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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救助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社区救助工作计划

第1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一、加大投入,切实把民政工作做强

今年,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大民政工作的投入,全面构建有效的社会保障网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1、组织1000万元,在春节前开展大规模的“送温暖、保民生”活动。全县1万农村“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下发100元春节补助,计100万元;慰问各类困难户700万元;年前集中下发医疗救助、爱心助医资金300万元;慰问困难乡镇110万元。

2、本级财政计划安排医疗救助金600万元,其中民政350万元,人平7元。另安排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医疗补助费用100万元,共计700万元。

3、本级财政计划实施安居工程400栋,安排预算560万元,不足部分争取市以上追加。

4、本级财政计划安排城、乡低保预算4800万元,其中城镇低保预算2735万元,农村低保2060万元。

5、本级财政计划安排临时救济、精神病人药物救助、精简退职人员救助等其他农村社会救济金500万元。

6、本级财政计划安排敬老院建设经费200万元,工作经费160万元,8万元/院。

7、本级财政计划安排慈善助学金50万元。县慈善会“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今年已到位资金350万元,现存资金600万元。

8、计划安排社区建设费100万元。

9、计划安排殡葬事业费330万元,其中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费预算100万元。

10、安排优待抚恤金、优抚事业费900万元。

二、加强管理,努力把民政工作做好

今年的工作,我们通过与财政勾通协调,通过主动向人大党委会汇报社会救助工作,通过向县委、政府的积极汇报,第一步争取资金的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就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范制度,切实加强管理,有效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1、切实加强队伍建设。首先是切实加强局机关、乡镇民政办、社区、敬老院工作人员等在职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把现有的队伍做强,作风做实,工作做好。

2、申请招聘安排基层社区低保专干,切实加强基层低保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切实规范低保管理。

4、全面完善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临时救济、优抚救济、安居工程、优抚建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敬老院管理、民政资金管理等各类救助制度、救助办法、救助程序和资金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5、计划投资300万元,军民共建“双拥公园”,为再创全国双拥模范县做好基础工作。

第2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一、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大局,各项涉农民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今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实事工作方案要点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建设新农村办实事工作要点的通知》,狠抓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市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1、农村特困救助工作进展顺利。年初,我们把农村特困救助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来抓。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农村分散供养孤儿基本情况的核查登记工作,将全市13万农村特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按人月平达到15元的补助标准,计划投入2340万元,其中县市区配套资金226.5万元,实现农村特困救助全覆盖目标。今年1至6月份共救助82822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527万元。

2、农村医疗救助工作进一步推进。我们针对全市农村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尤其是身患重病的农村困难家庭,积极实施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并把农村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相衔接,真正让患病的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救助。今年1—6月份,全市城乡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1180人,包括五保户大病医疗救助等,共发放救助资金316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更加规范。我们结合新农村建设,广泛学习贯彻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进一步巩固“福星工程”建设的成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将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补助标准按年人均800元提高到1200元,分散供养的标准由500元提高800元。目前,全市共有农村福利院147所,五保供养对象15101人,已集中供养12661人,集中供养率提高到87。

4、农村住房救助工作积极开展。去年入冬以来,我们对全市“三房”(无房、危房、土房)情况进行了拉网式调查,目前已有江陵、石首、公安、松滋四县市以政府名义发文启动住房救助工作,已纳入救助范围的3240户、已动工1428户、已完工586户,累计投入住房救助资金2420万元,其中市、县两级扶助820万元。

5、灾害救援工作扎实有效。一是编制了《荆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过了专家论证并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即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二是全力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积极开展访贫问苦活动,共发放资金1000多万元。省下达的361万元春荒款已全部发放到位。三是及时做好抗灾救灾工作。4月11日,我市部分地区遭受暴雨风雹灾害袭击。洪湖、公安、监利、松滋、沙市等地还伴有冰雹,冰雹直径最大达40毫米,持续时间近1小时,为近二十年所罕见。灾情发生后,我局迅速组织了3个工作组,赶赴洪湖、监利、公安、松滋等重灾区,检查灾情,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130万元,救灾帐篷148顶,抢救转移灾民1.19万人,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

(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扎实推进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核心,积极开展了对全市2468个村的财务进行清理,强化财务公开,全市已完成财务清理的村2395个,占97。6月21日市委、市政府在松滋市召开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国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表彰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了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三)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迅猛

我们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规范化管理上发挥职能优势,把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协会作为直接参与新农村建设的主渠道,带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迅速增加。我们坚持“边发展、边规范、边登记”的原则,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切实做到成熟一个、登记一个、规范一个。上半年,全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获得较大的发展,由过去的80个增加到235个。协会有农民会员43345人,辐射带动农民266127人,年增收28076万元,一个以种植、养殖、加工为主,布局合理,层次完善,能充分发挥功能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体系逐步形成。

二、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抓手,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去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这个意见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在救助体系建设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半年的时间内,围绕市政府的文件要求,主要做到了如下几点:

(一)城市低保健康运行。全市城市低保工作呈现出制度健全、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网络管理发展趋势,基本实现“八化”目标:即保障对象全员化、操作程序规范化、对象管理动态化、资金发放社会化、资金筹措制度化、救助政策配套化、信息档案电子化、民主监督公开化。今年元至6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2万户、13.5万人,比去年底增加1万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450万元,人均补助水平达到59万元。

(二)十件实事全力推进。对城乡贫困群众实施大病医疗救助是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我们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突出惠民利民原则,创造了灵活多样的救助方式,即以一个以病后救助、病中救助、一次性救助、定额门诊救助、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减免优惠“六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构建。年初,我们会同

卫生、财政部门对全市医疗救助政策进行了调整,病种由过去的五大类增加到类,起付线由20__元降为500元。上半年已累计救助1180人,发放救助金316万元。(三)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我们始终坚持“救助是基础、保护是重点、教育是根本”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肯定,其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前不久,民政部会同英国救助儿童基金会到我市调研,拟在荆州举办一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区域性试点。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接到求助对象1356人/次,已救助1201人/次,其中救助流浪儿童102人/次。

(四)慈善工作不断发展。我们充分利用社会慈善资源、广泛募集慈善资金,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气。今年上半年,我市开展了“微笑列车”活动,为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54例。省慈善总会与我市荆州市中学签订了“慈善阳光班”协议书,资助“双特生”完成学业。

三、以全面落实优抚安置和移民政策为重点,复退军人和移民的稳定工作进一步加强

今年是争创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年,我市及松滋、石首、洪湖、监利等5个单位为上一轮双拥模范城,这一轮能否争创,除了硬件方面的因素外,涉军政策的落实和稳定是重要的因素。

(一)加大了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力度。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于6月28日召开了全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暨福星工程总结表彰会议精神,部署解决我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全市退伍军人遗留问题涉及4780人,通过各地安置和经济补助已解决遗留问题3010人,尚有1770人遗留问题没有解决,省政府为此下拨我市专项经费6000万元,要求各地务必在7月底以前,解决20__年以前所有的安置问题,今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197人,符合政策的1032人,占接收总人数的32.3,截止6月底,已安排工作176人,实行经济补偿后自谋职业的有139人,剩余人员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在8月底以前完成20__年度的安置任务。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做好复退军人的维稳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维稳工作,我们分别于4月24日和6月18日,召开全市复退军人维稳工作会,并作了全面部署。先后两次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复退军人矛盾集中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对新排查出的重点人员,严格按“五包”要求落实包保工作专班,为2294名1953年人员解决生活困难补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共安排1018名涉核人员到省疾控中心体检,为86名遭受核辐射的涉核人员办理了评残手续,并发放了抚恤补助。今年4月10日,省、市局组织专班,对我局工作和涉军维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我局的工作和维稳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20__年我局被评为全省集中处理突出问题和工作先进单位。

(三)落实移民政策,全力维护移民和安置区的稳定。一是召开了全市移民工作专题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三峡移民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上半年,全市没有出现移民到省和进京上访。二是开展了移民资金的审计检查。今年我们对三峡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向省移民局上报了移民资金检查整改的专题报告。三是开展了移民人数核查工作。我市自4月下旬开始,对全市的移民人数进行了核查,初步核定了三峡移民、清江移民和丹江口水库一期工程移民原始搬迁人数。四是进一步落实了南水北调移民安置规划。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安置任务为5500人,安置规划涉及6个县市的32个乡镇、212个村,并对各个安置地的安置规划和土地预留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五是广泛开展了移民培训活动。我们结合实际,对移民进行了生产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20期,培训移民20__人。我们还对各县市区移民管理干部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

四、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为契机,促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持续发展

(一)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组织了一次外出参观学习。为了使沙市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工作能够顺利通过民政部的验收,我们组织了沙市区民政局及五个街道办事处的责任人到武汉市江汉区学习参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二是参加了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试点现场会,已就武汉市江汉区的经验和会议精神以及下阶段工作书面形式向局长作了汇报。三是对沙市区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进行督办,从检查的情况盾,各级党委、政府很重视,动作比较快,措施具体,亮点突出。6月28日召开了全市城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试点启动工作会议,传达全省会议的精神、部署全市城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

(二)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我们转发全国21个部委办局《关于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评选全国“敬老模范村居(

社区)”和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以及开展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活动;总结推广沙市区居家养老社会化试点工作经验;完成中心城区老年人口追踪调查工作,办理60—65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1271个。(三)区划地名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区划工作:完成了“湘鄂”省线、“宜昌荆州”线和市内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任务;完成了“湘鄂”省界线监利经容段和5条市内县级界线的联检工作,整理联检相关资料10套。二是地名工作:江陵、公安启动县城设标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城市街路的命名工作,对中心城区“德馨路”等6条街、路进行了命名前的摸底调查、名称信息征集工作。收集部分地名资料,完善了地名数据库内容,加快了地名数据库建设步伐。

(四)婚姻登记更加规范。全市各地推行了婚姻登记政务公开,进行了“阳光操作”。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31031对,其中结婚登记27131对,离婚登记3900对。

五、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工作

(一)加大投入,着力夯实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原有投入的基础上,市、区两级财政计划内筹集6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级财政已落实100万元资金,区级财政按1:1落实了配套资金,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确定了市委组织部今年安排15万元资金支持社区党建工作;市民政局大力发展“星光计划”,投资60万元,为60个社区落实一套健身器材。市体育局投资20万元,建20个社区全民健身室等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把握重点,稳步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建设。一是广泛开展了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紧紧围绕社区文体阵地、文体队伍、文体活动内容和文体活动方式四个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促进楼院文化、小区文化、广场文化和家庭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陶冶居民情操。二是开展了创建“和谐社区”活动。强化了广大干部群众构建和谐社区意识,营造“社区是我家,和谐靠大家”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安全等9大服务体系,使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3、成立专班,切实加强了对社区建设的领导。今年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四次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盛国玉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认真研究并解决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编好规划,明确了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市民政局与市发改委联合编制了市中心城区社区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并已纳入了全省“十一五”社区建设总的发展规划,为今后争取项目和经费奠定了基础。

六、强化管理和创新,推动局属单位各项工作快速发展

福彩中心“中福在线”顺利开通,提前半年完成了全年任务;精神病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门诊率、住院率不断提高;殡管所加大殡葬市场整顿和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服务效益年”活动,经济收入大幅度递增;救助站强化服务意识,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争取支持,完成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规划;一福利院通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环境改造等措施,提高了社会老人入住率。

七、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

今年,我们以“正作风、强素质、树形象”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治玩风、刹奢风”的指示精神为契机,明确领导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广泛开展了以倡导“六风”(勤学、实干、创新、团结、廉政、节俭)、建设“六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政型、节约型)机关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为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我们采取了“坚持一项制度,完善一个细则,开展两项活动”的措施。“坚持一项制度”即坚持每月一次局务会制度,分析总结上月工作,安排部署次月的重点工作,加大工作的督办力度。“完善一个细则”即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以对机关各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定量定性考核。“开展两项活动”,即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民政工作先进县(市、区)”、“优秀民政局长”和“优秀民政工作者”考核评比表彰活动。同时,配合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农村五保“福星工程”评比活动,在全市开展了农村福利院“三十佳”(十佳福利院、十佳福利院长、十佳护理员)评比表彰活动等。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们狠抓了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制订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分党小组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有了较大提高,为了增强学习的效果,4月底,我们组织机关干部和二级单位的主要领导70多人赴江北

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使党员干部心灵上受到震撼,教育效果明显。下半年,民政工作任务非常繁重,时间非常紧迫,我们将继续保持振奋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民政部7月6日下发的通知精神和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强化、落实再有力,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1、继续做好灾情核报工作,争取救灾资金,保障受灾群众生产生活。

2、继续做好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使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得到及时救助。

3、农村特困救助要抓好农村特困对象审批发证工作,尽快实现特困救助全覆盖。

4、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根据省厅的要求按1200元/人年标准,确保下半年全面落实。

二、大力加强优抚安置工作

尽快召开全市第八次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确保争创双拥模范城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争取省民政厅经费支持,重建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和烈士事迹展览馆,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作用。对安置遗留问题人员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摸底,确保不漏1人,不漏1项。遗留问题经济补助资金发放要规范操作。加强协调督办,确保7月底完成安置遗留问题,8月底完成当年安置任务。

三、加快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和发展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对发展比较规范、效果比较明显、农民比较满意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及时总结经验,培养典型,进行宣传推广。二是不断加快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对少数依法登记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自律机制。三是做好制定扶持配套政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在登记中放宽政策,简化手,给农村经济协会以帮助和支持。

四、认真做好其它几项具体工作

1、加强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按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抓好中心城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按照松滋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2、切实做好老龄工作。尽快召开全市老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近几年老龄工作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老龄工作任务。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报我市评选“全国模范村居(社区)”和“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以及“全国孝亲敬老之星”。

3、继续做好移民安置工作。一是做好移民后期扶持启动的各项工作,制定移民后期扶持方案,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二是加强对移民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要进一步督促各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手段,完善移民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三是完成南水北调移民安置规划。下半年南水北调移民安置是工作的重点,对已落实的预留土地要管理好,对少数未落实土地的地方,要按政策和规划督办落实。

4、切实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要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对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解决的办法,加强与议案提案代表、委员联系、沟通,确保达到“三个百分百”。

第3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增加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表彰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职责。

(五)增加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维护社会稳定;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三)承担全市救灾减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接收社会各界救灾捐赠。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拟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

(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全市城乡社区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拟订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市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福利奖券的发行、销售和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负责全市军、烈属优待、抚恤和补助审批、褒扬及伤残等级审查报批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及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上报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三)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十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县区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三)民间组织管理科(区划地名科)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管辖权限内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承担民间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行政区域和地名规划;负责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级和市内行政区域界限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四)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负责城镇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安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军供(转)站工作;承担市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救灾救济科

负责全市救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灾民生活救助;指导救灾捐赠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负责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减灾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省级生活类救灾物资代储工作;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助、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指导全市社会救济工作。

(六)优抚科

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和烈军属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伤亡抚恤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残疾军人(含武警)、人民警察、参战民兵、国家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伤残评定工作;评定、褒扬革命烈士;指导光荣院、优抚医院和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及休疗、涉军维稳等工作。

(七)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及扶持保护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拟订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本级福利公益金;负责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工作;拟订全市儿童收养、殡葬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办全市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工作。

(八)双拥科

指导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市级双拥模范(县)、双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地方部门、驻军单位的联系,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

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村务公开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双拥办公室主任1名(正处级、兼),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主任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13名(含监察室主任职数1名)。

第4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宣传工作是2012年工作中的一项主要内容。我区红十字会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宣传工作。

一是以节日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五月八日是世界红十字日,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区“5.8”世界红十字日纪念宣传一条街活动,同时组织部分志愿者到乡镇敬老院进行义务查体、慰问活动,并在重要节日如“9.8”世界救护日、“6.14世界献血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

二是实施红十字“关爱生命工程”,多渠道、多层次的加大对无偿献血、捐献遗体(器官)和造血干细胞及艾滋病知识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科普知识、调查问卷等,制作版面、横幅、宣传专栏等加强红十字知识的宣传力度。

三是开辟其他宣传阵地。如:“五五”普法宣传、红十字报刊订阅、红十字网站、信息简报、新闻媒体宣传等,更深入的开展红十字宣传工作。

二、以关注民生、关注弱势为重点,开展弱势群体救助工作

一是在做好日常救助的基础上,争取财政支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募捐。

二是积极储备救灾救援物资,协助政府及时处理好相关重大突发事件。

三是组织全区中小学生爱心捐赠活动。协调相关企业、金融部门为城区的全部小学生制作发放“爱心储蓄罐”,为中学生发放“爱心储蓄卡”,动员全区的学生积极行动起来,用自己的零用钱,为我区的贫困大病青少年筹集救助资金。“爱心储蓄罐”发放仪式将在“六一”前举行,“爱心储蓄卡”将在新学期开学后发放。

四是进一步拓展救助领域,计划采取社会募捐与动员企业结对救助等方式,对我区部分贫困重症患者进行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

三、继续开展好社区、农村红十字服务工作

红十字社区服务开展的关爱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展的社会救助和义工服务活动,是当前红十字送温暖献爱心的具体体现,也是与党的十七大关于重视民生的结合。明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国红十字总会与民政部《关于开展社区红十字服务示范活动的意见》和全国社区红十字示范区基本标准,继续开展好该项工作。在城区,拟建8个示范工作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救护培训、志愿者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在农村,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援建村卫生室、改水改厕、扶贫救灾和拓展农村医疗救助等活动,推动农村红十字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开展救护培训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救护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积极争取救护培训配套政策,推动卫生救护培训在社区、农村、学校和企业的深入开展。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特殊行业与普通人群的培训,与公安、公交、安检、旅游、司法等部门联合制定行业培训计划。将分行业落实培训任务与培训普通人群相结合,年内计划培训6000人左右。通过培训,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备灾救灾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红十字应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十一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做好应急培训和应急管理工作,坚持分层次、分区域培训应急专职人员和志愿者,加强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应急工作水平。落实应急预案和《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积极参与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助工作。根据实际,2012年需要购置募捐箱、急救箱、药品、担架、帐篷及其他应急救灾设备,保障灾后及时将救灾物资运输到灾区,以切实抓好救灾救护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红十字会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对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宣传教育,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因此,我区红十字会将“红十字模范校创建”列入2012年重点工作,以“红十字模范校建设”为总抓手,全力推进红十字青少年工作。2012年,我会计划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首推5所(中学2所、小学3所)红十字模范校,以此带动全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迅速发展。

第5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民政部在记者招待会现场提供的资料介绍到: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四个方面的工作。民政工作的核心职责是“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核心理念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作用是“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一)关于减灾救灾工作今年,我国自然灾害重于常年和去年。截至9月底,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6亿人次受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606亿元,死亡失踪2049人,倒塌房屋120万间。民政部视灾情及时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下拨救灾款物,指导各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截至9月底,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应急响应46次,先后向灾区派出46个工作组,并向重灾省份紧急调运4.36万顶救灾帐篷,转移安置群众1197万人次。中央财政对救灾安排93.53亿元,其中突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4.96亿元。倒房重建、地震灾害损房和受灾群众冬春生活等补助标准得到提高;增加旱灾救助项目。这些政策的出台将有效解决灾区群众的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关于社会救助工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全面实施,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1044.8万户、2236.1万城镇居民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为缓解近来副食品涨价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影响,民政部、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从8月份起增加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实际补助不低于15元。从10月份起,再增加发放3个月每人每月10元的临时补贴。

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建立。为有效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全国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截至8月底,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86.2万户、2573.5万人。

五保供养实现了从村集体供养为主向以财政供养为主的转变,较大幅度提高了供养标准。截至8月底,全国已有508.8万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国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都已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有2396个县(市、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约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83.7%。救助投入不断增加,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2007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3.4亿元(其中农村21.2亿元,城市12.2亿元),比2006年增长133.6%,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3亿元,比2006年增长23%。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逐步实现了自愿救助和人性化救助。截至2006年底,全国1189个救助管理站为129.6万人次提供了救助服务。加快慈善救助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和3.2万个社会捐助站点及慈善超市建设,积极搭建全国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务平台。启动全国慈善关爱行动,联合开展慈善救助活动。慈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三)关于社会福利工作近年来,城乡各类社会福利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功能不断增强,社会福利总体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发展态势良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逐步推开,老年人服务保障不断增强。“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已于今年5月取得圆满成功,35000名残疾孤儿得到手术矫治,康复效果显著。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已正式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截至2006年底,我国共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1.44亿,各类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发展到39553个,独立的儿童福利院249家,社会福利院儿童部600多家,收养老年人、残疾人133.8万人,收养孤儿、弃婴7.2万名。社会福利企业3万个,安置残疾职工55.9万人。当前,民政部门正在抓紧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暨蓝天计划”,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设一批集养护、教育、康复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建设一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改善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居住条件;启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新建和改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这些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将有力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四)关于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近年来,我们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逐步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团体、公益团体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发展各类基金会和涉外民间组织,各类民间组织发展态势良好。截至2006年底,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已达到35.4万个,比上年增长了10.6%,其中社会团体19.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1万个,基金会1144个。同时,基层社区民间组织蓬勃兴起。在城市,随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下移,各地涌现许多群众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在农村,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很快,全国经登记或备案的有4万多个。结合开展“民间组织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民间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各地积极引导民间组织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民间组织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民间组织吸纳了425万人就业,实现增加值112亿元。

(五)关于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十六大以来,保障城乡居民自治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各项制度建设普遍得到了加强和完善。截至2006年底,农村有村委会62万多个,有村委会成员242万多人,约85%的村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近90%的村制定了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正在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90%以上的村能通过各种形式实行村务公开。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受益权进一步得到保障。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国各地蓬勃开展。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初步构筑了以社区为主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目前,全国共有社区81000多个,社区居委会成员共44.3万人。98.5%的社区建立了党组织,99%的社区建立了居委会、89%的社区建立了成员(居民)代表大会、64%的社区建立了协商议事委员会、100%的社区都有1个以上的社区民间组织,社区志愿人数达2000多万。社区公共服务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得到加强,社区服务中心8565个,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达16万个,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45万多个,星光老年之家2.5万个,60%的城区已建有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网络。

第6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这个救助项目允许学生缺课15%,超过这个限额,家庭的全部补助就会被取消。特谢拉一家的补助就是因为孩子们一个又一个逃课而一次次地被取消,玛丽亚只得又一次次地重新申请。玛丽娜的怀孕给家庭增加了很大负担。她没法为自己的孩子申请到补助,因为他们一家获得补助的金额已经达到了家庭救助补贴的上限。特谢拉一家家境好转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返贫,甚至比前几年更加艰难。

家庭救助计划助力巴西减贫

但是特谢拉一家的经历并不意味着家庭救助计划是一个失败的项目。恰好相反,人们普遍认为“有条件现金转移计划”(CCT)取得了出人意料的成功并且受到广泛欢迎。这项计划在2003年卢拉(LUIZ In d CIO Lula da Silva)当选巴西总统时进一步扩展,后来经历多次扩大,到现在已经有1240万个家庭登记领取。

巴西新大选将在2010年10月3日举行,各路总统候选人正在相互竞争谁将更多地扩大补助。反对党候选人何塞・塞拉(Jos e Serra)承诺将把补助金的覆盖面扩大到1500万个家庭。现总统卢拉的参谋长、执政党的迪尔玛-鲁塞夫(Dilma Eousseff)则表示她是这个计划真正的保卫者。

巴西在消除贫困上取得了长足进步,家庭救助计划功不可没。根据FGv大学研究调查结果。自2003年起,巴西月收入低于800雷亚尔(440美元)的人每年都减少8%以上。衡量收入差异的基尼系数从0.58降至0.54,这是一项令人瞩目的进步。社会财富分配状况改善的主要原因是底层工人工资的增长。但是根据调查,减贫成效的1/6要归功于家庭救助计划,同时,它也为国家养老金做出了相同比例的贡献,只不过金额要低得多。家庭救助计划基金的补助是很少的,大约每个孩子每月22雷亚尔(12美元),最多支付200雷亚尔。所有家庭救助计划的开支只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05%。

然而特谢拉一家的遭遇及类似事例,给那些将家庭救助计划当作万灵药的人们敲响了警钟。有证据显示,这个计划在城市中起到的效果。并不如农村一样好,而且发展中国家的超级城市将会面临不断增长的贫困问题。

在巴西,此计划在公众中一直不乏批评的声音,这次的担心又有所不同。有批评人士认为,此计划让人们消极怠工,有时候还会将补助给错人。这些指责并未得到证实。最近一份递交给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报告表示,没有发现人们过度依赖于补贴计划,它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影响也微乎其微。据世界银行研究员透露,家庭救助计划补助金的发放到位记录比大多数有条件现金转移计划都要更准确。

对城乡之间补助金不平衡的担心是难以忽视的。家庭救助计划的确更倾向于农村地区。在巴西,农村贫困比例很大,而救助计划在农村地区普及率也很高:2006年41%的农村家庭申请了补助,在城市地区只有16%。在巴西最大的两个城市圣保罗和里约热内卢,不到10%的家庭参与了救助计划,尽管这两个城市的一些地区是整个国家中最贫穷的。

在巴西,农村地区消灭贫困似乎比在城市进行得更加成功。家庭救助计划并没有公布城乡贫困情况的具体数字,但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官方数据给出了答案。最近的一份计划进度报告在3月份公布,其中披露的数据显示,2003至2008巴西农村贫困率降低了15个百分点,大大超过了城市地区。

虽然这些来源于家庭调查资料的数据已经令人印象深刻,但是仍可能低估了贫困率的降低幅度。收入支出数字显示,有800万人脱离了赤贫,总体贫困率因而降低了。巴西应用经济协会的拉斐尔(Rafael Os orio)认为,农村贫困率很可能降低了12%。果真如此,家庭救助计划为农村做出的贡献要比人们预计的要大得多。

另有证据可以证明拉斐尔所言非虚。自1996年起,巴西东北干旱地区(巴西最贫困的地区之一)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的比例从16%降到了5%。1992年以来,农村儿童接受初级教育的比例赶上了城市的水平,而农村中等教育的人数比城市±曾长得还要快。

因为农村贫困比例比城市高,所以加大消灭农村贫困的力度是顺理成章也是必须的。20世纪90年代以前,巴西农村地区的社会补助津贴寥寥无几,所以全国性的补助计划应该更多地向农村地区倾斜。此外,管理家庭救助计划的巴西社会发展部指出,这项计划的实行不需要一刀切,各地区可以因地制宜地执行。

为什么在城市效果不如农村

但城市依然是个问题。因为在巴西,农村地区有多少贫困人口,城市就有多少(巴西已大体完成了城市化)。家庭救助计划在城镇实行效果较差的原因:

首先,在城市,该计划的实施让一些人的生活境况反而变得更糟。2003年家庭救助计划扩展的时候,纳入了一大堆其他补助,其中包括消除儿童营养不良计划、做饭燃料补助、15至16岁青少年的津贴等。虽然缺乏国家数据,但是观察证据显示现在一个家庭的补助金比以前要少。

乔纳森・汉内(JonathanHannay)是埃尔多拉多一家慈善机构“危难儿童救助协会”的英籍秘书长,他认为类似特谢拉这样的家庭过去可以从福利机构得到相当于两份最低工资(用于6口之家)补助金。家庭救助计划的补贴平均是最低工资的1/15。内西腓市(Recife)当局甚至决定,该补助计划开始时要把补助金补齐发给以往的领取者。通常来说,住在城市的开销要比农村高,因此补助金(全国发放数额相同)的价值就低了。

其次,这个计划对于减少城市童工现象并不见成效。实际上,巴西的童工现象一直令人担忧,但是城市地区的问题更加棘手。在农村地区父母亲让孩子离校帮助家里收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文化现象:儿童通过在田间劳作学习做农活。他们通常都没有工资,但是工作是暂时性的,而且儿童允许缺课15%,因此农村儿童可能既工作又可以按计划规定上学。

城市童工的工作则有所不同。孩子们靠卖廉价饰品、当女佣等手段赚钱,通常他们赚到的要比平均的家庭救助计划补助津贴要多。因此经济原因刺激孩子们离开学校,退出补助计划。2010年7月,13000个家庭因为孩子旷课而失去了补助金,几乎一半都发生在圣保罗。童工现象的真正危害在于有些儿童根本没有受到过一点教育,这种情况更可能发生在城市里。

第三,家庭救助计划对于贫民窟家庭结构的影响要比农村大。家庭的补助金发给户主(几乎一直是母亲)。这些也许会让人吃惊,但是在人口密集的贫民窟,由于住房昂贵,年轻女性生完孩子后很可能会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新的津贴由户主――也就是孩子的祖母领取。观察家们担心。这也许会引起双重依赖,一方面依赖家庭津贴,另一方面依赖家里的女性长辈。

总的来说,这些原因并不意味着家庭救助计划在城市的补助打了水漂。FGV大学的马塞洛lMarcelo Neril指出,在贫民窟,这个计划带来了更为明亮的新曙光。在此之前这个地方一直以来要么没有补助金,要么就出动残暴的警队镇压不满的群众。而如今,在这个地方出现了真正的福利补贴。

此外,家庭救助计划建立起一个程序繁复的官僚体制:每户家庭持有一张借记卡,社会保障部有一个巨大的数据库,记录了所有的交易。这使得政府能够更加精确地将补助津贴发给真正需要的人。更重要的是,家庭救助网络系统可以借此做其他的工作。比如,帮助十六七岁的青少年找工作,他们原本就是家庭救助计划救助上学的儿童。对于城市来说,为家庭补助金充值也不是不可能,里约热内卢正在计划一个叫做Bolsa Carioca的项目以期实现这一计划。

第7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民政暨双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__全县民政双拥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民政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职能作用,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支持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广大民政干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为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民政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刚才,xx局长对20__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安排部署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

今年是全面落实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认真分析民政工作面临的机遇和困难,把握民政工作的规律和重点,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变化趋势。在新的历史时期,民政工作对象正由特定群体向全体城乡居民拓展,民政工作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逐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民政工作提供的公共服务正从以城市为主向城乡并重转变,民政工作方式已经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逐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方向转变,民政工作机制正由政府主导型逐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方向发展。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变化趋势和发展规律,全面加快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步伐,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牢牢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民政工作是为民之政,民政事业是和谐之基。民政工作贴近社会、贴近生活、贴近民心,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是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头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公平的责任,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等20多项工作都关系到民生问题的解决,关系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我们要牢记民政工作使命,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着力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期待。

二、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把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也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我县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推进、面上扩展”的思路,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求助、牧区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工作为重点,初步构建了形式有别、覆盖城乡的社会综合救助体系。相关部门对城乡困难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住房、法律援助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应的救助政策,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救助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救助标准低、形式单一、救助资源分散、求助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今年要重点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在救助体系建设上争取有新突破。一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今年,自治区政府提出了“为民办八件实事”的要求,其中包括城镇低保保障标准提高20元,农村牧区低保范围扩大到110万人。这是惠及城乡困难群众的好事实事。实现提标扩面的目标,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民政部门要根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的统一要求,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科学测算;并且要积极动作,深入基层,入村入户,把底数摸清,情况找准,落实好匹配资金,不断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使城乡低保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在城镇,要进一步巩固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扎实推进“分类施保”,使所有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在牧区,要大力抓好低保、五保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要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群体和低收入群体实施延伸专项救助。二是做好自然灾害求助工作。灾时要及时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救灾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和临时生活保障。同时,要积极争取资金,强化政府主导和分级管理的责任,及时足额落实好本级应承担的自然灾害救济经费,努力扩大救灾捐赠,加强救灾款物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三是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我县牧区医疗救助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帮助不少特困群众缓解了看病就医难的困难,但由于救助方案还不够完善,一方面是仍有一些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另一方面是有限的救助资金结转偏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有针对性地调整方案,重点做好与城镇医疗保险和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年终出台并实施《城镇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本着方便群众、规范管理的原则,简化操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改进结算办法,规范制度措施,确保救助实效。要逐步扩大救助覆盖面,合理确定救助标准,逐步降低或取消起付线,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情况和基本医疗需求探索分类救助。坚持事前、事中、事后救助相结合,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适当扩大救助病种,逐步提高封顶线,尽快形成较为规范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让困难群众从医疗救助中受益。四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县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集中供养率和保障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的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调查核准,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全部保进来,全面实现应保尽保。将分散供养人员纳入牧区低保的同时,保障标准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提高100元。要认真组织实施“霞光计划”,力争全县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0%以上。

(二)进一步规范

社区建设和基层政治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平台。社区是社会的细胞,也是民政部门服务群众的平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区的功能日益凸显,作用日趋重要。要深刻认识做好社区工作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全面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实现政府依法管理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一是要把服务群众、满足居民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社区建设的重点,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保障、看病、养老等问题入手,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逐步建立以社区综合服务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相配套的服务管理网络,努力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同时,要切实发挥社区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上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平台,尽快形成和谐社区人人共建、社区和谐人人共享的局面。二是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上要发挥好参谋助手的作用,对下要发挥好指挥督促作用,对相关部门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教育、科技、公安、司法、劳动保障、就业、建设、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保等部门,要按照社区服务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水平。发改、财政、商务、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进一步制定和落实促进社区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推动社区服务发展的合力。三是积极开展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牧区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我县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同步实施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验收。各地要以完善嘎查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合理整合现有资源,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劳动、法律等服务进牧区社区,探索建立有效覆盖、有序参与的牧区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和指导,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发展牧区经济助牧增收紧密结合的新机制,真正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要督促嘎查全面落实以牧民大会(牧民代表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嘎查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手段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向高层次、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向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迈进。

(三)全面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为实现三连冠打下坚实基础。去年,我县再次获得了全区双拥模范县的荣誉称号,实现了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蝉联全区双拥模范县两连冠”的奋斗目标。在新的起点上,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入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办法,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指导和服务,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全力争创__县全区双拥模范县三连冠,并进入全国双拥模范县行列。一是要落实好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配合,做好军人家属优待工作,重点优抚对象的定期定量补助必须保证按月足额发放。二是要努力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退役士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又要多渠道、多形式千方百计安置就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退役士兵进入人才或劳动力市场势在必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是今后安置工作的方向和发展趋势。要在总结近年来开展自谋职业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 进一步完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政策措施,逐步形成严格规范、系统完整的自谋职业办法,推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向纵深发展。要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时足额一次性领取到经济补助金。通过适度提高补助标准以鼓励更多的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同时要落实好退役士兵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退役士兵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做好城镇安置工作的同时,要对回牧区安置的退役士兵给予足够的重视,解决好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特别是要做好为牧区的退役士兵转移就业提供服务。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要全面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着力建设双拥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要继续以争创活动为载体,着力探索双拥工作新机制,拓展双拥工作新领域,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实现拥军经常化、全员化,推动双拥工作发展创新。

(四)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事业的质量与效益,不断提升社会福利服务水平。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先后实施的“星光计划”、“敬老工程”、“明天计划”等民心工程,造福广大老年人、孤寡老人、孤残儿童,有力推动了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今年,全国要实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这是改善我县社会福利事业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水平不高现状的极好机遇。民政部门要按照民政部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尽早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积极争取项目,从根本上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城乡孤残儿童和牧区五保对象营造幸福家园。继续坚持“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发展方向,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努力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

三、进一步加强对民政暨双拥工作的领导

第8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进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进全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回顾

市民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等职责。自建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服从和服务于旅游带动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稳定社会的机制作用,为构建平安和谐**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初步建立起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城市低保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保障对象稳定在3.47万人左右,人均月补差标准达126元。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保障对象80966人,人均月补差标准达42元,基本实现五种对象应保尽保。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建立。灾害救助应急体系不断完善,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累计发放救灾款17558.75万元,救济衣被78.5万件(床),大米6.92万吨,救助灾民和农村特困户610万人次,新建灾民新村11个,扶持灾民和特困户建房2万余间。五保供养工作进一步加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71所,新增集中供养五保户2886人,集中供养率不断提高。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普遍建立,累计救助0.6万余人次。老区扶贫工作继续推进,共资助老区开发项目270个,累计投入项目资金900余万元,帮助近14万老区群众脱贫致富。教育、住房、就业、科技、司法等专项救助和援助也取得较大进展。

-----稳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固了基层基础。

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全面推进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卫生、教育、劳动、文化、法律等服务普遍进社区。正在着力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顺利完成七次村委会和六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2006年度永定区和四名工作人员被省政府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出台了一系列双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了双拥工作深入广泛开展,慈利县、武陵源区和桑植县分别被授予省级双拥模范区(县);按政策规定先后9次较大幅度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等活动,帮助部分优抚对象脱贫致富;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民关系;加大了退役士兵培训力度,稳步推进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任务全面完成,军休人员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烈士传编纂工作进展顺利;军供工作坚持快速、保密、安全、优质的要求,确保了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

-----加强民间组织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了社会服务水平。

民间组织管理得到加强。积极促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行业协会的发展,累计登记各类民间组织381个。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管,指导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和诚信建设活动,发挥了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区划地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积极稳妥开展乡镇村组和城市社区居委会调整,建市来历经1995年和1998年两次大规模区划调整,现我市下辖两区两县32个镇、63个乡(其中民族乡15个),145个居委会和1513个村民委员会;完成了城市设标工作,市城区共设标准地名359块,设立门牌号10000余块,2006年度被评为全国城市设标工作先进个人;自1995年起,历时五年,完成省、市、县三级1117公里的勘界任务,涉及2省5市(州)11个县130个乡镇498个村(居)委会;全面启动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2002年,制作出版了第一张**行政区划图;加大了边界纠纷调处力度,有力维护了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婚姻登记工作不断完善。由原来的管理登记改革为现在的婚姻登记,由原来的乡镇登记改革为区县集中登记,此项改革受到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表彰。全市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多次被评为全国、全省婚姻登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慈利县2006年度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2007年度和2008年度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

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成就。全市现有殡仪服务机构三个。市殡仪馆、公墓山于1999年立项,历时八年,于2007年10月29日基本竣工,同年12月1日投入,占地118.4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设三个悼念厅,火化车间,骨灰寄存室等,开发了骨灰安葬区和遗体安葬区,迄今已为434人提供了殡葬服务。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加大了孤老残幼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累计发行福利1.8亿元,为市县民政部门募集福利资金2000万元,全部用于福利设施建设;加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监管,为全市福利院适应手术的残疾儿童组织实施手术康复;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的优惠待遇得到较好落实;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增进了社会互助,组织实施“爱心改变命运”、“微笑列车”等活动,累计接受社会捐赠5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万人次。

二、奋斗目标

“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全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主线,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投入机制,完善服务功能,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5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乡社会救助、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城乡社区建设深入推进,民间组织发展规范有序,优抚安置保障扎实有力,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规划

围绕上述目标,“十二五”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

1.完善覆盖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机制,一是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建立低保补助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根据低保家庭结构、人口变化、就业变化、收入变化等情况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建立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住院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要提高水平,做到应保尽保。提高五保供养保障金标准,从目前的每人800元增加到1000元,达到省里规定的标准,在此基础上逐年提高。把住房困难五保对象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提高五保对象门诊救助标准,缓解治病困难;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未建敬老院的乡镇,在两年内陆续实施工程项目,完成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目标。全市101个乡镇,100%乡镇都有敬老院,提质扩容7所中心敬老院。逐步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在十二五期间达到25%以上。农村敬老院后续管理,重点要放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要加强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要加强社会救助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政策、扶贫开发之间的衔接对应,形成梯次保障结构。市(区、县)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按上年上级下拨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5%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工作经费按每名低保对象不低于10元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村)工作经费按每名低保对象不低于15元纳入财政预算;敬老院的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建立和完善救灾救济工作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市、区县、乡镇、村100%制定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100%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和灾情报送体系。灾害发生24小时之内,保证灾民得到食物、饮用水、衣物、医疗卫生救援、临时住所等方面的基本生活救助。85%的城乡社区建立减灾救灾志愿者队伍,95%以上城乡社区有1名灾害信息员,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创建1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灾害损毁民房恢复重建普遍达到规定的设防水平;在多灾易灾的城镇和城乡社区普遍建立避难场所。继续加大对农村恢复重建和危房改造工程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市救灾物资中心储备库建设,各区县建立救灾物资中心储备库,重点乡镇(村)建立救灾物资中心储备室。

3.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扩大居民自治范围,在十二五期间100%实行直接选举。加大村务公开力度,争取100%的村实行规范化村务公开。按照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标准,100%完成农村社区建设。健全完善社区各个组织和各项制度,其中以逐步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为重点,争取在十二五期间,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居民总人数的15%。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城市社区100%达到五室三站两栏一场一校的标准。十二五期间市、区县完成5个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上档进位。

4.加大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引导、扶持老区群众以市场为导向、发展优质高效、适销对路的种养业、加工业,积极培育、做大做强老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全市每年培育一批老区农业科技示范(专业)户100人次。严格管理老区扶建资金,保证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力争每年实施开发项目十个以上,投入资金70万元以上,带动3000人以上脱贫致富。

(二)加强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

1.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要在政府的倡导、组织和支持下,动员社会力量建设社会福利设施,开展社会福利服务,满足社会对福利服务的需求。

2.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完善慈善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好慈善系列活动,开展慈善大行动,预计惠及最为困难人员5000人。开展微笑列车活动,五年计划救助嘴唇腭裂残疾人150人。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五年将救助特困群众5000人。开展爱心改变命运助学活动,五年计划资助寒门学子80人。启动瑞典培训项目,五年计划资助150人。成立慈善组织。在市慈善总会成立后,总结经验,指导各区县相应成立慈善组织,规范慈善工作,推动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

3.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强老龄机构和队伍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所有乡镇敬老院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学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4.依法规范社会事务管理。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制定《**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和《**市公墓管理实施办法》。强化殡葬行业内部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同时引导群众树立文明节俭、丧事简办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规范婚姻、婚介和收养登记管理,坚决查处违法婚姻,制止搭车收费。加快收容遣送工作的立法进程,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5.加大福利发行管理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发行方式,规范运作,增加发行,“十二五”期间,力争完成销售1.5亿元,筹集公益金3000万元,为我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资金,促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继续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促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以双拥创建为龙头,巩固现有双拥模范城(县)成果。积极开展双拥创建活动,2010年创建**市双拥模范城,2011年至2013年创建桑植、慈利双拥模范县。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重点解决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三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按上年度基数的10%增长,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采取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安置城镇退役士兵,100%的完成安置任务。进一步完善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抓好全市光荣院和烈士陵园的规范化服务管理,力争将永定区烈士陵园纳入国家重点保护单位。认真做好接待工作。耐心细致做好答复处理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少数复退军人群体上访,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四)加大社会行政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管理、服务与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1.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社团管理体制。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协调和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政治的稳定。加强民间组织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发展社会组织达到700家,其中社会团体达到50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200家。

2.全力做好市、区县政务、地名公共服务信息亭和触摸屏的安装工作。2010年12月前,市城区(含永定、武陵源城区)和武陵源核心景区实施并完成城市政务和地名公共服务信息亭及触摸屏的设置工作。2011年1月至12月慈利县、桑植县城实施并完成该项工作。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对永定老城区的巷名进行普查登记并规范命名,将且住岗、南庄坪、官黎坪区域的路街巷进行重新命名。抓好县城和乡镇地名设标工作。2010年—2012年全面完成桑植县、慈利县城的地名设标志置工作。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乡镇地名设置工作。加强界线管理,推动创建平安边界活动。十二五期间继续做好边界线第二轮联合检查工作。

(五)加强民政队伍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

进一步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推荐一批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向领导工作岗位。市(区、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处工作人员配备原则上不少于8人,乡镇(街道)按每1万人不少于1名配备专职民政助理员或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社区、村委会配备专(兼)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敬老院按供养对象的10:1比例配备工作人员。不断充实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确保乡镇(街道)配好专职民政助理员,所需编制包括在乡镇(街道)的行政编制总额之内,不足的可根据业务需要,适当配备事业编制干部。要保持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工作者队伍的相对稳定,选优配强人员,对工作时间较长、政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专职民政助理员,解决好他们的职级和政治待遇。民政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坚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民政内设机构,打造与民政职能相匹配的工作平台,更好的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统一社会救助机构名称,县级为社会救助(管理)局、乡镇(街道)为社会救助工作站、社区(村)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加强民间组织、殡葬管理、社会救助、慈善总会、社会福利中心机构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立副处级民间组织管理局,增加编制5名,设二科一室,区县建立副科级民间组织管理局,增加编制3名。力争建立副处级慈善总会,设五部室,增加4名编制;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中心建立副处级机构。

(六)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完善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需要。要着眼长远发展,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十二五”期间,主要抓好以下几个项目建设:

1.拟建**市老年公寓,占地2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分一二三期工程,五年内完成。拟建桑植、慈利、武陵源等三县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占地面积15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计划投资2100万元,分三年实施完成。拟建永定、武陵源区城区街道社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8个,其中,永定区6个,武陵源区2个,分五年逐步完成。拟建武陵源区救助管理站,占地6亩,建筑面积600平方米,计划投资800万元。永定区、慈利县社会福利院改扩建,其中:永定区6000平方米,慈利县78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

2.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和管理力度,为市殡仪馆增加一台火化炉50万元(捡灰炉),永定城区所辖社区居民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完善殡仪馆配套设施。随着城区范围的扩大,在永定城区建两个殡仪服务点,即殡仪馆,每个投资300万元,方便群众悼念致丧。武陵源区:修建殡仪馆和公墓区。投资1000万元。慈利县:殡仪馆、公墓山整体搬迁,迁至零阳镇两溪村,占地300亩,规划投资4500万元,分三期实施。第一期2500万元,第二期1000万元,第三期1000万元,实行政府投资与招商引资结合。桑植县:公墓新征地120亩,需资金100万元。加快火化区扩面、生态墓地、殡仪馆建设及青山“白化”治理建设,在人口聚居乡镇村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

3.做好军供站整体搬迁工作。

四、工作要求

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民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强化部门的责任,扩大社会的参与。各级政府应责无旁贷地从制度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推动民政事业发展。

(一)努力把握机遇,主动融入全局。当前,民政工作改革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但机遇大于挑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为做好民政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供了有利时机,为把民政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工作全局、切实履行职责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民政承担着重要职责,这既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又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发展机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为民政部门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广阔空间。随着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增强了财政对民政经费的保障能力,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领域立法,为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创造了有利环境。特别是当前在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中,中央和地方随时都有可能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民政工作随时都会遇到新的发展机遇。一定要把握好这些机遇,加快民政事业发展。一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进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加强对民政工作发展趋势的研究,找准民政工作与全局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其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加强对民政工作的支持;还要加强民政系统的上下联动,大力帮助基层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基层也要以积极的作为求得应有地位、赢得必要支持。二是要推动民政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要把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主要保障措施作为保民生的重要方面,作为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推动民政事业快速发展。三是要推动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民生问题涉及人的生老病死,民政解决的是民生问题的基础环节。只有把民政工作融入民生保障的大局,才能有所为、有其位。要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兜底作用;要资助困难群众参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救助,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创造基础条件,并为教育、就业、住房、司法等方面的专项救助提供基础数据;要通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壮大社会事业发展力量,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创造条件。

第9篇:社区救助工作计划范文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3号)确定的改革目标,2020年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和有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注重打基础促规范,尽快建立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推进我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统筹灾害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负责制和行业管理责任。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根据“苏发〔2018〕3号”文件要求,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要建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关注机构改革后乡镇街道、村居救灾救助工作体系可能出现的断档问题,在确保原有乡镇防灾减灾救灾职能不变的前提下,强化乡镇街道、村居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灾害风险防控

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与生产事故风险监测评估会商机制,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地震)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汛情旱情、海洋灾害、地质灾害和森林火情、地震监测预警,建立预警信息统一机制,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升灾害风险预警能力。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综合督查和防汛抗旱、地震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等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

三、推进综合减灾工程建设,强化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南通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市级联席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建设。加强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推进危房改造工程,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加固工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排涝能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督促各地抓紧薄弱隐患水利工程治理及应急修复工作,切实提高防洪能力。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抗灾能力。推进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规划建设防灾避难场所,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安置服务。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特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研究编制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项目计划,尽早开工建设。发展改革、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加强服务,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提供资金支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预案体系建设,强化救灾准备工作

健全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完成《南通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修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紧急状态下的救助工作程序。抓紧落实自然灾害专项预案修订工作,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及县(市区)要根据已印发的市级专项预案,组织修订配套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做到上下配套、左右衔接、运转协调,形成预案体系。要加强预案演练,并根据预案规定,做好灾害救援应急准备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救灾保障能力

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年度救灾物资保障计划,做到门类齐全,满足需求,保障供给,调拨快捷。立足常见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加强先进设备和特殊装备器材配备,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尽快形成履行综合救援任务的基本能力。要结合南通实际,合理规划和建设市、县(市区)、乡镇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完善市级救灾物资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各县(市区)要推进救灾物资库建设,满足本行政区域救灾工作需要。健全多元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探索多渠道救灾物资社会储备机制。建立“一图两单”,完善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机制建设。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搭建应急物流网络,提高物资快速保障能力。要充分利用好“民生保险”“农业灾害保险”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自然灾害损失分担体系。各级财政要加强救灾资金预算管理,保证有足额的资金用于抢险救灾。要组织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和综合减灾能力调查,研究防灾减灾项目方案,完成“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工作,确保防灾减灾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减灾支持。

六、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强化救灾效能

建立完善多灾种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及响应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优势,实现灾前、灾中、灾后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市、县(市区)减灾委员会与防汛防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防御等主要灾种指挥机构和灾害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协同制度,健全工作规程,形成救灾合力。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常态业务协调、灾情动态通报、灾区联合勘测、救灾力量需求、应急资源保障等机制,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完善应急值守制度,切实贯彻落实领导带班制、24小时昼夜分班制、首办负责制、不定时点名制、交接班制等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突发灾害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突出解决乡镇(街道)短板,选择在海门市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灾害救助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