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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民政低保工作总结

第1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低保的基本情况

…年全区低保对象为…户、…人,其中固定低保…户、…人。元旦春节临时补助…户、…人。在…名低保对象中,下岗职工有…人、失业人员…人、离退休…人、在职职工…人、三无对象…人、其他人员…人。我们按照省厅要求和市局下发的《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城市低保工作机制。一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坚持动态治理,实现“进出通道”的畅通。全年对…户、…人因家庭生活发生变化,超过低保标准的居民及时办理了停发手续,停发低保资金…元。做到了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累计发放低保金…万元。应保尽保率达100,完成了年初市政府和我区签定的低保责任状。

二、推进低保工作的主要措施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

为了准确地把握困难居民的具体情况,我们要求所有街道、社区的低保专干和社区干部必须一一入户调查摸底。有的因为家中没人,一户要去几次,有时白天没人,晚上去,起早贪黑不辞辛劳。非凡是对那些搬到全市各处临时居住的拆迁户,我们都想办法不怕麻烦,去调查走访。通过“看、查、听、问、记、算”等各种方式,认真细致做好调查工作,把好调查审核关。“看”就是查看各种必备的材料手续、证实等,如户口、身份证、残疾证、离婚判决书、单位工资证实等;“问”就是问当事人的家庭各种自然状况,赡养抚养人情况,再就业情况等;“听”就是仔细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家属的补充说明,邻里的相关说明;“查”就是仔细调查当事人的单位、亲属、朋友、邻居,看其提供的情况是否真实、准确、全面;“记”就是将上述情况进行有效、细致、全面的记录,并将记录整理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申请审批表,“算”就是由调查组成员根据审批表共同评议研究,根据各方面情况和收入的综合评估进行测算,计算出申请对象是否应该享受低保,享受的金额为多少,并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盖章,确保了这项工作的严厉性。通过前后环节的紧密相扣,调查人员的耐心细致工作,使初审工作顺利进行。

低保工作人员不怕情况复杂,不怕打击报复,深入到3000多户申报人家中调查,有的低保对象不在家,有的住址偏僻,有的户在人不在,有的单位破产多年无法查找,有的身患残疾无法沟通,低保工作人员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基本把握了低保对象的各种情况,为规范低保工作提供了较为可靠、详实的第一手材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低保审批中实行阳光下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在对低保对象的审批中,我们严格程序、严厉纪律,严格把关,由下而上实行三级评审制度。即:社区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区民政局审批。评议小组由熟悉辖区情况的社区书记、主任、社区民警、低保专干、居民代表组成。按要求做到“三不批”,即相关材料不全不批,调查情况不明不批,不经评议不批。评议通过的,在社区实行两次公示。即:在社区向社会公示调查审核后的名单、金额。公示时间为5天,群众没异议的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回来后再次公示,群众没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另外在区、各街道、镇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主要负责人,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马上处理。通过公开结果和按章办事程序,使这项工作置于广大群众有效监督之下,避免了可能出现的疏漏,达到了一个社会较为满足的公平结果,进而实现了这项工作的公正合理性。

3、切实加强低保资金的监管,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年中心转移支付低保资金…万元。为保证地方低保资金的落实,区政府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措施力度。在年初预算时,优先做了安排,…万全部到位。为保证低保资金及时到位和安全运行,在坚持定期检查的同时,4月份我们以省财政监督检查组专项审计低保资金为契机,配合审计部门对低保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低保资金治理使用制度,使低保资金治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没有挤占挪用现象,做到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我区的低保资金每月28日在社区在发放,由低保对象本人到所在社区领取。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病、重残、孤儿、孤老等重点照顾对象,低保专干和社区干部都亲自送到家中。我区的低保从调查到审批,从资金拨付到发放制定了一整套严格的手续,每月区民政局根据各街、镇上报的低保情况月报进行汇总,向区财政局请款,区财政局将低保资金拨到区民政局帐户,区民政局再下拨到各街、镇民政办,并根据民政局审批结果填写低保金领取三联单,由本人签字、盖章领取低保金。我区低保资金下拨发放及时,没有拖欠现象,按月足额发放到位,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4、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加强我区基层低保工作治理,使各项工作得以健康、规范、有效的开展,做到不错保、不漏保,提高其业务本领和水平,我们组织四次全区大型业务培训,参加人员有各街、镇的民政科长、民政助理、低保专干、社区主任。通过培训,使他们从思想上深刻熟悉和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群众观。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集中到“为民解困”、和“群众满足”上来。使他们更加熟练地把握低保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为做好低保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全市低保知识大赛中,我区以180分的总成绩,获得长春市低保知识竞赛一等奖。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善低保基础工作,实现档案治理规范化。2月份我区购置70个档案柜、600多个档案盒,发放到街道社区,存放低保档案材料。使区、街道、社区,档案柜盒统一。规范整理低保临时补助档案表10万余份,固定低保对象档案1万多份。统一编号归档,做到了低保对象档案号、微机编码号、审批号三号合一,受到了市财政局、民政局的表扬。

2、根据国家和省、市要求,4月份,我区按照低保对象的身体情况,残疾等级、年龄、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等情况,把全区所有的低保对象分为9种类型,分别进行了入户调查登记,为今后分类施保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低保对象住房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年全区有83户低保家庭的无房户享受到了廉租住房待遇,其中实物配租12户,租赁住房补贴71户,经过和市房地局的沟通,通过争取,为我区又增加了1套房子,及时解决了10名残疾人的集体上访事件。

4、我区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热工作的决定》,对低保对象实行供热费减免的优惠政策。我们按规定审核了户口、房证、领取证,三证相符的736户低保对象,办理了减免手续,免交金额…万元。保证了低保户冬季供热如期开栓。5、为解决低保户冬季取暖的困难针对煤炭价格上涨等问题,我们对无采暖设施的45户低保家庭,和有取暖设施但不符合热费减免条件的1749户低保家庭,实行了取暖用煤专项补助。补助金额…万元。体现了政府对特困群体生活的非凡关爱,使低保对象安全过冬。

6、面对年初粮油涨价给低保家庭生活带来的冲击,3月份,市民政局以我区为试点,对低保家庭生活消费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按照市局的部署,从4月份起对低保对象每月每人发放粮油补贴15元,全区共有2938户、6657人,享受粮油补贴…万元,稳定了低保家庭的生活水平。

7、按照省里的统一布暑,今年4-10月份对低保户实行电价补贴,每户3.69元,共有2865户享受电价补贴,补贴金额…万元。

8、提高补助标准,落实分类施保。按省厅统一布署,11月份起提高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在原有补差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补助金11元,全区共有6473人享受提标补助,补助金额…万元。

9、11月份起,对全区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孤儿、优抚对象实行分类施保。每人每月增加34元,共有124人提高标准,月增加补助金额…元。

10、为加强低保信息化建设,规范治理,区民政局为各街、镇民政办全部配备了微机。目前,全区8个街道,3个镇实行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系统治理,对现有低保户采取民政事业统计信息治理微机录入,将我区11,787户低保对象(包括“两节”期间临时救助对象)的姓名,享保人员,享保金额等相关信息进行了微机编码汇总。实行微机报表,使低保工作向信息化、规范化治理方向发展,实现低保信息化建设达标率100。

11、积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公益活动,每月至少2次,有考评、有记录。如:美化环境、种花种草、清扫楼道卫生、治安巡逻、清理非法张贴物、邻里互助等。通过参加活动、加强了交流,强化了社区居民的互助意识,同时也可以提高低保对象的觉悟和素质,尽自己的力量回报社会。

12、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综合救助体系,实行综合帮扶

为切实解决低保对象在生活上的多方面困难,我区对低保户落实多项优惠政策,除了廉租住房、供热费减免、阳光超市购物外我们还对低保对象实行大病救助、慈善助学等救助。在开展慈善助学活动中,全区有42名低保家庭子女得到资助,发放慈善助学金…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圆了他们的大学梦。对全区88名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孤儿、优抚对象、病残人员进行慈善大病救助,发放慈善医疗救助金…万元。使他们的病情得到及时治疗、身体得到康复,不在为看不起病发愁了。我们还积极和市慈善会联系,为我区11名孤儿找到了爸爸妈妈,使他们的生活、学习得到好心人的帮助。我们还积极和街道劳动保障所联系,为低保户寻找再就业渠道,今年为低保对象介绍工作35人,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使低保户在市场、城建治理费缴纳等方面得到优惠照顾,如:修理自行车、理发、修鞋、配钥匙、从事家政服务等,鼓励他们再就业、增加收入早日脱贫。10月份,通过上报省委组织部,我区又为500户低保对象结成帮扶对子,使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

13、阳光超市普遍成立,形成连锁服务网。“阳光超市”作为城市低保制度的有益补充,拓宽了对低保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体的救助渠道。5月,我区…个街道率先在…市统一成立了阳光超市,并投入运营,逐步形成以区扶贫超市为中心,辐射全区所有街道的连锁服务网络。阳光超市覆盖率占全区街道总数的100。…年全区共发放超市特困购物证1000本,优惠购物证3000本,代金券…万,受益人数达4000户、12000余人。为方便低保户、特困户就地就近购物,阳光超市每月送货到社区,对残疾人、孤儿、孤老送货上门。深受困难群众的欢迎。

14、…年低保扩面以来,享受低保人数增长幅度较大,为我们基层低保工作提出了更新要求,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也是群众敏感和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因此,我们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坚持做到“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四心”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全年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2100多人次,形成调查报告31份,作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群众满足。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区里、防止了越级上访。全年共接受国家、省、市领导及其他县、市区来我区视察、检查学习低保工作16次。低保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今年1月,我区代表…办事处,接受了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社会保障问题专项调研,低保工作受到检查组好评。

3月,…部长视察了我区扶贫超市。

4月,全市阳光超市现场会在我区举行。

5月,…视察了**街道湖东社区阳光超市,充分肯定了阳光超市的作用。

8月,…来我区就低保、阳光超市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专题报道了我区的阳光超市情况。

9月17日,全市低保金实物发放试点在我区实行,…晚报等都进行了专题报道。

我区做为…地区低保金实物发放的试点,使那些不善于理财的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四、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隐性家庭收入不好把握。“虚拟收入”取消后,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有的居民不如实申报,如有的单位提供虚假证实,有的医院开具假诊断书,有的居民办假离婚等等,核实起来困难很多。我们只能以社区评议为准,其间纷争不断,进行较为艰难。

2、需要进一步开发就业岗位,变“输血”为“造血”。为更多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介绍工作,鼓励他们劳动自救,摆脱贫困。

3、缺少办公经费。有的申请人户在人不在,有的单位停产多年,到单位调查取证去几次都找不到人,有的街道对外出调查人员的交通费、午餐费支出都有困难,工作压力也很大。还有每年按上级要求复印的大批报表、材料、张榜公示板、公示纸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动态治理下的应保尽保。区里定期或不定期随时检查,抽查低保情况,街道、社区要每月随时走访,进一步核实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征求群众意见,对符合标准的及时纳入,超过标准的随时停止,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金额有升有降,不错保、不漏保、应保尽保。

2、继续实施配套优惠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针对低保对象的供暖、住房、子女上学、就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探索解决办法。建立以低保为主、以临时救济、政策扶持、社会互助、大病救助、就业援助、就学援助、司法援助、廉租住房为辅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解决城市居民的生活困难。

3、积极研究探讨我区阳光超市的运营发展问题,建立具有朝阳特色的阳光超市。实现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增加造血功能,走社会参与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路子,在经营中求发展。

4、加强队伍建设,做好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举办有街、镇民政干部、社区主任、低保专干参加的培训班,请专业人员讲课,开展知识竞赛交流工作经验等等。通过学习、交流、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整体水平。

第2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行动,坚决清查纠正违反低保政策、扩大低保范围、挤占低保资金,以及“人情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强化政策观念,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清理内容

(一)对全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进行全面年审。

(二)在去年全区农村低保全面年审核查的基础上重点清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救助对象。

三、方法步骤

(一)城市低保年度审核从年3月8日开始,到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拟订年审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对年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保年审政策、年审时间及要求,做到低保年审工作家喻户晓。

2、组织实施阶段

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区低保中心落实人员深入各街镇乡进行督促指导,具体分为以下两个步骤:

一是调查摸底:各街镇乡抽调力量,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社区居委会、各低保户,摸清、摸准、摸实每个低保家庭详细情况,入户率要达到100%。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填写《洪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查评议表》,对符合条件继续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重新填写《洪山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及《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指导监督各社区居委会对核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在社区民主评议的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二是集中审批:由区民政局抽调部分街镇乡及社区低保政策较熟、业务素质较高的低保专干,组成审批专班进行集中审批,审批结果要在各社区低保固定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年审过程中,对经核查及评议后认定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坚决取消,并说明原因,对经核查发现有应保漏保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纳入保障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

3、整改提高阶段。

对城市低保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保障对象的档案资料,建好城市低保对象台账,依据年审结果对城市低保基础数据库及时进行更新,全面提高城市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4、总结汇报阶段

各街镇乡对城市低保年审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于年7月5日之前,将总结报告报区民政局。

(二)农村低保的清理监察:由各街镇乡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重点对第二、三类低保对象按照政策、标准、程序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的要迅速清退,并在6月20日之前上报自查自纠清理清查总结报告,对清理清查后仍存在不该保的还在享受的现象,出现问题由各自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城乡低保年审、清理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任务重、要求高,各街乡镇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清理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充实工作力量,组织人员培训,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按期完成。

(二)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城市低保年审工作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民主评议、街镇乡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三榜公示”的原则,规范操作,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不重保、不错保、不漏保。各街镇乡、各社区居委会进行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要保留规范、详细、齐全的档案资料,做到会议有记录、评审有材料、公示有存根,档案填写规范、资料完整、手续齐全。建立调查、审查、审核、审批签名制度,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对优亲厚友、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

(三)严明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在城乡低保年审、清理工作过程中,要严明工作纪律,明确责任,对参与城乡低保年审、清理的工作人员,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严格按程序操作、阳光操作。对年审、清理中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武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法》(武政〔〕63号)文件精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3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的目标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从我市实际出发,确定此次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的具体目标是:

(一)调整农村低保标准。从20**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

(二)实施差额救助。在科学核实家庭收入的基础上,提高月人均救助额,实行分类救助。对“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60周岁以上老人、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人在差额救助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20元。保障标准减去家庭人均收入后月人均差额救助额低于10元的,按10元标准救助。

(三)实现应保尽保。搞好低保对象排查,摸清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特困居民按户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二、实施的方法步骤

实施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工作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人员培训(4月10日至4月25日)。各级政府建立领导组织,制定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农村低保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县(市)区负责农村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由市民政局负责,乡镇(街道)和村农村低保工作专管员培训由县(市)区民政局负责。

第二阶段,调标排查(4月26日至5月25日)。各县(市)区在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制定家庭收入核实办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以户为单位的农村低保对象大排查,摸清底数,以实名制方式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对象名册输入计算机,并逐级统计、汇总、上报。各县(市)区民政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普查数据,测算出当地农村低保资金需求量,做好资金筹集工作,于5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排查结果上报市民政局。

第三阶段,审批发证(5月26日至6月30日)。各县(市)区在排查基础上按程序开展低保对象审批工作,确定差额救助标准,发放低保金领取证,并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册(电子文本)和统计表逐级上报。原农村低保对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在注明调整救助标准和时间后继续使用原证。

第四阶段,发放保障金(7月1日至31日)。从7月1日开始按新确定的差额救助标准发放保障金。原农村低保对象从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核定的月救助标准(1-6月份的保障金可先按原标准发放,调整月救助额后增加部分从20**年1月1日起补发)。新增农村低保对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享受保障待遇。农村低保资金必须按季度、实行“实名制”,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提供发放明细,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通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邮政储蓄所发放到户。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立机制,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民政局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市民政局、财政局、农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统计局、扶贫办等为成员的农村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增加农村低保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解决工作经费(由编制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乡镇(街道)和村要设立农村低保工作专管员,专门负责农村低保工作,并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需要解决工作经费问题。

民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精心部署,切实履行职能,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力做好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工作。

(二)调整保障标准,科学核实家庭收入。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定量与评估相结合,以定量为主。对能够用定量方法核实的,要与财政、统计等部门一起确定出当地的具体计算标准;对不宜定量的,可以采取评估的办法来确定出群众认可的衡量标准。二要立足实际,科学论证。采取入户调查、召开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对农村家庭粮食、蔬菜、林业、养殖业等实际收入逐项进行调查和测算评估,制定农村居民家庭各项收入和费用的计算方法,然后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走访调查,通过与被走访调查对象交流沟通,不断调整各种数据,使各项收入、支出的计算标准更加符合实际。三要以收入核实结果为审批依据,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对象,做到应保尽保。

(三)精心部署,切实搞好农村低保对象排查工作。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是全面掌握我市农村低保对象情况,确定应保尽保对象和资金需求的基础和前提,意义重大。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一定要充分重视,以高度责任感做好低保对象排查工作。一要制定排查实施方案,要具体明确排查的时间安排、人员组成、排查方法和实施要求,要有操作性和可行性。二要提前做好排查培训。各县(市)区要对参加排查人员进行排查知识和有关政策的培训,并印发相关排查工作手册,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保证排查工作的质量。三要充分发挥乡镇和村委会的作用,充分利用乡镇、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熟悉政策的优势,务必保证按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排查工作。四要在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排查的结果,制定低保工作计划,测算资金需求,上报本级政府,同时,向市民政局上报农村低保对象排查情况报告。

(四)做好低保金发放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发放到位。一要理顺资金拨付渠道。省政府决定在省、市、县三级建立农村低保资金专户,将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困难户救济金和预算安排资金划入农村低保资金专户管理,解决农村低保资金两条线拨付问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协调衔接工作,理顺资金拨付渠道,解决资金下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低保资金快速顺利下拨。二要进一步推行农村低保金银行化发放。要采取协议或委托方式通过银行、信用社或邮政储蓄所发放低保金,防止挤占、挪用和贪污冒领问题,方便低保对象领取,提高发放工作效率。三要保证按时发放。各县(市)区一定要保证农村低保金按季度及时发放,不得拖欠。

(五)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农村低保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要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公开;申请、审核、审批结果公开;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实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保证低保工作的质量,使其成为阳光工程。

第4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民政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力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把发展民政事业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主席指出“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不要怕麻烦。”邓小平同志对基层政权建设、关心群众生活和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等方面都做出过精辟论述。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都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

自年第十四次全省民政会议以来全省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程度不同地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村民自治首创的“海选”模式在全国推广城市社区建设逐步深入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健康发展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率先在全国完成民间组织管理明显加强社会福利社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八年来全省民政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台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是满意的。

进入新世纪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省正处于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一是随着改革和调整的推进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劣势企业被兼并重组、关闭破产和职工下岗、失业将不可避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将面临更多的困难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大量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这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日益多样化人口流动性增强。加强社会行政管理越发成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三是随着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特别是随着单位社会职能的剥离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人”大量增加民间组织急剧增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在发挥民间组织管理作用的同时民政工作必须开拓创新依法加强引导、管理和规范。四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户籍制度、劳动人事制度和城市管理等改革不断深化民政工作的管理方式和运行制度也必须通过改革与之相适应。应该说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内容越来越丰富任务越来越繁重作用越来越重要。

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会议上江总书记在接见与会代表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扬‘孺子牛’精神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这里讲的“三个服务”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民政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民政工作无论是社区建设、村民自治、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老龄工作还是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儿童收养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关其中不少工作还直接为孤寡老人、残疾人、残疾儿童、下岗失业人员、灾民等困难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服务。江总书记提出民政工作要“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一方面把民政工作与党的宗旨明确地联系在一起从新的角度强调了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明确地把民政工作对象界定为“广大人民群众”指出了这项工作的广泛性、社会性进一步说明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是对同志“民政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城乡各地无依无靠的鳏寡孤独、盲聋残哑曾为党和国家做出重要贡献的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和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等群体本来都是民政工作的对象。江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要“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是因为新形势下的“为困难群众服务”已经有了与传统工作完全不同的内涵和更高的要求。目前社会困难群体不仅有传统的优抚救济对象还增加了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而且在一个时期内将呈增多趋势。据统计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低保对象均超过万人。这是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亟需给予特别的关注及时为他们“雪中送炭”。做好形势下民政工作必须强调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

江总书记指出“我看‘稳定’这两个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和我们的民政工作相互联系在一起的。”救灾救济对于城乡困难群众的稳定拥军优抚安置对于优抚对象和军队的稳定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对于城乡基层的稳定民间组织管理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的稳定都有不容置疑的重大作用都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息息相关。只有把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使城乡基层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权利得到维护使各种民间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正常发挥做到了老有所养、贫有所济、残有所助、灾有所救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总之加强和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用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三个服务”的要求深化对民政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民政工作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紧紧围绕大局落实好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

今后五到十年是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开放的重要时期。省八次党代会提出经过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的努力把初步建设成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的省份实现全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在这一新的形势下全省民政工作必须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当前全省民政工作要着力落实好以下几方面任务。

一切实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当前民政工作的一项突出重要任务是抓好城市低保工作。这是全省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更是稳定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解决城市部分居民生活困难问题我们已经采取建立“三条保障线”、实行“两个确保”等措施。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是城市社会保障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必须不遗余力地把它守好切实发挥其作用。据民政部门调查统计全省现有低保对象万人居全国第位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如果按万人拥有低保对象的比例来计算我省将居全国首位。今后随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可能会有相当多的失业人员在年失业保险期内仍难以重新就业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将会进一步扩大。从目前情况看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在全省各地建立起来但这项工作的发展不平衡还要做很大努力才能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才能使低保这道最后的安全线真正起到兜底的作用。

要把低保工作做实、做细尽快完全实现应保尽保。抓紧研究最低生活费补贴的计算和发放办法不能把脱离实际的所谓“虚拟收入”计算在内根据居民的真实生活状况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纳入低保范围。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把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的特困职工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别是加强对煤炭、军工等破产企业职工和群众的调查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全部纳入。对企业改组改制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众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需要纳入低保的人员要作为工作的重点及时有效地解决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在低保标准的制定上要从实际出发既要确保最低生活标准又要注意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社会救助政策多方面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管好用好低保资金。搞好低保工作的关键是切实增加低保资金。朱总理指出“低保的主要责任在地方地方政府必须更多地增加财政收入。”因此各地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特别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低保投入确保低保资金及时到位。从各地的财力看除少数县市特别困难外多数市、县两级财政都有能力保证低保资金的投入。关键是对于低保工作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到位。各级政府对低保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不能虚列预算列而不支更不允许挤占对贪污挪用的要严肃查处。各市州都要核实一下低保资金落实情况省财政、民政等部门也要深入各地检查低保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

要努力实现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社会化和信息化。省里近期将出台低保实施办法各地要抓紧制订本地的实施细则做到依法办事。完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程序整个工作要做到民主、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做好有关的核查、监督和按时发放等工作。尽快建立功能齐全、覆盖面广、规范透明的社会救助信息网络实行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民政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近年来我省旱涝灾害交替发生基本上是两到三年一个周期。今年发生洪水的可能性很大防汛防洪形势严峻。各级干部一定不能有任何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工作决不可掉以轻心宁可有备而无汛不可有汛而无备。要把困难和问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抗洪措施落实得更扎实一些确保实现安全度汛。当前局部地区出现了一些雹灾。针对灾害要建立健全灾民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提高救灾能力确保灾民基本生活。加快建立和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承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原则上小灾害由市、县政府负责大灾由省级政府负责。抓紧完善救灾款专户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救灾款物发放制度保证发放公开、透明保证救灾款物真正发放到灾民手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做好灾前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灾情预报、监测和信息传输体系建设。坚持“造血”与“输血”相结合提高灾民的自我救助能力。同时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活动开展好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完善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捐助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民间组织是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后发展起来的第四种社会组织对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全省民间组织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育不够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要全面实行登记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尤其是业务主管单位要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要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把培育发展的重点放在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的行业中介组织、社会公益和服务性的民间组织上来。要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们在发展第三产业、扩大社会就业、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从各地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广大农民协作经营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协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四做好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是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依托。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全省城市社区和农村村委会所承担的社会管理任务不断加重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江总书记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这个最基层、最基础的工作抓好了才能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才能真正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才能形成坚如磐石的执政基础。

社区建设是城市工作的新生事物新事一定要办好。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的城市社区建设形成了较好基础典型示范尤其明显。但就全局而言拓展的空间很大还要做大量的工作。关于全省社区建设的总体安排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有明确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要紧密结合生产力发展和城市改革开放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形势下社区居民对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求努力探索广泛参与的途径努力探索政府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努力探索社区党的领导方式开创社区建设的新局面。需要在这里进一步强调的一是要强化社区吸纳就业的载体功能。服务业是近期扩大就业的主改方向而社区恰恰是服务业的密集区也是扩大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载体。目前仅省社区就业试点单位就新办社区网点个新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人。要大力开发便民服务岗位、社会化服务岗位和社区管理工作岗位努力使社区就业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倡导灵活的就业方式加强对非正规就业的组织化管理。坚持市场化运作推进社区服务的产业化。加大对社区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解决社区就业中的各种障碍问题。二是要抓好大中城市社区建设。四平市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表率。实际上四平市的财政并不富裕但他们为什么能在社区建设上创造出新的成绩关键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本着“勤政为民、厚待百姓”的宗旨把社区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利用现有条件就把这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办了而且办得很好。四平市的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三是要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社区的功能完善后许多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把社区服务开展起来帮助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让他们从社区建设中多得到实惠。

农村的村民自治工作要继续坚持以“海选”为主线用民主选举来推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实现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保证农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社会事务中当家作主。五进一步做好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对于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来说就是要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密切地方和军队的关系用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来促进社会稳定来推动经济发展。这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通过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法律拥军等措施多为驻吉部队解决加强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着力解决好在乡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在生活、住房、医疗方面的困难保障全省优抚对象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享有适当优厚的待遇使他们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在认真落实现行安置政策的同时继续积极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置途径和办法推动安置制度创新有效地安置好全省城镇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使他们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三、充分发挥政府对民政工作的主导作用

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政工作关键是要加强领导用新的思维、新的办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对民政工作的主导作用。

一是要把民政工作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民政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民政工作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用“三个服务”的要求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政工作经常研究和调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过问民政工作分管领导要投入更多精力。要把将民政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制推动民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要努力形成民政事业社会化的常态机制。由于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化相结合的道路。从我省的实际情况出发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应当注意三个环节。一个是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他们主动参与民政工作。另一个是法制规范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地方性配套政策、规章和制度明确集体和个人参与民政工作的责任。再一个是行政推动即通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运用典型示范、行政干预等方法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作用壮大民政事业的发展力量。各级民政部门更要主动工作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密切与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切实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把全省民政事业推向前进。

第5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规范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顺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法制低保”为构建和谐德兴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重点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顺序是否公开,否存在合户保”分户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概括为“五查”

一查保证规范制定是否科学合理。检查保证规范是否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要求。能够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检查保证规范制定顺序是否合法,否经过认真调研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由政府正式发文,并向社会公布;检查保证规范是否及时调整,否存在两个保障标准。

二查保证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检查各乡镇是否组织家庭收合调查核算小组。并依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检查有无“合户保”分户保”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现象,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检查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评议、乡镇评审、县级审批的工作顺序。否邀请局部群众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参与。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检查低保制度是否健全。符合省、市民政部门要求并体现自主创新性;检查各乡镇社会救助信息网络是否畅通,数据录入是否完成。

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检查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检查低保资金是否依照乡村低保金每月发放一次、农村低保金每月或每季度第一个月发放一次的要求。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特别要防止出现个别乡、村低保干部以各种手段欺骗、控制低保对象,虚报冒领其低保金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4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6日前)召开全市社会救助工作业务会议。把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中,一并进行安排安排,并下发实施方案。各乡镇要按照省、市的布置和要求,通过召开会议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指定责任人。各乡镇要根据需要成立若干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由乡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居)委会,逐户排查。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7日至5月15日)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找准存在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自查自纠期间,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认真疏理问题。每一个基层干部自己如实填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备案表》各乡镇填写《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统计表》将本辖区内清查对象汇总后,1.清查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待遇情况。各乡镇、村(居)委会干部要开展自查自纠。4月15日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发现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对自查中主动清退登记的人情保、关系保”不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的村(居)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一经发现一律清退。对工作中屡次出现不依照顺序和要求办事、搞“人情保、关系保”或拒绝受理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群众反映大的干部,经查实要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

评议团由乡镇(街道)挂点领导、各级人大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当地老党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2.落实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制度。村(居)委会都要成立低保工作评议团。评议团不少于20人,村(居)民代表必须在评议团人数中占三分之二以上。专项治理期间,各村(居)委会在4月30日前召开低保工作评议会,由评议团对本村(居)委会所属村(居)民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进行评议,投票反映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并对评议投票情况及时进行记录、登记。召开低保评议会后,村(居)委会应填写《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村(居)民代表、村(居)委会主任、乡镇挂点领导签名。乡镇负责收集《低保对象评议结果汇总表》连同《德兴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一起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特别注意的对于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但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伤残军人、参战人员、失地农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家庭要坚决予以清退。

依照省民政厅统一格式制作城乡低保对象公示栏、退保公示栏,3.落实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从4月10日开始。行政村、自然村、社区把本辖区内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和退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栏保留一年,上级民政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公示情况。公示栏要公布市民政局(监察局(局(电话,做到对群众来电反映有异议的情况逐一登记,市民政局重新核查确定对象,再次公榜。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临时公示制度。

各乡镇的自查自纠小结及《德兴市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统计表》于5月10日前报市民政局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7月15日)

市专项治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将组织各乡镇交叉检查。同时,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市将组织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督查面至少要覆盖20%的乡镇,交叉检查面要达到30%的乡镇。交叉检查和督查前,市民政局班子成员要对所属乡镇、实施分片负责,并成立3个专项治理核查小组,深入各村(居)委会召开低保听证会,会议由低保对象、低保工作评议团成员、村民代表参与。交叉检查和督查中,要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各地自查自纠和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置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对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并及时整改的问题,不再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一律责成当事人、责任人自我检查,依纪依法从重处置。

(四)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至8月10日)各乡镇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督促各地抓好建章立制工作。活动结束后,将对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并树立惩办一批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作为年终社会救助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重大典型情况报市委、市政府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既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基层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证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肯定要求。因此,各乡镇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全市民政干部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布置和要求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要求高,一定要向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引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部门综合协调,民政具体负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市里在民生领域三个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乡镇在工作开展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督促指导。

第6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农村低保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实行属地管理、差额分类救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按标施保、分类救助、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四)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相结合、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鼓励劳动自救、社会互助。

第三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区人民政府为农村低保提供物质条件和组织保障,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区民政局负责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对象的审批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落实和监管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农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工作业区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低保的受理、审核、管理等具体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低保对象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服务工作。

(二)区民政局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工作管理机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镇人民政府设立民政工作站,配备低保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民政专干);村民委员会成立农村低保评议小组,确定农村低保工作专职协管人员。

第二章保障标准

第四条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保障标准执行。

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区人民政府根据村民的生产生活实际,适时为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长期在农村居住拥有本区农业户籍的村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农业家庭户,均可由户主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农村低保申请。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一)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动输出的;

(二)拒绝配合入户调查,不提供有效收入证明材料或转移、隐瞒家庭真实收入;

(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而不尽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五)有、吸毒等恶习经教育不改正的;

(六)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

(七)其它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

第四章家庭成员的认定

第七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关系的直系亲属。

户口迁出在校就读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家庭成员计算。

现役军人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

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得纳入家庭人口计算。

第五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八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第九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年的货币、实物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一)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及副业生产的收入;

(二)外出务工、自谋职业等获得的劳务、经营、管理等收入;

(三)工资性收入(包括资金、补贴、福利等);

(四)出租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五)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抚养费和抚养费;

(六)依法继承的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精减退职职工定期救助、遗属生活补助、人身伤害赔偿中的生活补质的费用;

(九)其它应计入的收入。

第十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内容:

(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由政府给予的奖励金解放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金、优待金;

(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及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困难学生的救助金;

(四)因工(公)负伤和意外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死亡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

(五)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奖励扶助金;

(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医疗费;

(七)农村贫困家庭成员医疗救助费;

(八)低保对象参加村组织的公益劳动所得的奖励;

(九)政府、社会或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十)其它按规定不应计入的收入。

第十一条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

(一)初次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根据其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总和计算家庭收入;对已纳入农村低保的家庭进行审核时,根据此前6个月的家庭平均收入核定其家庭月人均收入。

(二)农村务工人员:根据工作单位劳资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计算实际收入;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按照务工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经营性收入:从事种植业的按实际产量和当地的收购价,扣除成本后计算收入。不能确定产量的,按当地同类地域平均产量确定;从事养殖业在一定数量以上的按实际收入计算,不能确定的按当地同类品种的平均收入计算;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平均减半作为实际收入。

(四)财产性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或者变卖的,按租赁、转让、变卖协议(合同、票据)计算;不能提供租赁、转让、变卖协议(合同、票据)的,按当地同类财产的市价格计算。

(五)转移性收入: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裁决、判决、协议价计算;没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实际所得计算。

(六)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及其他股息和红利收入等,按实际所得计算。

(七)赡养、抚养、扶养费收入:有裁决、判决、协议的,按照裁决、判决、协议计算;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明显不合理的,可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月收入10%的比例计算。

实际支付的赡养(抚养、扶养)费高于前款规定的,按实际支付的数额计算。

家庭成员向非共同生活的亲属依法支付赡养(抚养、扶养)费的,支付部分在计算家庭收入时相应减去。

(八)继承和接受赠与的收入根据实际收入计算。

第六章申请、审核与审批

第十二条农村低保按季度集中办理,每季度集中评议和审核审批一次。保障对象从批准的下一季度起领取农村低保金。

第十三条农村低保的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农村低保家庭调查表》、《诚信承诺书》,特殊情况下户主可委托家庭成员、法定监护人或村民委会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农村低保申请书;

2、共同生活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相关证明;

4、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二)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入户调查,组织村级民主评议,做出审核决定,提出拟保意见,同时将拟保情况予以公示,并上报区民政局审批。

经审核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完整退回申请人。

(三)区民政局对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保对象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批,并将复审结果通知镇人民政府,并予以公示;审批结果公示后,无异议的,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公示提出重大异议的,按程序重新进行调查、审核、审批。

第七章民主评议与公示

第十四条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应有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等人员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5人,每次会议出席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村级民主评议应在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组织和指导下进行。

第十五条村级民主评议程序如下:

(一)民政工作站工作人员宣读低保政策;

(二)村低保负责人介绍评议小组组成人员情况,并介绍申请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

(三)村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讨论,并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价。

(四)由村级评议小组推荐计票、监票人,并进行投票、计票,以现场2/3以上与会成员同意,当场宣布民主评议结果;

(五)评议人员就整个评议结果进行签字,并将评议结果同相关材料完整报送镇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公示实施主体及内容

(一)镇人民政府对经村级民主评议和审核符合低保标准的进行公示;区民政局对拟纳入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情况时行核查审批后,通知镇人民政府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二)公示内容:(拟)纳入低保的事申请人姓名、住址、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及补助金额,举报电话等。

第十七条公示要充分利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牌),选择便于群众知晓的地点,包括申请人和低保对象所在的自然村(组)。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八条对群众有异议的公示对象,应再次调查核实并重新公示。

第八章资金管理与发放

第十九条农村低保资金的来源:

(一)上级补助资金;

(二)区级财政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的预算资金;

(三)专户储存利息收入;

(四)社会捐助款。

第二十条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结转使用。

第二十一条农村低保资金以货币形式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得以实物救助冲抵和变相扣缴。

第二十二条农村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局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低保资金总额的3%比例从农村低保专户中单列。

第九章工作管理

第二十三条区民政局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培训和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工作。

第二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应分期做好农村低保的复核工作,加强农村低保的动态管理。

(一)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大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常年贫困的保障对象,年审期核查一次;

(二)家庭收入相对稳定、来源比较明确的保障对象,每半年核查一次;

(三)家庭收入来源不固定、收入幅度波动大、家庭成员结构易变动、群众有异议的保障对象,每季度核查一次。

第二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一户一证一折,持证持折给予相应救助。

第二十六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建立农村低保管理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编号管理的要求,设立专柜保存。农村低保家庭档案材料应包括:农村低保申请书、家庭成员证件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入户调查表、审批表、变动调整(注销)表、评议记录及农村低保办理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区民政局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监控系统,镇人民政府做好农村低保家庭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第十章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审批程序、保障情况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农村低保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工作人员对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进行书面登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九条农村低保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同意纳入农村低保的,或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故意纳入农村低保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向农村低保对象吃、拿、卡、要、刁难的;

(三)、,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农村低保资金的。

第三十条农村低保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停止发放农村低保金;骗取农村低保金等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享保期间,家庭收入、财产、人口发生变化而不按规定如实申报的。

(二)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农村低保金的。

第三十一条侮辱、殴打农村低保工作人员,干扰、妨碍农村低保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7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市三无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实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严格程序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原则

(三)全面清理、重点清退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山街道救助“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民政专干及服务站工作人员为成员。

四、范围和内容

清理核查对象为已享受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市三无对象待遇的人员。清理核点为:

(一)购高档住宅商品房、购车、从事个体工商业等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二)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金额较高,家庭成员中有领取退休社保金,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且家庭收入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三)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社会特殊群体;

(四)有劳动能力或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具备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且家庭成员中无重病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

(五)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且具有供养能力,或年满60周岁仍有生活来源,或其他不符合政策的五保对象及享受城市在无对象待遇的人员。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份到8月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所有救助对象知晓社会救助政策,清楚清理核查活动内容。二是逐户核查。为提高核查效率,对A类低保对象只须见到本人,但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三无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对B类低保对象必须摸清其家庭情况;对其余低保对象必须逐户核查。对所有的清理的保障对象,调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楼区山街道社会教助“阳光行动”清查表》,提出调查意见并签名,并对调查结果负责。三是民主评议。各社区服务站及相关单位要成立评议清查小组,组织领导代表、村(社区)民主评议小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救助对象代表、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分片进行集中评议。四是阳光公示。经民主评议通过的对象名单(户主)、家庭人口数、建议保障金额和保障类别在公示栏进行为期5天的“阳光公示”同时公布举报

五是重新审定。各社区服务站及相关单位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有异议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组织C类低保家庭签订《城乡低保C类家庭承诺书》,最后上报审定结果。

(二)验收总结阶段(9月份)。山街道“阳光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一是抽查验收。由领导小组根据各社区服务站上报的保障对象名册,按各社区服务站保障人数5%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二是结果运用。街道民政办根据验收结果,对保障准确的社区服务站,按照其上报名册及建议金额,完成信息系统数据审核后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打卡发放保障金。三是总结表彰。我街道对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保障不够准确或操作不规范的社区、服务站。责成在10月30日前完成重新清理。对通过领导小组验收合格的社区、服务站给予奖励、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社区、服务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各社区、服务站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分片负责制,各项工作责任具体到人。

第8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今年将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我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的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补差水平。对20*年已经纳入的保障对象,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37元,年人均补差增加57元。

二是扩大保障面。对提标后纳入的新增扩面保障对象,补差标准为年人均177元。提标扩面资金按省、县7:3比例承担。新增对象严格按《*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南政办[20*]24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2月13日至2月25日)

1、制定实施方案。

2、成立*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任组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县民政、财政部门组成业务指导组,具体指导各镇开展工作。

3、召开农村低保扩面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及培训。

4、各乡镇组织宣传,入户调查,开展以户为单位的贫困家庭大排查,摸清年收入在860元以下的家庭及人员总数和分布情况(不含五保户人数)。

5、审核、汇总调查表,录入电子台帐,统计上报。

(二)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月20日至3月5日)

1、根据省下达的指标数,分解到各乡镇。

2、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家庭申请、民主评议、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确定差额补助标准。

(三)第三阶段:打卡发放阶段(3月5日—3月15日)

1、通过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核定低保对象,按照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建立档案。

2、落实资金,通过一卡通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

(四)第四阶段:督促检查总结阶段(3月15日—3月20日)

1、各乡镇组织自查,内容包括:完善农村低保对象申报、评议、初审、审核、审批发放手续;资金是否全额到位。

2、县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对全县进行统一检查督导。

3、做好档卡表册上报工作,写出提标扩面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村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

(一)加强领导。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民政、财政部门成立业务指导组,指导督查各乡镇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各乡镇要成立低保提标扩面领导小组,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9篇:民政低保工作总结范文

文章导读:民政工作是与人民群众贴的最近的一项工作,民政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在活动中,县民政局就确立了“百姓的事情比天大”的活动主题,通过在各党支部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效整肃了工作纪律,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形象,最终使全局上下每名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根据全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县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住三个重点,创新活动载体,全面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以中心工作为内容,全面确立了民政创先争优目标重点。县民政局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中,紧密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做到活动和工作相互促进,把“做为民先锋、促科学发展”定为民政创先争优的总目标,确立了“四个围绕”的活动重点。一是围绕“贫有所保”,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的提标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二是围绕“病有所医”,加大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症病人的大病医疗救助力度。三是围绕“难有所帮”,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贫困大学新生、因突发受灾人员、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临时救助制度。针对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入学的大学新生,启动了度贫困大学新生救助工作,规定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每人救助4000元,低保边缘家庭考生每人救助3600元,其他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家庭考生,每人救助元。四是围绕“灾有所救”,规范核灾、报灾、救灾程序,建立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同时,县民政局还专门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全局4个支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联系指导,从而有效加强了各支部活动开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了各支部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各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密切的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