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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精选(九篇)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第1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建议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我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在不断加大,在监督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可以说水土保持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的,但是目前看来,在水土保持方案的一些编制和审核工作上做的还不够,因而从这方面来进行探讨有着较为实用的价值。本文将从这两方面分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提高。

2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意义和目的

(一)有利于开发建设项目法定义务得到有效落实

根据我国的水土保持法律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建设维护和获得时,主体单位也会被要求承担防治水土流失和保护水土资源的义务。可见制订水土保持方案已经是很多与建设有关单位的一项必要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所以在保证方法切实可行的前提下,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才有得到具体落实的可能。

(二)有利于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实施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有其特别的职责,管理和检查各种开发建设项I1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这些问题的检查和防范有利于各项目在发展时能够很好地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止出现各类无法弥补的失误,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就可以得到有效实施。

(三)有利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以及生态环境

改善工作的开展根据法律规定,方案和主题工程将同时施工与同时投产使用,系统、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可以全面防治水土流失,其控制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功能十分显著,水土保持和开发建设的双重目标可同步实现。

3 方案编制的实际可操作性

(一)不可缺少的方案编制前调查勘察

1、项目区内的调查勘察

水土保持编制方案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实际,是方案编制质量的首要要求。在编制一个高质量的水土保持方案时,对项目区的细致深入的调查勘察是不可缺少的。项目区内的土壤植被、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类型等都属于调查勘察的内容。这些都属于方案编制最全面、最客观的基本资料,不能仅仅依靠项目业主所提供的一些关于自然地理的文件资料。

2、项目区周边的调查勘察

周边的区域环境也在项目区调查范围之内,对周边区域环境的调查勘察是为了掌握彼此之间的密切联系,从而对项目区的水土保持进行正确的布局和设计。项目区的周边调查勘察的内容主要是土地利用类型关系、地质地貌关系等方面,指导设计应建立在准确调查的基础上,这样做出来的方案才是科学合理的,能够有效杜绝或者减少开发项目在生产与建设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另外,在调查勘察过程中对当地的乡土树种、植被类型等方面的了解,有利于项目区绿化措施合理设计以及适地适树选择。

(二)建设业主的密切交流尤为重要

1、交流能有效体现服务企业的目的

通过与建设业主的沟通,对其水土保持的方案进行了解,对其基本情况也进行了解,能够解决的交由建设业主去解决,无法解决的共同想办法解决,这样才能够编制较好操作和经济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和布局,这从服务好企业、对企业负责以及工作敬业角度看,具有积极意义。

2、交流能更好掌握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情

通过有目的、有方向地与建设业主沟通交流,尽量细致深入地对主体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主体工程的施工安排与设计等进行了解,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中,促进主体工程和编制方案的协调统一,构建项目区内和谐科学的水土保持生态保护体系。

4 精心构筑系统科学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一)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的全局系统性

对长时间从事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人员来说全局系统性或许很简单,具备良好功效的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其关键是对全局思维的牢牢把握,能跳出一定的视野限制。

1、全面布局整个项目区

充分按照项目区开发建设实情,统揽全局,对项目区内的拦挡渣措施体系、植物防护措施体系、截排水措施体系等进行科学合理地布置。在布局整个措施体系时,要把相互间的制约和联系充分考虑进去,从而达到有机结合布置的目的。

2、对项目区和周边区域环境实现布局的和谐统一的全局性

鉴于项目区同周边环境的关系,要根据二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合理修正和完善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的整体布局。

(二)单元措施设计的科学实用合理性

目前对水土保持单元措施提出了合理化、人性化设计的要求和理念。单元措施设计要进一步深入了解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精髓,紧密结合项目使用特点、位置特点等,对水土保持的各种措施灵活运用。

1、综合措施设计取代单一措施设计

在设计中若有挡渣固土问题时,常规设计常常是用工程措施的挡渣墙设计处理,但是在实际运用中可用工程和植物措施搭配使用,挡渣中下部使用工程措施进行挡渣固土,上部分使用植物措施从而使植被覆盖绿化环境提高。

2、深化内涵,细化植物防护的措施体系

在实际运用中,植物防护措施体系正逐步发展为改善环境景观型植物防护措施和保护水土型植物防护措施。前者是指在园区、城镇开发建设情况,应该偏重选择那些兼顾休闲性、观赏性的绿化树种和草种;后者指的是区域边坡防护等,须要采用具有良好水土保持功能的草种和绿化树种。

(三)项目方案编制中应着重注意的两个问题

1、准确界定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直接影响区和建设区组成了水土流失的防治责任范围。它是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依据法律而承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任务区域的重要依据。可是直接影响区常被众多水土保持方案所忽略。它与全面防治区域受扰动破坏面积有着直接的关系。要认真分析项目建设情况与特点,对项目有直接影响区的,必须如实计入。

2、充分利用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

充分利用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是指目前很多的编制方案还没有意识到各方面的重要性,也没有对水土流失的严重性充分估计,这就使得建设者们的认识仅停留在水土流失量数据计算的层面上。项目水土流失预测,不单单是项目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危害的重要部分,也是制约评价主体工程水土保持的重要依据,应该通过预测水土流失来认真分析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是否存在对主体工程否决性的制约影响。另外,水土流失预测应该与方案治理投资相互联系,对治理投资的效益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考虑。

第2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论文摘要:进一步明确了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分析了人们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根源,并对今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提出了建议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考虑的问题,究竟是一些什么问题呢?由于人们对水土保持概念理解的偏差,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时仅着眼于防治土体损失的机械固定,仅仅限制在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没有意识到防治水体损失方面的保持利用,忽略对风力侵蚀的防治,不考虑植物侵蚀和化学侵蚀等。

要讨论这些内容的不合理问题,首先得搞清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1水土保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由水土保持的概念看来,要弄清水土保持的内容,还必须弄清水土流失的定义。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是两个相对的概念,根据一些学术专著,它的意义也是比较明确的:是指土壤侵蚀(包括水、风、重力、人为活动等营力)造成陆地表面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

然而什么又是土壤侵蚀呢?土壤侵蚀是国际通用的土壤学学术用语,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学术专著和机构对此定义大致相同,即水、风、重力等作用下土壤的流失。国内定义是指土壤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

当然,随着人们对土壤侵蚀和水土保持的认识的不断深入,土壤侵蚀、水土保持的概念和内涵也在不断地发展演变。正如土壤侵蚀从最初的由于水力或风力作用引起的土地表面物质的移动,逐步发展到土壤在内外因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过程,水土保持概念也由初期的土壤保持发展为今天的水土保持并举,从单一强调土壤侵蚀引起土地生产力退化到同时强调土壤侵蚀环境与全球生态环境的联系,如水土流失与水环境的联系,水土保持与全球气候变化的联系等,即水土保持的对象已经不再是停留在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的水土资源,而是任何在内外力(如水力、风力、重力、人为活动等)的作用下被分散、剥离、搬运和沉积的水土资源,水土保持的内容已不只是防治水土流失,而是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由此看来,水土保持涉及的内容除了防治水土资源的流失外,还赋予了利用水土资源,绿化美化环境等。其中,防治水土流失涉及防治土地荒漠化、防旱保水等内容,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涉及了植物侵蚀、化学侵蚀,慎重考虑工程措施等内容,绿化美化环境则涉及了植树造林,慎重使用复垦措施等内容。总之,水土保持已不是最初的水土流失防治,即采取措施简单地把水土资源固定在某一个区域。

2问题根源的解析

前面已经说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我想最根本的是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而没有意识到水土保护的根本目的。现结合前面给出的概念来解析这些问题。

2.1仅把“保持”理解为“保护”

保持含义不仅限于保护,而是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由于一部分人把水土保持单纯地理解为水土保护、土壤保护,甚至与土壤侵蚀控制等同起来,没有意识到土壤的改良以及土壤合理利用于农、林业生产,即没有考虑到对土地生产力的提高,因此,在方案设计的时候,仅着眼于防治土体的损失,进行机械地“固定”处理,夸大甚至是盲目使用工程措施,从字面上理解植物措施。

2.1.1没有着眼于提高土地生产力。有人认为,用工程措施可以把土壤很好地圈定在某一空间范围,这样处理后基本不会发生土壤侵蚀的现象。有的就是忽视植物措施对土壤的改良功能及其对荒漠化的防治功效,在方案编制中忽视植物措施,至少不对石料场、石渣场采用植物措施,加速了该区域土地石漠化、荒漠化的进程。也有人在方案编制中不是先考虑提高土地生产力方面的土地熟化,而是随意采用复垦措施,使土地越垦越穷。相对次要一点的是,在方案中没有提及风力的扬尘等对土地的沙化。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提高土地生产力呢? 因为他们只知道土地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知道中国仅有10.20%的土地面积适于农业,37.10%适于畜牧,且风与水冲刷严重。因此必须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从提高土地生产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来看,把弃渣场设置在农田的方案也是不可取的。就算弃渣在水土保持措施处理后,能够使土地生产力提高到以前农田状况下的水平(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但弃渣场本身占压了肥沃的土壤,让其退化,变得难以利用。据科学测算,自然风化1cm表土层需要400年时间,而风化成30cm耕作层,则至少需要1.20万年。但破坏这1.2万年才风化成的耕作层,却只需一朝一夕就完成了。这是一种资源在时间上的巨大浪费。因此,强烈反对占用农田不经处理就用作弃渣处理场地处理弃渣的方案。

2.1.2 对绿化、美化环境认识浅薄。由于没有意识到绿化、美化环境,一部分人没有考虑植物措施,或乱用植物措施,或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等。总的说来,是对绿化、美化环境的认识没有深入。 没有考虑植物措施的人完全没有考虑水土保持的绿化、美化这一部分内容。在方案设计中,不在乎植物措施,认为在工程措施的防护下,已经能够达到防治目标,采用植物措施纯属多余。

乱用植物措施是不知道植物间的互生与对土壤肥力的竞争,只知道植物对土壤的改良,不知道一些植物在人为作用下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即植物侵蚀)。要么是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没有考虑主要树种与伴生树种之间的关系,对各树种不进行优化配置;要么乱用植物种造林,使得外来物种入侵并恶化土壤理化性质,降低土壤肥力,造成植物侵蚀。

没有把植物措施设计到相应深度的人是对植物的绿化、美化作用的认识深度不够而总认为种下去就成。他们要么是随意设计,没有考虑立地条件;要么是简单设计,没有考虑混交造林;在简单的进行混交造林设计中,没有考虑造林密度对生长量的影响;当然,他们植物措施中更不会考虑到微生物对土壤理化性质的改良作用(其实,植物措施常常是和生物措施相互通用的)。

2.2仅从定义上理解,没有注意到事物的发展

早期,人们只提出了土壤保持这一概念。而今,还有很大一部分停留在这一概念上,认为只是对于水力、风力等各类因素引起的土壤侵蚀的治理。于是,他们没有注重水体的保护和利用,没有意识到化学侵蚀带来的危害。也就是说,没有水忧患与水战略的意识。当然,这些还与水体保护的具体定义有关,因为在这一方面大家还持不同的意见:如有人把入渗作为一种水体保护措施,但有人认为,入渗到地层深处的水体已经变得难以利用。

因此,在方案编制中少了很多内容,让编制方案的根本目的落空。没有了 “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这一内容,好多东西也就空荡起来,更别说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了。个人认为,水资源的保持要从水资源的利用、便于利用出发,做好库存,同时进行防污染处理。

第3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前言;编制总则;项目及项目区概况;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结论及建议。下面分别做一介绍。

一、前言:

1、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2、项目区地形地貌,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审过程。

二、编制总则:

1、编制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2、编制依据。

3、设计深度及方案服务期。

三、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工程概况

2、自然地理概况

3、社会经济概况

4、水土流失及防治现状

四、水土流失预测:

1、扰动原地貌、损坏植被及弃渣情况。

2、水土流失预测时段。

3、水土流失预测方法。

4、水土流失量预测。

5、水土流失危害分析。

6、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

五、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1、编制方案的原则和目标。

2、防治责任范围及设计深度。

3、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

4、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5、水土保持工程典型设计。

6、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7、水土流失监测。

六、水土保持监测:

1、监测目的。量、危害,防护效果、生态环境、安全。

2、监测内容。因子、量、危害、设施、效果、效益。

3、监测时段。建设期、运行初期。

4、监测点布设。弃土弃渣场、大型开挖破坏面。

5、监测方法。调查监测、地面观测、遥感监测。

6、监测单位。有资质单位。

7、监测成果。上报建设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七、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1、投资估算

编制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行业编规、定额。

主要投资指标。包括主体工程已列投资和方案新增投资。总、工程、植、独立、预、补。

分年度投资安排。

投资估算表。总表、分年

2、效益分析

防治效果。预期达到的目标值,量化。

生态效益。保水、保土、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定量定性结合。

经济效益。植物措施和土地整治措施。

八、方案实施的保证措施:

1、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

2、技术保证措施。

3、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办法。

4、监督保证措施。

九、结论与建议:

1、结论

水土流失预测。

主要工程措施。

主要投资指标。

预计防治效果。

对主体工程的总体评价及修正性意见。

2、建议

第4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结合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实施新“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分析总结了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对当前做好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工作有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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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关键词】高速公路;不同地貌类型;水土保持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渐的增多,其中高速公路建设正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编制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对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由于高速公路工程量大、施工路线长,往往穿越不同的地貌类型,对地表面积扰动大,极易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其修复工作是一项艰苦而又漫长的工程,所以就需要以预防为主,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编制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最大程度的保护生态环境。

1 高速公路工程概况

该项工程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交通建设项目,一共穿过五个旗县区。公路全长143.643千米,占地总面积达1317.42公顷,其中临时占地面积为392.24公顷,永久占地为925.18公顷。该项工程穿越了呼和浩特市,其途径的地貌主要是低中山丘陵为主,部分地区为洪积平原。当地以大陆性季风气候为主,常年平均温度在4.5度左右,并且年降雨量集中在六到八月份,平均降水量在394毫米。由于日照充足,多年增发量达到2072毫米。

该项工程区域主要的土壤类型包括灰褐土、栗钙土、草甸土以及森林土,而当地的植被属于干旱的草原类型,切植被的覆盖率达到49.6%。

2 高速公路穿越不同地貌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问题

2.1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区域划分

该项工程穿越不同的地貌类型,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要求,需要以地貌类型为基准,对工程水土保持防治区进行划分。该项工程穿越了冲洪积平原以及地中山丘陵,所以也划分为两个防治区。

冲洪积平原的占地面积有383.32公顷。这种地貌类型特点为:地面高度变化较小,只是在部分区域有一些倾斜于起伏。并且在这一平原区,大多数以农田耕地为主,另外包括一些草原、盐泽土、泥沼、沙漠、戈壁等,且有重要的建筑分布在其中。

地中山丘陵占地面积较大,差不多为平原区的三倍。该工程丘陵区的山形较为曲折,山势较缓,并且山谷之间的相对高度落差小。在丘陵防治区,水土流失现象主要发生在灌木林地、荒山、山坡耕地等地上。

2.2 对工程节点的控制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由于质量、高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其工程节点主要为桥梁、隧道等。该项工程穿越了两个地貌类型,在跨越河流过程需要架设桥梁,在穿越山谷时需要设置隧道。桥梁的架设以及隧道工程施工是整个告诉公路建设工程的重点和难点,由于其施工技术、工艺、条件等,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以及进度有很大的影响。

对工程节点的控制作用主要是计算工程土石方平衡,我国以往在公路建设中,由于主体设计中统筹性缺失,在土石方平衡计算中,没有将隧道、路基、桥梁等计算在内,只是对主线路的工程量进行估算,这对工程建设施工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在计算中,还应该综合考虑各分项工程土石方相互利用问题。

该项工程隧道较多,所以讲隧道作为工程节点,然后进行土石方平衡。这样不仅仅确保了工程每段的施工土方调运问题,还有效的节约资源,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并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

2.3 隧道工程的防治区设计

在公路建设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隧道、桥梁施工,两者之间是不可缺少的工程结构。随着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桥梁、隧道施工也逐渐的增多。在公路建设中,如果桥梁、隧道等占工程额比重越大,工程建设的整体难度也就越大,但能有效的减少工程施工对植被、地表等的扰动,有效的保护环境,并且能够有效的客服地形等障碍,节省运费、节约用地,具有长远的经济效益。

在隧道施工中,我们除了要保证隧道工程安全性以外,还应该注重其景观设计,这样才能符合现代化的建设标准,提升公路建设的整体水平。在进行隧道景观设计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隧道口其他构造、人文历史以及自然环境等因素,按照不同的层次设计隧道景观。

2.4 山区路段的排水工程设计

在山区等路段的公路,常常受到山洪的冲击,如果在洪期不能及时的排洪,就很容易对公路造成损坏,影响公路的正常通行,并威胁公路行车安全。在这一类型地段的公路设计中,如果遇到河道以及沟道等,排水工程的走向不能沿公路走向进行,并且还需要设置相应的排水截留设施。

该项工程穿越了丘陵地带,其由于地势相对平原地区起伏大,所以排水泄洪工程中水流流速快,对下游沟道等有严重的冲击,所以一定要在下游等地做好相应的排水补充工程,有效的控制排水泄洪工作,消减向下泄洪的能量,降低其对下游河道沟道等的冲击。

另外,在告诉公路建设过程中,会对当地的植被造成破坏,所以在公路建设过程中以及完成后,需要进行补充植被,植树种苗。补充植被要根据当地气候环境、土壤类型等,并且需要综合考虑植被的观赏性、经济性等。

在高速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进行投资概算是其重要的内容之一。对于投资概算来说,必须经过严格的单独审核,保证工程额投资合理。

3 总结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穿越不同地貌类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当公路工程穿越不同的地貌类型,需要根据地貌以及水土流失的特点进行水土防治区的划分;

(2)将桥梁、隧道等作为工程的节点加以控制,并进行土石方平衡计算,充分的调用,提升土石方的利用率,有效的减少因废渣随意排放造成饿环境污染。另外,隧道施工要兼顾其安全性以及景观性;

(3)要重视对排水工程以及补充工程问题,保证及时排水的同时,兼顾下游河道等的安全。

(4)在公路建设过程中或完成后,要做好补充植被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投资概算工作,结合当地的气候、地质条件等,注重植被的生长性以及经济性、适应性等。

参考文献:

[1]王莎,杨海龙,高甲荣,王伟伟,刘鹏刚.穿越不同地貌类型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长江科学院院报,2012(4).

第6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关键词: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方案实施;可持续发展

为了提高水土保持的编报率,我国相关部门颁布了相关文件,要求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保持水土方案编报。目前,我国水利部门严格按照水利开发提出的要求,规范我国项目的开发。因此,我国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发展逐渐成熟。随着企业对水土保持保持方案编制的深入认识,意识到只有保证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才能切合工程发展的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低的原因

(一)政府强制力度不够

现阶段,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规范大型工程项目的开发,实现控制施工中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目的。企业在制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时,应根据《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进行编写。这些规定虽然明确规定企业施工中,造成水土流失应承担治理的责任,但对不进行治理的,没有强硬措施。由此可见,部分地区政府的强制力仍然不够。

(二)重经济轻环保

现阶段,我国针对环境保护问题,颁布了一系列的文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然而,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大面积的水土流失问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部分领导的环保意识薄弱。目前,我国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各地区都非常重视城市的经济增长总值。很多领导为了提高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干预到企业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中来,牺牲环境来实现经济的增长。更有甚者,以首长工程、重点工程等名义进行行政干预,让这些企业跃过水土保持方案编报过程,直接进行项目建设。

第二,执法意识薄弱。《水土保持法》是政府针对企业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批标准,应严格按照上面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方案严格把关。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政府没有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导致在审批过程中出现了漏洞。这些项目一旦进入施工阶段,必然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危害当地的环境。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

任何一个项目必须经过“思考――认识――再思考――再认识”的过程。对于一个开发建设项目而言,完成一个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中期编制阶段及后期报审阶段。从项目委托至审批共需经历项目来源前期分析合同及收资现场踏勘、思路初整数据整理思路整理报告编写报审、批复等过程。

三、重点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编报问题

(一)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的重点建设建设项目不断增多,从而引发了各种环境问题。因此,我国水利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审核,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编报主要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项目执行前,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相关单位制定水土保持方案。为降低施工工程中对环境的破坏,项目法人应要求编制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基本摸清工程施工所占用的面积以及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明确项目防止水土流失的责任范围,并预算水土保持的投资,把握数据的准确性。

第二,进行编报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该地区的自然地理因素,根据其独特的独特地理环境,明确弃土弃渣、水污染对该地环境造成的危害,并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作估算,做好事前规划工作。明确工程的主体地位,有针对性的分析其在施工过程中关于水土流失预测,并对针对这些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提高水土编报的质量,降低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

第三,从目前已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来看,普遍存在着针对性不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涉及水土保持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土石调配等介绍不清;对项目区调查不够,水文气象、土地利用、水土流失等多个方案往往采用同一个地区的数据,没有针对性,对水土保持的分区不科学,各区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针对性不强,没有体现各地区水土保持特色。特别是水土保持林种选择,一定要适地适树,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否则将功亏一篑。

第四,报审阶段,项目法人应根据水利部门针对水土保持编报工作提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的可操作性。

(二)重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策略

重点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应落实编报中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策略。根据工程项目建设的环境,做好典型设计工作。例如:设计拦渣坝、挡土墙、截水沟、拦渣坝等等,对弃土弃渣进行集中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危害。除此之外,建设单位应认识项目建设对水土流失问题造成的严重影响,施工单位应适量种植树木,减少对当地植被的破坏,控制施工中造成的土石松动问题,可以有效预防当地水土流失。

重点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对当地环境造成危害。当水土保持方案通过审查合格后,除了在施工中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的破坏外,生产建设单位应该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进行该项目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支方案建设资,指定专门负责治理的技术人员,对水土保持方案措施逐一落实,逐项开展,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方案竣工后能够通过验收。此外还应对施工周围的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使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得到快速恢复。

四、提高水土保持编报率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水土流失问题是中国面临的首要环境问题之一,阻碍了社会发展进程,水土流失方案编报是抑制水土流失的有效方法。因此,政府部门应号召广大人民群众,采用不同的形式,来宣传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政府部门重视对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让全民加入到水土保护这一伟大事业中,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加强编制单位技术人员的培训

现阶段,各地区的经济都处在高速发展的时代,城市的各种开发项目不断地增加,导致水土监察部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也随之增加。然而,部门建设过快,导致部分政府部门忽视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编报人员审查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让工作人员了解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的具体流程。另一方面,加强对施工地区的勘测,培养自己爱岗敬业意识,高度重视水土保护。

(三)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加强政府对开发项目的监察力度,可以有效地控制人为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通过对项目开发的监督,督促企业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实施情况。例如:云南省元谋县在开展水土保持阶段,对企业发出若干份水土保持方案的催报通知书,督促企业进行水土保护方案编报,并对其进行跟踪调查,落实水土保持方案。

(四)加强审批力度

为了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政府一是要制定规章、规定、办法等,明确企业开发项目所要承担的责任,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把关,强制生产建设开发项目企业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二是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机制,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的审查流程,增强政府部门应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查力度。在进行水土保持相关项目的审批时,应规范审批程序,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同时,减少政府部门的干预,各司其职,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五)加强验收

根据水土保持法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后,水保部门要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照批复的方案措施组织好施工及质量管理,主体工程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水土保持工程。

五、结束语

现阶段,我国环境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政府应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同时,政府部门应规范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力度,并监督其落实,严格控制生产建设过程中造的水土流失,实现经济、生态双赢目标。

参考文献:

[1]刘平,吴海霞,马斌.宁夏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经验[J].中国水土保持,2011(9).

[2]杨德丽.恰甫其海水利枢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及防治效果[J].水利建设与管理,2012(2).

[3]张.编制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2).

[4]梁伟,蔡丰伟,王哲.论开发建设项目申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重要性[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4).

第7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

(一)第二条“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修改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审批制项目,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备案制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纳入下阶段设计文件中。”

(二)第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开发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依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参加。”

(三)第三条第二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修改为:“凡征占地面积在1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其他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第三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四)第四条:“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生产建设单位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该行业组织制定。”

(五)删去第五条。

(六)第七条“项目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合格证》后,方能办理其他批准手续。”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必须先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方可办理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立项审批或者核准(备案)等其他有关手续。”

(七)第八条第二款:“中央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修改为:“中央立项,且征占地面积在5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0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或者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立项,征占地面积不足50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50万立方米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款:“地方审批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修改为:“地方立项的开发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由相应级别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款:“乡镇、集体、个体及其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由其所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由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八)第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之日起,分别在60天、30天内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审批或者未予答复的,项目单位可视其编报的水土保持方案已被确认。

“对特殊性质或特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修改为:“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各一式3份。

“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审查,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之日起20日内,或者应当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但是,技术评审时间除外。对于特殊性质或者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日内不能作出审查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九)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前已建、在建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单位或个人必须在本规定颁布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本规定负责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补办审批手续。”修改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审批条件如下: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等国家、行业的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

“(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

“(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有效,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达到主体工程设计深度;

“(五)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可靠、方法合理、结果正确;

“(六)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得当。”

(十)第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三条:“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者进行施工准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可以处1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一)删去附件1和附件2。

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水利部令第16号)

(一)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第八条“在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修改为:“开发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应当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三)删去第九条。

(四)第十二条“收到验收申请”修改为“受理验收申请”。

(五)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验收结论。”

原第一款:“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证书,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第二款,修改为:“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验收结论之日起10日内办理验收合格手续,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3年2月21日水利部令第17号)

(一)删去第四条第一款“并对资质证书的发放实行总量控制”。

(二)第十二条“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在报水利部前,应当先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修改为:“申请取得甲级资质的,应当报请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报送水利部审批。”

(三)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受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申请。”

(四)第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资质申请时,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三条“水利部或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作为第二款,修改为:“水利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或者收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资质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同意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自作出审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资质证书;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第十七条:“对资质证书实行年检和日常检查制度。年检工作由发证机关组织进行。

“年检期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修改为:“发证机关及其委托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持证单位从事业务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第十八条“由发证机关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或者年检不予通过”修改为“由发证机关提出限期改正的意见”。

删去第(一)项。

第(四)项“不参加年检或拒绝接受日常检查的”修改为“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七)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五)项。

第8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1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常见问题

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投资主体既有国家投资,也有民营投资,用于水土保持的资金一般较为紧张,相应的水保方案编制费也较少,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包含多种专业项目,主体工程技术、工艺种类较多。实践中一般只进行初步设计阶段的水保方案设计。

1.1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粗略

受专业背景知识的限制,编制人员不能完全理解生产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技术特征,难以从水土保持角度论证设计方案合理性,只进行粗略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许多方案报告中缺少项目有无限制性因素、提出或认定推荐方案、确定弃土(石、渣)场等具体内容。

1.2外业勘测和调查没有针对性

许多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编制人员接到设计任务后,匆匆进行实地勘测和调查,进行简单的地形测量,对项目建设区域植被仅做粗略了解,不具备针对性。

1.3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布置随意

很多方案直接采纳主体工程的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布置,不调查,也不从水土保持角度进行权衡。方案中土石方调配只有挖方及填方的简单计算,看不出土石方调配与弃土(石、渣)场、取料场布置的联系。

1.4表土保护和临时措施安排片面、零星

很多水保方案片面、零星的安排表土保护和临时措施。水保方案中未能全面地指出剥离保护表土的面积,计算剥离量,提出表土剥离的施工工艺,表土利用的区域,临时堆放表土的防护措施。表土资源十分珍贵,临时措施不足或不当造成水土流失十分严重。

1.5植物措施设计不合理

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中,工程措施一般为小型工程,设计一般较简单,而植物措施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涉及到合理的选择树种、草种,还需考虑周边区域植物群落对实施区域的影响。许多方案植物措施设计不合理,设计树种过于多样、盲目选用“洋”品种,不切实际的营造园林景观。

1.6水保投资概算失控

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总体投资偏少,可用于水保治理的资金一般较紧,实践中,很多水保方案投资偏大,导致项目实施时无法全部完成水保治理措施。独立费用所占比例大,不切实际的列取技术评估费。

2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对策

2.1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编制水保方案报告书应组成3人以上的项目组,配备植物类和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安排足够的时间了解主体工程。采取阅读设计招标书,与业主单位工作人员和主体工程设计人员座谈,通过互联网收集资料,参观类似项目等多种方法,充分掌握主体工程的多种可能施工组织、施工工艺。分析评价需要把握“一个总体,三项具体”,即总体上从水土保持的角度出发,比较主体工程各种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的优劣,推荐合适的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方式,有水土保持制约因素的,要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协商沟通修改。三项具体是指土石方调配,弃土(石、渣)场,植物措施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以土石方调配为例说明水保分析评价:应以主体工程的土石方调配为基础,查阅项目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挖填方的施工时段、土石方组成、运距、剥采比及回填利用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取土弃渣流向,注意实方和松方换算时松实系数的选取。对于弃土弃渣和取料场优化调整后所需增加或减少征地的面积、性质予以详细说明。从施工方法、工艺、进度、时序安排等方面分析是否存在不利于水土保持的因素,对施工组织设计特别是土石方调配提出合理化建议。

2.2勘测和调查

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中的勘测和调查主要应包括项目区地形测量,项目区及周边植被调查,项目区经济社会情况调查,弃土(石、渣)场勘察等内容。项目区及周边植被调查应特别注意立地条件调查,森林群落调查,确定合适的调查面积,调查项目区及周边树种,灌木、草种,分析优势种、亚优势种、伴生种、偶见种。勘测和调查通常采取两个步骤:第一,收集资料,包括项目区地形图,林业部门的调查资料,当地的统计年鉴,水利部门的相关资料等;第二,实地勘测与调查,项目区地形补充测量,周边植被调查,社会经济情况调查、弃土(石、渣)场勘察。

2.3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布置

在土石方调配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项目区内和项目间的土石方利用,尽量减少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数量和规模。在公路等土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最优土石方调配方案通常采用线性规划的方法,选择运距最短、费用最省的挖填平衡的最佳方案。而在水保方案编制时应考虑有无其它项目参与调配的可能,添加弃土(石、渣)场,取料场治理因素进行试算,综合考虑水土流失、建设费用等因素,优选合理的弃土(石、渣)场、取料场的位置,弃土(石、渣)场宜选择交通方便的山坳荒地。

2.4全面恰当的安排表土保护和临时措施

表土保护包括表土剥离、表土临时堆放和表土回填,应划定各个防治分区表土剥离的区域,设计剥离的方法,指定表土临时堆放点,设计临时堆放措施。指定表土回填的区域,说明回填的方法,表土剥离和回填一般不宜碾压。临时措施主要包括临时拦挡措施,形式有填土草袋(编织袋),土埂、干砌石挡墙、钢(竹栅)围栏等。临时排水措施,可分为土质排水沟、砖石排水沟、种草排水沟等。临时覆盖措施,包括草袋覆盖、砾石覆盖、苫布覆盖、防尘网覆盖、塑料布覆盖。临时措施设计要指出采取措施的区域,简要叙述材料选择、断面设计、施工要求等设计要点。特别要注意主体工程施工时开挖,堆放、运输过程的临时措施,开挖时,干旱少雨季节开挖面要及时洒水降尘。临时堆放过程中,要在渣体四周设计临时排水沟及临时拦挡措施,弃渣采用土工布遮盖,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密封车辆运输或洒水、苫布覆盖运输。临时措施布置要与永久措施相接合,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可以较方便的计算出开挖边坡截水沟、挡渣墙等工程措施的位置,结合办公区及生活区的绿化要求,提前布设这些措施或在临时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可减少二次扰动。

2.5植物措施设计

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编制中,要坚持植物措施为主的思路,南方一般宜采取“乔、灌”结合的方式,要求在表土回填后种植。树种一般选择市场上容易购买的乡土树种,并注意与周边的植物群落协调,考虑将来周边树种草种的入侵,演变成稳定的植物群落。乔灌树种一般选择2~3种,并说明备选树种,一般情况下,不宜采取大树移栽或夏季种植。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治理面积一般不大,树种设计多样,每种数量太小不宜施工单位购买和种植,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可考虑适当的园林树种,用于营造景观。

2.6水土保持投资控制

采用优化设计的方法来控制水保投资,如水土保持评价主体工程需修改主体工程设计时,做好利于水土保持的调整,从而降低水土保持投资。优化措施设计,如某矿设计挡土墙时,利用煤矿开采产生的碎石作垫层,增大基底摩擦系数,减少了挡土墙的设计断面,减少了工程量,节约了废弃碎石处理的费用,降低了水保投资。临时措施紧扣施工作业面,部分措施的工程量较大,建设和拆除均有不少工程量,若与永久措施结合布置,可节约水保投资,选择价廉的乡土树种也可节约水保投资。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设计一般不列技术评估费。

3结语

第9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范文

[关键词]土壤流失量;《生产建设及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类比法;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流失预测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难点之一[1],其难度在于编制人员需要在最不利的条件下估算土壤流失量,即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时间加长的情况下进行计算。在《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以下简称《导则》)之前,土壤流失量预测往往采用类比法,即选定一个在自然条件、施工工艺上较为类似的工程,参照其水土保持监测数据进行修正,测算对应工程的土壤侵蚀模数,再根据换算的侵蚀时间预测土壤流失量。这种方法存在明显的缺点:①类比工程土壤侵蚀监测数据可信度存疑。部分监测单位责任心不强、编造数据,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中又往往重结果、轻过程,忽视对水保监测过程数据的合理性复核,使得土壤侵蚀数据难以追溯。②修正系数取值随意性大。对于数据可信度较高的类比工程,方案编制中需确定修正系数,而该系数的确定有较大的随意性。系数取值不同,则最终土壤流失量数据差异性大。③不同侵蚀时间侵蚀量相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以下简称《标准》)要求达到或者超过一个雨季的按照一年进行预测,因此存在扰动时间超过一个雨季的年土壤流失量均为同一数值的情况,与实际情况差别较大。2019年1月,《导则》正式实施。《导则》基于大量现场试验,总结出了水力和风力作用下土壤侵蚀量的计算公式和相关参数取值办法,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提供了相对可靠的途径。《标准》规定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数学模型、试验观测等方法确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水保监〔2020〕63号)要求水土流失预测依照《导则》和《标准》相关内容进行计算。《导则》内容全面丰富,包括水力侵蚀和风力侵蚀,采用一般扰动地表、工程开挖面和工程堆积体等不同扰动条件分别测算,基本可以满足常规工程的预测需要。本研究以大唐溧水电厂工程为例,基于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利用《导则》规定进行土壤侵蚀量的测算,与实测结果进行对比,分析论证《导则》在应用中的可行性,同时针对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导则》应用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1水土流失预测分区

大唐溧水电厂工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要在原秦源热电厂区内建设2×100MW级燃气轮机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于2016年6月,采用类比法进行土壤流失量预测,估算工程占地面积6.9hm2,挖填方总量5.75万m3,临时堆土方量300m3。实际工程于2019年10月开工,2021年3月完工,工程建设期间,先进行全场清表,随后基坑开挖,进行建构筑物施工,主体工程完建后进行场地平整绿化。该工程水土流失外营力以水力为主。一般地表扰动贯穿工程始终,兼有堆土场存在。本研究通过无人机对工程现场进行航拍,获取现场高清正射影像,同时结合现场踏勘,获取不同扰动模块的面积、坡长因子、坡度因子等参数。项目正射影像及预测单元分区见图1、2(图2中空白区域为厂区和施工区部分)。从工程现场实际情况看,在工程建设期间,各建构筑物、道路等在不同时间段形成对扰动面的硬化占压,因此在主要建构筑物投影占压面下不产生土壤侵蚀;由于在施工前对场地进行了清表,因此工程主要侵蚀方式为地表翻扰型一般扰动地表;工程建设期间存在5处临时堆土场,会产生堆积体土壤侵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将各预测单元划分见表1。

2结果及分析

根据堆土场堆积形态,实测坡长、坡度,并现场分析土质,采用《导则》中推荐参数计算5处临时堆土场土壤侵蚀量,见表2。综合考虑工程各建构筑物施工时间(形成硬化面则不考虑土壤侵蚀),根据《导则》中推荐参数得出各个区块土壤流失量,形成工程土壤流失量估算汇总表,见表3。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类比法)在水土流失预测单元有重大漏项(遗漏堆土场)的情况下得出结论为:建设期预测水土流失量284.8t,其中水土流失背景值41.4t,新增水土流失量243.4t,土壤侵蚀模数约4900t/(hm2·a)。利用《导则》预测土壤流失量182.240t,其中水土流失背景值0.485t,新增水土流失量181.755t,与类比法测算出的数据差距很大。其中,《导则》预测背景流失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与现场实测值较为吻合,即在植被覆盖良好、地势较为平坦的地表,一般不会出现动辄几十、上百吨的流失量。我们利用水文泥沙法对项目区土壤侵蚀量进行统计,在实施了临时苫盖、碎石压盖、截排水措施的情况下,2020年侵蚀模数仅约为400t/(km2·a);如果根据表3结果反推侵蚀模数,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前提下,2020年项目区侵蚀模数约800t/(km2·a)。两项结果均远低于原方案确定的侵蚀模数4900t/(km2·a)。上述结果表明,利用《导则》预测结果要远比类比法可信度高。

3讨论

3.1利用《导则》预测常见的错误

目前已经有部分单位尝试利用《导则》进行水土流失预测。笔者借助网络查阅了部分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发现有以下几类常见错误。(1)换算土壤侵蚀模数和侵蚀时间有误。部分报告利用Myz=R×K×Ly×Sy×B×E×T×A(式中:Myz为土壤侵蚀量,t;E为工程措施因子,无量纲;T为耕作措施因子,无量纲;其他参数意义同上),简单地将A值去掉,认为剩余的部分即为土壤侵蚀模数,然后换算出侵蚀时间,带入W=∑3j=1∑ni=1(Fji×Mji×Tji)(式中:W为土壤流失量,t;j为预测时段,j=1,2,3,即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3个时段;i为预测单元,i=1,2,…,n;Fji为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面积,km2;Mji为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Tji为第j预测时段第i预测单元的预测时段长,a)中求解。这种方法实质是将《导则》简化为一个计算土壤侵蚀模数的数学公式,但该公式中R值本身是含有时间概念的。根据《标准》需按照最不利时段换算土壤侵蚀时间,因此部分方案编制单位在《导则》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时间换算是不对的。例如,南京市溧水区某工程扰动时间为5—9月,横跨雨季,即水土流失预测时段换算为1年;而在《导则》的体系下,根据不同月份的R值,5—9月R值累加值为4407MJ·mm/(hm2·mm),可直接带入公式进行计算。换言之,在《导则》的体系下,已经不需要进行侵蚀模数的取值和侵蚀时间换算。(2)背景土壤侵蚀模数取值有误。目前运用《导则》编写的报告一般会确定项目的背景土壤侵蚀模数,根据W=∑3j=1∑ni=1(Fji×Mji×Tji)求解背景土壤侵蚀量。比如,南方红壤区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背景侵蚀模数小则100t/(km2·a),大则400~500t/(km2·a)。而根据顾亚兰[2]的研究,即便在江西鹰潭坡度20°~30°的典型红壤样地上,植被覆盖良好的样地实测土壤侵蚀量几乎为零。方案编制实际与试验观测结果明显不符,表明背景土壤侵蚀模数的取值存在极大随意性。实际上,根据现场调查,可以确定扰动区域施工前的植被覆盖情况和耕作措施,根据《导则》推荐数据换算,再结合地形因子,可以确定B因子和T因子数值,最后带入《导则》给出的公式,即可以推算出背景土壤侵蚀量。在植被覆盖度较高、地形较缓的前提下,背景土壤侵蚀模数一般小于100t/(km2·a),极少会出现较大数值的情况。(3)不注意扰动方式问题。部分报告简单参照水土流失分区划分水土流失预测分区,如在预测章节将电厂工程划为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进厂道路区等。而根据电厂各部分的施工工艺,以大唐溧水电厂工程为例,除了有一般扰动地表,还有临时堆土场,不同扰动形式应对应不同的计算方法。某些大型工程还有长时间的边坡开挖,甚至兼有风力侵蚀。应在水土保持分区基础上根据不同施工工艺继续划分水土流失单元,选取合理计算方法,不能以简单的一个分区笼统得出侵蚀总量。

3.2建议

(1)延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介入时间。目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即可。因此,建议委托单位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可在工程布置基本确定、施工组织基本明确等设计深化后再组织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例如,火力发电工程在初步设计之后、输变电工程在终勘定位阶段、风电工程在微观选址阶段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的实质性工作。在此阶段,编制人员才有条件了解施工场地的布置、堆土场的位置和面积、塔位、风机点位的具体地形数据,并且有可能了解工程施工工艺,从而选择合理的预测方法,降低水土保持方案的重大变更风险。(2)界定生产建设项目土壤侵蚀量概念。长久以来,业界认为流出项目扰动区域的土壤数量为工程造成的土壤侵蚀量。这种定义面临一个逻辑上的难点,比如某工程在工程边界完全截留住流失的土壤,即使工程现场内部泥水横流,也可以认为侵蚀量为零。这与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初衷不相符,同时也与《导则》里明确的各类扰动模型土壤流失量测算方法不相适应。(3)加强水土流失预测章节的审查。水土流失预测是水土保持方案中重要的一个章节,是保障水土保持措施合理性的重要一环。长久以来,由于类比法的缺陷,方案评审中往往对预测章节做弱化处理。随着《导则》的,编制人员已经有条件相对精确地进行水土流失预测。从本研究工程实例可以看出,这种方法的难点在于如何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获取相关参数。以水土流失分区为单元进行的侵蚀模数确定及流失量估算已经不具备太多的参考价值,而根据施工工艺,更为精确地确定流失单元和相关参数应在未来方案评审中给予重点关注。(4)做好《标准》和《导则》的衔接。《标准》中要求利用侵蚀模数计算水土流失量,而《导则》则是直接根据各参数计算侵蚀量,两种计算方法存在矛盾,急需标准制定部门给出解释说明,做好两份文件的衔接工作。

4结语

相比类比法,利用《导则》进行预测较为复杂,应用难点在于需根据施工工艺确定扰动方式,需对现场进行更为细致的踏勘,但其结果相对更贴近实际。本研究利用《导则》以大唐溧水电厂为例进行了“无防护措施”下的水土流失预测计算。必须指出的是,虽然该项目扰动面积较小,侵蚀外营力和扰动方式较为单一,但计算中依然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一定的概化,如:考虑到基坑边坡存在时间较短,未进行工程开挖面土壤侵蚀计算;坡长因子Ly取值时不考虑区块内建构筑物和道路的切割;R和K因子直接采用规范推荐值;坡度因子Sy取值时考虑将各个区块的坡度全部取2°等。以该工程为例,利用《导则》计算土壤侵蚀量虽然方法较为明确,但前提是方案编制人员需对工程施工工艺、施工进度具有相当的了解。因此,如按照以往可研阶段进行方案编制,则各建构筑物施工时间、施工方法、堆土方式无法确定,即便按照《导则》进行计算,仍不可避免地进行“拍脑袋”,导致预测结果依然不可靠。

[参考文献]

[1]高旭彪.浅探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水力发电,2008,34(1):9-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