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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精选(九篇)

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

第1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一、目的和意义

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和前提,合理的确定考核等次,科学地使用考核结果,对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可在激烈的改革浪潮中,提高竞争能力和忧患意识,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自觉地提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全面提高局的服务三农质量和工作效益。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成绩也是对其进行奖惩、调薪、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及解聘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

1.全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职称办负责安排日常工作。

2.单位要成立由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的5~7人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2/3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由专业技术人员选举产生,应尽可能代表级类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考核工作。

3.考核小组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任组长,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4.考核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全面工作。

(2)对被考核人员逐个进行客观公正地评议,并按评分标准(见附表)量化打分。

(3)确定、公布被考核人员的考核打分结果及考核成绩。

(4)受理、调查并处理个人申诉及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5)认真总结,如实填写有关表格,并按时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有关材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基本项和加分项两部分。

1.基本项考核包括: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的综合评估。

(2)工作数量及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出勤情况及工作纪律。

2.加分项考核包括:工作、科研获奖及鉴定、获专业技术工作荣誉称号、、出版著作、党政及社会兼职、超工作量等内容。

考核内容中有关项的评分标准详见附表一、二。

四、步骤和方法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评议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的方法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安排部署。每年12月份由局职称办安排当年全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时间及具体要求。

2.学习动员。单位在进行考核时,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明确考核的目的、意义和方法,统一思想,增强参与考核的自觉性。同时选举成立考核小组。

3.个人总结、填表和提供原始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地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指出不足。同时,认真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提供本年度获奖、鉴定、论文、著作、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材料的原始证件,供考核小组核查。

4.个人述职。单位要组织召开专业技术人员述职会议,每位专业技术人员都要向本单位领导、考核小组进行述职。与会人员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量考核打分。考核小组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评分标准打分。

(1)政治思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综合评估:由单位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进行打分。

(2)基本项、加分项中的定量考核打分:由单位考核小组全体成员按《基本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一)和《加分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表二)自打分,然后取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得出平均分数。

(3)最终得分的计算: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平均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

6.综合评估,确定考核等次。单位考核小组根据定量、评估计分考核结果,将同一职务人员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确定考核等次。

7.接受监督和复议。单位要将考核结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及时修改,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8.总结上报和公布考核结果。单位要对年度考核认真总结,按要求填写《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按时将总结报告、表格和相关材料上报局职称办。局职称办审核后的结果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通报。

经局审核后,对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要进行公示,时间为一周。

五、考核等次确定

1.等次和比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1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20%。按比例计算时,小数点后数字可四舍五入。对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的单位,可进行年度累计比例。

考核等次除受比例限制外,同时要符合最终得分要求。优秀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90分,良好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80分(得分不符合最低要求者不能按比例确定优秀和良好),称职人员最终得分不小于60分,最终得分小于60分者为不称职人员。

2.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获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先进单位,先进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3.下列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果、社会科学、“五个一”工程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2)对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3)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农业技术推广、社会科学成果奖等奖项,以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获得县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地(州)直部门授予的全地(州、市)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本单位先进称号),其获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4.凡具有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1)受到党、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2)出勤率低于50%(包括50%);旷工三天以上者(包括三天)。

(3)不能完成本人职务岗位职责中的工作任务,既无研究成果、论文著作、推广开发实绩,且工作效果和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者。

(4)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的任务,长期(三个月以上)没有实际承担和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工作任务很轻,经多次动员仍然不愿意接受其他工作任务,私自另谋职业捞取外快,情节严重者。

(5)未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任意迟到早退累计五次以上者。

(6)经工作督查或评估,工作质量不合格者。

(7)职业道德败坏、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影响恶劣者。

(8)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很坏者。

(9)因工作表现不好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脱离工作岗位两个月;或因表现不好,长期(三个月以上)找不到接受单位者。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等次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允许提前两年(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达三次优秀或五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3.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二次良好,才允许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4.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解聘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专业技术职务至少一年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的任职年限(即任职年限延长二年)。并在低聘或不聘期间进行考察,若年度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取消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年度考核等次为不称职者,不能参加当年或两年一次的调薪,同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七、其它事项

1.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2.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所规定的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

3.出国或在国内进修、学习、交流、访问等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本人也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编制在而人不在本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同样落实。

4.科研获奖或授予专业技术荣誉称号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人员不计入本单位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数。

5.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在单位相应系列的业务考核。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考核。

6.每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局职称办装入本人技术业务档案。

八、本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日期:

职务名称

人数

考核成绩

45岁以下人数

当年新晋升职务人数

备注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等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未定级

第2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以某铁路运输单位为例,按照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要求,通过对该单位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岗位和业务主管定员编制进行核定,该单位共有行管岗位定员99人,业务主管定员135人,按照高级10%、中级45%、初级45%的比例核算后,该单位行管岗位和业务主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编制为高级24、中级105、初级105,再加上班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77个助理工程师,政工专业职务定编高级3、中级14、初级19,以及该单位下属的非运输企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定编高级2、中级8、初级6后,总的专业技术职务数量为高级29、中级127、初级207,合计363。目前该运输单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共有302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资格的8人,中级技术资格的52人,初级技术资格的242人。按照铁路企业职称聘任的职称经审核聘任的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33人,初级职称106人,合计聘任148人,聘任人数占专业技术总人数的49.0%。

2专业技术人员现状

2.1从年龄结构来看

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25岁以下的有13人,26至30岁的有47人,31至35岁的有28人,36至40岁的20人,41至45岁68人,46至50岁66人,50岁以上60人。

2.2从系列数量来看

具有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217人,男女比例为6:1;具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23人,男女比例为1:1;具有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29人,男女比例6:1;具有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31人,男女比例1:2;具有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2人,男女比例1:1。

2.3从层次分布来看

工程系列高级6人,中级29人,初级182人,高中初比例为1:5:30;经济系列中级8人,初级15人,中初比例为1:2;政工系列高级1人,中级7人,初级21人,高中初比例为1:7:21;会计系列高级1人,中级9人,初级21人,高中初比例为1:9:21;统计系列初级2人。

3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该铁路运输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状的情况,可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①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数量偏低。截至2015年3月,该单位共有干部职工3050人,其中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510人,但只有302人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占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仅为59.6%,而专业技术人员中只有148人符合聘任要求,聘任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到一半。②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老化。该单位目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302人中40岁以上的有194人,占总人数的64.2%,其中50岁以上的有60人,随着年龄增加,身体不适应、退休或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等因素影响,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将大幅下降,势必造成该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短缺。③高中级资格稀缺。该单位具备高级资格8人,中级资格52人,合计60人,占总的专业技术人员19.7%。高中级资格人员符合聘任要求,受聘的只有40人,其余的因资格与现岗位要求不一致或不在专业技术岗位而未聘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数量上的短缺,对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科技创新、成果运用、技术攻关、专业带头等方面的短板影响日益增加。

4建议

第3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为了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结合两年来职称改革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应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各单位可按照合理的结构比例,在国家允许的增资幅度内,根据实际需要,每年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各单位因自然减员,人员变动等情况出现专业技术职务空额需要补充时,可随时进行正常补缺。由于事业的发展和人才的成长等因素,需要增设专业技术职务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定,可以增设一定数额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经常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职务条例规定的条件,根据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决定是否续聘;在有条件的地区或部门,还可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要加强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离、退休制度,使专业技术队伍结构合理,保持生机和活力。

二、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宏观控制

在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根据岗位设置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加强宏观控制,下达限额指标是必要的。这样做防止了在全国范围内失控,保证了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健康稳妥地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转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后,事业单位实行定编定员和控制工资基金总额的办法,即在国家下达的工资总额和编制定员范围内,各单位根据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合理的结构比例,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评审程序,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企业单位,在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比例限额内,由厂长(经理)确定聘任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额,所需的增资额列入企业成本。其中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企业的增资指标,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计入下年度工资总额基数。首次聘任工作结束后,国家不再下达增资指标。企业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评审程序、考核标准及聘任办法,亦应参照中央、国务院及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称改革的文件实施。

各省市、各部委应当逐步完善考试、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等有关规定。

三、逐步下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权限

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完成后,高、中级职务的评审、聘任权限应逐步地、有控制地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以利于校(院)长、院(所)长、厂长负责制的贯彻实施,保证行政领导在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中的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实际情况,如领导班子是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单位的规模,学术技术水平等情况,作出分期下放评审聘任权限的规定。

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直属的一些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卫生机构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如具备了条件,应首先将评审、聘任权下放给他们。

放权后的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如何下放评审、聘任权限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作出相应的规定。

四、要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

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无论是招聘录用,还是奖惩晋升都应以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考核的目的在于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完成目标任务的业绩等情况,考核的方法应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对担任各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规定明确的任期目标,实行任期目标考核制。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科技人员的考绩档案,随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成绩、论文、成果以及培训、进修等情况,以此作为量化考核的依据。

通过考核择优选聘,对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根据岗位需要,在限额内聘任职务。对少数不能履行职责、并为实践证明达不到相应职务所要求的水平和能力者,可以评聘低一级职务或调做其他工作。有些人虽然水平、能力达到了任职条件的要求,但由于工作态度、职业道德较差,可不再聘任其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应由单位的行政领导聘任。事业、企业单位的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由上级主管部门聘任。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评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检查。

五、选聘优秀拔尖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中坚力量,是科学技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力军。担负着承上启下的历史使命。在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要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拔尖人才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以保证他们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各级领导要有打破论资排辈封建市俗的勇气,要以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为己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今后的几年内培养、选拔、造就一批学术成就突出,贡献显著的优秀中青年专家队伍。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和老一辈科学家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以此保证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强大的后继力量。今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工厂企业都要有自己的中青年高级专家。

六、加强职务条例的修订及立法工作

各职务试行条例在首次聘任工作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条例在制订时考虑的不够周密。因此,有必要进一步修订,以臻完善,并进一步法规化。条例的修改工作在首次聘任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各职务条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各职务条例主管部门修订条例时,应结合首次聘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系列、本系统和本行业的特点,着眼于长远的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认真的修订完善工作。各职务条例和职务档次之间不强求建立相互对应的关系,在确定各级职务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评聘方法及工资标准等项内容时,要防止互相攀比。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审核,并协助国务院法制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条例的立法工作。

第4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源结构;优化策略;疾控中心

【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3-0185-03

人力资源结构优化的内涵十分宽泛,既涵盖人力资源性别、学历、专业、职称、年龄结构等优化配置,也可以延伸至人力资源知识结构、能力(个体)结构、能级(团队)结构,乃至组织机构内部人力资源数量结构或人力资源团队个性倾向等诸方面结构的优化配置。[1]衡量疾病预防控制能力的核心要素是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疾控能力建设的关键环节,而人力资源结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疾控事业能否持续发展[2],而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其首要任务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不仅有利于疾控机构人力资源的有效整合,而且能为人力资源预测、规划及合理配置提供参考依据。

一、市疾控中心概况

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是2001年依据卫生部卫办发〔2001〕112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在卫生防疫站基础上将卫生监督职能划出后,整合贵阳市卫生防疫站、贵阳市结核病防治所、贵阳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贵阳市皮肤病防治所和贵阳市健康教育所组建而成。市疾控中心是在贵阳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贵阳市所辖“三县一市六城区”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保障,是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人员编制数17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60人、管理人员10人、工勤人员6人。市疾控中心在承担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与处置,疫情监测与报告、检测检验与卫生学评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地方病及寄生虫病防治,预防医学科研、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等工作的基础上,还承担对所辖区、县(市)疾控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和技术示范工作。

二、市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结构分析

本文以市疾控中心人事科存档的2016年5 月31日在职在编人员信息资料为基础数据,对人力资源结构进行描述统计分析。

(一)类别结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配备保证工作必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3]。根据国家要求,市疾控中心早在2006年就向市编委办提出调整人员类别结构比例的申请并获批准,目前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共计161人(表1),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9人,占职工总数的92.55%(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8人,占职工总数的85.71%);管理人员7人,占职工总数的4.35%;工勤人员5人,占职工总数的3.10%。可见,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类别结构已符合国家规定,结构较为合理。

(二)年龄结构

在职在编人员平均年龄 40.80岁。以 35―45 岁人员所占比例最大,为 32.92%(表2);25―35 岁人员,占 32.30%;45―54岁人员,占27.95%;55岁及以上人员,占6.21%;25岁以下人员所占比例最小,为 0.62%。预计2016年至2020年自然减员人数将达到35人,平均7人/年,其中:男性8人,女性27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未来5年,市疾控中心在职人员平均年龄将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5―45岁的职工将成为疾控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性别结构

从职工性别结构看,女性职工为105人,占职工总数高达65.22%;男性职工56人,仅占职工总数的34.78%,男女职工比例为 0.53:1。显然,市疾控中心男女比例失衡,性别结构不尽合理,亟待优化。

(四)学历结构

从在职在编人员初始学历结构看(表3),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占比分别为:9.32%、47.87%、17.39%、23.60%、1.86%;从最高学历结构看,以上五种学历占比分别为:13.67%、62.73%、22.36%、1.24%、0.00%。可见,初始学历与最高学历均以本科为主,整体学历结构较为合理且趋于优化。

(五)专业结构

在职在编职工初始学历中(表4),公共卫生、检验、其他医学、非医学专业的职工分别占职工总数的34.17%、18.01%、26.09%、21.74%;在最高学历中,具有以上四类专业的职工分别占总人数的29.19%、16.77%、24.85%、29.19%。根据疾控机构性质,对公共卫生及检验专业占比要求相对较高,而市疾控中心最高学历专业构成中公共卫生和检验专业占比仅为45.96%。初始学历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相比较,在最高学历专业构成中,除了非医学专业比例增加外,其余专业比例均下降,市疾控中心在鼓励职工在职教育提升学历层次时,仅注重学历提升而未对所学专业加以限制,从而使得专业结构与疾控机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第5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通讯社等。

2.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新闻出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新闻出版行业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转制为企业的新闻出版单位,不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6.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7.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新闻出版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新闻出版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8.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9.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10.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1.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12.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13.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置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4.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新闻出版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指导意见确定。

15.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16.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以及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根据全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新闻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国家重要新闻出版事业单位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结构比例适当高于省、部(含副省级)主管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地(市)以下政府所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低于上述结构比例的原则研究确定,实行宏观调控。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

17.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8.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19.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20.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21.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

22.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要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四)特设岗位设置

23.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中的特设岗位是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特点和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

特设岗位不受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2~-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24.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25.报社、通讯社、时政类期刊社等新闻事业单位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译审)一级岗位、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译审)二级岗位、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译审)三级岗位、高级编辑(高级记者、译审)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副译审)一级岗位、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副译审)二级岗位、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副译审)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编辑(记者、翻译)一级岗位、编辑(记者、翻译)二级岗位、编辑(记者、翻译)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翻译)一级岗位、助理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翻译)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出版社、期刊社等出版事业单位中,编辑岗位和翻译岗位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编审(译审)一级岗位、编审(译审)二级岗位、编审(译审)三级岗位、编审(译审)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副编审(副译审)一级岗位、副编审(副译审)二级岗位、副编审(副译审)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编辑(翻译)一级岗位、编辑(翻译)二级岗位、编辑(翻译)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编辑(助理翻译)一级岗位、助理编辑(助理翻译)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中,技术编辑岗位和校对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技术副编审(高级校对)一级岗位、技术副编审(高级校对)二级岗位、技术副编审(高级校对)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一级岗位、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二级岗位、技术编辑(一级校对)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名称为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一级岗位、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技术设计员(三级校对)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2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

27.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8.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主体业务确定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主体专业技术岗位。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29.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新闻出版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根本要求,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30.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1.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2)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在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管理岗位的具体条件。

33.一级、二级职员岗位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34.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新闻出版行业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35.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3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在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业技术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条件。

37.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38.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39.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40.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5)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6)组织实施。

41.国务院直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后实施。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人事部备案。

42.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部门所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43.地(市)政府所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44.县(市、区)政府所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

45.高等院校的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院校隶属关系履行核准手续。

46.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41条、第42条、第43条、第44条、第45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1)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2)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3)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47.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七、岗位聘用

48.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按照《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9.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应分别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人员,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

50.根据新闻出版行业人才的特点,对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中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51.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52.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深化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53.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使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的高等级岗位的设置。

54.新闻出版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55.新闻出版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实施

56.岗位设置管理是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开创性、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新闻出版事业的长远发展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尊重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律和特点,切实保证职工的切身利益,保证岗位设置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57.各级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好所属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工作。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出版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结合本地区新闻出版事业单位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和本指导意见。

第6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关键词:职称评审 规范化 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CP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6—236—0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是专业技术人员关注的重点,是人才队伍建设开发的有力手段,在人才评价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国有企业如何科学公正的做好职称评审,发挥职称评审在人才通道建设中的作用,就需要积极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创新,完善评价体系,量化评价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突出能力和业绩,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评价和激励作用。

一、夯实基础,确保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

1.强化评审组织建设。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不断创新评审组织体系,逐步实现评审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一是坚持分级管理建设。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授予的评审范围和权限,企业组建相关工程和政工等系列高、中级评委会,授权企业二级单位组建工程系列中级或初级评委会。二是坚持优化结构,建立专家库,在企业人才库中,优选业务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公道正派、品行端正的人员组成职称评委专家库,担任评委会专业组成员,人数不少于评委会人数的2倍。同时,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的实际,及时补充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在召开专业组会议前,随机选派专家出席会议,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2.健全工作制度。围绕人才成长通道建设,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的长效机制。一是注重规范性。要定期修订完善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规定,使评审程序、方式方法、评审管理等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总体要求。二是注重实用性。制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试行量化评价工作的办法》,主要选取学历、资历、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奖励、荣誉称号、送审论文评阅结果、年度考核情况、专业组评议情况等评价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区分不同评价指标在评审工作中的重要性,以达到规定的高级或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为基准点,并根据质量和数量级的变动情况,区分层级赋予不同的分值,按照量化评价总分及各评价指标的量化评分累加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H=∑Li(其中:H是量化评价总分,Li是各评价指标量化得分)将量化评分结果供评委会在评审工作中参考,提高评审质量和公信度。

3.搭建服务平台。任职资格评审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措施,搭建服务平台,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一是开展政策解释服务。每年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坚持把政策解读、规定办法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来抓,通过召开会议、转发文件等方式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个,不缺一项。二是开展申报提醒服务。重点关注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对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条件未申报的人员,及时提醒,做到不漏报、不晚报。三是开展网络下载服务。将职称文件、评审要求、结果公示等定期在企业信息门户通知公告栏上,并提供表格下载,提高工作效率。

二、创新模式,注重职称评审工作实效性

1.提高评审要求。在国家职称评审有关政策框架内,结合企业实际进行调整完善,注重能力和业绩导向并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主要是各环节把关严,晋升比例、业绩考评、论文质量及答辩等提高标准和要求。一是控制指标总量。根据岗位设置,优化职称晋升总量控制指标,实现评聘平衡。综合企业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状况,合理测算当年度晋升职数申报比例,尽可能使各层级职称人数比倒与岗位比例相近,为岗位聘任打好基础。同时企业下属单位要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现有岗位人员聘任情况,统筹考虑各专业工作需要、人员结构及近年绩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推荐年度晋升申报人员。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把好资料审核、业绩审查和考核推荐意见关,授权下属单位推荐委员会要根据业绩、专业水平考评情况组织推荐,为企业总评委会把好第一道关。二是抓好答辩环节。答辩是职称评审工作很重要的环节,为专家与申报者之间交流和辅导提供了一个面对面互动的平台。一方面检验了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和业绩,另一方面也为申报者提供了解惑答疑的机会。答辩包括论文答辩和业绩答辩。论文答辩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全面审报人员答辩或主要针对审报人员的送审论文有一个专家认为不具备或两个专家认为基本具备申报资格水平的情况,组织论文答辩。同时,要求每一位申报人员就近五年来的业绩情况进行答辩。业绩答辩过程既是评价环节,更是教与学的过程,不但检查论文是否抄袭,而且更重要的是考查申报人员专业技术功底,促进申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总结提炼能力的提升。

2.突出能力与业绩。注重能力与业绩导向,提升评价要求。为解决“说”与“干”两张皮,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日常管理注重夯实基础。企业通过修订完善岗位说明书,对各层级专业技术人员制订任职条件要求。评审过程注重单位考核评审和推荐,在统筹强化岗位管理、聘任管理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对申报者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潜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对申报者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并如实出具考核推荐意见,择优推荐专业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日常表现好、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同时,对在艰苦环境工作、新装置或重大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准予破格申报,发挥职称评审对能力强、有本事、实干的人员激励的导向作用,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服务于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三、评聘结合,发挥职称评审作用

职称评审工作是人才队伍建设系统工程中的子系统,要充分发挥其能动作用,就必须根据企业和员工的需要,做到评聘结合,发挥职称评审在实际工作和自身发展方面的作用。

1.评与聘相结合。职称评审要与自身实际工作相结合,防止职称与自身工作脱节,出现评到未能聘到。要充分根据专业人才的专业和工作实际做好引导,确保审报专业职称与自身工作相符合;对岗位变动要及时做好职称的转评,使职称评到都能及时聘到,以充分调动专业人才参与评审的积极性。

2.聘用与考核相结合。一是职称聘用后要有一定的薪酬激励,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岗位薪酬晋级或晋档政策,在物质上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聘用与考核结合。要根据聘用后签定的聘用协议,每年进行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实现素质的持续提升。

四、构建联动。促进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构建职称评审与其它工作有效对接、协调发展的联动机制,创造条件,完善激励政策,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技术、学业务,促进人才队伍素质上台阶。

1.评审与培训开发相结合。通过职称评审工作,强化两者间有机结合,一方面是准确把握企业人才队伍素质现状,了解培训需求;另一方面及时发现人才队伍素质薄弱环节,实时反馈信息,调整培训方式内容。依托“以带促学”平台,将职称评审工作与“导师带徒”有机融合,开展专家与专业人才间的“一问一答”、“经验传授”、“学习督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建立“共享互学”平台,倡导“人人当老师、人人当学生”的理念,按照“人人备课、人人授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要求,由专业骨干人才讲解职称论文中涉及的装置优化及技术改进措施,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成才的积极性。

2.评审与通道建设相结合。按照企业经营、专业技术、技能操作三支队伍建设工作的要求,如何搭建好人才成长通道,职称评审是一个重要的平台。在岗位竞聘中,将职称评审转变为对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评价,以任职资格作为履行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职责的必要条件,结合能力素质与工作业绩,实现“总量控制、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动态调整”。

3.评审与职业生涯规划相结合。在分析人才队伍的职称状况的基础上,帮助和指导各类专业人才制订个人“职称晋升计划”,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根据制定的目标组织培训,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素质提升提供帮助。企业根据每年引进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把职称工作前移,在毕业生入职教育时增加职称评审政策和职业生涯与企业发展的相关宣讲,宣传因业绩突出而破格晋升的员工事迹,使他们丰富对自身的职业生涯的认识,增强通过职称评审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促进企业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第7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破格晋升的人员除具备中煤总局煤地发[**]182号文中规定的破格条件外,还必须是近两年内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优秀者。

二、统考专业技术系列的评审

凡国家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一律不再组织相应级别的评审,如经济、统计、会计、审计、计算机等,考试要求按照国家或地方文件执行。

四、院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院工程系列的初评工作,每年八月下旬召开一次评审会,经院初评委评审通过的任职资格,由院人事部门审核后下达任职资格通知,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一)、凡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的,都必须严格按照中煤总局煤地发[**]182号关于印发《**煤炭地质总局关于继续开展经常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凡由**局、总局评审的各系列,其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考试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考试,且必须合格。

(三)、需要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参评的上一年度末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供个人相关资料,无个人申请的院初评委、人事部门将不予评审或受理上报评审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在参评高一级专业职务时,其专业工作年限的认定,严格以实际担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计算,不得将参加工作年限视为专业工作年限。

(五)、年度考核结果,以院专业技术考核委员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

(六)、参评人员的学历要求。

1、启始学历:以教育部门认定,由学校、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准

2、后续学历:含自学考试、电大、职大、函大、夜大等毕业生必须有学历档案(包括入学时的报名材料、入学考试成绩并加盖省部级的成人教育委员会招生办公室公章)和省部级教委验印的毕业证书。

五、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考核不称职的应予解聘或低聘,且不能参加高一级职务的晋升。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可以低职高聘。“优秀”等级比例不得超过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5。考核工作由院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会同人事部门实施。

六、职务聘任

(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在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在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按岗聘任(或破格聘任),任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任。

(二)、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院将解聘、低聘或缓聘:①不能认真履行职责;②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二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③任职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④违法违纪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第8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5L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OO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1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2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g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时乙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6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5L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5L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罐场(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合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以内桥梁工程;

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供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第9篇:高级职称专业技术总结范文

关键词: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发展策略

作者简介:宋改敏(1967-),女,河南许昌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课程与教师教育,质性研究方法;张元(1963-),男,天津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职业规划和指导;周婉婉(1987-),女,山东济宁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培训主管,研究方向为教师教育。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一五”规划课题“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专业标准及其培养模式研究”(编号:BJA100093),主持人:吴炳岳。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17-0010-04

在加快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过程中,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不仅是制约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职业院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和任务。在国家相继出台的相关文件中,都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质量、结构、培养培训等提出了要求。本研究基于广州市属28所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其师资队伍现状进行了量化分析;之后对选取的具有代表性的7所院校的管理者、教师和学生进行了深度访谈,总计撰写资料共计114,227字,在此基础上,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收集的资料进行类属分析,根据技工类院校在师资来源、教师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经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惑和原因,以广州地区技工教育发展为例,提出我国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策略。

一、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困难

(一)技工教育师资队伍数量不足,生师比过高

生师比是指学校专任教师数与折合在校学生数的比例,生师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教育规模的大小、人力资源利用率,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校的办学质量。合理的生师比不仅使教师能够有效地分配时间精力,更好地从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而且也是避免和减少职业倦怠,促进教师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

根据对广州市技工教育师资来源的调查发现,广州技工院校教师来源渠道单一,学校毕业师资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3%,他们普遍缺乏企业实践经验;而从企业调入的教师仅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5.7%,同时,教师数量特别是“一体化”师资数量差距较大。技工院校强调技能教育,对于师资要求更高,而目前技工院校生师比平均高达23.1∶1,一体化教师比例不足30%,数量严重不足。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49.3%的教师认为学校师资数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教师们在谈到生师比时说:“生师比要看从什么口径统计,我们学校在编的教职工有350人,专任教师200多,7000多学生,行政里面也有一部分兼课的,职业学校行政和教学没有分开,按全校教职工口径算大约是20∶1,按专任教师口径算是35∶1。具体情况是学生一周平均下来也有28节课,老师呢,少的就是基础课老师,一般每周14到16节,多的30节以上啊!很辛苦,30多节一般来说肯定是还会有一些实操课,或者一体化的课,这样的话,不是从头到尾都是在教室里上课,还有平时在工厂实习呀!”

“基本上带下来,按理说也是特别辛苦,实操课对老师是比较辛苦的,讲的相对少一点,一天讲六节课,讲的嗓子哑了,老师也受不了。”

参照“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技师学院生师比不低于18:1的标准,目前,技师院校的生师比大大超出了教师的承受能力,即教师们“周30节”的课时安排,大部分教师超负荷工作,处于“教学机器”状态,正像教师们感言的“辛苦”,自然没有精力参加实践、科研和教改活动,工作压力相当大。

(二)师资队伍结构有待优化

首先,在职称结构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师资数量偏少,平均比例仅为14%,目前技工院校尚没有突破正高级职称评审制度,通过职称结构的供给预测得知,虽然每年各级职称数量都有提升,但高级职称比例逐年下降,职称比例的合理性没有得到改善,师资质量提升的空间偏低、动力不足。

同时,教师学历层次普遍偏低,教师多以本科学历为主,比例高达69.1%,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较少,比例仅为8.3%,而且仍存在一定比例的本科以下学历师资,比例达22.6%,事实上,技工院校教师有较大的学历提升需求,然而受工作量及培训经费等诸多问题限制,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仍存在较大障碍。此外,专业师资分布不够平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师资偏少,团队力量相对薄弱,专业建设后备力量不足,不能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只有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才能有效发挥教师群体教学科研及服务社会的整体功能,在调研中,不同学校的情况是:

“教师年龄的现状是,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偏年轻的,两头大,‘中间力量’还是不够的。像学历情况,本科的占77.8%,应该说还是比较好的。研究生占2.5%,这个还算比较高的了。职称的话,高级的占9.5%,中级的占37.2%,初级的占32.2%,总体来看我们学校还算不错的。”

“我们学校的职称结构,这一块确实不太好,前期断层的比较厉害,因为学校的激励政策不到位,可以达到年限的,都忙着把手头上的事儿快干完,没空去理会自己‘那摊活’了。这一两年,大家都忙着把示范校通过了,还需要调整一下激励政策。我们统计了数据好像有40多个教师可以去申报高级职称,但是都没有去积极申报,这一两年里面,40个里面能有2-4个人‘上去’也会好很多啊!”

对于进人难的问题,某院长说:“我们招的大部分是有企业经验的,基本上都三年以下,或者是两年到三年,都是比较年轻的。那些比较有企业经验的,企业中层骨干或者是技术骨干人家不来,招不到。要么他年纪超过了我们公招的条件,要么他根本就不会去看你这个公招,他已经稳定,在企业做的好好的,又是中层骨干,又是中间力量,他为什么要来?所以比较难招。”

访谈中无论是领导还是老师都意识到,从企业引进高级技术人员的重要,但也透露着强烈的无奈:“因为我们是技校,跟企业接轨是很重要的。我们希望直接引进一些高级职称,企业中间骨干。我们通过各个产业系的校企合作这样一些平台,去发现一些人才,把他引进过来,但学校不是太有吸引力。”

综合整个调研的现实情况看,广州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教师队伍的中间骨干力量薄弱,拥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比例低,高学历的教师比例偏低。除此以外,新进教师的实践技能弱,而企业的中高级技术骨干和技术能手又很难引进到学校。

(三)师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研究表明,专任教师队伍中非师范类毕业教师比例高,对于新入职的教师培养更多的是注重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教学规律的研究鲜有涉足。同时,教师普遍缺乏企业经验,技工院校每年仅有少数教师到企业实践,教师对企业生产实践的专业知识更新不快,这些都直接制约着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的提高。

一位教学副院长谈了自己的看法:“我们现在也意识到,确实这个学历低,每上一个档次的话,他们思维就跟不上。因为你对一个新事物的接受程度,理解程度或者是运用这种新技术、新思维去有效地处理你的相关工作,我觉得确实有一定学历水平的人才,可以有这种想法,要不那些以前技校的,他碰到这件事,只想这件事,不会有关联性整体地去思维去考虑,这块相对比较欠缺。在做完一件事之后,有好多经验在里面,也不会去总结,也不会去传承,未来这个新技术是需要一些高学历的技术人才去担当,也有必要的。当然,我们前两年还是以提升实践能力为主。”

(四)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进度缓慢

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是推进技工教育现代化进程,增强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重要保障,也是对技工教育师资的特殊要求。但就目前师资队伍建设总体水平而言,一体化师资队伍数量不足、水平参差不齐、建设速度缓慢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办一流技工教育、构建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的瓶颈。

对一体化师资的培养,根据经验和共识,大家说到:“专业本身要做强,这个主要通过企业实践。我们通过老师集中性的去企业实践,觉得效果真的完全不同,有质的变化。一般地,连续半年到一年这个效果是比较突出的。我们以前一个留校的技校毕业生,是竞赛的选手,他当时只是一个搞钳工的,后来到企业跟项目,跟那些企业工程人员,一个个项目去做,给他这样一个环境去锻炼,现在真是能够独挡一面了。有的去了半年,有的去了一年,这些老师到企业学习的话,成长非常快。”

(五)培养培训体系亟待健全

技工院校师资培训次数不足,机会偏少。调查结果显示,49.8%的教师认为现有师资培训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同时,现有培训多针对专任教师,忽略了技工教育系统其他层次人员的培训与提高。针对专任教师的培训,也存在形式单一、缺乏系统等问题,各级各类专任教师的职前教育培养和职后教育培训体系长期处于二元对立状态,缺乏具有统筹性的系统专业培训。另外,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数量偏少、利用率低,赴国内外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学习的机会也不足。

对于出国培训,老师们体会颇深:“送出国培训回来都说变化可大了,收获特别明显,对这个比较认可。主要还是教学理念、方法上的收获很大。另外,我们这两年还请一些外教进来,连续两三年吧!这块也是蛮好的,每一次来都是六个星期,真实进入课堂里,也去跟踪一些年轻的教师,专业上肯定有一些新技术引进来,对于课堂的一些教学管理,包括他们教师的那种行为都会影响到教师,德国人严谨重细节,他们会很明确地提出来我们的教学环境设备摆放的不合理等。不要指望老师们会一下子做出什么东西,但慢慢渗透的话,就会影响后续工作的方式方法,教学上的一些行为。”

总体来说,目前技工教育系统培训体系正在探索建立阶段,师资培训呈零散、多样化特点,未能形成基于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师资培训系统。

二、我国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策略

(一)按需加大投入,稳步提升师资队伍规模

扩大师资数量规模,建立科学合理的生师比,是保障和提高广州技工教育质量的条件和基础。未来技工院校师资规模需稳步提升,以改善生师比居高不下的现状,相应减少教师教学压力,强化教师队伍的内涵发展,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二)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在师资队伍结构调整上,首先要改善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就目前教师来源渠道看,非师范类学校毕业的教师和从企业调入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都较小,说明这两个来源渠道还有扩大的空间。为此,要制定宽松的引进企业高级人才的政策和优厚待遇,吸引企业技术骨干充实技工教育师资队伍,努力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2]8号)所要求的,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5%以上的基本要求,同时,加大对师范类院校及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招聘数量。其次要优化职称结构,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职称的评审机制,不断提高技工教育高级职称专任教师的比例。

总体上,要根据技工教育特点完善教师资格标准、职称评聘方法,探索技工教育系统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确保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保持稳中有升,优化师资队伍职称结构;有针对性地通过新增、晋升等调整师资队伍年龄结构;在资金和时间上鼓励教师获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优化师资队伍的职业资格等级结构;根据技工院校创新发展需要,为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应重点提升教师的学历层次结构,以硕士研究生为重点,鼓励教师采用多种方式提高学历层次,将学历提升与评优、晋级、提干、结构工资等挂钩。

(三)优化系统分类培训,健全教师培训体系

鼓励专业教师的学历提升并制定相应激励政策,为普通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管理干部提供相应的国培、省培及其他形式的培训,将学历长期培养与各类短期培训相结合;其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将专题培训和出国培训结合起来;再次,全面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制度,将青蓝工程和企业实践结合起来。通过针对整体、团队、个人的多种培训形式,对包括校长、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专业教师、兼职教师等各类人员,实施多层次多类型有针对性的全员培训,落实配套经费资助,确保培训工作成效,切实提高技工院校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发展水平。

(四)加强师资培养校企合作,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