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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社监事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联社监事履职报告

第1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机制。从主体上看,主要有以下五种方式:

1.立法机关的监督

《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监督主体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的内容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实施情况,监督的对象是本级人民政府和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实施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方式有:①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报告:②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③组织对本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当然,除了上述监督方式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还可以依据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通过其他形式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权。

2.政府监督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授权,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其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这属于政府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①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是否有效履行职责。

3.审计监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21条规定,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因此,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包括国有金融机构)。

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监督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权对同家出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通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具体情况分两种:一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二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其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需要指出的是,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人民政府的监督和审计监督不同,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监督的权力来源是出资人的权能,而不是公务管理服务职能。

5.社会公众监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二、国有资产监督的法律责任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工作人员及其委派的股东代表的法律责任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①不按照法定的任职条件,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②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出资企业的资金或者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收入的;③违反法定的权限、程序。决定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④有其他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

2.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①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和不当利益的;②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的;③在企业改制、财产转让等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平交易规则,将企业财产低价转让、低价折股的;④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⑤不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的;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⑦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章程执行职务行为的。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上述行为取得的收入,依法予以追缴或者归国家出资企业所有。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予以免职或者提出免职建议。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评估、审计等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接受委托对国家出资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执业准则。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2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一、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

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任务来定位和谋划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找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主动地围绕中心、融入中心、服务中心,不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保障和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升级提速、加快发展。

(一)强化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决算、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认真分析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招商引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工业园区建设、企业融资工作、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视察,审议了区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及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报告,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入到蚌埠新港、北师大、冠宜箱包、建华管桩、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御湖世家、欧尚超市、冠旗艺术玻璃有限公司、宏业纺织等实地了解项目落地、生产等情况,积极推动项目建设。

(二)强化对社会事业的监督。常委会重点加大了对妇女儿童保健和疾病预防、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工作、大病救助、养老事业、残疾儿童康复、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帮扶、乡镇卫生院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其中当前养老事业发展、市容管理相关问题、农村畜禽污染等调研报告受到市政府领导肯定并作出批示,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五年来,常委会注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先后对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农村校园安全和标准化建设、马城新区教育改革升级达标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促进了全区教育均衡发展。常委会还组织代表调研了基层文化场所建设情况,并对社区矫正工作、社区改革、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调研。

(三)强化对民生事业的监督。本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常委会对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开展了禹会区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推进了全区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新农村工作,先后对美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城乡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农业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土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等工作开展视察,就视察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相关建议得到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落实,促进了全区新农村建设;常委会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保障房建设、旧城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使一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得以解决和改善。

二、突出法治引领,发挥权力机关的推动作用

常委会把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放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法治禹会建设。

(一)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针对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建议区政府要做好“六五”普法的考核总结工作,坚持抓传统和抓创新相结合,增强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巩固提升普法成果等;并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及民族宗教工作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了《残疾人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有力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

(二)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进行工作视察。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司法公平、公正问题,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事审判、行政审判、知识产权审判、立案工作及审判管理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管理工作、侦查监督工作、检察技术工作情况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法检”两院的全面建设和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落实,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有力地推进了法治禹会进程。

(三)强化人大工作。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工作作为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的重要渠道和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90余件,接待来访100件500余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交转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对一些重点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推进了疑难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坚持依法规范,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审议,及时把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为了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促进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范化、制度化,推进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常委会研究出台了《禹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依法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每年听取审议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先后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六五普法、棚户区融资项目、财政预决算、行政机构重大变动、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认真贯彻区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把干部素质关、提请程序关、任前法律考试关、坚持供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实行任职宣誓等制度,增强了拟任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意识。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5名、免职51名;任命人民陪审员75名。

(三)依法加强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为促进“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委会出台了禹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监督的规定。并专门召开常委会,听取41名区人大任命的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部分人员口头和书面述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打分评议,并将述职评议情况以个别谈话形式反馈到述职人员。常委会每年对政府部门和“法检”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述职评议和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履职意识、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创新代表工作,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创造条件,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中的作用。

(一)创新代表服务工作。采取培训班、小组活动、座谈会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乡镇社区代表工作室的阵地和载体作用,深入开展代表定期接访、走访,视察调研、学习培训等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开展的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了解社情、反映民意创造条件。健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拓宽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了 “三级代表访选民”活动,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开展了以“知法守法、共建和谐”为主题的“代表观庭审”活动,共有200余人次人大代表参加了活动,反响良好。常委会还在区十六届人大四、五、六次会议上,分别表彰了一批先进人大工作者、优秀人大代表小组、优秀代表,激发了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狠抓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常委会规范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程序,完善了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采取有效方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的办理,建立了常委会负责人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等制度,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办部门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从而使办理质量、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逐年提高。“尽快消除张公山大板楼和老旧楼房安全隐患”、“马城镇乡村道路建设问题”的议案”、“ 关于以公立综合医院为载体,推进医养一体的康复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等建议,得到了很好的落实,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五年来,共办理议案4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205件,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

(三)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常委会2012-2016年连续四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有150多名区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进行了述职并接受选民的评议,1500名选民代表参加了述职评议大会。每年均安排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五年来,40名市人大代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履职评价。通过代表与选民、选举单位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不但增强了代表履职意识,而且增强了选民、选举单位的监督意识。

(四)严密组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各个环节工作。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区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举办了换届选举培训暨动员大会,并举行了专题辅导,为基层政权建设和加强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履职水平提高

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把人大常委会建设成为依法办事的权力机关,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关,亲民务实的代表之家。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常委会学法和常委会领导参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了《宪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地方政府组织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预算法》以及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全国省市人代会精神,强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法律意识和服务区委中心工作的大局意识。

(二)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五年来,常委会积极组织组成人员、乡镇社区人大负责同志等12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全国人大、省人大、市人大组织的专题培训。结合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5周年活动,开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专题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外出参观考察、参与专题活动等方式抓好组成人员的经常性培训,增强了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履职的自觉性。常委会电子表决系统投入使用,区人大网站开通运行。宣传信息工作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单位,多篇作品被省市刊物登载,部分作品得到省市领导批示,宣传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有效提升。

(三)加强制度创新。五年来,常委会围绕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代表工作制度这一总体目标,出台了《关于规范区人大常委会议及主任会议报告、发言有关事项的意见》,提高了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的审议质量和效率;修订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乡镇、社区人大及基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建立了区人大代表履职评价机制,通过围绕职责开展活动,激励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进一步服务代表,为人大代表履职提供载体和平台,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为规范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社区人大的指导,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禹会区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和《禹会区乡镇社区人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促进了乡镇社区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在区委的支持重视下,区人大设立了财经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单独成立了预算工委,专门加强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审查;为加强与代表的联络工作,常委会设立了代表联络办公室,并设置专职副主任一名;常委会6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全部实现了专职化配备,这也是区人大常委会成立35年来第一次完全做到机构及专职人员全落实。乡镇人大全部实现了主席专职化,各社区均设立了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社区人大工委主任全部提名为区人大代表人选,乡镇社区人大工作队伍和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保证了基层人大日常工作有人抓,从而使基层人大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第3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同志们:

按照培训班的安排,下面我围绕“新时代乡镇人大干部如何履职尽责”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乡镇人大基本定位和基本职权

(一)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四级区划、四级政权,但实际上由于实行“市管县”体制,在实际工作中是五级区划、五级政权,乡镇人大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乡镇人大的属性。一是政治机关。乡镇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二是工作机关。在党的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所谓工作机关,就是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并落实到工作中去。这就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担当,善作善成。三是代表机关。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走在前头,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人民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乡镇人大的基本职权。《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决议;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7、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8、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9、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产生和履职方式。《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我市乡级人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一)加强和改善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出发,加强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和推进。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普遍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重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乡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乡级人大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三)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各乡镇普遍把代表工作作为乡级人大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代表活动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各乡镇普遍设立了“代表接待室”、“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络机构,实现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经费。二是国家机关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县级人大普遍完善了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乡镇人大普遍实行人大主席定点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三是代表活动主题鲜明、务实有效。各乡镇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走访接访、调解纠纷等工作;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民生重点领域,人大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全市乡镇普遍实现了人大主席专职配备,各街道普遍设置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工委主任;人大主席团人数有所增加,配备更加规范;不少乡镇设立了办公室,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有人理事、有人干事。

在肯定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一些地方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安排工作、组织活动时,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自娱自乐”现象;有的同志认为人大主席是“二线岗位”,开展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热情不高。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乡镇人大主席调整后,长期空缺,没有补齐;多数人大主席团没有配备工作人员,造成人大主席一人跳“独舞”,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未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事机构;多数人大主席承担其他工作,甚至承担政府工作,不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三是履职尽责不规范。多数乡镇人大对履行法定职责的途径不清晰、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省人大《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而我市多数乡镇每年只开一次;会期不少于一天,而有的乡镇仅开半天,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审议。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对发现的问题,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讲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一带而过、提建议泛泛面谈,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为事先没有充分沟通交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回应,使决策的效力大打折扣。

四是代表工作不到位。从乡镇人大主席团层面来看,一些地方不注重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代表小组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履职平台不健全,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不落实;有的忽视代表履职培训,使代表缺乏必要的履职能力;有的未有效实施对代表的监督管理,代表履职档案不健全,使代表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代表的层面来看,个别代表不知道代表是职务,而是当作是荣誉;有的代表履职热情不高,不愿参加会议、参与代表活动;有的代表能力素质不高,提议案、提建议只停留在要钱要物上,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有的代表不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个别代表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五是运行保障不落实。一些乡镇没有专门办公室,缺乏活动室、联络站;一些乡镇财政预算未安排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经费;有的乡镇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网络装备。

以上这些问题在全市各乡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乡镇人大主席如何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根本政治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必须自觉坚持和接受党委的领导。

一要从政治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讲政治,就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人代会上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党委意见,把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主要措施等,体现在报告中。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引导代表积极依法履职,最终形成决议,表决通过这两项工作报告。这一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同样,闭会期间举行主席团例会,都要贯彻党委意图。确保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实际运作,都同党委的中心工作同步、同调,形成落实党委决定的合力。

二要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就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执行者。

三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落实党委的人事安排布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的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则是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把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乡镇人大主席负有特别的责任,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代表大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是落实主席团人选及分工。党委书记是主席团的关键人物。应当把党委书记推选为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二是落实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选举。依照法律规定,正职一般实行等额选举,副职必须差额选举。三是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为任期内的代表变动的资格审查打好组织基础。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协助党委、选举委员会做好各项人事工作。一是换届的人大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考核、选举、资格确认工作。二是届内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的准备工作。这些环节,如何既贯彻党委意图,又严格依法办事,都是乡镇人大主席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没有回避的空间。

四要从程序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宪法从国家的国体、政体的高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原则。如何在乡镇政权建设的过程中,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底,既有一个党组织加强领导、善于领导的问题,也有一个人大主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的问题。党的领导如何同人大工作衔接好,从人大主席的角度,要讲规矩,讲程序,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合法地把党委的意图落实好。

(二)依法开展日常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也可以称工作安排、工作要点。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工作内容多、头绪多、形式多,需要很多代表,甚至全体代表的积极参加。为保证这些工作、活动的有序进行,必须有统一的计划安排。考虑到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数少,兼职人员多的实际,主要由主席组织实施计划的实际,可以搞一个综合性的安排。就一个乡镇来说,一年内往往不能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普遍开展一遍。一般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突出重点又切实可行的统一安排。工作计划在列举主要工作事项的同时,最好附一个细化的方案。每项工作何时开展,在什么地方开展,由谁具体负责,请哪些代表参加,请哪些人列席,准备哪些材料等。有了这样一个总体布局,开展工作就会有条不紊,不打乱仗。

二是开好主席团会议。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列席人员、议题、材料、通知等,均应由主席作出安排。对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有初步意见或提供若干具体方案,以便开会时有的放矢,较快地形成共识,作出可行性安排。如研究执法检查,则应提出检查的法律或法规的名称、检查的时间、参加检查的代表名单、检查到达的具体单位、检查的参考提纲等。开会时,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各位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遇有不同意见时,或留待下次会议讨论确定,或进行表决,按多数人通过的意见办理。对于依照选举法规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的议题,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

三是筹备人代会相关事宜。中央18号文件和《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主席团安排,主席组织实施。筹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会议的质量、效果。对会议的材料、出席代表和列席人员的通知与落实、新闻媒体的沟通、会场的布置、议程与日程的草案、会务工作人员的组织、重要议题的调研等都要作出周到细致的安排,具体扎实的准备。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千方百计发挥其主体作用。

一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二要支持代表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依法履职尽责,代表大会期间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审议意见,提出代表议案、建议;闭会期间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采取视察、调研、联系接待选民、代表述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应邀参加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

三要服务保障代表活动。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有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的权利。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乡镇人大主席团重要的职责。一是根据代表要求,安排本级人大代表约见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二是根据代表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三是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培训。注意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代表初任培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增强制度自信;搞好专题培训,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立法法、预算法等法律,代表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等知识,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搞好履职培训,学习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基本能力知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四是为本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督促办理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简称,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批评、建议等的总称。代表建议同普通公民建议不同,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特有的建议权。提出代表建议是在行使代表职权,本质上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因此,不但要用法律形式保障建议的提出,而且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建议的研究办理和答复。一些地方存在“重答复,轻办理”“最满意的答复与最不满意的落实并存”的现象,必须认真克服,不断改进。

一要认真收集代表建议。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是主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主席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导、鼓励、听取本级人大代表认真负责地提出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不仅包括同所在选区有关的事项,也包括同所在行政区域有关的事项,还包括代表所关心的各方面的国家大事。

二要及时反映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由主席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这是主席的职责所在。由主席转交,一是体现对代表建议的尊重,表明组织的态度,密切代表同主席团的联系;二是有利于代表建议处理的规范、有序,防止出现建议被扣押、漏送等问题;三是有利于落实承办单位,引起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重视;四是有利于主席掌握建议办理进展状态和结果,随时督促检查。因此,除了代表在视察时直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并当场得到答复处理的代表建议,一般建议都要送给主席,由主席根据建议内容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三要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关机关、组织的办理代表建议有若干具体要求。主席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督促办理单位抓紧办理,让代表满意。一是办理时限。一般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逾期不办或没有答复的,主席要提出批评,并及时将情况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反馈。二是办理方式。办理单位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了解的情况往往细微充分深入,包含了包括代表本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意见,加强联系沟通才能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让代表对办理结果确实满意。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点一般都同办理单位共处一个乡镇,距离近,沟通交流方便。办理单位要放下身段,以对代表履职负责的态度,尽可能同代表面对面地交流意见,把代表的书面意见不能完全表达的意见也了解清楚,实现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最佳化。三是办理结果。每项具体建议都要给提出建议的代表答复。对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应当向主席报告,由主席向主席团报告。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报告印发下一次人大会议,向社会公布。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确保乡镇人大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在代表小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把党的领导体观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二要加强组织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7-13人组成,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不能超15人,注重吸收农业、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积极履职、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职务,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有条件的可以设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主席组织代表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做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三项职责”(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职责),建立健全“十项制度”(乡镇人代会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向乡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制度、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代表培训制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要切合实际,务实管用,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一是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每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年初人代会侧重于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年中会议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督办代表建议为主,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全面有效行使人大法定职权。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和范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对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提请人大依法讨论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决定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监督。监督要广泛听取意见,体现理解支持,切实增强刚性,审查和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重点审查。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机制,积极通过开展视察、专项调研、代表建议办理等方式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进整改,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五要加强代表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范加强代表服务管理工作,每年年底以约谈、通报或探索开展表决的方式,鼓励、鞭策和规范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高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根据代表工作和生活情况,以方便、快捷有效为工作原则,将每位代表组织起来,建立代表小组,并根据工作特点,明确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岗位,让代表有事干、能解决问题。每年至少组织2次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述职制度,要求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代表每年在会议上述职不低于30%,根据文化程度(书面口头均可),两至三年内实现代表述职全覆盖,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密切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对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进行量化,每位主席团成员固定联系代表不少于10名,每位代表固定联系群众不少于3名,明确每个月代表接待选民的时同安排、人员安排、情况记录、建议办理等工作要求。组织好代表的履职学习,从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入手,采取实地教学、工作示范、履职交流、理论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代表履职学习提质增效,加强“人大代表接待室”和代表联络站建设,以“就近、求质、多样”为活动原则,将人大代表分片集中安排至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明确活动内容,公开代表联系信息,建立代表活动台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健全督办重点建议机制。

六要加强运行保障。着力解决挪用或不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的问题,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县乡财政要将乡镇人大的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加强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站软硬件建设,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发放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对路途较远的人大代表报销往返路费,注重活动中代表食宿安排,努力营造良好的代表履职环境。建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标准。

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要善于把握、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长期以来,许多人对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识有误区,监督力度不够,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政府就是挑政府的毛病,因此,把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绝对对立起来。从政府方面说,有的对人大监督很反感,有抵触情绪。从人大方面说,有的对监督政府有畏难情绪。有的将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混淆起来,认为不必分那么清楚,谁家有活一起干。出现乡镇人大主席代替乡镇长、副乡镇长工作的现象。这些都是要不得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的含义,乡镇人大对政府监督有三个含义:即补充完善、推动促进、纠偏纠错。二是要明确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既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也不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乡镇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需要由同级政府来执行;政府工作需要同级人大在法律意义上予以保证。乡镇人大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事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因此,做好促进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政府离不开人大,人大也离不开政府。三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作监督主要是通过督办乡镇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组织开展工作评议,进行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监督,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正确处理与县级人大的关系。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之间是法律监督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一是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日常工作范围,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要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三是要探索实行县乡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工作机制,即县级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工作计划,两级人大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对两级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四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健全岗位职责、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履职程序、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六是要召开县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履职程序、工作方式、工作责任等予以明确。七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为乡镇人大主席了解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供方便,做好与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制度、议事规则都是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体现和保障。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问题以全体代表或主席团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所以,人大是集体有权,个人不能单独行使。各级人大必须召开会议才能讨论决定问题,不召开会议不能决定问题。在人大会议上,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没有高低主次之分,都享有平等的“一人一票”权利。因此,乡镇人大主席行使职权,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更不能将个人行为强加为集体行为。

(四)正确处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中央18号文件指出:“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一人,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省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主席团成员不能担任乡镇人民政府职务。”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人大工作是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抓人大工作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另一方面,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多数是由党政重要岗位转任,绝大多数同志威信高、能力强、办法多、影响大,有的就是乡镇长的“后备军”。因此往往在党委班子里还会承担其他分工,比如党建、政法等工作,甚至有的还直接承担政府的一些分工,造成“裁判员”直接上场“抢球”的局面,违背了中央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对此,一定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理顺工作分工。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第一召集人、直接组织者、专职负责人,如果不用主要精力抓人大工作,就是失职,就会给乡镇人大工作造成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失。

五、积极探索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前并无专门人大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大干部,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各地开始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有的还配备了人大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2015年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作出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是设立人大工委的法律依据。街道人大工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到街道的工作机构;其次,街道人大工委虽然是经过党委、人大和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但它与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能截然不同;再次,街道人大工委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体现。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能充分调动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二是使基层人大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工作体系。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工委这一载体,有效地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之中,可以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设立选民联系电话,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有力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和质量,做到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的现状与困境。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二是机构设置还不健全。虽然街道工委配备了专职主任,但工委委员是由街道中层干部兼任的,工委办公室也没有专职人员和秘书,人大工委缺乏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为“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三是代表活动不易开展。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方法,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致使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活动较难。四是人大工作氛围不浓。街道人大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人们对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对人大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没有真正了解。这也使街道人大工作缺乏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做好街道人大工作需要不断开拓创新

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探索,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疑虑,要善于在伟大思想中寻找答案、在实践探索中寻找答案、在学习借鉴中寻找答案、在规范提升中寻找答案。

一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联系代表常态化,突出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联系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是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要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提供信息资料,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要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会议言论免责权、人身自由特殊法律保护权以及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保障、物质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各项具体措施。二是组织活动制度化,突出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基本形式。考虑到街道人大代表数量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街道人大工委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组活动。要遵照法律规定,制定好切合本地实际的一系列代表活动制度。要按照推选一个好组长、制定一个好计划、选择一个好主题、确定一个好形式、提出一条好建议的“五个一”要求,真正使每次代表小组活动都富有成效,解决一两个现实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必须强调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三是联系群众经常化,突出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功。通过不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采取定期组织代表进社区、代表联系卡、代表接待日、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完善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机制,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在此基础上,指导代表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依法向有关部门交办,也可以形成街道人大工委专题调研报告,呈送街道党工委参阅,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体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立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参加回原选区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交办工作规范化,突出落实好常委会交办的监督等工作。“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街道人大工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完成好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要积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好街道党工委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接地气、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完成好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要理顺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街道党工委是街道辖区工作的领导集体,街道人大工委必须自觉接受党工委领导,要经常主动地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人大工委要严格执行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工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主动为党工委决策服务。二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在法律上,街道人大工委不是街道的权力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由它直接选举产生的,也不存在直接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街道人大工委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又可以对办事处以及辖区内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辖区内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要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人大工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街道人大工委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不同的是,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专业性较强,而街道人大工委既要相对独立地开展服务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全面工作,还要服从和服务于街道的中心工作,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选举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一般都是通过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的,而其工作又需要依靠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来组织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街道人大工委在工作上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街道人大工委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本领。街道人大工委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系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补短板、强弱项,针对性地强化人大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当前,街道人大工委要把代表履职管理和履职平台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街道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街道居民议政会”等制度,丰富了人大工委履职平台和抓手,值得借鉴。街道人大工委要通过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履职潜能。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主动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代表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反映上来,努力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积极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第4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20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之年。省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委贯彻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以更高质量立法助力高质量发展,以更大力度监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以更实工作举措动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投身改革发展实践,努力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的现代化征程中展现人大担当作为,为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出人大应有贡献。

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务更加严实之功、求更高质量之效,积极贯彻实施我省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的三个指导意见,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聚焦改革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期盼,今年立法拟安排16件正式项目,17件预备项目,涉及就业促进、教育卫生、中小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在做精做优的基础上加快重点领域立法进程。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重点任务,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拟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等,安排听取审议30个专项工作及计划、预决算、审计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精神卫生法、渔业法3项执法检查,开展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养老服务体系2项专题询问,开展乡村振兴、民生实事2项工作评议,推动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坚持“代表机关”定位,不断完善落实代表工作各项机制措施,以优质服务体现对代表主体地位的尊重,以有效保障支持代表执行职务,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1.加快经济发展领域立法。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立法修法、作出决定,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制定xx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依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修改xx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作出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对有关契税减免政策予以明确,更好落实税收法定要求。

2.强化民生保障领域立法。重点推动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制定xx省就业促进条例,完善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机制,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制定xx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罚相结合,推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制定xx省红十字会条例,发挥红十字会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方面的作用。制定xx省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制定xx省精神卫生条例,将精神卫生事业的规划、建设和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促进公民心理健康。

3.深化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促进形成美丽生产生活形态。制定xx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依法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从根本上解决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制定xx省洪泽湖保护条例,维护湖泊生态安全,促进湖泊功能永续利用。

4.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针对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制定xx省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规范公交运营秩序,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切实保障乘客、公共交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沪、浙、皖人大常委会协同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落实三省一市护路联防责任制,强化对危害铁路安全行为的整治。作出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规范地震预警信息管理,有效发挥地震预警作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xx省行政程序条例,推动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修改xx省信访条例,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修改xx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人大选举工作,保障广大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

5.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省委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充分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各专工委加大提前介入、指导督促法规起草审核工作力度,强化自主起草法规草案工作,提高审查审议水平。改进立法各环节的调查研究,完善立法听证、论证、座谈、评估、公开征求意见等机制,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挂钩联系立法项目、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制度。开展立法协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与有关高校合作建立立法研究与咨询评估基地,更好发挥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作用。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全面开展主动审查,完善审查建议受理反馈机制,加强与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落实制定机关报备责任,定期通报报备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纠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7.加大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力度。落实设区市法规审查批准工作机制,增强对设区市立法项目审查指导的科学性、及时性。积极实施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的立法成果。多措并举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出台共性问题指导意见,形成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相互促进、协调配合的良性互动。

二、依法正确有效监督,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8.助力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省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2020年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体系完成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格局这个大坐标,加快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努力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听取审议聚力科技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推动产业链现代化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度,加快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步伐。听取审议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上下联动听取审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调研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推动政府持续关注解决短板弱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听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进展情况报告,调研全省城际铁路建设发展情况、国际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招引工作情况,促进构建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对外开放新格局。

9.增强财政和国资管理绩效。听取审议省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xx年上半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20xx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对财政性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开展调研,支持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审议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2020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规范运作,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

10.持续深化美丽江苏建设。听取审议2020年度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报告,支持和推动政府依法科学精准治理生态环境,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筑牢美丽江苏的生态基底。听取审议全省土地资源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土地管理,加快形成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国土开发保护新格局。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压实固体废物治理和监管责任,促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开展渔业法和省渔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落实长江禁捕要求。听取审议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报告,督促有关方面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城镇环境品质。

11.更大力度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上下联动听取审议20xx年度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开展工作评议,推动有关部门兑现承诺,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听取审议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助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听取审议全省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情况报告,督促解决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教师队伍素质不断优化提高。听取审议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落实法律规定职责,维护退役军人、华侨合法权益。开展精神卫生法执法检查,提升我省精神卫生保障水平。围绕残疾人保障法和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体育法和省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12.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并作出有关决议,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情况报告,推动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夯实全面依法治省基础。对2018年制定和修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要求法规实施主管部门提交法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首次听取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促进健全完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听取审议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审判机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听取审议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促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努力提升办案效果和效率。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人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交办信访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

13.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用好用足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打好监督“组合拳”。坚持强化刚性与体现支持相结合,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中,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合力。强化监督联动,纵向聚焦重大事项开展省市县人大监督联动,横向围绕共性问题加强长三角区域人大监督协作,增强监督工作整体实效。

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4.深化“两个联系”工作。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增强计划性、协调性,经常性了解代表对常委会审议议题和群众关注问题的意见建议。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工作,更多邀请相关行业、提出相关议案建议和参加有关专题调研活动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健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代表座谈制度。坚持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预算审查、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工作,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落实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和拓展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方式、内容,引导支持代表依托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等履职平台就近就便参与接待、联系人民群众活动。整理“两个联系”中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交办并反馈落实情况。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人大代表工作。

15.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精心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活动,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和参与度。发挥专工委作用,支持专业代表小组精选主题、深化调研。支持各选举单位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本地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开展调研,也可就相关问题跨地区组织代表联合调研,形成整体合力。协同组织长三角三省一市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共同提出议案建议。及时提交、转办调研视察报告,注重成果转化。认真组织江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

16.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注重源头引导,前移服务关口,加强培训交流,推行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机关、组织沟通制度,引导协助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机制,认真审议和处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精准交办代表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既重视办理结果,也重视办理过程。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各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的多层次督办建议机制,加强跟踪问效。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全流程信息化,确保交办及时、全程可视。组织评选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不断提高代表提好建议的积极性,增强承办单位办好建议的责任感。加强议案建议数据分析,为常委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依据。

17.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工作。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利用代表履职平台,定期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背景资料,及时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营造代表工作良好氛围。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共同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18.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纪律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深入推进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适时修订加强省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相关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19.指导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按照省委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换届选举意见,及时修订选举实施细则。落实“适当增加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数量”要求,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履行工作指导责任,共同完成好换届选举任务。

20.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有机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免程序。严格执行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程序制度,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四、做好理论研究宣传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1.深化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围绕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实际加强工作研究和理论阐释,坚定制度自信。推进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建设,密切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为人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22.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对人大宣传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拓展人大宣传平台,办好江苏人大网、《人民与权力》和微信公众号,运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人大工作,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配合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相关宣传工作。健全立法宣传工作机制,建立法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对法规的宣传、解读和阐释。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人大工作中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3.拓展对外交往交流渠道。遵循国家基本外交方略和总体部署,发挥人大优势和特点,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我省人大与外国地方议会交往交流新途径,积极宣介江苏发展成就和经验,讲好江苏故事和人大故事,更好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和人大事业发展。

五、重视抓好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2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省委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省委相关部署落细落地。

25.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建立常态化系统化学习制度,更加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对法治思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传达、认真贯彻重要讲话指示和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制度化举行常委会专题讲座和形势报告会,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

26.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深入开展“两个机关+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驻机关纪检监察组有效开展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机关。发挥专工委分党组作用,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干部工作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一体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第5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前不久,湖南省衡阳市新闻媒体及市人大门户网站公布了在衡阳省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这些述职报告均来自刚刚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据悉,省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对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这种做法在全国堪为首创,绝无仅有。此前2005年,衡阳市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在衡阳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好评如潮。

我们知道,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由原选区选民直接选举或原选举单位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并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监督。依据法律法规,人大代表充分执行代表职务,既要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依法履行职责,又要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深入了解并反映社情民意,当好桥梁纽带。现实中,“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口号家喻户晓,代表也是如此践行之。绝多数代表不辱使命依法认真履职,为民代言,不负重托。遗憾的是,由于遴选代表程序缺乏科学民主,以及代表履职、接受监督机制的疏漏,以致一些代表毫不在乎游离于选民之外,满足于“开会报个到、视察挂个号”,或身在曹营心在汉,沉默缄言,选举举举手、画画圈,提交议案附和随手把名签!如此挂名代表、失语代表有负重托,亵渎了人大制度与法律的尊严。甚至有个别代表思想品质欠佳,法律意识淡薄,热衷借代表光环为个人谋利沽名钓誉。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代表通过述职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汇报履职情况,接受评议监督,近年来在许多地方已屡见不鲜,然而也存在挑选少数优秀代表进行述职的“选择性监督”、述职流于形式的弊端。我们注意到,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做法别出心裁,从2009年起在该市的64名省人大代表将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闭会期间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培训、议案建议调研等情况,为选民办实事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等,不一而足,涵盖了代表工作的方方面面。述职后测评严重不称职的,损害代表形象、有严重违法违纪等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依法提出罢免案。

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意志,其履职情况理应让公众知道,接受监督。从此意义上讲,尽管衡阳此前代表述职赢得一片喝彩,可美中不足的遗憾是,“小范围公开、部分人知情”离还公众知情权、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尚有距离。而今衡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将代表述职报告通过媒体公之于众,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监督权,让更多的人了解代表,监督代表,促使代表更加牢记肩负的职责,自加压力自觉执行代表职务,不辜负选民的期望。如此,制度就达到了其设计的初衷。正如一位述职代表所言,得知报告要公开,陡然感觉到了压力,字斟句酌将报告推敲了两遍,修改了一些文字和标点符号。据悉,衡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人大代表“晒”述职报告自此将成为一种常态。

代议制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伟大创造,而制约权力则是现代民主政治文明的精髓。人大代表的政治权力是选民委托的,行使好法定权力,必须从向选民述职做起,从公开接受选民监督做起,这样才有为有位有威,无愧于崇高的荣誉,无愧于神圣的法律,无愧于代表职务。在媒体公开代表述职报告,让公众“评头论足”,堪称人大工作的一种创新,也是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的一种可贵探索,应进一步规范和制度化,予以借鉴推广。

第6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2021年3月11日 平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8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遵循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扎实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全力助推平阳温州大都市区副中心建设。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着力打造贯彻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重要思想的重要阵地

1.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3.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能力。

4.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5.深入开展人大理论研究,聚焦建设“重要窗口”主题,探索新时代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方法,形成具有实效的研究成果。

6.开展人大宣传工作,主动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二、着力打造人大监督硬核成果

7.加强法律监督。采取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方式,加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省全民健身条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聚焦公平正义和法治建设,常态化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司法专项报告,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入开展部分员额法官履职评议。

8.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深化对预决算的全口径全过程监督, 加大对重点部门预算绩效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推进预算联网在线监督建设。注重对政府债务的监督,适时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调研,强化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重点部门预算执行绩效等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9.加强计划、规划监督。强化对计划执行和重大项目情况的监督,认真组织县人大代表的会前学习研读和视察,精心组织代表会议审议活动,收集整理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纲要。统筹安排五年规划和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监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监督。

10.加强工作监督。督导安置房建设、昆水公路建设、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公益诉讼、少数民族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畜禽屠宰中心建设等工作;开展红色旅游、中医药事业、宗教公益慈善工作等调研,适时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强化对数字经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人才保障与就业、安全生产、竞技体育和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等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加强干部任后监督,继续开展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评议,促进干部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有效履职。

三、着力发挥代表在服务建设“重要窗口”中的作用

11.围绕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完善代表退出机制,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新一届人大代表队伍。

12.加强对乡镇人大代表换选工作的调研指导,确保乡镇人大代表换选工作顺利进行。

13.做好代表服务工作。开展代表培训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管理、综合评价机制;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系”制度;继续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和优秀履职代表评选活动。

14.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

15.继续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四、着力擦亮人大工作金名片

16.推进代表联络站提档升级,努力实现联络站功能更加完善、接待更加便捷、保障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

17.强化议案建议办理监督。继续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三公开、两见面”办法,实行议案建议公开督办、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联动督办和综合评议,创新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加大代表议案建议落实“回头看”的督办力度,促进对不满意议案建议的督办。

五、着力打造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人大干部队伍

18.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加大人大干部学习和培训力度,抓实抓细经常性教育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19.深入贯彻落实乡镇人大工作条例,严格执行“2131”制度,重视乡镇人大代表队伍建设,凝聚县乡人大工作合力。

20.积极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强化数字赋能,推进人大工作数字化改革,启动智慧人大试点工作。

21.归纳整理县十六届人大工作,做好人大资料汇编,提炼工作经验。

22.加强工作团队建设,对重点调研监督项目集中力量攻关,强化组织模式创新,推进人大工作专班运作,提升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

 

 

 

 

 

 

 

 

 

 

 

2021年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安排表

时间

内      容

分管

领导

责任委办

1.听取和审议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1)平阳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平阳县2020年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1年全县和县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3)平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报告;

(4)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等3个重点部门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5)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草案);

(6)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出席会议人员及各项名单(草案)的说明;

(7)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审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有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未尽事宜决定(草案)的议案;

(8)2021年县政府民生实事初选项目;

2.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3.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定的议案。

郑  杰

办公室

各工委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审议确定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许道静

 

 

林小同

 

姚宗纯

 

财经工委

 

 

代表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重点部门预算执行绩效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实施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我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平阳县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林大雪

 

 

姚宗纯

 

 

 

姚宗纯

 

方明晓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农经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社建工委

1.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县政府关于2020年全县和县级决算的报告,批准县级决算;

6.听取、审议和批准2021年平阳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报告;(预备议题)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域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姚宗纯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履职情况评议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调整的报告;(预备议题)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红色旅游建设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少数民族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许道静

 

 

许道静

 

林大雪

 

 

方明晓

 

姚宗纯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农经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民宗侨外工委

 

1.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农业农村局3个重点部门2021年度预算绩效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县畜禽屠宰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落实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人才保障与就业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个人述职报告。

郑 杰

 

 

许道静

 

 

许道静

 

 

林大雪

 

林小同

 

林小同

 

姚宗纯

 

方明晓

 

各副主任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财经工委

 

 

财经工委

 

 

农经工委

 

代表工委

 

代表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社建工委

 

各工委

注:以上安排如需调整由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2021年常委会主任会议主要议题安排表

 

时间

内      容

分管

领导

责任委办

上半年

  1.听取县政府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政府关于安置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方明晓

 

姚宗纯

 

教科文卫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下半年

1.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县政府关于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郑  杰

 

林大雪

 

姚宗纯

 

法制内务司法工委

农经工委

 

城建环保工委

 

第7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近年来,三元里街道人大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代表法和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着重抓好代表的思想建设、履职能力建设和工作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区、街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代表接访、评议、述职工作,积极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协助完成实施依法治街“三五”规划的检查验收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年,街道先后被评为全省严打整治先进集体,广州市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广州市文明街道,“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和谐文明新型社区逐步构成。

一、以良好的保障和服务为保证,打造代表依法履职平台

基层代表依法履职,监督是履职的主体。近年来,三元里街道人大工作室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广阔的平台,在搞好保障和服务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

(一)跟踪式联络。街辖区共有人大代表20名,其中全国人大代表1人、广州市人大代表4人、白云区人大代表15人。这些代表分别来自政府机构、国有制企业、社区居委、学校、村转制企业、私营企业。工作性质的不同,给代表的保障、服务带来了诸多的不便。为此,街道人大工作室采取建立分社区式联络、分小组式管理、定时与不定时走访等办法,加强与各代表的沟通,及时掌握动态,了解工作需求,确保联络、沟通渠道顺畅,跟踪式管理到位。

(二)快捷式服务。提供良好的服务,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条件。近年来,街道人大工作室以提供贴身式服务为手段,精心打造服务平台。在服务过程中,主要抓好“四优先”,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优先反馈,代表在执法检查监督中遇到的矛盾优先处理,代表自身工作、生活存在的困难优先解决,代表的合法权益优先维护;在保障过程中,主要抓好“四到位”,即:有关情况通报到位,代表接访安排到位,专项活动组织到位,执法监督优势整合到位。通过快贴身式、一站式的服务,拓宽了服务平台,提高了服务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检查、监督环境。

(三)足额式保障。人大工作的经费是否保障到位,直接影响着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街道人大工作室,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上,除制定工作意见、作好工作计划外,还有侧重地对人大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经费预算,把人大有关经费开支列入街道年度经费预算中,对代表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等重要活动,采取足额式的保障办法,让代表不为调研经费分神、耗力。近年来,街道每年拿出3~5万元经费保障人大的各项活动,较好地解决了经费保障难等问题。

二、以开展“六项活动”为主线,拓宽代表依法履职渠道

组织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是执行监督和接受监督的主要途径和载体。街道人大工作室,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接受双重领导原则、不直接处理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原则”的同时,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好“六项活动”。

(一)开展代表接访日活动。为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与沟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协助、监督街道办事处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街道人大工作室坚持按要求,每月安排2名代表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轮流接访。在接访中,做到接访人员落实、场地落实、时间落实、咨询内容落实,确保了接访日活动开展制度化、规范化。

(二)开展代表定点联系社区活动。街道人大工作室根据代表的分布情况,采取编设小组办法,将代表与所在的社区建立固定的联系方式,接通受监督,进行双向沟通,在基层听呼声、收民意,充分发挥代表各自的专长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和管理,提高社区城市化管理水平。

(三)组织代表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活动。每年围绕政府、街道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择目的明确、主题突出、针对性强的专题,组织代表进行两次专题视察和调研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街道人大工作室在组织活动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抓好相关计划的制定与意见的征求;活动中,严密组织代表按照计划或方案实施视察和调研,确保视察、调研的时间不少、主题找准,实地调查、方法得当;活动后,撰写出可供政府决策或有助于解决问题的建设性意见和调查报告,上报区人大常委会,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四)组织评议行政职能部门活动。街道人大工作室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每年组织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1-2个职能部门述职、汇报工作,并围绕这些部门近年来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完成本部门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评议。同时,对街机关科室、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促进了街道的全面建设。

(五)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为增强代表的责任感,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街道人大工作室每年安排2~3名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报告他们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主动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通过述职,用反位式的思考,认真查代表自身的不足,找准工作上薄弱环节,强化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真正做到在选民评议中认识不足,在选民监督中激化工作动力。

(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根据白云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的执法检查方案,组织代表听取实施依法治街“三五”规划、“四五”普法规划和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等情况。在执法检查中,有重点地抓好对《统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与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此推动法治建设进程。

三、以关注以人为本为重点,突出代表依法履职工作实效。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三元里街地处城乡结合部,地域、社情、经济和文人环境等方面有其独特之处。如何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加快城乡结合部街道优势的整合,真正打造出“两个适宜”的和谐新型社区,是代表面临的新课题和要应对的新挑战。近年来,为突出代表依法履职效果,我街人大工作室认真抓好“三个转变”工作落实。

(一)抓好思想理念的转变。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是对代表依法履职的根本要求。为使代表的思想理念符合形势发展需要,跟上时代前进步伐,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街道人大工作室坚持每半年联系代表进行一次人大工作理论学习,深化对使命感的认识,从思想认识不足向夯实思想根基转变;每年组织1~2次视察、调研活动,深入社区、选民中察民情、听民意,深化对责任感的认识,从思想重视不够向真正体恤于民转变;每年组织代表开展好述职活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监督,从思想过于保守向真正与时俱进转变。

第8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各位选民代表:

本人被选举担任深圳市宝安区第x届人大代表职务以来,能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现述职一、坚持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一直坚持自觉认真地学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宪法、法律法规知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方针政策等。

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明确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围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本人写出了一些学习体会、心得感受等,还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以上理论法律法规,利用宣传栏、文件、横幅、案例教育等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形式多样的学习,使我提高了理论水平、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无论是在执行人大代表职务还是在本职工作中,我都能自觉认真履行职务,竭尽全力干好每项工作。

一、较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一)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等32件议案和《关于加强房屋出租综合管理问题的建议》等14件建议。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领街或联名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兴建铁仔山古墓遗址博物馆和铁仔山郊野公园的议案》、《加快公共卫生有关单位立项建设的议案》,其他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件。

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二)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先后走访、接待28名退休职工代表,多次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外资、三来一补等58家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等,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工业区社会治安状况等,整理出工业区治安情况书面材料向市、区两级人大进行了汇报。与公安等部门进行沟通,加强和完善了工业区治安办及企业内部的保安措施,改善了工业区的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被选举和担任了人大代表职务就必须向人民群众负责。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同原选区、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既做好宣传员,向人民群众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区政府、街道的正确决策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也切实为群众解决困难,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使政府各项政策和决定更加符合人民的愿望。为解决退休集体职工的参保困难和退休金较低、部分人生活困难的问题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本代表领衔提出了013号议案《关于尽快解决镇集体职工及外来劳务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

西乡街道企业28名集体工退休人员一直以来由企业发放退休工资,多数人员退休工资较低,且无医疗保障。为使他们安享晚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经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同意了为他们补缴养老保险,表达了政府对员工的关心和爱护。20xx年9月这批退休人员转到社保局领取退休金及享受医疗保险,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企业总计为这批老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差额90多万元,使西乡街道企业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大大增强了企业员工对政府工作的信任。20xx年全公司为下属企业聘用临时工办理了社保参保手续,实现了参保率100%。

三、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制度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不行贿受贿,廉洁自律,为全体党员、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再次,在本职工作中模范遵纪守法。主要表现在依法治企、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上。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企务公开,严格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乡镇20xx~20xx依法治镇工作实施计划》,依据《深圳市依法治镇工作纲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依法维权这一中心,坚持将依法治企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始终把依法治企作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公司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到位,在组织上提供有力保障。

建立健全了《各部门及工业区管理处岗位责任制》、《接投诉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企务公开制度》,每月公布与企业员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如员工社会养老保险缴交情况表、工资表、财务报表、车辆费用一览表、新增投资项目和工程招投标,提高依法治企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开展依法治企自查、监督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月报表,确保依法治企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建设工程投资方面,坚持对新建项目、维修工程项目按照要求进行招投标,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企业成本投入,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2016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二: 

 各位领导、选民代表、同志们:

首先,感谢古陂镇选区选民选举我担任县人大代表,给了我今天述职的机会。

本人自20xx年调古陂镇任镇党委书记以来,深感责任重大,为官一任,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和发挥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在全镇选民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下,我于20xx年2月在该区通过差额选举方式当选为信丰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今履行代表职务快有两年时间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述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两年来我履行县人大代表的职责情况向选区选民进行述职,请予以评议和指正。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1、作为县人大代表,不能把担任此职务作为头顶上的政治光环,而应把它看作是受广大选民之托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神圣职务。我清醒地认识到要正确履行好代表的职务,必须加强学习,通过学习,牢固树立职务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监督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1)、加强学习,从学习中受教育。作为人大代表,必须加强自身学习,注重自学为主。一方面要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用理论知识武装自己,以提高政治鉴别力,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素质提高了,才能做到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要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扩大自身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文化水平。

(2)、加强培训,在培训中求提高。除自学外,我参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法律知识为主的业务学习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人大业务知识,以明确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履行代表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对新当选的代表显得更加重要,为代表更好地履职打下基础。

(3)、加强教育,在教育中提升思想境界。要加强政治制度、奉献精神、法制观念、代表意识、全局观念等的思想教育,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从而提高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作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能够做到经常和代表交流学习,督促代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

(1)、从增强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入手,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人大代表依法参政议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只有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才能使代表的监督职责和参政议政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为此,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尤其重视培养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为使镇人大代表及时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镇人大举办了代表培训班,对全镇人大代表进行了人大工作专题培训。在抓好学习和培训的同时,镇人大定期联系代表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和推广代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互通有无,相得益彰。通过这些有效的办法,极大地调动了全镇人大代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代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丰富了代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增强了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

(2)、从维护农村稳定入手,不断增强人大代表解决复杂问题和重大事件的能力。农村稳定工作至关重要,没有稳定,发展就无从谈起。近年来,我镇人大主席团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的工作思路,在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充分发挥县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镇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1、作为古陂代表团团长,组织好全体代表参加县人大会议,主持好本代表团的各项活动。当选为县人大代表后,我时刻记住自己是古陂镇选区选出的代表,是古陂镇的县人大代表。为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我能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县人大代表大会期间古陂代表团和闭会后的古陂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中来。

近两年时间,我按要求出席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二次会议的各次全体代表大会,并自始自终参加了古陂代表团的分组讨论、审议等各项活动。期间对县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审议中对农民收入、城市建设规划、脐橙产业建设发展等问题大胆陈言,提出建议,积极参与古陂代表联名提案的提写工作,较好地行使了代表的建议权、审议权和表决权。闭会后,我参加了两次古陂代表小组的代表联系活动,和古陂的县人大代表一起对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进行了座谈讨论。

2、做为古陂镇人大主席团主席,认真开展好县、镇人大代表的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其作用。人大主席团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更好地为代表服务。认真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代表法,使代表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制度,及时听取和反映代表的意见、建议。围绕中心工作,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和评议工作。为代表小组活动和代表持证活动提供服务,切实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督促政府及站所定期向代表通报近期重要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努力拓宽代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促进办理质量和实效的提高,切实保障代表的权利不受侵犯,依法履行职务,为推动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在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提高监督实效方面:一是要把人大监督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及民生问题选准议题开展监督;二是要充分运用监督手段,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成立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开展专题调查;三是通过开展人大代表回选区向选民述职,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效果;四是加大督办力度,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3、作为县人大代表,听取群众意见。人大代表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关注民生、汇集民意,提出高质量的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任务。这也是我担任县人大代表以来时常要求自己的一句话。所以我除了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来提高履职能力外,还积极参加代表视察、执法调研等活动。近年来,我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提出很多议案和建议,大多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三、履行代表职责的体会和不足

通过两年来担任县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自己体会到作为一名代表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1)使命光荣。人大代表是选民的代言人,要代表人民参与行使国家权力的工作,是一种很神圣的光荣使命。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时刻抱着这种使命感去参与人大工作,才能切实做到代表人民,反映民意,覆行代表职责,从而取信于民,得到选民的认可和支持。

(2)责任重大。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最重要的就是要对人民负责,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一名人大代表责任是很重大的。因此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在行使职务职能、参与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工作报告、议案时,在表决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时,要敢说实话、真话,要善于提出积极的合理的建议和意见,要慎之又慎的行使好自己的表决权。只有这样,才不会辜负人民的重托。

(3)严于律已。监督是人大代表、人大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正人要先正已,人大代表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就要严于律己,做到自尊自爱,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廉洁奉公,遵守社会公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各方面做出表率,这样就能做到监督有力、有威、有效,令人信服。

(4)加强学习。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快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的进程,对人大工作、对当好一名代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不断加强学习,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切实提高履职水平。我们的先辈为我们树立了活到老学到老的好榜样,我们也应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强化人大意识、选民意识,切实做好人大工作。

两年来,我虽然能按要求履行职责,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工作,但由于主客观的因素,自己在履行县人大代表职责的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由于自己是兼职的代表和委员,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与代表兼职工作的关系上处理得不够好,走访群众、联系选民做得不够;单独提交书面批评、建议较少;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履职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克服,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倾听群众呼声,尊重选民意愿,代表选民说话,接受选民监督,切实为选民服务,使自己的履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古陂镇选区选民一直以来对我担任县人大代表履职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述职人:xx

20xx年xx月xx日

2016人大代表年终述职报告三: 

作为一名外资企业的人大代表,今年以来,我能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精神,紧密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忠实履行代表职务,主动服务福州工作大局,努力为福州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贡献微薄力量。

一、勤奋学习,跟紧形势

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执法履职能力。在目前政治、经济的变革发展时期,我深刻的意识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与时代同呼吸,与群众共命运,就得勤奋学习,与时俱进;就得跟紧形势,关注民生。因此,我自费订阅了十几种报刊杂志,结合工作实际,抓紧时间学习政治理论和法规政策,不失时机地参加有关的法律法规培训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个人理论水平,夯实了执行代表职务必备的基础知识。

二、结合实际,调查研究

为了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表,我充分发挥自身的行业优势,利用同国外投资者经常接触的机会,有机地开展调研,有理有节地宣传党的相关方针政策,了解外商所想所求,倾听他们意见呼声,努力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同时将他们的反应记录下来,整理出来,作为自己向政府建言的内容。

比如福州应该办好国际学校,帮助解决外籍子女在福州获得良好的教育环境;在一些经济领域不要对外资准入过度设限,允许外资企业参与垄断行业竞争,以便让更多境外资金投向福州的经济建设;要充分改善福州投资环境,使政府将该管的事管住,该放的权放开等。对当前经济生活中呈现的一些热点问题,我也比较重注做一些有针对性的调研,认真采集信息,在此基础上进行筛选论证,并通过查询有关资料,与其他人大代表共同商议,形成有益建议,提供政府参考。比如关于如何创建福州旅游品牌的课题,我经过多方调研,写了题为《浅谈福州乡土旅游的现状与对策》的调查报告,提出诸多建议,递送市人大常委会,得到市人大侨台委的好评。

三、建言献计,推动发展

平时比较关心XX市经济建设动态,在自己活动范围内极力配合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为了在新形势下加快XX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我联系其他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向XX区委区政府提出在金山工业区进行老厂房改造的思路,依托福州特色文化市场,建设以工艺美术产业和旅游产业相结合的大型旅游工艺品交易市场,使之成为区域文化创意产品展示、交易的综合平台。

该建议得到区里高度重视,并进入调研阶段。为了加快福州外环快道建设,我多次参与三环西岭互通铜盘连线项目的调研。该项目作为市区西北部重要对外交通疏解接点,建设及提高沿线许多部队单位应急保障能力有着重要意义。通过调研考察,我们提出了积极建议。现该项目已得以批建,征拆工作正在扫尾,可望明年上半年完成。届时,福州三环由北向西南方向的绕城公路将为提升城市快速交通功能,便捷疏散出城车辆产生不可替代作用。

四、着眼百姓,关注民生

当选人大代表之后,能要求自己密切关注百姓需求,牢固树立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观念。努力深入基层,广接地气,倾听群众的呼声,反映群众的企盼,为他们的诉求执言。我因在国外工作生活过较长时间,对于侨台胞的生活状况比较关心。

我经常参与市人大侨台委组织的有关侨台胞工作、生活状况调研,并与其他代表共同提出进一步关心散居贫难侨的建议,同时参加了帮扶贫难侨的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大部分贫难侨生活居住条件得到改善。针对还有少部分人出现的返贫现象,我们还在不断的努力跟踪落实情况,希望极少数贫难侨胞的困难能得以根本解决。每逢节假日,我还经常组织单位员工为农村困难户献物捐款,有时间还带着子女到福利院走访,给孤儿或身残儿童送温暖。

五、参与执法,接受监督

按照人大工作要求,自己既积极参与市县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监督活动,也认真学习法规制度,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推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自觉接受原选单位和群众监督。一年来我先后参加了市人大开展的对上半年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工作、旅游工作、法院工作等监督活动。我把每项执法检查监督都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好机会,只要在国内或手头没有特急任务,都做到认真到位,并毫无保留的发表个人的意见和看法。在公司经营中,我要求每一位员工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各项法规制度,努力为福州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在今后代表履职工作中,我一定要增强代表意识,实践代表职责,积极参加代表活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竭力助推经济发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以上述职请予审议。

第9篇:联社监事履职报告范文

年是“十二五”规划起步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思路是: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镇十二届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用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镇理念统领人大工作,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镇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具体措施: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委工作大局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党委工作大局是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因此,主席团工作要始终围绕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全镇工作大局,动员和组织人大代表关心、支持和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始终做到“维护一个格局、围绕一个大局、坚持一个统一”。一是始终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格局,准确把握自身定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二是始终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优势和特点,科学确定工作思路和作出审议意见,着力推动解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挑战;三是始终坚持党委工作意图与人大依法履职的有机统一,规范选举程序,探索监督途径,提高履职水平,增强工作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实效

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是人大工作的切入点,也是人大工作的立足点。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坚持将监督寓于支持之中,做到既依法开展监督,又能更好地支持政府的工作,从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是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履行主席团和代表大会,听取、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

依法审议监督,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建议意见的议题有:听取和审议年度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镇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听取和审议年上半年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听取和审议年镇5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计划安排和工程进展情况;听取和审议镇政府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情况;听取和审议发展工贸经济新型产业,推进全镇经济转型升级工作情况。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检查和评议活动,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项报告或汇报,今年将着重对我镇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规划编制和实施、农村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监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乡规划法》、《宁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视察调研和执法监督,另外还将对中小学校安全和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生活污水管网规划建设、有线电视数字化改造、五星市场和前冯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等重点工程进行视察检查和工作监督。同时,结合全市“解放思想再跨越,转变作风再落实”学习实践主题活动,继续开展对政府部门和行风单位开展述职评议和行风评议,监督政府职能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力,推进依法行政。

三是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窗口和密切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平台,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做好件的交办和督办工作,依法督促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及时予以依法公正处理和答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三)夯实人大基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年是人大换届选举之年,也是代表工作承上启下之年。一方面要充分保障本届代表继续履好职,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要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创造和提供良好的履职环境和条件,及时向代表通报政府的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同时深入开展代表“双进”(进部门,进社区)活动,深化“双联”(主席团成员、政府班子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走访选民周”活动。

二是要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有选择性的组织代表参加集体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努力探索代表小组活动和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拓展代表建议意见表达新渠道,提高代表活动的实效性。

三是要增强代表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机制,做到及时交办、适时催办、到期督办、“不满意”重办、办后回访,提高建议意见的办结率和落实率。

四是要完善代表活动激励机制。继续开展代表履职积极分子、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建议意见评选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强化代表履职考核和公示制度。

五是要贯彻新选举法,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完成。按照新《选举法》和省《实施细则》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结合本镇实际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重点把握好宣传培训,方案制定,候选人推荐,依法选举等重要环节,注重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研、分析和研究,注重加强与村干部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圆满完成市、镇二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一是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水平。通过多种形式和各种渠道,有计划地开展代表学法、用法、履职等专题培训,做到主席团学习和小组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代表自学相结合,培训会学习与活动前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议事水平和履职能力,增强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活动激励机制,不断提高代表在原选举单位和选民中的影响力和认同力。通过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和代表活动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代表的履职意识,提高代表的履职主动性和自觉性。让选民了解代表的履职情况,更好地密切与选民的联系,使代表身处于选民之中,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真正不辱人民代表人民选,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光荣使命,为履行职务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