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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

第1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涉林犯罪;案件;原因;对策

1 涉林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1.1 发案多为交通便利的地区

山区立地条件差,发展经济受制约,而森林资源相对丰富。经济落后,群众经济来源是“以林为主,靠山吃山”。大多案件的案发现场虽然偏僻,人车稀少,但所处位置林区公路四通八达,所盗伐林木并不留存,犯罪嫌疑人规避林区的木材检查站,于夜间将木材运往外地销赃。这些地区的木材监管或多或少存在不到位的问题。

1.2 绝大部分案件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对盗伐林木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

涉林案件中,有的涉及农民,有的是无业人员,还有林业的职工。他们法制意识与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淡薄。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抱着侥幸心理,均认为林区森林资源丰富,盗伐一点林木没有影响和损害。

1.3 涉林犯罪背后有渎职犯罪的隐忧

在滥伐林木的犯罪背后,林业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在处理涉林的犯罪案件中,受经济利益或者人情驱动,导致渎职案件的发生。按照法律规定,盗伐、滥伐林木要给予行政处罚,达到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实践中,林业部门存在一罚了之、内部处理的简单做法,有的林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对有关滥伐林木违法和犯罪界限把握不准,该移送立案的不移送,个别的甚至压案不报,当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致使滥伐林木案件介入多、立案少;受理多、移送少。

2 涉林犯罪案件增多的原因

2.1 商品材市场化程度不高,供求矛盾突出而诱发涉林犯罪

由于全国森林资源分布不均,天然林和人工林规范采伐渠道有限,近年来虽然国家加大了对林木采伐和销售许可方面的管制力度,但目前国家对商品材的市场化管理水平还不高,社会供求矛盾仍然突出,易诱发涉林犯罪。一是居家用材渠道不畅诱发涉林犯罪。二是工业耗材就近取材诱发涉林犯罪。三是人工林市场渠道不畅诱发涉林犯罪。

2.2 法律、法规的缺陷导致执法难,未能有效遏制住涉林犯罪行为的发生

由于林业执法技术性和社会性的特殊要求,其法律保障的局限性逐渐反映出来:一是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导致执法尺度难以把握。二是法律解释的现实性不强导致未能从根本上遏制住农村社会涉林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特殊涉林案件的“主观明知”很难界定。

2.3 执法体制不畅,未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综合执法过程中的职能作用

作为战斗在林业综合执法第一线的森林公安机关,其现有执法体制造成了诸多的制约和压力。一方面来自政府的压力。一些地方政府为夸大政绩、减少负面影响,极力奉行地方保护主义政策,严重干扰森林公安机关查办森林案件的力度和广度,导致一些涉林刑事案件“软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涉林犯罪者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现有森林公安机关的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水平低,林业执法力度鞭长莫及。森林公安机关的工作范围主要集中于边远山区和农村,其工作量并不亚于地方公安机关,但森林公安机关有限的人员、经费和装备与地方公安机关相比却悬殊很大,面对大范围、大强度的林业执法活动,以森林公安机关有限的人员、经费和装备很难面面俱到,不免存在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状况,未能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在林业综合执法过程中应有的职能作用。

3 对遏制涉林案件的对策分析

3.1 按照市场化要求全面疏通林木购销渠道,充分保障木材的市场化供给与需求

针对当前商品材的市场化购销渠道不畅,木材建材指标与社会的实际需要不匹配导致涉林案件频发的实际,培育和完善林木市场体系已成为必然。一是充分建立和完善木材市场体系,合理调配商品材资源。要结合现代林业市场化和社会化的需求,充分开发全国林业资源,逐步开放已取缔或关闭的木材交易市场,全国统筹兼顾,至少满足1个县有1个木材交易市场,对尚存的木材交易市场要在完善现有市场规模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其市场潜能,增强市场调节功能,全面发挥其在木材交易市场体系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合理规范林木交易行为。林业产业具有公益性、社会性,必须实现社会总量平衡,林产品既要满足自然属性又要满足市场属性,国家必须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

3.2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重视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

预防和遏制滥伐林木犯罪,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涉林普法宣传力度,不仅在林区广泛宣传,还要对农村干部和群众的相关宣传。林业执法部门、政法部门应相互配合,深入农村,法律宣传要深入,形式要多样化。有关森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要进一步深入,不要停留在拉拉横幅、写写标语的形式上,要深入到农村、到农家,讲、宣、教形式多样化,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营造舆论氛围。采取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法律咨询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涉林案件有关罪名及立案标准等传播到农民的心中,不断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和对违法犯罪危害性的认识,从源头上减少犯罪的发生。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3.3 提高林区政法队伍素质,加大打击力度

要在加大对林业执法的投入、充实基层执法队伍调配森林保护公安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保证较高的队伍素质的同时,充分调动林区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加大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营造严打氛围,严肃执法,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有案必查,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社会影响很大的案件查必从快从严,慑于政法部分的打击威力,涉林案件的发生必然得到遏制。

3.4 加大林业执法部门的监管力度,促进依法履行职责

加强林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加强林业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严进宽出,使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规程操作,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加强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严格检尺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滥伐林木的发生。同时,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不护短,依法严惩,确保林政管理到位,工作人员尽责,防止滥伐林木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陈方文. 对涉林犯罪案件预防的调研分析报告[J]. 民营科技. 2010(10)

第2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设立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党群书记、分管镇长、宣传科长、武装部长、派出所长担任。党政办、农开办、林业站、财政所、镇教委、卫生院、办事处为指挥部成员。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主任由林业站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事宜,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信息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部下设六个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1、火情调度组:由林业站具体负责,负责掌握火情动态、赴火场工作组的扑火方案、扑火队员部署、扑火专业人员动态,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火灾情况报告。组长:王道玉,副组长:赵德田。

2、扑火指挥组:由镇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办事处、村指挥扑火救灾,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组长:张杰民,副组长:杨龙林、赵德田。

3、警戒保卫组:由镇派出所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林区的治安及火灾的查处工作。组长:宗德水,副组长:赵广文。

4、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负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及时对遇险、受伤人员进行救护。组长:张兴刚。

5、后勤保障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供应火场生活、油料等相关物资。组长:王如芳,副组长:张政祥、李端胜。

6、善后工作组。由火灾发生地的办事处、村负责,负责清理余火、火场值守、损失登记、稳定等善后工作。组长:办事处总支书记,副组长:村书记。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

根据我镇地理位置和森林资源现状,主要树种及其燃烧性、气候变化情况和周围火源对林火的影响,以及发生森林火灾的特点等因素,全镇林区划分为二个等级的火险区。本预案森林火灾危险目标重点针对我镇一级火险区;

一级火险区,主要是指村级生态林面积2000亩以上村。

二级火险区,主要是各办事处、村封山育林形成的林木较集中的片区。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体系。以火警发生地的森林消防队、护林中队、镇森林消防应急队和群众联防扑火队作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消防队建设标准,办事处、村、景区都要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队伍建设标准、机具配置、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参照镇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开展“队伍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执行。同时,防火期必须以办事处、村为单位,组建群众联防扑火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加强村与村之间、村与林场、景区之间的联防。

(二)训练和演习。镇森林消防应急队,在每年防火期,必须进行1-2次实战演习,熟悉掌握扑火机具的使用方法及扑救森林火灾的一般常识。对群众扑火队伍,也要进行防火训练,掌握扑火的一般常识。

四、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级别和应急救援范围

根据森林火警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分为二级。

II级响应:发生火情后,火情发生地的村、办事处要立即向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扑救。

I级响应:一般情况下,发生火情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发生1小时后火场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或需要跨镇、区支援扑救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1、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4、区行政交界地发生的森林火灾;

5、燃烧时间超过2小时或国有林场、重点景区以及其周围发生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镇里救援的森林火灾。

当出现以上六种情况之一时,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紧急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制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指挥组立即赶赴火场,同时视情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五、森林火灾报警程序

1、巡逻、瞭望、监控人员或护林员发现火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火警位置、火势大小、火场基本情况报告镇、办事处或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镇接到森林火警、火灾报告后,迅速启动扑救火警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电话后,应按照火警、火灾报告表的要求,详细记录火警发生的时间、地点、位置、初步原因、火情报告单位的报警人姓名,同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3、值班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赶到值班室。值班领导根据火场具本情况要向镇政府值班室报告,调动人员、车辆、设备、器材,并提出紧急处理方案,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

4、较大的森林火灾,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报告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室。

六、森林火灾扑救程序

(一)II级扑救

镇政府森林防火办根据值班领导的命令通知镇、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启动各自灭火预案,并组织相应扑火力量赶赴现场,第一出动的指挥员应担负现场指挥的任务,及时协调指挥各级灭火队伍投入到火场灭火,并随时向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火场情况,认真贯彻各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同时起火单位在通往火场的主要路口、岔路口安排导向人员及指示标示。

(二)I级扑救

镇扑火指挥组组长下令启动本程序,值班员根据扑救指挥组长的命令下达指挥命令:

1、指令镇森林消防队、镇专业灭火队伍赶赴火场。

2、通知指挥部六个应急工作组赶赴现场参加救援。

3、值班领导向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需要支援的,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同意,报区防指办公室,并及时召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制定火灾现场扑救方案,并协调指挥各办事处、国有林场、有关单位按照方案扑救火情。如有必要,应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以集中力量统一组织灭火,如需调用部队、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扑救火灾及灭火器材、车辆、油料、通信工具、食品等,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镇政府值班室组织落实。

4、森林火灾明火扑灭后,起火单位办事处、村、国有林场,必须指定负责人,落实责任人员,安排足够人员留守火场清理余火,使燃烧灰烬与周边可燃物彻底分离。经确认不再死灰复燃后方可全部撤离火警现场。

七、现场扑救指挥

(一)II级扑救现场

1、扑火指挥组领导到达现场前,林火所在单位负责人为现场第一指挥员,负责协调组织各灭火队伍灭火。扑火指挥组长到达现场后,由扑火指挥组长任现场扑救总指挥。

2、导引警戒、后勤保障工作由林火所在单位负责。

3、明火扑灭后,林火所在单位负责清理和看守火场;留守人员撤离时间由扑火指挥组长下达。

(二)I级扑救现场

该现场六个应急工作组各负其责,积极组织抢险救援。

1、调运综合组

(1)根据现场火势变化的实际,及时向镇政府领导汇报情况。

(2)根据火场实际,协调其他五个工作组的工作,督促落实后勤保障及后续扑火队伍的调集工作。

(3)对难以扑灭的大火,要及时修订扑火方案,并会同扑救指挥组制定扑火战术。

(4)区级森林火灾救援预案启动后,及时做好衔接落实工作,确保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2、扑火指挥组

(1)各队伍到达火场后,队长应向扑火指挥组组长报到并汇报队伍人数、携带的工具类型和数量,当前队伍集结地点等情况。

(2)根据指挥员指令,各队伍以小分队为单位进入火场灭火,保持好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3)根据火场条件和火势发展演变规律,及时调整扑火战术和安排部署扑火后力,积极消灭明火。

明火扑灭后,扑火指挥组安排火场留守人员并制定轮换留守方案,灭火队伍及留守人员撤离命令由扑火指挥组组长下达。

3、警戒保卫组

由派出所负责。负责维护现场及周边火场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林火发生地的办事处负责自小路至火场分路口的指向导引。各办事处要安排不低于10人的导引员,在通往火场的各路口设置明显标志,并有专人导引由公路至林间小路至进入火场线路,确保消防道路畅通。火警未扑灭前,导引员不得擅自离岗位,要及时保持联系。派出所应及时调集警力迅速查清起火原因,抓捕肇事者。

4、后勤保障组

各单位扑火队伍的后勤供应由各单位自己负责。

后备生活物资、扑火物资由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镇林业站和事故发生地的办事处参加,组织后勤物资供应保障队伍负责运送。

根据火场需要,要及时采购后勤保障物资,并负责运输至火场,确保送至一线灭火队员手中。

5、医疗救护组

在I、II级扑救过程中,要及时通知定点医院或就近医疗单位,负责将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急救车辆引导到火场,投入医疗救护,负责伤病员的运送及救护工作。

6、善后工作组

林火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办事处应确定受灾森林面积及受害林木面积,并绘制火场区域图。查清起火原因,调查并提出对肇事者及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后上报指挥部。

调查处理完毕,写出书面报告报指挥部,经审核后报告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八、出动顺序

第一出动:发生火情由镇、办事处、村、林区(景点)直接安排人员组织扑救。

第二出动:火灾发生地办事处的护林员、群众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

第三出动:镇森林消防中队及各办事处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

第四出动:火灾发生的相邻单位、村扑火突击队,群众扑火队,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出动。

发生火灾后,各森林消防中队和专职护林队,服从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遣,一切扑救力量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九、通信联络

(一)森林防火期间,各办事处、国有林场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要保障24小时通讯正常,对出现故障的通讯工具要及时维修。

(二)火警发生后,相关的无线通讯、有线通讯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火场全部占用,一切与扑火无关的通讯全部中止。

(三)要保证所有在值班室、指挥室、火场的指挥员、值班员、扑火队的持机者所持通讯工具的正常使用,以便及时接收指令,传送火场信息,沟通情况。

十、补救物资准备

1、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建立常用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风力灭火二号工具、油锯、消防水桶、御寒衣物、灭火队伍装备,帐蓬等扑火机具和装备。

第3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回族自治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发生的一般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的原则,具体落实各项责任制。

1.5.2部门配合。各有关防火部门应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3以人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1.5.4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认真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预防、扑救、保障措施得到落实。

1.5.5依靠科技。开展森林防火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增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能力。

1.6森林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实际情况,我县森林防火期从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其中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

1.7预案启动

当县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县林业局局长)或总指挥(主管副县长)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意见,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1.8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

1.8.1县委、政府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乡镇(场)年终考核内容。

1.8.2乡镇(场)人民政府有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并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

1.8.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场)森林防火人员、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生森林火灾的,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部门应快速响应,按照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2.2.1组成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县人武部部长、六盘山林业局分管局长、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大湾乡、六盘山镇、黄花乡、香水镇、兴盛乡、泾河源镇、新民乡行政主要负责人。

2.1.2组成及职责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发生火灾的单位或个人做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根据预案启动的需要,县指挥部临时成立森林火灾扑救前线指挥部,其组成和主要职责是:

2.1.2.1前线指挥部:

组长:县人民政府主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县长

成员:县人武部、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权负责火场指挥扑救工作,防火各指挥人员协助其工作,各扑火队员无条件接受其指挥调度,落实县指挥部关于森林火灾处置和扑救的各项工作指示,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协调各工作组有效开展工作。主要有:

工作职责:

(1)准确掌握社情、林情、山情和火情及天气的变化;

(2)建立上下、左右畅通、及时、准确的通讯系统;

(3)及时制定可靠的扑火方案,准确下达指令,检查落实情况;

(4)正确组织扑火并确保扑火队员人身安全。

2.1.2.2综合调度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全面掌握并及时报告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各部门落实扑火力量,物资调配、通信联络、火场监测等具体处置措施。

2.1.2.3后勤保障组:

成员: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扑救中必需生活日用品等物资供应和通讯联络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快速运输扑火队员、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

2.1.2.4医疗救护组:

成员:县卫生局、县医院、县疾病控制中心

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森林扑救中的药品支援、医疗救护及灾后防疫等工作。

2.1.2.5宣传报道组:

成员:县文化旅游与广播电视局、县电视台

职责:按照国家对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有关规定,根据火情火灾处置扑救工作需要,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后,适时火情信息,组织好新闻宣传。

2.1.2.6技术咨询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职责:负责林火环境分析、并对火灾态势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火灾扑救方案,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授权,开展火情、火灾调查,火灾损失评估,并做好处置评价。

2.1.2.7现场督导组:

成员:县林业局、县监察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职责:深入火场一线,对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森林火灾处置扑救中的职责履行情况实施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前线指挥部和县指挥部。

2.1.2.8维持秩序组

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组成:县公安局、县森林派出所

职责:维持火场秩序及通往火场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控制火场肇事人员。

2.2县防火办

组成:林业局

职责:负责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扑火物资调配、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县防火办设在县林业局,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

2.3乡镇、场

组成:乡镇领导及其成辖区域内机关负责人

职责:按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与任务,明确火场的组织指挥、扑火力量组织、扑火物资调配、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3、预防、预警、报告

3.1森林火灾预防

各乡镇(场)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火灾隐患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有防范地组织开展农田林缘可燃物烧除,大力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隔离带及林区防火道路;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范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向全县预警信息。

3.3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情况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4森林火灾报告

3.4.1当发生森林火灾时,乡镇(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将火情向乡镇政府、县防火办报告,县护林防火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应将火情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3.4.2在一般森林火灾扑救中,发生人员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扑灭后,县人民政府应正式行文上报市、区护林防火指挥部。

3.4.3当出现下列火情时,县森林防火办应立即核实情况后向市防火办报告: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4.4当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向市、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应急处置

4.1扑救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县政府和当地乡(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在扑火中,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随着火情趋重,扑火前线指挥机构的级别随之提高,应坚持由上至下的逐级指挥体系。驻泾武警、消防部队在执行扑火任务时,内部应设立相应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当地政府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扑火组织指挥工作。

4.1.1进入火场扑救森林火灾顺序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传报道组—综合调度组—技术咨询组—县公安局—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现场督导组

4.1.2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执行县委、县政府扑救森林火灾的决策,总指挥坐阵指挥,审议和签发森林防火令。召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紧急会议,作好扑救森林火灾工作。

4.1.3县防火办。组织召开专业人员会商会议,提出组织人员扑救的具体方案、战术。随时与火场前线保持联系,了解火势发展情况及扑救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及区护林防火部门报告火场最新情况,做好各参战单位的协调工作。掌握林火造成的损失、人员伤亡及救治情况、灾民的撤离及安置,做好信息的上报下传工作。

4.1.4迅速集合。前线指挥部、各工作小组、各有关扑火单位的扑火组成人员,在接到扑火指令后,必须在20分钟内在县防水指挥部指定地点迅速集结,同时,要携带好有关工作装备、设备,整装待发,不得拖延时间,以免贻误扑火战机。按职责分解至2.1.2内。

4.2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前线指挥部的建立

4.2.1.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启动县森林火灾扑火预案命令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要带领各小组、扑火队伍到达火场,并按前线指挥部组成人员迅速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4.2.2.2选建扑火前线指挥部位置的原则:

(1)距离火场近、便于指挥的地方;

(2)便于了解和掌握火情的地方;

(3)便于集结、调动扑火队伍的地方;

(4)便于通信联络的地方、比较安全的地方。

4.2.3前线指挥部权力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有权在其辖区范围内调用各单位的灭火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砍伐林木、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等紧急措施。

4.3扑火原则

4.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4.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部队官兵为主,其它经过培训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4.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各乡(镇)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高效”的扑火原则。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掌握火场地理环境和火情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开设阻火隔离带和实施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预先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在扑火中要做到“三不三应”,即:进入夜间,对情况复杂的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人员开设火路,待凌晨气温低、湿度大的有利时机组织力量突击扑打;原则上不扑打火头,确需扑打时,应组织专业或半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复杂危险的地形条件和火情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组织精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防发生事故。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其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在林区居民居住地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通讯联络措施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要运用现代化通讯手段,保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与火场、前线扑火指挥部的通讯畅通,按应急通讯规定办理。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前线扑火指挥部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讯工具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现场各扑火队指挥员及所在乡、镇保持联系。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随时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保持联系。

4.6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森林消防队伍、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就近调动,统一指挥。

4.6.1第一梯队:各乡、镇义务森林扑火队,由前线和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4.6.2第二梯队:由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职工组成,一旦发生火情,县防火指挥部森林扑火队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进行灭火。

4.6.3第三梯队:武警、消防官兵、民兵预备役部队等,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灵活调集。

4.7信息

对有影响的森林火灾案例或重、特大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新闻单位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对有火灾事故的火情发展趋势、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县委、政府批准后,县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进行新闻。

4.8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

4.8.1安排清理火场留守人员。火灾扑灭后,由火灾发生地指挥部安排10-20人留守清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4.8.2撤离前集合。各扑火队(组)在队(组)长的带领下在指定地点迅速集合,清查校对人数,带好工具后报前线指挥部,以便安全依次撤离火场。

4.8.3撤离火场顺序:

第一梯队—第二梯队—第三梯队—现场督导组—技术咨询组—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县公安局—前线指挥部—宣传报道组—医疗救护组

5、后期处置

5.1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林业、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5.2灾后恢复

县、乡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救灾医疗赶赴火场进行救治,药品监督部门要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保证救治伤员的需要。交通部门要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对发生的费用,先运输后结算。粮食、民政部门要协助林区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品、衣物、帐篷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电力、水务、通信等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对因灾受损的电力、通信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设施,迅速组织抢修。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造林等相关工作。

5.3火灾评估

火灾损失情况,由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测量和统计,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再报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5.4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和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综合保障

6.1物资储备保障

县、乡(场)护林防火指挥部应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以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6.2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建立一支50人的骨干森林消防队伍,其人员从县林业局、农牧局、水务局干部职工中抽调;各乡镇(场)根据各自的林业用地面积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需要,组建一支30-50人应急扑火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队伍,来应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各镇(场)扑火队要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3预案演练培训

为保证本预案的实施,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应有计划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练。县、乡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组织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开展扑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7、附则

7.1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政府处置一般森林火情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实施。原则上每3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实施。各乡(镇)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级森林火灾处理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二级预案体系。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中牺牲的人员抚恤和需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地方民政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7.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一、建设范围

以城市周边、对城市生态建设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区域为重点,突出水库、水库维护区,边岸,分水岭岭脊,周边,机场高速、高速、高速、高速等首要道路沿线,城区东北部,以及其它创森关键区域,安排8项重点植树造林工程。

二、方案任务

全市8项重点植树造林工程方案为8.31万亩。详细为:

1.水库、水库维护区造林10000亩。其中:区2500亩、蜀区2500亩、县5000亩。

2.边岸造林13500亩。其中:区3500亩、新区1000亩、县3000亩、县3000亩、市3000亩。

3.分水岭岭脊区域造林45000亩,其中:肥东县15000亩(含众兴水库维护区5000亩)、县15000亩、县15000亩。重点在镇、镇、镇,县镇、乡等乡镇施行。

4.新桥机场周边(县)造林4000亩。

5.机场高速绿色长廊建设。机场高速全长17.6公里,首要触及县、区。待机场高速公路建设竣工后合时启动。

6.高速(方兴大路以北段)绿色长廊建设。已建成的方兴大路以南路段继续抓好补植工作;2012年依照方兴大路以南路段规范,建设方兴大路以北段约8公里绿色长廊,首要触及包河区、经开区。

7.绕城高速等绿色长廊完善提高。绕城高速南环段已于年提高,今冬明春继续抓好补植工作;绕城高速其它路段(北环、西环、东环)全长64公里,沿道路两侧补植速生、巨大乔木,迅速提高长廊形象。首要触及肥东县、县、庐阳区、蜀山区、新站区等。

8.城区东北部造林6000亩,由新站区负责施行。

三、建设规范

1.造林地址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2.成片造林单一项目(或以乡镇为单位),开始规划为2000亩,连单方面积准则上不少于300亩。

3.成片造林树种为乔木,栽植密度、苗木规格等符合《国家规范造林技能规程》、《安徽省造林技能规程》和《市植树造林导则》规则;林苗兼用林主导树种干径,普通应到达5cm;亩均造林投入8000元以上。

4.绕城高速等绿色长廊完善提高,要求沿隔离网外侧补植10排干径8cm速生巨大乔木,株行距为3m×3m或2m×3m。

5.高速绿色长廊依照每侧宽度30米建设,栽植干径8cm以上速生巨大乔木,株行距为3m×3m或2m×3m。

6.高速公路隔离网内绿化,由高速公路建设治理部分负责施行。

(1)下坡地形:按株距5m补植乔木,苗木干径8cm以上。

(2)对平坡、上坡地形的路段满栽夹竹桃,栽植宽度2m以上。

四、扶持政策和建设治理

1.关于市级植树造林重点工程,依照每年每亩600元奖励成片造林和新建绿色长廊,延续5年支持,所需资金市财务承当50%;对提高完善高速公路绿色长廊工程,市财务按每公里10万元的规范一次性奖补。(详细奖补细则由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财务局制订)

2.市级重点植树造林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织施行。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规划设计,制订施行方案。项目施行完成后,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项目初查,并将检查申报连同小班图表等材料,上报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合时组织市级核对验收,依据造林面积、苗木规格质量、成活率和保管率等核对后果,提出市级扶持资金奖补方案,上报市县政府核定。

3.坚持以清楚产权为中心、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机制创新,发扬市场机制造用,将植树造林与发展苗木花草、速生丰登林、经济果木林等绿色产业相结合,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和规划林业,把生产运营权和林木一切权落实到企业、大户和农民手中。

4.采取农业构造调整或集体土地承包运营权流转等方式,落实重点植树造林工程用地,不改动土地承包关系和土地运用性质,用地期限准则上到乡村二轮承包期满止(2025年前后)。

5.对经过土地流转支持重点造林工程建设的农户,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准则,赐与合理的经济赔偿;对自立发展林业的农民,赐与优惠的政策扶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6.市级重点工程施行状况,是市县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植树造林目的审核的重点内容。市县政府将加大审核奖惩力度,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或未达标的执行问责。

五、工作步和谐时间安排

1.宣传发起阶段(2011年12月30日前)。首要任务是制订政策、拟定方案、规划设计、宣传发起等,完成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实时将施行方案和规划设计方案报市林业和园林局核定。

第5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背景下,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林场发展过程中,档案是记录历史工作的有效形式,通过翻阅林场发展的档案记录,可以更好地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为后期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档案材料是林场未来发展的要重依据,通过档案记录可以帮助林场更好地规划未来,明确林场的区域划分,从而实现林业资源最大化利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林场档案管理人员并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为了能够进一步促进林场的健康发展,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中可以通过科学、专业的管理方式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储存档案。林场管理人员需要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林场核心工作范围,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价值

在林场发展与经营的过程中,档案是记录林业资源的重要资料,其具备丰富的原始数据,同时也对林场的生产活动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林场在开展工作中要注重档案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并逐步提高其管理水平。其一,林场档案是林场森林生态资源健康发展的数据内容,真实地记录了林场生态资源从建设成立直至数年后的发展历程;更是重要的历史资源,能够加深人们对林场发展历程的认识与了解。其二,林场档案对林场的经营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能够对其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林场档案记录了林场保护、病虫害防治、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为林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也能够针对林场在经营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应对方案,制定更为科学的林场建设规划方案,为我国珍贵的林业资源发展与保护提供更为有效的数据支持。其三,林场档案在法律层面也占据重要的作用。在林场管理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山林产权纠纷的问题,林场档案可以对其内容进行有效解决并提供一定的法律支持。新时代背景下,林场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对所有的档案资料进行归档整合,将其当作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林场提供更多具有价值的资料内容,从而为我国林场的持续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现状

在我国社会经济中,林业是极为重要的行业,其在发展过程中要根据发展方向以及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林场的发展与提升也要根据其业务落实环节的质量进行详细管理,以保障其整体发展和稳定运行。在林场各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内容,应该对其高度重视。但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林场档案管理工作并没有达到良好的效果,也存在很多问题。

(一)管理方式落后

目前,许多林场在档案管理工作中仍然使用传统纸质的档案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不仅给管理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负担,而且在人工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失误的现象,导致在整个管理中出现较多的问题,从而影响林场管理的整体效益。也有部分林场已经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但是管理方式的内核仍然没有改变,信息化管理模式流于表面现象,没有很好地规避和解决传统工作模式中的问题。对我国林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调查后得出,有30%以上的林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都身兼数职,其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正确认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也不够熟悉,从而导致其在进行实际档案管理工作中因为自身能力引发多种问题。

(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档案管理工作缺乏科学指导、管理体系不完善是我国基层林业管理部门中存在的普遍现象。我国大部分林业机构针对档案管理工作都设立了专门的工作部门,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存在林业资料不健全、个别资料存在较大的偏差、资料信息更新过慢等问题,导致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

(三)管理过程不规范

目前,许多林场的档案管理工作十分混乱,经常出现档案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在收集档案资料过程中,由于管理过程不规范,导致这一环节中所收集的档案资料不够完整,甚至会影响之后的档案整理和档案归类环节。因此,档案管理不规范会破坏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导致现有的档案数据资料无法为后续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四)对林场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国大部分的林场在经营中对于档案管理工作都不够重视,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也较为滞后,其发展和经营也存在较多的问题。对此,林场在经营管理工作中要针对其实际的发展情况对档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评估,从整体的角度进行分析。其中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问题:其一,部分林场档案室的相关设备以及工作配置较为落后,档案室的面积较小,且在短时间内无法对其现状进行改变。其二,部分林场的办公场所没有设置专门的档案存储管理室,多数以库房或者地下室改造成为档案管理室,环境较为潮湿,通风效果不佳,对纸质资料损坏性较大,不利于档案的存储与管理,更会影响档案管理工作。其三,档案管理的工作中,部分林场没有在档案储存室配备消防设备以及报警设备,如若发生火灾无法对档案进行有效的保护,从而会对林场的生产与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五)档案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强化

在林场的档案管理工作中,管理人员调动较为频繁,整体稳定性较差,同时多数管理人员的年龄较大,无法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另外,档案管理人员对管理工作不了解,在工作中无法熟练完成工作内容,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无法有效解决,导致档案管理工作无法高效开展。

(六)缺少专业林场档案管理技术人才

从整体角度进行分析,我国林场的工作环境较为艰苦,档案管理工作也过于枯燥,档案管理人员在岗位工作时长较短,轮换较为频繁,并且随着老一辈的档案管理人员逐渐退休,年轻一代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导致档案管理员的岗位出现空岗现象。同时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缺少专业的林场档案管理技术人才,这也对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林场的发展与经营都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对此,要对该问题进行分析,探索更为有效的解决路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得以优化,促进林场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林场林业档案管理优化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各个行业也迅速发展,其中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现今,我国林场行业发展迅速,但在档案管理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林场的发展。对此,笔者主要针对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价值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林场林业档案管理的优化对策,以提高其管理水平的同时推动林场的稳定发展。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林场的档案管理工作对林场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会带来积极的影响,但大部分林场档案管理室的条件以及环境都较为恶劣,无法满足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要求标准,也不利于林场长久稳定的发展。对此,要适当地对林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投入,并加基础设施建设,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其一,要设立专款专项,科学地规划区域,能够建立专业的档案管理室,将林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办公区与档案储存室进行隔离。确保档案管理室的环境符合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要求。其二,在档案室内要配备防潮、防火等设施,从而有效地对珍贵的林场档案资料进行保护,如若发生火灾也能够对档案资料尽最大可能地抢救。林场应该针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适当的投入,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其三,还需要在档案室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办公设备,以满足档案工作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林场应该设置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现阶段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实施细则,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作为林场的档案管理人员,需要掌握国家档案管理工作法则内容,提高档案管理的程序性。林场可以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解决林场档案管理工作混乱、缺乏统一标准的现状,不断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充分了解林场的实际运营情况。

(三)规范档案管理过程

林场需要落实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有效性,掌握档案管理流程,从而促使林场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林场需要结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明确基本的要求和目标,正确认识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比如,林场在前期收集档案资料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后续档案应用需求,根据实际的需求明确档案资料收集目标,从而保证全面地收集林场档案资料,避免由于资料不全而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在林场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确保其工作的规范性才能够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其一,建立科学的档案登记制度以及借阅制度,确保档案在观看和使用中不会出现丢失的现象。其二,档案管理人员要注重收集归档,并对影音资料进行管理,从而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价值。其三,要对林场的信息化管理进行重点建设。现今我国计算机技术迅速发展,应用其技术能够更好地对林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也能够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更利于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四)引入信息化管理模式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技术已经被广泛地应用在各行各业中,在林场档案管理工作中,为了有效地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可以引入信息化管理模式。林场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需要在林场全范围内开展,有效推进电子化林场档案资料建设,避免将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简单的储存工作。因此,林场需要重视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使其更好地辅助林场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落实。

(五)提升档案管理意识

林场档案管理工作并没有受到相关人员的重视,要想提高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最为主要的解决方案就是强化相关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只有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开展档案管理工作,也能够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林业单位应当针对林场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最为有效的管理方案,也要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意识的同时也提高其档案管理能力,进而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为林业的发展和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强化领导管理能力

要想提高林场档案管理的工作质量,就必须强化林场经营相关部门和组织部门领导的管理能力。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档案管理工作的内容更为复杂,也对其工作质量提出更高要求。对此,档案管理人员只有具备更为丰富的知识和专业的技能,才能够保障其工作质量。管理人员也要从全面、综合的角度开展管理工作,重点提高各个岗位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为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结语

在林场管理工作中,档案管理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大部分林场并没有重视其重要性,在工作中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对此,林场要提高对林场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不断创新和改革,建设信息化、便捷化的档案管理方式。同时,还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档案管理工作队伍,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为建设现代化林场管理模式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博.浅谈做好农场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和方法[J].农民致富之友,2019,(19):216.

[2]王雅彬.浅谈做好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J].兰台内外,2006,(6):33.

[3]杨艳梅.浅析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技展望,2016,26(6):259-259.

第6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这次集中统一行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我省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严管林”的工作方针,以制止和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为重点,遏制林地流失,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保证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和谐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

二、任务目标

(一)主要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查清林地使用情况,集中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大案要案,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的不法人员,依法收回一批非法侵占林地,遏制林地被非法侵占流失的不良势头,规范林地管理秩序,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全社会保护林地、依法使用林地的意识。

(二)主要任务。

1.重点查处毁林开垦、蚕食林地等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扩边地、拱地头等蚕食林地行为;毁林种粮、种参、种药等乱垦林地行为;退耕还林后毁林复垦等行为。

2.重点查处各项建设工程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强行侵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主要包括:建度假村、渔溏、养殖场及采石、采矿、取土挖砂等侵占林地行为;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超期使用林地,不按时恢复植被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本次行动重点查处2003年省林业厅开展保护森林资源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百日会战暨“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未结案件和2003年以来违规违法侵占、蚕食、使用林地等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各乡镇、林场要积极参与和支持,森警大队、资源林政、林检、林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三、具体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要充分发挥新闻系统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对行动中和查处的有影响的案件,要及时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积极进行宣传报到,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1.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树立宣传牌、过道旗、发放传单等形式深入地宣传。

2.林区及边缘地带,通过走访口述宣传森林法、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到对全社会进行一次森林法教育的目的。让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懂得非法侵占林地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广大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以取得全社会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在发生大案要案时,新闻媒体要提前介入,进行全程报道,通过新闻媒体这把双刃剑,达到警示、预防的效果。

(二)清查摸底阶段。

各乡镇、林场和参战单位要在专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积极工作,由林业局和林场主要领导牵头组织清查摸底工作。要以资源林政、林业稽查大队队伍为主,森警大队、林检、林法及林场、林业站等单位密切配合,逐年度、逐林场、逐乡镇、逐地块对林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要重点摸清2003年省林业厅开展“森林利剑”5号行动以来未结案件,以及2003年以来毁林开荒、蚕食林地及建设工程违法使用林地情况,并对案件性质、违法用地类型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分析非法用地的原因和特点,为案件处理奠定基础。

(三)案件查处阶段。

根据清查摸底结果和案件性质,对各类案件认真进行查处。森警大队负责刑事案件的查处,资源林政、稽查大队等部门负责行政案件的查处。

1.公安森林警察大队和各中队在这次严打行动中,要充分发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主力军的作用,对在当地影响较大、久拖不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要主动向严打领导小组汇报,并协调有关部门,排除阻力一查到底,务必取得实效。

2.县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林业局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必要的领导力量和专门力量,相互配合,扎实工作;林业公检法对发现的侵占林地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要做到快侦快破;检察机关要做到快捕快诉;法院要做到快审判。

3.对疑难案件要及时请检法机关提前介入,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及相关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依法办案。要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以罚代刑,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对性质严重的个案要做到快侦、快破、快打击,确保这次严打行动的成果。

(四)总结验收阶段。

各乡镇、林场和参战单位要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深入分析林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管理目标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将对乡镇、林场和参战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和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行动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各乡镇、林场和行动小组要每10天向公安森警大队报告严打行动情况,发现大案要随时上报。工作总结阶段各单位和行动小组要全面总结行动开展情况,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县政府决定成

立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经希军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安春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郝立军 县林业局局长

王云波 县公安局局长

马铁志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玉杰 县法院副院长

李秀清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林业局:

主 任:郝立军 (兼)

副主任:杨旭东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占江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枭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白景秋 县法院林业法庭庭长

第7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国有林场 人事档案 信息化建设 绩效工资

中图分类号: G275.9 文献标识码:A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单位,如今我国的国有林场改革已经进入到了攻坚阶段,在这一关键的发展时期,如何做好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改革的稳步实施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信息化的高速发展为林场人事制度改革开辟了新的道路,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为岗位绩效工资的稳步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1.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国有林场的人事档案管理一直都是林场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如今我国国有林场的人事档案管理还是沿用传统的管理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今时代背景下对人事管理的要求,从传统的林场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所以在实际的人事档案管理中表现出许多不足。尽管随着我国的人事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人事制度的总体框架刚刚完成,需要大量的实践和改进。目前我国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我国林场事业的发展。

第一,国有林场人事管理模式僵化,国有林场的工作人员中有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而在对员工进行管理时采用的相同的管理模式,而没有针对不同的员工进行分类管理,所以林场人事档案管理不严谨,后期若想在对这些档案进行重新规划管理存在很大的困难。而且国有林场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较为落后,还是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和手段,虽然应用了网络信息技术,但是信息化程度不高,人事档案管理效率不高,不符合新时期下的档案管理要求,与当今时代的国有林场改革步伐不相符,所以国有林场认识档案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国有林场人事管理的发展趋势。

第二,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缺乏资金支持。国有林场是我国的事业单位,众多的基层单位分布在全国各个区域,在人事档案管理方面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支持,但是目前我国国有林场中,大部分的林场人事管理信息化水平较低,实现计算机信息管理的比例不高,虽然已经引入了管理型软件,但是人事管理水平不高,而且没有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导致人事档案的数据信息管理不完善。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对管理的软硬件设施、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信息化建设水平等有较高的要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持。因此,加大对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的资金投入和人力投入是未来国有林场人事管理的重中之重。国有林场人事档案是十分重要的信息资源,如果人事档案信息不完善,⒒岣后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目前我国对于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这严重影响了绩效考核的实施。

第三,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需要高水平的技术型管理人才,而目前从我国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情况来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普遍不高,而且没有做到职业技能的及时更新,缺乏对人员的技术培训,对信息技术的接受存在不足,导致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过程缓慢,不利于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的顺利实施,无法适应国有林场的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实际需要。

第四,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发展滞后。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定程度上保留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痕迹,随着国有林场的不断改革,原有的人事制度就表现出不足,与经济体制改革不协调。目前人事档案的档案管理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调整,来满足新时期下的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际要求。

第五,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单一,管理手段落后。我国的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方式落后,采用单一的管理模式,而且对于管理工作都采用相同的管理模式,没有根据不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出变动,缺乏分门别类的管理制度,这样十分不利于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的实现。在管理手段上,与国外先进的管理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管理效率低下。

第六,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意识不强。目前对于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没有足够的重视,在许多方面都存在缺陷,人事档案信息化发展受到了限制,

2.加强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2.1有利于促进国有林场的改革

在信息化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国有林场的改革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趋势。新时期背景下,需要将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应用到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中去,为管理工作配备一批高水平的信息化管理人才队伍,实现档案资源的信息化以及档案保护的现代化,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加强对林场人事档案设施的完善,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科技含量,最大限度促进国有林场的改革。

2.2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实施薪酬改革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是林场工作人员信息记录的重要文件,包括林场工作人员工作情况、学习经历、社会经历以及家庭成员等信息,这些信息是后期对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关系着工作人员的薪资、绩效评定、职称评聘等。国有林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的完善也要以人事档案为依据,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岗位职责等,依据按劳分配的原则来考核工作人员的绩效,尤其是对于那些骨干职工,要进行一定的工资倾斜,在实施的过程中离不开信息化的支持,使岗位绩效工资更加科学合理,避免在薪酬分配上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2.3有利于促进国有林场的人事管理水平的提升

国有林场的改革是未来我国国有林场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人事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离不开先进的技术手段,而且需要一批高技术水平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作为支撑,才能更好地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2.4促进人事档案的社会化管理,提高人事档案信息的标准化

人事档案包括本地人才的基本信息资源,同时还包括其他地区的人才信息,为了将全国范围内的人事资源信息更好地整合在一起,使得信息的查询和搜索更加便捷,利用高效的系统软件提供支持,使林场人事档案信息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更好地用于信息的统一调用,优化了档案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得档案的职能发生转变,这样一来,显著地扩大了人事档案信息的社会影响和服务范围,有效地保护了档案信息的完整性。

2.5决定着人事管理中的凭证作用和法律效应

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是人事管理过程中形成的重要记述,通过档案信息可以反映出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日后可以通过查阅档案信息来了解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情况、业务能力、学历、家庭成员等信息,档案信息完整地保存了员工的真实信息,它原始的凭证作用和法律效应是不容忽视的。

3.加强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保障岗位绩效的相关策略

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的信息化建设是林场参与市场竞争的需要,要想保持林场的核心竞争力,需要把握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工资效益。而且加强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利于绩效工资的稳步实施,执行以岗位为主体的绩效工资,形成合理的工资制度。

3.1正确认识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在国有林场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性

随着林场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要加大对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保证财力和人力的投入,稳定推M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

3.2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和业务指导体系

为了与当前国有林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匹配,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使档案管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使国有林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

3.3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林场基层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队伍

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使之与新时期下人事档案的信息化管理需求相匹配,档案工作者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业务办理能力,还要不断学习创新,与时俱进,具备现代化的人事档案管理能力。

3.4人事档案信息化建立一人一档制度

采用电子信息的形式来体现员工的情况,包括员工的升职、调薪、竞聘等情况,将这些资料以电子信息形式保存下来。此外,还要对隐藏在档案中的有用信息进行开发利用,为岗位绩效工资改革提供有效的数据。

3.5对每位员工的人事档案信息进行动态跟踪

实时关注员工的档案信息,不断完善员工信息,如岗位的调动、工资的变动、职称的晋升等都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使人事档案信息能够准确地反映员工的真实面貌。

国有林场的人事档案信息是记载职工工作轨迹的重要依据,加强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岗位绩效工资的稳步实施。因此,应将人事档案信息化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使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绩效工资改革同步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林场;经营现状;改革发展;对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比较严重,作为陆地生态系统主体的森林,面对人们的滥砍滥伐、随意的开垦,使森林面积越来越小,由于山西省矿藏资源丰富,矿藏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必定会造成森林资源的破坏,要想实现山西省国有林场的稳定发展,应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国有林场发展基础,以促进国有林场的健康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一、山西省国有林场基本情况分析

山西省是一个森林资源比较丰富的地方,其中山西国有林场是山西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林业得以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全省林地面积3409万亩,有林地面积2406万亩,活立木蓄积7894万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分布在恒山、五台山、武当山、历山、绵山以及管涔山和石膏山等地区;林区中栖息着豹、大鲵、猕猴、黑鹳等珍稀保护动物和野生动物,可谓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基地。但由于森林覆盖率较低、林业增长速度慢、国有林场就业岗位少等因素,使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导致经营成本增高,林场回报率较低等问题出现,林场甚至面临着生存危机。山西省国有林场覆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经营管理存在着经营管理不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对林场经营理论与模式开展研究,促进山西省国有林场不断地创新,开展山西国有林场可持续经营理论与模式研究,完善国有林场的管理,带动国有林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当前山西省国有林场经营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1 山西省国有林场经营发展现状

山西省的国有林场在山西省林区中占较大的比例,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经过长期的建设,国有林场已具备了较好的经营基础,是山西省林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山西林业在21世纪取得突破性建设的关键因素。但是,由于经营体制不顺,经营人才比较缺乏,山西国有林场经营遇到了发展停滞的情况;再加上计划的约束,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等问题,制约着林场可持续发展和职工生活改善,也影响林场功能的有效发挥。

2 山西省国有林场经营发展存在的问题

首先,长期以来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森林资源的管理与管护需要大量的人力,再加上森林经营水平不高,使得国有林场的综合效益得不到发挥。对林场的经营投入,几乎依靠国有林场自身经营收入予以解决。其次,缺乏专业的林场经营与管理人才,由于林场经营与管理工作内容比较枯燥,工资水平又普遍较低,会造成优秀管理人才对国有林场的选择较少,进而造成林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较低。

三、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策略

面对经济社会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解决国有林场的经营困境,全面结合国有林场的建设现状,并严格按照《山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可行的国有林场经营方案,引导国有林场走出困境,增加国有林场的资金投入,实现国有林场的可持续经营。

1 招收经营管理人才,改善林场经营状况

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缺乏有效性,其根本原因就是缺乏优秀的管理人才。解决国有林场经营不善,首先应从其管理人才的招揽入手,增加优秀人才的工资水平,为优秀的国有林场管理人才提供必要的五险一金,增加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对优秀管理人才的吸引力,对于林场内表现优秀或提出有效建议的管理人才给予奖金奖励,提高国有林场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科学性。设立具体的森林经营管理监督部门,保证国有林场的经营方案得以具体实施,确保林场经营的科学性。

2 制定经营策略,贯彻落实发展规划

以国有林场森林经营为主题,利用国有林场的现有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等第三产业,促进发展思路的多变性。结合《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坚持生态带向,保护优先;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规范管理、创新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五个基本原则,制定多样化的经营发展战略,贯彻森林与开发相统一的发展理念。引进先进技术,采用机械化作业的形式,提高国有林场的建设效益,增加与相关企业的互惠合作。同时,还应结合山西国有林场的的自然地理条件、林场建设情况,确定该林场的经营方向,实现山西国有林场的特色经营,如实现二代林培育、林种空地补植补造等多种形式的植物种植方法,促进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创新与突破,以减少国有林场的生态建设成本。尝试开展与其它地区国有林场的合作与技术交流,积累国有林场的经营与管理经验,带动本地相关产业的进步与发展。

3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9篇:林场林长制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林业;长远规划;战略目标

依据森林法第十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林业长远规划,林业长远规划是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基本的指导性文件。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所涉及的内容依经营单位、经营目的及经营对象的不同而不同。

1 林业长远规划

编制林业长远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林业长远规划要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编制林业长远规划要逐步构建稳定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必须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相一致,充分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要求,特别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要求;林业产业体系应该具有基本维持供需平衡、发挥稳定作用的木材及林产品供给能力,产业结构、经济规模、区域结构、贸易结构基本合理。且协调运行和共同发展。二是,林业长远规划要以现有的森林资源为基础。各地森林资源基础、环境状况、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现有林业结构、功能及其面临的问题和需求也千差万别。编制规划,要在科学全面分析现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根据财力、物力、人力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森林功能的多样化需求,确定均衡适度的林业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阶段、分目标设计建设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和不同规模最优的生态经济系统。三是,林业长远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相协调。编制林业长远规划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林业与农业、牧业、水利等国民经济部门协调发展的关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从国土整治和国土生态安全的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充分利用分配给林业的土地,构建最优的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结合农业生产,建立农业生态屏障,确保粮食安全;发挥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功能,减少水土流失,抵御洪涝等自然灾害;结合城市规划及村庄和集镇规划,构建人居环境,创建人与自然和谐社会。

编制林业长远规划应确定林业发展目标、林种比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植树造林规划等。林业发展目标是一定时期内林业规模和完成的建设任务,编制林业长远规划一般要确定总目标和阶段目标。

林业长远规划分全国林业长远规划和地方林业长远规划,全国林业长远规划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地方规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下级的林业长远规划应当根据上一级的林业长远规划进行编制:调整、修改规划时,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2 森林经营方案

森林经营方案是以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牧场、自然保护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他林业经营者等为单位,在林业长远规划指导下编制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森林的法定性文件。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单位应该是直接组织森林经营和管理活动的经营实体,有经营的具体对象、资金、人力、技术和管理,像国有林场、国有林业局等。以县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一般把主要林业活动等规划设计指标按年度分解或落实到乡镇。也有以乡镇或村为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但多数力量不足,且范围小,难以做到永续利用。若集体林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应有一定的经营规模、一定的活动资金及组织管理和技术力量。

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应根据森林法的规定,以政府制定的林业长远规划为依据。国有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议,然后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集体单位的森林经营方案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审议和批准实施。经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具有法律效力,是指导经营单位进行作业的法定性文件。森林经营方案的内容必须符合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符合林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法规和规章;森林经营方案应根据《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制定采伐限额和更新规划,使森林经营逐步纳入永续利用轨道;要根据生产单位森林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生态功能,分别林种及经营类型进行设计,因地制宜地制定经营管理措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要科学分析过去的经营活动。总结经营管理的经验和教训,及时吸收林业科学研究的新成就和生产管理的先进经验。

森林经营方案是森林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所涉及的内容依经营单位、经营目的及经营对象的不同而不同,其基本内容主要有:一是,自然社会经济条件。要分析掌握方案编制单位的森林经营现状、自然经济条件、森林资源特点和发展要求等情况,为编案的成功奠定基础。二是,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经营方针主要是结合方案编制单位自然经济条件和森林资源特点及发展要求,把全国性和当地林业长远规划的经营方针,按经营范围内森林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进行具体化;经营目标是方案编制单位在森林经理期应达到的目的要求,包括森林资源增长、林业经济指标以及生产任务指标等。三是,经营规模、生产布局和生产顺序。四是,森林采伐设计,包括计算和确定合理年采伐量、主伐年龄、采伐方式等。五是,更新造林设计,包括森林更新方式、主要树种选择和造林技术等。六是,抚育间伐和林分改造设计。七是,森林保护设计,包括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八是,多种经营、林产工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九是,组织机构、人员及投资概算和经理期综合效益评价。

3 结束语

最终目标是建立、健全二类调查长效机构对于森林资源实施动态监测由资源管理向资产管理进行转变,最终提高当地的林业资源投入产出比。目前,3S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得到普通应用通过影像判读,实地检验结合林权档案(林地地籍资料),以生产统计资料作参考,通过建立、健全二类调查长效机构,引入林业价值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动态监测管理体系.是林业资源二类调查发展的方向。在思想观念上从木材生产到生态资源再到社会化资产管理,具体体现为面积、蓄积到碳汇能力、社会价值的转变。把生态价值作为是一个地区软实力来研究、发展,通过完整、科学、实际的档案资料;完善、可行的编制林业规划森林资源管理、经营方案;动态监测整个地区的资源发展方向、价值产出比从而在社会、地区发展中体现出二类调查工作的价值和必要性。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