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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调查报告精选(九篇)

古镇调查报告

第1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中图分类号]R51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3(b)-114-01

2008年5月12日,我国的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的强烈地震,我们随辽宁驻什邡市师古镇公共卫生工作队进驻,现对地震前后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分析:

1 师古镇基本情况

该镇是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的一个镇,距什邡市区12.5 km,辖13个村,3个社区,246个村民组,全镇总人口44 906人,总户数为15 984户,其中,农村总户数为14 212户,人口为40 326人。在5・12地震中全镇全部受灾,倒塌房屋90 344间,因灾死亡65人,伤残5 662人。2007年由原民主镇和云西镇合并,有32个自然村和3个社区。

该镇有镇卫生院一家,由民主和云西卫生院合并,117名医护人员,有防保工作人员2名,分别负责民主和云西片。各村共有防保医生31人,乡村医生65人。

2 该镇既往传染病概况

该镇2005年1月~2008年4月发生的传染病例数分别55例、72例、31例和5例,主要有感染性腹泻、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等,无传染病的爆发。

3 地震后传染病调查与监测

在灾前该镇传染病疫情报告系统的基础上,辽宁驻什邡市师古镇公共卫生工作队自2008年5月20日进驻之初,在巩固镇原有法定报告系统基础上,立即着手分阶段逐步建立了从各村民组到驻村公共卫生工作小组,再到师古镇指挥部直至辽宁省指挥部的传染病信息和传染病症状监测系统。传染病症状包括发热、腹泻等。实行门诊日记录、日报告、日处置的制度。各工作队工作小组和指挥部均掌握村医、防保医生的联络电话,按日督导、查看、协助处置相关病例,诊断或排除传染病。截止6月19日,无法定传染病甲、乙、丙类报告,报告其他传染病水痘1例,报告发热患者5例,报告腹泻患者40例,其他症状患者5例。共巡回调查村数254村次、巡查户次数20 182户次(城镇4 988,农村15 194)、巡查人数62 396(城镇15 690,农村46 706)人次,巡查卫生所248次。

近几年该镇没有传染病爆发疫情发生,疾病发病情况是以呼吸道、病毒性疾病为主,如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麻疹、水痘。震前传染病报告方式以电话、网络为主,现主要采取手机报告方式。地震后该镇建立了传染病疫情(症状)监测网络,形成了村组、村、镇、市的报告体系,实行日报零报制度。有专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人。

4 师古镇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经询问卫生院防保医生和查阅记录, 师古镇每年出生新生儿280名左右,2005年出生264名,2006年出生274名,2007年出生302名,2008年1月1日~2008年5月12日出生85名。全镇7岁以下儿童2 172名。

该镇免疫规划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一类疫苗实行镇统一接种管理,二类疫苗由村医按照镇统一安排的预约通知书通知到儿童的监护人,每月23日为全镇防保医务人员例会日,每月25~28日实施镇统一接种。据两位镇防保医生介绍,儿童免疫规划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五苗接种率分别和总体都能达到98%以上。师古分队的工作人员入户和随机调查适龄儿童97名,实际接种95名,接种率能够达到95%以上。3月份进行了14岁以下儿童的麻疹疫苗加强免疫,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6月1~10日进行了8个月~6岁的乙脑加强和1.5~12岁适龄儿童的甲肝接种,两苗接种率均在95%以上。

5 师古镇传染病控制存在的问题

①因救援需要,有大量外来人员进入该镇,随时可能有新的传染患者,特别是轻型患者或不典型患者以及带菌者进入,易引起新的传染病或原有传染病流行。②灾民临时安置点以及救援人员集中居住,造成人员密集,大大增加人与人密切接触的机会,使某些传染病容易暴发流行,如流感、腮腺炎、水痘、猩红热、甲型肝炎、戊型肝炎、伤寒、麻疹等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③人群对某些疾病缺乏持久的免疫力。④由于震后房屋及饮水设施损毁使人民群众的居住、饮水等日常生活几乎全部失去常态,长期如此居民抵抗力下降。⑤由于土地有限,该镇居民厕所与井水普遍较近,最近的只有两米左右,厕所粪便极易通过渗漏或雨水罐满外溢污染饮用水源和水井,居民一旦饮用含有病原体的水,就会造成传染病爆发。⑥由于生活习惯,该镇居民有的用泉水和井水洗菜、洗衣物,其病原体的污染可能存在,这样的卫生习惯短期难以改变。

6 传染病防控措施

第2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一、范围和内容

此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的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主要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量化指标、保存状况和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全面摸清我县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民居、石刻、古商道、盐道、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如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准确掌握我县文化遗产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及科学价值。调查全县化石点,并对已经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各有关单位要在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县文物部门要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呈报县政府及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二、步骤及时间

此次普查从2007年7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

第一阶段:2007年7月至9月。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文物局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和接受培训(文博单位业务骨干、专业人员和部分业余文物保护员、热心文物保护的志愿者),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第二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全面调查我县不可移动文物及环境的基本情况,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并对已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具体普查安排如下:2007年普查两个乡镇;2008年普查四个乡镇;2009年普查四个乡镇。

第三阶段: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编制普查档案和普查报告,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文物保护单位级别。

第3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吉日嘎拉达来三兄弟有近3000亩草地,能供养五六百只羊,正常情况下这意味着大约20万元的年收入。然而,吉日嘎拉达来家现在是贫困户,住着几十年前盖的没有通电的简陋房子。“草料根本不够吃,每年都要花钱买料。这五六年每年都要死几十只羊。”吉日嘎拉达来无奈地告诉《财经》记者,六年来他的羊群中已经死了150多头羊,为控制死亡率,每隔五年都要对羊群“大换血”,整群卖掉,然后购买新品种,这对于放了几百年牧的牧民来说是难以想象的。雪上加霜的是,两年前,家里一匹参加过重要比赛并获奖的赛马突然死亡,曾经有人愿出6万元购买这匹马。

乌审召镇防疫站解剖了赛马尸体,发现赛马的死亡跟被污水浸泡过的草与沙子直接相关,属于中毒表现。吉日嘎拉达来将这些“怪事”归咎于2公里外的近邻――察汗淖尔。在蒙语中,“淖尔”即是“湖”的意思。

这“湖水”非上天所赐,是从3公里处的乌审召化工园区排出,逐渐汇集入这个面积达10平方公里的污水湖。以“高端化学品与化工新材料生产基地”为产业发展定位的乌审召化工项目区,是图克工业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视为自治区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然而,污水的聚集,令周边牧民的疾病与怨愤也日渐增长。一场有关生产与生存、财富与生态的斗争在数年间持续开展。 死鸟何来

连续几场大雨后,察汗淖尔里边的污水溢了出来,流到吉日嘎拉达来家的草原上。干旱了几个月的草原很快将大部分水吸附,只留下几滩水塘泛着白色的泡沫与刺鼻的气味,在水塘边吃草的羊群时不时会来喝几口水。

循着异味向西南走2公里便是察汗淖尔,湖面被一条堤坝分成南北两部分,低洼的南侧湖水较少,呈暗红色,没有任何气味;北侧湖水则几乎溢出堤坝,深黑色的湖水上漂浮着五颜六色的泡沫,刺鼻的气味向草原深处飘散。

察汗淖尔原是一个天然的碱湖,后来一家制碱企业来此地设厂生产天然碱。随着碱矿被采空,制碱企业撤出,留下巨大的坑,承接了周边化工企业的废水。近十几年来,这片荒漠与草原相间的土地上,化工企业从一家增长到六家,并形成一个聚集的化工企业园区。极度依赖水源的大型化工企业在将原材料与地下水转变为工业产品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几乎与产品等量的废气、废水、废渣。

一条流着暗黑色污水的小溪汇入察汗淖尔北侧,小溪的源头是一口直径1米的排水管。距离排水管2公里,有一处只有几滩水的湖滩,水面上零零星星漂着鸟的尸体。百米之外,还有数十只死鸟,两只奄奄一息的小鸟窝在水边。一位牧民称,从7月17日起,湖滩上就开始发生鸟类离奇死亡事件。这位牧民自家的牛也开始走不了路,两天后便死了,“过来埋死牛的时候,发现水塘上面漂着一层死鸟,下午镇政府雇人掩埋了”,但每天还是有死鸟出现。而离此处3公里的苏白淖尔湖内没有发现死鸟现象。

在乌审召镇政府的公告栏上,由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出具的《查汗淖尔野生鸟类死亡初步诊断报告》显示,截至7月31日,死亡鸟类达500多只。

“引起此次野生鸟类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急性感染,未检测出禽流感与新城疫病毒。”该报告审核人、中科院动物所研究员何宏轩称,这次检测是在事情发生后半个多月以后、由国家林业局组织的一次实地检测。

2009年当地也发生过一次大批鸟类死亡的事件。何宏轩告诉《财经》记者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急性感染属于野生鸟类与家禽中常见的疾病。对于牧民怀疑的鸟死亡是否与污水湖有直接关系,何宏轩说,“这需要连续几年的数据与样本对比才能给出确定的结论,但是不能完全排除污水湖的影响。”

处理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死鸟尸体,应进行深埋,并在附近家禽饲养区域进行消毒防疫。然而,乌审召镇被掩埋的死鸟,牧民只用一根树枝就能轻易把鸟尸从掩埋地挑出来。该镇也没有进行消毒、防疫等防疫措施。

当听说附近还有数头牛死亡时,何宏轩称,“事情可能就没那么简单了。”他叮嘱牧民一旦再发生牛死亡,要立刻通知他,以便马上进行检测确定病因与病源。 举报无效?

自2014年以来,八名湖区附近的牧民自愿组成了巡逻队,不定期沿着这条管道拍照、录像。当地牧民告诉《财经》记者,这条管道直通化工园区的污水处理厂。7月底,牧民向内蒙古环保厅举报后,这根排水管曾停排十几天。

“我们掌握了大量化工园区内化工企业与污水处理厂非法排污的证据。”牧民称,“排污口排放的水白天水清、量小,味道也没那么大,晚上水量、味道更大,附近十几公里都能闻到。一旦举报,或者牧民集合到镇政府或者厂区反映情况,他们就立刻停排。”

今年6月份正值内蒙古环保厅为期两个月的环保综合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的开展时期。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主任药师孟根就在当月向环保部门举报污染事件。之后,排污减少,甚至停排了一阵。

7月,一位网民在目睹了查汗淖尔鸟类不正常死亡事件与湖区附近一位女性牧民罹患多种疾病后,在微博上发帖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对乌审召化工园区工业污染的重视,发帖当天,该网民即被乌审召镇公安部门拘留审问,写了保证书后被释放。

不过帖子引起了环保公益组织天津滨海环保咨询服务中心、内蒙古环保联合会的关注。他们来实地调查后,相继发函要求环保部门调查污染。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在8月初发出一份调查处理报告称,经调查,未发现有化工企业擅自将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至污水湖,除发现内蒙古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擅自将未处理的生活污水接入园区内博源水务的清洁废水管网,最终排入查汗淖尔外,其他化工企业均“按照规定将有机废水、生活污水和高浓盐水通过单独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筹建于2007年的乌审召化工园区,进驻有五家化工企业和2011年才建立的博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乌审召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2011年前,生产甲醇的内蒙古博源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查汗淖尔内。这与牧民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之前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湖里”相符。

在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的回复函中,对于污水排放大户周边废水监测点监测的统计标准引用的是《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而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早在2002年12月27日就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2002)。后者备注,“2002年以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执行前者。”前者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

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在相关指标认定时,采用了前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而认定的对象企业却都是在2002年以后才建成投产的。

按照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的介绍,园区内的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每天2.5万吨,实际每日处理有机废水2880立方米。一位曾经在污水处理厂工作过的牧民告诉《财经》记者,污水处理厂根本就不是全天满负荷运转,大部分时间是在接到环境污染举报、环保部门来检查时才开启设备,“开动机器、添加化学品与各类菌都是要成本的,直接把各厂来的污水偷偷排放出去,能省下一大笔钱”。

乌审旗环保局发给内蒙古环保联合会的复函有两页,称牧民举报的三处排污口分别为三家化工企业的清洁废水、雨水和应急管道,“均已办理排污许可证”。复函中未提及对化工企业与污水处理厂的监测与流量统计工作。

按照鄂尔多斯市环保局的表述,上述企业的有机废水、生活污水、清洁废水均应通过单独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

鄂尔多斯市环保局、乌审召镇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均拒绝接受采访,表示以发给内蒙古环保联合会的报告与函为准。乌审召镇化工园区管委会与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对《财经》记者称,“一切以环保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生存之争

在当地牧民布日古德家的房子周围,分布有七口水井,都是近些年先后打的。“第一口井1.5米,当时地下水充足,稍微挖个坑就有水出来,可以直接饮用。这边开始建厂后,水井出水就不够了,第二口井8米,然后是50米、80米、120米、150米。”2013年,打了不到半年的150米井也没水了,无奈之下,布日古德花1万多元打了200米的深水井,“如今这200米的井也不是随时都有水”。

乌审召镇为缺水地带,年降雨量仅360毫米左右,降水少且分布极不均匀,蒸发量又大。

然而,正在规划建设的500万吨级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同时是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园,称“地下水资源较为丰沛”来招商引资,用每年几百万立方米的地下水换取企业的进驻。“深水井附近的牧民早已经无水可吃,现在又碰上累积了多年的污水渗透到地下。”孟根说。

在畜牧业不挣钱甚至亏本的今天,不是每一户乌审召镇的牧民都舍得拿出1万多元打一口不知什么时候又要干涸的深水井,更多的牧民选择到远离化工园区与水井处的牧区去长途运水。

讲述内蒙古牧民生活的变迁时,60多岁的巴拉吉老泪纵横。“以前哪有工业废水、废气,我们连生活垃圾都没有,老年的牧民甚至还保留着在牛粪上小便的习惯,生怕把草原上的地皮给冲坏了。”巴拉吉说。

巴拉吉曾经是乌审旗人大的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曾与多位蒙古族人大代表多次联名提交有关环保污染状况的议案。

从陕西榆林迁居至乌审召镇30多年的一位杨姓司机,曾多次目睹无奈的蒙古人聚集在一起到镇政府与化工厂门前反映情况,要求停止污染。面对牧民与化工企业之间日益激化的矛盾,当地政府部门处于两难的困境:一方面是好不容易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与客观的财政税收。

据报道,2011年,这一产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23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9.6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2.6亿元,税收3.7亿元。

而另一方面是不断累积民愤。巴拉吉告诉《财经》记者,一次数百名牧民到镇政府门前反映环境污染的状况,时任乌审召镇党委书记、现任乌审旗分管工业的副旗长张志雄面对愤怒的群众说,“排到湖里的水也不是污水嘛,还能拿来蒸馒头。”早已从排水处接了一瓶污水的巴拉吉将水瓶递给张志雄,并要求他喝一口,“他顿时哑口无言”。

每年接手数十件环境诉讼的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表示,乌审召镇环境污染问题,带来的文化冲突、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是不可想象的,“以放牧方式谋生存数百年的内蒙古人,在突然见到这样对环境掠夺式攫取与破坏后,其震惊与愤怒程度可想而知”。

其实,当地政府也认识到化工园区的建设会对当地牧民生存环境带来的影响与破坏。在水井全部枯竭的乌审召镇塔北庙小队,当地下深井刚开始建设时,就有一条自来水管道同时建成。乌审召镇从2012年开始便在镇东3公里处开始建设牧民的移民区,规划在建成后将化工园区辐射到的牧民搬迁出来,但“由于资金问题去年就停建了”。上述杨姓司机称。

第4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一、年度我区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惠济区古荥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活动强烈,致灾因素较多,致使我区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危害严重。主要地质灾害是滑坡。由于我区在年预防及时,组织得力,没有一起地质灾害发生。

二、年我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区域

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的分布特征及致灾因素,结合今年降雨趋势预测,确定预防的灾种主要为地面塌陷、滑坡,全区重点防灾的隐患区如下:

(一)郑州黄河名胜风景区滑坡隐患区。该处山体出现多条裂缝,近年来滑坡不断向下蠕动,暴雨期极易发生山体滑坡,危及风景区职工居住安全。

(二)古荥镇黄河桥村滑坡区。该处山体土质松动,暴雨期积水,威胁黄河桥村99户村民住宅安全。

除上述2处重点防灾的隐患区外,古荥镇的张定帮村(11户)、岭军峪村(4户)还分布着不同程度的灾害隐患区,也是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同时,还要注意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措施

(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监测工作。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区政府调整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汛期地质灾害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灾害危险点进行登记、建卡,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组织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古荥镇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的领导责任制,并成立防灾领导小组,于4月19日前报区国土资源局,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负责人。

(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号令)和全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古荥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巡查、预报、速报”的“四项制度”。汛期要派专人日夜值班,确保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值班电话务必于4月19日前报区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如果突发地质灾害,古荥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区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4月19日前将列入防灾方案的主要地质灾害点巡查一遍,巡点为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监测,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报市国土资源局。

(四)区国土资源局要依据各灾害点的监测情况和当地气象,结合本地区地质灾害产生的因素,做好临灾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逐级报市人民政府。

第5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关键词:房山区;夏商周;考古发现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K8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3)02-0027-08

夏商周时期,今北京市房山区所在地是重要的人类活动地区之一。房山区现已发现的夏商周时期遗存类型多样,有城址、聚落遗址、墓葬、窑址、窖藏及其它遗存等,以下简要概述其发现、发掘情况及研究现状。

一、考古发现与发掘概述

房山区夏商周时期遗存的发现始于1945年。抗战胜利后,吴良才先生在今琉璃河遗址区内采集了不少陶片,这是琉璃河遗址发现之始。[1]1958年秋到1959年10月,在第一次全面的文物普查中,房山区发现的夏商周时期遗存有坟庄遗址、大高舍遗址、瓦井遗址、常庄遗址、新街遗址、黑古台遗址、丁家洼遗址、顾册遗址、长沟城址、蔡庄土城遗址、窦店城址、镇江营遗址等。[2]同时,在此次普查中,还确认了琉璃河遗址。

1981至1984年,北京市进行了第二次文物普查,房山区新发现了三处夏商周时期遗存,即焦庄遗址、娄子水陶窑址和南韩继钱币窖藏。[2]

从前期的调查经验出发,北京市文物工作者意识到,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拒马河流域乃是东西南北各种古文化交流的孔径,遂于1986年5~6月组成拒马河考古调查组,对北京市境内的拒马河流域进行了详尽的调查,共发现遗址20处、采集点15处,新发现的夏商周时期遗存有塔照遗址、北尚乐遗址、南白岱遗址、张坊遗址、下寺遗址、后石门遗址、辛庄遗址、下营遗址、史各庄遗址、独树遗址、片上遗址、北白岱遗址、陈家洼遗址、南尚乐遗址、北营遗址、西营遗址、石窝遗址、纸房遗址、岩上遗址等。[3]

在一系列考古调查的基础上,文物部门对房山区的部分夏商周时期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以琉璃河遗址、镇江营与塔照遗址、窦店土城以及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占压范围内的夏商周时期遗存最为重要和突出,以下分别进行概略介绍。

琉璃河遗址位于琉璃河镇东北2.5公里处,范围包括洄城、刘李店、董家林、黄土坡、立教、庄头等村落及其周围,遗址东西长3.5公里,南北宽1.5公里,面积5.25平方公里。在吴良才先生的首次发现和第一次文物普查确认之后,1962年3~6月,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对琉璃河遗址区域进行了进一步的考古调查。10月,北京市文物工作队与北京大学考古系的实习师生在刘李店、董家林和黑古台等地进行了小规模试掘。[4]1972年秋,北京市文物管理处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实习师生对刘李店、董家林两地再次进行试掘,发现了古代的房基、窖穴、灰坑等遗迹,以及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5]1973年春开始,为配合土地平整工程和对遗址作进一步了解,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北京市文物管理处等单位联合对遗址进行了一次全面勘察。随后,北京市文物管理处、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房山县文教局联合,对刘李店村南、立教村西及黄土坡村一带遗址进行了钻探发掘,至1977年,共发掘墓葬64座(西周墓6l座,西汉墓3座),车马坑5座。[6]1976年春及1977年秋,对城址东北角进行了试掘,发现有两座西周早期墓葬分别打破北城墙东段和东城墙北段内附墙的现象。[7]1981至1986年,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再次对琉璃河遗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发掘,共清理墓葬214座(西周墓178座,近代墓1座,空墓35座),车马坑27座,灰坑15个。1984年春,对城址西北角进行了发掘,清理出北城墙西缘约30米,还清理了30多座灰坑,3座房基。[8]1995至2002年,北京市文物研究所与北京大学考古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第三次合作,对琉璃河墓葬区进行了发掘,清理了西周时期的墓葬37座,祭祀坑3座。1995年秋,在城址东北部发现了城墙、河卵石排水沟遗迹、宫殿区夯土台基和祭祀坑及卜甲。[9]1996年对城址北城墙的发掘获知护城河的相关情况。[10]2005年5月、7~8月,为配合琉璃河西周燕都遗址规划,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先后对黄土坡村北、黄土坡村牛场和大队部改造地一带进行了考古勘探,共发现西周时期的墓葬39座,车马坑6座,早期灰坑1处。[11]

镇江营与塔照遗址属大石窝镇南尚乐乡,镇江营遗址位于北拒马河西岸镇江营村东北的一个高台地上,塔照遗址位于北拒马河东岸塔照村南,两遗址邻近河岸,南北相对。在考古调查的基础上,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正式对镇江营和塔照遗址进行了连续发掘,并根据地层叠压打破关系,将北拒马河两岸的古文化遗存划分为年代不同的十期,其中属于商周时期的遗存有五期,依次为塔照一期遗存、塔照二期遗存、张家园上层文化、西周燕文化和东周燕文化。

塔照一期遗存集中分布于塔照遗址下层,在镇江营遗址中只见到零星的灰坑和文化层。遗迹有灰坑、灰沟、墓葬三种,遗物有陶器和石器两类,经碳14树轮校正,该期遗存年代在公元前1881至前1429年之间,基本开始于夏代后期,结束于商代前期。塔照二期文化以塔照遗址的中层最为典型,遗迹只见灰坑,遗物有陶器、铜器、石器、骨器。陶器以领部有附加堆纹的高领鬲和敛口深腹钵最为常见。经碳14树轮校正,该期遗存年代为公元前1266至前1070年,相当于商代中、晚期。张家园上层文化发现于镇江营遗址,几乎覆盖了整个台地,遗迹有房址、灰坑、墓葬几种。遗物以陶器为主,器形高大厚重。麋鹿角制作的刨土镢较为常见。经碳14树轮校正,该期遗存年代为公元前1408至前930年,经历了商末至西周中期的阶段。西周燕文化是镇江营遗址最丰富的遗存,遗迹主要为灰坑,多为圆形,房址较少。出土陶器的最常见器型是袋足鬲,常见器物组合为袋足鬲、矮足跟鬲、侈口罐、四系罐、多孔甑、高圈足簋等。从地层、房址、灰坑的相互打破和叠压情况分析,该期遗存至少可分为三层,为北京地区西周遗址的分期提供了地层资料。东周燕文化可分为春秋早期燕文化和战国燕文化。春秋早期燕文化遗存为镇江营遗址的第四期第三段4组遗存,共清理遗迹47处,遗物主要为陶器,袋足鬲占了较大比例,其中“C型足根鬲”(燕式高足鬲)与瓦棱纹A型豆较为独特,是辨识春秋燕文化的重要标志。战国燕文化遗存为镇江营商周第五期遗存,是一处聚落遗址,遗迹为零星的灰坑或局部的文化层,遗物主要为陶器,还出土有极少的铁镢、石璧和通体磨光的骨板。[12]

窦店土城位于窦店镇芦村东北,拒马河支流大石河从城址西南方流过。1957至1958年,河北省文物工作队发现了古城遗址。[13]1959年,北京市文物工作队调查此城,推断筑城年代约在战国末期到西汉,并基本探明了城址的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城址的平面形状、城墙残存情况、城门位置等。[14]1986年7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对该城址进行了较详细的勘查,1990年7月进行了试掘,根据残存墙体及地下墙基,大致明确了城址的轮廓。从残存墙体及出土遗物判断,城始建于战国早期,夯土板块狭窄,夯层厚而且不够坚实。战国晚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修,分城墙为内外两块。窦店城址是东周燕国境内一处重要的城镇。[15]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北京段的文物保护工作,是进入21世纪后北京市进行的重要的文物保护工程之一。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对干渠所占压的八处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和发掘,其中丁家洼、前后朱各庄、岩上、南正等遗址均有属于夏商周时期的遗存。丁家洼遗址是一处居住生活区,共发掘东周时期灰坑127个、灰沟4条。根据遗迹单位的层位关系以及出土的典型器物特征,可以推知遗址时代以春秋中、晚期为主,上限可以进入春秋早期,下限不超过春秋战国之际。[16]前后朱各庄遗址清理了一座春秋时期的陶窑,为竖穴升焰式。窑顶部已被破坏,窑炉窑算以下部分及操作坑等保存较好。[17]岩上墓葬区共发掘古代墓葬7l座,其中战国时期墓葬37座,23座竖穴土坑墓,14座瓮棺墓。从出土器物形态看,这批墓葬的年代约当战国晚期,是属于东周燕文化的遗存。[18]南正遗址战国时期遗存包括灰坑11座、灰沟3条、灶1座、陶窑5座。灶的结构简单,平面近椭圆形。陶窑按窑炉的结构可划分为升焰窑和半倒焰窑两类,其中升焰窑3座,半倒焰窑2座。[19]

此外,房山区还发掘过一些零星的夏商周时期遗存。如1996年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对20世纪70年现的皇后台遗址进行了发掘,文化层厚1~2米,出土陶片以夹砂褐陶、泥制灰陶为主,纹饰多为绳纹及少量附加堆纹。器类有高领鬲、袋足鬲、联裆鬲、盆、簋、罐等。[2]遗址已回填。[20]2008年6月6日,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在城关街道前朱各庄东高台地上的狼家坟养殖场工程占地范围内清理出春秋时期的竖穴土圹墓2座,南北向,墓主头向北。M1内置一椁一棺,尸骨残碎,葬式不明,随葬品有镳衔2件、铜环l件、铜鳟1件;M2内置单棺,骨架已朽,为仰身直肢,出土不少残碎陶片。[21]2009年4至5月,北京市文物研究所在窦店镇田家园小区二期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内发现古代遗迹21处,其中灰坑15处,井6座。初步断定为战国末年至汉初的遗址。[22]

综合上述,房山区的夏商周时期遗存集中发现于20世纪50年代末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的三次文物调查工作中。至2010年底,房山区已发现的夏商周时期遗存有城址4处,遗址28处,窑址3处,重要墓葬区5处,文物窖藏5处。

二、研究现状与认识

随着房山区夏商周考古工作的进展及资料的积累,相关研究不断深入,认识亦渐趋成熟,出版了《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1973—1977)》[23]、《镇江营与塔照——拒马河流域先秦考古文化的类型与谱系》[12]、《房山南正遗址——拒马河流域战国以降时期遗址发掘报告》[19]、《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文物保护项目——北京段考古发掘报告集》[24]等发掘报告和《燕文化研究论文集》[25]、《北京建城3040年暨燕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专辑》[26]、《燕秦文化研究——陈平学术文集》[27]、《北方幽燕文化研究》[28]等研究文集。发表的简报和论文颇多,以下分专题进行介绍。

(一)对北京地区夏商周时期考古学文化的探讨

韩嘉谷指出,夏商周时期今北京地区有土著文化和中原商周文化两类文化,前者又分为大坨头、围坊上层和张家园上层三个类型,它们是连续发展的三个阶段,夏商时期一直是京津地区文化的主流,西周时期在近山地区仍保持优势,春秋后期起消失。中原商文化系统于商周之际开始大量涌现,西周至春秋前期与土著文化并存,春秋后期成为本地区文化的主流。[29]李维明指出,夏商周时期,北京地区存在着雪山二期、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坨头类型、张家园上层类型文化和西周燕文化,它们之间虽互相影响,却不具备传承关系。[30]韩建业指出,北京地区夏商周时期文化可分为六个大的发展阶段,即夏晚期至早商时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大坨头类型、晚商时期的围坊三期文化、西周早中期的西周燕文化、西周晚期到春秋早期的燕文化和西拨子类遗存、春秋中晚期的燕文化和玉皇庙文化、战国时期的战国燕文化。[31]张智勇梳理了北京地区已发现的夏商西周考古学文化资料,指出北京地区夏商西周考古学文化主要包括大坨头文化、围坊三期文化、张家园上层文化和西周燕文化等四种文化,它们以武王克商封燕为界,分为以土著文化为主导的阶段和以西周燕文化为主导的阶段,其中三种土著文化前后相继。[32]此外,对北京地区夏商周时期相关考古学文化的研究论著都涉及了房山区的夏商时期遗存,相关论著恕不一一列举。

(二)有关琉璃河遗址的探讨

首先,对遗址发掘情况的介绍。1973至1977年琉璃河墓地的发掘已出版了详实的报告。[23]琉璃河考古队、雷少雨、林小安介绍了1986年琉璃河1193号大墓的发掘情况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介绍了琉璃河燕国古城发掘的初步收获。[33]有关琉璃河遗址的发掘简报及相关介绍性文章还较多,恕不一一列举。随着琉璃河遗址发掘工作的进展和重要内涵的渐趋显现,1995年8月21日,在遗址上建成的西周燕都遗址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馆内的陈列生动形象地展示了北京3000多年前的建城史及其灿烂的古燕都文化。陈平[34]、郭京宁[35]对琉璃河遗址的发掘和研究状况进行了综合介绍。

其次,对遗址性质与年代的探讨。1978年,鲁琪等指出,琉璃河古城址始建于商代,并推测其为周初“封召公于燕”的燕国都城遗址。[36]此后,学界多持此说②。1980年,郭仁、田敬东指出,城墙的始建年代不晚于商末,认为城址应是商代的燕毫,人周为北燕都城圣聚。古城为周初燕都所在。[7]侯仁之根据文献记载、堇鼎铭文及其地理位置推定董家林古城为燕国初封地,封燕年代在公元前1045年。[37]1992年,田敬东修正了董家林古城始建于商代的观点,指出从古城址、墓葬规模及随葬器物、大墓的存在及出土器物铭文等方面看,琉璃河遗址为周初燕都所在。但仍称该遗址为“商周遗址”。[38]1995年8月,在琉璃河召开的“北京建城3040年暨燕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就琉璃河遗址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李伯谦认为古城只能是召公封燕后西周初年燕国建造的都城[39]。在1995至1996年对董家林古城做了较大规模发掘工作的基础上,刘绪、赵福生指出琉璃河遗址作为都城主要属西周早期,其废止年代当在西周早中期之交或稍晚[40];张雪莲等利用高科技手段对琉璃河西周墓进行了高精度的年代测定[41]。

第三,琉璃河遗址与北京的建都、建城史。王灿炽认为北京建都始自古代燕都蓟城的诞生,即武王伐纣之年:公元前1057年。[42]他还推断:“蓟”是燕国都城名,城址即在琉璃河古城,建城时间为公元前1057年。[43]周继中指出北京建都始自西周燕国,国都治蓟,但始建之年待考。[44]赵光贤推断武王克商的年代在公元前1045年。[45]李江浙指出,武王克商与封召公于燕,同北京开始建都及其年代的研究毫不相干;在大约距今五千六百年前,禺京人首次在水源丰富的今北京城西南隅创建蓟都,写下北京建都历史的第一页。[46]贺树德将武王灭商与西周建立的时间说法归纳为二十余种之多,指出自己倾向于赵光贤主张的公元前1045年,并将学界关于北京开始建都的说法归纳为六种,认为董家林古城是西周燕国的首府。[47]

第四,对燕国铜器的研究。何堂坤用自然科学方法对琉璃河出土青铜器的成分结构进行了分析,并测定了年代,提高了考古学的科学性。[48]曹淑琴探讨了伯矩铜器及其相关问题。[49]张利洁、孙淑云等对琉璃河燕国墓地出土铜器的成分和金相进行了研究。[50]1986年1193号大墓出土的青铜罍、盉是琉璃河遗址的重大发现,陈平①、孙华[51]、方述鑫[52]、张亚初[53]、李仲操[54]、戴春阳[55]等分别探讨了青铜罍、盉的43字铭文及其相关问题。殷玮璋、曹淑琴用考古学方法推断了出土太保器的其年代,对铭文内容进行分析,进而对召公在西周初年的政治活动做了尽可能全面的考察②。张亚初对西周燕国早期铭文作了综合研究,确定了燕国的北界到辽宁喀左,南界达河北任丘。[56]

第五,对陶器、漆器等其它遗物的研究。杨勇对琉璃河遗址西周陶器的编年问题进行了探讨。[57]印群对琉璃河遗址殷遗民墓的陶器进行了分期研究。[58]刘秀中介绍了1975年琉璃河遗址出土的两件原始青瓷,指出原始青瓷在我国北方还是首次发现,也是北京地区原始青瓷的先声。[59]殷玮璋探讨了琉璃河遗址出土的漆器。[60]郭义孚对琉璃河墓地出土的漆器进行了复原研究。[61]雷兴山等对琉璃河遗址新出的卜甲进行了初步研究。[62]曹定云考察了琉璃河出土的“成周”卜甲,指出召公曾来燕都。[63]杜金鹏对琉璃河西周墓出土的玉冠饰进行了初步的探讨。[64]杨学晨对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出土的玉器进行了初步的探讨。[65]

(三)对镇江营遗址的研究

对镇江营遗址的研究,有完整而详实的报告出版。镇江营遗址包含夏商周遗存五期,为北京地区夏商周考古学文化的传承和谱系提供了宝贵的资料。连劭名将镇江营出土的FZT0226号卜骨上的筮数,参阅《焦氏易林》并结合《周易》进行了研究,推测卜骨的贞问事项可能是疾病。[66]

(四)燕文化研究

房山琉璃河遗址、镇江营与塔照遗址等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推进了北京地区的燕文化研究,成果丰硕,可综合为以下几方面概略介绍。

首先,燕文化源流。韩嘉谷最先用“周人的燕国文化”表述琉璃河商周文化遗存,指出其源为中原商周系统文化。[29]雷兴山通过对琉璃河遗址西周燕文化诸构成因素与变化的分析,揭示了其中殷遗民文化因素的发展概况及其历史原因。[67]王采枚指出燕文化的来源比较复杂,其形成过程也就是古代各族间相互交往和长期融合的过程。[68]石永士、王素芳认为燕文化是具有周文化、商晏文化、北方文化和其它文化特征的、内涵极为丰富多彩的一种文化,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独具特色的文化体系。[69]陈平强调先燕文化是由关中姬周文化、封给燕侯的西北氐羌与海岱东事诸族文化、商末的北土商文化(燕毫、箕、孤竹等)、早徙的东夷偃族文化、北方戎狄土著文化等合成,起主导作用的是外来的关中姬周文化。[70]陈梦家探讨了战国全燕以前的历史地理,指出殷末周初,这一区域为所谓“戎”“翟”的殷人所居,周人于此建立燕侯,自有其政治、军事意义。北燕的建侯其都邑比战国易都更北。[71]李民指出,在黄帝、尧、舜部落的一支迁徙到今长城以南的同时,北方或东北一支红山文化的先民也逐渐兴盛起来并不断向南扩张影响,两种重要文化相遇在今长城南北地带,既相互碰撞,又相互吸收,并与当地土著文化相融合,形成了燕文明产生的土壤,在几种文化的相到作用下形成了燕文明的种子[72];李民进一步指出,燕文明可最早溯源于黄帝、尧、舜时期,培育、萌芽于夏商时期,至西周初年正式出现[73]。金家广指出,花边鬲是张家园文化最具特征的因素,从花边鬲成为燕南地区张家园文化特征因素的过程来看,晚商、周初时期,燕南这个土著文化既有悠久深厚的历史底蕴,又有善于吸收外来因素充实发展自己的创造能力,这是燕文明得以生存、立足、发展起来的奥秘。[74]陈光对1921至1995年间燕文化研究的历史与现状作了概述[75],指出西周燕文化是整个西周时期周、商两种文化因素稳定共处,共同创造新的文化因素,它既不同于周文化,也不同于商文化,是两种文化的合成状态[76]。石永士探讨了周初封燕的几个问题。[77]连劭名考述了金文中记载的燕国早期史事。[78]

其次,燕文化与周边文化的关系。吴荣曾指出,在先秦时期,戎狄与华夏的划分不完全是种族或民族的不同,而取决于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水平,燕能灭掉邻近于它的子姓邦国,除因其文明先进外,还与其长期立国北方,受戎狄文化影响较深有关。[79]阎忠考述了西周春秋时期生活在燕国境内及其周边的15个民族,指出这些民族后来融合于华夏族,而燕则是其融合的一个中心点。[80]李恭笃、高美璇指出,夏家店下层文化在召公封燕以前、商文化晚期就与当地先燕文化之间交流融合,当其进入华北平原北部以后,就逐步自然地融合于先进的燕文化。[81]

第三,燕文化分期。韩嘉谷将燕文化分为西周、春秋、战国三组。[82]柴晓明首次利用地层关系,结合器形与共存关系,将西周燕文化分为早、中、晚三期。[83]柴晓明还通过已发掘的墓葬材

32料,将西周燕墓分成了早、中、晚三期,排出了年代序列。[84]其它诸如西周燕都兴废变迁、燕国国内部族构成等方面的研究,不再逐一叙述。

第四,有关东周燕文化的研究。陈光对东周燕文化进行了初步的分期讨论[85];郑钧雷对战国时期燕墓出土的陶器进行了初步分析[86];并对战国燕墓的非燕文化因素及其历史背景进行了分析探讨[87];张晓梅等对燕国明刀币的合金成分与金相组织进行了分析[88];胡传耸从出土器物出发,探讨了东周燕文化与玉皇庙文化的关系,指出燕文化对玉皇庙文化因素接受的少,玉皇庙文化对燕文化的吸收见于不同等级的人群,在两个文化的交流中,燕文化是主要的输出者[89]。另外对燕国“郾”字铭刀币的研究也较多。[90]对战国瓮棺葬的发现较多,并有一定研究。[91]

此外,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出土的夏商周时期遗存,仅有相关的勘探和发掘报告出版。对几座古城址的研究,冯秉其等介绍了1959年房山县的古城址调查情况[13];王汉彦介绍了蔡庄古城遗址[92];对窦店土城的调查与试掘情况的介绍研究已见前文叙述。

综合上述,房山区的夏商周考古发现与发掘工作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北京乃至全国夏商周历史及考古学文化的研究。琉璃河遗址的发现与发掘使燕国的历史逐渐清晰起来,引发了燕文化的研究热潮和周公封燕、北京建都、建城史的大讨论。镇江营与塔照遗址的发掘使北京地区夏商周时期的考古学文化谱系逐步确立起来,依次为夏家店下层文化、张家园上层文化、商文化、西周燕文化和东周燕文化(延庆县集中分布有玉皇庙文化)。对西周燕都遗址和窦店土城的调查与试掘基本廓清了城址轮廓、始建年代、筑城方式及整修状况等。丁家洼遗址是北京首次发现的春秋时期的居址,南正遗址的发掘为研究战国晚期至西汉早期陶器的谱系编年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已发现的夏商周时期窑址均为陶窑址,分升焰窑和半倒焰窑两种类型。已发现的夏商周时期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土圹墓,南北向,葬式多为仰身直肢,头多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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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石永士,石磊,燕下都东周货币聚珍[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

第6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人民政府扶贫工作站副站长  ***

半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扶贫办的帮助指导下,现将在扶贫工作站开展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勤于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6月份到工作站以来,培强学习自觉性,充分认识到肩负的责任重大,扶贫工作站是实施脱贫攻坚计划,开展扶贫工作的办事机构,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具体贯彻党的各项扶贫方针政策,实施脱贫攻坚方案,根据本辖区自然气候及资源的特点做好贫困户的调查,准确为党委、政府制定和实施贫困攻坚提供决策依据,使我加深了对扶贫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更加坚定了执行党的扶贫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念,政治敏说性明显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在协助群众反映热点难点工作中,我深切群众利益无小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树立了作为一名党员的好形象。

二、勤于做事,扮好角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作为一个业务负责人,我的认识是履行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上兢兢业,勤于做事,高标佳、严要求,尽职而不越位,干事而不越权。

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在镇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7月上旬完善所有工作资料顺利完成了我镇418户建档立卡户迎接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在组织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对418户已脱贫户开展入户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对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行全面摸底,并对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进行走访询问,保证核查数据的准确性。并将入户核查数据及时无误的录入了甘肃省大数据平台。同时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工作站指导各村、有关帮扶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今年12户贫困户的脱贫任务;按时指导八个村完成了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和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重点核查了贫困户的收入、两不愁三保障和3+1冲刺清零、3+3冲刺清零行动任务,指导四个贫困村遴选出12名致富带头人,并配合县上完成了外出观摩学习,培育效果明显。两项制度衔接有效保障。

(二)截止目前,涉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3类10项27条问题和自查自纠的5条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3个,达到对账销号23个;涉及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14个,已整改完成14个;涉及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6方面12类19条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省委主要领导部署的12项重点工作认领10条具体问题,已建立问题台账,正在整改落实中;涉及州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7大类21个方面41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涉及第三方评估反馈的八个方面24个问题,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12月底完成了一并整改的扎古录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扎古录镇国务院扶贫办脱贫攻坚调研多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扎古录镇贯彻落实省人大调研组七个方面的问题清单、扎古录镇甘肃省卓尼县2018年贫困县退出抽查第三方实地评估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了清零见底。

(三)今年重点加强了扶贫数据质量提升工作,将数据质量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来开展,每周通过甘肃精准扶贫大数据对象监管、国扶办自定义条件查询、贫困户花名册导出三中方式进行进行经常性修正,保证了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四、加强自身修养,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首先是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中央关于洁从政的有关规定,经得起考验,守得住底线的原则,洁身自好,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做到了无条件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让群众感受到了党的各项惠民扶贫政策的温暖和公平,群众对扶贫政策的满意度明显增强。

第7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一 对市场进行调查摸底

由于本人刚调到泰州,对市场的情况不太熟悉,用20天时间对市场情况进行一些初步调查。调查了是60家零售店、10家C类餐饮店、3个连锁超市、3个卖场、2个商、10个二批商、2个批发市场。分金亭表现为:三个零售店有50度特酿,其中有两家是假酒,另一家的生产日期是07年4月份;八个零售店和一个餐饮店及一个连锁店有45度四星,十二个零售店有塑包优曲,其中三个店同时有两款产品。二批商积极性普遍不太高,批发市场有几家有样品,两个商都比较热情,通过交流也增强了信心,反映问题是没有统一的明确的价格体系,姜堰窜货砸价现象严重,降低了他们对终端的信誉度。竞品表现为:5元价位的沱牌酒、3元价位的当地古粮酒、5元价位的洋河普曲、7元价位的洋河优曲零售店90%都有,占酒类销售主流;C类餐饮以稻花香系列、今世缘系列、福星系列为主流;卖场以二锅头、洋河、迎驾、泸州酒为主。做车身广告的有洋河、稻花香、百年迎驾;做电视广告的有古顺河;做墙体广告的有梅兰春、枝江大曲;做店招广告的有六福人家、福星、小角楼、洋河敦煌等;做路牌广告的有双沟。

二 对市场现状进行分析

通过走访并吸收经销商意见,本人分析泰州市场有几点没有做到位:

1、缺少对消费者的情感维护,问几个爱喝酒的人都说以前喝分金亭,现在不喝了,再问为什么,他们也说不出,要么说现在都喝洋河了。不难看出,洋河以“精神”、“文化”及铺天盖地的广告吸引消费者,沱牌以“川酒”概念生存,而梅兰春因“地产酒”、“枯陈酒”得以支撑。我们以前靠降价、回空瓶方式回馈消费者,后来出现涨价、空瓶降价的情况,使对购买者的亲和力打了折扣。

2、产品的换代定位工作没有跟上,我们扬州市场、南通市场前期都进行了大量的铺市造势工作,“得渠道者得天下”,通过经销商及零售店的口碑和做为,实现产品的覆盖、推销,泰州市场虽然也做过工作,但力度不大,没有延续性。

3、过分依赖经销商,缺少对经销商的督促、指导及必要协助,与经销商签好合同后如果认为万事大吉了,肯定是错误的,除非经销商确实是理念第一、实力第一。泰州的商缺少积极主动性,缺少做市场的方法,由于二批商的不配合等原因,不能够实现产品的广泛的全面的覆盖。

三 拿出启动市场的方案

以“要做为、要覆盖、要动销”为启动泰州市场的思路。以“集中有限资源做有效的事”,为启动泰州市场的原则。利用边际效应,把海陵区和高港区(口岸镇)作为点,寺巷镇、刁辅镇、永安洲镇为作线,然后带动泰东镇、九龙镇、白马镇、徐镇。又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销阶段,具体表现是吸引消费者提高覆盖率,这一阶段经销商应让利给业务人员;第二阶段为增量阶段,具体表现为加大促销、增加新产品,这一阶段经销商应让利给二批及零售店,设计10箱、100箱等不同的组别;第三阶段为调价阶段,适当调价可以增加市场活力,提高可信度,减少恶性竞争,同时使经销商获得丰厚回报。

四 征求领导及经销商意见,拿出铺市方案,做好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经过领导同意并与经销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十一月和十二月进行泰州市场的首期铺市活动。从而提高了经销商的信心。

第8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机构职能职责

县文化旅游局要按照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全县文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要利用有线电视、党政网、互联网以及宣传横幅等对普查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抽调文化系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组建1-2支普查队,做好野外调查及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各乡(镇)、部门、系统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积极配合县文化旅游局做好普查工作。一是协助县文化旅游局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地、本系统的问题;二是及时向县文化旅游局提供所管辖范围内的文物线索,并配合调查;三是财政局要作好经费保障工作,及时拨付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四是县统计局要协助县文化旅游局做好普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审定和数据;五是到各乡(镇)开展普查工作时,该乡(镇)要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予以配合;六要协同做好普查文物的安全和保护工作,对涉及到被普查文物的建设和维修等工程项目,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为。

二、普查工作安排

(一)普查对象:指分布在地上、地下和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它。

(二)普查范围:全县范围,分河谷地区、二半山区和山区分别进行,重点是河谷地区。

(三)普查安排

普查时间从年开始到年12月结束,共5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年9月20日—10月20日)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布置普查工作,落实普查经费,组建普查队,购置普查所需设备设施。

2.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年10月21日—2009年12月)

开展野外实地调查和信息数据登录,数据的及时采集、整理、审理和普查档案的建立等工作;按照全省普查工作要求定期、定时上报有关普查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

3.第三阶段:普查收尾阶段(年1月—年12月)

开展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接受验收,并建立普查档案,做好归档等后期工作。

三、普查经费安排

由县财政结合普查实际,按年度拨付一定比例的普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备购置、野外调查等工作。

第9篇:古镇调查报告范文

是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取消丰镇市各类教育考试考点设立资格,吊销信息管理数字证书”的通知。多家媒体报道了这一消息。

其实,此前的2013年3月28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就下发过《关于“高考移民”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

8月28日,自治区教育厅又了《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查“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一系列文件都指向 “高考移民”这个有违社会公平的敏感话题。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文件称:2013年1月31日,中共内蒙古纪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合发文,取消了乌兰察布市丰镇等地114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的报名资格。3月4日后,部分“高考移民”家长多次到自治区有关部门非正常上访,严重干扰了相关部门正常的办公秩序。

此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取消丰镇市设立各类教育考试考点资格的处理决定,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内蒙古地区对各盟市的教育招生违规处罚最严厉的一次。它意味着丰镇市的各类考试资格在三年内被剥夺,丰镇考生不得不到周边地区,如凉城、察右前旗、集宁等地参加各类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经济负担和安全隐患增加了许多,无辜者受到了违纪者的株连。因“移民”问题而被剥夺考试权的考生后来怎么处理了?尽管自治区招委会已经做了妥善安排,如“愿意回原籍参加高考的,需在2013年4月1日前提交申请,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协调相关省区解决报名问题;其家庭希望退房,并在2013年3月26日上午10时前在相关旗县教育局提交申请的,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办理退房手续”。他们明年会再参加高考吗?是谁给他们办理了报名手续?当地官员难道不懂“高考移民”是违纪的?难道今天的高考成绩已经进入官员树立“政绩”的视野?

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前往丰镇市,对事件和一些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采访,试图消减关心此事者的困惑,更希望对“高考移民”这个敏感问题给以理性的解释和评判。

“高考移民”现象是否存在?其严重程度如何?

9月初正是丰镇一年中最好的季节。记者前往丰镇时,只见晴空万里,令人神清气爽。正值中秋前夕,街道上到处都弥漫着浓浓的果香和月饼的味道。

丰镇是内蒙古西部重镇,早在清雍正十三年(1735)就设立行政建制,上世纪四十年代末一度是绥蒙政府的所在地。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传承,丰镇的教育曾经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科考时代曾经出过三个状元、七个举人。民国时十八任绥远省教育厅厅长,两任是丰镇籍人士。

记者前往丰镇市教育局时适逢教师节,局长前往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开会,无缘相见,由朱副局长接待记者。记者从他口中了解到一些丰镇市高中教育情况,并向他询问了“高考移民”的情况。

丰镇市普通高中只有第一中学和丰华中学两所,而丰华中学是2012年兴办的私立中学,丰镇一中是唯一的公立普通高中。今年,有743名学生在丰镇一中报名注册,包括660名应届生和83名补习生。这些学生都是本地或邻近旗县的学生,都在丰镇一中注册了学籍,通过丰镇一中进行报考。

在谈到丰镇市的“高考移民”问题时,朱副局长确认了在丰镇市确实有“高考移民”,具体数目需要调查取证,但不会像外界说的那样达到2200余人的规模。朱副局长提供了一份关于114名学生的统计表。这份表格显示:114名“高考移民” 中,属于丰镇户籍的只有99人,其余13人为察右前旗,1人为集宁区,1人为察右后旗。

朱副局长又说:114名学生均为来丰镇市注册学籍不到三年的迁入生,其中84名是直接在丰镇市教育局招生办办理的学籍。114名学生并不完全分布在丰镇市,其中30名是在其他旗县地区(集宁区、察右前旗、察右后旗等)办理学籍和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他的说法与表格统计数据有明显出入。在记者问及这些学生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在自治区拥有两年学籍时,朱副局长表示,当时这些学生是按照丰镇市教育局招生办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的,即要求在2011年11月15日前办理全家因买房迁入区内并落户,并在2012年4月15日之前办理区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就可以按照区内学生对待,并可以与区内学生一起进入高中学习,进行2013年普通高考的报考与考试;在此之后注册户籍或非全家落户的区外迁入学生则不予批准进行2013年的普通高考报考。在这份114名被取消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详细资料里,除一人由于传真不全和资料不完整的原因,其余均为落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非全家落户。

一中有两个“移民班”?

记者在走访之前,就从坊间得到未经证实的丰镇“移民班”的信息:“2012年3月20日左右就有大量河北籍学生家长因高考移民问题无法正常考试到教育局上访”,每年转学考试“有大量冀牌与京牌轿车停在校门口,估计不下百人将要转入”。

丰镇一中校长王贵忠对“移民班”作了简要的介绍:传闻中的“移民班”在丰镇一中确有两个,只是人数、规模并没有传言中那么多。这些学生是在2012年11月15日前从山西、河北等地迁入丰镇的高二学生,全家已经办理购房落户手续;他们也在2013年4月5日前完成了区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符合《关于“高考移民”家长上访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第3条中的规定,可以参加2014年的高考。他们的报考资格都是由上级部门确定的,并非由丰镇市教育局招生办确定。这些区外迁入的学生多是打工人员子弟,由于原来学校的教学进度和本地的不一样,语言、生活习惯和本地人也不一致,如果分散编班,语言交流和学习质量等就不能得到保证。所以,就将这些学生分进两个班,进行单独教学。

记者提出想了解丰镇市“高考移民”具体情况,王校长回答说:这些人是直接在教育局招生办办理的考籍,高考时才在丰镇一中考,并不在本校就读。因此学校不太了解详情,也没有学生详细的资料和联系方式。而且今年高考过去了三个月,这些学生大都不在当地,不便寻找。

丰镇“高考移民”产生的缘由?

在对丰镇市部分民众和教师的采访中,记者得到一些未经证实的传闻:2013年丰镇市实际高考报名人数仅有600多人,但在丰镇市参加高考的却多达2200多人,这其中近1600名学生为“高考移民”。据称这部分“高考移民”以山西省太原市与大同市居多,河北籍考生多为保定口音与唐山口音,在1600名考生中约有100名考生可能来自山东,也有来自浙江的考生。

据说几年前温州商人在丰镇市开发房地产项目,政府为吸引外地人在丰镇市买房,推出了“买房送户口”的政策,在丰镇市买一套两居室就能获得丰镇市户口,这批“高考移民”虽然具有丰镇市户口,但并不符合国家在考生参加高考三年之前就已经迁到考试地的规定。有人曾看到一房地产商人的广告:“全款买房即可落户,享受比山西低90分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即便是考生三年之前就已经将户口迁入丰镇市,也没有在丰镇市接受高中教育,却占用着内蒙古考生的教育资源。国家对经济文化落后地区高考的政策倾斜原本是为了平衡地区间的教育差异,却有不少人通过违规操作挤占内蒙古考生的上学名额,很多丰镇市普通市民对此感到愤慨。据称曾经有本地学生家长试图组织请愿活动,由于人少势弱,最后不了了之。

针对此消息,记者分别采访了丰镇市教育局朱副局长和丰镇一中校长王贵忠。

朱副局长回答得非常委婉。他认为,现在各地都会出现一些很不理性的事情,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政绩和经济效益,提出了“拉动经济增长,需要先拉动教育增长”的口号,舍本逐末,把拉动内需提高到了不必要的高度,给教育口带来很大的困扰。“可能在丰镇也有不太合理的地方,但很多决策也是上面决定的,不是我们的意愿,和我们没什么直接关系。”

丰镇一中校长王贵忠对此不置可否。他原是丰镇市教育局副局长,去年调任该校校长。王校长坦言,丰镇一中前几年的确很乱,发生了很多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正常作息的事情,但经过整顿,自去年开始已经走上了正轨。对于这些传闻,王校长表示本地的政府部门和教育局还没有结论,他在学校里工作,对这些事情就更不清楚了。“这些数字不知道是谁统计出来的。我们这里只有在读的学生(有学籍考籍注册)743人,其他的都是直接到教育局招生办注册的,这些人与我们学校没关系,不在我们学校念书,只会在考试的时候过来,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对违纪人员的处理到位了吗?

2013年,丰镇市出现如此大的震动,波及到了学生、家长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给全区及丰镇市造成很坏的影响。8月28日的《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查“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体现了自治区教育厅对清查处理“高考移民”的决心和态度――“自治区对清查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的地区及学校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隐瞒、容留‘高考移民’的学校校长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问题严重的民办学校将停止其招生;对涉及其他违规违纪问题的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从这里看,如何处理丰镇市“高考移民”的参与人员将会提上日程,并在不久之后立案,对涉案人员依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还丰镇市考生一片洁净的天空。

在同朱副局长的谈话中,记者听到的却是这样的回答:今后三年,丰镇市的“取消考点资格”并不是将丰镇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停职或撤职处理,只是丰镇市相关考试的主考官和负责人交由乌兰察布市任免和指派,原有考务人员还会在原岗位继续履职。丰镇市的考点,也不会设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或附近的其他旗县,所有考试仍由丰镇市安排并执行,但须取得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的认可。取消考点资格,可能是上级单位对于丰镇市部分“高考移民”家长的上访造成的不良影响感到愤怒,需要丰镇市相关部门表态负责的一种表现罢了,丰镇市会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即乌兰察布市政府和教育局的规定进行工作安排。

丰镇市纪检委的态度非常暧昧。在记者问到丰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高考移民”相关违纪人员的处理时,丰镇市纪检委办公室主任周树文说,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上级部门在6月份就已经跟进此事件,并已做过多次调查讨论,至今尚未得出结论,也没有具体的处理方案出台,所以暂时没有对丰镇市“高考移民”相关违纪人员进行任何处理。而丰镇市纪检委只作为相关调查的参与者,并未有多少实际行动,也没有得到多少关键的相关文件,因此,不能提供有权威性、有价值的文件资料。如果想寻求带有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的文件,请自行寻找乌兰察布市教育局和纪检委的办案人员,并称乌兰察布市教育局调查人员现在就在丰镇的旅馆居住。记者问及是否可以告知详细地址时,被婉拒。在采访过程中,该办公室主任对于关键问题或避而不答,或王顾左右而言他,并未告知记者多少实质性内容。

丰镇一中王贵忠校长说:到目前为止,丰镇市教育局和学校基本没有人员的变动,因此,学校方面要看今后上级的政策、意见和丰镇市教育局的动向。因为目前没有收到安排学生异地赴考的详细通知,学生可能还会像往年一样安排考试,如果接到上级的安排或丰镇市教育局的通知,会在第一时间安排学生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或附近的其他旗县的考点进行考试。但他同时表示,如果实行异地赴考,毕竟不如在丰镇本地方便,会对学校的工作安排和学生的学习产生很大的影响。

2013年的丰镇市无疑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不少媒体聚焦于此,但没有得到更多想要的答案,因此至今未有大规模的深入报道,也未见责任人被揭发并受到法纪的处理。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记者收集到的也是只言片语,既没能采访到“高考移民”考生本人和家长,也没有采访到涉案人员,无法对该事件做更深入、更详细的报道。

高考,可以说是当下中国最公平的竞争,守护高考的公平性就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如果连高考这条底线都不能守护,隐藏在背后的种种黑手就会伸向它们觊觎的每一处角落。这或许是人们不愿看到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是“高考移民”的重灾区,西部地区更是处于灾害频发的“地震带”上。此次自治区相关部门对丰镇地区的严厉处罚,可以看作一个信号,一个让人们希望看到的变化正在这块土地上发生。

>>>相关链接1 官方文件

关于暂停丰镇市各类教育考试考点设立资格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鉴于丰镇市在2013年高考报名期间不执行自治区高考政策,擅自为“高考移民”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引发“高考移民”多次群体性非正常上访,干扰了相关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经研究,决定暂停丰镇市各类教育考试考点设立资格,吊销信息管理数字证书。暂停期间,丰镇市属地各类教育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考点安排、考试组织管理等考务工作由你局统筹安排或委托邻近旗县负责。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2日

>>>相关链接2 名词解释

高考移民

“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考生众多,且各地区之间教育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实行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评卷和划定高考录取分数线的政策。部分考生利用各地存在的高考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率的差异,通过转学或迁移户口等办法到高考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录取率较高的地区应考,被称为“高考移民”。

异地高考

“异地高考”是随迁子女就地高考的通用简称, 与“高考移民”完全是两个概念。异地高考,是人口迁移后的就地高考,是推动教育公平的重要一步;“高考移民”,是为了高考低分录取而进行的跨省“移民”,是钻政策空子的“怪胎”,对教育公平而言是一种破坏性因素。

截止到2012,我国有2.63亿农民进城务工,他们的子女也随迁进城或在流入地出生。据统计,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有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的有936.74万人,但很少有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进行高考。保证异地高考的有效执行,对于维护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并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国际高考移民

“国际化”的“高考移民”,亦称“假洋学生”,即凭借资本优势,办理外国国籍(多为欠发达国家,甚至是假护照),然后来中国名校上学。这不仅对国内考生不公平,对外国留学生也构成不公平竞争,因为这些“假洋学生”在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中,会构成对其他国家考生的竞争优势,使国家的国际形象受到极大损害。

>>>相关链接3 典型个案

2002年,山东巨野一中发生了一名考生三千里赶考误了3刻钟的故事。

王依(化名)第三年复读时,他的一名同学收了他4500元现金,答应帮他办理到内蒙古参加高考的手续。同时,王依在他复读的巨野一中也报了名。高考前夕,王依和另外5名同学一起赶往内蒙古。但一直等到高考前的最后一天,联系人还不知去向,他们也没有拿到准考证。到相关学校查询,才发现考生中并没有他们的名字。

王依等只好包出租车赶往沈阳,搭乘当天最后一趟出港的航班飞往北京。赶到北京,已是那年高考第一天0时左右。直到当天凌晨3时许,他们才找到一辆车,花了2000元包车往山东赶考。等赶到考场,第一场语文考试已开考45分钟,他们失去了考试资格。从内蒙古某地到巨野县,王依走了1500公里。

据报道,宋某某本是河南籍学生,其家长托人在青海办理了假户口,骗取了在青海省高考的资格。宋某某尽管已被某大学录取近一年时间,但仍被该校取消了学籍。

多名因被认定为“高考移民”而被取消在陕西高考报名资格的学生,为争取在陕西参加高考的资格,将西安市招办等诉至法院。消息传来,这一桩被称为“高考移民第一案”的案件一审结束,原告败诉。不过庆幸的是,在教育部的协调下,这些学生都回原籍河南参加了考试。

2005年,重庆市招委决定撤销因高考严重作弊的铜梁县高考考区资格。14名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进行了处理,并在铜梁设立直属考区,考区主任由市招委直接任命,考场主考由市招办派出;考生仍在铜梁考试,当地招办只负责考务管理;2/3监考人员从其他区县抽调。

2005年,原籍湖北的16岁学生李洋,以897分的成绩位列海南省高考理科第一名,并填报了清华大学。后因他在海南的学籍不足两年,被取消报考本科第一批的资格,后当事人选择了复读。

2006年10月~2007年12月,甘肃天水市蒋某先后接受他人委托,为28名山东籍考生,分别在天水市麦积区办理了跨省移民及2008年高考报名手续。嫌犯蒋某从霍某处获利约29万元。2008年,法院以罪分别判处蒋果、霍某等人有期徒刑。

2007年,海南法院判处保亭县25名“高考移民”案件中5名职务犯罪涉案人员有期徒刑,检察机关以罪保亭县教育局原副局长兼招生办原主任周某。此案中,保亭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副所长徐涧楠收受贿赂25000元,保亭县教育局原办事员李沿收受贿赂71000元。这是海南省首次通过刑事处罚惩治“高考移民”中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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