量未经稳定处理的污泥已成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沉重负担和环境的极大威胁,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中,必须考虑污泥的出路,减少污泥对环境的污染。

污泥的成分主要取决于污水水质、处理的工艺和方法。污泥主要有以下几种:初沉池污泥,二沉池污泥,栅渣、沉砂沉渣及浮渣等。初沉池污泥的成分以有机物为主,二沉池污泥含有生物体和化学药剂。污泥中含有大量水分,沉淀池污泥含水率一般在95%以上,含水率能大大影响污泥的体积,若将含水率由99.5%降至95%,则污泥体积可缩减到原来的1/10。

污泥的最终处置主要是根据一定的环境要求和经济条件,最终部分或全部加以利用以及排入大海或土壤,返回到自然环境中。污泥利用和处理前一般要进行浓缩,根据不同的处置方法,通常还要进行稳定、调理、脱水甚至消毒等过程。

污泥稳定的基本方法是厌氧消化,通过这个过程污泥中大部分可降解的有机物被分解,固体总量减少,杀灭病菌。厌氧消化可以产生沼气,为污水处理厂补充能源。

污泥可以用作农业肥料,这可以充分利用污泥中的营养成分,但应进行灭菌处理。污泥也可以用于工业作建筑材料。污泥不能利用时,其最终处置方法有填埋、焚烧、投海等。在考虑利用处置方法时,一定要注意防止环境污染及减少处理费用。根据我国现状,应充分考虑农业选用,有可能条件下进行工业利用。

5 设备订货与初步设计

城市污水处理厂其设备投资约占投资的25%~45%,由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自控设备投资及安装工程费组成。污水处理设备的质量是污水处理厂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据有关报告指出:“近20年来,国家仅对石油、化工、冶金、造纸、机械、染料等几个待业废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就超过了20亿元人民币,建立处理装置5000多套。根据调查结果表明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率不到30%。”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是重要原因之一。另外,市政工程往往一旦立项,急于建成,设备尚未落实,土建就先开工,以应付上级要求,这样情况为数不少。实际程序是,主要设备应在初步设计批准后进行订货,以要求施工图设计按所订设备进行设计,避免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所订购的主要设备与设计不符,造成土建设计(尤其是预留、预埋设计)、设备安装设计乃至电气与自控设计的大量返工。此类变更设计极易影响设计质量,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应该可以避免。一般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就没有此类问题,因为世界银行项目都实行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由中标的施工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一般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其主要设备的性能规格、质量保证和价格都在投标书中列出,所以施工图设计时主要设备已经落实,设计质量较易得到保证。

目前不少工程,都是主要设备尚未落实,建设单位就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及时沟通,尽可能避免设计返工,以保证工程质量。

参考文献

第8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一、加大新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一)加强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和宣传

新《环境保护法》将在明年实施,为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氛围,加大新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一是对内宣传。全体干部职工对照新旧《环保法》逐条学习,提前掌握新变化,树立宣传环境保护的责任意,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对外宣传。在“6.5”世界环境日、全国科普日之际,发放宣传单,设置咨询台,解答群众提出的环境问题,营造了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为提高我队环境执法水平,我队积极主动派员参加由省、市、县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2014年1月,派3人参加县执法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均考核合格。6月,派2人参加省政府组织的骨干网评员培训,使我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确保了环境监察队伍政治上清、法律上明、业务上精。10月,派1人参加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的新《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培训会,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能力更加专业。

二、贯彻《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加强排污费征收力度

认真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多措并举、应收尽收的原则,全面推进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确保了排污费的“依法、全面、足额”征收。

(一)认真抓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按照排污申报登记与核定工作的要求,对全县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污染源和排污收费档案(一企一档),对排污企业报送的申报表进行全面审核、分析,审查填报内容是否齐全、真实、可靠,指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完成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根据排污单位的性质、生产工艺、生产时段及污染物排放规律等情况,会同监测站按月或按季对各个企业的排放状况以及排放浓度进行现场核实和采样监测,科学核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严格实行按月或按季收费。截止2014年10月,共征收排污费115万元。

三、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整治环境违法行为

我队制定监察计划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制度,做到5家国控企业每月不低于四次,重点排污企业每月不低于一次,一般企业每季度不低于一次的环境监察频次。

(一)不断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定期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察。对新、改、扩建项目,查看企业是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环评手续,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环保设施建设进度。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我队加大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2014年,我队共查处4家环境违法企业,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家,共处罚款4.1万元。

1.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27日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中发现废气排放口有黄色烟雾向外排放、废水排放口有乳白色液体,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摄像取证,并经我局监测站人员对废水现场采样,经检测,该公司外排废水总铜浓度超国家标准4.6倍。按照“两高司法解释”,我局于2014年4月11日将该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处理。2014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和监测站人员对该厂进行调查取证和采样检测,总铜浓度超标5.5倍。经县政府进行专题研究,现已对该企业进行断电停产,限期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九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擅自将生产车间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雨水沟直排至,同时将治理设施中原有且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用泵抽至厂区内未硬化的空地顺雨水沟排入,经监测站的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雨水沟中的废水已严重超标。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3.飞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磨屑液用水泵排入雨水沟,进入,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

4.锦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浮渣、酸渣等)未向环保部门申报,堆放时未落实环保“三防”措施,部分危险废物(浮渣、酸渣等)泄漏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和第(十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三)加大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力度。对污水处理厂进水、出水的浓度和水量严格审查,加强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会同监测站对出水水质定期抽样监测;规范污泥处置管理,严格污泥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建立污泥管理台帐,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转移量、处置量及其去向等情况;加强了垃圾处理场的日常监督,对县垃圾填埋场的道路状况、渗滤液的收集设施和排放管网、垃圾堆放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要求加快渗滤液处理设施的建设。

四、认真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市对“环保执法检查年”活动要求,制定了活动方案,多次组织召开了活动专题会议。活动期间共出去执法车辆100余车次,执法人员35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已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县11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各种污染源进行了检查。检查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各类排污口和养殖活动取缔、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隔离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立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尤其是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等面源污染排放情况。我局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水源进行每月一次巡查,并在枯水期和洪水期加大巡查频次,检查时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排污口和畜禽养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未发现化工原料、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的堆放场所、转运站和与水源保护无关的相关建设。同时环境监测人员对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个月定期监测,对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做到上下半年各监测一次,并向社会公开其监测数据,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开展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污防股对宏成电源、盛马化工、石化、兴茂石化、蓥峰化工、锦泰液化等6家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加药系统运行情况,在线监测设备数据情况以及危废转运台账记录情况。要求该企业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工作,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规。

(三)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对蓥峰化工、盛马化工、宏成电源、石化、锦泰石油等11家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查看风险源企业风险评价情况、应急预案情况、配套建设风险防范设施及运行情况、应急物资管理情况。各企业均能按环保要求进行环评,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各企业重视环境风险工作,成立环保机构,组建专门的环保工作人员,要配备专门的应急物资,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四)开展污染物总量减排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总量股对我县镇、镇、镇3家污水处理厂和盛马化工、渝能化纤2家企业污染污染物减排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对镇和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收集、设施运行、台账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县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污泥处置、台账管理等进行查看;对2家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的处理废水达标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各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设施运行维护、台账管理等工作。

(五)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关于印发〈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我县辖区内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开展检查。经查,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均已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中江仓山畜牧有限公司已进行排污申报和缴纳排污费,其余11家养殖场均未办理;在禁养区未发现畜禽养殖情况。要求养殖场做好污水的收集与治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规。

(六)开展了核与辐射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局污控股对全县医疗单位的放射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各射线装置使用单位不断完善涉源装置台帐记录和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及措施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参加上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辐射环境的安全。

(七)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对辖区内落后产能企业永佳纸业实行关闭;对10家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做好锅炉除尘、脱硫及治污设施运行台账,尽快组织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对中通实业和九合生物2家医药制造企业进行检查,查看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查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对涪江流域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铅蓄电池、石油化工等行业;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五、开展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

8月,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省2014年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对辖区内12家矿山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了矿山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检查了矿山项目规划选址情况、环评及“三同时”执行情况生产情况;生产阶段矿山企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情况;闭矿前期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经查,县页岩机砖厂属新建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我队向该企业下发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办理环评手续,责令限期完善环保设施;对县大众页岩机砖厂、县水井街页岩机砖厂、县吉利机砖厂和县加富页岩机砖厂报县经信局督促实施关停,要求企业按规定进行生态恢复,加快植被恢复速度;对大多数建厂手续不全、产量小、污染大的小型砖厂进行整合,目前已制定详细的整合方案。要求各企业按规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做好复耕工作,认真执行环保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工作。

六、做好秸秆露天焚烧监督管控

2014年5月、9月,我队发放《关于严禁焚烧秸秆的通告》800份,并与各镇乡、管委会、园区签订禁烧责任书,为小春、大春收获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我队采取定期巡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做好巡查工作,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镇乡的禁烧巡查工作,发现焚烧火点或过火痕迹及大面积烟雾时,巡查人员立即对发现火点的时间、具置、焚烧面积等做好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并及时通知火点所在地镇乡政府联络人员,要求迅速处置。共出动执法车辆60余车次,执法人员180余人次,现场执法20余起,对违法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立即停止焚烧行为,大面积的秸秆焚烧现象得到遏制。

七、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2014年中、高考期间,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城市执法局发放和粘贴《关于2014年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告》1000份,我队执法人员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夜间三次巡查,特别是对校园周边餐饮、娱乐、工地等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罚。高考期间我局出动执法车辆30余车次,查看现场60余个。在此期间,未收到任何有关噪音扰民的投诉,未发现违法行为。禁噪工作取得成效,为考生营造了安静的应考环境。

第9篇:水泥厂考察报告范文

行性研究试验表明,针对目前工艺现状在系统中增设粗煤泥分选回收设备是非常必要的,可达到完善工艺流程,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精煤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等目的。

关键词:粗煤泥 可行性 干扰床 CSS

1 系统现状

目前太西洗煤厂三分区煤泥水中跑粗现象较为突出,经检测+0.5mm部分含量平均可达到30%左右(占本级),且灰分较低一般在8.00%左右,这部分无法被浮选柱回收,导致大量的低灰精煤损失在浮选尾煤中,造成资源的浪费,并进一步对下一级压滤脱水环节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我们考虑选择合适的分选设备及工艺,通过可行性试验研究对煤泥水系统中大量低灰粗煤泥进行有效的分选回收。

2 粗煤泥分选设备的选择及可行性试验研究

2.1 分选设备选择

CSS(粗煤泥分选机、英文Coarse Slime Separator)是基于干扰床分选技术研制的水力分选设备,其基本原理是分选矿物颗粒利用扰动水流提供分选动力,根据自身密度的差异从而进行分离分选,具体是待分选的矿物颗粒进入机体内部,由底部产生向上的扰动水流,入料与上升水流相遇而形成干扰层或称沸腾床层。入料中的颗粒在分选机中做干扰沉降运动,由于颗粒之间密度的不同,使其干扰沉降速度存在着差异,从而为分选提供了依据。

2.2 可行性分选试验

2.2.1 试验步骤及目的

利用CSS实验室装置进行可行性试验可分为如下几步,首先通过试验数据了解样品的特性,为试验提供依据,然后进行试验分析。先变化顶水流量来观察干扰床层的运动情况,然后在某一给定密度下确定一合适的顶水流量,在此条件下采集溢流和底流样品,通过对溢流和底流灰分、粒度组成等的分析,结合产品要求,确定顶水流量、控制密度的最小和最大值,通过不断的调节以此最终确定最佳的试验参数。

2.2.2 试验数据分析

根据对三分区煤样进行分析,通过前期的一些实验,确定把顶水流量和给定密度分别调整为1.30m3/h和 1.20/cm3后,对溢流和底流进行分别取样分析,结果如下:

从上面的试验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提高顶水流量或给定密度,都可以提高精煤及尾煤的灰分及产率,这说明利用CSS对三分区粗煤泥进行有效的分选是可行的。

3 CSS选型计算及流程设计

3.1 CSS选型计算

三分区原煤最大小时处理量为280t/h,通过计算所需CSS的单台处理能力应大于10.87t/h,根据最合理性原则及厂家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表,可选取CSS-1.0型,最大干煤泥处理量为15t/h。

3.2 工艺流程图

4 经济效益分析

经计算浮选入料中+0.5mm部分含量为1.41%(占全级),当要求精煤灰分为8.00%时,精煤产率为78.46%。所以计算可知入洗每吨原煤可提高经济效益8.33元,按三分区2012年实际入洗原煤100万吨计算,则全年可提高经济效益833万余元,经济效益很可观。

5 结束语

目前运用干扰床分选技术对粗粒煤分选已经比较成熟,通过对太西洗煤厂三分区粗煤泥分选试验研究结果可以看出,针对目前三分区浮选系统存在低灰粗粒煤,在浮选过程中不能作为泡沫产品上浮而直接损失到尾煤中,造成极大经济损失的现状,可考虑增加粗煤泥回收工艺环节对其进行分选回收,来完善煤泥水系统工艺,减少资源浪费,提高精煤产率,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付东旭,李海涛.太西选煤厂精煤磁尾、跳汰粗精煤CSS分选实验报告.

[2]吴式瑜等.选煤使用技术丛书

[3]谢广元等.选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