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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九篇)

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1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大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3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职业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2]。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关系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也是体现政府职能水平的重要方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主要是指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具体表现为预测预警、监测控制、监督管理、事件预防、信息收集分析、科学决策与快速反应、应急保障、紧急救援与医疗救治和事件综合处置能力等方面[3]。而其中各级医院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要防治机构和最先感知部门,医院应对能力将直接影响整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成效。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现状

1997年以来,上海市的社区卫生服务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并已进入了体制创新的阶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了承担常住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指导 “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外,同样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在2003年SARS的防控过程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迅速掌握社区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手资料,发挥街道、机关团体、医务人员和家庭的群体优势,在控制传染病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方面构筑起了三道防线,为SARS防控工作的胜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4]。作者所在的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先后2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水平有了较明显的提升,在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又如2009年4月份,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了快速上升的趋势,上海也出现了大量输入性病例,严重威胁着广大市民的健康和安全。中心从完善组织管理、加强预检分诊、病例筛查和登记、快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控制、加强重点场所督导检查、广泛深入开展健康宣教、开展重点人员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等多个环节入手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了甲型H1N1流感的发生和传播,顺利完成了27名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其中电话随访4名,居家医学观察17名,集中医学观察6名,未发现续发病例,完成8名轻症病例的居家医学观察和随访,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广大社区居民的健康和正常生活秩序。

2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以及医院应急能力建设的相关研究时有报道。但是研究者的关注点多集中在二、三级综合性医院,对于处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网底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角色职能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往往被忽略。这也导致了近年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虽有显著的提升,但是在工作实际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能力建设相对落后,组织、人员、财政保障相对不足。

2)医务人员识别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缺乏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预案系统。

4)人员培训、实战演练不充分,缺乏相应的考核评价等。因此立足社区医院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提高社区医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夯实区域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显得尤为重要。

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的对策

淮海中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年来结合世博会安全保障、甲型流感、手足口病防控等工作实际,从以下4个方面探索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的有效措施,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3.1 建立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综合评价指标

中心通过人员访谈、现况调查等方法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现状进行了调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按照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的要求,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层次性、灵活性和动态性原则,借鉴其他省市和地区医院应急能力建设的经验,从应急组织协调机制、应急预案系统、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应急人员、应急物质储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6个一级指标和19个下设二级指标入手 [5],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综合评价指标。相应指标建立后,中心结合应急处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和修订,逐步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建立一套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预案系统,定期评估修订

中心立足社区应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自2010年起对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了梳理和补充,形成了1项总体预案、2项工作制度和13项工作预案,预案的重点内容是急性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置,这也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遇到最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估,是保证预案能够取得理想处置效果的关键[6] ,因此中心成立了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定期对预案内容的全面性和预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并对预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全面性的评估内容指预案内容包括工作原则、疫情发现与报告、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接种、现场控制措施、健康宣教、事件进程观察、事件解除报告等要素。预案的可操作性是评估预案在日常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以及需进一步完善改进的地方。

3.3 提高医务人员识别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医务人员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体,他们识别和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直接影响到能否快速、准确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心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对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医务人员的基本情况、知识水平、专业技能、现场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现况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调查,参考国内外相关评价指标选择和确立的方法,筛选出本中心医务人员识别和报告突发事件能力的影响因素指标,包括基本情况(下设年龄、工作时间、学历、职称、健康状况、学术任职等二级指标)、知识结构(下设基本认知、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等二级指标)、实践与技能(下设专业技术、培训演练、参与经历、沟通协调等二级指标)3个一级指标和14个下设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调整了中心应急处置队伍人员的结构和组成,进一步提高了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逐步建立起了一支稳定并具有战斗力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

3.4 加强实战演练,建立对演练过程的考核评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因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能的局限性,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情况并不是很多,这就很容易造成医务人员对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要求的淡忘,因此尤其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这也是检验、评价和保持应急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增加应急演练的真实性,随机性和突发性,使应急处置队伍熟悉和掌握类似事件的处置要求,同时加深对相关预案的了解[7],并及时发现预案的不足,为应急预案的改进和完善提出建议,使之更有效地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

中心结合日常工作中遇到较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型,先后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世博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紧急救助演练、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和病媒生物应急控制现场演练等。同时组织考评小组和参与演练的医务人员对每一次的演练效果进行评估,考评小组侧重对从疫情发现与报告,直至现场处置结束,撰写调查报告的每个处理环节完成质量进行评估(表1)。演练人员则侧重于从自身参与的角度来评价通过演练得到的帮助和提高,并发现其中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评估内容包括演练目标的实现、演练内容与质量、演练内容与个人工作的相关性、演练过程的时间节点把握、应急处置人员的组织协调、演练过程的总体评价等,评估等级分为“差、不足、尚可、好、很好”五个等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中心通过这几年来的努力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逐步建立健全了应急保障机制,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也不断提高。但是随着近年来上海举办各类国际赛事不断增加、输入性传染病和一些不明原因疾病等的不断出现,使社区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面临着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因此今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要坚持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建设纳入中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中,针对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改进完善,确保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持续的提高和发展,切实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参考文献

[1] 宋瑞霖,主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问答[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117-134.

[2] 宋瑞霖,主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问答[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143-157.

[3] 张文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与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J].海峡预防医学杂志,2006,12(2):1-3.

[4] 庞连智,蔡静芳,施永兴.社区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角色智能及对策研究[J].中国行为医学科学,2003,12(5):562-563.

[5] 徐枫,傅人姣,袁家麟,等.社区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综合评价指标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0,24(9):19-20.

[6] 龚卫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及预警警示分析[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7,14(6):41-43.

第2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具体要求。今年初,我局将成立了以局长肖艳为组长的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建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医疗救护网络,加强了区镇村三级预防控制网络建设,区级成立了社会联动医疗紧急行动分队和以局长为组长的医疗急救组,各镇卫生院均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援小组,238个行政村的村医生100%接受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应急工作体系建设中,明确职责,落实了责任,保证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和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年,我局在原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针对人员变动和不足之处,及时编制和增加了各类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初步形成了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信息畅通的事故应急体系。具体如下: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14个)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预杂》(20*.*)

3、《霍乱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修订)》(20*.*)

4、《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20*.*)

5、《感染性腹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0)

6、《甲型肝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0)

7、《流行性乙型脑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20*.*)

8、《狂犬病防控处置预案》(20*.*)

9、《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20*.09)

10、《高温严寒等异常气候应急处置预案》(20*.*)

11、《防汛抗旱等自然灾害防控工作预案》(20*.*)

12、《地质灾害(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等)应急处置预案》(20*.*)

13、《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02)

14、《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0*.02)

三、积极有效开展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

为保证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和可操作性,使应急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急有作用,20*年我局先后组织了2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的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20*年11月8日,我局接应急预案进行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演练,提高了有关人员的应急能力。

四、积极开展应急工作

加强了就急物资储备工作。一是储备有隔离衣100件;二是按二级防护储备了200人次的防护用品;三是储有充足的消、杀、灭药品(泡腾片40件、漂白粉300kg、杀虫粉30kg、碘伏酒精若干);四是保证所有器械均处于功能完好状态(储有机动喷务器2台、手动喷物器4台),各镇至少配有防护用吕品20套,消、杀、灭药品若干和一台功能完好的消毒喷物器。

1-11月,全区仅1起传染病事件(20*年1月8日-16日护国镇中心小学出现水痘局部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累计17例,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保证了儿童的身体健康。在20*年的传染病、乙脑疫情防治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全区突发性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作用,全区未发生乙脑病例和重大传染病流行。

五、应急工作的体会及存在问题

(一)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是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我局近几年来各项应急工作一直能够正常开展,领导重视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二)多部门合作

卫生系统是多单位组成的大系统,成员多,涉及面广,为切实搞好应急处置工作,需全体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无条件服从上级统一指挥。

(三)存在问题

第3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关键词]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构建

[作者简介]王海英(1980- ),女,山东烟台人,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机电系学工党支部书记,讲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江苏南通22601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基于高职技术教育特色的‘六维一体’素质教育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2SJDFDY066)

[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4-0169-02

一、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制度。由于国家尚无专门的《院园安全法》,教育部也尚未制定院园突发事件管理的具体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教育法》等只是粗略界定和处理院园犯罪与治安问题,对在院学生伤害案件的归责原则、事实认定、处理标准没有涉及,对学院应该履行的具体管理职能没有详细规定,对院园突发事件给当事人造成的具体损害没有评估标准,对院园突发事件机构设置及其相应的权力和责任没有提及。学院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如管教冲突、学生受伤、教师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等,学院、学生个人及责任人应该各自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学院和教师分别承担哪些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在法律上都还没有规定。因此,对相关问题的解决仅靠学院惯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已无法满足现实需要,更起不到突发事件前期预警预防的作用,这给高职院突发事件的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

2.缺乏常设的突发事件管理机构。现阶段,高职院内部应急管理机构多为临时性的松散组织,如由学院负责人临时牵头组建而成的工作领导小组,这对于实施持续有效的突发事件管理存在很大的不足:一是临时组建的工作小组在人员构成和工作内容上不具有延续性,对于突发事件处理后的经验和教训不能有效整理和存储,因此在此类事件再次出现时无法及时预警;二是在应对突发事件时,往往需要学院内外各个机构的合作,临时组建的工作小组在进行相关协调时每次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与成本,往往错失工作良机;三是临时领导小组事先没有一个有效的应急处理计划或应急预案,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形成一套成熟的应急处理操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四是临时性的机构缺乏制度和规范的保障,削弱了其职能的有效性。缺乏常设性的组织机构,大大降低了高职院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

3.缺乏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由于高职院突发事件难以预料,在突发事件爆发前后,如果学院没有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缺乏与政府、学院、家长、媒体等利益相关体的信息联动机构,就会使自身陷入被动状态。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能快速恢复平衡。目前,我国很多高职院缺乏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

4.缺乏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高职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终目的是将突发事件的危害降到最低值。根据文献资料和统计资料,当前各高职院所具备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要求标准存在很大差距,主要存在应急预案简单笼统、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差、未建立分级和分等预案、应急预案缺乏有效的演练等问题。

5.缺乏必要的应急教育。目前高职院很少注重对师生应急能力的培养,很多师生没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的经验,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当遇到突发事件时,无法冷静思考,表现过激而出现一片混乱。因此,加强对师生应急能力的教育与培养是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基本环节及重要组成部分。

二、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构建

1.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各个阶段和各种管理行为都要以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作约束。只有在依法治院的基础上,明确学院与教师、学院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面的行为,依法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学院教育的法制氛围,才能实现学院管理的法治化目的。加强法制要做到规范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立法、强化高职院师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各高职院自身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设立高职院履行法律职责的专门机构。

2.建立管理机构,提供组织保障。首先,高职院应设立管理突发事件委员会,这是最高的决策层,由院领导组成,主要对关系学院层面的问题进行决策。委员会主任可以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所有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作为副主任,秘书长由院长办公室主任担任,委员包括所有院领导、参与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院长助理、各职能部门行政负责人、各院(系)党政负责人、学院法律顾问以及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其次,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下设管理突发事件的办公室,由参与负责学院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专家、教授、部门领导组成,针对突发事件开展管理工作、预警的等。再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以及学院各直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突发事件管理小组,精心安排人员负责参与突发事件的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保持信息畅通,按照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及突发事件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工作。最后,突发事件管理办公室下设安全组、资料组、宣传组、辅导组、联络组、医疗组、后勤组、教务组、基建组、法律组、纪检组共11个明晰的团队,并赋予相关职责,其在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由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办公室作为总召集单位负责总体协调,高效运作,各司其职。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是整个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机构的最高决策层,下级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来说,由高职院党委书记,院长亲自挂帅的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管理,对涉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做出决策并进行有效预警和干预。突发事件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指挥下,负责制定和完善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预案,开展突发事件管理评价,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负责监督和协调全院各所属单位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职能部门、院(系)以及院直属单位的突发事件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及突发事件管理办公室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管理,同时,积极支持与配合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及突发事件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3.加强信息沟通,提供信息保障。在任何管理中,沟通都非常重要,突发事件的管理更是如此。一旦突发事件不可避免地发生,加强信息沟通可以让管理者协调各方面的行动,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高职院应构建完整的加强信息沟通的制度。信息沟通包含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内部沟通包含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内部的沟通和与院内师生的沟通两个方面。只有内部沟通切实有效,才能稳定军心,将全体师生员工凝聚起来形成一股合力,共同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外部沟通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安全稳定部门、新闻媒体、社区等方面以及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

4.设置应急预案,提供措施保障。近年来,随着高职院突发事件的不断发生,越来越多的教育人士和政府部门认识到制定高职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势在必行。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委员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订一套完整的应急计划。高职院突发事件预案涉及学院的方方面面,内容应是较为全面的,并按预警的不同等级划分。高职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管理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5.开展应急教育,提供素质保障。预警系统作为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中预防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是对预警对象、范围中预警指标关键因素进行分析,确定预警对象与突发事件情势发展之间的因果关系,以此进行早期预测。应急能力强是预防突发事件必须具备的首要素质。加强学生的应急能力的培养教育尤为重要。大学生预警应急能力培训应包括心理培训、知识培训、沟通培训、学习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在模拟情境中进行演习。

6.完善预警系统,提供技术保障。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系统是学院为了能尽早地预测事件的发生和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害而建立的一套能够感应突发事件来临的信号监测与报告系统。通过判断系统发出的信号与突发事件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学院突发事件管理者对突发事件的产生做好心理的准备,并迅速转入突发事件管理状态,采取及时行动,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建立涉及很多环节,必须面面俱到。其运行主要依靠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机构,同时与学院现有的行政组织机构相交错、工作内容相融合。

三、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运行

在高职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构建框架中,法制建设位于最核心的位置,为整个预警机制的构建和实施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完善,可以使高职院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更加规范和有力。高职院组织管理机构的建立是突发事件预警机制构建和运行的基础,是对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处理的管理者和组织者,为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的各方面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信息的有效沟通,可以保证突发事件管理者及时准确地做出决策,整合和协调各方面资源立即采取相应的行动。信息沟通制度的加强,有助于提高整个预警机制的管理和运行的效率。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指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处理相应突发事件的能力,使突发事件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理性化。对高职院师生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教育,是学院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的素质保障,有助于突发事件中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执行。预警系统为突发事件的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快速发现和及时处理。

高职院突发事件管理的核心是高职院的全面安全。突发事件的发展包括潜伏期、爆发期和恢复重建期3个阶段;突发事件的管理包括突发事件的预警与预防、针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和突发事件后的恢复4个环节。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是突发事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完善有效的预警机制,不仅能对突发事件进行有效预防和缓解,而且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提供迅速有效的应对措施,有利于在突发事件结束后及时采取善后恢复。

对突发事件的积极应对和有效处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的第一部专门针对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其实施使我国今后应对突发事件有了法律规范。各高职院应更加重视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对预警机制的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加快和谐校园建设的步伐,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秀梅,甘玲,于亚博.领导者应对突发事件的理论与实务[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2]杜志明.辞海[M].黑龙江: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3]白涛,许中华.高校危机管理对策初探[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

[4]陈秋燕.建立学院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反应机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5(2).

[5]柯狄祖.如何形成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机制[N].光明日报,2007-11-24.

第4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01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98-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三)生命第一的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突发事件

现场工作人员

应急领导小组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应急工作小组

现场处理人员

医务处

急诊科

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

进行突发事件处理

提供支援和协调

组织救治

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

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

u

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

u

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

u

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

u

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u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u

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XX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篇二

放射科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和处理放射科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事件,制定如下应急处理预案:

科室应急组织及职责:

科室应急小组组长:放射科主任

成员:放射科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严格执行放射科各项工作制度及规定,组织实施可能各项意外事件发生的处理和上报

科室意外应急事件的上报制度:

放射科发生意外应急事件后,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积极处理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在其指导下工作。

放射科定期自查与监测制度:

放射科质量控制及安全防护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放射科的医疗治疗、设备性能、抢救物品及药品等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合省、市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监测与检查,以预防各项意外、应急事件的发生,并保障应急事件处理的有效进行。

应急事件处理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科室各项相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做好科室的质量控制,执行科室自查与监测,并配合医院及上级各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为各种突发、应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做好保障。

放射性事件应急预案

1.放射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现场所有的工作人员转移至安全区域;

2.及时上报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必须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处理;

3.组织封闭现场,消除可能导致辐射污染突发事件扩大的隐患;

4.放射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5.事故处理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6.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域;

7.负责组织抢救、转运伤员;

8.组织灾害消除后重建和环境保护;

9.组织进行总体善后处理。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放射科各项应急控制处理措施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责任制,积极配合临床科室进行需要的影像学检查,要有高度责任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病人。并详细、完整、准确初具诊断报告,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2、做好传染病防治、消毒及隔离工作,尽量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

3、为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正常启动,本科室要积极配合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各科室的工作,保证检查到位。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知识的掌握及诊治技能,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实施办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加强科室院内感染管理与监控。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6、检查诊断室要保持通风、清洁。一旦接诊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病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病人后,要根据其传染性质、传播途径进行消毒隔离。室内进行空气消毒,物体表面使用消毒剂擦拭。

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停电:及时关闭各机器、设备电源,保护机器、设备,并同时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与后勤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时解决问题。

2、计算机、网络故障: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故障,保证病人的检查及资料的完整。

3、火灾:立即报警;通知医院相关部门切断电源;保护机器、设备及医务人员和病人的安全。

4、水灾:立即通知医院相关部门,保护机器、设备,做好病人的解释工作。

5、重大突发事件:如有火灾、水灾、大型交通事故、大型食物中毒、等重大突发事件,由科主任负责组织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保证医务人员、病人的安全,尽可能保障安全有序的影像检查工作。

6、节假日如发生特使情况,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实施首诊负责制,并及时通知科主任及医院相关部门值班人员。

放射性污染的应急处理制度

1.

放射性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

2.

放射性污染去污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A.

对任何放射性核素的污染,原则上都应尽快去除干净,避免污染放射性核素播散。

B.

对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应该避免过度的去污处理而损伤皮肤和促进放射性核素的人体吸收。

C.

对人体体表创伤部位放射性污染的处理应优先于对健康体表污染的处理。

D.

对人体体表放射性污染禁用促进放射性核素吸收的有机溶剂、浓度较大的酸、碱溶剂和刺激性强的溶剂。

3.

在放射性核素操作的过程中,一旦发生放射性污染,应按《放射性污染的应急处理措施》进行及时去污处理。

4.

对于仅局限在科室内部的一般性污染应及时通知技术组组长,严重污染时应立即通知科室主任。

5.

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重大污染,还应立即通知当地环保部门。

6.

事后应及时对严重的污染事故进行总结,以便改进和完善工作流程,并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对于违反放射性核素操作规程,而导致放射性污染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处罚。

放射性源遗失或被盗的应急预案

1.

一旦发生放射性源的遗失或被盗,应立即保护现场。

2.

当事人应立即向核医学主任汇报,并由主任向医院院长汇报,同时向成都市公安局、环保局、成华区卫生局报告。

3.

值班人员一旦发生有盗窃情况,应立即电话通知医院后勤科(电话:65272523)。

一旦发生放射性源的遗失或被盗,医院相关人员应密切配合协助调查取证。

超声、心电检查危重患者抢救应急预案

1.超声、心电等检查时必须有医生在场,在检查前应对患者是否能接受检查进行评估。如属危重患者一般劝其暂停检查,如患者必须接受检查的,应通知其所在科室派医师到场协助。

2.在检查过程中,如患者病情重,应有家属在检查室陪同检查,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遇到意外情况及时通知病区的值班医师。

3.如患者接受检查时出现意外,超声、心电图检查医师应立即停止检查,迅速投入抢救。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患者所在病区的值班医师,请求协助抢救。

4.超声、心电室工作人员应仔细观察,随时掌握受检患者病情变化情况。

5.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6.超声、心电室医师应掌握基本的抢救知识,在专科医生到达现场前,能够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

放射科危重患者救治预案

1.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种危及患者生命的病情变化和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检查。

2.在场的医生和护士立即处置病人,吸氧、测血压、吸痰,使用必要的急救用药。同时将身体放平,头侧转,以防呕吐物堵塞喉道。必要时使用气管插管。

3.放射科医技人员一方面配合医生护士急救,另一方面电话通知医院总值班,同时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至现场组织抢救。

4.注意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使医患建立协调配合的良好关系,以利于对患者的抢救治疗。

5.当现场急救后确认病情趋于稳定时,应立即转入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6.确保各种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状态良好,能够随时投入使用。

第5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

第三部分      疫情监测与控制体系

第四部分      医疗救治体系

第五部分      实验室体系

第六部分      公共卫生监督保障体系

第七部分      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目的

为加强我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省、市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文件精神,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因地制宜,依法处置  ,建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防治结合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联动体系,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扩散和流行。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作用,强化常规监测和依法规范报告疫情,落实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例,迅速采取措施救治病人,隔离传染病病人及密切接触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迅速控制疫情在本区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控制和所致病人救护负领导责任,对辖区内的医疗卫生资源统一指挥调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分级控制,注重实效;根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征及变化情况,分级实施临时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防控效果,实行三级预警制度,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黄色预警,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橙色预警,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红色预警。

由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影响疫情发生、传播、流行的因素较多,预警分级应根据流行强度、波及范围,续发病例,传播扩散等情况,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综合分析,判定预警级别,并根据情况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四)预警启动、调整和解除程序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疫情监测和汇总分析,根据疫情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我区卫生局提出预警建议,我区卫生局及时向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提出预警启动建议。预警的分级和启动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五)预警解除的条件;区域内末例病例治愈后,14天以上无新发病例出现,周边区域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末例病例报告后14天以上无新病例报告。

(六)疫情信息;经区政府同意,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疫情的相关信息。

(七)充分准备,及时处置 ;克服麻痹思想,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资金的投入,充分做好人、财、物等方面的准备,强化纪律监督,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追究。做到有效控制,及时治疗临床病例和疑似病例,并对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高效。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办法》

5、《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部分    组织指挥体系

 一、日常领导管理机构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南大港卫生局局长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各成员担任副组长,疾控、医教、监督、财务、办公室等科室负责人及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具体组织协调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在无预警状态下,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和有关防控工作的协调。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日常防控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完成其它临时交办的任务。

二、预警状态下的组织领导体系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卫生局刘双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及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重大部署,指挥和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

对全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启动区级卫生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援工作,组建与完善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建立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体系,组织预案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和演练,建立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工作,建立与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制度,制定全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计划,与有关单位协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中涉及公共卫生紧急医疗卫生救援的实施,紧急特殊情况下,直接调遣卫生应急队伍。

2、专业工作组:

(1)疾病控制工作组:

组  长:刘明玉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工作方案,组建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队伍,并组织专业人员培训,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工作,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2)医疗救治工作组

组  长:刘景

要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制定并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队伍,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负责实施医疗救治,建立健全全区急救网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警程序、信息报告等快速反应体系,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应急演练。

(3)执法监督工作组

组  长:刘克良

主要职责:制定并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工作方案,组建食物中毒应急队伍,并组织专业人员培训,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疾控机构出具的流行病学调查结论,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组织食物中毒的应急演练。

(4)支持保障组

组  长:刘艳华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机关卫生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并落实卫生应急工作经费预算,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三、技术保障组织

在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卫生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疾病控制工作专家组负责指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医疗机构设置的防保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落实隔离、消毒措施,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诊断、救治药品和抢救方法等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第三部分     疫情监测与控制体系

 

一、责任主体

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主要职责是确定监测点,指导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监测信息。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国内外疫情动态,对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并准确及时提出预警建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传染病疫情和其它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和实验室,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做好标本的实验室检测及报告结果利用。

3、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建立监测信息数据库,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乡镇卫生院疫情管理工作人员,农村承担疫情报告的乡村医生,医疗机构设置的防保人员及学校、工厂等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单位的疫情报告和信息网络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监测报告

(一)监测网络

在常态和预警状态下,巩固和完善区、乡镇(办事处)、村级信息监测报告网和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系统,确定疫情报告责任人,农村卫生室疫情报告人收集本村可疑患者情况,向乡镇卫生院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控机构要立即进行复核并通过“国家疾病预防控制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疫情。根据预警分级,疾控机构及时派驻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驻监测点,实施流调关口前移。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断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个人,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相关信息报告卡的接收,核对和转报,并建立相关信息疫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3、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医生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所致病人后,要负责填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相关信息报告卡,按程序及时上报。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根据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要求进行报告。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包括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依法报告疫情,法定报告人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疾病防控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疾控机构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如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级别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如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相应专业机构采取处理措施,并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3)报告范围内容与标准。按照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执行

三、病例的诊断

1、农村卫生(所)室发现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与标准的患者,应留置观察,同时立即报乡镇卫生院进行复核、诊断,仍不能排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例的,由“120”专车将全部患者送至市级传染病医院进一步诊断,首诊医师认为可疑的,由院内专家进行会诊,若专家会诊确认符合报告范围与标准,由医院立即报疾控机构,同时立即采取相应的隔离及个人防护措施,区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人及住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确认为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例的,同时将流行病学调查材料及医院专家会诊意见书立即报卫生局疾控中心,疾控中心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疾控机构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上报市疾控机构,由省市应急办组织省、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会诊。

2、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发现可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例后,应立即由“120”专车送南大港医院进一步诊治,如仍不能排除可疑病例,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院内专家组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后,由医院立即将院内专家会诊意见书报疾控机构,同时,立即采取必要的隔离和防护措施,疾控机构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人住所及其周围环境首次消毒,采样和实验室相关检测,随后立即将流行病学调查材料报市应急办防治专家组,由市级专家会诊。

3、经市专家会诊确定为确诊或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由疫情报告处置组将信息报告区政府和市卫生局应急办,并通知疾控机构,部署对病人及其接触者居住场所,周围环境及污染物等分别进行终末消毒和预防消毒,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凡确诊疑似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统一交120急救车转送至定点医院(南大港医院)进行治疗。

四、流行病学调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建立机动应急处置队伍,配备车辆和采样、消毒等设备、物资,接到疫情后,辖区内在1小时,农村2小时内赶赴现场,采集标本,实施隔离和消毒等控制措施,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按照法定相关事件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对所致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具体内容包括:

1、初步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类别、等级。

2、可疑病人发病人数,发病时间、地点、临床症状及体症,抢救情况。

3、初步判定发生地点,波及范围和事件名称及事件发生因素。

4、根据需要采集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呕吐物、血、便等样品,明确检验项目,并填写样品检验通知单,按规定及时送检。

5、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登记表,制作调查笔录,撰写调查报告,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五、标本采集

各医院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病人的血、尿、便等样本的采集工作,样品的采集要符合相关病例实验室标本采集技术标准。

六、疫点的确定与处理

1、疫点的确定。疫点是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疑似病人污染的地方,以及可能引起新感染的地方,划定疫点范围的根据是流行病学调查结果。

2、疫点的处理。坚持“早、小、严、实”的原则,即时间要早、范围要小、措施要严、落到实处。

3、疫点的消毒。消毒的范围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或疑似病人在症状出现前3天至隔离时止的活动范围内可能受到污染的所有场所和物品,如医院门诊、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运送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等,消毒要按照《中国疾病防控中心下发的医院消毒隔离工作指南(试行)》《病人住所及公共场所的消毒(试行)》《各种污染对象的常用消毒方法(试行)》执行。

原则上,对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死亡的尸体必须立即火化,必要时,疾控机构要协助上级业务机构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尸体进行解剖,做进一步医学检查。

七、疫区的确定与控制措施

疫区的确定由疫情分析评估专家组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议报区政府批准,主要采取以下行政控制措施。

1、查封造成或可能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场所,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实行先期隔离。

2、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和场所应立即进行卫生处理,主要包括:加强粪便管理,消除垃圾,销毁污物,加强自来水和其它饮用水管理,保护好水源,消除病媒昆虫、鼠类及其它染疫动物。

3、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护知识宣传,搞好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

4、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来源地和流行地的卫生行政部门。

八、信息保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本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经确诊后,区卫生局报区政府批准后,其它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疫情信息,所有涉及疫情的资料均需注明“机密”字样,并按照保密要求保管处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中,要注意保护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第四部分      医疗救治体系

 

从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救治的长效体制和机制出发,建立和完善以医疗机构为岗哨,以疫情监测点、传染病门诊为前沿,以定点医院为阵地,以“120”为纽带,以专家技术为关键,紧密衔接,环环相扣的医疗救治体系,全面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效率。

一、组织领导与职责

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组及专家组,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所致病人的隔离治疗及医护人员的防护和确诊病人的转运,医学观察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梯队人员的组成,救护车辆的车号 、司机、院内专家组的组成,必须明确到人、抢救设备的数量、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必须明确,确保2--4小时内能投入工作。

二、原则上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内设置一个传染病门诊,要选派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生在传染病门诊工作。指定南大港医院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救治的定点医院,医院为后备医院,定点医院的职能是负责接收乡镇卫生院等传染病门诊不能排除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并进行救治。

三、          南大港医院要设立感染控制科,传染病门诊和隔离病区,落实感染控制制度和措施,防止院内感染,保证就医安全。

四、          急救机构的队伍建设

南大港医院的急诊科组成功能合理的急救网络,并加强与市急救网络的对接工作,积极争取外援,卫生局负责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的急救资源,开展日常和应急救护工作,全区组建一支设备齐全,技术高超,机动灵活的应急急救队伍,各乡镇成立应急急救小组,应急队伍承担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流行病学调查任务,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扩散。

五、区卫生局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致病人的会诊和诊断。

六、全员培训:采取基础培训,分类培训、专业培训,随时培训的方法,有计划、有组织全方位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范围及标准,传播、流行特点,掌握诊断标准,治疗和防护知识,增强防护意识,防止漏诊,误诊、漏报和自身感染。

 

             第五部分     实验室体系

 

区疾控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及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化验室、传染病门诊、肠道门诊化验室组成实验室检测体系,由疾控机构实验室牵头,并注意加强与市疾控专业实验室的业务联系与对接,积极争取技术援助与指导,保障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承担血清学检测,病毒抗原检测,病毒及细菌分离,培养和签定以及所有检测结果的汇总、报告,初步检查阳性的标本送省市疾控机构确认。

 

        第六部分      公共卫生监督保障体系

 

按照“规范措施,严格标准,责任明确,强化监管”的方针,坚持谁发证、谁监督、谁管理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抓薄弱环节的总体思路,将重点行业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要求纳入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之中,把行业卫生要求与长效预防控制机制相结合,把完善从业单位内部管理与强化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旅游业、美容美发业、洗涤业、餐饮业、交通运输业、学校及幼托机构、建筑工地等重点行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第七部分   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

 

一、工作督查

1、工作督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级督查

(1)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防治工作督查

(2)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农村医疗机构防控工作的督查

2、督查程序

(1)进行现场督查,技术指导和卫生监督

(2)反馈检查情况,形成指导意见

(3)下达督办监督执行记录单

(4)检查督办落实情况

3、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单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2)实地检查,对传染病、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区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疫情报告网络及运转情况,应急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情况,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标准逐一对照检查。

(3)现场询问: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人员,应熟知本职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发现不足,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4)现场模拟考核,督查人员由发现病人,对被查单位实际操作全过程进行模拟考核检查。

4、督查工作责任制

(1)实行督查负责制:明确督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把督查的地域和具体单位落实到每个责任人,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2)实行督查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后,未能监督改进的督查人员,要追究责任。

(3)督查工作要书写执法文书或督查文书。

5、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重大问题的报告,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用最快速度向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2)一般问题的处理:发现的一般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卫生局应急领导小组。

二、责任追究

1、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责任制追究制,全面落实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2、对违犯本预案有关规定,妨碍本预案正常实施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南大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制度

一、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制度

(1)根据本地区卫生应急工作需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科学应对”原则,组建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队伍,配备适当数量的卫生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2)应急队伍组成分成重大灾害、传染病、中毒等不同类别。根据应对事件的不同类型,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流行病、公共卫生、职业中毒、传染病及相关保障与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确保专业结构合理,实行分类管理。

(3)做好应急队伍成员库平台的建设和卫生应急队伍的调用,实行分级管理、动态维护、适时更新和调整。

(4)卫生应急队伍组建单位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应急工作队伍成员基本资料档案,及时更新信息,并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对队员进行及时调整。定期开展组织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制度

(1)卫生应急装备的管理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各单位确定专人保管。

(2)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区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根据应急队伍的职能,制订本级(单位)应急队伍的装备标准和目录,包括:通用性保障装备(包括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装备、通讯装备、办公装备、徽章标志和交通装备等)和专业类工作装备(包括防护装备,标本采集、保存、运送类装备,现场快速鉴定、诊断和急救装备、检测装备,现场调查和处置装备,药品器材等)。

(3)应急办负责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应急装备,做好装备的仓储管理、维护保养及训练使用等工作,定期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装备使用管理。

(4)应急分队负责应急装备在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时的使用和保管,要熟悉其调用程序,在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相关物品交于管理单位入库;配合应急装备日常管理单位对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三、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

(1)应急办制定的应急物资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物资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经费预算和采购工作。

(2)根据“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定额储备,及时调度,满足急需”的原则,对医疗卫生设备、快速检验检测器材和试剂、传染源隔离、放射源隔离、防护用品及设施等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做好应急物资的仓储、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专家验收应急物资装备,监督检查应急队伍的应急物资使用管理。

(4)应急物资管理责任到人,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

(5)建立应急物资余缺调剂和调用机制,统筹物资储备和使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制度,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四、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制度

(1)区卫生局组织开展培训与演练需求分析,确定卫生应急存在的问题,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

(2)根据年度计划要求,编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本次演练的目的、组织、参加人员、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应急处置演练工作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质储备、部门协调、快速反应、媒体沟通等。并对演练各环节进行现场点评。

(3)培训计划应包括目标、内容、对象、时间、地点、教材,以及效果评估、费用预算等项目。培训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等形式了解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效果,开展演练评估与总结,撰写演练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包括培训项目概况、受训人员及培训结果、培训效果分析与经验总结等。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制度

5.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制度

(1)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网络体系,包括法定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等。辖区各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制,保证信息的及时收集、核实、分析与反馈。

(3)建立监测工作评估制度,对监测系统敏感性、及时性、代表性、灵活性、可接性、数据质量及成本效益比例等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完善监测系统。

5.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分析工作制度,定期分析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资料,对下一阶段趋势开展预测预警。

(2)建立新发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系统,选择哨点医院或学校等作为监测哨点,根据症状监测原理,开展常见及重点症状与疾病的预警监测工作。

(3)建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反应制度,通过预警监测发现异常症状/疾病聚集性信号,即启动现场调查,核实原因,证实暴发并开展科学处置。

5.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1)督促辖区各医疗机构依法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的具体操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网络直报技术的培训、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事件发生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在2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它专业机构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报告遵循“依法报告、统一规范、属地管理、准确及时、分级分类”的原则,实行首接首报制度,要求责任报告人及时作出反应。

(4)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和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报告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协调组织相关力量做好事件处理和应急响应。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区疾病控制中心做好事件动态与应急工作进展的追踪,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事件发生地进行反馈。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6.1、应急预案启动制度

(1)区卫生局根据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委员会专家进行分析,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公众健康的程度、受事件影响的范围等,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响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预警级别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涉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特别严重或严重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须报上级批准。

(4)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单位等。

6.2、现场医疗救援制度

(1)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卫生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技术研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应急现场检伤分类工作,到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现场,首先对伤病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检查、处置,根据现场检伤结果将伤病者分为四类,标示不同的醒目颜色,分别为:危重患者,标红色,优先处置;重症患者,标黄色,次优先处置;轻症患者,标绿色,延期处置;濒死或死亡者,标黑色,可暂缓处置。

(3)急救医疗机构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包括抢险救护(将伤员从危险的环境中解救出来)、现场急救(对危重伤病员立即进行现场救治)、伤病员转送(及时、安全、合理地疏散到有条件的医院)等。

(4)区卫生局组织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指导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在广泛普及医疗求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6.3、现场调查与处置制度

(1)组织疾病控制中心针对疾病暴发或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或卫生学调查,以尽快明确病因(包括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途径或危害途径、高危人群及主要危险因素)等,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件危害。

(2)现场调查工作由卫生相关专业人员(包括流行病学、实验室临床等专业)完成,必要时可增加其他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调查。

(3)充分准备现场调查所需资料、物品,包括调查表、调查器材、采样和检测设备、试剂和用品、现场用预防控制器材、药品、个人防护品、相关专业资料和数据库、现场联系信息、电脑、照相机和采访、录音器材等。

(4)应急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同步开展。根据疾病的传染源或危害源、传播或危害途径以及疾病的特征,确定并落实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消除传染源或危害源、减少与暴露因的接触、防止进一步暴露、保护易感或高危人群等。

(5)对现场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评估,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

(6)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及防治措施的效果评估,对发病原因、传播方式、流行特点、流行趋势、预防控制措施评价及暴发流行的经验教训等进行总结,由相应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书面材料向相关部门报告。

6.4、现场卫生学评价制度

(1)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事件可能波及的场所均应该进行卫生学评价,包括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医院、教学场所和生活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到的场所。

(2)现场评估小组由多种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卫生管理人员、流行病学专家、食品营养、环境、饮水卫生专家等。

(3)通过收集现有资料、现场考察、知情者访谈、快速调查与实验室检测等方法收集资料。收集的资料包括:卫生信息、人口学信息、发病、死亡、卫生服务设施、食品、水、环境日常生活必需品以及组织管理方面的资料等。

(4)专家咨询委员会撰写现场卫生学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评价依据、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符合准备和要求的情况、处理建议等;结合事件初期检测结果作出综合评价,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6.5、调查取证制度

(1)督促区卫生监督所在发现单位或个人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2)调查取证,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核实。

(3)卫生监督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取证。案件的调查取证,必须有两名以上卫生监督人员参加,并应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对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调查人员应当保守秘密。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的、与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承办人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回避申请由卫生监督负责人决定。

(4)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卫生监督人员应当当场制作询问笔录。询问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的,被询问人拒绝签名,调查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5)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陪同检查,并当场制作现场调查笔录。笔录经核对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调查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6)卫生监督所调取的证据应当是原件、原物。调取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由提交证据的单位或个人在复制品、照片等物件上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物)相同”字样或文字说明。

(7)卫生监督人员调查违法事实,需要采集鉴定检验样品的,应当填写采样记录。所采集的样品应标明编号并及时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检验。

(8)对于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卫生监督所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对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出具《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9)调查终结后,调查人员应当写出调查报告。其内容应当包括案情、违法事实、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具体款项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分析、归档。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与通报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在法定职责范围内,按照区卫生局信息和通报的情况,具体承担:

7.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1)卫生局按照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具体要求,遵循“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注重效果、杜绝虚报”的原则,依法开展信息工作;贯彻分级负责制度,不同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不同级别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对外的信息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的性质与原因,发生地及范围,发病、伤亡及涉及人员范围,处理措施与控制情况,事件发生地强制措施的解除情况等。

(3)针对重大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特点和季节性特征,卫生局及时组织分析和预测疫情,必要时向社会传染病、食品安全、职业安全的预警信息。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完成后,卫生局召集专家咨询委员会人员进行总结,汇编和分析媒体报道及群众反应,对信息传播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7.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通报无误后,调查人员和被询问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局应及时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和辖区各医疗单位通报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2)对甲类传染病以及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及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案信息,在本辖区上述信息前,应事先报告卫生局并告知具体时间,由卫生局提前向相关部门通报。

八、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危机干预制度

8.1、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成立区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共卫生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2)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应急工作需要,及时修订健康教育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宣传策略;利用现代传播设备和技术,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沟通、促进工作。

(3)督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卫生应急健康教育的各项措施。

(4)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络员制度,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及时调整宣传策略和响应措施。

8.2、群体心理危机干预

(1)积极组织心理专家对公众的心理状况进行测评,根据心理测评结果,提出具体方案,并利用各种途径组织具体实施,为政府决策提供指导意见。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针对不同人群的心理干预措施。通过宣传科学防控知识,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和减缓公众心理危机,防止群众产生恐慌心理,预防发生群体性不良事件;结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针对公众心理状况,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对科学、政府的信任,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

(3)促进公众灾后心理健康重建

九、卫生应急反应终止和善后处理工作制度

9.1、卫生处理反应的终止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被消除:最后一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一个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2)卫生应急反应的终止,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由卫生局相应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向卫生局报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省人民政府、省卫生厅负责;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由区人民政府、卫生局负责。

(3)卫生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报参与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同时向社会应急结束的消息。

9.2、卫生应急的善后处理制度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卫生局应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相应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专业技术措施、控制效果及控制保障进行评估。评估报告上报政府和卫生局。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准备和保障评估: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应急队伍和人员培训、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进行评估;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措施评估:按事件处置进程完成初步评估、进程评估、终结评估。主要对事件处置的及时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和科学性以及负面效应进行评估。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及控制效果评估:危害因素是否得到控制和消除: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公众健康的危害、社会和经济影响;事件转归预测等。

(2)责任追究与奖励: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如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3)抚恤和补助、征用物资及劳务的补偿: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附件2

南大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处置,及时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保证事件报告工作的质量和资料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件危害扩散、蔓延,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事件的报告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现场调查,如确认为实际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根据不同的级别,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尚未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由专业防治机构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态变化情况。

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三、 报告内容

(一)事件信息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具体内容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

(二)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

    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进行补充和修正。

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由相应级别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监督管理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其他专业防治机构相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6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我国目前处在突发公共事件高发时期

从自然的角度分析,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损失严重。由于受灾害影响的人口大体在2亿左右。约占全国人口的1/7,自然灾害在我国有着较强的社会性。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灾害造成的损失也逐步增加。我国有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的人口、75%以上的工农业生产值,分布在气象、海洋、洪水、地震等灾害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地区。

从社会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正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一些值得重视的新问题,如果处置失当,有可能出现社会危机。

另外,我国很多地区自然环境破坏严重,潜在的危机随时可能爆发。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的大量基础设施,年代久远、老化严重。缺少及时的维护和更换。安全隐患非常多。

从目前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都将面临突发公共事件的严峻考验。

我国初步建立起危机管理机制

非典之后,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005年,紧急状态法草案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立法计划。

2005年1月26日,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25件专项应急预案,80件部门应急预案。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重大(Ⅱ)、较大(Ⅲ)和一般(Ⅳ)四级。按照不同的责任主体。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我国政府还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将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公共事件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政府要求对发生的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不得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并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简要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分别完成了省级总体预案的制定工作,许多市、区(县)也制定了应急预案。

2005年2月,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表示: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这意味着,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自己的危机管理机制。

2005年7月下旬,国务院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对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并于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实施,进一步增强政府危机意识、增强了应对工作透明度。

第7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一、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测管理力度

《传染病防治法》对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职责有了明确规定,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医护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按照法律的有关要求,依法开展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重点做好疫情报告、重点传染病监测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业务人员培训等工作。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区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疫情预警、预测能力

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要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疫情报告单位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死亡报告分析质量,加强疫情预警、预测预报工作为重点,切实发挥疫情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作用。

《传染病防治法》对各级疫情责任报告单位的疫情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各医院、卫生院要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作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建立起系统完善的疫情管理报告网络体系,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在人员、设备、经费、待遇等方面给予充分的支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稳定、充实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各单位疫情管理人员岗位如有人事变动,应提前写出人员调整申请报区疾控中心备案,以便区疾控中心及时掌握疫情人员调整情况,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使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地开展。二级以上医院要保证至少两人专职从事疫情管理工作,镇卫生院、厂企、民营医院要配备一人专职、一人兼职的疫情工作人员,且工作要相对稳定,做到专机专用。

加强医疗单位的网络直报工作,扩大网络直报覆盖面,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报告工作要求,全区所有由财政拨款组建的医疗卫生单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论是否接诊传染病人均作为网络直报单位,私立医疗机构逐步纳入网络直报范畴。

做好疫情报告审核,加强疫情通报工作。国家实现传染病网络直报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及时性、敏感性和准确性得到了很大提高。各单位要在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的同时,特别要加强传染病报告及时性和填报质量的分析,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反馈疫情信息,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并定期通报。做好对疫情信息的预测、预警工作,对重要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并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区疾控中心疫情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指导疫情报告工作,一月一督导,半年一考核,并将督导、考核结果及时报告区卫生局,有效推动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落实,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定期组织疫情漏报调查,及时发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和指导各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对辖区内的疫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发现异常报告(疫情报告突然增多或减少、传染病的暴发等)要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内将调查结果按规定逐级上报。

三、加强疫情监测,落实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的防治工作的各项措施

为及时应对人禽流感、SARS发生和流感大流行,控制和降低全区呼吸道疾病的发病,2012年要继续完善各项工作预案,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做好各类传染病暴发的技术、物资储备;继续加强辖区内公共卫生监测点的指导,完善监测网络报告工作;加强培训,提高呼吸道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医院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要求,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及时诊断和排查处置人禽流感和SARS预警病例,认真贯彻执行市局[2005]3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感染性疾病病人就诊流程》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具有前哨作用的环节和机构的建设与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加强大众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要抓好组织、人员、物资的落实,定期组织非典防治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要按照《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市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及《市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等要求,加强流感、人禽流感疫情监测、预测预报工作,重点是医院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和重点人群的监测,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加强流感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监测,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必要时启动人间禽流感高暴露人群监测点和设立应急监测点;加强预防流感宣传,有计划地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流感疫苗接种、登记、统计与上报工作。

四、强化霍乱和腹泻病的防治措施,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霍乱和腹泻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霍乱防治工作方案》,高度重视霍乱、腹泻病防治工作,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建立健全各级霍乱和腹泻病防治专业组织,按时成立霍乱防治机动队。

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和《中国腹泻病诊断治疗方案》,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准备,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有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区,两镇卫生院开设单独的腹泻病门诊,厂企、民营一级医院设立专桌,保证肠道门诊按时开诊。加强疫情监测,有计划地开展疫源检索,特别是霍乱弧菌、O157:H7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的检索,在流行季节加强对重点人群和外环境的监测,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执行全省首例霍乱病例处理制度,一旦出现首例疫情或暴发疫情,迅速核实诊断,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防止疫情继发、蔓延。实行霍乱疫情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疫情信息。

区疾控中心、市立四院、省交通医院、山大二院按要求建立腹泻病防治机动队,要做到物资装备齐全、整洁、实用、有效和便于携带,组织现场疫情处理演练,增强实战能力。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加强饮水和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中心,以预防肠道传染病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区疾控中心在流行季节对海产品、疫区的食品、饮用水和其他外环境进行抽样检验,所有标本进行霍乱弧菌分离培养。同时,加强对黄河、工商河水点的采样检索,加强对旅馆、饭店、集贸市场、建筑工地、摊点、集体食堂的监测和管理,对重点人群进行采便检查,防止霍乱的水型和食物型暴发。

五、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强化艾滋病防治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省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以《省艾滋病防治宣传“五进”方案》、《省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和《省高危人群干预工作方案》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机制,实行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规范防治。加强疾控机构专业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艾滋病基本知识、防治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增强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努力实现到2010年90%以上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90%以上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等人员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目标,逐步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就诊病人中主动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发现率。

高危人群行为干预是预防艾滋病进一步传播蔓延的最有效措施之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重点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济卫疾控发[2007]17号)5类艾滋病防治重点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宣传、安全套推广和高危行为干预,全面开展场所内服务人员艾滋病检测。继续推进艾滋病防治知识“五进”活动,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无偿献血知识和“四免一关怀”等政策的宣传。使全区15-49岁人口中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有效干预措施在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的覆盖率、安全套使用率等指标达到省、市的要求。

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卫生部《高危行为干预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结合中-美艾滋病合作(GAP)项目、部级艾滋病哨点监测和自愿咨询检测(VCT)等项目,在全区重点场所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提高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数量和服务质量,通过外展服务促进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扩大服务范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为艾滋病病人提供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和管理。

根据《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加强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督导、检查和质量评估。做好全区有关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调查处理。继续实施报病有奖,对报告疫情和及时完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各医疗单位要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在上半年对防治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两镇继续做好外来妇女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的摸底调查和采血工作。

六、贯彻《结核病防治规划》,提高结核病的发现率

结核病防治要按照《2006-2010年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和转诊制度,规范病人的治疗和管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完成我区新涂阳病人指标的发现任务,保持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DOTS覆盖率达100%的水平。

七、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

全面落实以“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做好疫点和暴发点的处理工作,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进一步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按照《省流行性出血热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加强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监测,及时收集、汇总、分析监测资料,评价防治措施效果。严格流行性出血热疫情报告,对新发病人按国家诊断标准规定试验方法进行确诊,做好新发病例的流调工作,新发病人流调率、血膜采集率要达到100%。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做好高危人群的预防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

八、强化措施,落实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认真执行国家《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省碘盐监测方案》,加强对碘缺乏病区碘盐监测,提高合格碘盐的覆盖率;加强尿碘、水碘监测,以了解重点人群碘营养状况以及水碘含量,为政府制定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开展疟疾监测,加强流动人口疟防管理和“三热”病人(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血检,密切关注来自疟区的流动人口和自疟区返回的居民,各镜检站5-10月份完成100份的血检任务,染色合格率达90%以上,并于次月5日之前向区疾控中心电话上报血检数量(联系电话),区疾控中心针对血检质量每月抽取10%的血片进行复查,严防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生与流行。组织实施以全民服药驱虫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防治肠道寄生虫病,降低感染率。

九、积极开展慢病及学校、托幼机构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加快慢病防治示范社区的建设工作,按照中国CDC制定的《社区高血压、糖尿病防治方案》等规范要求,对慢病高危人群及患者进行个性化健康指导。加快慢病防治机构建设,完善慢病防治网络,继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学校卫生工作要以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控制为主要目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校医、保健教师和学校(托幼机构)疫情报告人的技术培训,加强疾病监测和报告,防止传染病在学校(托幼机构)内暴发流行。

十、加强隔离消毒工作,防止医源性疾病的发生

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好自身监测与管理,充分发挥感控办、护理部的职能,做到有制度、有组织、有药械,自测自查有记录并真实、准确、详细,确保消毒卫生质量动态稳定,有效地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各医疗单位使用的消毒产品要专人负责,健全采购档案,记录准确清楚,消毒产品法定标志合法(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毒日期和有效期),证件齐全,严格执行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毁形消毒,医疗卫生单位的污物要分类收集,按有关要求回收处理,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医疗垃圾报表传真上报区疾控中心(传真电话)。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单位消毒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第8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流行,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健康的严重损害和经济浪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人民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加强传染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提高快速应急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我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快速反应、高效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的“24字”工作原则。

三、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可造成社会公众的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得应急处置工作

包括以下情况:

疑似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

聚集性病例

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一个社区等)发现2例确诊病例,且病例之间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史。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快速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流行,作出突发性处置事件的重大决策统一指挥,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流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病情预测和变化情况,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我院在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爆发流行期间的工作制度、措施,检查。督导医院各部门、各科室防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为使应急处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高效,下设办公室(感染科)及四个小组,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一)医疗救治专家组

第一梯队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二梯队专家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做好承担各种临床诊断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的收治工作;及时、准确报告救治动态;组织医院各级各类医护人员业务和技能培训;

(二)感染预防控制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督促指导落实我院各科室做好医院感染防控工作,做好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防止发生院内感染。

(三)后勤、物资、药剂、信息、联络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传染科病区的环境消毒、医疗废物的处置;做好传染病防控物资,救治药品、消毒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的储备,各科室之间协调、信息网络维护工作。

五、传染病疫情的监测、报告和确认

医务人员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确诊病例时,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发热门诊医师或住院医师接诊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病人时,立即上报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专干**(联系方式:**)和分管领导,核实后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计委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等。

六、爆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综合措施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积极救治病人,降低死亡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发病人数的原则。

1、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每日要及时向市卫计委报告收治病人病情的治疗情况;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和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2、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4、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

5、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

第9篇:院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部署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增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政府还召开了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国家环保总局也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这些会议精神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7月22日至2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从实践“**”重要思想,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这项安国利民的大事做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

一要健全体制,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加强应急管理摆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用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加强专业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健全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搞好培训和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三要强化法治,依靠科技。加快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四要协同应对,快速反应。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应急管理,落实好自己负责的专项预案,还要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纵向和横向的协同配合工作。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

五要加强基层,全民参与。要特别重视城乡基层和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社区、农村、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

11月24日,总理在国务院研究安全生产的专题会议上还强调指出,要坚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做好交通安全、环境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学校安全、娱乐场所安全等工作,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健全责任,强化管理,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卢展工书记多次对应急管理工作作出指示,黄小晶省长要求要“像‘防灾’一样防治污染”,环境执法要坚持“天天在行动”。省委省政府成立了由黄小晶省长任主任的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12月1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黄小晶省长作重要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要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以提高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根据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全力抓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预案能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

二要健全应急组织体系。坚持统一领导,整体推进,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快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组织体系。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三要完善应急工作的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的决策指挥制度和各方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要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增强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加强应急装备建设,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五要切实提高基层的应急能力。加强农村和社区的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基层应急组织网络,提高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和加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重视重要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督促重点单位抓紧建设安全高效的应急体系。

六要做好应急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广大公众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应急自救能力。

在这次会议上,刘德章常务副省长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抓紧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要着眼长远,加快建立完善应急体制机制;要以人为本,积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要防患未然,扎实做好应急工作各项准备。

(三)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

12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召开全国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总结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教训,分析形势,查找差距,提出全国防范和处置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策措施。王玉庆副局长在会上强调,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消除突出的环境事故隐患;要立即开展各类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掌握污染源隐患情况,制定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落实处理处置措施;要加强防范污染事故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各级政府、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源周围居民以及广大群众的宣传,重视环保部门自身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培训,增强危机感和应对意识;要及时做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报告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污染状况,绝不能隐瞒真实情况,更不能拖延不报,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对不及时报送情况或隐瞒信息不报的,要追究责任。

这些会议,全面部署了应急管理工作任务,明确提出了保障环境安全的具体要求。我们要从实践“**”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从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大局高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国家总局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环境应急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居安思危,常抓不懈,努力提高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总结回顾我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展,认清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形势

近年来,我省环保系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特别是**年福州二化氯气泄漏事故和20*年沙溪污染死鱼事件之后,我们认真吸取经验教训,结合实际,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努力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了一系列突发性环境事件

**年以来全省共发生172起环境污染事故。在每次突发性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污染事故监测和处理处置工作。特别是对沙溪污染死鱼事件、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和上杭氰化钠储罐车翻车事故等重大污染事故,以及近年来连续发生的数起放射源丢失事故,领导靠前指挥,采取果断措施,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处置,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省政府和总局领导的肯定。

一是应急反应比较快速。比如近年来多起放射源流失事故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接到报告后,省局领导迅速组织调查处理,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领导带队迅速赶赴现场,很快查找到放射源,且多次是连夜出发,连夜查找。省领导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黄小晶省长在12月13日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还再次表扬环保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

二是监测作用得到发挥。在每次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都十分重视环境监测的作用,及时组织监测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监测和调查工作,用监测数据说话,通过监测数据确定污染源,分析和判断污染趋势,为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理处置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处置措施及时果断。比如在沙溪污染死鱼事件调查过程中,省局领导深入现场协调并彻夜组织调查监测,果断提出紧急措施,控制污染,将损失尽可能降到最低程度。在调查处理上杭氰化钠货车翻车事故中,省局领导连夜赶赴现场,协调当地有关部门采取筑坝截流措施,将氰化钠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紧急调运次氯酸钠等抢险物资进行消毒,有效地防止了事件扩大。

四是环境执法基本到位。在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法程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比如,沙溪农药货车翻车事故、南平放射源流失事故的责任人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上杭氰化纳货车翻车事故的肇事者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沙溪污染死鱼事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二)初步建立了组织比较规范、程序比较合理、应对比较有序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一是建立应急工作机构。近年来省局先后成立了环境污染事故和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经济社会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等组织机构。本月中旬,又对原有各个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进行了整合、充实,成立了省环保局突发性环境紧急情况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省局还成立了现场调查组、应急监测组和专家咨询组等具体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应急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省政府已制定实施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这一总体预案,省局正在牵头修改完善省政府专项预案《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近年来,省局还制定了突发性污染事故、放射性、化学恐怖袭击、地震次生灾害等一系列应急预案,并专门编印了《福建省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手册》,汇总有关应急处理处置的法律法规规定、处置程序、工作预案、常见危险化学品和辐射源特性及处置方法、应急通讯网络等信息。

三是配备应急装备。在实施省环境监测体系一期、二期工程,建立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提高全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监控基础能力的同时,强化应急装备建设。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厦门市环境监测站购置了车载流动实验室(即环境应急监测车),福州市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车配置工作也已基本落实。省环境信息中心配备了车载卫星传输系统,能够通过卫星实时向应急指挥中心传输文件、数据、照片、语音和影像资料。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20*年8月,省局组织了第一次应急演练。今年12月22日,省局再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分别模拟水、大气和辐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情况,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监理所和省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进行应急监测和处置,并在演练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现场评估,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在演练过程中,临时通知福州市、永泰县、闽侯县环保局,检验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应急响应和联动的工作机制。这次演练程序基本合理、指挥基本得当、通讯比较畅通、反应比较迅速、分工比较明确、运转基本有序,达到了锻炼队伍、检验装备、考察应急响应体系的目的。

五是着手建立专家咨询机制。重视发挥专家和监测信息库的作用,在制定的各种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中,对发挥专家咨询作用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在近年来的污染事故处理中,从接到事故报告起就组织有关专家,共同研究监测和处理处置方案,努力避免和减少损失,并确保事故原因得以客观、公正的认定;运用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初步建立环境功能区划、水质和大气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测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有关环境应急监测课题研究,努力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科技支撑能力。

(三)环境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环保工作保持良好态势,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今年全省12条主要水系达到和优于三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9.4%,比上年提高5.8个百分点,明显高于全国7大水系的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河流。今年以来城市空气质量以api指数统计均为优和良,优于全国环保重点城市的平均水平。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2.96%,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质量优的区域占85.37%,其余14.63%的区域为良,优良率居全国第一。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生态环境仍较脆弱,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年来发生了一些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污染纠纷现象,各级领导十分关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环境应急管理和处理处置工作仍亟待加强。一是客观上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比如,一些老企业年久失修,工艺老化、设备陈旧、管理不善,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不力、运行不正常、设施老化;放射源的丢失与失控、危险废物的随意堆存、危险化学品管护不严、运输不当等等,都有可能引发环境事故。还有不少环境事故隐患位于饮用水源地、江河两岸等环境敏感地区和人群密集的城镇地区,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比如,20*年三农公司污染物事故性排放导致沙溪大量死鱼事件,并危及饮用水源安全,以及目前仍存在的三农公司、福州二化等单位大量氯气存放,都是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对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认识仍不到位。一些企业偷排偷放,没有认真负责地防范企业环境污染事故。一些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忽视保护环境,为突发环境事故留下了隐患。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存在侥幸心理,工作上麻痹大意,加之环保部门人员少、日常任务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够到位。三是应对突发重特大环境事件的能力仍不高。环境应急机制尚不完善,应急信息的报告和反馈机制仍不健全,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依然不足,应急处置人员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务必对这些问题引起足够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协调解决。

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能力

11月13日,吉化双苯厂发生爆炸导致松花江突发性重大污染事件,给环保部门敲响了警钟。我们务必深刻吸取教训,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能,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守土有责、加强监管、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妥善应对、减少损失,保障环境安全。这里着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

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总理强调指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务,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人民的利益重于泰山,我们的责任也重于泰山。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减少损失。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事关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安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各级环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必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能力的极端重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环境危害,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落到实处,真正体现环保部门对人民负责的态度。

(二)制定预案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是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几年来,我们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成绩,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制定并不断完善工作预案,一旦有情况发生,相关单位就能很快进入工作状态。实践证明,预案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预案却是不行的。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工作预案。一要抓紧修改完善《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这一省政府专项预案。要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争取省政府早日批准实施。二要整合省局各种应急预案形成省局的部门应急工作预案。省局已经整合原有的各种预案形成了部门预案(讨论稿),并提交这次会议讨论,下一步还要根据省总体预案、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国家环保总局部门预案以及大家的意见进行修改。省局直属有关单位的预案也要继续修改完善。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在1月10日前把对上述相关预案的修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局。三要制定或完善各市、县(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和各级环保部门的部门预案。各设区市环保局要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并牵头做好预案起草工作。要根据当地政府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省局的部门预案,制定本局部门预案,并组织直属相关单位制定各自工作预案。已经制定的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要督促各县(市、区)制定或完善相应的预案。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形成全省环保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保障环境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制定和完善预案,一定要结合部门和地方实际,重在操作、能够操作,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忌进行理论研究,切忌空喊口号。要把握重点,因地制宜,把有限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集中到“刀刃”上,特别是对省里初步筛选的71个单位,要作为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并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督促其制定本单位预案。各设区市在制定预案时,也要确定重点监控对象。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的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衔接顺畅,明确预案由谁来启动,每个环节由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使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应急措施都十分明确。要做好各相关预案的相互衔接,逐级细化,越到基层环保部门和具体业务单位,预案中的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越具可操作性。

(三)加强演练

预案能否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预期效应,关键是要加强预案的演练。从省局这次应急演练情况看,既锻炼了队伍,检验了预案和装备,积累了经验,也发现了不足和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各级环保部门要参照省局的做法,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演练工作要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按照制定的预案全程演练,不忽视每一个环节。一是实战的意识要增强。要把演练当作真正处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来进行,事先不通知具体单位和相关人员,提高大家的实战意识。二是协调配合要默契。参加演练的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加强沟通,协同作战。要加强与指挥中心的联系,形成双向互动的机制。要充分利用当地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格局。三是信息沟通要及时。在环境应急处置过程中,信息的传递至关重要。各种监测数据、现场情况等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为决策提供参考。四是预案掌握要熟练。参加演练的各个单位和每一个工作人员,对预案的每一项规定、每一道程序、每一个要求、每一种办法,都要学懂弄通,熟练掌握,做到心中有数。五是后续措施要跟上。虽然只是演练,但也要按照实战一样,对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妥善、有效的后续处理处置建议。同时,要对演练进行客观、科学的评估,查找不足,补缺补漏,以便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四)强化责任

卢展工书记在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作为一个领导班子,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公务员,责任是第一位的。有职有责,有位有责,有岗有责,责随职走。我们对领导干部的所有要求,最终都落实在“责任”两个字上。所以一定要认识到“责任”两个字的份量。卢展工书记还多次强调指出,“如果由于我们的工作上没尽到责任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那就是最大的失职”。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突发事件既有偶然性,也是问题长期积淀的后果。我们决不能因为工作不具体、不深入、不到位而影响应急处置工作,更不能因为平时没事而掉以轻心。否则,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就不仅会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危害,我们也会因为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我们必须始终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能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的环境应急工作职责。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要沉着冷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领导和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切实保证监测、应急处置、信息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各类危害。对应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的环境应急组织体系,是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的关键。要统筹安排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等各环节工作,健全和完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一要完善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各级环保部门都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明确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人员就能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应急工作。二要着力提高预警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随时掌握当地污染源隐患及其周边敏感目标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关口前移;对苗头性问题要见微知著,防范未然,采取措施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发生的环境应急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动作、早处置,努力减轻危害。三要落实应急报告制度。各级环保部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报告省环保局。在确认为重大级以上环境事件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省环保局。调查过程中有关情况特别是监测数据要及时上报,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还应上报事件处理结果报告。要健全环保110社会服务体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四要完善科学决策体系。要建立专家人才库,制定预案时要认真听取专家及各方面意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在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环境监测、处置建议、事后评估等方面的作用,使环境应急工作科学、准确、及时、到位。五要健全应急工作联动机制。既要加强本系统内部各单位的协调联动,也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形成应急工作合力。

(六)增强能力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必须以提高应急能力为保障。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装备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针对本地实际,配备现场应急监测、监理、信息传输仪器设备,为应急工作提供硬件支持。二要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不仅要有快速反应能力,而且要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要建立高素质的环境应急队伍,加强队伍的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的领导、指挥水平和应急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形成一支在环境应急状态下拉得出、过得硬、打得赢的队伍。三要紧紧依靠监测。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应急工作的基础信息和决策依据,我们不仅要依靠现场实时监测数据,而且要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水文、气象等其他部门的相关数据,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已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空气自动监测点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数据网,为应急决策提供更加科学、详实的参考。四要建立环境应急信息平台。要充分利用和整合已有的数据资料、技术系统和设施,加强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储备。要建立完善相关危险品资料信息库,包括7类14种生化武器及毒鼠强、氰化物等常见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储备有关标准样品,拟制各种针对性的处理处置规范。有条件的地方还要积极争取配备环境应急监测车和卫星传输系统,提高应急工作效率。

(七)重视安全

要突出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环境应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安全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同时,要十分注意环境应急工作人员的安全,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进行专门的防护和自救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八)摸底检查

苏增添副省长12月8日在国家关于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通报上批示:“我省这几年环境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但也要吸取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教训,重点摸清沿江(溪)化工企业和有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企业的隐患,提出整治意见,责成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堵塞漏洞,真正把电报精神落到实处”。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和苏增添副省长的指示精神,省局已在全省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应当看到,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各种环境安全隐患,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省政府和省局的要求,按期全面完成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对闽江、九龙江等“五江两溪”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重点污染源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各类废渣坝和尾矿坝、生产经营处置危险化学物品的企业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要逐一进行排查,消除隐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下月中旬,省局还将组织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督查工作。督查的重点:一是各市、县(区)环保部门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排查污染事故隐患的情况;二是各市、县(区)政府及环保部门制定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能力和应急装备建设的情况;三是对近两年审批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化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开展全面排查的情况;四是重点企业环境管理制度、环境应急预案和治污设施、应急处理设施的落实和建设运行情况,尤其是环境污染事故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是工业集中区域污染整治情况,尤其是小化工企业集中区域环境污染整治、达标排放情况;六是对饮用水源和居民居住集中区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摸清辖区内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各个单位,并将其列为制定或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重点监控对象,做到了如指掌,未雨绸缪,事先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