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精选(九篇)

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

第1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新版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厅为本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核发由建设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建设部备案,定期公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

第四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其中,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申请及材料报送程序如下:

(一)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填报申请表,并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聘用企业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核实申请表无误后,上传和打印个人申请表及企业申请汇总表,整理、装订和集中上报所有书面申请材料。

(二)接收申请材料

广东省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接收中央直属驻粤企业、省属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地级及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企业上报的书面申请材料。以上部门统称为申请材料接收部门。

(三)核验申请材料

1.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接收部门要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验,查验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原件经核验后退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否则当即退回。

3.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材料不齐全,被当即退回的,接收材料部门应在《企业申请汇总表》上注明。

(四)报批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接收部门向注册机关报批下列申请材料:

1.经核验的申请人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和聘用合同复印件合订本一份(按每个申请人单独装订);

2.企业申请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按地区汇总装订,另一份附于每个企业的申请材料中。

第六条 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七条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 变更注册

(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第九条 增项注册

二级建造师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

(一)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第十条 注销注册

(一)二级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申请人或其聘用企业提交下列材料,直接向注册机关申请。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所在企业,须及时申办注销注册手续;违反本规定未申办注销注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

第十一条 重新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第十二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补办: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第十三条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换: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第十四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第十五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

(三)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

(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五)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七)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八)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九)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注册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注册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对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和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注册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销毁更换收回的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跨省变更的,由二级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经原注册所在地注册机关同意后,由本省注册机关审查办理。

第十八条 具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后,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应当同时向注册机关交回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机关负责证书销毁,并将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销毁情况报建设部备案。

第十九条 执业印章的收费按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龄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受工作年限的限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才可以报考,那么报考二级建造师的考生就有疑问了,这个工作满两年是如何计算的呢?资格证考试网为大家解答这问题。

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一般截止到考试当年年底。

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二是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时间满足要求。

第2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我在暑期七月中旬开始至八月底一直为专转本忙碌,首先接收各专转本学校送来的成绩,不断回答考生来电询问,原创:接着不断发放录取通知书、高校专转本学生报名表,接待学生及学生家长。

八月份开始着手学年第二学期级、级全部学生成绩汇总、合并,按学籍管理规定筛选出级、级各门课程补考名单,分别按课程打印,并将各班补考名单汇总,打印班级补考名单。(学年第二学期级、级补考名单)

接着从学年第一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第二次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第二次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从学年第一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从学年第一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

随着开学,编制硅湖大学补考证打印程序,并将级、级所有补考名单数据库中加入补考时间、地点,接着按班级打印级、级全部课程补考证,并按学院发放到教学秘书手中。(打印发放补考证)

汇总、核对学年第一学期硅湖大学级及级学生学籍异动汇总表。

按照教研室课程表,分别打印级、级各任课教师上课的学生名单,印刷、装订《硅湖大学学生学习成绩记载薄》,并按教研室发放到教师手中,保证了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节课有学生的名单。(记分册学生名单)

编制成绩汇总查询程序,将级学生所学的课程(大一、大二)汇总、核对打印在一张纸上。利用此程序打印份专转本学生成绩单;汇总级所有成绩,转换成数据库,于××年元旦之前将级毕业生推荐表上要附的成绩单一千二百多份打印出,发放到各学院。

发放关于学年第一学期级、级注册的通知,从财务处复制交费学生电子名单,打印各班交费名单,按年级装订。分别让各班级注册,由于个别学生欠费、打申请迟缓直到××年月份还有学生注册。(、学生注册)

随着补考一门一门结束,补考成绩按专业分别输入级、级全部补考成绩。

核对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各课程名单,打印记分册名单。

新生名单核对;编制新生学号;编制新生学生证编号;编制学生班级。

依照新生教研室课表,按任课教师上课的学生名单,绘制并打印全部新生上课名单,并与《成绩记载薄》一起发放到教研室。

组织级通过江苏高等专科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的学生及级外语学院学生报考大学英语四、六级,并且汇制输入计算机,上报到江南大学。

由于新生学生证印制比较迟,所以新生学生证直到月份发放,与其同时让学生填写的还有《硅湖大学学生学籍登记卡》、原创:各班学号,并且写了详细填写说明。接着新生学生证注册、编号打印、加盖钢印等。

由于考虑到级于××年毕业,所以提前从学年第二学期级成绩总表中,筛选、汇总重修名单,分别按课程、班级打印,并按学院汇总。(级重修学年第二学期课程)

年秋季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安排笔试时间、地点;上机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

为配合人事处下发《教师教学情况记录本》,又再一次将全校多人按课程分别打印、编排级、级、级全体学生上课名单。与记录本一起发放到学院。

接教育厅及江南大学通知,转发关于核对、填写级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上报信息的通知,分别打印各班名单及制作各班电子软盘,各班核实之后,汇总与数据库内,并输入每位学生准考证号、所在高考录检表页码、行号。

由于公选课提前考查,所以打印各课程名单并制作软盘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

由于大三学生毕业及接江南大学要求,发关于级学生填写、核对预计毕业生上报信息通知,打印名册及制作各班级电子软盘,发放于各学院核对。

打印级第二次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级重修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级重修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记分名单

××年月初开始着手期终准备工作,打印学年第一学期级、级、学年学生成绩登记表,并按课程教师制作电子软盘二百多张。

印刷、发放硅湖大学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报告单三千多份。

在这一学期中不断办理补办的学生证、学籍证明、休学、停学等手续。

第3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一、山东省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4号)、中央编办域名注册片会和省编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特别是2011年12月全省座谈会召开以后,各级编办转变工作思路,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采取“两代一统”业务模式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快速有效地提高了全省中文域名注册总量,提前半年完成了2012年度工作任务,得到了中央编办的充分肯定。山东省编办被评为“全国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今年以来,山东省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继续保持了较好的上升势头。截至5月底,网上已注册开通域名24328个,5月份新增注册域名2660个;全省注册率达到32.13%。全省17个设区市中,东营、滨州、威海、潍坊、淄博等市注册率已超过40%,率先完成了省里下达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其中东营市达到了83.3%;138个县(市、区)中,巨野县、东营区都已超过100%。同时,山东省网络红页推广应用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通过积极为单位提供免费网络红页服务,使单位特别是基层单位拥有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社会公众对网络红页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也在不断提高。今年年初,新华社、光明日报分别对蓬莱市、桓台县的网络红页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介绍了两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经验,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各级编办在开展工作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总结出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如巨野县政府主要领导就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做出了专门批示,明确作为全县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蓬莱市编办积极向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并申请了专项资金。二是将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与机构编制业务紧密结合。如潍坊市、滨州市编办建立了科室联动配合机制,结合日常业务办理,调动全办力量宣传推广中文域名。三是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如东营市明确市直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县区编办主任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中文域名工作纳入对市直部门单位、各县区的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考核和对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四是立足服务,真抓实干。为方便注册单位,降低注册单位工作量,很多市县编办在人手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坚持白天为各单位宣传政策、收集材料,晚上加班集中申请、注册;这些都有力促进了全省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地开展。

尽管山东省在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提前完成了2012年度工作任务,但与中央编办的要求和其他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地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从全省范围来看,2012年完成了总体目标任务,但一些地方没有真正落实“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的要求,至今仍有28个县(市、区)未能完成2012年注册率达到21%的任务目标,注册率不到10%的还有5个县(市、区),2个县区至今仍未实现网上注册开通零的突破。二是部分编办对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是短期行为,存在“等、靠、要”思想,没有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与编办业务紧密结合,没有把它作为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和长期任务来抓。特别是去年7月份完成阶段性任务后,全省中文域名注册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部分市县注册增长量为零,没有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三是中文域名续费工作跟进不力。全省2013年度累计到期域名数为12567个,约占现有总量的52%,其中6月份全省累计到期域名数为6003个,约占今年到期域名总量的48%。各级编办面临着继续提高域名注册总量和做好续费工作的双重压力。

二、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做好今年的域名注册工作

根据中央编办2013年国际申请力争达到70万注册量的承诺和山东省工作实际,年底前,全省中文域名注册率必须达到53%以上。各级编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域名注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抓好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是维护我国政府在互联网上的地位和国家信息安全的重要环节,是互联网时代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职责,是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和工作抓手,是落实《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重要内容,更是当前国际申请的迫切要求。中央领导同志非常关心和重视国际申请工作,我国为此专门成立了由18个部委组成的中文域名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国际申请成功,这是当前国家赋予我们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因此,各级编办要把这项工作摆上各级编委、编办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努力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编委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凝聚全办力量,向前推进。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单位,责任明确到人,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二)全面提升域名注册量和注册率

各级编办要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做好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做到工作有的放矢、均衡发展,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确保完成中央编办布置的工作任务。一是继续落实好“两代一统”业务模式和定期通报制度。前一阶段实践证明,“两代一统”模式和定期通报制度是当前最符合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实际的有效措施;二是加强对市县编办的督导,尤其加大对域名注册进展缓慢、注册数量偏少市县的检查,相关结果要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进行通报,同时作为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创先争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充分利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事业单位绩效评估考核、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机构编制核查等契机,扎实开展中文域名注册宣传推广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促进域名注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切实做好域名续费工作

续费工作直接影响到域名注册工作的全局。今年中文域名续费工作任务比较重,全省2013年度累计到期域名数为12567个。各地要下大力气抓好续费工作,对于域名即将到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级编办要提前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提醒、督促其办理续费,实现到期域名不欠费、不断档,确保域名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要努力争取新注册单位一次缴费年限不少于3年,有效提高续费周期,降低续费工作量。

(四)继续做好域名推广应用工作

第4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一)职业倦怠概述1974年,Freudenberger首次在应用心理学领域提出“职业倦怠”一词,并用其描述那些服务于助人行业的人们因工作时间过长、工作量过大、工作强度过高所经历的一种疲惫不堪的状态。随后“职业倦怠”成为一个专业名词流行起来,并在近年受到广泛关注。对职业倦怠的理论解释中,著名的有M&~lach的三维模型、Pine等人的倦怠模型和Shirom-Melamed模型。Maslach等认为倦怠由情感衰竭、去个性化和无效能感三个维度构成,以情感衰竭为核心成分的一种心理状态;员工与工作环境的匹配程度是影响职业倦怠的环境因素。Pine等认为倦怠是长期处于需要情感的情境中所引起的生理、情感和智力的耗竭状态,并认为在非工作领域中同样存在倦怠。Shirom和Melamed以资源保护理论为基础,认为倦怠是个体由于生理、情感和认知能量被耗竭以后的一种情感状态。

对职业倦怠的研究。早期集中于教师、医生、警察等服务行业人员,并取得了较多成果。但研究显示,注册会计师工作压力大、执业风险高、与人打交道多、执业要求严谨,属于职业倦怠易发人群。其职业倦怠症状并不亚于上述职业。因此,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是会计执业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审计研究的一个新领域。笔者尝试将职业倦怠理论引入注册会计师领域,拟在借鉴西方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根源、危害等进行研究,寻求缓解、消除职业倦怠的对策,期望为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本土化研究与实务应对提供基础和借鉴。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方法收集数据,调查问卷在河北省注协组织全省注册会计师培训时进行发放。研究工具为自译并进行本土化修编的Maslach职业倦怠问卷,回答用5点量表,“完全不同意”、“同意”到“完全同意”,分别记1~5分,以项目总分为各维度得分。本研究共发放问卷398份,收回问卷226份,剔除无效问卷36份,共收回有效问卷190份。回收率为56.8%,有效率为84.1%,符合数理分析的基本要求,可以建立模型。本研究中整个问卷的CronbachA系数为0.72,情感衰竭维度为0.78,讥诮态度维度为0.54,降低自我能效维度为0.70。情感衰竭与讥消态度问的相关为0.806,情感衰竭和降低自我能效间的相关为-0.252,降低自我能效与讥诮态度间的相关为-0.404,达到量表法对各因子问相关的要求。

问卷数据用SPSS14.0 for Windows和Microsoft 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处理。

二、研究结果分析

(一)职业倦怠总体分析 本测验利用修订的MBI-GS量表,将测出的结果分为五个水平,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级:三个维度总分都小于30分,即各维度都不存在倦怠的情况;2级:有一个维度总分大于等于30分,但总分小于90分,即存在遭受职业倦怠困扰的隐患;3级:有一个维度总分大于等于30分,且总分大于等于90分;或是有两个维度总分大于等于30分,但总分小于90分,即已经存在职业倦怠;4级:有两个维度的总分大于等于30分,且总分大于等于90分,即已经存在较严重的职业倦怠;5级:三个维度总分都大于等于30分,即存在严重的职业倦怠。

由表1可以看出,三个维度都没出现倦怠的人群占61.6%,有38.4%的人群出现不同程度的倦怠。严重倦怠的人群占5.3%。2,3,4级的百分比分别为22.1%,4.2%,6.8%。总体来看,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水平较高,行业整体形式不容乐观。

各个维度的倦怠水平参见表2,得分为30分及30分以上的在此维度上出现倦怠水平。三个维度出现倦怠的百分比分别为情感耗竭20%,讥诮态度为24.2%,个人效能感降低为15.3%。由此可见情感衰竭和讥诮态度两个维度都达到了倦怠的水平,但相对成就感较高(即降低自我能效维度),处于倦怠的偏低水平。

由表3可知,男性的职业倦怠平均数为1.6429,女性的倦怠平均数为1.8043,女性的倦怠水平更高,但二者差异并不明显。其原因可能是女性肩负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将部分精力放在孩子与家庭上,而不是审计工作上。由于社会审计工作繁忙,有限的精力难以将工作做好,所以一旦觉得工作不如意,就更容易产生职业倦怠,萌生放弃的念头或是感觉心情沉闷。

由表4可知,各年龄层的倦怠水平有很大差异,其中倦怠水平最高的是50岁以上的阶段,31~40岁、41~50岁次之,而21~30岁的倦怠水平最低。其原因可能是5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审计工作,更易产生厌烦。且由于年纪增长,接受新知识、新方法的能力较年轻人偏低,无法应付审计的巨大变化,易产生职业倦怠。21~30岁的注册会计师参加审计工作时间较短,正处于事业的发展阶段,对工作有极大的动力与热情。且易于接受审计新方法,可以迅速适应新的环境变化,故倦怠水平较低。

调查对象中没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故仅对本科和专科及以下进行分析。由表5可知,各学历人群倦怠水平有一定差异,其中本科学历的注册会计师较之专科及以下学历的注册会计师倦怠水平偏低。其原因可能是现代社会人才竞争激烈,较高学历的注册会计师知识体系更加完善,自停心更加充足,同时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所以不易形成职业倦怠。而学历相对较低的注册会计师虽然对自己的期望、要求较高,但由于知识体系不完善,在工作中困难较多,故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感。

由表6可知,不同职称的人群倦怠水平有一定差异,其中倦怠水平最高的为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与助理会计师的倦怠水平次之,高级会计师的倦怠水平最低。但中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三者倦怠水平相近。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取得初级会计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基本上为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对审计工作还不熟悉。刚参加工作岗位,还没有适应工作环境,因而相对工作压力较大,易产生职业倦怠。而中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由于已有工作经验,适应了工作环境,加之都是注册会计师,职称的大小对其业务水平影响不大,因此三者倦怠水平没有明显差异。

由表7可知,不同职位的人群倦怠水平有一定差异,其中倦怠水平最高的为主任会计师,助理人员与合伙人的倦怠水平次之。而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的倦怠水平较低,但三者倦怠水平相近。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不仅要管理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还需要对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对事务所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决策,同时对审计质量也承担着主要责任,因而其压力较大,易产生职业倦怠感。助理人员在审计工作中以执行为主,自主性差,只是依仗着一种“惯性”工作,同时工作量大且内容枯燥、单一,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且升迁的职位有限,易形成职业倦怠。而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在审计中虽然也要承担相

应责任,但相对于主任会计师、合伙人压力较小;其较之助理人员在工作中自主性大,常需要利用个人的职业判断去分析、解决问题,工作更富于创造性与挑战性,且升职前景明朗,故不易产生职业倦怠。

由表8可知,倦怠水平最高的是工作11~15年的注册会计师,工作16~20年的倦怠水平次之,工作0~5年、6~10年的倦怠水平较低,且与倦怠水平最高的工作11~15年的倦怠水平有显著差异。其原因可能是工作年限较长的注册会计师年龄较大,面临着退休、家庭、子女等一系列问题,焦虑、抑郁等情绪就会随之产生。且由于长时间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流程、审计方法比较熟悉,即长期重复性的工作容易产生职业倦怠。而刚参加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工作存在新鲜感,乐于迎接工作中的挑战,能以积极心态面对困难,所以倦怠水平较低。

三、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根源分析

(一)社会根源一是公众期望。随着经济的发展,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甚至社会公众越来越多地关注公司财务报告,他们需要通过分析财务报告据以做出经济决策,因此关心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这些财务报告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持有很高的期望,他们甚至希望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的公司财务报告没有一点错误,这就加重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与压力。二是法律责任。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旨在提高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的可信赖程度,一旦由于审计的失误而使财务报告使用者蒙受损失,注册会计师就有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逐步扩展,对其的法律诉讼大量增加。由于企业经营失败或者管理当局舞弊造成破产倒闭而使投资者和贷款人蒙受损失,进而指控注册会计师未能及时揭示与报告这些问题,并要求其赔偿有关损失的事件层出不穷。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长期处于极大心理压力下,就容易产生职业倦怠。

(二)组织根源(1)工作负荷。近年来,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公司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增多,会计师事务所承揽了大量的业务,并不断开拓新的审计市场和业务,这就使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负荷加大。同时由于我国审计方法与技术正与国际接轨,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在平时投入更多精力学量的新知识与新方法。长期的超负荷学习与工作,身心的极大投入也使注册会计师更易产生职业倦怠。(2)公平感。由亚当斯的公平理论可知,职工的工作动机不仅受自己所得的绝对报酬影响,而且还受相对报酬的影响,人们会将自己付出的劳动与所得的报酬进行自我历史的纵向比较和与他人的横向比较。只有在感到付出与所得相符时,才会产生极大的工作热情。但由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正处于发展阶段,制度还不完善,许多注册会计师付出的劳动与所得到的报酬不相匹配,这就导致了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产生。(3)职业特征。由于职业倦怠的高发职业是助人行业,而注册会计师职业是典型的助人职业,其工作任务重,社会责任大,承受压力大,执业风险高,加上对执业环境的认识不正确所导致的自我期望值过高,往往易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能顺利应付工作中的一些压力。这必然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热情,职业倦怠心理的产生就不可避免了。

(三)个人根源(1)人格特征。那些不能客观认识自我和现实,目标不切实际,有强烈自我实现愿望的注册会计师由于急于实现自己的抱负,常常会产生职业倦怠。相反,那些持较低的自我评价和判断、自信心低、对自己的优缺点缺乏准确的认识的注册会计师由于意志消沉,工作没有动力,也易产生职业倦怠。(2)知识结构和能力素养。注册会计师如果具备完备的知识结构和良好的能力素养,则在审计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与压力会相对较小,即使遇到困难,也能妥善解决或缓解,从而避免职业倦怠的产生。但如果注册会计师知识结构不完善,能力素养也较差,就极易产生职业倦怠。

四、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缓解对策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专业素质会计师事务所要注重注册会计师审计专长的提高,使其掌握最新的审计观念、理论以及最新的审计方法和手段,并将新的理论和方法运用到审计工作中去。因为在审计工作中新理论和方法的应用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自我效能,减少因怀疑自身工作能力而产生的职业倦怠。另一方面,专业素质的提高可以减少审计工作量,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的消除。会计师事务所还可以通过建立各种学习型组织、兴趣型组织,加强注册会计师个体与同事之间、领导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作,共同探讨和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另外,还可以在审计业务淡季组织学习班、讲座,给注册会计师提供较多的学习先进审计理念的机会,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

(二)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注册会计师自身发展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对专业发展给自己所带来的损失和利益的权衡。因利益的分配而产生的职业倦怠在注册会计师职业倦怠中占了很大比重。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在从业人员制度设计建设中,通过让注册会计师参与制定利益分配制度,明确其可以获得一定物质奖励作为利益回报,如设立注册会计师退休养老金、培训基金、责任保险、提高业务分红比率和提高基本工资等制度。只有注册会计师付出的劳动与所得到的报酬相匹配,才能减少注册会计师由于利益分配而带来的职业倦怠感,同时也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健康发展。

(三)主动应对职业倦怠注册会计师个人可以从两个方面应对职业倦怠。一是改变认识。要求注册会计师更清楚自己的能力和机会,不会因为恰当的期望和努力失败而产生职业倦怠;用积极、有建设性的应对方式来对待问题,而不是逃避。二是归因训练。使注册会计师成为更加内控的人,把原因归结为个体可以控制的因素,如能力和努力;更积极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尽最大可能改变环境;培养一些工作以外的爱好和创造性活动。

第5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组织结构和人力资源需求,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薪酬体系,并在公司内部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特制定本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领取薪酬的在册员工、协议聘用员工。

三、薪酬结构及具体实施办法

员工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大部分组成。基本薪酬于次月10日前发放,遇节假日,则提前发放。绩效薪酬在绩效考核结束后发放。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司龄工资三部分组成,按月发放,每月以21.75天计算。

1、岗位/职务工资

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岗位工作承担的职责、岗位工作复杂程度及岗位贡献大小等确定等级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在人员上岗时核定,原则上新上岗人员一律从新上岗位的最低等级开始。若新上岗人员岗位工资等级需要调整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核准后生效。岗位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岗位变动后岗位工资标准相应调整。

2、司龄工资

正式在册员工在公司工作一年后,方可享受司龄工资。司龄工资每年年初上调一次,每次上调50元/月, 以300元为限(司龄从2019年6月1日始计算)。

员工司龄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月核定,员工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一年以下按一年计,半年以下不计司龄工资。每年6月30日为截止核算司龄工资日期(即6月30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当年工作时间按不满半年,不计算司龄工资) 。

3、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补贴、外勤津贴

根据公司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外勤津贴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津贴标准(除了特别注明,挂证人员按协议明细发放证件补贴;见习、实习、试用期员工不发放证书津贴。证照补贴发放要求:所有证照补贴以公司扫描入库的证照为准;注册资格考试合格并完成在本公司注册的证照)为:

1、本公司在岗员工参加注册资格考试合格并完成注册在本公司(需承诺在岗5年以上)的注册证一次性补助标准为:注册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40000元;注册建筑、市政、公路、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5000元(其他专业不补贴)。

2、注册安全、消防工程师注册资格考试合格并完成注册在本公司(需承诺在岗5年以上),一次性补助10000元;如有关文件要求使用该证件,每月津贴1000元。注册BIM工程师一次性补助10000元;注册造价工程师一次性补助10000元(需承诺在岗5年以上),每月津贴1000元。

3、注册一级建造师(含B证)每月2000元(每增项加500元,最高1000元,仅限于建筑、机电、、公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B证)每月600元(每增项加200元,最高400元,仅限于建筑、机电、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持有注册安全、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证书以最高补贴算)。

4、安全员上岗证、C证考取后一次性补助600元(非考试取得不补助),每月补贴(含C证)300元、专职投标员每月补贴300元。其他岗位证书(包括二级造价师、质(量)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取样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工艺员、信息管理员、会计证、统计证、计划员、劳务员)每人补贴每月200元(增项每证50元,最高100元),同时持有注册、职称证书的以最高补贴算)。

5、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持安考A证)每月补贴800元,(同时任职多项以最高补贴计算)。

6、高级职称(工程、会计类)每月补贴600元,中级职称每月补贴400 元,初级职称不补贴。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每月600元,二级每月400元,三级每月200元,四级师每月100元(同时持有职称类多项证书以最高补贴计算),工程安全、技术项目管理部员工下工地检查误餐补贴为500元/月。

7、五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全职所有人员公积金按个人岗位工资比例10% 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试用和实习人员不享受五险一金。非全职人员不享受公积金。

8、以上津贴按照公司随绩效工资同时发放,由公司在成本中列支。

9、员工高温补贴于每年6-10月发放,每人每月100元合计500元/年;

10、其他福利:每年职工生日蛋糕(券)和贺卡、女性三八妇女节每人200元、儿童节(职工未满14岁儿童)每人50元、中秋节每人300元(或实物礼品)、春节每人300元(或实物礼品)。公司给予优秀员工和高管层每年公费旅游休假一次(5-7天左右)。

10、超出个税起征点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工资。

1、月度绩效:

月度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所上岗位核定,财务部在每月发放基本薪酬时按月计提,月度考核结束后发放。具体考核办法见《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2、年度绩效:根据公司利润5-15%计提分配,于考核结束后发放。(年度绩效在次年1月份计提;具体发放情况按照每年的通知为准。

3、试用期人员按岗位薪资的80%执行,计算公式如下:(岗位工资+月度绩效)*80%,不享受补贴;见习期人员按见习工资标准发放(详见附表5);见习期满根据部门同岗位人员绩效薪酬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4、外聘人员或不全职在本公司的工作人员,按协议薪资执行,薪资标准另议。

四、总经理特别奖

对年度工作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由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放总经理特别奖。

五、员工病、事假期间、待岗期间、旷工期间、年假薪酬发放

1、考勤制度允许范围内的员工病、事假期间核发基本薪酬,按岗位工资发放。年(月)度绩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发。超出考勤制度允许范围内的员工病、事假期间按岗位工资50%发放。

2、因员工考核不合格的待岗员工,待岗期间:①待岗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1500元,第三个月800元,第四个月及以后无待岗工资;②如有项目重新考核安排待岗人员;③超过三个月的待岗名单抄报总经理。

3、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到新的工作岗位,或因本人不胜任新工作岗位造成的待岗,待岗期间不发放工资。

4、旷工期间不发放工资。

5、根据建筑业特点:公司职工年假,统一集中在农历春节期间带薪休假(正月农历初八--农历十六)。

六、工薪福利支付流程

1、每月10日前由人力资源部将上月经公司部经理审批后的工资支付标准(含人员变动、额度变动、扣款、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信息)转交财务部;

2、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发放上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公布另行发放;各种证件职称补贴津贴随绩效工资同时发放。

3、每月末前员工到财务部领取工资条与工资卡内的工资自行核对。

七、本办法从之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的关于薪酬或工资发放的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9年6月5日

附表一 董事会、监理会人员岗位补贴表及机关科室人员岗位工作表(兼职)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岗位补贴表(月/元)

序号

职(岗)位

岗位补贴

备 注

序号

职(岗)位

岗位补贴

备注

1

董 事 长

6000

5

公司总顾问

3000

2

副董事长

5000

6

监事会主席

600

3

董事

4500

7

监事

400

4

财务总监

3500

8

董事会秘书

400

公司常设部门人员岗位工资表(月/元)

序号

职(岗)位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车贴油卡

通讯补贴

合计

备注

1

总 经 理

7000

3500

1200

300

12000

2

常务副总经理

6800

3200

1200

300

11500

3

副总、三总师

6500

3200

1000

300

11000

4

总经理助理

4500

1000

800

200

6500

5

部门经理(主任)

4300

800

700

200

6000

6

部门副职

4000

700

600

200

5500

业务主管、科长

3600

600

600

200

5000

业务主办

3400

400

500

200

4400

业务科员、司机

3000

400

400

200

4000

食堂、保洁

2200

300

200

100

2800

协议价

说明:

岗位工资作为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全职一级建造师同副总、三总师;全职二级建造师同部门经理缴费基数);退休返聘人员、协议价人员不发五险一金;新招聘员工试用期3个月内不缴纳五险一金;见习期内缴纳五险;转正后缴纳五险一金。

附表二、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副经理岗薪标准表工程类型

岗位等级

岗薪标准(月/元)

岗位

工资

月度

绩效

加班

补 贴

交通

补贴

通讯

补贴

合 计

大型项目

项目经理

6500

4500

1000

800

200

13000

技术负责人

5500

4000

800

500

200

11000

项目副经理

5000

3800

600

400

200

10000

中型项目

项目经理

4300

2500

1000

400

200

8500

技术负责人

4000

2000

600

400

200

7200

项目副经理

3000

1500

600

400

200

5700

小型项目

项目经理

4300

2000

600

400

200

7500

技术负责人

2800

1800

600

400

200

5800

项目副经理

2800

1500

600

400

200

5400

大型项目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以上,一级建造师系数为1.0,二级建造师系数为0.8;中型指单项合同造价2500万元-6000万元,一级建造师系数为1.2,二级建造师系数为1.0;,小型项目单项合同造价2500万元以下本表系数1.0。项管部门结合项目的特殊性及人员的工作能力制定针对性的协议工资。科室兼职人员按证件补贴计发,另按每次出场200元补贴。

附表三项目管理人员岗薪标准表岗(职)位等级

岗薪标准(月/元)

岗位

工资

月度绩效

节假日补贴

交通

补贴

通讯

补贴

合计

备注

施工主管、质量主管

安全主管、预算主管

材料主管、机械主管

成本主管、试验主管

3000

1500

600

400

200

5700

大型项目指单项合同造价6000万元以上本表系数*1.05,中型指单项合同造价2500万元-6000万元以上本表系数*1.0,小型项目单项合同造价2500万元以下本表系数*0.95。项管部门结合项目的特殊性及人员的工作能力制定针对性的协议工资。

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预算员

材料员、机械员

成本员、测量员

试验员、资料员

2500

1200

500

300

200

4700

办事员、

仓管(勤杂)员

2200

1000

300

300

100

3900

科室人员兼任现场安全员,按每次出场200元补贴

备注:1、证件津贴、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随绩效工资同时发放。2、月度绩效:按考核后评定系数发放。3、执行增值税后交通补贴和通信补贴均需提供等额发票后发放。

附表四见习(试用)工资标准如下:学历

见习工资标准(月/元)

知名高校研究生(见建七人函[2010]095 号)

5500

硕士研究生

5000

本一(部属)

4500

本二(省属)

3500

本三(独立学院)

3200

大 专

2800

中 专及以下

2500

附表五、非全职人员证件补贴表(月/元)

职称证书

证件

补贴

五险(含个人部分)

出场费

增项1

增项2

1

一级建造师(含B证)

4000

公司负担

500元/次/天

500

500

2

二级建造师(含B证)

600

公司负担

200元/次/天

200

200

3

安全员(含B证)

200

公司负担

200元/次/天

4

中级职称

100

必须持有

注册建造师证书

5

第6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89〕31号)和劳动部、人事部关于建立《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精神,为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共同研究,1992年继续实行《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制度并扩大使用范围。新的1992年《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总结了前两年的实践经验,贯彻了简便、适用的原则。现将《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使用办法暂行规定如下:

一、使用范围:

《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下列单位:

1.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在京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2.其他所有制单位。指全民与集体合营、全民与私人合营、城镇集体与私人合营、中外合营、中外合作,华侨或台港澳工商业者经营、外资经营、与台港澳工商业者合营等的企业。

3.城镇私营企业。

4.外省市企业、机关事业等各类驻京办事机构和经营单位。乡镇集体企业暂不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

二、使用办法:

1.《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只限于上述规定范围内的独立核算单位使用,原则上一个独立核算单位只能使用一本。非独立核算单位、联营企业不单独使用《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使用两本以上《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须报经市劳动局、人事局批准。中央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需使用两本以上《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的,须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商北京市劳动工资联合审核办公室办理。

2.中央在京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须经其主管上级单位盖章后方可启用,其工资总额计划由主管上级核批在有关栏目中,并加盖公章后再领取新年度工资。

3.市属全民企业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由各区、县、局(总公司)及计划单列企业的主管劳动工资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和市劳动局核定的挂钩、包干工资的有关规定,编制每个企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同时按要求填入《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并加盖公章后再到银行领取新年度工资。执行中如有调整,亦按上述程序办理。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其他所有制性质的各类企业由其主管上级的劳动部门按有关规定核批,并加盖公章。各区、县、局(总公司)在编制所属企业的工资基金使用计划和填入《工资基金管理手册》后,要分别按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列表汇总,报市计委、市劳动局备案。

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须经各区、县、局(总公司)、各社会团体主管部门盖公章后方可启用,其中全民单位的工资总额计划,由主管劳动工资计划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北京市劳动工资计划,分解在有关栏目中,加盖公章,并报经市人事局审核后再领取新年度工资。如有调整计划,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集体所有制和其他所有制性质单位和外省市驻京单位,由其主管上级按有关规定核批,并加盖公章。

4.自1992年2月份起,所有《工资基金管理手册》都必须有联审办公室签章才可领取工资,否则银行暂停支付。

5.各单位支取工资时,必须按《工资基金管理手册》说明中有关各项内容如实填写。如支取工资总额超过主管部门核批的数额时,应与上级核批单位研究解决,未经批准核增的,银行暂停支付超额部分工资。

6.国家年度工资总额计划未下达前,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基层单位,可按上年度同期实际支付工资总额,扣除其中应扣出的部分,填入《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由开户银行监督支付,待北京市劳动工资计划下达后,再按计划进行调整。

7.机关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由基层单位填写,主管部门审查,编制部门核准签章。

三、发放办法

北京市《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由北京市劳动局、人事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联合印制。各独立核算单位可到各银行分理处购买。

第7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时间 主要工作

6.6 组织学生填报评估手册。

6.13 组织学生开展优秀学生个人评比。

6.13 教师乒乓球决赛。

6.14 特色达标申报工作结束。

6.15 学生个人评比结果上交德育处。

6.15 年级组工作总结上交。六年级班级代管费结算清单上交。

6.17 六年级学生评估手册上交德育处检查。

6.18 1、下午领取学期优秀学生个人奖品;2、文化晚餐,暑期安全教育广播讲话;3、下午第三、四节课六年级教室、公区大扫除;4、六年级将图书、体育器材、队旗、小方凳、窗帘上交队室。

6.19 六年级班主任下寝室。

6.20

1、早上8:30六年级学生离校;2、下午六年级上报教室设施维修项目,并把要油漆的课桌椅搬到走廊上;3、师生获奖、论文(习作)发表奖金申报单上交截止;4、一至五年级评估手册上交德育处检查;5、幼儿园、一至五年级班级代管费结算清单上交德育处;6、六年级家长领取班费签字单、学生离校家长签字单上交德育处。

6.21 特色达标工作考核结束。

6.22 下午幼儿园教室大扫除,晚上班主任下寝室。

6.23 下午幼儿园学生离校,幼儿园家长领取班费签字单、学生离校家长签字单上交德育处。

6.23 各年级班集体自评表上交,班主任工作总结上交。

6.24 1、下午第三、四节课一至五年级教室、公区大扫除;2、图书、体育器材、队旗、小方凳、窗帘上交,一、二年级上交队室,三至五年级上交德育处办公室;3、一、二年级班主任下寝室。

6.25 下午3:00一、二年级学生离校;晚上三至五年级班主任下寝室。

第8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一、资质申请

(一)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二)企业申请资质应按照《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申请渠道提出申请,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之外的企业申请各类资质,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三)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一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但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完成相应规模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工程业绩申报资质。

其它工程设计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办理。

(四)对企业改制、分立或合并后设立的企业,资质许可机关按下列规定进行资质核定:

1、整体改制的企业,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企业的,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分立后的企业分别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六)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七)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八)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

(4)部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

(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通知(或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九)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十)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十一)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十二)资质证书延续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十三)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最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条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十四)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的,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上述规定以外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其中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生变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后,方可办理。

(十五)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的,企业应向新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后新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首次申请资质的全部材料。

其中涉及到资质证书中企业名称变更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受理的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有《规定》第九条资质的企业之外的其它企业申请工商注册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上述程序依法制定。

(十六)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可机关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

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质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三、资质受理审查程序

(十七)《规定》第十一条所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管理办法及审查标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十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特殊情况,需增列《标准》中各类专业工程外的其它工程种类,其资质标准可参照专业承包序列“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条件提出,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按法定程序批准后予以颁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十九)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专业承包一级企业相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没有分级的,其申请和审批程序与劳务分包一级企业相同。

(二十)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返回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送省有关部门审核后审批。

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资质,除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资质外,其余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涉及铁道方面二级总承包资质的审批,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目前没有设立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审批程序暂与一级资质相同。

(二十一)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

(二十二)资质许可实行公告制度。

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公告在全国发行的综合性报纸或通过互联网进行;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的,公告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二十三)资质许可机关对建筑业企业的所有申请、审查等书面材料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材料、初审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四)省级及以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后30日内,将资质许可的决定,通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送相应专业部门,由建设部将各省资质许可情况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以方便异地查询和确认。逾期或未向建设部备案的,建设部将不再给予上网公布。

(二十五)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核查其近一年内有无《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违法违规行为、有无《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所列行为,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资质许可的重要依据。

四、资质证书

(二十六)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制定。实行全国统一编码,具体编码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七)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一个正本和六个副本(特级十二本)。企业因经营需要申请增加资格证书副本数量的,应持增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最多增加三本(特级不超过六个副本)。

(二十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十九)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可以申请补办。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补办的报告;

2、《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增补审核表》;

3、在《中国建设报》等全国性建设行业报纸或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三十)企业因变更、升级、注销等原因需要换发或收回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负责收回并销毁。

(三十一)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

1、取得施工总承包序列中某一类别特级资质的企业,核发本类别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同时核发某一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取得其它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对达到特级标准的类别,核发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和相应行业的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可承接上述其它类别的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及开展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同时不再授予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的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同时取得其它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对达到特级标准的类别,核发建筑业企业特级资质证书和相应行业的行业甲级设计证书;并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上注明:可承接上述其它类别的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及开展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同时不再授予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类别的一级及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十二)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三十三)资质证书的续期: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五、监督管理

(三十四)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资质许可的层级监管办法和监管标准,运用网络信息化手段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实施监督管理。

(三十五)监督管理的内容是对建筑业企业在建筑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以及企业资质条件的检查。

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该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资质许可机关及时核查其资质条件。

(三十六)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处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部门应当在违法事实查实认定后30日内,将资质处罚的建议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资质处罚。

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处罚程序由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确定。建立资质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地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有关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十七)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应该对许可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条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每年抽查率不应低于5%。被检查单位应如实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财务报表、人员资料及业绩资料等与资质标准相关的资料,核查中发现企业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通知企业限期改正,整改期限不少于一个月,整改过程中企业应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资质。

六、有关资质标准指标说明

(三十八)关于工程业绩

1、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层数计算过业绩,就不能再按高度或跨度等计算业绩。1项工程,即使层数、高度、跨度、造价等均达到考核标准,也只能算1项业绩。

2、业绩要求的“×项中的×项”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房屋建筑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层数、高度、单体面积、单跨跨度、住宅小区、单项建安合同额等6项指标中至少满足4项,不足4项即为业绩不达标。某企业分别完成了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达标的多个工程,但只能算3项业绩,仍达不到要求完成的4项以上业绩,故该企业业绩仍为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4、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计算。

5、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企业的,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某一项,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不属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不能累加;超过标准规定时限和承揽范围要求的不能累加。

6、企业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可计入该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法分包该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也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专业业绩申报资质。

7、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应提供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工程业绩,而不能使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

8、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报年度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报年度为2005年,“近5年”的业绩年限从2000年1月1日算起。

9、代表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订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

10、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国外工程按照国际惯例出具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11、房屋建筑业绩标准中涉及的“单位”、“单体”、“单项”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连体建筑应提供该建筑物为同一基础的证明)。

12、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屋建筑跨度业绩。

13、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4、网架工程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15、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

(三十九)关于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1、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3、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5、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四十)其它指标

1、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2、净资产: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3、工程结算收入: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表份年度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核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时,应按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计算,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它业务收入(如房地产开发收入);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4、企业财务报表:指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条件,均是以独立法人企业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6、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具体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颁布有其它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四十一)涉及特级资质标准的指标解释

1、建筑业营业税:指企业在承包范围内开展的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所交纳的营业税;企业申请多项特级资质,每增加一项,营业税增加5000万元;境外工程结算收入可按当期汇率与国内建筑营业税税率折算建筑营业税。

2、银行授信额度:指银行授予企业的年度信贷额度。多家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的最高额度为准。

3、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代表工程:指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主持完成技术标(并签字)、总设计师等职务时所完成的工程项目;企业应提供工程合同及工程竣工证明或设计合同及工程图纸,上述材料均需提供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页。

4、财务负责人:指企业主管财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5、企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参照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6、企业技术中心:指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或相当于该水平的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企业应提供有关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复印件。

7、企业科技活动经费:主要包括科技开发经费支出、信息化建设支出、科技培训费支出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支出。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有关的其它经费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按照企业财务或统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进行考核。

8、科技进步奖:指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第396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国家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9、主持编制过国家或行业标准:指企业主持编制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属于国家或行业级别的工程建设标准,并且已经正式出版。企业应提供标准的通知(或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10、申请多项特级资质的,其企业“资信能力”、“科技进步水平”中的各项指标及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数量不需叠加计算,但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标准要求。

(四十二)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界定

1、涉及铁道方面的资质包括: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2、涉及交通方面的资质包括: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涉及水利方面的资质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水利专业)企业资质、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涉及信息产业方面的资质包括: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5、涉及民航方面的资质包括: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涉及多个专业部门的资质包括: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海洋石油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7、按照《规定》第九条规定,上述各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铁路、民航方面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许可,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七、过渡期的有关规定

(四十三)《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在《规定》实施后其资质证书暂不统一换发,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对特级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进行修订,在新的标准颁布实施前,原资质证书继续有效。

在过渡期内,暂按以下规定执行: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的专业工程类别资质不超过5项,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选择专业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但不得申请劳务分包序列的各类别资质,不得增项总承包资质;达到资质标准的,可以申请不超过现有主项资质等级的总承包资质,但须将总承包资质变更为主项资质,且主增项资质符合前款要求;

劳务分包序列企业可以申请本序列内各类别资质。

企业如申请资质升级或其它原因发生主项资质变化的,证书有效期按本实施意见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

(四十四)特级资质企业的过渡期

在《特级标准》颁布前已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自《特级标准》之日起设三年过渡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0年3月13日。过渡期内企业按原资质证书的承包范围承揽业务;过渡期届满三个月前,企业应按照《特级标准》重新申请资质;有效期届满,企业原资质证书自行失效。

过渡期内,持原特级资质证书的企业提出资质分立、改制申请的,在原企业的企业名称、资质基本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对分立、改制后的企业除特级以外的其它资质全部进行重新核定,但原企业特级资质的注册资本、人员等条件必须满足原特级标准要求。

第9篇:一年级下册期中总结范文

对学情的准确把握和对教材编写意图及所呈现知识点的科学理解始终是展开有效教学的两大关键抓手,但综观当下课堂,不少教师在这方面的表现还是不尽如人意,无论是淡漠学情、误读学情的情况,还是对知识本身理解偏差或错误的状况都常有发生。近年来,朱乐平数学名师工作站以“一课研究”为抓手,对此进行了持续深入的研讨。本刊从本期开始,特辟专栏,择优刊登该团队的部分研究成果,以飨读者,也热忱欢迎大家就文章本身或相关专题参与讨论。

自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原本自成体系的应用问题系列单元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应用问题作为一种题型,散见于各个年级的每个领域,这种变化带来了教学上的调整与教师的思考。由此,笔者在一、二年级中开展了学生应用问题能力测试,发现了一些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付诸笔端,供教学同人共同探讨。

一、两次测试带来的思考

笔者选择了一组加减一步计算应用问题,在一、二年级测试,测试的时间节点分别是一年级上册学习完10以内的数的认识后,以及二年级开学两周以后。测试目的是观察学生在经历一年级下册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应用问题解决的能力有怎样的一种变化。

【测试问题】电梯从1楼升到9楼共升高了几层楼?

【数据解读】

表1:一、二年级应用问题测试情况汇总表 完全

正确 答案正确

但不会用

算式表达 答案正确

但算式表

达错误 典型

错误 其他

错误

答案

类型 9-1=8 8 1+8=9 1+9=10

一年级 8% 10% 43% 23% 16%

二年级 70% 1% 2% 16% 12%

从表1的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一年级学生对这类带有情境的应用问题有较好的理解能力,在未学习之前,已经有61%的学生能准确理解题意,但由于所学知识的限制,其中只有8%的学生能给出“9-1=8”这种正确的算式表示方法;10%的学生知道答案是8,但是不会用准确的算式表达;43%的学生知道答案是8,并且尝试用他所理解的关系来表达算式,但表达存在错误。

学生在经历了一年级下册相关内容的学习后,到了二年级阶段用正确的算式表达想法的能力有明显提升,从原先的8%提升到70%。但仍然有28%的学生在解答这类问题时有困难,其中典型错误集中呈现在“1+9=10”的这种类型上。

二、访谈及成因分析

在数据统计中,有两个数据引起了我们的重视,第一个是一年级采用“1+8=9”方式解答问题的人数达到43%;第二个是到了二年级阶段采用“1+9=10”方式解答问题的人数从原先的23%下降到16%,仅下降了7个百分点。前者是学生学习的起点,也是教学的重点;后者是学生学习的效果,也是教学的难点。据此,我们针对这两类学生,展开了面对面的访谈。

(一)站在起点看发展,从顺向思考到逆向思考要引起关注

直面学生学习的起点,我们对“1+8=9”解题方式的学生群体进行了访谈,当问及“你是怎样想的?”时,学生的典型回答是:“从1楼到9楼,中间距离还有8楼,1和8才能组成9。”从访谈中我们可以发现,用这种方式解答的学生,能准确地分析出“1楼+上升的8楼=9楼”这一数量关系,但由于没有学习过如何用正确的算式表示这一思考过程,因此表达上有一定的困难,他们习惯于按照正向的逻辑顺序列出数学算式。而事实上,本题应该以逆向的逻辑顺序对题目进行表述,也就是采用“总数-部分数=另一部分数”进行算式表述,但这种表述需要进行语义和词序上的转换才可以顺利地建立问题的情境模型,因此对于未加练习的学生来说,有一定难度。而这,也正是一年级下册教学中教师要关注的教学要点。

(二)综观过程思缘由,关键词策略是把双刃剑

经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采用“1+9=10”方式解答问题的学生人数从原先的23%下降到16%,下降幅度较小,问题出在哪里呢?

对使用1+9=10解决问题的一年级学生进行访谈,当问及“你是怎样想的?”时,学生们的典型回答有两种,第一种关注一个“升”字,看到了“升高”就决定用加法。第二种关注一个“共”字,看到了一个“共”字,就决定把前面两个加起来。对二年级学生进行访谈的结果也和一年级学生基本相同。采用这一问题解决方式的学生在解题策略中都不约而同地错误使用了关键词策略,从而导致解题失败。

研究中我们还发现,学生关键词策略的形成与以往的成功解题经验有关,比如:一个学生在第一次遇到问题“有15个气球,卖了9个,还有几个?”时,在“卖了9个”和“减去9”之间建立了联系。之后学生继续遇到问题,又陆续在“分给你9个”“运走了6根”和“减去9”“减去6”之间也建立了联系。当学生经常用这样的方式思考,并且用这样的方法每次都能成功,那么在“卖了”“分给”“运走”与“减法策略”之间的联系就会反复被加强,形成策略定势。

那么,是否教材中所有的习题的关键词算法指向都和题目的运算方式正好吻合呢?通过对一年级下册教材的习题统计,我们发现,用减法解决问题的习题共32道,其中每道题目中都含有“摘下、喝掉、卖出、打破、其中、…比…多…、 …比…少…”等明确指向减法策略的关键词。用加法解决的应用问题5道,每道题目都含有“再加、共”等明确指向加法策略的关键词;每道习题的算式解答方式都与关键词的字面指向意思相同。这就使一些学生在不断正向强化中,逐渐把关键词策略优化为个体解决问题的首选策略。

在访谈中我们还发现,同一个学生,采用关键词策略,这个关键词出现的位置不同,对于学生选择解题方式的影响也是很大的。一、二年级的学生在关键词的优先序上关注点也有所不同,一年级最关注、最先看到的关键词,更倾向于选择信息中的表示加减含义的关键词,如“升到9楼”,再把数字连起来进行列式。二年级的学生相对而言,有更好的整体情境理解的意识,更关注问题中的关键词,来选择问题解决策略,如“共升高几层”。

三、教学启示与思考

通过测试、访谈和分析,我们逐渐能够把握学生在一年级下册的学习起点、学习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会遇到的学习障碍。在了解学生以及教材情况的基础上,如何实施有效的教学策略来改善这一状况,我们作出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回归知识原点,聚焦量与量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策略的随意使用,确实会为解决问题带来麻烦。但从一年级学生问题解决学习的心理过程来看,在问题解决初期,适当使用关键词策略仍然有助于学生掌握问题的基本类型和基本解题策略。那么,怎样做才能既揭示出应用问题自身的规律,又不至于使它成为思维定势?那就要回归到计算教学的原点,从两数关系结构的表征着手开展训练。

新课程标准中,应用问题的解决是分散在计算教学中同步进行的,计算教学则是以数的分解、组成为教学基础。那么对于应用问题结构的理解,教师可以算用结合,回归到数的组成与分解中,去寻找问题解决的方法。

如“杯架上有13个杯子,取下6个杯子,还剩几个?”在这道题的分析阶段,教师只要让学生边读题,边试着用数的组成的方式画一画这道题的关系图(见图1)。学生原有的数的分解的经验就能自动迁移过来,使其清楚地感知到,求“还剩几个”,就是求总数13中的一部分,求一部分,用减法算。

如此,同样是对解决问题的特点进行提炼概括,但学生的关注点不再锁定于表示加减暗示的关键字,而是回到数量之间的关系分析与思考,更多地关注量与量之间最简单的总数与部分的关系上来,从而避免以后因关键词策略误用而带来的解题烦恼。

(二)加强基本题的沟通,关注思路与算法的匹配

一步加减应用问题主要解决的是对基本数量关系的认识,如何选择运算方法是研究基本应用问题教学的核心问题。一年级下册,学生的学习特点是已经具有一定的问题分析能力,能从不同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这种分析和解读的差异,带来了实际问题解决的不同结果。如图2这道题,学生通常会从两种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一种是“一个箱子里有4瓶饮料,再装几瓶后能装满12瓶?”另一种是一个箱子里能装12瓶饮料,已经装了4瓶,还能装几瓶?”一种是正向思考方向,4+=12(瓶);另一种是逆向思考方向,12-4=(瓶)。对于学生而言,两者的问题解决思路不同,就会导致问题解决算式上的差异。

像这样的应用问题的基本类型,如果教师在审题阶段就有意识地引导学生画出关系图(见图3),那么这种情况就可以被避免。借助数的组成的关系图,学生会审慎地对题目中所涉及的数量关系进行整理和思考,从而清楚地看出,无论是那种思考方法,要求的都是总量12中的一部分,求一部分是多少,用减法计算。

通过这样一加、一减思路的对比分析及部总关系图式的辅助引导,有利于学生认清应用问题的结构,熟悉题目中出现的数量关系以及条件与问题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样,不同情境、结构的基本题型的反复强化,在学生头脑中建构起来的是应用问题的基本结构,而不是只言片语关键词的策略误用。

(三)关注问题建构,重视问题与条件的互逆

在一年级下册众多的应用问题中,有一类“图书馆有一批书,又新买了36册,现有78册,图书馆原来有多少书?”这样的题目。从解题思路分析,图书馆原有的书+新买的36本=现有的78本,但实际运算并不是加法,而是减法78-36=42(本)。这类题目是学生学习中难度比较高的题目,但是在教材中,仅仅只出现了3次。因此,在这几个习题的教学时,教师需要特别重视,通过适当的题组训练,提高学生根据问题结构来选择算法的能力。在本题的教学中,可以设计如下的题组:

①图书馆有一批书,又新买了36册,现有78册,图书馆原来有多少书?

②图书馆有42册图书,又新买了一批后,现有78册,新买的图书有多少册?

③图书馆原来有42册图书,又新买了36册,现在图书馆有多少册图书?

通过可逆性的变化,把应用问题中的问题作为条件,把其中的一个条件转为问题,这样可以得到一组习题。在题组的解答过程中,教师依然可以使用关系图作为对比和沟通的素材(见图4)。这样,当我们把情境和结构相关的一组习题放入一个系统中,通过对这组习题的比较,学生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形成理性的、系统的概括认识。

新版教材编写时,应用问题虽然已经不再自成体系,而是散见于各个年级的各个板块中,并且隶属于问题解决领域,旧貌换新颜。但是大量的研究表明,具有真实而丰富背景的数学应用问题,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改变他们对数学的态度。基于学生学情分析背景下的教学策略研讨,正是我们向着这个方向行走的关键一步。

参考文献:

[1]张天孝.新思维数学教学研究[M].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2008.

[2]鲍建生.数学学习的心理基础与过程[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