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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精选(九篇)

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

第1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扎实抓好省委、州委、县委历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推动中央、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县“十四五”开好局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结合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和总体要求,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审计年度计划、审计职能定位,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审计重点的关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县审计计划统筹、全过程控制和审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工作效率、审计成果运用,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拓展“一屏四带、全域生态”“三地共建、五业同优”“四向通道、全域拓展”战略部署,促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围绕“六稳”“六保”要求,将稳就业、稳投资、稳金融、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保粮食能源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财政政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科技创新、深化国企改革等11个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嵌入各专业审计项目进行重点关注,促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在完成以上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州审计局要求,县审计局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增加2021年重点项目进度跟踪审计内容,一并将跟踪审计结果报州审计局。

组织实施方式:一、二季度政策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为治理“乱收费”审计,以“结合审”为主要方式,统一部署,由县审计局综合股执行审计工作。

审计时间:以季度综合报告需求为导向,县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工作方案安排的内容和时间节点报送审计结果,县审计局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前报送季度综合报告,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跟踪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关注稳定帮扶、防止返贫、发展产业、稳岗就业、后续扶持及州级拨付到县的乡村振兴启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确保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启动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审计对象: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等18个扶贫专项部门。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统一安排,由县审计局综合股以“同级审”方式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6月初进点审计,8月20日前向州审计局农业农村审计科提交审计结果。

(三)县级预算管理审计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政府过“紧日子”、预算管理绩效和财政收支质量等内容。围绕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和财政保平衡等情况反映财政运行风险;围绕工业发展资金、“10+3”产业发展资金、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及绩效,反映财政资金助推经济发展质量的效果;围绕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反映财政改革管理推进情况;围绕财政总决算草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编制的规范性深化财政决算草案审计;围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围绕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反映财政投资支持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投资计划下达、投资绩效管理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由县审计局财政预算审计股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3月初进点审计,县审计局4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同时报送县委、县政府。

2.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严肃财经纪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为目标,在数据分析全覆盖基础上,对部分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审计。重点关注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总体情况,检查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绩效情况,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经营性成本支出的规范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压缩、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年底突击花钱等情况,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内容,同时根据2020年州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检查2020年内审计工作自查整改情况。

审计对象: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族宗教局。

组织实施方式:由县审计局财政预算审计股负责,利用大数据分析统筹谋划、分析确定重点核查对象,组织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4月初进场,5月31日前完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同时报县委、县政府。

(四)政府投资审计

1.“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为目标,结合灾后恢复重建收尾阶段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灾后恢复重建进度目标实现、项目投运使用、资金绩效等方面,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损失浪费、失职渎职等问题,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保障九寨沟“8•8”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圆满完成和总体目标按期实现。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上下联动工作要求,县审计局投资中心人员负责配合州审计局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按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省、州、受灾县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协同省审计厅组织实施跟踪审计。

2.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县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计划对2个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已完工项目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重点对建设项目履行环保、规划、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全过程审计,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揭示我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是否存在未按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推进缓慢和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购买社会服务探索开展竣工决算复核审计。

组织实施方式:由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县审计局9月初进场,10月31日前出具审计结果。

(五)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实现美丽建设为目标,围绕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目标任务完成、相关资金征管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根据州审计局要求,由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对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并报州审计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审计科。

审计时间:县审计局8月中旬进场,10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报州审计局,同时报县委、县政府。

(六)民生审计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社会保险基金高效运行、推动重大改革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更好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良性循环为目标。重点关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使用、基金收支平衡及安全、养老保险统筹、医疗保险控费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等。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要求上下联动实施。县审计局投资中心负责配合州局开展社保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2月开始,3月下旬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七)重点专项审计

1.信息化相关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管理使用、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安排,由县审计局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开展审计,县审计局财政预算股负责执行审计。

审计时间:3月初开始,根据州审计局要求时间节点前提交审计结果及相关材料。

(八)经济责任审计

1.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本地本部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组织实施方式: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股对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时间:8月中旬进场开展审计,10月31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九)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藏方略,推进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监督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关注寺庙财务收支、寺庙经营实体情况,促进寺庙财务规范化管理。

组织实施方式:根据州审计局安排,由县审计局投资审计中心对所属铁布镇原热尔乡罗尔格寺、原冻列乡卡茸寺、原崇尔乡八玛寺、降扎乡甲格寺4座寺庙和铁布镇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各专职机构、有关组织履责尽责情况开展审计。

审计时间:县审计局6月进点,8月31日前向州局教科文卫审计科提交审计报告。并上报县委、县政府。

(十)交办事项

1.将“三公”经费审计内容纳入统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同步开展,县审计局12月10日前向州局上报报告和报表。

2.政法、统战、公安信息化专项资金审计;8月进点开展审计,9月底出具审计报告,由投资审计中心负责实施。

(十一)其他审计(调查)项目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税收审计2个署定项目根据省审计厅、州审计局统一部署开展审计,县审计局第四季度开展审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职责定位,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揭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客观反映改革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有资金、项目和经济活动支撑的重大政策,加大研究力度,加强审前谋划,编制具有操作性的审计工作方案,加强过程中的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查深查透,牢固树立监督和服务并重的理念,助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2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政府;财务报告;权责发生制

中图分类号:F810.2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08-0139-02

政府财务报告是报告主体对一定会计期间财务活动及至整个主体各项活动进行系统、全面的总结和报告,用于反映和评价政府主体的绩效水平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信息使用者可以据此作出相关决策。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财务报告,政府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通过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之上的预算会计报告来实现。随着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向公众提供透明的财务报告成为一种必然的要求。我们该如何建立起自己的财务报告体系?是不是可以借鉴企业财务报表体系的经验和现实做法,一步一步向前推进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有的财务报告进行完善。

一、改进会计基础,引入权责发生制

目前的预算会计理论相对滞后,实际会计操作已经走到前列。当前的任务是要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规范会计核算。

(一)预算单位现行收付实现制核算基础已显露出的弊端

1.在收付实现制下,由于无法反映大量的隐性负债而导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务状况信息被扭曲,不能对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成本分析并对政府部门进行绩效考核,无法落实政府的经济管理责任。

2.不利于进行成本核算、提高效率和绩效考核。收入支出项目不配比,不能真实反映当年收支结余。收付实现制以款项是否收付为标准入账,当收益实现和收到款项时间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便不能代表当期业务活动的真实结果,同理,当费用发生与支付不在同一期间时,会计记录也不能正确反映当期业务活动所支付的代价。因此,收付实现制不能公正、客观地核算成本和反映运营结果。

3.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由于目前预算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净值,不能在费用和成本中反映资产的耗费,以至固定资产账面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状况。

(二)实际会计实务中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早已并存

虽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规定,大多数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依据的是收付实现制,但在预算单位的实际会计工作中,却是两种基础同时存在的。尤其是事业单位,其性质往往是经营性业务和行政服务职能并存。事业单位的性质介乎行政和企业之间,双重性质和多元的职能决定了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其核算基础不应简单地予以归并。

(三)将权责发生制逐步引入预算会计的优势

1.权责发生制有利于对资产的持续管理

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下,可通过资产的摊销和计提折旧来反映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更新要求。这些信息对于资产管理及资产使用效率评价是十分重要的。收付实现制对资产的管理集中在是否投资于新的资产。权责发生制下政府对资产的管理不仅是增购资产问题,而更应重视如何对现有资产进行养护、改良以及延长其使用年限,对使用年限长的基础设施尤其如此。

2.权责发生制能全面反映政府债务

权责发生制能揭示社会保险、雇员养老金等政府长期承诺形成的负债,避免了隐性负债藏而不露的问题。机构管理者也难以将其自身应承担的当期成本转嫁给继任者,有利于政府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提高政府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政府对其负债全面地加以揭示,既有利于今后的预算决定,也有利于政府制定正确的融资决策。

3.权责发生制能完整地反映政府部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成本

权责发生制方法在配比基础上确定产品或服务的成本,这种成本既具有期间可比性,也可与外部竞争者比较,从而有利于鼓励竞争,有助于决定服务项目的收费和定价。同时基于真实成本基础,在管理上就可以要求公共部门以产量(产品或服务)或经营成果来衡量其工作绩效,从而有助于政府部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改进政府财务报表的构成

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存在很大缺陷。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总表、事业(经费)支出明细表、固定资产情况表、基本数字表等。这些报表能总括地反映一定时期预算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资金收支情况。但是,与发达国家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相比,我国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存在很大不足,主要表现在:资产反映不真实,负债反映不完整,进而造成报表功能不强;政府整体的合并财务报告缺位等。改进政府财务报表的构成需要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改进会计报表主表,探索编制现金流量表

原预算单位会计报表信息不完整,项目列示不科学。比较严重的有:基本建设支出不在财务总账中反映,而是单设基本建设账,总账上只是反映一个结转自筹基建数,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投入情况无法知晓;另外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中同时反映收支项目,既不符合资产负债表作为静态报表,不应反映收支类科目的属性,又因重复列示而无意义等。所以要逐步改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使之更有利于信息使用者阅读。

(二)全面规划会计报表附注,增加表外信息和财务信息的披露

附注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比财务报告本身更为重要的财务信息,它不仅用来披露会计政策,更重要的是对报表项目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着重提供以下四个方面的信息:

1.预算执行情况。即政府是否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将财政资金用于预算限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如果政府的年初预算与后来的修正预算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则需要对有关变动作出解释。

2.国有资产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产权结构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

3.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另外还应将各类基金财务报表的数字汇总,合并为政府部门、各级政府的财务报告,以全面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4.增加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阐述。

由政府部门对其工作职能及其履行情况予以解释和说明,让纳税人明白他们缴纳的各种税费都到哪里去了,究竟起到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作用。同时政府对管理业绩进行讨论与分析,这样有利于政府强化管理业绩的观念和形成履行公共受托责任的政治文化,同时它可以让信息的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三)增加编制合并财务报告

企业集团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政府各职能部门从属于政府整体并受其控制的意义上讲,各部门类似于企业集团。因此,与企业财务报告的情形相对应,政府各部门不仅应编制本机构的预算与财务报告,政府整体也应编制合并的预算与财务报告。从政府整体必须向公民、纳税人承担受托责任的角度讲,合并的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比单个机构的报告更为重要。

三、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审计鉴证制度

政府财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为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往往需要经过审计师的审计鉴证。西方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的改革进程中,许多已经确立了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往往必须由政府审计师鉴证之后,才能对外公布,审计报告已成为政府财务报告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然而,直到目前,我国各级财政部门所编制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在提交人大之前,并未经过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鉴证,并且我国在政府审计公开方面仍未形成统一的、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因此,我国一方面应当建立对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鉴证制度,以保证政府财务报告的真实,从而保证政府活动的预算遵循性、经济性;另一方面,审计报告本身也要透明,除涉及国家机密外,应当将审计报告连同经审计的政府财务报告共同提供给使用者。

四、重新定位报告使用者

国外的政府财务报告改革无一例外地将公众作为主要的报告使用者,认为政府财务报告主要是为了报告和解除政府对公众的受托责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财政透明度良好行为守则》也要求,政府应向公众提供关于过去、现在和预测的政府财政活动的充分信息。

然而,依据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是为了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预算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对于公众的信息需要仅是模糊地用“有关方面”来一笔带过。因此,目前不论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报告,还是总预算会计的预算会计报告,都不用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更不用说对公众公布了。各级财政部门在将本级及汇总的下一级的预算会计信息进行汇总后,仅将其中的部分信息反映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并提交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政府部门是否可以像企业一样,把公众作为自己的股东,因为各预算单位的资金是通过国家拨款来实现的,实际上这些款项都是通过纳税人上缴税款的形式汇集而成的。既然公众为我们政府各部门提供了活动资金,各个部门是否完全应该将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示给公众呢?这就是我们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而一个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才能真正实现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否得到了落实。

综上所述,改革现行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建立一个全面、完整、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仅仅能够使得广泛的政府财务信息使用者能够获得所需要的有关政府的受托责任、财务管理、偿债能力等各方面的信息,更主要的是能加强对政府的整体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的监督,适应政府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纲领和建立透明政府、绩效政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张琦.公共受托责任、政府会计边界与政府财务报告的理论定位[J].会计研究,2007,(12).

第3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ylgarden”为你整理了这篇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清波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整改报告

2020年4月1日至6月22日,上城区审计局对清波街道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发现我街道还存在预算编制、经费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街道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编制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有待提高问题

(一)部分预算内专项经费调整率偏高或调整额较大的问题

?? 2020年度编制内容更细化,并新增了预算项目,为街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降低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专项经费调整率。

(二)关于财务处理不规范问题

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执行,加强财务复核流程,提高财务业务水平,确保财务列支规范合理。

(三)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

根据2021年度预算编制要求,已相关经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

二、关于经费使用管理尚待加强问题

(一)关于部分专项经费多头列支问题

2020年编制预算时,细化了专项经费预算,统一项目列支经费。

(二)关于个别专项经费使用与项目申报书不符问题

办事处主要领导已在班子会议上,要求各科室按照2020年度参与式预算相关要求编制预算申报书,尽可能细化项目申报内容,确保专款专用。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

2020年度公务出国经费为零。

三、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

街道已向往来款挂账单位发函,督促清理相关往来款。

四、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较薄弱问题

(一)关于房产台帐信息与管理系统信息不一致问题。

一是对未在房产管理台帐上反映的13处房产,均已更新,并备注说明特殊情况。二是对未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1处房产,已经及时录入系统。三是对街道房产管理台账有3处不一致情况进行了细核,做好更新工作。

(二)关于房产出租审批手续和租房协议不全问题。

现已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待合同到期后,后续协议招租将严格按照手续执行。

(三)关于房产出租未进行公开招租问题

街道将与区府办和区财政等相关部门的加强协调和沟通,争取在今年补办相关手续。

(四)关于部分内部制度内容存在冲突问题

街道已根据实际情况对《清波街道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清波街道房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五)部分内容固定资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街道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对房产权属用途进行定期复核和数据更新,三是制定《清波街道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

五、关于工程招投标管理尚待改进问题

(一)关于“小型工程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严”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约谈该项目投标单位法人及联系人,对街道入库建设单位全面进行排查,将相关单位从街道投标库中删除。二是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完善《清波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内容严格把关,对实际不适用的。三是强化与财政、审计部门配合,对纳入投标库的工程单位,实行全面信用管理。

(二)关于“小型工程流标后未重新招投标”问题

一是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招标办人员业务技能和操作水平。二是制定《清波街道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个人岗位职责。

六、关于内审工作尚待加强问题

街道严格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按照区审计局有关内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清波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高内审工作质量。

特此报告。

第4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 改制企业 管理

固定资产在改制企业中占较大比重,特别是以土地出让金形式取得所有权的不动产,更有着一定的特殊性。但是沿用国有企业集团的固定资产管理模式,从购置到处置环节都会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为此,企业要通过引进切实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了解新增及现有全部资产状况,避免重复购买和浪费;对闲置资产和使用效率低的资产进行处置,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保证企业财产的完整、安全,防止管理漏洞造成的固定资产流失。

一、改制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不足

国有企业的改制是企业的阵痛,也是职工的阵痛。在资产上交接不清,甚至没有交接都直接影响着改制后的管理,造成目前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一)制度不完整、不细化

改制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多年未变,实际工作中照搬照套改制前制度,不与时俱进。

1.固定资产标准不统一。按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将一些价值较低的资产,如打印机、活动硬盘及办公桌椅等的购置金额直接从当期费用列支,这样的确带来核算上的便利,也可一次性税前列支,但在资产的管理上会出现问题。首先,对这类资产是否盘点存在两难。若进行盘点会导致账实不符;若不盘点,长期数量的累积会在总金额上构成资产流失。其次,这些账外资产显然处于失控状态。因为责任人或管理部门的缺失,极易造成公物私存、重复购买,甚至据为己有也无人过问。后果自然是企业资产流失,支出增加。虽不是大额支出,但蝼蚁虽小可决堤。

2.盘点制度执行有瑕疵。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上对盘点有明确要求,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无法保证对固定资产的定期核查,企业资产的管理档案过于依赖财务部门。集团公司拥有大量资产分布在分公司、子公司,盘点时间的不统一也会造成企业资产不实。改制前是国有企业,母公司实为管理单位,虽各为法人,但实行的是统一管理。主管单位将资产在各公司、各部门之间调拨较随意,特别是汽车、电脑这些移动性强的资产,有时领导一句话就变了主人,没有使用“固定资产调拨单”的正规手续。比如母公司搬家时,拆下的空调、旧的电脑甚至办公桌椅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拿去下属公司使用,母公司方提足折旧不清理,下属公司方嗟来之物不入账;改制后的员工虽改变了身份,但作事的风格延续了下来,加上离开的员工根本不进行交接,如果母、子公司的盘点时间上也不统一,必然造成一方盘盈、一方盘亏。那么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3.责任、分工不明确。改制前使用的是手工记账,财务部门根据领导签批的报销单内容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及留存卡片(单张),这些资料自始至终在财务部门保管。财务部门既是资产的核算部门,也是资产的管理部门。资产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对资产的情况及责任一无所知。改制后集团公司上了NC系统,录入原始数据建账的工作量相当大。加之财务人员对系统的不熟悉,所以在建立固定资产电子卡片时,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就没有再建立卡片。系统按录入卡片进行折旧计提虽没有问题,但到年终结账时,固定资产模块总账、明细账不符不能过账,而已经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大部分在改制时由使用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做了处理,只是财务上没有消账。因为资产的管理部门、核算部门、使用部门分工不明,处理资产问题时衔接就不到位,时隔数年后信息不全根本无法做NC初期的卡片录入工作。为了账账相符,会计人员只能做打包处理,将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按总金额录入一张卡片。一卡多物,带来处置时不能对号入座消账,还要进行资产拆分的二次工作。

4.预算制度缺乏刚性,考核不严,导致流于形式。重要购买只要有签批立即办理、重大购买没有董事会授权或集体决策,不考虑预算有无或金额大小。小到一台电脑大到不动产,往往因为是总经理的需要或董事长的意见而进行预算外购买,以年底作特别事项说明或调整年度预算来动摇预算的刚性。企业不是用预算来控制成本,而是用调整预算来向成本妥协,导致员工对预算的执行力产生怀疑,做预算时马虎应付,执行进程中不以为然。年终对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也仅限于是否完成收益指标和有无工作差错,预算内执行不列入考核范畴,考核缺乏全面性。另外,预算外购买特别是领导层的预算外购买,影响到公平、公正原则,动摇员工对企业制度严肃性的信心。

(二)固定资产核算对新准则采取回避态度

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有实际意义的就是固定资产,因为投资类基本上是损失无收益,否则也不会进行改制。固定资产中不动产又占相当大比例,基本是体制内划拨性资产,改制后以土地出让金形式取得。随着近年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已经大大低估了企业的资产价值,甚至有二十多年前的房产已提足折旧只剩残值,事实是身处闹市区而不断升值,账面价值不能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这应该也是“账实不符”。还会将资产报酬率虚高或资产负债率虚低的错误信号传递给投资者,误导投资者做出错误决策。对于闲置房产用来出租的部分,集团公司有的企业转入了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价,但仍提折旧;有的企业仍然沿续固定资产核算,没有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且不讨论由此带来集团公司报表的统一性问题,这样的处理也不符合准则要求。

(三)资产报酬率过低,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国有企业因为发展遇到障碍才会改制,但优势是拥有大量的优良资产。企业改制后如果不能善用资产,又没有先进的技术,那么改掉的只是职工。相对于庞大的资产,租金这单一来源显然不能满足企业对发展的要求。用租金收入来养活为数不多的职工暂时来看是可行的,但没有盈利能力对企业则是致命的,资产利用率低下是其中主要因素。没有发挥财务杠杆效应,导致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报酬率过低,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内部审计程序过于简单

企业内审部门每年会选择几个不同的专题进行审计,对固定资产的审计是其中之一,且在时间上是不确定的,内审部门的专项审计不能保证定期进行;内审过程与盘点类似,受人手限制,对添置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忽略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是否经过适当授权审批,没有突出内部审计的再控制作用;对管理漏洞的整改措施忽略跟踪,提出问题而不解决问题,某种意义上是审计程序的不完整。

二、加强改制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一)细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企业应参考准则,以本企业固定资产构成来具体制定入账标准。企业规模小,固定资产不多,标准可以制定地宽泛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的固定资产价值高、类目多,可从标准上加以制约。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办公类产品价格趋低,但从使用价值上做为固定资产管理更为合适。特别是数量大的批类购买,总价较高,更应慎重对待。对价值低但数量较多的办公设备、设施,虽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也应设置低值易耗品备查薄进行账外管理。

(二)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定期盘点制度

集团公司提倡母子公司调剂使用资产,合理配置节约成本,这使定期盘点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在盘点上不仅要横向定期,还要纵向定期,时点的统一是保证账实相符的基础。母、子公司及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调入、调出单位均经签字确认、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交由财务部门调整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时更换粘贴卡片,卡片上明确使用人、责任人,做到账、卡、物一致。对盘盈、盘亏及损坏的资产应填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固定资产报损表》,详细注明原因。母、子公司财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查明原因,排除非责任因素后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对盘盈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档案,同时由申请人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表》经部门领导、财务部门、主管领导签批后执行账务处理。

(三)明确责任、分工

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变动、处置或报废,涉及到核算部门、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及每一个职工。资产使用部门要完整、规范地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档案,保证档案与实物之间完全相符,如不相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请处理。财务部门作为核算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同时与管理部门档案相符,并共同对卡片的制定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来说卡片应一式四份,管理部门、核算部门、使用部门各执一份,另一份随资产粘贴,并保证在固定资产要素变更时随时更换。固定资产发生毁损或需要报废时,使用部门要立即向资产的管理部门报告,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责任人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经鉴定后报财务部门,同时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及时消账,保证账、卡、物相符。闲置资产进行封存管理,仍列为盘点对象,避免资产流失。

(四)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将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编制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由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在编制预算时与人事部门沟通,考虑新进人员、升职人员的固定资产配置。大型购置须经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经集体决策后方可编入下一年预算。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没有特别情况,一律不得超预算执行。如确因生产经营所需进行预算外固定资产支出应另做预算外申请,经部门领导、财务部门及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执行。数额大的还需经可行性论证、集体决策,领导层不设例外。固定资产购入后应对其使用情况及产生效益进行跟踪,评价是否存在使用效能低下、资源浪费现象,并以此作为考评内容之一,结合预算的刚性执行情况和差异执行情况对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增强预算执行效果,同时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潜在问题。

(五)会计核算应以新准则为准绳,同时兼顾本企业实际状况

对于出租性房产,根据谨慎性原则,应按准则要求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采用历史成本计价为宜,但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拥有资产的公允价值。这样既能坚持一贯性原则和可比性原则,还保留了一块税前抵扣,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没有特殊需要,不赞成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后采用公允价值计价,首先因为公允价值是动态的,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还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来获得准确的公允价值,会计报表的波动性也是影响投资者信心的不利因素;其次公允价值的取得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增加财务压力;再有失去了合理避税的机会。

(六)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利用率

通过投资增量,有效地盘活和利用现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与效益,使现有资产发挥它的战略价值。1、盘活资产存量,使闲置资产充分发挥作用;2、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使效率低的资产提高利用率;3、重组或重配存量资产,使低增值率向高增值率转移。具体上企业可以利用对不断升值的不动产再评估,获得银行支持合理负债,保持良好的财务结构,提高负债所增资产的效益;也可以利用多种折旧方法提高资金运营效果,对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或生产设备采用加速折旧方式,提前资产费用化,达到抵税效应,提高利润。

(七)完善内审程序,拓宽内审范围

固定资产内部专项审计的安排应按时间、有计划地进行,以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对增加的重大购买,应当检查是否有完善的审批程序和相应手续及是否有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整改措施要求到位,跟踪处理结果,整改不合格追究责任,与绩效挂钩,必要时写进内审报告。领导层应重视内审队伍建设,保证足够、专业、有序。当然,从节约成本的角度考虑,在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财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协助,而不是简化程序、漏项少项。相反,随着管理的深化,内审人员应提高专业素养,拓宽范围,由单纯的管理审计进步到经营审计,提供“增值”服务,帮助公司改善管理方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利用率。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管好、用好方能给企业一个发展的未来。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2006,2

第5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问题;改进建议

固定资产按其业务流程,可以分为取得、验收移交、日常维护、更新改造和淘汰处置五个环节。

一、固定资产取得

固定资产涉及外购、自行建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等方式。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不同类型固定资产有不同的验收程序和技术要求,同一类固定资产也会因其标准化程度、技术难度等的不同而对验收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新增固定资产需要有一套规范、严密的验收制度。

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质量不符要求、进而影响资产运行;二是固定资产投保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应投保资产未投保、索赔不力,不能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改进建议:第一,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编制验收报告。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建造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第二,重视固定资产的投保工作。企业应当通盘考虑固定资产状况,根据其性质和特点,确定和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投保金额与投保项目力求适当,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规范投保行为,以应对固定资产损失风险。

二、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企业取得每项固定资产后均需要进行详细登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便于固定资产的统计、检查和后续管理。

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登记内容不完整,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

改进建议:第一,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列明固定资产编号、名称、种类、所在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数量、账面价值、使用年限、损耗等内容,有利于企业了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全貌。第二,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资产卡片应在资产编号上与固定资产目录保持对应关系,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便于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均应定期或不定期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三、固定资产运行维护

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操作不当、失修或维护过剩,可能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产品残次率高,甚至发生生产事故,或资源浪费。

改进建议:第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将资产日常维护流程体制化、程序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第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运行管理档案,并据以制定合理的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四、固定资产升级改造

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可能造成企业产品线老化、缺乏市场竞争力。

改进建议:第一,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技术先进性进行评估,结合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可持续性,资产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技改方案,与财务部门一起进行预算可行性分析,并且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第二,管理部门需对技改方案实施过程适时监控、加强管理,有条件企业建立技改专项资金并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五、资产清查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贬值严重。

改进建议:第一,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清查,明确资产权属,确保实物与卡、财务账表相符。第二,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需要编制清查报告,管理部门需对清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可靠性。第三,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报告审核通过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

六、固定资产处置

该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固定资产处置方式不合理,可能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改进建议:第一,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清理。第二,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固定资产使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处置价格等。第三,对拟出售或投资转出及非货币交换的固定资产,应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出处置申请,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报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第四,对出租的固定资产由相关管理部门提出出租或出借的申请,写明申请的理由和原因,并由相关授权人员和部门就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应签订出租或出借合同,包括合同双方的具体情况,出租的原因和期限等内容。

参考文献:

第6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下文简称新会计制度)对广告费、研究开发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费用、支出规定了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这些会计处理方法与原来《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以及行业会计制度(下文简称原会计制度)中的会计处理相比有了较大的变化。总的来说,新会计制度对这几种费用、支出的会计处理更倾向收付实现制,原则要求按照收付原则,在这些费用、支出发生的当期计入期间费用,作为当期损益核算,不允许待摊和预提。本文整理、分析了新旧企业会计制度中有关广告费、研究开发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费用、支出的相关会计处理的差异,并同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关内容进行比较分析;同时针对上述会计处理的变化提出了这几种费用、支出的审计程序。

    一、广告费

    由于原会计制度没有对广告费规定明确的会计处理,企业广告费的会计处理五花八门,有的企业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递延摊销;有的企业随意预提广告费;甚至有的企业将广告费记入无形资产(相应所做广告的商标)。

    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企业为扩大其产品或劳务的影响而在各种媒体上作广告宣传所发生的广告费,应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等)企业实际支付的广告费的有关广告服务将在未来几个会计年度内获得,则本期实际支付的广告费应作为预付账款,在接受广告服务的各会计年度内,按照双方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各期接受广告服务的比例分期计入损益。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当期发生的广告费是为了在以后会计年度取得有关广告服务,则应将广告费于相关广告见诸于媒体时计入当期损益。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预提费用”中的广告费,应当检查相关广告合同及所对应的广告实际情况(如是否有相关单位的广告见播证明),以确认预提的广告费所对应的广告已见诸于媒体而有待结算;预提广告费扣除已见诸于媒体而有待结算的广告费用的余额,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做调账处理,冲减相关费用;

    (2)对于 “预付账款”中的广告费应当检查相关广告合同,以确认所对应的广告尚未见于媒体,该款项是属于预付性质,待广告后,直接转入当期费用。如果广告已经,应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3)对于“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广告费应该予以审计,并建议被审计单位按照规定调整计入广告见诸于媒体的当期损益。

    二、研究开发费

    原行业会计制度没有对研究开发费规定明确的会计处理,企业大多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会计处理。有的企业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递延摊销;有的企业在期末预提研究开发费;有的企业将研究开发费资本化记人无形资产。

    新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研究开发费应于实际发生的当期计入期间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国际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将研究与开发活动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相应地,要求研究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费用是否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则要看开发费用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如符合条件则可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

    对比上述国际会计准则可以看出,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对研究开发费的会计处理更为谨慎。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预提费用”中的研究开发费,应当查明该费用是否已经发生而有待结算,否则应予以调整;

    (2)对于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研究开发费应该予以审计,确认后调整计入损益;

    (3)对于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应该予以审计,确认后调整计入损益,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根据原会计制度,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如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可以预提或摊销,一般在受益期间或两次修理期间内平均分摊。《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上述会计处理方法。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上述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变动。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企业在日常核算中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应当资本化,还是费用化。

    在具体实务中,对于固定资产发生的下列各项后续支出,通常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2.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如果不能区分是固定资产修理还是固定资产改良,或固定资产修理和固定资产改良结合在一起,则企业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判断,其发生的后续支出,分别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或计入当期费用。

    4.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当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单设“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如果在下次装修时,该项固定资产相关的“固定资产装修”明细科目仍有余额,应将该余额一次全部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5.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比照上述原则处理。发生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符合上述原则可予资本化的,应在两次装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6.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

    应单设“150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单独计提折旧。

    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冲减或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后新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上述原则处理。

    我国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会计处理的规定同《国际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的相关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注册会计师审计时通常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1)对于“预提费用”中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应当查明该费用是否已经发生而有待结算,否则应予以调整;

    (2)对于“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中的固定资产修理费应该予以审计,确认后调整计入损益;

    (3)对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应该评价企业的做账依据,了解该项后续支出是否使该项固定资产导致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果该项后续支出是使该项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则按上述原则处理,否则应予以调账,将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四、股票发行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第50条原先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消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的,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中进一步明确摊销计入的损益类科目是管理费用。

    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问题解答四”)中重申股票发行费用应当首先从发行溢价和申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中抵扣,但同时又对发行溢价和申购资金冻结期间利息收入不足抵扣时(或者无发行溢价时)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改动,改动主要有以下两点:

    1.取消原先股票发行费用减去冻结期间利息收入后的余额,如无溢价或者溢价不足以支付,则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的规定。要求在发行当期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不再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该规定与此类情况下的长期待摊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资产定义有关规定。

    2.在对应的损益类科目方面,原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是管理费用,现在“问题解答四”改为计入财务费用。显然这一规定要比原先计入管理费用的做法合理。

    因为发行股票属于筹资活动,相关费用当然以计入财务费用更为合理。由于此类费用均属于手续费性质,而不是利息支出或汇兑损益,因此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财务费用明细时,可列入“其他”一项。

    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7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第8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关键词]预算会计;政府会计体系;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6

从每年审计署披露的预算会计执行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预算会计制度及执行环节还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容易滋生腐败,影响政府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近年来,政府会计问题已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应通过加快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会计体系,确保政府财务系统的健康运行。

1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

1.1政府职能的转变

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政府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地位、功能职能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主要通过宏观调控措施,主导市场发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直接参与则逐渐减少。在此过程中,政府财务管理理念和方法也发生了变化,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新体系正在形成,而且逐渐推动政府管理职能向财务预算宏观调控发展,以此来提高政府的财务管理效益。在新财务会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加强财务信息披露,及时公开政府财务信息,方便社会相关经济主体了解政府财务运行状况及公共价值实现情况。在预算会计改革过程中,也需要根据政府职能的转变,做好总资产、现金流预算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1]。

1.2公共财政体系构建

首先在政府采购方面,政府采购支出需要经过专门机构审核,确保其采购行为符合财务制度要求,从而对政府采购行为加以规范。同时,通过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也能够防止出现资金浪费现象。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方面也是如此,通过改变预算内容,比如在政府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方面,改变以往转拨到单位下发的方式,直接由国库发放工资。在此情况下,政府部门无须再编制工资方面的预算内容,由国库统一编制。另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也改变了原部门采购预算流程,政府部门不需要再详细预算采购费用,由国库进行直接支付,并在预算报表中增加相应内容。在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下,政府财政预算编制内容要更加详细,将预算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充分体现收支情况和单位固定资产等方面的信息,有利于推动预算会计改革[2]。

1.3受托责任履行

政府具有特殊的社会管理权责,在其经济运行过程中,也需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诉求。政府财政来源于社会公众资产,并具有社会服务功能,其财政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公众具有对政府财政监督的权利,公众评价应体现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特别是在公众维权意识、公共管理意识的提高下,政府财务信息披露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政府公信力及社会稳定性。这些方面的环境变化都对预算会计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3]。

2预算会计改革方向

2.1拓宽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

在预算会计建立初期,其主要目的是实现资金分配功能,为计划经济提供支持。在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预算会计的功能定位也发生了变化,并衍生出许多新功能。但是客观而言,预算会计制度的调整却较为滞后,对政府固定资产审核不全面,未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固定资产核算内容。在此情况下,政府资金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后,没有对其开展会计核算,也未计入到预算会计的核算体系中,容易因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虽然财务部门会计核算政府固定资产,但在估值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折旧等方面的影响,导致财务报表中体现的固定资产价值不符合实际情况,且时间越长,差值越大。另外,在传统预算会计制度下,未对政府投入国有企业资金进行核算,未履行投入资产的确认和登记等制度,容易使这部分资产脱离政府监管,进而滋生腐败问题。因此,在预算会计改革过程中,必须拓宽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除了上述问题外,还要考虑社保基金不属于政府预算范围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通过调整相应的预算会计制度,提高政府财务风险控制能力[4]。

2.2打破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

政府部门财务具有公益性,与纯粹谋求经济利益的企业等经济主体不同。在开展政府预算的过程中,需要反馈一个预算期内的政府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制定财务管理措施,实现收支平衡目标。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采用传统的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方式,局限性较为突出,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财务支出情况,也容易阻碍财务绩效管理的推行。政府财务绩效管理的主要方法是考察政府服务成本和财政支出绩效比,但是在简单的收付制度下无法反映出成本效率关系,難以适应当前的政府财务管理需求。另外,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也难以反映出政府负债情况,只能反映当前预算期内收支是否达到平衡,这也容易增加政府财务的隐性风险。因此,在预算会计改革中,应积极打破收付实现制的局限性,实现与财务绩效管理的相互适应。

2.3提高会计报告信息透明度

由于我国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不健全,虽然相关法律对财务报表形式作出了统一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财务会计信息并未按照规定呈现在报表当中。特别是有关政府资源合并的报表,由于未制定详细标准,从报表中反映出来的信息较少。在这种情况下,会计报告信息透明度明显不足。在开展预算管理的过程中,许多重要财务信息数据没有得到反馈,容易对预算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再加上报表科目设置的不合理性,比如在负债报表中存在许多无关科目,容易对审计需要审核的内容造成冲击,并影响会计核算效率。针对这种状况,必须在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过程中,细化报表填报规定,提高会计报告信息的透明化程度。

2.4逐渐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越来越密切,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发展的联系性也越来越强,需要实现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制度的接轨。在此过程中,需要保证会计制度过渡的平稳性,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参考国际惯例,对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重点加强预算目标、内容和基础与国际会计制度的联系性,从而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的预算会计工作提供支持。总体而言,在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下,必须把握好预算会计改革的方向,积极推动预算会计改革创新。

3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策略

3.1政府会计体系的总体构建思路

针对上述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需求,在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对预算会计工作作出严格要求,确保预算会计工作的开展能够满足政府职能转变及绩效制度实施的需求。在预算会计工作中,要切实反映出政府的财务预算情况和资产运转情况,基于新的预算会计管理方法,完善政府会计体系。在此过程中,也需要积极借鉴国外的预算会计管理经验,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确保会计制度的有效落实。在具体的构建过程中,应针对目前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同时应保证改革过程的渐进性和平稳性,为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3.2对现有预算会计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预算会计制度改革要以现有制度为基础,通过对其进行改进和完善,合理划分政府会计归属,对部门性质进行合理定义,并适用不同的预算会计管理制度。比如对于营利性质的政府事业单位,应执行企业会计预算制度,对于非营利性质部门,也需要判断其是否隶属于国有企业,国有非营利机构应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应对预算会计科目进行优化设置,这是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关键,同时应调整会计核算内容,确保会计核算结果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部门现金流、固定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一些特定的政府部门业务,需要引入权责发生制,比如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实施下,预算资金流程已经发生改变,收支确认时间点也出现变化,需要对预算单位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落实权责发生制。

3.3补充预算会计制度内容

目前预算会计制度内容还不够完善,主要将资金运作作为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只能反映出政府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难以反映出其他资金的运行状态。为了打破预算会计核算范围的局限性,应在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过程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转变为政府价值运动,同时对政府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从而反映政府资产存量和增量信息。另外,应对国有股权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同样纳入政府会计核算范围之内。对于由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基金,也应对其运行状况进行会计确认,并将政府债权和债务纳入会计核算范围内。通过对预算会计内容进行补充,扩大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

3.4统一会计确认基础及报告形式

政府财务状况的及时披露,对许多利益相关者的经济活动有直接影响。需要确保政府财务信息质量,为相关信息利用者开展分析评价工作提供依据。应对现有预算会计的确认基础进行改进。由于我国政治环境、制度环境等与国外存在差异,不能直接照搬国际方法,应根据我国预算会计执行现状,在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基础上进行改进。在此基础上,应统一财务报告制度,统一向政府监管部门、债务人以及广大社会纳税人提供准确的政府财务信息。在财务报告中应明确政府资产使用情况,包括资产增值和减值信息等。特别是政府公共采购项目,必须对采购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化。

3.5完善财务报告审计制度

在完善预算会计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对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加以改进,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对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开展财务报告审计活动,能够提升政府财务信息质量,并对政府的财务报告编制行为加以约束,防止受人为因素的影响,出现财务信息失真的情况。在此情况下,也可以避免相关人员利用职务牟取私利,不给职务犯罪和贪污腐敗留下机会。通过加强财务报告审计,真实反映政府财务运行过程,保证政府资金按照预算要求用于公共事业建设及服务,防止出现资金被挪用而在报告中没有体现的情况。通过加强信息披露,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9篇:固定资产审计整改报告范文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执行款管理。审计发现,虽然有关文件对诉讼费用、执行款的管理均有明确规定,但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滞留问题,造成这一状况的客观原因上是执行工作涉及当事人多、收支金额大,部分执行案件情况特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过程;主观原因是法院执行款管理中存在重收款轻管理的倾向,面对结案率和执行率等考核指标,相对于收款(执行)而言,退款(执行款支付给权利人)重视不够。针对审计提出问题,*区法院表示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执法为民意识的高度来提高认识,加强执行款管理工作。

二是注重整改,狠抓审计反映问题的落实。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区法院业务部门协同财务部门对多年来滞留账上的预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和履行款进行了一次清理核对,并将审计已认定的滞留账上3-8年和已结案件的规费等200余万元资金缴入了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对办公大楼搬迁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落实人员,下步着手清查盘点。

三是完善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把审计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物品购置、管理及财务审批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从源头加强管理。

*市审计局在开展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对市中级人民法院20*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的问题整改和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表明:市中院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责任落实到人,改进财务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从机制上预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的产生、堵塞漏洞,实现了从积极整改、被动纠正到主动采纳审计建议、自主规范、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一、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市中院首先从理顺机关财务管理体制,建立和实施内部监督、控制制度着手,一是加强诉讼费的收取、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绝不下达创收指标,不得将诉讼费收入与工资、奖金挂钩,从根本上杜绝为钱执法;二是加强对执行款及利息、羁押款物的管理,确定执行款物管理机构,按财政部门要求设立专户,明确管理原则、操作程序及审批手续;三是收回各部门印章,所有诉讼费都由银行代收,由银行开具专用票据,再安排专人与银行核对诉讼费收入情况,保证收费及时缴进财政专户。四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由政治部、纪检组对全院各部门是否设立“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案,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凡私自或以白条形式收费者,一律视为个人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财务管理

市中院在20*年对财务管理机构在进行调整,全院财务统一划归司法行政处管理,机关财务收支及固定资产、装备购置及处置等均由司法行政处负责,改变过去由办公室和司法行政处分开管理机关日常经费收支和诉讼费、执行费、罚没收入收取及装备经费支出等多头管理的模式。一是取消原有庭室包干经费办法,院机关经费开支实行总额控制,定额包干,实施经费审批一支笔制度,杜绝多头审批,乱开支现象。二是对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的使用实行限额控制,对财务报账手续报销票据作出了16条具体规定,补助福利由院统一发放,杜绝损失浪费现象;三是严格执行银行开户、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政策,大型购置和基建开支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