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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培训的目的精选(九篇)

合规培训的目的

第1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1资料与方法

依据《北京地区药剂科住院药师培训细则》、《北京地区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北京地区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手册》等要求,以培养住院药师药品调剂和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具备通科药师和通科临床药师的能力)的目标,总结我院9年来开展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历程经验,围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要求,综合分析影响因素,制定培训目标、优化实施过程、建立质量持续改进,多维度构建培训全程化质量管理体系。

2结果与讨论

2.1培训情况

我院2006年至今共培训学员16名,其中5名学员按期完成培训,1名学员延期1年完成培训,9名学员处于在培阶段。完成第一阶段的培训的7名学员,培训期间的各阶段基础理论知识考核均能顺利通过,但基本技能综合测试有1名学员未能一次性通过。

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方面,学员基本能够将学校学习的理论知识与培训阶段中掌握的新内容相结合,培训效果良好,但在药品的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实际应用方面知识掌握有所欠缺。基本技能训练虽经反复训练强化,但学员仍不能在遇到实际问题时迅速应对解决,因此在理论与实践结合运用上有待加强。

2.2影响住院药师培训质量的因素分析

我院利用特性要因分析法等管理质量管理方法,梳理分析学员培训情况全过程,参考北京市住院药师培训的问卷调查结果,将影响因素按对培训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核心因素、重要因素和一般因素,为构建质量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核心因素对培训质量的影响培训标准制定、培训过程管理是影响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的核心因素。培训标准是否符合培训目标,是否适应医院对药学人才需求,是决定培训质量的前提因素。住院药师培训作为药学生毕业后职业培训第一站,虽在培训细则中明确药学调剂、临床药学等各岗位培训标准,但由于培训基地把握程度不同,学员认知程度存在差异,导致培训效果参差不齐。因此以细则标准为基础,结合医院实践情况,在培训的开始阶段即让培训对象深入掌握标准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核心因素是培训过程管理,建立规范标准的培训过程管理是取得预定培训效果的重要保证。目前虽然大多数培训基地均能按培训细则安排轮转和考核,但由于基地水平不同,培训过程管理方式多样,导致培训效果差别较大,培训质量也有明显区别。

重要因素对培训质量的影响培训方法、培训师资是落实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内容、计划的必备要素,也是培养学员各项能力的有效措施,是影响培训质量的重要因素。培训方法的探索是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的落脚点之一,选择何种方法使学员将医院药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融会贯通,将能力培养与实践工作相互渗透,如何制定相应的效果验证与考核方案,用于衡量每个阶段培训的效果,是培训内容和计划的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使培训全程形成一个质量闭环管理的具体措施,因此在培训过程中尤为重要。回顾培训全程,带教师资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理论传授、实践指导中“师带徒”的培训方式是培训过程中最重要的途径,虽然能够快速地达到学员掌握知识的目的,但此种方式易将师资的工作中少数不规范操作潜移默化地教授给学员。因此建立师资遴选、培养和考核评估的模式,切实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増加师资标准化流程培训是做到住院药师培训规范化的重要保证。

一般因素对培训质量的影响培训基地软硬件基础是开展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最基础条件,包括培训基地的规模、具有的场地设备、培训资料等。在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开展时,即对基地进行了考察,因此目前各培训基地的基础条件均符合培训开展的相关需求,各基地只需在原有基础上适当増加软硬件配备,满足实际工作増长的需求,使学员及时更新知识提供保障即可。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实际案例资源、参考书籍等,在扎实学员基础理论,培养操作能力、拓宽药学知识面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帮助作用,自该培训体系建立以来,长期以各分支学科的教材作为参考用书,缺乏内容综合的统一指导教材,许多培训学员反应学习没有方向,无从着手,因此培训资料规范化是提高培训质量必不可缺的一个重要支撑。

2.3住院药师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

我院总结历年培训情况,分析每个学员的带教过程,结合培训质量影响因素分析,将PDCA质量管理理论运用于培训的各个阶段,以基地的软硬件条件为基础,探索从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考核管理、对象管理、方法管理5个方面构建全面、实用、规范的质培训量管理体系,并逐年改进完善形成培训质量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

2.3.1目标管理紧贴岗位需求

针对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标准管理方面,我院发挥多个培训教学基地的优势,伴随逐步建立健全“以患者为中心”的技术、物质双重保障工作模式的过程,制定了目标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基于北京地区住院药师培训细则标准,不断细化培训标准,将具体标准细化到具体岗位,如医院门诊药房制定窗口服务、后台调剂标准;住院药房明确片剂摆药、针剂摆药、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等标准;临床药学部门分为临床药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治疗药物血药浓度监测、用药咨询等标准。同时,细化考虑各岗位间的相关性,做好标准的衔接,如掌握的药品基础知识、用药咨询的技能技巧在每个阶段都是基础,因此将目标标准管理按照共用标准和岗位个性化标准进行分类,使住院药师学员从整体到局部认识培训的目标,为职业发展明确目标。

2.3.2过程管理注重细节规范

过程管理是对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各环节进行质量监控,从入岗培训、知识技能深化、理论实践熟练运用等各阶段进行规范训练,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我院依据培训各阶段能力要求,按照各工作岗位的专有特点,针对每个环节建立规范制度,每个操作制定标准流程,使学员学习规范化进行学习。过程管理方式按照不同轮转科室将带教老师质量负责制、科室内部小组质量负责制等方式相互融合,如药品调剂培训阶段将资深带教管理和小组培训管理相结合,临床药学培训阶段由指定师资带教管理。同时,针对不同学员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利用培训登记手册和考核手册实施了解学员知识能力掌握情况,适当微调培训计划和内容,如住院药房培训阶段依据学员对药品、操作流程、信息系统的掌握程度灵活制定在片剂、针剂、PIVAS的培训时间,使学员充分熟练掌握每一项知识技能,最终通过对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培训效果。

考核管理重在系统评价考核管理是检验培训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质量持续改进的立足点,因此需要建立多样化、系统化的考核评价方案。现阶段按照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细则仅要求了出科考核、培训最后结束的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远远无法满足学员培训全程质量控制的需求。为能够全程化掌握培训效果,我院不断细化完善考核方案,由各轮转科室组织学员进行入岗培训考核、科室内部测验、轮岗出科考核等,由药品保障中心集中组织年度规范化考核,最终组织学员参加北京地区阶段性理论与技能考核。日常测试将理论考核与实践操作交叉进行,加强学员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融会贯通;年度考核围绕“三基”培训要求全面考核学员理论、技能、外语等综合素质,做到学员培训全面检验。通过考核管理快速评价学员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并高效制定解决方案,不断调整培训各流程,实现培训全程“以考带改,以评见效”的持续改进模式。

方法管理强化全面实用方法管理包括培训方法、考核方法等,是住院药师各阶段培训的实施手段,也是培训的具体的操作点。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我院将理论性指导、实际性操作、导向型参与紧密结合,将传统方式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其中,建立药学部门层级化培训机制,集中利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支撑培训各环节开展。围绕医院药师“三基”培训内容,以集中授课的方式为学员提供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培训,每年度开展涵盖药事管理与科研、药品保障、药学服务、药品基本知识等共计48课时的理论课堂,并汇编制作药师规范化培训教材,不仅为药师巩固药学基础知识,并更新药学发展热点。在技能培训中坚持做到练战结合,定期开展岗位练兵,2013年依据医院药师能力要求建立真实场景模拟训练考核模式,全方位提高住院药师学员处方医嘱审核、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物知识临床应用、用药咨询、沟通交流等技能。同时,我院自主研发了“药学系列规范化培训考核系统”、“静脉药物集中用药调配系统”、“军队ADR监测管理系统”、“电子药历系统”等,将信息化手段充分融合运用至药师的培训中,提高培训考核的多样性。“规范化培训考核系统”将理论、技能分类制作题库,采取人机对话方式供学员训练和考核,与传统培训方法相结合基本形成一套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信息化培训平台,有效提高培训质量。

对象管理重在素质提升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中的对象管理包括师资管理和学员管理两部分。学员虽然作为培训主体,但其本身素质高低不是培训效果的决定因素,通过规范的培训、全面的考核评估等质量管理能够达到预定的培训目标。我院在北京地区基地与学员双向选择的原则上,经资格审核和面试后完成学员培训准入。在学员进入基地初期,采取交流沟通等方式掌握学员的基本情况、知识水平,为其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师资队伍带教水平高低很大程度影响着培训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对象管理中的重点内容。我院明确了各阶段带教目标,通过选派学习交流,流程标准培训等方式层次性提高师资水平。在带教过程中,师资与学员共同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实践技能、完善考核内容,丰富教学方式同时提高教学实施的参与性,做到教学相长。

3小结

第2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进场单位及训练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

学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培训事项达成一致。

第一条 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政府有关部门准予甲方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有关证照,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乙方办理考试等相关手续。

第二条 乙方选择_________类________型车进行培训;双方约定培训自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天内进行。甲方须按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周期不超过90天(自取得《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之日起至科目三考试之日止)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________元(大写为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其中包括:

1.培训费________元(含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费);

2.代办费________元(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首次考试费,首次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设备租赁费,驾驶证工本费);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首次考试(即第一次考试,第一次补考)不合格,需再次参加补考,按有关规定,另行支付与补考相关的费用______元。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税务部门发票或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的培训项目和学时要求,在规定训练区域进行培训;如实、规范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2.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准教证》;教练车具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教练车号牌;教练车辆须经政府部门审验检测合格。

3.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参加培训,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参加考试。

4.甲方及所属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本合同规定(除乙方自愿选择、并公示的费用)外的任何费用或物品。

5.甲方应遵守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制定的《服务守则》。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完成培训项目。

2.培训过程中,乙方若受到甲方不公正对待,有权拒绝并及时要求甲方予以纠正;也可按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颁发的《告知书》规定进行投诉。

3.乙方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培训规程,注意培训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

4.认真填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员登记表》,签字确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日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5.提供的证件、体检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第六条 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培训的,按下列条款办理:

1.甲方退回乙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

2.退还相关费用,其中:

(1)未进入培训项目(以政府部门受理为准),扣除______元手续费;

(2)已进入培训项目,在扣除前款费用后,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扣除:

未参加科目一考试,退还____元;

未参加科目二考试,退还培训费用的______%,折合_______元;

未参加科目三考试,退还培训费用的______%,折合_______元;

3、甲乙双方可协商增加约定条款的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通知乙方进行培训或考试,造成培训周期延长,以自然日每日________元(国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训日除外)退还乙方。因乙方原因(如不按通知培训或考试、考试不合格、补考等)超过培训周期,并自愿继续参加培训,由甲方以自然日每日收取________元(国定假日及政府部分限制培训日除外);如乙方不愿继续参加培训,应配合甲方及时做好注销《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手续。

2.乙方因不服从教练员指导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可通过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或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也可向:

1.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

2.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提出诉讼( )

第九条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 期: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注:1.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2.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

第3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论文关键词:农电员工;标准化建设;实训设备;教务管理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二五”培训规划明确要求着力构建“开放式、全覆盖、高层次、精品化”的“大培训”格局,要全面覆盖农村供电各类设备,运用插件式、模块式、组合式等多种技术,建立起全能的农电训练场所。目前,江苏省公司农电人员总数为45000余人,其中中级工32500余人,急需高级工培训,要增加训练工位提升培训接纳能力,满足庞大的农电员工队伍技能训练需求。

供电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随着电网规模快速发展、装备水平不断提升、运行方式日趋复杂,特别是当前面临着重大的转变期,从传统型管理向特高压、智能电网延伸,因而人才培养工作显得尤为迫切,人才队伍建设在公司发展、电网稳定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由于农电工作日益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决定了对农电员工的操作技能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对农电员工不断进行有效的技能培训显得十分重要。如何整合培训资源,运用先进的培训理论方法指导实践,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成为农电培训工作的核心目标。笔者结合江苏省电力公司职训基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实践性的思考。WwW.lw881.com

一、实施培训全方位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培训规范新标准

为贯彻“人才强企”战略,根据“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培训标准既是员工对照、自身查找差距、确定努力目标和方向的标准参照,又是公司系统开展岗位培训、培养员工实践能力的培训标准。在培训教学上尊重成人教学规律,坚持技能教学为主、操作实训为重的原则,激发员工的兴趣和创造性。

1.运用国家电网公司《培训规范》标准指导培训工作

近年,我们运用国家电网公司《培训规范》培训标准、课程体系及其教材等培训资源建设,突出了技能训练,增强了培训项目设置的灵活性,实现了“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个性化培训,有效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同时也为员工查找自身能力差距、加强自我学习提供了目标和依据,并以岗位职业能力分析为基础,对岗位职业能力所需要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梳理,提炼了员工从事相应岗位职业工作所需的所有知识和技能,并进行了分级描述,可作为员工岗位职业能力分级评价的参照标准,为客观评价员工职业能力、明确努力目标、充分发挥潜能提供了标准和依据。同时《培训规范》也囊括了近几年来电力行业最新的政策、标准、规程、规定及新设备、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将有效满足目前电网企业生产一线对生产技能人员职业能力素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江苏省电力公司职业技能训练基地主要是面向全省农电工开展培训,在配电和营销两个专业上应用培训规范,收效明显。

2.完善培训工作标准化体系

以iso10015国际培训标准为指导,结合单位实际,建设以《培训管理手册》为总纲的培训管理标准体系,使培训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化和标准化。2011年省公司将审查和《培训管理手册》三级文件,并在省公司培训工作中进行试点,2012年省、市、县三级的培训管理工作全面达到《培训管理手册》的标准化要求,并开展贯标工作。加强培训项目赖以运转的各类软资源建设。“十二五”期间将按照内部开发与外部购买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岗位工作标准,开发出体系化、高质量的课程资源、教材资源、多媒体课件资源、测试题库、案例库等,以满足农电员工自学、培训项目实施需求。

3.加强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们要按照职业能力考核与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培训机构考核与企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全方位开展能力评价工作,引导各级领导、全体员工共同关注能力提升。

(1)建立规范的基于能力标准的项目评价模式。在培训项目实施前,培训机构要向学员公布培训科目设置和对应的能力要求,开展训前能力评估。在培训项目结束后,要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检验培训项目效果,对学员的能力提升效果进行评价。

(2)建立基于工作业绩的企业评价模式。员工在培训中获得的能力只有在工作中真正加以运用才能体现出价值。因此,由企业开展基于工作业绩的日常能力评价工作是员工队伍能力评价的主要形式。“十二五”期间要倡导“让事实说话,用业绩证明”的能力评价理念,积极试行业绩举证制度,引导员工充分发挥能力优势,主动参与工作实践。

二、遵循实训设备建设基本原则,不断提升实训功能先进性

培训资源体系主要由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培训课程组成,企业要根据发展和员工培训的需要统筹规划培训资源体系的建设。

1.实训设备要体现“实用实际、适当超前”的原则

职业技能实训设施建设是提高学员培训质量的重要保证,要建设一个具有鲜明职业特色的实训基地,其实训设施的建设必须紧贴专业培训需求,以提高学员技能素质为主旨,所开发的实训项目必须对应于企业生产技术、营销服务第一线所需要的实际工作技能,并且形成真实的职业环境。实训项目确立后,要根据培训工作的特点,将实训需求与实训装置的研发有机结合,制订出实训设备的技术标准和实训室的管理标准,从而形成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实训场所。在实训装置的研发上,要体现“实用实际、适当超前”的基本原则,注重将工作实际中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综合集成,同时加入实训设备应有的考核鉴定元素,力争在一套实训装置上满足相关专业所需的技能培训,从而确保硬件建设具有专业领域的先进性。已经建起了万余平米的室外配电实训场和21个专业技能实训室。在充分调研员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不仅能够真实地模拟现场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而且经济安全,可避免因学员误操作等原因而产生的设备和人身伤害。

2.实训设备要体现“互补通用、综合贯通”的原则

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的建设坚持基本技能训练和专业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学员在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夯实基本技能,强化对学员使用设备和设备故障分析排除能力的培养,并据此确立实训内容并开发实训项目,形成从基本操作、基本工艺、基本技能训练到专业故障分析排除、综合技能训练的配套实训教学条件,并将分析得到的整合工作任务归纳转换成学习性的工作任务,并设计成系统化的实训项目和实训内容,从而可以设立从业务受理、现场勘察、装表接电、抄表核算等工作环节一直到用电稽查、故障报修和95598服务等一系列过程化的学习实训项目和内容。

3.实训设备要体现“仿真逼真、模拟操作”的原则

实训基地的建设要尽最大可能模拟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状况。在具体的实训项目建设过程中,只要建设条件具备就要采用和现场一致的设备作为实训装置。对于现场设备型号参杂不齐的要注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装置,并在实训过程中进行原理解剖,举一反三。对于现场装置构成复杂或者现场工作过程中的综合性问题,则要采取模拟仿真的设备进行综合集成、真实再现。比如在电力负荷控制系统实训中,负控系统的构成复杂,它除了负控终端和负荷监控系统外,还要由客户端控制装置(断路器)、各种电量采集装置和通信桥路等共同构成,从而使受训人员能够得到系统的学习和训练,提升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能力和技能水平。

三、注重培训流程及控制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

1.加强培训流程及控制管理,强化、提高培训效果

培训过程管理总体上应严格按照iso10015要求,做好确定培训需求、设计和策划培训、提供培训、评价培训结果四个阶段工作,并对这四个阶段工作进行监视,不断持续改进各阶段工作,以提高培训质量。对具体培训过程管理工作,还需要从几方面进一步加强。一是培训需求到位,课程设计合理。由于电力企业单位规模大,员工地域分布广、员工多、培训需求也多种多样,因此在培训需求征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电力企业信息系统网络优势,调查员工培训需求,让员工主动反映培训需求,并把企业培训课程资源挂在网上。二是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相结合。遵循成人学习特点,培训前要求学员带着问题来学习,教师将学员带来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使培训更好地结合实际,能解决现场工作存在的问题,提高培训实用性。三是培训体现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虽然员工技能培训强调以技能训练为主,但是培训师还是要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培训对象采取不同的培训形式和方法。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很高的技能水平,甚至通过角色扮演和拓展训练等方式教学。本职训基地教学上推行“理论-实训”一体化、实际案例剖析、师生互动释疑法,因而深受学员欢迎。四是培训督导在线可控。培训督导要坚持每天对正常教学秩序进行巡视督导,培训管理人员要经常随机到教室听课,到培训现场了解培训情况,参与重要课程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的研讨,组织试讲、听课、反馈等工作,实现培训过程管理常态化,使培训工作在控、有序进行。五是考核方式实用化。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采用不同的考试、考核形式。对技能人员培训考核主要是考核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工作行为规范和总结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是操作技能的正确、规范和熟练程度。六是培训效果评估流程化。通过常规访谈、座谈会、问卷调查等评估形式了解学员对所学课程的反映、满意度及学员对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学员将所学知识转化为相应的能力、业绩情况外,重点进行培训前后知识、技能、行为规范等对比测试,通过这种更为直接、具有可操作性的培训效果评估了解学员对培训项目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

2.创新“三环九员”教务管理新方法

职训基地在开班、中间实训、考核考试三个不同的环节按照培训要求,提出“三环九员”教务管理思路方法。

(1)在开班过程环节上,高度重视开班仪式,要当好宣传员、辅导员和服务员。

1)宣传员就是要在第一时间内把职训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向每一位学员宣传教育到位,使他们自觉遵守纪律;否则,再健全的规章制度束之高阁就形同虚设,同时,宣传省公司培训的目的、要求和深远意义。因为,首先和学员接触的就是教务人员与教师,从营销学的角度就是起到“首问负责制”的作用。

2)辅导员要按培训理论要求,把培训的目的、程序、内容和考核的方式方法辅导到位,有利于学员学有成效。学员缺什么就教什么,不断完善备课教案。教务员组织对教师备课教案的检查。由于教材是本职训基地自行编写,培训部定期组织会审,适时修订完善。

3)服务员就是要全方位、全过程做好服务工作,比如做好学员的迎接、送行和日常需求以及病号的应急保障工作。培训部要求每位教务员及教师都要树立“当好学员的服务员”理念,还建立了学员病号急救保障预案;文体活动中心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体育项目可满足不同爱好的员工的需求。

(2)在中间实训环节上关注整个教学过程,要当好质检员、安全员和调研员。

1)质检员就是严把教学质量关,检查备课教案,坚持课堂巡视制度。教学质量是培训效果的关键环节,学员培训的成效主要是对教学质量常抓不懈,教学思路要有所创新。从培训现场管理角度,在实践中提出“二巡三访”制。“二巡”制:一是巡视教学教案;二是巡视现场听课。“三访”制:一是访问学员,请他们打分;二是访问送配单位,倾听他们的意见;三是回访基层单位,了解学员是否在实际工作中有所提高,并按照pdca循环模式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

2)安全员。因为实训有户外高空作业、有户内带电作业以及防火安全问题,安全是永恒的主题。每位教师同时肩负着安全员的责任,在配电、计量、电气实验、低压排故等凡涉及安全的实训中培训师每年都应有两次安规考试;实训时,学员严格按安全规程执行,并配置必要的安全工器具,以确保实训安全;户外高空作业应有防高空坠落保险装置。

3)调研员就是要倾听来自生产一线的学员对培训进行评估。再好的教育若脱离了实际,那都是纸上谈兵,毫无价值。要求每位教师当好调研员,将收集的问题由配电、营销两个教研组集中答疑,对其中较为深奥的课题还要请教专家,这样大大提高了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与知识能力。着手计划每年编辑一本年度实战案例释疑集,每年评出学员十大实战价值课题提出奖。

3.在考试考核环节上,要当好公证员、纪检员和评审员

(1)公证员就是要公开、公正、公平、教学透明,让学员心服口服。由于省电力公司重视培训,学员通过培训、鉴定拿到高级工证书将为其自身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要求在劳动纪律考试、教学过程,特别是考试环节必须坚持“三公”原则,要当好公证员,一切事情要在阳光下进行。比如:在劳动纪律考核上,每天早上点名,下午结束时当场签字,并张榜公示结果;教学的要求与考核程序在墙上公开;实训项目考试抽签决定;实训考试必须有两名教师签字,并要求上报成绩“不过夜”;培训部汇总成绩上报“不隔天”,职训基地反馈成绩“不隔周”,互相监督,层层把关。

(2)纪检员就是严肃考场纪律,执法如山,同时要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规范职业道德,从根本上杜绝学员的投诉事件发生。首先,从行为规范上约束每位教师,言教不如身教,职训基地每年年初都要与每位兼职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以纪检员的标准严格要求,每年都要举办“反腐倡廉”法纪法规教育讲座。

第4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一、整合培训基地资源,构筑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培训机构体系

按照优化配置、扩大规模、集中办学、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各类干部培训基地,初步形成了党校、行政学院为主体,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机构体系。

同城整合,增强中心城市党校功能。我们对同一城市的市、区委党校,采取组建分校、设立教学点、集中办学等形式,统一培训学制、统一办班计划、统一师资调配、材编排、学评估,提高了中心城市党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杭州市将所属8个城区党校统一到市委党校新校区办学。绍兴市将原市委党校、区委党校、绍兴县委党校、市政法干校合并重组,正在建设综合性、区域性中心党校。全省11个市的区委党校已全部完成了与市委党校的培训资源整合。

块块联办,加强主阵地建设。我们采取党校、行政学院联合办学的方式,实现教学科研、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资源共享,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强化了主阵地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目前,省、市、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已经完成了联合办学,在大规模培训干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条条合并,抓好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为了加强对部门培训机构的管理,我们对无编制或有编制无固定培训场地的坚决撤并,对有编制有固定场地的逐步整合,对有一定培训业务量的加强规范。比如,桐庐县、武义县等县(市)已经撤并了机关部门的培训机构,把各类干部培训业务统一纳入党校培训,建立了一批以党校为主体的综合性干部培训机构。

开放办学,建立社会化培训基地。我们注重加强同高等院校和国外培训基地联系和合作,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签订了干部人才培养的战略合作协议,在高校建立长期合作的培训基地。同时,建立了10多个境外培训基地。在此基础上,加快干部培训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了一批市、县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和干部远程教育中心。

二、优化培训师资资源,提高教学水平

着眼于保证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质量,我们在建立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上作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注重团队建设,科学规划专职师资资源。省、市两级分别制定了党校、行政学院师资队伍和人才建设规划,普遍实行了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多项改革,推行了教学评估、集体备课、课程招标、教学师资AB角制度等做法,加大对党校、行政学院师资特别是中青年教研骨干的教育培养力度,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二是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加强兼职师资队伍建设。省委主要领导身体力行,亲自到省委党校讲课。去年以来,副省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达17人次。省委党校及11个市和部分县(市、区)党校,聘请一批具有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经营管理者担任兼职教师。

三是调整教学师资配置,深化培训机构教学改革。每年对党校教学师资配置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教学师资实行校内外组合,在省、市委党校主体班次中实行培训师资“三三制”,即1/3的课程外请高等院校知名师资、1/3课程内请优质师资、1/3课程聘请实际工作部门同志主讲,让学员接受多样化、复合式培训,锻炼和提高战略思维能力。

四是实行“送教上门”制度,提高师资资源效率。为解决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丽水、舟山等山区、海岛,抽调党校骨干教师,组成讲师团赴各县(市、区)讲课,实行“送教上门”和“培训下乡”。丽水市通过这种形式已培训党政领导干部2300名。

五是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推进师资资源共享。根据学科分布、教学水平、培训评估等信息,初步建立了省、市两级培训师资库,逐步实现师资资源共享。一些地方采取异地办班、分段学习、混班教学、访问学者、客座教授等形式,实现了师资资源的区域共享。

三、开发社会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面

充分利用各类讲座、论坛等培训资源,拓宽干部教育培训渠道。目前,我省常年举办的系列讲座、专题论坛达100多个,我们把其中有规模和影响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课堂,通过这一渠道培训干部近百万人次,比如,“浙江论坛”已举办32期,参加学习的省管领导干部1.9万人次,成为我省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更新知识的重要渠道。

积极利用境外培训资源,开展领导干部现代管理知识系列培训。在美国、德国、瑞典等国的部分大学开发形成了公共管理、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管理专业学位五大系列的培训项目,定期组织学员到境外学习培训。同时,与惠普公司、浙江移动通信公司、美国百森商学院、香港理工大学等合作,引进国外智力来浙江授课,开展了现代管理、城市建设、外经外贸、财政金融等中长期培训。

开发网络资源和远程教育资源,开展在职干部更新知识的培训。推出了适宜网上学习培训的项目,采取集中辅导与网上学习相结合,先后开展了公共管理知识基础课程、依法行政、《公务员法》等专题培训,培训结束后还组织进行了网上考试。近年来,参加在线学习与考试近百万人次。

按照能力建设的要求,开发了一批现场教学培训项目。比如,建立了杭州新西湖综合整治工程、安吉县生态建设示范区等20个省级现场教学点,请第一线的干部群众现场讲学,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四、利用培训管理资源,完善培训宏观管理

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切实提高培训管理效率。省委制定了《五年内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大规模培训干部的目标任务、培训渠道、培训方式、组织实施及经费来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计划,实行目标管理。

第5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范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教育机构同外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教育机构含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设立、活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公益性办学机构。

本办法所称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指中外合作办学者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不设立新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而是通过与现有中国教育机构合作设置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专业(职业、工种)、课程的方式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第三条国家鼓励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对技能劳动者的需求及特点,引进体现国外先进技术、先进培训方法的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

国家鼓励在国内新兴和急需的技能含量高的职业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国家给予民办学校的扶持与奖励政策。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发展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设立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应的办学资格和较高的办学质量。

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培养目标、办学宗旨、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八条中外合作办学者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拟设立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层次和规模相适应,并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且出具证明。

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按照合作协议按时、足额投入办学资金。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存续期间,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抽逃办学资金,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第九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为办学投入的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其作价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双方同意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有关手续。

中国教育机构以国有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合理确定国有资产的数额,并报对该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备案,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义务。

第十条根据与外国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或者应中国教育机构的请求,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邀请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被邀请的外国教育机构应当是国际上或者所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机构。

第十一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三条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申办报告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

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应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交中外合作办学者的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其中外国合作办学者的有关证明文件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筹备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十五条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申请,提交《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的文件。其中直接申请正式设立的,正式设立申请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所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资格证明。

第十六条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达到以下设置标准:

(一)具有同时培训不少于*人的办学规模;

(二)办学场所应符合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工种)安全规程。建筑面积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一般不少于3000平方米,其中实习、实验场所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用的场所其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三)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应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有充足的实习工位,主要设备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不少于5000册的图书资料和必要的阅览场所,并配备电子阅览设备;

(四)投入的办学资金,应当与办学层次和规模相适应,且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并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六)专兼职教师队伍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相适应,专职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教师人数的1/3。每个教学班按专业应当分别配备专业理论课教师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理论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适应的教师上岗资格条件,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但是,聘任的专兼职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参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制定机构章程,载明下列事项: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类别等;

(三)资产数额、来源、性质以及财务制度;

(四)中外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五)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权限、任期、议事规则等;

(六)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罢免程序;

(七)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

(八)机构终止事由、程序和清算办法;

(九)章程修改程序;

(十)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应当按所在行政区划、字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依次确切表示。

名称中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举办其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第二十条审批机关受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技工学校的,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专家委员会对申请人申请材料按照分期分类的原则进行评审,所需时间由审批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

审批机关认为必要时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内容进行核查。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不具备办学条件、未达到设置标准的;

(二)理事会、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及其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三)章程不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四)在筹备设立期内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除前款规定的第(一)、(二)、(三)项外,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第二十二条批准正式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由该审批机关颁发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登记。登记后方可开展培训。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遗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应立即登报声明,并持声明向审批机关提交补办申请,由审批机关核准后补发。

第三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举办

第二十五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二)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与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层次和类别相适应;

(三)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具备举办所开设专业(职业、工种)培训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

第二十六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签订合作协议,载明下列内容:

(一)合作各方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合作项目名称、合作内容和期限;

(三)合作各方投入资产数额、方式及资金缴纳期限(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四)解决合作各方争议的方式和程序;

(五)违反合作协议的责任;

(六)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作协议应当为中文文本。有外文文本的,应当与中文文本的内容一致。

第二十七条申请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由拟举办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应当由中国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申请表》;

(二)合作协议;

(三)经公证的中外合作办学者法人资格证明;

(四)验资证明(有资产、资金投入的);

(五)捐赠资产协议及相关证明(有捐赠的)。

第二十九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历史文化传统和职业培训的公益性质,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职业培训事业发展需要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不符合条件的;

(三)申请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经告知仍不改正的;

(四)申请文件有虚假内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情形。

第三十条批准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由审批机关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式样并统一编号。

第四章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一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项制度。

第三十二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董事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成员。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职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配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一定的外语交流能力,并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第三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是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的组成部分,应当接受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批准的专业(职业、工种)设置范围,自行设置专业(职业、工种),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但不得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禁止的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可以在中国境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活动,也可以在中国境外实施部分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第三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实施技工学校教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与受培训者签订的培训协议,开设相应课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证培训质量。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提供与所设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其他必要的办学条件。

第三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本机构的资产,但不得改变按照公益事业获得的土地、校舍等资产的用途。

第四十条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财务进行管理,并在学校财务账户内设立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

第四十一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四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列举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办学者不得取得回报。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取、使用发展基金。

第四十三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

(一)根据合作协议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中外合作办学者有一方被依法吊销办学资格的;

(三)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终止的,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交回审批机关,由审批机关依法注销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监督,组织或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办学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进行定期综合性评估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招收学生、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期限、师资配备、教学质量、证书发放、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

第四十七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于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社会审计机构对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应当具有与专业(职业、工种)设置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自编和从境外引进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九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办学项目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样本应当自之日起5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依法如实机构和项目的名称、培训目标、培训层次、主要课程、培训条件、培训期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证书发放和就业去向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者颁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超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违反本办法有关组织与活动的规定,导致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正、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多收的费用,并提请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虚假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骗取钱财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退还收取的费用后,没收剩余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总额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举办该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限期改正:

(一)超出审批范围、层次办学的;

(二)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的;

(四)违反规定对办学结余进行分配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办学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第6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技岗人员(包括新入场和转岗人员)。

一、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二、项目经理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项目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三、安全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安排在年初年末的空闲时间及安全生产月期间。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要求按时参加。

4.培训地点:公司会议室版权所有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

四、特殊工种、技岗人员。

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内部强化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每个工程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

4.培训地点:工程所在地会议室

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和保护他人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

五、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科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科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

第7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R 197.32 文献标识码:A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背景

1928年,美国医学会了“住院医师和研究生审核要点”,建立了早期住院医师培训计划标准。日本也在1968年正式建立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在20世纪20年代,北京协和医院在学习美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及本医院的特色,迈出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第一步。自此,我国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正式拉开了序幕。到2013年12月,国务院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纷纷开展了在不同规模、层次及水平上的培训。

二、住院医师规培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2014年,安徽省组织开展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推荐认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全省统一招录工作,并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目前,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还处于初级阶段,培训的体系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程度还不高,而且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管理制度不健全、带教工作不规范、临床考核流于形式等。以某三甲医院为例,目前,包括在培学员,已有200余名学员参加了规范化培训。由于该院处于规范化发展的学习阶段,发展的过程中在制度建设、思想建设、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上都存在一些问题。近年来,各级专家学者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发展也做了深入的研究与讨论,内容涉及到培训政策的落实情况、培训考核问题、经费保障等。结果表明,各基地都面临相似的困难与挑战,由于各基地实际情况差异较大,导致研究结果的可借鉴性不强。笔者通过对该院长期地观察分析和实地调查,总结了此基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找出解决方案。同时,希望能为其他医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借鉴。

(一)主管部门权利、分工不明

该医院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试行),并遵循方案精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专业基地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培训计划、管理制度的拟定以及招录、考核等审定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审议培训实施、考核细则;专业基地主任和秘书,并未明确具体职能;在职能科室科教科,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然而,问题的关键也由此产生。该医院属于院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权力集中于行政执行院长,各科室之间责任相对明确,但是该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结构介于正式与非正式之间,该组织确立了明确的组织目标,却缺少为组织目标拼搏的动力;有固定的人员数目,却没有稳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这些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虽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但是并未真正发挥领导与督查的作用;其次,其职能科室科教科,实际上只有一人负责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招录、培训、经费管理、过程考核及督查等所有事务性工作。然而,规(住)培(工作)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要求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

(二)过程管理不够直接影响学员培训质量

自2013年《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印发,到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的落实,从精神到物质上的支持足见国家对此项政策的重视程度。该医院却未能真正重视。

首先,大部分医务人员单纯地把规(住)学员当作基地人力资源的扩充,严重忽视了带教和培训。

其次,在考核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包括两个部分,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其中,过程考核是一种阶段性考核,是对住院医师培训过程的动态评价。过程考核又分为出科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以轮转结束时间(一般为月末或月中)为考核节点。然而,这个时间的设定就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影像科方向的学员在放射科轮转的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9个月;第二阶段18 个月(针对轮转时间为3年),在时隔9个月或者18个月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再进行考核,就完全失去了过程考核的意义,也让这些考核流于形式。

最后,由于学员类型多样,培训标准也不同,而且学员在专业素质和思想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大多带教老师对学员关注较少,对带教任务认识不清,不能按培训标准对身份不同的学员进行针对性的带教,造成规(住)培学员质量较低,学员素质参差不齐。

(三)培训学员中全科医生数量不足且工学矛盾突出

规(住)培对象包括所有拟从事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以及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要接受培训的学员。在规(住)培系统中,按照学员来源分为本院和外院学员;按照学员类型分为专科、助理全科和全科三个方向。外院学员中的全科医生,来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他们大多作为各自岗位的骨干医生,基本无法实现完全脱产培训,导致工学矛盾突出。由于社区和乡镇面临的患者较多,医院本身也存在人员紧缺的问题。当规(住)培基地都不能完全理解培训制度时,社区与乡镇更是不能领悟。所以在出现工学矛盾时,学员原单位的意愿占主导地位,因此就出现了培训被暂停或者不到岗的现象,结果就是轮转顺延,甚至退出规培(训)。显然,并不能完成规培(住)的任务。

三、对策分析

(一)提高组织管理的有效性

1.整合管理权限

为实现为各级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深厚的理论功底和熟练的实践技能的临床医生的目标,需要按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形成一定的权责角色结构。因此,切实发挥该医院领导小组与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提高各专业基地负责人的积极性首当其冲。

其次,充分利用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自2015年12月,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正式进入信息化管理,学员从报名招录、排班调控、日常考勤到过程考核都在这个系统完成。管理者的工作也应该顺应潮流的发展,强化系统内的管理。这就需要在管理系统内为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及各专业基地负责人分配账户和权限,让管理者真正进入管理系统,切实发挥管理与监督的职能。同时,加强与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信息科等协同科室的联系,各科室间加强通力协作,提高对规(住)培工作的统筹安排。

2.激发管理热情

仅仅依靠明文规定的组织没有凝聚力,组织目标就难以实现。目标的实现需要价值观与使命感作为强大的支撑,以此建立共同的愿景――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这不仅需要各部门间的通力合作,还需要有相应的资金支持,因此,领导小组与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必须与绩效挂钩,各基地负责人的工作要与学员的过程考核成绩相关联,在一定的周期内对考核成绩较好的专业基地给予奖励。这种资金的来源可以按照《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第七条,中央财政补贴中20%用于培训基地教学实践活动的补助的规定,从中划拨适量的款项,由财务科按工作完成度及考核状况给予发放。提高管理者参与的积极性,在满足管理者最基本生理需求的基础上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

(二)提高组织管理的管控度

1.加强过程管理

在医院管理当中,我们需要对每个过程进行质量控制,通过对每个过程的控制管理,从而达到全面质量管理。在规培(训)中,过程考核应作为考核的重点,过程考核包括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考核成绩是培训效果最直观的表现,如何最真实地反映培训效果,需要严密的考核体系。对于在培训方向,培训年限上存在差异的学员,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在理论考核上,需要联合利用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和添加考核题库,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相同专业的学员的考核内容不完全相同,实现“一人一卷”的个性化管理。在技能考核上,参照执业医师临床技能考试的方式、标准及评分细则,以高标准和高要求进行考核,避免考核流于形式。对于口腔科、放射科、神经内科等专业性较强的学员,对考核内容的专业性需要做出更严谨的设计。由组织考核的部门定期总结理论和技能考核的结果,将学员考核情况反馈给派遣单位,使考核结果信息化、公开化。作为送培单位,也应主动向在外院规(住)培的学员要求定期反馈培训状况,相互学习经验,实现过程重在规范,产出重在同质。

2.调动学员兴趣

自上而下的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参与相结合。只有自上而下的管理,没有自下而上的反馈是缺乏控制力的,会形成一种管理者理想的管理,而不是对管理对象的管理。科教科是与学员交流最主要的部门。由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周期最长为三年,就目前规(住)培系统来讲,每一年都会有三种届别的学员同时存在。因此,在学员中,可以按届别、专业和培训年限的不同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领导班。以座谈会的形式定期反馈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培训后的收获和感想、工作态度和心境的变化以及通过培训最终想要获得的结果等。让学员通过比较,对自我的培训作出更高的要求。当然,学员领导班的维持也要通过物质利益维持,规培(训)基地以奖金的形式补贴。提高学员的积极性,让少数带动多数,进而在整体上提高培训质量,实现产出重在同质的目标。

(三)增强对规(住)培的重视度

1.提高思想认识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思想上的波动对行为具有巨大的冲击力。对于规(住)培,首先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从分管领导到各专业基地负责人,再到科室的带教干事和带教老师,必须让他们认识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一项必须执行的政策,培训学员不仅仅是临床劳动力的补充,要切实履行对培训学员的带教和管理。其次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好各种适宜途径,宣讲政策、宣讲工作、宣讲实例。让各级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意义,当然,这种重视不能只停留在思想的层面上,更要具体到行动上。因此,必须将教学工作作为医务人员的一项重要业绩指标,计入工作绩效,以提高各级医务人员履行带教和管理职能的积极性。

2.增强目标意识

目标管理是以制定目标为起点,以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为终结。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制定即目标起点,结业考核合格即目标完成的终结。通过过程考核是参加结业考试的必要前提,各规培基地(训)的培训都是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由于学员培训的专业及年限不同,基地应根据不同专业学员在同一科室轮转的时间为基础,以季度为结点,每季度组织一次过程考核评优活动,获优的学员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学员,一年度中有两次不合格,给予警告批评处分;两次以上者,轮转时间根据不合格次数顺延;不合格次数过多时,给予退出规培(训)的处罚。当然,出现以上任一情况的同时有严重违反医院相关规定,或者造成医疗事故的,同样要做出强制退出培训的处罚。各科室必须严格要求、严格遵守,为实现规(住)培的最终目标提供政策支持。

(四)面向基层需求

1.坚持把握正确方向

当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点是为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培养和充实住院医师队伍,建立并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群众提供合格的医学人才。全科医生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力人员,是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中,专科医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全科医生作为培训的重点,比例较低。

首先,这就需要扩大招收范围,向地市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倾斜,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全科专业学员。

其次,规培(训)基地应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基层服务(实践)的培训点向规(住)培学员所在的医院倾斜。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才能牢牢把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坚持面向基层需求的方向不偏移的正确方向,实现群众“小病不出门,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2.坚持鼓励人才对流

坚持严守产出、重在同质的底线不突破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核心和生命线。同质的目的是实现地区间医疗水平的平衡,这首先就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身提高对全科医生培训的认识,提高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其次,在政策上鼓励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科医生进行规范化培训,提高医疗水平。在基层全科医生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提高政府对医院的补贴。

另外,规(住)培基地医院可通过“对口支援”的形式对委派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的补充,缓解基层人力不足的压力,进而解决工学矛盾。同时,在“对口支援”的过程中,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对基层医院进行宣传教育,规范基层规章制度,完善科室管理,改善医疗技术条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连续性,实现双向共赢。

四、结束语

我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自20世纪初开始,不断发展成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制度,融入国家医改的重大任务中。各级卫生组织也积极响应国家医改的号召,义无返顾地推进这项事业。该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虽然起步较晚,而且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相信在党和政府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在医院自身的积极努力以及学员的热情参与下,任何困难与挫折都会解决。我们相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会迈向一个新的高度,实现新的跨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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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张红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存在问题与对策探索[J].中国医院管理,2013(11):58-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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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朱海珊,王晓曼.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8):73- 76.

第8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一、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时代要求

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是指在组织的规划引导下,采取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和形式,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社会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构建高效的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网络。形成组织规划引导、个人自主择训,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参与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融入了开放性、自主性和竞争性等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体现出在开放的大环境中确立开放的思维、以人为本的理念和竞争的姿态,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1、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行政运作方式的相应改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客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过去行之有效的一些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形式、实施途径和运作手段已表现出不太适应的一面。新时期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应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背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和竞争性。因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也应当相应地体现出开放性、自主性和竞争性。现阶段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形式上缺乏一定的开放性。由于采用组织安排和上级组织调训的形式,干部自主参加教育培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干部既不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有针对性地自主选择培训,又不能根据自身的工作安排,妥善地解决好工学矛盾,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无行政主管单位的一些企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由于体制的原因,缺少参加教育培训的正常渠道;二是实施途径上缺少一定的自主性。由于教育培训的内容统一、模式单一,与干部需求的多样化、差别化、个性化的矛盾比较突出,不能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影响了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三是运作手段上缺乏一定的竞争性。由于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竞争择优规则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制约等原因,资源利用“各自为阵”、“体内循环”,条块分割现象十分突出,因而不能很好地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实现全社会的教育培训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上述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通过构建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机制来加以解决。

2、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是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新任务,应对干部教育培训需求新变化的迫切需要。跨入新世纪后,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干部队伍的实际,提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新要求,干部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日益增长。具体表现在一是教育培训需求的规模与过去相比将呈现出成倍增长的态势;二是教育培训需求的内容与过去相比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因此,仅仅抽调干部到以政治理论培训为主的各级党校政校,接受内容单一、形式统一的培训,既不能满足教育培训规模的需求,又不能满足教育培训内容多元化需求。对此,必须充分整合和利用全社会的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提供覆盖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学历学位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产品,使各级各类干部在教育培训上各得其所。

3、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是适应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新举措的迫切需要。当前,效益不高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效益不高又主要体现在教育培训的质量不佳和成本较高两个方面。其主要原因在于,在培训基地的确定上缺少选择性和竞争性。在实施某项培训项目时,没有着眼于充分利用全社会的教育培训资源,做到“因地制宜”、“优胜劣汰”,从提高培训效率的角度,选择培训基地。由于缺少竞争生存意识,各教育培训机构质量观念和成本观念不强,培训效益长期得不到提高。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举措就是引入竞争机制。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按照市场经济效率优先的原则,从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中选择或组合质优价廉的教育培训资源,这样既为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提供了保证。同时,又提高了教育培训资源的利用率,避免了教育培训基地、教学设备、师资力量的重复建设,降低了教育培训成本。

二、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基本途径

教育培训社会化在组织形式上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快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进程。

1.树立新理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构建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新机制,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条,是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真正从思想上提高对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人本化、市场化、法制化的观念。

人本化理念。确立干部教育培训人本化的理念,就是一切从干部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确认干部自我要求教育培训的基本权利,满足干部个人多层次需求,促进干部个人的全面发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眼于经常化、长期化、系统化,努力营造终身学习的氛围,努力为干部教育培训提供多样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同样,作为干部自身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争取教育培训,要用知识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能力素质。

市场化理念。树立干部教育培训的市场化理念,就是依据市场经济竞争择优、自主开放的特点,建立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自主择训和竞争参训相互结合、组织推动、市场拉动互相作用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的组织形式。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干部教育培训市场,由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决定教育培训的市场,由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和质量决定干部教育培训的经济效益。要进一步实行开放教学,共享全社会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要树立人才资本的观念,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确立干部教育培训是培训生产力的观念、是最具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生产性投入、是收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要树立教育培训需要组织、社会、个人等方面多元化投入的观念。

法制化理念。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必须树立法制化理念。要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法规体系,强化对干部教育培训市场的公开评估和有效监管,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运作规范、恪守诚信的市场体系。要依法维护各类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开放性和有序性。同时,要树立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是法定义务的观念,干部每工作一段时间,必须强制性的接受教育培训,使干部教育培训从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管理。

2.搭建新平台。采用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从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需要和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出发,搭建干部教育培训新平台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基础工程。一是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对现有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进行整合。整合教育培训资源要打破行政隶属关系,通盘考虑全社会的教育培训资源,以提高教育培训的效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合理的确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规模、专业设置和地域分布;二是建立市场观念下的投资机制,开发新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根据干部教育培训的新需求,调整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划拨方式,发挥资金对教育培训的调节作用,对需要新开发的培训项目,通过教育培训资源的评估,择优选定项目开发机构,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拉动市场化运作,培育和开发出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新的教育培训资源;三是运用市场手段培育开发“干部教育培训产品超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根据干部的能力素质要求和干部的教育培训需求,向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产品目录,采用市场招标的形式,设计“制造”出门类齐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质优价廉的“干部教育培训产品超市”,搭建成覆盖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学历学位等新的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四是运用网络技术开发虚拟教育培训基地——网上教育培训中心。建立网上教育培训中心是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一种新型教育培训平台。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大纲,面向社会招标,按教学大纲制作网上教学电子产品,并通过开发相关的管理软件,实现异地分散适时学习培训、考核测试和全过程的培训档案管理。网上培训中心的建立可以使干部教育培训实现自主性和互动性,既较好地解决了教学资源的时空限制,共享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又能满足教学层次和内容多样性要求,还能切实地解决好工学矛盾。

3.创建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组织形态是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参训人员的组织具有开放性、培训机构的选择具有竞争性、培训秩序维护具有规范性,因此,创建社会化教育培训新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基本前提。第一,要建立干部主动参加教育培训的约束与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干部任职资质制度、干部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制度、干部教育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等,规定各级各类干部每年参加学习培训的最少学时数,规定各级各类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文化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的基本标准达标的时限,即对各级各类干部在一定的时段内必须接受教育培训的内容、标准、时间作出明确规定,并赋予一定的法规效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由干部本人结合自身实际上,自主选择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和形式。第二,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机制。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从社会各界遴选一批涵盖各类教育培训的专家,设立教育培训机构评估专家库,需要对某一具体教育培训项目进行评估时,从专家库中抽选相应的专家组成项目评估小组,独立承担评估职能。通过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资质评估工作意见》及《干部教育培训资质评估标准》,明确资质评分办法、培训资质等级划分办法和培训资格确定办法。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培训硬件的评估。主要是对师资力量、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学规模进行评估;二是教育培训软件的评估。主要是对教学方案设计水平、教学管理水平、教学手段、教学内容、办学信誉进行评估;三是教育培训费用的评估。主要对教育培训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评估,体现优质优价。通过评估,确定培训资质等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进一步优化教育培训资源。第三,建立培训项目的市场竞争选择机制。通过制定《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招标工作意见》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招标实施办法》,对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培训机构。招投标的基本流程是:教育培训项目立项,制作标书,向社会招标公告(包括教育培训内容、要求、规模和承接机构的资质等级等),投标方提交标书,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评标小组,开标并对投标方进行实地考察,评标及推荐,中标信息,发中标通知书,提交评标报告,签订委培合同。

三、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组织部门应承担的职责

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并不是简单地把干部教育培训推向社会。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社会化的过程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按照“整体规划,宏观指导,牵头抓总,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的要求,从指导思想、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方面,逐步实现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的转变。具体地说应承担以下的职责:

1.制定总体规划和各级各类干部岗位素质能力标准。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各级干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出发,在对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行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并适时向社会各教育培训机构公布,为社会各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提供宏观指导。在制定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规划的同时,还应当研究确定各层次各类别各岗位干部的素质、知识、能力标准,并让所有的干部清楚地知道各层各类干部应具备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的基本标准,以及在不同工作岗位上具体的技能标准。为了保证标准具有鲜明的时效性,还应定期的对上述标准适时进行修改。上述标准的制定在对各级各类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提出了强制性要求的同时,也为各级各类干部自主参加教育培训提供了依据。

2.指导协调社会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按照干部教育培训的总需求,指导性规划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规模、专业设置和地域布局。采用市场手段,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对干部教育培训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建立“组织引导”和“需求导向”相结合的社会化干部教育培训资源整合新机制。一方面通过定期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进行资质评估,优胜劣汰,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或者被取消,或者被具备资质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兼并;另一方面通过定期向社会公布干部教育培训需求信息,以教育培训需求来引导社会教育资源的投入、改造、重组、变更,让教育培训需求市场来调节教育培训资源的配置。

第9篇:合规培训的目的范文

关键词:基层员工;培训工作;困境;突围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员工培训管理的重要作用,因此,如何打造符合新时期发展所需的人才,如何提升现有人员的胜任能力,是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项极为艰巨的任务。本文则以此出发点,对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了分析。

一、基层员工培训工作的困境

(一)对培训不够重视

当前,大多数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对安全培训还不够重视,培训理念较为落后。甚至有些管理人员认为将大量的精力以及资金投入到培训工作中去,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由于这种错误认识,致使培训工作得不到有效开展。再加上生产需要大量的作业时间,所以有些企业没有安排出充足的培训时间,以至于培训效果不佳。

(二) 安全培训方式单一,内容陈旧

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保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不断提升企业的生产效率以及生产质量。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要将安全理论应用在实际中,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的企业在开展安全培训的是培训方式较为单一,内容较为陈旧,不利于工作人员更好的接受并掌握培训的相关知识。另外,虽然有些工作人员已经获得了油管的培训合格证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将安全理论进行有效运用,从而导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能获得良好的效果。

(三)忽略了员工职业规划工作的进行

员工职业规划,尤其是新员工职业规划已经成为现代企业人才开发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我国很多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员工职业规划工作的缺失,会导致员工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认识不到自身在企业中的价值,所以,对员工职业规划工作的忽略,已成为企业员工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严重制约着企业人才开发工作的进行。

二、提高基层员工培训的有效路径

(一)加强培训管理工作

开展安全培训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使工作人员具备安全生产意识,掌握科学的操作方法,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最终促使企业的生产效率大大提升,降低安全事故出现的频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力度。为了达到更好的培训效果,将培训工作落实到实处,可以在实际培训过程中,将工人的绩效与培训结果挂钩,从而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对于培训结果不合格或是不达标的人员,需要实施一定的惩罚措施;对于表现良好的工作人员则需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做到奖惩分明。还要加大考核力度,没有通过考核的人员坚决不能上岗操作,要对其进行重新培训,从而保证培训的效果。

(二)优化安全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

为了提高企业安全培训的实效性,需要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以及职工的生活基础丰富培训内容,对职工身边发生的事情进行收集,并将其引入到安全培训案例中去,这样可以有效提升安全培训效果,达到事半功倍的目的。同时,在进行安全培训的过程中,不仅仅只是照本宣科,进行简单的讲座,而是需要根据企业以及员工的实际情况不断扩展安全培训的内容。另外,还要加大对安全培训方式的创新力度,合理使用多媒体、矿井仿真模拟系等,充实职工的知识面,并提升其安全素养。除此之外,在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时候,需要对不同的培训对象以及培训内容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培训方法,对互动式与研讨式等进行精心设计和选择,从而更加灵活的使用各种教育手段和培训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学习兴趣,从而增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生动性、实效性。

(三)做好新员工的职业规划工作

要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相适应。企业战略规划是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的前提,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是员工需求的集中体现,也是发展个人战略的一种方法。企业的战略规划制定中,需要确立企业的发展目标以及在后期发展中应该完成的任务,然后通过对企业现有资源的合理分配一帮助企业不断向目标靠近,其中,所分配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企业的战略规划为新近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指明了方向,在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中,员工应该使其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相m应。为此,必须要建立共同的职业生涯愿景。愿景包括了企业的未来发展目标、事业的核心价值理念。企业应该使新员工对企业的愿景有一个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并且在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规划时,能够将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结合起来,在个人目标实现的过程中,推动企业不断向其所制定的目标靠近。另外,要为新进员工确立业绩指标,业绩指标的设立,可以帮助新进员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从而更好地实现工作目标。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本文结合个人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就企业员工培训管理的相关内容展开了探讨,具体分析了企业员工培训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别是缺乏正确的理念指导、企业人员培训方式相对单一、忽略了员工职业规划工作的进行、企业员工培训与考核机制不完善,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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