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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日常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总裁日常工作计划

第1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5月20日下午5时,《京华周刊》记者来到了中国第一家上市视频网站酷6传媒有限公司(简称“酷6”)总部。虽然坐落在没有围墙的北京正通时代创意中心,酷6总部却大门紧闭、戒备森严,门卫更是由平时的1位变成了8位。

“突然裁了这么多人,怕有人闹事……”坐在来客登记桌前的保安笑呵呵地说。所有出入员工都必须持有进出电子玻璃门的门卡,访客则必须在门外等候酷6员工的迎接。

一天前的5月19日,酷6发表声明称,针对在上海销售部门出现少数人煽动闹事、制造谣言的情况,酷6已经向公安部门报案。

但5月20日,已被免职的酷6高级运营副总裁郝志中却在微博称,“在酷6暴力裁员事件中,因我们维护共同权益,SD(指盛大)要以‘造谣诽谤者’罪名我,现北京法院不予受理!”

两天后的5月22日下午,郝志中更是在媒体会上表示,被裁员工决定联合提起法律诉讼,要求恢复在酷6的原工作岗位。

酷6如此狼狈,源于5月18日宣布的大幅“砍人”计划――裁掉酷6销售部190人中的150人。随后,引发了酷6华东分公司的“暴力裁员”事件,并导致其股价大跌、员工流失、品牌受损。

“暴力裁员”

5月18日早晨,已进入酷6两年多的华东地区销售员孙舒婷,像往常一样准时来到了办公室。“我们一到办公室,领导就说开会,突然就说裁员的事,一点征兆也没有,并没有发邮件和正式通知文件。”孙舒婷说。

酷6官方在发给《京华周刊》的回应文件中称,5月18日酷6计划重组其销售部门,将减少员工总数量的20%左右,全部为销售部门员工,并计划在宣布后两个星期内完成。

“然后领导就找每个人谈话,让我们签离职协议,补偿方案为N+1(即工作年限×一年的平均工资+1个月底薪)。”孙舒婷说,她并没有签署离职协议。因为她和大多数被裁员工一样,对公司的这种裁员举动非常不满,如何赔偿、销售提成、期权兑现等一系列员工最为关心的问题都没有明确答复。

截至18日下午4点50分,华东分公司大部分被裁员工并没有签署离职协议。当晚,便发生了“暴力裁员”事件。

“你们怎么打人啊!不要让他们走……”一位女员工尖叫着,随后有人拨通了110报警。两位“彪形大汉”欲离开,被几位女员工挡在了玻璃门前,在“彪形大汉”使劲拽门的时候,一位女员工的胳膊被玻璃门夹伤。

现场员工拍摄的视频中出现了上述混乱场面。一位现场员工解释称,“晚10点,同事们希望陈昊代表官方明确答复销售提成等问题,陈以时间太晚为由起身离开。同事们欲阻止,此时一直徘徊在门口的两个貌似保镖的高壮男性直接摁住两位同事的脖子,把他们向后拖。”

5月20日,郝志中向《京华周刊》透露,5月18日晚,盛大新任命的酷6销售部副总裁陈昊带着两个“彪形大汉”来到华东分公司销售部,“要求大家今天必须签离职协议”。随后,被裁员工与其理论,引发肢体冲突。

郝志中说,华东分公司的两位男同事和一位女同事因此受伤,其中被玻璃门夹伤胳膊的女同事伤势较重。5月19日,网上便出现了一张女生胳膊上有着红色伤痕的照片。

5月23日,酷6官方向《京华周刊》发来了酷6CEO朱海发的《三个事实 一个态度》文章。文中表示,后悔派两位人事部女士独自去上海,“如果酷6有保镖,我一定会派一个连、一个营过去保护你们。但是哪怕下午赶来了行政和司机,已经对你们造成了伤害,我对不起你们。”

而蹊跷的是5月19日,酷6人力资源总监俞鹏在媒体沟通会上称,涉嫌打人的两位男子是司机。郝志中和被裁员工则要求“严惩凶手”。

酷6官方在《致全体员工的一封信》中表示,5月20日,上海办公室所在地派出所就所谓打人事件传唤当事人,派出所已认定没有打人事件;并已就郝志中散布谣言对公司进行诽谤的行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侵犯名誉权之诉讼。但郝志中却称,法院并未受理。

“就地解散”

早在3月份酷6创始人兼CEO李善友离职之际,酷6便有过一次裁员。“为了保持公司的业务发展,我和曾兴晔(负责华东分公司的酷6副总裁)不同意大规模裁员。最后在压力下,我们不得不裁。”郝志中无奈地说。

5月22日下午,未被裁掉的酷6营销策划总监李嵘代表在职员工向媒体公布了“酷6在职员工集体声援”的文章。文中确认,3月份已做过一次涉及200人左右的裁员行动。朱海发在文中称,“4月份不少技术、内容团队的人为了酷6,陆续挥泪和我们作别。”

这一次,郝志中也不同意大规模裁员,“我们的员工都在努力工作,而且第一季度完成了105%的业绩,不能在业绩超额完成和4月你们热情表扬之后,一转身把员工像牲口一样裁掉。”

酷6在职员工确认,在4月15日举行的销售部大会上,朱海发曾对销售部业绩作出表扬。

“150多名兄弟还在前方流血打仗,后方在积极布置回来枪毙他们!”5月18日下午,郝志中愤怒地在微博中写道。他同时透露,谈判过程中盛大方面曾对其开出某种许诺,遭到他的拒绝。

但结果郝志中自己也被“砍掉”,在5月20日接受采访时,郝志中说:“今天我已经不能正常工作了,被限制上班了,但只是口头免职,并没有履行任何手续。”

不光如此,曾兴晔和主管华南地区事务的陈成也被“口头免职”,而且华东分公司更是被宣布“就地解散”。“不光销售部,连市场部、技术部也被裁了,就没有华东分公司了啊!”孙舒婷突然提高了声音。陈成向《京华周刊》表示,华南分公司的命运也有可能和华东分公司一样。

是否违法

面对酷6的“突击砍人”,被裁的150名员工愤愤不平,郝志中、孙舒婷、陈成均称裁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酷6官方向《京华周刊》确认,5月18日电话通知裁员,5月19日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员工通知:5月20日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因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但一些律师却表示,“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并不能取代“提前30天通知”,涉嫌程序违法。

酷6官方表示,在公司巨额亏损,销售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对销售团队进行重组,根据销售排名留下优秀销售人员,同时劝退、裁撤冗员,是任何一家公司都会采取的正常的、理性的管理行为。

两年前,酷6被盛大收购、借壳华友世纪上市,盛大投入3亿元支持。然而,酷6却依旧疲软,最新财报显示,酷6去年亏损额高达5150万美元,全年营收仅2030万美元,亏损额超过营收额的2.5倍。

“我们的业绩是不好,我不知道领导说的完成销售额的105%是怎么算出来的,如果盛大给我们定的业绩指标是5000万,那我们完成了1000多万,就只完成了20%,如果说我们的指标是1000万,那我们就是完成了105%。”孙舒婷坦诚,她自己今年的业绩很差,还不如去年。

酷6官方称,2010年,总销售成本占到毛收入的84.67%。其中,销售收入为1.5亿,销售成本高达1.27亿元。由于公司持续亏损,公司曾提出将销售提成由16%降到7%,但未得到回应。而裁员正是为了减少销售成本。

“高层之争”

“其实对于我们底层的这些员工来说,给谁服务都是服务,我们本身无所谓,最主要的是老板之间的矛盾太激烈了,老板就想把我们当枪使,就包括现在他们还想挑起我们底层员工的情绪,跟盛大对着干!”孙舒婷扯着嗓门说。

5月19日上午,酷6华东、华南、华北三地销售人员聚集于各公司门口,向盛大酷6管理层讨要说法,并在合影中打出了“超额完成业绩”、“呼吁严惩打人凶手”、“反暴力裁员”的口号。

第二天,李善友在微博表态:“老李退隐江湖,安居下岗生活,微博世界里隐姓埋名,每日只读圣贤书……但连续两天,展开书本,看不得一个字进去,却看到一颗颗鲜灵活泼、昂扬不屈的心。子在川上曰:相煎何太急!”

郝志中透露,自己代表被裁员工通过各种形式与酷6管理层沟通,但沟通效率非常低,故聘请了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诸法律手段。

“我现在认为,酷6是李善友和他的团队一手撑起来的,但也可能将毁在这批人手里。这些创业元老走了,但不会轻易放过酷6,盛大不让他们好受,他们也不会让盛大好过。”孙舒婷说。

5月20日11:36,酷6媒体合作总监杨春晓收到了人事部发来的一条短信,“协商时间截止到今天下午16:00,16:00以后人力部将通过EMS正式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半小时后,酷6人力资源总监俞鹏在微博中称,自己收到了郝志中的威胁电话,并表示将会直接报警。5月22日下午,酷6被裁员工便召开了媒体会,决定联合提起法律诉讼。

与此同时,酷6在职员工也向媒体公布了声援文章,呼吁合理解决裁员事件。文章同时表达了他们的担忧,“我们了解到,6月与皮皮网合并后还会做第三批裁员,计划裁减掉300名员工。我们现在工作完全没有安全感。”5月23日,未被裁掉的杨春晓表示,自己的公司邮箱账号也已被封。

这一天,酷6官方却称,上述第三批裁员,纯属造谣,不予回应,并表示将在毁谤书中追加上述内容。关于部分员工社保漏缴的现象,CEO朱海发上任后,已于5月6日之前全部缴纳。

裁员之殇

“我不想再回酷6了!”孙舒婷有点抓狂地说,“我对我们公司有很大意见,对盛大也有很大意见,我们底层这些‘不该死’的人却莫名其妙地成了‘死掉’的人。这是我们的悲哀,也是酷6的悲哀!”

5月19日,受裁员消息影响,酷6股价大跌0.62美元,跌幅为12.53%,收报4.33美元。同时,酷6已滑出国内视频网站前三甲行列,位居优酷网、土豆网、56网之后。

不仅如此,竞争对手也加快了“挖人”步伐。5月16日,原酷6全国营销总经理陈军加盟激动网;5月19日,原酷6运维副总裁吴亚洲加盟乐视网。

除了人才的流失,更主要的是裁员导致的客户服务下降、客户流失以及品牌信誉的损害。陈成在接受采访时说,“现在不光没有说补偿的问题,甚至连客户的情况怎么处理,也没有任何说法,比如客户的单是跟进还是撤也都没说。”

上海好耶广告有限公司全国媒介总监向一民也在微博称:“KU6的事情发展到今天,已经严重损害了客户的利益,KU6高层考虑过广告主和公司的权益吗?没有人做好后续服务的准备,项目停滞,你们已经严重违约了,怎么收款?”

5月22日下午,在职员工声援文章中透露:目前,酷6已经收到中国移动、宝马、百事可乐、可口可乐、纳爱斯、宝洁等多家客户和公司的质疑,甚至撤单和赔偿的要求。

第2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论文摘要: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张,行政计划得到广泛的应用。因此,对于行政计划制定过程中存在的广泛的裁量权,需要相应建立一套完整的规制体系。在行政规制方面,可以采取合理分权、制定裁量基准、加强公众参与、引入决策咨询、建立评估体系等方式。在司法规制方面,可以考虑将某些计划裁量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要求的,纳入司法审查范围。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计划,通常也称为规划,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目的,针对履行行政职能所需解决的问题,对有关方法、步骤或措施等所做的设计与规划。相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典型的行政活动方式,行政计划直到晚近才进入行政法学研究的视野。但是,事实上,行政计划“并非现代现象,以前也有,只不过是其重要性在现代明显增加”。二战以后,各国的国家职能从过去消极的秩序行政,扩张至向公民提供“生存照顾”。面对可供使用的资源和资金的稀缺,社会中各种利益的分化,各级行政机关开始更多地通过制定行政计划,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现代行政的突出特点。

当然,行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涉及对多元利益的调整,而在具体内容上又富有专门的技术性和政策性因素的判断。这种双重属性决定了行政计划具有区别于其他行政活动方式的突出特点,即计划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存在广泛的创造空间,即“计划裁量”。如果不进行有效规制,计划裁量权就有被滥用或误用的可能。行政计划实践中出现的利益调整不合理侵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缺乏对行政相对人完备、有效的救济机制等诸多问题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如何坚持行政法治的原则,研究建立计划裁量权的规制体系,在当下显得尤为迫切。

二、计划裁量权的行政规制

诚如国外学者所说的“行政法被裁量术语统治着”、“行政法即是裁量法”。在实际行政法实践中,特别是面对日益复杂且多元的现代社会,行政机关具有更多裁量的权力。如何确保‘裁量正义’是行政法所需要面对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实践中,各国对计划裁量通常采取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控制并用的手段。

(一)事前控制

1、完善计划管理分权

所谓事前控制,即为授权控制,是指法律赋予某一行政机关某一项自由裁量权时,应有一定的范围的限制,不能授予其漫无边际的自由裁量权。“根据传统的法律保留论,难以要求非拘束性行政计划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是,从行政计划在现实中的重大机能来看,是不应该使其完全脱离法律统制的,一般认为,为防止行政厅任意制定行政计划,制约行政厅的计划裁量权,行政计划最起码要求有组织法上的根据。”

英国政府不仅制定国家的法规政策,而且有权干预地方政府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并可指派督察员直接受理各地的规划上诉,在当地主持规划听证会并进行相应的协调。法国为了加强对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设立了国家建筑师驻省代表处制度。代表处直接参与市镇按程序编制、修订、审核地方规划的各项工作。全国100个国家建筑师驻省代表处每年要60万条意见,包括对建设工程申请提出“强制性意见”或“非强制性意见”。这些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颁发许可证的权力机构(主要是市长)。

在完善管理分权体制方面,纵向上,我国已经建立了三级三类规划管理体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部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而在横向的分权上,目前的做法是:编制规划前,必须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以及纳入规划重大项目的论证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编制部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要拟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编制的必要性、衔接单位、论证方式、进度安排和批准机关等,并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2、确立利益衡量原则

各国在规划编制之前,往往会在立法上规定相关利益衡量的要求。例如德国《建设法典》(Bauge-setzbuch,简作BauGB)第1条第6款就规定:“在制定建设管理计划时,应当适当权衡各种彼此相反和相容的公共和私人利益。”在德国的《规划法》中更强调保护、维持和发展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包括水域和林木等,其别是要符合高标准的生态要求,承担对于子孙后代的社会责任。为了保证规划内容的真正实施,尤其是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建设,要求土地所有者在自由支配土地的同时承担维护公共利益的约束性义务,并通过有力的法律措施予以保障。英国2004年的《规划和强制性收购法》,强调区域空间战略和地方规划中都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该法通过对公众参与的制度设计来保证公众利益能够在规划过程中得到反映,并废止了皇室在土地使用规划上的特权和有利于开发商的土地购买和建造方式,要求用新的补偿机制来加快处理土地的强制性获取。台湾地区出台的《“行政院”所属各机关中长程计划编审办法》第13条也对计划编制中需要审查和衡量的事项所作明确的列举行规定。

而在我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规划编制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坚持统筹兼顾,加强各级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3、制定规划裁量基准

通常,行政执法者在行政法律规范没有提供要件一效果规定,或者虽然提供了要件一效果规定但据此不足以获得处理具体行政案件所需之完整的判断标准时,按照立法者意图、在行政法律规范所预定的范围内、以要件一效果规定的形式设定的判断标准。这种形式就被叫做裁量基准。同样,行政计划制定者为了实现立法所要求的政策目的,在立法者没有提供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时,负有责无旁贷的判断义务。因此,颁布裁量基准,也是控制行政计划裁量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例如,福建省泉州市自2002年7月1日开始试行《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城市用地的分类与适建范围、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建筑间距与建筑退让红线控制等方面作了规定,“这标志着泉州市城市建设审批和建筑工程的规划裁量将更加严格。”此后,陕西、上海、江苏和成都、温州、合肥、济南等省市也都相继出台了类似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作为规划裁量的基准。

(二)事中控制

所谓事中控制,即主要为行政计划的程序控制,这一方式正逐渐成为各国控制行政计划的主要发展趋势。在我国过去的立法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以及条文宜粗不宜细的传统,有关行政计划的法律规范往往对程序要求着墨甚少,近年来才这一问题才有所改善。例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和《部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规划[2007]794号)等开始对规划编制的具体程序作了明确规定。综合来讲,我国未来在立法上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规划程序规定,完善对规划裁量权的事中控制。

1、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

加强规划编制中的公众参与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共同趋势。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规划法中都强调要不断完善公众参与规划的法律制度。英国1947年的《城乡规划法》就有允许公众对城市规划发表意见和建议的规定;1990年的《城乡规划法》则对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这两种主要的规划形式,分别制定了公众参与的法定程序。2004年的《规划和强制性收购法》明确规定,在主要的地方规划政策文件中,必须包括一份“社区参与申明”,表明公众参与了从规划制定开始的一系列活动。我国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第164条规定,行政计划有关一定地区土地之特定利用或重大公共设施之设置,涉及多数不同利益之人及多数不同行政机关权限者,确定其计划的裁决,应经公开及听证程序。

具体的公众参与内容可以包括征求部门意见、公众意见和人大、政协的意见或者召开听证会(公听会)。如国务院的文件中就明确要求,各级各类规划应视不同情况,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的意见。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规划编制部门应当公布规划草案或者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在将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草案送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前,要认真听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自觉接受指导。当然,规划编制机关首先应将规划草案公布令公众知悉。这也是确保民众监督和有效参与行政计划制定的前提。

3、规划编制的决策咨询

与其他的行政行为相比,规划行为往往涉及更多、更复杂的专业领域,需要调和各种公私利益冲突,甚至包括政策上的不同考量,规划决策咨询也正是为了抑制计划裁量权,确保规划行政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而出现的作为装置的程序。因为对行政机构进行政治和司法监督的人可以获得包含咨询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的行政记录。如果行政官员采取的行为与咨询委员会的建议不一致,并且不能对此改变给出充分的解释,监督者就更可能来修正或此决定。例如,如果行政官员依赖的是咨询委员会认为不可靠的数据,那么那些行政决定的审查者就更可能对该决定作出严格缜密的审查。

近年来,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呼声日渐升高,规划决策咨询制度的实践也越加广泛,如《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实行编制规划的专家论证制度。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要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并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对部级、省(区、市)级专项规划组织专家论证时,专项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领域专家应当不少于1/3。规划经专家论证后,应当由专家出具论证报告。国家发改委制定的《部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也对规划论证过程中的专家参与做了详细规定。

3、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

规划编制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明确规划与法律、规划与规划之间的衔接与协调。

首先,法律的位阶要高于规划,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注意是否遵守立法者的要求从事利益衡量。立法者可能会在计划授权规范中,对计划所涉及的利益关系,预先确定的优先顺序,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要求特定利益应予保障或实现。此外,立法者还可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规定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即学理上所称的“具指示功能的计划方针”。规划编制过程需要符合上述的要求。其次,规划之间在位阶上也有不同。总体计划和上位规划,基于法规范的位阶性以及行政内部的管理监督关系,对专项计划和下位计划的内容具有绝对的拘束力。因此,规划衔接要遵循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本级和上级总体规划,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编制跨省(区、市)区域规划,还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等相关领域规划的要求。

(三)事后控制

1、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

首先,规范审批内容。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

其次,明确审批权限。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国务院审批或者核准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部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他部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报国务院备案。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

2、对规划的评估与调整

行政计划的特点在于,它不仅是根据当时社会条件来拟订,更必须针对未来发展预作规划,因此假使社会条件变化,或者发现原来预测的错误,自应允许修正计划内容,以贯彻计划目的的实现。因此,首先必须建立规划评估制度。规划编制部门要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可以由编制部门自行承担,也可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有关地区和部门也要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其次,应当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总体规划涉及的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方向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专项规划或区域规划也要相应调整和修订。值得借鉴的是,《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中规定,发展规划的实施环境和条件已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规划的主要目标已明显无法实现的,规划编制单位应当组织对规划进行评估,提出继续实施、调整规划内容和实施步骤或者终止实施的意见,并按照相应规划的编制程序批准。

三、计划裁量权的司法规制

对行政计划裁量权的全程控制,可以有效地减少裁量权被滥用的几率,尽管如此,我们仍然无法担保完全避免裁量权出现错用或滥用的可能。这时,法律还可以设置司法救济程序这一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以保障人民的权利。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对计划裁量权的一种司法规制。

(一)行政计划纠纷与司法救济

行政计划的出现和广泛运用难免会在现实当中引发各种纠纷,通常解决纠纷的渠道有行政机关自我解决,或由权力机关进行处理和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等形式。由于诉讼解决是目前最为常用和有效的方式。这里主要就行政计划的诉讼救济进行介绍。大致说来有关行政计划的纠纷对象可以区分为对行政计划裁量结果和行政计划裁量过程这两种类型,两者的解决方法有所不同:

1、对行政计划裁量结果不服的诉讼救济

对于行政计划裁量结果,即行政计划具体内容的不服,是否可以提讼?从各国的司法实践看,目前大多认为只有针对行政处分(相当于国内的具体行政行为)才能提讼。事实上,它也是各国司法制度的共同做法,而对认定行政处分的要件规定一般有三:其一,具有公权力性。其二,发生具体的法效果。其三,所发生的纷争具备的成熟性。对照上述三项要件,后两项要件容易成为对行政计划提讼的障碍。因为行政计划在时间上具有动态展开的要素,内容上具有非完结性和留有一定的余地,所以通常预定要由后续行为来将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化。基于上述的特点,一般不认为抽象的基本计划是对特定个人的具体处分,因而欠缺诉讼的成熟性。

从我国的实践来看,目前还没有制定行政程序法或计划法对行政计划内容本身能否提讼,其原因也在于我国的《行政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即抽象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而行政计划内容上多数情况下都不是针对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的,所以我国目前还不能针对行政计划行为直接提起撤销之诉。司法实践中针对某项规划不服的,相对人往往是针对行政机关根据该规划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讼的。如温州曾经发生的“村民状告规划局讨要通行权”案,就是针对规划建设局向镇政府颁发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提讼的。

2、对行政计划裁量过程不服的诉讼救济

对于行政计划裁量过程本身,即行政计划制定行为本身的不服,不少国家在司法实践中已承认其可诉性。一般认为,计划的制定属于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对计划制定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在德国,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计划的确定行为不服,根据《联邦行政程序法》第74条第一项的规定,适用有关正式行政程序中之决定和撤销的规定,所以相对人行政计划确定行为不服的,可以对其提起撤销之诉。但是计划确定裁决行为以《联邦行政程序法》第73条所规定的正式(听证)程序所作出的,由于该程序的要式形式和因此导致的缜密,对准备程序所提讼是不予受理的。当然,德国能够在立法上允许对行政计划制定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与它们在立法上所设计的计划裁决的“集中事权”效力分不开的。集中事权就是由单一机关统筹依单一程序收件审查,其他机关会同审查,最后由统筹办理之机关核发一张执照,即确定计划之裁决书,其中涉及各种许可与相应措施。简单地说,集中事权效力就是以程序集中的方式处理达到决定集中的效果。

在我国现有的涉及行政计划的法律如《土地管理法》中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实施及应遵循的原则等作了规定,但这些都是封闭式的内部程序性规定,基本上是将行政计划视为内部行政行为,对行政计划制定行为本身提讼的法律依据则尚付阙如。如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来看,行政计划的确定行为是通过上级行政机关的审批程序作出的,而与计划有关的许可程序则是另外进行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规划建设局以计划审批程序已经确定的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对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才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的。对照德国的立法例,具有“集中事权效力”的计划确定裁决实质上就相当于我国计划制定行为和许可行为的集合体。可见,我国还需要等待将来法律对计划制定过程作出如公开、听证、咨询等具体规定,对计划行为进行程序审查才具备条件。例如,未来制定《行政程序法》时,除了应当同样适用如信息公开制度、回避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以及时效制度等一般性的行政程序制度之外,还可以结合行政计划的特点,确立计划编制审批程序、重大调整程序、违反计划的查处程序、计划实施程序等。这样,如果政府在行政计划制定行为中没有遵守上述要求,相对人就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寻求法院的救济。

(二)行政计划裁量与审查强度

与其他的行政行为相比,计划行为往往涉及更多、更复杂的专业领域,需要调和各种公私利益冲突,甚至包括政策上的不同考量。相形之下,法院对计划行为的审查的能力往往比较有限,不能与一般的行政行为作相同的处理,需要更多地给予尊重。

首先,由于计划行为的广泛裁量等特性决定了法院对其只能采取低度的审查,其主要关注重心就需要转向偏重程序的统制。其次,在对某些计划制定引入决策咨询制度之后,司法机关对其计划裁量的低度审查方法上也可以有一些特殊的安排。如果法律对特定事项明确要求须经咨询。例如,《城乡规划法》第27条就规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如果行政机关未经咨询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法院当然可以认为构成程序违法而由判决撤销。其次,如果是在经过咨询委员会程序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则可以主要审查:(1)咨询委员会的构成违法;(2)提供给咨询委员会的资料是否公正;(3)应考虑的因素是否有遗漏;(4)不应考虑的因素是否被过分评价;(5)反对意见是否加以研究;(6)是否研究过本方案外其他方案。

第3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俄罗斯境内森林大火开始燃烧时间与俄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将在今后3年内削减20%的公务员法令草案相隔只有几天。

7月27日,俄罗斯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这项草案内容:从2011年4月1日开始,联邦及地区行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数量,将比2011年7月1日减少5%。到2012年4月1日,削减比例将达到10%,一年后裁减公务员比例达到20%。

据俄罗斯《商业日报》统计,将有12.0507万个岗位被取消。到2013年4月1日裁减公务员行动完成后,必须等到2014年1月1日才能确定是否增加新的公务员。

该法案被外界称作是自苏联解体以来,俄联邦政府第一次大规模裁减公务员举措。

“你看到的人中至少有1/5是官员”

“工作不错、薪水不减、前途不愁”是俄罗斯人对公务员这一职业的评价。据全俄民意调查中心的最新民调结果显示,超过50%的18岁至30岁的俄罗斯人都希望自己吃上“皇粮”。

在国际金融危机袭来的这两年,只有公务员的工资在俄罗斯得到了“考验”――到处都在裁减人员、下调工资,但政府官员的工资水平并未下滑。据最新统计,俄罗斯居民目前月平均工作为2万卢布,而莫斯科市公务员的月平均工资是4.21万卢布,莫斯科州的公务员是4.46万卢布,圣彼得堡市的公务员是4.96万卢布。更显眼的是,涅涅茨自治区的公务员月平均工资竟高达10.94万卢布。对此,俄罗斯社会学者感叹道:“国家机关越来越人浮于事,而老百姓的负担越来越重。这已经对俄罗斯国家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

其实,从苏联时代到俄罗斯时期,政府高层一直就有对公务员队伍“减肥瘦身”的想法和说法。一位俄罗斯官员讲到:“从勃列日涅夫到梅德韦杰夫,我们一直都在喊裁员,但公务员却越裁越多。”

早在2004年4月,普京又下达精简机构、重新整合的总统令――裁减20%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在普京亲手推动下,俄政府的“部”在2004年底从原来的23个被削减至14个,副总理由6人被减成1人。但与此同时,政府架构中在“部”之外引入了“署”“局”两种新机构。一番辗转腾挪之后,联邦级的国家机构数量竟从原来的58个增加到了85个,公务员总数也从2000年底的116.34万人大增为2005年底的146.2万人。

此后,联邦级的“署”和“局”经常变来变去,副总理和部长的数量也不断回升。到2007年秋弗拉德科夫总理辞职时,政府又有了4名副总理、16位部长、34位局长和35位署长。再到祖布科夫辞去总理一职时,副总理的数量已从4个增至5个。

普京2008年5月就任总理后,俄罗斯政府的副总理数量增至7个,部长增至18个,局长增至35个,署长减少至31个。此后至今,俄政府部长和局长的数量并未发生变化,“署”被压缩至25个,但副总理如今却多达9人。此外,政府机构中还出现了2004年前从未有过的60多个新机构。

据俄国家统计局透漏,截至2009年底,俄罗斯公务员队伍已“壮大”至167.48万人,其中隶属于联邦政府的公务员增至87.8万人,隶属于各地方自治机关的公务员增至51.31万人,联邦政府派驻各地方的公务员增至28.36万人。

有知情者透露,仅2009年一年,俄联邦政府的公务员就比2008年增加了2.7%,其总数比1999年足足翻了一番。每1万名俄公民中的公务员人数,在2000年时是79.5名,到2009年底已升至118名。

改革主旨――官员年轻化

“精简机构”这项改革对于俄罗斯政府层面无疑带来巨大震动,它推行的结果将意味着20%的公务员在未来3年里失去铁饭碗。“削减官员数量,对于国家的发展非常有益。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采取刚性措施。指望官员们自己走人是不可能的。这无疑是一项很残酷的举措,但有助于解决一系列问题。”梅德韦杰夫很清楚地强调到。

7月下旬,俄财政部部长库德林向联邦政府提交了一份裁员计划。计划中提到,要在2013年之前分几批裁掉20%的政府公务员,即3年内将有12万公务员下岗。为此,各政府机关执行部门需要在今年9月之前提交新的人员编制计划。在此基础上,他还算了一笔账,裁员20%将意味着国家每年能节省近430亿卢布(100卢布约合22元人民币)的财政开支。这笔节余款项不仅可以用于提高在职公务员的待遇,可以帮助解决许多经济问题。

了解内幕的人都清楚,实际上这项计划真正的推动着是总统俄罗斯梅德韦杰夫。而他真正意图是,推进干部年轻化,进一步提高联邦政府各机构工作的效率。

在今年6月,梅德韦杰夫曾向国家杜马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直接意图就是将国家公务人员的退休年龄由原来的65岁降至60岁。杜马中的支持者指出,这份草案旨在使国家干部年轻化,一旦实施可以给政府机构带来新鲜的血液,并且有利于改变现有的官僚风气和提高办事效率。外界猜测,梅德韦杰夫的这项草案的提出与最近政府将裁减20%公务员的计划有着直接关系。年龄的限制可以为裁员除去很多障碍,使得一些“超龄服役”的国家公务员自觉下岗。

但反对者对上述提法颇有微词,“在公务员里,有些人虽然60多岁,但仍然充满活力。这项法律一旦通过将意味着国家提早失去一批优秀的人才。”更多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改革依然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旦裁减付诸实施,肯定会出现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和矛盾,特别是让所有年龄大的公务员提前退休,实在是不现实。

火灾或将加快改革步伐

一场百年不遇、来势凶悍的大火在俄罗斯境内已持续了一个多月,让本来上半年已出现好转的经济形势因这场大火转为“不确定”。据此俄罗斯观察人士指出,这场大火或将加快总统梅德韦杰夫裁减公务员的步伐。

目前火灾的损失还难于估算。据俄罗斯经济分析师估计,连日山林火灾所致短期损失可能为150亿美元,相当于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

汇丰银行俄罗斯分行分析师亚历山大•莫罗佐夫告诉俄罗斯《生意人报》记者,干旱和火灾的主要负面影响会体现在7月和8月经济数据。预计政府9月过后会正式承认第三季度经济发展停滞。他说,第三季度是农作物收获季节,农业领域一半增值出现在这一时段。火灾会导致农作物减产,加之旅游娱乐等经济活动受影响,俄罗斯第三季度经济“可能失去大约4%增值”。按照《生意人报》的报道,俄联邦统计局定于近日宣布火灾对7月工业生产和服务领域造成的直接损失,最早于明年所有经济损失数据。

近日,荷兰国际集团的最新报告显示,俄罗斯2010年度的通胀预期会由原来的6.5%大幅升至8.5%。荷兰国际集团做出上述预期调整的依据是,正在俄罗斯肆虐的该国历史上最为严重的干旱灾害,将极大程度上推升俄消费者物价水平。

第4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1)总则8)技术训练

2)资本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10)利润

4)董事会11)财务会计与审计

5)经营管理机构12)税务

6)业务13)保险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5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目录 1)总则 8)技术训练 2)资本 9)确立银行设施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10)利润 4)董事会11)财务会计与审计 5)经营管理机构 12)税务 6)业务 13)保险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讯地址 23)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银行 英文:×××××××× 银行地址:××××××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 (3)××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量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6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室泄芾硖趵?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条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本

第六条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

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械耐蹲省D诎╛_______。

(3)____和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和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和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元。

第七条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

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组成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10人组成,中方5人,丁方5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总裁、执行副总载

银行设总裁1人,执行副总裁1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3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金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业务

第十九条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二)本、外币投资业务;

(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六)信托、保管箱业务;

(七)本、外币担保业务;

(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和____成为银行在____的子公司,____改名为___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和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和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和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确立银行设施

第二十三条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利润

第二十四条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规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币,除编制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账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税务

第三十二条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保险

第三十五条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保险公司或由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有关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一)本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政府法律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内部调解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仲裁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7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30万,是欧洲一座中等城市的人口规模。眼下的全球IT企业中,已经或将要丢掉“饭碗”的失业大军,足以填满一座欧洲城市。失业人口数字还在攀升,没人知道它何时见顶,就像没人知道金融危机何时触底一样。

在金融危机迅速蔓延至全球并开始影响实体经济时,IT产业常常被拿来与2000年互联网危机作对比,人们都在祈祷:不要那么糟糕!不要那么糟糕!

但这只是一厢情愿。半年来,裁员浪潮业已成为全球IT从业者最可怕的梦魇。微软、英特尔、IBM、惠普、SAP、诺基亚、索尼和雅虎等行业巨头无不挥动裁员利斧。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普遍性的大面积裁员的确是个再坏不过的消息,但lT巨头们又纷纷用行动告诉我们,或许一切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糟糕。

第一章 全行业“裁员滚滚”

2009年2月20日,连日阴雨后一个难得的晴天,美国旧金山渔人码头,海浪有节奏地拍打着堤岸。

凯瑟琳看着木排上几百只海豹憨态可掬的样子,高兴得东奔西跑。4岁的她并不知道妈妈利芙妮此时正泪眼婆娑地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无心欣赏眼前美景。30分钟前,任职于一家系统集成公司的利芙妮接到了公司人力资源部打来的裁员电话,请她第二天下午到公司收拾东西,领取最后一笔薪水。

利芙妮今年32岁,作为单身妈妈,她不仅要独自抚养小凯瑟琳,每个月上千美元的房贷、车贷和其他杂七杂八的税款也一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这一次经济衰退,她最担心的是自己会因此失业,但不幸还是发生了。

利芙妮只是IT失业新军中的一员。根据美国著名科技博客TeehCrunch截至2月中旬的调查,自今年1月末裁员总数达20万人以来,全球科技公司已再度宣布或完成了10万人的裁员规模。裁员总数在去年12月份达到1037人时用了4个月时间,从10万人到20万人则只用了5周。这意味着每个工作日有4000名IT职员打包回家。

巨头们的裁员单

2.46万人,是惠普公司在成功收购大型咨询服务公司EDS后宣布的裁员数据,裁员比例达到7.5%,公司CEO马克・赫德由此创造了公司发展史和本轮金融风暴中的最高裁员纪录。

这家全球PC销量冠军公司声称此次裁员并非因为金融危机,而是行政和运营岗位重叠所致,通过裁员每年可以节省18亿美元成本。惠普在2008年9月16日宣布裁员,刚好发生在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的第二天。它“歪打正着”地掀起了此次裁员潮的第一个大浪。

当去年末硅谷的IT公司裁员总数接近4万人时,美国资深人力资源顾问马德琳・麦克梅纳米恩预测,从2009年1月开始,硅谷可能会感受到更多裁员之苦。

果然没错!看看迄今为止的裁员名单和背后一长串的数字,就知道现实多么残酷。

今年1月初,《华尔街日报》披露微软正考虑在多个部门大规模削减员工数量后,许多人都宁愿把这个消息当作“传闻”,因为从历史上看,即使在互联网泡沫破裂期间,微软也仅解雇了600名电视团队的员工。但就在1月22日,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宣布,在未来18个月内裁员5000人。这成为微软近34年发展史上最大规模的裁员。微软预计,裁员计划将为公司在2009财年节省15亿美元的运营成本和7亿美元的资本支出。受该消息影响,微软股票当天在盘前交易下跌7%。2009财年第二季财报体现出来的业绩下滑是鲍尔默下狠心的主要原因。在该财季,一向业绩骄人的微软的净利润同比出现了11%的下滑。

同一天,芯片业巨擘英特尔也在硅谷宣布将关闭5家工厂,6000名员工将因此失业。此前一周,英特尔了2008财年第四季度财报,净利润同比大跌90%。公司CEO保罗・欧德宁在内部备忘录中坦承,英特尔可能在当前财季出现亏损,使得连续21年的盈利史出现断层。

不久之后,裁员企业名单上出人意料地出现了IBM。之所以出人意料,是因为“蓝色巨人”在2008年不仅业绩飘红,还了乐观的2009年预期,但它仍然不声不响地裁员了。在消息的唯一来源――IBM工会网站被一探究竟的访问者挤得瘫痪后,其官方发言人证实了裁员消息,但绝口不提具体数字。据国外媒体报道,IBM公司CEO彭明盛已在全球削减了约4000个职位。工会网站补充称,其他部门还将削减约600个职位。

一向被认为是永不缺钱,花钱大手大脚、对员工最为慷慨的谷歌也第一次从裁员的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在解雇了人力资源部门的100名招聘人员后,它又计划关闭广播广告业务并裁减最多40名员工。“在未来环境不确定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谨慎从事。”一直和美国新总统奥巴马打得火热的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在几个月前就开始向手下吹风,“谷歌将缩减那些‘还没有实施且并不令人兴奋’的项目,将不会再给一个工程师配备20名员工进行某些试验性项目。”

阴霾扩散

裁员不只发生在硅谷。

在大西洋彼岸,无论是欧洲最大的软件公司SAP,还是最大的芯片厂商意法半导,体,甚至称霸全球手机市场的诺基亚,和瑞典人的骄傲爱立信,都成了裁员浪潮中“推波助澜”的一分子。

在亚洲,最有代表性的区域是日本。该国IT企业面临全线亏损已成定局,几大日本消费电子企业无一例外地用大幅裁员来换取投资人信心。

松下为了抵御全球经济危机所导致的6年来最大亏损,将裁员15万人并关闭全球多家工厂;日立700亿日元的本财年预亏将创下日本科技业史上最高年度亏损纪录,它已经决定裁员7000人;NEC预计本财年净亏损将达2900亿日元,计划裁员2万人;东芝预计本财年净亏损将达2800亿日元,计划裁员4500人。

行业翘楚索尼也难逃厄运。在第三财季,索尼净利润只及上财年同期的5%,包括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在内的核心电子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了29.3%;为了刺激平板电视销量采取的价格战变成砸了自己脚的“石头”,这个部门为索尼带来了430亿日元的营业亏损。据悉,索尼准备关闭两家电视制造工厂,并在日本裁员2000人――这仅是其减员1.6万人总计划中的一小部分。

最让全球产业界忧虑的是,即使在中国这样强大而广阔的新兴市场,跨国巨头也正在“瘦身”。

索尼等公司表示中国区会有所调整,微软、Sun等公司仅证实裁员会波及设在中国的公司。和它们的隐晦相比,已有先行者让中国职员初尝裁员的苦涩。比如,伊莱克斯宣布裁员850人,摩托罗拉中国裁员数量有可能达到1000人。而北电中国公司的前途更让人担忧。在全球金融危机和行业萧条双重打击下,北电公司正面临破产,其中国公司也从广州分公司开始展开了实质性裁员行动。北电大中国区总裁吴振生已于2008年12 月31日正式退休,并不再设置总裁一职。

“我很难过。我的胃很难受。一个工作努力的同事被要求今天离开,他甚至连说句‘再见’的机会都没有,他还要供养一位居家主妇和两个孩子。”有人在网上表达了自己对裁员风暴的直接感受,这种心情让很多人感到似曾相识。

回溯到2000年3月10日,纳斯达克指数创下5132点的历史最高纪录后,市场信心旋即惨遭腰斩,卖空力量化为一把匕首将互联网泡沫戳破,互联网公司裁员、重组,甚至倒闭的消息蜂拥而至。IT产业的其他领域同样深受其累。惠普、北电、英特尔和思科等大公司都举起了裁员大旗。北电手中的订单变成了仓库里40亿美元积压品,曾经靠出售高性能服务器大赚的Sun从此一蹶不振。那一时期,仅美国硅谷的裁员规模就达20万人,失业率一度攀高到8.4%。

第二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仍然是以雷曼申请破产保护为分界点。此后两个月,微软、IBM、苹果、惠普、戴尔和Sun等6大IT巨头的市值蒸发约2500亿美元;谷歌、雅虎、eBay、亚马逊、时代华纳等5大互联网巨头的市值也蒸发了1200多亿美元。

和市值一起蒸发的还有过去的好时光。

好日子暂告一段落

调研机构看空今年科技业各细分市场的预期报告已相继出笼。

市场调研机构iSuppli的最新报告预测,2009年全球电子代工业营收将下滑至2708亿美元,与2008年相比下降9.9%。而去年11月,这家调研机构曾预估该行业今年会有2.2%的增长。

在对IT市场反应最为敏感的芯片代工行业,全球大佬台积电预估今年全球晶圆代工产值降幅逾35%,是20年来罕见,它们本季也将面临1999年来首季亏损。台湾联电2008年第四季度创下亏损新高。“小弟”中芯国际和新加坡特许半导体更无法免亏,后者已经登上裁员企业名单。

iSuppli资深分析师亚当・佩克表示,全球经济衰退作用力正逐渐扩散,开始影响产业价值链,因此不得不向下调整预期。他认为,电子市场板块的中坚力量,包括领导品牌、代工厂及元器件厂商都已失去产业领导能力。

悲观情绪同样在PC市场中蔓延。IDC预测,今年全球PC销售量增长3.8%的目标可能无法达到,随着情况每况愈下,行业很容易转为负增长。

去年底,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势曾令IDC重新制定了2009年全球PC市场预测报告,将销售量预期增长率从稍早估计的13.7%降到3.8%,将销售额由原来的增长4.5%改为下降5.3%。也就在今年1月,IDC发现2008年第四季度全球PC出货量出现了6年来的首次下降。

中国联想集团就是PC市场下滑的最大受害者。联想2008/2009财年第三财季出现最近11个季度以来的首次亏损,净亏损为9700万美元,笔记本和台式机的营业额分别同比下降20%和19.21%。联想CEO杨元庆在承认公司战略执行不到位的同时表示:“在过去一个季度,联想集团和全球其他企业一样,深受全球经济形势动荡的影响。”该公司第三财季全球PC出货量同比下降5%,远远高于1.7%的行业平均下滑幅度。65岁的联想创始人柳传志因此重新出山。

相比PC行业,手机业也是一片哀声。Gartner预计今年全球手机销量增长率将降至“个位数”,IDC则预计今年手机的总销量将同比减少1.9%,出现自2001年以来首次年度下滑。

去年11月中旬,诺基亚发出预警,2008年第四季度和2009年全球手机市场需求会下降,这与高通和英特尔的消费者需求迅速下降的预警相吻合。不到一个月后:它又在其全球资本大会上预测2009年全球手机销量将下滑5%。而美国摩托罗拉也把今年4000个裁员名额中的3000个拨给了移动终端事业部。

直到去年第四季度,法国电信、意大利电信、Verizon等大型电信运营商都坚信自己能够“免疫”,其理由是:经济下滑会使得人们花更多的时间待在家里,他们会通过打电话、看电视和网上冲浪的方式来打发时间,节省开支。

但在无情的金融危机下,那些看似严谨的逻辑变得不再可信。2008年的最后两个月,英国电信、意大利电信和AT&T还是不情愿地拿出了裁员药方,2.6万人将因此待在家中过冬。

一样的裁员,不一样的境况

消费者和企业对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大幅度削减,把科技公司逼到了削减成本的边缘。但具体到每一家公司,同样是面临裁员,境况却各有千秋。

雅虎早在去年12月11日就开始向10%的员工发放解雇通知书,大约波及1500人。该公司发言人布拉德・威廉姆斯称,“我们对各个部门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没有一个部门不存在人员冗余现象。”裁员是雅虎实现每年降低4亿美元成本计划的一部分。如此看来,雅虎新任CEO卡罗尔・巴茨应当感谢金融危机,是它暴露了这家公司不为人注意的积弊。

雅虎希望依靠裁员、压缩运营开支等措施让公司走出困境。而对另一种公司而言,虽然也不排除有裁员计划,但亏损对它们来说还是很遥远的事情。

比如思科,它现在仍坐拥多达295亿美元的现金储备,是整个科技行业的现金储备第一家。

曾几何时,互联网泡沫和“9・11”事件的接踵而至让思科航船险些倾覆,是公司CEO钱伯斯及时伸手摆正了航向。当时,钱伯斯把1分钱掰成两半花,他拿着1美元的年薪,自己掏钱坐飞机出差,在市场低迷期将十几家小公司揽入麾下,硬是让思利一举坐上行业霸主的宝座。

今天,在投资公司JMP securities的分析师萨姆尔・威尔森看来,思科仍会是“这次经济危机的生还者,而且从长远来看,根据它的资产负债情况、市场统治地位和强大的执行力,它将成为本次经济危机的胜利者”。在截至1月24日的2009年第二财季,思科净利润虽然同比下降了27%,却依然有15亿美元。其利润和收入双双超出华尔街分析师的预期。

不过,由于担心第三财季营收继续下滑,钱伯斯也忧虑地表示,“如果商业环境继续恶化,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使成本结构与营收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裁员将是必要的。”他暗示裁员数额可能介于1500-2000之间,但思科现在正式公布出的人数只有微不足道的129人,与雅虎相比,思科对裁员一事显然并不急迫。

第三章 乐观地走过去

世界经济与合作组织(OECD)最近在报告中指出,在互联网泡沫时期,企业对IT产品的采购远远超出实际所需,当泡沫破裂时,这部分支出就会急速下滑。但在今天,企业IT部门已经学会制订长期的计划,企业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大幅削减IT预算。Gartner也预测,即使按当前这种最坏的情况来看,2009年全球IT支出也将会增长2.3%。

美联储主席伯南克有句名言:我们都是经济危机的学生。危机为lT企业提供了一次检验和探索生存能力的实战机会,也可以让它们在痛定思痛的过程中激发出新灵感。不要忘了,目前推动科技产业车轮的主导力量正来自于那些经历过危机的企业。

没有看上去那么糟

裁员只是企业应对经济危机采用的习惯性措施,而非唯一的办法。

“如果你有两种选择,一是将员工的工资削减10%,另一个是解雇10%的员工,你为什么非要选择后者呢?”沃顿人力资源中心主任彼得・卡普利教授建议,“应该考虑一下公司希望解决的问题到底是什么。如果担心的问题是:假如公司业务很快恢复怎么办?那么,比起已经大规模裁员的公司来,那些保留了员工的公司的状况会更好。”

其实,包括苹果、惠普、戴尔和台积电等越来越多的IT企业选择了缩短工作时间和推行无薪休假来削减成本,虽然它们中的一些也实施了裁员,但也都在积极寻求替代裁员的省钱良策。

有分析认为,一些企业是因为预计将有长期衰退才提前采取预防性的裁员措施。大多数公司都是在特定部门或地区裁员,而不是盲目裁员。

惠普CEO马克・赫德就明确指出了裁员的初衷:“我们减少了研发工程师的数量,但是增加了工程设计领域的员工数量。我们也不会有意减少销售部门的人员数量,我们在把员工从后台转移到前台,我们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希望节约成本导致创新、创造需求、服务需求等领域出现下降。我们是在把重点转向技术产业的核心领域。”裁员4%的AT&T也计划在业务增长的部门继续招聘新员工,包括无线服务和视频部门。

在英特尔,部分被裁掉的员工可以选择去公司提供的其他地区的工作岗位(比如英特尔位于中国上海的封装测试工厂的3000名员工可以选择去成都工作),而不是直接被解聘。与之情况类似的还有IBM。近日,IBM还在中国台湾启动了招聘计划。

裁员和新聘并举,难怪科技类权威杂志《信息世界》在调查后发现,科技公司实际裁员人数离公布的计划人数还差得很远。

用行动证明希望

在人人自危的时刻,IT行业除了想抓住利润,还牢牢地攥着信心。

年初参加消费类电子产品展览会(CES)的人们发现,赌城拉斯维加斯格外“清静”,往年令他们头痛的交通变得出人意料地顺畅。人气确实下降了许多,但会场上却仍然传递出乐观情绪。

“目前,我们面临一些重大的挑战,对我们的影响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史蒂夫・鲍尔默在主题演讲中话锋一转,“但无论如何,我们的数字化生活将日益丰富,不会走回头路。继续推动技术进步的企业将获得优势。”在一次午餐会上,鲍尔默还将IT产业视为全球经济复苏的救世主。索尼CE0霍华德・斯金格的表述更加直接,“面对经济困境,消费电子产业定能过关,因为所有人都在创新。”

一个月后,在西班牙巴塞罗纳召开的移动世界大会上,爱立信CEO思文凯直言,“当前的经济形势是多年以来最坏的,在这种情况下还妄想通信领域能独善其身是不切实际的”,但爱立信目前尚未受到经济下滑的影响,而且“大部分运营商的财务状况都很好。只要愿意,它们就会投资”。事实上,在最近中国3G市场的设备招标中,爱立信的确收获颇丰。

IT公司并非只会喊口号。

在创新的路上,谷歌并没有因为金融危机的爆发而推迟试水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日程,微软更没闲着,它即将要开设首家品牌零售商店,还会在今年一系列新产品。从2008/2009财年第二财季利润大幅下滑后,联想就开始反思自己以往的全球化战略,决定回归本土市场。东芝和NEC正在为整合双方芯片业务而努力。

“只有钱花光了,思维才能得以开拓。”诺基亚娱乐与社区部门执行副总裁泰罗・奥简佩拉玩笑似的一句话恰恰揭示了一个问题――危机正“迫使”企业乃至行业静下心来审视自身在繁荣时期的生存思维。奥简佩拉注意到,越来越多的无线网络运营商愿意分享新服务带来的收益,而此前每个运营商都想独霸这一市场。

第8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伊核谈判取得重要进展

伊核六方和伊朗达成的共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伊朗将正在运转的19000台离心分离机减少至6104台,10年内不更新换代;伊朗将库存的10000千克浓缩铀减少至300千克;伊朗的阿拉克重水反应堆禁止生产钚,将福尔多浓缩铀加工厂改造为科研机构;国际原子能机构将严密监视伊朗所有核设施、浓缩铀生产链和新型离心分离机的研发;伊核六方在确认伊朗执行以上各项条款后解除对伊朗的制裁,并提议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停止执行对伊朗的4项制裁决议。

铀浓缩问题是伊核谈判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伊朗与美国等西方国家、国际原子能机构在伊朗是否停止铀浓缩活动问题上一直僵持不下。此次达成的共同行动计划,实际上是在国际社会承认伊朗核发展现实的基础上,限制伊朗的核设施规模、分布、铀浓缩能力、核材料贮存等,以防范伊朗走上核武器发展的道路。

伊朗总统鲁哈尼说,对伊制裁将在最终全面协议达成后立即冻结,伊朗将能继续在国土上从事铀浓缩活动,核技术将得到保存。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共同行动计划将阻止伊朗获得核武器,实现了美方的核心目标。国际社会对这项计划表示谨慎欢迎。以色列则称共同行动计划为“历史性错误”。

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称,共同行动计划“威胁到以色列的生存”。事实上,美国和以色列在阻止伊朗发展核武器的终极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分歧在于,美国试图通过外交谈判达成一项最终协议,让伊朗在明确无误地证实自己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试图寻求制造核武器的前提下,在一定的期限后可以适当恢复部分核活动;而以色列则希望彻底废止伊朗的核计划,包括拆除伊朗的铀浓缩设备。

在美国国内,无论是还是共和党,都反对伊朗掌握核开发技术,尤其担心伊朗借机发展核武器。但是,要求伊朗完全停止铀浓缩活动难以实现。自2003年以来,伊朗顶住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以及以色列的压力,走出了一条独立生产浓缩铀的路子,被伊朗视为民族尊严和的象征,以及实现国家自强的重要保证。因此,伊朗不可能放弃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

伊核问题的发展脉络与谈判历程

伊朗核计划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当时,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支持下,亲美的巴列维政权准备在全国建立20座核电站,总发电能力为2.3万兆瓦。1967年反应堆建成启动,由美国提供高浓缩铀作为燃料。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后,美国从根本上改变了对伊朗的态度,伊朗核能项目陷于停滞状态。美国认为,伊朗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根本没有必要投巨资建核电站,指责伊朗实际上是要发展核武器,遂采取“遏制政策”,千方百计阻止伊朗获得核技术。

2003年2月,伊朗宣布提炼出能为核电站提供燃料的铀后,伊朗的核能开发计划遭到美国的严重质疑。美国认为,伊朗拥有浓缩铀就意味着拥有核武器,因此警告伊朗停止铀浓缩相关活动。随后,国际原子能机构前总干事巴拉迪访问伊朗,发现伊朗核计划的发展速度超出预料。此后,围绕伊朗停止铀浓缩相关活动,伊朗与美欧等西方国家展开了漫长的外交斗争。

为说服伊朗终止铀浓缩活动,英、法、德三国与伊朗举行了多轮会谈。2004年11月初,双方在巴黎初步达成协议,承诺向伊朗提供一座轻水反应堆、核燃料以及核技术,并将在经贸合作方面为伊朗提供帮助。11月22日,伊朗宣布暂时中止与铀浓缩有关的一切活动。

2006年1月初,伊朗宣布恢复中止两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伊核问题再度升温。

2010年2月11日,伊朗总统内贾德宣布伊朗已经提炼出丰度为20%的浓缩铀。3月25日,美国和欧盟三国开始与俄、中讨论对伊朗实施制裁的决议草案。6月9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制裁伊朗的1929号决议:禁止伊朗在国外参与核领域的投资活动;禁止各国向伊朗出口坦克、战斗机和军舰等重型武器装备;禁止伊朗进行任何与可运载核武器有关的活动;加强在港口和公海对涉嫌运送违禁品货船的检查措施;禁止各国与伊朗进行与核活动有关的金融交易,同时禁止伊朗在国外开设可能会被用于资助其核活动的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

2013年11月24日,伊核六方与伊朗达成伊核问题第一阶段协议,决定放宽对伊朗总价约70亿美元的制裁措施;如果这项协议得到履行,在6个月时间内不会再对伊朗发动新的制裁;伊朗承诺不再增加新的离心机,废止能进行铀浓缩的“技术连接”,在6个月内将近20%的铀原料进行还原,停止建设阿拉克重水核反应堆。

美伊双方需要达成协议

美国总统奥巴马希望通过谈判结束伊核僵局,为美国的中东政策寻找新方向,同时留下一笔“外交遗产”。对于伊朗来说,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来自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其实施的政治外交打压和经济金融制裁,而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是就核问题达成协议。

2009年,奥巴马总统执政后,为摆脱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困境,调整了美国的中东政策,包括对伊朗的政策调整。他频频向伊朗伸出“橄榄枝”,表示美国愿意与伊朗进行对话,致力于通过外交手段解决美伊分歧,与伊朗建立“建设性”关系等。然而,奥巴马对伊朗的政策调整空有过程没有结果,最终还是更多地借助严厉制裁。

2013年8月,态度温和的伊朗新总统鲁哈尼执政,成为缓和伊核问题的重要契机。美伊两国间开展了自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以来最高级别的对话,首先是伊朗外长扎里夫与美国国务卿克里举行会谈,然后是鲁哈尼与奥巴马进行电话交谈。在美国2013年9月取消对叙利亚进行军事打击决定的前夕,美伊双方还进行了联系。有报道说,在这次联系中,双方达成了秘密交易。

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崛起,对美国在中东地区的战略利益构成严重威胁,迫使美国不得不组织国际联盟对其展开空袭。如果美国真想将“伊斯兰国”打垮,不仅需要将它的武装力量打垮,还需要将它的意识形态打垮。然而,“伊斯兰国”的核心是逊尼派武装力量,其信奉的萨拉菲主义起源于中世纪,瓦哈比主义崛起于18世纪,信徒主要集中在逊尼派主导的阿拉伯国家。尽管沙特等海湾国家和约旦参与了在叙利亚和伊拉克境内打击“伊斯兰国”的空袭,但这些国家在教派、教义上与“伊斯兰国”源出同宗,岂能全力以赴地与信奉相同教义的逊尼派武装力量交战?而什叶派主导的国家伊朗、伊拉克和叙利亚,则真心实意地想打垮“伊斯兰国”武装及其信奉的瓦哈比-萨拉菲主义,因此是美国可以借助的力量。

俄罗斯对伊核问题解决的影响

俄罗斯是目前惟一与伊朗开展民用核合作的国家,支持伊朗和平利用核能,反对伊朗谋求核武器、使用武力解决伊核问题。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伊核六方的主要成员国,俄罗斯在伊核问题的解决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1995年初,俄罗斯与伊朗签署协议,俄承诺向伊提供一座1000兆瓦反应堆,以续建原由德国提供的布什尔核电站,工程总造价约10亿美元。

俄伊核合作主要是履行布什尔核电站合同,而引发争议的伊朗核技术和设备,主要来自巴基斯坦核科学家卡迪尔・汗的地下核走私网络及伊朗的自主研发。俄承建的布什尔轻水反应堆处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监督之下,加之核废料需归还俄罗斯,不存在被伊朗用来发展核武器的危险。

2005年8月内贾德总统上台后,在伊核问题上采取强硬立场,他宣布重启铀转化活动,拒绝欧盟提出的一揽子解决核问题的建议,伊核危机逐步升级。为打破僵局,11月俄罗斯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建议允许伊朗在本国从事相对不太敏感的涉铀活动,而铀浓缩活动则转到俄罗斯。

由于伊朗在核问题上坚持不妥协的立场,俄罗斯最终同意将伊核问题提交联合国,此后还在制裁伊朗的第1737和1747号决议中投了赞成票。不过,俄罗斯对决议草案进行了修改,不仅删除了一些严厉制裁措施,还把俄罗斯援建的布什尔核电站排除在决议之外,也没有提及对伊朗动武的可能。

根据俄伊2006年9月签署的布什尔核电站建设合同补充协议,俄罗斯应于2007年3月向伊朗提供核电站所需核燃料,9月核电站投入使用。但由于伊朗拒不履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加速铀浓缩活动,俄罗斯以伊朗拖欠工程款为由,宣布推迟布什尔核电站的竣工。

2015年4月13日,在伊核谈判取得进展的背景下,普京签署法令,对联合国安理会第1929号决议中关于俄罗斯的执行情况进行修改,撤销俄罗斯向伊朗供应最先进的S-300防空导弹系统的禁令。2007年,俄罗斯与伊朗签署了出售S-300防空导弹系统的合同,但一直没有交货。2010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就伊朗核问题通过第1929号决议,禁止各国向伊朗出口坦克、战斗机和军舰等重型武器装备。9月,俄罗斯宣布停止向伊朗出售该武器系统。

伊核问题前景依然不明

美伊双方积怨多年,存在信任危机。美伊国内强硬保守势力的破坏活动加剧了两国之间的战略猜忌。美国两党之争和伊朗国内保守派与改革派之争,都将增加伊核谈判前景的不确定性。因此,伊核问题出现新的障碍乃至逆转的可能仍不能排除。

2015年4月9日,伊朗最高领袖哈梅内伊在德黑兰对来访人士说,伊核谈判的现有进展既不能保证各方达成最终协议,也不能保证谈判最后走到终点。他担心,参加谈判的西方国家“会在细节问题上让伊朗落入陷阱”,强调“只有通过细节才能看到核谈判的总体走向”。

美国和伊朗对洛桑谈判达成的共同行动计划有各自的解读。伊朗的简约版共同行动计划和美国近日的详尽版共同行动计划存在显著差异,引发了舆论猜疑。对比两个版本,伊朗的简约版共同行动计划只是一项媒体声明,在伊方的承诺方面精简很多,且在一些敏感议题的表述上与美国版本不同,例如经济制裁议题,伊方版本称达成最终全面协议后,欧美将立即“解除”所有对伊朗的经济金融制裁;美方版本则称,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确认伊朗遵守核相关承诺后,将“冻结”制裁,而彻底“解除”制裁将耗时数年。

共同行动计划只是一个框架协议,削减核计划和对应的解除制裁将涉及许多技术细节,有待伊核六方与伊朗在未来3个月中逐一敲定。在后续的最终全面协议文本起草过程中,各方仍可能就共同行动计划存在不同理解和表述,西方国家对伊制裁体系也较为繁复庞杂,解除制裁需要一个过程,这都将对后续的伊核问题最终全面协议构成隐患。

此外,即使有关各方就伊核问题达成最终全面协议,各方在执行协议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新问题。

美伊双方在伊核谈判中还受到来自国外和国内反对势力等制约因素的影响。3月3日,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在美国国会发表演讲时称,美国将与伊朗签署的最终全面协议实际上是个糟糕透顶的协议,协议的签署意味着10~15年后伊朗依旧可以发展核武器。3月9日,美国国会47名共和党参议员联名致信伊朗领导人,警告伊朗与美国政府签署的任何核问题协议都会被下一届美国总统废除。3月16日,伊朗议会290名议员中的260名联合提出一项声明,核协议必须满足两项条件,即解除所有对伊制裁和伊朗核设施的合法化,否则伊朗将随时启动铀浓缩活动。

《华盛顿邮报》发表的社论《奥巴马的伊朗协议远未实现其目标》称,协议未关闭伊朗的任何核设施,未拆除其19000台离心机,伊朗的浓缩铀储量会被“减少”但不一定会被运出这个国家。社论认为,在未来10年中,伊朗的核设施将会完好无损,只是其中一部分会被暂时封存。这就意味着,协议期限一过,伊朗就能够迅速变为拥核国家。

结 语

第9篇:总裁日常工作计划范文

对于这次大裁员,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发表声明说,它将要求通用汽车继续为那些被解雇的员工支付工资,直到目前的劳动合同结束为止。

巨亏40亿 通用汽车一度被传要破产

据业内专家说,自连锁超市集团凯马特2009年1月宣布裁减3.7万人以来,通用汽车的这项裁员计划是全美规模最大的一次,通用汽车在北美员工总数的近四分之一将受到这次裁员的影响。

通用汽车希望,通过实施这项大规模裁员计划,使公司在2009年底减少70亿美元的成本。但该公司也警告说,它将为这一计划拨出一笔“巨大的重建费用”。今年以来,通用汽车已亏损了近40亿美元,上星期,其股价跌到了14年以来的最低点。因此有消息传出通用汽车公司将申请破产保护。

对于公司的大裁员,全美汽车工人联合会发表声明说,它将致力让通用汽车继续为那些被解雇的员工支付工资,直到2009年目前的劳动合同结束为止。这意味着,被解雇的员工将继续得到大部分他们目前的薪酬,这使通用汽车将无法立即节省人员成本。

成本太高 仅医疗保险一年就花56亿

通用汽车这次决定大规模裁员,主要是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增强盈利能力。近年来,通用汽车像其他美国汽车公司一样,面临着生产经营成本不断增加、市场占有率持续下降的两难境地。

一方面,与日本、韩国等国新进入美国市场的国外汽车企业相比,像通用汽车这样的老牌汽车公司,在美国历史悠久,包括医疗保险等费用在内的职工福利负担非常沉重。

2009年,通用汽车为在职员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支出将高达56亿美元。瓦格纳说,通用汽车向职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用,平均为每辆车1500美元。

另一方面,随着日韩汽车的大量进入,特别是美国消费者目前比较青睐日本汽车,这严重蚕食着美国汽车公司的市场份额,致使通用汽车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量下跌,市场份额不断减少。

“不会破产” 瓦格纳急成“救火队员”

在刚接任通用董事长兼CEO的时候,瓦格纳曾经饱受赞誉,外界直呼“通用汽车进入瓦格纳时代”。这位52岁、在全球汽车公司CEO中身材最高大的明星,正投入一场分秒必争的通用拯救战之中,试图力挽狂澜。他像一个救火队员,面对多处失火的通用,虽然他手中灭火器里的阻燃剂并不够用,但他积极地冲在前面,把自己的薪水减了40%,工作强?他相信,只要灭掉那些最危险的火头就能坚持到雨季甘霖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