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

第1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

根据汛前检查总体要求,我们组织防汛专家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于2021年3月22日——3月27日全面、扎实、有效的开展了汛前检查和各项防汛准备工作,本着“查全、查细、查实”的原则,在确保我市境内、和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更是突出了在建工程、大中小型水库以及蓄水工程的安全度汛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全事故发生,持续推进科学防控,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一)检查内容

1、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

按照《防洪法》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为了提高人们的防汛意识,真正把责任落实到人。市四大班子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分别承包了重点防汛工程(包堤段、包水库),要求沿江、河各乡(镇)、场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了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党政领导成员分工责任制和防汛业务部门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防汛“五到位”即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

2、各类预案的修订和落实情况

编制好水库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防洪预案是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的重要措施,在汛期来临之际。我部结合去年、来水情况及防洪预案操作的实际问题,组织有关防汛专家及技术人员在集体会商后,决定防汛工作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成员包保责任制,进入汛期后,各负其责。并在汛期到来之前,防汛人员、设备落实到位。对出现特大洪水时的抢险方案进一步的细化。以增加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规范性。

3、防汛通信畅通情况

保障通信畅通是防汛取胜的根本保证,我局对有线电话、无线通信设备进行了全面检修,确保通信安全运行。

4、闸门启闭情况

我市江河堤防及水库闸门启闭设备都是人工操作,在无电源保证的情况下也可以正常开启和关闭。

5、防汛抢险道路情况

防汛抢险道路维修的任务由行政区划范围内的乡镇负责,所有防汛主要道路必须保证畅通,并且能够通过大型车辆,重要堤段或险段应该至少有2条以上道路能够到达现场。

6、抢险队伍落实情况

我市成立4000人抗洪抢险突击队,突击队下设150人的机动快速抢险突击小分队,并进行了培训演练,随时听从调遣。

(1)各街道、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组织防洪抢险队伍,五十岁以下的干部和职工都组织起来,编成分队,每队确定队长、副队长,一旦出现险情,要立即奔赴救灾现场,到最艰险的地方,最关键的部位组织抢险救灾。全市各街道、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共组织抗洪抢险队15个、分队105个,共计9525人。

(2)市里组织一支统一的突击抢险队伍,当江、河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集支援,即市级机关抗洪抢险分队,在市直机关各部门抽调组成,每个机关单位抽调3-5人,共计150人,市武装部调集民兵、部队支援全市各抗洪最险要的地方。

7、防洪工程安全状况及度汛措施落实情况

(1)堤防

我市堤防28.387公里(包括城市防洪东门外大堤10.144公里),北起月亮泡镇新店村,南至四棵树乡山湾村,与前郭县堤防接壤。堤防设计堤顶高程134.21米——135.77米,设计堤顶宽6米,内外边坡1:2.5米,背水侧堤高大于3米处设戗台,戗台宽6米,堤防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等级为2级,设计水位132.73米,设计流量12900立米/秒(大赉水文站)。堤防保护着市区和5个乡镇场,29.6万人口,草原27万亩,耕地37万亩和油田红岗采油厂,堤防植树50万株,面积1200亩,堤防于2017年已全部完成除险加固。

(2)堤防

:沿河右岸建有防洪大堤60.306公里。西起舍力镇庆有村小五队,东至安广镇永兴村内刻处。现有堤顶高程137.07米——145.34米,顶宽4米,迎水坡1:2.5,背水坡1:2.5。堤防设计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3级,设计流量为1847立方米/秒,水位142.15米(黑帝庙水文站)。堤防保护着5乡2场,61个村屯,8万人口,20万亩耕地。99年至今完成护坡长40750米,现有穿堤建筑物3座,堤防植树20万株,面积800亩。

(3)城防工程

我市城市防洪工程为堤防的东门外大堤,全长10.144公里,防洪标准50年一遇,堤防已完成除险加固。

8、山洪灾害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处于平原地区,无山洪灾害。

二、全面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市水利局牢固树立防大汛、抗重灾的思想,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做到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主要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根据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在汛前将调整了“三个责任人”,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机构。

二是抓好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落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将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成立了防汛专家组。按照《防洪法》有关要求,我市于4月初就落实了防汛责任制,除江河堤防、水库落实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外,还落实了市级领导、部门领导包乡镇、包堤段的责任制。

三是做好各项防洪预案的修订落实工作。根据江河堤防防洪能力的提高和一座中型水库(五间房水库)、5座小㈠型(王焕水库、牛心套堡水库、黑鱼湖水库、小西米水库、平安水库)和2座小(二)型(龙泉、前连家水库)险加固工程已竣工等实际情况,今年我局本着增强防洪预案可操作性为主对预案做了修订和完善,并逐个进行了修订审批,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

四是抓紧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和险工处理。我市把堤防工程作为重点,确保在主汛期完成全部主体工程。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工程要采取技术措施,并落实责任人。

五是落实了以群众抢险队伍为基础、以市防汛机动抢险队为重点的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工作。目前,已落实群众性抢险队伍9525人,组建了150人城市抗洪抢险突击队。针对专业抢险设备不足的问题,我们还对社会抢险设备资源进行了调查统计,对挖掘机、推土机等数量、分布地点登记造册,在遇大汛时可随时调用。

六是落实巡堤查险工作。按照《国家防总巡堤查险工作规定》我市按照管理权限每年组织巡堤查险队伍13个,划定任务和区段,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区段,并组织巡堤查险督查组,负责巡堤查险督察工作。

七是调整防汛抗旱专家组。根据市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对水利专家组进行了调整,确定了一批防汛经验丰富、能打胜仗、能打硬仗的专家队伍,强化了防汛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使他们在思想上、业务水平上都得到进一步提高。

第2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1 总 则

1.1 目的

为做好和规范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和善后工作,尽可能减轻水旱灾害造成的危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2.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2.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2.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2.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2.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1.2.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1.3 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宜黄县汛期防汛责任运行制度》、《宜黄县抗旱预案》、《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有关规章制度和预案。

1.4 现状与趋势

宜黄县位于江西省东部,辖区内共有8镇、4乡、2场,23.23万人口。境内水系发达,主要有宜黄水,宜黄水除有宜水、黄水二大支流外,尚有梨溪水、曹水、兰水三条一级支流。境内有2座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36座小(二)型水库,保护千亩以上耕地的圩堤5座,有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交通设施。多年平均降雨量1791.9mm。由于受到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频繁的洪涝干旱灾害,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心腹之患。由于防洪标准总体不高,防洪非工程措施薄弱,造成我县防洪减灾形势严峻。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雨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暴雨、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为全县水旱灾害的应急组织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乡(镇)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级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指挥。有关工程单位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县、乡(镇)和工程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形成统一的自上而下的指挥体系,统一协调、互相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实施对水旱灾害的应急处置。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宜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防指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7865603,传真电话:7865605)。

2.1.1县防指组织机构

县防指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城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局常务副县长任政委,分管水利副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政府办农业农村局,教体局,扶贫办,消防大队,公路分局,文旅局,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委、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供销社、公安局、商务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粮食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台、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药材公司、石油经营部、凤冈镇、水文站等37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县防指政委负责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协助政委开展工作。

2.1.2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县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山洪灾害预案和全县抗旱预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与防汛抗旱有关的气象、水情预警信息系统,负责全县汛情通告,宣布进入或者结束紧急防汛抗旱期;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2.1.3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重大防洪工作(包括组建防洪抢险专业队伍)。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抗洪抢险总调度,负责县本级防汛物资的准备,向县财政局提出防汛抗洪经费分配、使用方案;负责对汛期在建水工程和全县水电站安全生产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调度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尾砂、尾矿坝(库)度汛方案及防汛应急预案;负责灾区灾民救济和救灾物资的筹措、发放等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配合县防总日常工作和防汛抗洪等水利行业管理,负责组织编制防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洪旱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与县生态综合执法大队一道加强河道执法与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防汛抗洪资金和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的补助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抗洪经费,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县发改委: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申报防洪工程、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争取上级基建投资及各项申报审批工作。负责机构改革前粮食局系统的粮食储备的防洪安全和灾区救济粮的安排、调度及抢险麻袋的储备,并与农业局共同做好灾区所需农作物种子的调度。

县工信局:负责做好工信委系统的防汛及支援防汛抗洪的其它有关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重大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察、预防和预案制定工作,并及时向防汛部门提供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已发地区的情报信息;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县民政局: 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口系统防汛抗洪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实行生产自救的规划安排及所辖场、所的抗洪抢险工作,协助县防总掌握灾情。负责安排防汛抗旱的农机服务、农机配件供应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及灾民疾病的医疗、抢救受伤抢险人员和灾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河道运输船只和县乡公路、桥梁的防洪安全以及抢险组织指挥;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与县水利局、公安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紧急抢险所需木材、毛竹供应,做好竹、木存放和管理,组织落实林业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供水设施安全度汛和饮水安全卫生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县主城区排水系统的畅通和重要市政设施的防汛安全,并落实应急排涝措施。负责水北公园、百鹭洲公园、亲水湾公园、卓望塔公园、百花洲公园及其路堤、涵闸,浮桥、音乐喷泉等各类建筑物的防汛安全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防洪抢险抗洪和救灾有关物资的筹集供应,并确保商业系统仓库储备物资的安全。负责防汛救灾,水毁工程需要的水泥、钢材、机电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广播电视台加强防汛的宣传,及时报道灾情及抗洪抢险事迹。

县文旅局:负责协调督促做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的山洪灾害预防、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开展游客防洪知识宣传教育。协调旅游景区做好水毁旅游设施的修复、排险工作。

县扶贫办:负责山洪灾害避灾移民搬迁的日常组织和协调,计划和资金的协调,移民搬迁工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县教体局:督促学校做好山洪灾害预防、监测和防范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山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和避灾应急演练;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损毁校舍的修复工作,合理调配教学资源,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参加抗洪抢险行动,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洪水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

县供销社:负责安排救灾所需化肥、农药等物资的供应,做好供销系统的防汛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防洪抢险照明用电和排涝、抗洪的用电供应,负责水电站安全度汛,协调有关部门对县境内上网送电的小水电站防汛安全进行监管。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做好灾害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测,及时雨情信息和中短期天气预报。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辖区范围内省道的防洪安全及抢险处置,妥善解决在建交通涉河项目,确保行洪畅通。

县财产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工程及财产物资保险方面工作。

县人寿保险公司:负责防汛抗洪、水利水电等人险方面的保险工作。

县电信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移动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移动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通讯顺畅,保证水情、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发生重大洪涝灾情时,负责为抢险现场增配信号增强机,及时恢复移动通讯。

县联通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联通电话信号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信号畅通,保证水情信息和防汛抗洪调度命令传递及时、准确。

县药材公司:负责防汛救灾急需的药品物质供应。

县石油经营部: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急需的油料供应。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汛期社会治安,加强灾区的安全保卫,打击违法分子的破坏活动;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转移,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顺利进行,与县水利局、交通局一道做好汛期采沙船只的停靠安全管理工作;特殊情况下,按县防总的通知,负责做好有关地段的交通管制工作。

县水文站:及时提供实时雨情、水情信息,负责水情、雨情、水文形势分析和洪水预报工作。

凤冈镇党委、政府(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指挥本镇防汛抗洪工作,完成县防汛指挥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县城区的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县城区内驻县单位的防汛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县直及省、市驻宜单位参与县城防洪堤、余家渡堤的防汛抢险工作。

2.1.4县防指办公室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有关防汛抗旱的措施并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全县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和抗旱预案;指导、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清除河道、水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计划、储备、调配和管理;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

2.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武部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由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办事机构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县直有关部门办公室。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水电、涉河工程业主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各自的防汛抗灾工作,县内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2.4全县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如下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1)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气象、水文部门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报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暴雨灾害时,水文部门应按有关报汛规定加密测验时段,分析河流洪水演变趋势,预测河流洪峰水位、流量及其推进速度,向社会公众水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每日8时前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堤防、涵闸、泵站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乡镇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乡镇应派员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防指。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乡镇应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县水利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乡镇应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2)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乡镇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迅速加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预防行动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在建的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和病险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水库防洪预案和城市防洪预案、防洪工程设施调度规程、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水库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突发大洪水。针对堤防险工险段,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水库、圩堤、重点险工险段(病险水库、在建工程、山洪灾害易发区、县城城区等)的备用抢险物料应运抵现场,以应急需;易旱地方应尽可能储备抗旱所需器材。

(6)通信保障。充分利用电信、移动、联通通信公网,对防汛通信专网、水库遥测设施组织分级检查维修,保证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防汛通信畅通。除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外,应建立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及时传递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各水库和在建工程必须保证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思想、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查找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汛期河道管理工作。对在沿河流域、宜黄河流域、黄水流域、宜水河流域、曹水流域、梨水流域等人为设障影响河道行洪障碍物,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水库大坝、河道防洪堤等水利工程建筑物修建建筑物等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水利局、国土局、司法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依法强行拆除。对工程建设弃渣、弃土堵塞河道影响行洪的问题,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9)防汛日常管理。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河、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并按管辖权限审批或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进行拆除。

3.2.2 河流洪水、水库和在建水电工程预警

(1)当河流即将发生洪水时,县气象局、桃陂水文站应做好预测、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将出现的最高水位、最大流量以及洪水走势等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凡需涉外通报上下游汛情的,按照水文部门的规范程序执行。

(2)县、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库、在建水电工程、重点流域出现险情时进行预警,水库由所在地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在建水电工程由项目业主预警,沿河流域的洪水由沿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预警,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确定辖区内渍涝灾害预警范围、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渍涝灾害信息,做好抢排有关准备,并根据需要,通知低洼区域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人员和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气象、水利、水文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指挥部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应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台风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气象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县气象台应尽早给县、乡防汛部门信息。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各乡镇做好防范工作。各乡镇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

3.2.6 干旱灾害预警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并加强协调和管理,以增强防范和抗御干旱灾害的能力。

3.2.7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自来水公司向社会预警,城乡居民、企事业单位应储备应急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为防汛抗旱预警预防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情信息和防御洪水方案、抗旱预案等,形成统一构架的预警预防应用和运行支持系统。

3.3.1防御洪水方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河流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河流洪水。

(2)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照各种不同量级的洪水,提出分区分段调度的具体措施。

(3)各类防御河流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有关地区和部门应坚决贯彻执行。

3.3.2 抗旱预案

(1)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贯彻执行。

4 应急晌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照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指挥长审定,报县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Ⅲ、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结束由县防办根据情况提出请示,经县防指副指挥长审定,报县防指指挥长批准,以县防指的名义。

4.1.2 进入汛期、旱期,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加强水旱灾害管理,并根据不同情况发出一、二、三、四级预警,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 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指按规程负责事关全局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告情况。

4.1.4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4.1.6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4.1.7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75~100mm,3日降雨量超过15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00mm,或已出现日降雨75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达到警戒水位69.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险情;

5.全县1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城区发生中等干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轻度干旱;

6.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7.按照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4.2.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Ⅳ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县防指副指挥长(应急管理局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汛情、旱情和水旱灾情的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具体协调和指导,抓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高炮人工增雨作业。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并通报县防总成员单位。

(4)县防指办公室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5)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6)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mm、3日降雨量将超过200mm,过程降雨量将超过250mm,或已出现日降雨量100mm,且仍在继续;

2.宜黄河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到超警戒水位70.5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3.千亩圩堤发生重大险情;

4.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小(1)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6.已发生较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7.全县25%以上农作物受旱,1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2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中度干旱;

8.强台风登陆并将严重影响我县;

9.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4.3.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Ⅲ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召开县防指全体成员紧急会议,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指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县桃陂水文站、县防办等单位参加。根据需要,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4)经请求指挥长同意,组织由县领导带队,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县防指工作组,在12小时内赴灾区协助指导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需要,在6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灾民,县卫计委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工人增雨作业,县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需要,主动对口落实任务,为防汛抗旱排忧解难。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总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有关部门做好救灾资金下拨、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调配和运输保障。

(6)县防指加强值守,县桃陂水文站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气象、国土等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提供信息,并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灾害预警工作。县防指及时将相关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部署等情况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专家技术组、和综合协调组等4个工作组。

(8)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全县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民政局商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县防指统一对外。通过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涝干旱灾情及动态。

(9)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办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支援。

(10)各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0m(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堤防发生重大险情;

3.小(2)型水库发生垮坝;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5.已发生重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35%以上农作物受旱,2个乡(镇)或县城区发生特大干旱;县城区或3个及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发生严重干旱;

7.超台风登陆并将影响我县;

8.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4.4.2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防指政委或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和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指挥长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当发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件时,县防指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1.宜黄桃陂水文站水位达71.62m(2010年水位,黄海高程),且呈上涨趋势;

2.千亩以上圩堤发生决口;

3.县城防洪工程发生险情;

4.中型水库、或影响高速公路、省道及县城的小(1)型水库发生垮坝;

5.已发生特大级山洪地质灾害;

6.全县50%以上农作物受旱,县城区或3个以上乡(镇)或县城区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7.按照市防总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或其它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4.5.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及时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指及县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关于启动Ⅰ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汛情旱情等情况,有关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宜黄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地方、部门预案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由县长主持召开全县紧急动员会部署工作;防指政委或县防指指挥长主持县防指会商会,县防指各成员参加会议,根据需要,相关乡镇防指负责同志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应急管理、水利、气象、自然资源、水文等有关部门、相关乡镇防指汇报有关情况。

响应期内,县防指每天召开一次会商会,由县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主持,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并将情况报县长。

(3)县防指将启动应急响应及防汛抗旱救灾情况迅速上报市防总、县委、县政府,并通报县防指成员单位,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有关情况。

(4)按照预案中关于派工作组的规定,报请县委、县政府派出由县委、县政府领导或县防指领导带队,县防指成员参加的工作组,在6小时内出发赴一线进行分片督导。根据需要,在2小时内派出县防指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县防指成员单位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工作。县电力公司要确保防汛抗旱用电需要。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供销社为灾区紧急供应防汛抗旱物资,县防指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民政局及时组织救助受灾群众。县卫健委及时派出医疗专班,赴各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县气象局视抗旱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实施火箭炮、高炮人工增雨作业。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根据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需要和各地请求,县防指在2小时内发出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调拨令。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及时下拨防汛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县人武部、县消防队、县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参加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人员的运输保障工作。

(6)县防指政委坐镇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防指成员及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成员单位派员到县防办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县防指成员单位每天14时前向县防指报告本部门防汛抗旱救灾情况,重要信息及时报告。

(7)县防指成立宣传报道组、水雨情信息组、险情灾情统计组、工程调度组、综合协调组、专家指导组、督查组等7个工作组。

(8)视汛情、旱情、险情和灾情严重程度及抢险救灾进展,由县防指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总请求增援。

(9)相关乡镇防指根据有关预案规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做好有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向县防指报告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情况,重大突发性汛情、险情、灾情和重大防汛抗旱工作部署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10)县防指根据汛情、旱情依法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有关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汛情、旱情按程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河流洪水

(1)当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武装部、消防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流洪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河流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闸门泄洪,启动泵站抢排,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临时抢护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镇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 渍涝灾害

(1)当出现渍涝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启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而增加防汛的压力。

4.6.3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国土、气象、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乡镇、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人武部门、民兵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水利、国土、气象、民政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 台风灾害

(1)台风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2)台风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和强度的预报,并立即报县人民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文部门做好洪水预报的各项准备。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根据台风警报上岗到位,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c.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督促相关地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督促对病险堤防、水库、涵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按批准临时超蓄的水库应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

d.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指的防御部署。

(3)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气象部门应作出台风可能经过我县的地区、时间和台风暴雨的量级以及雨区的预报,水文部门据此提早作出江河洪水的预报。

b.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应立即上岗到位,根据当地防御洪水(台风)方案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严重影响的地区,县、乡人民政府应防台风动员令,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组织、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c.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做好工程的保安工作,加强工程巡查,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控制运用水库、水闸及河流洪水调度运行。

d.洪水预报将要受淹的地区,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山洪、滑坡易发地区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

e.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应及时转移;成熟的农作物应组织抢收抢护;高空作业设施应做好防护和加固工作;电力、通信企业落实抢修人员,一旦设施受损,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城建部门做好县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医疗卫计委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

f.电视等新闻媒体应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

g.武装部和消防队,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一有任务即迅速赶往现场。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h.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 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宜黄水干流及主要支流重点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调度有关水利工程,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 干旱灾害

当发生干旱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干旱、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落实职责,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2)按规定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必要时依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

(3)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趋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河流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5)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6)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7)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8)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7 信息共享和处理

4.7.1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逐级上报,资源共享的原则。

4.7.2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一时难以及时报告的基本信息和情况,在抓紧了解情况后,迅速补报。

4.7.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送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同时报市防总。

4.7.4 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毗邻县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及时向毗邻县通报;当水旱灾害涉及或者可能影响县外的,县防指应当及时向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并向市防总报告。

4.8指挥和协调

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以当地为主,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具体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参与抗灾救灾。根据不同级别的响应,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为确保指挥协调科学快速、有力,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立以下制度:

信息分析:定期或不定期对水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结论,以供科学决策。

专家咨询: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随时研究磋商,从天气形势、洪水趋势、抢险救灾措施等方面,提出咨询意见,以作指挥调度的主要依据。

定期会商:由领导、专家、主要防汛值班人员共同参加的会商会,定期召开,情况紧急随时召开,集中、明确、简短地研究抗洪救灾措施,做到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请示报告:按照指挥体系,自下而上层层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急事急报、综合报告和重要情况专报等。Ⅳ级响应以定期报告为主;Ⅲ级、Ⅱ级响应定期和不定期报告相结合,急事急报;I级响应实施24小时跟踪报告。

损失评估:由当地政府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灾害进行及时调查和评估,并报上级政府。

4.9 紧急处置

4.9.1 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抗洪紧急处置的主要原则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在各控制站河段安全泄量允许下充分发挥河道泄洪作用;当遇超过河道现状泄洪能力的洪水时,弃守小圩堤,同时全力抢险,保护重点堤防、城市和地区的安全;遇特殊情况,采取非常措施控制洪水漫延。

4.9.1.1 河流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1、当上游发生特大暴雨,预报水位将超过二十年一遇洪水(即超标准洪水),各圩堤都将面临溃堤或漫堤进水时,各级领导都必须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除组织坚持在防汛一线的常备防汛人员参加抢险外,还要组织发动防汛预备人员参加抢险,全力以赴,日夜监控巡查,必要时请求当地驻军支援。同时利用各种报警信号发出警报,组织动员群众按预定方案,迅速向预定山岗、楼房及其它高位建筑物处转移。

宜黄县各圩堤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泡泉、顶冲、渗漏、涵闸过短等险工险段隐患,加之天气和洪水形势、抢救无效等因素,都有可能造成溃堤失事。因此,各堤防管理单位都必须做好两手准备:

(1)在圩堤险工险段处,备足防汛卵石、块石、草袋、编织袋、土工布、土工膜、木材等抢救物质;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险情,事先研究出最行之有效的抢救方法和措施,组织好抢险队伍;指派专人对险工险段进行日夜24小时巡堤查险,发现险情,立即以鸣哨、鸣锣、鸣枪等方式报警,并组织队伍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堤。

(2)对存在险工险段的堤段,应事先分析计算可能造成溃堤的洪峰流量、流程流量、水位等,制定应急措施,如监视警报、群众安全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生活安排、卫生防疫等,一旦发生突发性溃堤洪水,能有计划地迅速组织人员安全转移,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

4.9.1.2宜黄县城区

(1)标准内洪水防御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将接近警戒水位69.5m时,应对加强巡逻,做好病险堤段的值守。做好正在施工堤段的安全度汛工作。并做好河东、西马路、六里铺等排洪闸下水口封堵准备。

根据洪水预报,桃陂水文站水位已达警戒水位,应对丰乐市场及汽车站低洼地带进行防洪预警,进行安全转移。对病险圩堤进行临时加高加固,以保证洪水不漫堤。

当预报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河段中的采砂船应一律停止作业靠岸抛锚固牢;其它船只一律停止航行,靠岸抛锚固牢。特别是宜黄大桥、通济桥、老附东桥要加强巡查,甚至进行交通管制,防止因行洪能力不足而造成垮桥事件发生。

当洪水频率在二十年一遇以上洪水时,全县大部份堤防都将漫堤,应组织低洼地带人员做好安全撤离。

(2)超标准洪水防御

根据桃陂水文站提供的洪水预报,如可能发生五十年一遇的洪水时,多处圩堤不能抗御,将溃堤或漫堤进水,抢已失去了作用,此时县城主城区的防洪措施重点在于人员转移,保障生命安全。并对县城所有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4.9.1.3 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各类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坚决杜绝超蓄;若遇超标准洪水或重大险情,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在全力抢险的同时,考虑启用非常溢洪道加大泄洪,甚至考虑非常措施泄洪。采取上述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准备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4.9.2抗旱应急处置。若发生干旱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四个干旱等级,启动有关抗旱预案,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4.9.2.1强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抗旱会商和科学调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投入抗旱,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发电水库按照“抗旱用水第一,发电第二”的原则,按下游抗旱用水需求调度运行。

4.9.2.2 开源。采取临时措施尽可能从江河湖泊引水,各类蓄水工程尽量蓄水。同时,抓住有利条件实施人工增雨,尽力为抗旱增加水源。

4.9.2.3 节流。大力推行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大力推广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杜绝浪费,提高水的利用效率。

4.9.2.4根据需要适时采取应急限水、调水等非常措施,对居民生活用水极度紧缺的地区应急送水。 

4.9.2.5 加强灌区用水管理,维护正常的用水秩序,防止发生水事纠纷。

4.9.2.6 强化旱情的监测、分析、预测、预报和信息,加快旱情、灾情的上传下达,加强抗旱宣传报道。

4.10 抢险救灾

4.10.1发生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进行监控、追踪,弄清情况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10.2根据险情灾情,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10.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迅速调集本地区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物资和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重要堤防的险情整治、决口抢堵和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按既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等实施。

4.10.4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按照各地成员单位具体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1 安全防护

4.11.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11.1.1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防暑消毒药品,以备急需。

4.11.1.2 一线抗洪、溃口抢堵、涵闸抢险、潜水排险等高危应急抢险人员进入抗洪抢险现场实施作业时,必须配备防护设施和救生设施,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

4.11.1.3 应急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决定。

4.11.2 群众安全防护

4.11.2.1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并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广场、空旷地搭帐蓬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假期学校。

4.11.2.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指令,及时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水源。

4.11.2.3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及时设立现场紧急救护所或派出医疗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2 社会力量动员参与

发生水旱灾害后,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必要时,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4.13新闻报道

4.13.1 新闻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报道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13.2 新闻报道的重点是县委和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对灾区人民的关怀;县防指的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部门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的情况;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和广大干部群众英勇无畏的感人事迹;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具体行动和可贵精神。

4.13.3县级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

4.14 应急结束

4.14.1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旱情缓解后,县防指视情适时宣布解除预警,结束应急。预警解除程序一般由高向低,逐级宣布。预警解除机构同预警机构。

4.14.2 依照紧急防汛期有关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并由当地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协调,进一步恢复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工程等基础设施,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  后期处置

5.1 救灾

5.1.1 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时,视严重程度和涉及范围,各级相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5.1.2 民政部门负责灾区特别是洪涝灾区的灾民生活救助。负责调配救灾款物,安置灾民,灾民倒塌房屋重建,保证灾民吃、穿、住等基本生活必需。

5.1.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灾区伤病人员救治和指导环境消毒,对重大疫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4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5.2 灾后重建

洪涝灾害发生后,按照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相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5.3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水旱灾害过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料物的清耗情况,做好后续补充工作。

5.4 水毁工程修复

5.4.1 对影响当前防洪、抗旱和城乡供水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也应尽快恢复功能。

5.4.2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及时修复,恢复功能。

5.5 调查和总结

5.5.1 调查和总结

水旱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防指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报县应急委员会。

5.5.2 防汛抗旱评价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防汛抗旱过后都应从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指出努力方向,进一步把工作做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特急水旱灾害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1.2 防汛计算机网络电路提供部门(商)必须依法保证防汛信息网络的畅通。

6.1.3 各级水文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对自建的防汛信息报汛网必须保证防汛信息及时采集和传输。

6.1.4 通过部门内部网络及机要电话等多种手段保证与党、政、军及各成员单位信息畅通。

6.1.5 利用通信公网及广播电视等媒体保证防汛信息的及时。

6.1.6 建立和公布防汛责任人的通讯方式。

6.1.7 各种通信平台和采集传输系统加强管理,确保故障排除有措施,应急通信有备份。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2.1.1 重点圩堤的险工险段和病险水库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预案,建立由防汛责任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抢险人员组成的应急抢险组织。一旦出现险情,速赴现场实施抢险。

6.2.1.2 圩堤、水库等重点防洪工程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现场所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救灾的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6.2.2.1 防汛队伍

1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防汛队伍可分为以下几种:

(1)专业抢险队。为防汛抢险的技术骨干力量,由水库等工程管理单位的人员组成,熟悉工程情况,有一定防汛抢险技术,汛期上岗到位,分段包干,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

(2)机动抢险队。在一些主要河流堤段和重要工程建立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主要承担技术要求高的险情抢护。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现已组建起机动抢险队,配备有必要的车辆和机具。

3.武警部队、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和突击力量。

4.调动防汛抢险队伍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工程管理单位所管理的防汛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调动;若需上级或同级的其他区域防汛抢险队伍支援,则应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其负责协调,统一调动。

5.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一般情况下,乡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县防指申请,由县人武部提出具体要求,由县人武部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安排。申请调动部队时,应说明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6.2.2.2 抗旱队伍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起群众性的抗旱队,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组自为战,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建抗旱服务队,抗旱期间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抗旱机具和物资,做好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3.有抗旱任务的工程管理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用水计划和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4.人影作业队伍、消防部门均为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影工作部门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作业的天气气候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出动消防车辆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6.2.3 供电保障

县供电公司及其下属各供电部门,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防汛抗旱期间特别是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船舶,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车辆的通行和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紧急防汛期,负责河道禁航保障。

6.2.5 医疗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抽调医务人员组建灾区医疗卫生队,负责灾区巡回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6.2.6 治安保障

各级公安部门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盗窃防洪抗旱物资设备等违法行为,做好防汛抢险时的戒严、警卫以及重要领导视察的安全保卫工作。

6.2.7 物资保障

6.2.7.1 物资储备

防汛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县级、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县防指防汛物资仓库和1个防汛石料储备点,按计划储备编织袋,抗洪抢险设备和物资。

1.县林业局、县交通局汛前做好木材、毛竹、汽车、船舶等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组织协调供应。

2.乡(镇)级储备。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工程管理单位相应设立防汛仓库,根据本地抗洪抗旱需要和具体情况,按计划储备相关物资。

3.群众自筹。防汛任务繁重的乡(镇),普遍实行群众自筹防汛物资的制度,按具体任务要求,分配各家各户储备一定数量的编织袋,抗洪急需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4.县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旱地龙”和油料等抗旱物资。易旱地区应积极做好应急的抗旱物资储备和水源储备。

6.2.7.2 物资调拨

1.物资调拨原则。实行“先近后远,先下后上,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重要地区、重点工程的抗洪抢险应急需要;乡(镇)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辖区内抗洪抢险急需。

2.物资调拨程序。首先调用防汛抢险地点附近的乡(镇)和工程管理单位的防汛物资,如实在不能保证需要,则申请上级进行物资支援。当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县级储备的防汛物资出现严重短缺时,则由县防指向市防总请求物资支援。

3.当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旱急需时,及时启动有关生产流程和生产设备,紧急生产、调拨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6.2.8 资金保障

防汛抗旱资金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鼓励社会各界采取多种形式资助防汛抗旱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分级负责,从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资金主要用于防洪抗旱规划编制及防洪抗旱工程和非工程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遭受水旱灾害地区的抗洪抗旱和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运输以及按照省市规定允许列支的其它方面。各项防汛抗旱资金,应严格执行有关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定的使用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防汛抗旱资金,由以下几部分组成:中央补助的特大防汛经费、特大抗旱经费和应急度汛资金;省财政安排的省级防汛经费、省级抗旱经费;市、县财政安排的防汛抗旱经费;乡(镇)和群众自筹的防汛抗旱经费。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水利建设基金一部分用于防洪和抗旱。

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财政、审计部门加强防汛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6.2.9 社会动员保障

6.2.9.1 遵照《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抗洪的责任,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抗旱工作的责任。当发生水旱灾害,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汛抗旱,搞好这项艰巨庞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6.2.9.2 汛期和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时编发《防汛抗旱简报》和《情况反映》,定期和不定期在防汛信息网和各新闻媒体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关注。

6.2.9.3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

6.2.9.4 防汛抗旱的关键时期,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应发挥突出的作用,领导要靠前指挥,坚持在第一线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开展防洪抗旱新技术研究

1 抢险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2 工程除险加固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3 抗旱新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4 节水灌溉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

6.3.2 完善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和信息综合加工为主体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暴雨灾害预警能力。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6.4.1.1 防汛抗旱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

6.4.1.2 当发生大范围的流域性降水,宜黄水及其支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及暴雨引发的山洪造成严重影响或出现中度干旱时,县防指统一汛情、旱情通报。

6.4.2 培训

6.4.2.1 按分级负责开展培训原则。县防指负责乡(镇)和中型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村(组)防汛负责人、小型工程等防汛抢险技术负责人培训。

6.4.2.2 培训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同时,培训要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真正收到实效。

6.4.3 演练

(1)县、乡、有关单位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特别是抗洪抢险和疏散撤离灾区群众的演练,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演练结束后应进行总结。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水上舟桥连要加强水上搜救演练。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抢险救灾演练,由县防指负责组织,一般2至3年举行一次。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7.1.1 雨量:雨量的等级分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六级,通常按其 24 小时降雨强度划分如下 :

单位:毫米

 

等级

小雨

中雨

大雨

暴雨

大暴雨

特大暴雨

强度

R<10

10≤R<25

25≤R<50

50≤R<100

100≤R<250

R≥ 250

 

7.1.2 水位:指河流、水库的水面比固定基面高多少的数值,通常反映河水上涨或下降的标志。防汛抗旱通常用的特征水位有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和汛限水位。

1.警戒水位:指河流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2.保证水位:指保证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

3 汛限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蓄水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在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每年汛前由相应权限的防汛主管部门审批核定。

7.1.3 洪水: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4 干旱:通常是指某持续时段内,自然降水较常年同期均值显著偏少的一种气候异常现象。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30% 以下,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以下。

2.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 30%~5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20%~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50%~80%,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40%~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为80% 以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 60%以上。

7.1.5 紧急防汛期:当河流的水情将要超过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当汛情趋缓时,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应适时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负责管理,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县防办召集有关部门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防指备案。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河流、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县防指备案。

7.3 奖励与责任

汛期过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防汛抗旱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防指汇总,通过有关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市防总、县人民政府批准;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江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防汛纪律等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5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3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大沙河;焦作段;防洪;措施

中图分类号: TV87 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大沙河焦作段是我国南水北调工程中的重要支渠,是海河流域卫河的源头直流,总长115.5公里,河道在汛期除具备一定的泄洪功能以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雨水以及污水的排放任务。由于焦作市城市规模的扩大,为了切实的保障汛期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有效的加强防汛抗洪工作是重点。

一、大沙河焦作段防洪工作存在的问题

1、防洪标准偏低,行洪排涝能力不足

由于年久失修,焦作段相当一部分堤防都已形同虚设,河道过流能力远低于防洪标准。且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大沙河在焦作市区段已经由农村变为城市,现状防洪排涝标准偏低,水利设施建设滞后。

2、水资源较缺,未得到高效利用

焦作市属于资源性缺水城市,其非汛水量较小,加上沿线污水排入其中,维持河流生态功能的生态环境用水量严重不足。

二、大沙河焦作段防洪现状

大沙河河道基本平直,断面较为规整,滩地较宽,主槽狭窄,大沙河上游山区段,河道下切很深,纵坡陡,左右堤防比较完整,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下游倾斜平原区段,河道主河槽断面窄小,仅右岸有比较连续堤防,若按堤距300m控制,部分河段过流能力基本达到10年一遇,大部分河道小于或远小于10年一遇。

三、大沙河焦作段防洪方案拟定

大沙河的防洪任务以防御修武水文站935m3/s洪水为目标,遇超标准洪水,博爱县防守辖区内左岸,中站区防守小尚以上左岸,解放区防守辖区内左右岸,焦作新区防守辖区内右岸,修武县防守新区以下右岸,尽最大努力确保堤防安全。

大沙河的防洪预案以修武水文站流量为控制,分100―300m3/s、300―935m3/s、935m3/s以上超标准洪水三个流量级别制订,其汛情预估、指挥调度方案、防守方案、工程措施、迁安救护方案、防汛物资保障方案和通信保障方案分别为:

(一)当流量级别为:修武水文站100―300m3/s

1.汛情预估

(1)河势:洪水主流线沿主槽下泄。全河段洪水出主槽,行洪区大部分漫水,新河口以上至灵泉陂段北生产堤偎水,南堤部分偎水。行洪宽度100―300米,灵泉陂以上部分段偎水。

(2)工情:各险工、险段有可能发生险情,北生产堤险情较多,情况严重。

2.指挥调度方案

(1)市县区防指责任段负责人亲临一线部署和指挥防守与抢险工作。

(2)市县区防办严格防汛值班纪律,及时通报水情、汛情、险工、水位、河势变化等情况,做好党政领导参谋。

3.防守方案

(1)密切注视偎水堤段河势变化,及时上报工情险情,北岸生产堤由沿线群众防守。

(2)南堤平工堤段每公里上20―30人,险工堤段每公里上30―50人巡堤查水,昼夜巡防。每座节制闸上10―15人守护。

(3)机动抢险队集中动员,做好投入抗洪抢险准备。

4.工程措施

(1)该级别洪水生险复杂,要根据不同险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抢护。

(2)所有穿堤涵闸全部关闭,并派专人严密防守。

(3)对北岸生产堤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护,力争抢早抢小。

5.迁安救护方案

(1)接到水情立即向各级通报。

(2)该级别洪水情况下,修武县防指做好迁安救护准备工作。

6.防汛物资保障方案

紧急抢险用料如柳秸料、木桩采用就地取材,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由沿河群众定点准备,大量的铅丝、麻料、编织袋、帆布棚、油料及运输工具等由商业物资、交通等部门备置。

7.通信保障方案

(1)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有线、无线防汛电话畅通,必要时移动通信支援。

(2)加强通信联络,各级部门密切协作,确保防汛信息准确迅速传递。

(二) 流量级别:修武水文站300―935m3/s

1.汛情预估

(1)河势:洪峰流量已接近或达到设计标准、洪水位接近或可能超过设计洪水位,行洪宽度700―900米。

(2)工情:北岸生产堤全线漫溢,洪水沿500―900米行洪区行洪,南堤全线偎水0.5―2米,涵闸及薄弱堤段等受大洪水威胁,易出现大险,防洪斗争进入“紧急时期”。

2.指挥调度方案

(1)宣布大沙河防汛进入紧急防汛期。

(2)市防指及主要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各责任段负责人赴一线组织各类抢险队伍进行抗洪抢险。

(3)沿河各行各业紧急动员,党政军民全力以赴服从命令,义不容辞地投入抗洪抢险斗争中。

(4)各区防办随时掌握和分析水情、雨情、河势工情变化,为防指领导提供抢险技术方案并指导实施。

3.防守方案

(1)密切注视偎水堤段河势变化,及时上报工情险情。

(2)平工堤段每公里上50―80人,险工堤段每公里上80―120人,昼夜巡堤查水,节制闸上20人守护。

(3)机动抢险队上堤待命,随时做好投入抗洪抢险准备。

(4)修武、博爱、中站区、解放区防办和焦作新区防指组织一线群防队伍上堤守护,二线群防队伍动员待命。

4.工程措施

(1)放弃左岸生产堤,加强南北堤各险点、险段、险闸的守护。

(2)对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应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护措施,力求抢早抢小,不得延误。

5.迁安救护方案

(1)接到水情立即向各级通报。

(2)修武、博爱、中站区、解放区、焦作新区防指要完善沿河各村迁安救护方案,做到有备无患。

6.防汛物资保障方案

(1)紧急抢险用料如柳秸料、木桩采用“就地取材、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由沿河群众定点准备,大量的铅丝、麻料、编织袋、帆布棚、油料及运输工具等由商业物资、交通等部门备置。一旦需要,由各级防指组织调运。

(2)在情况紧急而上述方案不能保证抢险物资供应时,可请求支援。

7.通信保障方案

(1)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有线、无线防汛电话畅通,必要时移动通信支持。

(2)加强通信联络,各级部门密切协作,确保防汛信息准确迅速传递。

(三) 流量级别:修武水文站935m3/s以上洪水

1.汛情预估

(1)河势:洪水已达到或超过大沙河工程设计标准。

(2)工情:南堤全线偎水2―3米以上,防洪工程全面吃紧,险情到处可见,堤身滑坡、坍塌、管涌、漏洞等。穿堤建筑物漏水,甚至堤防漫决等大险。抗洪斗争进入“非常时期”。

2.指挥调度方案

(1)宣布大沙河防汛进入非常时期,采取指令性措施,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党政军民无条件投入抗洪抢险斗争。

(2)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部门要把大沙河抗洪抢险作为中心工作,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尽最大努力完成防指安排的抗洪抢险任务。

3.防守方案

党政军民紧急行动,以大局为重,无条件服从调动,全力以赴参加抗洪抢险斗争。尽最大努力保证大沙河堤防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4.工程措施

千方百计、万众一心、全力以赴防守大沙河堤防。

5.迁安救护方案

修武、博爱、中站区、解放区、焦作新区防指要作好沿河两岸群众的迁安救护工作。

6.防汛物资保障方案

(1)紧急抢险用料如柳秸料、木桩采用就地取材,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由沿河群众定点准备,大量的铅丝、麻料、编织袋、帆布棚、油料及运输工具等由商业物资、交通等部门备置,一旦需要,由各级防指组织调运。

(2)在情况紧急而上述方案不能保证抢险物资供应时,可请求支援。

7.通信保障方案

(1)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有线、无线防汛电话畅通,必要时移动通信支援。

(2)加强通信联络,各级部门通信密切协作,确保防汛信息准确迅速传递。

结语:综上所述,随着焦作城市建设对于土地及河道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为了更好的保障汛期的安全平稳度过,加强对于防汛抗洪的工作的重视是当地政府的工作重点,各区县一定要全力配合,针对于汛期到来可能导致的洪涝灾害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以防患于未然,切实有效的保障汛期居民的声明及财产安全,确保城市的繁荣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谷兆祺.加强城市防洪工作[J].城市道桥与防洪,2000,(01).

[2] 王静爱,王珏,叶涛.中国城市水灾危险性与可持续发展[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3).

第4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松湖镇党旗在防汛第一线高高飘扬。连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松湖镇锦江水位超出警戒线,抗洪抢险救灾形势严峻,汛情雨情给松湖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面对严峻汛情灾情,松湖镇党委书记熊焕金指出,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松湖镇率先在全镇各村挂起党旗,让党旗在防汛第一线高高飘扬。并对防汛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责任任务明确,各抢险应急小组分工明确,落实预防、抢险、撤退等措施,确保汛期安全。二是完善落实防汛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镇村两级干部全部下沉到村,镇政府、各村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三是加强巡查,密切观测水位情况。各村要增派人手、集中力量巡查,并及时报告巡查结果,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畅通。

石岗镇防汛一线筑堡垒,党员担当树旗帜。石岗镇受连续强降雨影响,锦江水位持续上涨,镇党委政府立即调度,全镇300余名党员干部、250余名镇村干部和103名防汛抢险应急分队全部坚守圩堤,备好手电、披上雨衣、手持铁锹,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冒雨巡堤,查看水库、山塘排水情况,清理淤堵的溢洪道,加强水库、山塘汛限水位监管,加大圩堤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处理突发险情,让党旗在防汛一线高高飘扬,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西山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工作。随着近日雨水较多,防汛形势严峻,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西山镇迅速启动网格化机制,严格落实各项防汛举措。7月8日,紧急召开防汛工作部署会,各驻村班子对本村防汛工作负责,各村干部对各自包片负责。要求防汛期间,通讯设施确保24小时畅通,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充分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镇纪检对镇村两级的防汛值班和灾害预防工作不打招呼进行督查。

樵舍镇“四个加强”做好防汛工作。一是加强组织调度。第一时间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总指挥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设置抢险救灾队伍和应急队伍,要求沿赣江樵舍段、上池湖沿岸各村(居)组建一支80人抢险救灾队伍和一支50人的防汛抗旱突击应急队伍,确保在最短时间能够到达现场。三是加强物资筹备。合理安排相关村(居)备足编织袋、绳子、铁锹、木桩、防备用土等防汛物资,切实增强物资装备使用有效性和后勤保障的力度。四是加强日常巡查。防汛抢险工作各分指挥部不仅对防洪重点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全面彻查,对机电灌站的排水机械重点检查,保证安全度汛。

铁河乡内河水位超警戒,联排联防保安全。面对上游来水增加、自身内涝积水和下游排水不畅的问题,铁河乡一方面开启全乡电排站及时抽排农田内涝,另一方面请求上级部门开展联排联防工作,协调赣西内涝圩堤涉及的多个乡镇统一行动,对辖区内电排站开机作了同步安排和要求,以应对连日强降雨导致的江河湖泊水位持续上涨。汛情发生后,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6个分指挥部全部到岗到位,对13公里的内河堤坝进行24小时巡查;在密切关注水情变化的同时,及时清理护坡杂草,巡检排灌设施,特别是对险工险段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做到责任分工到位、人员到岗到位、物资储备到位、隐患排查到位。

联圩镇“三确保”做好防汛督查工作。近日来,强降雨愈发频繁,防汛形势愈发严峻,联圩镇全面做好防汛抗洪工作,强化“三个确保”。一是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对照镇防汛值班安排表,查看值班人员是否在班值守,各巡堤人员是否到岗到位,通讯是否畅通,紧急情况是否及时上报并记录在案等。二是确保制度健全完善。严格落实区、镇防汛工作方案要求,对防汛值班点24小时值班制度、汛情报告制度、巡查制度建立、上墙及落实情况开展“地毯式”专项督查。三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照区、镇防汛工作要求,重点对防汛物资储备、清基扫障、排险处险、机站水闸等情况加强督查,确保防汛工作扎实到位。

第5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大坝安全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防汛抗旱工作思路

坚持“一个并举,两个转变”。即坚持防汛抗旱并举,主动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以农业抗旱为主向全面抗御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领域旱涝灾害转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防汛抗旱任务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确保境内小河流域的防洪安全,确保小(二)型以上水库及城区、乡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四、防汛工作重点

一是沿岸低洼地带、住人河心洲坝人员的防洪保安;二是各类水利工程、已建和在建防洪工程的安全度汛;三是防止城区和乡镇驻地洪涝灾害;四是重要交通干线、桥梁、码头和各类船只的应急抢险和安全度汛;五是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的监测、监控和群众的避险安置;六是通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市政设施的防洪保安。

五、、防洪机构

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区政府办、区委农工委、区目督办、公安分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经科局、卫计局、教育局、供销社、气象局、国土资源分局、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处理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六、河段干流洪水防御方案

河段洪水防御水位控制站,预报水位情况。

(一)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加强值班,做好与上级防汛办公室和水文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水情变化趋势,及时通知沿江码头,低洼地带将堆放的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避免在低水位情况下造成损失。

当预报达到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抗旱办公室通知沿江乡镇(街道)和防洪堤建设管理局,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堤防险情,保障堤防安全。防汛办公室主任、水务局局长到防汛办值班,保持与区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洪水趋势,处理抗洪抢险工作。警戒水位以下洪水的防汛工作调度由区防汛办公室负责,并将有关情况随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洪重点:加强堤防工程和重点险工险段,沿江水利水电工程、低洼地带、河心洲坝、港口、码头的巡查,组织转移受淹区域物资、设备和群众,确保安全。

(二)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之间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位,预报城区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和当班领导到岗,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作好重要防汛部位、城区低洼地带、堤防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准备和抢险队伍的召集,一旦出现险情,立即指挥投入抗洪救灾。根据预报洪峰流量和洪水位,对照城区各街道相应高程,指挥有关部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组织将城市低洼地带的群众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城区城市洪水位达到防洪保证水位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指挥岗位,随时掌握汛情变化趋势、上游降水情况和区间降雨情况以及江河道内边坝、重要桥梁、港口、各类船只、堤防工程、城市低洼地带受洪水威胁的人员、物资、城区排涝设施的安全情况。对容易发生洪水灾情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指挥转移人员和物资。一旦出现险情,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必须调度到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根据预报的洪峰水位和流量,由各防汛指挥部指挥有关单位组织河心洲坝和沿江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同时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和疾病防治工作。保证水位以下的防洪重点:沿岸低洼边坝群众转移及救护,堤防出险地段,沿江两岸城市和场镇易受洪灾区域物资、人员安全转移。

(三)超保证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嘉水位超过防洪保证水位时,沿江河道低洼边坝、城市部分街道将被洪水淹没。当市防汛指挥部宣布沿江各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状态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各相关部门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立即投入抗洪抢险,采取一切有效的办法减少洪灾损失;按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全力保证城镇、工业区、重要交通干线和军事设施的安全。区人民政府及区防汛指挥部在接到洪水预报后立即组织城市受淹区域、河心洲坝、沿江低洼地带内的人民群众撤离转移,确保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完成转移工作,作好避洪保安全的准备。超保证水位洪水的防汛重点:城市堤防的除险加固边坝淹没区域群众安全转移;嘉陵江的桥梁、各类船只防洪保安;高坪城区高程低的街道安全。

七、城区内外防洪预案

(一)城区基本情况

城区地处中游,城市地势较低,易受洪水威胁。仅有抗御3—5年一遇洪水的自然防洪能力。防洪重点是城市内涝以及洪水从排污闸倒灌漫入城区低洼地带,对防洪堤及城区构成威胁。

(二)城区外洪水防御方案

1.警戒水位以下洪水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外警戒水位淹没范围有开发区中坝及沿江码头,按照我区度汛安全规定,在汛期警戒水位以下严禁堆放批量物资和居住人员,汛前检查按部门职能责任将警戒水位以下的物资和人员转移到警戒水位以上,确保安全。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水位达到268米时,区防汛办公室主任必须带岗值班,及时了解掌握上游洪水和降雨变化情况,处理防汛保安事务,并在洪峰到来2小时前按程序通知各相关部门将沿江乡镇(街道)、码头及上、下中坝和城区地势低将被洪水淹没地带的人员、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人员加强堤防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根据洪水位情况关闭城区排水闸门,防止嘉陵江洪水进入市区雍塞水道。为防止城区雨水和生活废水因嘉陵江洪水影响而造成内涝,及时开启排涝泵站设施排水。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封闭将被洪水淹没的未建工程断面,确保堤防和城区安全。

2.保证水位至警戒水位洪水防御方案

保证水位至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对高坪城区部份街道、码头、下中坝造成威胁。当市水文局根据水文站水位,预报水文站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以上至保证水位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到防汛办公室值班,带班处理防洪减灾事务,指挥区级有关部门作好抗洪抢险准备,一旦出险情,及时出动抢险。根据预报在洪峰到来前8小时低洼地带的人员和物资的转移,由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民政部门及道办事处组织转移群众安置到安全地带,并安排群众生活。区防洪堤建设管理局组织人员巡查堤防,及时排除险情。在洪峰到来前,关闭堤防泵站闸门,防止洪水涌入城内;开启排涝设备抽排城区内生活污水和雨水,防止城区内涝发生。区卫计局组织防疫站工作人员负责转移群众的疾病防治工作,对群众居住区域进行消毒,防病治病,防止流行性传染病发生。洪水消退时,由被淹区域社区居委会发动街道居民住户组织清扫被淹房屋和街道的淤泥。环卫部门负责派洒水车冲洗街道,使被洪水淹没区域的街道尽快恢复正常。

3.超城市堤防设计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当市水文局根据上游水位,预报城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到防汛办指挥防汛抗洪工作,防汛办全体工作人员上岗值班,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武警中队、各级防洪抢险队处于紧急状态,随时听从指挥部领导调动。在洪峰到来前2小时将被洪水淹没区域的群众和物资设备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4.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相关部门防洪抗灾责任

区防汛抗旱办接到超标准洪水预报后,按程序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同时,将汛情传至沿江乡镇(街道)。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指挥部成员召开紧急会议,区防汛办根据气象局、水文局情报报告洪水情况和天气,洪水发展趋势,提出抗洪抢险参谋意见,供指挥长决策。由指挥长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并下达相关命令。公安分局对受洪水淹没区域实施治安管制,防止治安事件发生,打击趁机哄抢灾区群众和单位物资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对预报受洪水淹没区域和抢险转移区域的交通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确保抢险车辆通道畅通。电信公司要组织应急抢险维护分队,对防汛指挥通信电话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话畅通。移动通信公司要制定移动通信保障方案,根据防汛抢险需要调动移动通信设备,保障受灾区域现场与指挥部的通信联络。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要组织抢险队维护好相关的设施,确保防洪抗灾用电和居民用水、用气,全力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区卫计局组织应急救助医疗队伍,对受灾群众进行防病治病,卫生防疫部门对受灾区域进行消毒,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区民政局要妥善安置受灾区域群众,保障其生活和居住。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防洪抢险需要,保障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抢险船只的调用,确保转移受灾群众、物资和救灾物料的运送需要。区商务局组织商业服务单位组成流动服务队,将生活物品送入受灾区域和群众转移区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活必需。洪水消退时,灾区单位、居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及时清洗淤积物,环卫部门派出洒水车及时清洗街道,确保洪水退、街道净,迅速恢复受灾区生活和工作秩序。

(三)城区内涝防御方案

高坪城区内涝的形成主要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区面积的不断扩展,街面硬化率高,原设计的城市排雨污水管网已经不能满足在降暴雨情况下正常排放雨污水,以及城区排雨污水管网运行多年管道污泥淤塞严重,致使排污管道的排放能力减弱,发生暴雨时排水不畅造成街道被淹。局部强降雨也是造成城区内涝的重要原因。区城乡规划建设局要根据城市发展要求,对不能满足城市排涝要求的城区雨水排放管线进行增设,加大城区雨污水排放能力,特别要根据城区建设要求,规划建设必须考虑在超强特大暴雨情况下,城市排水管网的排放能力,防止内涝发生。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汛前组织人员对城区排雨污管道进行全面清淤,使城区设置的排污雨管道达到正常排雨污能力,保障在强降雨情况下,城区排水设施正常排水,不发生内涝。当城区发生强降雨,超过城市设施雨污水排放能力,发生内涝时,堤防管理单位应立即启动排涝泵站设施,实施紧急排水,消除城区内涝。区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联系,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在强降雨天气到来之前,组织城区低洼地带和排涝设施不完善的地带物资转移,尽可能避免造成大的内涝损失。

八、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一)水利工程出现溃堤、垮坝造成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汛前对水利工程,特别是对病危水利工程,由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制定不同情况下的防洪保安方案,报上级主管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汛期严格限制安全蓄水,建立工程安全监测和安全巡查制度,检查安全隐患,按照以防为主的原则,储备足够的物料,出险时全力排险,确保不出现溃坝事故。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的溃坝因素,由水库管理单位提前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下游沿岸人员和物资向安全地带转移。

(二)堤防决口突发性洪水的防御

堤防在汛前建立安全巡查和设备监测体系,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加固堤防。汛前堤防管理单位要准备足够的物料和抢险队伍,一旦出现决口果断采取封堵决口措施和启动排水泵站紧急排水,同时对被洪水威胁地带的群众和物资实施紧急转移,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6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坚持“警”字当头,拧成“一股绳”

牢固树立和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守不伤人、不死人、少损失这条底线,坚持警钟长鸣,未雨绸缪,防范未然。

一是面对形势要警惕。俗话说“大疫之后有大灾”,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防汛抗旱,与气候、环境都是分不开的。从全球看,气候变化异常,突发性、极端性、不可预见性天气日益增多。从全国看,专家预测,今年我国气象水文年景总体偏差,极端事件偏多,区域性暴雨洪涝重于常年,涝重于旱。自X年以来,X河X年没有发生流域性大洪水,今年发生大洪水几率持续上升。从全市看,气象部门预测我老秘网市汛期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入、出梅时间均较常年偏晚,梅雨量较常年略少,汛期平均气温偏高,发生阶段性旱涝的可能性较大,部分地区可能有伏旱。

二是面对问题要警醒。X地理位置特殊,气候条件复杂,洪涝干旱灾害易发、多发,且极易出现旱涝急转情况。一方面,我老秘网市防汛抗旱点多、线长、面广,地上和地下、内忧和外患、水灾和水污交织等问题突出。特别是洛河洼、石姚湾行洪堤退建还没经过大水考验,X河支流、低洼区域、城区防洪排涝等仍有大量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且一旦X河干流水位上涨,各支流在洪水期间无法向干流排水,便会倒灌或者漫溢两岸,形成“关门淹”。另一方面,近年各级各部门人员调整较多,部分同志没有抢大险、抗大灾的经历,要多组织培训。有的县区还存在物资更新不够及时、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还未完全到位等问题,给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带来较大压力。

三是面对责任要警觉。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统筹防汛抗旱、强化系统治理,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工作。要认真学习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等法规,按照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精心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坚决夺取今年防汛抗旱斗争的胜利。

第二,坚持“防”字着力,织牢“一张网”

防汛抗旱工作关键在“防”,“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织牢织密防汛抗旱安全网,打有准备之仗。

一要守住重点工程防线。在建工程重在抓进度。水利部门牵头,要全面掌握X干正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九里西排涝站等在建工程进展,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汛前要倒排工期、细化方案,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汛期巡查防守责任人,明确抢险人员和物料,为工程安全度汛提供坚实保障。已建工程重在抓巡查。近年来,一批重点水利工程先后建成投用,这些工程都没经过洪水考验,汛前要组织人员对全市近年完工的水利工程进行全面巡查,并制定相关应急度汛预案,及时处置各类隐患,确保发挥效益。谋划工程重在抓落地。水利部门牵头,做好X干峡涡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江X分水岭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谋划工作,力争早日落地。需要强调的是,河湖堤防和水库大坝开口施工工程,各类水毁工程,必须在汛前全面做好相关工程建设,满足度汛要求。

二要守住重点部位防线。一是堤防。我老秘网市行洪区建设标准及堤防防洪标准普遍偏低,高水位时易发生险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及巡查防守、堤坝清表,结合排查出的隐患点,就近备足防汛物料,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已除险加固的工程,要充分做好巡堤查险及防汛抢险的准备,确保险情有效处置;尚有隐患的堤段,要抓紧落实项目资金,汛前完成隐患处置,确保大堤安全。二是城区。城建部门要完善排水防涝制度体系,加强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清理畅通排涝沟渠,做好雨水管网安全运行,确保外洪能防、内涝能排、人员能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加强山洪及地质灾害的防御,城建、水利等部门和辖区政府要注重加强对环舜耕山、八公山等山体泄洪通道的排查整治、人员摸底、预案制定,确保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三是矿区。属地县区和采煤企业一道制定完善各类抢险应急预案,特别是封闭井口和受采煤影响发生沉降的区域,要督促管理单位做好度汛安全隐患排查处理,确保汛期安全。四是沉陷区。全市沉陷区面积X平方公里,涉及X个乡镇、约X万人。鉴于原有水系被打乱、防洪设施毁坏严重,相关县(区)及单位要明确沉陷区防汛责任主体,密切关注采煤对地面的影响,对损毁的水利工程及时修复,主汛期前安全转移沉陷区危房内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五是涵闸。市水利局牵头,要加强年久失修涵闸维修养护,对安全鉴定需拆除重建的,要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尽快实施拆除重建。六是泵站。市水利局牵头,要加强市属泵站及各小型泵站的维修养护,加强对支流水系泵站排查检修、试机,确保险时可用、安全可靠。特别是新曹咀孜泵站仍只有一路临时用电,不能实现全负荷运转,应急、水利要督促供电部门加快供电线路施工。七是中小水库。水库安全度汛是今年水旱灾害防御重点。全市有X座中小型水库,其中X座在寿县,仅有的X座中型水库也在寿县,水利局、属地县区要严格执行调度规程,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强化蓄水管理,强化堤坝日常巡查和汛期X小时安全监测,紧盯汛限水位和洪水调度,坚决避免垮坝失事,确保万无一失。

三要守住重点环节防线。一是隐患排查整改要到位。汛前市防指组织排查重点险工隐患X处,特别是潘集区上六坊堤武庙上段发生崩岸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各相关县区(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逐项目、逐工程督促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汛前必须完成整改。二是物资储备要充分。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抓紧补充、完善防汛物资和抢险器材,特别是按照X月中旬市防指督查后下发的工作提示单抓紧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监测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三是预案体系要完善。围绕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加强对预案动态修编完善,抓好预测预报预警预案,增强责任心、专业性,延长预见期,提高精准度;市水利局要加快制定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确保预案管用可行。特别是台风防御、中小水库防汛抢险运用调度、行蓄洪区人员转移、城区防洪排涝、沉陷区人员撤退转移、应急供水等应急预案,要做到措施科学可行、反应灵敏、启动顺畅、处置得力。四是人员队伍要落实。坚持巡堤查险及专业抢险相结合,落实专业抢险队伍和民防队伍,明确任务,加强演练,提高实战能力。要立足工矿企业与人武部门,重点抓好县(区)、乡(镇)、村(社区)三级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建设,尤其要发挥好老村干、老水利工作者熟悉情况的作用,分级开展培训演练,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得住、打得赢。五是防汛抗旱要统筹。去年我老秘网市发生较为严重的旱情,给人畜饮水和农业秋种带来极大影响,今年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警及蓄水保水,强化水源调度,提前做好现有田间工程、喷灌设备、电力设施的运行养护和沟渠清淤工作,防范涝旱急转,保障农业生产和城乡用水供应安全。

第三,坚持“严”字为上,做到全市“一盘棋”

防汛抗旱是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必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一要严格责任。防汛抗旱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实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的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特别是各级指挥长要深入一线了解堤坝、水库和设施状况、周边路况、责任人员情况,以及物资储备位置、品种、数量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科学有序调度。

第7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 防汛减灾 学科发展 报告

1 福建省防汛减灾所面临的形势

1.1 自然地理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山地多、平原少,山地丘陵面积占80%以上。全省土地面积12.14万km2,海域面积13.6万km2。省内河流密布,有29个内河水系,663条河流,内河总长1.36万km,年径流量1168亿m3,其中5000km2以上的一级河流有闽江、九龙江、晋江、汀江和赛江等5条。除交溪发源于浙江省,汀江流经广东省入海外,其余河流都是发源于我省境内并在我省独流入海。全省海岸线长3324km,居全国第二,处台风活动最为频繁的地区。

1.2 气候特征

福建省属于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雨量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全年降雨量的75%~80%集中在4~9月,而且往往时短量大;径流的年际变化不大,但年内的季节变化十分明显。我省的汛期从4月1日到10月15日,4~6月是梅雨季,主要影响闽江、汀江流域。7~9月是台风高发季节,主要影响晋江、九龙江和沿海诸河。水资源总量比较丰富,年均为1195.7亿m3,人均3446 m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地区差异明显,在闽东南沿海人口密集,经济社会较发达,工程性缺水较为严重。

1.3 灾害特点

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决定了我省多灾的基本省情。洪涝、干旱、台风、暴潮以及地质灾害历来是我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威胁。平均每3年发生2次大洪水,每年有4~5个台风登陆或影响,每3年发生1次大旱,且往往数灾并发。近10年来,我省大灾不断,特别是1998年闽江发生百年一遇特大洪水、2003年发生1939年以来最为严重的干旱、2005年强台风“龙王”、2006年超强台风“桑美”正面袭击等,这些特大灾害都给我省造成严重损失和较大影响。

1.4 面临的形势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汛减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保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水旱灾害的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发展必须减灾,减灾也是发展,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需要防汛安全的保障。二是人民生活愈富裕,防汛减灾工作愈紧迫。人民富裕了,就越来越淹不起,越来越旱不起。现在关注民生已成为社会热点,在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形势下,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期望更高。三是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减灾能力不强。现有工程防洪排涝防御能力不足,病险水库隐患较多,主要江河上游缺乏控制性蓄水防洪工程,全省大中型水库的总库容仅占年平均径流量的10%左右。四是极端性、突发性灾害呈增加趋势。全球气候变暖造成极端天气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极端降水事件趋多趋强,频繁造成历史罕见的大暴雨、大洪水。气候异常和局部地区地貌特征变化,导致灾害的突发性增强,使防御准备时间缩短。尽管现有的预测预报手段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短历时、小范围气候条件的预测预报难度很大。因此,突发性的灾害对防汛工作是严峻的考验。

2 福建省防汛减灾发展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进行了大规模的防洪、防潮工程建设,已初步建立了防洪工程防御体系,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治水思路的转变,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省通过洪水预警报系统,科学调度水库,完善防汛指挥体系等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避免或减少洪旱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 工程防御体系

目前,全省已建成水库3000多座,其中大中型141座,总库容128亿m3,有效灌溉面积达139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9%。从1998年至2002年,福建省先后完成了千公里海堤加固建设和千公里江堤建设,加固重要海堤1070km,全面完成了72个市、县城区1019 km防洪堤建设,成为全国第一个县级以上城区设防标准达到国家标准下限的省份。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有效地提高了福建省防灾减灾整体水平,在防御特大洪水袭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2005年6月17日起,我省北部连续6天暴雨倾盆,闽江干流四天内连续出现五次洪峰。23日,福州解放大桥(上)水位站最高实测洪水位7.87m,比福州主城区和南台岛高出1.37m,由于堤防保护,福州市区安然无恙,取得了巨大的防洪效益。

2.2 非工程防御体系

1994年4月,中日合作闽江洪水预警报系统一期工程动工建设,1996年该系统建成。此后,我省开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设备,开展了包括流域洪水预警报、卫星云图、气象雷达、雨情监视、水情监视、风情监视、台风路径监视、防汛洪水风险图、防汛远程视频监视、流域洪水预报调度、风暴潮数值预报、福建水利信息网网站、防汛PDA查询、防汛远程视频会商等14个子系统在内的防汛指挥网络系统建设,实现了气象、水文监测自动化和现代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达到信息准确,反应灵敏,传输快速,有效地提高了防汛抢险指挥科学决策水平。

运用水库洪水调度技术,能有效减轻洪水破坏性,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益。运用闽江流域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在2005年“6•23”闽江大洪水中,通过洪水调度,将池潭水库入库洪峰从100年一遇削减为20年一遇,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下游将乐、顺昌两县的灾害损失;将水口水库入库洪峰由32300 m3/s削减为28800 m3/s,削减洪峰3500 m3/s,相当于降低水口水库下游洪峰水位0.6m,减少夜间转移人口9000多人,洪峰安全通过省会福州。

2.3 应急管理体系

2.3.1 县级防汛指挥中心

1996~1998年,福建省开展了以“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装备较先进、指挥较科学”为目标的市、县两级防汛办中级达标建设,硬件设备得到了大幅度改善。1999年开始,我省开展以构建现代化的指挥体系为目标的市、县两级现代化防汛指挥中心建设。采用现代计算机、通信及网络技术,建立防汛信息采集、传输、处理、使用、共享的防汛指挥中心,提高县级防汛指挥决策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水平,已建成的县级现代化防汛指挥中心达90%以上。

2.3.2 防汛应急物资队伍

1998年开始,我省对抢险救生器材种类、数量、分布和存储方式等进行了改革探索。采用集中和分散、一线和二线、部队和地方相结合的方式,以县级储备为主,省市储备为辅,形成了一线能及时调拨、周边和部队可迅速增援、二线能快速补充的灵活运作机制,目前,我省在九个设区市的中心城市及民航机场等交通中枢城区组建了12个省级防汛物资仓库,储备了价值近1000万元的防汛抢险救生物资。同时发挥省级及5支防汛抢险机动队应急抢险救灾作用,确保了抢险队伍和防汛物资能在第一时间投入实战,提高防汛抢险救灾的时效。

2.3.3 防汛应急通讯网

近年来,我省在原有短波超短波通讯的基础上,省、市、县防汛部门和水文部门大力开发和使用电信部门的公用分组数据交换网进行风情信息的传输,并陆续开始使用微波和卫星作为防台风应急通讯手段,目前在省、市、县三级防汛办和大型水库共配置了先进的海事卫星电话102部,建立了我省防汛应急卫星通讯网,有效地提高了防汛指挥的应急机动保障能力。

2.3.4 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早在1996年,市县两级结合开展防汛办中级达标,已完成了辖区内江河水库调度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防漂船预案、防旱预案、人工增雨预案、城区防洪及群众撤退预案、防台风预案、病险水库下游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等预案的编制,并逐年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1999年我省再次组织力量,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台风及暴雨洪水、干旱灾害等级、防抗灾害工作的需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重新修订了《福建省防洪工作预案》、《福建省防台风工作预案》和《福建省抗旱工作预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7年7月颁布了《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目前,全省有防洪、防台风任务的各地、市、县、区也都制定了相应预案,并且做到预案到村。

3 福建省防汛减灾发展展望

3.1 发展思路

3.1.1 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新时期治水新思路的要求,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防汛减灾工作的全过程,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防汛减灾的首要目标。

3.1.2 总体目标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非工程措施在防汛减灾工作中的运用,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防汛减灾体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联合建设、软硬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建成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装备先进、指挥科学的现代化防汛指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所可能造成的损失,为海西建设提供防汛减灾安全保障。

3.1.3 近期重点任务

近期,我省重点推进全省洪水预警报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县级洪水预警报系统的建设,加大县级防汛指挥中心和防汛软件的开发推广力度;加快全省防汛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构建全省宽带高速信息网络,保证信息的畅通,提高防汛的现代化指挥决策水平。实现全省“五江一溪”全流域洪水预报和水库调度的现代化。完成全省洪水风险图的升级完善;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工程远程视频实时监控系统的建设;开展镇村洪水报警体系建设试点,增强小流域突发性洪水的测防能力;加强汛限水位动态控制管理的实验。开展组织保障到乡、预警信息到乡、视频会商到乡、指挥部署到乡和视听到村的防汛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建设。

3.2 关键技术研究

3.2.1 暴雨洪水预报技术

我省是全国多雷暴雨的地区,雷暴期间常带来对流辐合的短历时暴雨,极易形成小范围洪涝灾害,甚至有小型水库因暴雨强、集流快、水库水位突涨,引起漫坝崩溃,造成摧毁性的灾难。研究通过自动采集的雨量、水位和流量及其气象信息,结合雷达、气象卫星获取资料,客观地做出暴雨洪水的预报。在小范围天气过程内,及时指出其发展动向,以更为精细地进行预报服务是一项重要的非工程性防洪措施。

3.2.2 流域水库调度技术

根据各流域、各水库的历史洪水特征和调度经验,建立江河水库防洪调度历史数据库,通过关键技术研究,研制开发水库洪水专家调度系统,实现系统从水雨情住处采集开始,一直到洪水预报、调度、业务管理等不同工作阶段,均可自动运行或以人机交互方式进入任意阶段操作。应用水库洪水专家调度系统于日常洪水调度,能提高实时防洪调度的时效性和科学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3.2.3 山洪灾害防御技术

福建省山地丘陵多,降雨量大、集中,极易诱发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全国山洪灾害的主要易发区和多发区之一。开展小流域防御山洪灾害试点研究,建立起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包括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监测的基础信息,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互为补充的监测网络,适应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以提高我省防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3.2.4 防汛应急抢险技术

江海堤防和蓄水工程是确保防洪安全的重要屏障,一旦出险失事,其损失难以估计。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河道行洪时,堤防不可避免的要发生一些险情,处理及时、方法得当,可化险为夷;发现不及时,处理方法不当,会扩大险情甚至发生决口。因此,加强堤防和蓄水工程现代抢险技术研究,在调查分析防汛抢险形势的基础上,重点对堤防和蓄水工程险情的形成、发展机理及抢护对策进行试验研究,提供可用于实际防汛抢险的现代抢险技术和抢险对策。

3.2.5 洪水风险图技术

防汛指挥系统迫切需要将防汛信息与空间信息集成,将决策支持模型与空间分析结合,以达到信息可视化、决策科学化。通过进行不同洪水标准下的经济社会调查,开展洪水风险评价研究,利用洪水风险图技术进行防洪的科学调度和决策风险的评价,采取积极措施加以防范,争取将洪水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将“3S”(GIS、GPS、RS)技术应用于洪水风险图技术中, 利用空间分析能力为防汛指挥决策提供辅助支持,将提高防汛指挥系统的实用性。

3.3 防汛指挥体系建设

3.3.1 防汛组织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决策科学,指挥有力,建设适应防汛抗旱新形势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延伸到乡镇,实现组织保障到乡,加强防汛抗洪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抗御水旱灾害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3.2 防汛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加强防汛网络建设,强化雨情汛情监测,建立健全预警预报机制,立足实际,统筹兼顾,高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不断推动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向基层延伸。

3.3.3 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在整合防汛、防火、农业、海洋渔业等应急视频指挥系统资源的基础上,建成覆盖到全省1103个乡镇街道的全省综合性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实现组织保障到乡、预警信息到乡、视频会商到乡、指挥部署到乡和视听到村的目标,进一步提高福建省防灾减灾的指挥决策和应急反应能力。

3.3.4 防汛应急转移抢险体系建设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明确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各自的具体职责和任务。一旦洪水灾害发生,按照防灾预案,及时进入指挥和工作岗位,实施人员调动、物资调拨,车辆调配、转移安置和救护工作。同时,配备直升飞机等现代化装备,建立立体的、全方位的抗灾抢险体系,有效地提高抢险救灾应急水平。

3.3.5 灾后恢复重建保障体系建设

防汛抗旱救灾工作体制实行统一指挥,按照恢复重建工作分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灾后恢复重建保障体系。电力、建设、交通、水利、通信等部门集中力量,第一时间恢复公路、铁路、电力、供水、通讯等重要基础设施,民政、土地、建设、财政、农业、经贸、卫生防疫等部门按职责,迅速开展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宣传、新闻部门加强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宣传报道支援灾区的重建工作。

课题组成员:

1. 丘汀萌,省防汛办主任,高级工程师。

2. 施志群,省水利厅副总工、省防汛办总工,教授级高工。

3. 许宗珍,省防汛办主任科员,工程师。

第8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一)建立组织,明确责任。防汛工作,领导是关键。

因此,就今年的防汛工作,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一过,2018年2月6日镇长和分管领导就到枫林水厂、下家兰水库现场进行检查。2月13日在镇五楼会议室召开防汛安全大检查动员会议,结合本镇实际镇村两级干部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细致地开展水库安全专项检查及全面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把防汛安全检查作为当前为民办实事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认真负责抓好当前的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并印发了《枫林镇防汛预案》、《关于枫林镇防汛防旱责任人的通知》和《关于枫林镇应急抢险队伍的通知》各村相应修编防汛预案、防汛责任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镇村签订《2016年防汛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全镇防汛安全保障体系。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由于去年莫兰蒂台风给我镇造成重大损失,我们要吸取教训,统一干部群众思想、提高对抗灾救灾重要性的认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一是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责任重于泰山”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工作事业心的认识。二是立足“无灾当有灾防、小灾当大灾防”,做到警钟长鸣,绷紧一根弦,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主要领导多次在镇村干部会议上就加强防汛工作进行强调,做到常抓常议,确保万无一失。

(三)精心组织,落实任务。

这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实施,做到时间保证,任务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从2月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全镇共动员镇村干部和应急队伍人员76人次,重点检查在建除险加固项目,检查工程16处。其中:小(二)型水厍2座, 山塘7座, 共9座。沙岗堤防1处共2.4Km,枫孤溪堤防1处共4.2 Km,水厂2处,在建项目3处。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有:一是在建工程狮溪溪湖西防洪坝质量差,我镇及时和施工单位联系争取4月底完成工程,二是水库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多:1、坝顶有杂柴、杂木有2座(下家兰水库、小岩坑山塘、七岩龙山塘);这些水库已落实人员进行清除。其中小岩坑山塘下游坡面存在渗漏,发现该处渗漏在溢洪道下三米时,该渗漏现象消失,目前已落实管理责任人,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水位。2、七岩龙溢洪道被堵塞。3、防洪堤工程:沙岗防洪堤塌陷30米;枫孤溪防洪堤左、右岸基本堤坝坍塌。4、在建工程狮溪溪湖西防洪坝工程存在质量差,渡汛措施没有。督促施工方在4月底完成工程,在2月底完善渡讯预案和措施。

(四)完善制度,细化举措。

第9篇:堤防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范文

汛期即将来临,市委、市政府召开一年一度的防汛防旱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防汛防旱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年防汛防旱工作任务,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赵书记、李市长对防汛防旱工作十分重视,前不久专门视察检查防洪工作,对防汛防旱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在,我就防汛防旱工作先讲两点意见,最后请李书记作指示。

一、回顾总结20*年防汛抗旱工作

20*年是很不寻常的一年,大事多、喜事多、难事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也多。我市防汛防旱工作也先后经历了1-4月份干旱、4月中下旬淮河春汛、梅雨期短时间局部涝情以及台风影响的考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周密部署,夺取得了防汛抗灾的全面胜利。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汛防旱工作,赵书记、李市长多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对易淹小区、低洼圩区等防汛薄弱环节亲自部署,一线指挥。市四套班子领导按照防汛防旱工作划片分工,多次到各自挂钩地区督促检查防汛工作。各地党政领导也亲临一线,指挥防汛排涝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各级防指成员单位也把防汛防旱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力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强大抗灾合力。

二是超前部署,准备充分。层层签订防汛责任状,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汛前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岁修急办、水毁工程修复等进行了多次检查,排除度汛隐患。加快滨海闸下移、海堤达标、农村水利、里下河地区灾后应急治理等防洪工程建设,市区主城区在20*年汛前形成防洪大包围,结束了不设防的历史。市级修订完善了11项防洪抗旱预案,市、县、乡三级按责任状要求储足储全各类防汛物资,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专群结合的抢险队伍,为做好防汛防旱工作赢得了主动。

三是严阵以待,有效防御。在淮河春汛期间,我市提前进入防汛应急状态,灌溉总渠和废黄河累计提前泄洪9.7亿方。汛期,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100人次实施四大港清障,共拆除鱼罾35道、鱼簖710处、鱼坞56处和网箱35千米,保证了行洪畅通。梅雨期全市发生了三次较强降雨过程,各级防汛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组织排涝,沿海涵闸累计排水17.2亿方。

四是科学调度,抗旱保水。去年1-4月份,我市部分地区出现旱情,同时长江来水偏少。在兼顾沿海涵闸冲淤保港用水的基础上,适时调度关闸保水,积极与省防指沟通,加大引江引淮流量,多调引水8亿多方,四大港水位基本保持在0.8米左右,废黄河滨海闸水位控制在3.5米左右,有力保证了工农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水。

五是积极防台,有备无患。去年台风对我市影响虽然不大,但时间早,7月中旬即开始影响我市。受7号台风“海鸥”、8号台风“凤凰”及13号台风“森拉克”的影响,全市发生多次强降雨过程,点最大日降雨110.5毫米。各地根据防台预案,迅速落实各项防御措施,认真做好应对工作,及时转移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灾害损失。

应当说,去年的防汛防旱工作成绩是显著的,概括来说有“三个没有”:没有出现重大的汛情,没有出现重大的险情,没有出现重大的损失。成绩代表过去,我们必须看到防汛防旱形势的严峻性。从气候预测来看,前期气候背景异常,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出现频率可能性较高,今年夏季我市降水正常偏多,局部涝的可能性大,梅雨降水集中,梅雨后出现伏旱可能性较大,我们要时刻绷紧防汛抗旱这根弦,随时迎战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从防汛防旱实践来看,我市防汛防旱体系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四个突出”。一是水安全保证体系问题突出。海堤、废黄河、总渠、淮河入海水道等流域性堤防仍有较多险工险段;骨干河道和沿海港道淤障严重,引排不畅;湖荡滞蓄能力严重衰减,滞蓄洪区启用难度较大;里下河涝水外排出路不足;各县城均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农村圩堤和小型闸站工程老化失修,防洪能力大大降低。二是水资源保障体系问题突出。据统计分析,我市年均径流量平水年38.36亿方,全市年需用水量约60亿方,水资源供需缺口很大,缺水区域主要集中在渠北地区和沿海垦区。随着沿海经济快速发展,加之南水北调后总渠灌区水源调整减少可供水量,通榆河北延增加向连云港送水的功能,淡水资源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三是水环境保护体系问题突出。农村河道缺乏长效清淤和管护机制,部分河道在整治后出现“回潮”现象;城市开发建设擅自填堵河道、缩窄河道、侵占水域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原有河网水系遭到破坏。里下河腹部地区80%被建成圩区,自然湖荡被圈圩达96%,部分成为农业圩或提水养殖,基本失去调蓄能力。我市地处下游,地表水质较差,目前我市境内达Ⅲ类水的断面仅占总监测断面的47.1%,水环境严重恶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给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四是应急管理体系问题突出。部分县(市、区)应急物资及重要险工点的抢险物资储备不足,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存放有待优化;防汛抢险队伍无论是数量、人员、还是专业技能与实际抢险救灾需求均有较大差距;防汛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戒备,严密防备,把今年防汛防旱工作抓牢、抓细、抓实。

二、关于2009年防汛防旱工作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防旱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今年防汛防旱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思想,实践以人为本、尊重规律、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按照指挥决策科学化、应急处置规范化、防汛抢险专业化的要求,突出流域性堤防和城市防洪防台重点,全力保障生命线工程、重点企业安全和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加快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全面夺取防汛防旱工作新胜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大力推进防洪除涝工程体系建设。要突出“三个抓”:一抓进度。要抓住今年促内需、保增长的良好机遇,抢抓有利时间,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抓紧实施海堤达标、河道疏浚、港道清淤、除险加固、城市防洪等度汛安全工程建设,争取形成实物量,进一步完善现有防洪减灾工程体系。今年主汛前必须完工受益的工程,要加快扫尾。圩堤工程,要迅速发动群众抢做土方,做足标准,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的村口、渡口和窑口等地段,要备足积土、草包等抢险物资。二抓调试。新建或新处理的工程因为没有经历洪水考验,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日常管理,积极调试运行,确保汛期工程效益发挥。对现有的闸站工程也要抓紧维修,做好试开试关,确保拉得出,打得响。三抓方案。对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要制定落实施工导流方案和抢险预案,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抓紧处理各类度汛隐患。防汛防旱工作主动不主动,关键看汛前检查彻底不彻底,处治到位不到位。从前一阶段检查情况来看,发现不少问题,存有不少隐患。各地要从实地出发,对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在处理工作中要突出“快、严、治”。快,现在离主汛期还有一段时间,要抢抓当前有利时机,对影响今年度汛安全的工程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条逐项一一落实处理措施,市防指也将把一些突出问题列项督办,严查严办。治,这个很关键,只查不治,等于不查。对汛前能处治的,要加大投入,及时消除度汛隐患。对一时难以处治的,要认真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度汛安全。

三是强化“三预”体系建设。一要强化预案体系建设。重点加强防汛抗旱预案、水污染应急调度预案和防台风预案的编制完善工作,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形成较为完整的预案体系。二要强化预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中短期天气、水雨情和台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预测力度,提高天气预报的超前性、准确性。三要强化预警体系建设。加大预警系统和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机制,及时准确预警信息,让群众知晓灾情险情何时来,如何抢、如何避、如何转移,提高社会水旱灾害防范能力。

四是提高防汛防旱应急管理水平。重点抓好“三到位”。资金投入要到位。加大投入,增储各类防汛物资,积极推广新材料的运用。严格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仓储地点,确保应急调用快速到位。抢险队伍要到位。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继续加大地方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建设,加强对专业抢险队伍发展体制和机制的研究,及时整合抗旱服务组织和防洪抢险专业队伍,组织培训演习,提高实战水平、实战能力。要结合实际需要,建立群众性抢险、巡查队伍,确保防汛重点工程、重点地段落实专门巡查、抢险人员。信息化建设要到位。加快防汛防旱信息化建设进程,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准确、反应灵敏、传输迅捷的防汛防旱信息平台,建立灾害评估体系,提高防汛防旱技术化水平。

五是扎实抓好城市防洪工作。城市防洪是防汛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城市防洪工作,近年来加快市区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实施市区防洪包围圈工程建设和易淹片区整治,目前基本完成了第三、第五城市防洪圈的合龙。但骨干工程的建成并不代表市区防洪可以高枕无忧,从检查的情况来看,还存有闸站关闭不牢、闸下垃圾涌堵严重、建筑施工破坏城市防洪设施、易淹片区等突出问题,这必须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今年市区防洪工作,要突出“整改、整治、建设”三个重点。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拿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尽快组织人手进行整改。整治,加快易淹片区整治,今年市区确定整治的易淹片区有4个,要加快进度,排定工期,确保汛前整治到位,兑现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除非人力不可抗拒的特大洪灾,保证易淹片区不再受淹的承诺。建设,加快城市防洪骨干工程建设,抢时间、争速度,尽量提早竣工,确保汛期发挥作用。各县(市)也要重视城市防洪工作,先包围,实现城市区域防洪圈合龙。要检查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加强重点部位防护,做好城市防洪排涝调度,确保城市不淹、不涝。

精选范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