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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精选(九篇)

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

第1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从提出概念到建立共识,双方互信的增强为机制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08年底胡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两岸可以签订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的倡议后,两岸有关各方投入了积极的准备工作,主要的权威研究机构先后发表了评估报告,肯定协议将对两岸经济产生全面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台湾经济获利将更大。2009年,两岸学者通过各种形式频繁交换意见,主管经贸的官员也多次会晤协商。虽然相互间曾经出现过这样或那样的误解与分歧,协议也被改名为“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但协商的进程并未被丝毫耽搁,到12月举行的第四次两岸两会高层领导人会晤中,双方确定了争取以半年为期完成协议的协商工作,到2010年5、6月举行的第五次两岸两会高层领导人会晤中签署。该协议尽管名称还未正式确立,具体内容也有待协商,但它将发挥的作用却可以确定:协议将是建立两岸自由经贸区的前奏,更是决定两岸经贸未来发展大格局的关键,因此受到海内外各方人士的高度关注。协议能否顺利商签将直接决定着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进程表,而其推动过程本身就是两岸增强互信的过程,也可为两岸关系其他方面的进展创造良好条件。

大陆采购团发挥影响,大陆因素对岛内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2009年,两岸贸易经历了由剥而复的过程,第一季度台湾对大陆进出口的减少幅度频创历史纪录,并且是衰退幅度最大的出口地区。其后大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省市区组织了多批次、高规格的采购团,入岛订购液晶面板等零部件及各种消费产品,到第四季度台湾对大陆出口迅速转为正增长,11、12两月更是台湾各出口对象中回升幅度最大的。总计全年两岸贸易额虽然较2008年有所衰退,但衰退幅度却是台湾重要出口对象中最小的。据大陆统计,2009年台湾对大陆出口额为857亿美元,较上年减少17%;而台湾“经济部”估计出口额为620.9亿美元,同比减少16.1%,占台湾出口总金额的比重则由上年的28.9%上升为30.5%。

两岸“三通”稳步推进,大陆居民赴台游给台湾经济产生实际好处

继2008年底两岸基本实现“三通”后,2009年4月两岸签订《空运补充协定》,7月两岸空中直航航线由一条增加为三条,8月底定期航班正式开航,取代包机直航为主的时代,两岸每周飞航的班次增加到270班。海运直航方面虽然受到经济需求减弱的冲击,但两岸也在积极探索各项改进方法。

在两岸往来条件日益便利的拉动下,大陆赴台游客人数迅猛增长,全年赴台的大陆旅客数达97.2万人次,较上年增长163%,跃升为仅次于日本的台湾第二大旅客来源。其中大陆观光游客占60.6万人次,累计台湾开放大陆民众赴台旅游一年半中,大陆民众赴台旅游人数达64.7万人次,为台湾观光产业创收11.3亿美元,折合379亿元新台币,从多方面发挥了激活台湾经济与消费的作用。

台湾开放陆资入岛,双向交流艰难前行

2009年6月底,台湾当局公告开放陆资投资项目清单,共100项,两岸交流正式由单向、间接进入了双向、直接的时代。但由于台湾当局依然从投资用途、人员居住等方面制定了较外资严苛的限制措施,虽然年底开放项目增加到了192项,陆资入岛的实际进展依然相当缓慢,当年陆资仅提出相关申请案22件,金额为11.9亿元新台币。

与此同时,继4月两岸签署《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后,11月双方正式达成了金融监理备忘录,预计3个月后正式生效,两岸金融业展开相互往来与投资业务初现曙光。

台商投资处于转型期,两岸展开新型产业合作探索

近两年台湾当局逐步放宽了对台商投资大陆的限制措施,包括资金总量与单项金额、审批手续等方面的规定,台商投资大陆却出现两岸统计数字逆转的现象。2009年大陆公布的实际利用台商投资金额为18.8亿美元,较上年减少0.95%,而台湾公布的核准台商投资大陆金额高达71.4亿美元,上年更达106.9亿美元。这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台商将前几年赴大陆投资项目补提申请,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台商对未来大陆投资仍抱持积极的看法。

2009年,两岸交流还新辟了“产业搭桥”合作内容,共举行了中草药、太阳光电、LED照明等十项产业的合作对话会议,为两岸建立新型产业合作模式作了有益的探索。

第2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结构之变:

抓住产业转移机遇服务贸易提升层次

3月8日,在记者采访侨联小组讨论会时注意到,多个代表都提出中国服务贸易中介机构十分缺乏,使用程度不高等问题。而此前的一次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多个企业高管都表示,自己企业能在跨国并购中获得良好的业绩,要归功于一些大型跨国中介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秘书长、原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的两会,我最关注的话题是服务贸易的发展。”魏建国说,“我希望服务贸易能够提高到国家战略水平,因为外贸要转型,我国再拼资源、拼劳力、拼污染是不行的。要抓住世界服务贸易产业转移的大好机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他说,“十一五”时期,尽管遇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我国服务贸易仍保持健康快速发展。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回暖,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已经恢复到稳定快速增长的轨道。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发改委原主任蒋应时也认为,长期以来,服务业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是一些深层次的制度障碍,其中税收制度是主要制约。

目前,中国流转税体系中两个税种并存,对制造业实行增值税,对服务业则实行营业税,以流转的全额为税基。蒋应时认为,这种方式虽然征收简便,但是存在弊端,不利于服务业从制造业中分离出来,也限制了生产企业外购服务的需求,不利于生产业的发展。另外,实行增值税是出口退税的前提,由于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服务贸易出口无法退税,不利于拓展服务贸易。蒋应时建议,下一步改革方向应该是把服务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

此外,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建议,在一些垄断行业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让民营资本在可由市场提供服务的领域有更多发展机会。

世茂集团总裁许荣茂针对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建议:1、在更高层面参与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分:从承接制造外包到发展服务外包,这是有利于我国在更高层面参与国际产业分工的必然选择,有利于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2、尽快制定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战略。3、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信息安全、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4、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园区的扶持力度,设立国家层面的服务外包示范园区。5、鼓励国内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服务外包市场,积极承接国外政府服务外包业务,政府则应该在对外交往、贸易采购、商务谈判中主动营造有利于国内企业承接来自国外政府服务外包业务的环境和条件。6、不断提升流程外包企业的管理水平。

格局之变:

借力国际合作协议沿海,沿边发展提速

本届两会期间,本刊记者翻阅与外贸相关提案时,一个突出的感受是,有关发挥沿边、港口、自贸区优势,利用国际合作协议,进一步对外开放,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方面提案的比重非常大,涉及了西南、东北各个口岸、边陲地区。

以具有东盟自由贸易区区位优势的省份、地区为例,很多代表或委员都建议抓住时机推进相关省份、地区的开放合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刘新文委员在提案提出,中国企业没有充分利用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优势,使得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他认为,企业不能充分利用自贸区原产地证书优势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目前许多企业不了解自贸区优惠政策和降税的清单,主动利用意识不强;二是原产地证书在查询中还存在一些障碍,效率不高,企业申请积极性不高。因此他建议政府要加强宣传,也要加强与东盟的沟通,一些服务中介机构也要大力发展起来。

同样,云南省怒江州政协代表彭兆清提出将云南省片马口岸纳入中缅双边协议口岸的建议。片马口岸是中缅边界最北端、开放条件最好、最具发展潜力的陆路口岸。然而,因片马口岸不是双边协议口岸,缅甸政府不承认片马口岸的合法性,使片马口岸的发展面临开放水平低、单方面管理、口岸运输和通关能力不强、人员和货物流动不便等一系列问题和困难。他建议:请国家相关部门积极通过外交途径与缅政府磋商,将片马口岸纳入中缅双边协议口岸。

在促进两岸的贸易方面,福建省委统战部张燮飞提出要出台支持福建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政策,赋予福建先行先试的配套政策,推进闽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对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又快又好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民革中央提出设立“苏台(太仓)自由贸易港区”的提案,建议将自贸港区作为两岸产业合作平台,对自贸港区实施关税税收优惠和出口退税政策,实施单独的产业准入政策,参照大陆对外商“两税合一”之前的政策,在区内实施对鼓励类台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其他海关、金融等优惠政策。

第3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两岸经济合作伴随着两岸关系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多年来,两岸各方顺应民意、紧跟时代脉搏、集成多方智慧和力量,不断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向更宽领域、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迈进。两岸经济合作给两岸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利益,合作、发展、共赢,共同培育中华民族经济、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得到了两岸同胞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从而牵引和推动着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两岸经济合作是两岸关系的“压舱石”,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推进器”。

 

两岸经济合作现状

两岸经济合作在经过起步、发展阶段后,进入了突破性进展阶段。2008年以来,我们按照“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思路,全面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发展,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和机制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突破,极大地促进了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和扩大,实现了两岸同胞期盼已久的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通航、通邮、通商)。两岸两会恢复接触商谈以来,两岸签署19项协议、达成多项共识,着力解决两岸在“三通”、金融、农产品检疫检验、知识产权保护、投资促进与保护、贸易自由化等众多经济领域合作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建立了联系沟通机制,为相关领域的合作扫除了制度性障碍。成功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等一系列协议,推进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进一步提升了两岸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程度,为加快建立和逐步完善两岸经济繁荣发展的合作机制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1、ECFA实施和后续商谈受到各方关注,各项工作有序推动,两岸同胞更加坚定了对两岸经济合作的信心,两岸经济合作的外溢效应逐步显现。一是ECFA早收计划落实情况良好。ECFA货物贸易早收计划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2013年3月,台湾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103844票,货值149.0亿美元,关税优惠50.29亿人民币(约合8.18亿美元);大陆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46163票,货值824.36亿新台币(约合28.0亿美元),关税优惠27.2亿新台币(约合9511万美元)。2013年1月1日起所有早收清单内产品关税已降为零。2013年1至6月,台湾企业享受关税优惠约3.14亿美元,同比增长25.6%,大陆企业享受关税优惠约2963万美元,同比增长13.4%。服务贸易早收计划执行取得了重要成果。早期收获计划执行良好,进一步促进了两岸货物贸易规模的扩大,加速了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带动了两岸产业合作的发展,不仅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提供了机制性保障,也对扩大两岸经贸往来,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促进两岸经济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二是ECFA后续协议商谈进展顺利。在ECFA框架下,在签署涵盖多个两岸经济合作领域协议基础上,2013年又签署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正积极推动中。三是两岸经合会机制更加顺畅。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例会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沟通效果越来越好。四是两岸互设经贸社团办事机构。我机电进出口商会在台设立办事处,台湾贸易中心在大陆设立3个经贸办事处。

 

2、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相互开放与有效监管,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一系列具体成果。两岸建立了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和货币清算机制。台湾人民币业务正式开办,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两岸金融界交流热络,两岸金融市场开放措施已纳入服务贸易协议。截至2013年8月,11家台湾地区银行设立大陆分行,其中6家在获准开办大陆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基础上,获准扩展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这其中又有3家获准筹建同城支行; 3家大陆银行在台设立分行。设立3家两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3家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大陆开放在大陆居住、生活的台湾同胞投资A股。大陆新批准筹设首家台湾地区银行大陆子行。随着两岸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两岸资金流动的综合效益将更加突出。

 

3、积极探索两岸产业合作模式,加强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全面推进两岸产业合作。两岸不断探索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共同参与的两岸产业合作新模式,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下设的两岸产业合作工作小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和顺畅。在多方努力下,两岸分别成立了“两岸企业家峰会”社团,组建了宏观经济、能源石化装备、金融、文化创意、信息家电、生物科技与健康照护、成长型企业等7个产业合作推进小组,这为进一步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合作,激发两岸民间企业合作动力提供了机制保障。两岸成功举办2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和9届两岸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达成的多项两岸产业对接发展共识,有利于两岸产业的务实合作。LED、TFT-LCD、无线城市、汽车、冷链物流等产业合作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探索两岸产业合作路径和方法打下了基础。

 

4、努力适应两岸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形势,两岸同胞对两岸交通、通讯合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两岸交通、通讯不断有新的发展。两岸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后市场需求强劲。自2013年8月起,两岸空中客运直航班次由每周616个增加到670个。货运直航班次由每周56个增加到68个。两岸直航航点增加为64个(大陆54个,台湾10个)。大陆和台湾海上直航港口分别达72和13个。海上直航客、货运量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厦金(厦门—金门)海缆正式开通使用,福淡(福州—淡水)海缆于2013年1月正式建成开通。

 

第4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为提高口岸大通关工作效率,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口岸大通关建设的紧迫感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口岸管理体制是否顺畅、口岸大通关环境是否优越、通关效率是否高效,直接影响我市招商引资形象和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快口岸大通关建设,构建畅通、高效、便捷的大通关平台,是我市适应后经济危机时代激烈竞争,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迫切需要,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加速城市国际化进程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口岸大通关工作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加快口岸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我市口岸大通关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快口岸大通关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立体开放口岸体系。市口岸办要根据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推进口岸和口岸作业区建设,努力实现进出口企业便捷通关。重点做好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和建设,金霞陆路口岸作业区建设,拓展浏阳花炮出口通道;完善航空口岸、霞凝水运口岸、国际邮件中心和金霞保税物流中心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加快建立口岸通关中心,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模式。

(二)着力建设国际快速物流通道。充分发挥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平台作用,引进国际第三方物流公司,加快发展保税物流业务。由市口岸办牵头,研究“铁海联运”、“陆海联运”等多式联运方式支持政策。在稳定发展至深圳“五定班列”和至上海“五定班轮”的基础上,整合口岸资源,根据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逐步增加至沿海沿边口岸的“五定班列”、“五定班轮”线路和密度。完善设施和功能,支持国际邮件中心发展。推进与沿海沿边口岸合作“无水港”建设,实现我市口岸作业区就地报关(检)、就地订舱(车、箱、船)、装(拆)箱、结汇、签发提单、出口清关的口岸功能。

(三)进一步拓展国际航线航班,努力促进入境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开拓新的国际(地区)航线航班,促进入境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不断提高的国际知名度。充分发挥航空口岸客运发展较快的优势,加快提升货运能力,推进航空快件业务发展,把航空口岸打造成管理高效、功能齐全、设备完善、服务一流的区域性国际航空枢纽。

(四)加快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工作。按照政府搭台、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口岸资源共建共享共用的原则,逐步构建既有监管辅助功能又能提供商务服务的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进出口贸易通关成本。

(五)构建口岸联检工作良好环境。加快推进金霞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两个口岸联检机构建设,为口岸大通关构建基础平台。理顺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对口岸联检单位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支持海关、检验检疫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完善现有口岸监管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口岸联检单位协管员、协检员制度,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为口岸联检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六)要把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加大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口岸建设实行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财政适当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性投入要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市口岸专项发展资金,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效益。

三、强化措施,提高口岸大通关服务水平

(一)支持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支持海关实行节假日和24小时预约通关查验工作制,实行“一次开箱,一次查验”等“一站式”联检服务。支持海关进一步加强跨区域通关合作,实现区域良性互动,解决企业在口岸通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支持海关推行“由企及物”理念和“守法便利”原则,培育更多企业成为AA类和A类企业,努力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覆盖面。支持海关深化关企合作,加强对重点出口企业的监管与服务,建立跟踪和个性化服务机制,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海关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和海关政策宣传,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品牌和做大做强。

(二)支持提升检验检疫把关监管水平。支持检验检疫加强质量管理,严守安全底线,改进监管模式,提高检验检疫通关效率和速度,促进贸易便利化。主要包括:加强政策引导,督促企业树立落实质量责任主体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支持检验检疫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产品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出口免验、企业分类管理、绿色通道、直通放行、优惠原产地证等检验检疫优惠便利措施;支持实行24小时预约服务和节假日工作制,支持检验检疫积极参与跨区域合作,加强与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协调,畅通通关渠道;加快浏阳烟花集中监装场建设,实行“产地检验、集中监装”模式,支持特殊监管区域检验检疫设施建设,确保检验检疫履职需求;支持检验检疫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完善检验检疫信息服务平台和12365语音服务系统,搭建物流数据交换平台,积极推动检验检疫监管场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电子闸口放行管理,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水平。

(三)支持提高边防检查及通关服务水平。支持边防检查在航空口岸全面实施每名旅客查验不超过45秒、处理一般问题不超过30分钟的服务标准,支持边防检查进一步加大查验设施改造力度和自助通关系统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进一步提高旅客出入境通关速度,制定旅游团组预报预验管理办法,简化办理手续的程序,缩短办理手续的时间。

(四)改进外汇服务。全面推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逐步实施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全面核查和分类管理,简化收付汇手续;积极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降低资金汇兑成本;逐步将国际结算业务网点延伸到产业转移承接地的县域范围,为企业在当地办理收付汇业务提供便利;改进企业异地收付汇管理政策,便利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推动保税功能区和出口加工园区金融机构网点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涉汇企业外汇政策支持和业务培训,完善外汇业务个案处理机制。

(五)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国税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优化退税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退税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审核审批,及时办理出口退税。进一步加强退税计划管理,积极向上争取退(免)税指标,保证退税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国税、财政、海关、银行、外汇管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构建便捷的退税协作机制。

(六)加强海事管理。地方海事局应加强水运口岸的安全监管,改善通航环境,维护通航秩序,提高船舶进出口岸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市交通运输、物价、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外贸集装箱运输车辆在收费、通行便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公安、交通运输、口岸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系,对城市生产生活急需品,由交通部门按载质车辆办理通行手续,以确保供应。

四、规范秩序,优化口岸大通关环境

(一)提高服务质量。市口岸办要加强对口岸各单位的协调管理,及时受理客户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海关、检验检疫、边防、外汇、海事及港口、铁路、机场等口岸单位要全面落实承诺服务、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各项服务措施应公布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口岸货场和货代企业要按照进出口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运输,保证货物安全及时运达。

(二)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市口岸大通关相关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收费标准执行,实行收费公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后方可收费;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要明码标价,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和优惠政策,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口岸管理执法部门要建立企业诚信系统和信誉评估体系,对进出口企业实行风险管理,根据不同企业的资信等级,采取不同的通关管理方式,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守法进出,对诚信守法企业给予更大的通关便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监督自律制、责任追究制和激励机制,打造诚信口岸。

五、强化领导,保障口岸大通关建设顺利推进

(一)切实加强对口岸大通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口岸大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口岸大通关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口岸办,承担全市大通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大通关建设工作。各级政府、各开发园区以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口岸大通关工作的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口岸大通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大通关工作。

(二)健全口岸大通关工作机制。全市口岸大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口岸大通关建设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市口岸大通关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调度和检查,每季度检查、督办、通报一次全市“大通关”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口岸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建立健全口岸相关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调解决口岸大通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对区县(市)、园区推进口岸大通关工作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三)推进文明共建。建立口岸联检单位文明创建考核评比机制,在全市口岸系统中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推进相关活动,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等举措,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口岸系统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第5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两岸经济合作伴随着两岸关系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从无到有、由小到大。多年来,两岸各方顺应民意、紧跟时代脉搏、集成多方智慧和力量,不断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向更宽领域、更大规模和更高层次迈进。两岸经济合作给两岸同胞带来了实实在在利益,合作、发展、共赢,共同培育中华民族经济、建设美好家园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得到了两岸同胞的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从而牵引和推动着两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两岸经济合作是两岸关系的“压舱石”,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推进器”。

 

两岸经济合作现状

两岸经济合作在经过起步、发展阶段后,进入了突破性进展阶段。2008年以来,我们按照“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思路,全面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加快发展,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和机制化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突破,极大地促进了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和扩大,实现了两岸同胞期盼已久的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通航、通邮、通商)。两岸两会恢复接触商谈以来,两岸签署19项协议、达成多项共识,着力解决两岸在“三通”、金融、农产品检疫检验、知识产权保护、投资促进与保护、贸易自由化等众多经济领域合作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建立了联系沟通机制,为相关领域的合作扫除了制度性障碍。成功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等一系列协议,推进了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进一步提升了两岸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程度,为加快建立和逐步完善两岸经济繁荣发展的合作机制起到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1、ecfa实施和后续商谈受到各方关注,各项工作有序推动,两岸同胞更加坚定了对两岸经济合作的信心,两岸经济合作的外溢效应逐步显现。一是ecfa早收计划落实情况良好。ecfa货物贸易早收计划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2013年3月,台湾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103844票,货值149.0亿美元,关税优惠50.29亿人民币(约合8.18亿美元);大陆享受ecfa关税优惠货物46163票,货值824.36亿新台币(约合28.0亿美元),关税优惠27.2亿新台币(约合9511万美元)。2013年1月1日起所有早收清单内产品关税已降为零。2013年1至6月,台湾企业享受关税优惠约3.14亿美元,同比增长25.6%,大陆企业享受关税优惠约2963万美元,同比增长13.4%。服务贸易早收计划执行取得了重要成果。早期收获计划执行良好,进一步促进了两岸货物贸易规模的扩大,加速了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带动了两岸产业合作的发展,不仅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提供了机制性保障,也对扩大两岸经贸往来,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促进两岸经济发展营造了有利环境。二是ecfa后续协议商谈进展顺利。在ecfa框架下,在签署涵盖多个两岸经济合作领域协议基础上,2013年又签署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正积极推动中。三是两岸经合会机制更加顺畅。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例会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沟通效果越来越好。四是两岸互设经贸社团办事机构。我机电进出口商会在台设立办事处,台湾贸易中心在大陆设立3个经贸办事处。

 

2、推动两岸金融市场相互开放与有效监管,两岸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了一系列具体成果。两岸建立了金融监管合作机制和货币清算机制。台湾人民币业务正式开办,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两岸金融界交流热络,两岸金融市场开放措施已纳入服务贸易协议。截至2013年8月,11家台湾地区银行设立大陆分行,其中6家在获准开办大陆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基础上,获准扩展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范围,这其中又有3家获准筹建同城支行; 3家大陆银行在台设立分行。设立3家两岸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23家台湾金融机构在大陆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大陆开放在大陆居住、生活的台湾同胞投资a股。大陆新批准筹设首家台湾地区银行大陆子行。随着两岸金融合作的不断深化,两岸资金流动的综合效益将更加突出。

 

3、积极探索两岸产业合作模式,加强制度化、机制化建设,全面推进两岸产业合作。两岸不断探索有规划指导、有政策支持、有产学研共同参与的两岸产业合作新模式,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下设的两岸产业合作工作小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和顺畅。在多方努力下,两岸分别成立了“两岸企业家峰会”社团,组建了宏观经济、能源石化装备、金融、文化创意、信息家电、生物科技与健康照护、成长型企业等7个产业合作推进小组,这为进一步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合作,激发两岸民间企业合作动力提供了机制保障。两岸成功举办2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和9届两岸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达成的多项两岸产业对接发展共识,有利于两岸产业的务实合作。led、tft-lcd、无线城市、汽车、冷链物流等产业合作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探索两岸产业合作路径和方法打下了基础。

 

4、努力适应两岸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形势,两岸同胞对两岸交通、通讯合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两岸交通、通讯不断有新的发展。两岸实现全面直接双向“三通”后市场需求强劲。自2013年8月起,两岸空中客运直航班次由每周616个增加到670个。货运直航班次由每周56个增加到68个。两岸直航航点增加为64个(大陆54个,台湾10个)。大陆和台湾海上直航港口分别达72和13个。海上直航客、货运量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厦金(厦门—金门)海缆正式开通使用,福淡(福州—淡水)海缆于2013年1月正式建成开通。

 

5、两岸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不断向前推进,有力地促进了两岸投资便利和贸易自由,两岸投资贸易稳步增长。2013年1-8月,两岸贸易额为1332.09亿美元,同比上升27.4%,依此估算,全年两岸贸易额有望接近或突破2000亿美元。大陆继续是台湾第一大贸易伙伴、出口市场和贸易顺差来源地。2012年两岸贸易额为1689.6亿美元,比1992年两岸贸易额74.10亿美元增长22.8倍,年均增长114%;比2008年两岸贸易额1292.2亿美元增长30.76%。2008年-2012年两岸贸易额年均增长7.7%。截至2013年7月,大陆累计批准台商投资项目89166个,实际使用台资金额584.7亿美元。截至2013年8月,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项目175个,投资金额突破10亿美元。 大陆继续是台湾对外投资的第一大目的地。大陆9省市开放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

6、切实关注基层民众尤其是台湾农渔民的利益需求,加强两岸农业界的交流,两岸农业合作成效明显。大陆赴台采购农产品制度化、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协助台湾农渔产品销往大陆的渠道不断拓宽。大陆对台南学甲区虱目鱼开展整体采购以来,越来越受到当地台湾同胞的欢迎。大陆开放进口台湾大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继续扩大。两岸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类形式交流日益活跃。两岸正积极推动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贸易,更加重视两岸农业新品种

、新产品研发和新技术交流,研究推动两岸商签农业合作协议。

 

两岸还搭建了两岸企业家交流高端平台,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已建立长效机制,两岸各类经贸交流蓬勃开展。为帮扶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大陆各地各部门继续出台措施帮助台资企业发展,帮扶力度不断加大,部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取得进展。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两岸交流合作新模式,大陆设立了平潭综合实验区,赋予其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措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其所在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扎实向前推进。

 

两岸经济合作发展趋势

两岸经济合作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国际经济形势和两岸各自经济现状及发展趋势,对两岸经济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两岸经济合作有机遇也有挑战,总的讲,机遇大于挑战。一是复杂多变、结构深度调整的国际经济环境和形势,对任何一个经济体的开放程度、监管机制、运行效能、创新活力、抗风险能力及市场容量等综合经济体质的标准越来越高,两岸经济进行优势互补,融合发展的重要性愈加突显。二是大陆3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新一轮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社会全面升级的发展态势对推进两岸经济多层次、宽领域、大规模的深度合作更具包容性和助推力。三是台湾经济的优势、特点、发展瓶颈,以及对外部性依赖的加重趋势,对两岸经济关系发展有着现实而紧迫的需求。

 

毫无疑问,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继续巩固深化、不断开拓进取的大背景下,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进程不断向前推进,使两岸投资更加便利和均衡,贸易更加自由和活跃,市场连接更加紧密和规范,生产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和安全,是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方向。沿着此一方向和趋势,逐步实现阶段性目标,最终实现两岸经济一体化是可以预期的。

 

但两岸经济合作也存在着脆弱的一面,需要引起两岸同胞的高度重视。这就要求两岸双方共同努力克难前行。但岛内总是有一股政治势力不断在制造障碍。推进两岸经济关系进一步发展的任务仍然繁重。

 

今后工作重点

我们要在做好各项既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和完善两岸经济关系制度化、机制化建设。赋予现有的合作方式、形式和机制更多实质内容,取得更多实际成效,为两岸经济进一步融合打下基础。

二是推动尽快实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目标,积极探索充实和扩展ecfa的内涵,促进两岸双向投资便利和贸易自由化。两岸应优化各自投资环境和相互投资结构,在相互开放、有效监管、协同创新、运行效能上有新突破;确保两岸资本双向流动的便利和安全,在积极引导资本为实体经济服务方面有新举措;深入研究两岸货物贸易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服务贸易的开放领域和监管机制,在两岸贸易自由化程度上有新成效;探索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上海)自贸实验区等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对接发展,力求达到相互借鉴,融合发展。

第6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内容摘要:ecfa的签署和实施对海峡两岸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本文从签订ecfa的经济背景入手,通过研究ecfa早期收获计划实施一年来大陆与台湾的贸易情况以及ecfa的后续协议,分析ecfa在扩大贸易量、吸引投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市场融合等方面对大陆经济的影响,同时指出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大陆企业受冲击、ecfa发展不确定性等潜在风险,并针对风险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ecfa 大陆经济 影响 建议

2010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ecfa)签订,标志着两岸关系正式进入了“ecfa时代”。2011年ecfa早期收获计划正式实施又适逢大陆“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ecfa对台湾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影响的同时,对大陆经济产生的影响也不容小觑。

大陆签订ecfa的经济背景

(一)大陆经济转型对两岸经贸关系提出新要求

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两岸共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两岸经贸关系日益密切, 2008年台湾成为大陆第七大贸易伙伴、第九大出口市场和第五大进口来源地。然而,纵观近十年两岸贸易投资数量,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令人欣喜的现象背后也开始引发人们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对两岸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持久力的思考。

2000年至2009年,两岸贸易额除2009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所下降外,数额呈逐年递增趋势,但增长明显放缓(见图1)。大陆对台湾出口增长率2005年大幅下降后一直呈下降态势,而大陆对台进口增长率自2002年起持续下降。放缓趋势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台湾对产自内地的部分商品实行进口限制,成为大陆对台出口道路上的障碍;另一方面由于两岸贸易以中间产品居多,随着大陆经济不断发展、产业升级,以廉价劳动力为支撑进口中间产品进行加工或对原材料进行初级加工出口的贸易方式不再是大陆经济的主流,使得以中间产品为主的贸易额增长放缓。

近十年来,台湾对大陆投资更是不断减少,呈现负增长态势,2005年增长率史无前例的跌至-31%(见图2)。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台湾对大陆开始产业转移,2002年达到峰值。然而随着大陆经济飞跃式发展,生产要素成本不断增加,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转移在两岸经贸中几乎没有生存空间,因此台湾转而向其他周边地区进行转移。而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新一轮的产业转移尚不成气候,两岸投资陷入低迷。

不可否认,在大陆对外开放初期,台湾与台资企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以珠三角、长三角为典型的沿海城市中不乏台商的身影。但随着大陆经济的发展,转型升级成为当前的新要求,过去的两岸经贸关系难以再得到发展。在全球金融危机与市场经济转型升级的双重压力下,大陆对台经贸关系必须出现新态势。

(二)我国不断完善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环境

在大陆“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的指导下,我国连续多年成为蒙古、韩国、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最大贸易伙伴。2009年,我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日本最大的出口市场;重新成为印度最大贸易伙伴。上述种种成就表明我国在深化与周边国家地区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上做出巨大努力。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自贸区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涉及gdp高达6万亿美元,这在我国经贸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台湾作为大陆周边一个重要经贸合作地区,其影响力甚至超过东盟地区,令人遗憾的是两岸贸易环境却远远没有中国-东盟自贸区来得优良,因此,加深与台湾的经济交流是大陆完善周边贸易环境的要求。

(三)大中华经济圈形成的需要

cepa的成功实践不仅仅是内地与港澳双赢互动的经济合作制度安排,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大中华经济圈在经济上所带来的巨大效应。有学者早在2003年内地与香港签订cepa后就指出“推动香港地区与内地经贸一体化是中国大陆迈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第一步,这种非常重要的尝试将会进一步延续,下一步是澳门,接下来是台湾地区。如果这种发展势头保持下去,抛开政治因素,按经济发展规律来预测,台湾很有可能在10年内也会与大陆签订类似cepa的经济合作协议。这样,一个中华经济圈将应运而生”。2010年1月1日,被视作“大中华经济圈的未来延伸”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形成,两岸四地的经贸关系亟待进一步密切,大中华经济圈的形成趋势成为海峡两岸ecfa签订的推动力。

ecfa对大陆经济的积极影响

(一)ecfa早收计划对大陆经济的短期影响

早收计划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方面,因此对大陆经济的促进作用也主要体现在两岸进出口贸易和投资情况上。

1.拉动大陆对台进出口额增长。2011年,早收计划实施的第一年里,两岸贸易总额突破1600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出口351.1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大陆自台进口1249.2亿美元,同比增长7.9%,扭转了过去十年贸易额同比增长率不断下滑的趋势,极大刺激了两岸贸易。同时大陆出口增长率高于进口增长率10个百分点,有力回击了ecfa的签订是大陆对台湾片面让利的说法,表明了ecfa对大陆出口的带动作用。而且2011年是早收计划实施的第一年,早收清单中尚有很大部分商品未降至零关税,到2012年,超过九成的早收清单货物免税,相信两岸贸易额将不断攀升。

同时,早收清单的货品只占两岸货物贸易两成不到,绝大部分的商品还没有感受到ecfa签订带来的实惠,相信在后续货物贸易协议签订后,会有更多商品加入到降税、免税的行列中,届时大陆对台进出口额将会达到全新的高度。

2.拓宽“台资引进来、陆资走出去”的通道。20世纪90年代以来,台商掀起了以大陆廉价劳动力为依托的对大陆投资热潮,2002年达台商投资历史最高水平—39.7亿美元。然而随着大陆经济结构调整、生产要素成本的增加,对台资有了新的需求,同时台湾在一些行业对台商投资大陆仍然存在很多限制,例如: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在ecfa后续协议中投资保障方面协议磋商进程较快,在谈判的同时逐步取消了对大陆投资的相关限制,其中包括一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的限制。截至2011年10月,台湾有82家企业获准在大陆设立独资或合资的企业,合同台资金额4.10亿美元,金融领域的开放则涉及到13家台湾金融机构。这既让大陆获得了新一轮的资金,更重要的是产业涉及面大大拓宽,不再单一局限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不同于大陆人力资源数量的优势,台湾劳动者素质高,不仅体现在受教育程度上,更表现在对实际技能的掌握上。其次台湾企业在技术商品化方面实力大大强于大陆企业,为大陆企业提供了学习的典范。最后,由于有着相同的文化、语言等社会传统习惯,台湾有着和大陆极其相似的市场,大大降低了大陆投资者走出去打开新市场的风险。因此台湾是大陆投资者走出去寻求资源、技术与市场很好的场所,而ecfa的签订,其中早收计划中开放服务贸易相关承诺以

及即将签署的后续投资保障协议为陆资企业去台湾投资拓宽了渠道、提供了保障。据台湾方面统计,2011年1-10月,已核准的陆资赴台投资案中,属于ecfa服务业早收项目的有36件,投资或增资金额大约1654万美元。而台湾公布了第三拨陆资赴台开放名单中,制造业开放的幅度达到97%,服务业和公共建设的开放幅度达51%左右,这些都表明大陆赴台投资环境在不断优化。

(二)ecfa对大陆经济的长远影响

1.促进大陆产业优化升级。首先,可以畅通两岸生产要素流通渠道,为大陆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资源保障。货物贸易早收计划首先加快了两岸货物流通,而服务贸易早收计划对11个部门做出开放承诺,以及随后签署的后续投资保障协议让两岸在人员、投资、技术合作以及金融等领域的合作更加紧密、顺畅,使两岸货物、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流动更加便利。这为大陆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金、技术等保障。

其次,可以深化两岸产业分工,带领大陆经济走出产业链低端环节。大陆被称为世界工厂,“中国制造”闻名全球,但是由于研发能力不足以及过去一味依靠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影响,大陆企业却处于产业链的低端,与台湾企业相比利润空间狭小许多。ecfa签订后,产业双向对接的形成、区域生产要素流通便利化以及经济合作制度化,台湾较强的研发能力与大陆丰富的资源相结合,研发与生产相结合,提升技术商品化程度,让“中国制造”变为“中国创造”,占领国际产业链高端环节。

2.完善大陆市场经济体制。大陆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在抵制金融危机等方面有其独特的优越性,但是这种体制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规范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借鉴资本主义市场可取之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ecfa第六条明确强调加强两岸经济合作,并着重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方面合作,其中不乏大陆经济的薄弱环节和新兴产业,而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在ecfa签署之前就多有磋商,现已初具成效。加强两岸经济合作,有利于不断完善大陆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相关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健全。

3.加快以大陆为主体的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2010年,中国gdp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促进两岸经贸发展的ecfa签订,继cepa之后,台湾真正加入到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cepa和ecfa大大加快了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香港企业在大陆生产,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其对台湾出口产品就可以享受ecfa的优惠,而台湾企业在大陆设厂,若涉及与港澳企业合作,也可以享受到cepa的优惠。通过cepa和ecfa,两岸四地的企业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化、合作对象数量大大增加,四地市场更为开放,经济相互融合、渗透,区域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ecfa给大陆经济带来的潜在风险

(一) ecfa对大陆经济造成的短期风险

短期风险的存在主要指由于海峡两岸经济发展不对称,早收计划实施使两岸经贸初步融合中大陆经济可能存在的一些风险。具体表现在:

1.对自台进口商品大幅降税可能对大陆中小企业生产造成冲击。对台湾出口商品降税使得台湾商品获利空间增大,许多台湾商家可能会选择降低商品在大陆市场的销售价格以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加之生产工艺精良、生产标准严格,台湾一些商品质量高于大陆企业生产的同类商品,人们选择台湾商品消费的趋势会增强。另外,在货物早收清单中,大陆降税货物项数是台湾的两倍,降税幅度也远远大于台湾,理论上让利幅度大于台湾,总体上提高了台湾商品在大陆的竞争力。这对大陆企业生产的商品造成了一定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早收清单实施伊始,台湾企业积极申领原产地证明,一些从未与大陆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开始向大陆出口商品,而大陆企业申领原产地证书的数量却远远少于台湾。由于本身让利较多,而大陆企业主观尚未积极利用ecfa,相对于迅猛的进口势头而对台出口的不够充分,使台湾产品对大陆企业生产带来冲击成为可能。

2.台湾发达的服务贸易对大陆服务行业的冲击。早收计划中大陆对台湾开放的服务贸易涉及11个部门,其中不乏台湾优势服务部门。向台湾开放其优势部门,有利于吸引台湾相关行业来大陆投资,与大陆相应行业合作创办合资企业,从而有利于大陆方面相关企业学习台企优秀的运营模式与理念,利用台资获得自身发展的良机。然而在市场开放承诺中绝大多数的部门承诺“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企业”。这从宏观层面来说有利于提升整个行业水平,但从微观层面看,大陆服务部门发展较晚,还不够成熟,能否经得起台湾独资服务企业对大陆的冲击还是未知数。在服务贸易早收清单中,大陆在金融部门做出的承诺明显多于台湾。大陆向台湾开放保险、银行、证券与期货三个部门,台湾只开放了银行一个部门。相较于台湾,大陆金融行业起步较晚,尤其是民营金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能否承受台资来袭带来的风险有待时间检验。

(二)ecfa对大陆经济潜在的长期风险

ecfa从形式上类似于自由贸易区(fta),但由于特殊的政治关系,一方面可能使台湾从中获利更多,大陆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可能阻碍后续协议的顺利签订,从而影响ecfa的长远走势。

1.自由贸易条件下,大陆贸易条件可能恶化。ecfa签订之前大陆对台贸易一直是逆差,处于入超地位,且基本上每年逆差额都在不断上升(见图3),这一方面由于大陆人口远远多于台湾,消费需求十分强劲,另一方面是因为台湾对自大陆进口的商品设置较多壁垒。签订ecfa后,贸易壁垒逐渐消除,然而贸易逆差却没有像预计的一样有所下降,2011年大陆对台湾贸易逆差达到了历史新高的898.1亿美元。这不排除台商更积极利用ecfa向大陆出口获利的原因,但是早收计划中大陆降税商品多于台湾、降税幅度大于台湾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而且今后货物贸易后续协议内容还不是十分明朗,大陆贸易条件恶化风险存在不容忽视。

2.ecfa发展的不确定性对大陆的影响。自ecfa商谈初期至今,由于海峡两岸特殊的政治关系,反对ecfa的声音就从未消失,岛内甚至有人认为ecfa是大陆送来的特洛伊木马,ecfa的签订可以说是突破了重重阻碍。而2011年让人欣喜的海峡两岸经贸态势也有力回击了种种反对之声。但是经济和主权的矛盾仍然是ecfa发展的潜在不确定因素,加之岛内政治不稳定,ecfa的长远发展有其不确定性。作为与大陆一衣带水的台湾,两岸经济相互影响程度很高,ecfa的不确定性使两岸经贸关系存在风险。

ecfa签订后大陆经济应对潜在风险的建议

(一)大陆企业应不断学习与创新,提升自身竞争力

应看到,大陆企业自身发展不够完善与成熟是ecfa给大陆企业带来潜在风险的一个主要原因。目前大陆还有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还处于单纯给样生产收取加工费的产业链低端环节,即使自己设计也还有很多核心技术需要依靠境外企业;而服务业发展更是起步晚,发展空间十分巨大。

在大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大背景下,大陆企业不断学习创新、提升自身竞争力是转型的必经之路。而ecfa下带来的台商冲击更应看作大陆企业转型的助推剂:一方面它们的冲击迫使大陆企业不得

不通过提升核心竞争力将潜在风险尽可能最小化;另一方面它们也为大陆企业带来了学习的对象,台湾与大陆有十分相近的文化、地理环境,伴随台商对大陆投资而来的企业运作模式将是大陆企业学习很好的样板。

因此大陆企业面对ecfa下的开放市场不应如临大敌,更要以开放兼容的姿态吸取台资带来的有利经验,取长补短,积极与台资合作,增强自身竞争力,从容应对可能来临的冲击。

(二)加快后续协议磋商,真正实现两岸共同市场

就目前而言ecfa是两个wto成员协商形成积极签署的使贸易便捷化、自由化的一份类似fta的协议。从静态来看,自由贸易条件下,大陆贸易条件可能会恶化,但两岸签订ecfa的目光更加长远,旨在形成共同市场,获取规模效应。因此,从长远利益考虑要加快后续协议磋商与签署,推动两岸经济的整合,让ecfa从一份自由贸易协议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让两岸经贸在共同的机制下运作才符合大中华经济圈的利益。

(三)加快两岸经贸融合,尽可能减少两岸特殊政治关系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ecfa本身只是一个促进两岸经济合作的协议,不涉及政治。因此,要抵御由于两岸特殊政治关系造成ecfa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只有弱化政治关注度,将焦点集中在ecfa带来的经济效应上,以经贸合作为依托,集中关注如何实现促进两岸经济发展、实现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等经济目标,尽可能快且好的建立大中华经济圈,提高大陆经济抗风险能力。

结论

ecfa是海峡两岸本着世界贸易组织基本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通过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间的贸易和投资障碍,创造公平的贸易与投资环境,以促进两岸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所签署的一份协议,在两岸经贸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绝非是大陆对台湾单方面的让利,而是大陆方面通过审视自身发展需要和周边经济环境后作出的正确选择。早期收获清单实施一年已充分体现出大陆经济从中获得的利益,而这不过是冰山一角,随着后续协议的磋商签署,两岸市场的不断开放,大中华经济圈的逐步形成,大陆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必将从中获利,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cepa与ecfa一同构建了两岸四地经贸往来的桥梁,作为互利互惠的双赢举措,必将促进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进程,让大中华经济圈崛起东方、屹立世界。

参考文献:

1.周忠菲.试析ecfa的特征及其后续发展[j].产经评论,2011(2)

2.刘佳.签订ecfa对大陆经贸的潜在影响分析[j].经济视角,2011(6)

3.池敏青,周琼,江宝月.ecfa签署对两岸新兴产业的影响[a].台湾农业探索,2011(4)

4.陈险峰,王建民.ecfa下两岸经贸发展新趋势[j].海峡科技与产业,2011(6)

5.邓利娟.ecfa与两岸金融合作双赢[j].台湾研究集刊,2010(5)

6.华晓红.ecfa开创两岸经贸关系新时代[j].中国经贸,2010(9)

第7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6月29日,大陆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举行恢复协商以来的第五次领导人会谈,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根据ECFA协议,两岸共计有800多项产业或商品,以及金融服务业,将在未来两年内逐步免除贸易关税和开放。双方还决定,在协议生效后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处理相关事宜。而ECFA的具体生效日期,要视台湾“立法院”何时表决通过。

舆论普遍认为,ECFA的正式签署,标志着两岸经贸合作进入制度化轨道,两岸经济关系由此跨入新纪元,其甚至将成为未来两岸开启政治对话与协商的基础。

化解台湾经济边缘化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刊登澳新银行中国经济研究总监刘利刚的文章称,这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贸易协议,不仅将为台湾经济提供未来发展的巨大空间,同时也意味着两岸经贸合作将更加深化和紧密。

在合作清单中,大陆将向台湾开放11个服务性领域,包括会计、IT、医疗和金融等关键领域,台湾将向大陆开放9个服务性领域。但为避免冲击弱势产业及就业,协议没有涉及大陆农产品和劳动力的输出。这意味着两岸将在产业合作之外,进行更多的行业合作和开放,将有利于推动两岸经贸关系的健康和平稳发展。

而众所瞩目的则是一份“早期收获清单”,这份清单的提出,意味着两岸在实现自由贸易方面走出了第一步。这份清单详细列明了大陆和台湾方面将享受较低关税的各种商品,并提出在未来的两年内,针对这些商品的关税将最终降至零。

细数这份清单,从数量上看,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总价值138.3亿美元,约占台湾对大陆出口总值的16.1%;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金额28.6亿美元,约占大陆对台湾出口总值的10.5%。而从物品的行业属性上,大陆方面享受较低关税的商品,主要是原料商品和下游工业品,而台湾方面享受低关税的商品,是机电类和家用电器等数十类。此外,大陆方面还向台湾提供了比WTO项下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而台湾则向大陆提供了WTO项下同等水平的政策优惠。

文章分析说,贸易自由化是各国在过去数年内一直努力推动的一项基本政策,从亚洲来看,台湾的主要竞争对手韩国,已经实现了其37.8%的出口额受到自贸协议的“保护”,而东盟十国则实现了其31.7%的出口被归纳在自贸协议项下,日本的份额为16.3%。与这些竞争对手相比,台湾归纳在自贸协议项下的商品不到其贸易总额的1%。ECFA签订后,台湾将有6%左右的贸易总额受到自贸协议的保护,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台湾将可能继续寻求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贸易自由化。相关的研究也表明,如果台湾仅与大陆签订自贸协议,其将对台湾GDP产生0.16%的贡献,而如果自贸协议包含香港,台湾GDP将上升2%,进一步来看,如果自贸协议进一步包含东盟以及日韩,台湾GDP将上升3.42%。

台湾经济与美国的高度相关性在金融危机后已逐步降低。去年台湾对大陆的出口额达837亿美元,占台湾出口总额的41.4%,而美国市场的份额则降至11%,大陆市场成为很多台湾商品特别是家用电器类以及机电类产品的最终消费地。

香港《文汇报》评论亦表达了同样的观点:ECFA框架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贸活动,对于提振台湾本土出口,刺激岛内经济有立竿见影的作用。台湾是外向型经济体,岛内资源短缺,出口贸易是台湾经济的命脉。近年为应对欧美经济不景气,区域化经济在各地不断加速,如果台湾仍然坐困孤岛,只会令经济民生进一步恶化。ECFA将为台湾经济注入动力,化解台湾在区域经济整合中的“边缘化”困境。

谁是赢家

ECFA以其规模之大、让利之多、协商之速,堪称少见。

从今年1月26日的专家事务性商谈到6月13日的第三次专家商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再到6月29日正式签署,仅仅历时半年。这显然是两岸高层共同力推的结果。

而从账面上看,台湾无疑是ECFA的最大受益者,大陆方面在经济范畴内从中获得的益处远不如台湾。大陆一些中央级媒体就不讳言,大陆确实让太多利了,部分大陆企业也有不平之鸣,部分人更指责协议对大陆没有任何好处,只是有利于以及岛内财团。

海协会副会长郑立中表示,大陆愿意签出“不平衡的经济协议”是因为“两岸是一家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周志怀也称,大陆方面之所以愿意签署这样的一个协议,主要是出于两岸分享和平红利的意愿。

外界则解读ECFA是大陆用经济绑住台湾的一个手段,大陆企业即使受到的损失再多,也势将服从大陆的整体战略布局。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是大陆完全“配合”台湾政府演出而“让利”。

加拿大华裔时事评论员丁果表示,纵观整个ECFA协议,北京并没有借经贸条款,在协议中建构“政治阴谋”和“政治陷阱”,逼迫或者台湾就范。相反,在整个协议中,台湾当局坚守了台湾优先的原则,把可能冲击台湾的劳工进口等问题都排除在外。还有,蓝营巧妙地利用北京期待要选赢“五都”的急迫心态,在谈判的等级上、协议的内容上,取得了额外的收获。

那么,北京是如何算账的呢?

据分析:一、这是北京推动两岸三通之后,对台湾和平经营、经贸优先政策的逻辑发展下的必然结果,可谓别无选择;二、在条款上短期有利台湾,但北京算的是大账,只要持续两岸缓和,遏制法理挑战,大陆就不需要很多的人力物力来应付台海的危机,经济上不吃亏;三、营造两岸和解,就可阻止美国、日本利用台湾对中国大陆见缝插针,并在台湾瓦解亲美派、亲日派的力量,这是的基础;四、大中华经济圈的形成,有利于大陆在世界经济舞台的继续崛起,也有利于外资对大陆的长期投资。

换言之,大陆在签订ECFA时,不是“吃闷亏”,而是算大账。不过,这还是有相当风险的。

丁果称,首先定位这个协议如同WTO签订条约(所以不必在立法院逐条审查),就是把两岸关系比喻为“特殊国与国的关系”;其次,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向国台办主任要求大陆对台湾与其他国家谈自由贸易协定(FTA)开绿灯;再次,台湾“总统”也公开提出后ECFA战略,那就是与东南亚国家谈判签署FTA,一举扭转东盟“10+3”(东盟十国和中国、日本、韩国)之后,台湾被边缘化的危机。此外,美日正在借力使力,利用两岸经贸融合,推动台湾的经贸地位国际化。

由此可见,大陆正在走一步经济上吃小亏占大便宜的政治“险棋”,北京希望保住政权,且不触碰敏感政治议题,同时深信经贸融合就是一条拴住台湾放弃离异之心的锁链。在围绕ECFA的共产党、、三党攻防中,共产党是最大的庄家,下了最大的赌注,可能是最大的赢家,而在无意识中则沦为的谈判筹码,传统的日趋崩解。

为政治对话打下基础

如果放眼两岸整体关系,签订ECFA能整合两岸经贸30年来相对凌乱的合作形式,并做精准而严密的制度性创建,此外,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让两岸关系在一个更积极的平台上建构。

回顾两岸30年的交往,从最早两岸红十字会之间的民间交流,到上世纪90年代的汪辜会谈,及至如今以两会交流做主导、辅以其他如“国共论坛”等方式的沟通已日渐成熟。ECFA谈判更让两岸权力机关直接对接,政治上的扩大交往已不可避免。

此次签署ECFA的同时,两岸就宣布将在不迟于协议生效后的6个月内,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以解决任何有关协议的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

台湾铭传大学公共事务系教授杨开煌表示,这是两岸之间60年来首次共同成立的机制单位,“藉由这样的行政作业安排,双方可以逐渐熟悉对方的思维,加强彼此间的合作与理解,有助于未来的政治和军事等事务协商。”中国社科院周志怀也认为,经济合作委员会可以为未来两岸政治对话和协商打下一个很坚实的基础。

有分析称,ECFA签订后,应该不会很快就有政治诉求。一方面大陆方面还是考虑到年底台湾“五都”选举、以及马政府寻求2012年连任,加上ECFA经济效益仍未显现,政治谈判不会立即上场 ,“操之过急反而不利两岸气氛与发展”。

而“经济合作达到一定程度后,政治议题是不容回避的”。如果两岸关系想往更深层次的领域迈进,比如签署“和平协定”,“海协会、海基会规格还不够高,很难承担这样的责任。”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说。

王建民认为,朝韩之间的“南北经济合作共同委员会”或能给破解两岸政治难题带来借鉴。该共同委员会由双方的副总理级官员担任委员长,各有7至9名人员派驻。如果仿照朝韩模式,未来台海两岸也可以建立一个共同的和平委员会,然后分别派驻己方的委员,以探讨和平机制问题。

ECFA对两岸的影响及正反意见

中国大陆

正面影响

1、根据《两岸经济合作协议研究报告》,ECFA可提升大陆GDP 0.36%-0.67%,惠及电子产品、基础金属、汽车及配件等13个产业,实现“稳定外需”的目标。

2、两岸间投资及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将带动大陆就业率增长和福利水平提升。

3、ECFA有利于大陆创新区域经济一体化,截至今年3月,大陆已与1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并实施自由贸易协议;ECFA是大陆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安排的重大创新。

负面影响

1、大陆9个行业的产出或将下降,其中食品、纺织品、化工等产业产出降幅在1%以内。服装鞋类、皮革制品等四个产业产出下降1%-3%。

2、大陆平均关税水平高于台湾,部分产业发展水平也较低,ECFA签署后将承担更大降税压力。

3、台湾是高度开放经济体,签署ECFA后,若有第三地货物或服务借此通过台湾进入大陆,可能会对业界产生不利影响。

台湾

支持者意见

1、中华经济研究院研究报告显示,签署ECFA可拉动GDP提高1.65%-1.72%,增加总就业人数25.7万-26.3万人。

2、ECFA可带动机械、化工、纺织、石油及煤制品和钢铁等行业的生产与出口。

3、ECFA签署后7年内,可为台湾带来约89亿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资。

4、ECFA可确保台湾对大陆的贸易地位不会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零关税政策削弱。台湾可领先日、韩等竞争对手国进入大陆市场,并成为外商进入大陆市场的优先合作伙伴。

5、签署ECFA有助于台湾与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FTA)。台“经济部长”施颜祥说,许多接触洽签FTA的国家,都反映两岸情势和缓有助于签署FTA。

反对者意见

1、会使台湾对大陆市场过度依赖,演变为从经济到政治都受制于大陆,让两岸关系朝“一中”倾斜,政治风险高。

2、大陆廉价商品进入台湾,冲击木材制品、运输工具、电子电机产品等产业 ,导致失业人数增加。

3、造福了大财团,却不利于底层劳动者,拉大贫富差距。

第8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 海峡两岸 农产品 贸易 发展空间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1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历程

21世纪初两岸相继加入WTO,大陆自台进口农产品额从2002年的0.84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1.72亿美元。大陆对台出口农产品额从2002年的2.91亿美元上升到2009年的7.20亿美元 。2010年6月,大陆与台湾地区签署实施ECFA,海峡两岸经贸合作更进一步。2014年台湾地区出口到到大陆农产品金额达9.95亿美元,占其农产品出口的18.90%;2014年台湾地区农林牧渔业对祖国大陆投资占其对外投资的52.50%。2015年8月,两岸两会第十一次会谈在福州举行,双方签署了《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了对两岸经济往来中产生的各类所得征税时各自采取消除双重课税的方法,承诺给予对方居民非歧视税收待遇,这不仅促进了两岸经贸的发展还促进了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2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的空间分析

2.1大陆方面

长期以来大陆重工轻农,农业发展整体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导致我国农业科技基础薄弱,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过低,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过低使农产品信誉降低,这减低了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农业服务社会化程度过低导致农业信息不对称,不能使我国农民及时快速地提供好的农产品。我国农业知识推广体系薄弱,这必然使我国农民不太重视农产品质量和农产品品牌,自然而然我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不太明显;其次我国城乡划分明显,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农业机械化操作与农业新科技推广速度缓慢,农村接受农业新知识到应用在到实际效益周期太长。

2.2台湾方面

台湾农业现代化程度高,机械化水平作业生产效率高;台湾农业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实现沟、渠、路全面覆盖;台湾质量监管严格,台湾对农产品有独立审核的基本法律法规,检测体系健全,严格实行农产品市场源头追溯和市场准入制度;台湾农会在台湾具有广泛影响力,台湾农会不仅涉及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而且还为农民提供资金、技术、营销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3促进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3.1积极探讨完善两岸政策与经济合作机制建设

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是加强两岸经贸往来和交流合作的客观需要,面对当前两岸农产品贸易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的状况,为使两岸农产品贸易迈入新的阶段,应积极建立两岸协调机制,合理规划两岸农业结构,做到两岸农产品各有专攻,避免重复而出现的恶意竞争。进一步加强民间交流,以民间交流就两岸建立经济合作机制进行沟通协商,讨论两岸农产品贸易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为两岸建立切实可行的经济合作机制勾勒出美好的未来。

3.2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心

建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心成为协调两岸农产品贸易健康顺利发展的重要举措。大陆幅员辽阔,农业资源丰富、农业类型齐全,但大陆自身农业技术的局限性导致大陆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比较低。台湾农业生产比较发达,特色农业优势明显、农业科技发达,但台湾土地狭小,生产空间与能力有限。对此两岸应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心可以建立试点城市如东部沿海的福州、厦门、青岛等一些沿海城市,以试点城市为中心探索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模式,为两岸农产品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

3.3利用WTO规则开展合作

大陆和台湾都应当积极遵守WTO规则,自从两岸相继加入WTO后,大陆采取比以往更为积极的态度支持鼓励两岸的农产品贸易,可是台湾时常为了保护自身农业而设置贸易壁垒对大陆进口的农产品采取高税率的征收政策,这极大阻碍了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在WTO框架下中国基本做到了对台湾进口农产品没有数量和种类的限制;加入WTO台湾对其它WTO成员国的农产品进口和关税征收给予了优惠原则,但对大陆农产品进口台湾一直违反WTO规定,对大陆农产品采取进口管制,严格检查、市场不准入等,而对开放进口的大陆农产品提高关税税率,这严重阻碍扭曲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 。所以为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健康发展,台湾必须严格准守WTO准则。

3.4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以求达到互惠互利

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当前国内经济的严峻挑战,两岸本着为两岸农民谋福祉的目的继续扩大农产品贸易。台湾经济相对发达,市场机制完善且调控力较强,大陆应积极借鉴台湾先进经验以市场调控为主政府调控为辅,推动大陆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台湾当局也应当避免过分干预市场,只有两岸携起手来才能建立两岸农产品共同市场,一旦共同市场形成两岸的农业分工与合作将更为快捷高效。在海峡两岸共同市场中两岸充分发挥市场调解机制,这不仅有利于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更推动了经济的整体法展,从而双方形成互利互惠良性循环的局面。

参考文献

第9篇:口岸经济的发展建议范文

【关键词】苏斯特干港 一带一路 战略目标 【中图分类号】F7 【文献标识码】A

苏斯特干港至关重要的战略作用

苏斯特干港(位于巴基斯坦境内)由我国国企中外运长航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控股60%,实际上拥有这一口岸的主要经营权。该干港2002年开建,2004年竣工,2005年正式营业。苏斯特干港目前已成为中巴经济合作的陆路门户,我国通往中西南亚、连接部分中亚市场都要从该交通要塞经过。其重要性和战略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战略地位十分显著。近年来,“东突”势力、“基地”组织、“伊斯兰国”、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开始将巴基斯坦北部地区作为新的藏匿、枪支制造和人员活动基地。据近两年来我国破获的枪支走私案显示,巴北部地区已成为“东突”势力向南疆偷运枪支的重要渠道。与此同时,苏斯特口岸所在的巴北部地区也是金新月向中国境内渗透的重要通道,与苏斯特口岸紧邻的我国红其拉甫口岸近期截获海洛因的次数和数量明显增多。苏斯特干港扼守巴北部进入新疆的必经口岸,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

每年为中国企业节省1700万元。苏斯特干港是我国新疆由陆路进入巴基斯坦的必经之路,也是通往南亚、连接中东、海湾地区和波斯湾的交通枢纽。苏斯特干港项目建成运营十余年来,年均通行车辆在2000辆以上,全面改善了苏斯特口岸的通关环境,规范了查验程序,口岸开放时间得到实质性延长、口岸过货量大幅度增加,彻底改变了中方车辆出入境不通畅、卸货不及时的局面,大大降低了新疆涉外运输企业的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过去由于苏斯特口岸清关不及时,压车、压货情况严重,通关耗时最长3个月,最短15天,由此每年给中方企业造成损失近1700万元。

成为扎在西方国家咽喉上的一颗利刺。苏斯特口岸自正式运营以来,不但填补了巴北部地区无中巴合资企业的空白,为巴基斯坦当地解决就业500人,还成为西亚、南亚和中亚国家利用中巴公路进行多国贸易的大通道,促进了南亚区域经济的发展,受到各国客商的赞誉。中外运长航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在干港附近的洪扎地区扶贫助学,与当地军政警、部落、宗教上层人士和普通民众建立了良好联系,得到了巴北部地区主要派系的认可和支持。这些却成为美日等西方的眼中钉。他们将苏斯特干港视为扎在其咽喉上的一颗利刺,正采取行动企图“让中国人离开苏斯特”。

苏斯特干港面临的主要问题

苏斯特口岸极其重要的战略位置,正日益引起美日等西方势力和印度的关注,其在该口岸周边的渗透力度不断加大。

美日等西方加大对巴北部的渗透力度。由美国支持的“人民志愿者组织”、日本政府出资的国际协力机构等几十个各类外国非政府组织在巴北部大肆渗透。这些由美日支持的非政府组织利用扶贫、助教、修建小型水电站和慈善救济等形式笼络人心,同时暗中搜集中巴边贸、货物运输等方面的情报,加大对巴北部地区政治精英的收买与拉拢。例如,巴北部斯卡尔都一座王宫的修缮,得到美国、德国、挪威、瑞士和日本等10个国家非政府组织资助,总额高达数百万美元;美日驻巴使馆大使、商务参赞和武官经常到巴北部活动。

“巴中苏斯特口岸干港”项目合资双方摩擦不断。中方公司投入巨大,继续运营面临诸多困难。在西方的鼓动下,干港经营和发展倍受冲击,企业目前已不堪重负,亟需扶持。

经略苏斯特干港的对策建议

我国中央政府尤其是自治区政府应从营造和谐周边,维护西北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推动中巴大通道建设等战略考虑出发,统筹兼顾,将经营苏斯特干港和巴基斯坦北部地区和作为深化中巴战略合作的重要内容。

从国家战略层面规划建设苏斯特干港。“巴中苏斯特干港”项目,不仅是两国企业间的经济项目,更是关系到国家利益的政治项目。一旦美日等国控制了这一口岸,中国将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笔者建议,中央政府应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重视苏斯特干港建设,大幅度增加对该干港的支持和介入力度,从政策、资金和人员上,全力支持中方牢牢掌握干港的控制权。

将苏斯特干港作为中巴经济走廊的门户,将其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巴经济走廊的整体规划。当前,我国正在全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巴经济走廊建设,而新疆也正利用中巴经济走廊和喀什经济特区建设机遇,依托中巴通道,发展中巴边贸,用“中国制造”开拓印巴等南亚大市场。而苏斯特干港就是实现这一愿景的必经口岸。中央政府和新疆自治区政府应将苏斯特干港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由国家和自治区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将做大做强苏斯特干港列入“喀什经济特区”规划中,打造示范性国际窗口,同时可考虑以苏斯特干港为中心建立一个小型商贸示范园区。

与此同时,新疆自治区政府还可筹划推动将2006年签署的《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进一步延伸,把苏斯特口岸和与之相邻的我国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划为自由贸易区的实验示范区,促进中巴贸易发展,改善苏斯特口岸区域的投资和就业环境,有效控制“东突”势力等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在此的蔓延,进一步扩大中国在巴北部地区的影响力。

实施苏斯特干港改扩建工程。为做好与中巴经济走廊和喀什经济特区运输通道综合物流对接,苏斯特干港亟待升级改造。目前苏斯特干港设施陈旧落后,至今尚无吊机等基本作业设备,10万吨货物的通关能力,已接近饱和状态,未来3年内通关货物将会突破100万吨。建议由国家发改委和新疆自治区政府拨款对苏斯特干港进行改扩建,包括增建办公楼、联检大厅、3000平方米简易库房、停车场、1.3万平方米堆场等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