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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精选(九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

第1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指评估人员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采用一定技术和方法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本文介绍了昭通市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现状,并对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现状;对策

1.昭通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的现状

昭通市林业主管部门于2008年成立了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中心,并对全市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中心积极探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林业评估专家库,同时引进专业评估公司并组织评估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工作,使得昭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逐步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然而,实际工作中由于林业生产多集中在山高地险处,加之昭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准则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指南等相关制度并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进展[2]。

2.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问题

2.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性强,精准评估难度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其它资产评估存在较大的差异,其受地理条件、交通条件、树种、森林面积以及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等的影响,因而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数值很难精确,只能得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数字。

2.2评估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昭通市现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从业人员基本都是林业系统内部的工作人员兼任,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评估的方法不能熟练的掌握,对评估结果是否之我见、公正、科学不能准确把握,凭借个人经验进行评估,极大影响了评估工作的质量。

2.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技术方法不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一般以总体、森林类型或小班为单位进行评定估算,主要方法有: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成本法、清算价格法等。然而在实际评估中,昭通的森林资源不是规模化种植且处于山高坡陡的偏远地区,基于复杂的林地生长状况以及粗放的管理方式致使评估理论无法简单套用公示进行评估,因而特别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的理论联系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不同龄组林木基于不同的林龄,所用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就不相同。首先对于近、成、过熟林的林木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主要是用市场价倒算法。其次对于中龄林进行评估经常选用的是收获现值法。第三重置成本法对于幼龄林进行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较为适用。最后任何林木年龄阶段,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的另一种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计算容易的方法是市场成交价比较法,这也是资产评估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

2.4林农和金融部门对评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昭通的林权大多属于农民所有,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农民只知道用林木用来燃烧,不知把林木变成活钱,加之,金融部门认为林权评估的价值风险大,金融部门对林权评估后的抵押贷款并不感兴趣.

3.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发展的对策

由于昭通市的林权评估工作尚在萌芽阶段,使得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艰巨而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与积极配合,反复研究与实践。

3.1完善制度,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规范化管理在贯彻国家、省有关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大胆借鉴其他部门资产评估的制度和方法,在通过调查研究后,制订出适合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提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质量,最终达到盘活林业资源的目的.

3.2加强资产评估队伍建设,提高评估人员专业水平因昭通的林木大多在高寒山区,要做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不仅需要专业技术能力强且熟知当前政策,还要能吃苦耐劳和强烈的责任心.因此,对评估工作人员要求高,除具备林业专业知识以外,还要具备经济、管理、测量、统计等方面的专业常识.昭通市林业主管部门每年会派出评估人员和评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接受系统学习.同时,参与财物部门的学习,提升经济和统计方面的专业素养,学习后,应加强考核,对学习效果通过评估实战进行跟踪问效,使昭通市有一批既懂林业资源评估理论,又能实际操作的评估专业人员.

3.3积极引导昭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公司加入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云南省森林资源评估协会是由国家林业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云南林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林投林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共同发起的评估协会。含盖了林业调查、森林资源评估、林业科研等机构,目前,昭通的评估机构还未加入此协会,积极引导有实力的评估机构加入协会,不仅能学习先进的经验,还能使昭通森林资源评估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通过协会的指导,可以对森林资源评估相关领域进行积极研究,推广森林资源评估相关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合理反映森林资源多层面、多角度的外在和内在价值。同时可以宣传昭通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理念,整合相关各行业技术、人才等优势,提高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推动昭通市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4加大对金融部门的沟通,加强对林农的宣传引导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是林业抵押贷款的基础,评估的结果需要金融部门的认可才能产生效用,昭通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应主动到金融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让金融部门认可林业资源的评估价值.同时,通过宣传让林农改变传统的思维,真正意识到林木的价值,积极参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使林业资产产生更大的经济价值.

4.结语

做好森林资源的有效资产评估不仅能保护珍贵、稀有的森林资源,有效减少和控制森林资源的破坏,也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同时也是实现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韩玉才,钟传东,何淑萍.浅谈林权制度改革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J].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2009,32(05):106-107.

第2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森林;资产;评估;认证

森林资产是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森林资源为内涵,在现有认识和科学水平条件下,能够被特定的权利主体拥有和控制,通过交易或经营利用,能够或预期能够为特定的权利主体带来经济利益和使用价值的各种资源。其资产包括森林、林木、林地资产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植物资产、微生物资产、林内人工养殖的动植物资产、森林景观资产、森林生态资产和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

森林资产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社会客观经济规律和公允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具有资产属性的森林资源实体以及预期收益在评估基准日进行评定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意见》中提出“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这是当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的行为准则。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涉及农民的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充

分尊重农民意愿,采取自愿、从低收费的原则,不得设置交易条件,强行要求农民评估。

目前我国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认证机构尚为明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之间衔接不够,社会上出现乱现象。

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机构及人员认证工作已纳入国家行政许可范畴,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各省物价认证中心参与,已统一形成认证体系,统一编制培训教材,2012年11月、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培训班,有511人参加培训,469人经过严格考核,取得了首批森林资源资产高级价格评估师评估资格人员资格认证。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产管理范畴,是对特定目的和条件下的森林资源资产以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6〕529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即“非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应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评估;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银行抵押贷款项目,可委托财政部门颁发资产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或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丙级) 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第3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高职教育;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F234文献标识码:A

目前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已经打破了原来封闭式的模式,森林资源资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自1996年林业部(1998年改为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颁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起,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才逐步展开,直至目前还有不少地区相关的评估体系、评估标准还未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直接服务于生产的高职教育,如何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更好地服务于林业生产及怎样在高职院校教学中开展该课程的教学与实践值得深入研究。

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基本要求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一门综合性非常强的课程,学习前必须学习过一些相关的课程,具备一定的知识背景,具体讲这些课程包括:森林调查、森林经理、森林经营、森林生态学、林业政策法规等相关课程,因此一般是在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学期开设为宜。

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模式多样,我校实行的是“2+1”模式,即学生在校学习2年,到生产单位实习1年,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有限,因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所占课时也有限,教学工作者必须对课程的核心、重点内容十分清楚,才能熟练、准确、高效地讲述该课程。笔者在该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为86节(包括1个星期的实习),周学时数为6,实训课的比重占总课时的50%以上。

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内容安排

(一)教材的选择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目前没有专门的高职高专教材,在其他林业专业教材中略有相关知识的讲述,但不够详细,市场上也很难找到相关书籍。笔者在教学中曾采用中国林业出版设2002年4月出版的,由陈平留、刘健主编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运作技巧》和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年5月出版的,由罗江滨、陈平留主编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两本书。

(二)理论知识内容的安排

以罗江滨、陈平留主编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为教材,结合高职教育特点,内容的安排见表1:

课程内容的安排以生产应用为出发点,着重讲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财务知识、林木资产评估和林地资产评估三大部分,其中相关财务知识是难点,学生比较难掌握,需要一些练习题加以巩固,而在林木和林地评估的理论教学中,评估方法的推倒是重点也是难点,应适当调整讲解速度进行讲解,如讲述收获现值法时,可以画一时间线段轴,分清各时间点的成本与收入,然后转为现值再做加减推倒得出公式,这样比较容易理解。

(三)实训教学内容的安排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涉及的学科较多,评估的项目也多种多样,目前在林业生产活动中主要分为林木评估和林地评估两大类,其他评估如森林景观资产评估学生离校工作以后应用较少,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课程开设了以下实训项目,见表2。在课程实习的一周则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综合实训,要求学生提供完整的图、表及报告。

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

(一)教学方式、教学方法

高职教育的教学要与生产密切结合,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课程,因此结合生产是必需的。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教学中结合生产实际的途径有多种,笔者总结如下几点:一是以学生实际情况出发,结合生产实际。学习改课程的学生中有不少学生是来自农村,可以采用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作为上课讲解的例子,如果需要还可以在课后帮助他解决实际的问题,从而带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二是在实习周带领学生到附近的木材交易市场、资产评估事务所调查收集所需的数据、了解行业特点及了解木材交易情况。三是利用校(下转第52页)(上接第23页)附属林场的独特优势,如在采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成熟林林木价值这个实训项目时事先联系了解林场哪里的林木要砍伐,待做完实训后,将评估的结果与实际价值比较;在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幼龄林林木价值时,让学生亲自参加林场的实际造林,然后再用收集的数据进行评估,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评估的准确性都可以有很大提高。

同时为让学生更注重实践环节的质量,在期末成绩中实训项目的成绩与期考的卷面分所占比重为4:6,还可向学校申请采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实际操作考核代替笔试的方法提高学生的操作水平。

(二)生产实例在教学中的应用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实例在采用的教材中有,为了让学生更加对改课程感兴趣,可以用本地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报告和相片作为例子(需注意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内容一般是保密的,例子应用时要对数据进行修改),学生也可以用例子作为模板在实习和以后的工作中都可用于参考。在实训过程中也可按照学生的兴趣要求对目前流行的树种如速生桉树进行评估,收到不错的教学效果。

四、结语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课程综合性强,技术性高、发展快并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密切的联系,对教学的要求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教学工作者来说除不断学习理论知识外,参加实际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在实践中总结丰富的经验,教学中才能够抓住重点,解决难点,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这一门课。

【参考文献】

[1]陈平留,刘健.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运作技巧[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第4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2011年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的第三年(即是本文所称的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以下简称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也是改革后深层次问题逐渐显现的时期。同时,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引进了新的资本和资源,也使得林农的收入和行为发生了一系列变化。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抵押(质押)融资,作为有效解决林权制度改革中,森林资源资产有关问题的两个关键点,理应得到更多地关注和思考。

一、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不同体制的国家对森林这个特殊资源的管理方式存在较大的差异,国外的研究现状更多的是从整个森林资源资产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角度去探讨,并没有做详细的划分。而且在评估的过程中,不管是国有林,还是私有林,都更注重森林资源的生态价值。同时,国外的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也是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值得重视的是,自2003年以来,国外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注重参与式的方法在其中的运用,其精髓就是重视当地小区在其中所发挥的不可缺失的重要作用,同时注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在信贷融资领域的前置环节应用和评价。

目前,我国针对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研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集体森林资源评估管理和现状问题研究。主要是对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和投融资管理建议;二是区域性的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研究。主要是针对某区域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研究,分析该区域森林资源评估存在的问题;三是案例研究。针对某个实践案例,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提出可操作性的措施。不可否认的是,自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全国全面推开以来,引起了针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研究新一轮热潮,引起了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但是,总结我国目前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森林资源评估问题的研究,主要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是“针对性不强、偏重于理论”。针对性不强主要是指目前的研究范围太宽,虽然也有某些区域性的研究,但是提的政策建议或者结论在其它地方几乎全部可以适用。偏重于理论主要是指理论性较强、实践性较差,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流转增加,作为新型的评估形式更需要实践性较强的措施去指导各个利益相关方尤其是林农森林资源的评估。二是忽略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背景下的集体林地的“三重”特殊性。集体森林资源资产与国有林地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其中最为明显的三点就是地块分散、面积较小、集体林地流转面对的对象为单个的林农(有的地方是针对村民小组)。总体而言,我国森林资源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存在不少问题,集体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更为滞后,因此,建立一个适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森林资源评估标准显得十分重要。

二、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与林权抵押贷款

随着林业事业的大力发展,林业的生态作用越来越被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完成,林业市场要素逐渐成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在平衡相关利益者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也受到政府各个部门的重视。但是根据相关资料的搜集和实地调查,总体认为后集体林权制度时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以下问题:

1. 专业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目前,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财企[2006]529号)《关于印发〈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是森林源资产评估的重要行政规章,其中,对我国林业行业涉及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人员做出了原则性规定。目前主要有两种:一是注册资产评估师,二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前者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后者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林业局共同审批,并下发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国家林业局共同盖章的专家资质证书。而对于森林资源,一般都处于偏远的地方或者深山,对集体林权的森林资源进行评估需要花费较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如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话,一是当前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人员远远不能满足现在评估的需求,二是在评估时需要考虑很多专业评估员不所知的地方因素。

2. 评估结果多样性,偏离市场的价值。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要求客观、真实、公正,然而目前部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活动由于受人为干扰和评估理论、方法的局限,常常出现评估结果与实际不符的现象。

3. 评估标准不统一。集体林的评估标准灵活性较强,用林农夸张的说法是:“在一个大的框架下,怎么评估、评估出来多少价值都是评估人员说了算”。由此可以看出,虽然评估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需要一定的灵活性,但是如何掌握“度”成为评估的难点。

4. 评估时没有考虑一些隐形的因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流转日益活跃,流转出去的用途也是多种多样,其中利用集体林地的特殊性开展农家乐在某些地区成为最主要的方式,也为当地的农民增收和经济增长带来了有利的条件。此类的集体林在评估时就要考虑一些外在的因素,例如政府对当地的投资(水利、交通、电力等等) 。

5. 集体林地评估费用高。目前的森林资产评估收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914号)。

按此标准,集体林地的评估费用堪比房地产的评估费用,没有充分考虑到森林的生态环境效用和农户收入较低的现实条件。以价值最少的100万元的森林资源为例,评估费用至少都是几千元,这对农户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评估费用高增加了集体林地流转的难度。

6.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风险控制体系的研究滞后。长期以来,由于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滞后发展,加之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风险控制体系的研究滞后,使得林权抵押(质押)融资在支持“三农建设和发展”的作用方面也大打折扣。

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贷款期限与林业生产周期不匹配;二是贷款利息偏高;三是贷款抵押范围狭窄;四是林农办理抵押登记不便;五是资产评估机构少,收费标准偏高;六是林业资源变现困难。

三、建议

第5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随着我国集体林权相关制度的不断改革与深入,林农对资金的需求程度已达到最大化,为有效解决林农资金短缺问题我国政府及有关机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对森林资源资产作出科学、正确的评估,进一步推进了我国林业的发展。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并针对现阶段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林业体系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林权;森林资产评估;抵押贷款

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逐步得到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运作中的影响日益深入,林权抵押贷款的行为普遍存在,由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林权抵押贷款最为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受到我国国民的高度关注。林权抵押贷款与常规贷款交易相比具有一定特殊性,若与我国现存的贷款行业等同对待势必会引起一系列问题,因此对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十分必要。

1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意义

林权抵押贷款是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重要措施,可有效解决我国林业经营主体或林农资金短缺的问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林权抵押贷款的基础与条件,是林权抵押贷款实现资金流转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相关机构或部门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正确评估,进而根据资产评估结果为需要资金的林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周转。通过全面展开合法的林权抵押贷款,在为林业进一步发展注入新动力的同时有效盘活了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可有效促进我国森林资源资产的整体确权工作。在进行林权贷款抵押之前需要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最重要的程序就是要明确标明资产具体的权属情况,通过林权抵押的要求对森林资源资产的权属进行明确划分,可规避由于资产权属存在纰漏造成处置的风险。同时进行森林资产评估可切实保障林权抵押贷款各方的合法权益。林业经营主体或林农在申请林权抵押贷款时需要评估师在公允的立场上对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评估的整个过程,在保障银行利益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实现森林资源的价值[1]。

2我国现阶段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2.1我国现阶段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随着我国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森林资源的生态作用日益受到重视。现阶段我国集体林权制度得到全面改革,林业市场也逐步趋于稳定,森立资源资产评估在衡量林权抵押贷款双方利益的过程中发挥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据相关资料及实地调查显示,我国现阶段林权抵押贷款与森立资源资产评估仍存在较多问题亟待解决:我国目前缺乏森立资源资产评估的专业人员,给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日益增加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需求与现有的工作人员形成矛盾,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受到一定阻碍,影响林权抵押贷款中资产权属的准确确定;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结果具有多样性,偏离我国社会市场价值,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过程中存在较多人为干扰因素,在根本上增加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林权抵押按业务贷款的期限与林业实际的生产周期极其不匹配,加之贷款费率较高,在不同给程度上增加了林业资源变现的难度[2]。

2.2针对林权抵押贷款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我国应规范并完善现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体系。我国相关机构应全面培训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通过对评估师进行系统的培训,加强其对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建议适当增加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进一步满足更多林权流转及抵押贷款的评估需求。我国政府也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健全林权抵押贷款相关制度及管理方法,加大林权抵押贷款配套的政策扶持,通过降低贷款费率或简化贷款手续的方式,为林业经营主体或林农提供便利的贷款服务。金融机构应明确林权抵押贷款抵押率的合理范围,并及时为林权抵押贷款配置风险识别的专业人才,在根本上保障林权抵押贷款的安全[3]。

3结语

目前林权抵押贷款是我国林业经营主体或林农进行融资的重要手段,在林权抵押贷款时对森林资源进行资产评估可有效保障借款方与放款方的利益。近年来,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程度的不断深入,全面激发了林农参与造林的积极性,林权抵押贷款随之被广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的进一步活跃,大力推动了我国林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珍,于磊,赵慧峰.论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资产评估价值类型选择[J].林业经济问题,2013,12(03):269-273.

[2]刘轩羽,夏秀芳,周莉.林农小额林权抵押贷款需求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对福建省、浙江省和陕西省的调研[J].西北林学院学报,2014,12(06):288-292.

第6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的再生资源,对于优化生态环境,促进国家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注重加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当下,注重科学的衡量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森林利用率是非常有意义的。对此,就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1005902

0引言

森林是自然界功能最完整的资源库、基因库、能源库,其可以维护生态环境,同时森林也是人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对于促进经济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所以,在我国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宏伟目标而努力的当下,分析和研究森林的生态效应和社会效益,从而有效的运用森林,这必然会优化生态环境,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1森林资源概述

目前对森林的概述,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方面来说明。其中狭义的森林资源是指树木资源,尤其是乔木资源。而广义的森林资源则指林木、林地以及其所在空间范围内的一切森林植物、动物、微生物以及这些生

命体赖以生存并对其有重要影响的自然环境条件的总称。森林资源的有效应用,可以为全人类造福,为了确保森林资源可以有效应用,联合国提出了《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和声明》对森林资源及森林土地应用方式提出了管理办法,以保证森林持续、有效的应用,促进当代经济发展的同时,造福子孙后代。可以说,森利资源作为陆地上最大的生态环境系统,其具有结构复杂、功能齐全的特点,这使得森林资源具有良好的作用。

森利资源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维护自然环境平衡及人类生存生活空间。森林种类较多、层次结构较多、生产能力较强,可以为自然界提供能源、水资源、生物等,促使自然环境中生物体、水资源、大气等保持平衡状态。而人们生存生活所需的氧气、水都可以通过森林来供应,促使人们的生存生活空间良好。

其二,优化林内环境条件。森林中的生物生理代谢、生化反应、物理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调节、改善林内的空气、土壤等环境条件,促使林木良好的生长。

其三,促进经济增长。森林可以作为人们生产木质产品、开发林副产品、创建旅游文化等方面的基本资源,促使产品有效生产,为创造更多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森林的生态效益分析

综合以上对森利资源的分析,可以确定森林资源具有多种作用,其可以创造较多的经济效益。那么,森林的生态效益如何呢?相关专业人士对森林的生态效益进行分析,确定了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评估手段,即评估森林能为社会提供的巨大有效效益的程度。但因为森林生态效益所体现的社会意义远超于其所体现的经济价值。笔者在此从森林生态效益所能体现的社会意义角度出发,来对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评估进行分析。

2.1涵养水源效能评估

综合相关文献,目前国内外涵养水源效能评估方法主要方法分为两大类,其一是通过河川调节径流、降低洪枯比等对灌溉发电等部门增加的效益,即为涵养水源效能评估值。利用此种手段所评估的涵养水源效能可以相对准确的、合理的、有效的得到涵养水源效能。其二,是探究相对有效的措施来实现与森林同等涵养水源作用效果效能,计算效能所消耗的成本,这也可以相对准确的评估出涵养水源效能的效益。通常可以利用水库等来替代涵养水源,对其效能进行评估。

2.2固土保肥效能评估

固土保费效能评估主要是对森林防护土壤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评估。因为森林可以对土壤进行防护,避免土壤流失。为了可以相对准确的评估森林防护土壤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科学、合理、规范的进行固土保肥效能评估是非常必要的,其可以对森林所防护的土壤的肥料、效能进行评估,从而相对准确的、有效的评估出土壤养分,再根据当前土壤种植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作为衡量标准,可以相对准确的计算出森林防护土壤所产生的生态效益。

2.3固碳制氧效益评估

因为森林可以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维护自然环境和人们生存生活空间。为了可以相对准确的评估出森林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因此采用固碳制氧效益评估法来计算。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固碳制氧效益评估所应用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在具体进行固碳制氧计算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计算方法来进行科学的计算。固碳制氧计算的三种方法为:

其一,根据逃命作用和呼吸作用方程式来计算固定二氧化碳的量,在此基础上,可以相对准确的评估出固碳制氧的效益值。

其二,利用实验来测定森林每年吸收二氧化碳的量。在以此为依据,可以直接计算出森林的制氧的生态效益。

其三,对森林吸收氧气、释放氧气的特点,利用适合的数学模型,进而对森林每年吸收二氧化碳的量进行估算,相应的森林制氧的生态效益就可以计算出来。

2.4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估

所谓生物多样性经济价值是指生物多样性所包括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所提供的具有经济意义的价值。正来说,对生物多样性价值的评估是从量化的角度出发,科学、合理的量化生物多样性,进而确定生物多样性价值,这可以准确的、有效的评估出生物多样性的价值。但由于目前对生物多样性量化还处在研究阶段,诸多实际困难的存在,促使生物多样性量化难度大,并且量化结果不够准确。所以,目前对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估主要是采用探索性的价值核算方法,常用的有直接市场价值法、防护费用法、支付意愿法等。

2.5净化环境功能价值评估

森林具有净化环境的功能,此项功能所产生生态效益较高。目前对森林净化环境的生态效益的评估主要是采用净化环境功能价值评估法。具体的做法是对森林吸收有毒气体、降低噪音、消灭细菌等方面进行评估计算,以此来作为森林净化环境的生态效益。

3森林的社会效益分析

森林的社会效益的评估,主要利用两种方法来评估即消耗评价法和效果评价法。所谓消耗评价法是森林的社会效能发挥作用过程中需要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其进行评估,可以确定森林社会效益的大小。利用此种方法来评估森林的社会效益,可以相对准确的说明森林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对于推动社会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效果评价法则是对森林社会效能所节约的劳动量和产生本地级差异收入进行分析,进而科学、合理的评估森林社会效益。总之,两者有效应用可以对森林社会效益进行有效的评估。

4结束语

在我国积极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当下,注重科学、合理的利用森林资源是非常必要的,这可以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率,促进中国经济持续发展,推动社会良好发展。为此,明确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至关重要,这可以为有效利用森林资源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施莹,刘生冬,王鸿钧.森林资源及其生态与社会效益研究进展[J].吉林林业科技,2008,(01).

[2]张三焕,朱哲,李京花.长白山森林生态效益资产评估研究―以汪清林区为例[J].资源科学,2002,(06).

[3]张颖.大兴安岭基于森林的绿色GDP核算及政策应用分析[C].2005中国可持续发展论坛―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上册),2005.

[4]程平.浅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C].林业、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研究―2004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论文集(第一册),2004.

第7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林权:抵押货款;风险控制

1 林权抵押贷款易于出现的风险

1.1 资产评估

评估管理和评估技术是资产评估的核心内容,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可以通过以下4点内容详细展现:(1)森林资产的构成部分较多,有林地和林木等。(2)树种不同,价值就会不一样,同一树种,树龄不同价值也会不同。(3)原始林木与人工林木的价值存在差异。(4)交易市场没有形成规模,森林资源无法实现有效评价。(5)森林资源价值可以通过生长周期和自然增加值全面体现。普通会计师林业知识比较匮乏,森林资源职业设计规划师没有会计和资产评估方面的知识储备,这就使得森林资源在评估时存在很大的风险。

2 抵押物价值保全

森林资源具有较强的特殊性,从而使抵押机构在进行林权抵押时存在较为严重的风险,可以通过以下2点全面体现:(1)经营和管护森林资源,存在很多的人为灾害和自然灾害,比如,污染、病虫害、风灾、泥石流、水灾、火灾、冻害以及雪灾等,这些灾害一经发生带有比较强的毁灭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使得金融机构无法实现对抵押物的有效监管。(2)森林资源被偷盗的危险系数较高,这对于抵押金融机构来说风险比较严重。林区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人烟稀少,交通设施短缺,使得在管理时难度较高。有的人法律意识比较差,乱砍滥伐现象时有发生。

3 政策与法律法规

林权抵押贷款是一种新兴的贷款模式,因此,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集体林权、国有林权流转以及处置都需要不断地完善。森林资源具有较强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采伐森林资源时,需要报批一定的限额,公益林和生态林不纳入商品性采伐中,这些因素都会给金融机构造成一定的风险。

4 风险防范的策略

4.1 注重农村信用系统的建设

借贷人的违约风险可以通过农村信用系统进行约束,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时,不断完善农村信用系统中的信用评价机制。设置评价指标时,以抵押贷款的业务特征为依托,建立健全信用评级档案,有效控制交易成本,提高服务水平。

4.2 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

金融机构的风险与贷款金额以及抵押物的价值有直接关系,科学合理地评估抵押物价值十分关键。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评估技术标准、评估人员以及评估机构,有效保障评估的可信性和权威性。制定科学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制,有效规范评估机构的资质,将森林资源的使用价值包括在评估内容中,使森林资源的价值得到完美体现。

4.3 大力宣传森林保险机制,创建多元化的担保系统

有效控制森林资源资产保全风险导致的损失,分散风险,创建多元化的担保系统。政府不断加强森林资源政策性保险的研发力度,促使借贷人积极踊跃地加入到资产投保的行列中,严格限制森林资产抵押的条件。积极鼓励保险公司开展与林权相关的险种,有效控制林权抵押的风险。政府积极与各类担保公司合作,鼓励林农和企业积极加入其中,创建互的担保系统,引进专门从事担保工作的企业,快速提升担保服务水平,使林权抵押贷款中的担保服务不断实现市场化,提高服务质量。

4.4 完善林权流转系统

不断完善林权流转系统,使林权资源实现快速提现,有效控制交易成本,使林产品的价格趋于稳定。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林权流转时有据可依。科学规范林权中介,提升林权流转的速度,使资产处置的形式变得灵活多样。

4.5 不断创新货款模式

发放林权抵押贷款时,一定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严格审查借贷者的信用信息,遵循贷款发放程序,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开展网络化管理新模式,做好跟踪记录,精准掌握借贷者的行踪。金融机构要不断创新贷款模式,使林权抵押贷款更加合理,能够实现有效的回收,可以依据树种的生长周期制定贷款的还款日期,不断拓展延伸贷款的用途。

5 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已经创建了林权抵押贷款的相关机制,但依然处在不断探索的时期,存在大量的潜在风险,需要采取有效的办法。每一种抵押贷款都有属于自己与众不同的风险存在,林权抵押贷款一定要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监管,使其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参考文献

第8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辽宁全省林业用地面积695.03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46.94%。全省森林覆盖率为35.13%。其中有林地面积533.98万公顷,占林业用地的76.83%;疏林地面积4.25万公顷,占0.61%;灌木林面积60.74万公顷,占8.74%;未成林地面积34.97万公顷,占5.03%;宜林地51.51万公顷,占7.41%;无立木林地面积8.25万公顷,占1.19%,其他1.33万公顷,占0.19%。防护林面积264.76万公顷,占49.58%;特用林13.76万公顷,占2.58%;用材林139.13万公顷,占26.05%;薪炭林面积18.94万公顷;占3.55%,经济林面积97.39万公顷,占18.24%。辽宁全省林业用地国有权属93.73万公顷,集体权属601.3万公顷;林木权属方面:国有面积83.96万公顷,集体林面积229.24万公顷,非公有制林分面积123万公顷,权属未定面积0.39万公顷。

二、辽宁省森林资源的分类经营情况

森林分类经营是林业各项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它是根据森林多种功能主导利用理论,遵循森林具有多种功能的特点,按其主导利用的不同,将森林的5大林种相应的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使其分别按照各自特点和规律运营的一种新型的林业经济机制政策和发展模式。辽宁省商品林面积301.01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31%。在商品林面积中,有林地面积255.47万公顷,蓄积9972.21万立方米。按林种划分,用材林面积150.28万公顷,薪炭林面积24.37万公顷,经济林面积102.11万公顷,未划分林种面积24.25万立方米,分别占商品林面积的49.93%、8.10%、33.92%、8.05%。经济林按亚林种划分为果树林、食用原料林、蚕场和其他经济林。在商品林面积中,国有34.18万公顷,集体140.88万公顷,个人125.72万公顷,其他所有制0.22万公顷,分别占商品林面积的11.36%、46.8%、41.77%、0.07%。可以看出在商品林中集体和个体占主导性地位。从商品林按地区分布上看,分布较多的城市为丹东、抚顺、鞍山、本溪和铁岭。

三、辽宁省森林资源的管理现状与对策

1.全面加强了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辽宁省各级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在坚持贯彻执行《森林法》等部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地方性森林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督体系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覆盖面广泛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

2.全面提高了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手段。加强森林分类经营与管理,商品林建设方面,全省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实现了由采伐天然林为主向采伐人工林为主的转变。加快经济林产业基础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果品,丹东板栗、铁岭榛子、朝阳“两杏一枣”等已形成规模优势。实施天然林禁伐政策,维护生态平衡,使天然林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有效地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林业发展的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调整了林业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林业生产力。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明晰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落实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形式并存的集体林经营体制,加快了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3.全面增强了森林资源采伐利用管理能力。严格执行森林采伐管理制度,促进了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严格遵守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与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增强中幼龄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有效利用林地面积。

4.制定了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发展对策。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指导,按照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立省,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施策,以大工程促进林业大发展,深化林业改革,创新营造林机制,加强资源管理,发展林业产业,实现质量强林、科技兴林、改革活林和依法治林,加快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完善林业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提升林业现代化水平,使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建行的信贷抵押政策

根据总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试行)》(建总发[2008]2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押品管理的通知》(建总函[2011]7号)文规定森林资源属于“其他押品类”,具体接受标准是“仅接受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木资产”和“林地资产”抵押率上线均为6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把森林分为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大林种。按照森林的用途和不同的生产经营目的,将森林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公益林包括五大林种中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也包括含少量以生态效益为主的经济林和薪炭林),商品林包括五大林种中的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我行只接受商品林中的树种。发展用材林主要是保障国家建设和民间对木材的需要,发展经济林主要是利用我国果品、木本粮油、桑柞蚕、竹、茶等丰富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增加农民收入,发展薪炭林主要是解决农民和部分小城镇居民的燃料问题。

五、评估单位的选择与评估方法

1.评估单位的选择。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属于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应选择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业资质等级,信誉良好,并具备相当数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职称5名以上)和森林资源调查能力的评估机构。

2.评估方法。根据《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59号)文规定,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分为林木资产评估和林地资产评估两种,具体评估方法如下。林木资产评估方法:(1)市价法,包括市场价格倒算法、现行市价法;(2)收益现值法,包括收益净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3)成本法,包括序列需工法、重置成本法;(4)清算价格法等。林地资产评估方法:(1)现行市价法;(2)林地期望值法;(3)年金资本化法;(4)林地费用价法等。林木资产评估要根据不同的林种,选择适用的评估方法和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评定估算。林地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日一定面积林地的使用权的价格进行评定估算。当林地使用权发生变动或其他情形需单独确定林地使用权的价格时,应进行林地资产评估。对于资源类抵押物,总行规定的评估方法是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

3.用材林(含薪炭林)林木资产评估。用材林木资产评估一般按森林经营类型分龄组进行:(1)幼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序列需工数法;(2)中龄林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获现值法;(3)近、成、过熟林主要选用现行市价法中的市场价倒算法。

4.经济林木资产评估。经济林木资产评估一般选用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在选用收益现值法时应考虑经济林经济寿命期、各生长发育极端的经济林产品的产量和成本的差异、经济寿命期末的林木残值。

六、建行辽宁分行林权抵押业务的开展情况

截至2011年11月末,辽宁行林木资源抵押贷款的信贷余额为7500万元,分别为抚顺分行7000万元,阜新分行500万元。此类信贷业务也是从我行大力发展小企业信贷业务才开始展开。所抵押的林木资产评估价值达18582万元,抵押率控制在50%以内。

1.辽宁行森林资源抵押贷款尚处在摸索起步阶段,各分支行发展极不平衡。商品林按地区分布上看,分布较多的城市依次为丹东、抚顺、鞍山、本溪和铁岭,但开展业务的仅仅只有抚顺和阜新两家分行。

2.从抵押物的树种来看抚顺行抵押的树种为落叶松和柞树,阜新行抵押的树种为杨树,充分体现了辽宁省不同地区具有不同的森林资源分布特点,为我行将来因地制宜的开展信贷业务提供了方向。

3.辽宁分行林权抵押贷款客户群体都是民营企业,属于小型企业,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低。

4.目前单纯以商品林中的用材林作为抵押物,尚未开展以经济林做为抵押物的信贷业务。

七、林权抵押业务存在的问题

1.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尚处在试探性的摸索运行中,缺少对林业知识的培训,缺少与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学习的机会,信贷人员对相关林业知识匮乏,难以把握林业发展方向与动态,难以把握抵押物的真实价值,对评估机构的依赖度过高。

2.林地面积过大且存在不规则性,信贷人员很难核实所抵押林地的面积和林木数量,对贷前和贷后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对抵押物只能做到大概了解所处的位置和树种。

3.国家对林业的政策性保险保障体系尚不完善,目前保险公司对林木的保险基本是按商业化模式运作,保险覆盖面窄,费用高,客户难以接受。所抵押的林木只能投保最主要的自然风险———火灾险,尚存在着其他自然灾害的风险隐患。

4.难以预测市场的波动。商品林中的速生丰产林、经济林生来就面向市场。在这条产业链的利益纽带上,串联着营林户、加工企业、销售市场等多个环节。如何规避和平衡市场风险,眼下还没有形成有效机制。速生丰产林、经济林高产出的诱人前景,背后是高投入、长周期:一个生产周期最快也要5至8年,这期间发生的轻微市场动荡也可能诱发“蝴蝶效应”,让企业、林农之间本就脆弱的利益纽带扭曲断裂。

5.政策掌握不及时。林木资源抵押贷款处在起步阶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加之取得政策的来源渠道狭窄,对行业的政策变化了解的甚少,不利于掌握政策变化对市场带来的影响程度。

八、辽宁省林业资源经营管理发展趋势预测

1.2011-2020年规划目标。

(1)加强森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改善森林质量,加强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量稳定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和结构进一步优化。期末森林覆盖率达到39%,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林业产业年产值实现700亿元。基本完成以辽西北地区为重点的生态脆弱区治理建设,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2)规划完成造林面积50万公顷;新增封山育(护)林面积150万公顷;完成中幼龄林抚育及低质低产林改造面积50万公顷。基本农田全部达到网格化;建成以基干林带为主体框架的带、片、网、点综合防护体系。(3)建成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监测与评价体系,实现森林资源与林业生态信息的动态管理,全面实现数字化林业。

2.2021-2050年规划目标。

(1)实现国土全面绿化,建成以主要江河山脉为主体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2)营造林工作重点从以植树造林为主转到以森林经营管理为主,进一步调整和改善森林结构,加强森林管护。(3)规划有林地面积达到610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2%;生态公益林混交林比例达到80%以上,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5亿立方米,基本实现林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开始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3.将全省林业建设划分为三大区域,即辽东生态保护核心区,辽中南防护林体系和城镇绿化建设集中区,辽西北生态建设重点区,进而构建新时期辽宁林业发展的新格局。

4.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坚持严格保护、科学经营、持续利用和积极发展的方针,促进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向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为主转变,并依据林业分类经营的要求,建立健全现代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规程。强化森林采伐管理,加强中幼龄林抚育,积极推进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

5.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为目标,在搞好集体林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全省林业产权制度全面改革。

九、建行辽宁分行发展林权抵押业务的对策

1.林业行业风险提示。

发展林权抵押业务的对策是在充分考虑林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各种风险提出的。林业风险是在林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资源条件、自然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林业内部等不利因素对林业生产、增收和林业可持续性带来的危害和损失。林业风险具有多样性、非独立性、潜在性和长期性等特点。具体风险如下:(1)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来自自然界与林业经营生产相关的灾害性因素,诸如气候条件变化(冻害)、火灾、旱灾、风灾、雪灾、水灾、病虫害等。森林火灾是林业面临的最主要的自然风险,森林防火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林业部门的重视;森林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虽然不像森林火灾那样直观,但实际损失或潜在损失更大,人们形象地称之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2)人为风险。人为风险是指林业除了遭受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的同时,短时间内也摆脱不了森林资源被偷盗以及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的现象,这种现象直接与现阶段社会上人们的低素质、低觉悟有很大关系,这是道德风险,也可以认为是社会风险。环境污染对林木生长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因而是构成人为风险的一个方面。人为风险是我国林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3)经营风险。经营风险与人为风险有着非常相似之处,主要指经营管理不善给林业带来的损失。因缺乏必要的管理或经营管理不善而树木被盗,幼树被毁,造林成活率低等。这里既有管理不善的因素,也有人为破坏的因素,所以与人为风险区分较为困难,主要看是否与经营管理直接相关。(4)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每一项技术的采用都伴随着或大或小的风险,森林培育生产技术也是一样。林业技术风险指育林营林过程中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带来的林业风险,如翻耕土壤造成林木地上及地下部分机械损伤,杀虫剂过量使用致使林木幼苗死亡等。新技术的采用可以降低林业风险,但也可能增加林业风险,一般成熟的林业新技术会降低林业风险。(5)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指林产品供求失衡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和价值实现困难,是市场的这种不稳定性给林业所带来的风险。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林业经营单位的生产周期长,再加上行业内与行业间的竞争,导致市场对林业资源配置的滞后性,两者都使林业生产的组织变得更加困难,资金投入的风险更大。(6)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林业政策的变动必然给林业经营带来影响,这种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林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面临着政策风险。林业也在很多地方分山到户,分散经营。由于林农对政策的理解不透彻以及受以前政策不稳定的影响,导致政策落实没有长效性,林农更多考虑的是短期行为和短期收益。所以,在承包后大量砍伐林木,出现了一个时期内资源剧减的局面。政策上的风险因素还体现于国家宏观的经济调控。经济调控影响到市场需求的急剧变化,使林业承担一定的风险。(7)行业风险。行业风险,当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到林业的同时,就意味着放弃了投入其他行业的机会,这种放弃所“损失”的最大可能效益就是林业经营的行业风险。林业是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兼具的行业,而经营者更重视经济效益,当林农重视经营林业的机会成本时更容易使林业的行业风险放大。应该重新全面考察林业所面临的行业风险的大小。

2.信贷政策建议。

(1)上级行在对林业行业和全国林权抵押贷款项目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的森林资源状况,形成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性意见或实施办法,稳步开展以林权做为抵押的各类信贷业务。(2)根据辽宁省三大区建设重点和各市县区不同的发展方向,有重点的推进森林资源抵押贷款。首先,在不同地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合作,以点带面的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龙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规范,技术力量相对强,对市场的把握较准确,防范人为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强。其次,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特色,逐步扩大客户群体。(3)上下级行联动,收取国家和地方的林业政策,做到资源共享,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分析预测对林业行业带来的正负面影响,把握市场先机,有利防范政策变动带来的负面影响。(4)了解各地区气温变化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程度,对于频繁发生的单项自然灾害,强制要求借款人进行投保,排除风险隐患。对于频发的某项自然灾害,保险公司不给予投保的,我行拒绝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在病虫害高发前中后期,使借款人定期出具病虫害检查报告。(5)对商品林中的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的市场稳定性和变现能力进行调查研究,实施有区别的、切实可行的抵押率政策。鉴于薪炭林的变现能力、开发和使用价值不大,建议暂缓实行以薪炭林做为抵押的信贷业务。

第9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范文

【关键词】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会计计量;公允价值

森林具有保育土壤、涵养水源、固碳释氧、净化环境、森林防护、森林游憩、森林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效益。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的过度存在,导致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积极性萎缩,不利于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将森林生态效益及其外部性纳入现行会计体系,以反映森林经营单位森林生态建设业绩,并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供显微式数据支持,成为缓解森林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和顺应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及其计量属性选择

按照传统福利经济学的观点,某一经济活动的外部经济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就是该种活动行为的社会影响和私人影响之差(张宏军,2007)。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等于森林生态产品的边际社会收益与边际私人收益之差。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价值=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净额-森林生态收益。式中“森林生态效益价值净额”指采用合理的价值计量手段确认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是森林生态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条件的公允价值。“森林生态收益”指森林生态产品的市场(含政府补偿)均衡条件下实现的实际收益,包括政府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和市场化的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在化收益。

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的计量是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计量和森林生态收益计量的综合。森林生态收益的计量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采用历史成本模式。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计量的核心问题就落在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计量身上。森林生态效益是依附于特定森林土地和森林生物的森林生态系统发挥的一种外部效应。无论是森林生物资产还是森林生态效益,对其采用历史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均存在致命局限性。从森林生物资产来看,森林生物资产是人力和自然力相互作用的结果,且大部分属自然力形成(如天然林),其历史成本很小或无从考证(岳上植,2002),森林生物资产具有的增长能力和生物转化功能又主要依靠自然力和自身生物转化功能来实现。从森林生态系统来看,森林生态系统具有很强的自组织和自我修复功能,其外部效应的发挥也主要依赖自然力,人为作用影响很小甚至起负作用。因此,森林生态效益往往没有或只有较低的历史成本,以历史成本属性计量森林生态效益价值显得力不从心,公允价值模式成为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计量的必然选择。

二、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获取方法分析

公允价值的获取是一个严密的技术过程,须遵循既定的程序和步骤。公允价值借用经济学中的效用价值概念,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活跃市场上的公开报价;第二层次为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存在类似商品的活跃市场,以类似商品的公开报价作调整而得;第三层次为相同和类似商品的活跃市场均不存在时,使用估价技术。就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而言,可根据各项生态效益满足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条件的程度,选择不同的公允价值获取层次。美国SFAS157中规定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规定对森林景观资产公允价值可选择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及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法

1.费用支出法。该方法主要从消费者角度对森林游憩价值的评估,它以森林游憩者费用总和(包括往返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门票费、入场券、设施使用费、摄影费、购买纪念品和土特产的费用等)作为森林生态游憩价值。该方法基于消费者剩余理论和收益资本化理论,输入参数直接来源于市场,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市场导向要求。

2.市场价值法(生产率法)。对于没有直接市场交易,但其生态效益载体具有市场价格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价可采用该方法。它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1)森林固碳释氧价值评价,即以森林生态系统固碳释氧量及CO2、O2的市场价格共同确定。近年来,全球碳贸易市场发展迅速,2007年全球以CO2排放权为标的交易额达600亿美元,是2004年交易额的60倍,森林固碳功能的公平公开市场机制正在形成。(2)森林涵养水源价值评价,先根据地下径流增长法或水量平衡法确定特定森林生态系统在特定时期涵养水源量,再以其影子价格(市场上水价)作为单价,计算其价值。(3)森林保育土壤价值获取,森林所具有的减少土壤养分流失的价值等于其减少氮、磷、钾等元素量乘以由化肥市场价格换算出的养分元素单价。

3.人力资本法(工资损失法)。用于森林净化环境价值评价。通过市场价格和工资多少来确定个人对社会潜在贡献,并以此估算森林净化环境减少人体疾病的价值。森林减少健康损害价值等于该健康损害造成的工资收入减少加医疗费用。健康损害包括疾病和过早死亡,损害的价值计量包括医药费、疾病误工造成的工资收入减少、早逝造成的未来工资收入的丧失(李金昌,1999)。改进的人力资本法用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伤残调整生命年(DALY)和统计生命价值等方法,计算森林净化环境减少人的健康损失和生命价值。

(二)收益法

1.预期收益(年金)资本化法。该方法主要用于有相对稳定或持续收入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评价,如森林防护效益、森林游憩效益、森林生物多样性。某项森林生态效益价值等于该项生态效益未来净收益的现值。它是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的具体应用,运用的关键点在于合理确定预期收益额、未来收益期和折现率。

2.条件价值法。条件价值法通过对游客进行调查,直接询问某种森林生态效益的支付意愿(WTP)和对某项森林生态服务损失的接受赔偿意愿(WTA),以确定森林生态效益价值。该方法广泛用于森林游憩和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评价。如运用条件价值法对森林旅游景区估价时,一般步骤是先进行游客调查,得出游客对该景区门票的平均愿意支付值;然后以该平均愿意支付值作为合理的门票价格,计算出景区的年门票收入,加上其它经营项目的年预计收入,得出该景区的年总收入;年总收入扣除各种成本费用即得景区的年纯收益;最后以年均纯收益除以适宜的投资收益率得出该森林风景区的评估值。

3.机会成本法。任何一种资源和环境都有多种互斥用途,因此将其作为一种使用的选择就存在机会成本。我们将森林生态系统的机会成本作为其价值。机会成本法的基本数学表达式为Ck=max{E1,E2,…,En} ,式中Ck为k方案的机会成本;E1,E2,…,En为k方案以外其他方案的收益。机会成本法是费用-效益分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常被用于某些资源应用的社会净效益不能直接估算的场合,这些场合包括生物多样性评价、森林保育功能评价、水污染损失评价等。

(三)成本法

1.替代(影子)工程法。影子工程法属于重置成本法,主要应用森林涵养水源功能、森林保育土壤、森林防护效益评价、森林固碳释氧价值评价的造林成本法和工业制氧法等。影子工程法的优点在于,通过这种技术将本身难以用货币表示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用其“影子工程”来计量,将不可知转化为可知,化难为易。如假设存在一个蓄水功能与森林涵养水源量相同的工程,那么森林涵养水源价值就被替代为该工程的价值。运用该方法可为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内在化过程中的产权交易价格确定提供依据。

2.生产成本法。生产成本法指因为森林生态系统的存在而引起生产效率和成本的变化,而导致利润和产值的变化。如森林保育土壤和防护的价值可由森林给农业带来的增产增收效益来估计。

3.恢复费用法。恢复费用是指为恢复到一定标准的环境,减少或消除已积累的损害所需的成本。如果没有某种森林生态服务,灾难将无法避免,那么人为恢复该灾害所造成的损害所需费用就是该森林生态效益的价值。如森林生态系统对水体的净化可以避免由于污灌而造成的土壤污染,那么恢复污染土壤的费用就是森林净化水质的价值。恢复费用估价往往是根据“最小成本选择”来进行,但计算的恢复费用并不代表环境退化的损失。

4.防护费用法。防护费用是指用于消除或减轻自然资产直接压力(如来自排放气体或倾倒废弃物所产生的压力)的支出。防护费用的计算只需知道环境质量水平的降低,其金额理论上应该是额外防治措施的直接和间接成本之和。用于评价森林生物多样性价值的物种保护基准价法就属于防护费用法,这种防护费用是指保护该物种生存所需要的最低费用,物种的保护费用受物种种群发展阶段、物种的生态位、物种分布的范围三因素影响。

三、森林生态效益外部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实施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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