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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精选(九篇)

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

第1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一、加拿大证券行业及其合规管理概况

截止到2009年底,加拿大有证券公司200家,管理客户资产规模为8950亿加元,证券行业收入约160亿加元,行业利润约60亿加元。从行业收入构成看,51%的收入来自零售和财富管理业务,24%的收入来自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为25%。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已有近30年历史,大致经历早期发展、逐步明确和不断完善三个阶段,其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与扩大,合规部门的职能与职责日渐拓展和强化。在早期发展阶段,合规只是在证券行业的相关法规中有所涉及,相关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合规部门的职责和具体合规要求并没有予以明确。在逐步明确阶段,加拿大投资经纪协会(IDA)相继了相关法规,明确协会成员的合规职能和合规要求。在不断完善阶段,在明确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职责的基础上,IDA陆续修订和补充相关法规,不断完善合规管理,为确保协会成员对覆盖证券或商品期货业务中的所有法规和规章实现合规提出了总的要求。

加拿大投资业监管协会(IIROC)于2009年9月通过立法,规定协会会员必须指定公司CEO为UDP,进一步强化公司最高层的合规责任,提高了合规部门的履职保障。IIROC章程第38条A款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并维护一整套监督其董事、高管、注册代表,以及其他员工的行为,以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的机制”。第一,建立政策和流程,保障董事、高管、注册代表、其它员工行为都能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第二,设计流程,确保董事、高管、注册代表、其他员工的职责得以明确和被执行人理解。第三,建立一个合理流程,以确保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变化后,公司的政策和流程能及时得到变更。第四,配备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实施合规监督机制,监督人的数量应当与其业务种类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监督人应该充分了解所需监督的产品和业务。第五,指定具备相应资格和权力的“监督人”实施监督职责,每一证券公司都应当指定监督人,并将其职责范围和任命时间予以完整地记录并保存。第六,建立后续跟踪和审查流程,确保“监督人”履行职责,对于分支机构监督人的跟踪应该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对“监督人”进行定期内部审计。第七,保存监督活动记录,尤其是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情况,评级监督效果。

二、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经验

在加拿大证券业,一个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包括:一是识别风险,二是制定政策和程序,三是培训和教育,四是监视和审计,五是逐级上报和报告,六是每年重新审查合规体系的有效性,七是动态跟踪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见,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既是一个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保障合规管理体系持续健康运行的一个必要而有效的手段。通过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合规管理的不足并促使其持续改进。

由于加拿大证券业采取“原则监管”模式,相应地,其对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也是采用结果导向的评估模式,即通过评估合规管理的结果或目标实现程度来推定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这就要求证券公司必须进行充分的作为,因为一旦发生违规,公司就不能简单地说已制定了标准来证实自己已经进行了充分的监督。

(一)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考虑因素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一般考虑两方面因素:维度和量化。所谓维度,就是要多角度衡量;所谓量化,就是要尽量以数据说明事实。此外,还应避免两种倾向,一是认为合规评估是对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工作的评估,二是指标虚化或追求形式。一般应从财务、声誉、运营、监管四个维度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进行量化评估,具体如下:

1.财务维度。即评估当“合规”失败时,将短中长期财务成本降至最低的能力。具体包括:(1)直接财务成本包括监管罚金与罚款、客户投诉处理成本、诉讼处理与判决费用、坏账与信贷损失、欺诈与不当行为损失;(2)间接财务成本指管理层处理合规失效事项所花费的时间和分散的精力、相关资源占用;(3)合规管理职能发挥的成本效益在预算范围内。

2.声誉维度。评估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在道德、诚信度与合规性方面的声誉情况,包括客户、公众对公司的道德、公平对待与合规性的评价,导致反面公众形象的合规事件的性质、种类与数量。

3.运营维度。评估证券公司提供高水准的内部与外部服务情况,主要考虑内部监控的质量与记录情况、监管审查和内部审计结果、服务与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因素。

4.监管维度。评估是否维持高水准的合规管理水平,对于监管有正面理解并将潜在监管处罚降到最低情况,具体包括:(1)是否能及时、有效与系统地实施补救行动以纠正所有发现的缺陷;(2)是否能及时、积极地实施适当的新政策和程序,以反映监管要求的新变化与行业最佳方法;

(3)能否作为行业领袖参与监管过程与规则制定等。

(二)加拿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标准

在运用上述四个维度进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时,一般选用以下标准:一是未解决的客户投诉有多少,公司对投诉的处理是否迅速彻底;二是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声誉评价如何,公司在合规问题上与监管者是什么关系,是主动咨询还是被动响应,是主动关心或只是事后回应;三是宣称问题已解决的内部报告的可靠性有多大;四是是否有人指控公司有错误行为;五是合规是否是公司培训内容的一部分,所有员工都参加培训还是其中一部分参加;六是对待那些犯了错误的员工是否一视同仁;七是处理争端是否及时果断;八是公司内部管理及业务部门对合规部门的评价如何。

三、对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建议

由于我国是规则监管模式,与加拿大原则监管模式不同,因此可以将加拿大结果导向型的合规管理评估模式与过程导向型的评估模式予以结合,建立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评估体系,对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目标、原则、范围、内容、方法及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目标和原则

1.评估目标。合规管理目标的实质是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减少经营过程中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是对合规管理的监督和评价,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合规管理目标。具体目标:(1)促进公司经营管理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的要求;(2)促进公司全体员工的执业行为符合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增强员工的合规意识,树立人人合规、主动合规的合规文化;(3)促进公司提高合规管理水平,通过合规经营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4)促进公司完善、落实合规管理制度及流程,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5)促进公司在开展新业务、新产品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评估、识别和控制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

2.评估原则。评估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独立性、多维度和及时性原则。全面性原则指评估应覆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评价指标应系统、全面。重要性原则指应根据合规风险和控制的重要性确定评估重点,关注重要领域和高风险业务,并在评估权重上加以体现。独立性原则指承担评估工作的牵头机构和部门应当独立于业务部门。多维度原则指评估工作应多维度开展,对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要重点分析、评估。及时性原则指评估频率应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以及时发现合规风险和隐患。

(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的范围和内容

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是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全面评估,范围应包括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含分支机构)和人员,并可根据工作重点对高风险部门和业务环节进行重点关注。评估内容包括合规管理环境、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合规管理控制措施、合规管理信息沟通与反馈、合规管理监督五要素。

1.合规管理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合规总监及其履职保证、合规部门、合规文化建设。

2.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对合规风险和违规隐患的识别、度量、控制、动态监测及后续跟踪。

3.合规管理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合规检查、新业务及新产品审核、信息隔离及利益冲突管理、反洗钱管理、业务资格及执业资格管理。

4.合规管理信息沟通与反馈。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培训、合规咨询、合规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报告。

5.合规管理监督。包括但不限于合规投诉及举报处理、合规风险处置、合规考核、合规问责。

(三)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方法和程序

1.评估方法。运用控制自我评估

(CSA)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自我评估。CSA作为对内部控制系统评价的一种观念与技术方法,1987年由加拿大海湾公司首次提出后得到不断地使用与推广。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CSA的最新正式定义为:CSA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效力进行检查和评价的过程,其目标是为企业实现所有经营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CSA方法的独特之处在于其突出过程化、注重互动性、并强调“自我”,使得其能更好地实现合规管理的过程性、全员性及持续自我改进。根据CSA理论,证券公司的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应明确自身为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审计部仅是合规管理的指导者、监督者。在合规管理自我评估中,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应积极向风险管理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在合规部牵头下接受访谈,填写合规管理自我评估检查表,定期确认其持续正确,确认合规管理自我评估的结果,协助编制缺陷汇总整改表并执行改进,配合审计部开展运行有效性测试等。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矩阵中更新的信息内容,并及时汇报公司管理层。

2.评估程序。依据合规管理有效性自我评估的目标、原则、范围、方法,将自我评估工作程序分合规风险自我评估、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关键控制点自我评估、合规执行力评估四步:开展合规风险自我评估阶段由风险管理部主导,该阶段主要步骤及关键事项是:由风险管理部协助各业务与管理部门识别各种合规风险,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将合规风险进行评估和排序,组织录入风险列表。开展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阶段由合规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主导,该阶段主要步骤及关键事项是:第一,公司合规部确定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的范围;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选择进行合规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的板块,下属单位,及相关业务对应的相关流程,然后从流程出发进行具体的合规风险控制矩阵评估和关键控制点自我评估工作。第二,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定期确认合规风险控制矩阵的持续正确,并根据最新的业务活动情况提出更新风险控制矩阵的建议报公司审批,包括控制目标和控制活动,编制流程图。第三,公司合规部协助各流程经理汇总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在风险控制矩阵中更新的信息内容,并及时汇报公司管理层。第四,公司合规部可以在此过程中牵头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就重要的变化进行穿行测试,确保控制活动设计有效性,适时监督及审阅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填写的风险控制矩阵及流程图,确保填写内容的质量及准确性。

开展关键控制点自我评估。该阶段主导部门:合规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部门合规监察员做测试发起,流程职员做测试评估,流程经理审批测试模板和结果跟进,部门负责人审批测试。该阶段主要步骤及关键事项包括:第一,公司合规部统筹、牵头进行合规风险控制矩阵在各业务及管理部门间的分割(分配),由部门合规监察员执行测试发起,由流程经理审批模板;第二,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部门流程职员对分配到的关键控制点逐一进行确认,并且保存测试证据,声明本部门的关键控制点在给定的期间内执行有效,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测试。公司合规部适时监督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确认工作的推进情况;第三,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部门对于确认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合规管理缺陷自行提出整改方案和计划;流程经理开展结果跟进,并向合规部汇总、审阅;第四,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执行整改方案;管理层和公司合规部需全面掌握整改方案的改进情况;第五,公司合规部将控制点执行结果的确认情况、改进控制点整改情况、运行有效性测试情况及时汇报公司管理层;第六,合规部审阅在合规风险控制矩阵中由公司业务及管理部门确认后的关键控制点,可就其中有需要的部分选择性地开展运行有效性测试,以行使质量确保的职能。

第2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一、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主要风险

巴塞尔委员会会计工作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说过,“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挑战不亚于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所面临的挑战”。20__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合规与银行合规部门”文件;20__年,该机构公布了对21个国家或地区银行业合规原则实施状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表明,有20个国家或地区提出了合规要求,一些国家已将合规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国家将合规部门作为银行重要风险管控部门,强调“合规从高层做起”以及合规部门的独立性。这表明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广泛认可。调查报告指出,引发合规事件最为明显的原因是:不能持续强化全面合规的政策和程序,合规文化、意识和培训不足,不能有效识别或确认已发生的合规风险。报告指出,合规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必须从各个方面得到加强。

银行业合规管理工作是一项需要持续进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__年,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就从中国银行业经营管理发展角度强调了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暴露重大违规事件,机构业务受到限制,财务损失数量惊人,机构声誉严重受损,危及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大量合规失效的案例足以说明合规风险正成为银行业主要风险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正面临着巨大的合规性挑战。而机构的规模越是庞大、综合化和国际化程度越高,发展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难度就越大,投入的资源就越多,花费的成本也就越高。”

二、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存在的问题

根据银行监管部门要求,商业银行需根据合规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本行现有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并报当地银监局备案。从商业银行合规制度梳理的结果分析,因合规制度建设缺乏自上而下的总体安排,导致总体架构混乱现象,这也成为影响合规管理实质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笔者调查的多家商业银行合规制度为例,进行简单剖析:

首先,制度体系有待合理化。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规章制度建设存在繁多笼统现象。有些银行直接套用监管规则,并没有根据本行具体流程和特点进行细化,因而形成“鸡肋”制度,造成制度规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难以执行的后果。有些银行的某些制度,在总行层面已经相对细化,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但各个分支行依然盲目进行制度重建,仅重述总行相关规章,不仅徒增内部制度数量,也对相关执行人员的工作造成困扰。二是合规制度体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时效性较强的年度决策性规定也列入制度范畴,不利于制度建设的长期性和持续性。三是个别未列入银监会重点监管范畴的制度更新速度慢,与银行业务发展实践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在银行组织架构体系有待改进的状态下,某些制度建设任务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也就是说,在银行首先进行组织架构体系建设前提下,才有望设立并出台具有高度执行力的合规制度,否则,将因为制度建设脱离具体运营环境而成为一种徒劳的文字游戏。例如,某商业银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职能要求,但该商业银行并没有从董事会层面设置专门委员会和首席信息官职位,导致该制度建设形同虚设,也不可能从根本上符合银行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

最后制度执行力不足。例如,根据某商业银行规章制度要求,“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应当由董事会审批”。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该行内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规部或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制定,并经经营管理层通过之后即进入执行阶段,并未提交董事会决议。这种做法既不符合该商业银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中关于“合规政策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规定。

三、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建议

上述商业银行合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映了我国银行业目前合规管理从理念、建设到执行环节所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建议银行同业考虑从以下五个方面改善合规管理工作,提高合规管理水平。

(一)商业银行应树立全面合规建设理念

首先,合规制度内容不仅应重视专业性,更要兼顾全面性。

根据监管要求,合规的“规”,既包括对现有的外部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自律组织的规定,也包括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商业银行的合规建设,属于广义的范畴,相对于合法而言,范围更广,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规”,也应合“内规”。因此,银行同业不仅需立足金融机构的特殊角度,强化专业性的合规制度建设;也要从企业管理角度重视规章制度设置,建立完备的合规制度体系。从合规建设内容角度,商业银行应重视全面性,不仅要涵盖所有业务、各后台部门、各分支机构,更要涵盖全体工作人员;不仅重视专业合规,还应涵盖非专业合规。

据笔者了解,很多商业银行目前普遍偏重银行业务和产品、部门分支机构及岗位职责、日常业务it系统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优化工作。即使从日常的合规管理角度,也更侧重业务与机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而在后台支

持部门的合规运作、劳动用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非金融企业特有的制度建设方面,其合规建设甚至有所欠缺,凸现出商业银行法律意识、合规意识建设深度和广度的不足。

其次,合规管理体系应注重完整性。

合规管理体系从内容角度,表现为商业银行企业管理、日常经营管理合规和员工执业行为合规等多方面内容的有效整合;从执行力角度,合规管理应涉及商业银行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等不同工作环节;因此,合规建设及管理应成为商业银行全行的工作,而不仅是合规部门及其高管的任务。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并没有实现自上而下、完全渗透到全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理想状态。主要表现为:事前决策和事中执行的合规抓得紧,而事中监督和事后反馈环节的合规力度相对较弱;侧重预先的风险防范,但对于合规绩效考核、合规问责制度、诚信举报制度等需持续改进的后续制度建设体系,相对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业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规内容,应注意涉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在履行决策、监督职能时的内容;在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管理的合规制度设置方面,应考虑合规制度贯彻的可行性因素,细化银行的法律部门、合规部门、内部审计等不同部门需要重点负责的相关合规要求,从而实现银行员工立足本职工作,全方位树立自觉防范风险的合规意识,最终提高商业银行全方位合规经营,规范发展的高效执行能力。

(二)商业银行应注意法律与业务人才在合规管理工作中的的协作

根据银监会监管要求,银行合规管理人才需要具备“多面手”的特点,即法律知识和银行专业知识并重。合规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内涵,也应了解本行业务,需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笔者认为,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规与合法的关系,银行合规内含了对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规管理的基础。银行要做好合规管理工作,就必须重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协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执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规管理机制。

目前,某些商业银行依然处于法律与合规部门分设状态。法律部人员主要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一般负责诉讼与合同条款的审查,基本属于银行合规管理的事后处理部分。合规部门的员工基本由风险控制部、业务部门的金融专业人员组成,这些人员普遍具有业务专业知识强,而法律常识相对欠缺的特点。也有的银行虽然部门合设,但法律人才与业务人才的分工也依然过分清晰,与部门分设环境下的工作效果类似。在这种模式下,合规建设与管理人员,既要判断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判断是否符合行业的规则、自律规则和内部制度。从人力资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对金融专业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高于法律专业人员的不合理状态。

上述工作模式,将“合法”,这一合规管理的基础工作安置在合规建设的后期,导致银行实务工作中,合法性判断与合规性审查难以有效对接,不利于提高银行整体工作效率。

(三)商业银行应优化合规监管机制,实现全行协作合规监管效果

要实现合规管理的最佳执行效果,需要商业银行全行协作,各有侧重,建立合规管理的层层防线,提高合规风险的管控能力。要达到上述效果,要求银行合规监管制度建设细化,实现责任和义务的统一。

据调查,从合规制度建设角度,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及其部门业务负责人,普遍被赋予了对其管辖范围内经营活动的首要合规监管职责。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业务主管人员只履行合规监管报告职责而弱化合规监管的初步识别任务。究其原因,从合规监管机制角度,合规部门是负责合规性审查的最终机构,业务主管人员并不是合规监管的主要负责者。业务主管经常因更重视商业机会而从某种程度上忽略了合规责任的履行。

(四)商业银行应重视合规人才的培育和发展

银行业务创新是银行业摆脱同质化竞争,进行市场拓展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这也对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规管理人员能力不足,导致其对合规风险的判断难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风险而埋下风控隐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过分夸大风险而影响本行的发展。从这一实务角度,对银行合规人员提出比银行监管机构更高的要求,除具备法律、业务知识以外,还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学习和领悟能力。合格的合规工作人员,应能够做到及时、正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动态及其内涵,分析其对银行业经营的影响,并及时提出规避风险的解决方案或建议。

据调查,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的合规人员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难以满足上述要求,因此,商业银行应重视在合规人才的吸收、培养方面加大投入。

第3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杨再平:把握合规建设的三大要素

对于合规的重要性,我想大家都有自己的认识。那么怎样才能做好合规?在此我谈谈我个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我认为要做好合规,必须把握三大要素,即合规文化、合规体系以及合规流程或合规执行。

第一个要素是合规文化。文化是基础。如果一家银行没有合规文化,其他措施也就不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文化为什么如此重要?文化是一种群体现象,其伴随着群体的存在而存在。因为文化实际上就是群体的意识,因此一个群体必然伴随着一定的意识而存在。文化的内核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是非标准。一种文化形成以后,一个群体就有相应的风气与氛围。另外就文化与制度的关系而言,一个单位或机构有各种制度规则,但如果这些制度没有上升到文化层面,就是虚的,制度只有上升到文化层面才有效,文化比制度本身更重要。

另外,衡量一家银行是否有合规文化的标准是什么?我认为有三个标准。第一是高层重视即合规要从高层做起;第二是明确的政策宣示,银行应该建立合规一票否决制,比如以是否合规为前提来评价成功;第三就是全员意识,即自上而下要形成合规是很重要的这一思想。合规文化的形成不是自然而然的,用通过宣传、造势、灌输来强化。

目前我国银行业可能还没有形成合规文化,甚至普遍存在不合规文化、违规文化。违规有利、违规有理盛行。比如2004年山西“728”金融大案,太原市除了工商银行以外全部涉案,就是所有行的分支机构都跟这个案件有关,这反映出了我国银行业的不合规文化。

因此,如果说合规文化是合规管理的基础,那么在我国银行业尤其如此。银行应该对合规文化建设给予高度重视,从高层到基层员工的各级人员都应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因为金融是虚拟经济,规则是构成虚拟性金融产品的基本元素。金融机构如果不遵循规则,其产品最终也会因为缺乏竞争力而被市场淘汰。金融机构不合规虽然会一时有利,但从长远来看是不利于其发展的。

第二个要素是合规体系。我认为构建合规体系要把握以下四个要点。

其一,合规体系是董事会、高管层、业务主管以及合规职能部门等四部分,这就意味着合规并不仅是职能部门的职责,董事会、高管层以及业务主管也不能置身于这一体系之外。这也是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原则的一个着重点。即合规要从高层做起,董事会、高管层和业务主管都有责任。

其二,就合规体系内部而言,合规职能部门是有差异的。大银行的合规部门规模较大,而且各主要业务可能都有合规部门及相应的合规人员;而小银行的合规部门可能就是一个团队甚至是一个个人。因此银行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也是可以有差异的。

其三,合规部门不论其规模大小,必须具有独立性和足够的资源,其职责必须清晰,以使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其四,要厘清合规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一是合规部门与业务部门间的关系。合规部门不开展具体业务,这样才能保证其独立性,从而更好地履行其职责。二是合规部门与法律部门间的关系。合规部门不等同于法律部门,因为法律上是否合法是就结果而言的,它仅关注结果或动机;而合规要关注细节与过程,要进行全程监督,另外合规比法律的范围要更加广泛,它不仅关注正规的法律条文,还应包括行业协会规章、市场惯例以及银行内部的一些规则。因此,不能简单地以法律部门替代合规部门。三是,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间的关系。内审部门是事后审查,而合规部门是事前事中监督。

最后一个要素就是合规流程或者合规执行,即合规体系建立后怎样运作执行这个体系。对此,我认为要把握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合规部门要有计划并同时设定计划的目标。银行要就合规建设开展一些活动,对这些活动的时间安排、程序流程以及执行重点等都应有充分的把握。二是,合规监督必须是要对每一细节进行持续性监督。三是,必须充分评估各个环节出现违规的概率以及其影响。如果某一环节出现违规的概率不高、影响也并不大,合规部门可能对该环节不关注。但如果某一环节出现违规的概率特别高、影响特别大,合规部门就要给予较大的关注。四是,要有合规报告制度。合规报告分为不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不定期报告制度就是凡遇有重大事件或者不合规事件都要及时报告,另外还应该有定期报告制度。五是,合规人员要对所负责的业务进行合规认证。合规人员要对自身负责的业务中是否有重大、中等或者轻度违规进行合规认证,并且要签名负责,以便于业务结束后进行问责。

(作者时任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现任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李源:加强合规建设,满足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自觉实践。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得到了商业银行管理层和员工的普遍认可,并全面融入各家银行的经营理念、组织架构和业务经营实践之中。但是,商业银行要全面提高合规管理水平,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至少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首先仍需要深化对合规风险管理的认识。合规管理对于国内银行来说是近几年出现的新事物,对它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各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实践才刚刚起步,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很多问题还没有碰到更谈不上解决了。为此,只有通过继续深化对合规管理的认识,才能使其能够指导商业银行的实践。

其次,按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把合规放到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高度对待。《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把合规风险与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一起纳入了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是银行业风险监管的一项核心制度。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核心内容,全面风险管理是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理念,因此,应从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的角度来看待合规管理有效性的提升,商业银行对此应有足够的重视。

再次,以推动流程银行建设为契机,全面贯彻合规风险管理。做好合规管理,不仅仅是设立一个合规管理部门,而是要把银行整体的管理理念、组织机制和制度框架置于合规管理的指导之下。以流程为导向,建立清晰的管理流程,建立所有员工的岗位职责体系,职责分明、边界清晰,管理流程的不同环节之间既要顺畅衔接,又要相互制衡。部分银行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有部门银行的色彩,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难度大,成本高,在这样的企业文化之下,做好合规管理的难度较大。因此,把流程银行的建设与以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相结合显得非常必要。

(作者系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

华兵:合规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目前商业银行合规工作的展开,应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充分认识合规管理的价值。

如果对合规管理的价值没有正确的认识,倡导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就只能沦为空谈。近年来,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连续开展了案件专项治理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银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但是,还是有一些银行经营管理人员对合规管理的意义认识不足,一种较为普遍的思想是认为合规管理只会阻碍业务的发展,非但不创造经济价值,还可能影响经济效益。其实,有效的合规管理不但能减小损失、创造间接价值,还可以促进各项业务的发展,增加直接价值。

合规创造的间接价值――减少损失,就是创造利润。违规给银行带来的损失,不仅是物质财产的流失、监管当局的处罚和制裁,更多地体现为对银行声誉的影响。银行不同于一般的企业,诚信是银行的立身之本,有些违规行为表面上看不会造成经济损失,但银行员工的违规行为会影响客户对这家银行的信任,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会影响员工对这个集体的信心,由此造成的社会声誉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因此,银行的每一个员工都应该主动依照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行事,恪守诚信合规的工作原则,通过有效的防范风险和减少损失,为银行创造间接价值。

合规增加的直接价值――通过寻找业务增长点来创造利润。以往,合规管理只是告诉业务人员:你不可以做什么。现在,好的合规管理应该还要告诉业务人员:你可以做什么。合规管理不光是对合规风险进行监控和预防,还要积极为业务部门及员工提供合规建议和帮助,通过提出解决方案来体现合规价值。一方面,合规管理部门对已出台的外部法律、规则和准则进行充分的研究分析,寻找增加盈利的机会和空间;另一方面,合规管理部门与外部监管实现良性互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对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要求。这种研究分析和沟通反馈的过程,就是增加直接价值的过程。因此,合规活动有利于银行的成本与风险控制,提高资本回报率。

二要确立统一的、明晰的合规标准,这是建设合规风险管理体系的关键。

制定合规标准,是实施合规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目前中资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政策太多,制度太分散,标准不统一。基层员工常常无所适从。这种信息的孤立和不一致,不但加大了合规管理的成本,而且容易导致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缺乏依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因此,确立标准非常重要。

那么合规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以及中国银监会对合规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因此,确立合规标准,第一步就是要准确把握外部的法律、法规,随时跟踪、了解变化情况,分析评估对全行经营管理的影响,有效识别银行所面临的合规风险,并将其准确地定位到银行内部的规章制度中,形成内外规清晰准确的映射关系。也就是确保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性。

但是,合规标准的制定,不能仅仅满足于简单的文件汇编。要使标准得到恰当地执行,还应该把抽象的政策、制度转变成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工作规范和岗位手册,明明白白地告诉每一位员工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该怎么做。因此需要梳理、整合各项规章制度,提炼业务流程、管理流程和支持流程,并明晰其相互关系,形成同时包含操作、控制和合规要求的合规文件体系,将合规贯穿于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对制度的梳理和流程的优化,进而进行相应的岗责体系优化、绩效管理优化等建设,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流程效率和效能,促成向“流程银行”的转变。

当然,外部法律法规环境在不断变化,银行业务产品在不断创新,合规的标准也需要不断地调整,定期评估内部制度和程序的适当性,即时跟进任何在政策和程序方面已被发现的缺陷,如有必要,提出修改意见,并就发现问题和修改方案形成书面意见向管理层报告,注重整改后的再测试与再评估,以确保缺陷被及时更正。这样周而复始,实现合规标准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

三是建立完善高效的组织架构,这是实施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的关键。

近年来,各家银行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再造不断深入,并向着业务管理垂直化、组织机构扁平化的方向发展。合规管理架构和责任体系的建立也基本上是业务条线和区域管理相结合。董事会和高管层对银行合规经营负最终责任。业务部门对本条线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合规风险负直接责任。每位员工对自身业务活动的合规性负责。

合规管理不是孤立的,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规管理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业务部门主动实施有效的自我合规控制,向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寻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履行独立的合规管理职责,在事前与事中实施专业化合规管理,并在业务条线之外建立独立的报告路线。内部审计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实行事后控制。这三道防线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又充分沟通、精诚协作,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性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四是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运转效率。

随着银行网点的不断延伸,合规风险管理的半径也在不断扩大,因而很有必要借助科技手段提高整个体系的管理和运行效率。我们不但可以建立一个与业务及管理活动、各条线和运作单元以及各岗位形成明确映射关系的文件化管理系统,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非现场监管手段,例如收集合规风险数据,报告违项事项,识别、监控和防范合规风险,提供风险提示等,使之成为岗责体系、报告路线、风险识别、监测评价等多项管理要素有机结合的载体。

总之,合规风险管理对我们来说还是一项新的命题,而且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借鉴、创造和实践,才能在合规中谋求银行的最大发展。

(作者单位:兴业银行)

杨贵院:上海农商行的合规建设实践

合规对于农村商业银行具有特殊的意义,这是由农村商业银行的特点所决定的。在我国,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农村信用社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其普遍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既老又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于2005年8月份成立,其前身是230余家农村信用社,而上海第一家农信社有着50多年的历史。二是既多又少,上海农商行在上海的网点数量位居前三位,但是新业务品种较少,尤其涉及资本市场、客户理财等领域的产品较少。三是既繁又简,上海农商行的前身具有三级法人结构,这意味着各农信社的管理模式、制度设计既失之于简,又不尽统一。农商行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农商行的合规管理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把依法合规摆在首要的位置。

基于这样的理念,上海农商行成立之初就在合规风险管理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尤其是围绕流程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建队伍。就组织架构而言,总行设有合规部,区县支行设有专职或兼职合规员。总行合规部的总经理由行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这有利于合规资源的获取,也有利于保证合规部的相对独立性。

第二是立规章。就内部而言,我们合规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包括《合规政策》在内的一体两翼的合规管理制度。就外部而言,因为银行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较多,而且这些法律法规可能还存在相互矛盾的地方,因此我们根据商业银行的规律出台了《商业银行合规人员法律适用手册》,梳理这些外部法律法规。另外,我们还根据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律,出台了农村商业银行合规经营守则。

第三是理流程。通过流程梳理,我们的目的主要在于理清流程以及改变规章制度的模式。以前的规章制度主要是以文件的形式出现的,现在我们进行流程梳理并建立了GRC流程管理。在这一流程管理体系下,管理大纲与管理办法占到新文件中较大的比例。通过这一体系安排,目前我们的流程梳理工作进展较为顺利,预计2008年年底我们可以完成主要业务文件的编写,并基本形成新的流程体系。

通过这个流程梳理,我们满足了四方面的需求,即流程的需求、客户的需求、监管的需求和股东的需求。但是,流程梳理并不是目的,而是在于探索合规管理在流程银行建设中的作用与意义。总之,上海农商行虽然在合规及流程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真正的“流程银行”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继续探索。

(作者单位: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罗浓丽:合规建设要找出业务发展与内部管理的动态平衡点

从事银行工作的同志都了解,银行在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自身也面临着各种金融风险。银行业务的发展过程其实也是银行管理水平提升的发展过程。所以如何在业务发展与内部管理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就成为银行时时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2005年4月29日,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同年6月上海银监局又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合规作为一门独特的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应该说已日益得到全球银行业的普遍认同。顺应监管要求,以合规管理为抓手,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成为管理提升的当务之急。

为此,作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合规培训。通过派人员参加银监会和上海银监局组织的合规风险管理培训讲座以及邀请监管部门领导来行为全行员工作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培训,逐步树立了“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合规”、“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理念。

二是建立了有效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民生上海分行于2005年7月下旬及时组建了合规部,专门抽调了有多年银行工作经历既熟悉政策法规又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合规岗位;并且明确了合规部门的职责以及与风险管理部门、内部检查部门、法律事务部门等的相互关系;为确保重要合规问题在全行的协调和传达,同年9月9日,又成立了合规管理委员会,由分行行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合规部的行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分行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三是加强了制度建设。民生上海分行启动了合规体系文件项目,由合规部牵头在咨询公司的帮助下组织分行各部门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地清理、整合和完善,共清理了文件及制度1200余份,然后按照新的文件格式要求完成了280余份合规体系文件的编写。

四是建立了“合规、岗责、绩效”综合管理体系并使之IT化。“合规、岗责、绩效”综合管理系统的主要特色是:由于建立了明确的岗责体系,每位员工都能清楚地了解自己是做什么的;由于将岗责和流程相结合,每位员工都能明白怎么操作;由于对每一个流程操作的风险点进行了明确的揭示并将突发事件的应对编写了应急预案,每位员工都能很清晰地把握操作中的风险点以及防范和应急的措施;由于建立了明确的绩效考核,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工作的优劣。合规综合管理系统的完成使我行的合规工作真正走上了常态化管理之路。

通过两年多的实践,对合规工作感触最深的有如下几点:

一是合规必须从高层做起。合规文化是银行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规文化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有一个从强制接受到被动执行到主动合规这样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中,一个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往往会对整个组织的文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某种程度而言,银行的文化往往取决于银行领导者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取向。

二是合规是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当前,中资银行除了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外,还面临着操作风险,而合规风险是导致操作风险产生的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原因。要充分实现商业银行的发展战略和增强核心竞争力,必须有一个绩效优良的风险管理体系作为支撑。合规机制的建设不仅有利于完善业务规章制度,明确业务操作、管理和支持流程,而且有利于加强合规文化的培育,增强员工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减少做事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因此可以说,合规是商业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

三是合规综合管理体系的建设对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将产生革命性的变革和脱胎换骨式的转变。合规综合管理体系的建立,基本实现了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自身管理实践与国际先进管理理论的有机结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与监管要求的有机结合、适时的风险控制与长效机制建立的有机结合、银行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结合,其建设过程本身就是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还培养了一支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和工具的人才队伍,全行员工的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同时,合规也已渗透到各项经营活动,“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等合规意识已深入人心,合规文化日渐凸现,逐步形成了自我完善自我改进的良性循环机制,有效合规落到了实处,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谢如明:合规工作重在梳理和协调

所谓合规,首先要有规,有规才能构成合规文件体系,这些规包括外规和内规。梳理内规和外规是合规建设的基础。这些文件是各个业务管理部门首先要清理和认定的。就合规管理体系而言,第一道防线并不是合规部门,而是这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要在具体业务操作中判断是否合规,如有问题再来和合规部门协商。

合规体系的建设还要注意与一线部门的配合,要加强对业务条线的控制。以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的做法为例,目前上海分行各支行的会计部门是分行派驻的,不受支行的约束,从而避免违规事件在支行层面发生而不向分行报告。贷款的调查报告也是集中的,由分行公司业务部调查后上报的。另外贷款的审查是集中在分行和总行。合规部门对分行合规管理是通过对业务条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来实现的。

(作者单位: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吴大刚:如何把合规工作向深入推进

当前商业银行的合规工作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主要表现在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逐渐建立,合规管理职责逐步清晰,合规管理职能进一步细化以及合规意识得到应有的加强等等。但总体看来,商业银行的合规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向深入推进。

一是对“合规”概念的认识还要进一步深入。“合规”合的不是简单之规、单纯之规和文字之规,它的内涵,不仅包括了银行应遵循的外部法规与监管要求,还包括了市场规则与惯例、行业准则,以及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准则。汇丰集团就提出实现合规的主要途径是从字面及精神上遵循业务经营所在地的合规法律、监管规定和规则,并在集团内部广泛运用集团的基础标准。汇丰银行还提出,对竞争对手可能采取的不正当行为,也要求相应机构和个人与之划定界限,不得追随。因此,银行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应始终力求遵循法律的规定与精神,如果疏于考虑银行行为对股东、客户、员工、市场及整个社会的影响,即使未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也可能导致严重的负面影响和声誉损失。银行作为关乎诚信和经营风险的行业,良好的声誉意味着不断提升的客户信赖感与忠诚度、更多的市场投资支持以及股东价值的稳定持续增长。因此,对于能给银行声誉带来严重威胁的合规风险,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是对建设“合规文化”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还要进一步深入。长期以来,银行文化中的包容性太强,“情面大于制度”,“习惯代替程序”、“信任代替管理”等不良企业文化,仍然成为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温床。反映在业务操作制度的执行力不够,人为因素影响较大,同类同质问题高频率出现。我们现在把合规建设作为提高制度执行力,进而改建企业文化的重要抓手。但要想毕其功于一役难度是非常大的。这实际上是一次文化的重建过程,也是破与立的改革,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把合规文化塑造成银行企业文化的内核,任务还是很重的。我们希望银行董事会和高管层在培育合规文化时,应针对银行业的特殊性质,树立守法、合规、审慎、诚信、正直的职业道德标准。同时,通过制度设计特别是银行的激励机制确保合规文化得到员工的自觉遵循,促使员工主动提高对银行的忠诚度,促进银行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另外,合规文化的培训、教育与宣传必须到位。

此外监管部门在银行合规建设中也要起到积极的引导、支持、保障和规范作用。积极营造合规气氛,增强持续有效的监管,增加银行的违规成本同时减少合规成本。鼓励银行建立良好的合规激励,引导其产生合规竞争力。要以原则导向监管为引领,推广最佳实践,推动合规经验的共享。

(作者单位:苏州银监局)

汪健豪:如何构造商业银行的“合规语言”

市场经济环境下有两种语言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是“资本语言”,即用会计语言描述和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有多大本钱做多大的买卖”的市场规则,这里主要涉及会计准则和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内容;另外一个是“合规语言”,就是用法律规章和准则来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这两者应是整个市场经济的基石。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的合规风险管理的实践探索源于巴塞尔委员会的《银行合规和合规部门》、起步于监管当局的大力推动,这与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的全球视野、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环境以及银行业合规文化氛围等因素是紧密相关的。连续三年的上海银行业合规年会主题,从“合规从高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主题,到“有效合规”的合规管理有效性探索,再到“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合规年会的主题也越来越贴近“合规风险是风险管理的核心”这个合规管理的定位主题了。

如何准确理解合规风险管理在银行中的作用和定位,既是一个理论探索,更需要一个实践的过程。

首先,银行业对于合规风险管理的内涵理解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巴塞尔委员会出台的《银行合规和合规部门》以及我国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所提及的“合规”的内涵为“合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的核心管理程序就应该是与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管理程序基本过程相一致,涉及对合规风险的从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的全过程;而传统理解上的“合规”仅仅关注的是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合规性经营”或“合规性监管”。这种差异性直接反映在相关方面对于“合规”的职能定位、资源配置和管理目标的期望方面。“合规”是“合规性”监管或管理,还是“以风险为本”的“合规风险管理”,这种定位上的差异会在银行的管理或监管的实践中表现出来。而这种差异性的背后与我国各地域的地域文化、地域风险偏好、地域信用环境等方面是有着一定的关系。例如,对于许多中资银行而言,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总体上主要反映为信贷管理的“五级分类”,而另一些银行已开始以巴塞尔Ⅱ的要求构建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因此,在我国范围内,各家银行乃至监管当局在“合规”的定位和实践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第4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企业合规管理源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已成为国际大公司防控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国内不少企业也在学习借鉴国际大公司的经验,建立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诚信、合规不仅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础,而且是企业获得商业成功的机会。因为只有诚信、合规,企业才能专注于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也才能发展长远。调查发现,我国企业重视合规管理,但在合规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了企业的永续平稳发展。

一、我国目前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现状

据相关调查显示,在我国的企业中,有93%的企业都进行了合规管理,75%的企业有专门的合规部门(其中有42%的合规职能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58%的合规职能部门隶属于其他部门),89%的企业制定了合规政策,52%的企业遇到过合规问题。从调查数据来看,我国企业重视合规管理。

我国企业虽然重视合规管理,但是在合规管理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漏洞,主要集中于立法、执法、合规文化及制度建设等方面。比如:(1)无法可依,有些制度只讲企业要求和部门要求,不讲法律规定;有的制度只提要求,不讲程序 ;还有的制度讲了要求、程序,却不讲责任,特别是违规追责的内容。立法层面比较粗糙,缺乏有权威的、可供操作的规章制度供企业遵守;(2)执法不严,比如,执法标准和执行力度不统一,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执法不作为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这都导致合规管理的不规范性和缺乏系统性,增加了企业合规管理的风险;(3)企业对合规管理的关注度不够,使得合规管理的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配给不足,缺乏从事合规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4)合规文化还停留在形式,合规管理并没有在公司内部成员中形成共识,等等。在中国目前的现实社会环境下,公司最高领导要真正认识到合规的重要性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我国企业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我国企业合规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待规范化和系统化。

二、我国企业合规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了改善企业合规管理情?r,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企业合规管理的政策建议。

(一)企业要站在制度体系化建设的角度,进一步明晰违规与违纪的界限,重点明确违规性质、种类,细化惩处标准、执行责任人等内容,保证合规制度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而且企业还要重视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并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规者会考虑其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不违规;司法应当独立。此外,企业可以通过适当提高合规管理在业绩考核体系中的比重,让合规管理与员工切身利益建立起一定的联系,以此来规范员工行为。

(二)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舆论泛化的大背景下,企业行为的合规性将成为一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综合竞争力和美誉度的基本内容。因此,有必要在阐释企业文化时,纳入合规的价值准则,在文化建设上纳入员工道德、企业良心等内容,通过培训和文化引导,让干部员工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和竞争观,让依法决策、合规经营,按章办事、合规操作成为一种习惯。

(三)在处理合规与其他业务的关系时,应坚持合规要求高于经济利益,合规制度优先于业务制度。守法遵规是每位员工应尽的基本职责。员工不能违法违规为个人谋取利益,也不能违法违规为公司谋利益。为避免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防止利益输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应对相关合规事项向合规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报告。

(四)合规人力资源的建设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方面,配置足够的合规人员;对公司员工进行有效的合规培训。应当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借鉴其合规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应当将国外制度本地化,做好培训及教育工作,从量和质两方面提升合规管理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第5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 合规文化;理论阐释;风险防范;企业伦理

迄今为止,合规文化仍然缺乏明确的定义,理论上并没有得到清晰的说明,实践中也尚未获得广泛的共识。合规文化的理解分歧,主要源于合规过程本身极为复杂,涉及多重关系和多个面向,并且相互网络交织,难于把握。基于此,本文将从合规的过程分析出发,揭示合规行为以及存在的各种关系,从而阐明合规文化的作用和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对合规文化建设提出构想建议。

一、合规过程

传统上,对合规的理解通常局限于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随着行业的发展,合规的含义逐步扩大。一方面,不仅监管机构要求企业遵循法律和监管规定,企业的利益相关人也要求企业按照他们所期望的规范和标准运作。另一方面,针对外部监管存在的缺陷,企业自律监管的重要性再次提升。于是,一系列的行业标准、企业章程以及行为准则等都纳入到合规的范畴当中。同时,监管模式的改革也对合规行为提出新的要求。比如在本世纪初的金融服务领域,监管模式从规则导向转变为原则导向,就使得金融机构的合规理念大大超越了传统观念。原则监管模式下,合规的要求和目标扩展到遵循一些普遍的社会规范和基本价值。这样,合规行为就蕴含了一种道德性,与企业伦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相关联。为了实现最佳的合规效果,企业需要培育一种文化,这种文化指引和约束企业及其员工以合规的方式实现预期利益。由此,合规文化被提上了议程。

合规文化产生于合规行为与过程之中。为了透彻理解合规文化的作用以及相关属性,我们将以合规过程作为分析和研究的起点。合规的过程涉及多方主体,包括政府、监管机构、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以及所有的利益相关人。这些主体之间形成了两种主要关系:一是企业与外部环境,这种环境试图影响企业的行为;二是企业与内部员工,企业旨在塑造员工的行为。在每一种关系上,合规过程都包含三个相继的步骤,即评估、实施和内化。比如在企业与利益相关人之间,企业做出是否合规操作的决定之前,将首先按照自身的规范、目标和价值对利益相关人的要求和期待进行评估。其次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实施合规行为和措施,即采取行动满足利益相关人的要求和期待。最后将合规实践和结果转化为一定程度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共识,这种内化过程有助于恪守合规承诺,维持并巩固合规意识和信念。

不难发现,在合规过程中,无论是评估的对象、实施的标准还是内化的结果都是以规范和价值的形态呈现。这就说明,规范和价值在合规行为和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显然,规范和价值是文化的两个关键性要素。那么,也就是说文化在合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分析文化在合规过程中到底发挥了哪些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合规文化的性质和特点。

二、合规文化的作用

在合规的过程中,文化发挥了两类重要作用:一是约束性作用;二是工具性作用。前者是指合规文化使得企业以及管理者倾向于采取合规操作,从而限制和避免不合规行为的发生。后者是指在合规过程中,合规文化为企业员工的合规行为提供方法和手段。合规文化的两种作用既为合规行为提供了内在动力,又为合规行为提供了操作指引。

合规文化的约束性作用,与文化的语境性特质密切相关。任何文化都是语境性的,这种语境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们的思考和行为的范围。在这一点上,认知心理学特别是“有限理性”模型提供了理论解释。有限理性理论认为,基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的理性是有限的,所追求的决策结果是满意标准而非最优标准。在实际生活中,决策者感受到外部世界的纷繁复杂而难于把握,因此往往满足于较为简单的方法,凭经验、习惯和惯例行事。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合规文化限定了选择和决策的范围,使其倾向于满足与自身现存的企业规范和价值相一致的外部要求。另外,新制度主义理论也为合规行为提供了理论支撑。新制度主义的其中一个观念是,制度也是一种规范或规则,互动是建立在共同理解的基础之上,如果不遵守这些制度,则将带来低效率甚至会受到惩处。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从外部获得相应的合法性,这些合法性基于企业可接受的监管和规范压力,以及可采用的结构、程序和政策等。在具备合法性的基础上,企业更容易获取资源,提高声誉以及竞争优势,因此有助于激发企业满足外部要求的积极性。这是促使企业合规的原动力。

合规文化的工具性方面是指,在合规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文化扮演了实际控制机制和手段的角色,从而实现合规的结果。简单地说,就是合规文化影响员工合规的态度和行为以满足企业以及利益相关人的要求和期待。这种作用的实现得益于社会化这一过程,社会化的目的在于实现一种一致性和共同性。某些社会规范发展到十分显著的程度,它们就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指引。人们经过社会化过程使外在于自己的行为模式、规范和准则内化为自己的行为标准,从而有助于进行良好的社会交往。在企业与员工之间,通过宣传、教育、指引和沟通,企业规范可以被员工内化为个人规范,从而成为员工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追求。另外,随着企业管理方式的转变,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治理手段的重要性逐渐增强。文化既被看作公司运营的强大力量,同时也被认为控制和激励员工行为的有效手段。由此可见,合规文化将在企业合规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并且,合规文化是利用共享的行为规范和共同价值作为影响和控制行为的激励因素,而不仅仅是依赖于对既定规则的强制执行。

三、合规文化的根本属性

通过对合规过程的分析,我们发现文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合规文化的作用集中体现在约束性和工具性两个方面,这既解释了合规的可能性,也阐明了合规的可行性。接下来,我们需要对合规文化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分析其性质和特点,以便为合规行为提供实践上的指引。合规文化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层面和多个角度,相互关系错综复杂。因此,我们不打算全面列举合规文化的所有性质和特点,而是以合规过程为基础,结合合规文化的作用,从整体上揭示出它的根本属性。这里不妨概括为合法性、治理性和职责性三种,以下分而述之。

合法性是合规的第一要求,也是合规文化的基本属性。合法性主要体现于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上。一方面,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目标和价值,认识和评估外部利益相关人的要求与期待,另一方面,为了从外部获取合法性以及资源、声誉等,企业必须做出符合外部利益相关人期望的回应,并且将之转化为企业对员工行为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企业实施合规行为并进一步内化为自身的行为习惯和价值规范,以实现合规效果和预期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合法性是第一要求。

从根本上说,合规本身就是要求一种遵循和服从的态度和行动,合规文化在合规过程中的一类重要作用就是约束和限制。因此,合规文化首先是一种规制性的文化,包括识别、评估、监测、纠正和制裁等一系列规制行为和措施,以此防范风险、确保安全。这种规制性既来自于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强制性规定,也来源于习惯、信念和道德的伦理性要求。因此,必须强调的是,这里的“合法性”最好被理解为一种正当性。这种正当性的要求极为广泛,既包括传统的法律、法规,也包括监管规定、行业标准、行为准则以及内部章程,还包括市场规则、商业惯例、职业伦理以及普遍性的集体道德和社会价值。按照通俗的说法,就是要求做“对”的事情,即合规行为必须要经得起正当性评估和检验。但同时也需要明确,这种合法性又不同于一般的“正当性”,因为它具有执行力的要求。这种执行力不仅仅是道德贬损,更多的表现为纪律惩戒和法律制裁。如果忽略了这一重要区别,就容易使制度流于形式,检查监督和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从而妨碍合规的实现。

治理性是合规文化的第二属性。治理所涉及的是企业的内部运作以及企业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关系。从合规过程上看,企业员工与外部利益相关人并不发生直接的关系,而是经由企业管理者这一中介予以贯通。一般情况下,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关系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当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人发生关系的,企业管理者需要对利益相关人的要求和期待做出回应,并且将其转化为对员工行为的影响。二是企业寻求自身发展过程中的内部管理,将会对员工提出要求和期待。前者主要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而后者则属于企业治理的范畴。

显然,合规风险属于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对象。尤其在金融服务行业,合规风险具有特殊的危害性,是其他三大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存在和表现的重要诱因,而三大风险的存在又使得合规风险更趋复杂多变而难于禁控,这些都可能给金融服务行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或声誉损失。合规文化的培育和建设就是一种针对合规风险的全面、长效的治理方式,因而它的治理性无需赘言。需要注意的是,合规文化与企业治理以及企业文化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从合规文化在合规过程中的工具性作用可以发现,企业对员工行为的影响和塑造其实也是一种企业治理方式。比如,在基于规范性的合规文化下,企业偏好于依赖社会规范和共享价值来形塑员工的行为。企业价值和原则就是以规范为基础的控制机制的典型例证。合规实现是基于对规范和价值的认识和内化,而不是形式化地达到合规结果。在此情形下,如果企业的员工们相信合规行为是他们所期待的,或者相信其他同事会做出同样的选择,那么他们会更加乐于遵循和服从于企业的要求和期待。实际上,这本身就是企业治理方式的重要转变。因此,合规文化属于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具有企业治理的特质。

职责性是合规文化的另一个重要属性。合规文化的职责性是从合法性和治理性中派生出来的必然要求,也是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显著特点。合法性和治理性揭示了合规文化的两项重要特质,即规制与治理。规制的目标在于防范风险、确保安全;治理的主旨在于提高效率、创造价值。为了实现规制与治理的目标,必须要求明确职权,落实责任。当前,世界范围内存在的不合规现象,使得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行业面临严重的财产和声誉损失风险。同时,更为严重的是,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对合规风险仍然缺乏足够的重视,尤其体现在责任意识方面。合规文化建设就是要求企业管理者以及员工明确职责、强化落实。

合规文化的职责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管理者和员工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合规文化建设对企业管理高层提出了明确要求:合规应从高层做起,企业高层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做合规工作的坚定组织者和强力推进者,从而形成崇尚合规的正确导向。合规文化需要从高层来塑造和培育,合规经营机制需要高层来设计和完善,合规监督和管理需要高层实施和执行。同时,合规也并不仅仅是高层或者某个部门的职责,而是企业所有员工的责任。因此,还必须具有“人人合规”和“合规从我做起”的观念,让合规成为每一位员工的日常习惯、自觉意识、行为准则以及价值追求。另一方面,要求在违规责任承担上严格执行,强化落实。合规文化建设要遵循一种责任约束原则,强化岗位履职要求,形成明确的岗位责任体系,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在从业过程中,坚持违规问责、违规追究、违规处罚的管控机制。由此看来,合规文化具有很强的职责性,这是合规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

四、合规文化建设的实践指南

如前所述,我们从合规过程出发,厘清了合规行为所涉及的各种关系,揭示了合规文化的两类作用,并从整体上阐明了合规文化的三种根本属性。自此,我们在理论上对合规文化有了比较清晰地认识和理解。接下来,我们希望根据理论分析的结果,对合规文化建设提出一些构想建议。当然,这些构想建议不可能涵盖合规文化建设过程中的方方面面。这里提出的是,在坚持一个总纲领的基础上,遵循四个方向指南。具体而言,这个总纲领就是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实施,四个方向指南则包括了合规文化建设环节的四个主要方面,即观念先行、行为跟进、制度完善、执行保障。为了行文的便利,我们将以农村信用社为例,逐一阐述。

当前,通过合作制向股份制转轨,部分农村信用社逐步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由此,农信社在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管理体制、经营范围以及服务功能等方面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农信社将作为商业银行面临更加严峻的风险挑战,尤其是合规风险。不过,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农信社完全可以以这种转变为契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下面就合规文化建设方面,提出四个方向指南。

1、观念先行

思想决定行动,合规文化建设首先要培养观念和意识。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普遍存在重营销轻管理,重速度轻质量,重发展轻内控的陈旧观念,依法合规意识比较淡漠,导致部分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就农信社而言,一部分工作人员仍然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违法即可灵活变通处理,正是所谓的“变通”严重损害了依法合规的观念养成。所以,合规文化建设必须要培养和树立三个方面的意识,包括合规办事意识、相互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只有在具备这些意识之后,才有可能将合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2、行动跟进

行动决定结果,合规效果最终产生于业务活动当中。合规从高层做起,联社领导集体首先要定基调、当表率、做示范。联社的经营班子是合规执行和操作的重要角色,必须以身作则将合规落实到日常经营活动当中。监事长不仅是合规文化建设的执行者,更重要的是合规经营的监督者,在检查督导和整改落实上必须积极发挥作用。另外,基层信用社主任的作用不能忽视。由于地理位置、员工的职业素养及业务水平等原因,基层网点往往是合规风险的多发地,因而信用社主任的管理和监控作用十分重要。最后,就是针对普通员工的大力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合规,时时合规,事事合规。

3、制度完善

制度约束行为。合规的前提要求就是有“规”可依,这种“规”不仅是静态的规范,也包括相应的机制和制度。许多合规风险和损失,不是因为没有规范,而是制度缺陷造成的。人对意识和行为的管控能力是有限的,制度的作用就在于引导和约束肆意的行为。在农信社的转轨过程中,许多机制和制度都尚未建立,已有的机制之间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对接。因此,合规文化建设必须要重视制度建设。比如逐步探索和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机制。

4、执行保障

合规的行为与制度只有在得到坚决贯彻和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合规效果才能得以实现。当前,合规行为屡禁不止,风险案件层出不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执行得不到保障。执行不到位,就使得所有的规范和制度形同虚设。因此,合规文化建设在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探索贯彻执行和责任落实机制。比如建立有效的合规评价机制与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履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确保合规执行力。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合规是企业,特别是金融服务行业的必然要求,也是一种企业责任和价值伦理。显然,大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对于促使和改进企业依法合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第6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石油企业 组织效能监察 评价指标体系 建立

0 引言

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是指判断石油企业组织监察对象依法依纪依规进行恰当管理的参照基准,指标不同,评价结果会大不相同。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是要评定组织按照秩序规范管理的效能,纠正管理中不规范、不恰当的管理行为。

1 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和依据

1.1 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的选择原则

1.1.1 目标性原则。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的核心是衡量组织监察对象是否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合法合理恰当地实施了管理行为。因而,评价指标也应该紧密围绕这一目标的实现展开。目标性原则是效能监察评价的基本准则,效能监察评价指标要有助于推动组织目标的实现,这样,评价才能更有针对性,效果更好。

1.1.2 权责对等原则。制定效能监察评价指标时,一定要辨别某责任是否属于某组织的职责范围,是否是其可以控制的;要剔除不可控制因素对其实施管理行为的规范性、有效性的影响,可使效能监察评价更加公平合理。

1.1.3 实质性原则。石油企业管理的多面性决定了选择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不可过于具体,要从监察工作的角度出发,从纷繁复杂的企业管理中抽象出有共性特征的指标,选取的指标要体现石油效能监察评价工作的石油本质特征。

1.1.4 重点有效原则。评价指标不可能涵盖整个管理过程,为此,应针对石油企业管理实际中违反法纪、规章制度等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设立评价指标;评价指标的选择、权重划分、评价制度等都是可以实际操作的。

1.2 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的选择依据 石油企业效能监察评价内容是已经实施了的管理行为情况,即组织监察对象按照理想工作模式实施管理的合法、有效程度。所以,评价指标的选择参照是组织完全符合法规政纪规章制度、合同条款的理想管理模式。主要依据有:

1.2.1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家招投标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等等。

1.2.2 石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大庆石油管理局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等。

1.2.3 石油企业内部管理程序。如,重要事项决策程序等。

1.2.4 石油企业内部管理惯例,即企业某一管理领域不成文的、默认的规则。同时,作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石油企业,评价企业管理效能的好坏还要考虑管理的合理性、定约性,即通过管理,要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效率和效益。因此,一些行为规范、质量标准、定额标准、合同标准等,也都是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的选择依据。

2 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合法性标准,是要求石油企业内部监察对象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其行为必须合法或者说内部监察对象要依法管理。这里的“合法”是广义的“合法”,不仅包含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条例等,还包括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党政纪条规、石油企业规章制度、办法等等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一切规范的总称。衡量管理行为是否合法可以从四个环节来把握:一是制度合法性,即组织监察对象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以及上级部门的规章制度;二是制度执行有效性,即组织监察对象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三是管理身份合法性,即实施某项管理职能的部门或人员的身份是否符合国家、石油企业的从业规定,是否具有相应的管理资格;四是管理程序合法性,即进行决策、指挥、组织等管理工作的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党政纪条规和石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内部行为惯例等。坚持合法性标准是为了确保政令畅通,是实现全局利益的需要。

要通过组织效能监察评价,促使石油企业内部监察对象依法行政,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不良现象。

合职性标准,即监督检查和评定内部监察对象是否正确履行了工作职责和正确行使工作权限。石油企业内部监察对象是否依法办事,完成任务,主要体现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上。按照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的要求进行检查和评价。衡量管理行为是否合职,从以下三方面把握:一是行为属职性,即监察对象所实施的管理行为是否都属于职责范围内,无越权行为;二是完全履职性,即监察对象职责范围内的管理职能是否全部得以实施,无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公正履职性,即部门或管理人员所实施的企业管理行为是否与个人行为严格分开,不存在以权谋私等问题。通过对组织监察对象管理合职性的效能监察评价,纠正管理中不尽职尽责、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故不完成任务,该作为不作为、不该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合(定)约性标准是把定约及其执行情况作为衡量组织监察对象实施管理行为的尺度。定约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任务与合同。

计划是石油企业管理活动的目标,一般情况下要求必须坚决执行。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各自利益签订的契约,符合法定程序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必须执行。计划和合同都直接反映和制约石油企业管理效能。因此,监察部门要把计划、合同的执行和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内部监察对象管理效能的重要标准。任务是指定担任的工作,担负的责任。这里的任务是指除了计划和合同之外,由上级组织指派给被评价对象的其他比较重要的、重大的工作,如要求该组织积极配合国家某部委进行一项重要的专项检查。任务完成的好坏不仅影响石油企业效率、经济效益,而且还可能涉及到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评价石油组织管理行为是否合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一是计划完成情况,是否完成各项计划,无计划外、超计划、串、改计划等行为;二是合同履行情况,是否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是否及时签订,合同内容是否规范,合同是否得以认真履行;三是任务实现情况,是否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无因未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合理性标准即效能标准,是监督检查石油企业组织监察对象是否从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发,有效地利用各种主客观条件,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取得最佳效果。合理性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自由裁量正常性,即组织监察对象在职权允许的弹性范围内,是否合理进行决策等管理,发出的管理行为是否有不符合常规逻辑思维的问题;二是资源有效利用情况,即管理是否科学,组织监察对象是否有效利用了人、财、物、时间、信息等石油企业各项资源;三是管理的适应性,即制度、目标、计划等的制定是否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的进行调整、改变,管理手段、方法、技术是否满足不断变化的管理环境的需要。石油企业管理活动的各个要素,从组织机构的设置、领导方式的运用,到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和使用,都要考虑到合理性因素。合理性标准是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的重要标准,也是层次较高的标准。

通过对管理合理性的效能监察评价,重在解决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积极因素没有充分调动起来,管理成本还有潜力可挖,任务目标还可以完成得更好等类似问题。石油企业组织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体系,就是体现一个组织管理效能最重要的要素及其子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

3 对石油企业评价指标量化打分时应考虑的问题总的来说,要重视对关键评价点的选择。以控制的关键点原理和例外控制原理为依据,对石油企业管理过程的关键控制点进行评价,才能节约效能监察评价成本,满足于成本效益原则。要注意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3.1 选择关键的管理环节作为评价重点。石油企业某一管理领域的管理活动很多管理链条很长,但其重要程度却不同,应选择那些对组织管理效能有重大影响的管理环节进行评价。

3.2 选择对关键的资源管理作为评价重点。在石油企业经营管理中,企业的资源不仅是人力、资金、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有形资源,而且还包括技术(或产销方法)、时间、情报(信息)等无形资源。现代管理,不仅要有效地使用各种有形资源,同时也要十分重视无形资源的利用。就选择那些价值高、节约潜力大、最能影响单位管理效能的关键资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评价重点,如时间、情报或资料信息等等。

3.3 选择对关键的费用或成本项目的管理情况作为评价的重点。石油企业某一领域管理中,涉及的费用开支,哪一项支出最大、节约潜力最大、对成本升降的影响最大,哪一项应作为评价的重点。

参考文献:

第7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问题建议

一、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的含义

随着我国证券行业近20年的发展,证券公司对内部法律合规开始逐步重视起来,作为金融机构面临的核心风险之一的合规风险,证券公司内部纷纷建立了法律合规部门专门负责合规风险,合规管理也因此已经成为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中的核心部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施行规定》的第二条对合规管理的定义为:“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因此,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是确保证券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好方法,并对我国证券公司合规监管的制度转变具有很大的影响。

二、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2008年8月1日自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以来,我国证券公司的法律合规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但是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管理仍然出现不少问题,法律合规的职能经常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主要面临的以下困境:

1.法律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

我国证券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部门由于其特殊性必需独立于证券公司其他部门,可见合规管理的独立性是有效实现合规的前提条件,但当前我国证券公司普遍都存在合规管理独立性不足的问题,最主要表现在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上,公司的内部制约机制很多情况下流于形式。虽然在《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施行规定》中明确了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的规定,但是由于合规管理部门甚至合规总监其自身就受到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约束,特别在薪酬福利和绩效考评上都会受到公司管理层的影响,因此法律合规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障。

2.法律合规管理部门职责主次不分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体系一般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组成。组织体系下的各部门都要负责对本部门的业务进行合规监管,而法律合规部门要对各部门的合规情况进行复核,但法律合规部门更重要的职责是识别证券公司管理层的合规风险,保证证券公司规避可能因此出现合规风险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介于目前证券公司的高管层是证券公司合规风险爆发的重要诱因,因此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必须将重点放在合规经营管理层的各项行为上。但实践中法律合规部门却极少合规经营管理层的业务,更多的是审核业务部门的业务是否合规,而业务部门也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将审核法律合规的任务完全交给法律合规部门来审核,就出现法律合规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日常的常规性合规业务上,忽略了最重要的对管理层的合规工作。

3.法律合规部门沦为应付外部监管的专职机构

由于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不是证券公司的经济业务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很多中小型证券公司对法律合规部门的建设相比较经济业务部门比较滞后,存在人员配备少、管理层也不太重视等情况。甚至个别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对内流于形式,把设立法律合规部门的目的定性为应付对外部监管机构的监察上,把所有的工作职责放在与外部监管机构的“公关”上,只要做到外部监管能应对自如,证券公司的法律合规就算完成了。

4.法律合规专业性人才不足,缺乏合规人才的培养机制

由于证券公司法律合规近几年才刚有所起步,对合规人才的需求不是很大,往往证券公司里的法律合规部门的员工不超过五人,法律合规部门的员工也大多由稽核和风险管理部门里的具备法律背景的员工抽调过来,但这与法律合规的岗位要求有一定的差距。随着近些年融资融券和股指期货等新的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对法律合规人才的专业行要求也更为严格,最好是具有复合型人才除了自身要具备法律背景之外还需要掌握一些金融、财务、计算机专业的知识,而且要了解其他业务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可见法律合规的人才的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但目前证券公司内部对合规人才的培养却非常不重视,缺乏像经纪业务部门那样的培训机制,导致法律合规人才的专业性明显不足,法律合规人才高素质队伍亟待加强。

三、证券公司法律合规管理的建议

1.完善法律合规管理的内部机制,确保合规管理的内部独立性

合规管理的独立性不足的情况存在已久,这就要理顺法律合规部门和经营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因此

笔者建议法律合规部门特别是合规总监的任免、薪酬、绩效考勤必须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合规总监的直属上司应该为董事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合规总监的下属部门的考核也应有合规总监独立考核,由监事会或者董事会监督。另外,法律合规部门要加强主动合规,主动合规其他业务部门的履行职责的情况,保证证券公司的合规运营。

2.明确各部门的合规管理职责,推进证券公司全员合规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的第三条规定:“证券公司的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从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合规的管理不是单靠合规部门就行的,也不是法律合规部门的一家责任,在现实中证券公司的各业务部门将部门内的各类合同或者投资项目、产品业务方案等要求法律合规部门“会签”,法律合规部门承担了业务部门合规职责,这样违背了全员合规的理念。因此笔者建议,证券公司内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合规审查的主体和职责,合规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各部门,而法律合规部门可以将主要精力放在审查公司的各项制度上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上,这样既保证了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同时也推动了证券公司的全员合规的良好氛围。

3.加强证券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

证券公司的合规文化建设有利于将员工的合规理念与日常业务工作相联系,在工作中自觉合规约束自己,有利于降低证券公司的合规风险。因此笔者建议,建设公司的合规文化,首先要做到法律合规部门自身要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规定。其次法律合规部门要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定期的合规培训,并且和员工的绩效工资挂钩,让员工在培训中培养合规意识。第三,要让经营管理层来支持倡导合规文化的建设,建议经营管理层的总经理或者副总经理担任合规文化建设的负责人,合规总监担任副手,有利于合规文化建设在政策执行上的保障。

4.重视培养高素质的专业性法律合规人才

目前证券公司法律合规部门的现状是合规人员需求量小,但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经常出现招不到合适员工的现象,这对证券公司的内部合规管理的发展是不利的,人才得不到很好的补充严重影响合规管理的质量。因此笔者建议,法律合规人才的培养是长期性的工作,可以从每年公司招聘的应届大学生中选拔出来有潜质的,这些大学生应当具有复合型的专业背景,然后通过一到两年的各个岗位的轮岗,再安排的法律合规的岗位上,这样做既有利于法律合规人才对各业务部门的流程熟悉便于开展合规工作,而且对合规部门在公司里的影响力逐步加强。

四、结语

第8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一、农发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现状

“合规”主要是指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银监会将法律、规则和准则界定为“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银监会在2006年颁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指引》中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一直是农发行的薄弱环节,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农发行的合规风险管理起步较晚,近几年来,农发行的业务发展主要靠信贷扩张为主,其风险管理、内控机制建设也主要围绕信用风险展开,如强调贷审分离、实行贷款十二级分类等,相对而言,合规风险、操作风险以及声誉风险等一直未能真正引起农发行的足够重视。

(一)合规基础薄弱。多年来,农发行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应该说,各项制度比较健全,但合规管理缺乏系统性,员工没有能够全面系统的进行合规学习,制度执行情况也都是由各条线自行把关。同时,农发行还存在着政出多门的现象,形成的规章制度之间相互制约,操作人员有章难循,对业务发展与客户需求的变化、银监部门的新监管要求,农发行新业务制度的制定还相对滞后,形成制度的“盲点”,使操作人员无章可循。

(二)经营理念仍有偏差。一是长期以来,农发行存在人员文化水平低、素质差、人员老化的状况,无论从年龄结构,还是学历结构都存在不能适应业务发展需要的现象。工作中往往凭经验办事,新的法律、法规制度把握不准。对新同志来说,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上岗培训,他们掌握的业务知识,大多是靠言传身教,这就造成了有些同志对法律、法规、制度、操作流程不了解、不熟悉、业务不精,一知半解的状况,造成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近几年,农发行考核力度不断加大,有的经营行为了业务发展,搞政策变通,玩政策游戏,为了“业绩”,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特别是在客户营销过程中,往往把合规抛在了脑后,有的甚至帮助企业美化数字,弄虚作假,欺骗上级行,有章不循、违章操作,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甚至更大的损失。

(三)责任追究不力。几年来,农发行在管理上做了很多工作,开展了管理年、深化管理年、合规管理年等专项活动,通过专项治理,使各项制度逐渐得到了落实,但各项检查不断,各种违规也不断。究其原因,主要是:(1)责任追究不力。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往往是避重就轻、层层消化。在对责任人认定和处理上,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失之与宽、失之于软,使违规违纪问题得不到纠正,得不到及时处理,导致违规违纪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法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留下了风险隐患。(2)对实现经营目标的行为缺乏过硬的责任约束。在考核目标的实现过程中,经营行为了更好的实现目标,重前台、轻后台,重短期效益、轻长效机制,重业务拓展、轻风险防范。在考核激励机制约束不力的情况下,往往会诱发违规行为,削弱法律、法规、制度的约束作用。

二、农发行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

从近年来违法违纪案件情况看,所有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违规操作在前,案件发生在后,特别是在信贷领域,少数员工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法纪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甚至帮助企业造假,导致骗贷轻易得逞,给我行信贷资金造成严重风险。这些案件充分说明,农发行还存在合规意识不强,制度执行不力,职业道德缺失,法纪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松懈,权利监督失控等问题,而导致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文化的缺失。

(一)没有形成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是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前提。但农发行在体系建设上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健全的合规风险管理体制还没有真正形成。没有成立专门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来进行全面管理,没有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合规风险管理架构。其次,管理职责分散,由职能部门实行自律监管,职能部门即有经营职责、管理职责,又有自律监管职责。造成职责不清,缺乏专门的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二)制度建设滞后,约束力不强。近几年,农发行在整合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清理完善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十六项信贷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目前我行业务发展迅速,各种新的业务品种不断推出,但相关制度却没能及时配套推出,造成风险管控出现“断层”,特别是监管部门提出的新监管要求,农发行不能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办法,如银监局“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出台,贷款合同文本的新要求等,农发行没有及时跟进、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及时修订合同文本条款等,使经营行操作达不到监管部门的要求,形成操作风险。其次,各项规章制度“政出多门”。各类制度及操作规程主要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由于相互之间标准不统一,造成操作人员难以把握,容易造成混乱,有的制度之间甚至相互矛盾,使操作人员无法操作。

(三)合规意识淡薄,合规文化缺失。多年来,农发行一直承担粮棉油收购等政策性业务,实行的是收购资金封闭管理,多年单一的政策性业务,封闭了政策性资金,也封闭了农发行人,封闭了农发行人的思维,使农发行人的知识面越来越窄。商业性业务开办后,农发行开始重视业务发展,讲求效益,但在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农发行的法律知识以及现代银行知识培训没有跟上业务发展的步伐,造成农发行人的合规意识淡薄,合规文化没有建立起来。在陕西奥陶春公司挤占挪用我行贷款案发生后,总行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该案之所以发生,主要是隐瞒企业真实情况,贷款调查严重失实;以贷收贷,以贷收息;违规操作,内控管理混乱;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工作人员严重失职”。归根结底,该行领导和操作人员缺乏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没有落实,以致发生重大案件,损失惨重。目前,在合规风险管理中,还存在一种错误倾向,即合规风险主要来源于基层操作人员,即重视对基层操作人员的管理,而忽视了对高层管理人员的约束,事实上,由于高层管理人员掌握人财物等大权,因此引发的风险,危害性远远高于基层操作人员,从总行通报的十起案件看,领导干部占83%,全部属于或失职渎职。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权利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制度得不到认真执行。

三、加强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合规管理是银行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有效地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是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构建有效内控机制的基础和核心,也是银行安全运营的重要基础。农发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按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要求,设立具有“独立性”的合规管理部门,而不能挂靠在某一部门。合规部门应为各业务部门和本行员工提供有关合规风险管理的咨询、指导和培训,通过提供合规性提示、评价和报告等方式,警示督促业务部门管理合规风险,通过对本行经营的全面评价,支持和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实现稳健经营。农发行将合规管理放在监察保卫部门显然是不合适的。因为,银行合规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协助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银行面临的风险,负责监测合规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就合规法律、法规和准则向高层提出建议,应具有其独立性,而监察保卫部门与其职责显然差别很大。两个不相干的职能部门合在一起,会削弱合规管理的作用,因此,各级农发行都应设置独立的合规风险管理部门。

(二)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一是抓好培训工作。农发行应建立系统的培训规划。对新入行员工要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准则、业务制度、操作流程等,使新员工具备上岗资格后再上岗,不能先上岗后学习。对新业务、外部监管新要求、法律法规等知识,要有系统的培训计划,使全体员工及时掌握相关知识,具备应有的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对高级管理人员应进行先进管理经验、行业发展趋势、经营战略和内控管理、外部监管要求等教育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和宣传,使合规理念深入人心,遵章守纪成为员工的行为规范,使全行员工形成合规思维、合规习惯和合规行为模式。二是合规要从高层抓起。合规经营必须由高层作出表率,合规活动开展才最有效。事实证明,领导干部不遵章守纪,危害性比普通员工高很多倍。总行通报的十起案件中,领导干部占涉案人数的83%,就充分说明合规从高层抓起的重要性。三是合规要全员参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中明确指出,合规应成为银行文化的一部分,合规并不是专业合规人员的责任,合规管理是银行内部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与银行每一位员工都相关。因此,农发行的合规经营管理需要全行人员参与,合规应渗透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合规部门定期进行监测评价,提出合规建议。

第9篇:合规性管理的重要性范文

关键词:会计基础;会计信息

一、专业管理的目标描述

1.管理策略。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也是实现资金安全目标的重要基础。CD公司以会计基础工作为抓手,总体部署、系统梳理,比对“一本制度”及流程标准化管理环境下财务管理要求与实际工作需要的差异,细化工作要求,将提升资金安全管理与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促进政策、标准执行到位,有效保障财务集约化成果,通过巩固基础工作成果,改善管理薄弱环节,强化管控措施,规范经营管理。

2.范围和目标。以规范报销相关业务为重点,按照基础工作创优达标要求将通用制度和标准流程、前端业务和会计反映、传统方式和信息化手段、问题分析和管理提升相结合,本着全面性、前瞻性、通用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建立一套分类合理、覆盖全面的CD公司报销业务操作指引;以同业对标管理提升为平台,将资金安全管理提升至整个公司层面,在公司涉及会计报销业务的各部室、各基层单位范围内全面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明确财务报销流程、时点、附件资料规范等要求,建立起公司上下一致、规范、统一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从流程上保障资金安全;强化全员风险管理意识,结合内控建设整体推进计划,将内控建设成果与资金安全管理紧密联系,通过内控流程完善提升工作,实现管理层级清晰,控制点、风险点明确,工作内容详实,监督控制有的放矢的资金安全管理保障体系。

二、专业管理的主要做法

1.加强顶层设计 确保资金安全。CD公司本着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巩固财务管理成果,确保资金安全的目标,对照指标体系逐一梳理考核事项,成立工作组织,编制资金安全管理方案。按照资金物料管理、薪酬往来款项管理、资产税金管理、工程内控管理、成本预算管理、总账电费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八类将指标进行分解,各岗位专责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总体协调本专业管理工作,从提升专业管理角度查找影响数据质量因素,在发现问题的同时立即制定措施整改提升。将专业管理提升措施汇总,按照协同处理和部门内部处理两类进行划分,按照不同要求分级组织,根据推进需要制定不同措施精心组织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2.借助“五位一体”协同机制提升会计基础管理。资金安全管理是一个日常性、连贯性、长期性的工作,涉及的内容比较庞杂。随着财务集约化工作的逐步深入,财务与业务的融合度越来越高,而贯穿核算始终,作为重要环节之一的报销业务,更是业务部门参与度最高的工作流程。会计基础资料失真直接导致的就是财务信息不准确的重大风险,为保证我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我公司采用审批流程与全面预算管理流程双重管控双重保障的模式,加强过程管控效果。在审批流程管控中以经济事项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合规性审核为主,采用“五位一体”管理理念,建立上至职能部室下至基层班组的专人负责的预算填报及业务报销专责队伍,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业经理两级审批负责对报销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财务专业负责对经济业务的规范性、合规性进行审批,通过层次审批保证基础资料质量。随着目前财务信息化程度的增强,审批流程已内嵌入管理系统中,为更好地发挥流程管控作用,CD公司从归口管理、层级管控两方面优化流程,结合内控建设完善,系统梳理财务业务融合流程,关注重要风险点和控制点,在系统流程基础上加入费用预算、资本性预算与现金预算上报环节校验核对,执行环节后续实施跟踪比对,在经济事项的计划性和计划执行全过程的完整性上增强管控,确保审批流程、全面预算管控流程双重发挥管控效果,财务业务高度融合,制度标准宣贯快速响应执行到位,也为报销工作及相关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流程保障。

3.以会计基础工作创优为契机,规范报销业务把牢数据入口关。随着财务集约化的不断深入,会计凭证基本依靠业务集成生成,会计凭证作为财务管理基础数据来源和追本溯源的依据,会计凭证是否及时、准确、规范,直接影响会计基础工作质量。在现形势下会计凭证质量主要依赖于业务部门报销业务原始单据的质量,因此,CD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创优不仅仅局限于财务内部提升,而是将其提升至企业依法治企、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通过经济事项全覆盖提升管理水平的公司层高度进行总体安排与布置。

结合国网公司通用制度规定,完成《国网天津CD供电公司原始凭证管理手册》编制工作,分别从报销资料规范、系统操作规范、报销方式区分等不同层面共同规范各类报销业务要求,把牢基础数据入口质量关,确保接收高质量基础数据。

图1:前端业务处理规范手册

4.注重各类检查成果应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CD公司将各类审计检查作为管理提升成果检验的契机,以各类检查事项要求作为工作的标准,及时将各类检查管理要求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动态优化管理标准。同时,注重检查问题的整改及成果再利用,在日常管理中重点关注问题点的整改管理情况,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截至目前,CD公司结合天津市电力公司关于综合审计财务自查工作、2014年度资金安全督查自查活动、人力资源专项检查等各类检查、自查活动,结合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主动配合,与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人资部等按照检查标准从兼顾业务、财务两个专业管理要求的角度,对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及薪酬管理等费用的报销要求进行了明确,保持公司层面同一事项不同专业管理要求一致,归口管理与财务部门从不同口径互相配合协同推进、规范管理、加强管控,防范检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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