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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精选(九篇)

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

第1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关键词: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总则

1、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审计制、支付会签制、项目管理廉洁制。

2、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应始终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关系,树立“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品牌工程意识。

3、污水处理理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污水处理工程审计制度;污水处理工程付款审批制;基建工作人员廉洁制度。

一、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立项、(二)、规划红线:(三)、选址意见书:(四)、委托初步设计:(五)、组织初步设计和设计方案评审:(六)、委托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评审:(七)、办理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严格按基建程序办理前期相关手续。

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制

(一)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1、凡由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建设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必须依法进入招投标有形市场进行招标。

2、工程建设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由江苏大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竟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实施。(招标程序详见该章第八节)。

3、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由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可以简化招标程序,缩短招标时间,但仍然需进入有形市场进行招标。

(二)招标

1、进入有形市场建设项目的招标,原则上均应委托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招标人择优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约定收取费的标准。

(三)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办法

2、污水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函:招标文件中明确所有污水处理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不低于投标总价的5%,且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帐户汇出,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10%。每个中标单位并且必须交纳为中标价2%的廉政保证金。

3、污水处理工程评标评定办法:对于污水处理管道工程宜采用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对于技术上有特殊要求的污水处理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价法,综合评价法的评分因素及分值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取费费率标准:施工单位投标取费费率按相关标准计取,如费率计取由限值范围的,一律按低限取费。

5、由招标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须由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指定的相关人员流转后由总经理审批认可后才能发放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少于三个,如少于三个则必须重新招标,而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进入竟争性谈判确定,比价采购。

(五)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评标由招标人委托的机构组织进行,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由江苏大禹公司组织的内部邀请招标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1)成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其人员必须有区水务局纪检监督人员一名,其它人员由江苏大禹水务有限公司分管领导、技术总工程师、工程部或设备部等人员组成,招标工作小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2)邀请投标单位数量:,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或供货商发出投标邀请书。(3)工程建设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由招标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报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也可直接发包,也可采用内部邀请招标。(4)施工单位或供货商的资格审查与择优机制

1、施工单位(供货商)的选择实行淘汰机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施工单位(供货商)定期进行质量跟踪和复评,如发现施工单位(供货商)在所负责的项目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安全事故,在以后的施工(供货)中将严禁该施工单位(供货商)参与,还要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每年年底将对通过内部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二年内不得参与内部邀请招标。

三、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

(一)、签订合同范围:所有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签订合同(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供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合同应公开化,规范化。

(二)、合同管理:大禹公司工程部和综合部负责所有合同的归口存档管理,合同内容的起草、谈判、修改均由负责该项业务的公司经办部门与有关单位洽谈。

(三)合同的组成:组成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等一系列内容。

(四)合同签订时效:

通过公司内部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中标单位确定后五日内与公司签订相关合同。

(五)合同会签制:所有合同实行会签制度,由法人代表签字生效。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签字盖章生效,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生效,通过招标的合同需由鉴证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施工监督管理制

实行招标制的污水处理工程均实现工程建设监理制。

(一)、监理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根据各时段工程进度编写工程量清单和资金预算申报表,每月工程量完成申报表,并按时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报送。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做好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验收。并严格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及质量证明材料,并做好各种材料的二次送检工作,合格时予以确认。

3、监理员应认真履行监理员职责,并做好监理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监理人应实施旁站管理。对施工全过程开展跟班监督。旁站管理方案应在施工前2天送达项目工程部和施工承包人各一份。

(二)、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1、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进行交桩工作,各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复测,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报工程部备查。

2、甲方代表每天亲自到施工现场,认真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 。

3、对于出现的的工程质量问题,由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方互相配合,做好记录,督促整改,必要时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综合分析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4、工程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跟踪审计等单位代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5、工程部现场代表负责签证计量工作。

(三)、材料管理工作 1、凡由公司组织购买的材料设备,按下列程序执行:(1)由设备材料部拿出初步购买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重要材料设备必要时须经总经理审批决定。(2)材料进入工程现场时,设备材料部管理人员应进行严格验收,确保规格品种与合同一致,数量正确,质量标准符合要求,并分品种登记台帐。

2、凡由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均应按下列要求执行:(1)、为保证工程质量,各承包人和监理人员应严把材料(含成品、半成品的材料)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具备二证,即产品出厂合格证和材料二次检测报告。(2)、进入现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复验。钢筋、混凝土等试件应送有资质的检测中心检验,混凝土试块还应送检测中心养护,混凝土试块需由甲方现场代表和总监随机抽样做好后当场送检。(3)、为保证混凝土强度质量,污水处理厂和提升泵站要求使用商品泵送混凝土。(4)、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如防水材料、水卫电器主要配件),应事先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视承包人违约。(5)、严把材料价格关,由施工单位临时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由公司现场代表报分管领导核定后方能生效。

(四)、工程计量签证工作

1、施工所有项目均采用工程计量签证,由甲方现场代表、监理、跟踪审计、乙方四方签证计量。

2、计量签证不能重复签证(既在竣工图中体现又在签证单上签证),发现重复签证,对签证人员(建设单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方、监理方)按签证数量计算的金额处以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以法处理。

3、涉及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的计量,污水处理工程的管道土方开挖放坡原则规定不得超过如下标准:挖土深度≤3m为1:0.2;3m 5m为1:0.5,特殊土质除外。

5、工程量签证计量,由承包人提前2天通知公司工程部和监理人,公司工程部将会同有关人员到现场计量,并在签证单上签字

6、签证计量工作应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不能超过一星期,超期则公司工程部和监理人员可拒签。

7、工程量减少的项目与工程量增加的项目同标准计量。

(五)、工程设计变更工作

由公司工程部会同设计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涉及的变更金额小于1万元的由现场代表签字认可,1万元与5万元之间由现场代表、工程负责人会签,5万元以上需报请经理办公会研究,经总经理签字确定。

(六)、工程进度和投资控制管理 1、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己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的结算方法为参照原招投标的价格执行,如原招投标中没有相同或类似价格的,按当时施工期的供应价并按投标时下浮相同比例按实结算。

(七)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公司工程部现场代表必须在场并签字)。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2、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具体参见市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的通知,详见附后),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八)工程竣工验收与资料管理

1、工程验收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应完成收尾工程、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竣工项目自检自验工作。

2、竣工验收标准:污水处理工程应严格遵守《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

3、工程竣工验收内容:一是资料验收,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全套竣工验收所必须的资料,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二是实物验收。实物验收包括建筑工程验收、安装工程验收和特殊工程验收3部分内容。

4、工程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对本工程涉及的文件、图像、设计图纸、施工签证、中间验收、竣工图等各项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存档(对于管网竣工图应有GPS坐标图)。

(九)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制度 (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将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送交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由该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中的所有变更及签证进行汇总、归档,作为决算依据。

(3)经相关人员初审完毕,报区审计局或财政局指派的审计单位进行工程审计。

(4)审计报告定稿前,根据有关合同及工程审记会议纪要将工程审计情况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领导在工程审记会议纪要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送审价超出审定价5%以上的审计费用中核减额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在支付工程款时进行扣除。

(6)公司可随机抽样10%-20%的工程结算资料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复审,如终审价差异超出5%,则采取通报和禁入市场方式对跟踪审计单位进行考核和监督。

(十)工程付款审批制

(1)、凡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付款均须采用审批制。工程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填写付款专用申请表,专用表需有经办人员和工程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财务总监、分管领导逐一签字后再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拨付。工程结算时,付款专用申请表后需附工程审定单,工程合同等作为附件,报公司财务存档。

(2)、公司工程经办人员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由施工单位或供货商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施工单位或供货商提供发票数额与每次审批付款数额相一致。

(3)、工程经办人员填写付款专用申请表的金额、时间,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4)、以上付款审批程序只能由公司内部经办人员流转,不准施工单位和供货商外来人员进行流转。

(十一)基建工作人员廉政制度 (1)基建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有关法规,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光明磊落、廉洁奉公。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同时签订工程廉政合同。

(2)在基建业务洽谈中,坚持决策者不接待,接待者不决策和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3)在业务交往中,拒绝有关厂商或施工单位所赠礼品、礼金等。

第2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试行)

第一章总体工作目标

第二章政企拓展中心

第三章工程建设中心

第四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五章例会管理制度

第六章业务培训制度

第七章人才选拔机制

第八章任务分劈考评

第九章外部平台搭建

第一章 总体工作目标

(一)**分公司工程信息化业务部是落实省分公司工程业务和政企信息化业务条线管理的部门。归口负责工程业务条线区域主战工作,对业务发展、收入、成本、效益、质量、安全条线负责。包括集团内部和铁塔、联通和电信等行业内的工程市场拓展、工程施工全流程管理、智慧家庭及政企信息服务的工程建设支撑、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等工作在地市分公司的落地实施。负责铁路市场和集团外部社会化市场全业务拓展工作;负责信息服务业务发展,对业务收入、效益、产品、服务条线负责;负责推进地市分公司DICT业务发展。

(二)超额完成省公司工程和信息化的收入指标及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完成条线KPI指标。

(四)对口省分公司工程业务部、政企业务部。

(五)全力拓展社会工程及信息化项目。增加项目储备,提升自施工能力,发挥属地优势,激发内部活力,做零小工程+DICT 项目;提升零小工程承揽实施、交付能力,逐步承揽地市大中型工程项目。以区县为阵地,成为属地唯一施工队伍;逐步成为符合施工企业特点的真正施工企业,做优工程,做大规模,打造**建设品牌及影响力。

第二章 政企拓展中心

第一条总体职责

(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临时性工作;

(二)完成信息化及工程项目的拓展工作。

第二条项目经理

(一)发挥正能量,引导公司所有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积极收集社会市场信息,行业动态及竞争情况等市场信息,做好项目储备;

(二)全力拓展信息化项目;

(三)负责分公司(包含各支撑服务中心)所有信息化项目的洽谈、跟踪及签约工作,把控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安全,做好项目售后服务及跟踪协调,并要负责分公司全员信息化业务拓展及营销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四)负责项目从签约到回款全流程把控管理;

(五)关注省分及地市的标讯信息,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是否承接;

(六)做好相关项目的经验总结,形成案例。

第三条客户经理

(一)及时了解掌握省公司推广的信息化产品,整理成册,并做好分公司相关产品的培训、营销及推广工作;

(二)负责项目售前阶段商务方案的制定以及招投标项目的支撑,对签约的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施工报价;

(三)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起草,合作协议、收入、支出合同及时完成铁通合同管理系统的相关流程;

(四)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投标及标书的制作;

(五)配合部门经理及主管领导的其他日常性工作。

第四条综合内务

(一)配合市场发展部对公司信息化收入进行核对、确认,以及当月信息化收入的预测;

(二)落地项目的收入及成本及时发起相关报账流程,并做好跟踪,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三)负责省分公司市场部相关文件的落地和实施,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报表;

(四)做好跟省分公司市场部相关人员的沟通对接;

(五)负责组织、督促中心人员通过**网大、**铁通网络学院及其他渠道的各种技能认证;

(六)每月信息及最佳实践案例的上报;

(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公司各部门其他日常性的工作。

第三章 工程建设中心

第一条工程建设中心职责

(一)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落实省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通信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及移动公司相关通信建设的法律、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公司工程项目实施统筹管理。

(三)负责公司建设工作职能管理。

(四)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工程建设整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五)负责组织开展工程业务技术培训。

(六)负责公司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管控组织工作,负责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验工计价、竣工管理等组织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程建设分包商管理,做好本专业条线合作企业用工管理。

(八)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培训公司所属单位本条线相关工作。

(九)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本专业条线嵌入式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责本专业条线相关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日常管理监督,并对本专业条线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问责建议。

(十)对口负责属地施工任务的集中协调和统一安排;

负责管内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承担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物料、环保、成本和队伍管理的责任,协调业主、设计、监理、维护等单位及日常管理工作,是工程履约、安全、质量、进度、口碑、收支利的第一责任部门;

(十一)根据施工预算编制进度计划,制定项目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定期举行质量和安全例会,确保与建设单位合同正常履行;

(十二)严格按照合同工期要求,认真编制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

(十三)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业主和公司安全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定期举行安全生产例会,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十五)根据施工预算所确定的目标成本,优化配置生产要素,严格控制成本,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结算”;

(十六)严格按要求报送各种原始数据、报表审核、上报及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管理,组织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试;

(十八)负责交(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和审查工作,编制交(竣)工文件,参与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十九)落实省分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条中心经理职责

(一)在上级领导和工程信息化业务部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调度工作;

(二)学习并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及操作流程等;

(三)参与审核设计文件,核对工程数量,针对工程类型执行质量控制点的防控措施;

(四)复核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难点;

(五)检查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施工现场的违规操作;

(六)监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工程部和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八)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

(九)发生事故后,应按安全预案指挥、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按计划执行;

(十一)严格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

(十二)参与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

(十三)负责管内驾驶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对车辆的出车、用车做好管理工作,并做好登记。发现车辆问题及时上报分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及上级。发生行车事故后,及时上报上级和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施工作业组组长(现场项目经理)

(一)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落实本区域内工程施工、制度等各项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的实施,对该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实施进度、工程投资和安全负责;负责质量的检验与工程验收工作,确保达成建设单位的建设目标;

(二)监督管内工程项目的实施,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实施进度和安全负责;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与相关人员的协调工作;负责质量的检验与工程验收工作,确保达成建设单位的建设目标。

(三)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工作。

(四)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执行工程计划。

(五)对管内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和成本控制制度,做好工程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施工队伍的现场管理,监督检查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成本、文明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八)负责与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九)负责组织配合各类事故的调查上报工作;

(十)督促施工队伍,严格执行工程计划。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调,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四条技术/质检员

(一)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和施工调度工作,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及操作流程等。负责审核设计文件,核对工程数量,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解决现场施工的难点。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负责,确保达成建设单位的建设目标。

(二)定期对施工队的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并形成巡查记录,并纳入竣工资料存档备查。

(三)协调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现场项目经理。

(四)组织工程部人员学习并执行工程技术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及操作流程等,积极引导项目部技术创新,实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审核设计文件,核对工程数量,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针对工程类型制定质量控制点的防控措施;

(六)复核特殊过程、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技术难点;

(七)检查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对施工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施工现场的违规操作;

(八)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按计划执行;

(九)编制施工过程中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审;

(十)组织编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偏差;

(十一)及时办理对外验工计价、工程清算等事宜。参与项目部内部成本财务分析,参与分包方工程款的结算工作;

(十二)组织工程相关技术文件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及时编写施工技术总结,及时完成竣工文件的编制;

(十三)认真贯彻、执行工业与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及本单位的质量政策、规程、标准及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十四)协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对各工序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十五)落实各项检查制度,做好自检、互检和专检,并记录存档;

(十六)认真填写质检日志,建立工程质量档案;

(十七)及时收集工程质量检查资料,参与竣工文件的编制;

(十八)及时上报施工质量问题,对于违章作业有权要求停工或返工;

(十九)定期组织召开质量例会,通报发现的质量问题,分析原因并制定预控及整改措施;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五条物料管理员

(一)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熟悉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规格,负责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物资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二)负责材料、设备的进出库管理,保证材料、库存设备的完整;

(三)建立工程物料的领用、使用和剩余量台账,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

(四)掌握工程所需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负责编制施工材料计划,确保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

(五)负责材料入库的质量验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保管工作;

(六)负责管理各施工现场材料消耗情况,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提供分析数据;

(七)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做好材料的计量收发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工程材料结算,建立出入库台账,确保账目整洁、清晰,账物相符;

(九)负责各种材料原始凭证、计量凭证、核算凭证、质量证明书等材料的收集,及时准确的传递和反馈,并装订成册,专项保管;

(十)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及时收发、结算、上报统计资料;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六条安全管理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二)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主管经理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督促以及落实工作。

(三)监督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四)排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并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五)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行为;

(六)发生事故后,应按安全预案指挥、参加抢救和救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做好部门安全应急演练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做好与省分工建部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资料/考勤员

(一)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相关资料、文件整理、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以及有关单位的业务联系单、各类业务文件的收发工作;

(二)负责各类管理台账、公函、会议纪要、合同等资料的收集、合并、结转、归档及保管工作;

(三)对需变更的文件和设计方案进行编号登记,及时传达到工程技术文件使用者手中;

(四)收集和整理工程各阶段形成的工程项目资料,并及时组织立卷归档;

(五)归档文件资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工程各阶段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齐全、完整、系统、准确,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六)严格执行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资料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汇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料安全;

(七)参与项目部工程竣工文件的制作;

(八)做好资管系统录入工作;

(九)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十)做好与省分工建部的对接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材料员

(一)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物资管理相关文件规定;

(二)掌握工程所需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负贵编制施工材料计划,确保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

(三)负责材料入库的质量验收,做好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保管工作;

(四)负责管理各施工现场材料消耗情况,及时向项目部负责人提供分析数据;

(五)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做好材料的计量收发工作;

(六)负责对内、对外工程材料结算,建立出入库台帐,确保账面整洁、清晰,帐物相符;

(七)负责各种材料原始凭证、计量凭证、核算凭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的收集,及时准确的传递和反馈,并装订成册,专项保管;

(八)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及时收发、结算、上报统计资料;

(九)做好与省分工建部物料发放部门的对接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概预算员

(一)贯彻、执行国家家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法律法规、规定、定额、标准和费率;

(二)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工作;

(三)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参与投标项目的预算编制;

(四)熟悉单位工程的有关基础材料及施工现场情况,了解常用的施工工艺和方法;

(五)熟练掌握行业、地区以及公司各项定额、取费标准的组成和计算方法;

(六)根据施工图预算的费用组成、取费标准、计算方法及编制程序,编制施工预算;

(七)依据设计变更及时做好调整预算;

(八)负责协助编制竣工结算与竣工决算;

(九)做好与省分工建部的沟通联系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核算员

(一)在工建中心经理的领导下,做好费用审核: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财务核算制度文件及通知,对原始单据(包括工程收支、各项费用、薪酬成本、付款申请等)完成初核签认,要求附件真实有效、完善合规;

(二)报账管理:按照核算组NC报账的相关要求,每月及时完成项目部所有单据的报账工作;

(三)资料整理:及时完整地做好工程核算日常性资料附件(工程收入成本确认、成本费用列支、资金结算及薪酬核算)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时递送至核算组;

(四)税务管理:在核算组税管员的指导下,协助完成收入发票的开具、作废、红冲处理,准确完成施工地预缴税款的计算和缴纳,完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的申请、报验及核销;

(五)工程台帐:及时准确做好甲乙方进度发票开具登记及收付款统计,每月5日将统计台账与核算组完成核对;

(六)做好与省分工建部财务的沟通联系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

(一)在施工队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照规范及施工标准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技术水平;

(三)严格按照施工工期进行施工,守时守信,维护**建设山西分公司对外声誉;

(四)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做好每天的施工工作;

(五)对因设计或其它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及时反馈,并对此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六)作好施工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七)严格按图纸、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对不执行操作规范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保证个人质量指标的完成,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反映,对不及时自检和不及时反映问题造成问题负责;

(八)工程竣工后,接受质量检查,移交各相关施工资料;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信息化业务部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铁通**分公司工程信息化业务部所有员工。考勤使用钉钉考勤APP,考勤由工程部考勤员负责统计。

第二条出勤

(一)公司的工作时间: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8:00(夏季14:30-18:30),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二)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迟到或早退每次50元;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100元。

(三)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四)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

(五)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8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8计算考勤。

第三条请假

(一)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综合部备案。

(二)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部备案。

(三)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部备案。

(四)病假

病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中心负责人审批;

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由工程部负责人审批;

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中心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分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五章 例会管理制度

为提高部门整体工作效率,使部门信息充分共享,特制定此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分为晨例会、周例会、月度总结部署会及培训会议,时间待定;

(二)会议地点:分公司机关会议室及小白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相关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向负责人请假;

(四)会议流程:

1、会议主持人对人员到会情况进行通报并讲明会议议程,按会议流程组织会议

2、各部门人员汇报个人昨日工作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同时汇报本日工作计划及完成时间,对需部门其他人员配合完成的,作出具体说明;

3、中心负责人对工作的整体完成情况进行讲评,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当日工作要点进行布置和安排;

4、若当日有下发的公司文件,则在会议结束前共同组织学习。

(五)会议记录

1、本部门会议内容由专人负责记录,具体规定如下:

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在会议当天完成,整理出会议纪要后,于当天给各中心负责人签字审核;

3、做好会议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

4、会议纪要不定时抽查,若发现缺漏,每缺一次考核中心负责人50元。

(六)会议要求

1、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做好本人的会议记录

4、遵守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震动或者关机,若接打电话需经请示后到会场外通话;

5、以上要求若有违反,按部门百分制进行考核;

第六章 业务培训制度

第一条 原则

采用“按需培训,学以致用”的原则。

第二条 组织实施

员工培训由工程部统筹安排,工建中心和政企中心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可按需自行组织。

第三条 培训分类

员工培训基本分为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业务培训

1、市场业务培训,掌握学习公司下发的各类相关社会市场发展的通知文件,以及拓展方法、注意事项、拓展技巧、规范礼貌用语、仪态等。

2、工程管理业务培训,掌握学习公司下发的工程管理相关的通知文件,包括项目经理负责制、七大员职责,各类仪器仪表使用、工程现场各类施工规范等。

3、产品培训,主要学习内容涉及到我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所有产品,涵盖:无线产品、视频、网络设备、测温设备、显示设备等等具有发展潜力的,和一切对我公司发展有利的设备。

(二)技能培训

1、市场拓展技能培训,采用面对面模式,包括礼仪、用语、针对客户需求的产品介绍等相关技能实操。

2、工程技能培训,采用现场实操模式,包括熔接光缆、设备安装、登高、安全用品使用、各类网络设备配置、用电接电等。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内容: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教育;

2、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教育和法治观念教育。公司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方针、目标的教育;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个人劳动防护知识教育以及劳动教育;

4、施工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和作业技能培训;

5、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6、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的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条 培训时间、形式

(一)时间:每周最少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培训形式:每次以半天以内为期限,采用自学和邀请厂家培训模式。

第七章 人才选拔机制

(一)目的

为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发掘公司内部优秀员工通过培养提升为公司管理线、技术线和业务线中坚力量,形成一支优秀人才队伍配合人才强企战略目标的实现。通过选拔机制,达到本部门员工党员发展、职位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分配、外包员工优先转正等关系到每位员工切身利益的目的。

(二)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人才选拔信息的、选拔申报直到申报人的审核确定,整个选拔流程的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原则。德是种职业素质。在工作中表现为有事业心、责任心、原则性、诚实正直、闭队协作,以及勇于克服困难、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幸献的精神等。才是指知识和技能。包括理论知识、管理科学知识、本职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实际工作中的谋划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3、竞争择优原则。公司为员工建立起管理、技术和业务三线职业发展通道,给所有员工提供相同的竞争机会和平台,明确竞争目标,竞争规则公平公正,赛马不相马。

(三)选拔的标准

1、基本素质要求。选拔的员工必须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近1年内无任何违纪和不良出勤记录,且年度考核评分在B级以上。

2、绩效考评得分。选拔的员工月度绩效考评得分,必须连续三个月在90分以上,且没有负面的关键事件记录。

(四)选拔的方法

1、每月月底前进行考评打分,考评将依据当月出勤情况、当月工作量,每日工作完成情况,专业技能掌握情况四类进行综合打分。

2、评分分值分为四档:A(90-100分)、B(80-89分)、C(70-79分)、D(69以下)。

3、评分流程分为三级:(1)本部门员工互评;(2)主管评分;(3)经理评分

(五)选拔的流程

1、资格审查。工程信息化业务部根据选拔的原则和标准,对管内所有员工进行综合考评,筛选考评等级为A级的员工,上报分公司经理核查。

2、选拔评审。于主管级以上职位的选拔,可采用竞聘上岗的方法,以演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并对申报者的胜任特质进行综合评估打分,给出晋升建议。

3、确定晋升名单。综合选拔和评审后,商议确定统一的拟晋升人员名单。

4、公示。对拟晋升人员通过通知方式进行公示,在7天的公示期内无异议者即可执行晋升。

第八章 任务分劈考评

(一)项目拓展管理

根据省分公司全年收入任务分劈,结合**分公司目前经营现状,经分公司研究决定,下一步将加强政企信息化和工程项目发展工作,有效增加分公司整体收入,助力分公司全年收入任务的完成。

从7月1日开始,分公司将依托我们的经营资质及信息化产品,鼓励全员发挥能人效应,针对企事业单位、超市、酒店、小区物业等行业,挖掘客户,大力拓展外部市场。

各单位目标客户任务分劈(暂定):

序号

部门

岗位

目标客户数(个)/月

具体人员

1

政企中心

经理

3

**

项目经理、客户经理

2/人

7个人

2

工建中心

经理

3

**

其他岗位

1

5

综合中心

经理

1

**

6

安全中心

经理

1

**

7

城区支撑

部门

5

8

矿区支撑

部门

3

9

郊区支撑

部门

3

10

**支撑

部门

3

11

**支撑

部门

3

任务分劈后,公司工程信息化业务部将实施日通报、周对话、月考评机制,对未按时间要求推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点名及约谈,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未完成当月下达目标客户数的单位及个人,每少一个客户数考核100元,完成的不考核。跟踪的客户后期成功签约的,公司将对牵引人进行200-1000元的奖励。后续安全把控到位、施工质量过关、回款及时、用户满意,公司将根据合同金额通过考评会一事一议二次对牵引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二)项目实施管理:工建中心对下达施工任务所涉及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每天通报、每周对话、每月考评,对进展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启动约谈机制。

第九章 外部平台搭建

目的:为解决**铁通**分公司全面拓展社会市场中所面临的资金使用问题,并为规范融资行为,降低资本使用成本,减少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办法。

(一)本办法的前提条件完全采用自愿的原则,公司不设置阻拦,随进随出。全力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资金的来源采用外部投资模式,员工可以引进外部平台资金,采用年度分红和月度分红两种模式进行红利兑现。

第3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工程部要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计算所需的主要材料计划量,建立相应的材料计划申请台账。工程部门需定期就该数据汇总情况与合同成本部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施工日志、原始记录、质量资料、试验资料等是否齐全、匹配。重点是记录内容与现场施工所涉及内容记录资料是否吻合,记录是否一致(与验工资料必须口径一致),不一致的要有合理解释的理由。检验、试验资料是否完整是审计中重点检查事项,试验资料数据(档案)须与物资部门、工程部门相关数据资料相吻合。在试验资料记录中是否有不合格材料出现在工程现场,若有该类资料必须有该批不合格材料清退出施工现场的记录,最终形成闭合管理记录。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配件及设备,不得有不符合设计标准和要求,进场报验资料不齐,没有检测报告,检测频率不符合要求,材料进场时间与工程进度存在逻辑错误的现象。尤其是原材料试验批次数据与实际到场情况、物资材料消耗及形象进度等方面要形成一个完整闭环管理,并与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相关数据要一致。对于工程存在质量事故、安全隐患的要有整改的方案和合格验收记录。设计与实际施工不符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做好审计时被现场实测实量的策划,施工要符合质量要求。

2财务管理方面

项目会计科目设置规范、符合要求,使用恰当,与项目施工不相关联的最好不要通过该项目核算,如金额较大的代收代付款项,审计时会进行延伸审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被动。会计凭证的附件是审计的关键,要特别重视,来不得半点马虎,要确保其真实无误,经的起检验,是经济业务的实质体现,审计会高度关注,并反复推敲其隐藏在之外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基本准则》,这是我们会计工作根本,是军规。会计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具有核算和监督职能。财会工作要力求做到财务与业务的结合,要发挥财务支持决策,价值创造,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禁出现以任何形式的“白条抵库”和挪用货币资金现象,杜绝小金库、账外账。库存现金盘点要坚持按公司管理规定进行盘点,库存现金必须与财务账现金一致。财务保险柜只允许存放与财务有关的现金和票据,个人财、务、日记等不得存放在单位的保险柜中。对频繁提取大额现金的行为,必须有充足的支付理由,并做好合理的解释。财务部门的办公室、保险柜、文件柜、电脑中不得留有任何处理经营记录痕迹的资料。严格审核报销、列账的票据,严禁出现报销“礼金、礼券、字画、礼品、土特产、洗浴、经营费、旅游门票(特殊节日可以说明的除外)”等不符合财经法规及公司规定票据。报销业务中涉及到业主、监理、行管部门人员的票据(如旅游、交通、健身卡、会员费、装饰装修、购房、购车、物业等),坚决不可以报销列账;业务招待费报销要引其高得关注,“十”后中央的“八项管理”非常严格,报销要有合理解释的理由;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一律禁止报销。严禁对未签订合同的单位(公司内部单位特殊情况除外)及未办理手续齐备的业务进行资金拨付。对未验工计价、票据未及时点收的单位,如确需支付时,由相应归口部门出具按项目资金支付流程操作办理完成后财务方能支付,在下次支付前必须补齐相关资料,项目账务要形成有负债的记录。国家审计在进行审计过程中,要对银行账单逐项核对,对银行账户和个人名义存储的公款有查询权。可以通过人民银行查询调查;特殊情况下,还会对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财务人员、项目总工、小车司机、物资采购人员的银行卡进行查询,项目高风险人员一定要妥善处理好自己的银行卡,严禁“卡”来“卡”去。严禁将销售废旧物资、项目处罚的罚款等取得的款项用于经营费用处理和项目直接发放奖金。财务人员要把准自己的职责,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要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底线。财务人员要把自己的工作作好作扎实,一定要坚持原则,坚持底线。

3严格报告制度、遵守保密纪律

项目经理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就有关审计事项第一时间报告公司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对不相关人员不能透露。接受审计的项目,在提供给审计工作组需要的各项资料前,应经公司迎审办审核把关登记后才能移交。接受审计项目的人员,应将当天接受审计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接受审计工作组询问的要点形成书面材料报公司迎审办,以便采取妥当的对策。接受审计项目的迎审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迎审的一切工作不得向不相干的人员透露,接受审计工作组人员询问的敏感问题须统一口径后回答。审计组进场前各相关被审计部门应清理需要保密的内部资料。

4结语

第4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拟定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

二、主持草拟全校性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公文。

三、协助校级领导做好行政工作安排、各种会议安排、检查校级领导指示和会议决议办理情况及审核学校重要文件。

四、协助校长了解学院有关全局性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处理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工作。

五、根据校长指示,协助校领导检查和协调行政各处室工作。

六、了解和研究国内外高等学枚管理经验,做好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工作。

七、对上级单位和国内外重要函件,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审批办公室经费预算,经费支出,经费报销。

九、组织处理校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全面协助主任工作,参加起草学校行政工作计划、总结,通知及其它公文。

二、分管相关办公室工作。

三、协助主任做好上报公文文稿的审核工作,负责校内公文文稿的审批和审批打印工作。

五、负责有关会议决议的政务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六、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全校性大会和大型活动。

七、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

八、负责办公室人员考核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档案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档案管理法规和上级对档案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做好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负责按划定对查 (借)阅档案申请进行审批。

四、负责健全专兼职档案员队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总结评比工作。

五、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划范化和标准化。

六、负责与省高教系统档案学会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协作。负责接待上级部门领导和有关兄弟单位同行,组织对外业务交流,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

七、购置档案管理设备、装具,改善工作条件,提高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提高档案利用率。

八、负责组织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九、经常了解档案管理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职档案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检查,验收归档文件材料是否完整、准确、系统,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办好交接手续。

三、认真做好案卷的整理、分类、登记建卡、编号上架等工作。做到库房管理科学,案卷排列整齐、主次分明、标志明确。

四、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办理利用档案事宜,主动热情地做好服务。

五、认真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对库房进行安全防护检查,防止事故发生。对损坏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档案鉴定,销毁的基础工作。对过期档案提出存、毁处理意见。

七、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确保档案安全。

八、负责所管范围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的起草工作。

九、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钻研档案理论;负责对兼职档案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档案协作组,学会活动,进行工作经验和学术交流。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事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高质量做好各项外事工作。

二、负责外事办对外文件,信函的起草,报送,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协助主任做好外籍文教专家的聘请工作及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特别要做好安全和我国法律及国情教育工作。

四、负责外教公寓设施的管理,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解决外教公寓设施维修及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办理外事接待工作,安排外专的生活、旅游、休假及节日活动。

六、协助主任办理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团组,出国进修,讲学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因公因私出国人员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及国情教育。

七、做好对外合作办学,教师及学生对外交流的具体工作。

八、承担外事活动的口译,外文资料的笔译。

九、负责外专有关证件办理,外专工资发放,外专合同管理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机要秘书岗位职责

一、根据校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要求,负责起草有关公文,工作计划 (总结)及有关决定,报告、校内通知、通告,布告等:根据领导指示参加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并做好保密工作;负责文件的校对工作。

二、经常了解学校的工作计划和校务会议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全面地向领导汇报。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议,领导批示的督办工作。

三、了解各系统,科室行政工作情况,收集、整理学校各种信息资料,以备领导查阅、参考;协助搞好全校综合统计。

四、协助领导草拟,修改全校性规章制度,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做好学校大事记录,承担党政机要文件的收发工作。

六、把好文关。对需秘书起草,修改的文材料,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七、做好办公室和所属卫生区域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八、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递,催办和管理、归档工作。公文处理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文件运转迅速,催办及时。

二、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文书的文件管理和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负责重要文件、会议决议、领导指示的督办工作。

三、负责上报文件的编号,审查文件是否符合现行公文要求,办理程序是否规范。

四、负责学校、办公室,校长印章的保管和使用;按规定出具学校介绍信,并做好存根的保存;负责全校各部门印章的刻制,启用,更换及归档。

五、负责办公室的办公用品、文具的采购和发放以及内务工作。

六、负责接待上级机关,来宾,来客、群众来访工作。

七、负责因公出差申报登记工作。

八、做好办公室和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九、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务秘书岗位职责

一、事务秘书全面负责校办所属会议室,相关清洁区以及院领导办公室卫生保洁工作。

二、负责保管上述各会议室的物品及具维护工作。

三、负责外教公寓室内设备,物品管理及定期清洁、保养。

四、负责会议室及院领导的开水供应工作。

五、负责经办公室批准的各种会场的布置及清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打印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打印手续齐全的学院文件和有关材料,做到准确、清晰整洁,及时,严格把握公文格式。

二、负责保管和维护打印设备及其附件,负责保管打印所用的各种消耗材料,以及为其工作配发的各种工具。

三、负责向领导反映设备的维修项目,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负责监督维修及安装并进行验收。

四、做好打印有关统计工作。

五、做好打印室和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六、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驾驶员岗位职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院、院办公室的规章制度。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学习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巾交通规则。

二、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工作。

四、爱护车辆,自觉做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按期完成年度审验检修工作。

五、自觉珍惜姆料,油料,材料,搞好增收节支。

六、不开隐患车,自觉做到出车前勤检查,平时勤调整、勤保养,勤清洗,保持车况整洁完虾。

七、服务态度端正,按用户要求准时出车,热情,主动为用户做好服务.

八、配合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员做好车辆状况定期检查工作。

九、做好车库,驾驶员办公室和所属卫生区域的清扫及日常保洁工作。

十、完成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具他工作。

关于重要文件、会议决定(议)、领导批示的督办程序

(试行)

一、关于重要文件的督办程序

(一)重要文件是指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机关及学校党政制发的,应全面贯彻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方面的文件及其它明确要求报告贯彻执行情况的文件。

(二)凡重要文件,党办,校办(以下简称办公室)要分别立项。根据文件内容要求,组织、协调或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全面认真地贯彻落实。

(三)办公室应把重要文件的具体内容分解立项,以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格式明确贯彻执行情况的时限要求,发往有关部门。

(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精神逐项贯彻落实并在时限范围内对贯彻重要文件的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在此基础上向办公室回执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进行全面检查或部分抽查。

(五)对只涉及某一个方面的工作,或明确指向此项工作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由该部门负责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结果,并抄报办公室备案。

(六)办公室将对全校贯彻落实重要文件的情况和督查结果情况,适当时进行通报。

二、关于党委会,校务会的决定 (议)事项的督办程序

(一)党委会 (或党委扩大会),校务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根据需要。由办公室以会议纪要格式,送党委书记、校长审定后,下发关单位或部门贯彻落实。

(二)形成纪要的重大事项和未形成纪要的重要决定,办公室均应对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督查。

(三)党委会,校务会决定的事项的督办,由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后分别经党委书记、校长审阅同意后,方可立项督办。

(四)凡列入督促检查范围的事项,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承办单位。

通知方式应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中的一种:

1、以通知的形式下发。

2、向有关单位发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

3、电话通知或当面交办。交办事项应明确:会议时间、具体事项完成时限,报结要求,并记载详细情况。

(五)凡明确完成日期和报告时限的,承办单位应按期办结。特殊情况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

(六)凡上报的报告与决议执行情况反馈表均由办公室负责收文、归档。

(七)党委会,校务会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情况,办公室每学期以适当形式通报一次。

三、关于党,政专题会议决定,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办法

()党,政专题会议是以党,政名义召开的某项专题性会议。对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或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均应进行检查,搞好情况汇总,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二)专题会议决定,决议或讨论通过的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及要点,经办公室审核后执行,具体督查工作以部门为主,办公室可派人参与。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汇总上报。

(三)督查工作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后十五天开始。会议有明确要求的按会议决定办。

(四)贯彻会议精神情况,应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反映。保密性强内容可送党,政领导传阅。有些重要情况可通过信息渠道按一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关于领导批示件的督办程序

(一)领导批示件是指学院党,政领导批示要求办理的有关事项,领导批示件分要办理结果和不要办理结果两种情况。

(二)要办理结果批示件的办理

1、凡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由办公室登记和视内容提出办结时限后,转有关单位办理,并适时由承办单位向办公室汇报办理情况。

2、批示件办结后,承办单位应及时写出办结报告,送交办公室。

3、办结报告由办公室审查后,对办理不彻底或处理不当的,应中报告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办理;合格的可将办理结果摘要或直接呈送韦关领导阅示。

4、领导批示件办结后,由办公室年终统一将有关资料归档。

(三)不要办理结果的批示件的办理,由办公室登记后,转承办单位功理,并由办理单位将办理结果告知有关单位或个人。

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1、接听登记上级部门电话通知,接受上级各类纸质文件,网上下载上级文件通知,作好登记,交付主管领导处理。

2、按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学校各类材料、报表。

3、写好学校工作日志。

4、将上级、学校各类文件资料,作好登记、复印,按时交档案室。

5、作好学校各种会议的布置准备工作。

6、做好上级部门前来检查指导、来访客人的接待准备工作。

7、及时完成主管领导交给的具体工作任务。

8、做好个人工作日志。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的岗位职责

一、按照学校办公室职责范围 , 协助主任主持办公室的工作。加强办公室业务建设、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文秘工作,协助主任落实学校的决议和计划;做好文综合和处理工作 , 把好文关和政策关。

三、协助主任负责并组织安排全校各种会议、学习及重要活动 , 做好校党支部和学校各项决议、决定、通报、通知等的传达、贯彻及检查、督办落实工作。

四、根据学校有关会议决定 ,协助主任 组织草拟和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及时处理各类上报下发、传阅的文件。

五、协助主任做好来人接待安排和信访工作,做好后勤管理工作。办理本校师生出访工作以及与外校联系和交往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切实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

六 、 注意调查研究 , 掌握校内外信息 , 主动了解与全局有关的情况和问题 ,协助主任 积极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第5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分田局长任组长,封礼明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秀红和曹克强负责,办公室成员由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科、办公室信息中心人员组成。各分局一定要一把手亲自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网上年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落实省局亮点工程工作精神,推动企业注册监管工作改革。

二、年检规定

(一)年检范围

凡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的各类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都应申报年企业年度检验。

(二)年检时间

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我市年度企业年度检验时间为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经批准延期申报的,可延长申报时间至7月30日。

(三)年检流程

年检操作程序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执行。年度的企业年检,原则上都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企业网上申报经预审合格后,还应按要求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年检复核,并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如企业仅在网上申报,但不按要求办理复核的,应及时催办;到年检截止日仍未办理的,视同未参检,并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年检审查人员必须通过省局门户网进入网检系统,初审人员通过密码登录后进行初审操作;复核人员通过复核操作,并加盖年检戳记和材料归档。

(四)年检的重点

1、重点监管企业或重点行业: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必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加盖企业印章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与原件核对。要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各类重点行业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娱乐场所、中介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等行业企业作为审点,着重审查其提交的前置许可文件、证件是否合法有效,被许可主体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一致,许可文件、证件的期限是否过期失效。对许可文件、证件过期失效的,或前置许可审批手续不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改正的,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2、审查和监管的重点内容:(1)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督促和引导企业规范出资;(2)审查企业执行前置行政许可规定情况,依法规范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3)加强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办理变更登记。(4)加强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中介行业协会的沟通合作,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报告、公司及股东“两虚一逃”行为的防范。

3、财务审计范围:下列企业在年度企业年检中需要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金融、期货、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的公司;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设立的公司;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以及年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上述企业必须提交规范有效的审计报告。

4、加强对企业登记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企业登记机构以及从事相关联业务的验资、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列为监督检点。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从事企业登记业务的行为,为企业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违规提供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行为,以及协助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发现线索,与财政、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依法严肃查处。

(五)工作分工

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网络维护和通畅;基层分局负责协助本辖区内企业申报网上年检资料;注册科负责网上年检的知识培训和宣传:在注册大厅设立网上年检服务区,由科长和副科长负责指导企业申报网上年检资料,预审网上申报材料,签署回复意见,并在企业提供的年检书式材料上签署意见;收费员收取年检书式材料后,收费并加盖年检戳记;档案员从收费员处收取年检档案并整理归档。

三、对外宣传

1、利用工商局网站和政府网站公开企业年检须知、网上年检知识、流程和重要意义;

2、在市电视台公告企业年检通知,公开网上年检咨询电话;

3、通过基层工商分局和一站式办公大厅的登记、年检窗口散发年检须知、网上年检知识问答等资料。

四、培训安排

为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年检审查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及企业能了解并自主上网申报年检,保证网上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网上年检率,决定制定如下培训计划。一是工商年检审核员培训,重点培训网上年检实务解答和网上预审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年检服务人员,帮助企业完成网上资料的申报,重点培训企业申报端的操作方法;三是企业网上申报年检人员,重点是使之了解网上年检知识,并能自主上网申报年检。争取集中时间,于年3月15日前,完成相关人员的培训。

对企业网上申报年检人员的培训,应遵循方便企业的原则,培训率100%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1、对有操作基础的企业电话培训,按指导操作;2、借鉴上门年检经验,到企业集中的城中村、企业集团上门培训,并现场年检;3、基层分局组织辖区企业网上申报年检人员,由注册科负责培训;4、注册大厅和基层工商分局设网上年检服务区,配备一台性能优良的计算机,派专职服务人员对来年检的企业人员网上年检申报咨询、指导、培训、服务;5、开通网上年检咨询热线。

五、质量要求

1、网上年检率要求至少达到85%。

2、书式年检材料与网上申报年检资料要高度一致,网上申报年检资料不得滞后于书式年检材料。

3、年检工作人员提供帮助热情服务,但不得代企业进行网上申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知识培训。一是要加大对系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保证能熟练操作并指导企业;二是对从事年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培训。

(二)创新年检服务方式,营造和谐宽松发展环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创新年检服务方式,丰富年检服务内容,做好年检服务工作。可以采用预约年检、上门年检、电话催检等方式,运用信用指导,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督促企业按时接受年检,方便企业申报年检。

(三)运用年检成果,重视年检监管数据开发应用。了解掌握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综合情况,形成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为企业投资、调整产业结构等提供参考,并及时向政府报告及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利用年检平台和信用监管平台,对重点审查和监管企业、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开展专项调研,及时向政府报告及向社会公布。

(四)结合年检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年检中书式审查和金信系统流程要同步一致,新发生的数据实时同步录入到企业年检和案件管理系统,并做好历史数据的补录完善和比对核查,切实提高数据质量。

第6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装饰公司项目经理职责】

1、组织本部门员工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出科学的依据。协助领导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2、组织合同会审,编制项目质量目标计划、施工规划并报上级领导审批。

3、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程序组织施工。按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主持检查,杜绝不合格工程。

4、制定材料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提前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做好成本控制,杜绝材料浪费。不断监测工程费实际支出情况并和预算相比较,控制工程费用。

5、保持与业主、总包的良好交流,创造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代表公司对业主尽职尽责。

6、制定完善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调配工人,协调各工种交叉作业;主持安全技术措施,教育工人按章操作,遵守安全纪律。

7、参加各类现场工作例会,整理会议记录,经业主签字后存档,并及时提交公司领导,以便公司随时掌握各项目经理态势。

8、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各种文件要整理归档,项目施工中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提请业主书面签证后存档,为施工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法律依据。

9、主持工程质量和隐蔽项目的验收,提请业主书面签证并存档。对现场进行施工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0、工程竣工后,主持如开质量分析会和工料分析会,分析质量事故原因,工料浪费原因,以提高质量,控制成本。

11、对整体工程内容负有领导、计划、组织、控制、协调职责。

【装饰公司项目经理职责】

1 代表公司负责具体某个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三个管理体系和其它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负全面责任。

3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保护企业利益,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完成项目预定的目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 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质量、工期、安全、降低成本、文明施工等项管理措施;

5 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年、季、月、旬(周)计划以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6制定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定编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考核机制,奖罚兑现;

7 建立高效率的通讯指挥系统,协调项目部内外的各种关系,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8 组织单位工程或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9 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成本核算制度,强化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有效控制项目的各项开支;

10 组织预结算、成本核算、工程款收取,负责对债权债务的清理。

11 组织工程档案和交工验收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的综合总结或专题总结,及时总结工程管理中的经验教训;

12 对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有参与回访的义务,对因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组织保修;

13 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生产、经营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情况,如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或特殊事项应随时报告;

14 组织定期的工地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消除隐患。

15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重伤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6 检查督促安全质量部门认真实施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技术措施,保持安全、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17 抓好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实施合理的劳动、材料定额,励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编制工程竣工后技术经济分析报告,提交公司工程部。

18 重视人才发掘和人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人才,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努力实现目标。

第7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7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基础研究和承担相关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专项经费优先支持国家重点研究基地及优秀团队依托单位承担973计划任务。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国家确定的、由973计划承接的重点研究任务,保障其经费需求,避免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973计划项目预算由课题预算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97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科技部部门预算管理。

第五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首席科学家、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六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七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在指课题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首席科学家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97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八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九条 项目申报单位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应当编制项目概算。结合重大项目的综合评审和研究专项的复评,应当对项目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总预算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条 项目确定立项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会同首席科学家组织课题承担单位编制前两年课题预算。

第十一条 课题预算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二条 课题预算由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课题预算评审或评估。科技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四条 科技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五条 科技部提出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前两年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 科技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前两年项目(课题)预算书,作为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依据。其余年度的项目(课题)预算,结合中期评审评估的结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编制、评审评估、审核批复和签订预算书。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科技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八条 科技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十九条 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项目专家组民主决策,并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预算调整申请,报科技部核批。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核批。

第二十一条 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决算。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当年可以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中反映。课题决算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于每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四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由项目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或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六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973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专项财务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完成后,首席科学家协助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和课题验收的前提。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和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项目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五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课题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以及不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结余经费的,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单位和个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508号)和《〈国家重点基础研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国科发财字[1999]280号)同时废止。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863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前沿技术和部分重点领域中的重大任务开展研究工作。

第三条 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 集中财力、突出重点。专项经费要集中用于支持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研究开发,防止分散使用。

(二) 科学安排,合理配置。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三) 单独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和课题经费应当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要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 863计划由科技部牵头负责,并会同总装备部组织实施(科技部和总装备部以下简称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实施部门设立863计划联合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办),同时按领域设立领域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域办)。

第五条 863计划领域内设专题和项目,专题下设课题,项目由课题组成。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863计划特点,课题年度预算纳入组织实施部门部门预算管理。

第六条 科技部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研究人员、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条件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对非保密信息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课题经费开支范围

第七条 课题经费是指在课题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由专项经费支付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 课题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一) 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 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 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 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时,重大项目课题、重点项目课题应当事先报经项目总体专家组或项目牵头(主持)单位审核同意。

(八)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九) 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863计划及其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一) 管理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课题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课题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条 领域办在组织研究提出本领域专题设置以及提出项目立项建议时,应当同时编制概算。

第十一条 在对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建议进行综合审议、审核时,应当对概算进行独立的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专题设置和项目立项决策,以及各专题、项目总预算控制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重大项目立项建议,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建议时,应当包含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组织实施部门结合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论证,对项目概算及其分解情况等内容进行独立论证,作为组织编制课题预算的依据。

第十三条 各专题、项目在选择课题承担单位的同时,应当组织课题申报单位编制课题预算。课题预算的编制要求:

(一)课题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课题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课题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该课题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等。

支出预算应当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课题预算书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

(五)编制课题预算时,应当同时申明课题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十四条 课题预算按照有关要求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课题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组织实施部门建立预算评审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

第十五条 组织实施部门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按程序公示。对于课题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议。

第十六条 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提出项目(课题)预算安排建议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项目(课题)预算。批复预算的项目(课题)应当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七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预算批复,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签订项目(课题)预算书。项目(课题)预算书是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项目(课题)年度预算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组织实施部门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将课题年度预算下达到课题承担单位,并抄送项目牵头(主持)单位。

第二十条 实行招标投标管理的项目(课题),其经费预算的确定按国家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专项资金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课题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一)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审核、财政部批准。

(二) 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三) 课题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课题负责人协助课题承担单位提出调整意见,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及其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第二十四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课题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五条 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课题决算报告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决算报告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组织实施部门。

第二十六条 在研课题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课题因故终止,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结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组织实施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课题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开发。专项经费形成的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财政部、组织实施部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组织实施部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项目(课题)完成后,项目牵头(主持)单位或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组织实施部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财务验收是进行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组织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课题)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组织实施部门,由组织实施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组织实施部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逐步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课题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组织实施部门对项目牵头(主持)单位、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七条 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组织实施部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或课题。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组织实施部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8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早在1991年,西北电力设计院就开始在阳逻工程中进行试点。1999年国家电力公司召开的研讨会,认真总结了推行工程监理制多年来的经验与问题,指出监理单位是经营型、现代化的股份制公司,是独立法人实体与市场竞争主体。它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专业化队伍,帮助业主进行投资和建设的策划决策,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工期和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协调合同各方的关系,起到工程卫士的作用。它是以服务为主的、高智能的、具有高附加值的管理型中介组织,有资本积累、有自我发展能力、可以多种所制并存。

    二、经济合同制

    电力项目管理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总结,已上升为一门学系,所需的知识、技能、方法与技术十分广泛,内容包括综合、范围、进度、成本、质量、资源、信息、风险、采购与安全管理。一个电力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就应该是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力争缩短建设工期。这个总目标应该作用于工程项目全部过程的各个阶段,作用于工程项目的一切要素的各个方面。工程项目这一目的机制,本质上即是工程项目的经济机制。因此,所谓对工程项目的经营,就是在国家和社会制约下,以价值为尺度,以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合理组织工程项目的各个要素及各个方面,实现按工程项目系统的规律运营的过程。实行招标承包制,把经济机制、竞争机制、合同法律机制引入工程项目中,打破以往自营制下的自我封锁及行业保护的封闭式管理模式,把企业投入激烈竞争的市场,使得工程项目各方均处于完全开放的环境之中,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而产生了强大的内在动力。而自营制下采用的行政机制、目的机制转化为动力机制,不仅转化率低,而且所产生的动力强度也远不及采用招标承包制下竞争机制产生的动力强度大。工程项目是由资金、人力、设备、时间、空间、管理、技术诸要素组成。在实行招标承包合同制的条件下,采用何种运行机制才能使工程项目高效率、高效益地实现预期目标,就成为工程项目经营机制中的关键问题。国内外经验证明,只有遵循工程项目的自身规律,实行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才是正确的途径。工程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重要阶段之一,施工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是对工程进行发包管理,合同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建设方案及中间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验收管理,废旧物资管理,工程决算管理,直到移交生产的全过程管理。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10KV及以下配电网络的新建、改造、迁移、检修、业括报装等项目的管理。工程管理好坏,涉及到供电企业设备专置的经济、安全运行,因此搞好工程施工管理有利于加强设备管理、降低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投资效益。为了加强对电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严肃行政纪律,惩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工程建设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公司纪委在工程建设全程跟踪监察。在进行电网建设与改造期间,依据国务院和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文件精神,重点对下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各电力公司是否实行了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的责任是否层层落实;项目法人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总责的措施是否落实。

    (二)执行招投标制

    项目法人是否对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实行统一的招投标管理,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有无权力下放;有无指定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或施工队伍,以及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和拒绝有资质的单位投标的问题;有无弄虚作假、私相授受,串通投标,肢解工程发包等违法违纪行为。

    (三)执行工程监理制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否实行了监理制;监理工作是否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维护项目法人和被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遵守“监理回避”规定,与被监理的承包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有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无转包或分包监理业务等问题。

    (四)执行合同管理制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否实行了合同制管理;合同的签定和履行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国家电力公司的有关规定,有无不认真履行合同造成损失的问题。

    (五)加强资金管理

    项目法人是否建立健全了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检查;有无专项帐户,是否专款专用和实行概、预算管理;是否按规定对建设资金进行审计,认真落实审计建议;有无截留、挪用、克扣、贪污工程款,弄虚作假,虚报投资完成额,骗取工程资金等问题。

第9篇:执纪审理经验交流材料范文

关键词:契税 征收 风险

契税征收主要涉及到单位和个人房地产交易的税款征收,其中包含个人销售和购买房产所涉及的税种征收管理、公司之间的房屋、土地交易涉及的买方税征收管理、销售房产所涉及的相关税种减免、退税受理和审批工作。

一、房地产交易契税征收风险点梳理

(一)税收政策执行风险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定中的政策执行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但在公房抵税等有时间限制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如何界定出售公房的时间显得尤为重要,是以网签时间还是以过户时间为准,现有的文件中并无明确说明,针对这种情况,窗口干部对政策理解不同,极易导致政策执行偏差,不利于国家契税征收政策的落实和税收公平。

2、房屋转出时间认定标准导致的政策执行风险

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改善性购买住房占房屋买卖数量的很大部分。由于房屋过户从资格审核、房源核验、网签、贷款再到交税、过户等手续至少持续三个月时间,因此有部分纳税人急于抢占房源,采取先网签新房,尔后再转出旧房的做法。依政策规定,应以网签时间认定纳税人购买的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纳税人不应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但实际征收中采取让利于纳税人的做法,如果申报时纳税人的旧房已经转出,则新房符合家庭唯一住房的标准,享受契税优惠,从而产生房屋转出时间认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3、计税金额明显偏低导致的税款流失风险

随着国家系列利好政策的影响,近年来房屋价格连年攀升,特别是2016年2月22日起,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新政策开始执行,与限购政策进入窗口期的效应叠加,进一步刺激房屋交易量增长,房屋成交单价也是涨势迅猛。现行的计税标准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4年3月,距今已有两年,导致了税务机关的最低计税价格有了严重的滞后性。计税价格的调整作用不断弱化,客观上增加了“阴阳合同”的操作空间,税款流失风险随之增加。

4、拆迁补偿协议契税抵免风险

在政策性回迁安置房税收减免工作中,经常出现拆迁协议出具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拆迁协议中没有注明编号、房屋地址,造成了合法性难以确认。另有部分回迁安置的房屋并未在国土部门进行网签,家庭是否为唯一住房仅以纳税人承诺为标准,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核查,这也直接导致了征管风险的增加。

(二)相关部门信息不对称、不规范,造成税款流失风险

纳税人在房屋交易缴纳税收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可享受契税或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家庭唯一住房”的判定权交由税务机关来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税款的流失和执法风险。主要体现在:

1、住建部门的信息网络建设不够完善

地税机关判定纳税人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标准在技术上依托于住建部门的查询系统,但由于系统建立时间较晚,信息系统上线以前的存量房屋未纳入查询系统,造成查询结果并不能真正反映家庭是否拥有的是唯一住房,致使一些本不应享受优惠的纳税人享受了优惠,造成了国家的税款流失。

2、与民政、公安部门的信息交换程度不够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通知之日起,民政部门不再为购房人开具单身证明、无再婚证明。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婚姻状况将主要通过结婚证、离婚证和户口本进行判定。但由于户口本上的信息更新时间较慢,极易发生户口本上所记载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形,从而导致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定所涉房产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造成税款流失。

二、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一)加大审核力度

在涉税材料审核方面,采取所长亲自抓,副所长和兼职监察员监督抓,契税小组长具体抓,全所干部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初审、复审、案卷归档的“三审核”流程,强化档案管理,杜绝出现复核人员未签字、归档材料缺失等低风险问题,真正做到层层监督,杜绝、的情况出现。

(二)加强信息共享

一是加强内部沟通,对于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必须向房产交易评估小组汇报,对于有疑点的拆迁协议,要及时向拆迁公司发函或电话确认拆迁协议的真实性;对房屋拆迁协议所涉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由所长进行复核;办理退税和单位减免税时必须核查资料原件;对于公有住房办理退税时,必须提供原始购买公房的合同和发票;对于单位减免税岗位设置复核岗,减免税审核表修改为双人签字。

二是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力度,继续加强同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合作,通过建立契税征收信息共享文件,严堵利用虚假契税票骗取房屋登记的违法行为,对纳税人提供的房管局查档证明,仍需在核心征管系统中查询是否有购房原始申报记录和原值;对于网签合同注销的情况,要及时与房管局等部门核实确认。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和金税三期推广上线的契机,加强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打通税务、工商、财政、民政、国土等各部门的“信息孤岛”,把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作为重要一项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守信行为的联合褒扬和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打好基础。

(三)加大宣传力度

补充和完善相关涉税宣传材料,在税收宣传月、普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种新兴平台大力宣传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规定,营造积极向上的纳税氛围,从正面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