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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电子合同的流程精选(九篇)

签电子合同的流程

第1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工程图纸是设计企业的主要技术条件,不仅是企业多年技术研发和实践的积累,更是今后不断提高中和竞争力,抢占市场的重要基础。由于现在绝大多数企业的计算机管理较为薄弱,使得大量的工程图纸以纸质文件的形式保存下来,日积月累,数量繁多,这带来了诸多不便:一方面图纸档案堆积量大,保存困难,随着时间的推移,⑦技术承载体(设计图纸)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不少技术成果因此而流失;再一方面,纸质设计文件的检索极其困难,无法实现技术成组,对于多年前的设计成果或是一个新引进设计师来说,几乎不可能再去利用以前成果;另一方面纸质图纸的再利用率低,在工程设计过程中常常需要参考过去的电子图档。随着计算机设备的引入,目前已经有部分企业采用计算机来存储设计电子文档,但是分散存放在设计人员个人电脑中的电子图档数量巨大,无法进行统一管理。企业缺乏对电子图纸统一管理的有效手段,导致电子图档不断地流失,随着CAD技术的广泛应用,图纸文档的计算机管理势在必行。

一、立项依据

1、“先归档、再出版”研究项目在国内外科技创新发展概况和最新发展趋势。

电子签名是现代认证技术的泛称,美国《统一电子交易法》规

定,“电子签名”泛指“与电子记录相联的或在逻辑上相联的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而该电子声音、符号或程序是某人为签署电子记录的目的而签订或采用的”;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中规定,电子签名是包含、附加在某一数据电文内,或逻辑上与某一数据电文相联系的电子形式的数据,它能被用来证实与此数据电文有关的签名人的身份,并表明该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所载信息;欧盟的《电子签名指令》规定,“电子签名”泛指“与其他电子记录相连的或在逻辑上相连并以此作为认证方法的电子形式数据。”电子签章技术的运用能够加强企业内部的业务流程管理的安全性,提高企业异地办公的管理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虽然我国在2004年8月28日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且已于2005年4月1日期施行,但直至近2年少量国内设计企业才开始进行相关技术的引进与尝试,且均未能与图档管理进行有效的整合。

2、“先归档、再出版”研究项目的目的、意义。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具有近六十年历史的设计企业,尤其在这几年的高速发展中,累积了大量的实物纸质图档,虽已将能够移交的图档均移交到苏州市城建档案馆进行保存,但目前库容压力仍然非常巨大。作为一个节能运营三星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摸索出在保证电子签章图档控制安全、有效的基础上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蓝图打印机淘汰不利于环保且人工消耗过多的晒图机,研发完成“先归档、再出版”的无纸化图档存档的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将有助公司实现库容节约(节地)、绿色环保(淘汰晒图机)、降低底图成本(减少直至最终完全取消底图打印)及人力成本(将大量晒图人员置换成少量蓝图打印管理折图)。这样一个整体解决方案,相信在整个设计行业均有着非常强地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

3、“先归档、再出版”研究项目现有起点科技水平及已存在的知识产权情况。

依托现有[SIAD设计管理一体化平台],遵循《SIAD建筑设计制图标准》全项目实施协同设计,并在完成蓝图打印、扫描设备引进,试运行成功的基础上,采用[协同设计]+[电子签章]+[蓝图打印]+[图档管理]资源整合,实现“先归档、再出版”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4、“先归档、再出版”研究项目在同行业中达到的科学技术水平,预期的社会和公司效益,新技术推广应用前景。

近二年少量国内设计企业才开始进行相关技术的引进与尝试,但都是类似于蓝图打印、电子签章等单点应用,而未整合能形成从设计电子签章蓝图打印图档管理完整技术框架。

研究项目的重点,一是突破由底图晒印蓝图,“先出图、再归档”,传统出版模式;二是完成由协同设计成品管理(归档)电子签章蓝图打印的流程再造,摒弃原有的实物底图归档的归档模式。因涉及到与协同设计紧密相关的设计文件的成品管理、电子签章出版等流程再造及信息技术贯通,对系统框架设计、信息安全与一体化信息平台的研发技术要求极高。

二、研究内容

1、具体研究内容和要重点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⑴完成协同设计平台档案管理系统的数据流转、整合,电子签章及档案管理流程再造的安全性、可行性研究、流程制定及软件研发;

⑵完成晒图机向蓝图打印机的替代转换;重点解决PDF高效打

印及高清晰度扫描等问题;

⑶根据新项目(2015年以后项目)及老项目特点的不同,分别

确定图档收集及检索、管理办法;

⑷协调城建档案馆接收蓝图档案及电子图档的合规性研究。

2、“先归档、再出版”研究项目的特色和创新之处

只有前端(协同设计)或末端(电子签名+出版)是无法实现“甩

底图”的。只有将协同设计电子归档电子签章蓝图打印(出版),全设计流程有机的结合起来,完成流程再造(传统做法是先打印再归档),才能从根本上真正意义上完成“无底图存档”这一体系研究,这也正是研究项目的特色及创新之处。

3、开创性的解决实物图档损坏、老化、占地、检索困难、再利用价值过低、电子签章安全性、电子档案与实物档案无法达到100%匹配度等问题。能够有效的降低人员成本(取消晒图人员)、环保(氨水挥发对人体及环境的影响)、节能(晒图机高能耗、实物档案占地等);并为档案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变革,同时也为档案资源的自动化管理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提升公司价值及设计管理水平,其在全行业的推广能为整个行业起到降低成本、节能环保带头作用,同时对使用单位有着可观的经济及社会价值。

三、研究试验方法、技术路线

首先研究设计流程再造的可行性及技术难点,予以重点攻关。

传统设计流程:设计提资校、审底图打印签、章晒图

归档;

传统添晒流程:底图调档添晒再归档;

流程再造后

新的设计流程:设计提资校、审成品确认一键成品

电子签章归档蓝图打印;

新的添晒流程:电子调档蓝图打印;

接下来重点攻克协同设计平台与档案管理系统的系统整合、数据传递,电子签章安全性控制,电子档案复用等信息化关键技术。

四、结语

第2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合同审计;跨境电商;作用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由于跨境电子商务是跨地域,跨国家之间的贸易,在签订贸易合同时会考虑各国政治,法律环境的不同。结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所颁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我国的《合同法》相关对国际电子商务的界定,电子商务合同的概念可被定义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从以上对电子商务合同的定义可以清楚的看到电子商务合同不同于传统企业商务合同的特点。电子商务合同,主要签订合同是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以发送电子邮件或者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的电子协议。而在整个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企业双方的沟通和交流,对条款的商讨,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过程,大多也是在网络环境下商议的。而以此方式所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应该是在满足双方利益,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完成的电子协议。

二、跨境电商签订电子商务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依托飞速发展的计算机互联网,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凶猛的态势。而通过互联网这一媒介,使得跨境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谈判,签订电子合作合同。与传统贸易相比,节约大量时间与成本,为企业赢得更广阔的市场与客户群。随着跨境电商的增多,各种因此而产生的电商问题也越来越多,其中,因合同签订而产生的问题,也随之增多。

1.法律环境

由于跨境电商的兴起和迅猛发展,我国法律尚未对这一类型的企业所签订的合同做出适用的法律规范。我国所颁布《合同法》多涉及“书面形式”“书面合同”等传统商贸形式的合同。而跨境电商所采取的多数为电子化,数字化合同。对跨不同国家,不同法律环境下所签订的非纸质化合同。如何确定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时间,何时正式生效等问题,各国法律都有不同的规定,如果不了解清楚,势必会带来风险,对企业造成损失。

2.技术安全

由于跨境电商多采取电子商务合同形式签订合同,所以在企业签订确认等方面,需要相关技术设备的支持,来完成传统合同签订中的签名,盖章等环节。而电子签名的认可度,辨析度,安全性等问题,也会给跨境电商在合同签订中带来风险。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导致软件的发展应用,更新速度极快,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何保证技术设备不会给电子商务合同的签订带来影响,也是企业要注意的问题。

3.具体条款

在签订电子商务合同过程中,签订合同的双方会因各自企业利益而进行相互协商。而整个过程也是通过互联网为媒介,以电子形式进行表达和传递。在具体项目,价款,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物流等细节方面都会进行具体的协商。而在签订过程中,不在是传统贸易式的面对面签订。所以,在签订前,如何确认具体条款是否符合双方利益,是否表达准确,沟通及时,也是跨境电商在签订电子商务合同时要考虑的。

三、实施合同审计

合同审计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在日益复杂的市场中,多数企业会遭遇越权签约,盲目签约,不履行签约等情况的出现。而在互联网经济下的跨境电商企业,所要面临的电子合同所带来的相关风险也会随之增加。为减少因签订不合理合同所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损失,跨境电商企业可对电子商务合同采取内部审计,以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

1.“该签不该签”

跨境电商多与别国进行贸易往来,在进行电子合同签订前,应由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以确保合同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对合同所涉及到的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政治体制做有关调查,以确保合同在签订后能够顺利实施。避免因法律条款,政治体制冲突,使得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对企业造成损失。

2.“能签不能签”

跨境电商与其他国家企业进行电子合同签订时,因为是跨地域电子贸易,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因对合作方签约企业的技术水平,资质能力等多方面进行仔细考察,审核。以确保合同项目能够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在电子合同签订中,内部审计人员还要监督,合同签订的方式,合作国企业能否具备有电子商务合同签订的相关设备能力。如果对方企业所处地偏僻,设备、网络等技术水平无法保证电子合同的签订过程顺利进行。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法,或改为传统面签方式以降低风险。

3.“怎么签”

第3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 有源电子标签;IEEE802.15.4;低功耗;MG245X

中图分类号 TP391.45; TN911.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2537(2012)04003104

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是一种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1],通过空间耦合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各类物品或人员等目标对象在不同状态环境下的自动识别和管理.RFID系统主要由电子标签和读写器两部分构成,按照电子标签供电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电子标签分为无源电子标签、有源电子标签和半有源电子标签.有源电子标签一般由电池进行供电,电能充足,工作可靠,读写距离远,可广泛应用于物流、交通、医疗、身份识别、防伪、资产管理、定位等众多应用领域.

有源电子标签设计的关键技术在于低功耗和防碰撞算法的实现[2].文献[2~8]等对有源电子标签的硬件设计主要以微处理器为控制器、单片集成无线收发模块为射频前端,而防碰撞算法较多采用纯ALOHA算法或改进的ALOHA算法.这种微控制器加射频模块的设计方案实现了有源电子标签远程识别功能,但功耗偏高,体积偏大,一般为只读标签,且成本较高.另外,ALOHA算法在标签较多时冲突加剧[9].本文介绍了一种基于MG245X片上系统和IEEE802.15.4标准的有源标签系统,通过对硬件结构、软件工作模式、休眠时间选择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实现了有源电子标签低功耗和远距离读写.

1 硬件设计

第4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电子票据;法律管理;互联网

票据是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重要支付凭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繁荣和发展,电子票据开始广泛出现,并成为一种全新的票据形式和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下的重要支付凭证。现行的《票据法》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在规范传统市场行为、降低金融交易风险等方面发挥出了十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出现,现行《票据法》已经暴露出了对于电子票据相关规定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急需要进行补充和完善。

一、电子票据的主要特点

在互联网经济环境下,电子票据主要具有下列几方面特点:

(一)电子票据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效率。在互联网经济环境下,电子票据的主要作用是将实物票据电子化,并可以实现与实物票据相同的转账、质押、托收等功能。与传统的票据业务流程相比,电子票据的各项主要业务都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在各个环节相应加入了电子化手段,票据管理、流通效率得到了显著提高。(二)电子票据流通面临较大的安全隐患。与传统的纸质票据流通监管相比,虽然电子票据的流通效率相对较高,但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较强的风险,产生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由于电子票据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技术手段之上的,互联网具有高度开放性的特点,信息传递渠道较多,面临的管控风险也就相对较高。二是电子票据在流通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多个网络信息平台,这些信息平台在彼此交换信息和进行信息认证的过程中受到外部非法入侵的几率就会相对增大,加之存在人为操作失误等因素,这就造成了电子票据在流通过程中会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三)电子票据在保持唯一性和身份识别等方面存在困难。票据的唯一性和身份识别是辨别真实性及合法性的主要手段。传统的纸质票据具有完善的身份识别系统,可以通过签章、签字等手段确保唯一性和合法性。但是电子票据本身具有可复制性的特点,很容易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多次产生和存储,因此就为其身份识别带来一系列困难。

二、现行《票据法》在电子票据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现行《票据法》在电子票据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如下几方面:(一)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不清晰。通过对现行《票据法》关于票据的定义进行分析可知,电子票据并未纳入其中。虽然现阶段电子票据已经产生并大量流通,但是在法律效力方面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获得法律的认可。(二)电子签章制度不完善。正如前文所述,签章是票据合法性的主要标志,无论是电子票据还是纸质票据都没有本质的区别。《票据法》第四条规定,“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此外,第七条还规定票据签章为“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由此可见,现行《票据法》只认可传统纸质票据上的签名盖章,将签名这个形式要件直接规定为亲笔签名或盖章的范围内,对于经电子签名认证的电子票据则不予认可,无法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就可能出现经电子签名的电子票据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签名要件而导致票据无效的现象。(三)电子票据规章不完善。虽然现阶段电子票据开始大量出现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但是受到电子票据规章不完善的影响,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共存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电子票据的流通效率相应受到影响,同时现行《票据法》对电子票据的归档、查阅等规定也不够完善,也给电子票据的监管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对完善《票据法》的一些建议和思考

为了解决现行《票据法》中针对电子票据监管的相关规定不够完善的问题,应当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一)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监管范围之内。建议将现行《票据法》中关于票据的相关定义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为电子票据赋予合法地位,将其正式作为票据的一种形式,与传统纸质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作用。只有明确电子票据的合法地位,才能够将其真正置于《票据法》的监管和约束之下。(二)进一步明确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针对现行《票据法》对电子签名法律效力相关规定不完善的问题,应当对电子签名进行明确规定,将其视为与传统签字、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票据身份识别标志。在此基础上,还要对电子签名的技术保障进行相关规定,通过设置信息秘钥、电子签名识别码等方式实现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审核及管理。(三)完善电子票据管理规章。要在现行《票据法》中增加电子票据规章的相关规定,明确其与纸质票据之间的关系,同时对电子票据归档、查询渠道等进行明确规定,实现其与财务账户管理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

[参考文献]

[1]刘璐.电子票据法律问题研究[D].黑龙江大学,2018.4.

第5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计算机 电子公文 应用

电子公文也称数字化公文,是运用计算机系统和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制发的全数字化形式的公文。目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电子公文系统是办公自动化系统 (OA系统)的子系统。该系统引入了工作流和协同办公等新概念,实现了从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到公文签收、批办、承办、催办、传阅、存储等工作环节的无纸化流转。简而言之,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就是通过网络进行公文收发管理。

一、电子公文处理系统主要特点

电子公文处理和纸质公文处理同样包含公文的办理、传输交换、安全保障、归档管理等主要过程,其工作原理与原来的纸质公文处理过程理论上是一致的,但由于现代信息技术所固有的特征,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显现出许多纸质公文所不具有的特点:

1.系统与网络支撑

电子公文采用数字代码记录,需要借助计算机及其程序才可能完成。电子公文的传输、查询和共享,也要依靠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硬件平台作支撑。

2.大容量与智能化

电子公文实现了高密度、大容量和文字、图形、数据、图像、语音等各种信息的有机组合和一体化处理,便于存放、检索、复制和传输。同时具备材料采集、文字图像输入、版式生成、要素标识、审核流程、数字印章、传递发送、整理归档、限时办理、来文提示、退文警示多节点、全过程的智能化自动处理。

3.便捷式与高效率

电子公文处理界面的一道程序、一次点击就能够完成纸质公文多道程序、多个人次才能完成的工作量。秘书部门通过计算机能对多个工作环节自动进行显示、排序、查询和流程跟踪;办文部门通过计算机可以完成多道程序,实现方位、远距离高速传送,并对办文过程进行流程跟踪监控;文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数据库和检索技术,实现归档公文的自动编号和查询,在档案信息库中多条件高速检索,迅捷、准确地获取归档公文信息。

4.集成与互联共享

系统有效地把文字、数据、图表、图像和语音等图文信息、音频信息和视频信息等集成在同一个电子文档中,实现多种信息在同一公文中的数字化处理。同时,可以对公文的全过程进行自动化、日常化管理,机关内部,人员、单位、上下级之间,收文、办文、核稿、送审、签发、发文、归档等各个环节同处一个系统。文秘人员能够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或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共同检索、阅读和使用电子公文信息,办文时的征求意见、会签公文和联合行文变得简便易行。

二、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操作应用

目前集团公司机关及其下属地区分公司使用的电子公文系统包括公文管理和档案管理两个部分,而公文管理又分为收文管理、发文管理和公文查询等环节。

1.收文管理

电子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分发、归档等环节,并与办文环节相衔接,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

1.1 收文签收、登记环节

文件到达,系统会自动设置成收文的待办事宜。二级单位接收上级来文,由办公室文秘人员进入电子公文系统中“待处理公文”中的待收公文任务,启动流程,填写收文办理意见,完成来文经登记后点击“待处理公文”中的“科室拟办”任务传送至办公室主任。

1.2 收文拟办环节

办公室主任在公文处理单中填写拟办意见后,提请总经理对拟办意见审示。收到领导审示意见后,再由办公室文书分送相关科室办理。

2.发文管理

电子发文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发送等环节,并能自动与收文、归档环节相衔接,实行文档一体化管理。

2.1发文草拟环节

发文单位拟稿人以自有的权限进入 “待处理公文”中的“拟稿”任务项,完成拟稿并送本单位领导审核。领导在对正文审核后,交拟稿人完成发文单位审核任务。拟稿人发送主管副总经理审签并根据领导签署的办理意见,进行公文处理。发文单位领导审核时,可以进行修改、会签、退办、催办、作废、收回、撤办等操作。

2.2办公室初核环节

拟稿人将文件发送到“办公室初核”任务项,由办公室人员完成文件的初核任务后,办公室主任查看拟稿信息、历史审核信息,对正文进行审核,并启动自有权限的签名流程。办公室主任将审核签名后的文件点击传送到文书处,再由文书查看审核信息,按照主任的意见选择点击“经理签发” 或“退回拟稿” 任务。

2.3签发、复核、盖章环节

总经理打开“待处理公文”中的总经理签发任务项,审核文稿有无问题,启动领导签名或退回流程。办公室进行编号、加盖电子印章、确定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完成整个发文流程并自动归档。 系统根据预先确定的分发范围,自动分发到相关单位,并自动记录下发时间、操作人员和接收单位签收的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自动显示各单位的签收情况。

三、电子归档

电子文件基本信息的登记采取自动录入、扫描技术,由办文或档案员根据职责分工操作完成。进入办公流程的电子公文系统,经过办公平台各个系统的流转后,在文件办结时,对所生成的电子文件,点击归档自动导入档案管理系统的待归档文件数据库中。档案员将各档案形成部门移交的纸质文件进行分类、装订、装盒,并与系统自动归档的电子公文相衔接。用户可以利用待检索文件的年度和文号,直接点击数据目录树查找该文件,可以输入检索关键字,对档案数据进行全文检索。

四、结论

1.规范运行流程。在过去的公文处理过程中,公文传送或者通过邮寄,或者是由人亲自送到,文件接收过程也通过了多个部门(如收发室等)转接,有时会出现文件丢失现象。文件下发时,常会出现上下级、部门之间越级行文错误等不规范现象。通过电子收发文件的实现,统一了文件收发出入口,如上行文只能由下级单位办公室统一出口,各科室没有发文权限。

2.办公效率提高。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将公文处理与档案管理连成一个有机整体,电子电子信息可重复利用、查询和统计起来非常方便。同时,在纵向上,中石油领导、各业务部门可以和各基层单位之间方便、快速地进行公文的传送和共享;横向上,它密切了中石油各基层单位办公人员之间的协调、协同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办文和办事的效率。

3.经济效益显著。实现电子公文流转后,节省了大量的办公用纸。其次,以往大量使用传真及邮寄业务的改用电子邮件及mns,这种转变改进了办公模式,大大地节省了人力资源和设备费用。

参考文献

[1]董海峰,等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办公自动化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展览会论文集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文件系统使用规范手册.办公自动化联合项目组,2007:1~25.

第6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本刊特独家约请欧阳武副司长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现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一部难得的好法律

《电子签名法》已经颁布和实施了5年,由于取证难、诉讼难,有人便认为这部法律太过超前,不实用。显然,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

在讨论电子签名之前,我们先审视一下手写签名。归纳一下结,手写签名共有两个作用。一、证明签名人身份。因为写下的是签名人的名字,而每一个人的手写签名都有其生物特征,通过笔迹鉴定,可以发现不同人笔迹之间的差别,从而鉴别签名人身份的真伪。二、证明被签署文件的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纸质文件一旦形成,则不能修改,任何修改都可以被发现。通过签名表明被签署文件的完整性和未被修改,是签名的重要作用。通过对被签署文件内容的分析,文件实际上可以记录两种不同性质的内容:一方面是签名人真实意思的表述,如合同标的,履行合同的条件,标的物的技术指标等等;另一方面是签名人行为的记录,如提货单、报销单、审批单等等。

以商务活动为例,有了合同签名,有了货物装箱单、交运单、提货单等的签名,因合同履行产生的争议,便有了解决问题的依据。这样就可以根据生效合同及相关单据,或诉之于法律,或提请仲裁,最终通过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裁定,解决争议。

物理空间里的所有法律规范和争议解决机制都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但网络活动与物理空间里的活动最大的不同在于记录和证明真实意思和行为的载体不同,由纸质载体变成了电子载体,纸质文件变成了电子文件。因此,解决电子文件的签名问题,便能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商务纠纷的难点问题。

《电子签名法》从法律上搭建了从虚拟世界通向现实世界的桥梁,为解决网络空间的一切行为争议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物理世界和网络世界应该遵循同样的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框架。我们只需要建立起两个不同世界里的行为连接就可以了,这个连接的关键就是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

事实已经证明,利用现有的PKI技术,完全可以实现电子文件及其所有人签名的惟一性、不可抵赖性和不可篡改性。按照《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子文件及签名具有与纸质签名同样的法律效力。实际上,这就是整部《电子签名法》的精髓和最重要的意义。

应用中的缺失

――电子凭证

然而,为什么在网络应用过程中,许多电子签名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呢?我认为,电子签名技术在应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大漏洞,那就是缺少对电子凭证的规范!

以物理世界的交易及签名方式举例,在物理世界中,如果我们去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比如转账100元钱时,银行需打印一个一式两联的转账赁证,上面写着某年某月某日某某,由某个账号转到另一个账号100元金额,然后银行盖一个营业网点的章,你签上字,一式两份,银行留一份,自己留一份,这就是双方手中都留的凭证,对这一交易行为的一种双方认可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凭证就是证据。按说网上银行也需要这样一个过程才能实现安全、完整的交易,让人们放心。但现在大多数的情况是,网银交易过后没有留下任何凭证!现在很多网银是这样做的:人们要转账时通过浏览器登录网银,在显示屏的凭证页面,把银行卡号和交易金额输进去,交易完成后,屏幕上的凭证就消失了,至少用户端手中没有留存;网银端有没有留存凭证不知道,因为每个网银系统的设计都不一样,目前没有标准规范。这等于是没有按照物理世界的方法留下交易双方的证据。这样就容易出现很多问题双方却不清楚,一旦发生网络交易纠纷,只有网银数据库中有记录,用户手中没有任何凭证!而网银的后台应用系统中是否将此交易的凭证单独保存?是否让用户在此凭证上签了字?是不是可以将该凭证作为一个单独的凭证进行法律验证?或者这些都没有,只是在后台数据库中修改了用户账户中的资金数据?每家银行的做法也许都不一样,储户就不得而知了。

其实,在其他一些数字证书的应用情况中,这个问题同样存在,比如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应用中,在物理世界中每个人的行为都需要填写纸质凭证,但在网络世界的这些应用中却没有要求这样做。这样,所有的数字证书用户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电子文件上签的名。

这样的结果是可怕的。这样对最终用户来说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如果最终用户自己账户中的数据不对,即使手持数字证书,他也拿不出凭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这样一笔交易;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电子凭证,如果用户抵赖自己行为,应用系统也会因为没有凭证没办法证明自己。此外,在应用系统中,虽然很多应用系统都有严格的管理措施,但也可能由于管理的失误,一些系统操作员可能能够偷偷修改数据库中的数据,这对最终用户是一种不公正。最终用户一旦与应用系统的提供方产生利益冲突,他将没有能力对应用系统做安全审计,而应用系统因为利益的关系,可能只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样,很多最终用户会认为使用数字证书没有用。

因此,要落实《电子签名法》的话,就需要将电子签名应用的过程规范化。与物理世界一样,在网络世界中,需要电子签名的地方,就必须有一个对网络行为作记录的电子凭证,在这个电子凭证上签名。并且,这个凭证的管理应该有一个规范或标准,比如谁来存凭证?谁来管理凭证?出现问题怎么出示凭证?如何验证凭证?这些问题都需要规范。同时,对不同的业务系统,应该有不同的电子凭证的标准,比如网银需要的是一个转账赁证,报税需要报税赁证,电子病历需要电子病历凭证,它们的具体内容与物理世界各个行业的纸质凭证应该是一样的。

电子凭证是人们网络行为的重要证据,也是最关键的内容,但在目前的很多应用系统中却是缺失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只有将电子凭证规范起来,《电子签名法》才能真正落地。

监管中的漏洞――过程监管

从电子签名和认证服务的监管上看,与上述一一对应起来,还缺少一个对重要环节的监管。

《电子签名法》中明确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满足四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电子签名工具由签名人专有,第二个条件是签名的过程由签名人控制,第三个条件是签名以后对签名的任何改动都可以被发现,第四个条件是签名以后对数据电文内容的任何改动都会被发现。满足了这四个条件就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与盖章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这四个条件中有三个管理部门都监管到了,但漏掉了其中重要的一个,从而造成很多电子签名并不符合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

第一个条件,签名工具由签名人专有,这个电子认证服务机构(CA机构)能够保证,因为管理机构要求CA机构在发私钥和制作证书的过程当中,对私钥拥有者的身份进行核对,目前CA机构都已经完全能做到。第三个条件和第四个条件依靠现有的PKI技术完全能实现,任何人如果想要改变电子签名和签名的内容,都能被发现。现在惟一缺少的,是对第二个条件的监管。

第二个条件是签名人控制签名工具的使用过程。目前,签名工具的使用过程是否由签名人控制并不明确。应用系统开发商或集成商或CA公司在编写签名制作数据调用程序时是否充分考虑到环境安全,是否在流程设计中考虑到由签名制作数据持有人启动签名程序,既没有标准也没有审计。比如,一个网银系统,集成商可能是CA公司,也可能是网银业务系统的开发商,它们在应用系统中集成电子签名技术时,集成私钥、签名以及公钥验证的过程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没有规范,其次是没有监管,这两个问题造成了签名人无法控制签名工具的使用过程,由此造成无法判定在该系统中产生的电子签名是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靠电子签名。

未来,工信部信息安全协调司将逐步规范电子签名应用系统,并形成审计和监管机制。

建立电子签名应用规范并不复杂,只需要规定在应用系统中需增加电子凭证的形式以及确定它的保管方式、审查机制等相关问题就可以了,重要的是要对应用系统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检查。

在建立规范方面,应用系统所有者的责任更大,因为电子签名应用流程是否规范,并不决定于电子认证公司,而是决定于系统建设者。如果认证公司能参与应用系统建设,往往流程会比较规范;如果CA公司不参与系统建设,电子签名规范的落实则没有责任主体,做没做到位也无从知晓。因此,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规范好电子签名应用,还需要好好研究。

规范的问题解决好了,其他的一些问题目前都是有方法可解决的。比如,人们对数字证书另一个最大的疑问是:担心数字证书中的私钥被黑客截获,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私钥用于签署一些电子凭证,给自己造成损失。这个问题虽然曾经出现过,但要解决是很容易的,就是建立一个私钥的应用规范,增添一个在调用过程中的验证环节。比如在key上增添一个机械锁或者一个数字pin码,确认使用私钥时按一下这个锁就可以了。这样可以保证电子签名是来自惟一的这个KEY,而不是软证书,这样即使黑客偷窃了软件私钥,也无法完成签名的动作。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假冒签名在物理世界中也是存在的,这已经是犯罪行为了,我们同样可以通过报案,让公安部门介入来揪出网络世界中的犯罪分子。

第7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把线下签约搬到线上,做到零门槛还要保证安全有效,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少在“如何保证合同有效性”上,在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颁布的第10年,上上签创始人万敏和团队还需要花大量的精力去“教育”各个公司的法务,所有的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作为生意中绕不开的一环,需要签约的企业客户一边忍受纸质合同和电子签章带来的不变,一边又对能提升效率但“面生”的电子签名抱有天然的不信任。万敏认为,如果能让客户明白电子签约和纸质合同一样安全且有效,这将是一块全新的空白市场。

在此后两年时间内,她把上上签的签约量做到了行业第一,帮助了包括互联网金融、商业地产、在线教育、O2O、电商等诸多行业解决了在线签约难的痛点。任何一位需要签约的客户,都可以很容易地在手机App、WPS或者网页端上传合同,并在线签署。这家公司通过嵌入加密技术和云存储等技术提供电子签名SaaS服务,让在其平台上签署的每一份合约都能实时得到公证,这保证了合约签署的有效性和储存的安全 性。

万敏想做的事情在当时的大洋彼岸已经有了很好的榜样。一家专注于电子签名产品,名为DocuSign的公司,花了10年时间,已经在188个国家累计了5000万的独立用户。超过10万家公司使用其技术完成文件审批、交易和工作流程管理。完成F轮2.33亿美元融资后,它的估值达到30亿美元。

2014年,在苹果中国待了五年后,万敏离职了。她和几位合伙人凑了钱,开始创业。

Docusign当然想进入中国。不过万敏发现,其产品架构基于邮件,这一特性和中国法律存在矛盾―一年后金山没有选择DocuSign,而是选择把产品嵌入上上签平台排他性合作,也证实了万敏的推断。

这也是最初公司法务对于在线签约电子合同效力的担忧之处。多数人对于电子合同的理解,还停留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上。尽管目前使用电子签名做电子签约的全球500强企业已经超过90%,但DocuSign平台基于邮件和传真的签约方式,却败在了中国法律效力证据链最薄弱的一环上。

2012年苹果的iPad与唯冠的商标之争就是一个例子。在经历了一年多的马拉松诉讼后,这桩官司以苹果付出6000万美元收购商标结束。这场商标大战背后,是众多经销商的等待,也是万敏等果粉的无奈。背后的一个细节是,苹果提供给法院所有的邮件都不受认可。

要让电子签约靠谱,必须由第三方完成。这在《电子签名法》中也有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

这是因为,在签约企业的服务器上生成一份合同时,企业平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比如用户向借贷平台借款时,需要在对方的服务器上签署一份电子协议并确认。所有的协议都是由网站制定,同时也保存在对方的服务器上。一旦出现纠纷,哪怕企业并无篡改,也难以“自证清白”。

上上签的做法是把合约保存在公有云上。在上上签签署一份电子合约的方式很多。你可以在上上签的web端、App端登录,只需阅读并签署协议、发送至云平台并存储,就可以完成整个协议的签署。企业也可以直接在Word、WPS平台嵌入上上签插件,拟写合同后插入数字签名。对于主要合作企业的客户,上上签会开放API接口,把SaaS服务嵌入到对方的系统中,目前最快两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对接,这意味着在现有的产品或App中就可以直接签约。比如在分期乐上购买了一部手机,用户在分期乐上就能签署并完成消费贷款的合同。每一份合同签署完成后都会得到“已公证”的提示,并能在平台上“验签”,确定合同真伪,是否被篡改过等。

“我们曾帮助120个人众筹了一个餐馆,他们分布在上海、北京、西安各地。如果要签纸质合同,一个月都签不完,但是通过上上签平台,一天时间全部完成。”万敏告诉《第一财经周刊》。

2014年下半年,万敏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林先锋。从阿里巴巴安全部门离职后,他成为了上上签的技术合伙人。

从一开始,上上签就把安全和有效放在了首位。尚未拿到融资时,万敏和林先锋就组建了一支安全管理团队。随后,他们给上上签配置了一个强大的创始团队,包括知名黑客,以及来自甲骨文、思科等大公司的资深从业人员。此后融资获得的大部分资金也投入了技术研发,来提升安全性和并发量(同时提高在线签约数量)。由于SaaS是多个客户同时在一个平台的系统上运行,所以如果这个平台出现了问题,所有客户均不能访问自己的应用平台和数据。而大规模的并发访问,是导致网站瘫痪的最重要的原因。

林先锋和技术团队花了半年的时间完善产品。尽管《电子签名法》承认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但要证明一份合同的安全和有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一份合同的有效与否,包含三方面要素:签约双方的身份、履约的过程(是否被篡改),以及合同的内容是否受法律认可。若当面签约,通过字迹比对就能很容易地完成前两项认证。但是放到了互联网上,篡改变得容易,因此要证明合同完好,手续会更麻烦,需要一连串证据链的联合论证。

首先是实名认证,确认账号对应的人或者企业验证签约对象。第二要验证签约过程,通过人脸识别、声纹语音、指纹、短信密码等,二次校验这份合同是否由本人签署,并对签名编码,最后盖上时间戳。从用户签署的时间、身份、IP地址、使用终端,到签名数据等信息,整个签名的过程会打包成一份数字指纹保留在云平台,并在东方公证处平台备份。这就解决了可能存在的篡改和恶意抵赖的欺诈问题。

林先锋的技术团队会定期M织一些白帽子(正面的黑客)对网站模拟攻击。如果黑客要从网站上盗取一份1000字的合同文本,先要攻破最外层的细胞壁阿里云,再进攻细胞膜阿里金融云,最后才能从细胞核―上上签的云平台拿到储存的文件。即便如此,最后呈现出的可能只有20个字的加密碎片,依然无从获得全部信息。这和碎纸机的原理相同:在线上把一份合同打碎并分散,然后加密存储。 >> 创始人万敏认为签约领域也能诞生一家卓越的公司,完成从纸质合同到电子合同的过渡。

上上签的拓展方式是,从金融行业切入,先拿下行业内体量大的标杆客户。这也是上上签目前客户最集中的领域。这个行业对钱和契约的涉及最为频繁,对于平台的要求也最为苛刻。“如果能被金融行业的客户认可,再切入其他行业,就容易得多。”万敏说。

以其中的消费金融为例,比如趣分期,它的特点是金额小、频次高和地域分散。如果还按传统邮寄寄送方式签署合同,将是一笔极高的成本,用户也会感到麻烦从而影响购买。万敏已经记不得最先拿下的是哪家客户,只记得从法务、产品经理到客户经理,一轮轮的产品展示和说服,短则几个月,长则半年。

万敏在2015年找到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为电子合同效力的再添一份可信度。这大大缩短了销售的“说服期”。

当时,“互联网+公证”恰是公证处的发展方向,他们自主研发了一套“设备指纹”系统,希望加快公证的流程。尽管双方的合作意向“一拍即合”,公证处依然花了大半年,做了十几次调查,才真正决定和上上签合 作。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完成了公证,能证明的也只是“谁在什么时候签了什么合同”,至于合同是否合法,约定了什么内容,“我们无从得知,也无法保证。”张志明说。

“你们的电子合约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从2016年开始,万敏发现,接入东方公证处的系统后,这个问题出现得越来越少。销售需要面对的环节也开始简化,“现在都不需要见法务,因为客户已经明晰你的法律效力。直接见产品经理和业务负责人就可以。”万敏发现,两年来,对客户“科普”的成本越来越低。

目前上上签的客户覆盖到了全行业,比如租房、O2O货运、商业地产、在线旅游B2B交易等,团队近百人,客户过千家。

上上签的付费模式和流量套餐相似,采用预付费的方式,以年为单位按套餐打包购买。比如预计下一年合同量在100万份合同,就订购100万份的套餐,但如果到年底只用了90万份,多余的无法延期到下一年使用。这样的好处是每年都能收到预付款,有着很好的现金流。“客户都愿意多去使用,因为合同是购买份数越多,客单价越便宜。”万敏说。

万敏没有透露上上签目前的签约规模和销售单价,只是声称客单价行业最高。不过这个数字从东方公证处的后台或许能得到答案。由于合同都需要在东方公证处的后台加密备份,东方公证处的数据也从侧面反映出上上签的增长量。东方公证处公证三部副部长王新宇透漏,“一开始的数量不多,但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每个月会有几百万条数据,最近几个月数据量很 大”。

万敏并不害怕竞争对手为了抢客户打价格战。她认为,企业用户和C端用户的心态不同,相对于价格,它们更在乎产品稳定性、可靠性和公司实力,看重的是公司的投资机构。“有公司提出免费,但到最后,竞争对手的客户主动选择了加价到我们这里来。”万敏说。

万敏并不在意新进入者的后来居上,她认为电子签约行业有比较强的马太效应和网络效应。它天然带有病毒传播的属性,只要签约的一方是上上签的用户,另一方自然也会成为其用户。有技术优势,加上产品的先发优势,就能筑起一条护城河。“签约这个行业其实蛮残酷,也很有趣,你一旦成为领头羊,其他几家日子会很难过。”

这也得到DCM中国联合创始人林欣禾的认可,“就算同类公司融资集中,我也不会担心上上签。因为任何有网络效应的公司在寒冬的时候,基本上是不用担心融不到钱的。”

万敏认为,电子签约行业未来的市场还很大。因为签约和支付是互联网商业活动的两端,像是单车的两个轮子。如果在支付领域能产生像支付宝这样的巨头,那么在签约领域,也能诞生一家卓越的公司,完成从纸质合同到电子合同的过渡。

第8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一、前言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简称ETC)是国际上正在努力开发并推广普及的一种用于公路、大桥和隧道的电子收费系统。射频识别技术(RFID,即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 on)利用射频方式进行非接触双向通信,以达到识别目的并交换数据。它和同期或早期的接触式识别技术不同、RFID系统的射频卡和读写器之间不用接触就可完成识别。

目前,国内运行的ETC系统主要是基于通信频率为5.8G的RFID设备,可以读取车速达200km/h车上的电子标签,它比较适合于自由流(无物理分隔的车道),或者在主线及所有匝道收费站单独开辟专用车道,但是这样对本来交通量非常大经常堵车的收费站来说又要减少现有收费车道,交通将会更加拥挤,而且使用电子标签的车辆也十分有限,它并没有分流太多的车辆,还会导致交通拥堵更加严重。因此,开发混合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迫在眉睫,因为混合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既可以实现常规电脑发卡收费,又可实现不停车收费,该混合车道既可以根据交通流量需要时设成专用车道,又可以在电子卡车辆少时混合使用或者设成常规电脑发卡收费车道。

二、设计思路

任何车辆进入车道识读和控制区后,车检器能检测到车辆到位;若是有电子标签的车辆,识读天线则接收到电子标签发送的信号,天线将信号上传给混合车道控制器,混合车道控制器经解码得到电子标签的ID;若是无电子标签车则没有ID号,仅有一车辆到位信号。

电子标签的ID上传到计算机,经数据分析比对可知其是否为合法电子标签。不同属性的电子标签向混合车道控制器返回不同的信息,非法电子标签车归为无电子标签车类。

车辆到达信息及伴随的特征信息进入混合车道控制器的车流表并进行排序,正确的车辆排序是系统正确控制的保障。当一辆车离开栏杆机后,车流表实时更新。

当车队中的第一辆车为有电子标签车时,自动抬杆,若是正在过车则车过后不落杆,等有电子标签车过后再自动落杆。

合法的电子标签ID和收费站编号向车辆前进方对各站进行广播,以便该车出口处可以按车型、行车距离计费。

由以上构思可知,在混合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中必须克服以下问题:

1、遮挡问题。我们将系统天线埋在车道路面下,以避免遮挡。识读天线像一般公路上的环形线圈,长2米,宽1米,埋在车道路面下2公分处。它对电子标签的识读高度1米左右。小车电子标签安装在前牌照后,大车安装在车头下面,当车辆行进时,必然经过识读线圈的识读区而不会发生遮挡导致的漏读。

2、车道逻辑控制。我们采用对进入车道控制区的车辆进行排序、跟踪,对栏杆机进行自适应控制,实现如下的车道逻辑控制:带电子标签车到达控制区,其前无车则自动抬杆。车过栏杆后,若其后为带电子标签车则不落杆,否则自动落杆。

3、系统自动切换。系统加电后,MTC和ETC均处于等待状态。一有车辆进入识读和控制区,此车即进入车流表,当车流表的第一项为带电子标签车时,切换程序自动切换至ETC模块,由ETC控制栏杆抬起,若是前面正在过车,则车过后不落杆,等带电子标签车过后再自动落杆。若车流表第一项为无电子标签车,切换程序自动切换到MTC模块,由MTC提供通行服务:入口发卡、抬杆、出口读卡、计算、打印发票、抬杆等。

以上三个问题是系统研发的关键,也是系统的关键技术所在。

三、技术方案

针对上述情况,唐港高速公路管理处和北京佳柏立信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究,确定了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后,经试验成功开发了混合车道不停车收费系统(以下简称混合车道),并将其应用到了唐港高速公路收费站。混合车道是一种具有双重功能的车道,它对带电子标签车辆提供不停车收费通行服务,对无电子标签车辆提供MTC通行服务。它还可作为专用ETC车道运行。我们研发的混合车道既有MTC功能又具有ETC功能。车道ETC部分由下列软、硬件构成。

1、电子标签。电子标签具有一定的抗金属对电磁波的干扰能力,平时处于休眠状态。当汽车经过检测区时,被识读天线唤醒,发送其ID号。

2、识读天线。识读天线的工作频率能穿透水泥和水,用唤醒电子标签,并接收电子标签发送的信息。识读天线由铜线及线路板组

成,大小为米(宽)×米(长)。

、混合车道控制器。接收天线发送的信息,经解码得到电子标签的ID,将ID上传工控机。对进入车道识读和控制区内的车辆进行排序。

、车道指示牌。车道指示牌位于车道内收费亭前,指明此为电子收费车道,带电子标签车可通行。

、车辆牌照显示牌。用于显示当前通行的带电子标签车的牌照。

、车检器。车检器用于实时检测车道内车辆信息,并将信息发送给混合车道控制器。

、显示控制软件。它安装在监控室内的车道监控计算机内,用于监控通行的有电子标签车牌照显示,以利于稽查。

、实时联网广播软件。将入口识读到的电子标签ID实时向各收费站广播,在出口处识读到ID,根据此ID进行查询可得知该车是从哪个站来的,为计费提供了依据。

、亭内显示屏。亭内显示屏用于显示进入车道控制区有电子标签车的牌照。

、工控机。它接收混合车道控制器上传的电子标签的ID,并根据此ID进行查询,确认是否合法ID并将结果返回混合车道控制器,以便对栏杆机进行正确的控制。

四、系统特点

、系统由于识读天线特殊彻底解决了遮挡问题。

、本不停车收费系统有很大的适应性,可与任何MTC系统集成,使MTC车道成为混合不停车收费车道。

、当收费站的通行车辆较少时就可只开一上行,一下行混合车道,而不必像专用ETC车道那样,任何时候都必须开放二上行,二下行。其中一上行,一下行为MTC车道;一上行,一下行为ETC车道。

、系统采用了多种探测技术,误差自动实时修正技术,使系统具有极高的可靠性,系统正确性达.%以上。

、系统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功能完备,价格不到其他ETC系统的%。

五、结论

该系统解决了全天候识读、遮挡、排序、自动切换等关键问题,具有科技创新性,该系统经科技成果鉴定和申报已荣获河北省交通厅科技进步二等奖,该技术填补了我国交通行业中ETC混合车道收费控制领域的一项空白,大大减少了ETC系统建设中土地等资源的投入,有着极广阔的推广价值。

主要

段仁里.ITS机遇与挑战[J].中国智能交通,..

第9篇:签电子合同的流程范文

关键词:物联网;电子商务;服务类;模式

作者简介:王剑(1979-),男,黑龙江大庆人,大庆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电子商务和管理信息系统;

张凤岩(1981-),女,黑龙江大庆人,大庆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区域发展管理;

王植荔(1982-),女,黑龙江大庆人,大庆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与商务;

何宏(1980-),女,黑龙江大庆人,大庆师范学院科研处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学;

王磊(1981-),女,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

中图分类号:F7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6.5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6-127-04

服务类电子商务由于其长期快速的发展,使得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便又产生了新的问题。问题逐渐积累,体现在电子商务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两大类问题:技术类问题和非技术类问题。具体来说有政策法规制度、服务水平、信用风险、物流风险、系统集成、支持体系以及平台建设等诸多方面。而物联网由于其强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使得新平台的服务类电子商务成为了传统服务类在效率经济时代的智能化解决方案。

一、物联网服务类电子商务的模式

物联网平台上服务类电子商务依照其提供服务是线上提供还是线下提供分成两大类模式,一类是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这类电子商务的服务提供完全在网络上进行,如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等形式,在网络上缴纳费用,也在网络上通过电子授课、电子作业等形式完成学习。另一类就是在线上进行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传递,但是在线下接受服务或者获取授权的电子商务类型。这种类型的电子商务就可以应用物联网,利用物联网标签的智能型和自动化,更好地完善服务类电子商务。

(一)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

传统看法认为这类全虚拟的服务类电子商务并不需要物联网的平台。因为物联网是the internet of things,是“物物相连”的网络。而全虚拟环境提供服务并且支付的服务类电子商务根本没有“物”的存在,所以其不需要物联网的平台。

但是传统看法有两点致命的局限:一方面是只看到了“物”的部分,并没有看到物联网的标签和传感技术带来的新的改善服务的机会。另一方面是传统看法把在线提供服务看成是一种短期行为,是一种单次完成的商业服务行为,而没有把它看成是可以长期的、多次的服务行为。所以,在综合物联网的智能性和高效率的特征基础上,全虚拟的服务类电子商务也能够很好地应用物联网。

事实证明,即便是全虚拟的服务类电子商务,物联网平台至少有如下三个重要组件:首先是智能化的认证标签。消费者可以在网络上定制服务,然后通过网络授权获取标签信息将其写入空白标签内或者直接通过邮寄的方式收取相应的智能化标签。这个智能化标签表面有二维码,所表达的信息与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基本一致。通过这个标签,消费者可以实现多终端登录、个性化服务和漫游服务厅三个功能。其次是个性化的服务数据库。其中记录了消费者在这个网站接受服务的种类,接受服务的时间,接受服务的偏好以及正在接受服务的进程。最后是广泛分布的物联网服务终端。利用这个终端,在任何地方,只要将标签靠近终端感受器,就可以即时获得个性化的服务。这种物联网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大大节约了消费者的时间,提高了消费者接受服务的效率,也大大提高了服务的质量,为形成长期稳定递增的客户群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前景非常广阔。

(二)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

在线上进行资金流和信息流的传递,线下接受服务或者获取授权的服务类电子商务,尤其是在线的金融服务和证券服务这样高度涉及切身利益的电子商务,对于身份认证的要求就越来越高。而物联网恰恰能够提供这样的高度安全的身份认证支持,是基于以下因素:

首先,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也采用了智能化的标签。智能化的标签可以用来标识身份,也可以用来存储和读取相应的服务信息。除此之外,智能化的标签具有良好的加密性,即可以在专门的终端上方便地读取,但是不能被其他的终端将读出的信息另存,这也就保证了账号等个人信息的机密性。

其次,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在智能化标签的基础上,实行双重验证的身份验证手段。在首次使用标签时,应该结合该标签计划使用人的其他预留信息进行验证。必要时使用生物学特征(例如指纹等)。这也就避免了其他人得到标签后冒名顶替使用标签损害标签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的情况。

再次,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应用了自动化的物联网技术,可以大大降低运营成本,节约服务提供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自动化的物联网技术减少了很多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大量的人员被从劳动附加值低的工作中解放出来,企业也因此节省了成本。

最后,物联网平台的自动传感和全球定位功能可以增强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的体验性,一方面方便了所服务的消费者,另一方面也促使服务提供商改进自己的服务配套设施及服务产品。

基于物联网的服务类电子商务是所有物联网平台的电子商务中最为多变,也是最为奇妙的一个领域。B2B和B2C虽然占有重要地位且份额很大,但是却也只是以产品为核心,以产品的自动化和智能化交易为目标。而基于物联网的服务类电子商务则是以人为核心,以人的便利性和个性化为目标。正因为人这个最为多变、最为奇妙的因素成为了核心因素,所以,其系统结构也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系统流程也因为功能的强大而变得更加复杂。

二、物联网服务类电子商务的系统结构

(一)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系统结构

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包含数据库系统、标签系统、服务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周边支持设施系统等5个主要的子系统。

服务管理系统。服务管理系统负责管理所能够提供的服务。其功能包括如下方面:服务资源的获取、使用和储存;消费者服务的项目及时间的统计、分析及偏好的分析;附加服务的分析和获取资源;附加服务的提供;消费者服务的评价等。

标签系统。标签系统负责标签的认证;标签的生成和加密;标签信息的传递;标签的制作;标签的异动、报废以及补办;标签的二维码匹配等功能。

数据库系统。负责建立、维护和使用用户数据库、标签数据库、资源数据库以及服务记录数据库,并同其他系统建立起数据联系。

资源管理系统。负责管理现有的服务资源。主要包括通过DBMS使用资源数据库,向数据库中添加资源,并且将其列入可用资源列表;评价资源,对优势资源给予优先推荐和使用,对于劣势资源予以淘汰,详细结构见图1。

图1 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系统结构图

物联网平台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包括形式有:电子银行、电子证券、在线酒店预订、在线票务、在线印刷、在线工艺品制作等。其种类繁多,系统的结构也随着业务的不同呈现不同的特征。这里仅以在线酒店预订为例,分析其系统结构。

在线酒店预订的系统总体包括:数据库系统、客房管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客户信息系统、交易管理系统、标签管理系统等,共分为前台和后台两大部分。

(二)在线酒店预定系统的结构

在线酒店预订系统由若干子模块构成,每个模块具体的功能如下:

数据库系统。有数据库和数据库管理系统构成,负责建立、修改、维护相关的客房、定位、客户、标签以及交易数据库,并在其他管理系统使用和修改相关数据时充当媒介的作用。

客房管理系统。与酒店的客房管理系统相连接,共享成员酒店的客房信息。从酒店那里得到相应的客房信息,并且及时在数据库进行更新,并负责查询、调用和修改相关数据库里的数据。

客户管理系统。负责管理客户信息,为客户提供注册、修改和使用查询相关客户信息的功能。可以读取、查询、修改和删除客户数据库里面的数据,并将客户数据发送给标签管理系统制作相关标签。

交易管理系统。负责管理整个交易过程,并读取交易信息,将其变化更新到数据库,负责增加交易信息至交易数据库。为酒店提供交易信息和标签信息,以便酒店进行销售登记管理。

标签管理系统。负责修改标签数据库里面的信息。负责读取客户数据,并以之为依据生成客户标签,将标签信息发送给酒店以便酒店进行住宿安排。

图2 在线酒店预订系统结构图

三、物联网服务类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

因为基于物联网平台的服务类电子商务根据产品性质不同,被分成了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以及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两个模式,所以本部分讨论分别是上一部分列举出的两种模式的相关业务流程。亦即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和在线酒店预订的业务流程。其他类型的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思路同在线酒店预订的业务流程。

(一)物联网平台的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业务流程

对于物联网平台的完全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大体可以分为以下若干个步骤:首先是用户登录系统,通过验证后开始查询服务。此时服务管理系统开始查询现有的服务资源,如果有相应的资源,服务管理系统则将资源打包成服务产品,呈现在用户面前。如果用户发出订货信息,则标签系统将客户信息加入标签中予以密封并制作标签。将标签或者标签的信息发送给客户,客户以标签的形式通过各类终端登录系统,服务管理系统会收集客户在接受服务时表现出的偏好而有针对性地组织资源,并最终将这些个性化的服务资源和附加的服务资源都呈现在客户面前。客户使用这些服务资源后,会对资源和服务进行评价,而服务管理系统也会对客户进行评价。双方互评完毕,就会在各自的终端上看见自己的评价情况。

(二)物联网平台的在线酒店预订业务流程

首先酒店先要将自身的地理定位信息以及客房信息发送给客房管理系统以及定位信息系统。然后客户登陆在线酒店预订网站,向交易管理系统发起查询。交易管理系统将查询信息转发给客房管理系统,后者返回客房信息。客户根据交易管理系统呈现的客房信息发出预订,在交易管理系统与酒店客房管理系统核实后生成订单,并且将订单发给定位信息系统、标签信息系统以及客房管理系统。客房管理系统向酒店确认订单信息。标签管理系统将客户的标签信息发送给酒店。而定位信息系统则将酒店的地理定位信息发给客户。客户入住完成并且离开酒店之后,双方展开互评。交易管理系统根据双方的互评分别将相关信息加入到客房管理系统以及客户管理系统中,并且将相关信息写入新的客户标签。最后将互评信息发送给双方。

四、物联网服务类电子商务的管理和监控

(一)酒店预订中传感设备的使用与隐私保护问题

在强大的物联网平台的帮助下,部分在线型服务类电子商务,尤其是酒店预订的体验性空前增强。如果酒店愿意,可以提供诸如房间温度、湿度的感应数据,光照、水温的感应数据,噪音的感应数据甚至允许远程调用部分摄像头的即时视频数据。但是酒店应该是私密的休息空间,各种传感器尤其是摄像头能够暴露其他人的隐私。

解决这方面问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从社会意识的角度出发,强化国民的精神素质。传感设备在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的手中,就不会成为窥视隐私的工具。因此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能量新风尚,大力弘扬传统美德,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其次,就要从设备的角度出发,要积极避免这类问题,不要给这类问题发生提供条件。例如摄像头可以在一些具体的位置安放,也可以采取定向式的摄像头,将其镜头对准环境风景,而非酒店内部。最后,就是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处理机制,遇到此类问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利用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大的威慑,使其不敢越雷池半步。

(二)标签认证人转让问题

在物联网平台的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中,标签在很多情况下是表明用户身份的唯一标识。而现有的技术条件虽然能同步实现标签识别与生物特征识别,但是配套设备的成本却很大,可行性不强。所以一旦发生有用户将自己的标签卡转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对于很多在线服务提供商来说,稽核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问题,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思考:一方面,在标签卡持有人自愿转让的情况下,多数是服务产品在某个时间表现出过剩的迹象。所以需要引入更多接受服务的人才能将服务更有效地利用起来。这样,可以将现有的许可和标签认证缩短有效时间,采取短持续、多次数的认证手段,既可以避开相对过剩的时间段,又可以物尽其用。另一方面,如果是发生了恶意转让的情况,亦即在更多的时间段内占有尽可能多的服务资源的情况,则需要加强对标签卡的管理工作。除了前述的短持续、多次数的认证手段外,还应该通过一些制度来对此种行为进行约束,必要时取消其获取服务的资格。

当一项制度或者一个方法出现广泛的钻空子、搭便车行为的时候,首先要考虑是否这项制度或者方法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应该尽快予以改良。如果确属恶意行为,则要从制度甚至法律的层面予以约束。

物联网在电子商务的应用本身并不是引入标签或者传感那么简单,而是从系统结构到业务流程乃至人员更迭更深层次的变革。物联网作为一种智能化的解决方案,会使电子商务更加切合当前效率至上的时代要求。

参考文献:

[1] 白东蕊、岳云康、张莹.电子商务概论[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0.

[2] 张福生.物联网——开启全新生活的智能时代[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10.

[3] 齐二石、高举红.物流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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