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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故事精选(九篇)

帝王故事

第1篇:帝王故事范文

on the character “帝” in zhouyi and some related issues

  lian shaoming

(center for zhouyi & ancient chinese philosophy, shandong university, jinan 250100, china) (department of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beijing educational college, beijing   , china)

abstract:  mentioned many times in the text and commentaries of zhouyi, “帝” was an important concept in the yi learning of the pre-qin period and ancient thought. the concept of “帝” embraces many connotations, which would be interpret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zhouyi; 帝; heaven; right; correct; upper and lower   

一

  《周易·说卦》云:

  帝出乎震,齐乎巽,相见乎离,致役乎坤,说言乎兑,战乎乾,劳乎坎,成言乎艮。崔憬注云:“帝者,天之王气也。”帝与万物同出,故《周易·说卦》又云:

  万物出乎震,震,东方也。齐乎巽,巽,东南也,齐也者,言万物之洁齐也。离也者,明也,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圣人南面而听天下,向明而治,盖取诸此也。坤也者,地也,万物皆致养焉,故曰致役乎坤。兑正秋也,万物之所说也,故曰说言乎兑。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言阴阳相薄也。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劳卦也,万物之所归也,故曰劳乎坎。艮,东北之卦也,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老子·道经》第一章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老子·德经》第四十章云:“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道先于帝,《老子·道经》第四章云: 道蛊,而用之又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若存,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道体虚无,“象帝之先”,故“帝”当是“有”的开端,万物之始。《周易》中“乾”为“帝”,例如:

(一)《履》上乾下兑,《彖》云:“刚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尚秉和《周易尚氏学》云:“以五履帝位而中正也,互离为日,故光明。”是知“帝”指上卦之乾。

(二)《鼎》上离下巽,《彖》云: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周易·说卦》云:“离为乾卦。”离为上帝,巽为圣人。又如《需》上坎下乾,《彖》云: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需有孚,光亨,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有功也。“天位”如同“帝位”,九五当上互离。《周易》中“震”亦为“帝”,帝出乎震,震为动,天道行,万物生。

(三)《益》上巽下震,六二云:“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王用享于帝吉。”王弼注:“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齐巽者也。”

(四)《泰》上坤下乾,六五云:“帝乙归妹,以祉元吉。”《象》曰:“以祉元吉,中行以原也。”六五当上互震,震为春,其日甲乙,故曰“帝乙”。

(五)《归妹》上震下兑,六五云:“帝乙归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月既望吉。”

《周易》中“艮”亦为帝,《说卦》云:“终万物始万物者,莫盛乎艮。”终始为天道。

(六)《涣》上巽下坎,《象》云:“风行水上,涣,先王以享于帝立届。”上互艮为帝、为庙堂。

二

  《白虎通·号》云:“帝者,谛也,象可承也。”“象”,指天象,《说文解字》卷一上云:

   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

  《鹖冠子·王》云:

     天者诚其日德也。日,诚出诚入,南北有极,故莫弗以为法则。天者信其月刑也,月,信生信死,终则有始,故莫弗以为政。天者明星其稽也,列星不乱,各以序行,故小大莫弗以章。

  《鹖冠子·泰鸿》云:

  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不乱其行,代而不干,位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一则万物莫不至矣。

  天道无欺,示人以诚信,明白无误,故“帝”为“审谛”。《独断》上云:“帝者,谛也,能行天道,事天审谛。”《风俗通义·皇霸》引《尚书大传》云:“帝者,在德设刑,以则象之,言其能行天道,举错审谛”。《尚书·尧典·序》孔疏云:

  帝者,谛也。言天荡然无心,忘于物我,言公平通达,与事审谛,故谓之帝。

  诚信则明,《礼记·中庸》云:“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又云: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三

 《说文解字》卷一:

  帝,谛也。王天下之号也。从上、朿声。帝,古文帝。古文诸上字皆从一,篆文皆从二,二,古文上字。辛、示、辰、龙、童、音、章,皆从古文上。清段玉裁注云:

  见《春秋元命苞》、《春秋运斗枢》、《毛诗故训传》曰:审谛如帝

《礼记·大传》云:“礼,不王不禘。”《旧唐书》引《礼记卢注》云:“禘,帝也,事尊明帝,故曰禘。”

《说文解字》卷一:“禘,谛祭也。从示、帝声,《周礼》曰:五岁一禘。”清段玉裁注:

  言部曰:谛者,审也。谛祭者,祭之审谛者也。何言乎审谛,自来说者皆云:审谛昭穆也。禘有三,有时禘,有殷禘,有大禘。时禘者,(王制):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是也,夏商之礼也。殷禘者,周春祠、夏禴、秋尝、冬蒸,以禘为殷祭,殷者,盛也。禘与袷,皆合群庙之主,祭于太祖庙也。大禘者,(大传)、(小记)皆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谓王者之先祖皆感太微五帝之精以生,皆用正岁之正月郊祭之。《孝经》郊祀后稷以配天,配灵威仰也。

   今按:《白虎通·宗庙》云:“禘之为言谛也,序昭穆、谛父子也。”《后汉书·章帝纪》李注云:

  “禘之为言谛,谛审昭穆尊卑之义。”帝为审帝,其本义是指定上下、别父子、正尊卑。陆贾《新语·道基》云:于是先圣乃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图画乾坤,以定人道,民始开悟,知有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于是百官立,王道乃生。

  故许慎《说文解字》说“帝”是王天下之号,人道之始。

四

  《说文解字》卷三上云:“谛,审也。”《论语·尧曰》云:“审法度。”皇疏:“审,犹谛也。”审,古作宷,《说文解字》卷二上云:“宷,悉也。知宷谛也,从宀、从采。审,篆文宷从番。”

  以下各字皆与“审”义有关:

甲:《说文解字》卷二上:

  采,辨别也,象兽指爪分别也。凡采之属皆从采,读若辨。夫妇、父子、君臣皆源于“辨别”,分、辨同义,有分故有上下尊卑,《大戴礼记·少间》云:“人政曰辨。”

乙:《说文解字》卷二上:“悉,详尽也。从心从采。心,古文悉。”《尔雅·释诂》云:“悉,尽也。”“悉”如孟子所言“尽心”,《孟子·尽心》上云:

    孟子曰: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古文悉从心。从心,是会意字,《说文解字》卷七上云:

    心,窗牖,丽瘘闿明,象形。凡囧之属皆从囧,读若犷,贾侍中说读与明同。“心”如古人所说的“明心”,《尔雅·释训》云:“明明,察也。”孙注:“明明,性理之察也。”《荀子·解蔽》云:

    故治之要,在于知道。人何以知道,曰心。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

  《老子》曰:“知常曰明。”《周易·晋·象》云:“君子以自昭明德。”昭、明同义,“自昭”即“明心”。

丙:《说文解字》卷五下云:“静,审也。”清段玉裁注云:

  (上林赋)“靓妆”,张楫注曰:谓粉白黛黑也。按:靓者,静字之假借。采色详审得其宜,谓之静。《考工记》言画绘之事是也,分布五色,疏密有章,则虽绚丽之极而无淟涊不鲜,是曰静。人心审度得宜,一言一事必求理义之必然,则虽繁劳之极而无纷乱,亦曰静,引申假借之义也。

  今按:《礼记·大学》云: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静”则不为个人欲望所迷惑,能够明辨是非,故有“审”义,《庄子·天道》云:圣人之静也,非曰静也善,故静也。万物无足以铙心者,故静也。水静则明烛须眉,平中准,大匠取法焉,水静犹明,而况精神乎!圣人之心静乎!

五

  《广雅·释诂》三:“帝,”,讠是也。”又云:“禘,讠是”也。”《文选·鲁殿灵光赋》李注:“讠是”与谛同。”《文选·甘泉赋》李注:“讠是”即谛字。”

  《说文解字》卷三上云:“讠是”,理也。“《管子·君臣》上云:”别交正分之谓理。”讠是”与是同,清段玉裁注云:

   《左传》君与大夫不善是也。《国语》作“王弗是”,韦曰:是,理也。是者,讠是之假借字,韦注与许合。理犹今人言是、正也。臣之行潜者,王不能是正也,《大学》引(大甲)“顾是天之明令”。注:〗讠是,犹正也。

      是亦同寔,《说文解字》卷七下:“寔,止也。”清段玉裁注云:

   正,各本作止,今正。(召南)毛传曰:寔,是也。(韩奕)郑笺亦曰:寔,是也。《春秋》桓六年:寔来。《公羊传》曰:“寔来者何,犹云是人来也。”《谷梁传》曰:“寔来者,是来也。”按许云正者,是也,然则正与是互训,寔与是音义皆同,此云:寔,正也。即《公》、《谷》、毛、郑之寔,是也。《诗》湜湜其止,郑笺尚以持正释湜,而古多有以实为寔者,《韩诗》实命不犹,即寔命不犹也。《大雅·韩奕》“实墉实壑”即“寔墉寔壑”也。《周语》咨于故实,即“故寔”,故韦云:“故事之是者也。”实,是音义皆殊,由赵、魏之间实、是同声,故相假借耳,若杜预注《春秋》寔来,曰:寔,实也。则非是。

    段玉裁认为《说文》云“寔,止也”,止乃正之误,其说可商。《周易·贲·彖》云:“文明以止,人文也。”《礼记·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诗经·日月》云:“胡能有定。”毛传:“定,止也。”《尔雅·释天》孙注:“定,正也,天下作宫室者,皆以营室中为正。”是知“寔”训为“止”,其义亦通。

《广雅·释言》云:“讠是,是也。”《释名·释言语》云:“是,嗜也,人嗜乐之也。”《荀子·劝学》云:“使目非是无欲见也。”杨注:“是,谓正道也。”帝、是义通,帝代表正义,因此是王道的象征,《尚书·洪范》云: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由此知“帝”同于“中正”之道,《尚书·多士》云:

亦惟天丕建保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

“失帝”如言“失是”,《周易·未济》云:“有孚失是。”虞注:“是,正也。”

六

  传世早期经典中,“帝”亦称“天”,如《尚书·洪范》云:

  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泪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异洪范九畴,彝伦攸叙,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

  殷墟卜辞中“天邑商”又作“大邑商”,“大乙”亦作“天乙”,《说文解字》卷一上云:“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广雅·释诂》一云:“天,大也。”师组卜辞中有:

《合》20975:庚辰[卜],王,弗疾朕天。

壬午卜,扶,奏火日南,雨。

已丑卜,舞羊,于庚雨,今夕允雨。

已丑卜,舞庚,从雨,允雨。

疾、害同义。“朕天”即“朕身”。《吕氏春秋·论人》云:

   适耳目,节嗜欲,释智谋,去巧故,而游意乎无穷之次,事心乎自然之涂,若此则无以害其天矣,无以害其天则知精,知精则知神,知神之谓得一,凡彼万形,得一后成。

   人的身躯天生而成,故亦称“天”,《庄子·大宗师》云:“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成注:“天者,自然之谓也。”《庄子·知北游》云:

    舜曰:吾身非吾有也,孰有之哉,曰是天地之委形也,生非汝有,是天地之委和也,性命非汝有,是天地之委顺也。

   身如神,《白虎通·五行》云:“申者,身也。”《释名·释天》云:“申,身也。物皆成,其身体各申束之,使备成也。”《释名·释形体》云:“身,伸也,可屈伸也。”神与申同,《风俗通义·怪神》云:“传曰:神者,申也。”《论衡·论死》云:“神者,申也,伸复无已,终而复始。”

   身无害则全其天,《吕氏春秋·本生》云:

   始生之者,天也,养成之者,人也。能养天之所生而勿樱之谓天子。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

    故圣人之制万物也,以全其天也。天全则神和矣,目明矣,耳聪矣,鼻臭矣,口敏矣,三百六十节皆通利矣。若此人者:不言而信,不谋而当,不虑而得,精通乎天地,神覆乎宇宙,其于物无不受也,无不裹也,若天地然;上为天子而不骄,下为匹夫而不惛,此之谓全德之人。

    全生、全德是圣人。圣人亦称为帝,《吕氏春秋·先已》云:“五帝先道而后德。”高诱注云:“五帝,黄帝、高阳、高辛、尧、舜。”《尚书·吕刑》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孔传云:“皇帝,帝尧也。”又,《史记·五帝本纪》张守节《正义》引《坤灵图》云:“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曰帝。”故后世天子、国君称“帝”,《礼记·缁衣》云:“上帝板板。”郑玄注:“上帝,喻君也。”《独断》上云:“皇帝,至尊之称。”

七

   殷墟卜辞中有关“帝”的记载极为丰富。历组卜辞中有:

  《屯》723:来岁帝其降永,在祖乙宗,十月卜。帝不降永。

  《尚书·高宗肜日》云:“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天”即上引卜辞中的“帝”,《春秋繁露·顺命》云:“天者,万物之祖也”。

   历组卜辞中有:

《合》32176:甲子,贞大邑受未。

不受禾。

甲子,贞大邑又入,在永。

《合》33129:甲子,贞大邑又入,在永。

“又入”指收获,《广雅·释诂》三:“入,得也。”《尚书·召诰》云:“今天其令哲、令吉凶、令历年。”“令历年”与“降永”同义,《尚书·皋陶谟》云:“慎厥身修,思永。”

  武丁时代的宾组卜辞中有:

《合》14209:丙辰卜,壳,贞帝唯其冬兹邑。

贞帝弗冬兹邑。

贞帝唯其冬兹邑。

贞帝弗冬兹邑。

  冬、终古同,《释名·释天》云:“冬,终也,物终成也。”终、永义通,《周易、坤》用六云:“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古人常永终并称,周原甲骨刻辞中有:“思即于永终。”《尚书·金滕》云:“唯永终是图。”《诗经·振鹭》云:“以永终誉。”《论语·尧曰》云:“天禄永终。”卜辞云“帝唯其冬兹邑,”如同《尚书·盘庚》所云“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

  师组卜辞中有:

《合》21073:庚午卜,唯越称,呼帝降食,不系。

 “越”指岁,《释名·释天》云:“岁,越也,越故限也。”“称”、悦同义,《释名·释天》云:“称,说也,物得备足皆喜悦也。”

 “食”、生同义,《释名·释饮食》云:“食,殖也,所以自生殖也。”《老子·道经》第二十章:“吾独异于人而贵食母。”王弼注:“食者,生之本。”古人认为“食”为上天所赐,《尚书·西伯戡黎》云:“故天弃我,不有康食。”“食”源自“精”,《庄子·人间世》云:“鼓筮播精,足以食十人。”《管子·内业》云:

  凡物之精,此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

精、纯同义,《周易·乾·文言》云:“刚健中正,纯粹精也。”《尚书·多方》云:

  惟天不异纯,乃惟以尔多方之义民不克永于多享惟夏之恭。

宾组卜辞中有:

《合》94:壬寅卜,宾,贞若兹不雨,帝唯兹邑龙,不若,二月。

王占曰:帝唯兹邑龙,不若。

  “龙”,读为动。龙从童声,童从重声。西周晚期《毛公鼎》铭文云:“上下若否与四方死,毋童余一人以在位。”

宾组卜辞中又有:

《合》17337:帝降推,八月。

贞我……降推。

王占曰:其降,唯勿大推。

《合》14171:贞今帝唯降推。

贞帝不唯降推。

  “推”,读为扤,《周礼·司尊彝》云:“裸用虎彝,蜼彝。”郑司农注:“蜼,读为虺。”《说文》云:“扤,动也。”《诗经·正月》云:“天之扤我。”

八

  武丁卜辞中有:

《合》14199:己未、、贞旨千,若于帝右。贞旨千,若于帝左。

  这是一版完整的龟腹甲,两条卜辞分刻于中央的千里路左右,很明显,中央千里路就是“帝”的象征。由此可知,“帝”亦是“中和”,《逸周书·本典》云:“明能见物,高能致物,物备咸至,曰帝。”其义同于《礼记·中庸》所云“极高明而道中庸。”“中和”是万物之源,《礼记·中庸》云: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天地”亦为万物之源,《周易·序卦》云:“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又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礼记·中庸》云:“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其生物不测。”

  “上下”即天地,《墨子·辞过》云:

   圣人有传,天地也,则曰上下,四时也,则曰阴阳,人情也,则曰男女,禽兽也,则曰上下。

《鹖冠子·度万》云:

  所谓天者,非是苍苍之气之谓天也,所谓地者,非是膊膊之土之谓地也。所谓天者,言其然物而无胜者也,所谓地者,言其均物而不可乱者也。

古人亦崇拜上下,云梦睡虎地秦简《建除》云:

阳日百事顺成,邦郡得年,小夫四成,以祭上下,群神享之,乃盈志。

达日利以行师,出正见人,以祭上下,皆吉。生子男,吉,女必出邦。

“上下”与“帝”,如同“天地”与“中和”,武丁卜辞中有:

  《合》14222(正)、贞不唯上下肇王疾。

                  (反)、贞唯帝肇王疾。

   正反两面的卜辞卜问同一事项,一言“上下”,一言“帝”,无“上下”亦无“帝”,《逸周书·谥法》云:“德象天地曰帝。”《白虎通·号》云:“德合天地者称帝。”故商周青铜器铭文中有“上下帝”,晚商《弋其卣》铭文云:

   在正月,遘于妣丙肜日大乙爽。唯王二祀,既nfea4于上下帝。

   西周初期《邢侯簋》铭文云:

   鲁天子造厥频福,克奔走上下帝无冬命于有周,追孝,对不敢坠。

“无冬命”即天之“永命”,冬,读为终,《吕氏春秋·大乐》云:

   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浑浑沌沌,离则复合,合则复离,是谓天常。

  “天常”即马王堆帛书《系辞》中的“大恒”,《礼记·曲礼》云:

   凡卜筮,旬之外曰远某日,旬之内曰近某日,丧事先远日,吉事先近日,曰:为日,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

   凡事合于上下,即是“有常”。殷墟武丁卜辞中有:

《合》7239:己卯卜,壳,贞有奏直,上下若。

己卯卜,[壳],贞有奏直,上下弗若。

   北京昌平白浮所出西周甲骨刻辞中有:“其当上下。韦驭。”“尚”,读为当,《史记·龟策列传》记古代占卜时的祝辞:

   祝曰:假之玉灵夫子。夫子玉灵,荆灼而心,令而先知,而上行于天,下行于渊,诸灵数策,莫如汝信。

   有时“上下”会出现偏差,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武丁卜辞中有:

  《合》11018:王占曰:勿出,上下嬴,唯有害。

  《逸周书·常训》云:“六极不嬴。”孔注云:“嬴谓无常也。”《尚书·洪范》云:“一极备凶,一极无凶。”

   武丁卜辞中又有:

  《合》808:丙寅卜,亘,贞王奚多屯,若于上下。

  《合》809:贞王奚多屯,不若,左于上下。

                贞王奚多屯,不左,若于上下。

   《周易·观·彖》云:“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荀爽注:“若,顺也。”与“若”相对的是“左”,廪辛时代的何组卜辞中有:

《合》27107:癸亥卜,彭,贞其酒肜,王上下亡左。

  “左”读为“差”,《广雅·释诂》二:“差,邪也。”《吕氏春秋·君守》云:“智差自亡也。”高注:“差,过也。”《楚辞·哀时命》云:“称轻重而不差。”王注:“差,失也。”凡出现偏差,又称为“失帝”,《尚书·君奭》云:“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

   陕西周原所出甲骨刻辞中有:

(h11:82)……文武……王其邵帝……典册周方伯。

思正,亡左,王受又又。

“正”与“亡存”同义,《周礼·天府》郑注:“问事之正曰贞,请问于龟,龟有天地四方。”《礼记·曲礼》上疏引《易纬坤灵图》云:“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称之曰帝。”

   有关征伐的占卜中大量出现“上下”,《孟子·尽心》下云:“征之为言正也。”《白虎通·诛伐》云:“征,犹正也,欲言其正也。”《国语·周语》云:“穆王将征犬戎。”韦注:“征,正也,上讨下之称。”

   武丁卜辞中有:

《合》6098:己卯卜,壳,贞工方出,王自征,上下若,受我[又]。

《合》6024:辛未卜,壳,贞王勿逆伐工方,上下弗若,不我其受又,六月。

《合》6418辛巳卜,壳,贞今夏王惠nfea5从,伐土方,上下若,受[我又]。

《合》6506:贞今夏王勿作以望乘伐下危,上下弗若,不我其受又。

  晚商帝乙、帝辛时代的征伐卜辞多长篇之文,例如:

  丁未,王卜,贞今繇巫九咎。余其从多田多伯征盂方伯炎,惠卒羽日步,[亡]左自上下于血示,余受又又,不蔑捷,[繇告]于兹大邑商,亡害在犹,引吉,在十月遘大丁羽。《合》36511

  甲午,王卜,贞乍余酒,朕拜酒,余步从侯喜征人方,上下贝示受又又,不蔑捷,繇告于大邑商,亡[害]在犹。王占曰:吉,在九月遘上甲裸,唯十祀。  “血示”、“贝示”即神示,《周礼·小宗伯》云:“大灾,及执事祷祠于上下神示。”《论语·述而》云:“祷尔于上下神祗。”今按:“血”,读为“秘”,如《周礼·典瑞》郑玄注:“nfc56彼玉瓒。”《释文》云:“nfc56,本作邲。”《说文》云:“祕,神也。”“贝”亦有“神”义,《周易·震》六二:“亿丧贝。”干宝注:“贝,宝货也。”《尚书·金滕》云:“无坠天之降宝命。”郑玄注:“宝,犹神也。”《周易·损》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崔憬注:“大贝,龟之最神者。”

  神示,神祇泛指其他鬼神,如西周《宗周钟》铭文云:“唯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墨子·非命》引(泰誓)云:“纣夷虏不敢事上帝百神。”武丁卜辞中又有:

《合》14269:贞上下彻示弗其若,十三月。

《合》14270:贞彻示异……。

祖庚、祖甲卜辞中有:

《合》23431:亘食,彻示不又,十二月。

“彻”字写法全同于《说文》中的古文。彻、通同义,《周易·系辞》上云:“往来不穷谓之通。”《管子·内业》云:“有神自在身,一往一来,莫之能思。”是知“彻示”亦当如“神示”。

  武丁卜辞中有:

《英》1241:蔑出,示弗其若。

                勿蔑出,示若

《合》9504:贞有由自示。

                贞亡由自示。

  “示”当为“神示”之省称。武丁卜辞中又有:

《合》9613:……王勿往省黍,祀弗若。

                ……往省黍,祀若。

第2篇:帝王故事范文

转型期:偷桃情节的“被借用”与向蟠桃会故事系统的靠拢

自唐代开始,我国古代小说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就现存史料来看,东方朔偷桃故事在唐传奇和宋话本中却难觅踪迹,这个故事很大程度上成为了文人诗词中的典故和类书中所纂集史料的一部分。如唐代韩偓《自负》“人许风流自负才,偷桃三度到瑶台。至今衣领胭脂在,曾被谪仙痛咬来。”[7]291宋代柳永《巫山一段云》“阆苑年华永,嬉游别是情。人间三度见河清,一番碧桃成。金母忍将轻摘,留宴鳌峰真客。红狵闲卧吠斜阳,方朔敢偷尝。”[8]81朱敦儒《如梦令》“一夜蟠桃吹坼,刚道有人偷折。幸自没踪由,无奈蝶蜂胡说。胡说,胡说,方朔不须耳热。”[9]261在这个时期,偷桃的东方朔以其风流多才、洒脱不羁而为许多文人所欣羡,从而成为诗词中常用的典故之一。如上文所述,在这个故事的早期阶段,东方朔偷桃是与汉武帝故事和西王母信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在魏晋以后,道教将这个故事吸纳到自己的仙话系统,甚至将西王母夜会汉武帝解释成为传道,使这个故事带有了浓重的道教色彩。唐末五代以后,道教逐渐趋于世俗化和平民化,神仙信仰发生了动摇,原本那种炼丹服食,飞升成仙,远离人间烟火的教义已渐渐不再符合现实社会的现状,外丹道衰落,内丹道崛起,道教相较于前代开始更多地关注现世人生。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汉武帝故事系统中求仙主题的逐渐淡化,事有两说的偷桃故事也随之失去了其原本赖以生存的土壤,逐渐演变为类书和文人诗词中的典故。另一个值得一提的是偷桃故事的“被借用”《,西游记》中的猴行者偷桃的本事其实正是东方朔偷桃。取经故事中的偷桃情节其实早在《大唐三藏取经诗话》中就已经产生了,《大唐三藏取经诗话•入王母池之处第十一》:“行者曰:‘我八百岁时,到此中偷桃吃了,至今二万七千岁,不曾来也。’法师曰:‘愿今日蟠桃结实,可偷三五个吃。’猴行者曰:‘我因八百岁时偷吃十颗,被王母捉下,左肋判八百,右肋判三千铁棒,配在花果山紫云洞。至今肋下尚痛。我今定是不敢偷吃也’法师曰:‘何不去偷一颗?’猴行者曰:‘此桃种一根,千年始生,三千年方见一花,万年结一子,子万年始熟。若人吃一颗,享年三千岁。’”[10]31在这里,偷王母桃的主角已经不是东方朔而是完全虚构出来的猴行者。关于《大唐三藏取经诗话》的年代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以王国维为代表的一种观点认为是南宋人所作,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它可能早在晚唐、五代就已成书,实是唐、五代寺院俗讲的底本。”[11]不论是晚唐抑或是宋代,偷桃故事被取经故事借用后产生巨大影响,随之使人们的认知固定化,则是不争的事实,直到现在,人们提到偷桃之人,首先想到的必然是孙悟空而非东方朔。与汉武帝求仙主题逐渐淡化相对应的则是以王母为主角的蟠桃会主题的兴起,这使得后来的东方朔偷桃故事进入蟠桃会故事系统成为可能。“蟠桃”之名当来自于《山海经》桃木屈蟠三千里之记载,唐代类书《艺文类聚》中有这样一则记载:“东海有山,名度索山,有大桃树,屈蟠三千里,曰蟠桃。”[12]1467魏晋时期所说的仙桃在这里已经称之为“蟠桃”了。宋代刘辰翁有“袖有蟠桃为君寿”之词,可见蟠桃祝寿在宋代就已经是一种习俗了。所谓蟠桃会故事是自古以来人们对于王母仙桃可以使人长生的美好想象与《穆天子传》中瑶池会故事的结合,可以说是人民群众的自发创造,后世戏剧和小说作品对于王母蟠桃会故事的一再渲染和不断演绎使它家喻户晓,成为了明清以来流传最广泛的故事之一。蟠桃会故事与寿庆主题相结合并且在戏剧作品中被广为传唱当是自宋元时始,并且在明清时期达到繁盛。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卷二载《王母蟠桃会》一剧,称:“按此类寿庆戏剧,数见不鲜,宋官本杂剧即有《宴瑶池爨》,金、元院本有《王母祝寿》一本,《蟠桃会》一本,《瑶池会》一本。元钟嗣成、明朱有燉俱有《蟠桃会》杂剧,情节亦皆类似。”[13]24《王母蟠桃会》今已佚,不知著者,《录鬼簿续编》著录为《宴瑶池王母蟠桃会》简称《蟠桃会》。近人董康《曲海总目提要》卷三十一对其有简要介绍:“不知谁作。大旨取富贵神仙福禄寿考之意,喜筵吉席,随地相宜,可供演唱。借陈抟生日东方朔偷桃祝寿为名,所云抟子秉忠为司谏,孙一凤为状元,夫人郑氏,秉忠妻欧阳氏,一凤妻赵氏,皆增出。”[14]1467这似乎意味着东方朔偷桃故事已经与庆寿主题相结合并且进入了蟠桃会的故事系统,但是《曲海总目提要》的一大问题就是疏于考证,由此此番故事内容提要也并不一定信实。欧阳修有乐府《圣节五方老人祝圣寿文》一组,其中涉及东方朔之桃,此时已经将东方朔偷桃之事与寿庆主题相联系,而宋元时期寿庆与蟠桃会主题的结合又是当时的潮流,由此我们可以大胆推测,自宋代开始,东方朔偷桃故事已经在向蟠桃会故事系统靠拢了。此阶段是东方朔偷桃故事发展中的过渡期,一方面由于汉武帝求仙主题的淡化和偷桃情节被取经故事借用,使得旧时事有两说的偷桃故事一时间陷入了沉寂,另一方面蟠桃会故事与寿庆主题的结合为东方朔偷桃故事新一轮的繁盛提供了契机。

繁盛期:进入蟠桃会故事系统和表现形式多样化

第3篇:帝王故事范文

关键词:王充祥瑞唯物《论衡》

被近现代学者认为是唯物主义思想大师的王充,其著作《论衡》一书中有大量关于祥瑞灾异的论说。胡适说:“汉代历史,简直是一个灾异符瑞的迷信时代,王充的哲学动机,只是针对于当时种种虚妄和迷信的反抗。”①他又说:“直到二百年后伟大的王充出来,自然主义才得从那阴阳灾异符瑞感应的垃圾堆里被爬梳出来,刷清整理,成为中古思想界的唯一炬光。”②胡适认为王充是批判祥瑞灾异思想的,是伟大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后来的学者一拥而上,都说王充是批判祥瑞思想的,如周桂钿说:“(王充)有了科学精神,当天人感应说迷信像潮水般涌来的时候,敢于分析批判,作反潮流的中流砥柱。”③金春峰说:“在天人感应、谶纬迷信泛滥,思想界一片黑暗、混乱,见不到人类理智的清醒的光辉的时候,王充及其杰出著作《论衡》的出现,高举起‘疾虚妄’的旗帜,提倡实知、知实的科学精神,主张一切从事实出发,依靠自己理性的周密分析,以作出结论,而不盲从和迷信。真如黑格尔所说,是一次‘壮丽的日出。’”④把王充抬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些学者都说王充批判天人感应、谶纬迷信思想,看来王充是伟大的唯物论者了。那么祥瑞作为天人感应的载体、谶纬迷信的主要内容,王充也应该是加以批判了,王充是否批判了祥瑞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

《论衡·吉验篇》篇首说:“凡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见于地,故有天命也。验见非一,或以人物,或以祯祥,或以光气。”⑤王充认为贵命之人,必然会有吉祥的事物与之相伴随,因此他在文中列举了黄帝、尧、舜、汉高祖、光武帝等帝王出生时所出现的吉兆,而这些帝王都是“禀贵命于天”的。在篇尾,他继续说到:“盖天命当兴,圣王当出,前后气验,照察明著。继体守文,因据前基,禀天光气,验不足验。创业龙兴,由微贱起于颠沛;若高祖、光武者,曷尝无天人神怪光显之验乎?”可见,王充是相信君权神授的,而且会有各种吉兆与帝王相伴随,说明王充对天降祥瑞是深信不疑的,在《论衡·讲瑞篇》中也说明了他相信凤凰、麒麟等祥瑞是真实存在的:“甘露,和气所生也,露无故而自甘,和气独已至矣。和气至,德洽而众瑞凑。案永平以来,迄于章和,甘露常降,故知众瑞皆是,而凤皇、麒麟皆真也。”

《论衡·奇怪篇》说:“光武帝产于济阳宫,凤皇集于地,嘉禾生于屋。圣人之生,奇鸟吉物之为瑞应。”这句话说得就更明白了,光武帝是圣人,所以上天才会降下凤凰、嘉禾,凤凰、嘉禾是光武帝降生的符瑞,这难道是王充反对天人感应了吗?

认为王充是唯物论者也举出一些论点来说明王充是反对天人感应思想的,《讲瑞篇》说:“嘉瑞或应太平,或为始生,其实难知。”《是应篇》说:“夫儒者之言,有溢美过实。瑞应之物,或有或无。”从这几句话中,好像又看出王充是不相信祥瑞的,到底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呢?

我们逐一来辩驳。首先讲《是应篇》说:“夫儒者之言,有溢美过实。瑞应之物,或有或无。”韩复智说:“是,肯定。应,瑞应。《是应》就是肯定瑞应的存在。”⑥从篇名来看,王充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承认祥瑞的人。这段文字是这样说的:“夫儒者之言,有溢美过实。瑞应之物,或有或无。夫言凤皇、麒麟之属,大瑞较然,不得增饰,其小瑞征应,恐多非是。”

王充说“瑞应之物,或有或无”意思是瑞应吉祥的东西,也许有也许没有。那么哪些瑞应是有的,哪些瑞应是没有的呢?凤凰、麒麟这些是大瑞,不必再去夸大文饰,但是那些较小的祥瑞,恐怕大多数不是事实。可见,王充对凤凰、麒麟这些大瑞是深信不疑的,倒是那些小瑞,认为不是事实。

王充批评俗儒称颂古代,非短今朝,讲到祥瑞就厚古薄今。《论衡·须颂篇》说:“俗儒好长古而短今,言瑞则渥前而薄后。是应实而定之,汉为不少。汉有实事,儒者不称;古有虚美,诚心然之。信久远之伪,忽近今之实。”

因此他在《论衡·恢国篇》列举了汉代出现的很多符瑞,用来说明汉德超过前代,三皇、五帝也是望尘莫及的:“高祖,母妊之时,蛟龙在上,梦与神遇…光武且生,凤皇集于城,嘉禾滋于屋,黄妣之身,夜半无烛,空中光明。初者,苏伯望春陵气郁郁葱葱;光武起过旧庐,见气憧憧上属于天。五帝、三王,初生始起,不闻此怪。尧母感赤龙,及起不闻奇祐;禹母吞薏苡,将生的玄圭;契母咽燕子;汤起白狼衔钩;后稷母屡大人迹;文王起得赤雀;武王得鱼、乌:皆不及汉太平之瑞。黄帝、尧、舜凤皇一至,凡诸众瑞重至者希。汉文帝得黄龙、玉棓。武帝黄龙、麒麟、连木。宣帝凤皇五至,麒麟、神雀、甘露、醴泉、黄龙、神光。平帝白雉、黑雉。孝明麒麟、神雀、甘露、醴泉、白雉、黑雉、芝草、连木、嘉禾,与宣帝同奇,有神鼎黄金之怪。一代之瑞,累仍不绝。此则汉德丰茂,故瑞祐多也。孝明天崩,今上嗣位,元二之间,嘉德布流。三年,芝生无二,甘露一降。而今八龙并出,十一芝累生,甘露流五县。德惠盛炽,故瑞繁多也。自古帝王,孰能致斯?”可见,王充对汉朝的符瑞是赞扬的,倒是对三皇、五帝时期的祥瑞不以为然。

他在《验符篇》中还用阴阳五行思想论证了汉为土德。

建初三年,零陵泉陵女子傅宅土中,忽生芝草五本,长者尺四五寸,短者七八寸,茎叶紫色,盖紫芝也。……天下并闻,吏民欢喜,咸知汉德丰雍,瑞应出也。

宣帝时,凤皇下彭城,彭城以闻。……鲁人公孙臣,孝文时言汉土德,其符黄龙但见。其后,黄龙见于成纪。……孝武、孝宣时,黄龙比出,于兹为四。汉竟土德也。

贾谊创议于文帝之朝,云:“汉色但尚黄,数以五为名。”贾谊,智囊之臣,云色黄数五,土德审矣。芝生于土,土气和,故芝生。土爰稼穑,稼穑作甘,故甘露集。

从以上材料分析来看,王充为了歌颂汉德广大,光耀日月,列举各种符瑞,说明汉德隆盛超过前代,批评俗儒不宣扬汉德:“国德溢炽,莫有宣褒,使圣国大汉有庸庸之名,咎在俗儒不实论也。”而且对那些记录汉朝符瑞的臣子表示赞赏:

高祖以来,著书非不讲论汉。司马长卿为《封禅书》,文约不具。司马子长纪黄帝以至孝武。杨子云录宣帝以至哀、平。陈平仲纪光武。班孟坚颂孝明。

孝明之时,众瑞并至,百官臣子,不为少矣,唯班固之徒称颂国德,可谓誉得其实矣。

孝明帝时,有很多祥瑞同时出现,那么多臣子,却只有班固之徒称颂汉朝的功德,而且称颂得完全符合事实,他认为更多的臣子应该都来褒扬汉朝的功德。宣帝即位以来,还没有记录其祥瑞的,因此王充说:“《论衡》之人,为此毕精,故有《齐世》、《宣汉》、《恢国》、《验符》。”没有人为宣帝颂德,他就写了《齐世》、《宣汉》、《恢国》、《验符》等篇章来为宣帝颂德。

可见,王充是非常相信符瑞的,只是他讲符瑞,跟俗儒辨别符瑞的方式、判断标准有所区别罢了。所以单从祥瑞来看,王充应该是一个唯心论者。(作者单位:陇东学院)

参考文献:

[1]《汉代思潮》龚鹏程著商务印书馆2005

[2]《胡适选集》欧阳哲生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3]《桓谭王充评传》钟肇鹏周桂钿著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

[4]《汉代思想史》金春峰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第4篇:帝王故事范文

[关键词]司马相如;生年

司马相如(?-前118),蜀郡成都人,西汉著名辞赋家。关于他的生平,文献记载甚少,长期以来学者们就其生年、游梁时代、是否东学七经等问题争论不一。以下笔者就部分问题提出己见,对前贤时彦的观点或已有定论不多赘述,关于相如作品的辨析另著有文章讨论。末附其生平大事年表,以便查阅。

一、籍贯

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相如者,蜀郡成都人也,字长卿。少时好读书,学击剑,故其亲名之日犬子。”一般公认相如生于成都。近年来有学者提出质疑,认为相如原籍蓬州而非成都。引发此争议的是清王培苟在《听雨楼随笔》中的一段记载:“人皆以相如为成都人,实今之蓬州人。后迁成都,又居临邛,三处皆有琴台。蓬州,隋之相如县,以相如所居之地而名。明初乃省人蓬州。其故宅在州南,琴台在宅右,傍嘉陵江。”蓬州即今蓬安县,古称相如县,在汉代其境域绝大部分属于安汉县。其始建县时的治所,在今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利溪镇之两河塘。相如县得名必缘于相如,相如有别邺于此。如《旧唐书·地理志四》:“相如,汉安汉县地,梁置梓潼郡。周省郡,立相如县,以县城南二十里,有相如故宅二。相如坪,有琴台。”又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八六:“梁天监六年置相如县,兼立梓潼郡于此。至后周,郡废而县存,即汉司马相如所居之地,因以名县,其宅今为县治。汉司马相如宅故居县二十里。《周地图记》云:‘水地有相如坪,相传云相如别业在此宅右,西滨汉水(按:即今嘉陵江)丛薄郁然。其基名相如琴台,高六尺,周四十四步。根据典籍记载,除“相如坪”、“琴台”外,古相如县尚有“长卿里”、“慕蔺山”、“洗墨池”等遗址,详见司马研文。

综合言之,就笔者目前所见,“蓬州论”所提论据主要集中在古相如县内有关相如遗址的文物考古与诗文收集方面,诸多证据其实仅证实了一点:相如于相如县置有别宅,可以确信无疑。然相如是否原是蓬州人,后迁成都,此事证据并不充分,尚待考证。司马迁与相如生活时代相近,他的记载可信度应当是很高的,“成都论”不应轻易否定。

二、生年及游梁时代

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非其好也。会景帝不好辞赋,是时梁孝王来朝,从游说之士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庄忌夫子之徒,相如见而说之,因病免,客游梁。梁孝王令与诸生同舍,相如得与诸生游士居数岁,乃著《子虚之赋》。”要确定相如生年,游梁时代是关键。迄今大致有两种观点:其一,以刘开扬为代表,相如生于文帝元年(前179),游梁在景帝二年(前155);其二,以束景南为代表,相如生于文帝九年(前171),游梁在景帝七年夏(前150)。其中以第一种观点居主流地位。笔者认为,相如游梁当在景帝七年冬十月。

据《史记·梁孝王世家》和《汉纪·孝景皇帝纪》,梁孝王入朝共有九次,分别是梁孝王十四年(文帝十五年)、十七年(文帝后元二年)、十八年(文帝后元三年)(留京一年)、二十一年(文帝后元六年)、二十四年秋八月(景帝二年)、二十五年冬十月(景帝三年)、二十九年冬十月(景帝七年)(留京一月)、二十九年夏、三十五年(景帝中元六年)。相如游梁在景帝时,梁孝王三十五年卒,故可排除前四次和最后一次入朝的可能。

首先,相如当时同时得见邹阳、枚乘、庄(严)忌三人。三人皆初仕吴王,后因劝谏吴王不成而去吴仕梁,其时间大约在景帝_一年(前154)吴王叛乱前后。《史记·梁孝王世家》(《汉书·梁孝王传》同)所载邹阳在梁的最早记录是景帝四年,且与羊胜、公孙诡同时,《史记·韩长孺列传》载胜、诡于景帝四年入梁,今存所有记载胜、诡、邹在梁的活动,皆在景帝四年以后。

又《汉书·枚乘传》:“枚乘字叔,淮阳人也,为吴王濞郎中。吴王之初怨望谋为逆也,乘奏书谏曰:……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从孝王游。景帝即位,御史大夫晃错为汉定制度,损削诸侯,吴王遂与六国谋反,举兵西乡,以诛错为名。汉闻之,斩错以谢诸侯。枚乘复说吴王曰:……吴王不用乘策,卒见禽灭。汉既平七国,乘由是知名。景帝召拜乘为弘农都尉。乘久为大国上宾,与英俊并游,得其所好,不乐郡吏,以病去官。复游梁,梁客皆善属辞赋,乘尤高。”景帝三年春正月七国反,景帝诛晁错,七国之乱仅三个月即平息。夏四月以后,枚乘应已在京为官。可知枚乘初次游梁最早不过景帝三年初,且时间较短,最多不过几个月,而枚乘辞官再次游梁的时间当在景帝四年或以后(《汉纪》系在景帝七年)。《汉纪》卷八系枚、邹游梁在景帝三年正月;宋之《西汉年纪》卷九系三人游梁在景帝三年冬十月;惟《资治通鉴》将邹、枚游梁连同梁王大治宫室系于景帝二年,而明显与《史记》、《汉书》所记梁王大治宫室在景帝四年相矛盾,其说有疑。综合各类史书记载,则景帝二年邹、枚、严三人不能确认俱已在梁,而此三人去吴游梁的时间最早也应是景帝三年冬十月后。

其次,据《史记·梁孝王世家》,景帝三年冬十月的入朝,梁王得景帝厚遇,与之宴饮,甚至首次对梁王许传帝位,梁王虽辞谢而心内喜,也渐渐对帝位产生了期望。同年春,七国叛乱,梁王平乱立了大功。景帝四年是梁王在政治上居功自傲并有所图的开始,由此才大建宫室,广招豪杰。后来成为梁苑集团主要成员的羊胜、公孙诡、邹阳等人,可以明确此年俱已在梁,梁苑集团始具规模。因此,综合言之,景帝二年、三年这两次入朝俱可排除。

此外,景帝七年夏的第八次入朝亦可排除。据《史记·梁孝王世家》,夏四月景帝立胶东王刘彻为太子,梁王不满,羊胜、公孙诡为之密谋刺杀爰盎等大臣,事败自杀。此次入朝是在此事之后,梁王“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伏斧质于阙下,谢罪”,行事非常低调,当然更不可能带上邹、枚、庄等人了。

综上所述,相如游梁当始于梁王的第七次入朝,即景帝七年冬十月。此次梁王入朝声势浩大,“景帝使使持节乘舆驷马,迎梁王于关下。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亲故,王入则侍景帝同辇,出则同车游猎,射禽兽上林中。梁之侍中、郎、谒者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门,与汉宦官无异”(《史记·梁孝王世家》)。梁苑文学集团的成员也必定跟随,相如与之交游及辞官游梁也当在此年。至景帝中元六年梁王逝世,相如离梁,相如在梁共居住了七年,正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得与诸生游士居数岁”吻合。若依刘开扬推测,则相如在梁居住了十二年,与“居数岁”不合,且与文君成婚时已三十四岁,足足大了文君(据《西京杂

记》卷二“十七而寡”)一倍。《礼记·曲礼上》:“三十日壮,有室。”即便以现代人的标准而言,这一年龄也稍显晚了。

在确定了相如游梁时代后,可以推测相如赀金为郎,事景帝为武骑常侍(《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最晚不过景帝六年(前151)。据《史记·孝景本纪》和《汉书·景帝纪》,汉旧制男子二十三而傅(“傅”谓著录于名籍),景帝二年冬十二月后改为二十而傅。仕宦之年也大致相同。相如此年为二十岁,上推则知其大致生于文帝十年(前170)。

三、“东学七经”辨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既学”,索隐引秦密曰“文翁遣相如受七经”,所据乃《三国志·蜀志·秦宓传》:“蜀本无学士,文翁遣相如东受七经,还教吏民,于是蜀学比于齐、鲁。故《地里志》日:‘文翁倡其教,相如为之师。’”此处有两个关键问题一直有争议:其一,文翁何时任蜀守?其二,相如是否受遣东学七经?

据史载,文翁当是景、武间的蜀郡太守,《汉书·循吏传》:“文翁,庐江舒人也。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景帝末,为蜀郡守,仁爱好教化。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文翁欲诱进之,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又《地理志》:“景、武间,文翁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讥,贵慕权势。”《汉纪·孝武皇帝纪》:“是时,庐江人文翁为蜀郡太守,其为人爱学,好教化。见蜀地僻陋,有蛮夷之风,文翁乃选郡县小吏有才器者,辄给资用,令诣博士受业,还皆以为右职,用察举之。”以上史料皆说明了文翁是景、武之际的蜀守。束景南以为文翁在文帝末时已为蜀守,所据乃晋常璩《华阳国志》卷三《蜀志》:“孝文帝末年,以庐江文翁为蜀守,……翁乃立学,选吏子弟就学,遣儒士张叔等十八人东诣博士受七经,还以教授,学徒鳞萃,蜀学比于齐、鲁。巴、汉亦立文学。孝景帝嘉之,令天下郡国皆立文学,因翁倡其教,蜀为之始也。”与《汉书》、《汉纪》所述不同,很明显,《华阳国志》是将景帝末年误作文帝末年,武帝误作景帝,束文所据有误。

关于相如是否东受七经一事,刘开扬以为事不可信,理由是既然文翁遣学是在景帝末年,所遣之人又为“郡县小吏”,因此时间、人名都明显与相如无关。束景南则认为相如乃文翁最早私自荐送受经,而不必等到文翁任蜀守时。相如东受七经一事,源于《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既学”下索隐引秦密的“文翁遣相如受七经”一句注释,因此刘、束二位先生都认为此事发生在相如年少时。《史记》原文为:“相如既学,慕蔺相如之为人,更名相如。”若依索隐,则相如东学七经,并慕蔺相如更名。考汉时七经,均不言蔺相如事。而十三经中与蔺相如相关的仅见于《大戴礼记·保傅》:“赵得蔺相如,而秦不敢出。”相如所慕蔺相如之事,当非源于七经。由此可见,其实索隐有误,“文翁遣相如受七经”并非是相如年少时,而是在景武之际文翁任蜀守时。

又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夏四月梁孝王逝后,相如归蜀,之后才有文君夜奔、当炉卖酒等故事;武帝建元三年(前138)九月开上林苑;之后武帝读相如赋而善之,杨得意趁势荐言,相如作《天子游猎赋》,武帝以之为郎;建元六年(前135)相如出使巴蜀。因此,相如东诣京师学习,当在景帝后元元年(前143)至武帝建元五年(前136)之间。若依一年习一经,相如受文翁所遣东学七经最早不过景帝后元元年。学成归蜀最迟在建元四年(前137),得仕武帝最迟在建元五年。

四、任孝文园令

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最后曾为孝文园令。元光六年(前129)相如为中郎将出使邛、?,虽然中途罢官,但又“复召为郎”,官职不变。中郎将一职,《索隐》引张揖曰:“秩四百石,五岁迁补大县令。”因此最迟在元朔五年(前124)相如官职当有所变动。又大县令一职,《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又文园令,《索隐》引《百官志》:“陵园令,六百石,掌案行扫除。”《后汉书·百官志二》:“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二者禄秩相近,级别当同,故相如迁为文园令当在元朔五年。

[附录]司马相如生平大事年表

汉文帝十年(前170)辛未一岁

相如生于蜀郡成都,字长卿,小名犬子。

后元三年(前161)庚辰 十岁

既学,慕蔺相如为人,更名相如。

后元四年(前160)辛巳 十一岁

卓文君生于临邛。

景帝六年(前151)庚寅 二十岁

赀金为郎,事景帝为武骑常侍,秩六百石,常侍从皇帝,格猛兽。文君十岁。

景帝七年(前150)辛卯 二十一岁

冬十月,于京会梁孝王及门下邹阳、枚乘、庄忌,称病辞官,往梁国从孝王游。文君十一岁。

中元五年(前145)丙申 二十六岁

作《子虚之赋》(已佚)、《美人赋》(《艺文类聚》、《初学记》、《古文苑》引录)。文君十六岁。

中元六年(前144)丁酉 二十七岁

夏四月梁孝王逝后,相如归蜀。家贫,无以自业,往依友人临邛县令王吉。临邛富翁卓王孙之女文君新寡,相如心悦之,作《琴诗》(《史记》本传索隐引录,又《玉台新咏》)以挑之。文君夜亡奔相如,归成都。家徒四壁,赴临邛当炉卖酒。卓王孙耻之,予僮、钱及陪嫁财物。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文君十七岁。

后元元年(前143)戊戌 二十八岁

受文翁所遣,东诣京师,从博士受七经。文君十八岁。

武帝建元四年(前137)甲辰 三十四岁

学成归蜀。文君二十四岁。

建元五年(前136)乙巳 三十五岁

武帝读《子虚之赋》而善之,狗监杨得意趁势荐言相如。相如复返长安,乃作《天子游猎赋》(又名《上林子虚赋》,《史记》、《汉书》本传,《文选》分为《子虚赋》和《上林赋》,《艺文类聚》)。武帝大悦,以相如为郎。文君二十五岁。相如离成都时,于升仙桥处题“不乘赤车驷马,不过汝下”之语。

友人盛览问作赋之法,相如作《答盛览问作赋》(今残,《西京杂记》引录)答之。

建元六年(前135)丙午 三十六岁

秋八月,中郎将唐蒙通夜郎、焚中,征发甚多,激起巴蜀人民反对。武帝派遣相如前往巴蜀宣谕以安民心,作《喻巴蜀父老檄》(《史汜》、《汉书》本传及《文选》、《艺文类聚》),还长安。文君二十六岁。

元光二年(前133)戊申 三十八岁

武帝亲近方士李少君。相如作《大人赋》(《史记》、《汉书》本传,《艺文类聚》)。文君二十八岁。

元光五年(前130)辛亥 四十一岁

秋七月乙巳,巫蛊事件,废陈皇后。八月相如作《长门赋》(《文选》、《艺文类聚》)。文君三十一岁。

元光六年(前129)壬子 四十二岁

邛、律奏请归附朝廷,武帝任命相如为中郎将出使邛、律,相如修桥造路,略定西南夷。相如在蜀受到阻难,作《难蜀父老文》(《史记》、《汉书》本传及《文选》、《艺文类聚》)。后因有人控告其出使时受贿,被免官。文君三十二岁。

元朔二年(前127)甲寅 四十四岁

复召为郎。文君三十四岁。

元朔三年(前126)乙卯 四十五岁

作《遗平陵侯书》(已佚)。文君三十五岁。

元朔四年(前125)丙辰 四十六岁

冬,武帝行幸甘泉。相如随往长杨狩猎,作《谏猎书》(《史记》、《汉书》本传及《文选》、《艺文类聚》)。还过宜春宫,见秦二世陵,作《哀秦二世赋》(《史记》、《汉书》本传,《艺文类聚》)。文君三十六岁。

元朔五年(前124)丁巳 四十七岁

为孝文园令。文君三十七岁。

元狩元年(前122)己未 四十九岁

冬十月,作《郊祀歌》数章(《汉书·礼乐志》)。

文君三十九岁。

元狩二年(前121)庚申 五十岁

因病免官,家居茂陵。欲聘茂陵人女为妾,文君作《白头吟》(已佚),相如乃止,作《报卓文君书》(今残,严辑全文引录)。文君四十岁。

元狩五年(前118)癸亥 五十三岁卒于消渴疾。遗作《封禅文》(《史记》、《汉书》本传及《文选》、《艺文类聚》)。文君四十三岁,作《司马相如诔》(严辑全文)。

[参考文献]

[1]蓬安县志编纂委员会蓬安县志[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787.

[2]司马研(集体笔名),王培荀的司马相如“实今之蓬州人”说考论[j],四川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0,(4).

[3]刘开扬,论司马相如及其作品——纪念司马相如诞生2140周年[j],江海学刊,1962,(9).

[4]刘开扬,再谈司马相如游梁年代与生年[j],文学遗产,1985,(2):13-17.

[5]刘开扬,三谈司马相如生年与所谓“东受七经”问题[j],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1987,(4).

第5篇:帝王故事范文

详细解释

1、谓帝王亲临。帝王车驾所至曰幸,故称。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识鉴》:"晋武帝讲武於宣武场,帝欲偃武修文,亲自临幸,悉召群臣。"《新五代史·杂传·王峻》:"峻於枢密院起厅事,极其华侈,邀太祖临幸。"明余继登《典故纪闻》卷三:"太祖造观心亭成,亲临幸焉。"

2、特指皇帝与嫔妃同宿。元代马致远《汉宫秋》第二折:"妾身王嫱,自前日蒙恩临幸,不觉又旬月。"蒋敬生《南包公》第五回:"皇帝要到哪个妃子宫里住宿,不能叫住宿,要叫临幸。"而妃子们就会在这种时候尽力为皇帝生一个孩子,以换取皇帝的重视以及后宫的权力。

第6篇:帝王故事范文

关键词 汉宣帝,霍光,权力博弈

中图分类号 K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5)12-0020-09

汉武帝在位期间,由于长期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导致晚年国弊民贫,社会动荡,为维护统治稳定,武帝遂着手安排后事,最终确立了少子继位、五臣辅政的政治体制。但武帝此举破坏了汉朝的三个政治传统:少子继位,破坏了汉朝以嫡子或庶长子继位的传统;内朝控驭外朝,破坏了由君主指挥外朝的传统;贤臣辅政,破坏了汉朝亲疏相制的辅政传统,汉朝由此进入了长期动荡不安的调整时期,而汉宣帝初年的政局就是这一调整时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宣帝初年,即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七月宣帝即位至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三月霍光去世这一时段的政局,学界颇有论述。如李源澄认为宣帝“即位之初,亦几蹈昌邑王覆辙,虽史无明文,而可以参验以明之”。①宋超指出宣帝“在君臣表面上和睦相处的背后,则是对霍光细致入微的提防”。②张小锋指出宣帝“借助昭雪事件大做文章,极力拔擢微故旧恩,并委以重任”。③并注意到宣帝与霍光围绕立后一事展开的斗争,认为宣帝特尊武帝有为表明对霍光不满之意。④李建民对许平君皇后被谋杀一案进行了系统的梳理。⑤吴涛认为霍光在宣帝初年一直“牢牢地掌握着政权”,并列举霍光专权的数件实例。⑥以上诸学者关于宣帝初年政治的见解颇具启示意义,但值得探讨之处也颇多。如李源澄用以参验之史事有待商榷,宋超、吴涛皆没有注意到宣帝在霍光主政期间的权力扩张与霍氏家族对宣帝的反制,张小锋虽论及宣帝培植亲己势力之事,但所论为宣帝亲政后时事,其对立后之争意蕴的阐发、对宣帝尊武帝之事的见解也都值得商榷。李建民只是厘清了淳于衍用附子毒害许平君的可能性,但对于显何以敢毒杀许平君却语焉不详。故本人不揣谫陋,意欲在学界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就宣帝初年政治展开探讨,以求正于方家。

霍光于昭帝在位期间摧燕王,仆上官,昭帝去世后,旬月之间废立两帝,权势之盛可谓震古烁今。因此宣帝初登大宝,就被霍光的严威震慑得手足无措:“宣帝始立,谒见高庙,大将军光从骖乘,上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⑦宣帝深知,想坐稳皇位,就不能冒犯霍光的权威。因此,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春,霍光故作姿态,表示要归政养老,宣帝洞悉其意,“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光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①又:“时,大将军霍光辅政,上共己正南面,非宗庙之祀不出。”②还下诏褒美霍光,益封霍光食邑一万七千户,前后赏赐霍光黄金七千斤,钱六千万,杂缯三万匹,奴婢一百七十人,马二千匹,甲第一区。

霍光虽然权倾天下,但此时已进入暮年,而宣帝却年富春秋,日后要想保持其家族的荣华富贵,多少还要靠宣帝的支持;并且他自铲除上官桀等反霍集团以来的所作所为,已为时论所不容。因为“古代从政道德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内在支撑是重视为政者的道德品质”。③霍光在铲除上官桀等反霍集团后,在朝廷大肆安插亲信,生杀任情,昭帝去世后,旬月之间又废立两帝,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他的道德品质,故宣帝一即位,侍御史严延年就上章弹劾霍光“擅废立,无人臣礼,不道”,④这让霍光颇为忌惮;同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宣帝与霍光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因此霍光虽然仍大权独揽,但在形式上,霍光仍让他主持朝政,并对他的意见给予一定的尊重。

如霍光为表示自己不专断国是,比较注重及时补充官位空缺,并有意识地选用贤才。元平元年八月己巳,丞相杨敞薨,九月戊戌,霍光即以御史大夫蔡义为丞相,意在表示自己不专擅朝政。

然而蔡义初以明经供职大将军幕府,数岁迁补覆盎城门候,后以善说《诗》为昭帝所赏识,迁官光禄大夫给事中,元凤三年为少府,元凤六年十一月为御史大夫。所以蔡义实际上是霍光的亲信。

并且蔡义时已八十余岁,貌似老妪,行步俯偻,常两吏扶夹乃能行。故而仍未免世人疵议:“议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专制者。”霍光听说后,感到很尴尬,对侍中左右及官属曰:“以为人主师当为宰相,何谓云云?此语不可使天下闻也。”⑤李源澄论及本始元年春,霍光要求归政一事,认为是宣帝即位后便专擅权力所致:“盖其前之政令一出于宣帝,霍光不能堪耳。”⑥张小峰赞同此说。⑦然观霍光选任丞相可知,宣帝即位后,汉朝的实权还是在霍光的手中。当时为了摆脱尴尬的局面,本始二年,霍光特地提拔昭帝时期曾被自己逮捕入狱的河南太守魏相为大司农,本始三年五月,御史大夫祁连将军田广明因罪被诛,六月己丑,丞相蔡义薨后,六月甲辰,霍光在提拔自己亲信长信少府韦贤为丞相的同时,又提拔魏相为御史大夫,以显示自己用人之公正。

霍光虽掌控着人事变更之权,但在具体施政方面,也给予了宣帝一定的权力。如龚遂的任用就是如此。宣帝即位后,渤海郡乱,选能治者:

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余,召见,形貌短小,宣帝望见,不副所闻,心内轻焉。⑧

史称宣帝极重郡国守相人选,然丞相、御史一奏举,宣帝马上便任命龚遂为渤海太守,可知用人权在霍光而非宣帝:

《汉书》中没有说龚遂被任命为太守的时间,但称他数岁后因为政绩卓著而被宣帝任命为水衡都尉,这一时间为地节四年,那么上推数岁,当在霍光去世之前出任太守。霍光在世时丞相无论是蔡义还是韦贤都只是霍氏的傀儡,所以龚遂的真正举荐人是霍光。⑨

而龚遂得便宜从事的权力却是宣帝特许的:

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加赐黄金,赠遣乘传。⑩

当时只有在宣帝举措不当的情况下,霍光才会出面予以调整。如昭帝时,龟兹国曾擅杀汉校尉赖丹,本始三年汉与乌孙联合发兵攻伐匈奴后,朝廷又派常惠出使乌孙,“惠因奏请龟兹国尝杀校尉赖丹,未伏诛,请便道击之,宣帝不许。大将军霍光风惠以便宜从事”。①

宣帝则经常主动维护霍光的利益。如本始元年春,以拥戴之功,封赏霍光等二十五位重臣。其中益封霍光等十二位功臣侯的食邑,赐御史大夫田广明等五人为列侯,赐右扶风周德等八人为关内侯。

本始二年五月,诏令群臣议武帝庙乐,动议当是出自宣帝。张小锋认为:

宣帝修“武帝故事”,本身就表明了自己对君权衰弱、霍光秉政现状的不满。而他对霍光秉政的“不满”,也就是他颇修“武帝故事”的深层用意。②

事实上,宣帝此举的意蕴虽甚为丰富,但其诏议武帝庙乐之意却不仅不是意在表达其对霍光的不满,反而有尊崇霍光之意。因为霍光之权为武帝所授予,宣帝尊崇武帝,其意就在于肯定霍光掌权的合法性。由于在昭帝时所举行的盐铁会议上,霍光为了打击御史大夫桑弘羊,曾支持贤良文学抨击武帝之政,霍光的亲信夏侯胜误认为宣帝此举意在与霍光相异,遂在朝堂之上公然批评诏书之不当。但宣帝仍然要求群臣执行诏令,并于本始二年六月尊武帝为世宗。在尊立武帝的过程中,发生许多神异之事:

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告祠世宗庙日,有白鹤集。以立世宗庙告祠孝昭寝,有雁五色集殿前。西河筑世宗庙,神光兴于殿旁,有鸟如白鹤,前赤后青。神光又兴于房中,如烛状。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钟音,门户大开,夜有光,殿上尽明。上乃下诏赦天下。③

这意味着武帝与昭帝对宣帝此举表示满意,并对霍光立宣帝之举表示认可,故宣帝此举既是在尊崇先帝,也是在向霍光致敬。

宣帝还多次助霍光解决其遇到的难题。本始元年四月、本始四年四月,先后两次发生地震,尤其是后一次,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北海、琅邪所建祖宗庙的城郭受损,死亡六千余人。关于地震,西周晚期人伯阳甫认为是阴迫阳伏所致:“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④由于君为阳,臣为阴,故此实为臣迫君之象。如张敞称霍光专权期间:

感动天地,侵迫阴阳,月日蚀,昼冥宵光,地大震裂,火生地中,天文失度,礻天祥变怪,不可胜记,皆阴类盛长,臣下颛制之所生也。⑤

这不免让霍光颇为窘迫。为了让霍光免于尴尬,宣帝主动承担了责任。本始四年四月地震后,宣帝下罪己诏,要求群臣奏陈自己的过失,令地方举荐贤良方正之士,并推行德政,素服避正殿以思过:

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另外,两次地震之后的次月,地方都有祥瑞出现,如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本始四年五月,凤凰集北海安丘、淳于。这两次祥瑞出现的时间点都很微妙,显系臣下造作的结果。但因史有阙略,难以窥知是哪一方的运作。不过宣帝的应对颇为积极。如本始元年五月,借祥瑞事,大行德政:

赦天下。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赐天下人爵各一级,孝者二级,女子百户牛酒。租税勿收。⑥

其意显然是欲抵消因地震给霍光带来的消极影响。

宣帝还主动动用天子私藏以助国用。本始二年春,用水衡都尉掌管的钱财修建昭帝的陵墓平陵,就属宣帝之政。汉世财政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由大司农掌管,用于国家财政支出;一部分由水衡都尉、少府掌管,属皇帝的私财,用于皇帝自身消费的开支。汉朝为已故君主修建陵墓,属国家事务,以往都是从大司农掌管的财政中支出。现在宣帝主动拿出私财为昭帝修建陵墓,无疑是一项德政,因为这减省了国家的财政开支。故应邵指出:

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耳。县官公作,当仰给司农,今出水衡钱,言宣帝即位为异政也。⑦

本始四年正月,因收成不好,宣帝还诏令太官减少膳食,少宰杀牲畜,乐府裁减乐工,令他们回乡从事农业。

就宣帝而言,他虽为武帝曾孙,但受其祖父卫太子牵连,以庶人身份由官府抚养成人,“幸得以庶人衣食县官”。①因为偶然原因,被霍光扶上帝位,但由于执掌朝政为君主之职,“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②这自然会使他产生掌控天下的欲望,并且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危更使他迫切希望执掌大权,因为只有如此,他才能有安全感。因此宣帝在尊崇霍光同时,为了摆脱霍氏集团对他的控制,还以极其隐晦的手段来发展自己的核心势力。

首先,施恩宗室贵族。宣帝是以昭帝继承人的身份入继大统的,但宣帝为昭帝侄孙,而礼只有兄终弟及、父死子继,无以孙继祖者。故王鸣盛称:“昭帝,武帝子;宣帝,武帝曾孙;以嗣昭帝,乱昭穆之序,奚可哉!”③且以庶人身份继位,在合法性与正统性方面都存在着极大欠缺,所以宣帝即位后,在尊崇、礼敬霍光的同时,不断施恩宗室,以期得到宗室的认可与支持。由于所选的时机比较合适,并且宗室此时已降至贵族地主的地位,对霍光的威胁不大,所以都得到了霍光的许可。

如本始元年五月,立燕剌王刘旦太子刘建为广阳王。七月,封广陵王刘胥的儿子刘圣为朝阳侯、刘曾为平曲侯、刘昌为南利侯,十月,封刘胥最喜爱的少子刘弘为高密王。同月,又封燕剌王子刘贤为安定侯。本始二年四月,封广川缪王刘齐的儿子刘宽为东襄侯。本始三年六月封中山康王刘昆侈的儿子刘章为宣处侯。本始四年四月,封清河刚王刘义子刘寅、刘成、刘豹、刘福、刘弘等分别为修市侯、东昌侯、新乡侯、修故侯、东阳侯。五月,封燕剌王刘旦子刘庆为新昌侯。地节元年六月,宣帝下诏声称自己要效法圣君尧通过团结宗族使万国和睦的作风,善待宗室。因此,对于那些本当隶属于宗室属籍,却因获罪而被取消了属籍的宗室成员,决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若他们中有具有贤才,并且能改掉恶行努力向善的人,可恢复其宗室属籍。

对宣帝而言,蔡义等这样处理,显然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但因霍光主政,他有意见只能保留。不过他的父亲毕竟被恢复了名誉,还享受诸侯王的待遇,他祖父家人也都恢复了贵族待遇,还是稍有收获的。也正因为官方给宣帝的父祖作出了评价,使宣帝有了处置相关事宜的借口。遂名正言顺地为其父祖亲人建陵改葬。史、王也因此获得了外戚身份,宣帝借此已可以将他们引入政坛,安排一些相应的职务,让他们来辅助自己了。只是王家虽然恢复了外戚身份,可是却没人知道这家人身在何处,于是为了找到王家,宣帝多次派遣使者去民间寻访,但直到霍光去世,还是没有找到。

最后,宣帝还任用宦官:

石显字君房,济南人;弘恭,沛人也。皆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任中书官,恭明习法令故事,善为请奏,能称其职。恭为令,显为仆射。②

又将在民间时结识的一些朋友引入政坛。如戴长乐,“宣帝在民间时与相知,及即位,拔擢亲近”。③陈遂,“宣帝微时与有故,相随博弈,数负进。及宣帝即位,用遂”。④

元平元年七月,汉宣帝即位时,已十八岁。故论者多以为霍光应该交权。司马光称:“况孝宣十九即位,聪明刚毅,知民疾苦,而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云云。⑤然责怪霍光不肯交权,实非平情之论。王夫之指出:

霍光之祸,萌于骖乘。司马温公曰:“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固也。虽然,骖乘于初谒高庙之时,非归政之日也,而祸已伏。虽避去,且有疑其谖者。而谗贼间起,同朝离贰,子弟不谨,窦融所以不免,而奚救于祸?⑥

并且今非昔比,经过长期经营,使其在朝廷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⑦作为该集团的代言人和保护者,霍光有义务为他们的安危殚精竭虑,而这样做的前提就是他必须大权在握,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总之自霍光开始执掌汉室大权起,致仕对他而言早已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或者说是一种奢望,在权力的巅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自古以来就是霍光一类权臣的人生宿命。霍光无法交权,而宣帝为了掌权,不断拓展自己的权力空间,这不免给霍光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于是针对宣帝的诸般举措,为避免其坐大,威胁到自己的权威,以霍光为首的霍氏家族竭力对宣帝予以反制。

如霍光对宣帝立许平君为皇后感到很愤怒,并且也宣泄了自己的愤怒。

自上官皇太后在元平元年六月驾临未央宫,废黜昌邑王刘贺后,即一直居于未央宫主持政务,成为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群臣奏事东宫,太后省政”。⑧及至元平元年十一月,许平君被立为皇后的当日,上官皇太后即归长乐宫,这意味着太后主政的结束。李源澄认为此举“与霍光之意相违。故霍光之归政,宣帝与霍氏之隙之启”。⑨张小锋沿此进行阐发,指出:“‘归长乐宫’即意味着太后‘省政’的结束。显然,太后归长乐宫实由‘政令一出于宣帝’所导致,这意味着霍光的权力受到严重威胁。”认为这让霍光不能忍受,后来“以‘归政’之举来表明自己的不满”。⑩实则双方的嫌隙自宣帝即位的当天就已产生。就上官氏归长乐宫一事而言,若将此事与前因霍光任用私人蔡义为丞相,而为时议所讥结合起来考虑,霍光此举实是为了平息舆论不满、安抚民心而为。因为霍光让上官氏主政未央宫,是以昌邑王刘贺之废为鉴,所采取的稳定时局之举:“宣帝秋七月即位,十一月太后乃归长乐宫者,惩昌邑前事也。”①而其让上官氏在宣帝即位数月后主动交权,是因为此时政局已趋平稳,若上官氏仍不交权,势必会激起舆论新一轮的抨击。因此,趁立后之机,让上官氏归长乐宫,表面上移权于宣帝,这样做对霍光是有利的。当然,霍光还是借此表达了对宣帝的不满。因为上官氏回长乐宫后,霍光又在长乐宫“初置屯卫”。②周寿昌云:

《高后纪》“斩长乐卫尉吕更始”,《武五子传》“戾太子发长乐宫卫”,是长乐在汉初已置卫矣。惟案《百官表》云不常置。疑置而旋废,至是又置之,故云初置也。③

霍光在上官氏归长乐宫后,为其特置屯卫,同时担任长乐卫尉者为其女婿邓广汉,则其震慑宣帝之意甚明。

同时又拒绝封许广汉为侯。一般来说,皇后或皇太后被立后,为示尊崇,其父是要封侯的。如文帝窦皇后被立时,其父已死,因追封其亡父为安成侯。昭帝即位后,其母钩弋夫人被追尊为皇太后,因追尊其外祖父赵父为顺成侯;立上官氏为皇后,其父上官安以后父封桑乐侯。现在许氏被立为皇后,就应该按照传统封她的父亲为侯,然而霍光却以“刑人不宜君国”为借口不肯封许广汉。④宋超认为霍光此举与汉朝传统相符,故宣帝无法抗争:

查《汉书》侯表,刑人封侯者仅吕氏称制时大谒者建陵侯张释一人。且吕氏所封王侯,违背高祖盟誓,所以吕氏死后,所封王侯或诛或免,无一幸存,不足为例。因此霍光以此为由阻许氏封侯,宣帝无法与之抗争。⑤

实则昭帝的外祖父就是宦官,并且主持追尊之事者就是霍光本人,故陈绛称:“岂光心有不平许后之憾,于是而者耶?”⑥而易佩绅更是直接指出:

宣帝之求微时故剑也,厚矣哉。霍光以后父“刑人不宜君国”,盖以其女不得入为后而憾之也,岂真能持大义哉!⑦

对宣帝而言,他不是无法与霍光抗争,而是根本就不敢抗争。霍光无论做出什么决断,他都只能无条件执行。接下来一直拖了年余,霍光方才允许给许广汉封了个爵位低于侯的昌成君。霍光这样做,其意既在于限制许广汉参与政事;又欲以此警告群臣不得与许氏外戚有深入接触。

宣帝要求朝廷为其父祖议谥,但在霍光亲信蔡义的主导下,将卫太子谥为“戾”,意味着朝廷并没有给卫太子,这既维护了武帝的尊严,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另外群臣再次强调了宣帝与昭帝间的承继关系,明确否定了宣帝与其父亲在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义也。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逾闲。⑧

这不仅确保了皇权传承系统的稳定,而且还让宣帝的母家、祖母家仅获得了诸侯王外戚的身份,从而使他们难以名正言顺地进入政局。

此外,由于找到宣帝的母家,等同于壮大宣帝的实力。故在霍光主政的情况下,官员们为避免得罪霍光,敷衍塞责,不肯尽力寻找也属常事。所以宣帝虽然一即位就大力寻找其外祖母家,可却始终找不到。有学者敏锐地注意到了一问题,指出这说明“霍光在时没人把汉宣帝的命令当回事”。⑨

当时,针对宣帝的种种作为,霍氏集团不断借天象异常警告他不得背叛霍家。江晓原指出,古人之所以热衷于虚构或牵合天象记录,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天象记录可以“直接为具体的政治措施提供帮助”。⑩汉代观测天象,记录瑞应、灾异为太史令之职掌。而太史令为太常属官。宣帝即位时,太常为蒲侯苏昌,其人曾参与议废昌邑王及拥立宣帝事,属霍光的亲信,曾私自将严禁外传的中秘书借与霍山,如地节四年,苏昌“坐籍霍山书,泄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①由于太常为霍氏所掌控,因此霍光在其执政的关键时刻常利用异常天象来影响时政,如昭帝去世前,汉朝官方连续天象异常信息,其意就是在向天下暗示朝廷将发生非常之事。宣帝即位后,在与宣帝展开的权力博弈中,霍氏又故伎重演,屡屡借太史令异常天象及占辞警告宣帝。

本始元年四月初二初更时分,原本错行,互不相见的辰星与参星同时出现在西方。本始二年七月某日②傍晚,辰星与翼星一起出现,这两次都属提前出现。官方占辞为“大臣诛”。③后来火星留守在房宿北方二星钩星、钤星所在星区。钩、钤二星是天帝的车驾,象征为天子之御者。时霍光亲信杜延年为太仆,霍光侄孙霍山为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霍光女婿赵平客石夏通晓星文,对赵平说:“荧惑守御星,御星,太仆奉车都尉也,不黜则死。”而赵平的反应是“内忧山等”。④赵平不认为此兆应在杜延年,而担忧霍山等的命运,可知他对于宣帝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的行为是有所觉察的。而官方占辞为“不太仆,则奉车,不黜即死也。房、心,天子宫也。房为将相,心为子属也。其地宋,今楚彭城也”。⑤其意当是警告宣帝不得随意更换、处置身边的高级侍从。

就当时的政局而言,虽然宣帝与一些大臣颇相亲近,但大致还处在可控范围之内。让霍氏集团忧心的是许平君为皇后,后宫渐被许氏控制,以至变生不测。于是本始三年,遂伺机除掉了许平君。本始三年正月,许皇后临产前得病,召女医淳于衍入宫诊治,淳于衍与霍家关系亲密,在霍光的夫人显的指使下,淳于衍待许皇后生产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附子末掺和在太医所制作的药丸中,服侍许皇后吃下,许皇后遂被毒害而死:

皇后免身后,衍取附子并合大医大丸以饮皇后,有顷曰:“我头岑岑也,药中得无有毒?”对曰:“无有。”遂加烦懑,崩。⑥

不过吕思勉认为这是宣帝后来为除掉霍家虚构的一个借口,属“莫须有之事”,许皇后确实死于难产:

附子非能杀人,尤不能杀人于俄顷间。宣帝非愚马矣者,即视后死不能救,又宁待许伯而后知之乎?⑦

宋超认为“吕先生的评议自有道理”。⑧实则并非如此。附子的母根为毛茛科植物乌头,乌头为多年生草本植物,乌头又名呜喙,先秦时期,人们便熟知此类植物为毒物,如战国时,苏秦游说齐王称人们饿了也不食乌喙,是因为知道乌喙有毒,吃了要被毒死,与饿死一样:“臣闻饥人所以饥而不食乌喙者,为其愈充腹而与饿死同患也。”⑨《淮南子》称:“天雄乌喙,药之凶毒也,良医以活人。”⑩

自先秦以来,乌头作为一种毒药被广泛使用。{11}具体到附子,该药为乌头的侧根,“气味辛甘,腌者大咸,性大热,阳中之阳也。有毒”。有遇阴回阳、起死回生之力,但是“惟孕忌服,下胎甚速”。{12}为产妇所忌。现代临床研究也显示,附子中含有剧毒物质乌头碱,确实能置人于死命。从史书记载可知,淳于衍在侍医过程中,从事的是最后一道程序,即服侍许后将药服下,因此她也有施毒的机会。因此淳于衍是有能力用附子把许皇后害死的。

许皇后死后,官吏很快便把侍疾的医生都给抓了起来,并劾奏淳于衍侍疾时,所犯之罪不可言状,不道,遂将其下狱。紧接着宣帝又不断地让官员去追问淳于衍许后暴崩的缘由。显知道后,只好把实情告诉了霍光,而霍光的反应是:“光大惊,欲自发举,不忍,犹与。会奏上,因署衍勿论。”①胡寅论及霍光在发觉显害死许皇后之后,仍犹豫不决,怀疑霍光在许平君被立为皇后以后,仍有心让自己的女儿为后:“顾且犹豫于发觉后,无乃本心欲婿宣帝已久耶?”②胡寅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许平君被立后,霍光将小女送进宫去的念头一直没有打消,但让霍成君入宫作婕妤,形同为人之妾,又是他所无法接受的,因而此后数年让其早已到当嫁之年的小女一直待字闺中。显之所以敢自做主张让淳于衍害死许平君,其一贯行事张狂强势是其一;其内心一直对宣帝意存轻蔑是其二,如霍光去世之后,其子霍禹论及宣帝,仍以恩主自居,声称“县官非我家将军不得至是”,③此语虽出自霍禹之口,但反映的却是霍氏家族整体对宣帝的态度;而其揣摩到了霍光的心机则是其三。故黄恩彤明确指出:“许后之立本非光意,光未尝不欲贵其少女也。显之邪谋,盖亦微窥光意而为之耳。”④宣帝见霍光如此处置,就不敢再深究,只好放了淳于衍。

当宣帝埋葬许皇后之时,霍显已开始为其小女霍成君置办嫁妆,准备入宫用品,并劝霍光将霍成君送入宫中。次年三月,霍家小女霍成君名正言顺地入宫做了皇后,霍显终于得偿所愿,宣帝想倚重许氏外戚的愿望似乎成了泡影。

随着霍成君入宫为皇后,霍家对他的控制变得更加严厉起来,借天象频频警告宣帝。如本始四年七月初二,辰星行至翼宿,受到月亮侵犯。占辞为:“兵起,上卿死,将相也。”当天,火星进入鬼宿天质星星区。占辞为:“大臣有诛者,名曰天贼,在大人之侧。”地节元年正月十九日二更时分,火星在角宿、亢宿,被月亮遮掩。占辞为:“忧在宫中,非贼而盗也。有内乱,谗臣在旁。”二十二日,火星进入氐宿中部。氐宿,象征天子的宫廷,“荧惑入之,有贼臣”。六月初二⑤初更时分,彗星又在左右角星之间,彗尾指向东南,长约二尺,白色。占辞为:“有奸人在宫廷间。”到三十日,又有彗星出现在贯索星的东北,朝南方运行,至七月初七夜进入天市垣,星光明亮,彗尾指向东南,白色。占候者说:“有戮卿。”⑥所谓的天贼、奸人、谗臣等意指的就是宣帝身边的外戚故旧等亲信。太常属官太史令出这样的占辞,其意当是霍氏家族在警告宣帝不得对自己有二心,暗中发展势力。而所出的大臣将被诛杀的占辞,当是霍氏家族借此表达对宣帝的不信任,警告宣帝不得诛除霍氏家族成员。显然,霍成君一进宫,宣帝便受到了她的严密监视,遂使宣帝的大量隐私为霍家所掌握所致。

总之,宣帝即位后,虽表面上与霍光相处颇为和睦,但暗中双方的权力博弈却相当激烈。好在宣帝扩权的手段绵密而细致,又对霍氏家族严加防范,使霍氏家族在对其心生疑忌之时,又意存希冀;当此之时,张安世、杜延年、丙吉等人应当“调和其间”,此史无明文,然“此可以想象而知”。⑦故而霍光在世期间,双方斗争虽激烈,但勉强保持住了斗而不破的局面,从而为宣帝掌权争得了时间。

【作者简介】李峰,男,1973年生,河南社旗人,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秦汉史研究。

第7篇:帝王故事范文

……每有宴会,诸姬竞自修饰,贵人独尚质素,其衣有与阴后同色者,即时解易,若并时进见,则不敢正坐离立,行则偻身自卑,帝每有所问,常逡巡后对,不敢先后言。阴后短小,举止时失仪,左右掩口而笑,贵人独怆然不乐,为之隐讳,若己之失。帝知贵人劳心曲体,叹曰:“修德之劳,乃如是乎!”后阴后宠衰,贵人每当御见,辄辞以疾。时帝数失皇子,贵人忧继嗣不广,数选进才人以博帝意。阴后见贵人德称日盛,深疾之。

……及阴后之废,贵人请救,不能得。帝欲以贵人为皇后,贵人愈称疾笃,深自闭绝。冬,十月,辛卯,诏立贵人邓氏为皇后;后辞让,不得已,然后即位。郡国贡献,悉令禁绝,岁时但供纸墨而已,帝每欲官爵邓氏,后辄哀请谦让,故兄骘终帝世不过虎贲中郎将a。

(105年)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初,帝失皇子,前后十数,后生者辄隐秘养于民间,群臣无知者。及帝崩,邓皇后乃收皇子于民间。长子胜,有痼疾b;少子隆,生始百余日,迎立以为皇太子,是夜,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临朝。

是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太后念欲考问,必有不辜,乃亲阅宫人,观察颜色,即时首服。c又,和帝幸人吉成御者,共枉吉成以巫蛊事d,下掖庭考讯,辞证明白。e太后以吉成先帝左右,待之有恩,平日常无恶言,今反若此,不合人情;更自呼见实核,果御者所为,莫不叹服以为圣明。a

(106年)春,正月,辛卯,以太尉张禹为太傅,司徒徐防为太尉,参录尚书事。b太后以帝在襁褓,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舍宫中,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c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庙曰穆宗。丙戌,清河王庆、济北王寿、河间王开、常山王章始就国d;太后特加庆以殊礼。庆子祜,年十三,太后以帝幼弱,远虑不虞,留祜与嫡母耿姬居清河邸。耿姬,况之曾孙也;祜母,犍为左姬也。e

(六月)郡国三十七雨水。己未,太后诏减太官、导官、尚方、内署诸服御、珍膳、靡丽难成之物,自非供陵庙,稻梁米不得导择,朝夕一肉饭而已。旧太官、汤官经用岁且二万万,自是裁数千万。及郡国所贡,皆减其过半;悉斥卖上林鹰犬;离宫、别馆储峙米L、薪炭,悉令省之。a

秋,七月,庚寅,敕司隶校尉、部刺史曰:“间者郡国或有水灾,防害秋稼,朝廷惟咎,忧惶悼惧。而郡国欲获丰穰虚饰之誉,遂覆蔽灾害,多张垦田,不揣流亡,竞增户口,掩匿盗贼,令奸恶无惩,署用非次,选举乖宜,贪苛惨毒,延及平民。刺史垂头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b假贷之恩,不可数恃,自今以后,将纠其罚。二千石长吏其各实核所伤害,为除田租刍稿。”c

八月,辛卯,帝崩。癸丑,殡于崇德前殿。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骘、虎贲中郎将悝等定策禁中,其夜,使骘持节以王青盖车迎清河王子祜,斋于殿中。d皇太后御崇德殿,百官皆吉服陪位,引拜祜为长安侯。乃下诏,以祜为孝和皇帝嗣,又作策命。有司读策毕,太尉奉上玺绶,即皇帝位,太后犹临朝。

诏告司隶校尉、河南尹、南阳太守曰:“每览前代,外戚宾客浊乱奉公,为民患苦,咎在执法怠懈,不辄行其罚故也。今车骑将军骘等虽怀敬顺之志,而宗门广大,姻戚不少,宾客奸猾,多干禁宪,其明加检敕,勿相容护。”自是亲属犯罪,无所假贷。e

(107年,三月) 自和帝之丧,邓骘兄弟常居禁中,骘不欲久在内,连求还第,太后许之。夏,四月,封太傅张禹、太尉徐防、司空尹勤、车骑将军邓骘,城门校尉邓悝、虎贲中郎将邓弘、黄门郎邓阊皆为列侯,食邑各万户,骘以定策功增三千户;骘及诸弟辞让不获,遂逃避使者,间关诣阙,上疏自陈,至于五六,乃许之。a

(九月)大长秋郑众、中常侍蔡伦等皆秉势豫政,周章数进直言,太后不能用。b初,太后以平原王胜有痼疾,而贪殇帝孩抱,养为己子,故立焉。及殇帝崩,群臣以胜疾非痼,意咸归之;太后以前不立胜,恐后为怨,乃迎帝而立之。周章以众心不附,密谋闭宫门,诛邓骘兄弟及郑众、蔡伦,劫尚书,废太后于南宫,封帝为远国王而立平原王。c事觉,冬,十一月,丁亥,章自杀。

(108年)五月,丙寅,皇太后幸洛阳寺及若卢狱录囚徒。d洛阳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羸困舆见,畏吏不敢言,将去,举头若欲自诉。e太后察视觉之,即呼还问状,具得枉实。即时收洛阳令下狱抵罪。行未还宫,澍雨大降。a

(110年)春,正月,元会,彻乐,不陈充庭车。邓骘在位,颇能推进贤士,荐何熙、李A等列于朝廷,又辟弘农杨震、巴郡陈禅等置之幕府,天下称之b。震孤贫好学,明欧阳《尚书》,通达博览,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教授二十馀年,不答州郡礼命,众人谓之晚暮,而震志愈笃。骘闻而辟之,时震年已五十馀,累迁荆州刺史、东莱太守。当之郡,道经昌邑,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者!”密愧而出。后转涿郡太守。性公廉,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

(118年,十月)邓遵募上郡全无种羌雕何刺杀狼莫;封雕何为羌侯。自羌叛十馀年间,军旅之费,凡用二百四十馀亿,府帑空竭,边民及内郡死者不可胜数,并、凉二州遂至虚耗。及零昌、狼莫死,诸羌瓦解,三辅、益州无复寇警。诏封邓遵为武阳侯,邑三千户。遵以太后从弟,故爵封优大。c任尚与遵争功,又坐诈增首级、受赇枉法赃千万已上,十二月,槛车征尚,弃市,没入财物d。邓骘子侍中凤尝受尚马,骘髡妻及凤以谢罪。e

是岁(119年),太后征和帝弟济北王寿、河间王开子男女年五岁以上四十馀人,及邓氏近亲子孙三十馀人,并为开邸第,教学经书,躬自监试a。诏从兄河南尹豹、越骑校尉康等曰:“末世贵戚食禄之家,温衣美饭,乘坚驱良,而面墙术学,不识臧否,斯故祸败所从来也。”b

(120年)夏,四月,丙寅,立皇子保为太子c,改元,赦天下。

(121年)二月,皇太后寝疾,癸亥,赦天下。三月,癸巳,皇太后邓氏崩。未及大敛,帝复申前命,封邓骘为上蔡侯,位特进。丙午,葬和熹皇后。

第8篇:帝王故事范文

【关键词】曹植 驰道 司马门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云:“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

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

其下裴《注》曰:“《魏武故事》载《令》曰:‘始者谓子建,儿中最可定大事。’又《令》曰:‘自临淄侯植私出,开司马门至金门,令吾异目视此儿矣。’又《令》曰:‘诸侯长史及帐下吏,知吾出辄将诸侯行意否?从子建私开司马门来,吾都不复信诸侯也,恐吾适出,便复私出,故摄将行,不可恒使吾以谁为心腹也。’”

可知曹操本有意立曹植为嗣子,但曹植“行驰道”、“开司马门”一事令自己彻底失去父亲信任,终至失宠。此事与别事相异,为礼仪之缺失,历时极短,而后果独大。

一、“驰道”为何

《史记·秦始皇本纪》应劭曰:“驰道,天子道也,道若今之中道然。”又曰:“谓于驰道外筑墙,天子于中行,外人不见。”

《史记·孝景本纪》:“《正义》按:‘驰道,天子道,秦始皇作之,三丈而树。’”

《史记·平准书》:“公卿议封禅事,而天下郡国皆豫治道桥,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官储,设供具,而望以待幸。”

“驰道”为天子所行之道,天子行幸地方,亦有驰道。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平州”条:“元狩五年,侯昧坐行驰道中更呵驰去罪,国除。”

《汉书·成帝纪》:“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应劭曰:“弛道,天子所行道也,若今之中道。”师古曰:“绝,横度也。”

《汉书·江充传》:“充出,逢馆陶长公主行驰道中。充呵问之,公主曰:‘有太后诏。’充曰:‘独公主得行,车骑皆不得。’尽劾没入官。”如淳曰:“令乙,骑乘车马行驰道中,已论者,没入车马被具。”

除了天子,太子亦不得行驰道,平州侯为高祖功臣,因行驰道招致除国的后果,可见处罚严重。馆陶长公主有太后令,则收其车马,其实为不赞同之意。

曹植乘车行驰道,是为大不敬之举。

二、“司马门”为何

其一,为天子宫门。

《史记·项羽本纪》:“秦军数却,二世使人让章邯。章邯恐,使长史请事。至咸阳,留司马门。《集解》:‘凡言司马门者,宫垣之内,兵卫所在,四面皆有司马,主武事,总言之,外门为司马门也。’《索隐》按:‘天子门有兵阑,曰司马门也。’”

《史记·滑稽列传》载《正义》、《百官表》云:“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载《汉仪注》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秩六百石。”

《汉书·元帝纪》师古曰:“司马门者,宫之外门也。卫尉有八屯,卫候司马主卫士徼巡宿卫。每面各二司马,故谓宫之外门为司马门。”

可见司马门为天子宫外门,有兵士守卫,其官长曰“司马”,故称“司马门”,共有八司马,每面二人。

《汉书·成帝纪》:“夏四月癸末,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师古曰:‘东面之司马门也。’”

《汉书·东方朔传》:“引董君从东司马门。东司马门更名东交门。”

《汉书·五行志》:“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

故司马门有东南西北四面。

其二、为天子陵寝宫门。

《汉书·成帝纪》臣瓒曰:“天子之藏圹中无司马殿门也。此谓陵上寝殿及司马门也。”

《后汉书·礼仪志》其下《注》曰:“光武原陵,山方三百二十三步,高六丈六尺。垣四出司马门。”又《注》曰明帝显节陵、章帝敬陵、和帝慎陵、殇帝康陵、安帝恭陵、顺帝宪陵、冲帝怀陵、质帝静陵皆“四出司马门。”

可知天子陵寝仿天子生前居所,亦有司马门为外门,亦有四面。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集解》、《东观汉记》云:“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

《汉书·外戚传》:“五官以下,葬司马门外。”服虔曰:“陵上司马门之外。”

《汉书·王莽传》:“五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葬渭陵,与元帝合而沟绝之。”如淳曰:“葬于司马门内,作沟绝之。”

《后汉书·显宗孝明帝纪》注:“又云‘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

皇太后崩,葬于其夫陵寝司马门内,五官以上,皇帝亲近之臣,葬于皇帝陵寝司马门道,五官以下则葬司马门外。

其三、为诸侯王宫门。

《后汉书·赵孝王良传》:“又白衣出司马门,坐削中丘县。”《注》:“王宫门有兵卫,亦为司马门。”

《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建和元年,甘陵人刘文与南郡妖贼刘鲔交通,讹言清河王当统天下,欲共立蒜。事发觉,文等遂劫清河相谢?保??镣豕?韭砻拧!

故诸侯封王者,其王宫外门亦称司马门,有兵士卫护。

曹子建“司马门”事,载于《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建安)二十二年”条与“(建安)二十四年”条之间,又《后汉书·孝献帝纪》云:“(建安)二十一年夏四月甲午,曹操自进号魏王。”曹植开司马门时,曹操已封魏王,则曹植所开之司马门,或为天子宫之司马门,或为魏王宫之司马门。

又《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顷之,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集解》如淳曰:“宫卫令‘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乘轺传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

《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高平宪侯魏相“甘露元年,坐酎宗庙骑至司马门,不敬,削爵一级为关内侯。”博阳定侯丙吉“甘露元年,坐酎宗庙骑至司马门,不敬,夺爵一级为关内侯。”

连太子亦不得乘车入司马门,可见只有天子可以。如果是诸侯王宫之司马门,则只限王本人乘车出入,无论曹植所乘车而出的司马门是天子司马门,或魏王宫司马门,都是绝对不被允许的。

三、“司马门”事年份探究

关于“司马门”之事,并未有相关史料记载提及具体年份,此事发生在曹丕立为魏太子之前或之后,亦存疑。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云:“文帝御之以术,矫情自饰,宫人左右,并为之说,故遂定为嗣。二十二年,(植)增置邑五千,并前万户。植尝乘车行驰道中,开司马门出。太祖大怒,公车令坐死。由是重诸侯科禁,而植宠日衰。太祖既虑终始之变,以杨修颇有才策,而又袁氏之甥也,于是以罪诛修。植益内不自安。二十四年,曹仁为关羽所围。太祖以植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欲遣救仁。呼有所勒戒,植醉不能受命,于是悔而罢之。”若以记事先后次序,则司马门之事应在建安二十二年曹丕立为魏太子之后,但此处记载并不提及年份,而仅将此事载于“(建安)二十二年”条与“二十四年”条之中,且谓“植尝”者,则陈寿并不知其发生之确切年份,及在曹丕立魏太子之前或是之后,但却认为应该在建安二十二年,曹丕立为嗣子之后,其意甚明。

此事《后汉书·杨震传附玄孙修传》引《续汉书》曰:“人有白修与临淄侯植饮醉共载,从司马门出,谤讪鄢陵侯彰。太祖闻之大怒,故遂收杀之,时年四十五矣。”

言与曹植一起出司马门的还有杨修,且两人于车上讥笑鄢陵侯曹彰,因而触怒曹操。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植传》:“(建安)十九年,徙封临淄侯。”

《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传》:“建安二十二年,封鄢陵侯。二十三年,代郡乌丸反,以彰为北中郎将。……所向皆破,乃请服。北方悉平。……彰自代过邺,太子谓彰曰:‘卿新有功,令西见上,宜勿自代,应对常若不足者。’彰到,如太子言,归功诸将。太祖喜,持彰须曰:‘黄须儿竟大奇也。’”

曹植建安十九年封临淄侯,曹彰二十二年封鄢陵侯,由《续汉书》所载,“司马门”事当在曹彰封鄢陵侯之后。观《任城威王彰传》,曹彰在二十二年封鄢陵侯前并无大事,而独于建安二十三年立下莫大军功,并得太子教导,分功于属下,自己并不居功,大得父亲赞赏。《三国志·魏书·文帝纪》:“(建安)二十二年,(丕)立为魏太子。”建安二十三年,曹丕已夺得魏太子之位,曹植在夺嫡之争中暂告失败,二十三年,魏太子曹丕又与新立军功的鄢陵侯曹彰交好,曹植更觉无望,酒醉后做出与杨修乘车出司马门,并一路讥讪曹彰之失仪轻狂之举,终于夺嗣之争中走下最终失败的一步,这也是“司马门”事件的其中一种可能。

四、“司马门”事发生地探究

在曹子建本《传》以及司马门事件相关记载中,并未提到此事发生在何处。

清人潘眉在《三国志考证》中认为此事发生于邺都魏王宫,然“司马门”虽可为天子宫门,亦可为魏王宫宫门,未闻“驰道”有诸侯王可有者。

《水经注·谷水注》“又东过河南县北,东南入于洛”条下《注》云:“渠水自铜驼街东,迳司马门南。……自此南直宣阳门,经纬通达,皆列驰道,往来之禁,一同两汉。曹子建尝行御街,犯门禁,以此见薄。”则郦道元认为曹植开司马门一事当发生在洛阳。

《后汉书·孝献帝纪》:“(建安元年八月)庚申,迁都许。己巳,幸曹操营。”“司马门”之事时献帝早已迁都至许。

《三国志·魏书·荀???罚骸熬拍辏??姘乌??旒街菽痢!薄度??尽の菏椤の涞奂汀罚骸埃ńò玻┚拍昵锇嗽挛煲??懿俅笃圃?校?郊街荩?粤旒街菽痢!逼浜笤亟ò彩?甓??拢???甏憾?拢???甏赫?拢??吣甏赫?拢???荒甏憾?虏懿俳浴盎冠?保?杉?懿俅耸币在??肌

献帝早已都许,曹操都邺,曹植却单至洛阳旧宫中,乘车行驰道开司马门。将要出宫,必先入宫,此时天子在许,洛阳旧宫并无主人,无天子召唤,未知曹植如何能够入宫。即使曹植以其显贵,宫人并不能将其拦阻,但旧宫颓败,国之贵人尽在许与邺,做此简慢轻狂之举,又与谁看?未知其意。

如“司马门”事发生于建安二十三年曹彰大胜之后,此时曹彰立下显赫战功,又为曹操爱子,则朝廷当为此庆祝。

《三国志·魏书·任城威王彰传》云:“彰自代过邺,太子谓彰曰:‘卿新有功,令西见上,宜勿自代,应对常若不足者。’彰到,如太子言,归功诸将。太祖喜。”则此时曹丕居邺,而曹操不在邺,为贺曹彰战功,曹操必不在洛阳旧都,而只会在许。

《后汉书·献穆曹皇后纪》:“献穆曹皇后讳节,魏公曹操之中女也。……(建安)十九年,并拜为贵人。及伏皇后被弑,明年,立节为皇后。”建安二十年,曹操之女即立为皇后,如此建安二十三年曹彰立下战功,曹皇后极有可能于许都宫内为其庆贺,则曹植、杨修皆被召入宫中参与庆典宴席,对于曹彰得太子教导,而地位更加稳固,反过来又为太子助力一事,曹植、杨修定是极为不满,极有可能并不愿意出席这次宴会。

曹操《令》曰:“恐吾适出,便复私出”,如“司马门”事发生在此次许都宫中宴会上,则曹操由于事务繁重,并未全程参加此宴会而中途离席,曹操离席后,曹植、杨修本就不愿参加宴会,而于宫宴上,又逐渐积累忿闷不满之情,而最终不能忍受,此时曹操不在,曹植杨修遂愤然离席,并驰马取宽直道路以纾胸臆,开司马门扬长而去。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75.

[2][东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3][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73.

[4][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3.

第9篇:帝王故事范文

[2]《资治通鉴》卷七十七甘露二年(公元257年):州泰下还有徐州刺史胡质。

[3]此事还可参见《晋书·石苞传》、《陈骞传》、《文帝纪》。

[4]二者混用之例又见《晋书·段灼传》。

[5]官品见《通典·职官十八》。

[6]《金石萃编》卷二三《上尊号碑》上,曹真名次排在曹休前,不知何故。但据《三国志·魏书·明帝纪》,即位之初迁曹休为大司马,位在大将军曹真前,可见即使“上尊号碑”无误,也大体可断定两人不相上下,因而也没必要在军事上让曹真支配曹休。

[7]以上参《三国志·魏书·曹休传》、《曹真传》、《夏侯尚传》,又《三国志·吴书·吴主传》黄武元年(公元222年)。

[8]《三国志·魏书·高柔传》。

[9]以下事见《晋书·元帝纪》、《王导传》、《王敦传》。

[10]见《宋书·百官志》。有时“六军”还泛指包括“四军”、“五校”等在内的全部京师军队。

[11]据《晋书·王导传》,咸康元年(公元335年)还曾被任命都督中外,可是《成帝纪》及《资治通鉴》卷九十五成帝咸康元年这次任命均作“都督征讨诸军事”。当时后赵石虎临江,建康震惧,而有此任命,似作“征讨”是,兹从之。

[12]参《世说新语·政事》“丞相末年略不复省事”条。

[13]见《资治通鉴》卷九十二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明帝太宁元年(公元323年)。

[14]再如《晋书·礼志下》“成帝咸和(公元326——334年)中,诏内外诸军戏兵于南效之场”,亦“外军”非地方上军队之强证。

[15]陈骞、石苞、州泰、胡质等人的军队数字,史均不载。王基史虽称他督城东、城南二十六军,可是不能肯定全部是他原来都督的军队,因为也有可能司马昭临时拨一部分军队给他指挥,所以无法计算。不过据《三国志·魏书·毋丘俭传》、《诸葛诞传》,他二人作为扬州都督,全统有五、六万至十多万人,则王基作为扬、豫二州都督不会相差很远,假定统七、八万人;石苞是监青州诸军次之,陈骞作为将军,州泰、胡质作为州刺史又次之,加在一起,说一共有二十多万人,似乎是可能的。

[16]如魏帝不在军,司马昭虽可指挥地方上的军队,大概靠的是“承诏”,而不是都督中外的身分。证据是:在这之前司马师征毋丘俭,魏帝虽未在军,但他指挥王基仍通过“诏”,即“承诏”;王基也把这种指示叫“君令”,见《三国志·魏书·王基传》。“承诏”一语,见同书《王凌传》。

[17]如越智重明《领军将军与护军将军》一文即持此见解,载《东洋学报》44卷1号。

[18]以上事又见《资治通鉴》卷七十五邵陵厉公嘉平元年(公元249年)。

[19]《三国志·魏书·傅暇传》注引《博子》“河南尹内掌帝都,外统京畿”,勉强可属此类,是极特殊情况。

[20]《晋书·石崇传》。

[21]参拙文《关于汉代御史中丞的‘出外’、‘留中’问题》,载《中国历史大辞典通讯》1983年第4期。

[22]《太平御览·职官三一》引魏王肃“论秘书表”,称秘书“职近日月”,即接近皇帝之意。《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明帝泰始元年(公元465年)胡注:“秘书省,……在禁中”。《梁书·吕僧珍传》“直秘书省”,“性甚恭慎,当直中,盛暑不敢解衣”。

[23]稍后例如《南史·朱异传》:“自徐勉、周舍卒后,外朝则何敬容,内省则异”。时何敬容为尚书令,在宫城内、禁中外的朝堂理事,故称“外朝”;朱异为侍中兼中书舍人,门下省、中书省俱在禁中,故称“内省”。《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八武帝大同五年(公元539年)胡注不准确。

[24]参《文献通考·兵考二》。

[25]中尉之“中”,应是“中都官”之“中”,而非宫中之中。中尉以保卫中都即京师而得名。《汉书·百官公卿表》司隶校尉下师古注:“中都官,京师诸官府也”。

[26]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札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60页。

[27]尚书下舍也在宫城内,是尚书入宫值宿、下班后休憩之地,离禁中较远。

[28]《资治通鉴》卷八十二惠帝元康元年胡注。

[29]《太平御览》卷七二二;晋武帝命荀勖往东宫观太子,“还,盛称太子德更进茂,不同西宫之时也”,即不同幼年居宫城中之时。《晋书·和峤传》“太子朝西宫,峤从入”,即从入宫城。同书《愍怀太子传》:年稍长,“出就东宫”,即出宫城。同书《赵王伦传》:欲篡位,使人“诈为宣帝神语,命伦早入西宫”,即早入宫城为帝。同书《齐王冏传》:“大筑第馆,……使大匠营制,与西宫等”,即与宫城建筑规格相等。

[30]《晋书·杨皇后传》之“内外隔塞”,即贾后发动政变时之“中外戒严”造成,见同书《杨骏传》,其“内外”、“中外”均指宫内外。

[31]此北军,可能仅指北军中候营,也可能兼包括五校各营。因上引惠帝手诏,命玮“令”淮南等三王屯宫门,而三王除淮南王不详这时居何官外,长沙王是步兵校尉、成都王是越骑校尉,均属北军。据《续汉书·百官志四》北军中候“掌监五营”。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惠帝手诏要让楚王玮下令给三王的原因。

[32]参《资治通鉴》卷八十二惠帝元康元年。

[33]此制东汉已然。如《后汉书·郅恽传》:为洛阳上东门候,汉光武出猎,“车驾夜还,恽拒关不开”,此夜间城门关闭之证。

[34]城外诸军由司马氏心腹贾充统率即其证,见《晋书·贾充传》。

[35]“四护军”,钱仪吉《补晋兵志》疑为“中护军”之误,何兹全先生已驳之,见《读史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版,第257页)。魏末城外诸军一直由中护军贾充统率,现在分由四护军统率,是在为下一步改革作准备。

[36]《三国志·魏书·曹爽传》。

[37]中领军、中护军俱掌禁兵,见《读史集》第263页,司马师于正始四年(公元243年)任中护军,见万斯同《魏将相大臣年表》。

[38]《晋书·宣帝纪》、《晋书·景帝纪》。

[39]以上参《晋书·贾充传》、《三国志·魏书·高贵乡公纪》及注。

[40]以上参《晋书·羊祜传》、《北堂书钞》卷六四“领军将军”条引王隐《晋书》。

[41]孙吴无都督中外,参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三国志·蜀书·李严传》任“中都护”,“统内外军事”,当亦是以宫城为内外界限。同书《姜维传》以卫将军“加督中外军事”,其“中外军”,因无其他材料,无法肯定何所指。

[42]历来批评曹魏王朝对骨肉、宗室刻薄,有些笼统。其实刻薄只限于对曹操直系子孙,至于旁支如曹仁、休、真等则不在此列。

[43]五校乃京师中央军,亦典宿卫,见《读史集》第254页。

[44]据《三国志·魏书·曹真传》,孙资所说文帝召曹真回都时间,只有黄初三年任都督中外这一次最合适。另外,曹真残碑:“将和同生,使少长有序”,杨树达先生以为此证明曹真在文帝、曹植斗争中站在文帝一边 (《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6页),极是。这当是以曹真为首任都督中外之原因。

[45]据《三国志》,只有黄初三年底大举伐吴,曹真也出征南郡,文帝其他外出活动,曹真均不与,当坐镇洛阳。

[46]也可能是明帝与曹真发生矛盾而有意调出的。这从《三国志·魏书·蒋济传》上书称“往者大臣秉事,外内扇动,陛下卓然自览万机”,似可作此推定。但曹真死,明帝诏夸他“内不恃亲戚之宠” (见《三国志·魏书·曹真传》)云云,又与上述推定矛盾。姑以存疑。

[47]《三国志·魏书·夏侯惇传》注引《魏略》。

[48]《三国志·魏书·夏侯尚传》注引《魏书》。

[49]《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末评曰:“夏侯、曹氏世为婚姻”,全是“亲旧肺腑”。

[50]《三国志·魏书·明帝纪》青龙元年(公元233年)注引《魏略·佞幸》。

[51]《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景初二年(公元238年)注引《汉晋春秋》。

[52]《曹爽传》作明帝临终任命,然《明帝纪》不载。此从《晋书·宣帝纪》。如果司马懿之都督中外是明帝临终所拜,西晋官方原始材料决不会搞错。故《资治通鉴》卷七十四明帝景初三年(公元239年)亦从此说。

[53]明帝神智昏聩,已失去主见,受刘放等任意摆弄,见《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注引《汉晋春秋》,以及《刘放传》。

[54]从两人催促明帝以手诏急忙召回司马懿,便可看出他们真正属意的是司马懿,如果真心拥护曹爽或主要拥护曹爽,便决不会提此建议,至少不必这么急于召回司马懿。见《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景初二年注。

[55]创立都督中外,本为集中兵权,防止“不相为服”,故文帝只用曹真一人。明帝原用燕王宇为主要辅政大臣,估计心目中也是以他一人为都督中外。用两人,和上引《孙资别传》矛盾。

[56]《三国志·魏书·曹爽传》卢弼集解引王懋竑语,他认为二人反目始于正始五年。

[57]明帝本用燕王宇,曹爽取代带偶然性,威望、资历均不够,故需司马懿支持。《三国志·魏书·曹爽传》开始“不敢专行”,根本原因当在此。

[58]《晋书·景帝纪》、《文帝纪》。

[59]《晋书·杨骏传》。

[60]《三国志·魏书·明帝纪》景初三年注引孙盛曰。

[61]《晋书·齐王冏传》:打败赵王伦,“率众入洛,……甲士数十万,……震于京师”。纵有夸张,至少说明当时力量超过中外诸军。

[62]《晋书·河间王颙传》、《东海王越传》。

[63]《资治通鉴》卷八十九愍帝建兴三年。

[64]参《读史集》第292—293页。

[65]《晋书·王敦传》。

[66]这种微妙关系,可再举一事为证:桓温都督中外后不久,又加录尚书事,“召温入参朝政”。温上疏辞,“诏不许,复征温”。及温遵旨至赭圻(今安徽铜陵市东北,离建康已不远),“诏又使尚书车灌止之,温遂城赭圻,固让内录……”。这说的虽是录尚书事,实际与加都督中外指导思想同,即只给他荣誉,而怕他入京。见《晋书·桓温传》。

[67]《宋书·刘穆之传》。

[68]《晋书·会稽王道子传》:加“都督中外诸军事”,后辞职,称“乞解中外都督”。是二者即一官之证。

[69]《宋书·百官志》。

[70]《南齐书·明帝纪》、《陈书·宣帝纪》。

[71]除了篡位需要,只有齐末和帝在江陵建西台,起兵讨伐东昏侯时,以萧颖胄为都督中外(此据《梁书·庾域传》,《南齐书·萧颖胄传》但作“都督行留诸军事”),是个例外。可是这也处于非常情况之下,而且实权也握在萧颖胄手中,等于自封,如他不随即病死,历史如何发展,也不可知。

[72]《梁书·侯景传》

[73]少数族君主主动任命汉人为都督中外,十六国只此一例外。当因王猛在强大氐族贵族势力中,除了忠于苻坚,别无他路。

[74]以上分别见《十六国春秋辑补》卷三十八《前秦录》、卷九十《南凉录》。

[75]以上分别见《十六国春秋辑补》卷十九《后赵录》、卷七十二《前凉录》。

[76]《十六国春秋辑补》卷六十七《后凉录》。

[77]唐长孺:《拓跋国家的建立及其封建化》,《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三联书店1955年版。

[78]《韩非子·外储说右下》。

[79]骠骑本军号,卫王乃封爵,自不用说。兖豫等六州当时都不在道武帝手中,亦无实际意义。至于左丞相,时在战争中,元仪不断被派出率一部分军队攻城略地,当然也谈不上“辅政”。

[80]《魏书·太祖纪》。

[81]《魏书·彭城王勰传》、《尔朱兆传》。

[82]北魏孝庄帝杀尔朱荣,因无重兵,洛阳随即为尔朱兆自晋阳南下的军队攻破,见《魏书·孝庄帝纪》。其后魏孝武帝不甘心当傀儡,与高欢对立,高欢大军自晋阳南下,孝武帝便只得由洛阳逃入关中,见同书《出帝平阳王纪》。《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二武帝太清三年(公元549年):东魏宰相高澄死于京师邺城,弟高洋执政,“勋贵以重兵皆在并州,劝洋早如晋阳”。又卷一百六十八天嘉元年胡注:“高欢建大丞相府于晋阳,文宣(高洋)席之以移魏鼎,宿将劲兵咸在焉”。

[83]《魏书·尔朱荣传》。

[84]以下凡未专门出注者,均见《魏书》本传。

[85]三都大官掌折狱,见严耀中《北魏三都大官考》,《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期。

[86]《魏书·吕罗汉传》:献文帝出讨蠕蠕,吕罗汉“与右仆射南平公元目振都督中外军事”。此处“都督”当是总管之意,并非官拜都督中外。因二人原官与都督中外相差二至三阶(吕罗汉镇西将军,依太和第一职令,位从一品下,上有从一品中、上,离第一品下之都督中外,差三阶;元目振尚书右仆射,从一品中,也差两阶),不可能无功一下超迁;而且同时任命两个都督中外,北魏也无此先例。当因二人“掌留台事”(《资治通鉴》卷一百三十二明帝泰始六年(公元470年)),因而分别总管中外诸军,保卫京师。

[87]《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二东昏侯永元元年(公元499年)胡注称:元澄极有才干,“孝文外虽容之,内实惮之。”

[88]死赠见《魏书·任城王澄传》、《外戚胡国珍传》。又南朝一例,见《南齐书·豫章文献王嶷传》。

[89]《魏书·官氏志》。又参周一良《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载《魏晋南北朝史论集》,中华书局1963年版。

[90]以上诸京畿大都督,分别见《北齐书·清河王岳传》、《文襄帝纪》、《文宣帝纪》、《武成帝纪》。

[91]参唐长孺《魏周府兵制度辨疑》,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92]《周书·宇文导传》:大统三年(公元537年),“太祖东征,导入宿卫,拜领军将军、大都督”。及高欢打来,“太祖自弘农引军入关,导督左右禁旅会于沙苑”。又《资治通鉴》卷一百五十七武帝大同三年(公元537年)记当时宇文泰引兵入关后,因关中兵少,曾“征诸州兵”。合观之,便知宇文导之“入宿卫”,是因宇文泰离开京师而入宫城宿卫,旨在加强对魏文帝控制。后因宇文泰处紧急,方不得已应征,率长安禁旅东会宇文泰于沙丘。

[93]《魏周府兵制度辨疑》;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22——66页。

[94]《魏周府兵制度辨疑》。谷霁光先生则主张中央军以府兵为主体,此外另有禁军,均属都督中外。参《府兵制度考释》第73页。

[95]大统元年宇文泰已拜都督中外,此处不当再拜都督中外。谷霁光先生以为“为”乃衍字(《府兵制度考释》第71页注[2]),意即这时连都督中外也一起免去。可是这与此后多处出现都督中外属官的记载矛盾(如《周书·达奚寔传》“魏废帝二年,除中外府司马”等)。《北史·周本纪上》中华书局标点本校勘记注[21]以为原来三个头衔,今指免去丞相、大行台,止留都督中外。可是表示保留还要再宣布“为都督中外诸军事”,此例亦罕见。疑“为……事”下脱一“府”字,或当理解为有一“府”字。即宇文泰自大统元年起一直为都督中外,但无衙门,只是荣宠;现在罢去丞相、大行台后,新设中外府代替大行台机构来处理具体事务,故用“为”字。《周书·王悦传》“改行台为中外府”,亦一侧证。

[96]《周书·晋荡公护传》:“自太祖为丞相,立左右十二军,总属相府”。按永熙三年(公年534年)宇文泰已拜丞相,大统元年又拜大行台。疑开始以相府掌管直属军队,后因长期与北齐打仗在外,便以大行台出面。二者是一套班子,两种称呼。

[97]王仲荦:《北周六典》,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19——524页。

[98]《资治通鉴》卷一百六十六敬帝太平元年(公元556年):宇文护“名位素卑,虽为(宇文)泰所属,而群公各图执政,莫肯服从”。

[99]这一时期任中外府官吏者颇多,是其证。参《周书·李昶传》、《叱罗协传》、《萧撝附萧济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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