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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总则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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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总则

第1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一一、为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包括:

1、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要在一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一般设备以及房屋。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量同类物资。

一般设备包括:

(1)办公通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会议室家具等。

(2)汽车:轿车、面包车、越野车等。

(3)其他:以上未列入的一般设备。

房屋:办公用房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1、办公室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2、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局机关各部门固定资产的配备及使用标准;负责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保管、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清理核对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调拨、报废、残值处理等有关管理工作。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综合计划财务处为局机关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综合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负责固定资产经费计划的安排;负责向市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采购结算工作;负责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负责对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核算;协助办公室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做到帐实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每年按照财政预算经费安排设备购置计划,由办公室根据当年办公设备购置需要,与资金计划衔接,制订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局领导审定批准后实施。

2、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不得自行采购。先由办公室填报设备政府采购申请表,再由综合计划财务处根据经费来源,向财政政府采购中心及核算中心等部门办理购置、结算手续。

3、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应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询价基础上择优购置。

六、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使用(包括借用、调拨)、

报废:

1、新购入的固定资产,应先做好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及使用人验收,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经办公室签署意见登记备案后,连同发票交综合计划财务处。

2、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要落实使用责任人。贵重财产除安排专人保管外,还要落实安全保管措施。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

3、固定资产变更使用管理部门,必须经办公室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计算机使用及管理根据《关于局机关计算机管理规定》执行。

4、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调出、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对尚有利用价值但已不适宜机关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先考虑机关内公开拍卖。拍卖不成,再作为废旧物资处理。残值回收资金一律交财务部门入帐。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要坚持固定资产定期清理、清查制度。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每年自查一次,每二年全面清查一次,做到账物相符。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各部门的固定资产都应保证安全、完整。由于管理使用不妥,造成损失或者遗失(包括失窃)的,都要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附件: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目录:

1、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

2、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

3、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不包括普通相机)、空气调节设备。

4、办公室、会议室家俱。

5、车辆:小轿车、大轿车、摩托车、专用车辆。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二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20XX%

2、机器设备1010%

3、运输工具1010%

4、计算机设备5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5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代码为01

2、机器设备代码为02

3、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XX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04753600720xx07

资产大类成本中心顺序号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

第2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关键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思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真实、透明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从过去的政府几个部门扩展到广大微观层面,如:企业管理者、债权人、投资人等;并且会计信息涉及到诸多利益问题,因此,准确、透明、负责愈加显得重要。为适应时展,2001年11月9日财政部在《企业会计制度》之后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为《准则》),并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同时鼓励其它企业先行施行,作为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它保持与《企业会计制度》(2000年12月29日颁布)一致的同时,在定义、折旧等方面内容作了修改,扩大了企业选择的余地,但笔者认为它同时也带来了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弊端。对于施工企业,由于其固定资产使用地分散等因素,而企业却要节省管理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使得问题也显得更加突出。目前,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有:

一、会计信息方面的问题

《准则》将固定资产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同时附加了两个确认条件: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准则》不再强制要求企业执行同样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比如,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也不再采用列举的方式来对固定资产核算范围进行限定;这样,尽管《企业会计制度》仍然有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但企业在实务中可根据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企业相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不再具有可比性,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也不再具有可比性。

此外,《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等方面的规定虽然也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强调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但此举实际为某些企业人为控制利润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二、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可以自己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企业不完全合理地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本应该进入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不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尤其是部分金额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如:办公设备、通信工具、生活用具等),此类资产的管理程序、方式变得粗糙、简单,使得该部分设备远未到达使用年限,便被企业当作“废品”提前处理,使企业资产流失现象加剧。在施工企业这种现象尤其发生的频繁,通常有的辅助经营设备在一个工程项目(通常为18-24个月)结束后便被变卖、处理,严重导致了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

三、影响固定资产使用者的价值体现

由于施工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同一设备在不同项目部、不同使用者之间经常变动;而对于同一设备来说,购置使用初期明显生产能力高、维修费用低,使用后期则刚好相反,对于使用直线法折旧的企业来说,同一设备前、后期的使用者却承担着相同的折旧费用,这就在使用者价值体现时显失公允、形成了明显的偏差。随着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目前,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通常占18-25%),这种偏差必将愈加突出。

针对施工企业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出现的上述问题,笔者考虑能否通过采取以下措施来予以解决:

一、由于《准则》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似乎已经落后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现状,各企业为了核算的一贯性,势必自己制定并提高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由于各企业管理者思路的差异,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区别,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为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可以由施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施工行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使用特点等因素,由主管部门制定一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并在经济环境变化不大时保持相对稳定,使施工企业行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一致,确保施工企业内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保持一致,从而保证行业内部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相当时期施工行业内同一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为防止企业善意行为导致固定资产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应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经验的积累,提高职业判断力。由于《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中“可选择性”的范围扩大,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提高职业判断能力,使其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力求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会计职业判断是会计人员一项重要而富于挑战性的工作,职业判断能力的强弱是一个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反映,它不仅需要会计人员对会计理论知识和会计方法的全面理解与准确把握,也需要对企业客观经济环境与经营管理目标进行透彻的了解,良好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会计人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广泛的知识面,既要精于专业又要有一定广度,并要熟悉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关部门也应当积极宣传新的会计准则和各项法规制度,对其要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阐释和开展讨论,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会计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以便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供会计人员学习以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力。三、为防止企业随意调整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恶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财政部门可否颁布相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时,不再出具简单的审计报告,增加一项针对会计信息的等级评估报告或者将审计报告直接改成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每年的会计信息进行评估,针对会计信息评估结果的等级划分予以细化,使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更加清楚、明了地通过会计信息评估等级报告来判断该企业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而社会有关部门则可以对会计信息评估结果差的企业加强监督,对连续会计信息评估结果差的企业则进行相关处罚、直至停业整顿等。此外,还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使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合理地处理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的要求,防止会计人员为某些局部利益所诱惑,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时还可以对有关制度的缺陷起到部分修正作用。

四、在施工企业主管部门制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后,企业在实务中不能再将金额相对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作为当期费用项目进行账务处理,企业的固定资产必定变得繁多,管理变得更加费时、费力,为避免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耗费过多的资源,企业可以将固定资产从购建、使用、再到报废、变价处理建立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约束,对固定资产进行则进行分级管理,比如:大型、关键的固定资产由公司总部核算与管理;项目部管理小金额的、对经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的辅助设备,但此类设备的核算与管理必须遵循公司规定的固定资产核算原则,公司总部对此类设备的核算与管理进行监督(如:建立台账,在报废、变价处理此类设备时予以审核、监督),从而有效地避免资产的任意流失。企业为防止固定资产流失的发生,还应加强盘点工作的实施,盘点工作最好由资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财务部门共同参加,全面盘点工作则保证每年进行一次。

五、目前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其固定资产核算若采用加速折旧法,基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然而,如果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那么同一固定资产前、后期使用者的价值体现显然有失公允,而且施工企业的设备使用情况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多数设备有冬歇期,这样更加重了固定资产使用者价值体现的失衡。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来处理:固定资产(由公司总部管理的大型、关键设备)的折旧由公司总部每月计提,但公司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参照折旧金额每月对项目部收取租金而不是按折旧金额收取费用,以此来平衡同一设备前、后期实现效益的差异。

例如:某公司20X2年购入一台设备价值1000万元,不考虑残值,按10年期、直线法进行折旧,使用者为各项目部。

按照直线法,那么每年项目部应承担的折旧为100万元。但是前期该设备能带来的收益通常可能大于100万元,其使用者明显占用较大的优势,能创造较大的利润,而给后期使用者带来的收益则通常可能小于100万元,使后期使用者在业绩方面丧失了机会。

如果采用上述向项目部收取租金的方法,则可以避免这个问题,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每年计提折旧时:公司总部账务处理:

借:其它应收款100万元

贷:累计折旧100万元

假设该设备20X3年由项目部A使用,每年实际应可为项目部A带来收益120万元,则向项目部A列转租金时,公司总部账务处理:

借:内部往来120万元

贷:其它应收款100万元

营业外收入20万元

项目部A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120万元

贷:内部往来120万元

假设该设备20X9年由项目部B使用,每年实际可为项目部B带来收益70万元,则向项目部B列转租金时,公司总部账务处理:

借:内部往来70万元

营业外支出30万元

贷:其它应收款100万元

项目部B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70万元

贷:内部往来70万元

第3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第五条  编号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送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经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4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文件编号  :HQPJ-CW-008

1.0 目的

1.1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料,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细化会计核算,明确增加、减少和处理固定资产的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防止企业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2.1 公司各部门。

3.0 定义

3.1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0 职责

4.1 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4.2 行政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及归口管理;

4.3 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5.0 作业程序

5.1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范围如下:

5.1.1 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等,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劳动资料;

5.1.2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劳动资料;

5.1.3 经财务部门认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物品。

5.2 固定资产的管理

5.2.1 管理原则

5.2.1.1 总经理负责制原则。即固定资产的购建、转让、报废、处理,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核签字;需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大型固定资产购建项目,必须取得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或批文。

5.2.1.2 分级归口管理原则。即建立固定资产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体系,各级管理部门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密切配合、相互制约、有效控制,实现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实物管理的有机统一。

5.2.1.3 内部控制原则。即固定资产的转让、报废和变价销售,本着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职能管理与使用管理协调一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各负其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均须签字以示负责。

5.2.1.4 讲求效益原则。即固定资产的购建必须讲求投入产出,力争少花钱、多办事。外购固定资产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5.2.1.5 资产保值、增值原则。即固定资产的转让及变价出售,其销售价格原则上要高于财务账面净值。定价时,要充分考虑物价上涨指数及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

5.2.2 归口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工及核算办法

5.2.2.1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公司采取财务部、行政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将固定资产按照其用途和性质归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管理。财务部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行政部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并定期进行核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各使用部门要把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使用人,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使用。

5.2.2.2 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和综合管理,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明细账,对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盘盈、盘亏、报废、出租、出售等事项进行价值管理和核算。

5.2.2.3 行政部:①负责公司生产用、非生产用机器设备及生产线设备的管理,要建立公司机器设备台账、卡片及平面布置图,对机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状况进行管理。②负责公司运输车辆的管理,要建立运输车辆台账,对运输车辆使用、保养、维修状况进行管理。③负责公司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弱电设备及办公家具的管理,要建立公司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台账、卡片,对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的使用、保养、维修状况进行管理。

5.2.2.4 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保养和保护等工作。

5.2.3 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

5.2.3.1 固定资产管理要严格执行“分级归口管理、二级核算”的管理核算原则,建立严密的使用部门、行政部、财务部“三对口”管理控制体系。

5.2.3.2 行政部要严格按照公司的固定资产编码办法对各部门分管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编号,建立各部门固定资产卡片(同时要注明公司财务固定资产编号)。

5.2.3.3 各使用部门要将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使用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要求使用人员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

5.2.3.4 行政部和使用部门负责保证本部门所分管和使用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未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严禁随意处置。

5.2.3.5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内部调拨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调出、出租、出借、变卖公司的固定资产。

5.2.3.6 行政部要定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结果填写“固定资产管理情况检查记录表”存档。

5.3 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按以下两种方法分类:

5.3.1 按固定资产性质分为五类

a. 房屋、建筑物类

b. 机器设备类;

c. 运输工具类;

d. 办公设备类;

e. 其他

5.3.2 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经济用途分为七类

a. 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参加生产经营过程或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机器设备、工具、仪器、生产用具、运输设备、管理用具及其他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b. 非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外的固定资产。包括非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设备和器具等。

c. 租出固定资产:是指按规定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d. 未使用固定资产:是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过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e. 不需用固定资产:指本公司不需用并按规定经过批准等待处理的固定资产。

f.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内视同企业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g. 土地:是指过去已经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账。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5.4 固定资产的编号

5.4.1 为了便于公司财务对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及行政部对公司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两部门可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进行编号,并将编号标注在固定资产卡片和实物上。 编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以便于账、卡、物之间核对与管理。

5.5 固定资产的计价

5.5.1 为了正确、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价值,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原始成本计价,即按照取得固定资产时,所支付的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5.5.2 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5.5.3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5.5.4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5.5.5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5.5.6 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5.5.7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5.5.8 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5.5.9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5.5.9.1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5.5.9.2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5.5.9.3 如受赠二手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5.5.10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5.5.11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5.5.12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应会同各使用部门、行政部等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按暂估价及时入账,待实际价值确定后再行调整。

5.5.13 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中,还应当包括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交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费;为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发生的,计入该项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账务费用。

5.6 固定资产的购建

5.6.1 购建固定资产的程序(购建固定资产,必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5.6.1.1 各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单”。

5.6.1.2 行政部填写审查意见。

5.6.1.3 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5.6.1.4 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须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6.1.5 财务部安排预算资金。

凡未经过上述手续,一律不准购建固定资产。

5.6.2 外购固定资产

5.6.2.1 为降低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采购部应对单项投资10万元,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采用招标方式。

5.6.2.2 购入的固定资产由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经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财务方可挂帐和付款。

5.6.3 自制、自建固定资产

5.6.3.1 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根据批准的“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单”,按工程进度编制用款及用料计划,经行政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分别报财务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其中,单纯的自制设备项目纳入“生产成本”科目核算,基建技改工程项目纳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5.6.3.2 自制设备及在建工程项目用料由使用部门及行政部门填制“领料单”,从仓库领料,并注明某某工程用。自制设备及在建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5.7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

5.7.1 公司固定资产因各种原因需在不同部门间转移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不得私自转移。经批准转移后,财务和厂务分别更新固定资产卡片。

5.8 固定资产的折旧

5.8.1 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保证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来源的有效途径,也是准确核算产品成本的客观要求。公司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内,足额计提折旧费用。

5.8.2 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a. 生产及非生产用房屋、建筑物;

b. 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c. 季节性停用和大修停用的设备;

d.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e.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

5.8.3 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a. 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b.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c.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d. 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e. 单独入账的土地;

f.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5.8.4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

5.8.4.1 计提依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率和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5.8.4.2 计算方法: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

5.8.4.3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折旧率如下表所示。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一致。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净残值率

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

10%

20年

运输设备

5%

4年

机器设备

5%

5年或10年

防伪税控机

5%

3年

其他

5%

5年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为:

月折旧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年折旧率=(1-预计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5.8.5 固定资产折旧按月初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计提,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次月起计提;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次月起停提折旧。

5.8.6 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属于生产部门的计入“制造费用”科目,属于管理部门的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销售部门的计入“营业费用”科目。

5.9 固定资产的修理

5.9.1 固定资产的修理应贯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坚持使用与维修相结合,由行政部建立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和计划检修制度。

5.9.2 根据对固定资产性能恢复程度和修理范围的大小、修理间隔的长短、修理费用的多少,将固定资产修理分为大修理和中小修理两类。

5.9.2.1 固定资产中小修理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

5.9.2.2 固定资产需进行大修理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门审核,确需修理的列入大修理计划,由行政部门组织大修工作,财务部门按计划需要安排资金供应。

5.9.2.3 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费用,计入“待摊费用”科目,分期摊入生产成本或期间费用。

5.9.2.4 各使用部门和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使用者严格按规定程序使用、维护、保养固定资产。

5.10 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5.10.1 为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保证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完整,达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行政部门和使用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所分管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5.10.2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由行政部负责组织,财务和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原则上每季度核对账目一次,每年年终决算前对全部固定资产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通过对固定资产的清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和质量情况,区分完好、“带病”运转、不配套、待报废以及盘盈,盘亏等情况,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完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10.3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固定资产,必须认真查明原因,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亏)报告表》,写明处理意见,经财务部门审查汇总后,呈报总经理签署处理意见。

5.10.4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和新旧程度,评估确认其价值;由财务部门按评估的重置安全价值,计入固定资产原值;按重值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余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5.10.5 对于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要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收入、责任人赔款、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5.10.6 对于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造成损失的,应由有关人员负责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要予以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1  固定资产的出售

5.11.1 固定资产需要出售,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5.11.1.1 由采购部填制“固定资产出售审批单”,说明转让的原因、建议价格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已使用年限等项内容;

5.11.1.2 由原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行政部签署意见;

5.11.1.3 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5.11.1.4 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5.11.2 未经上述程序,一律不得出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只有开票收款后,才准许购买单位装运出厂。

5.11.3 固定资产出售后,财务部、行政部门及原使用部门要及时作好账务处理及固定资产卡片的变更,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三相符。

5.12 固定资产的报废及处理

5.12.1 固定资产由于正常使用而磨损,最后丧失其使用价值,或由于其自然侵蚀、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无法修复的毁损,或由于其他原因需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时,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5.12.1.1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列明固定资产的报废原因及固定资产的原值、净值等基本情况;

5.12.1.2 行政部签署意见;

5.12.1.3 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5.12.1.4 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5.12.2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有残余价值的一律转入物料部进行实物管理。财务部要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财务部、行政部及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同时减少固定资产管理卡片。

5.12.3 已报废固定资产的销售必须办理如下手续:

5.12.3.1  由采购部填写“固定资产出售审批单”,列明拟变价销售的已报废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   及建议价格;

5.12.3.2  行政部签署意见;

5.12.3.3  总经理签署审批意见。

5.12.4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过程中发生的工、料、运输、整理及清理费用,列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变价收入以及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作减少“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清理后的净收益增加“营业外收入——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清理后的净损失增加“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

5.13 附则

5.13.1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修订和解释。

5.13.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6.0 支持性文件

6.1 WX-QP-013   《财务管理程序》

7.0 相关记录

7.1 《固定资产验收单》

第5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关键词:库存现金 固定资产 配比原则

在企业中,有两类资产是资产盘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分别是库存现金和固定资产。库存现金虽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大,但为流动性最强的资产,它往往是不法分子所觊觎的对象,是滋生的土壤。固定资产在企业资产总额中一般都占有较大的比重,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完整,意义重大。国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十分重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固定资产新准则相继出台,对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处置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走在了与国际固定资产会计准则接轨的前沿。一个企业的良性发展,固定资产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清查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通过固定资产清查能够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从而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

在新准则中规定,企业应该于每日终了对库存现金进行盘查,如发现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的,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的,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会计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在新准则中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若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按此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

对于库存现金盘盈记入“营业外收入”,盘亏计入“管理费用”的现象以及固定资产盘盈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盘亏记入“营业外支出的现象”的现象,许多人认为这一会计处理方法,相对于老会计制度而言显然不符合配比原则。实际上不然,恰恰相反,这样做更有其合理之处。对于库存现金盘亏一般是由于在经营中管理不善造成的,故入管理费用.而盘盈则属偶然非管理不善造成,故入营业外收入比较合理。盘盈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的原因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固定资产盘盈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而之前规定则是作为当期损益处理。之所以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盘盈作为前期差错进行会计处理,是因为固定资产出现盘盈的可能性极小甚至不可能,如果企业出现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由于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固定资产,故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调解利润的可能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在对库存现金、固定资产盘赢、盘亏的账务处理应用中,对管理费用的界定和营业外收支界定更加清楚、合理。该业务的处理不是不符合配比原则,而是更符合配比原则要求。只是会计人员要站到更高层次才能有所体会。同时也更能体现新会计准则之实质重于形式的的原则,也更符合账务处理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和结果的要求;体现了会计服务于经济,服务于管理的要求。从中也体现了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的确是趋同的。

第6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关键词】医疗卫生 固定资产 标准 管理原则 措施

在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最大和最持久发挥固定资产工作能力,使其使用年限延长,最大效力得到发挥,固定资产管理和维护工作必须要做好。

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分类与计价

1.确认标准

①一般设备和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和800元以上,一年以上使用时间,且原有物资形态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不变。

②单位价值虽没有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设备,也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范围与分类

①房屋及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本单位的一切房屋建筑物及各种附属设施;

②一般设备:指办公与事务用的设备、家具、用具、交通工具等;

③专业设备:指用于业务的各种医疗仪器和设备等;

④图书:指各种专业图书、技术图书和重要杂志等;

⑤其它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范围的固定资产。

3.计价

①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格,包括包装费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

②房屋等建筑物,按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或在改扩建中发生的房屋建筑物,按其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拆除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③接受捐款的固定资产,按市场同类固定资产的价格计价。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④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进行计价;

⑤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发生的借款利息也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⑦无偿调拨或由于医院撤并转入的固定资产,按原单位帐面价值进行计价。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

应统一领导和统一管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结合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现状,可设置如设备科和总务科等相关的财产管理部门,并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管理,相应的资产管理制度应建立与健全。

1.三帐一卡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细分类帐由财务科负责,并进行金额核算;二级明细分类帐由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并按类别和品名等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台帐由使用的科室负责,并进行数量管理。为方便清查与核对,应做到财会部门有帐,财产管理部门有帐有卡,使用科室有卡,在各个环节中能有效的管控资产。

2.财产管理部门职责

医疗设备的科学论证、采购、验收、维修保养、清查盘点及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等主要由设备科负责,并根据资产档案管理要求,建立相应的设备仪器技术档案和运转日志,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大型贵重设备与仪器;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办理出入库手续、清查盘点等工作主要由总务科负责,核实报废资产后提出申请,相关的盘点工作做好,与财务科定期核对,做到帐物卡一致。

3.使用部门的职责

固定资产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等工作由本科室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维修、事故等情况按要要求做好记录。遇有丢失、报废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财产管理部门反映,科室财产由指定专人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清点实物,做到帐卡相符。

4.财产建帐、入库、分配等有关手续的及时办理

按财产类别对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填写“验收入库单”, 根据发票或调拨单、入库验收单,财务和财产管理部门应登记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台帐。

三、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向前发展,各种改革临近,对固定资产加强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存在数量大、种类多、使用地分散和用途各异的特点,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应结合管与用的原则。一方面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努力;另一方面,在有关人员和使用部门中落实具体的管理权限。只有使各部门、各级单位及相关职工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才能真正有效管理固定资产。

1.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与相关规章细则的完善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具有很广的涉及面,品种多且形式各异,有较强的专业性。客观、科学、有效与合理管理固定资产的先决条件是要求管理人员有知识和懂技术。在规定时间内,管理人为了更好地完成规定动作,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章细则应完善。现在业界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普遍指导思想是“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相应部门负责具体管理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在各级使用单位,落实固定资产使用、保管与维修责任,保证科学、合理地管理固定资产,使其利用效益提高。

2.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理念的重塑

一直以来,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会计和财务管理领域的重要内容。但在日常工作中,对其重视程度不够,在观念上没有真正重视,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的课题还未提上议事日程。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实质,应从思想根源上看清,认识提高,态度端正,将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到应有的高度。

3.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加强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内容比较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固定资产需求量核定。随着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也逐渐开展了新的医疗服务项目,对固定资产的需求,不仅在数量上,也在结构上有了相应变化。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核定需求量前应全面清查与核实,并登记造册。依据医疗服务任务,通过科学计算方法的运用,通过总务科、设备科、财务和统筹规划办公室的密切配合,使数据、信息和指标得到广泛搜集,对固定资产提出合理的需求量。

(2)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设备在平常使用中,应注意“三分修,七分养”,有很讲究的方式。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措施,应根据固定资产不同分类相应制定。应建设好、使用好和保养好房屋建筑物;严格规范操作专业设备,对其专人管理,使设备的使用效益提高;对一般设备,其管理应按定额定需、统筹兼顾的办法,根据艺员业务具体情况而定;分类登记编号图书并成册,对损毁的照价赔偿;对其它固定资产,因为数量多且单价小,更应落实分管责任人,在管理中提高成绩,在管理中提高效益。

(3)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对专用设备档案、房屋建筑物的管理应重视。筹购论证报告、订货单据、验收证明、合同书、操作规范、仪器设备技术性参数资料、使用维修说明和保修卡等,是专用设备档案管理的内容;修建的前期论证报告、设计、施工图纸、建筑物地质、招标情况、水电气管道安装图纸、竣工决算和使用维修情况等是房屋建筑物档案管理的内容,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由总务科指定。

(4)固定资产维修管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实物形态没有改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设备部分耐用程度和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由于自然损耗,同一时期内各部分磨损也不相同,每个部门有不同的使用频率,且有不同的使用方式与爱护程度,经常出现固定资产局部损坏的情况,应根据不同资产,维修人员对其开展不同的修理工作。相关部门既要做好预防,又要做好维修保养与检修,才能使修理频率降低,修理费用减少。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建立好,并做好定期检修记录,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发挥最大作用。

(5)做好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应定期清理与盘点固定资产,使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良性循环。对每次清理与盘点,一一列示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告清理和盘点的具体情况及结果,提出修正意见和建议,在相应领导做出批示后及时处理。

四、小结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每个部门应不拘限于原有模式,而是不违背基本准则,结合具体情况,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理念重塑、日常管理加强的情况下,大胆创新,走出有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特色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志学.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体会[J].中国误诊学杂志, 2008(15).

[2]游明慧.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 提高资产使用效益[J].中医药管理杂志,2007(10).

第7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 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 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第四章 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 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 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 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第五章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殊情况必须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 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 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意见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 原则上维修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详细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 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第六章 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 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原因。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 财产清查中发现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8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铁路运输行业;衔接问题探讨

长期以来,铁路运输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推动铁路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铁路政企分开,加快走向市场的新形势下,现行的会计制度巳不能适应内部管理和社会各方面的需要。铁路运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加快实施铁路“走出去”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中国铁路总公司决定按照财政部建立统一企业会计标准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各级全资、控股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不仅带来的是会计政策上的变化,还涉及到经济业务上的变化,包括从确认、计量、记录到报告的整个过程,还有整个核算体系的变化等,以及对财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和业务水平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尽管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面临着新旧准则衔接期的一些问题。

一、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

1.统一内部会计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2015年1月1日以后,铁路行业内部统一实行新准则,按这一标准,有利地规范了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会计报告行为,同时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资金流动,避免了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通过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处理,有利于推动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通过长期职工薪酬等核算变化,有利于保证铁路运输企业未来支付能力;通过固定资产改扩建等核算的变化,有利于做实资产价值;通过无形资产、政府补助、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核算的变化,有利于真实反映经营成果,促进了铁路运输企业改革的深化和健康发展。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理念转变

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整个过程,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需要企业内部各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同时要健全与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与新准则配套。另外,新准则中又增添一些新的财务管理理念,它的引入和融合会给铁路运输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极其深远的影响。在确认、计量及财务报表结构等方面,新准则突出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强调了对企业的考核作用的关键是资产质量而不是利润,这就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建立长期发展战略,重新制定财务管理目标,进而避免产生短期行为。

3.便于了解企业状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企业执行新准则后,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标准,大大提高了与其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可比性,大家可以通过报告了解财务状况,使报告真正成为“通用商业语言”,有利于投资者很好地做出决策,掌握企业动态,了解企业价值,预测企业的未来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了铁路运输企业投融资工作的开展。

企业会计准则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的通用会计行为规范。铁路企业走向市场,采用通用的会计语言,向社会提供清晰、可理解的财务信息,才能取得资本市场参与者的理解和认同,吸引社会投资,融通资金,进而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步伐。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有利于推动铁路企业“走出去”。铁路企业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有利于降低铁路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对国外投资项目的认识,做好走出去项目的评价,落实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促进铁路企业国际化发展。

二、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给铁路运输企业带来的变化

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变化

铁路总公司修改了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由2000元调整到5000元(含税)。铁路企业应当根据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将所有原值在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净值调整留存收益。

固定资产改扩建,首次执行日尚未完工的,改扩建涉及替换原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被替换部分已拆除完毕的,不再调整固定资产价值;尚未拆除完毕的,应在拆除完毕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自固定资产价值中扣除。

固定资产盘盈,原制度规定固定资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会计准则后则只能作为会计差错更正调整留存收益。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面的变化

新准则一个较为重要的变化就是将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引入到新的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具有重要影响。作为铁路运输企业,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有可能涉及的业务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减值准备的确认及相关资产初始价值的确认。由于铁路运输资产具有的专用性,同时衡量公允价值的关键还在于以市场为基础,所以应当谨慎、适度地选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方式。

3.政府补助方面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以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前者被确定为递延收益,还需将其使用寿命进行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在建设过程中,铁路运输企业,将这部分的部分补助计入资本公积或实收资本,从而实现递延收益,交付后再将其逐年转入营业外收入。

三、铁路运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期关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折旧问题

(1)折旧率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新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算调整各项资产的折旧率。

(2)线上资产折旧问题

由于铁路运输企业在不建新线路维持原有线路的情况下,需要对现有线路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过程中的资产如钢轨、接触网等就属于线上资产。旧的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钢轨(道岔)、轨枕、道砟不提折旧。但实施新准则后,铁路线上这些资产是否计提折旧还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

(3)暂估入账资产折旧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正式交付与暂估入账差额(主要为超概部分),在固定资产正式交付时调增固定资产价值,准则前需要补提以前年度折旧,计入以前年度损益。新准则后不再追溯调整暂估入账期间折旧,原少提折旧部分将由以后年度负担,将增加以后年度支出。

2.所得税核算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把所得税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铁路运输企业由于近几年连续亏损,递延资产无法确认,但递延负债必须确认,首次执行日会减少留存收益,而在以后各期确认新负债时,需要同时转回以前各期已确认的,这就使得各期转回的金额和新确认的金额不太均衡,从而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调整的项目多了,应纳税所得额就会有所变化,进而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

3.科研经费支出资本化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每年都有大量的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重大课题,考虑到本行业科研项目独有的特性,如何界定“完成开发阶段进入研究阶段,是否符合确认资本化的条件”这一判断标准,也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4.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问题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内部信息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有自主研发的铁路财会软件的基础上,需要对二次开发的新功能模块进行大量的调整,如固定资产核算、账务管理、报表管理等,从而满足铁路运输企业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这也是新旧准则衔接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铁路运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期的几点建议

1.制定衔接办法

铁路运输企业走向市场,是执行新准则后的必然选择。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总公司衔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新旧会计准则衔接办法,进一步明确新旧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明确需要调整的会计事项,调整的方法和期限等,同时明确新准则首次执行日应当采用追溯法,来对相关项目进行会计处理。特别要正确编制科目余额衔接表、所有者权益差异调节表及重要事项说明,确保账务处理顺利衔接和重分类项目可追溯。

2.组织系统培训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采取多种方式组织系统的学习和系统的培训,结合铁路运输企业自身独特的特点,强化训练,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标准,全面理解和把握会计理念的变化,努力培养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从而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职业判断能力,对相关业务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确保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和平稳过渡。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具有重大影响,铁路公司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制,强化审计监督。铁路企业单位负责人要亲 自部署,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要具体组织,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和控 股企业的指导,按照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一致的原则,指导督促控 股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1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等有关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办法。密切关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和平稳过渡。

3.健全规章制度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制定最适合企业发展的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非常必要。结合铁路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完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职工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所得税配套管理制度、公允价值确认制度等等,进而优化了业务流程,理清了思路,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的内部风险,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

4.转变管理理念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仅是制度上的变化,更是会计理念上的变革。因此,企业领导和会计人员必须转变管理理念,深刻认识铁路运输企业实行新准则后的必要性和意义。要高度重视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切实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密切关注准则衔接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准则的有效平稳过渡。

总之,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后,铁路运输企业要将其切实融入到铁路运输行业中,使铁路运输企业尽快适应。改制后的铁路运输企业要真正以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契机,不断加强企业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魏蔚,实施会计准则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企业导报,2015年第8期:30

[2]谷增军,铁路运输企业新旧会计准则衔接问题探讨,交通财会,2015.09(总第338期):82

第9篇:固定资产管理总则范文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方略 

 

医院固定资产,是指医院在医疗服务活动过程中,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医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固定资产的管理,在整个医院管理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尽量保证固定资产发挥其最大、最持久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最大效力,延长使用年限,就必须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但在现实工作中,固定资产管理往往不尽如人意,这是为何? 

 

一、目前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诸多阻碍性因素 

 

1、固定资产制度不健全,各部门职责不明 

以严谨的、科学的、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来约束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是良好的管理手段。在现实工作中,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制定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也各有千秋,但无论是从制度内容还是从具体条款来说,大多流于形式,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能、权限不明确,遇到具体问题时,相互推诿,“踢皮球”现象比比皆是。 

2、管理理念出现偏差:重钱轻物,重购轻管 

在传统的管理误区中,钱是第一位的,物是其次的,采购是大家争相抢做的事,而买回来以后该如何管理则少人问津。以至于固定资产愈发不正常加速折旧,固定资产毁损、遗失加剧,重复购置的现象也逐渐升级。 

3、固定资产的入库和出库手续不健全 

固定资产的采买使用应有一套完善的手续。在日常的工作中,固定资产的入库和出库是两个重要的环节。采买固定资产后,库房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品名、规格、型号、产地、性能及用途、金额等内容入库,再根据领用科室(部门)、存放地点、保管人等基本信息出库,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有些许内容的缺失。 

4、清查、盘点制度不严密 

按照规定,医院应在规定的时点对固定资产进行不定期或定期的清查、盘点工作。但仅仅是开展清查、盘点工作而已,前清后乱,边清边乱的现象较普遍,有些单位盘点后延期生成盘点表甚至连盘点表也没有生成。 

5、在会计核算中,存在固定资产增减票据不全,不按照规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等现象 

会计核算时,没有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核算的规定执行,在原始票据不全的情况下,个别会计人员仅凭个人想象及判断,就现有会计凭证,思维延伸做账,随意增减单位固定资产;在期末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也没有按照《医院财务制度》的要求执行,造成不提、多提、少提、任意提的确混乱局面。 

 

二、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难以落实的原因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不容乐观的局面,这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极为不利,对医院整体的稳定、健康、可持续性发展是重大的阻碍,同时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流失,日积月累,也不不断地侵蚀着着社会主义经济大厦。追根究底,不外乎与固定资产的当事人有着莫大的关系: 

1、管理层的主观意识不强 

在医院的管理层当中,大量存在对医院固定资产管理重视不够,首先,从源头上来说,领导们的意识中,有没有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也许还是个问号;其次,部分管理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认定仅限于对其实体的认可,在固定资产的价值方面没有足够的认识。 

2、相关职能科室职责分工不明确 

囿于医院的体制建设及人员配备等多种制约,部分医院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中对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不明确,造成许多资产各相关科室共同管理,往往是“共管地带,共而不管”。 

3、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医院是事业编制的单位,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铁饭碗”的单位,有一部分人员以为躺在社会主义的“摇篮”里,安全、舒适。工作上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上心,也不用心,总认为:管和不管差不多,反正都是国家的,“肉烂了在锅里”,导致医院现存仅有的《固定资产管理条例》形同虚设。 

 

三、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的方法及措施 

 

随着医院建设的不断推进,新医改的渐行渐近,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日显突出。由于医院的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数量较大,使用地点分散,用途各异,根据“管和用”相结合的原则搞好固定资产的管理,不仅要依靠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而且要将管理权限落实到具体使用部门和有关人员,加强各部门、各级单位及相关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只有真正落实了,固定资产的有效管理才有下文。 

对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可以分为实物管理和使用价值管理:所谓实物管理,是指针对固定资产本身实体进行管理,也是传统意义上的具体管理,管理对象是实实在在的资产物品;而所谓使用价值的管理,是指针对固定资产表面的和潜在的是使用价值进行管理,也是现代管理理念指导下的抽象管理,管理对象是资产物品在使用过程中发挥出来的现实和延伸的作用。实物管理和使用价值管理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横向和纵向,平面和立体的综合性、全方位管理,只有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切实、有效的定位,才能让医院固定资产管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 

1、重塑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理念,还医院固定系产管理一个应有的地位 

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于会计领域和财务管理领域的重要内容。在工作中,存在重视“重要”的、“重大”的事件,对诸如“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之类的课题,普遍提不上议事日程。或者即使说“重视”,也仅仅是在口头上说说而已,根本没有从观念上真正引起重视,钱才是钱。殊不知钱是钱,资产更是一种不易于管理、易于忽视的“钱类”。从个人观念、头脑中滋生的错误认识比更正现实中的错误要难上何止千倍万倍!只有从思想源头上看清固定资产管理的实质,才有可能端正我们的态度,将资产管理放在一个应有的高度; 

2、建立健全《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关的规章细则,点亮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指明灯 

医院固定资产品名众多,形式各异,涉及的面较广,专业性较强,客观上要求管理人员有知识,懂技术,这是实现对医院固定资产科学、有效、合理管理的先决条件。在此基础上,明确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相关的规章细则,是管理人员如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动作的行动指南。各医院的具体情况各有千秋,如何制定适合本单位院情的规章制度,使一个值得商讨的难题。现在业界普遍以“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为基本指导思想,把医院不同的固定资产按照不同类别交由相应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对医院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维修责任,具体落实到各级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以保证固定资产处于良好的状态,达到合理、高效利用的目的。我们设计了这样一套关于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案: 

全院的固定资产由院长统一领导;下设行政副院长负责控制实施过程,行政副院长对院长负责,并直接指挥财务科、设备科、总务科三个职能部门;三个职能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事项,对行政副院长负责。财务科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并负责对财产物资会计进行业务指导;财产物资会计负责对分属于设备科、总务科设置固定资产一级明细账及使用科室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数量、金额核算;设备科对专用设备、一般设备进行管理,下设采购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分别对相关设备进行采购、维修、维护;总务科对除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下设采购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分别对相关设备进行采购、维修、维护;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情况负责,并指定专人管理科室固定资产清单。 

固定资产的管理可采取以下的程序:由使用科室提出采购固定资产的申请,分类别(如:专用设备、一般设备、通用设备、网络设备、其他固定资产等)填写申购单,若为大型专业设备,应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论证,申购单由使用人、使用科室负责人、采购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相应的采购人员,按照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要求实施设备采购;采购完毕后入库:严格按照所采购固定资产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名称、单位、价格、生产厂家、产地等信息与申购单的相关记录相核对。一般设备须送到物资库房验明正身,直接进入使用科室安装调试的特殊设备,须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验收,设备入库的同时,资产物资会计根据核实后的单据,登记固定资产一级明细账及科室明细账,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粘贴于固定资产上。当事科室办理固定资产的领用时,办理相应资产出库手续,完成相应的出库单,经财务科审核后付款,财务科做账并登于固定资产总账,使用科室在科室固定资产清单上进行登记;正常使用后,遇维修(分为日常零星维修和大型维修),由相关科室填写维修单,报告相应的维修人员,分析维修原因,落实责任,将相关的维修费用计入成本,如有责任人,则应扣罚当事人;固定资产需报废时(分为院级审批权限范围内报废和院级审批权限范围外报废),由使用科室填写报废单,报告相关科室、人员,经过报废认定及院级领导的签字核准、上级部门的审核同意,相关部门的备案后执行报废,并分析报废原因,落实责任,将相关的报废费用计入成本,如有责任人,则应扣罚当事人,同时,使用科室、资产物资会计、财务科均应进行相应的固定资产核销工作。 

3、加强固定资产日常的管理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固定资产需要量的核定。随着医院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新的医疗服务项目逐渐开展,使得医院对固定资产需要量在结构和数量上都要发生相应的变化,在核定需要量之前,必须对医院现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与核实,逐一登记造册。医院应以医疗服务的任务为依据,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财务、设备科、总务科及统筹规划办公室应密切配合,广泛搜集信息、数据、指标,提出医院配置合理的固定资产需要量;(2)搞好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三分修,七分养”,设备平时的使用方式也很有讲究,我们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分类不同,分门别类地制定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对房屋建筑物要建设好、使用好、保养好;对专业设备应制定专人管理,严格制定操作规范,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使用效益;对一般设备,可视艺员业务情况采取“定额定需,统筹兼顾”等办法进行管理;对图书,要分类进行登记编号成册,若有损毁一律照价赔偿;对其他固定资产,因其单价较小,数量繁多,更应加强分管责任人的落实管理,在管理中见成绩,从管理中见效益;(3)固定资产的维修管理。由于自然损耗和使用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虽然在使用过程中不改变其实物形态,但基于各设备部分的耐用程度和使用条件的变化,在同一时期内的磨损各异,各部门使用频率不同,使用人的使用方式和爱护程度的不同等原因,固定资产会出现局部的损坏情况,维修人员要根据不同的资产,开展不同的修理工作,为了尽量减少修理的频率及修理费用,相关部门应以预防为主、维修保养与检修为辅,遵循执行好以下日常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维修保养制度、定期做好检修并做好记录、拟定维修零配件配置计划、对医疗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4)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医院应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管理机制。每次将清理、盘点的具体情况及结果形成书面的报告,将存在的问题一一列示,并提出修正意见及建议,报经相关领导批示后及时处理,一般应在年终决算处理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特批;(5)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着重于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档案的管理:房屋建筑物档案管理的内容包括修建的前期论证报告、建筑物的地质、设计、招标情况、施工图纸、水电气管道安装图纸和竣工决算、使用维修情况等内容,由总务科指定专人保管;专用设备的档案应包括筹购论证报告、订货单据、合同书、验收证明、仪器设备技术性参数资料、操作规范、使用维修说明、保修卡等内容。

总之,固定资产的管理是一项看似简单,其实却不容易做好的管理工作,各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不囿于原有的模式,在不违背基本准则的基础上,大胆创新,走出一条有自己特色的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之路。 

 

参考文献: 

[1]卫生部/财政部,卫生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9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