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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汇报材料精选(九篇)

工商局汇报材料

第1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4个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向“爱家超市”等30户食品经营单位授予“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二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统一制订和印发《高台县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汇编1600本,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范、关于实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对食品质量负全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人手一册。在2004、2005年度推行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在全县食品经营者中又认真落实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四、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2005年度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2005年,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年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书、责任区和责任人分布图,有市场巡查和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登记簿,有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同时,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实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的意见,制定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强化工商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

五、整合社会资源,强化社会监督,努力构建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因素,逐步形成“珍爱生命,关爱生活,杜绝伪劣,安全消费”的社会氛围,我局不断整合社会资源,畅通监督渠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首先,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广大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以“12315”行政执法网络为依托,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跟踪督办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减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监管工作效能。第三,与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社会监督和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第四,充分利用报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予以曝光。第五、积极发挥工商行政检查职能,组织行政效能检查组,日常监管、临时抽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加强监管,并将履行职责的程度,完成任务的情况与单位工作效能、个人工作业绩相结合,确保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

六、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合力

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只依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力量,显得有些股单力薄。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加强与质检、药检、卫生、经贸、公安、广电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执法资源,增强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形成协调、统一、效能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效。在历次联合执法工作中,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作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一协调指挥,责任落实到位,使联合执法行动去得了阶段性成果,对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截至目前,我局会同其他部门联合执法12次,涉足全县范围,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人员64人次,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七、食品经营,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我局在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努力的方向

第2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一、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三、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积极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结合经营者自查自纠,重点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4个制度,突出抓好批发市场、超市、商场和食品批发企业,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创建“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活动,向“爱家超市”等30户食品经营单位授予“食品放心消费示范店”牌匾。二是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着力构建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积极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防止已退市的食品改头换面二次流入市场。统一制订和印发《高台县食品经营行业自律规范》汇编1600本,内容包括: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的职责和应当遵守的规范、关于实行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实行对食品质量负全责等制度,要求经营者人手一册。在、推行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加大了工作的力度,在全县食品经营者中又认真落实了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四、加强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市场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第3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县政府制定的县直有关单位“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分工中,我局承担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内容。“十二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将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拉动县域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我局也出台了相应具体措施,多种渠道帮扶民营经济做大做强,为广大企业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十二五”以来,全县民营经济得到极大发展,成为发展县域经济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1、“十二五”期间个体经济稳步发展。截止2013年6月30日,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至12820户,从业人员27748人,注册资金90339万元,“十一五”期间分别新增3073户、6939人和44462万元,比“十五”同比增长31.5%、33.3%和96.9%。

2、“十二五”期间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截止2013年6月30日,全县私营企业达到2934户,雇工72351人,注册资金1095146万元,“十二五”期间分别新增762户、2666人和456732万元,比“十五”同比增长35.1%、3.8%和71.5%。

3、“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迅速。至2013年6月30日,全县登记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82户,成员出资总额达5.8亿元。

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在数量上增长迅速以外,发展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主要体现在著名商标和市知名商标认定数量的大幅增长,体现在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上。民营经济行业分布日趋合理,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在第三产业中在我县已处于主导地位,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完成规划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受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三少三小”现象,即:总量少、比重小;名牌少、规模小;一产二产少、市场份额小。

2、原因分析

一是市场主体待遇不平等,服务与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几年,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若干政策,放宽民营经济经营领域,有些行业都说可以准入,但是一旦涉及具体政策与程序性问题就困难重重,很难在实际上取得突破,“难进来、不公平”等问题仍然很突出,垄断行业改革难以实质性突破。虽然近年来我县的发展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也在逐渐提高,但是,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仍然比较淡薄,缺乏“公仆意识”、“服务意识”、“纳税人意识”,部门利益驱动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行动上,优惠措施束之高阁,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创业热情。

二是融资渠道的不畅,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融资难已成为困扰和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县大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保大放小,民营企业客观上游离于主流融资体系之外,资金主要来源自筹或从高出国家法定利率许多的黑市拆借,融资成本高、风险大,十二五以来,我县不少本身发展不错的企业因此破产或濒临破产,企业扩大规模和改进技术都受到限制。

三是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管理方式落后。近年来,我县民营企业虽然在体制创新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看,仍然存在明显的弱点。多数民营企业仍实行家族式、粗放式管理模式,缺乏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企业总体技术水平不高,产品附加价值较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企业对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投入能力非常有限。同时目前中小民营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实力不足、没有社会保障等各种原因,难以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高级技术工人,职工素质不高、人才缺乏的问题直接导致了民营企业后续发展动力不足。

三、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1、理清发展思路

立足我县实际,以扩大民营经济总量和提升民营经济质量为目标,扶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以优化政策、市场、政务和舆论环境为突破口,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以发展科技型、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以体制、科技、管理创新为核心,全面提高民营经济的整体素质;以运用资本扩张和横向联合为手段,加速民营经济提升进度;以特色工业园区为载体,不断发展壮大规模经济。使民营经济在县域经济中成为主角。

2、突出发展重点

一是培植骨干企业,发展规模经济。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要求,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大、效益好、有潜力的骨干私营企业,对骨干企业在资金、税收、信息、技术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和完善县内的项目库,为民营企业推荐一批好的项目。

二是加快结构调整,发展优势经济。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县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因地制宜,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投资文化、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项目,支持民营企业从事教育、医疗、体育、交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经营活动,使民营经济成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力军;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投资农业领域,通过发展“执照农民”培育一批种养殖及加工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使民营企业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形成一批具有我县特色的产业,使我县的农产品及其深加工品更大程度走出,流通全国。

三是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素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加大科技投入,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要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培植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民营企业人才培训基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和培训工作;加强人才中介机构建设,做好人才交流工作,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后备人才,满足民营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积极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离职科技人员从事或到民营企业工作。

四是抓好园区建设,发展集约经济。加快民营园区建设,把双凤开发区、岗集汽配工业园、下塘工业区、吴山工业区等园区打造成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效益显著、特色明显的园区。完善园区的服务功能,提升园区的服务档次,为民营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进入园区的民营企业,在政策、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聚集,不断形成发展的新优势;突出园区发展的特色,通过在园区内培植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推动相关的民营企业和行业在园区集群化发展,逐步发展配套基地、原材料基地、加工基地和出口创汇基地。

五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重点抓好现有的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善待投资客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以商引商,让他们安居乐业,扎根创业;扩大外贸出口,努力发展我县境外加工贸易,力争“十二五”末有我县拥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有明显的提高,提升出口额;组建一批规模大、技术精、管理严、信誉好劳务输出企业,充分发挥我县劳动力优势,提高我县外出劳务人员的技能。

3、加大政策扶持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遵循“非禁止则允许”的思路,凡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商品都允许民营企业企业生产经营,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基础产业和基础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社会事业和金融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现代物流事业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二是优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营企业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建立公共经济信息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要的行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规划、政府采购和建设招标、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放手发展各类市场中介组织,为民营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服务。破除人事管理中的身份和所有制界限,在户籍管理、档案管理、职称评定、职业推介、社会保险接续和子女入学入托政策上给予支持和便利。

三是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融资渠道。要切实加强政府引导,为民营企业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应设立一定规模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创新基金、贷款担保等,用于对特定企业提供直接贷款、担保等服务。要按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风险投入问题。同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积极组建民间融资担保机构,努力壮大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增强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能力。鼓励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高科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各金融机构也要根据民营企业发展的需求状况,适当下放贷款权限、扩大授信额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4、扶优扶强,提高发展水平。

一是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市著名商标,出口商品被列为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出口商品的企业,被授予专利技术的企业,由政府给予奖励。

二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引导民营企业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升管理水平。政府要加强对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技文化、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民营企业家及其从业人员队伍。

三是鼓励发展规模经营。鼓励民营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工业园区,推动民营企业的产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私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运用资本参股、技术参股、收购、转让等形式嫁接、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民营企业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使用科技经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鉴定科技成果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整合并集中使用涉农扶持资金,支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5、加强领导,提高指导水平

一是加大协调力度。建立县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或有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县领导要与企业建立责任联系,以协调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要定期研究讨论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并制定有关对策。建立全面、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岗位目标考核制度,将其纳入各单位的年度考核中,强化责任,严格奖罚。

二是加大党建、工会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党组织在民营经济组织中的覆盖面,做好民营经济组织中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到民营经济组织中。完善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将民营经济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引导和监督民营企业参加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强化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4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一、领导重视,制定规划。

“文化中心户”作为崭新的载体,有效地促进了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阵地建设,使文明理念和文明新风在农村得到了传播。目前,农村思想文化建设相对于城市建设而言,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政策扶持不到位、人才支持不到位、科技服务不到位、作风深入不到位和感情联系不到位等问题。文化建设的滞后,已经不能满足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渴盼。针对这一现状,xx市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扶持“文化中心户”的发展作为机关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目标责任制》,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今年初,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民心工程”活动,确定了我局今年扶贫帮困的联系村是xx镇xx村,xx市工商局局长xx带领班子成员先后三次到xx镇xx村,深入农户开展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寻找该村经济发展和村民致富的途径,我们和xx村干部一起,通过调查走访,仔细论证,决定将牲猪养殖作为促进该村村民致富和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大力发展牲猪养殖业。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发展牲猪养殖业,没有带头人不行。市工商局党组通过商议,决定结合创建“文化中心户”活动,把牲猪养殖带头人作为“文化中心户”扶持,从而带动全村的经济发展。由于负责帮扶的“文化中心户”不在该村,我们迅速向市委宣传部进行汇报,说明了意图,顺利的将“文化中心户”调整到彭家桥村。

二、措施得力,真情帮扶。

我们始终把帮扶“文化中心户”的建设作为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情关系,体现执政为民的重要手段,按照“有一个带头人、有一间文化屋、有一块示范园、有一批联系户”的“四有”要求,推动“文化中心户”的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落实人选。为了将“文化中心户”的建设与扶贫帮困工作结合起来,局党组和村委会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在群众中挑选具备硬件条件,有一定影响力的“经济能人”,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文明户”作为“文化中心户”进行重点扶持。通过走访群众、实地调查、集中评议,最后确定将“文化中心户”设在养猪大户,人称“养猪状元”的xx家中,通过发挥他的示范作用,带动该村养殖户的发展。

二是落实帮扶资金。为了解决建设中的资金难题,我们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集资金5000多元,购买了一套价值3000余元的电教设备、价值2000元的农业科技书籍和相关器具,同时积极发动干部职工捐赠各类科技、文学、报刊等书籍1000余册,捐款添置书柜书架、购置实用技术光盘等软硬件设施。

三是落实奖励政策。为了激发广大村民养猪致富的热情,我们和xx村委会一起起草了《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号召村民向xx学习养猪技术,早日脱贫致富,同时制定了牲猪养殖扶助奖励政策,规定凡是今年新发展的养猪专业户,年出栏20头肉猪以上或养殖5头母猪以上,每户由工商局奖励500元。

四是落实帮扶责任人。为了确保“文化中心户”建设稳步实施,我们将市个协秘书长xx定为xx村“文化中心户”驻村联系人,负责具体帮扶工作。在帮扶期间,他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职能作用,动员我市个私大户支持和关心该村“文化中心户”及经济的发展,12月3日,4名个私大户将用于该村“文化中心户”及经济发展的4100元捐款送到xx村委会手中。

三、积极引导,效果明显。

我们通过扶持农村“文化中心户”建设,积极引导“文化中心户”发挥作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家庭文化之中,寓教于学,寓教于乐,提高了农民素质,增强了农民的致富本领和信心,正在为该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积极的作用,逐步成为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有效载体和提高村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一是村民的参与热情得到提高。今年8月,我们在彭家桥村养猪大户xx家中举行了“文化中心户”成立挂牌仪式,全村老少象过节一样来到周国平家中,燃起了鞭炮,庆祝“文化中心户”成立。30多平方米的阅览室内,书架上整齐地摆放着3000多册农业科技书籍,电教设备播放着科学养猪的科教片,村民簇拥着翻阅着科技书籍。村支部书记xx激动地拉着市工商局局长xx的手说:“文化中心户的成立解决了我们村脱贫致富的大问题。”

二是村民脱贫致富的信心得到了增强。我们制定的牲猪养殖扶助奖励政策一出台,极大地激发了村民养碇赂坏娜惹椋凇拔幕行幕А眡x的带领下,村民们纷纷修建猪舍,购置仔猪,加入到养猪的行列,涌现了一批养殖牲猪的规模户,全村821户农户,养殖10头以上的户数就达到500多户,其中养殖母猪5头以上的有38户,年出栏100头肉猪的养殖户有12户。

三是村民政治文化水平得到了提升。利用“文化中心户”的宣传阵地,我们积极向村民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村民学习中央一号文件,使党的政策方针在农村得到传播,得到理解。我们还主动联系相关单位,开设专门的培训班,请专家授课,为村民解决牲猪疾病的防治、饲料的搭配等问题,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今年10月,在市工商局、村委会的联系下,聘请市畜牧特产局专家、安幼饲料公司技术人员专程给村民们讲授牲猪养殖、防病、配料等方面的技术课4次,播放了科学养猪的电视教材片,本村和周边养猪专业户300多人参加了听课。

四是村民的精神面貌得到了改观。文化中心户建立后,村里婆媳不和闹是非的人少了,主持公道争当文明家庭的多了;串门打麻将不干活的人少了,搞养殖增收的人多了;愁眉不展叹气的人少了,笑容满面高兴的人多了;不团结互相排斥的人少了,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的人多了。通过“文化中心户”,村里不仅丰富了农村单调的文化生活,改变了社会风气,凝聚了民心,而且使很多农民通过这个“家”,找到了脱贫致富的“金钥匙”。

第5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一、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促进干部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一是着力开展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我们在全系统开展了以“两个落实、五个结合、十项活动”为载体的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制定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导全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开展廉政文化“五进”活动-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进商场;大力推进“五廉”教育-倡廉、育廉、助廉、督廉、促廉,把“六项禁令”、警句格言、先进人物事迹、反面典型案例、历史廉吏等内容以漫画、专栏、展板、书画作品等形式装饰办公环境,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力度,用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统领干部职工的思想阵地,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工商工作氛围。同时,我们还谱写了《**工商之歌》,编印了《廉政书法作品集》、《干部职工警句格言汇编》、《工作手册》和《学习记录本》等。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省工商局的充分肯定,5月25日全省工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暨工作研讨会在**举行,与会代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二是全面推行工商所长面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公正执法、廉洁勤政的水平和意识,拓宽干部的监督渠道,我局率先推行了工商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截止到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共有276名基层工商所正、副所长向11881名监管服务对象进行了述职述廉。在监管服务对象中,个体代表占10110人,企业代表占1456人,行风义务监督员占315人。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省纪委和省工商局的充分肯定;省纪委也在今年2月14日的《贵州纪检监察信息》上专门介绍了这一活动的情况。通过基层工商所长的述职述廉活动,促进了基层执法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了“廉洁执法、永葆先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营造了和谐管理的良好环境,为廉洁执法寻求到新的、有效的监督渠道。

三是认真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开展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以及省工商局《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全市作风教育整顿动员大会的精神,我局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了各项活动。市局机关和全市系统十四个县级局、108个工商所共15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此次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我局党组成立了四个检查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市局纪检、人教部门参加,分赴全市十四个县局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对县局的作风教育整顿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指导和细致的检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就各个阶段的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目标;检查组还与县局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检查组还就市局机关和市局党组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征求了基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共发放征求意见表1800份,收回1784份,返馈率达99.1%。经梳理归纳共有9类23条意见和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逐条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了十条切实整改意见和措施。

四是深入开展“双创”活动:为了增强干部的“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解决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和怎样执法的问题,今年我局在全系统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工商所、人民满意服务窗动。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标准,把规范工商所和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更好地为地方经济服务,打造一支“为民、务实、高效”的工商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活动的目标,促进机关和“窗口”作风转变,提高服务效能,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陋习,让人民群众“一看就清楚,一问就明白,一听就服气,一办就满意”。活动在全市108个工商所和33个窗口部门展开,我们向全社会公开服务承诺,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接待办事群众;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次清、对申报事项不讲不行,告知怎么做才行”;实行“正在办理的急件事项,不受下班时间限制,办完后才下班”;告知“申报事项涉及相关部门的告知其联系电话、地址”。活动的开展有力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为,提高了工商部门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

五是继续深化阳光收费工程:阳光收费工程是规范行政征收的有效措施。我局按照“六方定费”原则,将收费依据和标准公开、定费缴费结果公示;制定了《收费定费制度》、《定费缴费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收费行为规范化,办事程序公开化;个体经营户把工商干部当做贴心人,“有困难找工商”不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上半年我们检查了两个局、12个工商所,被检单位基本都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个体户营业额和收费额进行评定,各工商所定费、收费、缴费三分离,并将评定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做到了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目前全市108个工商所全面实行了阳光收费,阳光收费已成为一项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六是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和省局提倡摒弃五种思想、树立五个观念。市局党组在绥阳县局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全市工商系统推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规范性法律文书工作。执法服务于民、便利于民,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七是认真贯彻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意见”,加大投入完善基层硬件建设任务,在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方面,坚持循序渐进、适度适用的原则,今年我局科学制定方案,严格程序,筹集资金近16万元为全市108个基层工商所配置了热水器、洗衣机、电磁炉、电风扇和dvd等设备。特别是在市政府支持50万元,省局支持25万元的情况下,我局紧缩开支配套部分资金为22个农村工商所配备了“长安之星”执法车,确保基层所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八是加强县级局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党组于今年4月至5月对全市系统县级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届末考察。这次考察工作共发放民主测评表1249份,进行个别谈话823人次,首次将测评和谈话面扩大到县局所有公务员包括基层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听取了许多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赞同。与此同时,我局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调整和提拔了部分正、副科级干部,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一)履行职能不缺位 服务三农显真情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通过多项措施并举,确保服务“三农”职能履行到位。《中国工商报》、《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媒体对我局的红盾护农活动先后多次进行宣传报道。目前,全市已登记个体农村经纪人567户,免收规费21.27万元,受益农民达18万人。上半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办涉农案件134件,收缴伪劣化肥272吨,农膜4000公斤,以及伪劣种子及部分农机具;新登记发展涉农经纪人151人,由经纪人牵线搭桥签订的茶叶、辣椒、烤烟、油菜、南瓜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21.5万亩,签订合同24887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对41个种类的涉农合同进行了规范,为农民兄弟免费送去3万余套合同示范文本,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惠农措施方面今年我们还重点抓了两件事,一是购置工商流动服务车,用于边远地区流动办照、流动投诉受理,使80%的乡镇做到办照不出镇、投诉不出村,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二是对农资经营机构村级服务点实行不办照、不收费、重点抓质量监管的政策,有效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我们还积极宣传、引导和帮助涉农企业开发市场,根据当地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和帮助企业与农民做好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工作。目前,全市已有农产品注册商标69件,地理标志1件,有33件被认定为“贵州省著名商标”。

(二)多项措施并举 促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为贯彻xx“6。25”重要讲话强调的“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的精神,坚持“摒弃“限制为主”的把关思想,树立“非禁即允”的准入观念”,积极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制定了《关于预约上门服务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积极培育农村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措施,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实施办法、政策措施等方面制定了更加明确宽松的扶持发展政策,使全市工商干部在思想上更加解放,操作上更加灵活,服务上更加优良。

一是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度和委托基层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减少审批环节、减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照时间,在全市设立了123个“一站式”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二是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和坚持上门年检服务。对有特殊困难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上门咨询、上门办照、上门服务;今年我们为374户招商引资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提供了上门年检服务。我们还重新修订了“办事指南”,将注册登记程序、资料、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以及服务承诺内容等在工商红盾网和公示栏、办事大厅等处公布,并设置了专门的注册登记邮箱、试行网上注册登记服务。三是全面推行“三个一”活动。即每一个工商所今年要为非公企业“做一件满意事、解一道难题、献一道发展良策“。四是优惠服务工程的开展惠及了广大会员。今年全市个私协会在医疗卫生、交通旅游、餐饮、百货、法律服务等行业,同195家企业签订了服务协议,会员凭《会员证》就能享受近200项优惠服务项目。

(三)搭建“12315”指挥平台 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2315”指挥中心的成功运作,是我局着力营建的一件深受社会好评的实事之一。我局克服经费和人员严重不足的困难,于去年8月14正式建成“12315”统一指挥中心。该中心截止目前共接受咨询46469人次,接受投诉4785个,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4.38万元。同时我们还将“12315”向农村延伸,在全市1340个行政村设立了村级“12315”投诉站和消费者投诉站,方便群众随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截至6月20日,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388件,受理消费者咨询37762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0.22万元,消费警示23期,辛勤的工作,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全市12315工作站共收到消费者送来的感谢信12封、表扬信16封、锦旗3面; “12315”指挥中心正成为名城经济生活中的“110”。

(四)加大食品消费安全监管力度 构筑食品安全的防线

今年上半年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经营户16463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59个,取缔无照经营156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73件,罚没金额4.37万元,销毁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7700公斤等,总价值 18.71万元。同时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全市共共检查经营户1158户,查获伪劣粮食及其制品45公斤,肉及其制品34公斤,儿童食品25公斤,腌熏制品67公斤,罐头87公斤。

与此同时,为确保食品消费的安全,我局一方面着力加强监管硬件的建设,共挤出资金76万元,购置食品安全检测车16台,分别为全市14个县级工商局配置了1-2台。运行至今,已快速检测11类食品,得到当地党政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扬。另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从今年6月开始,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三联三培一推进”的机制。所谓“三联三培一推进”就是要在继续落实好现有监管措施的基础上,以工商所为最小的单位联系一个乡镇、培育一个乡镇食品安全示范点,实现超市进农村;以工商所所长、副所长为骨干联系一家较大超市、培育10户食品安全示范户;发动每一个工商所干部联系一个社区(街道)、培育5户食品安全示范户;用我们扎实的工作业绩,推进工商职能的全面到位,构筑食品安全的一道坚固防线。

(五)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构建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截至6月,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324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634件,简易程序案件2614件,罚没款152.6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件,捣毁制假窝点21个。复核全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368家,新申报69家,全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总计437家,其中:部级9家、省级162家、市级266家。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61份,抵押物价值6.6亿元,主债权金额3.2亿元。

第6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按照市局党组的安排,近一阶段,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广泛征求了县局各单位、基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市局党组批准,今天召开县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下面,我代表县局党组,将剖析、征求的问题和下步措施简要汇报如下:

一、对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1、班子团结协作,工作形成合力。*局在全市系统来说是一个大局,市局党组在配备*局领导班子人选的问题上可以说是比较慎重的,对新班子是比较满意的。*局新班子组建以来,班子每个成员都能够顾全大局,在政治上互相帮助,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心,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充分发挥了班子的集体智慧和每个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在工作上形成了强大合力,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自身建设过硬,能够以身作则。新班子组建以来,通过抓教育、抓学习、抓整顿、抓制度、抓稳定、抓军训,特别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通过贯彻落实市委“四高”要求和市局“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工作理念,县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得到提高,党性觉悟得到加强。凡是要求一般干部做到的,班子成员自已首先做到。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很少有请病假、请事假的,经常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且不计报酬,不求名利,无私奉献。同时,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没有现象,深得广大干部群众好评。

3、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成绩显著。今年以来,新班子在错综复杂的形势面前始终做到方向明确、头脑清醒、重点突出、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奥运安保工作、食品安全监管、支援*大地震、劝阻非公务员上访、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做好“两费”停收工作等方面经受住了考验,圆满完成了任务,赢得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与此同时,我们围绕服务发展这条主线,严格履行职责,大胆开拓创新,对工商职责范围的事务和上级交办的任务从为不打折扣,圆满完成了市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招商引资、服务发展、行风建设、执法监管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得到地方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

4、作风民主朴实,注重真抓实干。县局党组一班人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既坚持党性原则,按政策要求办事,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系统的实际出发,从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上半年全系统每人每月增加工资200多元,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实行中层干部季度述职述廉制度,增强了中层干部的责任与廉政意识。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关心、支持基层的工作,保证了全县工商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班子整体水平、工作能力、精神状态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在我们这个欠发达地区,“两费”停收前,既有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的重任,又有增收创收这个维持工作开展和稳定的双重任务,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都很大。“两费”停收后,我们面临着人员超编严重、经费十分紧张、职能面临转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监管急需加强的新的形势和困难,干好工作要有超常的工作状态和拼搏精神,甚至需要超负菏运转。

二是机关作风建设需要加强。工商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有一个过硬的班子,同时还需要有一支过硬的队伍。目前,我局的干部队伍不适应的问题也很突出。比如,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思想总是落后于形势,群团作用发挥不够,没能最大限度地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动力和精神动力;个别干部职工身上存在不正之风;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作风不扎实。等等。

三是各项制度落实的不够好。制度是监督干部行为的有效办法,但是再完善、再有效的制度得不到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等于白纸一张,所以抓好制度落实也是对干部负责的一个体现,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爱护有佳。首先是“严管”,放任自流等于害干部,要从制度上约束他们自觉地去遵纪守法。其次是“爱护”,只有关心干部职工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才能充分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排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三、下步措施

领导班子是一个部门的核心。今后,我们要以加强班子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驾驭全局、组织协调、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团结务实,真抓实干,继续推动工商工作大踏步前进。

一是加强学习,着力提高班子领导水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既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责任。在今后的学习中,党组一班人要重点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特别是*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中,要本着“学以致用、指导工作”的目的,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积极推动和谐工商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全系统学习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工商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各类业务知识,搞好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军训活动,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团结协作,着力提高班子战斗力。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中之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保证党组“一班人”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合拍,行动上协力。在重大问题决策上,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让班子成员有职有权地处理好工作,形成团结、融洽、信任的工作局面。

三是关注基层,着力提高班子决策能力。为及时掌握和解决基层存在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班子成员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每季度都要到基层调研,扑下身子,真抓实干,解决基层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在实践中求真知,想问题、作决策不拘泥于老办法,老经验,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落实上级精神和指示。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科学妥善地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推动“和谐平安系统”建设。

四是率先垂范,着力加强班子勤政廉政建设。在廉政建设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在用人上突出工作实绩,注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锻炼人才、培养人才,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在管财上公开透明,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在作风建设上,敢抓敢管,敢于碰硬,遇到重要工作和突发性事件时,身先士卒,靠前指挥,着力培养过硬的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

第7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全力以赴抓创建 创新发展求实效 市工商局放心店创建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 市现有行政村646个,其中有食品商店的行政村544个,计划分三年完成全市行政村的放心店创建任务,第一年完成50%,第二年完成30%,第三年全部完成创建任务。我市的“放心店”创建工作始于,全面铺开,创建272家,创建168家,现已创建“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示范商店”440家。与此同时,我市农村维权网络的构建也已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全市15个乡镇(街道)和646个行政村已相继建立了消协分会7个、监督站15个、监督点162个,聘请了消费维权监督员653名,形成了市、镇(乡)、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二、主要做法规范农村现代流通业态,解决进入农村商品渠道多、货源乱、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全力维护农村消费安全,是“万村放心店”工程重要内容和根本目的。我局从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因地制宜,抓住关键,扎扎实实地开展了创建工作。(一)精心谋划,健全组织。底,接到市政府和金华市工商局的交办任务后,我局首先在永昌工商所进行试点,为全面开展放心店创建工作作了有益的尝试。初,我局对全市农村进行普查摸底,全面掌握了所有行政村商店的分布情况以及经营范围、规模大小等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市“放心店”创建方案》,做到选点有规,创建有序,考核有据,为在全市开展放心店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加大放心店创建力度,我局把创建方案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市政府十分重视,将包括放心店创建在内的“三网”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并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乡镇目标责任制考核,出台《市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府办、工商、经贸、卫生、药监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放心店创建提供了组织保证。(二)营造氛围,提高认识。为营造创建放心店的浓郁氛围,形成干部人人参与、社会广泛关注的格局,我局采取了内外“两手抓”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提高干部重视度。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创建的进度和质量,我局一方面建立放心店创建工作工商所长负责制,由各工商所长对辖区放心店负全责。工商所则将创建任务按照片区分解落实到每位工商干部,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层层责任落实机制,有效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工商干部由“指导员”变成了“操作员”,从采购货架、订制货柜,到为业主安装货架、悬挂证照、摆放商品等,都不辞辛苦,全程参与。许多干部还加班加点,帮助业主创建,形成工商干部和业主间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加强督查,局长、分管副局长多次亲自带头,组织相关科室对各工商所放心店创建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人教监察、经检队则每月定期督查,并进行通报。二是强化宣传提高社会参与度。一方面在乡镇街道宣传栏和集镇、农村的主要地段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布监督电话和责任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另一方面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创建过程以及创建效果进行强势宣传报道,动员全社会来关注、支持放心店工程。如市电信公司了解到该局的放心店建设情况后,主动投资20多万元,为每家放心店制作统一门牌,并免费提供公用电话。(三)高标创建,勇于创新。。我局多次组织经检队和各工商所有关人员到义乌、磐安等地参观学习,吸取他们的先进创建经验和做法。同时,在马涧镇选取创建效果明显、具有典型性的放心店样板店,召开现场会,在全局推广。通过不断地学习、借鉴,我局的放心店创建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一是创建标准突出一个“高”字。我局在省政府“五统一”的基础上,将放心店创建标准扩大到“八统一”,即“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标识、统一台帐、统一承诺、统一门面、统一货柜,统一公用电话”;二是制度执行突出一个“严”字。严格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并推出“一栏一卡一制度”。“一栏”即在政府宣传栏和集镇的主要地段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一卡”即要求各主要副食品批发商店在向农村零售副食品商店批发食品、放心示范店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时,统一使用工商部门印制的集销货凭证与店主承诺于一体的放心店信誉卡。“一制度”即制定消费维权工作的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三是创建模式突出一个“新’字。我局以消费维权进校园为契机,在岩山中学设立全市第一家校园放心店,此后又开展了老年活动室放心店的试点,使放心店模式由单元化积极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另外,他们还拍取了放心店门面、商品陈列、证照悬挂三张照片,制成光碟以存档备查。(四)有机结合,着眼长效。放心店创建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要达到“放心店”真正让人“放心”,将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为此,我局在创建过程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两个对接。一是与建立放心店信息库相结合。利用网上监管系统建立“放心店”监管平台,及时录入放心店的日常巡查情况,全面记录反映“放心店”基本资料(包括具体地理位置及经营者情况,监管责任人),确保“放心店”底数信息准、动态明、反应快;二是与加强源头监管相结合。重点对黄龙洞副食品批发市场、排岭 综合市场等源头市场实行索证备案、商品备证核查、进销台帐、仓储备案、两总一特等四项备案监管,实施商品从准入到退出的全程动态监管;三是与积极发挥维权民兵作用相结合。3月,我局首次举行“维权民兵”集中行动,邀请全市部分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分17个小组对全市272家放心店进行检查,以提高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能的能力和主动参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与新闻媒体相对接。该局在乡镇街道及放心店门口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的基础上,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创建过程以及创建效果进行报道,动员全社会来关注、支持放心店工程。五是与人大、政协视察活动相对接。该局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为三网建设工作挑刺。3月10日,市人大财贸组10多名人大代表视察兰江街道后陆、尖山、水阁殿的3家放心店;4月21日上午,金华市政协副主席吴战堡率领金华市部分政协委员视察了兰江街道应家村和上华街道马鞍徐村两家放心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该局按照“八统一”标准开展放心店创建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三、创建难点一、农村基础薄弱造成硬件基础差。由于我市未进行过行政村合并,现有行政村数多达646个,其中人口500人以下的133个,人口500-1000人的336个,人口1000-人的153个,人口人以上的24个;其中有食品商店的行政村544个(有两家以上食品商店的396个)。这些食品商店大都经营品种单调,档次低,经营额不大,经营与住宿混在一起难以区分,硬件改造难度大。一是个体户舍不得花钱改造,也无能力改造,仅靠政府的补贴无法达到创建要求;二是有一部分系泥墙结构,改造难度更大,即使配备货架柜台等,也造成整体不协调。这些客观原因的存在,造成农村商店硬件基础差,使选点工作难度逐年增大。二、业主文化程度偏低造成软件建设难。我市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人员较多,留守的大都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有的从经济户口上看素质不错,但实际守店的是业主的父母,这种客观现实使店主跟不上创建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对台帐记不来、记不全;二是商品摆放无序,即使指导其摆放整齐,但隔几天又回归旧貌;三是由于不识字,对商品何时到期都看不懂,使三无、过期食品的存在有了客观基础。三、一村一店的硬性规定造成主观热情缺乏。省政府规定村村都要创建放心店,而事实上我市有148个行政村只有1家食品商店,有限的购买力已无人愿意再开第二家商店,这些店主有“舍我其谁”的思想,不主动争取,认为创建并不能给他带来生意,摆出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即使愿意创建,也很大程度出于工商所的要求和市政府专项补贴的诱惑,缺乏主动性,而被动的创建往往要打折扣。四、小农经济意识及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造成质量隐患。由于我市农民并不富裕,在购买商品时的参考标准就是价格,在一些经济较差的村,农民有时为了便宜一分钱,甚至不惜多跑几里路 ,这种经营现实使放心店不敢经销质优价高的商品,只能去适应市场与农民需求,经销一些价格低廉的商品,而这些商品往往存在质量隐患;另一方面由于购买力偏少,店主为节约成本拉长进货周期造成商品积压,或为贪图便宜,进了一些上门推销的低档食品,这样使过期、三无食品在农村小商店难以杜绝。五、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使配送难度加大。我们对现有272家放心店的进货渠道进行了调查,进货渠道较杂,从黄龙洞市场进货的有92家,从排岭市场进货的有13家,从本地乡镇批发户进货的有160家,从义乌等外地进货的有15家,实行超市连锁配送的有3家,大部分放心店主表示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愿意接受配送。但有以下原因制约配送制的施行:一是商品配送需要经费,如成立配送中心、配备车辆和人员等,配送中心如何生存,靠政府补贴,我市财政现实难以承受,如赚取利润差价,必将使配送价格提高,而放心店主又不愿接受;二是现行的市场经济模式中的总经销制造成进货成本不一,总经销在进货价格上占有优势,如配送中心本身具有总资格就占优势,否则就要取得总经销商支持。我们曾召集总经销集中的黄龙洞市场食品批发户开过座谈会,由于商人的逐利性和短期眼光使联合组建配送中心的计划难以运行,而单人组建配送中心,在竞争中又难以与众多总经销商相抗衡。六、维权经费缺乏造成监督缺位。到目前为止,我市15个乡镇(街道)和646个行政村已相继建立了消协分会7个、监督站15个、监督点162个,聘请了消费维权监督员653名,形成了市、镇(乡)、村三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但这仅仅是搭建了一个框架,虽然每家放心店都有监督员,但这些监督员是义务的,因为没有报酬和待遇,缺少工作积极性,从而造成监督缺位或不到位,不能起到群众监督网的真正效应。四、下步打算放心店创建工作对我们这种财政比较困难,农村经济基础相对比较薄弱的县市来说,难度确实很大,但“农村现代流通网”、“群众监督网”和“监管责任网”三网建设是省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是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作为我们工商部门来说,必将紧紧依靠市委、市府的领导,不折不扣完成创建任务。下步,为巩固三网建设成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促进现有放心店质的提升。对已命名的“放心店”进行全面复查,督促放心店业主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对其进行动态监管,对不合格的“放心店”坚决摘牌,以不断强化商品质量意识和经营自律意识,巩固前期创建成果。二是继续抓好放心店面的扩张。克服农村商店经营条件较差、“候选”店相对不足的困难,下大力气开展创建工作,确保今年再创建104家放心店,使有商店行政村放心店覆盖率达到100%。同时针对无店行政村的实际,积极组织集镇或附近村放心店定期开展放心食品进农村活动,形成“流动放心店”。三是推进放心店全面化、系统化。积极创建一批校园“放心店”、社区“放心店”、园区“放心店”、旅游“放心店”、农资“放心店”以及专业市场放心摊位,形成“放心店系列”;另外加大维权学校、监督点、维权民兵、放心店协会等建设,形成“放心店系统”,全面构建安全、放心的社会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四是积极推进放心店商品配送制度。在各大超市、副食品批发市场等,精心挑选信誉度高、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经营者,鼓励他们与“放心店”业主实现对接,通过签订配送协议等方式,实行直接配送或两级店间接配送,进一步提升农村物流业态,使放心店配送率和商品品种配送率均达到70%以上。另外,我们积极支持、培育商贸流通龙头企业组织配送中心,走市场化配送之路,在价格、质量占优势的情况下,逐渐取代市场配送模式,使配送主体少而精。

第8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一、强化领导,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无小事”,我局七次召开会议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市场消费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拉开了全系统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序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王长生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市场规范管理分局、登记注册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场规范管理分局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

紧紧围绕四个100%和一个消灭的目标要求,明确了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下发了《如何落实湖北省工商局开展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进行督导的指导意见》,分别就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监管、食品安全承诺书的签定、食品市场的日常监管、巡查记录、食品进(销)货台帐的建立、食品安全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开展快速检测情况、消费者申(投)诉的处理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做了具体指导和要求。下发了《市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倒查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追究责任。下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奖惩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的通知》,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面进行督办检查,切实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奖惩。市局与10个基层工商所(分局)、3个直属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工商所(分局)成立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为食品安全专管员具体负责,网格巡查员作为网格内的责任人具体实施,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制。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舆论普及体系。

我局通过加强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实施。我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采取了多种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和法规。设置“假冒伪劣食品识别”展板四块,现场向消费者介绍识假、辩假知识;印发《特别规定解读》、20条严规剑指问题食品、“关注食品安全,共铸消费和谐”(《特别规定》、湖北省《管理办法》节录)、《食品安全法》亮点解读等宣传单10000余份发放给食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并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经营单位门前显著位置张贴;在今日河口网站和河口内网下发关于食品安全消费的“消费警示”2期,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专栏四期,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发放给辖区食品经营批发市场开办者、食品超市(商场)的负责人和食品批发商;结合切实做好农村市场消费安全保障工作,将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下发至我市各乡镇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联络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社会基层维权站点工作人员和市区内的社区、居委会负责人、食品经营者。同时,我们积极贯彻落实省、襄樊市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精神,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基层市场监管人员人手一本《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手册》,为专项整治的有效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三、建章立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保障体系

监管工作中,我们积极作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两节市场整治相结合、与开展不定向质量监测相结合、与无照经营专项清理整顿相结合、与农村消费安全工作相结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和重点突破口全面开展监管工作。

积极实施了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强化市场监管,在10个分局所设定了10个巡查队、26个巡查站和68个网格。制作了12315维权站点、辖区食品经营户、辖区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示意图将食品经营户明确标示;制作网格化坐标式市场巡查示意图,各网格将食品经营者作为重点坐标点,明确了每个网格的责任人,制定了《重点坐标管理规范》,明确了食品:请记住我站域名坐标监管工作规范,做到管有目标,做有方向。建立了每个网格的食品经营户监管台账,目前,纳入网格化坐标式市场管理食品经营户1858户。各级网格都可对食品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及时监控,清晰准确地掌握每个网格、每个坐标点的位置、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监管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灵敏,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的开展。

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执法检查,重点核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对无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依法下发行政 建议书,责令起限期提交或办理。共下发“行政建议书”687份,现场整改592户,自行消亡59户,取缔无照经营36户。

开展了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的执法检查。结合“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切实加强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质量意识,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质量责任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退市制度。在申报“仟佶胜利路连锁超市”、“友好量贩店”两家省“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础上,又申报了“仟佶玉皇阁连锁超市”、“康利仓卖”两家为“食品安全示范店”。印制进销货台账2500余套,积极向食品经营户发放(向批发户发放进、销货台账、向零售经营户发放进货台账),明确要求“本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告知经营者不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市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将各项自律制度公示上墙。与1858户食品经营户全部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切实提高了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开展快速监测活动。各工商所(分局)每周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摊点中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包括干菜类、水产品、水发产品、米、面食品、卤腌制品、酒类、蔬菜等20余种商品进行快速检测。今年来对12家商场、超市、3个农贸市场中的220户经营户的87类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共检测92个批次,其中8个批次蔬菜有农药残留,5个批次的豆制品吊白块、二氧化硫超标,3户肉类水份含量超标、1个批次腌、卤制品的亚硝酸盐超标,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达83公斤,即时处罚一起,罚款20元。

同时,结合上级的工作安排,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农村消费安全工作、散装白酒的清查等一系列食品安全监管活动。

第9篇:工商局汇报材料范文

广州市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为进一步做好出口加工区的外汇管理工作,给出口加工区企业提供更为详实的外汇业务指引,我分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了《广州市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实施细则》,作为《办法》的配套文件一起执行。

一、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出口加工区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三)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四)企业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

(五)企业法人代码证;

(六)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核发《出口加工区外汇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

二、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

(三)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四)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变更的批文和批准证书;

(五)企业经批准生效的补充合同、章程;

(六)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则在《登记证》相应栏目上加注变更情况。

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办理注销外汇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

(三)已注销工商登记的证明文件(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解散的批文(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资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注销该企业的外汇登记,收回《登记证》。

四、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可向外汇局申请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1-2个外汇账户(区内没有外汇指定银行进驻营业的,可以申请在外汇局指定的区外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区内机构外汇账户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

五、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开立外汇账户应持以下材料:

(一)开户申请书;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证明有外汇收入的合同或银行的到帐通知书(验原件,复印件留底);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文件和材料后,对符合规定的,签发开户通知书。

六、外汇指定银行根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外汇局核发的开户通知书有关内容为区内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七、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变更外汇账户,应当持以下材料到外汇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登记证》正本(验后返还);

(三)退回外汇局原核发的开户通知书(企业联、银行联或开户银行开出的撤户证明);

(四)开户通知书(企业填写栏目);

(五)外汇局要求补充的其它材料。

外汇局对符合规定的,重新核发开户通知书。开户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新核发的开户通知书的有关内容办理外汇账户变更手续,并在《登记证》相应栏目填写变更的情况。

八、经外汇局批准,区内企业在区内金融机构与区外金融机构分别开立有外汇账户的,原则上不允许其区内、区外账户间外汇资金任意划转。确有生产经营需要的,区内企业应持申请报告与相关单证向外汇局申请,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划转手续。

九、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因终止经营而关闭账户,应按照有关规定清算后,外汇账户存款如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可报外汇局核准,划转用于外方投资境内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汇出境外。

十、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将外汇收入调回境内,外汇指定银行凭收汇单位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办理入帐手续。

十一、区外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从区内机构进口,办理进口购付汇业务时,还应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以便外汇局凭以跟踪核销。

十二、根据《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区内机构办理结汇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区内机构填写《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结汇售付汇真实性审核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区内机构持《申请表》、资金用途清单等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3、外汇局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出具意见并加盖业务章,区内机构持《申请表》到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

十三、区内机构根据《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经批准以人民币投资设立的区内机构,向境外或者区外的所有外汇支付,应当首先使用其自有外汇资金,当自有外汇不足支付的,须购汇对外支付时,需提供以下凭证:

(一)非贸易项下用汇时

(1)《登记证》;

(2)区内机构以人民币出资的批准文件;

(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工商营业执照;

(5)开户金融机构出具的所有外汇余额对帐单;

(6)《申请表》、申请报告、税务凭证以及《办法》规定的有效凭证。

(二)贸易和资本项下用汇时,除按《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以外,还需按照区外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外汇局核准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外汇局业务章,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区内机构凭外汇局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售付汇。

十四、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区内机构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报告;

3、《登记证》;

4、所在地加工区管委会批准其产品内销的文件、购销合同;

5、海关出具的经营单位注明为区外机构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备齐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区内机构凭外汇局核发的《申请表》到外汇指定银行用内销人民币货款购汇,并在《登记证》上注明每次售汇日期、人民币来源、售汇性质、售汇金额和售汇银行。

3、外汇局在核准区内机构的购汇申请时,在其提供的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加盖“已供汇”戳记并留存,在进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中将该报关单电子底帐进行核注、结案,视同区外机构办妥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十五、区内机构单笔提取超过等值一万美元的外币现钞的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出国任务批件;

3、申请单位报告(提现的理由);

4、已签证的护照;

5、邀请函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

(二)操作程序

1、区内机构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在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

十六、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外籍员工工资和境外差旅费单笔提取超过等值一万美元外币现钞的审核业务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外汇局审核材料

1、《申请表》;

2、董事会决议;

3、纳税证明(差旅费无需提供);

4、劳动雇佣合同;

5、已签证的护照;

6、工资手册等外汇局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操作程序

1、企业持上述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2、在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核准的《申请表》去银行办理。

十七、根据《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区内机构办理借用外债业务时,要求注册资本按合同规定如期足额到位、借用外债的期限和数额还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借用外债必须调入境内使用。

债务人应当持下列文件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一)《登记证》;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

(四)贷款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公章;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十八、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区外机构为区内机构向境内机构和个人、区外机构以及区内其他机构提供担保,应当按照《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和履约手续。

十九、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区内机构作为担保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一)《登记证》;

(二)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经批准的合同、章程、营业执照;

(四)担保合同正本,并留存副本或复印件,合同语言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译件,并加盖公章;

(五)担保项下主债务合同、为自身债务抵押或质押,其债务的合法证明、所有已登记的担保和外债登记凭证、有关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报告。

二十、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区内机构向境外担保履约,应当持以下材料向外汇局申请:

(一)《登记证》;

(二)履约申请报告;

(三)对外担保登记证、对外担保履约情况表、对外担保合同副本、债权人要求履约的通知书;

(四)被担保人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资料。

经外汇局核准后,区内机构应当凭外汇局核发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二十一、根据《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区内机构还本付息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外债登记证或外汇(转)贷款登记证;

(二)外债或外汇贷款签约情况表;

(三)债权人的还本付息通知书;

(四)债务人所有外汇账户的当期对帐单、该笔贷款的所有入帐凭证以及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外汇局核准后,区内机构凭外汇局核发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对外支付手续。

二十二、广州市出口加工区与其他出口加工区之间、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之间进出货物均不办理进口付汇核销和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二十三、本细则对区内机构及个人外汇收支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二十四、本细则在广州市出口加工区施行,并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广州分局负责解释。

二十五、本细则自之日起施行。

出口加工区的作用可归结为:

①吸引了大量外资,为促进技术引进和产品产量、质量的提高,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创造了条件;

②扩大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通常利用进口原材料和元件的典型装配式工业,外汇收入可占出口额的30~40%;

③增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所在国和地区的大量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