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竞争上岗职位1个: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安监局在编在岗公务员;

3、须任科(股)长2年以上(2011年元月30日以前任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元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2、受到组织诫免或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期内的;

三、方法步骤

1、公布方案。实施方案在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干部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按报名人数与拟竞争职位不少于2:1的比例进行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取消竞争上岗职位;

3、资格审查。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符合条件的参加竞争人员名单;

5、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召开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的竞职演讲大会,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竞职演讲的顺序临时抽签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竞职演讲结束后,对竞争人员演讲情况进行评分;民主测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打分,每项20分。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分局班子成员与其他干部两个层次,计分权重均为6:4。在此基础上,再对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按5:5权重折算出每人的综合得分。

6、组织考察。局党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1:2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提请县委组织部、差额考察;

7、决定任命。局党组根据县委组织部考察反馈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提出相关职位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

四、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2014年元月30日公布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元月30日17时30分止,地点设在局人秘科;

3、资格审查。2014年元月31日上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竞争人员名单;

4、竞职演讲时间。2014年元月31日19:00。

五、组织领导

此次竞争上岗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进行。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2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极参与。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实际步骤,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了解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和程序。符合竞争条件的同志要踊跃报名参加竞争,没有报名的同志也要关心、支持竞争上岗工作,积极参加有关活动,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纪律,加强监督。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工作要求高,特别是要保证竞争的公正性,严禁借竞争上岗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行为,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深入细致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各部门要通过这次竞争上岗,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进一步调动机关干部的学习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对因年龄、任职时间等因素未能参加竞争的人员以及在竞争中落选的人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并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第3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结合机构改革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选配定岗工作,根据湖委办20__23号《关于湖州市市级党政机关"三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湖组20__8号《关于全面推行机关部门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现对建设局机关中层职位及归属管理的事业局科级领导岗位推行竞争上岗,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全面完成城市建设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推行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目标职位和职数

市建设局机关的中层职位和职数,具体为:办公室副主任1名;政策法规处处长1名;计划财务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规划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建筑业处处长1名,副处长2名;村镇处处长1名;科技与勘察设计处处长1名。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主任以及市级机关跨部门交流不足一年的科级干部不参加竞争上岗。

市城市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具体为:市城管局副局长(正科)2名,办公室主任1名,公用事业管理科科长1名,城市管理监察科科长1名,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市房管局副局长(正科)2名,办公室主任1名,开发科科长1名,房管科科长1名,计划财务科科长1名。

三、对象和条件

参加竞岗的对象是:市建设局机关公务员、原各直属管理处工作人员和建设局系统企事业单位中符合调任行政机关和事业局依照机关公务员管理条件的人员。

参加竞岗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3、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与目标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

4、三年以上工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确因业务需要,并且在局机关或原直属管理处工作的干部竞聘同一职级职位的,经党委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身体健康。竞争中层副职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竞争中层正职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任中层副职两年以上。原机关公务员和直属管理处工作人员竞争同职级职位的,中层正职年龄可相应放宽至52周岁,中层副职年龄可相应放宽至50周岁。鼓励35岁以下的干部积极 参加竞争。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局系统企事业单位(除5个直属管理处外)参加竞聘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企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

⑵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⑶局管优秀年轻干部。

7、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四、方法步骤

实施中层竞争上岗,正职、副职按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先正职、后副职演讲测评的顺序进行,城管局、房管局副局长参加建设局中层正职竞岗,城管局、房管局中层正职竞岗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是:

1、制定方案。局党委将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来源:文秘站 )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2、公布职位。通过一定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布竞争的具体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等事项。

3、公开报名。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本人报名(发放报名表)和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原则上每人报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政治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职位应有两名以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竞争。对职位与竞岗人数明显不平衡的,引导竞岗者调整竞争岗位,如竞争者不足2人的职位,由组织直接任用。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者做好演讲准备。

5、本人演讲。组织竞争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竞争者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及目标承诺等。每位竞争者的演讲时间一般为10分钟。对演讲的评判包括工作思路、职位意识、履行好岗位职责的信心、决心和措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由市有关部门领导及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评委会即时打分,并按规定时间将打分表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民主测评。在一定范围内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民主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投票方式进行。评议竞争者的德、能、勤、绩情况以及能否胜任所竞争职位的工作。设"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后报领导小组。

7、组织考察。领导小组根据竞岗者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对每位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8、决定任命。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情况和考察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建设局党委和城管局、房管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提出任用人选,经任前公示后正式任用(任前公示时间三天)。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推进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发区的全面发展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委决定,委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年青干部的培养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相结合,统筹机关与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发区工作特色与内在要求相结合,坚持“勤学、善谋、创新、实干”的用人导向,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发展上有潜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这次委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条例》选人用人,注重群众参与和群众的公认度,同时把用人的民主认同与党委集体的决策结合起来;

2、轮岗交流原则。进一步扩大干部横向交流、机关与基层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强干部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3、量才录用,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以实绩评价干部,造就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实绩和实践来评价干部,努力减少领导干部以个人好恶用人的不良倾向。

4、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原创:要使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机关活力更强,效能进一步提高。

5、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专业化、知识化。

三、职位范围

(一)轮岗交流的职位范围:不小于职位的30%。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见附表)

正职4个,副职9个,各占30%和60%。

四、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与任务;

4、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顾全大局,团结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2)一般应任副科级行政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3)新任正科级者,年龄须在男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正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正科级职位的,年龄须在男53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2、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竞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组织完成室处局长(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新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男、女均须在4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副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须在男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申请科级职位竞争的,开发区委机关、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在管委会机关工作的企事业编制人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竞争。

五、轮岗交流与竞争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

2、确定轮岗交流的幅度,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

3、拟定工作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4、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公布职位。公布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的职位、报名条件。

2、公开报名。根据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条件,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湖州开发区竞争科级职位申请(推荐)表》。

3、资格审查。由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班子依据职位条件,对自荐和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党委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演讲。凡参加职位竞争的同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争演讲,介绍自己经历、德才情况及工作设想。

5、民主测评。对参加职位竞争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的德才表现、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决定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8、办理聘任手续,公布聘任文件,聘任期限为两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领导小组,董立新同志为组长,杨宇澄、邵玲珍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郭益扬、俞章辉、张晓春、周朝喜、王华兴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统一思想。这次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要注意把中层年度述职测评与本科室评价相结合,把部分老同志退下来与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结合起来,注重平稳过度,把委中层干部调整与明年基层换届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委号召,支持这次活动,热心参与这次活动。

3、严明纪律。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每个同志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公道正派。

第5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局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相关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通过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

二、实施范围

我局此次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是指一般干部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职务升任正股职务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及纪检组长xx同志担任,成员由xx、xx、xx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具体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一)资格

1、竞争上岗人员,须是本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人员;近三年以来,在年度考评中均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竞争本局所设部门正股级职务的,须是2002年以来任过副股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须满两周年以上,年龄须在四十五周岁以下(含四十五周岁)。

3、竞争本局所设部门副股级职务的,须是参加工作满两周年以上的同志;年龄须在四十周岁以下(含四十周岁)。

(二)条件

1、政治坚定。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础知识,能自觉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善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工作实绩较突出。

3、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求真务实、团结同志,廉洁自律,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有与所竞争的领导职务相适应的组织领导能力,语言、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计算机操作技能基本适应本岗位的工作要求。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符合回避、交流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五、竞争上岗的程序和方法

1、公布职位。将确定为竞争上岗的职位向全局公布。

2、公开报名。凡符合竞岗条件的人员,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报。

3、资格审查。按照竞争上岗的资格和条件,由局人教部门对报名竞岗者进行资格审核,经局党组确认后公布报名结果。

4、业务知识考核测评。对参与竞争上岗人员进行实用法律法规和计算机实用操作技能等两科的考核测评;两科考核测评及格分均为70分。两科不及格或者有一科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竞岗。

5、竞岗演讲。参加竞岗人员须报竞岗志愿,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竞岗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竞争该职位的主要优势及上任后的工作设想,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民主测评。竞岗演讲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填写《竞争上岗民意测评表》)方式组织参会人员对竞岗人作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评价,测评结果将作为党组决定任用的参考依据。

7、组织考核。对拟任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竞争职位必须具备的能力,工作实绩和勤政廉政等情况。

8、任前公示。局党组根据民主测评、考核等情况,讨论确定拟任职人员及职位,并在本局范围内公示三天,在公示期限内对任职人员有不同意见的,须署名向局领导、人教、监察部门反映,无署名的材料不予受理。

9、正式任命。公示期满后,如群众无意见反映或群众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不影响竞岗者任职,由党组正式决定任命,办理任免手续。

六、几个具体问题

1、现任正副职的中层干部,主动申请改任非领导职务的,由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

2、凡经竞争上岗,党组决定任职岗位后,本人拒不服从者,原是中层干部的免职,是一般干部的待岗。

3、竞争上岗资格审核中,各类任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第6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在人大党组的领导下,在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定方案”要求,已完成了机构调整、干部精简、人员分流任务。应该说,前段我们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是顺利的,成果也是比较显著的。

按照省市委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部署和人大机关机构改革计划要求,下一步将进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阶段。今天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对人大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竞争上岗的政治责任感。

竞争上岗是实行干部制度改革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指党政机关在配备内部中层领导干部职位时(指科级干部),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开竞争产生人选,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择优上岗。实行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推进干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搞好竞争上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首先,实施竞争上岗是深化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机构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党政机关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设一支精干、廉洁、高效,让人民满意的机关干部队伍。在前一阶段,我们已经完成了机构改革的“三定”任务,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在此基础上,要根据重新确定的机构、职位和优化人员结构的要求,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配备符合“四化”要求、条件合适的干部上岗任职。这不仅是这次机构改革的具体任务,也是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只有实行竞争上岗,才能在党政机关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才能做到因职配人、人尽其才,从而完成机构改革的既定任务。

其次,实施竞争上岗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是人大常委会充分履行职能,高质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键。应该说,人大机关干部队伍整体上是好的。这支队伍,在过去五年中,在完成常委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卓着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但是也必须看到,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效率不高,活力不足,以及思想观念僵化和工作作风松散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通过竞争上岗,引入和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在综合考虑干部的年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个人表现的基础上,进行择优选聘,优化结构,合理配置。通过竞争上岗,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促进干部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开展竞争上岗,对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版权所有

第三、实施竞争上岗,是与时俱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需要。党的十六大面向新世纪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别是提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这一历史性任务。加强和推进我市政治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年是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起步之年,市人大二次会议明确了今年和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任重而道远。通过实施干部竞争上岗,必将有力地促进机关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将有效地推进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第四、实施竞争上岗是对每个机关干部的一次政治考验。实行干部竞争上岗是改革的要求,是大势索取所趋。在改革面前是积极面对、主动参与,还是应付过程,得过且过;是瞻前顾后、缺乏自信,还是消极对待,情绪抵触。这直接反映着一个人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对实施竞争上岗,有的认为自己“岁数大了,别去争了”,抱着放弃态度;有的认为自己“资历强,不用争,靠领导赏”,抱着等待态度;有的认为自己“太年轻,竞争底气不足”,抱着观望态度;有的认为“竞争上岗是走过场,作样子”,抱着消极抵触态度。对这些不正确的认识和态度,必须加以克服和纠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的高度,克服私心杂念,排除不良干扰,积极参加竞争上岗。机关科级以下干部要把这次竞争上岗作为展示和表现自己的一个难得机会,机关党政组织要把这次竞争上岗作为对每个党员干部的一次考验和检验。我相信大家在这次竞岗中都会有好的表现。

二、积极参与,认真履行竞争上岗程序

实施竞争上岗,是我们机关机构改革的重要一步。为了搞好竞争上岗,根据上级精神,参照外单位作法,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方案》是开展竞争工作的基本依据,我们要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履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方案》的贯彻实施,我们要做到“两个”明确:

一是明确竞争目标。这次竞岗主要是人大常委会机关个正副科长职位,参与竞争的资格和条件方案也说的很明确。我们要以此为根据,结合个人条件和志向,明确目标,认真选择,积极申报,参加竞争。竞争上岗,重在参与。要摒弃“与己无关”和“无所谓”的错误认识,克服消极观望的态度,更新只凭组织安排的传统观念,树立敢为人先的竞争意识,主动参与竞争。党组号召人大机关凡是具备资格和条件的干部都要参加这次竞争。不参加竞争上岗的干部,将不能取得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希望同志们能认真对待。

二是要明确方法步骤。归纳起来实施竞争上岗主要有八步:第一步大会动员。第二步个人申报。第三步确定竞岗人选。第四步准备竞争演讲材料。第五步进行大会演讲。第六步组织民主测评。第七步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第八步党组决定任命。这八个步骤每一步都有具体的内容安排和明确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认真组织实施。八个环节那个都不能省略或从简。我想只要我们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操作,这次竞争上岗工作一定会顺利完成。

三、加强领导,严格竞争上岗的纪律要求。

为了确保这次竞争上岗任务的圆满完成,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

⒈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党组领导下,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这次竞争上岗工作。各委办负责同志在本部门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认真做好有关宣传和组织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取得联系。

⒉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各支部、委办负责同志、要深入细致做好竞争上岗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思想工作,来提高干部职工对竞争上岗的认识,来调动干部职工认真参与的积极性,来保证《实施方案》和党组要求落到实处。

第7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厦人[2005]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

(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

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

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

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

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原创:

(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

(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上岗的程序

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制定并公布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实施竞聘、决定聘用并公示、签订聘用合同(或岗位聘任合同)。

(一)制定并公布方案

各学校拟实施竞聘上岗应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我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公布实施。

工作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竞争岗位、竞聘范围、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程序、时间安排、考核奖惩办法等。

1、关于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上岗方案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一般应有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的代表组成。

2、关于竞聘范围。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学校内部进行,特殊情况经我局批准,允许本系统其他学校的人员参加竞聘。

3、关于资格条件。实施竞聘上岗应当根据市组织人事部门及我局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初次参加竞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竞聘一般管理岗位(行政职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高校、中学(含职业学校,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竞聘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2)竞聘高校、中学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小学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3)竞聘工勤岗位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及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资格或上岗证。

4、关于竞争的方法程序。

(1)竞聘中层以上管理岗位可参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办法实施竞聘。

(2)竞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专家组考评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也可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结合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

采用专家组考评实施竞聘的,先由竞聘者对自身的业务工作、专业水平及业绩情况进行述职答辩,再由专家组对其进行评价并量化评分。专家组的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并通过民主推荐产生。

采用笔试、面试量化评分方式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评分办法应事先在方案中明确。

(3)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的,可采用民主测评,双向选择的方式实施竞聘。

(4)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主要是让群众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听取群众的意见。民主测评一般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单位,可在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范围内进行。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民主测评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或其他定性的方式进行。

民主测评结果计入总成绩,也可作为是否入围的界定标准。

三、聘任(用)与考核

(一)竞聘成绩结果作为决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学校领导应根据竞聘者笔试、面试、专家组考评、民主测评等情况,综合竞聘者与岗位适应程度、平时业绩表现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定聘任(用)合同。

(三)聘任(用)合同应当规定聘任(用)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四)学校应按照聘任(用)合同和有关规定对竞聘上岗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及时记入考核登记表,作为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与监督原创:

(一)实施竞聘上岗必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有关的纪律,违反者按照规定给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竞聘上岗工作应当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组织人事部门对各学校的竞聘上岗工作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三)竞聘上岗应当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五、附则

(一)本意见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8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文秘资源网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竞争上岗是党政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中层干部是指乡镇和县直单位内设机构的股级干部。本办法主要适用于选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中层干部,县人大、政协办事机构的中层干部,县法院、检察院的中层干部,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大力推行竞争上岗。是否实行竞争上岗,由本单位党委(党组)决定。

第三条 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党政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在本机关内部实施,也可根据需要允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第四条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

第五条 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股级干部职数限额内进行。

第六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 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 笔试、面试;

(四) 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五)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 办理任职手续。

笔试、面试与民主测评的操作顺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 竞争上岗工作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由本单位干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八条 竞争上岗应当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原则、竞争职位、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含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由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第九条 实施方案确定后,应当将主要内容在本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公布。

第十条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竞争职位的要求。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自愿填报竞争职位,可只报一个志愿,也可兼报其他志愿。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在报名过程中,应当允许报名人员查询各职位报名情况,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所报职位。仅有个别人报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可不列入本次竞争上岗的范围,允许报考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第十二条 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第三章 笔试与面试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应当进行笔试、面试并量化计分。笔试、面试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结合单位实际和内设机构业务特点命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将成绩通知本人。

第十四条 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一般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适当的测评方法进行。

第十六条 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面试小组一般由本单位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组成,一般不得少于7人。面试小组成员应挑选公道正派、政策理论或者专业水平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担任。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面试应当允许本单位人员旁听。

第四章 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第十七条 对竞争上岗人员应当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应当通知本人。

第十八条 民主测评主要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党政机关一般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进行,单位规模较大、竞争者所在内设机构人员较多的,可在该内设机构中进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第十九条 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每项可细分为若干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若干档次,每档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最后汇总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

第二十条 考察对象一般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个环节的竞争,依据总分高低,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笔试、面试成绩可按照70%计入总分,民主测评结果可按照30%计入总分。单位党委(党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计分办法。

参加竞争的人数较多时,可通过逐轮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考察对象。采用逐轮遴选方式,应当公布每轮遴选入围者的名单以及最低入围分数。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后的,可与组织考察结合进行。确定考察对象时,可适当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学位)及近年来年度考核情况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 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不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在笔试、面试之前的,对民主测评分数过低的人员,可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列入考察对象的人选数,应当多于竞争职位数。

第二十三条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五章 任 职

第二十四条 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决定人选拟任职位,应当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委(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第二十五条 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10天。

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本办法,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要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

意更改;

(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四)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

(五)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六)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必须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以及县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接受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竞争上岗,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9篇:竞争上岗实施方案范文

一、从**年起,市机关实施和参照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部门(单位),凡中层正、副科长及相应职位出现空缺需要提拔补充的,除个别特殊岗位外,均须实行竞争上岗。各部门(单位)在上报中层干部《职务任免审核备案表》时,应在“任免理由”栏内注明竞争上岗情况。涉及重要机密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竞争的职位、按政策规定指令性安置的干部、市组织人事部门选调安排的中层干部以及组织、人事、监察科室的正副科长(主任),可暂不列入竞争上岗范围。

二、市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部门(单位)机关内部实施,并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年9月下发的《**市党政机关中层领导职位竞争上岗操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因特殊情况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任职条件和简化个别程序。

三、某些专业性强、本部门(单位)机关内部无合适人选的,或者本部门(单位)机关因符合条件的人选少而形不成竞争的,可面向本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机关部门、事业单位进行。此类竞争上岗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方法为:各单位于每年9月份向市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拟竞争的职位和条件,经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拟定方案报苏州市人事局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