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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精选(九篇)

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

第1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切入点,以增添设施、塑造风貌、健全机制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创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提升的环境卫生示范乡镇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集中治理“脏乱差”,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软硬件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人员、经费、职责、制度”四落实,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突出人民群众在城乡环境建设和容貌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注重培养城乡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提升城乡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健康素质,让城乡居民成为环境优美示范工程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三、工作目标

到9月底,全面完成县上下达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以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要求;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全面建立,基本建立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清扫保洁队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全面提升。

四、工作内容

1.完善方案。按照《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制定镇规划方案,并严格按规划方案推进环境优美示范工程。2.加快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标准和规范新建和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池,添置并更新垃圾桶、垃圾手推车辆。3.改善环境面貌。切实抓好“五乱”的治理,突出抓好场镇及“中-马路”“中-禾路”“中-北路”沿线,以及城乡结合部的治理工作。4.提升城镇形象。坚持“四注重、四提升”原则,注重风貌塑造,提升城镇整体形象。5.提高居民素质。联系治理工作实际,努力提高全镇居民文明卫生素质,通过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爱护和科学利用公共设施,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的行为方式。6.示范要求达标。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化”标准》所确定的指标。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上旬)。召开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大力宣传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工作,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工作机制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设施建设加快、环境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示范要求达标等方面的任务全面推进我镇创建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及时总结、宣传,全面总结环境优美示范县城创建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底)。接受省级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村(居)支书主任等为成员的创建优美示范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实施该项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目标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周密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施,大力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切实抓出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中心内,具体负责创工作,保障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二)实行网格化创建管理。以村(居)为单位将全镇划分为10个创建片区,每个片区确定相应的责任镇领导和镇干部,督促各自片区内环境卫生、广告规范、环境秩序等,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标准。

(三)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政策措施,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意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创建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第2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总体要求

2012年全县农村改厕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施工,经济适用,卫生安全”的目标,以“集中连片、整村推进、质量标准、管理规范”为要求,创新机制,严格管理,狠抓督查,确保全县改厕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目标任务

全县建造双瓮漏斗型无害化卫生户厕2000座,主要安排在已命名的省、市级卫生村和正在创建的省、市级卫生村及公路沿线的村庄(各乡镇任务见附表4),使其无害化卫生户厕达到95%以上。

三、资金安排

建造双瓮漏斗型无害化卫生户厕2000座,采取中、省争取一部分,县财政补助一部分,个人投资一部分的办法解决。其中,中省每座补助600元(主要用于购置改厕地下部分配件),县级每座补助资金50元,不足部分农户自筹。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印发宣传画(册)、张贴标语、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卫生厕所的重要性和好处,教育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参与改厕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住建局负责把农村改厕工作纳入农宅设计规范标准,做到建房与改厕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新农办、扶贫办和以工代赈办在实施新农村建设点和移民搬迁新村过程中一并规划建造双瓮漏斗型无害化卫生户厕,资金捆帮使用。各乡镇(中心社区)、新农办、扶贫办和以工代赈办负责组织施工,爱卫办负责配备地下部分双瓮等实物材料。

(三)规范施工管理。项目施工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安装施工,建成的卫生厕所必须达到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的“四无要求”,保证做到建一户,成一户,验收一户,使用一户。项目施工必须达到“五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施工、统一供料、统一标准、统一验收。

(四)严格进度安排。新建和改建户厕必须在2012年11月底前完工。

(五)规范材料采购。新建和改建户厕(已有厕屋),各乡镇、社管委、中心社区统一组织施工,双瓮漏斗型户厕地下部分配件由县爱卫办在全省定点企业统一采购,地上部分由各乡镇社管委、中心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建筑材料来源,并索取被采购企业资质及产品质检报告。

五、考核奖惩

第3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积极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落实《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分解2016-2020年度目标,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爱卫会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牵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县爱卫办要进一步完善全县2016-2020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查方案,加强督查、暗访和日常管理,促进目标落实。按照省、市爱卫办的要求,结合年度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总体安排,组织全县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登革热、黄热病和寨卡病毒等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组织实施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农村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改建厕的技术指导;组织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我县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和水质卫生监测项目。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投入,保证各乡镇卫生监测工作经费,尽快配齐完成国家要求的水质监测项目必需设备,完成国家水质监测标准要求的监测项目。各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住建、环保、农委等相关部门正在实施的项目,落实当地农村改厕工作,爱卫办要把好建改厕质量技术关,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保证规范建厕和建设质量,确保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改善环境和卫生防病的目的。县疾控中心要继续抓好以上工作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结果分析。

三、强力推进卫生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社区)和卫生单位创建是综合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强城镇规范化管理的民生工程。继2014年我县获得省卫生县城命名后,2015年底,镇获得市卫生镇命名,同时,一批卫生村(社区)、单位获得省、市爱卫会命名,2016年,牵头协调各级各部门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指导镇政府申报创建省级卫生镇。进一步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倡导各乡镇踊跃申报,引导和指导一批乡镇、村(社区)和机关单位积极申报开展卫生创建工作,以城带乡,以镇带村,全面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预防病媒传播性疾病。落实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强病媒生物的科学防控,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工作,通过逐步增加监测点和监测频次,掌握病媒生物的消长规律,科学指导病媒生物防控、消杀,以降低四害密度;督促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加强四害“三防”设施建设,防控因虫媒生物传播导致的疾病发生。

五、创新爱国卫生工作宣传方式方法。积极与县广播电视台沟通,通过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组织全县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和第7个爱国卫生法制宣传周活动,动员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强化法制意识,加强社会监督,整治环境卫生,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提高广大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改变不良卫生习惯,营造社会和谐、精神文明的社会风尚,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建立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和全社会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监督。

第4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卫生应急在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不断优化各类卫生资源配置,健全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全面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力争在2013年达到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标准,力争省卫生厅向卫生部推荐我县申报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

三、创建内容

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的创建和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协调、预案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总结评估、社会动员等8个方面。

(一)组织体系。县人民政府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相关规划,将卫生应急工作考核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辖区内的村指定公共卫生信息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与上报等工作。县卫生局要设立有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设立或指定部门、人员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指挥协调。在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的领导下,县卫生局与相关部门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县卫生局、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卫生应急联络网。建立具备信息共享、决策支持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的县级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信息系统。

(三)预案体系。县人民政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各类单项卫生应急预案,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相关卫生应急预案、技术方案或行动方案,各类预案和方案实现动态更新。县卫生局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熟知本县、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和方案的内容及要求。各乡镇负责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辖区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卫生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初步形成政府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为架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

(四)应急准备。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及时安排处置经费。县卫生局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分类专业卫生应急处置队伍,并配备相应的装备;制定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卫生应急管理干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演练计划,按计划落实并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制定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落实储备,完善相关制度。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卫生应急资源扩增能力,以迅速及时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

(五)监测预警。县卫生局要建立完整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实验室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救灾防病信息网络直报等监测网络,并指定专业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基础信息数据库,定期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进行常规和专题评估,提出评估意见、预警和干预措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报告与管理工作,每月至少汇总分析1次数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报告及时率、网络直报率、报告完整率、事件评估率均要达到100%。

(六)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卫生局应及时组织医疗卫生专业机构对事件进行初步核实、确认,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各乡镇要迅速启动或配合上级部门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医疗机构要及时高效承担病人现场救治、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并有效开展事件相关病例上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及时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等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大众媒体及时经授权可由其的应急处置相关信息,并有效开展面向公众的风险沟通。

重大活动开展前,县卫生局和专业机构应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出排查治理意见和干预措施,制定相应的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重大活动期间,县直医疗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互配合,有效完成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卫生监督等工作,做到保障措施得力、效果良好。

(七)总结评估。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结束后,各乡镇或县卫生局应对卫生应急准备与保障、应急处置与救援措施、危害及处置救援效果等内容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按照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卫生学评估及卫生系统内的恢复重建工作;制定并执行合理的补助标准;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而致病、致残或致死人员,配合有关部门按国家标准给予补助和抚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八)社会动员。县卫生局应当制定卫生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居民的卫生应急知识素养,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应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2年4月~6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完成创建活动申报工作;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活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创建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启动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结合示范县考评标准,组织举办卫生应急工作培训班,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核标准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传达创建任务;做好其他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2月)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配备人员及物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实有序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推动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自查评估结果报市卫生局;迎接市卫生局督查,根据督查反馈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重点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3年1月~4月)

做好示范县创建验收申报工作;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迎接省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考评组的检查验收;根据省级评估验收组的评审结果,认真做好总结,抓好整改,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实施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能力的抓手。各乡镇各部门要增强做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作为2012年卫生应急工作的重点之一,切实落实政府公共卫生任务财政补助,加大投入,明确工作进度,保障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第5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卫生镇创建成果,迎接省级卫生镇复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创建省文明镇为契机,巩固省卫生镇成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优化城乡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努力塑造环境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陶庄新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以巩固省卫生镇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继续加强镇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集镇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全面塑造城镇形象,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镇复查。

三、内容要求

1、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以“洁、净、绿、美、亮”为标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一是要切实整治乱停车现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镇区交通管理,实现镇区交通顺畅、车辆停放有序。二是要切实整顿乱设摊、乱张贴。进一步规范无证摊点的管理,对乱张贴现象一旦发现立即清除。三是要切实清除乱搭建,对于影响市容环境整洁和影响行人通行的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除。四是切实落实长效保洁制度,加强对背街小巷等卫生死角的清理工作。五是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对于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箱、果壳箱等基础设施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镇区内河道保持整洁,无漂浮物。六是要切实监督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环境整洁和扬尘控制设施到位,建筑物料堆放整齐,不占道施工,不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运输车辆要密闭严密,防止遗、洒、飞、扬,确保垃圾不落地。七是切实加大绿化覆盖率。增加镇区主要道路两侧和主要河道两侧河道绿化种植密度,提高绿化观赏性,做到镇区绿化覆盖率达2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0平方米以上。

2、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排污治理措施,防止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做到镇区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镇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处置率达95%以上,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10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

3、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镇区道路路面平整,道路硬化率100%,下水管网覆盖率达60%以上,破损彩砖和窨井盖及时更换修缮。对集镇不符合条件的公厕进行改造,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对条件差的村级卫生服务站尽快进行改造提升。

4、开展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的整治活动。加强对“小饮食店、小旅店、小美发美容店、小浴室和小歌舞厅”等“五小”单位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活动。要求各单位做到亮证经营,各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率达100%,卫生设施完备并正常使用,索证索票登记齐全,公共场所禁烟标志醒目。严格控制食物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发生。

5、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活动。以巩固星级文明菜场为抓手,落实业主管理责任,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做到文明管理,文明经商。达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整齐划一,无占道经营,秩序良好。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经营摊位的监督执法。做好保洁工作,环卫设施齐全,垃圾箱清洁,无暴露垃圾。除四害措施落实,下水道出入口有铁丝网等防鼠设施。给、排水设施完善通畅,下水道无污泥。公厕有水冲式设施,清洁卫生。

6、开展“除四害”整治活动。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采取集中、分块等措施,开展常态化“除四害“活动,加强对餐饮业、菜场等“除四害”重点单位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措施,消除盲区。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清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7、加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疫情报告规范,无漏报、迟报现象发生。镇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符合规范化标准,接种和管理规范,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安全注射率100%。建立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中长期规划,扎实组织实施。

8、开展社区、单位、居民小区卫生检查和整治。做到环境整洁、绿化、美化,车辆摆放整齐,楼道、院落内无杂物堆放,无违章搭建,无乱涂乱画,乱拉乱挂。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收集和厕所管理符合卫生要求,无乱排乱倒现象。小区内无家禽家畜放养,饲养宠物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开展规上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定期卫生评比活动。

9、开展行政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行政村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月考工作,落实常态管理。各村要开展调查摸底,梳理环境卫生问题,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投入,组织开展“三清三改”整治活动,即清垃圾、清沟渠、清小广告,改厕所、改道路、改环境。确保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路边无杂草。河道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使行政村的环境面貌有根本改观。

10、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全镇各村(社区、养殖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设施齐全。利用黑板报、橱窗、镇报、村级简报、横幅、手机短信、文艺活动等形式开展健康宣传活动,倡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群众卫生状况满意率90%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下旬)

1、健全组织,明确责任

(1)加强巩固省级卫生镇领导机构建设,成立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召开迎接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动员大会,将巩固省级卫生镇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专项工作组。

(3)各部门、村(社区、养殖场)、企事业单位根据统一部署,对照《省卫生镇(乡)标准》,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上交镇爱卫办,并进行层层宣传发动。

(4)将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经费,确保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经费有保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根据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要求,结合省级卫生强县创建工作,制订整治工作宣传活动方案。

(2)根据宣传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化环境,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复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4月底)

根据复查工作要求,集中精力,整合资源,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自查自纠,梳理问题。

(1)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根据省级卫生镇标准,逐条梳理,做到拾遗补漏,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2)对照要求,集中时间和精力,大力开展各项集中整治工作,要边整治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上遏制不达标现象的回潮和反弹,以确保省级卫生镇十大项工作持续达标。

(3)组织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创建资料,建立创建基础档案。

2、完善机制,加强督查

(1)建立联村(社区、养殖场)联单位制度,指导村(社区、养殖场)和单位全面开展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

(2)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分析问题,研究对策,汇总资料。

(3)建立督查巡视制度。创建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反馈各类困难和问题,督促整改,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4)建立限时整改制度。制订问题反馈工作流程,快速反应,力求实效。

(5)建立主要路段包干制度。发动镇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党员、工青妇志愿者服务形式,划分片区及主要路段,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包干辖区主要路段卫生工作。

3、齐抓共管,综合整治

(1)各专项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任务分解和重点整治任务,开展整治工作。

(2)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积极发动干部群众,从严、从细抓好环境整治的落实,各村(社区、养殖场)和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改变镇容镇貌,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完成复查工作自查及各项指标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接受省爱卫会专家组暗访。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8月)

1、督查整改,查漏补缺

(1)召开迎接省级卫生镇复查推进会,部署“迎检”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明确下一步工作要求。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专项督查小组和人大、政协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个别尚未达标的项目,明确工作时限,治理达标。

(3)完成复查工作自查及各项指标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4)接受省爱卫组织考核组对我镇复查工作的考核验收。

2、巩固提升,重在长效

(1)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巩固、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2)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全镇各级干部和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围绕巩固省卫生镇工作的目标,层层落实复查工作责任,创建办、爱卫办、村建站、行政执法、环卫组、卫生院等部门及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按照巩固省级卫生镇工作目标及分工职责做好各自巩卫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互动联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组织、责任、资金、措施四落实,保证有步骤,有成效地组织实施和推进。

2、广泛宣传,形成合力

巩固复查工作涉及面广、内容多、任务重,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复查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和要求,确立“政府牵头、部门协调、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社会大卫生格局。切实把复查工作转化为全镇人民的自觉行动,营造人人参与复查工作的氛围。

3、坚持标准,严格整治

对照省卫生镇标准,开展各项任务的自查自纠和整治。落实各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要着力于市容环境、农贸市场、“十小行业”、城乡结合部、环境保护等难点问题,加大督查和整治力度,确保复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6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围绕创建省星级敬老院的目标,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切实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推动五保供养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三有(敬老院每个房间或套房内有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有电视机)、三能(老人不出院能洗澡、能看病、能康复娱乐)、六达标(消防、卫生、环境、五保老人供养标准、管理服务人员配比、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等达到省民政厅要求)”的要求,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将全县18个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成省星级敬老院。2013年创建省三星级敬老院2个、省二星级敬老院3个;2014年创建省三星级敬老院3个、省二星级个2个;2015年创建省三星级敬老院1个、省二星级敬老院1个、省一星级敬老院6个。通过创建,确保乡镇敬老院达到各项设施齐备、规章制度健全、院务管理规范、人员配比合理、服务质量改善、供养标准达标,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水平与质量不断提升。

三、创建内容

(一)改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改造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1.统一乡镇敬老院房屋外立面颜色;2.对敬老院道路进行整修,路面平整顺畅;建设无障碍通道,确保居室与餐厅、浴室、公共厕所及其它活动场所间无障碍通行;3.规划一处室外健身场所、一处晾晒衣被的场地、一处停放车辆的车棚;4.设立门卫室和警务点,设置覆盖全院的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专人值班监控;5.所有房屋门、窗全部安装纱门、纱窗;6.建有浴室,浴室要安装安全扶手,铺设防滑瓷砖和防滑垫,更衣室内设4张卧椅;7.敬老院电线电路荷载达标、规范,有漏电保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畅通,工作人员和五保供养对象能够正确操作使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留有记录;8.设置卫生室(乡镇医院设置医疗点)和覆盖全院的医用应急呼叫系统为失能、半失能五保对象提供专门服务,对突发性疾病和其它紧急情况提供应急处置救援,有文体活动室、康复室、储藏室等辅助功能用房;9.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乔、灌木搭配适度,绿化覆盖率达60%。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种植、养殖、加工等院办经济,改善供养对象生活。

(二)完善住房功能。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对象居住房间的各项功能:1.房间中有水冲式卫生间、面盆等设施,并安装安全扶手;2.每个房间必须有保暖降温设施,严禁使用电热油汀、煤炉、电热毯等取暖设备;3.房间或客厅内安装电视机,电视机安装的高度要适中,开通有线电视,确保能够正常收看;4.五保供养对象房间的开关、插座要按照符合规范要求和安全的原则进行改造,方便老人生活;5.房间内配备床、床头柜、衣橱、椅子、脸盆、痰盂、纸篓等生活必需品。

(三)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1.服务人员除正常清扫室外卫生外,每天为失能、半失能五保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帮助和组织老人叠被、铺床、整理房间和清洁卫生等,保证室内外干净整洁,定期为老人理发、剪指甲、洗澡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2.老人长时间不用的衣被等物品,要统一存放到储藏室(柜),并定期晾晒;3.每周要彻底打扫房间1次,擦拭门窗玻璃等;4.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院长每天要到每个五保供养对象的房间检查卫生状况,督促五保供养对象和服务人员搞好房间清洁卫生;5.每半月组织1次五保供养对象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五保供养对象满意度;6.每年组织两次为五保供养对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疾病的,要及时安排就医;7.针对五保供养对象精神文化需求,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社会文艺团体,深入到敬老院慰问演出富教于乐;8.积极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的膳食,保证中餐不少于1个荤菜,合理调整膳食结构和变换花色品种,安排生日餐、病号餐,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加餐。

四、着力提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1.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由各乡镇(场)、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由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担任,设1名厨师(集中供养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2名厨师),其他服务人员按1:8标准进行配备。对现任管理服务人员(厨师)符合应聘条件的,可优先录用,招聘工作要在7月底前结束;2.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管理服务人员(厨师)月工资为1200元(含养老保险等),其中每月发放基本工资950元,其余250元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建立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对通过省星级敬老院验收的,其工作人员可适当调整工资标准;3.切实加强敬老院服务人员队伍绩效考核,县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制定具体考核实施办法。

(二)落实保障经费。将五保供养经费按年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本县农民人均收入的50%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供养款物、管理资金明晰无误,会计、出纳(分别由民政会计、协理员兼任)分设,帐目、资金分管,每月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工作人员工资由县财政通过银行直接打卡发放。

(三)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各乡镇(街道办)、场要围绕“三有、三能、六达标”的要求,对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倒排进度,挂图作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创建工作任务。县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在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基础上,积极为其办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相关证件和厨师等人员的健康证、上岗证。县供电局要结合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改造,对乡镇敬老院电路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并指导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安部门要结合监控全覆盖落实系统服务措施;住建局要结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对院舍布局、设施购置、设备配备等开展具体指导;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指导各乡镇认真开展创建省星级敬老院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工作。

五、落实推进措施

(一)健全组织,完善领导机制。为推进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民政、财政、审计、卫生、住建、公安、消防、药监、安监、国土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星级敬老院创建推进工作,制定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民主管理、院务公开、财务管理、安全消防、卫生保洁、会议学习、后勤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完善保健、护理、康复等服务规程,建立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评比和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与工作人员报酬、续聘挂钩、落实院务公开、开展民主管理。

第7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农村卫生

(一)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解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二)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做好乡医的执业注册工作。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组织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根据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抓紧制订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方案、农村卫生站的建设标准。

(四)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长管理知识、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和乡村医生传染病防治基本知识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乡镇卫生院的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

(一)制订《*省*-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和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根据需要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与标准,对现有城镇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合理卫生配置,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功能。针对危害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有计划地实施社区干预,建设健康社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继续通过开展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产生一批在落实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方针政策、加快健全服务网络、建立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实现基本服务功能、严格监督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先进性,在社区疾病预防控制与重点人群保健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居民群众广泛认可和拥护的全国及省的示范城区的候选单位。

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妇幼进社区”、“中医药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等特色社区卫生服务。

(三)召开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场会。总结近年来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交流各地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

(四)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推进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组织社区医生参加全科主治医师技术资格考试;加强大中型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社区卫生服务骨干人员到社区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培训考察。

(五)加强对各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定期考核评价。

(六)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各级财政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帮助其配备基本设备和房屋等设施。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基本需求,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政策中用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资金,部分可用于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技术人员补助的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卫生部政策研究课题“中小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模式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研究。

三、妇幼卫生

(一)围绕我省卫生发展规划妇幼保健目标,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一法”“两纲”的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现状和《*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全面推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争取出台《*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修订《*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启动和做好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的许可审批工作。配合卫生部研究制定母婴保健许可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措施和要求,完善母婴保健法制建设。

探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新思路,争取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执法调研内容纳入*年的工作计划,并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知识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采取措施规范婚前医学检查服务,落实免费婚前医学咨询等婚前保健工作,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水平。

组织全省母婴保健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执行母婴保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有关制度措施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登记核查制度的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现状调研基础上,研究制订我省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具体措施,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分类管理。深化妇幼卫生改革,开展妇幼保健进社区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我省妇幼保健机构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做好基层群体妇幼保健工作。

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公共卫生职能,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补助政策。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总结“十五”规划实施情况,部署*年工作,研讨我省“*”妇幼保健事业发展规划。

(四)全面实施母婴安全工程,保障母亲和儿童健康。继续加强对农村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中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的专项治理。按照*-*年度降消项目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年度降消项目培训、健康教育、专家驻县指导和项目督导等工作。积极做好降消项目*-*年度继续滚动的有关准备工作。总结推广农村住院分娩纳入合作医疗和流动人口孕产妇社区管理模式,提高住院分娩率。

认真做好爱婴医院检查评估和重新确认的有关准备工作,加强对爱婴医院的监督管理。继续组织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推广责任制助产的服务模式。认真做好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试点工作。加强对国际和国家妇幼卫生合作项目(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项目,妇女孕前期和孕产期人性化服务试点研究项目、中国育龄妇女营养状况调查项目、儿童早期综合发展项目等)的监督指导。

(五)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群体防治工作,争取有关部门将控制地中海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列为专项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实施力度。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组织好今年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宣传周活动。开展出生缺陷群体监测的试点工作。规范和加强我省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的管理。研究制订《*省地中海贫血综合防治方案》、《*省先天性心脏病综合防治方案》和《*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行动计划(*-2010)》。

(六)围绕两纲中期评估,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信息“3+1”的上报模式,做好省级质控。加强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孕产妇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做好妇女儿童两个纲要中期评估的数据统计、执行报告等工作。

四、初级卫生保健

(一)把农村初保工作与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心工程结合起来,努力实现规划目标,推进初保工作全面发展。重点加大农村卫生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和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完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的初保工作机制,召开“*省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初保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督导制度,加强对初保工作的监督与指导,规范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目标审评认定办法。制定《*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2010年)》、《*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

(四)全面开展以乡镇、县为单位的初保审评认定工作。制定下发以乡镇、县为单位的《*省农村*-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审评认定记录(试行)》,指导各县对乡镇初保工作的审评认定工作。举办各市、县初保办相关人员参加的审评认定工作培训班。

(五)召开全省初保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效,部署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六)做好世界卫生组织*-*年度合作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以该项目为依据组织申请省的自然科学基金立项。

(七)加快初保工作法制化建设步伐。组织起草《*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管理条例》。

五、健康教育

(一)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健康教育方法和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进一步做好我省城乡防控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等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预防知识和技能。

(二)继续积极组织实施《*省“亿万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检查督促全省各地“行动”落实情况,组织一次全省“行动”试点互评活动,争取创建更多的“行动”试点,总结推广省、市“行动”试点经验,迎接*年全国“行动”终期评审工作。

(三)加大医院、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与教育部门联合倡导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营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网站建设,把健康教育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制定*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召开全省健康教育学术交流会。

(五)深入开展控烟宣传和评选无烟单位、无烟草广告城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公众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健康相关行为的形成。

(六)积极开展项目宣传活动,组织筹办今年“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

第8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各县(市)要参照金华市区设立基层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做法,争取当地政府安排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补助,不断提升基层的硬件水平。按照A、B、C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配置医疗设备,并加强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利用率。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计划纳入“十三五”建设项目库。着力改善金华市区江北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设备等配置。

启动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市强化建设20家左右中心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住院功能全面开展,使其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和助产技术的条件和能力。所有县(市、区)2016年每千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范围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床位数增加0.1张。

继续做好定向培养社区医生工作。分期分批选派骨干到先进地区基层医疗单位结对培训进修。加快编外人员的入编工作,婺城区、金东区、东阳市、浦江县要争取明显提高基层人员“在编率”。积极完成基层卫生人才2016年各项培训任务。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载体,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所有县(市)于2016年6月底前出台签约服务政策,核定签约服务经费标准,明确签约服务费用于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的劳务补贴和工作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及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等政策措施。推行跨乡镇(街道)责任医生签约竞争机制。按照《金华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金卫〔2016〕16号)文件,认真开展签约服务和考核评估。全市2016年创建1-2家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培训基地,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重点,2016年全市“规范签约率”达到20%以上。

针对一些基层卫生单位还存在“考核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措施,研究制定“标准化内部考核方案”,进一步体现优劳优酬,切实提高考核的公平度和提升考核的整体效率。探索开展“目标年薪制+全员浮动工资制”改革试点。

开展基层卫生单位特色专科评审工作,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异化发展,发展基层急诊、中医药服务、社区康复、慢病、老年病、医养结合等特色服务项目,重点培育“一院一品”。争取2016年有20%的基层卫生单位通过特色专科市级评审。

加快HIS、LIS、PACS、心电检查、移动随访、签约服务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影像、心电、检验等方面的远程诊断中心,诊断中心设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龙头科室,实时传输图片和数据,实时传送专家诊断报告,缓解基层诊断人员和诊断能力不足问题。通过远程会诊,使影像诊断、检验结果分析等诊治水平逐步同质化。全市建立医学检验、影像会诊等中心的县(市、区)达到6个以上,力争于2017年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全面共享。

按照《金华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拉开医保补偿差距,加快提高参保人员在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费用的报销水平,合理拉开乡镇、县及县外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卫生资源。2016年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含乡镇范围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就诊人次)占比维持在65%左右。

落实市、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起扎实有效的结对帮扶关系。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以上医院建立联合病房、联合门诊,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下沉覆盖率要求达到50%以上。

在义乌市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争取通过政府对基层卫生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含修缮)、设备投入(含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和培训经费、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当地同类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住房公积金)等实施足额专项补助,对全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部分基本医疗服务试行“标化工作当量”方法,实施政府付费购买,努力争取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

针对行政村和居民人口分布实际情况,按照“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进一步调整设置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已有合理规划但没有完成设置的,要填平补齐。新建的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由村委提供土地或村公共用房。对规划后多余的现有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可通过转为门诊部、诊所的方式予以解决。

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45元,认真落实国家、省规定,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监管,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60周岁以上参保老年人体检率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健康体检率达90%。

(一)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5月1日前完成群众的

满意乡镇卫生院单位自查自评,5月20日前完成县级初审,6月上旬完成市级全面复核,迎接省级抽查。(二)开展“等级乡镇卫生院回头看”。对全市第一轮评审通过的21家甲等卫生院、72家乙等卫生院进行“回头看”,市级对每个县(市、区)抽查1-2家乙等卫生院和20%的甲等卫生院,迎接省级抽查。

(三)积极参加全省全国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国家竞赛分全科医疗城市组、全科医疗农村组和社区护理组三个项目。各县(市、区)按照竞赛要求于5-6月组织选拔赛,市级竞赛安排在7-8月份举行,并选送优秀选手参加省级选拔赛。

第9篇: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实施方案范文

一、整治目标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部级卫生县城、国家5A级景区、省级文明和谐县城、省级园林县城为目标,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城区洁净有序,通道靓丽美观,农村卫生整洁,从而进一步提升古城美誉度、提高全县人民生活幸福指数。

二、整治重点及主要标准

今年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一区两河十线十四点”。“一区”,就是县城区;“两河”,就是惠济河与柳根河城区段;“十线”,就是108国道、汾屯线、东夏线、平文线、平南线、平泰线、平孟线、平襄线、常东线、旅游路等10条重点交通干线;“十四点”,就是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一)“一区”(县城区)

重点是改善城市环境,实施“八项治理”。

(1)治理城区通道绿化(责任单位:园林局)。对城区主要通道的分车带、绿化带、公共绿地、广场游园的绿化进行高标准更新、补植,管护、清洁。

(2)治理城市“小广告”(责任单位:环卫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局)。整治重点是旅游通道,永安街、中都路、顺城路等“小广告”泛滥区,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要保持长效。

(3)治理城乡结合部(责任单位:环卫局、有关乡村)。整治重点是县城与南政乡、岳壁乡、中都乡、洪善镇等乡镇的城乡结合部,要确保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4)治理乱摆乱放(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工商局、古城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对古城内主要旅游通道和新城区顺城路、上下西关大街、环城路等交通干道两侧门店摊点的经营行为实施综合治理,确保古城内外主要旅游通道和严管街内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次干道、背街小巷的夜市摊点、门面店铺规范经营、秩序井然、卫生整洁。

(5)治理违法建设(责任单位:规划局)。对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搭乱建等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实施专项治理,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拆除。

(6)治理广告牌匾(责任单位:规划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要对古城内外主要通道两侧的户外广告及店堂牌匾,对临街主次干道两侧及小街小巷小区内的户外广告牌(灯箱、条幅)进行全面治理,对破损陈旧、有损城市形象的广告牌匾实施拆除。同时,要强化对路灯、街道等公共广告资源的管理,确保广告设置规范、整洁有序。

(7)治理沿街门店(责任单位:工商局、爱卫办、各社区)。要全面落实沿街门店“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调动市民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积极性。

(8)治理交通秩序(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古城治安管理大队、客运站)。要对外环路、康宁街、柳根路、曙光路、顺城路及古城环城路等重点区域和主要旅游通道的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治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停车站点,完善城区交通指示标志、标识,刷新交通标线,设置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对古城各城门及“干字街”实行严格封闭管理,禁止自行车、电瓶车在古城内干字街骑行,规范古城内电瓶车运营线路。

(二)“两河”(柳根河和惠济河城区段)

“两河”治理是柳根河和惠济河城区段的综合治理,要与古城旅游长远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快速度推进。

今年重点实施惠济河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搞好河道疏浚和堤防建设,配套建设河道两侧景观工程(责任单位:水务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三)“十线十四点”(10条国省县乡主要通道两侧和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对108国道、汾屯线、东夏线、平文线、平南线、平泰线、平孟线、平襄线、常东线、旅游路等10条重点交通干线两侧和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环境实施综合整治,有重点地选择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实施高标准综合整治,打造精品,辐射全县。

1、108国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公路段、爱卫办、农业委员会、园林局、林业局、工商局、沿线乡镇)。108国道是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级目标地段,必须进行大力整治,为全县做出示范表率,重点实施“六项整治”:

(1)整治道路主体(责任单位:公路段)。确保路基稳定、边坡顺适、绿化协调美观、标志标识和护栏设施齐备,努力创建通畅整洁、绿化美化、标识完善的公路交通环境。

(2)整治沿线墙面(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对108国道沿线100米以内的建筑物墙面统一色调,保持整洁。

(3)整治违章建筑(责任单位:有关乡镇)。拆除108国道两侧的违章、违法建筑,达到两侧无影响规划、有碍路容的违章、违法建筑。

(4)整治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公路段、有关乡镇)。全面开展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保持两侧目击范围内的环境清洁、整齐,无煤堆、粪堆、柴草堆、杂物堆,垃圾入池、定时清运,无白色污染。

(5)整治沿线门店(责任单位:工商局、爱卫办、有关乡镇)。对沿线两侧门店的经营行为实施专项治理,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总体要求规范运行。

(6)整治沿线村庄(责任单位:有关乡镇)。108国道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村庄,要配置垃圾池、垃圾填埋点,有充足的卫生基础设施。确保村庄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无暴露垃圾(白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杂物。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基本达到绿化、亮化、美化和硬化,无乱搭乱建。

2、其他九线及两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公路段、交通局、农业委员会、林业局、各乡镇)。要以108国道整治标准为样板,要在其他九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确定70个村开展高标准“五有样板村”建设,即:高标准实现有整洁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基本完备的环卫基础设施、有相对固定的环卫保洁人员、有健全的长效管理制度、有行之有效的考核奖励机制的目标。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抓环境卫生、抓园林绿化、抓村容村貌,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明和谐的窗口和走廊。每个乡镇至少要高标准创建3个以上的市级卫生村。

3、十四点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各乡镇、农业委员会、林业局)。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打造示范、建成样板,并努力创建成市级卫生乡镇。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标准,召开动员会议,层层落实责任,深入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掀起高潮阶段。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以108沿线和14个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在全县掀起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高潮。对照各项环境整治任务,开展阶段性

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在8月底前初见成效。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巩固提升阶段。按照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一区两河十线十四点”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保持长效运行。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评比阶段。对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展开回头看,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不足,进行年度总结评比、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城区、农村两个环境综合整治组,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任务如下: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

成员: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牵头负责协调全县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具体负责省级卫生县城及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活动和日常工作。县爱卫办在综合协调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县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二)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组

成员: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城区及环城地带环境的综合整治,加大对古城内及新城区主干道、主要旅游通道的整治力度,全力维护古城旅游、交通、治安秩序,及时制定出台更加详细的整治方案和考核细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照标准开展整治。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农村环境“创三优”活动,加大“两河”治理力度,及时制定出台详细的整治方案和考核细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照标准开展整治。

五、奖补措施

(一)考核办法

1、乡镇每月自查制度。各乡镇每月对本辖区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于月底将检查结果报送县爱卫办。

2、部门联合检查制度。爱卫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和农村环境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3、乡镇观摩检查制度。每年组织两次由各乡镇领导参加的工作检查活动,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进行排名,检查结果纳入县对乡镇年终考核成绩。

4、其他情况。在各级检查时被点名批评、被通报或辖区范围因环境差而被各级媒体曝光等情况,在年终考核成绩中要酌情扣减。

(二)奖补办法

1、县财政今年安排约200万元资金,用于对各乡镇、村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

2、基本补助标准。县财政安排每个乡镇1万元作为环境整治基本工作经费。其中,在各村村级管理费中切出5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配套5000元用于村级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专项经费。

3、按照考核情况,进行排队分类,实行以奖代补,第一类乡镇1个,奖励10万元;第二类乡镇3个,每个奖励5万元;第三类乡镇6个,每个奖励2万元。

4、在创卫工作中,获得部级卫生乡镇的奖励10万元、村奖励1万元;获得省级卫生乡镇的奖励0.8万元、村奖励0.5万元;获得市级卫生乡镇的奖励0.5万元、村奖励0.2万元。

5、对县直各部门的奖励,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部门力度大、方法多、措施得力、工作积极、承担检查任务重的,县政府将评出环境整治突出单位1个,奖励1万元;评出环境整治优秀单位5个,各奖励0.5万元。

(三)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

1、资金管理办法。对农村环境整治的基本补助由县财政设立专户,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拨付各乡镇(其中县级5000元的配套资金由县爱卫办设立专户,年底考核后拨付各村);对县直各部门、乡镇年终考核奖补以及创卫乡镇、村的奖补资金年终由爱卫办会同有关部门按考核结果提出意见,经县分管领导审定后,予以发放。

2、资金使用范围:农村环境卫生基本补助和奖励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原则,可以用于日常保洁、环卫设施维护、专项整治、环境卫生宣传等方面支出。乡镇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清运补助和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经费开支。县直各部门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宣传发动、突击整治、日常办公经费等。专项经费未用于环境整治的在下年度予以扣除。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点多、线长,难度大、易反弹。县、乡、村三级要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高度摆位,实施“一把手工程”,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长效运行。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乡环卫所、村环卫站的作用,抓好本乡镇区域内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整治实施细则,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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