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精选(九篇)

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

第1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1994年12月,中国经济史学会古代史分会、中国商业史学会等曾组织关于“传统市场和市场经济”的讨论,配合这次讨论,《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刊登关于该问题研讨的长篇综述。在这以后,关于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的问题又有不少新的论著出现。现在,我们围绕本次会议讨论的主题,对有关的理论观点进行一些评述。评述以近年出现的新论著、新论点为主,但考虑到问题的延续性和系统性,有时也不能不涉及以前的一些论著和观点。

一、关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线索和基本模式

这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系统,一是“货币经济(商品经济)—自然经济”转折起伏论,二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论。此外,海外一些学者主张中国自战国秦汉以来即形成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以后的发展是在市场经济的框架内进行的,由于这种观点国内的信奉者不多,也没有人展开过系统的论述,故在此不作评述。

(一)“货币商品经济—自然经济”转折起伏论

赵俪生曾经提出,中国经济史上经历了从上古共同体自然经济到秦汉期古典经济,再到近古期地主经济的三次转折,很有代表性。大抵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对战国秦汉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都估计较高,把它作为我国从不发达奴隶制向发达奴隶制转变之契机,而把魏晋封建制的形成与中古自然经济相联系。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把关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理解方式区分为四种学说:第一学说是全汉昇为代表的“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论。全氏把汉代看成是货币经济时代,汉末到中唐的中古时代是自然经济占优势的时代,从安史之乱前后,以钱币为中心的货币经济开始了。何兹全就南朝情况修正全氏的观点,反对将南朝看成是自然经济时代。主张北中国是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南方则货币经济一直在发展。这是第二学说。武仙卿认为布帛也是货币,不同意说魏晋南北朝倒退到自然经济,认为秦汉以后货币经济一直发展着。彭信威的观点相似。这是第三学说。第四学说如叶茂对关于中国封建地主制前期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理论观点的综述所指出的,认为整个中国前近代是自然经济占优势。他又指出,全氏观点虽然在当今中国是少数派,但在日本却是主流的观点,代表人物是牧野巽和宫崎市定。全氏关于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的概念来自德国历史学派学者希尔布兰特(B·Hildebrand)。全氏虽然批判了希尔布兰特把自然经济货币经济信用经济的依次演进绝对化,而采取了皮烈(HPirenne)等人的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发展模式,但他用语的概念仍然是基本上依据希尔布兰特的。希尔布兰特的自然经济、货币经济的概念是严格依据交换手段是实物还是金属货币这一点区分的,将以金属货币之外实物为媒介的交换划入自然经济的范畴。他没有设想不存在交换(分配)的经济,他的自然经济不包括“自给自足”的含义,这和马克思的概念是不同的。马克思划分自然经济和货币经济并非依据货币形态或交换手段,而是更重视生产目的;自然经济是指为获得使用价值的简单商品经济,或没有交换的经济。

宫泽的说法是有根据的,不过,我国有些主张魏晋封建说的学者,虽然沿用货币经济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发展模式,但已经根据马克思的理论进行了修正。例如赵德馨把中国古代自然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划分为:原始社会自然经济“古代(奴隶制)货币经济”中古自然经济。他指出,“古代(奴隶制)货币经济”时期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及本质,严格来说仍然是自然经济,所以又可以称之为“古代自然经济”。

田昌五反对说中国封建社会自始至终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认为这是按照“长期停滞论”制定出来的模式。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是呈循环式起伏状态发展的,相应的自然经济也是这样:战国至西汉是商品经济的第一个高峰期,东汉由盛转衰,魏晋南北朝基本上是自然经济时代;唐宋是商品经济的第二个高峰期,辽夏金控制的北中国由盛而衰,黄河流域和大西北尤甚,城市偏枯,农村则几乎全部回到自然经济状态;元明清三代,商品经济又呈全面回升之势。

(二)“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论

正如宫泽知之所指出的,认为整个中国前近代基本上是自然经济占优势,而逐渐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观点,基本上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的,是从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是怎样成长起来的问题意识出发的。但中国商业在文明的较早阶段(至迟在战国时代)开始发达,特别是宋代以后更取得显著的发展,把西洋中世封建领主制下自给自足庄园经济为核心形成的理论照样应用到中国、尤其是宋—清间的经济上,会遇到不少困难。因此,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史学界曾经对什么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展开热烈的讨论,试图对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的性质重新予以解释。近年对这一问题发表意见的有林甘泉。他对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评论,他认为从中外的历史实际出发,自然经济的本质特征应该是自给性生产,而不是所谓“自给自足”;它并不排除与市场的一定联系,并以它作为自己的补充。中国封建自然经济的特色,具体表现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男耕女织”。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以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是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关于这一讨论可参阅本文附录的介绍。

主张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逐步高涨或波浪式发展的学者较多。一般认为中国历史上的商品经济发展经历了战国秦汉、唐宋、明清三个高潮。例如李埏认为我国历史上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长期并存、相互制约、此消彼长,总趋势是自然经济逐渐消退,商品经济逐渐扩展。根据这种观点,我国在战国秦汉获得空前发展的商品经济,虽在汉武帝后受抑,但唐宋苏醒后发展超过秦汉,如秦汉主要商品为盐铁酒酤,主要市场在中原与国外市场联系唯赖西北,唐宋增加了茶叶、陶瓷,丝绸质和量也有较大提高,远销国外,对外贸易陆路以外又增加了海路等。龙登高的《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也属于波浪式发展论,它依时序叙述了中国传统市场在先秦秦汉时代的滥觞与初兴,魏晋南北朝时期曲折发展,五代两宋金元再度兴起,明清时代成熟的过程。

如果说前一类观点的主要争议点是几次“转折”性质的判别,那么后一类观点的主要争议点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尤其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程度及该时期经济的性质。多数学者主张明清商品经济虽有很大发展、但整体上自然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经济已经脱离自然经济的范畴。例如我们介绍过的李文治和薛虹的观点。近年徐晓望又提出,中国在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阶段之间有一个“小商品经济”的阶段。它以小商品生产及相应的分配、交换、消费为特征。小商品专业生产者的出现以人身的相对自由为条件。宋代小商品生产已有一定发展,但全国性的小商品经济的繁荣,是明中叶以后才出现的。大面积经济发达地区的缺粮现象,标志着小商品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区域的形成。宫泽也认为,以农村市场展开为视点来看商品流通,唐宋变革期和明末清初值得注意。前者虽然农村市场在发展,也出现了商品性生产,但整体上自给经济仍占统治地位。后者在先进地区已出现以获取剩余价值为目标的经营,开始逐渐形成近代的小商品经济,即商品经济从没有价值规律的阶段向基本遵循价值规律的阶段变化。这代表了相当一部分日本学者的的观点。

以上诸说主要是从小农经济从自给经济的小商品经济演进过程来立论的。近年又有不少学者从传统市场或市场经济的视角来考察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请看下一专题的介绍。

二、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市场经济或市场经济萌芽

(一)什么是市场经济?中国历史上市场经济何时出现?

自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战略方针以后,不少学者一直在思考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过市场经济?如果存在过,它又是何时出现的?这又是与对什么是市场经济的理解有关的。学界对这个问题有两类不同认识:一些学者一些市场经济是与近代化相联系的,在封建时代,市场经济只能萌芽于它的晚期;另一些一些学者认为市场经济不一定与近代化或资本主义相联系,在封建时代也可以有特定的市场经济。

第一种观点以吴承明为代表,他多次阐述了中国封建社会市场经济的萌芽及有关理论问题。他指出从传统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实即经济现代化或近代化的过程,它不仅是市场量的空前扩大,市场交易的内涵和市场机制的原理也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这一切,又都是以政治、法律、经济体制和制度的相应变革为前提的。他主张把过渡到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现代化的标志。我国历史上商品交换比较发达,但这还不是市场经济。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化也是从十六世纪即明嘉靖、万历间开始的。大商帮、工场手工业、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潮”的出现,是其标志。但力量不足,更重要的是没有引起希克斯所说的“政治渗透”,在产权、商法、税制上毫无变化,仍然是完整的封建专制国家。这种情况,清代基本上继续。进入二十世纪,我国巳有了现代化产业,口岸城市勃兴,並与国际市场接轨。但以抗日战争前而论,我国尚未转变为市场经济:(1)占国民经济最大比重的农业仍然是传统的小农经济体制,商品率很低,新兴产业集中于纺织和食品业,尚未形成部门体系。这种二元经济的结构刚性及由此产生的低供需弹性,从根本上限制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2)现代化市场被定义为“一个价格”,如两地价格差等于运费,则属一个市场。三十年代的中国远未达到这个水平。(3)市场现代化是由人格交易向非人格交易的转变,这需要一系列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律,以明确产权,中立化规则,规范行为和执行罚则。市场经济必须是法制经济,这一点,在当时尚不存在。我国真正有意识的向市场经济转变,还是在邓小平时代。

许檀最近也谈到明清时期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化,表现为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逐渐减弱,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她认为,清代中叶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一个涵盖广阔、运作自如的城、乡市场网络体系,这一城乡市场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国近代化过程的一项重要内容。

与这种把市场经济的萌芽或转化同现代化(或近代化)联系起来的观点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封建社会中已经存在市场经济。例如尹进认为,中国从宋代开始有了具有封建个性的市场经济,明代进而具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个性的市场经济。郭庠林也提出“封建市场经济”的概念。郑学檬根据罗布代尔的观点,主张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两个概念区分开来。市场经济的主要功能或最重要的标准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生产、配置资源,市场机制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下,社会分工比较发达,交换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杠杆和齿轮,货币和金融体制已经建立并与生产交换融为一体,人们的经济生活离不开市场供求关系的波动制约。而资本主义是指以资本积累、增殖、流动、垄断为最高利益的政治经济体制。他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萌芽于16世纪以前,比如宋代,局部地区已可称为市场经济萌芽,理由是分工在某些行业已经较细,交换具有社会性,但从另一方面看,宋代整个社会仍然处在自然经济的大环境中;明中叶,即16世纪开始,市场经济以方兴未艾的态势出现在江南和沿江沿海各地区。他进而把中国市场史分为两大时期,第一时期是传统市场,其中又可以唐中叶为分界,区分为前后期。第二时期是市场经济,其中又可以区分为萌芽阶段(12—13,16—18世纪)、初级阶段(1840—1949)、停滞与发展阶段(1949—1978,1978—1998)。在萌芽阶段,自然经济与市场经济并存,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封建经济与资本主义萌芽并存,封建经济占主导地位。

姜守鹏也有类似的意见,在他看来,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不能笼统地称封建经济为市场经济。但简单商品经济也会产生市场经济,所以封建社会存在着市场经济。具体说,市场经济是随着商品生产的产生而出现,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而完善的。

(二)关于市场体系和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

较早形成比较完整的市场网络或市场体系,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这是许多学者的共识;但这种市场网络或市场体系究竟何时形成,有何特点,学界俨然存在许多不同观点。在这里仅介绍两位学者的观点。

唐文基指出中国封建市场发育的四个特征,即非统一的国内大市场、市场的垄断多于竞争、市场的进入遇到种种的障碍、缺乏有效的宏观调控。关于中国何时形成统一的全国市场,学术界历来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这种市场战国秦汉已经出现;或认为中国直至鸦片战争以前仍停留在地方区域市场的格局。唐氏的意见和这些观点都不同,他认为中国古代全国大市场秦汉时期已经形成,但它只是地方区域市场在空间的扩展和延伸,尚有一定的封闭性和割据性,他称之为“非统一的全国市场”。因为第一,流通网络虽已形成,但由于交通因素、行政因素和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这个网络并不完全暢通;第二,还缺乏统一的市场价值,没有价格形成机制;第三,中国自秦以来虽然实行了统一的货币,但币制仍然混乱并常常发生钱荒。在这种情况下,难以培育健全的统一市场。

姜守鹏认为,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统一体,从范围看,它形成了包括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在内的完整的市场网络;从市场种类来看,它不仅包括商品市场,还包括房地产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其中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是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按这样的标准,明清时期,至迟鸦片战争前,中国封建社会的市场体系已经初步确立。

因为这时不但存在了包括农村集市、城镇市场、区域性市场和全国性市场的市场网络,而且存在劳动力市场和金融市场。不过这仍然是封建社会的市场体系,与近代市场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三、关于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制

在近年来学者们对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机制的探索中,经济结构,尤其是小农经济的生产、消费与市场的关系,国家干预和财政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制约,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两个重要视角。当然,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

(一)从经济结构方面进行的探索

许多学者把小农经济看作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基础,着力探讨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方行在这方面工作作得较多,他所提出的中国封建地主制下的小农经济是农业与手工业、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双重结合的观点,已逐渐成为学界的共识。近年来学者对该问题继续有所论述。

李根蟠利用《管子》的材料探讨了封建地主制经济形成时期小农与市场的关系。指出以春秋战国之际地主制经济形成为分界,小农与市场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是小农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独立地出现在当时的市场上,二是流通成为小农再生产的必要环节,三是农村集市出现,四是商人高利贷者插足小农再生产过程。在这基础上商品经济和各级市场获得较大发展,但小农经济的主体部分仍是自给性生产,其所包含的部分商品生产也是以自给性生产为依托的。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我国传统市场,由此形成一系列有别于现代市场经济的特殊的经济概念和经济现象,价值规律或市场机制虽对社会生产起一定作用,但没有也不可能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

刘小京从分析“自然经济”概念的由来和内涵入手,根据中国历史实际,试图对中国农户的生产模式进行概括,从而提出“自给性农业”的概念。这种“自给性农业”是由于“人多地少”的资源约束而形成的,其特点是小而全、自给性、农民在生产经营上的精打细算;它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典型自然经济的基础,在另一种条件下又可能向商品生产转化;与自给性农业相联系的是普遍的兼业化和普遍化了的商品经济意识。

张忠民提出“小生产,大流通”是前近代中国社会再生产的基本模式。所谓“小生产,大流通”,是指在生产领域中基本上是个体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在流通领域中由于商人资本的运动却存在以地方市场、区域市场以及全国大市场共存的格局。这是由当时社会再生产条件补偿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因为在个体家庭生产单位之上没有一个具有内部生产分工和共同经济生活的封闭的经济共同体,这些个体家庭天然地具有从市场取得再生产条件补偿的机能和需求,这正是大流通得以形成的最重要的深层原因。但小农的地方狭隘性和封闭性决定他们难以与较大的市场直接交往,唯一能使小生产与大市场发生联系的,只有商人和商人资本的运动。因此,前近代中国社会小生产者的再生产条件的补偿,从逻辑和历史一致的过程看,就表现为一个在商人资本的作用下补偿空间渐次扩张的过程。

长期以来,龙登高比较注意小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在早期的研究中,他把小农家庭经营方式看作一个发展过程,认为小农与市场的联系逐步密切,但在小农经济基础上形成的农村市场属于商品内循环类型,不能诱发个体家庭突破自给性生产,在某种程度上还制约了农民从事商品生产的动机。近年,他引入边际效用原理分析个体小农家庭经营的特征,尤其是那些与市场相关联的特征。指出价值规律在家庭经济的运行中的作用不突显,而效用原则既与其使用价值的生产消费目的、手段相一致,也与匮乏经济状态下市场手段有限有关。一般农户的商品生产,不仅是小规模的,而且是以副业形式出现的非专业化生产,很少是以利润为动机。他还比较了个体小家庭与地主大户市场角色的差异,以宋代为例,指出大多数地主地租粮自食比例少,相当部分通过市场出售,并且往往直接运往市场。他们出粜是为了逐利,而不是为了谋生。

赵德馨把生产结构的变化作为引起商品货币关系兴衰的决定性因素。他主要研究了公元一世纪前后生产结构与市场关系的变化。他认为西汉农业生产力存在“耒耕—小农”和“犂耕—大农”这样两个层次和相应的两种生产规模;后者因需要三个以上的劳动力,大多数使用奴隶。小农经济与市场联系往往是被动的、很少的,本质是一种自给自足为主的封闭型经济。奴隶制生产单位与市场的联系是主动的,是其生产运行的内在要求,且劳动生产率较高,可以为市场提供大量商品。奴隶制生产的发展必然带来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没有相应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奴隶制生产便不能运行。这是西汉时期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的原因所在。西汉中期以后,随着畜牧业和冶铁业的发展,牛马及铁犂价格下降,牛耕也趋向小型化,这就使得小农有可能使用它们。当农民也使用牛耕的时候,奴隶制生产的优势和竞争力就下降了。与之相适应的是个体家庭经济的发展,租佃制逐步取代奴隶制,接踵而来的是生产单位小型化与大型商品生产单位减少,生产单位自給色彩的加重。

姜守鵬认为中国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主要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决定的。这些特点是土地两种运行方式(买卖和封赐)的同时存在;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密切结合的小农经济实物租赋与货币租赋并存的分配结构。魏金玉也指出土地买卖在中国商品经济和传统市场发展中的十分重要的地位。鸦片战争前土地交易额不低于粮食交易额。封建生产方式及各阶级的关系也是通过土地交易进行新陈代谢的。因而其重要性是一般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和资金市场不能相比的。

(二)国家干预和财政政策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些学者重视非经济因素对商品经济发展的影响。如郭正忠强调由于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所产生的专卖经济与与自由通商的市场经济的对立。中国的专卖体制的前提是专制政体的强大和民间私有权发展的不充分,它以适应民间商品经济的政策调整为始,以遏制民间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终。在中国历史上,自由通商的政策只是局部的、短期的、表象的、偶然的;专卖政策的推行则是长期的、全局性的、本质的、绝对的。他指出:人们都用宋代商税的数量论证当时商业的发达,但宋代商税的收入鲜有高过专卖的时候,在大多数情况下,商税收入难与专卖收入同日而语。由专卖、市易、和籴、和买以及货币田赋所调运的交换与流通热潮,曾经不止一次地创造过奇迹,可惜这种交换是权力支配下的交换;这种流通,是以官方意志为转移的流通,以这种交换和流通为基础的“市场”形态,与商品经济环境中自由贸易的市场形态,貎虽相似而实不相同。冷鹏飞认为我国封建商品经济形态继承奴隶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一是仍由国家垄断了大部分手工业生产,二是开始显露了国家政权对商品经济的强烈干预;贵族官僚经商和平民商贾不断向官僚转化。正因为商品经济长期以来与社会政治割不断的亲情,故在社会变革之际仍然使其沦为封建政治的附庸。魏金玉也指出,传统市场是在封建政权调控下的市场。

日本学者宫泽知之分析了中国经济史中的货币经济的特点,他指出,西洋经济史的货币是贵金属货币,中国经济史的货币则是以贱金属铜为原料生产的小额铸币;西洋史上的货币基本上由民间承包制造,中国的铜币则由国家铸造发行。铜钱小额面的必要性与占人口大部分的小农为对象的征收租税密切相关。小额铜钱存在所显示的不是商品经济,而是通过向个别的人民征税这具体的行为实现的国家对社会的统一。其第一功能不是流通手段,而是韦伯所说的钦定支付手段,特别是租税的支付手段。小额铜钱的必要量与商品经济没有关系,因而对流通货币总额与商品总额对应这种货币数量说无须作理论的探讨,原来在中国就没有成立。铜钱是一种计数货币、名义货币,其基本原理是个数原理。它与金属原材料的交换价值无关,也与货币的铸造费无关。货币的价值是由一个货币是一文还是百文这样的规定所决定的,制定这个规定的是铸造者的权威、社会的信用,在中国正是国家。总之,中国前近代货币史上国家财政这种公共经济领域带来的规定性十分强大,它不能与社会内部自发的商品流通的发展相对应。宫泽指出,将19世纪以前整个看作自然经济时代,虽然基本上反映了小农经济和农村市场的发展状况,但无助于理解春秋战国以来二千数百年流通史的发展、市场的结构、性质等。他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流通结构,当是以城市市场为结合点,农村市场和全国性物资流通各占有相对地位的二重结构所构成的。后者是伴随着专制国家的成立,为了维持庞大的国防体制和经营巨大的官僚组织,从全国统一的国家财政所组织的物资流通及由此诱发的远距离流通中形成为全国规模的物资流通,因而可称之为“财政性物资流通”。

程念祺提出中国古代存在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市场:生活市场和财政市场。所谓财政市场是指因政府的财政施为而形成的市场,它以挤占生活市场为自身存在的前提。例如,西汉政府改变了战国赋税征收实物和力役的政策,使其财政货币化。货币之征的实行使货币紧缺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导致粮食价格过低。农民必须以更多的土地产品去换取所需交纳的货币;而商人则可以用较少的货币收购更多的土地产品。这就是国家财政市场对乡村生活市场的挤占。古代中国,在广土众民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赋税制度,将人民十分有限的土地产品象涓涓细流汇成大海那样集中到国家手里,这就是作为国家财政的根本目标的“大国效益”。正是由于这种财政市场的存在,已使(1)商业对农业的侵害作用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2)农民生活市场上的购买率,一般是与他们在国家市场场上的售卖率成反比的;由此(3)在中国大多数地区的乡村中,其生活市场几乎一直处于少量的物物交换的窘迫状态中;结果是(4)造成小农经济与家庭手工业的牢固结合,使中国的农村变得越来越封闭;而(5)城市生活市场则因国家财政市场及其严重的不等价交换,形成畸形的繁荣;如此则(6)司马迁所谓“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不幸竟成了中国经济史中的宿命。作者认为,中国古代经济史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商品经济、交换方式、商人资本、资本主义萌芽、货币、消费等,如果离开了对财政市场的认识,恐怕皆不得其解。

田昌五认为,中国封建社会自始就有两类商品生产:一类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小商品生产,另一类是国有土地上的大宗商品生产(可以由政府专营,也可以实行租赁经营,即租给私人经营)。后者是主要的支配的形态,前者处于次要的从属的地位。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盛一衰、一荣一枯的秘密所在。他用中国封建社会工商业经济与农民经济的相互对立来解释商品经济之向自然经济转化。他指出西汉初年弛山泽、商贾、关梁之禁,导致商品生产的发达和商业的繁荣,但农民弃农经商者越来越多,商人兼并农人越演越烈。因为在商品经济发达时,农业和工商业之间必然出现价格反差,这是价值规律在起作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太史公用“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的朴素语言表达了他对这种现象的朦胧认识。政府相继采取全面垄断、全面放开和半垄断、半放开的政策,都不能解决这一矛盾。官营工商业崩溃了,私人的工商业转入土地,结果只能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相互转化,几乎成了一种规律。他还指出,我国封建社会的工商业从来就是奢华型的、腐败型的、掠夺型的;资本主义萌芽迟缓,应从这里找信息。

参考文献:

[1]尹进:中国历史上的市场经济问题,经济评论199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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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小京:自然经济与自给性农业,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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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林甘泉:秦汉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7年第2期。

[11]郑学檬:16至17世纪中国的市场和市场经济萌芽问题,福建论坛(文史哲版)1999年第3期。

[12]姜守鹏:明清北方市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

[13]赵德馨: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水平与生产结构的关系——以公元前一世纪为例,中国前近代史理论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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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唐文基:试论中国封建市场发育的特征,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

[16]徐晓望:小商品经济,中国经济研究1997年第2期。

[17]郭庠林;试论中国古代封建市场经济,财经研究1998年第7期。

[18]程念祺:论中国古代经济史中的市场问题,史林1999年第4期。

第2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开封 旅游业 可持续发展 问题 对策

一、开封市旅游业现状

开封是我国有名的八朝古都,也是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悠久的历史赋予了开封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清明上河园、开宝寺塔(铁塔)、马道街、书店街等一大批精美绝伦的古建筑群,每年吸引数百万游客参观旅游。以旅游业为代表的服务业,是开封经济的主导产业。在国内旅游业发展日益完善、竞争更加激烈的环境中,传统优秀文化遗产已成为地方之间竞争的重要筹码,文化影响力也已成为一个地方甚至国家最重要的“软实力”,大力开发开封市旅游资源,推动开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改善开封市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开封国内知名度。

21世纪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有关开封旅游业发展和产业定位的政策,以更好的推动开封旅游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2006年11月19日,郑开大道通车,两城通车时间大大缩短。“郑汴一体化”的快速推进,为开封旅游业带来了难得发展机遇。开封可作为郑州的都市功能圈和休闲度假地带,承接更大批量的郑州游客,极大推动自身完善发展。2012年11月1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中原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新的时代节点上,开封作为中原经济区的重要支点,可为中原经济区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但要将开封市丰富的旅游资源转化为有巨大经济价值的旅游产业,还面临着许多难题:开封各旅游景区雷同现象严重,自然景观相对不足,人文景观仿古较多、特色不突出,宋代文化资源的利用不足,轻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城市规划不科学,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与旅游业相配套的休闲娱乐等服务业不足等等。这些问题是开封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遇到的瓶颈,也是开封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须解决的难题。

二、开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遇到的问题

(一)景点雷同现象严重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物以稀为贵。旅游景点唯一性、独特性越突出,越具有经济价值。开封市景区景点雷同严重,古建筑较少,仿宋建筑占多数,如开封府、清明上河园、翰园碑林、龙亭公园等。由于大部分为仿宋建筑,缺乏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突出的人文特色,极大降低了开封旅游景点的艺术性、可赏性和经济价值。开封市旅游景区缺乏唯一性,绝大多数旅游景点在其他地方都有类似建筑,北京故宫与开封龙亭公园相似,但由于前者是保存完好无损的历史文化积淀,其旅游价值、艺术价值和影响力要远胜于开封龙亭公园。

(二)自然景观不足

“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管子・乘马》)。我国古建筑讲究“天人合一”,建筑群与大自然环境“浑然一体”的建筑艺术,将城市本体与周围环境统一经营,既摄取大自然的优美,又注入人的审美情趣。开封市人文景观资源丰富,集群性强,而自然景观十分稀缺,像国家森林公园、天然风景区、名山大川等自然景点几乎一片空白,这是开封封事旅游业长远可持续发展的短板。所以,从整体上审视开封旅游业,缺乏缺乏一种得天独厚、浑然天成、天人合一的美感。但我国一些著名旅游城市旅游景点,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搭配匀称,可赏性较强,如北京、洛阳、西安、杭州等等。

(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

“想致富,先修路”一个最普通的口号,却蕴含着一种客观经济发展规律:一个地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决定着其经济发展程度高低。开封市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道路面狭窄,交通阻塞比较严重,城市绿化和景区绿化效果差,社会环境脏乱,严重影响开封的形象和开封旅游业的魅力,降低了开封旅游经济收入。而且与开封旅游业相协调的餐饮服务业、娱乐业、导游行业等第三产业不匹配,大大制约了开封旅游业开持续发展空间。就像开封小吃闻名遐迩,但许多吃过开封小吃的游客都对此颇有失望,开封名吃如鼓楼夜市、武夷夜市等,价格昂贵、饭菜味道一般且服务质量差劲。

(四)专业旅游管理人才匮乏

人力资源是一个地区发展的决定因素。培养既一批掌握专业旅游知识有富有科学发展眼光的复合型文化旅游业人才,是开封旅游经济发展的关键。近年来,由于工资水平低、城市地理位置欠缺、相关部门对旅游业不重视等因素,开封缺少一支有文化、善营销、懂技术、能管理的专业文化旅游人才队伍,旅游业从业人员素质低下,专业技巧不足,从根本上抑制了开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不断创造新的工作环境,大力引进旅游业的专门人才,才能从根本上推进开封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开封旅游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

根据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在20世纪早期提出的资源禀赋理论可知,一国发展经济,要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充分生产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的产品。开封是我国著名的古都城市,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积淀,浓重的人文气息,使开封坐拥文化名城、七朝都会、菊城等美名。凭借拥有大量的名胜古迹,开封于1982年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所以开封应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旅游业的建设发展,减少景点雷同现象,突出开封景区的唯一性、独特性,增强开封旅游景点的艺术性、可赏性,提升其经济价值。并借鉴一些历史文化名城的成功发展经验,不断推进自身的完善。推出一个有全国影响力的旅游品牌,借助网络、报刊等传媒,提升开封旅游业的国内外知名度。

(二)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业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是影响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基于当前开封市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不完善,城市绿化和景区绿化效果差,社会环境脏乱等不良现象。开封市有关部分应继续加大投入力度,重点整治开封脏乱环境,完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为开封市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奠定最坚实的基础。另外,大力发展与旅游业相匹配的娱乐、租赁、金融、保险等第三产业,增强开封市旅游业的附带旅游效应,提升开封市旅游业的国内竞争力,持续推进开封市旅游可持续发展。

(三)打造开封作为郑州都市圈的休闲度假地带

河南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有关开封的政策纲领,重点打造开封作为郑州都市圈的休闲度假地带。进入新世纪,“郑汴一体化”稳步实施,中原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郑开大道建成,大大缩短开封通往郑州的时间。开封作为中原经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凭借其自身旅游优势和独特的战略地位,把开封打造成郑州都市圈重要功能区,稳步承接郑州教育、工业和部分政府机构,对开封经济的发展乃至中原崛起都具有全局性的意义。相信,在这样一个普遍重视传统文化的岁月,有着深厚文化积淀和悠久历史的开封,抓住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将传统文化景观和领导人现念结合,构建传统特色和当代文明相结合的新型休闲度假地带,定能推动开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开封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霍华.开封市旅游景区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8.(12).

[2]张国伟,陈达凯.开封旅游城市定位分析[J].新闻世界. 2010.(05).

[3]刘筱萌.古都类旅游城市发展态势及深度开发研究[J].新经济.2014.(08).

第3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家族宗法制原指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基础,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以大宗小宗为准则,按尊卑长幼关系而形成的一种伦理制度。中国原始社会中以婚姻和血缘关系组合而成的家族制度,在阶级社会中发展成为维护剥削阶级世袭特权的家族宗法制。家族宗法制贯穿于阶级社会始终,在封建社会尽管朝代不断更替,但它总是以不变应万变。家族宗法制始终是中国古代,直到民主革命前中国社会结构的基本细胞。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式,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特点,上层建筑等各个领域,无不受到家族宗法制的制约和影响。中国封建社会实际上是宗法封建制社会,宗法关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最深层,以至到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的兴起,还要把宗法制度及其表现─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作为革命的基本目标。那么家族宗法制在封建社会里有哪些基本特征,它对中国社会又产生什么影响?本文着重从政治、经济、法律、思想文化四个方面来谈其特征及其影响。

一、经济上,它维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巩固并发展了小农经济的

宗法原是夏代及其以前氏族社会的制度,到商周时发展成一种政治制度,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和组织发生过种种变迁,但这种制度一直延续数千年之久,直到近代还保留明显的痕迹。封建社会里,乡、里、聚、邑、连、闾组或伍、什编制,代表着家族宗法制组织,这些组织有它的组织形式─祠堂,许多宗族有集体经济,拥有祠田、义庄田和义塾田。这些田的收入归宗祠所有,用于祭祀祖先,修理祠堂坟墓,开设义塾,奖励读书,救济鳏寡孤独和贫苦族众。这些土地及其经营管理,掌握在祠堂族长、里长、父老或捐建人的地主手中,它名义上为宗族共有,实际上是地主经济的一种形式。宗族进一步扩大,组成社会组织,进而成为国家的基石,这种社会的经济结构给家族宗法制,宗法思想的迁延,流衍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因此,小农经济是它形成的基础。

中国封建皇权国家,以小农经济为基础,它们处于分散的彼此隔绝的状态,而且保守性很大,这适应了家族宗法制的发展,小农经济实际上是一种家族宗法的自然经济。它以家庭为一个单位,以血缘为纽带,依据着传统的宗法观念团住在一个地方,而成为村落公社。这就是以后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模式。因此,家族宗法制本身是小农经济的产物。奴隶社会的分封制和井田制是宗法制的缩影。战国时期,新兴的地主阶级对奴隶制的宗法制度曾有所冲击,但破坏的只是奴隶主贵族利用血缘关系所推行的“亲亲”原则,至于以家庭为细胞的农业型自然经济血缘宗法关系,则完全没有摇撼。因此,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这种家族宗法制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它顽固地维护维护着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中央集权依靠地方的宗族势力,对全国的土地户口实行严格的控制,他们扶植小农经济,对工商业采取压制政策。村社中里甲、保甲制、宗法制等基层组织都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人民的基础和纽带,这个纽带十分坚韧,由此使得家族宗法制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维护小农经济的坚实后盾。家族宗法制在经济上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第二,它保证了封建国家的赋役税收;第三;它为封建经济的等级制提供了丰富的土壤。

家族宗法制是社会组织,也是生产组织。封建时代经济制度的特点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中国以家族宗法制组织为形式的生产组织,使每一个这样的小单位都成为独立的单元,过着闭关自守的生活,它是封建经济的基础。家族宗法制条件下的小农经济,在封建社会一直被上层建筑自始自终地保护着。这种闭关自守的经济,一方面巩固了地主阶级的统治,维护了其经济秩序;另一方面,它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由于土地买卖是一种稳妥的获利源泉,许多商人资本家积极参与兼并土地的活动,结果形成了地主─商人─高利贷三位一体的剥削阶层,这个阶层的统治者是宗法地主演变的。而中国农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想意识,无一不被封建的家族宗法经济所制约,这样根本摆脱不了封建制度的桎梏。中国社会历来的经济改革,都没有触动这种经济,以至到近代的社会,家族宗法经济的残余都没有收清,这就是家族宗法制对封建经济的作用的具体表现。

二、在政治上,它是封建专制统治的组织依托

在封建社会里,宗法意识与封建的专制主义是相投契的,专制主义即君主专制,君主专制是家族制演变而来的,而家族制是宗法制的核心部分,封建专制的统治,实质上就是家族宗法制的统治。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确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统治,在其后的两千多年中,一直延续下来,使之更加完备。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到底就是“一人独裁的政权”。皇帝拥有不受任何限制的无上的权力,而人民却只能俯首帖耳,惟命是从,否则就是大逆不道。国家有君主,家庭有家长,君主依靠其政治权力要求臣民忠诚,家长在家庭中处于支配地位,这就是封建社会宗族家族制在政治上的表现,在封建社会里它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家族宗法制以封建政权相结合,中央集权利用地方的宗法制加以维护其统治。古代的乡族势力是封建专制在地方的统治,乡族势力利用地方的统治权,把握地方的政治、经济大权,进行地方割据。族长、族绅往往既是一个基层家族宗法制的首长,又是地主阶级的重要分子,有些人还兼任封建政权的基层属吏。多重的封建身份,使他们成为中国广大农村中的实权人物,宗法制度使他们有条件利用家族组织维护封建政权,同时为封建政权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中央集权利用地方家族宗法制来强化国家机器,其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它维护了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秩序,保证了封建国家苛捐杂税的征收;第二,它辅助封建的基层政权,加强了对农民的控制;第三,它掩盖了阶级矛盾,削弱了农民阶级的斗争意识;第四,挑动家族之间的斗争,分裂农民阶级;第五,宣扬封建礼法,维护封建的伦理纲常;第六,充当封建政权的帮凶,直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和起义。这样,地方宗法势力,宗法的基层组织成了封建政权在地方统治的组织依托。地主阶级宣扬宗法观念,利用乡族之权,把持地方的政治权力,他们称霸一方,农民若不服从,将受到各种制裁,村镇所设的“公堂”就是用来对付农民的。中央集权专制统治者从直观中认识到家族宗法制这种社会组织使他们治国平天下的命脉。宋学家经常讲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有着丰富的内涵和深刻的哲理:“齐家”乃“治国”的基础。家族宗法制社会模式的稳固对封建政权的巩固有决定的意义,家族宗法制是中央集权专制主义在地方的组织依托。

封建专制主义统治者在利用地方的宗法势力加强统治的同时,在中央也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的宗法等级制度统治,这是家族宗法制在中央组织结构。它的上层是皇帝,下层依次是黄亲、贵戚、功成、官僚、豪绅、士大夫、寺院僧侣等。等级制度是通过血缘关系以取得政治、经济特权的。这种封建的宗法等级制是不同与其他西方各国的等级的,这主要是因为它包含了家族宗法的思想观念,使之更赋予了神秘的色彩。在中央,皇帝利用自己的独裁统治,建立起庞大的宗法官僚机构,推行自己的意志,对人民群众进行统治。官僚机构踞于人民群众之上,而皇帝又高于官僚机构之上,形成一个层层相叠的宝塔,最高统治者就是通过这种宝塔形式的宗法统治机构来统治和管理国人。官僚政治是封建主义的必然产物、在这种封建专制主义家长制统治的时代,统治阶级内部的任何有识之士,所欲进行的政治改革,哪怕是微小的一点点改革,那也是注定失败的。这正是家族宗法制在中央专制统治的结果。

三、在法律的关系上,它是统治者阶级用来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工具

法律是统治者阶级意识的集中表现,用什么法律、法规来维护其封建统治,这是统治者阶级不得不深思熟虑的事,在古代的中国社会,基本上没有真正的法律,那么他们是靠什么来加强统治的呢?中央就是皇权。一圣旨、诏书即家长制。地方是乡约、乡规、家规、族约等。要知道,宗法意识所反映出来的社会规范更具有法律的尊严,它比国法更加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统治阶级权力鼓吹家族宗法制,以次来调整整个社会关系。

首先,在经济上,它调整了封建社会的经济秩序。在家族宗法制统治下的小农经济无不受到宗法制的制约。一种经济制度之所以长期存在,一定有他的客观性,自然经济就是通过家族宗法制确立起来的,并随着宗法制的完备而日益巩固。由于国家政权和宗族势力对经济进行强烈的干预,加之乡约、乡规、家规、族约、家规等宗法伦理的影响,这样使得一个人的一衣、食、住、行、婚姻、死葬等一切生活内容,其方式,其水准统统由封建国家根据他们的功分地位作出法律的规定。这种从而使人的主体活动被限制在极有限的的范围内。农民被牢牢的束缚在土地上,不准离乡,不准迁徙,职业被固定化,士农工商不是绝对的分隔,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其交流,各有分业;社会活动方式被宗法的等级观念所左右。家族宗法观念在法律上给人民划定了地位,不得越雷池半步,人不能离开历史环境,也不能离开自身条件去任意从事社会活动,宗法社会的一些不成文的法律――族规,乡例,惯例等,他们远远干涉到乡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乡族势力甚至可以用族规任意处理族人,“国法之外、重一家法”。这样,家族宗法制在生产方式上把人束缚得死死的,取消他们从事的其他活动,这是小农经济不易解体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它理顺了封建社会的政治关系,中国封建社会实际上是宗法等级社会。家族宗法制是封建统治者组织国家政权的重要原则。宗法制度的核心是以血缘关系的远近决定政治上的权利,把权利与家族宗法制浑为一体。同时,贵族、官僚不仅自己有特权,他们的子弟亲属等等都有各种特权,夫贵妻凉,夫紫儿朱,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封建社会里是合理合法的。封建时代,皇帝与家长有一样的道德准则。皇帝是臣僚“尽忠”的对象;家长是子孙“尽孝”的对象。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一训条比法律还残酷,它最清楚的表明了皇帝与家长在中国封建政治统治下占有绝对地位。封建社会的政治关系通过家族宗法制才得以确立的,家组宗法制从法律的角度上进一步理顺了封建社会的政治关系。由于这种封建宗法政治关系的影响,使得近代还出现了一切按祖宗之法办,天不变、道不变;宁可亡国,不可变法这种宗法思想,这无一不给中国社会进步带来不利影响,难怪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达两千多年之久。家族宗法制在我国历史上所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四、在思想上,它与儒家思想相揉合,从而构成了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

儒家思想是建立在封建地主阶级经济基础之上的,自从它产生的时候起,就同封建家族宗法制相结合,具体的说,儒家思想是从宗法意识中演化出来的,家族宗法制是产生封建礼教伦理的思想的土壤。儒家所强调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就是从宗法意识中升华出来的。所谓“仁”、“礼”、“孝”、“悌”等观念,源于家族宗法制,是封建教化的重要内容,是儒家思想的核心部分儒家的创始人孔子极端注重伦理学说,他把“仁”说成是“至德”,而把“肖悌”、“忠信”、“礼”、“勇”等都从属下“仁”的总则之下。“仁”从人从二,讲的就是处理人际关系,它以“亲亲”为出发点,认为“孝悌”是“仁”的根本,又由血亲之爱推及开去。孔子的这种“仁学”成为宗法思想与封建国家观念中的中介,因而为统治阶级推崇。孟子又将孔子的伦理道德加以条理化,提出“仁义礼智”、“孝悌忠信”;“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等道德条目,这些思想都是家族宗法观念的一种具体表现。儒家倡导的“君子笃于亲”,统治者必须把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组成一个集团,才能巩固其统治,这就说要把政权和家族结合成一个整体,从而对社会加以统治。有子曰:“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论语.学而》。孔孟所鼓吹的“仁”、“礼”,董仲舒所倡导的“三纲五常”,这都是从家族宗法制的历史土壤中分化出来的。特别是儒家的“仁”,从观念上论证宗法等级制的合理性,从理论上维护了封建社会的家族宗法制。

第4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第一,人口自然增长率很低。从第一次有正式全国人口记录的西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开始,到鸦片战争爆发的1840年,1839年间,全国人口从五千九百五十九万增到四亿一千二百八十余万,净增三亿五千三百二十余万,平均每年仅递增0.1%。这就是一般说的具有高出生率、高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特点的高—高—低类型的人口再生产。

. 第二,人口的变化不是平稳的,而是具有周期性大起大落的特点。大体上说,一个历时较久而又比较强大的王朝(如两汉、唐、两宋、明、清等)的初期,人口增长迅速,大约到中期达到高峰,而后停滞,到新旧王朝交替时期则急剧下降。

. 第三,就整个封建时期看,人口的增长往往经过一段较长的停滞时期后在短期内迅速增长,而后又停滞下来,即呈现为台阶式的“跃迁”。战国中期的人口大约为二千五百万到三千万,这是第一级台阶;从汉到唐,人口似乎没有超过六七千万,这是第二级台阶;从北宋后期起,人口大约增长到一亿左右,这是第三级台阶;从清代乾隆初年开始,短短100年间人口即从一亿多猛增到四亿,随后又陷于发展迟缓的状态,这是第四级台阶。

. 上述三个现象中,第一个是世界各国封建社会所共有的,第二和第三个则是中国封建社会所独有的。

. “每一种特殊的、历史的生产方式都有其特殊的、历史地起作用的人口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92页。)上述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正是封建生产方式的人口规律的作用在中国的具体表现。而封建社会的人口规律归根到底主要是由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或基本经济规律所决定和制约的。

. 那么,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规律是什么?它怎样受封建生产方式的决定和制约,怎样随封建生产方式的发展而变化?它对封建社会的发展起着什么作用,这种作用在封建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又有什么不同呢?

. 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和人口再生产

. 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个体性质和封建所有制的矛盾。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农业占支配地位,这个基本矛盾也可以表述为个体小生产农业和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矛盾。

. 我们先看看这个基本矛盾的一个侧面——个体小生产农业对人口发展的作用。

. 个体小生产农业以一家一户为单位,分工和协作不发达,劳动效率低,生产工具和技术的改进推广不易,因此,劳动力的耗费是巨大的。

. 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必须服从一定的有机界的规律,不是连续的和均衡的,因此投入的劳动也不具有连续性与均衡性。冬季农闲时劳动的需要很小,而农产品生长的各个阶段所需的劳动也多少不等,但劳动力却需按农忙时的最大需要配置。尽管自然力对农业生产的参与可以减少投入的劳动,使农业生产率高于手工业,但却无法节约劳动人口。

. 封建社会的个体小生产农业是一种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在技术水平低而发展缓慢,劳动生产率低,剩余产品有限,生产条件艰苦的情况下,维持简单再生产固然需要耗费大量劳动,而扩大再生产,无论是外延性的(增垦耕地)还是内涵性的(精耕细作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更是需要投入比生产增长比例更大的劳动才能进行。

. 个体小生产农业生产水平的低下,带来了农民生活水平的低下。要维持劳动力的巨大耗费并抵消由于生活水平低所形成的高死亡率,就只有用早婚和多生育的办法来缩短人口再生产的周期,从而维持并增加劳动人手。维持和增加劳动人手的另一个办法是尽量减少少年儿童作为纯消费人口的时间,力求尽早投入生产。封建社会的个体小生产农业一般技术简单,学习时间短,这就使得少年儿童从事劳动不仅必要而且也有可能。少年儿童作为纯消费人口的时间短,对人口的增殖也是一种刺激因素。可见,通过人口增殖以获得大量劳动力,是个体小生产农业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它内在的经济要求。

. 自然,个体小生产农业的人口增长也受到其内在经济条件的限制。生产水平低下带来的高死亡率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抵消了高出生率。积累少和自然灾害所带来的经常的生产倒退,使扩大再生产不易,也限制了人口的增长。此外,剩余产品少及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交换不发达,也限制了农业以外的手工业和商业、交通运输业及城镇人口的发展。尽管有这些限制,个体小生产农业的人口发展的总趋势是增长的。

. 对于个体小生产农业来说,“土地的所有权是这种生产方式充分发展的必要条件”,而自耕农的自由所有权,“显然是土地所有权的最正常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09页。)。

. 在封建社会里,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仍要受到封建生产关系的不同程度的束缚,但比起其他各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来,它是比较接近于自由的土地所有权的。自耕农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一般比租佃农民、依附农民和雇农为好,除去国家赋役和高利贷及商人的盘剥外,一般不再受地主的封建地租剥削。因此,小自耕农经济所能容纳的人口往往可能接近个体小生产农业生产水平所能达到的人口的最大限度,其存在和发展是促进人口增长的重大因素。在封建社会里,凡是自耕农的比重大,或有助于从农奴、依附农、佃农等对土地的实际所有向自耕农的对土地的自由所有权前进的每一步变化(如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封建剥削和压迫的减轻等),都是有利于个体小生产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从而也是有利于人口的增长的。

. 我们再来看看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的另一个侧面——封建土地所有制对人口发展的作用。

. 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第一个作用,来自它是一个不事组织和管理生产的阶级(少数经营地主在外)。他们只是坐食地租,关心的与其说是生产的提高,不如说是争取控制更多可供剥削的劳动人手。这样,地主阶级为了自己的利益一般是要求人口增长的。自然,这种增长不能使地租剥削率和剥削量降低,越过这个限度,地主阶级就宁愿采用让农民饿死的办法来减少人口了。

. 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第二个作用,是苛重的地租和赋役往往不仅夺走农民的全部剩余劳动,而且还夺走了相当一部分必要劳动。残酷的剥削及它带来的贫困生活固然迫使农民多生子女,但死亡率也相应增大了。二者互相抵消,使得人口发展停滞。到了农民极度贫困的时候,就造成了人口的下降。另方面,地主阶级除去极力增大对每户依附农民或租佃农民的剥削外,更多地是用兼并土地的办法使小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依附农或佃农乃至流民,从而使小自耕农的人口增殖受到严重挫折。

. 地主阶级对人口发展的第三个作用,来自它基本上是一个消费的寄生的阶级。由于优裕的生活和传统的多妻制(地主阶级多妻制的另一个消极作用是阻碍了农民的人口再生产),地主阶级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远较农民为高。地主阶级消费特别是奢侈性消费的扩大和人口的迅速增长,给全社会人口的发展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必然大大增加对农民的剥削量,从而使人口的发展趋于停滞乃至减少。另一方面,生产高级消费品和奢侈品的手工业及经营这类产品的商业特别是长途贩运商业畸形发展起来。这类工商业所需的劳力和人手远较一般工商业为多,这就导致了从事工商业的人口大量增加。此外,地主、官僚、贵族人口的迅速增加,使得为他们服役的不事生产的奴婢仆隶的人数也随之大大膨胀。工商业的畸形发展和奴婢仆隶人数的膨胀,造成了城市人口的增长。农民供养的这类脱离农业生产单纯消耗社会财富的人口愈多,农业就愈加萎缩,农民人口再生产的条件也就愈加趋于恶化。因此,地主阶级人口和为其服务的人口的迅速增长归根结底导致了全社会人口增长的停滞乃至下降。

. 个体小生产农业和封建土地所有制对人口大量增长的要求受到个体小生产农业特别是封建土地所有制本身的抑制所形成的人口极缓慢的增长,这就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基本人口规律。

. 封建生产方式的周期性危机和人口的周期性大波动

. 中国封建社会人口的缓慢增长只是总括而言,它并不是平稳地上升,而是在周期性的人口大波动中实现的。这种中国封建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来自封建生产方式基本矛盾的运动所引起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后者是一些主要王朝兴衰的经济原因,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所独有的特点。(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可参看胡如雷《中国封建经济形态研究》。)

. 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表现为生产过剩相反,封建社会的经济危机表现为生产的萎缩。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兼并加剧和地租及封建国家赋役的加重,使自耕农失去土地,沦为佃农或依附农,农民的必要劳动更多地为地主阶级所攫取,生活水平大大下降,不仅扩大再生产不可能,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再生产的实现受到阻碍,封建社会的经济危机出现了。由于封建经济具有生产规模小而分散,生产水平低,生产资料在生产中比重不大,再生产周期长,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商品货币关系不发达,积累少而慢等特点,封建社会的经济危机不像资本主义经济危机那样骤然爆发并且周期较短,而往往是从一个主要王朝的中后期开始,经历了一个一二百年左右的缓慢的痛苦的过程。

. 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是明显地表现在工具和技术的发展上,而是表现在劳动力的增减上,人口的增加,往往标志着生产力的发展,减少,则往往标志着生产力的下降。如果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对人口的绝对数量的影响并不那么明显的话,封建社会生产的萎缩则直接表现为人口发展的停滞与下降。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危机在人口问题上的第一个表现。

. 封建社会经济危机在人口问题上的第二个表现,是农业人口的相对过剩。封建社会农业生产本身就是以大量的潜在的和停滞的过剩人口为条件的,只是这种过剩人口还是以隐蔽的形式存在着。封建社会经济危机出现以后,土地兼并,苛重的地租与赋役,特别是天灾,迫使大量劳动力脱离了土地,从而使得大量隐蔽的过剩人口变成了公开的过剩人口,封建社会的流民问题就是这样形成的。这些过剩人口,部分沦为生产和生活条件更为低下的租佃农民和依附农民,等待着再一次地被迫脱离土地;一部分流入城市或当兵服役,增加了非农业人口的比重,使得农业生产进一步萎缩;再一部分去开垦荒地,或迟或早总要重新落入地主控制之下;而历代封建政府把逃户的赋役转摊到未逃户身上的做法又不免迫使更多的农民逃亡。因此,过剩人口的这些去向只能使农业生产的萎缩和人口过剩陷于恶性循环之中,延长了危机的痛苦过程和加强了它的严重程度。

. 封建社会经济危机在人口问题上的第三个作用,表现为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在各部门分布的变化。由于地主阶级人口的迅速增长,腐朽性的加强,剥削的加重和奢侈性消费的增长,农村中相对过剩人口中的一部分流入了城市,从事工商业特别是奢侈性的工商业,以及充当奴婢仆妾和当兵,造成了农业以外的各部门人口的增加。而这往往就是封建经济危机过程中城市与工商业畸形繁荣的原因。因此在中国封建社会,城市与工商业的繁荣往往并不总是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成正比例,而有时却相反地标志着整个国民经济首先是农业的衰退。正由于这种状况往往是以农村的贫困和农业人口的减少为代价换来的,因此它并不能缓和和解决封建经济危机,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口的过剩问题,终于导致了人口增长的停滞与下降。

. 危机的发展终于把经济引向了崩溃。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尖锐冲突终于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战争。农民战争付出的代价是十分沉重的,其中之一就是人口的大量损耗。但成果却是把社会从崩溃中挽救下来,并且多少改善了再生产的条件,使生产不仅得以继续下去而且还能有所发展,人民不仅得以生存下去而且人口除恢复外还能较前代有所增长。特别是农民战争以后,新王朝初期小自耕农比重的增加,使人口的增长具有了更大的势头。

.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些主要封建王朝的人口发展,大体上都经历了迅速增长——增长迟缓或停滞——迅速下降这样几个阶段,并形成了封建社会人口周期性的大波动的原因。

. 封建社会的发展阶段和人口的台阶式“跃迁”

. 封建经济在周期性危机后往往有较大的发展,人口的周期性大波动也并不是简单的循环,而是出现了几次台阶式的“跃迁”,呈现了螺旋形的上升。

.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下述四个因素。

. 第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这集中地表现为耕地面积的扩大和单产的增加。汉唐时期,耕地面积的扩大比较明显,自宋以后,单产的提高比较突出,这就有条件容纳越来越多的人口。

. 第二,封建生产关系随生产力的发展而产生局部变化,即地租形式的变化,租佃关系的发展,农民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等等。这些有助于依附农民和租佃农民对土地的实际所有向自耕农对土地的自由所有权前进的每一步变化,都有助于个体小生产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在同样的技术和工具发展的条件下能容纳更多的人口。而与封建生产关系变化相适应的赋役制度的逐步变化,即征取对象从以身丁为主到以土地为主,征取内容从以实物和劳力为主到钱物均收再到以货币为主,这就使得赋役的征取不再与人口数量有关,不仅不再对人口的增长起直接的束缚作用,而是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刺激人口增殖的因素了。清代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后人口的迅速增长,就是很好的证明。

. 第三,人口布局发生了变化。一是主要农业区从黄河中下游逐渐向周边地区特别是南方扩大,这主要是具有较先进的农业生产水平的汉族向四周特别是南方发展的结果。而在同样面积的土地上,先进农业远比落后的农业和游牧及渔猎经济所能容纳的人口数量为多。二是随农业发展而来的商品经济的发展,也使工商业和城市人口相应地增长了。

. 第四,民族交往与民族融合的扩大。剧烈的民族斗争固然造成人口的大量损耗,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带来的落后经济也阻碍了农业和人口的发展。但是,从历史发展的总进程看,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使自己的生产形式从游牧改为农耕,促使了本民族人口的迅速增长及与汉族的融合,这对中原地区总人口的增长又是有利的。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又使得中原地区与少数民族原居地区纳入同一政权统治版图之内,加强了中原地区对少数民族原居地区的经济文化影响,再加上接纳了汉族移民,少数民族原居地区的经济特别是农业也有所发展,从而促进了这些地区人口的增加。再一方面,中原地区民族斗争的后果——大量人口南徙及汉族政权在南方的重建,促进了南方的开发与人口的迅速上升。以上这些,又是民族交往和斗争从一个长时期来看对人口发展带来的积极后果。

. 上述因素交互作用,而又往往是与封建社会发展的部分质变联系在一起的。因此,我们应当从封建社会发展阶段的递变来探求人口发展台阶式跃迁的原因。也不妨说,人口发展的台阶式跃迁往往是封建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标志。虽然二者在时间先后上并不完全吻合,但那是封建社会的发展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在起作用的缘故。

. 人口增长对封建社会发展的作用

. 人口的增长对封建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起着不同的作用。

. 一定领土能够养活一定限度的最大人口量,是与每一种生产方式及其不同的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我国封建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所能容纳的人口也是有一个界限的。它大体上由当时农业技术条件下可垦耕地面积与农作物单产量及生产关系的状况所决定。在这个界限之内,人口的增长是适应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的,越过这个界限,人口的增长就要延缓乃至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了。我国人口发展史上几个台阶的形成,大体上就是与这个界限有关。

. 汉唐时期,黄河中下游的人口在正常情况时,在当时条件下往往已经接近或达到饱和,从而出现了相对过剩人口。其一个重要的去向是向周边地区移动。由于当时未开发地区特别是南方面积辽阔,并具备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因此黄河中下游的相对人口过剩问题相对来说可以得到缓和。总起来看,这时人口增长和耕地面积及粮食总产的增长大体上是适应的,对封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 宋以后,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在当时农业生产技术允许的条件下,可供开发的新地区越来越少,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了耕地和粮食增长的速度,人多地少逐渐成为全国性的普遍现象,粮食单产虽有提高,但由于人口增长快,耕地扩大慢,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开始停滞甚至倒退。两千年来,我国耕地面积从汉代的四亿八千万市亩左右增到解放前的十四亿余万亩,即增长到3倍。粮食单产从汉代一市亩一百四十市斤左右增长到解放前的不到三百市斤,约增到2.2倍。而人口则从汉代的五六千万增到解放前的五亿多,接近10倍。每人占有耕地面积从汉代的4.8市亩降到2.8市亩。人口的增长逐渐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因素转为延缓乃至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人口问题严重起来。到了近代,这个趋势就更为明显了。

. 到了近代,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处于停滞状态。除东北外,耕地面积的扩大已经停止,单产则基本未增,农业生产已无法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封建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沉重桎梏,它与外国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结合起来,使得个体小生产农民向自耕农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的发展遇到了无法逾越的障碍,也使得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不起来,工业无产阶级也增长不快。这一切不仅带来了生产的凋敝和人民的极度贫困,也使得大量农民和个体小工商业者死亡或破产成为游民。这是近代中国人口发展停滞并出现大量过剩人口的根源。这个问题不可能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解决,也不是靠发展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惟一的出路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革命,推翻旧制度,解放生产力,用革命加生产的办法解决五亿人的吃饭问题,从而也解决人口问题。这个任务经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的几十年斗争,终于完成了,这就为近代中国严重的人口问题开辟了解决的道路。

第5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在苏联,十月革命后流行的看法是,政治经济学是研究商品经济规律的。这样,不仅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是自觉地达到目的,不需要研究客观规律的政治经济学了;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由于没有商品生产或商品经济不发达,也没有什么可研究的了。布哈林有句名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末日,也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告终”(《过渡时期的经济》),到1929年,公开发表了列宁的《对布哈林《过渡时期的经济》一书的评论》后,人们才开始研究社会主义的经济理论。1931年发表了大卫·卢森贝的《广义和狭义政治经济学》,探讨各种生产方式经济理论的异同。但这时,绝大多数苏联学者仍是以阐述苏维埃经济计划吨攻策代替经济规律的研究。直到1952年,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批评了这种情况,并肯定了社会主义还有商品生产(但限于个人消费品),情况才有改变。1941年就开始筹备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几经周析,到1954年才正式出版。该书从原始社会生产方式讲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苏联第一部广义政治经济学。

广义政治经济学是研究历史上各种生产方式的,这是时间上的广义。但恩格斯同时指出,经济发展条件在“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谁要想把火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末,除了最陈腐的老生常谈以外,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反杜林论》),这可说是空间上的广义。

在中国,广义政治经济学就是按照这个空间上的广义进行的,中国是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三十年代初,人们就感觉到已有的狭义政治经济学不能解答在中国发生的经济问题,1938年,提出“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化”的号召(《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王亚南在译毕《资本论》三卷后倡议建立“中国经济学”并于1946年出版了他按《资本论》体系写的《中国经济原论》。同年,许涤新抱着“使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目的,开始写三卷本《广义政治经济学》。第一卷讲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第二卷讲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经济,于1949年出版;第三卷以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为研究对象,于1954年出版。

这样,就有了两个广义政治经济学的范本。一个是苏联的,它要求“阐明人类社会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上支配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分配的规律”(该书第一版导言)。另一个是中国的,要求“中国化”。不过,苏联的虽说研究全“人类社会”,其封建主义部分实际只讲了欧洲的领主制经济,又占一半以上篇幅的社会主义部分基本上是讲苏联。中国的虽说“中国化”,实际上也讲外国,其资本主义、帝国主义部分完全是讲外国。

统一性和特殊性

苏联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是把历史上各种生产方式都用一个“基本经济规律”作为总括。除了垄断前的资本主义外(因为马克思已有论断),各种生产方式的基本经济规律都是套用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所用的模式,即“在什么生产力的基础上,用什么方法,达到什么目的”。1956年开展反对个人迷信后,学术界打破了一些斯大林的思想框框。但在广义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上,更强调了各历史时代的经济理论应具“统一性”。1985年兹·法因布尔格和格·科兹洛娃的《广义政治经济学问题》对此有详细论述。其要点是:(1)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客体具有统一性,即马克思所说的“生产一般”;生产的社会性的历史发展即各种生产方式的依次更替,(2)政治经济学借以进行研究的基本范畴,在历史上是“贯彻始终”的,它们是广义政治经济学统一性的核心,(3)这些范畴的具体内容在历史发展中会发生质变,以至变到它们的反面;但在否定之否定过程中(指共产主义),它们又会“翻转过来”,完成统一性。因而,八十年代初,当苏联已是“发达的社会主义”并预见到共产主义的曙光时,对广义政治学的认识才完全成熟了,不过,在苏联,并未写出一部成熟的广义政治经济学。

在中国,直到七十年代,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受苏联思潮的影响,但它一直是根据中国经济的特点进行的。1954-1956年,对于多种经济成行并存的这一中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展开了一场热烈的“过渡时期经济规律”的讨论。这以后,在对社会主义经济的研究别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问题。1979年以后,则更是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进行政治经济学的建设了。历史方面,虽然还限于经济史的研究,但也注意到经济理论;尤其对中国地主制封建经济的研究,有突出的进展。1982-1986年,许涤新集中国内和国外最新研究成果,修订了他的三卷本《广义政治经济学》,成为迄今比较完整的一部广义政治经济学。

上述法因布尔格等的统一性论点,主要是根据马克思1957年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所写的《导言》手稿而来的,尤其是手稿中“政治经济学的方法”一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马克思把这种方法总结为:“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政治经济学就是这第二条道路上的再现。不过,马克思所说的是狭义的即垄断前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这种资本主义已实践了三百年,它的第一条道路即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已经基本完成,因而应当再走第二条道路,从抽象再回到具体,其结果即三卷本《资本论》。对于资本主义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应当怎么办呢?《导言》确实说“生产一般”是个合理的抽象,但也说“用这些(抽象)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导言》也讲到简单范畴(即法因布尔格所称基本范畴)在历史上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充分深入而广泛的发展恰恰只能属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指资本主义形式)。因而,用这些范畴只能“在精神上再现出来”一个封建社会或奴隶社会,但它“决不是具体本身产生的过程”。

共性寓于个性,一般只能在特殊中表现出来。对于前资本主义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研究目前还处于马克思所说的第一条道路的阶段,或者还没有进入从具体到抽象的研究。这时候,我觉得强调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统一性并没有什么现实意义,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合于一切生产和交换的、最普遍的规律”(《反杜林论》)。从广义空间来说,恐怕也是这样。只有在研究主要国家或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规律以后,才能研究“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所以,我觉得中国的、结合本国特殊性进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道路,是可取的。

政治经济学是以经济实践为根据的,在研究上,就是以经济史为基础,我国经济史的研究有优良的史学传说,并自三十年代建立学科以来就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或影响下发展的。近年来,它摆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破除了“欧洲中心主义”的支配,在实事求是的道路上,取得丰硕的成果。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我们的经济学家和史学家,把它进一步提高到理论研究,那就必然会对广义政治经济学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这项研究中,我觉得入手之处,应当是在中国历史最长、内容最丰富、发展最成熟的封建主义经济。中国的封建主义经济,象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经济一样,是人类古代史上最具有典型意义的两种经济形式。

中国封建主义经济

近三千年的中国封建主义经济是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其间有严重的曲折,以至人口丧失三分之一;但即使在这种时候,生产力的某些方向或贸易的某些环节,仍有进步或发展。

中国的封建社会,较早地废除了领主割据,较早地由农奴制转入租佃制,并较早地实现土地买卖,形成了一种以地主制经济为主导的封建社会,这种社会的封建制度,不象欧洲领主制度那样僵化,直接劳动者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因而生产力的发展比较快。十一世纪以来,中国的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许多部门,都居于世界前列;商业发达,城市繁荣,文化昌盛;堪称为一种发达的,成熟的封建主义,这种情况,在人类历史上是罕见的。

十六世纪以来,我国的地主制经济制度又经历了一些重要的调整,如田制的公消私长,赋役的由丁入地,地租的定额化和永佃权的出现,雇工人身的逐渐自由等,因而,在我国封建社会的晚期,未出现由顶峰走向衰落的过程,而是继续发展。

在我国封建社会晚期,生产力仍有增长,十八世纪粮食的产量约比十六世纪增长二三倍,手工业也有发展,不过,农产品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扩大耕地面积和集约化耕作而来,集约化耕作又以劳动投入为主,甚少资本投入。因而,尽管亩产量发展到传统农业的高峰,边际产量和劳动生产率已有下降的征兆。手工业的发展也主要是来自工艺的改进,在生产工具和劳动分工上已逐渐落后于西欧了。

封建社会也和任何社会系统一样,有它本质的东西、非本质的东西,还有异质的东西。地主制经济,是我国封建社会的质的决定者。自耕农、手工业者和其他个体劳动者,他们从属于地主制经济,但也可从属于他种经济,它们是非本质的经济成分。在我国,自耕农的比重比较大,又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比较牢固,这都与西欧异趣。按照辩证法或系统论的原理,一个系统中如果不含有异质的东西,它就不能进化,商业资本和其它货币资本,自始就是用货币草生货币的资本形式,它们是与封建主义异质的,马克思说:“资本在历史上到处是以货币形式,作为货币财产,作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与地产相对立”。西欧的封建制度,就是以“货币权力”战胜“地产权利”而最后告终的(见《资本论》第一卷第167页),但在中国,这种对立和它的表现形式即城乡对立并不尖锐,到晚期,且出现地主、商人、高利贷者“三位一体”的现象。

这都说明,在我国发达的、成熟的封建主义社会中,生产结构比较稳固,自给性比较完整,地主制经济能够容纳一定的商品经济,进行自我调整,加以我国早就是一个统一的帝国,上层建筑的保护力量比较雄厚。因而,晚期虽有资本主义的萌芽出现,但发展极为缓慢,封建主义长期延续下来,直到鸦片战争以后。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地主制成为一种与增长着的资本主义经济长期并存的封建主义。之所以能长期并存,是因为中国地主制经济基于本身特点,能够吸收商品经济,以至吸收外国的和买办的商品经济,进行自我调节,延续自己的寿命,这几近离奇,但环顾今日第三世界,这种现象并不罕见。鸦片战争后百年来,中国的农业生产力仍有所增长,说明地主制经济仍有生命力,如果不是经过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它还会生存下去。不过,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农村自然经济的解体,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配农村,以及地主阶级本身成份的演变,近代中国的地主制经济,已不是原来的封建主义,而是半封建主义的经济。从封建主义到半封建主义,仍然是符合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一个进化。当然,它也持续给中国人民造成无穷的苦难。

以上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上,我对中国封建主义经济的一些看法。这种看法来未必妥当,也不免谬误。每位经济史学者,都会有自己的看法。不同观点的提出和切磋,说明一点,即我国封建主义经济史的研究,已有可能进行理论探讨,写出一部或几部(按照不同观点)中国封建主义政治经济学了。我祝愿这一天早日到来。

余论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给广义政治经济学提出的第一个定义是:“研究人类社会中支配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交换的规律的科学”。并指出:“生产和交换是两种不同的职能”,每种“都有多半是它自己的特殊的规律”,“以致它们可以叫做经济曲线的横坐标和纵坐标”。这种“两个坐标”论给我们经济史的研究以很大的启示,即现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两个指标,一是生产力的增长,一是交换的扩大,两者应当是同等重要。

但是,三十年代以来,我们经济史的研究总是重生产,轻交换,甚至不研究交换,这是因为,我国原有重本轻末的传统;在革命战争和物资匮乏的年代人们最关心的当然是生产;此外,还受苏联思潮的影响。斯大林认为,商品交换“不是一切社会形态而只是某些社会形态所特有的现象”(《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因而在《政治经济学教料书》中所列政治经济学定义,如前文所引,删除了交换。在我国,轻视交换的思想是到党的十一届三中金会提出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后,才扭转过来。

恩格斯在文中不仅讲物质交换(Austausch),还提到广义的交换(Verkehr、译交往)。我曾有文论到,人类社会的交换实早于生产,愈在古代,交换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愈重要(《试论交换经济史》,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7年第1期)。就封建社会说,在欧洲,因日耳曼人入侵破坏了城市和商路,中世纪出现乡村化和商业凋敞的现象,人喻为“回到野蛮”。这只是历史上一个特例。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总的说,商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是比较正常的。这方面应重点研究,补西史之不足。

第6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在早期主要起了积极作用,但到中后期,由于其特有的复合性和对新经济因素的包容性,使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尽管出现很早,但终究难有作为,中国近代以来的落后应该从传统经济制度中去寻找。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从封建母体中脱胎出来的,其孕育的初始形态被形象地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资本主义从萌芽到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经济形态,不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在西欧大约经历了200年的时间(从14世纪到16世纪),而且需要许多的相关支持条件,其中最主要的是制度环境能给资本主义萌芽提供多大的发展空间,即资本主义生产所必需的平等的产权关系,各种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以及建立在市场制度上的各种交易工具能在多大程度上被允许产生和发展起来。相比于西欧,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历经400年(从15世纪到19世纪)竞始终没有脱离萌芽状态!其根源在于严酷的制度环境,制度化的传统经济结构对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了强大的抑制作用。

中国传统经济结构的主体是地主制经济,这主要是从生产关系方面说的。在这一结构下,封建地主对占有的土地,采取使用童奴或者雇工的形式自己经营,形成地主自营经济。封建地主又将更多的土地分租于一家一户的农民耕种,收取地租,形成佃农经济。此外,还有在小土地所有制基础上从事独立耕作的自耕农。自耕农经济并不是游离于地主制经济之外的独立经济体系,它依附于地主制经济,并受其制约和影响。以地主制经济为主的中国传统经济的特点是:1.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相对松弛,而且越到后来越是如此;2.土地可以自由买卖;3.耕织结合。因此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这种经济是比西欧领主制经济更有效率的一种制度。我国主流经济史学者认为,传统经济按地产增值最大化的要求,将地租部分转化为再生产性投资,促进了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其进步与合理性是明显的,有的学者称它为“一种优良的封建经济制度”①。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传统经济的有效性强化了它的稳定性,也增强了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对资本主义萌芽来说,传统经济是一种保守的和惰性的力量,由于它的弹性和包容性允许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甚至有一定的发展,又由于它的稳定性和强大,资本主义萌芽很难成为普遍发展的生产关系而受到遏制、摧残。

传统经济的弹性源于它本身的特点:耕织牢固结合的小农经济,可以缓和封建剥削的强度,同时允许商品经济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发达的土地买卖关系,造成地产、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相互转化,刺激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又巩固了封建土地关系。

农业与手工业结合是传统经济基本的生产结构,包括自耕农和佃农在内的农民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农工结合主要存在于农村家庭内部,在家庭内部实现生产和消费的平衡,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家一户的小农追求的目标。为此他们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以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但由于经营规模的局限,却从来不能完全自给自足,又必须从事商品性生产,与手工业者和其他农民交换产品。如《孟子》所说,他们要“男有余粟,女有余布”,可以纷纷然与百工交易。除了实物交换,也需要价值交换,其再生产过程中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要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他们的再生产实际上是一定程度上商品经济的发展。此外,封建地主占有的剩余劳动主要是谷物地租,极少工业品和农业加工产品,其消费也依赖于市场,实物租变成货币租之后,就更是如此。如果再考虑到家庭手工业原料及区域性产品生产的地理条件限制,交换与市场的存在就更为必要。因此与西欧不同,中国的封建经济并非是自然经济的纯粹形态,它以广泛的商品性生产作为必要的补充,在此基础上发展起高度的封建商业。封建商业的存在和发展,扩大了封建地主阶级及其国家的剥削范围及数量,更多地起到维护封建经济秩序的作用。

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及土地要素变成商品可以自由买卖,使社会对商业资本的需求量增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从事货币融通的高利贷资本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也日益显著。因为商业利润要高于地租,经商是有利可图的,又因为社会的货币需求量增大,放债收息回报也更丰厚,地主的地产和地租遂大量转化为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同时,拥有货币财富的商人羡慕“不忧水火,不忧盗贼”的土地财产,因而购买土地,于是从地主从事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发展为地主、商人与高利贷者的三位一体。地租、商业利润与利息的自由流动与互相转化,既使他们可以把财富积累投入最有利的方向,保证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也使土地、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相互支撑,保证了他们的共同发展,到清代成为社会财富分配的基本结构和社会积累的主要方向。个别商业资本由明代的百万两(银)级,增至千万两(银)级,市场从内地扩大到边疆地区,商品经济被刺激获得进一步发展,同时封建土地关系也得到进一步巩固。这样由传统经济结构的特点导出的商品经济较高程度的发展及三位一体的封建剥削形态,给封建统治提供了一个强大的经济基础,造就出一个不同于西欧的中央集权国家制度。正是这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利用其国家的经济职能抑制资本主义萌芽的普遍化发展。

中国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经济职能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从事水利、交通、国防等公共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第二,通过赋税和各项经济政策干预社会的再生产;第三,直接经营手工业和商业。第一点直接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第二、第三点相互关联,在早期对社会进步也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越到后来,特别是在资本主义萌芽产生以后就变成一种阻碍的因素。一般来说,商业的发展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是一个必备的条件,马克思也说过:“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主要生产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地起着解体的作用”因此尽管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不断促进了地主经济的繁荣,但作为地主制经济补充的小商品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在客观上都是对自然经济的否定,它的过度发展必然会危及租佃制地主经济的基础,动摇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的根本,这是地主阶级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地主阶级的国家政权通过赋税和各项经济政策干预社会再生产,力图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求巩固地主阶级统治的根本。历代王朝都以“重农抑商”作为其经济政策的中心,力言奖励农民耕织,同时用重征商税、限制商人经营活动、贬低商人社会地位等手段抑制商业资本的发展,减少和弱化商业资本对小农经济的瓦解作用。但商品经济的发展是生产力进步和特定经济结构运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不是封建国家的某种经济政策所能任意抑制的,所谓“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③就是证明。在封建国家的统治需要与经济发展规律的矛盾斗争中,中央集权国家直接插手工商业的生产与经营,建立起庞大的官营工商业体系。

官营手工业早在领主制的周代就已经以与农奴制相对应的工奴制形式而存在,当时主要生产封建贵族的需用品和军用品,是自然经济的典型形态。到汉代,官营手工业出现了重要变化,生产活动不再限于非赢利性的日用工业品和军用品的生产,而是逐渐扩展到赢利性的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如制盐、冶铁及其他矿业、货币铸造、造船等,经营规模越来越大,生产组织也越来越严密。显然,中央集权封建国家垄断重要工业品的生产,其目的一是增加财政收入,扩大集权国家的经济力量;二是抑制民间商品生产的发展,巩固租佃制的地主经济。与此同时,封建国家的经济活动也扩展到商业领域,国家设立了均输、平准、常平仓等商业机构,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力量以及超经济的政治力量建立起以京师为中心的全国性商业网,对一些重要商品实行专卖制度,在相当程度上保持了对流通和市场的控制,并获得巨额赢利。

官营工商业从本质上说不是一种商品经济,但它在某些方面具有商品经济的外在特征,它是一种变态的自然经济。官营工业的发展,限制了民间手工业特别是城市手工业的市场,阻断了商业资本向产业的转化;同时官营商业的发展也进一步加强了封建地主经济对城乡手工业的控制,抑制商业资本的独立发展,削弱其对小农经济的瓦解作用,使其不得不依附于地主经济。

考虑到在封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就工业方面的生产形态来说,最具有积极意义的是城市手工业和农村独立手工业。它们的发展及向规模更大、分工和协作更为发达的工场手工业的过渡标志了资本主义的曙光。但是由于官营工商业活动对城乡独立手工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限制,因此资本主义曙光即使出现也很微弱。

首先。官营工业对劳动力的控制,严重阻碍了民间手工业的独立发展。唐代中叶以前,官营工业的劳动力除官奴婢和刑徒外,大量是为封建政权服徭役的更卒、匠人和丁夫等,他们基本上是无偿劳动。这一时期官营工业对劳动力的使用主要采取劳役制的形式。唐代中叶到明代中叶,官营工业劳动力的性质从劳役制逐渐过渡到工役制,手工业者对封建政权的依附关系较前一时期有所削弱,但国家通过户籍制度的建立,把手工业劳动力固定起来,使城乡独立手工业者成为官营手工业的劳动力后备军。这种劳动力国家编户制度妨碍了独立手工业者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工匠服役地点一般都远离乡土,往返需要很长时间,当值一日,实际费时两至三月,特别是官吏的苛扰和盘剥更使得名为雇募的官营工业工匠所得无几,近乎无偿劳作,这就使城乡手工业者既无时间也无资金去独立发展。当然。生产力是最活跃的因素,官营手工业既从事经济活动,而且规模较大,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其溢出效应刺激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这种发展的结果是成为官营手工业的对立物。起着不断削弱、瓦解官营手工业的作用。但直到清代中期,官营工业仍控制着若干重要的工业部门。

其次,官营手工业在市场方面对民间手工业发展的限制也是很明显的。中国自秦汉就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但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作为市场主体的还是地方小市场和区域市场,至于可以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较多机会的重要产品的全国性市场虽然早就存在。但基本上是为官营工商业所垄断和独占的,即使是封建统治阶级所需的工业消费品(特别是奢侈品)的市场也由于官营手工业的自给性生产而大大缩小了。这样,城乡独立手工业当然只能与农村家庭手工业去争夺狭小的地方市场了。市场的扩大是商品生产发展的前提,官营手工业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城乡独立手工业的市场。使其经营规模相对狭小,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提高都很缓慢,同时商业资本向产业的转化也就更为困难了。

最后,官营商业通过对重要商品的垄断性经营,不仅抑制了民间商业资本的发展,削弱了它对自然经济的解体作用,而且也阻止了民间手工业对全国性市场的渗透和冲击,进一步加强了封建政权对民间手工业的控制,保证了官营工业的支配地位。此外,官营商业控制和垄断了国际贸易,抑制市场的对外扩展,这对于民间工商业发展的消极作用也是不能低估的。

第7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鸦片战争前,就整个中国来说,它是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在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下,中国逐步丧失了独立的地位,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中国自从发生了资本主义经济以来,中国社会就逐渐改变了性质,它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了,变成了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论》。)地处沿海或接近汉族地区或交通方便地区的少数民族,也和汉族一样经历了上述变化,逐步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境地。但是,由于我国幅员广阔,民族众多,因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相当复杂,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民族与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同一个民族里不同地区发展也不平衡。就社会形态来说,呈现了多样性:其中有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的,有处于奴隶制阶段的,也有些直到解放前还没有发展为阶级社会的。少数民族地区多种社会经济形态和汉族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共同存在于一个统一国家中,这就是辛亥革命前,我国社会经济最明显的特点。这个特点说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在辛亥革命前有跟汉族社会经济的相同点,又有许多不同点。这就决定了辛亥革命时期,少数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跟汉族人民革命斗争有一致性,但又有自己的许多特点。

在本文中,我仅根据已经有的,但不够系统和全面的材料,对辛亥革命前,我国少数民族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与阶级关系变动的情况,作一些初步探讨。

就全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来说,社会经济有一部分接近汉族或相当于汉族水平。如满、蒙、壮、朝鲜、白、回、畲、布依等民族,在鸦片战争前都是以耕织相结合或耕牧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主要地位,接近汉族水平。有的民族虽然某一地区尚保留落后于汉族经济水平,但就其整个民族的多数地区来说则相当于汉族水平,如苗族等。总之,情况十分复杂。接近或相当汉族经济水平的少数民族地区,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其自然经济都开始逐步分解。但是,在鸦片战争后的最初十多年里,这种分解进行得十分缓慢,只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侵略者同中国反动统治者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获得了种种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中国的海关、财政、金融、贸易、航运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势力,而腐朽透顶的清朝封建政权这时已经丧失了自卫能力,开始变为外国侵略者的工具。在这种形势下,一直在顽强地阻碍着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小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才开始了逐步的分解。这种情况在汉族地区是这样,在接近汉族水平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

首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遭到破坏。

资本主义入侵后。外国商人除了在我国大量推销商品外,还在广大农村加强经济掠夺,这一方面加速了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破坏过程,另一方面也促使农民极端贫困化。所以,少数民族自然经济的破坏是伴随资本主义侵略而来,又随着它侵略的程度而发生变化。例如,我国东北满族自然经济的分解就是从一八六一年牛庄正式开辟为通商口岸后逐步开始的。因为,从这个时候起,不仅俄国和日本在积极争夺东北市场,美、英等资本主义国家也接踵而来,极力向东北扩张势力。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在东北迅速扩张,到了二十世纪初年东北地区的洋货充斥城乡市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受到极大破坏。“近复交通四辟,远来物品,充斥市。吾民无创造之才,何自而筹抵制之法。其大而精者无论已,即粗如布匹,小如纸张,尚不能不仰于外方之输入。在昔无此漏,虽日涸于内,尚可以弥缝接续,而不即暴露。今则日用之品,南北交驰,大半为外国制造,一若全球生计竞争之点,集此一隅,其涸固可立而待也。”(徐世昌:《东三省政略》卷十一。)农业品卷入商品流通市场,输出国外。这一方面促使满族地区商业性农业如大豆、柞蚕、烟、麻等经济作物迅速扩大耕地面积,另一方面造成农民作为外国资本主义商品倾销对象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原料掠夺对象同市场发生关系。外国商人“每值夏秋之交,辄以贱价,向农民预先订货,并取民人地契作押”(清·《锡良奏稿》第二册,第1086页。),加紧对满、汉各族农民的掠夺,自然经济不仅遭到严重破坏,满、汉各族农民的贫困破产的情况也不断增加。

又如,北方的蒙古族,在鸦片战争前是一个以农牧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民族。鸦片战争后,它们的政治、经济命运也同其他民族一样。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蒙古地区,一方面破坏了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它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蒙古族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的社会;另一方面,它们残酷地统治蒙古地区,使这个地区逐步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社会。蒙古族地区自然经济的变化也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加紧入侵的情况下开始的。一八六二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一纸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一八六九年又加以改订。从此,沙俄就享有深入蒙古地区随便贸易,概不纳税的种种特权。一八八一年,沙俄进一步迫使清政府在蒙古、新疆的国境线上开放三十五处卡伦,准许俄国商人自由出入。这样,跟着俄国商人的足迹,外国商品泛滥于蒙古地区,而蒙古地方的皮毛、牲畜、土产则被俄国商人满载而去。同一时期,英、美等国的商品也通过张家口日益增多地销售到内蒙古中部和西部各地。这样,到十九世纪末,南起张家口、北抵库伦等蒙古物产集散地的市场,就已基本上为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所控制。外国商品在市场上逐渐排挤和代替蒙古地区的产品,连蒙古人供奉的铜佛像也由外国进口。据统计,二十世纪初,内蒙古地区日用品计有153种,洋货竟占121种。由于洋货的大量进口,蒙古地区城镇手工业作坊纷纷倒闭,许多手工业工人失业,沦为赤贫,农、牧民日益贫困。

在南方和通商口岸附近地区的少数民族遭到外国经济侵略最早,自然经济瓦解更为早些。许多地区在鸦片战争后就开始了瓦解的进程。以壮族为例,在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就由西江经梧州沿郁江、柳江而上,渗入到广西壮族地区。中法战争后,随着龙州、梧州、南宁和云南的蒙自等处先后辟为通商口岸后,帝国主义商品源源而入,广西壮族地区的“穷乡僻壤,未有不用洋货者。”(清·《张中丞奏议》卷三。)广西桂平、靖西等地,以前家织的土纱、土布普遍遭受排斥。尽管广西壮族地区自然经济解体过程比较缓慢,而且山区与平地,桂东与桂西变化的程度也不一样,但到了十九世纪末已出现了解体的总趋势。到二十世纪初,交通方便的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已经解体,家庭纺织业已是一蹶不振,奄奄一息了。在云南,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民族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例如白族,在大理等中心地区,生产发展基本上接近汉族地区水平;云龙、鹤庆、祥云的部分地区,还保存着领主经济;碧江、福贡和洱源的少数山区,尚保留有原始公社和奴隶制度残余。尽管如此,这些民族也摆脱不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命运。到二十世纪初,由于帝国主义洋纱、洋布的冲击,白族地区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也抵挡不住了。例如,大理、鹤庆地区有悠久历史的纺织业就受到严重破坏,城乡的纺纱车、织布机越来越多地停止了转动。鹤庆的制烟业比较发达,光绪年间(1875——1908)手工刨烟铺有十五、六家,自英国输入“三炮台”、“哈德门”纸烟以后,刨烟手工业逐渐减少,到民国初年,已一家不剩了。在贵州新城县布依族地区,光绪中叶以后,据记载:“在这个地区,廉价而又适用的孟卖棉纱完全排挤了用本地棉花的手纺纱。……据说此地共有织布机三千架,在过去曾有大量的汉口花、江西花进口。”(《1896—1897布莱克本商会访华报告书》。《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506页。)但是到了这时,织布所用的原料已变成进口英属印度生产的棉纱了。洋纱、洋布、洋油和烟草等商品的大量进口,贸易额的不平衡也就出现。除了为帝国主义提供原料的商品输出量增加外,对外贸易也连年入超。据《海关华洋贸易清册》记载,仅云南蒙自关一八九九年至一九一一年就入超一千二百五十九万海关两;思茅关一八九七年至一九一一年入超二百一十四万海关两;腾冲关一九二至一九一一年入超八百九十六万海关两。可见,帝国主义通过掠夺性的贸易,吮吸了各族人民大量血汗。中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但缺乏资金,也受市场的极大限制。

畲族、回族和其他接近汉族水平的民族的情况也大致相同。

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外国侵略者加紧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主要目的是推销商品、掠夺原料,把中国变为他们的殖民市场。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开始在中国掀起争夺领土的瓜分狂潮。经济方面,在原来推销商品、掠夺原料的基础上,又增加资本输出。封建的中国自然经济被帝国主义经济冲击得七零八落,封建地主阶级也乘机加重对人民的榨取,因而土地加速集中,小农经济破产加剧,失业人员增加,人民日益贫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少数民族农民破产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遍现象。据光绪福建《侯官县乡土志》记载,该县畲族农民自帝国主义入侵后破产变为佃农的日益增加,闽侯县飞坑乡的畲民约五十户,全部都是外乡汉族地主的佃户。(《侯官县乡土志》卷五,地形略。)建阳县的畲族农民所耕种的田地也大部分是向地主租入的,而封建地租的剥削又很残酷,畲族农民的贫困是不堪言状的。在湖南、贵州的苗族地区,不仅汉族地主兼并苗族农民的土地,本民族的大地主也出现了。如湘西乾州厅石板桥的龙则灵兄弟,凤凰厅两岔河的波耶米朵,贵州清靖县的彭耀先等,都是拥有二、三千亩田地的苗族大地主。在广西、云南两省的壮族地区,如广西贵县覃塘大地主宋定柯就占地方圆几十里,每年收租谷约百多万斤。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壮族劳动人民,仅占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土地。

土地是农民的经济命脉。土地的丧失杜绝了农民的生路。以反抗求生存就必然成为少数民族同汉族农民的共同愿望和一致的革命要求。所以,各族农民丧失土地变为赤贫,就成为他们共同斗争的阶级基础。

随着资本主义入侵和自然经济遭受破坏,在客观上也刺激了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进了少数民族封建经济的分解和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自然经济的破坏,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商品的市场,而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又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劳动力的市场。”(:《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但是,中国少数民族的自然经济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依靠武力和各种政治、经济特权进行的商品倾销下分解的,因而这个国内市场首先是被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霸占着,它给我国少数民族资本留下的空隙十分有限,这就给我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很大的局限性。

少数民族的民族资本主义兴起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这跟汉族基本相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比汉族慢,企业的规模也比较小,而且大多是地主官僚资本。所以,近代中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进程十分坎坷。例如满族,由于掌握清朝统治权,封建官僚较多,资金也稍为充裕些。所以,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在北京和各地有势力的满族官僚地主就纷纷开始投资经营工矿企业。甲午战争以后,盛京将军依克唐阿奏请试行新法采矿,满族官僚地主纷纷集股试办。吉林将军、珲春副都统也投资办矿。其他满人也有投资办铁矿、煤矿、金矿的,但都没有收到好效果,就被封建生产关系抑制和帝国主义所摧残了。在蒙古地区,由于内地汉族商业资本随着清政府封锁“蒙地”禁令的松驰和州、县的设置,陆续出边。这些商业资本或与封建势力结合成为高利贷资本,或联合蒙古王公贵族对工矿业投资。他们开辟了一些矿山,兴办了一些半机械化的或完全使用手工劳动的工厂或工场。蒙古族地区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严重压迫得不到发展。有一些虽然靠着残酷剥削廉价劳动力,勉强维持下来,但只限于小规模的采掘业和皮毛及农产品加工几个方面,发展极其缓慢,力量非常微弱。

与此同时,在南方如广西壮族,贵州、湖南等地的苗族,云南的白族,浙江、福建一带的畲族也都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壮族地区一些主要城市的官僚、地主、商人开办的采矿、碾米、制糖、火柴、榨油等类工业都有所发展。例如贵县天平山银矿,就有矿工达一千几百人,最多时有三、四千人。资本主义性质的垦牧公司和航运事业的资本主义企业也相继出现。但这些企业对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依赖性相当明显,因而很难得到独立发展。苗族地区开办的近代工业,最早出现的是一八八八年在贵州开始筹建的青溪铁厂。这个厂以“招集股本,矿由商办,官为督办”的方法经营,其机器设备,“大多仿照西法。”(《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六十。)同年,云南矿务督办唐炯又在苗、汉族杂居区的巧家,建立起一座用新法采煤的铁厂。(《皇朝续文献通考》卷四十四,《唐炯奏稿》。)一九六年湘西古丈厅以招商集股的方式开办的煤矿、锑矿、铜矿、铁矿也有多处。(《古厅志》卷十一。)随着工矿业、商业的日趋活跃,新兴的市镇和苗族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也已出现。但由于帝国主义竭力保持封建剥削制度,并使它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农民贫困日益深重,商品市场缩小,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就相当困难。

上面所说的大都是农业区民族的一些情况。游牧区民族虽然在辛亥革命前还保留不少原始部落诸特征的残余和奴隶制的残迹,但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中国,在掠夺原料上无所不用其极。少数民族牧区的畜产品,特别是羊毛,已变成商品,具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性质。当时,青海、甘肃藏族地区所产的羊毛,不仅是国内地毯、制毡的工业原料,而且是帝国主义热衷的掠夺物。而新疆地区,羊毛和各种畜产品早就是沙俄的重要掠夺对象。二十世纪初,伊犁、塔城等地官商合办皮毛公司、茶叶公司,以茶布交换畜产品的情况大量出现。这就使得牧区的生产与资本主义市场更加密切地联系起来,加速畜产品、牲畜和农作物的商品化进程,但还没有能够动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牧工虽然出现,但并没有最后摆脱人身依附关系而转化为自由的雇佣劳动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入侵后破坏了中国各民族的自然经济基础,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但反动统治阶级和外国侵略者对于少数民族的压迫和剥削,又大大地阻碍了社会发展的速度。所以,直到二十世纪初年,少数民族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仍然十分微弱。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本主义企业除了对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存在矛盾的关系以外,因为创办资本主义企业的人大都是封建官僚、地主,因此少数民族的商业资本大都带有浓厚的封建买办性和依赖性。加上少数民族地区一些民族还保留封建制前期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以就整个少数民族地区来说,阶级结构跟汉族有相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点,阶级关系比汉族要复杂得多。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产生,少数民族阶级结构也发生了变动。从前只有封建社会的贵族、地主、农民(包括农奴)和手工业者,以及保留奴隶制社会形态地区的奴隶主和奴隶,后来又出现了新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阶级“是两个互相关联又互相对立的阶级,它们是中国旧社会(封建社会)产出的双生子。”(:《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这对双生子的诞生,对于近代中国少数民族的发展和革命斗争发生深刻的影响。

少数民族的产业工人是早于资本家出现的,几乎是和汉族工人同时发展壮大起来的。它的发生和发展也和汉族一样,不但是伴随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发生和发展而来,而且是伴随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地经营企业而来。少数民族大多数聚在边疆地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那里的近代工业除由地主、官僚投资经营的工商企业发展起来以外,大多数是由中小地主、商人、手工作坊主的手工业转化来。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近代工业,由于资金不足,不仅规模小,而且大部分都是轻工业。开矿业占有一定比重,但大部分都是封建官僚或地主投资兴办。并跟帝国主义国家有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产生的基础比较薄弱,而且有更加明显的依赖性。少数民族的工人阶级产生的时间跟汉族工人产生的时间几乎相同,都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但工人数量不大,也不象汉族工人那样高度集中于沿海几个大城市。汉族工人首先产生在外国在中国兴办的工厂,而少数民族工人最早不是产生在外国在中国兴办的工厂、也不是产生在民族资本企业,而是产生在清朝官僚资本所创办的军事工业。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腐败面目日益表露出来,农民起义的打击使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发生了动摇,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武装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清朝政府洋务派官僚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开始办军事工业。满旗封建官僚也相互配合,开办军事工厂。在这些军事工厂里面,满族的第一代工人也应运而生了。一八年清朝官吏即派满人到苏州跟外国人学做炸弹及各种军火。一八六六年崇厚开办天津机械局,一八八一年吴大开办吉林机器局,一八八三年醇亲王奕开办北京神机营机器局。这些军事工业都掌握在清政府手中,显然属于官僚资本,不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商业资本。但是军事工业的创办则为中国培养了一批各民族产业工人。这就为他们自己造就了掘墓人。

满族产业工人的产生,改变了满族原来的封建阶级结构,给满族的历史揭开新的一页。满族新的进步的阶级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满族社会的进步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本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开辟了崭新的场面。

与此同时,在北京和各地有势力的满族官僚地主,也投资经营工矿企业,其中一部分封建官僚地主,向资产阶级转化。但是,满族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跟其他民族的民族工业一样,刚一产生就受到外国侵略者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压迫,得不到发展。例如甲午战争以后,满族希拉布、赫松林等八家先后开采的辽阳烟台煤窑,到一八九八年就被俄国资本家收购了五家;一九一年王承尧和翁寿分别呈请,有满人荣伦、英凯等人入股开采的抚顺正黄旗界内煤矿,因为有华籍俄人纪云台合伙兴办,在日俄战后,被日本借口没收俄国资产,强行霸占。吉林将军、珲春付都统投资的天宝山银矿,也遭到日本人的侵夺。其他满人投资的矿业,如弓长岭铁矿,铁岭煤矿、三姓金矿,还没有进行稳定生产,就被封建生产关系的扼制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所摧毁了。只有替外国商人推销商品和收购农产品的商店,以及与外人合营的企业,才得到发展。东北地区满人备尝艰辛创办矿业,但在二十世纪头十年间矿场仍屈指可数。在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奉天(今为辽宁)一带,大小矿场也不过只有十三处而已,而且,由于帝国主义压榨,发展非常困难。例如,满人葆真创办的飘儿屯煤矿公司“经营者业已属艰苦备尝,始与日人为矿界交涉,力争三十余次,方得分清界址。”(东北档案馆:《葆真委任尚志为妄请矿权案档》。)

满族地区是这样,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所以,尽管投资经营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官僚、地主或大商人跟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有矛盾,但为了自身的发展,发家致富,一方面加紧同封建官府勾结,肆意勒索农民的血泪,另一方面投靠外国侵略者,为侵略者经营加工或转运货物,捞取利润。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的民族资本都形成封建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三位一体来经营工商业,表现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本主义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更深的依赖性。

比如,云南地区的白族。官僚资本创办的工商业是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白族的工人阶级也是从这个时候逐渐发展起来。一八七四年以后,一些镇压云南大理各族人民反清运动的清朝官吏,把掠夺来的财物投资于工商业,例如白族官吏杨玉科就在乔后和喇鸡经营盐井,在赵州(凤仪)成立官办石磺局。蔡标也在腾衡开办铁、锡、铅、金、硫磺等厂矿。此外,丁槐还在保山、腾冲开办“庆昌”织布作坊等。这些官僚资本工业带有浓厚的买办性,除了资本主义需要的少数工业如石磺外,铜、铁、铅、金的生产都规模狭小,得不到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逐步深入,白族地区一部分地主也开始从事工商业经营,但是他们投资经营的商业资本被帝国主义堵死了向工业资本发展的道路,加上唯利是图投机取巧,许多白族地主大商人都致身于贩卖鸦片,投资工业微不足道。例如下关虽为迤西棉花、洋纱、洋布集散的主要市场,但是到十九世纪末叶,连一个机器织布厂也没有建立起来。可见,云南白族地区虽然在云南少数民族中是比较先进的,近代工业也产生较早,但商业资本的发展则充分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赋予它的特点。

又如,在新疆地区,帝国主义侵入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缫丝、纺织、制毡业等,发展较迅速。据清末统计,南疆一带的蚕丝年产达到七十余万斤,地毡年产一万七千余条,毛毡年产七万八千余条,大布年产七十余万匹。(据《新疆图志》所载资料统计。)一些重要的通商口岸,如南疆的喀什、莎车、叶城,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奇台等地,由于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商业中心地。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少数商业资本又开始向工业资本转化。例如,一九八年维吾尔族商人玉山巴依以一万只羊的价格从德国买来制革机器,在伊犁开设皮革厂,一九一年投入生产,有工人二百五十余名。(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档案》。)这是新疆第一个民族工业资本企业,也是新疆民族工业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但由于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相勾结,从政治、经济等方面压制着新疆刚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因而商品经济虽有某些发展,但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却未发生重大的变化,封建制度仍然占着统治地位。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在二十世纪初年都处在幼弱状态。

此外,随着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洋务派在清政府中开始得势,他们以“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等方式,在贵州、湖南等苗族地区筹办了一些近代工业,如一八八八年开始筹建的清溪铁厂,一九六年开办的三河道煤矿、锑矿等,都是苗族地区出现最早的近代工业。民间开矿也有一定发展,出现了一些苗、汉族地主举办的水银厂、铁厂和铅厂。湘西永绥厅洞里寨吴姓苗族地主开办的炼铁厂,雇有工人三百多;该厅小排吾地区,还有一百多个苗族群众集资开采铁矿。在海南岛的黎族地区,二十世纪初汉族商人也在那里创设一些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企业,如一九八年在三亚附近建立的抽水晒盐的盐场;一九一一年华侨在五指山水口和崖县铁炉港投资建立的一些橡胶种植园等。这些企业中的黎族工人虽然数目很少,但对黎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则发生一定积极影响。

第8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 断代史陈列;北宋;地域文化特色;开封市博物馆

中国历史绵延5000年,各个地区都有自己最辉煌的时期,即使作为中国文明发祥地的中原地区,仍然不能囊括中国所有朝代的发展轨迹。那么在地方博物馆中也按照中国通史的模式组织陈列,就失去了各个地区的特色。中国断代史陈列虽然只是选取部分历史进行展示,但是可以和各个地区的文化相联系,塑造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陈列。

开封作为北宋的都城,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在当时世界上的地位甚至高于当代的纽约、伦敦等城市。在北宋历史上,开封是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开封的社会发展史上,北宋时期是开封最辉煌的历史阶段。虽然自公元1127年宋室南迁至今已经近900年,但北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对中国的影响仍然存在,作为北宋的都城开封,其文化的传承仍在。《东京梦华――北宋东京城历史文化陈列》从形式上内容上充分体现了开封地域文化的特点。向人们展示了北宋王朝的绚丽。

一、地域文化的概念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地域文化是指在一定的区域内受到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形成具有独特风格特性,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表现。它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与环境相融合,具有相对稳定性。地域文化包括方言文化、民俗文化、建筑特点、环境特点等。

二、研究对象的界定

博物馆是一个社会服务性机构,它以收藏保管、陈设展览、对外宣传教育、科研为主要职能。陈设展览是观众了解文物、历史的一种手段,现代博物馆展览形式设计上除满足知识的专业性权威性外,还要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接受能力的差异,摒弃教科书式灌输的方法,做到互动、参与,寓教于乐等方式进行设计,做一个有趣的展览,让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爱上博物馆。由于博物馆藏品数量与种类的限制,断代史陈列作为比较适合基层博物馆开展的陈列形式,具有投资少、特色鲜明、贴近地方历史等特点,是博物馆展示工作发展的一个方向。开封作为北宋的都城,选取北宋这一历史时期进行展示,同时结合开封古都的城市风貌,凸现了宋文化在开封市的传承与延续,对其进行专门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故此在确定研究对象时,将如何运用设计的手段,在科学合理的程序框架内,将地域文化与陈列相结合,创造精品陈列作为研究的主要内容。

三、开封博物馆及其北宋东京城历史文化陈列简介

1、开封博物馆概况

开封市博物馆位于八朝古都河南省开封市,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包公湖畔,是一座集陈列展览、文物收藏、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为一体的地方综合性博物馆。馆藏文物8万余件,尤以陶瓷器、铜器、书法、绘画、石刻为特色,并于2004年成立朱仙镇木版年画研究保护中心,致力于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朱仙镇木版年画的发掘、整理、保护、研究、传承及相关文创产品的开发应用。

开封市博物馆新馆位于开封新区五大街与六大街之间的郑开大道北侧,众意湖东临,建筑面积54286O,共分为陈列区、公共服务区、藏品保管区、文物修复区、学术研究区、行政办公区、后勤设备区等七大功能区,设有贵宾室、会议室、青少年活动室、学术报告厅、4D影院等服务设施,是一座基础设施完善的现代化博物馆。

2、|京梦华―北宋东京城历史文化陈列简介

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繁荣昌盛的王朝之一。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动了著名的“陈桥兵变”,取代了后周政权,自立为帝,改国号为宋,定都开封。北宋建国后,通过南征北战,结束了自唐末而形成的四分五裂的局面,使中国又归于统一。北宋时期社会经济非常发达,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顶峰。其农业、手工业、采矿冶炼、漕运造船、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城市发展均创造了中国封建历史上的新辉煌。特别是北宋时期的东京,城郭宏伟,“人口逾百万,货物集南北”,经济繁荣,风光旖旎,物华天宝,不但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有“汴京富丽天下无”的美誉。

开封作为北宋都城,是当时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面积之大、人口之多、经济之繁荣、建筑之辉煌,不仅在当时的全国是首屈一指,就是在当时全世界也是最为繁华的贸易大都市。北宋东京城历史文化陈列,具有强烈的地域文化特征,是独一无二的。开封博物馆馆藏文物也十分丰富。其中,宋代开封府题名记碑、大晟钟、铜官印、崇宁通宝、各种窑口瓷器和其他文化典籍等珍贵文物,令人叹赏。在展示手段上开封博物馆力图突出了一个“新”字。首先,采用实景式陈列手段,将宋代的牌坊、拱柱、茶肆、瓷窑在展厅里复原,营造出梦回千年的感觉。另外,展览还采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来辅助展览,“幻影成像”让宋代 “清明上河”的历史情景活了起来,互动式虚拟翻书让游客寻找自己感兴趣的宋代知识,光电沙盘展现了宋代东京城的繁华胜景。这些新的陈展方式与宋文化主题的结合,增强了展览的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使展览直观生动,雅俗共赏。

第9篇:封建自然经济的特点范文

一、古代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土地制度包括土地的所有、占有、支配和使用诸方面的关系。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制度经历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奴隶主阶级国家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

原始社会,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也就是土地公有制。奴隶社会,土地制度是以西周实行的井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国有制,经济上的井田制和政治上的分封制密不可分,从而共同促成了西周文明的繁荣。春秋时期,随着铁农具的出现、牛耕的推广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井田以外的荒田被大量的开垦为私田,加之兼并战争频繁,土地转让关系进一步发展,在井田上耕种的劳动力减少,井田制遭到破坏。鲁国实行按亩收税,其他诸侯国也竞相效仿,这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秦国以及其他诸侯国先后进行变法,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而解放了生产力,促进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自耕农成为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

二、重农抑商和闭关锁国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强调发展农耕,限制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它是古代中国历代王朝采用的最基本的经济政策。海禁与闭关锁国政策主要指禁止国人出海贸易,严格限制外商来华贸易。重农抑商政策与闭关锁国政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可从实施阶段、目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比较。

1.实施阶段:前者实施于战国时期,贯穿于整个封建社会;后者实施于封建社会衰落时期。

2.实施目的:前者在于压制商人势力,维护封建统治经济基础;后者在于防御外来殖民势力,维护封建体制。

3.根本目的: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前者是要严格控制国内市场和商业活动,后者是要禁止国人出海贸易,限制外商来华贸易。

4.影响:两者都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前者在封建社会初期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到中后期则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后者有一定的自卫作用,但不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中国长期与世界隔绝,限制了中国与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使中国落后于世界潮流。

三、古代三大经济部门的特征

1.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特点

把握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可从生产模式、生产方式、农业结构等角度着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基本模式,以小农个体经营为主是古代中国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精耕细作技术是我国古代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在没有天灾、战乱和苛政的情况下,“男耕女织”式的小农经济可以使农民勉强自给自足。从农业结构上看,以粮食种植业为主,以家畜饲养为辅。中国古代的重大文明成就都是在农业经济发展基础上取得的。小农经济是推动精耕细作技术发展的主要动力,是中国古代一切文明成就的基础。但是,小农经济狭小的生产规模和简单的分工,很难扩大再生产,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日益成为阻碍社会生产发展的因素。

2.古代中国手工业发展特征

古代手工业是指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的小规模工业生产。手工业产生时从属于农业,主要表现为家庭手工业。在原始社会末期,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所以,手工业的第一个特点是其生产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夏商周时期以青铜铸造为代表的手工业,由官府垄断、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春秋战国时期,逐步形成了官营、私营、家庭手工业三种经营形态。官营手工业产品精美,享誉世界,直到明代前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明中叶以后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中,私营手工业后来居上,占据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而家庭手工业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它有利于稳定小农经济,但技术落后,生产分散,妨碍了市场的发育。这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即官营、私营和家庭手工业三种经济形态并存,官营手工业占据特殊地位。第三个特点则是手工业的生产技术不断进步,长期领先于世界,产品远销海外。第四个特点就是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劳动分工越来越细,著名的有冶金、丝织和瓷器制造。此外,手工业发展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并长期受到农业生产的制约,手工业的布局随着经济重心南移而变化也是古代手工业发展的一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