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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护理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产房护理工作计划

第1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一、*年6月1日以前设计的城镇七层及以上旧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旧住宅,没有安装电梯的,若具备有关条件,建议增设电梯。

*年6月1日以后设计的城镇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没有安装电梯的应增设电梯。

二、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旧住宅的共有部位增设电梯,或因增设电梯需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应取得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定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包括增设电梯费用和电梯使用费(含电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等)的分摊办法。

三、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和投资方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或投资方等企、事业单位可作为旧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

四、旧住宅增设电梯应结合城市旧区改建工作,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步改善。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旧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报建工作。

(一)根据城市详细规划中各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间距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等内容,在旧住宅规划用地范围内结合各层平面使用功能核定电梯增设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避免影响本住宅和毗邻住宅的规划间距和通风、采光。

(二)根据有关批准文件、设计文件和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达不到规划、防火要求或对毗邻住宅的通风、采光等使用功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不得批准增设电梯。

五、未预留电梯井的旧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由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并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经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原单位不存在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并编制勘察、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中应有隔声、减振等内容。如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对旧住宅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的,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查勘、测试并编制鉴定文书,作为补充设计的依据。

补充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设计文件还须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对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消防安全的审核。

已经预留电梯井的旧住宅增设电梯时不需重新进行勘察、设计和报建。

六、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协助做好旧住宅增设电梯的报建工作。

(一)合理缩短办理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时间。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法规,组织、协助本市旧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统一进行工程施工、监理、电梯设备采购等批量发包,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

(三)适当减免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监督等费用。

七、依靠社会力量,多种渠道筹措资金。

(一)经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后,可将部分商品住房售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用于增设电梯。

属房改房的,经原产权单位同意后,可将部分已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用于增设电梯。

(二)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根据楼层、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并签定书面协议。房屋所有权人可申请使用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工程。

(三)电梯厂商投资增设投币电梯或IC卡、磁卡电梯,谁受益、谁付费,通过收取电梯使用费取得投资回报。

八、引入市场运作机制,结合旧城改造工作,鼓励房地产开发商积极介入旧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

房地产开发商作为独立的投资方和收益方,承担综合改造的全部投入与运作,通过对旧住宅的加层、改造,将新增建筑面积分别按市场价向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或社会出售,从而取得投资回报。随着市场的逐步形成与完善,也可尝试小区或住宅整体置换、功能再造等模式。

九、旧住宅增设电梯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安装、检测,并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

十、旧住宅增设电梯后,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公用面积确权手续,原则上谁出资、谁所有。

(一)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建设的,可按出资比例确定房屋所有权人新增的公摊面积,并加入各房产证内。

(二)房改房原售房单位或其他投资者出资建设的(含使用住房售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新增公共面积重新核定产权后,可由所有权人按一定的分摊比例向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出售。

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出资建设的(含使用住房售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新增公共面积重新核定产权后,也可按现行房改房上市补购公摊面积的办法,向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出售,收回投资款。

十一、旧住宅增设电梯后,经旧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没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可委托电梯厂商等相关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十二、增设电梯可在条件成熟的小区先搞试点,总结出经验后逐步推广。

条文依据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强制规定,“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强制规定,“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层数为四层及四层以上”“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应设电梯。”

第二条

建设部第94号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指出,“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房屋所有权人一致同意,并签定书面协议。”“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除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其他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建设部第19号令《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公有住宅出售后,住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售房单位承担维修养护责任,也可以由售房单位在售房时委托房地产经营管理单位承担维修养护责任。”

第七条,“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可以由售房单位按照规定比例向购房人收取,维修养护费用不足时,暂由原售房单位承担。具体收取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维修养护费用应当专户存入银行,由维修养护责任单位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费用的使用受该幢住宅房屋所有权人的共同监督。”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旧区改建应当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并逐步改善居住和交通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

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

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七条

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213号)第四条,“凡商品住房和公用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六条,“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管理与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市、县财政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财政部《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基字[*]7号)第三条,“代管基金是指企业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大修理的资金。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楼内存车库等。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公用天线、供电干线、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室外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

第十条

建设部第99号令《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第2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又一个新的起点,又一轮努力的新开始,用新的希望,充满新一年的征程。计划也是新的突破:

一、加强细节管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细节决定质量,妇产科随机性强,平时工作习惯差,做护士长忙于日常事务,疏于管理,20XX年将把精力放在日常质控工作,从小事抓起,将质控工作贯穿于每日工作中,每周质控一到两项,形成规范,让科室人员也在质控中逐渐形成良好的习惯,减少懒散心理及应付心理,真正从方便工作,方便管理为出发点。另外发挥质控员及责任护士的作用,将一些日常质控工作交给她们,提高大家参与意识,动员全科人员参与管理,有效提高自我管理意识,提高科室管理的效率。

二、规范业务查房,提高查房效果。

改变往年查房应付的局面,由管床护士负责病历选取,真正选取科室疑难病历,书写护理计划,责任护士负责讨论该病的疑、难点护理问题,集思广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达到提高业务水平,解决护理问题的目的。同时,讨论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学习专科疾病的知识,规范专科疾病护理常规,每规范一种专科疾病,便将此种疾病的护理常规应用于日常工作,逐步提高护理工作的规范性。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整体专业水平。

加强专科业务知识学习,系统学习妇产科学,围产期知识,新生儿复苏,产科急症护理及应急程序,全科人员参与,大家轮流备课,每月一次。并进行产科急证抢救演练,人人过关,提高应急能力及专科护理水平。

四、设计使用专科健康教育手册,加强健康宣教工作。

设计专科健康教育手册,分为新生儿保健手册,产褥期保健手册和妇科疾病保健手册,将保健知识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形式表达,设计清新的版面,吸引病人真正去了解知识。同时规范科室健教内容,制作护理人员健教手册,形成一体化健教内容,科室备份,人人掌握,有效提高健康宣教工作。

五、申请护理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工作。

已申请护理科研项目:中药贴敷促进泌乳的效果观察与研究。年内全面开展效果观察与研究,进行统计学分析,撰写研究论文,上报申请材料。并要求全科参与科研项目,学习开展科研的知识,提高各类人员整体素质及专业水平。

六、加强产房管理,完成日常各项工作及质控工作。

第3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和《北京皇城保护规划》(以下统称《保护规划》),保护古都风貌,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迁入保护区人口数量控制、居民住房条件改善等相关工作,执行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保护区是指市政府批准公布的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

本规定所称房屋包括不可移动文物、房屋、院落等地上物。

本规定所称保护区居民是指在保护区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和正式住房,并且长期居住的居民。

第三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体现历史风貌为宗旨,坚持科学规划,有效保护,有机更新,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逐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保护规划》要求,拆除违法建筑,降低人口密度,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对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对不符合历史风貌的房屋按照与保护区历史风貌相协调的原则逐步进行改建。

第四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原则是:

(一)保护和恢复保护区的整体传统风貌,保护历史真实性,保存历史遗存和原貌。

(二)落实《保护规划》与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相结合,坚持统一规划、市政先行、有机更新、循序渐进。

(三)保护区保护与旧城外开发相结合,修缮保护与综合整治、加强城市管理相结合,降低人口密度。

(四)政府投入和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合理负担相结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市场作用,调动多方面积极性。

(五)由区政府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推进实施。

二、落实《保护规划》的重点和原则第五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规划要遵循《保护规划》,其他规划如与《保护规划》存在矛盾的,以《保护规划》为准。

第六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与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相协调。

(二)保存胡同肌理、传统四合院的原有格局。

(三)保存不可移动文物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及建筑构件等历史遗存。

第七条保护区的各类建筑应按照《保护规划》分类,采用不同方式进行保护和整治。

(一)文物类建筑应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严格保护。

(二)保护类建筑只可按原有建筑格局和建筑形式进行修缮,不得拆除、改建和扩建。如确需对其内部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应保留原有格局和外貌。

旧城内被确定为保护院落的,按照保护类建筑进行管理。

(三)改善类建筑应以修缮为主。属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鉴定的危房,可按历史格局和外貌翻建。

(四)保留类建筑原则上应该保留,需要改建时应恢复传统建筑形式。

(五)更新类建筑应严格按重点保护区的空间格局、建筑体量、尺度、形式、色彩等传统特征拆除改建。

(六)整饰类建筑应按照保护区传统特征进行整饰或改建。

第八条保护区应保持原有的胡同格局,原则上不得对胡同进行拓宽,确需贯通或拓宽的,应按《保护规划》实施。

第九条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胡同内布置市政管线时,应保持该保护区的传统风貌,原则上不得改变原有胡同的尺度和走向。

(二)在原有胡同基础上布置市政管线时,原则上应按规范要求实施,胡同宽度不够、难以达到规范要求的,经技术规范制定或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条保护区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须保护历史名园及其遗存。

(二)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注册挂牌的古树名木和《保护规划》确定的“准保护类树木”,须按《保护规划》落实保护责任。

(三)应采取传统的绿化形式进行绿化。

第十一条在保护区内,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标语及宣传品,不得擅自架设各种管线。

三、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依据《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和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拆除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积极争取和运用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组织建设或筹集保护区定向安置用房,落实居民外迁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三条保护区周边及区内主次干道、胡同等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保护规划》和保护区风貌保护要求一次完成,由市、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其中,保护区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分别由各专业单位负责落实。保护区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电信等管线及非主次干道整修、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费用及所涉及房屋的拆迁补偿费用(以下通称附属工程费),由区政府负责落实。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参照以下原则和标准确定附属工程费的分担办法:

留住的产权人现住房面积部分,可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在规划允许的前提下,留住的产权人修缮后增加的不超过10平方米的厨房和卫生间部分,减半分担附属工程费;除上述之外的其他住房面积,全额分担附属工程费。

第十四条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规划方案》应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区政府组织编制的《实施方案》应包括:房屋及人口现状,逐幢、院、片的规划设计及房屋保护和修缮措施,外迁人口数量及相应定向安置用房的位置和规模,留住和外迁政策等内容。在《实施方案》审定前,应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论证,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代表意见。

《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和审定后,应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原则上应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之前,应先进行非主次道路整修、市政基础设施和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为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创造条件。在组织实施时,可结合各保护区实际情况,以院落或者若干院落为单位进行,也可以采取土地置换或整合的方式。

第十六条加强保护区综合整治工作,拆除保护区内违法建筑,落实产权人的保护和修缮责任。由区政府根据保护区居民外迁情况、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第十七条自本规定之日起,保护区应实行迁入人口数量控制性管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具体办法。

自本规定之日起,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保护区房屋出租出售市场管理。对出租出售的房屋,应依法征缴相关税费。原土地属于划拨的,须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第十八条市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区政府开展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结合各区的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计划,按年度向各专业单位下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保护区居民及其所在工作单位和房屋产权单位,要积极配合和支持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

保护区居民属于廉租住房对象的,可不参加摇号排队,给予优先配租。

四、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的措施第十九条建立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专项资金。在2008年前,根据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年度工作安排,市、区分别按年度安排相应资金,主要用于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其中,市对区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保护区下列单位或住户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迁:

(一)需要腾退后对社会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内的单位或住户。

(二)为引入市政基础设施或道路整修需要拆除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三)恢复建筑物原用途需迁出的单位或住户。

(四)按照《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改建房屋的单位或住户。

第二十一条根据保护区外迁居民人数、家庭结构情况,各区可申请提供定向安置用房或专项建设用地,涉及有关税费缴纳和房屋销售管理等按照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各区政府可以结合本区或者各保护区实际情况,根据以下规定确定每片保护区降低人口密度的具体政策:

(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保护区四合院后,落实对所购四合院的保护和修缮责任。具体政策按照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历史文化保护区四合院若干规定执行。

鼓励公有住房的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和经审定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迁出现住居民,修缮后自用或出租出售。

(二)由区政府组织实施降低保护区人口密度,落实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异地外迁的居民可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城市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00〕19号)第八条规定购买安置住房。具体优惠办法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实施方案》中明确。

保护区居民人均原住房建筑面积不足5平方米,并且在保护区外无正式住房的,外迁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时可按照人均5平方米认定原住房面积。

外迁居民放弃购买定向安置用房的,区政府可参照《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87号令,以下简称87号令)规定给予货币补偿。

(三)在有利于保护文物,恢复和保持历史风貌,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住房条件的前提下,各区政府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可采取政府组织、由投资人参照87号令外迁保护区居民等方式。

区政府在审定各保护区《实施方案》时,不得重复使用优惠政策或扶持措施。

五、保护和修缮责任第二十三条保护区内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非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第二十五条不属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住宅房屋,由产权人按下述规定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承租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

(一)保护区的私有住房,由产权人按照《实施方案》承担并履行房屋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人可以出售其住房,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购买房屋后居住或使用的居民和单位应按照规定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二)保护区的直管公有住房,可由留住的承租人按本市房改成本价及有关优惠政策购买后,作为产权人承担保护和修缮责任。产权单位可以收购承租人的公有住房使用权。经申请产权单位同意,承租人也可以出售公有住房使用权,出售时同院其他住户有优先购买权。

(三)属于单位自管公有住房的,可以参照直管公有住房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由产权单位按照《保护规划》统一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六条保护区留住居民应当按照《规划方案》和《实施方案》对房屋进行保护和修缮。

第二十七条保护区留住居民按本规定购买住房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执行,颁发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颁发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第二十八条 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应做到改善生态环境,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区房屋修缮后,必须使用清洁能源。有关工程项目可享受本市改用清洁能源的优惠政策。

六、拆除房屋的处理第二十九条为落实《保护规划》需要拆除房屋的,被拆迁单位和居民应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拆除住宅房屋内的居民可以按照本规定购买定向安置用房,或申请货币补偿。拆除非住宅房屋的,按照87号令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条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中拆除交通、公交、绿化、供电、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环卫、消防等设施用房,以及当地房屋维修管理用房,应按照有关法规、规章及规划设计方案安排迁移、还建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其中,拆除热源时,组织实施单位应按照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将热用户并网或新建其他热源。在还建的用房交付使用前,应先建临时用房,确保修缮、改建区毗邻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三十一条在拆除保护区房屋时,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有价值的建筑构件,应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有关单位收存保护。

七、保障和监督第三十二条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支持区政府组织实施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建立保护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机制。市、区规划、文物和国土房屋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区房屋保护、修缮、转让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对未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4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用深入浅出语言阐述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

关键词 房屋维修 施工项目 管理 流程

中图分类号:TU8 文献标识码:A

一、房屋维修施工项目管理基本概念

1.维修施工项目管理概念

房屋维修施工项目管理,就是对完成维修建筑产品的施工全过程所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根据管理的主体不同,房屋维修施工项目管理可分为甲方的项目管理和乙方的项目管理。这两种管理除了管理主体所处的地位不同外,其管理方法和内容基本一致。

2.维修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维修施工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维修工程的施工程序,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维修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盈利;在维修施工中,运用科学管理的方法与职能,对维修工程计划、生产、技术、物资、劳力和财务进行业务管理,对维修工程质量、工程成本和进度进行合理、有效的控制。

3.维修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客

房屋维修施工项目管理贯穿于整个施工阶段,房屋维修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一般包括:(1)落实维修任务,签订承包合同。(2)在工程开工前,解决住户临时迁移,做到水、电、道路通畅,并安排大宗材料堆放,设备安置进场,确定施工方案等各项准备工作。(3)组织均衡流水立体交叉施工,并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全面协调工作。(4)加强对维修现场的平面管理,合理利用空间,促进文明施工,创文明施工现场。(5)做好参与项目施工的各方的协调工作并开展合同管理工作。

二.房屋维修的基本内容

1 对房屋的查勘鉴定的工作要做到根据房屋的用途和完好情况进行管理,在确保用户居住安全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提高房屋的使用价值并合理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做好房屋的查勘鉴定工作。

2 房屋维修计划要充分利用企业人力、财力、物力、调节好生产、供应和销售的关系,使企业生产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房屋维修计划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它是指为做好房屋维修工作而进行的计划管理,是整个企业计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维修计划管理的内容一般包括企业房屋维修计划的编制、检查、调整及总结等一系列环节,其中积极做好计划工作的综合平衡是房屋计划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

3 房屋的质量保证是房屋维修的重要目标之一,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 量而开展的企业管理工作即质量。房屋维修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维修工程质量而进的它是物业管理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4 房屋维修养护最基本的是地基应具有良好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以降低或减少建筑物上部结构过量沉降或局部沉降而导致建筑物上部产生裂缝、倾斜。地基及基础的完损程度,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强度和稳定性,因此对日常维修养护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三、房屋维修施工准备工作

1.房屋维修施工准备工作的任务

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有合理的施工准备期。施工准备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掌握房屋维修工程的特点、进度要求,摸清施工的客观条件;从技术、物资、人力和组织等方面为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创造一切必要的条件。

2.维修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内容

维修施工组织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维修工程应摸清施工现场情况,包括电缆、电机以及煤气、供暖、给排水等地下管网及其走向,并平整好现场;(2)维修工程设计图纸齐全;(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获得批准;(4)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等构件,能陆续进入现场,确保连续施工;(5)领取建筑施工执照;(6)安置好需搬迁的住(用)户,切断或接通水、电源;(7)落实资金和劳动力计划。

3.维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任务:(1)规定最合理的施工程序,保证以最短的工期完成维修工程,并按期投入使用;(2)采用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施工方法和技术组织措施;(3)选定最有效的施工机具和劳动组织;(4)周密计算和安排人力、物力,保证均衡施工;(5)制定正确的工程进度计划,找出施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6)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和空间进行合理布置与管理等。

四、施工阶段管理工作

1.施工调度工作

施工调度工作其主要任务为:(1)经常检查、督促施工计划和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人力、物力的平衡调度,促进施工生产活动的进行。(2)组织好材料运输,确保施工连续性,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等情况。根据天气预报,做好雨季施工工作。

2.施工现场管理

(1)维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有:①修建或利用各项临时设施,安排好施工衔接及料具进退场,节约施工用地;②按计划拆除旧建筑,排除障碍物,清运渣土等;③在拆除与翻修时,设立施工防护标志,处理好与毗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关系。

(2)维修施工材料现场管理是指一个工程对象、一个施工现场的材料供应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3)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机械的效率和机械化施工的优越性,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4)施工班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学习和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技术,优质低耗、均衡快速地完成维修任务。

3.施工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搞好房屋维修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五、房屋维修工程验收

1.工程交验的具体条件

(1)符合维修设计或维修方案的全部要求,并全部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

(2)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和建筑物周围场地平整,供暖通风恢复正常运转并具备使用功能。

(3)各种施工技术资料准备齐全。

2.房屋维修工程验收的依据

(1)项目批准文件;(2)工程合同;(3)维修设计图纸或维修方案说明;(4)工程变更通知书;(5)技术交底记录或纪要;(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材料、构件检验及设备调试等资料。

3.维修工程质量交验标准

(1)维修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必须达到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合格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维修工程中的主要项目,如钢筋强度、水泥标号、混凝土工程和砌筑砂浆等,均应符合《房屋修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

(3)观感质量评定得分合格率不低于95%。

4.工程验收组织

房屋管理机构在接到施工单位验收通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或方案制定人员、甲方代表、房屋管理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进行交工验收。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需返工时,应限期修复,经复验合格办理验收签证,并评定质量等级。

第5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景观配套设计;景观工程管理;成本管理;后期养护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没有人会用咖啡豆的成本来衡量星巴克的一杯卡布奇诺。就像具有绝佳居住品质的房子,从原先一个单纯的住宅容器,变成囊括景观环境、商业配套、物业服务、社区文化等各种附加因素在内的生活方式的集合体。”这指的正是房地产产品发展到相当程度之后,各种要素构成一种商业价值,而在新政调控时代下房企于此的追求似乎更为迫切。当下房子种种要素正被开发企业所重估,其中就包括巨大的景观园林配套工程的功能。

1、景观环境设计规划

俗话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切美好的愿景都要一步一步的实现,景观环境配套工程的设计规划方案首当其冲,它不仅决定着实施后的具体体现,也决定着建设成本的总体区间。

景观环境设计的方案在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好的方案能够使景观环境有持久的使用寿命和艺术寿命。因此,在房地产项目中做景观环境设计方案时,要注重园林环境、景观整体布局,注意功能分区明确,根据项目的地域、市场定位、业主的需求取向进行布局规划。把外部空间环境划分成不同的区域,分别有所归属。按其功用可分为社区领域空间、邻里领域空间、小组人群领域空间、家庭领域空间、个人领域空间等,由此呈现出公共的、半公共的;半私有的、私有的空间序列,形成一种由外向内、由表及里、由动到静、由公共性质向私有性质渐进的过程;其次,要考虑小区整体地形地貌,包括建筑物的造型及高低起伏状况,通过园林植物配置,因地制宜,以景观控制“正负零”,弱化通路。步道宜窄,线形宛转曲胜直,以及广场易小等,配合亲水性的缓坡水体建立起一系列的具有串联性的户外空间,在住宅边上形成半公共的、令人倍感亲密的“盆景”空间,使小区居民们能更好地享受环境带来的舒适与悠闲,不受外界的干扰,同时可以制约外界的穿越性活动,保证小区住户生活环境的安全。

2、成本管控

景观环境配套工程的成本管理讲究从源头抓起,这个源头就是规划方案的施工图预算控制成本支出。在合理的规划布局基础上,一份科学合理的施工图预算书,决定了成本控制的好坏,编制一份合格的园林景观施工图预算首先要认真收集基础资料,对图纸的熟悉:有没有新材料、新植物及新工艺;收集材料产地、品种和价格,特别是大宗材料如钢筋、水泥、地面铺装材料和苗木的价格,还要关注材料的走势;人工费的控制;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等。由于景观园林建设项目施工的特殊性,实际的机械利用率往往不可能达到预算定额的水平,因此施工图预算的机械使用费也往往小于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费,形成机械使用费超支。

2.1、施工预算的编制以“按施工程序,明细到分部”为原则。施工预算的完成,为施工生产制定了目标成本,为今后施工成本控制提供了依据。因其根据实际施工程序,按部位编制,具有很强的对比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将可能发生的成本隐患风险的方面控制到最低,降低了大面积失控的可能性并有了成本控制依据。

2.2、组织工程施工阶段。依据园林施工预算书及施工组织计划,才能有效控制整个施工过程的成本。在一些关键管理环节上建立严密而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体现在成本管理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应予以加强:

首先要加强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监督和管理 ;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处于一个严密的管理控制体系之中。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控制体系应明确操作流程、流程环节中的责任人、责任人的管理权限、流程环节的确认时限、否决及责任追究制度等。施工单位应明晰该操作体系,以便于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为结算打好基础。

其次要 加强设备和材料的品质与价格管理 ;完善的设备、材料管理体系是打造精品工程的必要条件,通常操作方式有: (a)业主单位白行采购:自行采购既能起到成本控制作用,又避免双方结算时产生分歧。如地面铺装材料等一些对项目品质影响较直接,同时价格较高又易发挥规模采购优势的材料要自行集中采购;(b)施工单位采购:业主单位对一些建筑常用的地材、通用材在限定品质、性能的前提下,让施工单位采购,这样可发挥施工单位比业主单位更熟悉市场的优势,从而调动其积极性。 (c)业主单位定价施工单位采购:主要材料价格可通过发、承包方共同到市场寻价,结算时按寻定价格结算。寻定价格的材料应明确品牌、出厂价格时限。 上述三种材料采购方式都应建立样板、样品封存认证制度、进场验收确认制度,确保材料品质达标。

最后要加强资金计划执行的监控; 资金计划是建立在项目的各项合同已确定,且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已确认合理的基础上,因此要求成本控制人员与工程管理人员在前期相互协调,扎实地做好基础工作。施工阶段工程款支付是以资金计划为基础的,它应同施工进度计划相协调,在这样一个总框架下监控项目,可使工程管理更加清晰。当月实际发生额的增减超过资金计划一定比例时,成本控制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分析,阐明原因,严重时,提出成本预警和工程进度预警。 资金计划与成本动态控制相结合,可使业主单位更好地掌控项目运行,使企业的收入与工程支出处于良性循环。

2.3、后期养护成本管控 :水电系统维护运行费用管理 ;植物养护、修剪、补植等方面管理。

3、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景观环境工程按工程项目及专业工种又分为土建、绿化工程(种植工程)、园林供电照明、园林给排水、雕塑工程。其中土建工程中包括园林土方、园林筑山、园林建筑小品、园林小品、园路广场工程等。景观园林建设工程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质量控制,制定有效的园林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是提高园林建设工程质量,促进项目发展的有力措施。园林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规定了步骤和方法。由于园林工程有多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多个施工单位建造,若在施工组织、施工配合、成本控制上出现问题就会影响施工进度,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质量及效果。因此,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充分注意这几方面的问题。景观园林工程的施工管理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工程管理人员既要有精深的园林工程管理知识,又要具备丰富的指导和控制现场施工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把景观园林工程的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等有机地结合起来。

景观环境工程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是指在既定的工期内,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该计划的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实际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相比较,制定出必要的调整措施,修改原计划,不断地如此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因为施工进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常见的有施工场地被其他施工单位大量占用,同时期交叉施工频繁,工程进度受到交叉施工单位的制约;图纸有误或不详;园林工程施工还受天气的制约等,因此做好施工进度控制是至关重要的。要保障景观环境工程施工进度可采用如下措施:

3.1组织措施:为保证景观环境施工进度管理,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施工实施进度控制组织系统和控制体系。如召开协调会落实各层次各项目的进度,安排进度控制专职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的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按施工项目的组成、进展阶段等将总进度计划分解,以保证进度目标的贯彻实施。在景观环境工程建设施工的全过程中,项目管理者要经常检查景观环境建设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通过对照比较和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采取有效措施调整景观环境工程建设施工进度计划,排除干扰,保证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3.2合同措施:应保持总进度控制目标与合同总工期相一致,分包合同的工期与总包合同的工期相一致,并明确违约责任。

3.3技术措施:要不断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特别是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方法,以保证工程如期竣工。

3.4景观环境施工项目安全管理:景观环境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必须纳入总体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体系中,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促进与保证作用。生产组织者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固然重要,全员性参与安全管理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生产活动中对安全工作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其次,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十分重要。它是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和控制,因此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安全教育,例行安全检查。

4、后期养护管理

后期养护管理最主要的部分是园林绿化的养护和塑性。对景观园林的绿化管理进行设计和施工结束后,还需要进行周期较长的绿化养护管理,这是园林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工作,亦是一个要求较高技术、持续性强、时间较长的一项工作。对园林绿化管理养护一般包含有:种植花卉、修剪维护、植物护理、清理环境、日常管理和园林整体面貌的维护等内容。后期养护相关工作应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提到绿地养护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设施维护质量验收规范、养护周期、具体养护措施等。在后续管理中应制定以年为周期的具体养护方案及实施计划表以便于管理。常言道“三分种,七分养”,因此,只有在提高园林养护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植物种植,才能保障景观效果的完美性。

结语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讲,景观园林配套工程不仅仅是整个工程开展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展示企业开发能力、管理水平、产品形象以及品质提升等重要的门面工程,合理的规划、科学的管理、完善的后期养护,既能节约不必要的成本支出也能通过景观园林的养成不断地提升开发企业的品质及开发产品的美誉度。

参考文献

[1]杜立铭.对园林景观工程改造的各个环节分析[J].建材与装饰,2007

[2]陈丽莉.浅谈房地产园林景观工程建造.湖南林业科技.2005年第32卷第5期

第6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是扩大新城区的保证,因此一定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与引导,优化房地产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

1、强化市场监管,确保有序发展。要规范房地产开发行政管理,使我区房地产市场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一要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商品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未经房地产测绘部门测算审核的,房地产开发商不得进行销(预)售,交易中心拒绝受理其申办权证;限制投机性购房、遏制恶意炒房、哄抬房价,以免价格大起大落,保持房产市场稳定发展。二要健全完善相关管理法规制度。包括拆迁、物业、房地产交易、中介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创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和住房消费环境。三要强化资质管理。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实行资格审批制度,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必须进行资格审批后才能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营业;房地产经纪人需先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定期年检、审核,方可继续从业,否则停止营业。四要严肃处理房地产开发和交易活动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五要强化租赁管理。将租赁隐形市场显化,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房管、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协作管理。

2、建立与完善系统的、多层次的土地经营计划体系。在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控制的同时,对建设用地结构、空间布局、使用条件等也要进行计划,这样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土地经营的要求。计划体系应具备总体控制、具体操作、市场调节等多种层次,实现规划编制计划、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土地开发计划、土地供应计划、土地收益分配计划等多种计划的有机结合。还要有长期、中期与年度的土地开发计划,其中长期计划是一种战略性的计划,主要规定目标与基本策略,周期一般在10年左右;中期计划主要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土地经营的任务和调节措施加以规定,并作为年度计划的依据,其周期一般为5年左右;并应随着计划环境的变化进行滚动调整。在年度计划的编制上则应注意增强其具体操作性和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比如,房产供不应求时,应调整计划,加大土地供应量。

3、强化土地供应管理。首先,要搞好土地存储,建立并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加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通过土地的前期开发整理,既可以降低土地开发成本,又有利于实现土地供应的计划性,对于暂时闲置的地块,通过前期开发整理,还有助于进行临时出租,高效利用现存土地。其次,实施土地供应“阳光工程”,保持合理的土地供应量。土地“阳光工程”主要是指坚持经营性土地的招标拍卖与挂牌出让,公示土地信息,使土地市场交易的全过程置于监管之下,从而提高市场透明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土地“阳光工程”,有助于杜绝与土地有关的寻租活动,保持政府职能的完整和严肃;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也有助于保护开发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第三加强监督与查处违法用地的工作力度,对于非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违反有关规划与土地利用计划进行开发的现象进行严厉处罚。

4、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服务系统。一要建立房地产“超市”(交易中心)。使住宅能够实现程序化、多样化、高效快捷的流通,促进房地产市场全面活跃。交易中心吸纳了税务、土地、金融、公证等部门,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组织进场,提供“咨询--登记--勘测--评估--收税(费)--发证”一门式办公,减少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要建立房地产信息体系、预警预报体系、房地产信用档案(包括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中介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服务房产,引导消费。三要培植中介企业。为方便群众,达到调剂空缺,物尽其用的作用,要组建并积极培植了拍卖、置业、担保、评估、广告等中介企业。坚不持“先育之,后取之”的原则,为中介组织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并与市工商、税务等部门协调,最大限度地减免中介企业的各种税费。担保有限公司的组建,将促使个人购房贷款大突破。四要搞好物业管理。引入“洋管家”,增强楼盘营销的吸引力,引入境外服务模式,使物业增值保值,逐步推行星级“管家”服务。五要搞好舆论引导。为搞活房地产交易市场,强化舆论作用,充分运用新闻媒体,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促进了居民观念的更新,使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去看待房地产,同时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改革。

5、立足市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体系,形成“梯级消费”。从市场出发,着力构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三种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中低价位配套商品房的供应量。优化供应结构,加快普通型商住楼建设,适当调整商业性用房比例,满足多层次住房消费需求。在经济适用房、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公寓、别墅构成的住房一级市场的梯级消费体系基本形成后,带动梯级消费和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一、二手房市场的良好互动,从而形成房地产的“梯级消费”,以促进市场对于存量房的消费。通过卖旧换新、押旧换新等多种形式将一手与二手联动起来,促进多次置业者的增多,!使购房进入升级换代的高峰时期,促进市场良性循环。

第7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毕业实习是护理教学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成教学计划的最后教学阶段。要让学生通过实习,巩固和加深医学基础理论知识,训练学生系统观察病情和临床思维能力,从而掌握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和护理技术,并学会初步护理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杂症的能力。在实习教学过程中,特别要培养学生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疗作风,加强医学道德修养,使学生遵纪守法,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护理人才,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实习内容:

1、认真学习门诊、病房文件书写规范,能正确采集护理病史,达到内容完整、准确、清楚、重点突出、条理分明、文字通畅。

2、熟练掌握各项护量文件的书写,能根据病情完整、正规的执行医嘱。

3、掌握常用药物的性能、剂型和剂量,达到临床合理应用。

4、运用护理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的临床技术,熟悉常见病和一些急重症的护量原则。

三、实习科目与时间安排

四、教学方法和落实措施

1、每次实习生初进病房时,由病区护士长介绍病房情况、病房制度和常规工作。并介绍一般护理常规、诊疗用品及病历用纸的取用与安放等情况。

2、在带教老师指导下,实习生应深入病房了解病情变化,在上级护士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填写护理表格,及时写好护理病程记录,各项记录要求及时、简明扼要、字迹清楚,并须签名。各病区护士长每月不定期进行考核,考核计入学生平时成绩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

3、上级护士长查房时,由负责该病人的实习生汇报护理计划,提出护理计划意见。对存在的问题,其他同学可参加讨论,带教老师要以启发和提问的方法,培养学生正确的临床思维方法。

4、带教老师带领实习生参加病房值班及抢救值班,节假日期间值班的实习生在次日上午应参加病房查房,在上级护师带领下完成护理任务后方可休息。

5、各教研组每两周对实习生进行一次小讲课,科教科每月对教研组小讲课教案及听课记录进行检查。

6、各科每周必须最少组织一次教学查房,每月由护理部检查教学查房记录。

五、考核

1、政治思想考核,每科实习结束时根据平时实习生政治学习、政治表现、遵守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工作责任心、爱护公物和为病人服务态度等方面,由个人写出小结,科室带教老师作出考核具体意见。全部实习结束时,先由学生个人作自我鉴定,护理部签署详细的鉴定意见。

2、业务考核:

(1)平时考核:护理部,护士长,带教老师要随时了解实习生的工作,学习和思想状况。通过护理病历书写、查房、护理技能操作、值班、等方式,考核实习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掌握技术操作的正确和熟练程度,特别注意实习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对待病人态度,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并请护士长、护士同志及相关人员协助做好考察工作。

(2)出科考核(理论占50﹪、技能占50﹪):各科实习结束时,学生填写实习手册交带教老师,并由带教老师提出业务考核意见,经过该科考核后轮转,考核可采取理论考试,临床技能操作,经护士长,带教老师,评议分数,由科室将实习手册和实习成绩交护理部汇总。

六、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1、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1)完成实习计划的程度。能否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联系实际工作。对常见病作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2)系统观察病人,临床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参加查房和业务讨论时回答上级护师提问和发言的情况。

(3)护理病历(包括各种记录)书写是否完整真实,清晰扼要,以及对病史进行概括和分析的能力。

(4)临床基本操作的正确性和熟练程度,临床护理和治疗措施掌握的情况。

(5)能否遵守实习守则,做到关心病人,工作主动、学习认真,以及参加时政学习情况。

2、实习成绩记分:实习成绩采用四级记分:优、良、及格、不及格。其记分标准:

(1)优(85-100):积极主动,认真而又圆满地完成以上五个方面。

(2)良(75-84):能认真负责,较好地完成以上五个方面。

(3)合格(60-74):基本上做到以上五个方面,但不够主动认真,偶有缺点和差错,还能虚心改正。

(4)不合格(60分以下):以上五个方面大部分不能做到。

3、关于实习生病、事假和缺勤等的处理规定:

(1)凡毕业实习成绩,有一门主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或两门以上辅科不及格或病、事假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予留级,参加下届实习。

(2)在任何一科实习,无故缺勤超过3天以上者,该科按不及格论处,并应按该科时间补实习,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予以纪律处分。

(3)在任何一科实习,病、事假累计超过7天以上者,该科按不及格论处,并应按该科时间补实习。

(4)未经带教老师同意,擅自操作,造成医疗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予以纪律处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5)违反医院院纪院规,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予以纪律处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七、组织领导

1、科教科负责组织实习生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医院有关制度的学习,搞好岗前培训。定期检查实习完成情况,了解实习学生的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劳动纪律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事件及时向各实习院校汇报,对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2、各科室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实习生分组轮转表》和《实习教学计划》实施带教工作,并将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科教科。

护理实习生带教计划(二)

妇产科是医院医疗纠纷高发科室,风险大,对妇产科护士的知识面要求广,应急能力强,无菌要求高,其各方面的安全隐患也较多,是一个不同于一般临床科室的高危科室,因此,做好实习护生的带教工作,不仅关系到实习护生的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同时,也是杜绝许多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能帮助学生树立良好的护理职业形象。

第一周:根据妇产科特点,加强计划教学

1.实习护生入科第一天,由护士长介绍给带教老师:首先是介绍科室人员,病区环境、布局、物品放置和各班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相关规章制度,着重强调“三查七对”,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学生着装整齐,语言谦和,工作要认真、仔细、虚心好学,明确本科室实习任务、按实纲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带教计划,合理安排基础护理操作和技术性操作。

2.熟悉基础操作或巩固上一科室带教的基础操作(生命体征的测量及记录、常见药物过敏试验的配制方法,结果观测、无菌操作、吸氧、各种注射方法)。

3.讲解新病人入院、出院程序,产褥期的生理变化及产后观察内容,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及正确哺乳方法,孕产妇健康宣教、产前常规,新生儿沐浴方法及注意点,剖宫产及妇科常见手术术前、术后护理要点,产科常用药物(硫酸镁、催产素等)使用注意事项。

4.严谨工作态度,培养法律意识:“慎独”是护士工作中的基本要求,如操作前、分娩前洗手,旁边无人时,洗手是否符合要求,完全取决于护士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要贯穿于实习护生实习始终。小讲堂—孕产妇护理常规,听胎心。

第二周:发挥实习生潜能,理论联系实际。

1.示范操作:听胎心音、备皮、阴道擦洗,母乳喂养指导,新生儿沐浴。首先讲解方法、要求、注意事项,然后教师示范,再让学生操作,老师指出不足之处,反复练习直到熟练为止,并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操作。

2.尊重实习护生:有实习热情,不能挫伤护生积极性,要和她们交朋友,关心爱护她们,有不足时提出批评,但要注意方式及场合,语气尽量委婉,发挥她们的主观能动性,尽量放手让她们独立操作,做到放手不放眼。

第三周:熟悉妇产科常见疾病护理和相关护理知识。

1.掌握新入院、出院病人,产后病人的健康宣教内容,母乳喂养指导方法。

2.掌握听胎心、会阴备皮、阴道擦洗、母乳喂养指导。

3.到产房时,指导护生熟悉具体的助产配合,要求学生首先要会观察产程,然后根据分娩机制原理再讲解接生过程,配合接生程序进行示教,否则学生对“胎儿是怎么娩出的”就会一知半解,分娩完毕后,让学生回顾分娩过程及配合中的不足之处,以加深印象,提高学生效率。

第四周:双相考评,互相促进,提高带教质量。

1、是对护生考评,包括组织纪律、服务态度、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试,以此来检验学生在妇产科的实习效果;

2、另一方面是对带教老师考评,征询学生对带教老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带教经验及不足之处,从而提高带教质量。

总的来说,按照教学计划,带教中严格要求,多提供操作的机会,做到放手不放眼。树立良好的护理职业形象,顺利完成护士角色转换。

护理实习生带教计划(三)

护生进入临床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培养动手能力的极好机会。为了培养适用型人才,做好因材施教,从抓基础着手,分层次培养角度出发,通过制定教学目标、规范操作步骤、安排业务学习、举行护理查房等,使护生能熟练掌握基本技术的操作和基础理论的应用,并对护理工作的内涵、特点、要求有一个全新认识。根据护理部带教计划,结合本科具体情况制定带教计划如下:

教学目的:将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使护生在临床实习期间做到学以致用,全面了解心血管和内分泌疾病治疗和护理的全过程,帮助她们规范操作步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角色转换,尽快适应临床工作。

教学目标:

一、掌握各项专科护理技术。如:生命体征的测量、血糖的测定,心电监护仪及微量泵的使用和保养、皮下注射、安全使用静脉穿刺针等。

二、掌握心血管及内分泌常见疾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的治疗和护理。

三、了解其他相关疾病(如心衰、心律失常,心脏瓣膜病、痛风等)的治疗和护理。

四、掌握专科特殊药物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第8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关键词:护理查房 改革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729-2190(2007)11-0007-03

护理查房是提高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方法,也是临床教学的常用方法。随着现代护理模式的转变,改革护理查房的内容与形式,拓展护理查房的内涵,是护理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几年来,我科结合护理人员的专科业务培训、在岗继续教育和护理教学的要求进行床边护理查房,不仅培养了护理人员主动服务意识,提高了护理人员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和归纳表达能力、保证了整体护理质量,更在护理教学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现介绍如下。

1 方法与效果

1.1 方法

1.1.1护理查房由护士长主持,要求护理责任组长、责任护士、辅助护士及实习护生参加。

1.1.2在查房前选择本次查房的病例。为拓宽护理人员的知识面,尽量选择症状、体征较典型的;危重且伴有并发症的;病情复杂且少见的病例(以手术病例为主)进行教学查房。如:重型胰腺炎、上消化道出血、结石性胆囊炎、急性胆管炎以及外伤性肝、脾破裂等。

1.1.3病例确定以后,由负责该患者的护理责任组长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及配合。

1.1.4责任护士和护理责任组长应全面熟悉患者的基本情况:床号、姓名、年龄、诊断、病情、治疗方法、特殊检查的阳性结果、饮食要求、护理级别,目前心理状态等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护理诊断、拟订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

1.1.5护士长要更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做好对疾病的有关症状、体征;疾病的病因、治疗方法和预防知识的讲解;相关护理内容的提问和讲解;对护理查体的方法和步骤以及查房中涉及到的护理技术操作进行示范的准备。

1.1.6查房一般在患者床旁进行。凡涉及患者隐私及保护性医疗问题时不在患者床边讨论,可以选在医护办公室进行,查房时间一般为30~60 min。

1.1.7查房的顺序:首先由责任护士向大家汇报患者的床号、姓名、年龄、诊断、病情、治疗方法、特殊检查的阳性结果、饮食要求、护理级别、并提出护理诊断、护理计划及护理措施的执行等情况,再由护理责任组长进行完善补充,最后由护士长将已准备好的问题向参加查房的护士提问,并演示规范的护理操作,最后大家一起讨论,护士长讲评,对已拟订的护理计划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护理计划就作为以后、护理措施必须实施的内容。

1.2 效果

1.2.1床旁查房,提升了护理人员的知识结构。为提高“查房”质量,护理人员会自觉、主动和更加刻苦地学习专科理论知识和专科护理操作技能,使护理人员对疾病的知识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知识结构和水平

1.2.2床旁查房,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操作技能。针对查房要求,护理人员自觉学习和掌握护理资料的收集、护理体检、加强护理操作训练,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操作技能。

1.2.3床旁查房,促进了护理程序的临床应用,推进了整体护理工作的开展。护理人员应用专业理论、专科技能,按护理程序的方法和步骤收集资料,确立患者的需要并根据实际情况(条件)制定合理的护理计划,实施有效的护理措施,提升了护理服务质量,推进了整体护理的进一步开展。

1.2.4床旁查房,密切了护患关系,提高了护理工作满意度。通过与患者/家属的交流、沟通,护士找出患者未满足的需要,通过提供相关的措施、健康教育、心理支持等及时帮助解决“问题”,整个过程体现出护士的主动性、服务的人性化,调动了患者和家属参与的积极性(计划的制定和措施的落实),避免和降低了质量缺陷、护理差错、护患矛盾(纠纷),提高了护理工作满意度。

1.2.5床旁查房,促进了护理整体素质的提高。新的护士形象和高水平的护理服务,使病人对护理人员产生了信赖,护理人员感受到自身的价值,提高了护理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技能的积极性。通过床边查房,使护士感受到学科的发展和服务对象需求的不断提高,因而更加注重知识的积累和更新,科室内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气氛,提高了护理整体素质。

2 讨论

护理查房是新的护理模式下对护理工作的要求之一。随着医学模式的改变,护理工作也实现了新的转变即“以病人为中心”,实行整体护理。护士的工作不仅仅局限在常规的打针、输液和被动执行医嘱上,需变被动护理为主动护理。要求护士对患者有一个完整的、清晰的了解、观察和认识。床边护理查房培养了护士对整体护理概念的更深刻认识和理解,加强了护士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符合新的护理工作的要求。

护理查房是提升护理人员业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在“查房”过程中,我们要求护理人员对病例的相关知识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这也给她们不断增加压力,激发了护理人员的求知欲望。通过集体讨论,拓宽了护理人员的思路,互相学习,交流经验,集思广益,解决疑难病例提出的护理问题。这样一来全科护理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操作水平以及发言、记录能力等都不断提高。

互动的查房形式,有利于患者的身心健康,符合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宗旨。患者入院后往往希望医护人员重视自己,尽快制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医护方案令疾病早日痊愈。通过床边护理查房,能让患者感受到护士对他们的重视、爱护和尊重,使他们产生安全感和信赖感。

床旁查房能及时发现护理工作中存在的的问题,确保高水平的护理质量。通过“查房”, 护士长可以对护士制定的护理计划和实施的护理措施进行有效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同时能了解各级护士的工作能力、水平,进行合理排班;有计划、针对性进行知识、技能的培训;对护理工作起到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床旁查房有利于临床护理教学。通过教学形式的查房,使学生把书本上的知识运用到具体的病例中去,将理论与临床实践结合起来,增加了学生的临床经验。通过提问,“迫使”学生发言,促进了护生对专科知识的具体了解和掌握;老师、学生们按要求积极思考,主动发言,护理查房便显得生动、灵活、形象、记忆深刻,查房的内容就更容易掌握,因而床边护理查房是临床护生带教切实、有效的方法。

第9篇:产房护理工作计划范文

二、按护理部及产科质量管理要求,负责制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各班岗位职责以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总讲评,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三、根据产房的工作任务和助产士的具体情况,优化护理力量的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排班,制定各班岗位职责。

四、组织业务学习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定期提问或采用其它形式考核,并做好奖惩考核工作。

五、督促所属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及无菌操作,按计划和要求定期进行产房无菌区域的空气、物品和工作人员手的细菌培养,并鉴定消毒效果。

六、及时传达护理部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产房各项工作,主持晨会,了解中夜班工作情况,不定期检查中、夜班、节假日的工作情况。

七、参加并组织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以及疑难、危重病例的讨论,了解各级医生对护理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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