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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精选(九篇)

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

第1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城市建设;耕地保护;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301.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10-0020-02

一、前言

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急需大量建设用地,一定程度上使得,城市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的矛盾日趋尖锐。

城镇化的过程,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每户宅基地二百平方米(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这样一个农民进入城市即可以节约不少的建设用地。因此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应相应下降,然而事实是城市和农村的建设用地都在加速增长。

从这个角度说,城市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本不应该产生矛盾。因此我们应充分认识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科学规划、节约集约利用每一寸土地,使两者和谐共赢。

二、城市建设对耕地保护的影响

(1)城市建设占用大量优质耕地

耕地多为平坦地区,而且我国东部及北部平原地区的许多城市扩张呈“摊饼式”发展态势,而占用的大量城郊优质耕地。受“开发区热”的影响,各地普遍在城镇大搞开发区、新区,但由于当地经济实力不足、领导换届等原因,许多开发区资金得不到落实,“土地财政”使得大量耕地占而不用,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使耕地保护工作变得更加艰难。

(2)占补平衡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我国虽然建立了耕地的“占补平衡”措施,即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占一亩耕地就要在其他地方相应新复垦一亩耕地,但是,在实际实行过程中,先占后补的现象十分严重,而且“占优补劣”的现象也十分普遍,新补充耕地的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3)农民进城务工造成土地撂荒

快速城市化吸引了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但事实上农民原有的土地都基本撂荒,缺乏管理,再加上农村劳动力不足,耕地相对收益较低,农村的耕地很多都处于无人耕种的状态,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村土地利用率很低。

(4)工业化造成污染严重

快速工业化会产生大量废气、废水、废渣,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进一步造成水土流失、土地盐渍化、酸化,使得耕地质量不断下降。而且很多乡镇企业都没有相应治理措施,乱排乱放,造成附近的土地质量下降。我国耕地重心因此由东南向西北移动,很多本应该在我国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岭南地区的商品粮基地现在都布局在耕作条件相对较差的河套平原和河西走廊等地区。

三、我国耕地现状

我国土地资源紧缺,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l.21716亿hm2(约18.2 574亿亩),与1996年的1.3亿hm2(约19. 51亿亩)相比,12年间中国的耕地面积净减少了0.0835亿hm2(约1.2 526亿亩),几乎每年减少66.7万hm2(约1000万亩),土地的城市化速度远高于城市化的速度。因此,我国面临着严峻的耕地保护形势。但是,过度保护耕地也会使建设用地过于紧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因此要在保证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的前提下,“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与单产,保证我国粮食安全。

四、着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不断加大,也导致了城乡土地利用方面的二元结构体制,使得人口城镇化未能与土地城镇化相协调,许多在城市的农村人口同时占用了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虽然农业人口数量不断减少,但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不减反增,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应着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以城乡一体化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统一用地布局,合理推进城镇化,节约耕地,集约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实现长期的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同步发展。

五、实现双赢的措施

l、坚守耕地总量,确保粮食安全

(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大法律处罚力度,对破坏耕地或者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惩罚。

(3)制定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合理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

(4)加快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提高农田单产量,利用新科技新技术新理念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增加农民受益,提高农业耕作的积极性。

(5)完善土地保护机制,从数量上的保护逐步转移到对土地质量的保护。

2、控制城市发展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土地,逐步有效地开发,建立严格的土地审查制度,避免过度扩张。

(2)集约节约用地,避免“摊饼式”发展,要向“天”要地,向“地”要地,充分利用地上及地下空间,打造立体城市,合理布局城市空间结构。

(3)充分利用城市存量土地,挖掘其潜力,实施严格的土地管理措施,避免“占而不用”的现象,加快旧城改造,盘活废弃土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产出率,增加城区容量,把粗放型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为集约化经营土地。

(4)规范政府的土地利用行为,将耕地保护和政府业绩挂钩,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并相应建立土地保护的奖励制度,提高政府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3、加快新农村建设

加快新农村建设,尤其是农村改造,根据实际情况,将一些的基础设施落后村庄和附近较大的村庄合并,高效、合理地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建立农村社区,统一管理农民,避免部分农村基础设施不足和其他地区资源浪费的问题。加快农村废弃土地、废弃宅基地、宜农未利用地的复垦工作,将节约的土地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转变为城镇建设用地。

4、加强土地整治与管理

(1)改造农村用地方式。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农民进城务工,致使其原有土地撂荒,产生了很多废弃用地和农村人少地多的现象。逐步改造农村用地方式,有利于解决此类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2)逐步解决同地不同价的问题,完善符合农村土地市场发展的政策和机制。进入21世纪,农业现代化已成为世界潮流,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规模化,实现规模化就必须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而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的成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在国家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以城市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中心,开展农村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通过“地票”的形式落实“增减挂钩”,有效缓解了“只占不补”,“先占后补”,“占优补劣”等现象,是对现行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也是重庆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要突破口。

(3)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即每在城市占用一亩建设用地,就要在郊区或农村地区相应补偿一亩耕地,并实行严格的“先补后占”制度,能有效保护耕地数量。

5、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逐步破除土地二元制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制定城乡总体规划,以“城乡一体化”作为行动指南,逐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样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四川省会成都市,则打破二元户籍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户口”和 “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将居民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土地的供求存在巨大矛盾,城市建设是必然的,对于我国实现富国之梦来说是必须的;耕地保护是必须的,对于我国未来可持续的城乡发展建设来说又是必然的。我们应本着城乡一体化的原则,坚持城乡统一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建立相应保护和开发制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用有机协调的思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城市建设和耕地保护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吴伟坤.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对策和思考——以无锡为例[J]. 太湖. 2009(03)

[2] 阎占定.论加入WTO对我国耕地资源保护的影响[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4(04)

第2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耕地;有机质;提升对策

中图分类号 S1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08-63-02

太湖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部,大别山南麓。全县总面积2 040km2,辖15个乡镇174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人口57万。常用耕地面积25 786hm2,其中:水田20 395hm2,占79.09%;旱地5 391hm2,占20.91%。是一个以种植水稻为主的山区农业县,也是首批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县之一。随着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持续推进,我县获取了大量的测土成果,为研究耕地养分状况提供了依据。有机质含量是评价耕地肥力状况的重要指标,为此,作者选择有代表性的耕地耕层农化样有机质含量进行统计分析,全面了解全县耕地有机质含量分布特点与变化趋势,从而为精准施肥实现化肥零增长行动提供参考。

1 全县耕地耕层有机质含量统计结果

1.1 全县耕地耕层有机质状况 通过对8 214个土样的化验结果统计:全县耕地耕层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2.75g/kg,最大值45.2g/kg,最小值3.96g/kg,标准差6.22,变异系数27%(表1)。

对照耕地有机质分级标准,水田耕层有机质含量:极缺的(低于10g/kg)占0.67%;缺的(10~20g/kg)占24.45%;中等的(20~30g/kg)占44.81%;较丰的(30~40g/kg)占11.29%;丰富的(高于40g/kg)占0.34%;旱地耕层有机质含量:极缺的(低于10g/kg)占0.83%;缺的(10~20g/kg)占8.5%;中等的(20~30g/kg)占7.16%;较丰的(30~40g/kg)占1.94%;丰富的(高于40g/kg)占0.02%。(表2)。

1.2 各乡镇耕层土壤有机质状况 将8 124个农化样按采样乡镇进行统计分析,从境内西北山区向东南圩坂排序,各乡镇耕层有机质含量分别是:北中镇20.93g/kg,百里镇23.98g/kg,弥陀镇21.86g/kg,牛镇镇20.83g/kg,刘坂乡21.01g/kg,汤泉乡19.74g/kg,寺前镇18.95g/kg,天华镇22.16g/kg,小池镇21.1g/kg,晋熙镇23.17g/kg,城西乡25.38g/kg,新仓镇24.18g/kg,江塘乡28.14g/kg,徐桥镇25.34g/kg,大石乡22.77g/kg(表3)。

2 分析与结论

2.1 全县耕地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稳中略升 从全县耕地耕层有机质含量统计结果看:全县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2.75g/kg,与第二次土壤普查含量22.72g/kg(表4)相比增加了0.03g/kg,增长0.13%,耕层有机质呈稳中略升趋势。这说明全县耕地肥力水平稳中向好,没有出现地力减退迹象。

2.2 不同区域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差异明显 从分乡镇统计结果看:耕地耕层有机质含量总趋势是:山区乡镇低于坂区乡镇。山区北中、百里、弥陀、牛镇、刘坂、汤泉、寺前、天华等8个乡镇,有机质含量最高的是百里镇23.98g/kg,有机质含量最低的是寺前镇18.95g/kg,平均为21.28g/kg;坂区小池、晋熙、城西、新仓、江塘、徐桥、大石等7个乡镇,有机质最高的是江塘乡28.14g/kg,有机质含量最低的是小池镇21.1g/kg,平均为24.16g/kg。这是因为一是山区地理条件差,受水土流失的影响,耕层质地偏粗,耕层有机质矿化作用强烈,有机质积累减少;二是山区受光热资源的影响,复种指数低,以种植一季作物为主,施肥水平和作物产量相对较低,耕层留存的作物残茬远低于圩坂区所致;三是受交通条件的限制,近年组织实施的土壤有机质提升行动补贴项目基本没有覆盖到山区乡镇。

3 耕层有机质提升的对策

根据我县耕地耕层有机质含量不高,处于中等水平,且山区乡镇低于圩坂区乡镇,旱地低于水田的特点,提出以下提升对策。

3.1 加大投入,建设高标准农田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全县总投资近3亿元,在圩坂区实施了土地整治项目6个,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建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高标准农田示范区5 333hm2。受投资规模的影响,山区未得到整治,要抓住中央一号文件“藏粮于地”的精神,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安排山区耕地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减少水土流失,提升有机质含量。

第3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成都市;耕保基金;土地产权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8-0080-03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成都市坚持先行先试,于2008年正式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其基本思路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还权赋能、农民自主为核心,逐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推动城乡要素白南流动。耕地保护基金(以下简称耕保基金)是其中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确保整体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激励手段,一经推出就引起了广泛关注,并被一些地区学习借鉴。目前,成都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已基本完成,耕保基金已开始按年发放,积极效应正逐渐显现。本文将对成都市耕保基金制度的实践情况进行研究。

一、成都市耕保基金基本情况

成都市耕保基金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为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建立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改革伊始,成都市就将保护耕地列为产权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成都市针对农民保护耕地内在动力不足,以及如何提高农民收入和破解农民社保、养老的资金难题,创造性地提出设立耕保基金的新思路。这一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三个:一是耕保基金由市和区(市)县共同筹集,主要来源是每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当这两项不足时,由政府财政资金补足;二是对完成确权颁证的耕地每年发放耕保基金,补贴标准为基本农田每年每亩400元、一般耕地每年每亩300元;三是耕保基金总量的10%用于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由市级统筹使用,剩余资金发放到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专款用于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集体经济组织现金补贴。领取耕保基金的农户和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义务。

目前,成都市耕地保有量647万亩,每年需发放耕保基金约26亿元。截至2010年6月末,成都市已在全市242个乡镇发放2009年度耕保基金19.4亿元,发放到农户14.6亿元,涉及农户140多万户,保护耕地面积400多万亩。

二、成都市实施耕保基金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提高,有利于形成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耕地保护合同约定,农户享有获得耕地保护补贴的权利,同时要承担保护耕地的义务。通过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个人,大大增强了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改变了过去单纯由各级政府部门监管耕地保护的做法,使保护耕地成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而且,农户承包地流转后仍可继续享受耕保基金,但必须继续履行保护耕地义务,从而形成了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如温江区万春镇是成都市实施耕保基金制度的第一个试点镇,该镇于2009年发放耕保基金后,没有发生一起违规在耕地上建房的事件;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自发成立了耕地保护农会,选举了耕地保护巡查员,专人巡查监督各家各户的耕地保护情况。

(二)唤醒农民的产权意识,促进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完成

土地确权是整个产权改革的核心,也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实际上,由于我国之前从未对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进行精确的实测和勘界,且普遍存在土地实测面积与第二轮承包经营发证面积不一致、农户人口变化和土地的私下流转等历史遗留问题,确权容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的产权不明晰,农民普遍缺乏产权意识,以至确权初期一些地方为回避矛盾而出现“确空权”现象。对此,成都市巧妙地通过建立耕保基金来解决,通俗地说就是拿“钱”来推“权”。通过先给农民一个看得到的收益,唤醒了农民的产权意识,让农民学会如何分配和维护将来可能的土地收益权。事实上,正是有了这样的制度保障,确权工作才得以顺利完成。截至2010年6月,除农村自留地、未利用土地、公益设施和集体企业占用地等暂未确权颁证外,成都市共向村、组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3.4万本,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58本,集体土地使用证150万本,房屋所有权证146万本,林权证54万本。

(三)促进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一是土地流转并不影响农户获得耕保基金,在土地流转能够获得更高收益的背景下,农户对土地流转更加积极;二是耕保基金按年发放,增加了耕地的未来现金收益权,流转受让方往往不得不相应提高租金,这一点也为实践所证实;三是10%的耕保基金用于为产权流转担保和农业保险,有利于耕地向农业大户和农业企业流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6月,成都市在确权颁证后实现产权流转共计6.6万宗、金额33.6亿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2万宗、63.6万亩、7.8亿元。

(四)城市反哺农村,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城乡协调发展

耕保基金的发放,实际上是城市反哺农村的机制,相当于农民参与了城市化进程中的红利分配,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农民增收也从原先单一的务农收入扩展为土地流转收入(主要为租金)、务工收入以及耕保基金、粮食补贴等相结合的多元增收模式。据调查,2010年上半年,成都市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5180元,若按耕保基金300元/亩、全市人均耕地1.2亩计算,人均耕保基金达到360元,占同期人均现金收入的6.9%。另外,耕保基金的来源主要是固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实际上建立了地价高的发达地区补贴地价低的相对不发达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这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助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保领域的城乡差别逐步缩小

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的后顾之忧,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之一。对此,成都市在推出耕保基金制度时,要求耕保基金优先用于农户缴纳保险费用,有效调动了农户参加社保的积极性。2009年,成都市在全域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开耕保基金补贴农民参保机制,全市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0.85万人,比2008年大幅增长65.8%。

三、思考及建议

(一)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中,应该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

统筹城乡发展必然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身份的统一,即户籍制度改革;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当前,国内一些地方在推进城乡统筹中,尽管方案不尽相同,但思路基本都是“两换”:一是农民放弃宅基地,换取楼房,集中居住;二是农民交出承包的耕地和林地,换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相对于“两换模式”,成都模式并不需要农民放弃耕地来换取应得的社会保障。2010年11月,成都市政府了《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提出在2012年实现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目标,同时明确提出农民进城不以牺牲承包地、宅基地等财产权为代价。这种做法显著减少了实践中的矛盾和冲突以及有关社会公平的争议,更具有长期的可持续性。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多领域系统推进

成都市坚持市场化的导向,以明晰土地产权为突破口,通过建立耕保基金等激励机制,促进产权制度这一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微观基础健全完善。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耕地保护、规划制度、农村金融、社会保障和基层治理结构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统筹城乡制度框架。更为重要的是,以市场化为取向的改革充分激发了市场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力,土地流转、融资方面的创新不断涌现。以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为例,目前已取得积极进展,截至2010年6月末,成都市办理农村产权直接抵押贷款430笔,贷款余额8.6亿元。

(三)应进一步完善耕保基金制度,实现耕保基金的可持续运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随着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必然对随意改变农地用途形成抑制,对粗放利用土地行为形成一定制约。一些基层干部如果仍然抱着落后的发展观念,片面追求GDP增长,对耕保基金制度持抵制态度,就会对真正落实耕保基金制度形成障碍。应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基层干部对耕保基金制度的认识。二是完善财政支持的长效机制。耕保基金制度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足够的资金保证是落实耕保基金制度的根本保障。建议成都市的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筹措专项资金,以形成支持耕保基金制度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应由区(市)县政府与耕地保护责任人签订《耕地保护合同》,但实践中实行逐级下签的做法,总体来讲是好的,但在中间环节出现了一些、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建议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监管管理和制定防范措施。此外,按规定,若造成耕地永久性破坏,已发放的耕保资金补贴将全部予以追缴。建议提高技术手段,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破坏耕地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理,提高事后追缴的可操作性。

第4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集约利用

1.山东省城市化与建设用地需求

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上22%的人口;人均耕地仅有1.38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优质耕地匮乏,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中国耕地保有量从19.5亿亩减到18.3亿亩,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红线“面临被突破的危险。

当前中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建设必然要求扩大对土地资源的投入,不得不占用一些耕地,这是客观规律;而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粗放浪费,建设用地盲目扩张,违规违法用地还时有发生,这是现实状况。

山东省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了46.10%,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2.2%,根据《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2020年山东省城市水平将达到65%左右。根据相关研究,预测至2020年山东省社会总人口为9900万,“双栖”人口为1386万人。本着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2020年城镇平均人均建设用地为100m2/人。“双栖”人口建设用地按0.7个标准“城市人口”计算。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9900×65%-1386)×100+(1386×0.7)×100=601920公顷。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国家下达给山东省2020年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845000公顷。预测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占城镇工矿面积比重提高到60%。这样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507000公顷。从以上分析看,现实的需求与国家下达的指标有94920公顷的差距。

2.山东省土地集约利用的现状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农村向城镇聚集,产生的不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效果,而是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同步增长的弊病,致使耕地总量急剧下降。为了解决日益严峻的“吃饭与建设”之间的矛盾,国家提出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2.1山东省土地利用的现状

根据2008年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571.26万公顷。在土地总面积中,土地资源构成按土地利用类型分:耕地684.78万公顷,占43.58%;园地101.23万公顷,占6.44%;林地151.95万公顷,占9.67%;牧草地3.40万公顷,占0.22%;其他农用地209.39万公顷,占13.33%;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07.21万公顷,占13.19%;交通用地16.18万公顷,占1.03%;水利设施用地25.39万公顷,占1.62%;未利用地171.73万公顷,占10.93%,其中未利用土地97.88万公顷,占6.23%。从土地利用结构分布可以看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占第三位,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到56.05%,用地偏高(图1)。

图12006年山东省土地资源构成图

2.2城乡建设用地现状

表1山东省历年村庄人口及用地变化

理论上,随着城镇化加快,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市,随着农村人口的减少,农村居民点的用地需求也应该减少,但是从历年用地和人口变化趋势来看(表1),村庄人口逐年递减,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体却呈现上升趋势。现状城市用地和镇区用地总体也呈现上升的趋势,而城镇化的总趋势应该表现为城镇总用地的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的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的总规模下降,因此现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持续增长是不符合城镇化的发展规律的。

2.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与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正是眼下解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最有效的方法,既可以将城镇建新地块有偿供地所得收益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先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复垦增加的耕地或通过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还可以将城镇建新地块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工地,支持城市发展用地。

因此,通过挂钩政策,能够从建新拆旧中杜绝浪费,闲置土地,有利推进“三个集中”,培育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降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成本,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水平。

3. 土地集约利用的问题分析

3.1城镇化不是让农村向城市供地

依据山东省现状土地构成分析,建设用地很多,人均建设用地超标严重,加上城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因此迫切地需要土地集约利用,为了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近两年,山东省各地农村出现了拆村并居的现象,通过农民的集中居住,节约出部分农村的建设用地,然后通过置换,拿到城市使用。土地指标到城镇或城市之后,价格就会提高,然后政府再利用得到的土地出让金补贴农村的新房建设。

表面上看,这解决了城市发展缺地、农村建设缺钱的问题,实际上,像济南郊区开发的居住区入住率很低,还有大量的用地尚未开发,农村向城市供地又是为了什么?就是给投资者和投机者提供空间而已。迁村并点实际上是城市建设用地在掠夺农村用地。

3.2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的高门槛

城镇化建设不仅仅是建房子这么简单,而是就业、住房、社保等很多条件都要成熟。严格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农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使得农村人口在城乡间流转,并且随之带来一系列的就业、住房问题。因此,即使增加了足够的建设用地,而无法使更多的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城镇化也是无法实现的。

3.3经济制度的障碍

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使住宅和土地只能作为固定资产,无法作为流动资产转移到城市进行投资就业,因此,农村人口只能往返于城乡之间,无法彻底脱离农村,也就无法真正转化为城市人口。

3.3指标体系缺乏,补偿依据模糊

实施挂钩政策,必然要涉及到实施房屋拆迁规划的相关的控制指标体系,全国没有很规范的法规,因此,各省市都相继出台相关的法规条文和法则、标准。这些指标体系是否能符合城乡建设用地的发展需要,还有待时间的考证。

其次房屋拆迁,会涉及到如何对农民房屋进行赔偿的问题,目前各地还都处于探索阶段。

4. 土地集约利用的对策

2008年6月25日,为纪念第18个全国“土地日” ,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同志作了题为 《坚守耕地红线 节约集约用地 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报告,报告强调:“要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征地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徐绍史同志的报告表明,坚守耕地红线,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革政策工具,发挥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载体作用,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当前,应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挂钩试点工作,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1提高现有城市建设用地的土地集约利用率

通过提高容积率等措施,增加土地的集约利用率,使现有的城市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的利用。尽量在城乡建设用地不变的情况下,农村建设用地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

4.2挂钩政策的规范化

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政策可以有效地缓解城乡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同时也能更好的保护耕地,避免耕地的减少,因此,在土地资源出现严重危机的今天,山东省实施挂钩政策也是主流的趋势,我们应该通过科学的方法使挂钩政策更加的规范化,严格控制指标体系,真正做到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的减少,达到土地的集约利用。

4.3要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挂钩试点实施范围

由于各地自然条件、交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政府和农民承受能力也不尽一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应优先考虑在自然条件较好、交通较发达、政府和农民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实施。有条件的地区应扩大挂钩试点实施范围,加快推进。对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则宜控制试点范围和速度,谨慎有序推进,待条件成熟后再适当扩大范围。

4.4要严格保护耕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在整理复垦过程中,对不宜耕作的土地要适时、适地还林、还草、还湖,提升农业生产环境容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还要重视人文建设,不能为了节约土地就不加限制的盲目拆并,对保护传统的村落文化不利。应注意有选择地保留民族、民俗等文化遗产和建筑,充分考虑与当地风格的生态环境相协调,做到整理与文化建设相统一。

总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使优化调整城乡用地布局有了新的政策工具,以工程方式运行管理又使国土整治有了新的工程载体,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推进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体制改革,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作为国土资源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工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必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5. 结语

第5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目标对策

 

随着固始区域化经济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制度的不完善等重多因素,是导致耕地损失根本原因。因而我们固始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村保护受到了严峻的挑战,耕地田的数量在减少,质量在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固始县政府已在逐步加强耕地工作,切实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整体保护,将质量好的土地优先用地农业,特别是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大力整治中低产品,增加农业收入,提高土地产出率,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与开发增加耕地数量,从而在耕地数量和质量两方面保持动态平衡。

1.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土壤肥力和水利、交通设施较好的土地,是粮棉油生产基地,是农民的“吃饭田”“保命田”,是一定时期保证人民生活的基本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固始县根据上级分解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和本县的实际情况,到201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定为138524.61公顷,保护率为86.98%。论文参考网。县政府将基本农田规划中的耕地数量指标和保护区布局向各乡分解下达,各乡负责落实,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论文参考网。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化区定界。由固始县国土资源规划局与农业局组织实施,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政府统一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国土资源规划局建立档案并抄送农业局。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必须经上级政府组织验收方能生效,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把保护好基本农田列入政府日常的工作。论文参考网。

2.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城镇发展用地尽量少占耕地,不占好地,占用的耕地必须进行补偿,对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用地本着节约用地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安排。为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对砖瓦窑等工矿废弃地和村庄空闲地、废弃地、边角地进行整理复垦,加以利用,同时,逐步对旧村庄进行改建,提高土地利用率。

3.规定保护区内的严格禁止行为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果业和挖潜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保护区标志,并设立公开告示保护区内的严格禁止行为。禁止行为包括: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等擅自将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一经破坏难以再恢复耕种条件。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可以使基本农田长期处于保护之中。县政府将保护基金专款用于土地的再造、规划、水利和管理。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包括:造地补偿费,荒芜费,耕地占用税。建设单位用地除交纳其他用地款外,应交纳造地补偿款。造地补偿款收费标准由政府统一制定,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用地都必须交纳造地补偿款。固始县政府出台文件适当提高征地款,这样可以养活土地资源只开发不利用现象。社会建设项目难免要战胜耕地,适当开发复垦一些耕地,作为后备土地资源,补充到基本农田中。土地开发复垦须要一定的经济条件,一定的时间,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造成符合耕种条件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基金专项专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5.利用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的生产者有保持和培肥地力的责任

保持和培肥地力是生产者应尽的责任,对保持耕地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单产有十分重要意义。固始县是农业大县,经济条件不发达地区,大部分农民超出农村,到处打工或从事第三产业,农村中耕地出现荒芜现象,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推选了一系列措施,保护农民利益,提高粮食价格,提高了农民种地的利益和积极性。同时,也相应制定一些奖惩措施,对荒芜田地的农民进行一定的处罚,或签订一定的合同,对于确实有别的生存门路不愿种田的可以将其土地承包给有种田经验的能手,这样可以利益兼顾,又可保持土地肥力。对于土地的种植要注意科学化,机械化,信息化,不能走传统农业的老路。

6.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监督检查制度

政府在宏观管理上一直要紧紧跟上,各乡(镇)要管理好本辖区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组织专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对错误的做法及时进行纠正,对违法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及时上报县政府进行依法查处。县国土资源局对各乡(镇)进行动态监测,发现问题,联合有关部门立即查处。解决不了的,上报上一级政府解决。保证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县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实践告诉我们,保护耕地是一项带根本性、全局性的大事业,仅靠喊口号、讲道理是做不好的,必须有一套有目标、有考核、有问责的过硬制度,从根本上改变耕地保护工作责任缺位的现象。同时,完善和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全面推行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机制。主管部门还要把耕地保护列为重要考核指标,要更多地关注资源保护特别是耕地保护情况,指导基层领导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保护资源的关系。

参考文献

[1]晏涵,刘觉民,任国平,黄怡,刘丽,胡浩怡.长沙市耕地保护和利用问题的探讨[A].2007年中国土地学会年会论文集[C],2007.

[2]张晓玲,关欣,文倩.市(县)级土地利用变化驱动力分析——以醴陵市为例[J].农机化研究,2007,(03).

[3]李典友.我国土地整理中的生态学问题与对策探讨[J].皖西学院学报,2007,(02).

[4]高雅.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非农化问题研究[D].郑州大学,2005.

[5]何晓丹,吴钰骅,张敏.土地利用规划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问题[J].农机化研究,2006,(04).

第6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依据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中对“乡土社会”的阐述,结合当代社会经济发展现状,我们可以得出:当代“乡土社会”是一个保留有传统安土重迁观念的熟人社会,这样的社会有着地域性强烈的文化习俗和生活经验,并构成了当地的“乡土本色”,“乡土社会”注重对“乡土本色”的传承。同时这个社会的新一代正在兴起,使得整个“乡土社会”已然有了自我有机更新的需求与可能。而发展“乡土本色”产业正是一种有机结合以上特征,实现村镇产业现代化的规划途径。其更注重“乡土本色”这一本质,而非侧重于外在表现形式,因而区别于“乡土化”。

2.“乡土本色”产业发展规划途径

2.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探索

2.1.1“农业三产化”新途径的产生背景

在过往城镇化过程中,乡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但小城镇“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规划模式,往往使原有村民远离了耕地,提高了村民耕地成本,村民逐渐没有务农的意愿,纷纷投身非农产业,耕地得不到的充分的耕耘,导致占补平衡虽然实现了量的平衡,却在质的平衡上出现了问题,在事实上导致了耕地的减少,也使得“乡土社会”失去了原有不同于城市的田园风貌。农业的三产化途径正是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留住田园风貌,保证耕地质量为出发点的一种探索。农业三产化的提法早在 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有所涉及,当时即强调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农业除了生产功能之外,还具有社会功能、历史传承功能、文化功能等。温铁军曾指出,只有把二产化、车间化的农业改造成具有三产化开发条件的农业,才是包含了一、二、三产多个产业门类的现代化农业,才有条件改变过去在生产相对过剩条件下过多强调二产化的农业,也才能改变二产化农业的双重外部性,即面源污染和食品的不安全问题7。

2.1.2“农业三产化”新途径——地产绑定农业

以湖北省大冶市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为例,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约为 15 平方公里,而在湿地公园周边存在着大量的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都零散分布于湿地周边,若采用典型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社区集中”的小城镇规划模式,将面临土地整理的巨大困难,并且将造成村落形态的破坏。不难想象,若将村民积聚于小城镇,大量的村民必将远离自己的耕地,同时作为载体的居住形态遭到破坏后,“乡土本色”更是难以有效传承。但若采用“地产绑定农业”的新型农业三产化方式,则有望实现当地经济发展与“乡土本色”有机传承的双赢。

2.2 当代 “乡土工业”的发展模式

2.2.1“乡土工业”的思想内涵

农业从来就不是“乡土社会”中农民唯一的收入来源,在 “乡土社会”中,“农工相辅”的生产方式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自然经济男耕女织的传统就已经表明,除农耕外,手工业同样是中国传统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11因此几乎每个村落都会有自己传统的手工业,这样的工业代代相传,村民们以此为生,技艺也愈发精湛,逐步成为了当地标志性的文化内容。而随着现代社会工业的迅猛发展,现代工业强劲的生产力使得很多传统的手工业丧失了市场竞争力,甚至导致其传统工艺失传。而主动应对时代变化的一些村落,则将自己的传统手工业外迁至临近城镇以设立工厂,青壮年也随之离开耕地进城务工,这些无疑都是对“乡土社会”的“损蚀”。

2.2.2 当代“乡土工业”的发展规划模式

而中国城市化率迅速提升的今天,为进一步发展当代“乡土工业”带来了契机。广布中国大地的小城镇为城乡之间构建了更为完整的联系平台,而当代电子商业的迅速崛起,网络购物平台的广泛普及,物流行业的日趋成熟,都使得“乡土工业”的产品不再依赖于积聚度高的实体交易平台,从而更容易走出村落,走向广大的国内市场,甚至走向国际市场。事实上,当展“乡土工业”的尝试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开弦弓村为例,其传统的蚕丝工业不仅没有在与西方现代化工业的市场竞争中失败而消逝,反而通过工厂的社区化,进而走向大型工厂的本地化,使得这一传统工业成为了开弦弓村最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大幅改善了开弦弓村村民的生活水平。2011 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8887 元,远远高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 6977 元,甚至超过了苏州市农民人均收入的 17226 元12。其工业的贡献率在 2010 年就达到了 87.2%13,已经成为了全村的支柱产业。同样,位于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的尹解元村更是在发展“乡土工业”的道路上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全村以祖传石雕手工业为核心产业,创立了多所石雕公司,借助当今发达的物流行业、电子商业、网络购物平台,将石雕销售到了全国各地,在国内成功地打响了尹解元的石雕品牌。据统计到 2010 年底,全村人均收入已接近 10 万元,其中上亿元的就有两户,千万元的更是有二三十户。这些村落的成功,无疑都是对当代“乡土工业”发展前景的注脚。

2.3 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的第三产业发展模式

2.3.1 基层村镇第三产业“乡土本色”的发展途径

由于中国大地上小城镇的建设如火如荼,村镇第三产业普遍有了发展基础和载体,增重第三产业比例有利于优化基层的产业结构。村镇的第三产业发展目前主要是以旅游产业为龙头,餐饮、交通、商业服务业等紧随其后。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亦是村镇的朝阳产业,若深度挖掘基层村镇“乡土本色”,包括其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脉等,并予以有机的传承和开发,文化产业将释放出极大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

2.3.2.1 基层村镇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问题从已有的乡村旅游项目开发案例来看,旅游产业对于“乡土社会”来说往往是双刃剑,即虽发展了经济,却“损蚀”了“乡土社会”。如某些传统古村落都在旅游产业的发展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极大的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收入,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然而其“韵味”,即“乡土本色”却在商业氛围过度蔓延、游客管理日益失控、项目盲目迎合市场等因素下逐渐褪色。而乡村旅游的核心旅游资源正是它的原真性,所以我们应针对目前不利于“乡土本色”传承的情况进行改善。

2.3.2.2 以保护“乡土本色”为核心

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模式鉴于以上两方面,我们在国外的乡村旅游模式中找到了相关经验。从生产者行为来看,法国的经验就值得我们借鉴。其生产者模式的构成同样是“政府、农户、协会、企业”这四者。但其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户(即村民),他们在经营农业的同时利用农业资源开发旅游产品15。没有人比村民更了解自己村落的风俗、文化,并且村民是旅游产业的主要受益者,这个思想跟费老“乡土工业”的思想吻合。但没有企业资金的注入,村民能有自主开发的启动资金吗?笔者看来,随着“还权赋能”16的政策推广开来,村民的耕地、宅基地、林地等产权界定清晰后,其交易成本的减少,可以使其更容易进入市场交易,这将为村民带来可观的资金收入17。那么村民是有望自主开发和经营旅游项目,提供旅游服务的。可是如果村民也“趋利迎合”游客,放弃原真的本地产物,引进外地,甚至城市产品或项目进行经营呢?协会将在当地政府政策指导下制定乡村旅游的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推动行业自律;另外,协会作为联系政府与村民的桥梁,也将为村民提供咨询培训、网络信息平台、营销服务等。企业则是乡村旅游供给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联系村民与游客的桥梁,也是重要的旅游服务供给者,例如开发乡村文化主题的创意旅游产品等,以提升游客的文化体验,增强旅游产品竞争力。不依赖企业投资的政府则采取社区为主导的乡村旅游开发模式,提供资金资助村民,并提供政策支持,保证经营主体始终是本地村民15。这一套体系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保护旅游产品的原真性,这与保护“乡土本色”的思路是一致的。

3.结语

纵观中国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乡村发展的现状,由于种种原因,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村发展的关注,往往受到忽视。笔者立足于保护“乡土社会”这一社会学视角,对“乡土社会”的产业规划做出了相关探索与思考。分别对农村三次产业的发展模式提出了相关建议,初步探索了“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模式体系。该体系从宏观上把握了其核心目标——挖掘“乡土社会”自身特征,即“乡土本色”,探索“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途径,实现基层村镇产业的现代化,并以此反哺并支撑“乡土社会”的发展,使其“乡土本色”得到有机地传承,构成良性循环。而具体到微观层面,乡村发展问题往往更为具体,如具体到农民所有的林地、耕地、宅基地等确权问题,不同地区人文、政策环境细微差异等等,以上“乡土本色”的产业发展规划的构思能否落实,并实现对“乡土社会”的有效保护,还有待实践检验。

作者:董雅 单位: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作者:吴金泽 单位: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作者:赵大鹏 单位:规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愿景城市开发与设计策划有限公司

第7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一、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

(二)《违法土地管理规定处分办法》

(三)《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二、组织机构

年度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设立专项领导组,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农业委员会、统计局负责具体实施。遇有重大事项应向县政府请示。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考核内容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县国土资源局、农委根据年本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准确上报主要数据。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考核年末各乡镇区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重点核查建设占用、灾害损毁、生态退耕和农业结构调整等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等补充耕地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情况,各乡镇区应对年度耕地净增减情况、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大于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及未完成补充计划情况作出原因说明。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变化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

护条例》及有关规定,考核年末各乡镇区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各乡镇区应对建设占用、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自然灾害损毁等造成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地类变化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耕地占补平衡与基本农田占用补划落实情况。考核各乡镇区年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落实情况、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情况。重点核查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状况,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补划面积、地类,以及占用基本农田的质量对比。

(四)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和制度建设情况。考核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制定及考核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核查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政府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与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核查各乡镇区人民政府逐级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各乡镇区政府自查工作情况等。

(五)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情况。重点核查农用地分等定级中耕地等级评定、耕地质量管理、土地整治及国家、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耕地质量等级和变化监测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检查步骤

(一)各乡镇自查。各乡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内年度耕地保护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并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向检查组提交书面报告。

(二)由县国土、农业、统计三部门检查。三部门以日常监管情况为基础,结合各乡镇自查情况,于5月30日-6月3日完成全县检查工作。

(三)综合评价。三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各乡镇自查情况及日常监管情况,按1:1:1的权重,对各乡镇区进行综合打分排队。

(四)向县政府报告。三部门汇总检查情况,对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形成年度检查报告呈报县政府。

(五)落实整改工作。各乡镇区人民政府根据县政府及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并向县政府局面报告。

第8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耕地保护,土地管理,机制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social economy, the construction of cover an area of an area is increasing, especially the occupation of the cultivated land area will continue to expand, leading to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human and become the economic expansion of 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Therefore, to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effective protection of arable l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protect cultivated land resource is very important meaning. This paper land management of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several new carried on the detailed discussion.

Key words: the cultivated land protection, land management, mechanism

中图分类号: F301.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建立以城镇规划管理为主的土地分级管理机制

(1)转移土地日常管理中的工作重点

转移土地日常管理中的工作重点,就是将土地日常管理中的土地调查规划、土地用途管理以及用地建设审批等工作重点向城镇规划区转移,建立以城镇管理为中心,分级划定规划管理区域的土地管理机制,促进各级规划区土地的全面管理。一旦各级规划区内的土地得到了有效的管理,耕地保护自然便得以实现。如云南省,平地面积为6%,且几乎都处在城镇周围,其余94%全为山地,而所有的建设耕地都必须在这6%的平地内,政府有力地进行了农业结构调整后,发现山地的耕地面积并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由此可见,将各个区域所划分的土地管理好了,整体的土地保护便会得到很大的提升。

(2)建立分级土地管理信息系统

由于城镇规划管理区面积小,有利于大比例尺的土地管理信息图件数据库的建立。从原则上分析,县级规划管理区的图纸比例尺是1:5000,每年需对图件资料进行一次更新,两年内需购买一次0.6m以上的分辨率卫星影像资料;乡镇规划管理区的图纸比例是1:10000,两年对图件资料进行一次更新,三年内需购买一次2.5m的分辨率卫星影像资料。为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与直观性,规划管理区的土地管理资料需以卫星影像为底图,规划管理区以外的地区可以较长时间地进行一次小比例分辨率的土地普查,并在数字化土地信息管理资料的基础上,建立分级地管理信息系统,为耕地保护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3)建立城镇分级规划管理模式

即在城镇设立由上到下不同级别的规划管理区,如分别设立省级管理或监管部门所管辖的地市级城市规划管理区,市级管理或监管内的县城规划管理区,县级管理或监管所辖乡镇规划管理区,同时与国土资源管理所共同对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土地进行管理,若在规划区以外遇到大中型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对土地征用的组织上报工作应予以重视。

二、建立健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1)落实责任体系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将现有土地利用规划所确定好的土地保护指标一一落到实处,建立区、乡、村、组、农等不同级别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签订相应的责任书,明确责任要求,落实各自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将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加以落实的同时,还需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对耕地承包的直接保护责任加以落实,并及时督促农户合理利用耕地,以免使耕地闲置或破坏。

(2)明确责任主体

根据有关耕地保护或土地管理规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农业管委会作为耕地保护最主要的行政责任主体,其领导人作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耕地保护面积、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3)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

各有关部门应加强之间的协调合作,根据各自的管理职责,加强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意识,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管理,并共同将各项耕地保护措施加以落实。

各区域的国土管理局应切实贯彻耕地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林业部门应对生态环境建设与耕地保护进行统筹规划,有效地推行退耕还林、城乡绿化和“森林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应合理规划用地,优化施工设计,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环保部门应将基本农田作为重点生态资源保护对象,加强耕地的修复及水体污染防治。农业部门应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有效地控制耕地质量,确保耕地面积的稳定与粮食的供给。财政部门应加强耕地用地的资金保护,合理投入资金,避免资金浪费。各司法、监管部门应对耕地的破坏行为以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打击。

三、建立健全的耕地保护专项基金机制

(1)合理优化土地利用规划,保证耕地数量与质量的稳定性

首先应对土地的利用结构与布局进行合理的调整,以节约耕地面积。其次,按照土地规划修编规程的要求及土地资源自身的承载能力,科学地确定耕地用地规模。再次,根据土地利用规划规程,做好土地整理与基本农田专项规划的编制,有序地开展土地整理 “沃土工程”,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或补给,从而提高耕地质量。最后,以指令性指标的要求将耕承载能力地和基本农田指标逐一分解到达各区(市)县,并落实到农户、地块。

(2)签订耕地保护合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在建立耕地保护专项基金后,各地人民政府应与耕地保护责任人签订《耕地保护合同》,合同中应对耕地保护地块、面积、期限、补贴资金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详细的规定,结合多种手段,如经济、法律、行政等,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各地政府应针对耕地现有的综合生产能力与质量等具体情况,在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后,每年应对耕地实行类别保护与补贴。

(3)落实耕地保护专项基金,加大整理力度

对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应加大保护力度。对土地出让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耕地开垦费等,需根据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要求进行资金投入。对土地开发整理大、城乡建设用地、以及各种农田水利整治等项目,需整合各方面资金后,再进行基本农田综合整治。

(4)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的监督,严格基金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全面监督检查耕地保护的履行情况,并建立一定的耕地保护举报奖励制度。对耕地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若发现耕地保护责任人未能履行耕地保护责任,擅自改变耕地用途而使耕地遭受破坏的,各政府有权利终止《耕地保护合同》,并要求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耕地生产能力予以恢复,若导致耕地遭受永久性破坏,由政府将耕地的保护资金全部追缴,并依法加以处罚。

参考文献

第9篇:农耕文化与乡土文化范文

关键词:整治潜力;人均建设用地核算;用地现状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0-0062-03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建设需要占用了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使得中国耕地数量大大减少,也使得建设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城乡用地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已成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点,如何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居民点整理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已成为新时期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农村居民点整理是通过村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逐步集中、集约,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使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土地利用率[2]。农村居民点整治是通过改变农村居民点用地闲置、低效利用现状,有效增加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城乡用地布局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3]。

一、研究区概况

1.自然地理条件。望城区地处湘中东北部,湘江下游两岸,濒临洞庭湖区,隶属省会长沙,是长沙市新成立的第六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5′~113°02′和北纬27°58′~28°33′之间。东北与长沙市岳麓区、开福区、长沙县交界,南抵湘潭县,西接宁乡县,北连湘阴、汨罗。全区在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土地总面积为90 830.9公顷。

望城区整个地形呈不规则的长方形,地势由南向北倾斜。东北部群山绵亘,区域内岗地面积较大;西北部为滨湖冲积平原区,土地平旷,渠沟纵横;中部多为丘陵岗地。

2.经济社会条件。望城区地处长江产业开发带的腹地和湖南省“一点一线”的战略区位,区位优势突出,被誉为“长沙市的后花园”。随着长沙市逐步走向特大城市,经济规模不断增大,势必对望城县产生良好的辐射作用。2009年,全区财政收入达15亿元,实现农业总产值35.3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 343元。

二、用地现状分析

1.土地利用布局。受经济发展格局和土地资源禀赋基础的影响,望城县各类土地呈不均分布。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在靠近长沙市的几个乡镇。其中镇建设用在县城高塘岭、星城镇、黄金乡等,三个乡镇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 824.94公顷,占全县城镇建设用地的73.5%;耕地主要分别在县域西北部地势较平坦的乌山、格塘、乔口、茶亭等乡镇;未利用土地中水域面积为5 890.4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72.86%,主要为湘江水面,未利用土地中可作为补充耕地后备资源的草地面积较小,且在各乡镇均有零散分布,集中规模开发可行性小。

2.土地利用问题。(1)重用轻养,耕地质量下降。传统耕作方法在全区范围依然普遍存在,受长期形成的靠天吃饭的观念影响,加上农业种植效益低下,农户自身对农地投入不高,仅仅依赖政府财政投资,使得耕地质量和生产力有所下降,不少地区存在着撂荒的现象。(2)城乡建设用地缺乏统筹利用,土地规划制定不合理。城乡社会制度和土地制度的“二元性”决定了望城县存在着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突出,城乡土地利用缺乏互动,农村居民点用地并没有随着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的增加而减少,不利于全县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加之,地方政府对于地区发展前瞻性不够,土地利用未能做到科学合理规划,造成不少地方出现项目建设用地紧缺和集体土地空置难以流转的矛盾局面。(3)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2004年全省闲置土地调查中,望城县尚有闲置建设用地268.5公顷,全县城镇工矿建设用地单位GDP产出为25.15万元/公顷,虽在全省居于领先水平,但仍低于国内发达地区的水平。人均农村人口居民点建设用地为244.14平方米,远高于国标(GB50188-93)150平方米/人的规划上限。

三、望城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研究

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主要包括增加耕地及其他农业用地数量、农村聚落优化的潜力、改善生态环境的潜力、土地增值的潜力四个方面。本文主要研究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的净耕地面积。

1.研究方法。本文对望城区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计算采用人均建设用地核算方法。依据国家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在预期规划期末的人口数量的基础上,计算得到理论上农村居民点的用地面积,并将其与现状居民点用地的面积计算差值得到整理可获得的潜力面积[4]。

2.农村居民点人口的确定。结合望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专题研究(2005―2020年),建立人口预测模型测算2020年的农村人口:

Qt=Q。(1+r)t±Q

式中,Qt为规划年农村人口总数,Q0为基期年农村人口总数,r为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t为规划期,Q为人口机械变动量。

3.农村居民点人均标准。望城区各乡镇2008年现状人均居民点差别较大,但有11个镇街均超过了150m2的标准,根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的规定,规划期末人均标准(见表2):

4.农村居民点潜力预测。在人口预测模型计算的基础上,结合望城区2020年各乡镇规划城市化率,可以计算出2020年望城各乡镇农村人口数量。

根据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化:

Mi=M现状i―M标准i

式中,Mi代表i单元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面积;M现状i代表i单元农村居民点现状面积;M标准i代表i单元农村居民点标准面积。

最终可以计算得出2020年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为6 054.01hm2。全区各乡镇潜力值(见下页表3):

四、结论

1.人均居民点用地超标,理论潜力巨大。望城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广量大,各乡镇人均用地都严重超标,具有很大的整理潜力。经测算,望城区至2020年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值达6 054.01hm2,占现状农村居民点用地的68.8%。

2.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要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合理可行的整理模式;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尝试开展挂钩指标异地市场化调剂[5];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多渠道多方面筹措资金;注意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 孔雪松,刘艳芳,等.基于农户意愿的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测算与优化[J].农业工程学报,2010,(8):296-301.

[2] 严金明,钟金发,池国仁,等.土地整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

[3] 鞠军,王佳洁.农村居民点整理研究文献综述[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0,(3):138-141.

[4] 吕沛璐.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综述[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32-33.

[5] 石诗源,张小林.江苏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与整理潜力测算[J].中国土地科学,2009,(9):53-58.

Study on the Potential of Rural Residential Renovation Theory of Wangcheng County

YU Zhi-biao,DUAN Jian-nan

(School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Changsha 410128,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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