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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公司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筹建公司工作总结

第1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财务公司 筹建 重要事项

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中国的财务公司都是由企业集团内部集资组建的,其宗旨和任务是为本企业集团内部各企业筹资和融通资金,促进其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企业集团可以通过财务公司实现资金集中管理,提升集团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控制资金风险。从1987年第一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即东风汽车工业集团财务公司成立后,许多大型企业集团相继建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目前,在中国财务公司协会注册的会员已达到120余家,其中不乏像中石化、宝钢集团等世界500强企业都组建了自己的财务公司。

设立财务公司应当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财务公司的筹建申请,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文件起6个月内完成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开业申请。可见,财务公司的筹建工作主要集中在批准筹建后的6个月内,时间紧、任务重,需要统筹规划、合理组织才能有效地完成筹建工作,以保证财务公司顺利开业。下面就该阶段的重要事项论述如下:

一、搭建办公环境

财务公司筹建工作时间较短,很难在这段时间内新建办公场所并完成各项安防设施。多数财务公司在起步阶段,选择租用现有办公场所,并进行必要的装修。这样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迅速完成办公环境的搭建,为筹建工作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但同时,这样也会受到现有环境的限制,办公环境并不能很好地满足财务公司的今后经营各项需求。财务公司虽然大多不涉及现金业务,但作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使办公环境符合现场验收的标准。

财务公司办公环境的搭建应注意以下主要问题:

1、办公环境是否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2、办公环境是否具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合格证明;

3、营业厅、档案室等重点区域是否设有全方位的监控设置;

4、是否配有保险柜存放重要物件;

5、重点区域的门窗是否加装防盗设置;

6、档案室、机房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特别是机房,许多财务公司起步阶段往往将机房设置于集团的总机房内,共享网络资源,这时必须考虑总机房的环境是否符合要求,财务公司机柜应与其他机柜进行隔离,或加装安全锁。

开业后,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议财务公司应尽早建立独立的营业场所和机房,结合目前的需求和发展的需要,合理设计新的办公场所。

二、确定资金归集方式和结算模式

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往往是大型企业集团,也就是说财务公司是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而在此之前,集团内部必然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资金结算模式,财务公司的成立,又必然会对当前的结算模式进行整合调整,容易造成集团成员单位的抵触情绪和产生各种矛盾。筹建期间,必须详细了解集团内部现有的资金结算方式和各成员单位的资金结算方面的特殊需求。合理设计资金结算模式,可以使财务公司在提高资金归集度的同时,最大程度的减少对成员单位生产经营方面的影响和冲击,从而得到集团成员单位的广泛支持。可以说,确定如何进行资金归集和资金结算是财务公司筹建期间的核心内容。

目前,财务公司主流的资金结算模式有“行”模式和“联动”模式。这两种模式虽然都要求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内部结算账户,但前者不要求成员单位开立商业银行账户,而后者保留成员单位必要的商业银行账户。这个特点就决定了,“行”模式要求筹建期间要大范围清理各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无特殊需求,成员单位不得开立或保留商业银行账户;“联动”模式不需要大范围的清理各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只需要对银行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并通过结算系统与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内部账户进行关联即可。然而,“联动”模式由于保留了大量的银行账户,在管理上会比“行”模式要复杂很多。“联动”模式往往需要建立多个直联银行才能满足支付需求,而“行”模式只需要与1至2家银行建立直联系统即可。在账务核对、回单管理等方面,“联动”模式不占优势。

“行”模式账户结构简单,成员单位只需要把财务公司当作自己的银行,在账户开立、资金收付、融资贷款各方面的操作流程与银行无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在“联动”模式下的账户结构的设置和结算方式。

“联动”模式下,首先财务公司与银行必须建立“银财直联系统”,既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系统与银行的网银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电子数据在两系统间直接传输;之后财务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总账户,成员单位将需要进行资金归集的账户通过授权的方式加入到财务公司总账户之下,共同组成资金池。同时成员单位也需要在财务公司开立内部结算账户,内部结算账户与其在商业银行账户根据功能需求进行关联。实现成员资金收入通过银行账户归集到财务公司总账户,然后由资金管理软件根据关联关系,将资金计入其在财务公司的内部结算账户之中;成员单位通过内部账户进行转账支付,发送转账支付指令,资金管理软件将指令发送总账户,总账户根据其关联关系,下拨资金至其银行账户,同时自动完成对外支付。这就是“联动”模式下基本的收支流程(如图)。

然而,这种基本的收支业务不能涵盖企业所有资金运营的需求,比如成员单位员工的报销取现、税款扣划等许多常见或特殊的需求,所以需要更细致的进行账户设置才能实现。

第2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税务筹划;公路施工企业;应用;策略

公路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公路施工企业的税负有财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其主要税负是营业税和所得税。公路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生产周期长、“订单”式作业、受业务量的制约、各年度盈利水平往往不够均衡等特点。因此,跨期确认收入与费用、合理安排工程项目及其进度是影响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因素。企业应结合会计政策的选择进行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基本理论

(一)税务筹划的合法性

税务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运用一定的方法和策略,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中的涉税事项进行筹划与安排,以最大限度减少自身的纳税支出,达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区别,税务筹划是在合法的原则下进行的,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进行巧妙安排,以达到在合法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及优化税负成本结构等目的。而偷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企业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简单化的偷逃税款行为风险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没有生存空间。而税务筹划是在守法的前提下的理财行为,在未来的企业管理中,地位将会越来越重要。

(二)税务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在税务筹划中,首先应该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公路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并在遵守合法性原则的条件下,随着政策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最常见的、最有文章可做的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有关优惠政策等。

2.稳健性原则

一般来说,纳税人的节税利益越大,风险也就越大,各种节减税收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税制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等。税务筹划应该在节税利益与节税风险之间进行的必要的权衡,以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3.专业化原则

税务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要求的专业素质较高。从事税务筹划的人员不仅要精通与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要具备财务、金融、统计、数学、贸易等各方面的知识,并且熟悉企业所在行业的环境和企业内部业务情况,在符合企业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情况下,制定实用、灵活的税务筹划方案,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外部发展空间。

4.成本效益原则

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使企业获取最大利益,如果通过税务筹划产生的收益小于为此发生的成本,筹划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无论由自己内部筹划还是由外部筹划,税务筹划应该要尽量使筹划成本最小。

二、公路施工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一)降低公路施工企业的税负成本

近年来,各地方税务机关采取定率随征和委托代扣代缴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建筑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同时还存在重复征税问题,使得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负担不断增加。而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在短时间内又不可能有所改变的情况下, 通过纳税筹划, 实现税负的减轻, 是企业的唯一选择。

(二) 规避涉税风险

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则要受到法律制裁。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怕税务机关查帐,就是因为不知道自己该交多少税,是否合理合法,一旦税务机关查出问题,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必须加强企业的纳税筹划,在业务过程中注意税收问题,才能避免税收风险。

(三)增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应该怎样交, 要看业务怎样做。不同的业务过程,产生不同的税收。尤其在当前,公路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承揽到的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垫资施工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企业资金紧张,利润微薄,为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涉税事项的管理已经成为增强企业财务管理质量的“必修课”。

三、税务筹划在公路施工企业的应用策略

税收是根据企业的经营行为而发生的。而我国一些公路施工企业认为缴税是财务部门的责任,缴多缴少是会计核算上的问题。税务部门不会完全依赖企业的账目去征税,而是根据企业经营签订的相关合同或证明来确定业务发生额,这就要求企业财务部门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参与经营管理,站在全局的高度应用一定税务筹划策略对涉税事项进行统筹谋划。

(一)工程承包应尽量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公路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缴纳税收中,营业税是其中一种主要的税收。施工企业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包工包料的工程承包合同。因为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材料价格较高,这必然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较高,而施工企业则可以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获得比较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以降低计入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原材料的价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签订合同时注意方式的选择

1.签订总分包合同,避免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营业税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征税,工程分包的,分包单位承担的营业税由总包单位代扣代缴,总包单位按工程总结算值扣除分包值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例: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3000万元的公路工程,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2000 万元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同时又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甲公司涉税处理有两种选择:一是双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即按建筑业征税,则营业税=(3000-2000)×3%=30 万元;另一选择是签订承包合同,则应按服务业征税营业税=(3000-2000)×5%=50万元。显然按方案一可节税20万元(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

2.能签订建筑安装合同的不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随着施工企业竞争的加剧,有些企业的施工任务不足,有些设备闲置,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可以利用闲置设备去分包其他企业的施工任务。而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注意签订合同的类型不同,征收的税率是不同的。如根据对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是否签订承包合同将划分为营业税两个不同的税目。建筑业适用的税率是3%,服务业适用的税率是5%。如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按建筑安装税率3%征收,当签订机械租赁合同时按租赁业5%征收(假设其它随征税一样),所以应尽量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纳税时间的确定

公路施工企业缴税的一个特点是本期收入和成本的确定时间与金额具有可调节的余地。税款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 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如《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要计算营业税及附加,建筑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好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避免提前纳税。

另外,由于施工企业作业周期长、耗费资金大,所以很多施工企业都采用预付工程款、分期结算等方式,纳税时间的选择对施工企业则显得尤为重要。如企业所得税采取按年征收、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做偷税处理。而且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建造合同准则》,施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据此,企业在前三个季度尽可能地少确认收入,可以延缓支付所得税,从而减少资金压力,节约资金成本。

(四)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税法赋予了施工企业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定的选择权。因此,在施工企业可以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加速折旧,可以摊销更多的折旧费用。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期,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还能够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五)利用集团的优势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现在很多公路施工企业是集团性质,可以利用本企业的集团优势进行利润和费用的税务筹划,如企业集团可以将利润高的施工任务分配给企业所得税率低的子公司或分配给处于亏损期的子公司施工,利用子公司的不同税率或利润弥补亏损的政策,达到降低整个集团公司税负的目标。税法规定,企业集团总部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的管理费用可以分摊给下属公司。因此,集团公司可以给税率高的子公司或盈利多的子公司多分配管理费用,税率低或处于亏损状态的子公司少分配管理费用,达到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目的。

(六)利用设立下属结构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

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由于公路施工企业地点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当企业去异地从事经营活动,可以选择建立从属机构,利用国外或外地所得税、营业税的差异来达到税收筹划的效果。如在异地项目有可能亏损时,应采用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形式,其亏损用总公司的赢利抵补,且可能降低适用税率。在预计赢利情况下,可采用子公司形式,使子公司的赢利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较低档的税率。

参考文献:

[1]金虹.施工企业纳税筹划思路与方法的探讨[J].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7 (4):42~43.

[2]王芸. 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与应用[J].中国农垦 ,2008(9): 48~51.

[3]匡益元.浅谈施工企业纳税筹划[J].金融经济,2007(6):158~159.

第3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零风险;纳税;筹划;立体式

一、立体式”纳税筹划的策略

1.抓规范:编写《税务工作手册》,规范涉税业务流程

结合《税务工作手册》的编写和讨论,归纳出适应蚌埠供电公司实际业务、符合“三集五大”体系建设需要的涉税业务共四大类、141个流程, 填补了财务集约化环境下财税管理标准流程的空白。

2.巧筹划:深挖涉税政策内涵,提出合理筹划建议

多次将税务主管部门和高校财经教授“请进来”,研读涉税政策,根据电网企业的行业性质,定位重点关注的税种,收集相关涉税政策,提出适用于公司经营的筹划建议。

3.拉“红线”:集结涉税典型案例和备忘录,警示风险

对近年来内外部审计、同行业接受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梳理,编写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典型案例并集结成册,组织相关专职学习讨论。整理出《涉税检查及处理结果备忘录》,收录了公司近十年来各类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结果和账务处理方式,一方面做好了备查备忘,防止出现交接不清、重复认罚的情况,另一方面利用其明确了操作“红线”,杜绝再犯。

4.勤自检:建立“零风险”自检体系,定期运行

以“涉税零风险”为目标,建立纳税筹划管理自检体系,涵盖了9个税种、3项基金以及发票管理等涉税业务各方面,在财务月结和年结等关键环节定期梳理,防范纳税风险。

二、立体式纳税筹划的主要做法

1.建立权责明确的纳税筹划组织体系

蚌埠供电公司纳税筹划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公司财务资产部牵头负责纳税筹划的组织、布置、监督、考核等工作;财务资产部税务管理专职负责纳税筹划的实施,并将结果向上级领导汇报。

2.构建“立体式”纳税筹划各环节

蚌埠供电公司积极探索“立体式”纳税筹划的有效载体和实现途径,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和实践,逐步确立了一套工作思路,明确了“涉税零风险”的目标,制定了“抓规范、巧筹划、拉‘红线’、勤自检”的实施方案:

(1)编写《税务工作手册》,规范涉税业务流程

近年来,随着国网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电网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了集约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比率大,税务管控“短板”多。为使纳税筹划与前端业务有效衔接,打好“立体式”纳税筹划的基础,蚌埠供电公司以编写《税务工作手册》为契机,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归纳整理出涉税业务共四大类、141个流程,填补了财务集约化环境下财税管理标准流程的空白。

(2)深挖涉税政策内涵,提出合理筹划建议

蚌埠供电公司多次将税务主管部门和高校财经教授“请进来”,研读涉税政策,提出适用于公司经营的筹划建议。

(3)集结涉税典型案例和备忘录,警示风险

①以例说理,是非明辩。蚌埠供电公司发动广大员工,通过书籍、网络搜集涉税典型案例,并择优评选,集结成《依法治企典型案例库-涉税篇》,以生动言辞、贴近实际的描写列示了日常工作中的税务风险,为干部员工敲响了警钟。

②备查备忘,昭示“红线”。蚌埠供电公司花大力气,整理出《涉税检查及处理结果备忘录》,收录了公司近十年来各类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处罚结果和账务处理方式,列示了涉税处罚事项、金额、处罚依据、金额出处、经办人、凭证号等详细信息,一方面做好了备查备忘,防止出现交接不清、重复认罚的情况,另一方面利用其明确了操作“红线”,杜绝再犯。

(4)建立“零风险”自检体系,定期运行

实现账目清楚、申报正确、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公司除利用省公司下发的《税收自查模版》定期自查外,还建立了纳税筹划管理自检体系,涵盖了10个税种、3项基金以及发票管理等涉税业务各方面,在财务月结和年结等关键环节安排专人逐项检查,防范纳税风险。

三、立体式”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

蚌埠供电公司经过对多年实践经验的归纳和总结,把“立体式”纳税筹划的实施效果归结为规范企业管理、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三项功能,保证了企业“长治久安”。

1.规范企业管理

蚌埠供电公司实施“立体式”纳税筹划管理以来,通过“抓规范、巧筹划、拉‘红线‘、勤自检”四个手段的实施,夯实了管理基础、梳理了管理流程,提高了公司整体工作效率和效益。

2.减轻税收负担

蚌埠供电公司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建议,督促业务部门提高涉税筹划意识,加大了进项税抵扣比率;引导业务部门在预算、招标、采购等环节对符合优惠政策的企业进行倾斜,免抵了部分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并取得实质性进展。2012年,利用“用户移交资产免交企业所得税、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352万元。

第4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1、前期准备及专业设计阶段

2、系统设计安装阶段

3、装修装饰阶段

4、开业前筹备阶段

二、酒店筹建处组织架构

1、组织架构

2、筹建处人员编制

3、筹建处人员分工

4、建立筹建处各项管理制度

三、酒店筹建筹备工作总体计划表

厦门xx酒店的筹建筹备工作是一项极其繁杂、细致和专业性的工作,涉及专业设计、系统安装、装修装饰、设施设备诸过程;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工商、物价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涉及业主、物业协调等各个环节。其筹建计划的周密性、总体设计的前瞻性、功能设置的特色性、区域布局的合理性、现场管理的科学性,是决定避免投资浪费,酒店工程质量优良,未来资源闲置最小化的关键所在。为创建一个厦门最具特色、有个性化、有文化内涵、有高品位的高端精品酒店。因此,特提出以下方案和建议:

四、酒店筹建筹备工作的主要阶段和任务:

酒店筹建筹备工作的主要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专业设计阶段、系统安装及装修装饰阶段、设施设备选型购买进场阶段、开业前筹备阶段。

1、前期准备及专业设计阶段:

主要任务:

(1)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初步预算报告;

(2)设计单位邀请;

(3)平面设计方案审定;

(4)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设计方案;

(5)确定装修工程方案及设计总图;

(6)项目投资评估概算;

(7)组建筹建班子及确定办公场所;

(8)筹建筹备费用报告。

2、系统设计安装阶段:

主要任务:

(1)各系统设计及施工;

(2)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及施工;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5)环保竣工验收;

(6)市政工程设施和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7)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8)系统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监督。

3、装修装饰阶段:

主要任务:

(1)装修设计邀请、装修公司邀请及选定;

(2)对装修公司进行考察;

(3)装修施工;

(4)大型设备及酒店用品配置、考察、选定、购置;

(5)大型设备及酒店用品配置进场;

(6)设备运行调试;

(7)装修工程验收。

4、开业前筹备阶段:

主要任务:

(1)《开业前的各项筹备工作及经营管理、营销战略方案》;

(2)《开业典礼筹备策划书》;

(3)《开业典礼场景布置策划方案》;

(4)《开业典礼程序》;

(5)《开业典礼公关活动方案》;

(6)《开业典礼酒店各部门工作安排》;

(7)《酒店经营预测及指标下达》;

(8)《酒店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9)《人员招聘及岗前强化培训计划》。

五、酒店筹建处组织架构:

1、成立“酒店筹建处”,编制如下:

2、“酒店筹建处”人员编制:

人员编制本着“精简高效、专业性强、办事能力精明干练”的原则而制定。

总编制为:12人。具体人员分布如下:主任1名;副主任2名;项目部经理1名;工程师4名;财务人员2名;行政人员2名。

3、“酒店筹建处”人员分工:

人员分工本着“既明确分工,又团结协作,充分体现团队精神”的原则。

(1)主任全面负责酒店筹建工作,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关系及筹建处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筹建期间的各项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总体控制资金运作和筹建费用支出;负责调配筹建处人员及选聘任用。

(2)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主任负责并报告工作;副主任A主要分管项目部,分工负责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等业务工作及协调施工现场、施工队伍的工作;副主任B主要负责酒店的可行性研究、功能设置及合理酒店筹建筹备的工作方案提要:主任全面负责酒店筹建工作,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关系及筹建处各部门的工作关系;监督、检查筹建期间的各项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布局、酒店装修配套的预算、选型、购置、酒店开业前的所有筹备工作。

(3)职能部门经理在筹建处分管领导的具体督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其它人员按岗位职责范围和筹建处管理制度团结协作、各负其责。

4、建立“酒店筹建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范围。

六、酒店筹建筹备工作总体计划:

酒店筹建筹备工作总体计划表(仅编入主要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人 计划费用

1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初步预算报告

2 设计单位邀请

3 平面设计方案审定

4 项目总平面图设计方案

5 确定装修工程方案及设计总图

6 报批方案总平设计图

7 组建筹建班子及确定办公场所

8 筹建筹备费用报告

9 各系统设计

10 工程项目消防设计

11 初步设计审批

12 施工图设计

13 施工图审查

14 消防审核书

15 资质审查报批

16 监理单位的选定

17 项目投资评估概算

18 施工方案邀请

19 施工合同签订

20 办理开工手续

21 施工单位进场

22 质量监督申报表

23 项目开工备案表

24 环境评估及环境影响报告书

25 工程正式开工

26 供电手续办理

27 供水手续办理

28 通讯手续办理

29 有线电视手续办理

30 绿化施工许可证

31 绿化竣工验收

32 室外工程(道路、管网)质监申报表

33 室外工程施工许可证

34 室外工程开工备案

35 质监许可证

36 消防许可证

37 环保许可证

38 档案许可证

39 工程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证明书

40 二次装修设计方案

41 二次装修预算书

42 消防审查

43 方案确定

44 大型设施设备选型、考察、预算

45 大型设备确定

46 安装公司确定

47 酒店用品选型、考察、预算

48 酒店用品确定

49 考察装修公司

50 装修公司邀请

51 装修公司确定

52 大型设备安装

53 装修公司进入

54 设备运转调试、验收

55 装修质量验收

56 酒店用品进入

57 编制《酒店开业筹备总体计划方案》

58 制定酒店经营管理方案

59 制定开业前营销计划及营销战略

60 酒店主要骨干招聘及员工培训计划

61 酒店员工招聘计划及招聘实施

62 酒店员工岗前培训

63 开业典礼筹备策划书

64 开业典礼场景布置策划方案

65 开业典礼公关活动方案

66 制定酒店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67 酒店经营预测及指标下达

68 开业前卫生清理工作

69 酒店各部门岗前演练、考核、整改

70 举办开业庆典仪式

说明:

- 酒店筹建筹备工作计划是按20**年5月30日各系统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全面竣工的时间编制的;

- 酒店开业筹备工作,计划于20**年4月1日起为期2个月,20**年6月18日试营业;

- 酒店筹建筹备工作主要包括70项内容;

第5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集团公司;总公司;纳税筹划;差异;风险管理

新的发展环境下,伴随着税制改革的持续推进,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变得越发精细化,企业需要借助有效的纳税筹划,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降低自身税收负担,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税法在相关政策上有着不同要求,例如,集团公司和总公司在纳税筹划方面就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需要有关人员做好分析和研究。

一、集团公司与总公司概述

集团公司通常会建立多个子公司,每个子公司都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同时,也需要独立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子公司在需要设置独属于自身的组织机构以及管理制度体系,自主承担经营范围内的债务,财产相对独立。总公司设置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必须由总公司承担。相比较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总公司名下的分公司设立流程简单,只需要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手续即可,并不需要如同普通公司成立时一样进行层层审批,也不用设置复杂繁琐的决策机构,成本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过与子公司不同,分公司通常无法享受所处区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集团公司与总公司的纳税筹划差异

子公司和分公司不同的法律地位会对集团公司和总公司的税负产生直接影响,集团公司设置的子公司本身属于独立个体,需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债务,除了与母公司的归属关系,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完整独立的公司,因此能够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从自身的税收特点出发,实施纳税申报工作;分公司则不同,其本身与总公司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也适用统一的税收政策。集团公司与总公司在纳税筹划方面有着各自的优势,这里分别对其进行分析。

(一)集团公司纳税筹划优势一是所得税筹划的优势。第一,子公司在税收法律方面具备独立性,不同子公司适用不同的税率政策,当其税率低于母公司时,子公司可以享受自身所在区域的优惠政策,降低自身的纳税税率,减轻税负;第二,集团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都属于独立企业法人,纳税义务分离,可以借助转移定价、转移管理费用以及转移利息支付等方式来降低税负;第三,集团公司子公司经营的业务各不相同,公司盈亏状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且不能进行合并纳税。针对这样的状况,集团公司在推动子公司之间盈亏抵补的过程中,应该在集团内部做好引导工作,鼓励盈利的子公司对亏损的子公司进行并购,这样一方面能够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能够通过利润来抵减亏损,降低所得税应纳税额。二是消费税筹划的优势。集团公司模式下,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相互之间可以通过调整内部交易价格来降低公司整体需要缴纳的消费税。实际操作中,可以将产品销售服务单独出来,建立相应的销售子公司,这样当母公司将产品转移给子公司时,可以提前缴纳消费税,子公司如果将转移产品放入市场进行销售,不再需要缴纳消费税。集团内部的产品转移价格必然低于市场价,消费税税基小,需要缴纳的税额少,总公司与分公司之前的产品转移不用缴纳消费税,但是当分公司将产品对外销售时,需要以产品市场售价作为消费税税基,需要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更大。

(二)总公司纳税筹划优势一是所得税筹划优势。总公司模式下,企业可对纳税进行合并申报,可以实现盈亏互抵,从而减少应缴纳的税额,以新成立的公司为例,若经过市场调研和预测评估,设置新的公司可能出现亏损,则应该采用分公司的形式,因为对于总公司模式下的分公司而言,即便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其他状况出现亏损,也可以借此冲减总公司的所得税,对比子公司,分公司在亏损抵补方面更具优势。二是增值税筹划优势。总公司组织形式下,增值税筹划的优势比较明显,当总分公司处于同一地区时,可以对分公司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总分公司内部的产品采购转移不需要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使得纳税筹划工作变得更加方便,更具优势。

三、集团公司与总公司纳税筹划风险管理

集团公司和总公司两种模式在纳税筹划方面可以说各有利弊,从企业的角度,应该将两种模式的税收优势进行综合考量,将公司建设成本、建设手续、利润分配、管理需要及行业状况等全部考虑在内。集团公司和总公司模式不存在优劣之分,当企业面对的外部环境不同时,适用的组织形式也会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对组织形式进行选择时,应该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强化风险意识以政策风险的防范为例,纳税人在开展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风险管理意识,良好的风险意识能够使得纳税人充分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全面掌握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内容,同时也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进行分析,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

(二)强化沟通交流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呈现出了新的特点,要求纳税人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确保自身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在合法的基础上开展,避免涉税风险。同时,纳税人应该加强与所在区域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把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提升纳税筹划工作的合法性及合规性,以此来实现对于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有效规避。通过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纳税人能够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及时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来对纳税筹划工作进行调整,降低政策风险发生的概率。

(三)关注税务税务机构专业素质高,能够帮助企业集团公司和总公司更好的控制纳税筹划风险,为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税务信息,使得企业最大限度的获取节税收益。通过税务,公司能够将纳税筹划过程中的风险进行防范,通过风险规避、风险防控和风险转移等手段,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

第6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鹰联航空有限公司’的筹建工作已启动。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将成为中国民航历史上首家民营航空公司。”鹰联航空公司筹备组曹宝泉的口气里透着兴奋。

鹰联此次率先拿到民航通行证让很多人感到意外,因为“鹰联航空”的出资者――广东英联通信公司是一家看似与“飞行”不搭界的通信公司。该公司注朋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是广东最早的民营高新技术通信公司。

“实际上,说英联是这个行业的先行者未免言过其实,叫他们为幸运儿似乎更贴切一些。”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工程师王鲁平说,“其实,早在2003年5月,香港就有一家明山项目公司开始为筹建拟议中的‘大众航空公司’与民航总局交流。但由于明山的身份是‘外资企业’,所以,进展没有英联迅速。”

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内组建一家航空公司须经历两道关口:一是经民航总局批准后开始筹建,二是筹建工作完成后正式申请运营许可证。无论从哪个操作层面上看,这都是个艰巨的工作。然而从一开始,“鹰联”就没想过和几个行业的“大佬“分食。鹰联航空把自己定位在支线航空公司的跑道上。之所以选做支线,是因为国内做干线的航空公司很多,而做支线的少,竞争对手少,相对来说,成功的机会更大

对于鹰联来说,支线其实就是廉价的代名词。廉价航空的概念最先在1978年由美国西南航空公司提出,当时,他们在航机服务中剔除了免费餐点等服务,从而使其最低票价仅为主流航空公司票价的1/5。

民航总局的有关人士指出:廉价航空在中国,特别是在西部的一些省份,会有很的大发展潜能。尽管各方面对“鹰联”的出世表示出极大的兴趣,但业内人士认为,从目前国内航空业政策面分析,“鹰联”要切实做到低成本运作仍有相当难度。“首先是飞机租赁价格能否降下来,其次是运行方面目前还看不到有倾斜政策,最后是航油的价格问题。支线盈利空间的大小,特别是季节性收入中有没有其他补充;客源情况怎么样,企业成本的监控能力如何。

现在,对于“鹰联”来说,最具难度的工作是准备一系列复杂的相关文件,包括可行性报告,验资报告,筹建负责人及飞行、维修主管人员的资质证明,投资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等。在收到这些材料并建航空公司的正式批件,之后才真正进入到筹备阶段。

第7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经营业务设计;纳税筹划;营改增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0-0219-03

近2年来,铁路企业管理体制有了较大幅度的变革。运输组织方面,铁路实施了货运体制改革,实行了“门到门”送货,全程“一口价”收费。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方面,铁路企业实行了营改增的重大变革。虽然,变革后的铁路运输企业仍然实行汇总缴纳的方式,但从企业的角度看,为实现价值最大化,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非常必要。纳税筹划作为一种策划行为,在充分研究涉税业务的基础上,基于税收筹划的目标需求,从经营业务的源头开始设计,规划经济业务性质与经济业务流程,才能达到节税提高经济效益目的。

一、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在纳税筹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收筹划工作水平不高。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经验性、知识性、灵活性高度集中的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知识面广、富有钻研精神的人员来完成。长期以来,由于铁路运输企业此项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铁路运输企业尤其是广大运输站段长期以来涉税业务较少,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纳税筹划整体工作水平较低。

2.税收政策应用方面被动接受铁路局的指导,灵活性不够。长期以来,铁路行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全部汇总缴纳,基层站段更多的是被动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上转铁路局,实务中很少涉及纳税筹划工作,当然也就不可能有灵活性。

3.税收筹划工作中困难较多。突出表现在铁路点多线长,所跨地域广,各地税务机关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职业修养、道德素质有很大的差异,加上地域的限制,各地运输企业财务税务人员的水平也参差不齐,再加上各单位负责人的重视水平不同,给税收筹划工作的进一步开来诸多困难。

二、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形势需要,更是铁路运输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迫切要求

1.开展纳税筹划是铁路建设资金巨额缺口的迫切要求。在“十二五”期间乃至更长的时期内,大规模的高速铁路及既有铁路建设仍将是我国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主要措施,运营资金缺口每年将达到5 000亿元。对于企业来说,税负是实实在在的现金流出,但实现的利润并未全部取得资金流,而资金流是企业的血液,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往往比利润指标更重要。税收筹划工作的水平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铁路建设资金供应。

2.开展纳税筹划是铁路运输企业内在发展的迫切要求。近几年来,大量高速铁路建成运营,给铁路企业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众所周知,高速铁路技术标准高、建设周期长、造价巨额,运营初期因为通过车流达不到设计运量,初期经营较为困难,也是造成铁路全行业亏损的重要原因。进行纳税筹划,在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财务人员的能动性,向管理要效益,在当前尤为迫切。

3.开展纳税筹划是铁路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近两年来,铁路运输企业先后进行了货运改革,实行“门到门”运输和“一口价”收费,对既有的铁路运输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营改增”改革后,铁路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尤为重要。

三、合理设计经营业务开展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1.案例背景介绍。为解决煤炭运输过程中扬尘带来的运输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和煤炭资源浪费,从2009年开始,铁路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煤炭抑尘技术,通过在货运装车线路沿线设立抑尘站点对运煤车辆进行抑尘喷淋作业,达到抑尘的目的。A铁路局作为煤炭运输大户,从2010年开始建设抑尘站点,开展抑尘喷洒业务。B公司作为A铁路局的全资子公司,负责A铁路局管内南区抑尘站点的建设和运营,是抑尘喷洒业务的实际操作主体。抑尘喷洒收入采取由A铁路局向客户代收的方式。经过3年的建设,截至2013年初共建成27个抑尘站点投入运营(当年无新增站点),此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达到5 000万元;2013年1―9月份平均每月喷洒量为500余万吨。按照约定单价1元/吨,A铁路局以代收代付的方式向A公司每月结算收入500余万元。这一业务经营结算方式在2013年4月底之前维持不变。

A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也是营业税纳税人。营业范围包括抑尘剂服务及销售、计算机及办公用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地热工程、变频及环保项目改造等;其中的抑尘喷洒业务收入适用于5%的营业税率。

2.铁路货运改革的影响与应对。2013年5月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货运改革(以下简称“货改”),实行了“门到门”全程“一口价”收费,取消包括抑尘喷洒服务费在内的多项价外费用,全部统一到铁路运价中。这一改革措施对于B公司来讲,直接的影响是原有的结算方式失效,无法通过代收代付的形式获得收入;而直接向数量庞大的货主收费又不具备可操作性。此项业务若要继续运营下去,需要重新设计业务的结算方式。

为此进行以下分析,既然货改后抑尘喷洒费包含在运价内,那么,这种结果恰恰说明这部分收入实质上已经转化为A铁路局自身的正常经营业务收入。此时,代收代付方式丧失了存在的基础。但另一方面,这部分抑尘站点的资产所有权又属于B公司,那么,现在的问题就转化为B公司向A铁路局提供服务,而A铁路局再向客户提供服务。

沿着上述思路,同时兼顾纳税筹划的事前筹划原则,设计一套新的结算办法,通过确立A铁路局与B公司之间的资产租赁关系,并据此签定合同。即由A铁路局作为承租方,购买B公司抑尘资产使用权和相关设备维修劳务。这种做法的实质在于通过关联交易的方式置换出抑尘喷洒收入。

如此设计,B公司抑尘喷洒业务的经营内容和形式就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原来单纯的营业税应税服务,转化为维修服务和资产租赁服务,构成了兼营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否则从高计税。面对这种税收政策,若要保持B公司整体税负水平基本稳定均衡,不能只在账务处理上做文章,关键要将合同内容中有关租赁业务和维修业务的结算金额作出明确划分:收入总规模仍然维持每月500万元,维修费收入按每月30万元计算,其余470万元全部作为资产租赁费收入。这样,每月的实际税负是28.6万元(30×0.17+470×0.05),比之前的税负25万元(500×0.05)略有增加,但仍在可承受范围。这里的维修费定价的依据是,B公司设有一支专门负责维修抑尘设备的职工队伍,人数为35人,每月工资及附加费支出总额在30万元。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及应对。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B公司所在地从2013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经过税务部门摸底调查,B公司被认定为试点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由于其抑尘喷洒业务收入中绝大部分是以资产租赁费的形式实现的,恰好属于本次税改的影响范畴。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适用17%的增值税率。而B公司抑尘类固定资产中既包含有形动产,又包含不动产,同样也构成兼营行为,如果不能区分,也要从高计税。

仍然沿用事先筹划的原则,从经营业务的源头开始策划。

第一步,将抑尘类固定资产按照性质进行分类。根据法律规定,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是以物是否能够移动并且是否因移动而损坏其价值作为划分标准的。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若移动则损害其价值或用途的物。B公司的抑尘类固定资产组成中包括房屋、建筑物、储液罐、搅拌设备、固定喷洒设备、移动喷洒车等。除了移动喷洒车外,其余固定资产均附着于地上或房屋建筑物,不可拆除移动;且每一个抑尘站点都是单独设计、施工、安装,具有唯一性。例如,安装在线路上的固定式龙门喷洒设备,其几何尺寸是特定的,且只能在现有位置使用;再如,储液罐和搅拌设备都被固定安装在房屋内,尺寸和空间位置也均是特定的,无法移动。这样看来,B公司的抑尘类固定资产中仅有移动喷洒车可以认定为有形动产。

第二步,计算有形动产所占比例,确定合同结算的具体内容。B公司账面共有12辆喷洒车,账面原值600万元,占到此类固定资产总额的12%(600÷5 000),即有形动产占比12%,不动产占比88%。以此确定合同的内容:维修费用仍然定价为每月30万元,租赁移动喷洒车租赁价格每月56.4万元(470×12%),其余抑尘类固定资产租赁价格每月413.6万元(470×88%),3项合计仍为每月结算500万元收入。

第三步,依照税法条文,确定税负水平。根据财税[2012]53号《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中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适用3%的征收率。B公司的有形动产(12辆移动喷洒车)购置时点均在营改增试点时间(2013年8月1日)之前,适用上述条款。这样,B公司每月的抑尘喷洒业务税收负担为27.47万元(30×17%+56.4×3%+413.6×5%),比税改前负担减少1.13万元,比货改前税负增加2.47万元,基本保持平稳,达到了均衡税负的目的。

4.分析计算以上三种业务模式的税负水平。从表1对比可以看出,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把目光锁定在某一个时期、某一个时点或是单位某一项发展指标上(如利润指标、财务比率等),而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利益的方案,甚至有时还得为企业的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让路、全面筹划才能使企业长久受益。

纳税筹划对企业的经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熟悉掌握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从业务源头开始进行纳税筹划,有针对性地设计业务流程,尤其是合同条款必须支持筹划的理念和筹划方案,达到合理节税,这样既可以取得税务主管部门的认可,也可以为股东提供更多地可供分配利润,还可以为企业节约现金流出,从而更好地将资金用于企业运转。

参考文献:

[1] 陈景,高学好.铁路运输企业的纳税筹划[J].铁道运输与经济,2010,(11):1-4.

[2] 刘秀玲.浅谈铁路多元经营企业纳税筹划[J].铁道运输与经济,2007,(4):56-58.

第8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自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企业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价值最大化为理念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越来越重视纳税筹划这一课题。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税务筹划越来越被纳税人熟悉和重视。在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税收筹划,合理地安排纳税人的筹资、投资、经营和理财等重大经济活动,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负,以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大研究课题。 1税收筹划的概念、特征 1.1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又称为纳税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企业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或委托人,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安排和策划,以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它本质上是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企业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和“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内容,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是企业为实现收益最大化对涉及税收的经济事项进行安排。 1.2税收筹划的特征 1.2.1合法性。即税收筹划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企业要将自己的筹划行为与不当避税、偷税、漏税合理地区分开来。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是对税法立法宗旨的有效贯彻,也体现了税收政策导向的合理有效性。 1.2.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等。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1.2.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1.2.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的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1.2.5综合性。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税收筹划还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1.2.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2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2.1施工企业生产现状。 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国家为拉动内需和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投资,全国各地都在加紧各种工程建设。但国内建筑市场的不规范性,施工企业遭遇了垫资、让利、压价、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使其陷入发展缓慢的境地。为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承揽到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垫资施工的现象非常普遍,致使企业资金紧张,利润微薄,无法形成自身积累,加之建设单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普遍现象,施工企业资金更加捉襟见肘。为筹措资金,施工企业不得不通过企业外部融资筹措资金,加剧了企业的资金成本,更加缩小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更应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税收筹划来缓解压力,扩大利润空间。 2.2施工企业纳税筹划的重要意义 企业纳税筹划会产生多重效应,对企业而言主要是促使企业精打细算,增强企业投资、经营、理财的预测、决策能力和准确度,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管理水平,壮大企业实力和竞争力。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收益,是每个企业从事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动机和最终目的。等量的资本投入,投入成本越低,投资收益就越高;等量的营运资本,营业成本越高,营业利润就越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高低的因素很多,税收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的税收环境中,流转税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营业成本的大小;所得税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投资成本的高低。就单个的生产经营者而言,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其税款的支付是企业资金的净流出,没有与之直接相配比的收入项目。从这一角度看,施工企业运用纳税筹划所节约的税收支付直接增加了企业的净收益,与降低其他成本项目具有同等重要的经济意义。 3施工企业对营业税的筹划途径 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营业税纳税主体之一,其应纳税额是按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的,而营业税率比较单纯,节税余地不大,但营业额极富弹性,有相当大的税收筹划空间。笔者认为结合我国当前税法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企业现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筹划。 3.1利用计税依据进行筹划 #p#分页标题#e# 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由甲方业主供应材料、设备后转账抵作工程款的情况,甲供材必须计入营业额交纳营业税。甲供设备如果没有计入施工产值,可以不计入营业额交纳营业税。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和结算时,应掌握这些规定,以免给企业增加税负。举例如下:某建筑安装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为8,000万元的中央空调安装合同。这份建筑安装合同按照现行营业税法的规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8,000×3%=240万元;而这份总价8,000万元的安装合同中中央空调的价款就占了5,000万元,如果将中央空调中的价款从这份安装合同中剥离出来,仅按照实际收取的建筑安装劳务费签订一份价值3,000万元的安装合同,则只需缴纳营业税:3,000×3%=90万元,相比可少纳营业税240万元(240万元-90万元=150万元)。 3.2对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同时税法又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对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的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3.2.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3.2.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例: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的A公司,承建了某单位办公大楼,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注明:工程耗用铝合金门窗价值200万元(不含税)及玻璃幕墙价值300万元(不含税)均由A公司用其自产货物提供;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取得收入100万元(不含税)。A公司应纳增值税额=(200+300)×17%=85(万元);A公司应纳营业税额=100×3%=3(万元);合计纳税=85+3=88(万元)。上例中,若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没有单独注明建筑安装劳务的条款,则应就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缴纳增值税,即A公司应纳增值税=(200+300+100)×17%=102(万元)。通过上述案例可知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的建筑公司,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注意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的价款,即可节税=102-88=14(万元)。 3.3利用承包合同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工程承包公司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如果工程承包公司与建筑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适用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若建筑工程承包公司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应按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税率的差异为建筑工程公司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例:建设单位A有一工程需找一施工单位承建。在工程承包公司B的组织安排下,施工单位C承建了该项工程。A与C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25万元。此外,C还支付给B公司25万元的服务费用。此时工程承包公司B应纳营业税额=25×5%=1.25(万元)。上例中,若B与A直接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425万元,然后B再把工程转包给C,签订转包合同,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完工后,B向C支付价款400万元。这样承包公司B应纳营业税额=(425-400)×3%=0.75(万元),应纳印花税额=425×0.03%+400×0.03%=0.2475(万元),通过签订合同,B工程承包公司节税总额=1.25-0.75-0.2475=0.25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进行工程承包合同的税收筹划关键是与工程相关的合同应避免单独签订服务合同。同时,还要保持总包与分包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除此之外,由于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营业额包括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对建筑业规定了分包或者转包扣除。 3.4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筹划 税法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施工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3.4.1实行合同完成一次性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 3.4.2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施工单位与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3.4.3实行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结算价款办法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月份终了与发包单位进行已完工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 3.4.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当天。根据以上规定,施工企业收到预付备料款和预收工程价款时不是施工企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施工企业在选择结算方式时,要在保证款项按期到账的前提下不将预收款的时间作为结算时间,且将结算时间尽量往后推迟,这就使得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向后延迟。因税款缴纳时限的暂时延缓,增加了施工企业的运营资金,使企业获取了资金的时间价值,从而为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了便利。 4施工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是施工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其应纳所得税额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额定的所得税率确定的。#p#分页标题#e# 4.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4.1.1科研费用优惠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精神,对于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按规定实行100%税前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该税收优惠政策在以上规定的基础上,相应的作出了以下特殊规定:a.企业年度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以抵的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即科研费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以抵扣的,可以连续在五年之内抵扣。b.关于加速折旧。企业在2006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折旧:①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以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在提取者旧。②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发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施工企业特别是铁路施工企业,目前从事的主要是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的高速铁路建设,时速达到250KM/小时-350KM/小时,技术含量大,具有高技术附加值,施工设备先进,科研投入大,在高速铁路、城市轨道等重点项目上,其技术成果达到了国内领先,部分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利用科研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企业应将与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作为研究开发费用进行归集。实施研究开发项目同时又承担施工生产任务的,要合理界定研究开发费用与生产费用界限,不得将研究开发费用随意列入施工成本,也不得将构成工程实体的成本费用列作研究开发费用;二是加强科研费用的会计核算和归集管理,对于用于科研项目的固定资产和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要能够合理的分开核算;三是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加大科研项目的投入。 4.1.2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获利年度以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其获利年度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开始计算。目前,铁路施工企业从事的客运专线建设,基本上都建设了企业技术认证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先进工程材料研发中心等科研机构为依托,专业研发科室基本涵盖了建筑业各个专业,形成了一整套良好的运作机制和研发氛围;企业可以加强与科技、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申报高兴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 4.1.3企业投资基础设施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税[2008]116号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财税[2008]4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施工企业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大企业的高端产业,积极从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积极争取到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4.2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筹划 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净残值率有明确规定,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不应采用高于税法的年限。这样,企业可以及时将折旧费用计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不仅可以缩短固定资产的投资回收期,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还能将收回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另外,由于施工企业普遍采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工期、质量、效益负责,项目经理出于自己项目效益的考虑,推迟固定资产的入账时间,以降低固定资产及周转材料在本项目的提取摊销,虚增当期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数;同时目前从事的铁路建设,设备要求高,淘汰速度快,企业可以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对于技术进度、无使用价值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加速折旧或提前报废。 5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5.1谨防进入筹划误区。首先,要树立依法纳税意识,这是每个企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严禁以税收筹划之名进行各种逃避税款的活动;其次,要避免越位筹划,采取不适当地调节各种收支费用等伎俩,以获取税收上额外收益和不当利益。 5.2做到税收筹划在先。税收筹划具有预先性,企业的经营行为一旦既成事实,相应的纳税义务便确立。因此,施工企业在做出重要的经营安排和重大的决策之前,就首先要把税收筹划作为企业总体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事先进行经营结果的税赋情况的预测,选择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的最优方案,并依据测算的综合情况,进行科学的决策和合理的实施。 5.3树立成本效益观念。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对此,施工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既要注重个案分析,对税收筹划的预期收益与筹划过程中发生成本进行得失比较和效益分析,达到税收筹划的收益大于支出的预期理想效果,又要强化税收筹划的系统性,不单是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赋的高低,而是着眼于于整体税赋的轻重,确保税收筹划目标的顺利实现。#p#分页标题#e# 5.4重视人才培养。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法律、统计、财务等综合知识,需要有一批既精通财务、统计等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并且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的高素质复合性专业人才。要通过开办各种税务知识培训,选送优秀人才进行专业深造等多途径、全方位的活动,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一支业务过硬、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税收筹划队伍。 6结论 总体来说,在遵循国家法规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的税收筹划都是围绕两个思路来进行的: 6.1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 当同一经济行为可以采用多种方案实施时,纳税人尽量避开高税负的方案,将高纳税义务转化为低纳税义务,以获得税收收益。具体的方法有改换营业税税目,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转换,通过合同改变规避营业税等。 6.2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可以把现金留在企业,用于周转和投资,从而节约筹资成本,有利于企业经营。在利润总额较高的年份,延期纳税可降低企业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同时,由于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纳税人得到的延期税收收益等于延期缴纳的所得税乘以市场利率。 总之,纳税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该用系统的观点统筹考虑和安排。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在税收筹划过程中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充分研究各项法律法规,把握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时刻算好账,算细账,多思考,多探讨,才能真正做好施工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第9篇:筹建公司工作总结范文

【关键词】文化旅游项目 资金筹集 筹资结构

美国的迪士尼公司全称是The Walt Disney Company,是一家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巨型跨国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包含主题公园、传媒网络和娱乐节目制作。旗下公司有:皮克斯动画工作室(PIXAR)、惊奇漫画公司(Marvel)和试金石电影(Touchstone)等著名公司。迄今全球共有5座迪士尼乐园,分别坐落在美国的奥兰多和洛杉矶、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和中国香港。而建设中的上海迪士尼乐园将是第六座,计划于2016年开业。中方的项目筹组方为申迪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其由陆家嘴集团(占45%股份)、上广电(30%)和锦江国际集团(25%)联合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人民币。

一、公司资金筹集的方式和特点

公司资金筹集的方式可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集,公司可综合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

1.内部资金来源――公司的保留盈余。公司的保留盈余是指公司经营累计产生的未分配利润形成的资金盈余,这种靠公司积累筹集资金较为经济,不用支付利息费用和金融机构手续费等筹资成本,而且资金的筹集速度比较迅速,只要公司资金筹划安排得当,筹资立等可取。但这种方式要以公司盈利为前提,所以筹资的金额有限。

2.内部资金来源――出售与主营不相关的资产。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整理已有的各项资产,并进行分类和评估,在筹资并投资新项目前,通过出售与未来发展方向不一致或不相关的资产,从而理顺公司各项资产,达到统一规划、发展的目的。此方法资金筹集速度稍慢,同时会产生相关的资产审计、评估和过户等费用。

3.外部资金来源――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指的是经公司的股东同意,通过公司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股权性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公司无须进行还本付息,但新进的股东将与公司的老股东同样分享公司未来的增长与盈利。新股东可以是原股东,也可以是新的股东。若是原股东增资,则其对内部公司的信息已经掌握,一般可以不进行审计和评估等相关程序,在时限上也能满足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要求。

4.外部资金来源――债权融资。公司主要的债权融资有银行贷款、发行中短期票据和关联企业之间资金相互融通使用等。其筹集成本主要有利息支出、评估费、公证费和保险费等。在流程上,需提供抵押、担保、保险、评估和审批等手续,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由于债权融资需要支付利息,而利息费用具有税盾的作用,税法规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列支。同时债权融资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其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具有效益放大作用。但是由于资本金贷款相对风险较大,银行贷款受《贷款通则》约束一般无法操作,而关联企业之间资金相互融通使用由于限制较少,其使用呈现上升的趋势。

二、公司筹资成本分析

基于相关财务模型测算,上海迪士尼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约为10%,首次盈利约为运营后的第十年。据此数据并结合以上多种筹资方式分析,公司的相关选择途径如下:

1.股权性筹资,公司通过母公司的增资,获得资金约占总筹资额的一半。从社会近年发展的一般经验看,大型文化旅游项目是平台产业,短时期内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效果不明显,如果完全由债权性筹资,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加重公司付息负担。因此,股权性筹资是必要的投入方式之一,同时亦可增加公司的股本,增强公司的实力。

2.重新整合公司旗下的各项资产,出售与未来主营的发展方向不相关的资产,理顺公司各项经营业务,获得资金约占总筹资额的四分之一。

3.使用公司历年累计保留的盈余,此部分资金所占比重较小。

4.债权性筹资,筹集资金占总筹资额比重较小。由于筹资的时间要求较为紧迫,通过向上级集团范围的关联企业间的借款可以较快取得资金,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由于筹资比重不大,小于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发生的利息还可在税前列支。除此之外,中期票据也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筹资工具,其以公司的信用评级为基础,一般无须担保和抵押,且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但缺点是发行时间较长,需要4~10个月。通常发行的流程是:通过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3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委托银行承销,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提交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材料,获取发行批文和银行放款等。因此,公司可通过对已有的各项短、中期银行贷款进行整理,并策划发行相应规模的中期票据,将银行贷款等进行替换,以节省资金使用成本。

三、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率分析

根据公司上述各种筹资方案的具体情况,按其不同的资本成本及其所占总资本的比重为权数,来计算加权综合资本成本。公式如下:

四、体会与总结

进行权益性融资应先于债权性融资,因为进行增资等事项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变大,同时资产负债率也会减小,使公司的财务报表等数据更加有利于进行债权性融资和公司信用评级等工作。选择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时需要广泛接洽各家银行,对比其在融资方面的经验、优势,及其所提供的服务和承销费用的高低,全面进行考量后作出决策。

投资时需要与被投资方保持紧密的联系,了解项目建设的实时进展情况。因为从公司筹集的资金到账至最终投款之间总会有一段空隙期,此资金亦会产生相应的机会成本,为此,及时采取适当的、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现金管理方案可增加公司的收益。

参考文献

[1] 胡韶林.广播电视传媒资本运作之思考[J].南宁:改革与战略,2006(6).

[2] 王战勤.企业筹资风险管理分析[J].太原:会计之友,20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