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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宣传教育精选(九篇)

卫生宣传教育

第1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中图分类号] R1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2)-01-269-01

通过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宣传的手段,普及医学科学知识,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迷信、摒弃陋习、积极参加健康活动、促进合理营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提高健康水平,从而使国家和民族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幸福美满、人人健康长寿。

1 通过健教和卫生知识宣传达到防病治病目的 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的存在和发展是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又是建立在健康的基础之上。人类健康是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也是人本身不可剥夺的权力。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在第30届世界卫生大会上提出,健康是一项基本人权。从医学产生之日起,就把预防、维护和增进入类的健康作为自己首要的任务。防病治病是养生的核心内容、祖国医学最早提出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巳病、下工治末病的预防疾病理念。

生老病死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预防疾病是人类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之一,医学维护人类健康最基本的途径和方法就是防病治病。防病治病是通过主动和被动的医疗保健话动来实现的,主动保健称为自我保健,自我保健主要是指个体采取积极的措施维护和增进健康。自我保健的―个重要方面就是积极地防止和消除“不健康”因素的存在。即在还没认为自己健康有问题时就采取积极的防治措施,这样做的前提就是必须了解如何预防疾病,如何早期发现健康的危险信号和潜在病变。如何在患病的情况下争取早日痊愈和康复,这种自我保健意识的培养和增强,依赖于医学卫生知识的普及。被动保健是相对主动保健而言的,即社会为其成员提供卫生服务而展开的各项社会活动,也就是将卫生资源(人、财、物和知识)和必要的组织机构投入到卫生服务的社会活动之中。预防医学的功能,是通过医学科学的进步和向社会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实现的。

医学通过研究人体生命活动、揭示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寻求科学的预防和治疗办法,防止疾病的发生,对疾病进行有效的治疗,降低死亡率,以谋求人类平均寿命的延长,保护劳动力的身心健康.是医学的重要社会功能。医学通过提高劳动力的健康水平,延长劳动力的工作年限,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第2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一、指导思想

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于“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适应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围绕卫生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和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医疗服务秩序,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为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卫生普法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要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使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4、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以各类卫生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在卫生系统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一)教育对象。

这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国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其中重点对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以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

(二)学习内容和要求。

1、加强对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两次。

2、卫生系统公务员及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并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忠实于宪法和法律,要掌握行政执法原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以及其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水平,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如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要将公务员学法、用法纳入国家公务员“十一五”培训的总体规划,统一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系统公务员考核、任用、定级和晋升的重要指标。要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群众举报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本部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宣传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使社会各界特别是卫生管理相对人、广大青少年和农民了解卫生法律法规,提高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宣传单位、干部培训中心等要承担培养普法宣传骨干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医学院校的影响,利用其宣传网络加强卫生法制宣传。

四、步骤与方法

(一)步骤。

卫生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

1、宣传准备阶段: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卫生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在总结“四五”普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五五”普法实施计划,于2006年9月30日前报卫生部备案。

编写、印发普法教材和宣传材料。卫生部负责组织编写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及性统一教材,作为全国卫生系统普法规范读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组织编写地方卫生法规和规章的普及教材和宣传资料。

2、实施阶段

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地区卫生系统的“五五”普法实施计划的要求,每年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3、检查验收阶段

2010年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工作总结于2010年10月底前报卫生部。卫生部将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二)方法。

1、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地要结合卫生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加强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要适当地运用典型案例教育的方法,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水平。

2、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指导,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遵守法律和遵守纪律结合起来,在提高卫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的同时提高道德修养。要充分利用卫生系统以外的资源,邀请兄弟单位或者法学院校以举办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夯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学功底,增强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提高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3、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掘典型经验,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本地区卫生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卫生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

(三)各地要建立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第3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一年来,在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中心任务,全面贯彻党的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为指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扎实工作,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我站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我站按上级部门和有关文件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纠正不规范行为,形成以制度约束人,用制度规范事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了财务、车辆管理、请销假、安全生产等制度和办法,这些制度和办法在实际工作中效果明显,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们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议事日程,坚持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起实施。班子成员在职责岗位上,实行“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防腐长效机制。建立了“四个不直接分管”及“末位表态”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各类案件。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完善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外出登记制度,要求全体职工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严格落实责任管理。明确责任分工,专职专责,形成职权明确、责任清晰的职责体系。

三是深入开展党员活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撰写个人心得体会、组织支部活动和每月主题党日等形式,不断增强我站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新闻宣传,提升舆论的引导水平

一是建立信息联动长效机制。制定《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宣传方案》,以卫生补短板、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要内容,加强正面宣传及舆论引导。建立重点新闻线索和素材报送机制,要求各县区明确信息联络员,聚焦卫生计生主业,跟踪全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发掘先进典型和工作亮点,为卫生计生宣传提供有力保障。积极配合委机关各科室,跟进重大项目,组织报道各科室组织的重大会议、培训、调研等活动。

二是拓展媒体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深度合作,拓展合作渠道,创新合作方式,以全面解读政策、展示成就、推广经验、树立典型为基准,形成宣传合力。围绕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建设。与昭通日报合作,设立专版宣传卫生计生工作,联系记者下基层走访调研,挖掘本系统涌现的典型人物先进事迹,传递行业正能量,发挥好主流媒体作用,主动引导舆论。

三是抓好对外宣传。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年终考核要求,全年在主流媒体的刊登报道数不得低于300条。我站积极组织,要求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在市级及省、中央级主流媒体(昭通日报、昭通电视台、昭通人民广播电台)及昭通新闻网、昭通电台乌蒙之声、微昭通等新媒体或网站宣传报道不少于25条,通过汇总,截止目前,我市卫生计生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刊登的新闻报道数为  条,通过新闻报道,让外界了解我市的卫生计生工作,提升对外影响力。

四、进一步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舆情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要求各县区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联络人员,配合舆情监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舆情监测、上报、处理、回复工作。建立网络舆情监测制度,舆情信息员每天要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和贴吧、微博等主要论坛,主流新闻媒体网站随时了解最新网络舆情。今年以来,围绕“昭通卫生计生”“医患纠纷”“药品安全”“医德问题”“计生手术”“二孩政策”等涉及昭通的舆情进行实时监测,共排查出舆情  条,形成舆情专报  期,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条。

五、积极配合好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一是挂钩扶贫工作。我站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挂钩扶贫职工联系村组、进村入户、走访贫困群众,开展政策宣讲、结对帮扶等多形式的帮扶举措。二是征兵工作。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自2017年起,每年选派1名转业干部参加全市的征兵工作。我站职工葛涯芳于3—10月前往市征兵办协助开展好征兵工作,较好完成各项征兵任务,我站获得2017年征兵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三是积极做好“特色医院文化医院建设”和“全国卫生计生系统优秀视频宣传片”的上报评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联动不足。一是委机关科室和委直下属单位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缺乏有力的激励机制。二是各县区人员调动变化较大,在处理相关工作业务时相对被动,造成了部分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局面。

(二)宣传工作经费不足。每年财政安排的业务经费仅有  万元,除去办公、扶贫等支出、用于新闻宣传的经费极其有限,难以开展层次较高的宣传活动,赴基层采访调研受限。

(三)宣传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站负责全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专职宣传员仅2名,且均为管理人员,无记者执业资格证,专业能力缺乏。各县区信息联络员大多为兼职,且流动性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四)舆情监测投入经费不足,舆情监测工作尚需进一步强化。由于经费的限制,现行的舆情监测采用人工搜索的方式,工作方式落后,缺乏专业性和时效性。舆情监测责任划分较为笼统,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舆情监测工作人员为兼职,发现和处理舆情的意识和能力不足,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着力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采取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以医改、基层卫生工作、健康扶贫工作为重点,加强健康宣传,展示医改成果。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联动机制。围绕2019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重点和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采取长期政策宣传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宣传结合,协调委机关各科室、委直卫生计生单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定期报送重点工作完成进度和重大项目进展,增强正面宣传的时效性和连贯性。

二是加强媒体沟通合作。继续做好与昭通电视台、昭通人民广播电台、昭通日报社等卫生计生宣传专栏和节目,围绕卫生计生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改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系列新闻宣传报道。

三是提升新闻稿件质量。加强信息宣传专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培训,积极组织宣传工作人员外出培训,切实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是推进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利用今日头条、抖音、微视、百家号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健康素养素养宣传、弘扬医风医德,展示卫生计生系统风采,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测工作

积极向上级争取舆情监测工作经费,采用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提升舆情监测的专业性和时效性。完善舆情监测制度,舆情监测工作责任到人,建立奖惩机制,对发现舆情滞后、应对不当等工作失误制定与绩效挂钩的惩罚措施。加强互联互动。加强与市委网信办的联系沟通,及时通报舆情,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三)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上班签到和外出登记制度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与年度考核直接挂钩,作为年度业绩评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4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精神疾病的防治分为三级。一级预防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的发生,二级防治的目的是降低精神疾病的危害,三级防治的目的是减少精神疾病所致的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

一级预防主要是增强精神疾病的保护因素,减少危险因素。可采取的措施包括改善营养状况、改善住房条件、增加受教育的机会、减少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培养稳定良好的家庭氛围、加强社区支持网络、减少成瘾物质的危害、防止暴力、进行灾难后心理干预、开展健康教育、发展个人技能等。

二级防治是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控制疾病,降低危害。为此,需要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或心理科)为骨干、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三级防治是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训练,以减少残疾和社会功能损害、促进康复、防止疾病复发。为此,需要开展“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疾病康复工作。

采取乐观、开朗、豁达的生活态度,把目标定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适对社会和他人的期望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等,均有助于个人保持和促进精神健康。

七、关心、不歧视精神疾病患者,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

精神疾病患者和躯体疾病患者一样,也是疾病的受害者,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和帮助。

精神疾病患者的家庭对患者负有照料和监护责任,不仅不应该嫌弃、遗弃患者,还要积极帮助患者接受治疗、进行康复训练,担负起照料和监护责任。

社区不应歧视精神疾病患者,要创造条件帮助患者康复。

单位和学校应该理解、关心和接纳康复后的精神疾病患者,为他们提供适当的工作和学习条件。

精神残疾属于我国六类残疾中的一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保护。法律规定:保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疾病经久未愈,患者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功能受到明显损害,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疾病患者,应实施救治。2006年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和城建城管监察部门负责将患者送到当地定点医院;卫生部门确定定点医院并负责患者救治;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支付救治经费,其所属救助管理站在患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接回,或通过其他方式帮助患者离院。

在农村和城市已经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或试点工作的地方,符合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2003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的《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和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对农村中五保户、贫困户家庭成员,对城市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实行医疗救助。

八、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促进精神健康和防治精神疾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1年世界卫生报告》估计,全球约有四分之一的人在其一生中会出现精神或行为障碍;18岁以下的青少年中,五分之一有发育、情感或行为方面的问题,八分之一会出现精神疾病。

第5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力加快经济发展,全面改善发展环境”的工作主题和“落实到位年”工作基调,积极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突出重点,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使宣传教育融入我市卫生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大队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及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社会的水;进一步增强监管对象和社会群众的法律意识,促使监管对象更自觉地守法,群众更主动地参与社会监督。

(二)主要任务

1、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工作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重点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2、定期开展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市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3、面向社会大力开展与各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业主、从业人员以及广大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从而有力促进社会整体卫生水平的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按大队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大队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3月份至10月份对大队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卫生法律法规和执法案卷制作的专场培训。

(二)学习培训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根据市卫生局统一要求,对大队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专场培训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大队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宣传卫生法律知识。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不失时机地进行卫生普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日(周)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把《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影响力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群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领导。

为有效开展大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立大队普法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大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职责,切实抓好2012年度大队法制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并将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付诸实施,确保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第6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任务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实际,通过深入扎实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卫生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同时,通过广泛深入的卫生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自觉性,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和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卫生重点工作的结合,着力营造良好的卫生法治环境,全面推进卫生重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把解决群众最为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等卫生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把服务与宣传结合起来,让群众确实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结合卫生工作特点,根据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实际,突出卫生法制宣传的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工作。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结合。通过有针对性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满足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卫生法律知识的实际需求,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

5.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不断丰富卫生普法的形式和方法,使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听证制度及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改革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透明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调解制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使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卫生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围绕卫生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大卫生观念。组织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方面问题,开展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六)》、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六)继续组织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在卫生系统中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结合《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增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三、对象和要求

全市卫生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市卫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以及卫生行政服务相对人,其中重点对象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人员。

(一)切实加强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四次。

(二)大力推进卫生系统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能力。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要加强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办事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及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晋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制度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水平,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知法守法和依法执业意识。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与其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要通过集中培训、收看专题片、组织讨论会等不同形式,继续开展在岗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规范服务。

(四)广泛开展面向卫生行政服务相对人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以及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的卫生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加强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引导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卫生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卫生普法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城市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要在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计划,于年10月30日前报局监督与协调科备案,并做好“六五”普法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卫生部负责组织编写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及性材,作为全国卫生系统普法规范读本。省卫生厅编印的《卫生法律法规资料汇编》作为全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的学习用书。

第7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xx、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卫生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全院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依法行医的自觉性,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三)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目标,按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要坚持为民务实的观点,把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涉及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问题,真正使服务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三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社会对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研究和探索其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效果。本院各科室(部门)要以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问题,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科室、不同对象的特点,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努力增强“五种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全院要大力加强宪法的学习和宣传,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宣传,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和中层干部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形成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着重学习宣传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卫生事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自觉践行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三)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促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组织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中层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和中层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卫生法律,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全院医务人员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疗改革;学习宣传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和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学习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五)深入学习保障民生法律,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保障食品安全、血液安全、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学习宣传有关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六)深入学习社会管理法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学习宣传、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等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把法制宣传与推进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重点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减少和及时化解社会和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安定。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以党员、中层干部为重点,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党员、中层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和反腐倡廉、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医德医风,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八)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满足法治文化需求

全院各科室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卫生系统职工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要积极探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院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

(九)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

大力推进卫生法制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咨询和服务,特别要以各种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日或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在全院营造学法的良好氛围。

(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活动,促进法治管理上水平

全院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年)》。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三、普法对象与要求

“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院广大干部、职工和医护人员以及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村(居)民,其中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

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要按照市委关于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布置和要求,积极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刑法修正案》(六)以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重要的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六五”普法期间领导干部和有关科室(部门)负责人应积极参加有关法制讲座,理论中心组学法应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年学法总时数不少于25小时。

(二)加强各科室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执业的能力。本院各科室(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专业特点,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六)、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着力提高依法执业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三)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进群众对卫生法律的认知,提高依法维权意识

大力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卫生应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五)加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以《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为重点,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员工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普法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从2011年开始,到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实施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具体实际,制定五年普法实施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安排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做好普法教材的订购工作。

(二)实施阶段:今年年初至年。各科室(部门)要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好每年普法工作计划,及时部署,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督促,特别是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每年的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做好各项工作准备迎接市局开展的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第二季度,本院普法领导小组将根据本实施规划对各科室(部门)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迎接省、市检查组的检查、考核。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普法5年规划、年度计划制订、落实情况;普法工作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重点学法对象学法情况;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情况;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普法阵地建设情况;学法制度措施建立、执行情况;学法考试、考核登记情况;普法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情况;学用结合,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情况。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使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本院要建立“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领导职责,为普法和依法治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经医院党委研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制订全院“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和具体组织、指导工作;部负责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公众宣传工作;办公室人事负责全体工作人员的普法及考核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卫生法制学习培训与宣传教育由相关科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各科室(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本院各级管理人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做到有部署,定期检查,每年总结;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年度、阶段性考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

本院认真安排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经费,保证必要工作设备和条件,确保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具体数额由各年度实际需要再定。

第8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二、目标

通过对社区范围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社区群众的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以及自我保健,群体保健能力,促进社区对健康的广泛支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创造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条件,以达到提高社区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内容

(一)、充分发挥街道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广泛动员领导层、动员专业人员、动员社区内各单位、家庭、个人参与。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目标转化为社会活动。

(二)、街道每年下达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各社区制订相应计划组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定期组织健康教育员培训,齐抓共管,创建一个有益于健康的社区环境。为社区健康教育投入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三)、加强社区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办好宣传窗、黑板报,确定专业人员负责,定期更换、刊出。鼓励社区内单位、家庭积极征订健康书刊。对上级下发的健康教育资料及时张贴、分发。利用各种形式,积极传播健康信息。

(四)、大力开展健康教育专题活动。针对社区内的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高危人群、重点保健人群等不同人群,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以讲座培训为主要形式,辅以电话教育、展板、知识竞赛等,邀请街道卫生院的医师定期给居民上课。结合各个卫生宣传日,开展社区常见疾病的健康教育,防止意外伤害与安全的教育,合理膳食与营养,居室环境卫生、生殖健康、体育健身等方面的家庭健康教育,创建文明卫生社区的宣传教育以及社区卫生公德及卫生法规的宣传教育。并针对社区主要危险因素,对个体和群体进行综合干预。

(五)、做好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每年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社区居委会、学校、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完善健康教育活动计划及执行过程中的各种活动记录、资料。对社区居民要进行健康生活指导,引导居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的测试,对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抓好示范,整体提高。

四、时间安排

一月份:教育重点是合理膳食与营养、安全教育、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二月份:教育重点是节日食品卫生、家庭急救与护理。

三月份:结合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月份:结合爱国卫生月和4.25全国计划免疫传宣日,重点开展社区卫生公德、卫生法规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教育。

五月份:结合国际劳动节和碘缺乏病宣传日、无烟日,重点开展职业卫生、科学使用碘盐、吸烟危害等知识教育。

六月份:结合国际儿童节、环境日、爱眼日、禁毒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近视防治,环境保护,远离等方面的知识。

七月份:通过乘凉晚会、广场文艺演出等形式,重点开展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饮水饮食卫生知识教育。

八月份:结合母乳喂养宣传周,开展家庭常用消毒知识、科学育儿和社区常见病的宣传教育。

九月份:结合全国爱牙日、老人节开展口腔保健、老年性疾病防治知识、体育健身方面的宣传教育。

十月份:结合全国防治高血压日、世界神精卫生日,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一月份: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结合12.1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五、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康教育是“低投入,高产出,高效率”的服务手段,是控制医疗费用,拉动保健需求的根本措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工作重要日程,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有专人负责,有一定的工作经费,有规范的工作制度和档案。

(二)、健全网络、抓好培训。要建立一支热心健康教育工作、掌握健康教育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健康教育骨干队伍。充分发挥社区领导和群众的积极性,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健康教育员的工作能力。通过定期的检查指导和年度考核等形式,推动健康教育全面开展。

(三)、利用社区资源、推进健康教育。要建立固定的社区健康教育阵地。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以点带面上下功夫,加强检查指导,扩大受益面,增强吸引力,提高有效性、针对性。

(四)、做好评估、注重质量。要针对社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及

其影响因素,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教育评价。重点解决影响社区评价的主要环境和社会卫生问题。创建文明卫生的社区环境,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传染病、慢性病发病率逐步下降。

第9篇:卫生宣传教育范文

一、工作目标

围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健康教育服务均等化,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及辖区重大卫生问题,在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素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整体提升。使我市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健康行为行成率达到75%。

二、主要工作

(一)围绕《健康教育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目前,健康教育工作已纳入政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各单位应进一步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疾病控制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社区健康教育工作内容,不断推进社区健康教育项目,提高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区健康教育督导工作。

1、设置与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

年内,各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新1次,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并及时将每期宣传照片(宣传内容连同宣传栏共同拍摄、照片显示当次日期)存档。具体内容参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2、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开展“世界艾滋病日”、“世界母乳喂养周”、“健康教育宣传月”等各种卫生宣传日、周、月的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少于10次。全市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不少于9次。并及时将每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内容、资料、活动现场、照片等整理存档。具体内容参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3、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平台,在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重点公共场所,结合妇女、儿童、老年人、孕产妇等各类人群的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医疗卫生人员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每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所辖村卫生室不少于6次。并及时将每次讲座内容、资料、活动现场、照片等整理存档。

4、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提供健康知识和健康咨询服务,候诊区、诊断室、咨询台等处摆放健康教育架,健康教育架内资料丰富,包括折页、处方、手册、宣传单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每年为社区群众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宣传资料。同时,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要注意辖区内资料的印刷数量和发放人群的覆盖率。健康知识入户每年不少于4次。并及时将印刷的健康教育资料原稿、发放记录、发放活动现场照片等整理存档。内容参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5、播放音像资料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候诊区、观察室、健康教育活动室等活动现场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每个机构播放时间每天不低于4小时,每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种类不少于6种。并及时将音像播放资料、播放记录、播放现场照片等整理存档。内容参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二)加大控烟工作力度,进一步巩固医疗卫生机构禁烟成果

按照卫生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市《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的通知》,以及省疾控《关于在全省疾控系统开展控烟中心创建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巩固创建成果,并及时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发动、技术指导和检查工作工作情况存入档案。要围绕无烟日开展以烟草危害、控烟立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争创无烟单位等为主要内容的控烟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等卫生纪念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络、入户宣传资料等形式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扩大控烟成果,减少吸烟人群。积极开展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控烟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继续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农村健康教育工作

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年版)之《健康教育服务规范》和《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普及重大传染病和常见、多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知识。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要全面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干预、评估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营造支持性环境,改变居民不良的卫生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推广“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组织城乡居民自测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干预活动,提高目标人群重点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

年是我省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第四年,我市阜安、中云、云溪、三里河办事处要不断深化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巩固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省级示范点”这一健康教育品牌。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做好组织发动工作,拟推荐申报1—2处新的省级“行动”示范点,同时,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要创建2个试点村,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创建过程中,要抓住农村主要卫生问题,探索满足当地需求的形式和做法,开展形势多样、内容充实的健康教育进农村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健康知识水平。

(四)做好重要卫生日宣传工作,开展《健康66条》的普及工作

各单位要以国家已确定的各种疾病防治宣传活动日为重点,根据宣传日、活动日确定的主题,积极组织宣传活动,每次宣传日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评估,要注重实效。

要将推行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作为一条主线,始终贯彻于各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之中,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66条》的传播活动。

(五)围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心任务,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相关疾病的健康教育工作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形势,不断丰富健康教育资料库内容,大力开展相关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方法,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重点健康教育活动,编发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通过大众媒体、专业传播、材料发放、科普讲座、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普及防治知识。要大力宣传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预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相关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认真做好突出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2、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要严格按照《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健康教育技术和传播手段,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培训,特别是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要积极做好企业职业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女工保护的健康教育,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工人身心健康。要积极探索工矿企业和农民工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

3、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各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防保所要继续贯彻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工作要求,抓好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评价工作。要深入落实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课本、有课程、有老师、有教案、有测试。要及时举办健康教育讲座,深入开展学生生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继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推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体系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起以部门合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职责明确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充实、完善健康教育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健全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在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要有直接面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服务设施和网络。要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健康教育活动,要制定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要及时调整充实专业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技能和工作专项培训,全年不少于8学时,全面提高健康教育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同时,要确保健康教育经费的投入,配备照像机、影像播放设备等必要的硬件设施。

(二)收集资料,规范台帐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将调整的健康教育工作领导组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工作策略等相关文件、活动实施过程有关资料、内容等全面及时规范存档。

2、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每年提供3条以上本单位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活动信息(包括文字和照片),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

3、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实施健康教育工作报表制度。要及时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要认真填写《健康教育工作月报表》,并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健康教育工作情况通过邮箱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报表要认真规范填写,保证数据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