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精选(九篇)

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

第1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公开透明,务求严谨实效,不断丰富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吸引、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实施对象

勤廉公示的对象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宿豫区的市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勤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主要看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始终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关系,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主要看在直接管辖的范围内,有无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有无发生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在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追究。

3、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主要看所在乡镇、部门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招商引资、主办或协办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等任务完成情况。

4、执行“富民优先”方针情况。主要看落实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实施“三就三百”工程、实行挂钩帮扶和结对帮扶、完成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情况。

5、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宿豫实际,求真务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上有所突破,在机制体制上有所创新,在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

6、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主要看是否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又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是否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自觉维护和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是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7、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看是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

(二)廉政公示的内容。

1、执行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的规定的情况。

2、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以及教育、管理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其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3、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以及到农村基层进行公务活动时,不准用公款在社会上的经营性饭店用餐等规定的情况。

4、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的规定的情况。

5、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的情况。

6、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参军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规定的情况。

7、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超标准或多占住房的规定的情况。

8、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通讯工具补贴发放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编制更新购置小汽车;有无用公车钓鱼、接送亲属子女上学、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违规报销通讯工具补助费等情况。

9、执行礼品礼金登记、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等制度的情况。所收受的礼品、礼金是否及时上交登记;本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是否及时报告;本人的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申报。

10、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

1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选拔任用干部,有无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情况。

12、执行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借各种名目搞节庆和达标评比活动等规定的情况。

13、执行工作纪律、“禁令”等规定,以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1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它规定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区直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的勤廉公示工作。

勤廉公示工作主要公示勤廉公示对象近三年来的勤政廉政情况,并要形成制度化。今年的公示工作在年底前完成。以后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并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同时实施,实施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前。

公示内容根据当年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作相应调整。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

1、确定公示对象。勤廉公示对象的确定,由区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2、组织宣传发动。公示对象确定后,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刊播公告,主要公开公示对象姓名、所在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实行公示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电话等。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同时,勤廉公示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公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有关要求。公示对象所在单位要及时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联系并协助勤廉公示办公室做好本单位公示对象的勤廉公示工作。

3、学习对照检查。公示对象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党规、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孔繁森、郑培民等勤廉典型心系百姓、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的先进事迹和高尚情操。从而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要自觉地对照规定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丑恶思清廉,认真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实施勤廉公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

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在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之前,由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公示对象所在部门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职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同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和建议,请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举报、审计结果以及社会舆论等情况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对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问题进行归纳,而后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既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作出阐述,又要对“点题”的个性内容作出重点阐述。

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纪委审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首先要提交区纪委常委会审核。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自我表扬多、查找问题少,说共性问题多、查个性问题少,讲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少的,要一律退回重写。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通过审核,力求使每一份述职述廉报告从形式和内容上都符合规定的要求,都能真实地反映出公示对象自身的真实情况。

4、班子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经区纪委审核的述职述廉报告,要印发公示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人手一份,并评议,评议时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参加。公示对象根据班子成员评议的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再修改再完善,并将修改完善后的述职述廉报告报勤廉公示办公室。

5、群众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由勤廉公示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单位聘请的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座谈评议。参会人员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所涉及的问题或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或质询,公示对象应如实回答。对于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写到而群众有反映、想了解的问题,经组织核实后,视情况及时通知公示对象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予以补充说明。

6、对外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分张贴和会议宣读两种形式。公示对象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由乡镇党委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所辖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乡镇机关全体人员和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公示对象为区直机关领导干部的,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要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设立监督电话(),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期间,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

(三)考核评定阶段。

1、民意测评。领导干部在会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后,当场发放《领导干部勤政情况测评表》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测评表》,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以无记名填表方式进行,测评表由勤廉公示办公室派员负责发放、回收、汇总。

2、组织考察。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进行集中考察,主要对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核实。

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的评定,分别由区纪委常委会综合民意测评、群众反映、组织考察等情况,初步确定评定档次,报区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总结整改阶段。

1、公开评定结果。公示、测评结束后,勤廉公示办公室根据确定的评定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本人进行反馈,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民意测评情况和评定结果。

2、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领导干部,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挽救在先的原则,由区委或纪委、组织部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勤廉公示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公示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调查处理。

3、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今后,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业绩评定以及表彰奖励等,都要征求勤廉公示领导小组意见。区委、区政府决定,从今年起,依据勤廉公示评定的结果,对照有关条件,每三年一次,评选区级“十佳勤廉公仆”和“十佳廉洁文明家庭”,以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五、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区勤廉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成立勤廉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许步健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王柏生同志、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仲林同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彩林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健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负责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区纪委副书记朱秀庭同志和区纪委廉政室主任杨邦中同志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其他人员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抽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勤廉公示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勤廉公示工作。

2、加强指导协调。区勤廉公示办公室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帮助公示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公示方案,按照勤廉公示的步骤和要求,做好审核把关工作,督促公示对象按照规定的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公示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勤廉公示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与勤廉公示办公室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勤廉公示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2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主任可以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外,应当出席会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拟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第六条每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建议审议的主要议题至迟应当在会议举行前十天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果议题中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的审议,应当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主任科员,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科员,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可以列席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县委、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经批准,公民可以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务委员会应当在会前向旁听公民提供该次常务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材料。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议案和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时,应当通知有关部门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问题。

第二章议案的提出

第九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县人民政府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先提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不提请审议的议案,应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出议案的委员说明。

提议案的机关或者联名提议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在议案文本中写明提请审议的理由和内容,于会议举行的十天前送达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并附上有关材料。必要时,提议案的机关可以在会议上就议案作补充说明。

第十条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常务委员会拟定议案草案、并向常务委员会会议作说明。

第十一条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案,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正案,必须附地方规范性文件案和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正草案,关于修正草案的说明及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第十三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应当如实提供被任免人员的有关任免呈报表、任免考察材料和有关材料,并于会议举行的十天前书面送达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听取有关工作报告的议案和其它议案,提议案的机关应当在议案文本中写明提请审议的理由和内容,并且应当附有关资料,并于会议举行的十天前送达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机关或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三章地方规范性文件案的审议

第十六条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案,先由有关工作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报告,再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七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案或者地方规范性文件修改的议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关于该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说明或修改说明。

对于审议当中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有关工作委员会应会同起草部门进行研究办理。

第十八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案,根据审议中委员提出的意见,经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工作委员会会同起草部门修改后,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报告。

第四章工作报告的审议

第十九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第二十条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的工作报告文本,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十天,送达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工作报告交有关工作委员会研究,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研究结果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工作报告后,一般情况由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必要时,可以分组进行审议。

第二十二条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后,可以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也可以提出审议意见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办理部门在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对于一些时间跨度大、办理落实时间长的,可以形成会议纪要,交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对工作报告是否作决定或决议、提出审议意见,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确定议题草案后,由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与有关部门研究,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决议、决定草案,提交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二十三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通过的决议,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行文通知有关部门执行,并予公布。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了解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由有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在会后进行整理,报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行文通知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必须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务委员会。

第五章人事任免案的审议

第二十四条人事任免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进行研究,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案,应当提交被任免人员的简历、任免理由和有关材料,如果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任免人员的情况提出询问,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负责答复。

提请任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局长、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执行局局长、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提请机关负责人必要时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提请任免情况作说明。

第二十五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应当充分酝酿。审议中,如果意见分歧较大,部分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赞成表决,可暂不付表决,由提请任免的机关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意见作进一步考察了解后,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以后的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六章质询案的审议

第二十六条质询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后,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七条质询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作口头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

质询案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负责人签署,并印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工作委员会。

提质询案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果对被质询机关的答复不满意时,可以继续质询并要求再作答复。

第二十八条在审议质询案的过程中,常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对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七章述职评议

第二十九条常务委员会可以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进行。

第三十条述职评议的具体对象、主要内容和时间安排由常务委员会或者主任会议确定,并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二个月前通知被评议人员及所在机关,被评议人员应当于会议举行的十天前报送述职报告文本。

第三十一条常务委员会应当在述职评议前,向被评议人员所在单位及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并可将被评议人员的述职报告文本印发有关人员或机关征求意见;述职评议中,可以由常务委员会采取适当方式对被评议人员进行测评;述职评议后,应当将评议意见告知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被评议人员应当对评议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改进措施,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改进情况。

第八章发言和表决

第三十三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全体会议上的发言,应简明扼要。

第三十四条表决议案必须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三十五条对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

第三十六条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应当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

第3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容、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办法,通过开展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广大基层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促使他们真正成为群众信赖的贴心人和组织农民致富的带头人,更好地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更好地推动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全乡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村支书、村主任一人兼任的,一人述职述廉。

述职述廉内容

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在本村(社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本村(社区)经济、社会年度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本村(社区)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村务公开、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村经济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集体资产处置情况,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土地重用补偿及分配、公益事业招投标、村务往来及村级财务收支、救灾救款物、粮食真补和退耕还林款发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其它政策落实情况。

社会治安、农村稳定、民事纠纷调解情况。

村(社区)“两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参加评议人员

县、乡人大代表,党员、群众代表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村民组长,驻村干部列席参加。

五、方法和程序

村(社区)干部述谦工作在乡党委、政府和纪委的领导下,由乡纪委组织实施,每年一次,尤其是换届必须进行述职述廉。主要包括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两个环节,具体分召开大会、述职述廉、现场点评、民主测评、反馈测评结果、督促整改、评议结果、运用等步骤。

具体程序为:

撰写报告。各述职述廉对象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要突出某个专题重点作出报告或说明。述职述廉报告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准确,简明扼要。乡分管组织和纪委负责同志对村(社区)“班子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村党组织负责人对其他述职述廉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述职述廉。述职述廉大会,由乡党委组织召开,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工作,在听取村(社区)干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表格由乡纪委负责印制、发放、回收及汇总。与会群众代表就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进和行质询,村(社区)干部按职责分工实事求是地作出答复或说明。不能当场答复的,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承诺,经村“两委会”会商,一个月内必须答复,并作为下一次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

情况反馈。乡党委要及时将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汇报,适时向述职述廉对象反馈。测评结果纳入对村(社区)干部考核的内容,作为对村(社区)干部使用、补贴发放和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民主测评结果较差或民主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要视情节给予提醒或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等;涉嫌违法违纪的,要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落实整改。述职述廉对象就反馈中列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将整改情况列为村务公开的内容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并作为下一次述职述廉的内容进行答复。乡纪委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工作要求

第4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__县人大常委会

对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我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了十多年的重要的监督方式。本届常委会在继续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使这一监督方式更趋完善和规范,把对人的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更加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在对县水务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4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的述职评议中做到了四个结合,即与评班子结合、与财务审计结合、与评整体工作结合、与法律知识测试结合,达到了四个增强和一个推动,即增强了述职者和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廉政意识、法律意识和班子的凝聚力,推动了本系统的工作,被评单位通过述职和评议,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都出现新的气象,社会反响良好。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民主确定述评对象,监督工作切近民意

实践中我们体会到,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部门确定为述职评议的对象是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因此,从20__年开始,在年初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之前,办公室都提前向县直各部门、驻灵各单位、各乡镇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发民主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征求意见函,并主动征求县委、政府领导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主任会议根据民意初步确定述职评议对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这一民主确定述职评议对象的方式既体现了民意,又使被评者不好推辞,只能积极配合。一位被确定为述职评议对象的部门负责人曾说:“我被人大常委会列为述职评议的对象,表明社会各界对我本人和部门的工作十分关注,只能认真对待,不可敷衍应付,必须按照评议要求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

二、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县人大常委会对述职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每次述职评议都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调查考核和财务审计两个工作小组,邀请县委组织部、纪检委、审计局等部门参与。述职评议工作一开始,领导小组就在县电视台对述职评议对象进行公示,向相关单位印发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述职者本人及其领导班子和部门的意见建议;在述职者所在的单位召开有全体职工、离退休人员、本系统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县委、人大领导作动员讲话,引导大家打消思想顾虑,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同时,还安排述职评议对象当会作表态发言,促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述职评议各个环节的工作。今年开展的县交通局局长的述职评议,社会各界人士十分关注,参与热情很高,有150多人先后以送交书面材料、打电话、上门口头反映问题等多种形式,共提出意见建议108条。

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住重点进行评议

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只有评得有质量、有水平,评在关键处、根本上,才能使这项工作有成效,有生命力。为此,我们把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调查考核小组深入述职者工作部门、下属单位和乡镇及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反响,征求意见。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了“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座谈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调查考核小组以座谈会的形式集中听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人员的意见,同时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对被评议人员的看法。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与法律知识考试相结合。每次述职评议,调查考核小组都向社会各界发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广泛了解对述职者本人和该部门的意见建议及对述职者任职情况的评价。同时,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命题,对被评议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全面考察其法律素质,并在述职评议会议上通报法律知识考试情况,为评议提供依据。三是听取本人述职报告与视察工作情况相结合。调查考核小组听取述职者述职报告后,选择一些重要工作进行现场视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述职者的评价,掌握述职者及班子的执政能力、工作实绩。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一方面向述职者反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促其进一步充实述职内容,提高述职质量,力求述职报告实实在在,有血有肉,不以空话、套话来掩饰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撰写述职者任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组织、纪检、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本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县委、政府、政协领导参加的述

职评议大会,听取和审议“两个报告”,开展评议。评议充分肯定成绩,既对述职者给予鼓励和支持,又抓住重点工作和主要问题,指出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和努力方向,帮助述职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推动工作的力度。20__年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述职评议后,述职者和局领导班子成员深有感慨地说这次述职评议,使他们对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认识更深了,努力方向更明了,出乎意料的是没有被评得垂头丧气,反而评出了信心,鼓舞了士气,全局上下干事创业的劲头更足了。四、推行财务审计制度,切准述评热点问题

我县开展述职评议的范畴目前还局限在政府组成部门。这些部门的廉政情况和财务工作历来是干部群众比较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因而,真实、准确地掌握述职者和该部门廉政和财务工作情况,就成为述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点所在。为此,我们在每年开展的述职评议工作中都成立由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任组长、审计局局长任副组长的财务审计组,对述职者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既严肃处理和解决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又增强了述职者、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四年来,在财务审计中共查出违规资金10多万元,县审计局均依法作出了审计决定,及时纠正了违规问题。20__年,我们在对县水务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中,通过对水务局及所属单位20__年至20__年3月财务和有关收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了原来在社会上反响良好的水利物资供应站财务管理不规范及5万元公款被挪用等问题。当这些问题在局机关职工大会上被通报后,在职工中引起了很大震动。局领导班子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完善制度,杜绝了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审计部门依法对水利物资供应站进行了经济处罚,并监督其健全了账目,5万元也被追回到原资金使用渠道。这项工作在全县上下引起了较大反响。

五、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凸现述评工作实效

第5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的部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接受监管服务对象对执法人员的监督,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推动我局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述职述廉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为工作人员。

各县局的述职述廉工作由当地纪委负责组织,分局的述职述廉工作由市局纪检组负责组织,同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三、述职述廉的对象:各工商所所长、副所长,经检队队长、副队长。

四、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情况。

(二)服务当地经济、促进和谐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

(三)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情况。

(四)廉洁执法、执行“六项禁令”基层工商所工作人员“十个不准”情况。

(五)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执收执罚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五、述职述廉大会参会人员的范围

(一)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包括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代表和消费者代表。

(二)其他代表。包括辖区内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监督员、街道办、村(居)委会代表、新闻界等有关人员。

(三)本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六、述职述廉的步骤和程序

(一)述职述廉的基本步骤是:“征、述、评、改”。

“征”就是征求意见。

“述”就是述职述廉。

“评”就是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评议。

“改”就是整改。在这四个基本步骤中,关键在于开好述职述廉大会,做好“述”和“评”,最终目的是“改”,即整改提高。

(二)述职述廉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1、准备阶段(9月15日至9月30日)

(1)做好动员宣传工作。一是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述职述廉工作,组织学习有关述职述廉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单、宣传车、广播、电视等方式,积极向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宣传述职述廉活动。三是做好协调工作。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等部门领导汇报述职述廉工作,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参与。

(2)成立述职述廉工作领导小组。述职述廉领导小组由纪委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局、股(室)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3)征求监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县局、分局和工商所可以采取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表、书面问卷调查、企业回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辖区内企业、个体户和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动监管服务对象参与测评活动。

(4)工商所长围绕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年度本单位的主要工作实际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建议,写好述职述廉报告。

(5)向社会公示工商所所长的姓名、职务、职责及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的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6)确定监管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名单。由述职述廉工作小组从各工商所“经济户口”数据库中,在不同行业,不同管片和被工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随机抽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对所抽取出的代表,在代表同意参加的基础上最后确定;

述职述廉,由述职述廉由分局书面邀请,工商所所长述职述廉由工商所书面邀请;

社会各界代表由县局决定并书面邀请。

参会人员要在召开述职述廉大会10日前确定,并于召开述职述廉大会5日前书面通知参会代表。

2、具体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组织上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大会由各纪监组织,工商所所长述职述廉大会由各分局组织。各工商所所长述职述廉大会于11月30日前完成。

大会召开的程序为:

(1)主持人宣布述职述廉大会的召开;

宣读会议内容和会议议程;

介绍参会代表构成及人数。

(2)分局局长和工商所所长作述职述廉报告。

(3)参会代表针对工商工作提出意见和质询。

(4)解答参会代表的意见的质询。对于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质询,述职述廉人员能够当场予以解答的,当场解答;

当场无法答复的,记录下来,在会后7日内答复。

(5)进行测评。

检查会场设置的意见箱,宣布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名单。

监票、唱票、计票人员中,要有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发放《年度工商所长向服务、监管对象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以下简称《民主测评表》),评价结果分三个档次: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由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述职述廉人进行测评。

(6)当场收票、唱票、计票,公布测评结果。

(7)参会领导代表讲话。

(8)参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发言。

(9)主持人作会议总结。

3、整改提高阶段(12月1至12月30日)

91)对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分局工作小组进行分类、整理和汇总,及时报送局监察室。对属于需要加强或改进工作类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指导意见,明确整改方向,由述职人及其所在单位限期整改;

对属于工作失误造成的显失公平的定费、处罚等方面的批评意见,要及时要求排查核实并纠正;

对于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暂不能解决的问题,给予合法合理的解释;

对于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搞好协调,尽快帮助解决;

对属于涉及违纪违法的举报线索,及时调查处理。

(2)制订措施,落实整改。分局局长和工商所所长要根据县局和分局工作小组反馈的意见和整改要求,召开会议通报测评结果,认真分析评议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

(3)公布整改情况,建立回访制度。分局和工商所要在一个月内将整改的内容、整改的措施、整改的结果向市局述职述廉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向参会代表反馈。对于共性的问题,还可以通过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整改情况,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要建立回访制度,记录回访情况,倾听参会代表对整改工作的评价,巩固好述职述廉成果。

(4)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奖惩机制。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要将测评结果运用到干部管理提拔任用工作之中。对于测评结果满意率高于95%的,给予通报表扬;

满意率低于70%的,个人当年不能评为优秀公务员,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满意率低于60%的,进行挂牌整改;

满意率低于50%的,进行诫勉谈话。

(5)做好总结汇总工作。一是做好述职述廉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做好述职述廉工作总结。要认真总结新经验、新作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汇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特别是对工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的一项制度,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总局述职述廉文件精神上来,消除思想顾虑,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参加述职述廉的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向参会代表述职述廉。各分局要树立一个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典型工商所(队),以点带面。

(三)述廉述职会场要设置征求意见箱,当场征求参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四)各分局局长和工商所所长述职述廉报告必须实事求是,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不得夸大成绩、敷衍问题、欺骗代表,要使代表感到讲成绩真实可信,摆问题合情合理,谈打算有板有眼。各述职述廉报告要报当地纪监委同意,工商所述职述廉报告要各分局讨论通过,并报经局长办公会同意。

第6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按照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开展工作,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促进我县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工作监督抓重点,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县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0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4年财政决算。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要求县人民政府要做好经济运行“提速”“提质”的文章,围绕县十三届人三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检查落实,努力完成。常委会重视和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通过专题调查,提出审议意见,建议政府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科学生财;坚持应收尽收,严格依法聚财;立足于公共需要,公平合理用财;坚决稳定基层,缓解乡镇困难。为此,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县委、政府两办下发的14、15、16号三个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公用开支的管理和控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200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促进“两院”工作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外,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004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05年计划安排的报告,并批准了##县2005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计划安排。

常委会准确把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高中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在高中教育方面,要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高中学校的债务偿还问题,大力整顿招生秩序;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方面,要求要重点打牢基层基础,建立社会治安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公安及司法队伍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交办函并跟踪督办,促进了全县高中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为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准确,还从监察、审计、财政、建设、重点办等单位和部门抽调人员参与调查。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进一步促进了我县重点投资项目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为了表彰全县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根据县政府提请审议的##县2005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议案,审议决定了冯应龙等20名同志为##县2005年劳动模范。

二、法律监督求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组织执法检查。5月份,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了对《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将审议意见向县人民政府交办,促进了我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6月份,常委会组织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和《湖南省科技进步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整理出书面的执法检查报告,加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进了这两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进一步实施。此外,常委会及其工作委员会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有效实施。

开展调查视察。为切实提高常委会监督和审议工作水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法院执行工作,检察院自侦案件办理情况,社会治安、教育、旅游、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计生、环保、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调查视察。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针对调查视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进行了交办,并督促认真整改落实。

加强个案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个案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别突出的个案,依法提请主任会议进行个案监督。在注重对司法机关的个案进行监督的同时,加大了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个案的监督。全年共计对13起案件进行了个案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做好工作。常委会始终把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一个“窗口”,坚持了领导批办件和督办落实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把办理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举措来抓。一年来,共接待来访785人次,受理来信355件,同时,还受理上级转来信件79件,依法督促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继续组织“环保世纪行”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常委会围绕“保护水环境,促进创建文明县城”的主题,组织了2005年“环保世纪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了以查禁“瘦肉精”等违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资打假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人事任免抓规范,强化对任命干部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共决定任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和组成局局长3人,决定免去组成局局长职务3人;任命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长、副局长、庭长、副庭长共10人,免去庭长职务7人、副庭长职务5人、审判员1人;任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检察员1人。任命县人民法院陪审员8人,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主任2人,免去委室主任、副主任5人,同时决定恢复执行代表职务1人。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人事任免程序,对所有拟任人员,严格按照任前调查考察、法律知识考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任职前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投票表决的程序操作,确保党委的意图和人民的意志的高度统一。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执政为民的使命感。

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工作。今年,常委会根据本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县人民政府1名副县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建设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的会议述职评议。述职评议严格按照《##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邀请全县三分之一的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民主推荐,主任会议按得票多少确定述职评议对象,并将述职评议对象名单在县内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成立3个调查组,历时一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走访,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提交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了5位述职人员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评议。评议发言以事实为依据,经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了述职人员的成绩,又对某些不足提出了批评和建议。常委会对会议述职人员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另外,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审阅了“一府两院”未列入会议述职评议人员的书面述职报告。对于会议述职对象的评议意见,常委会进行了综合,形成审议意见交办函,要求述职人员按期整改,并向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通过开展述职评议,增强了述职人员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识,促进了述职人员民主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的增强,有力推动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委建设,促进了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代表工作抓服务,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重视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71件,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以来,还先后收到代表建议17件,同时收到市转县办代表建议3件,都已在法定时间内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建立健全了交办、办理、督办等工作制度。5月份会同县政府对全县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组织代表现场调查视察,会同承办单位召开见面会,实地督促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落实。

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常委会加强了与代表的联系,帮助市、县代表小组制订活动计划和各项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并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约见领导现场办公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先后参与代表小组活动7次,指导响水、花石等乡镇开展了市、县、乡、镇四级代表的法律培训,常委会重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拓宽了代表的知情权和知政权。建立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都有针对性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全年共有40人次列席了常委会,为代表们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继续开展代表工作“争优创先”活动,经民主推荐,县人大常委会审定,2005年共评选出优秀县人大代表46人,优秀县代表小组5个。

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年初,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分管主任带队在会前深入各乡镇分别进行指导,规范会议程序,指导补选乡镇人大主席5人、人大副主席1人、乡镇长5人,副乡镇长27人。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人大秘书培训班,对全县乡镇人大秘书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3次,召开了一次乡镇人大主席、人大秘书座谈会,交流了工作情况。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组织集中检查1次,评选出先进人大主席团5个,优秀人大工作者22人,并进行了通报表彰,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五、自身建设抓经常,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深入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和先进性教育的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严格按步骤操作,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学习动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联系自身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作风提高素质,扎实搞好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使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要求,顺利通过了县委督导组的验收。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和具体要求,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坚持不懈地抓学习。常委会领导带头学政治、学理论、学业务,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制度进一步得到健全,明确每周的第一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每次由一个委室负责组织。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了以民为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三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制度、人事任免办法,继续坚持和完善机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制度、物资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促进了机关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并产生了很好的实效。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先进性教育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在“双走”“双联”和办乡镇联系点等工作中,着力为基层和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常委会注重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人大工作宣传。坚持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为重点,围绕强化监督实效、构建和谐社会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有5篇论文被市人大制度第十次理论研讨会采用。两次参加全国二十县(市)区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了与外地人大的联系与交流。

第7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一、《昌邑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制定

校务公开工作在事业单位推行可以说是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的,为了有效地制定实施细则,增强它的可操作性,校领导对局文件精神进行了反复研究,进行了多次讨论,几易其稿才最后把草案定夺下来,并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我们本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及时全面、方便群众”的原则,设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确立了校务公开的十一项内容,并在细则中详细罗列了各项内容的公开层面。制定的校务公开程序也是清晰明了的。原创:校务公开的渠道更是畅通无阻,除了教代会、校务会议、行政例会,还有校务公开公告栏、校务公开联系箱等为校务公开工作提供方便。

二、《昌邑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的实施

根据实施细则中校务公开内容的范围,我校按照公开程序着重对以下内容进行了公开或审议。

⒈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

月日,学校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个专项评估组,制定了自评工作计划。月底召开校务会、行政会、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了《督导评估手册》,进行宣传发动,布置了工作计划,提出任务要求。月至月各专项小组认真对照各项评估指标,收集信息,并整理有资料。月校务会、行政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提出方案,教代会通过,确定申报等级为示范二级。月至月上旬,全校动员,分层分级落实任务,各专项小组完成级指标自评表的填写工作。月中旬各专项小组完成分报告。月底召开教代会,审议自评报告。月上旬基本完成,请督导室领导来校指导工作,我们对不足部分,及时加以修正、整改。

⒉工会换届改选

月上旬学校党支部对三年一次的工会换届改选进行了宣传发动,在全教会上决定选举方式。月日进行组室提名,提名较集中的列为候选人。然后在校务公开公告栏中对候选人进行情况简介。月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正式改选,当场唱票进行汇总,然后上报学区。这一工作符合民主程序,符合群众意愿,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⒊教代会

三年来,两届工会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教代会。

七届一次:昌邑小学实施素质教育三年规划讨论、通过昌邑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讨论、通过

七届二次: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

年度局、校优秀名单(校考核小组推荐)

年度工会财务及经审报告

七届三次:昌邑小学教工考核制度修订

昌邑小学教工奖惩制度修订

昌邑小学教工岗位责任制修订

昌邑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细则

七届四次:校中层干部考核、校党政考核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经审报告

七届五次:制定昌邑小学师德规范

七届六次:党政考核及中层干部述职,群众评议

学校及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及经审报告

八届一次: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昌邑形象教师”评选细则

八届二次:讨论、修改,进一步完善督导总报告

⒋党政领导年度述职报告

三年来,校长和书记当着全体教职员工的面进行了述职报告,述完职,校长书记离场,由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教工对党政领导的考核,考核表收教后,当众封袋,上交学区。

⒌工会年度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每一年,工会财务委员张青凤同志向全体会员汇报了年工会财务收支情况,经审委员邱鸿年作了经审报告,得到了会员的普遍认可。

⒍职称评定

我校通过教代会的选举产生了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小组群众代表两名——沈煊老师和陆翌老师。在年小二升小一、小一升小高的职称评聘中,先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再由职评小组成员经过深入细致地分析、讨论,最终确定送审人员。对条件不够但又上报的教师逐一说明不送审原因,消除他们的顾虑,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机会,弥补不足。××年月,由于沈煊教师内退,补选杨佩青教师为教师代表。××年在小一升小高的职称评聘中,学校里符合条件的有位老师,但实际名额只有一人。校职称评定小组投票同意杨文英教师评为高级教师,另两位符合条件但受名额限制的教师,学校在第二年将对他们低评高聘。

⒎年终考评

每一年度都有年终考评工作,在此项工作中,我校遵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途径保证“优秀”的产生公开、公平、公正。我们首先让教师在自己组内交流年终小结,在交流的基础上,根据学科教师比例产生“优秀”候选人,再提交学校评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汇总后,根据个人实绩,确定优秀名单,这其中严格控制中层干部“优秀”比例,尽可能考虑确有贡献的、第一线的教师。接着张榜公布优秀人选,给大家一定的时间提出异议,若无异议,最后上报局人事办。

⒏报或评定先进人物

在近一年中,我校分别向上级申报了区“三八”红旗手、区先进工作者、区园丁奖、局优秀党员、局青年岗位能手、学区优秀党员、学区优秀团员等不同级别、不同层面的先进称号,原创:但无论是哪一级的评优工作,我校都根据标准或条件,按照民主推选的方式层层落实,因而使得各类评优真正符合民意,尊重实绩,也一次次振奋了人心,起到了促进教师发展的目的。

⒐副职聘任

年月,学校从实际出发,对副校长一职进行了公开聘任,在各组室的充分酝酿下,高名义同志被一致推选并受聘。

⒑浦东新区教师奖金分配方案

三、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思考

⒈校务公开工作毕竟只是开了一个头,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从实践中,我们感到要边做边学,边学边思,发现问题要及时改正,既要多学一些法律法规的常识,又要善于灵活掌握规则,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变动。而目的只有一个:调动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乐意为学校建设发展出谋划策、发光发热。

第8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方式

述职评议的范围是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分别向县委和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向县委述职时,一般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方式进行。向本级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干部大会述职,原则与效能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但要单独述、单独评。其他基层党组织按照层级管理参照进行。

二、主要内容

2017年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

1.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重点突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情况。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讲党课及四个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推动学、做、改等情况。

3.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情况。贯彻农村、城市、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大三强”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情况;培育巩固党建示范点、党组织和党员创业行动及党建促进月等开展情况;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情况,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

4.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选优配强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动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当先锋,后进村和软弱涣散村整顿提升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情况。

5.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6.各级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将党的建设其他重要工作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时间和步骤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从2017年12月开始,到2018年1月底前结束,各级党组织要自上而下、分级展开。

1.深入调研摸准实际情况。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集中一段时间,组织专题调研,实地查看去年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紧盯尚未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意见,全面、准确掌握基层党建真实情况,并将调研报告报县委组织部。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要采取随机调研、实地察看、互观互检等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要及时通报并向所督查单位反馈。同时,在述职会上,汇总归纳后集中书面通报。

2.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及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思想,认真总结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要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回应上年度查摆的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督查、随机抽查、互观互检、巡视反馈的问题,问题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内容要具体精准,力戒“有的”“一些”等模糊表述,总结成绩和经验要实事求是,防止“虚空飘”。整改措施要回应查摆的突出问题,有具体目标和措施。上级党组织要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3.从严从实组织述职评议。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紧扣重点内容,讲清履职尽责情况和今后努力方向。听取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根据平时了解掌握和会前督查情况,对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特别要点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症结和原因,指明努力方向。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会议要安排“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及与会其他人员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现场质询。述职评议会上,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并征求意见。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摘要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听取述职的党组织,要综合平时调研了解、督促检查和述职评议会上领导点评、现场测评等情况,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指导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防止简单以现场测评结果确定评价等次。

4.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结合述职评议情况和年度考核,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5.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述职评议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整改落实上,认真梳理自己查摆、会前督察、上级点评、群众评议、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逐项整改落实,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要对照清单、定期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推动落实,确保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年初安排部署、年中督查通报、年底述职评议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具体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精细谋划部署,抓好职责落实,切实把述职评议考核的过程作为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过程。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各乡镇党委,部门党(工)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科邮箱。

第9篇:公务员述职评议报告范文

一、述职述廉的指导思想

基层工商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总局提出的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和市委市府提出的“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要求,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监督,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为民、服务经济、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水平。

二、述职述廉的基本原则

(一)以述促廉的原则。开展述职述廉工作,要注重与已有的效能考核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的衔接,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活动、红盾人文精神建设、“强基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工商队伍建设。

(二)实事求是原则。述职述廉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使其既能加强群众对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又能切实保护工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内外互动原则。认真听取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对待批评,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执法水平。通过述职述廉活动,广泛宣传工商职能,使监管服务对象更加关心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

(四)注重整改原则。高度重视述职述廉中监管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制定整改措施,主动整改。整改情况、整改结果要及时向当地党政、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落实期限。

三、述职述廉的对象

工商所所长(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为述职述廉人,被测评对象为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

四、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履职,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

(二)推行政务公开、深化“阳光收费”工作情况;

(三)发挥工商职能,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

(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情况;

(五)廉洁执法和遵守《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守则》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五、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产生

参加述职述廉活动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应从工商所辖区内的监管服务对象(市场主体、消费者)中产生,采取由工商所上级主管部门或商请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等有关部门以随机抽取、书面邀请等方式确定。邀请当地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村(居)委会和社区代表及工商特邀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农村所还应有农民代表参加。各类代表的参加人数,农村工商所不低于__人,城镇工商所不低于__人,其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__。

监管服务对象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广泛性、客观性和自愿性,以保证述职述廉评议结果的真实、客观和公正。

六、述职述廉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阶段。

确定监管服务对象代表的人员名单和述职述廉日期,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评议准备。述职述廉人员按照要求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撰写前可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监管服务对象意见,以增强述职述廉报告的针对性。

(二)实施阶段。

1、由分局的班子成员按要求主持召开述职述廉会议,所长(主持工作的副所长)代表工商所进行述职述廉。

2、民主测评。向每位参会代表发放《××市基层工商所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民主测评表》和《××市基层工商执法人员民主测评表》,讲明填写方法后,每位参加评议的人员以不记名的方式如实、准确地填写。填好后,由组织者及时收回。

3、民主座谈。述职述廉过程和民主测评中如有需要进一步弄清的问题,组织者可视情况选取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座谈、接受代表问询等形式对述职述廉人员进行评议。

(三)整改阶段。

分局将书面测评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及时向被评议单位和个人反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督促被评单位和个人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整改相关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向监管服务对象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