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精选(九篇)

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

第1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指导思想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肃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努力形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严肃治理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供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

2、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

3、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或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活动;严禁以变相方式送礼或敛财。

4、严禁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三、时间安排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10月起,至2012年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总结汇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县纪委《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本办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8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2、学习教育阶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相关内容。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并结合我县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微杜渐,强化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通过认真学习、普遍教育、深刻警示、严格规划,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1)和《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报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留存,并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备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及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连同《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详见附件3)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自查自纠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隐瞒不报或对违纪违规人员包庇的,经查实后,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重点检查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

迎接并配合县纪委、县监察局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

(四)总结汇报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

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报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四、政策界限

1、违反规定配备或使用公务用车的,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2、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和以各种形式或变相的,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3、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和以任何形式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较轻,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况对其诫勉谈话或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4、专项治理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对在2011年12月15日前向党组织主动交待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的,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轻重、认错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处理时可以从宽,以达到惩处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对已掌握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强威慑力;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继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从严从重查处。

五、工作要求

1、成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调度会、发督查函、通报情况等方式指导推动我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承担日常工作。

2、对个人主动上交的违纪款,由县纪委、监察局收缴,统一登记,并上交县纪委、监察局专项治理工作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账号:

第2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查处职能作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促社风。

二、任务目标

1、整治机关和公务人员慵懒散拖、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务正业、挂名吃空饷、办关系案、人情案行为。

2、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问题,从严查处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接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等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

3、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暗箱操作”问题,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等问题。

4、着力解决惠民政策不落实和打折扣问题。

5、切实解决侵犯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查处党政单位和机关干部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

6、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在治理税费违规征缴、公路“三乱”和教育、医疗乱收费上取得突破。

三、工作步骤

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两个专项行动自4月10日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10日—4月25日)

由县纪委党风室牵头,按照市县正风肃纪、还利于民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对县纪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所负责工作的实施办法,于4月25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113房间。

(二)监督检查阶段(4月26日——8月20日)

重点采取三项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1、开展专项检查。以暗访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治“机关病”。查处挂名“吃空响”问题,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适时抽查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对领导干部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清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问题。

2、开展专项审计。自4月份开始,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重点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大宗购物、行政处罚(收费)等项目进行重点审计,发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线索,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3、加大惩处力度。组织力量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案件、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和插手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的案件、司法腐败的案件和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对顶风违纪者,从快从重查处。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网络举报、热线举报电话等平台,全面受理群众投诉,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定期召开案件会,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既定方案和责任分工,结合县纪委全年工作相关部署,选准工作时间节点,找准工作切入点,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并于每周末向县纪委党风室报送工作小结及相关报表。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责任部门按要求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县纪委党风室。同时,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上升为制度,长期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对那些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群众有需求,但制度存在缺位的,抓紧建立完善新制度。结合我县实际,重点研究制定“三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和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行为。

第3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履职主要情况

1、强化基础教育,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党支部通过每月召开党员学习会的工作方式,认真学习上级党委传达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重点集中学习了会议精神,透过组织系列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党员、领导人员党性修养。

2、积极推动机构党支部党纪作风建设相关工作。在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会议中,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落实以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面对面的现场宣导、学习,强化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定期访谈员工,了解日常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除此之外,积极转发总部党委、纪委下发的文件精神,通过以案说规、以案说纪的方式,督促大家加强学习,相互监督、以身作则,强化支部党员的党纪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对于举报案件,严肃对待,认真调查,对于违规违纪事件和人员“零容忍”。协助总部纪委调查相关举报案件,能够做到严格组织规矩,严守组织秘密。

3、加强风险防控工作。党支部将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用心向外延伸,进一步扩大防控管理范围,以查找工作风险点为基础,以监督履职为核心,以规范工作流程为重点,认真查找各岗位人员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堵塞制度漏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爱护、在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下,纪检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较多的不足,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学习不足。一年来,通过不同方式的学习,理论水平、认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知识面有所扩展,观察问题的层面有所提升,但总体上还不能达到岗位所要求的理论水平,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基层调研不够深入。

2、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本人过去的工作经历,党建工作经验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较少,对于工作原则、工作方法理解不透彻,有时不知如何更深入、更广泛开展工作。遇到群众举报,调查手段单一,考虑问题不周全,做事畏首畏尾。

3、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支部的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制度、流程还不够完善,如何将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融入进公司日常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摸索和总结经验,各项制度还需结合实际状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落实状况的监督。切实担负起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监督职责,重点抓好党支部、各党员干部以及党员们履行“一岗双责”、完成职责目标任务、完成工作质量状况和执行党风党纪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纪问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4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1月29日,县委专题教育动员大会后,__乡党委高度重视,按县委要求,做了大量准备工作,迅速组建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经我们和县委专教办审核同意。今天,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对专题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中央决定今年要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省委结合云南实际,迅速行动,决定在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县委按照市委要求,决定在全县各级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安排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必然要求。中央、省、市、县委对专题教育的要求,集中体现在《中共罗平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韩开柱书记在全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主要是: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打牢专题教育的思想基础。围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专题研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讲党课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全面深入学习。组织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以先进典型为镜,见贤思齐,吸收营养;以违纪违法案件为戒,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进一步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从严治党,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忠诚、纪律、品格、宗旨等。

(二)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县委明确,专题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要充分借鉴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对照专题要求,开展严肃的自查自纠。要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全面深入“回头看”,不松手、不甩手、敢出手。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听心里话听真话实话,静心研判,看有没有对准焦距、点到要害,防止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表象问题代替实质问题,对自己身上的顽疾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大扫除。

(三)扎实做好党性分析。县委要求,今年“七一”前后,全县各级领导班子要以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为主题,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以认真打底,对照主题,深入开展“六查六看”和“三对照三检查”,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撰写好党性分析材料,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解决好党内生活平淡化、随意化、庸俗化的问题,使党内生活进一步严肃起来。

(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县委强调,要通过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下大力气解决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办好一批惠民工程和惠民实事,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专题教育的实效。

(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县委要求,要持续用力抓好中央确定的21个方面、省委确定的12个方面、县委确定的23个方面专项整治项目的落实,抓好 “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清单”上明确的整改事项。深入开展以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严禁插手土地征用、严禁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违规使用扶贫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的组织人事纪律等“6个严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形成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

(六)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县委强调,开展专题教育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要求,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要防止和克服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已经查过了、改过了,现在没有什么可查可改的错误认识和厌倦情绪,认真对照、深入检查,真刀真枪的研究解决问题,让干部群众看到专题教育的实际成效。

开展专题教育,是省委的一项重大决定,大家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作风投身到专题教育中。

(一)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参加专题教育,特别是要重视好专题教育方案,对专题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举措、方法步骤等进行具体化和细化;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清楚;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要加强专题教育的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是推动专题教育的一个有力抓手,要用好宣传教育这个有力武器,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发掘总结本地本单位在专题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总结落实专题教育各项规定动作的动态信息,注重与我们督查组、县委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新闻媒体的对接,及时报送各类简报、专报和动态信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放大正能量,推动专题教育健康有序开展。

(三)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结合。要把开展专题教育同抓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完成情况“回头看”紧密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地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

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专题教育,在开展专题教育中破解工作难题,把党员、干部在专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检验专题教育的成果。我们督查组将按照县委要求,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认真做好督查工作。

(一)主体依靠__乡开展工作。县委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题教育的责任主体。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各项部署要求,主体依靠你们开展督导工作。通过参加你们的专题教育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调阅有关材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做到尽职不越位,督导不包办。

第5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履职作为、清廉有为,现就在财政监督检查局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结合“十个最佳科室、十个最差科室”评议活动,推动财政监督检查干部转作风、强素质、抓落实、争一流,务实重行、担当作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和企业满意度,切实打造风清气正廉洁财政。

二、领导小组

成立财政监督检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元华

副组长:沈春明  刘道稳  王清安  

 

成  员:陈  建  夏中祥  高应翠  徐  斌  周 迪

        鄢来贵  杨  勇  杨孝立  熊  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春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项具体活动的统筹协调、督办推进。

三、治理重点

(一)贯彻落实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甚至说一套做一套;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满足于“圈阅”“转发”,不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工作;安排部署后不督办不落实或督办落实不到位等。

(二)调查研究方面突出问题。不深入基层、不深入群众、不深入了解情况、不解决具体问题,走马观花,调研走形式、走过场,搞“走秀式”调研,不注重实际效果;汇报工作只讲成绩、不谈问题,不讲真话、不报实情等。

(三)服务群众方面突出问题。漠视群众困难,不作为、慢作为,服务承诺不兑现,“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对群众合理诉求“推绕拖”,甚至故意刁难;行政服务大厅“前店后厂”、资料要求繁杂重复、审批超时限;热线电话形同虚设,长期无人接听;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长时间不更新等。

(四)改进会风方面突出问题。会议审批不严格,层层重复开会,以会议落实会议,超规模、超时间开会;大会交流发言“穿靴戴帽”;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民主生活会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三会一课”弄虚作假,学习教育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抄袭发言材料、找人笔记等。

(五)改进文风方面突出问题。以文件落实文件,撰写材料、制发文件等“依葫芦画瓢”,脱离实际,无实质内容,机械照抄照搬照转,重复转发;超篇幅、超范围发文,文种、文号、简报该精简的不精简,已精简的违规启用等。

(六)责任担当方面突出问题。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凡事都要上级拍板,矛盾往上报、责任往上推,层层不表态等。

(七)工作实效方面突出问题。对工作不重实效重材料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总结成绩、宣传典型;搞假经验、假典型等。

(八)履行职责方面突出问题。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责任状”一签了之,对责任内容不监督不检查不落实;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

(九)对待问题方面突出问题。向上级汇报时报喜不报忧,或知情不报、听之任之;对上级交办的问题不按规定整改或整改不力;对身边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漠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在组织了解情况时不说真话等。

四、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2018年6月初开始,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至6月下旬)。

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出台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要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照9个治理重点,全面查找具体表现及突出问题。要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自查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工作台账,列出清单、逐条整改,整改时限按照即时整改、1个月整改、1季度整改等类型进行划分,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上旬至9月中旬)。

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要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抽查和督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对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通过提醒函询等措施帮助改正;对经核实,问题比较严重,给予诫勉谈话;对顶风违纪的,移交市纪委从严查处问责,典型案例在全市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责任担当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

认真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客观总结。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并制定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促进人人担责、全面履责、事事尽责,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竞进有为的浓厚氛围。11月底前,要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总结。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是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出发,是省委在新起点上深化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现实需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媒介,以及内部工作网、微信工作群,及时宣传治理工作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既要通过集中专项治理查纠问题,又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日常监督常态化,还要注重抓整改、建制度、立规矩。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等方式进行处置,构成违纪、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严肃追责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将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作为当前纠正“四风”的重中之重,增强政治担当,强化工作举措。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造成不良后果、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对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查找整改不到位、问题多发频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第6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半年来,各乡镇招投标中心运作正常、成效明显,被广大干部群众称为基层的“阳光工程”,但乡镇招投标中心是个新生事物,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在实践中巩固提升,再加上整体工作上的不平衡性和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因此,很有必要对乡镇招投标管理监督工作进行一些研究和探讨。

一、乡镇招投标中心的现状

截止20*年5月31日,全县17个乡镇招投标中心共完成各类交易271批次,交易总额5628.73521万元,总计增效节资510余万元。其中建设工程项目257项,交易总额5441.66741万元(其中乡镇级项目111项、交易总额2216.48796万元,村级项目146项、交易总额3225.17945万元);公用物品采购9批次,交易总额98.1553万元(其中乡镇级项目6批次、交易总额88.0153万元,村级项目3批次、交易总额10.14万元);资产出租转让5批次,交易总额89.031万元(其中乡镇级项目4批次、交易总额74.031万元,村级项目1批次,交易总额15万元)。

透过上面几组数字,不难看出乡镇招投标中心运行半年来所取得的初步成效,对此,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机构,明确职责范围。各乡镇分别建立以乡镇长为组长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监督,同时按照管办分离原则,设立招投标中心,结合乡镇实际,明确中心的具体职责,明确进入中心的项目范围,即镇村两级投资的50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以下、一定限额标准以上的村镇配套、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生态示范园区、教育、电力等建设工程项目;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村级集体资产,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或集体所有制控股企业的资产对外出(承)租、出(转)让的项目,确保项目“应进尽进”。

2、完善制度,规范招投标运作。一是交易制度。各中心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对交易申请、信息、资格审查、评委组成、开标、评标、定标等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形成操作程序严密合法、工作流程科学、交易过程方便统一的招投标工作制度体系,使每项招投标活动都有章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监管制度。建立以规范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和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为重点的四大类监管制度,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三是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项目审查审批、信息报送、评委回避、廉政保障、工程量变更管理、项目验收、立卷归档和过错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规范整个招投标活动的运作过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招投标交易环境。

3、上下联动,形成监管合力。乡镇和行政村的每一项招投标活动,都邀请机关干部、村干部、社会人士或村民代表参与全程监督,中标结果及时公开;乡镇将招投标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乡镇纪委出台招投标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场准入“黑名单”制度,对受理的5起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招投标中心)开展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对26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的检查监管,预防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建设、交通、水利、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联系沟通,积极支持配合乡镇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这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了乡镇招投标中心的高效、顺利、规范运作。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20*年5月,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招投标管理工作和乡镇招投标中心运作情况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在实际运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严格执行限额规定。有的乡镇一次性实施5、6个项目的招投标,预算价均在50万元左右,涉嫌人为肢解工程;个别乡镇还将80万元、100余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交由中心操作,未严格执行乡镇中心只操作50万元以下项目的规定。

2、公告范围小,投标单位少。17个乡镇招投标中心只有3个中心的项目公告按规定进入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对外公布,其它中心只在本乡镇范围作了张贴,造成外面的投标单位因信息不对称而参与得少,“招来招去是几家老面孔”,未形成通过竞争实现市场配置的氛围,给串标、围标行为提供了客观条件。

3、投标单位挂靠资质现象较普通。投标人在报名时都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但实际大都是挂靠得来的。因为通过乡镇中心招标的工程项目一般都比较小,投资额少,利润也相对少,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公司一般不愿参与,而资质上的要求又不能放松,造成地方上无资质但懂建筑的自然人为取得投标资格而借用当地或外地建筑公司的资质。

4、未启用县招投标中心评委库的评委。除个别项目外,乡镇中心都未按规定启用县中心的评委库专家,认为项目小、技术含量低、评标方法简单,而在乡镇内部选用,只在涉及到桥梁、水利等工程时,才会邀请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到场指导、参与评标;且频繁选用乡镇领导、村主要干部担任评委,给评标结果的公信力也带来一定影响。

5、评标随意性大。一是为节省资金一味采用最低价中标法,造成低价恶性竞争,不能确保工程质量;二是评标方法简单、粗糙或临时改变评标方法,造成投标人投诉不断、纠纷增加,影响中心正常工作。有几个行政村的医疗卫生服务站工程,参考造价在9万元左右,但投标人却以6万多元的低价中标,结果工程无法保质完成,引起了纠纷,造成了影响。

6、后续监管缺位。部分乡镇招投标中心为招标而招标,程序一结束工作就结束了,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按合同付款,是否转包、分包,质量监督是否到位,验收是否到位等,都不在考虑之列,影响了招投标中心的整体效果。

7、收费不统一,缺乏依据。乡镇中心作为操作机构,承担了招标文件制作等应由中介机构承担的事务,相应地,在出售招标文件时也收取资料费,但标准不统一,有以工程投资额计算,也有以投标者多少来计算,低的50—200元/件,高的500—600元/件,比较混乱,且缺乏收费依据。

8、档案管理乱,资料收集不全。中心与各业务线上的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缺乏联系、协调不够,招投标资料收集不全,档案未装订成册,有的项目招标活动中的相关程序还无记录,不能从档案中反映整个招投标过程。

9、监督关系不清,职责错位。乡镇的监督、县招投标中心的监督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督关系未理顺,投标人投诉无门或多家单位受理;乡镇纪委参与决策、监督,变成主持这项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有投诉或纠纷时,投诉人或当事人对乡镇纪委产生不信任感,而是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增加处理问题的成本。和平镇一项目的投标人持材料向县多家部门申诉,就是不愿接受乡镇纪委的处理。

10、领导不重视、精力不到位。乡镇领导重视不够,认为中心设立以后,运行就是乡镇纪委的事,未将招投标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对招投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掌握不多、研究不深;有的领导还以打招呼、改变标底、改变评标办法等方式插手招投标;除雉城镇以外的乡镇中心都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专业水平低,往往使工作顾此失彼。

三、关于下一步工作的思考

长兴县乡镇招投标中心通过实践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下一步,如何采取有效措施,研究和进一步探索解决面临的问题,是我们面对的紧迫课题。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乡镇招投标工作,领导是关键。村级主要干部要提高对招投标的认识,自觉将应招标项目纳入中心公开交易;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招投标中心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乡镇纪委要把招投标中心作为源头防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搞好协调、严肃纪律,保证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强化日常监管,注重研究解决共性问题,预防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建设、国土、财政、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联系沟通、齐抓共管,支持配合指导乡镇招投标中心的工作,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县纪委要把乡镇招投标中心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确保乡镇招投标中心高效、顺利、规范地运作。

2、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深化乡镇招投标工作,制度是基础。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①项目应进尽进。根据我县实际,将进乡镇中心操作的项目调整为30万元以下、一定限额以上,不得肢解或超额操作。②进网公告。乡镇中心的招标公告除在本乡镇、本行政村公开栏内张贴公告外,一律由县招投标中心审核,进县招投标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告,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县招投标中心予以免费实施。③评标启用县级评委库。在提高乡镇评委库评委总体业务水平的同时,加强与县招投标中心评委库的联系,对10-30万元工程复杂、技术含量高的项目,要从县招投标中心评委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1-2名评委参与评标。④评标办法简单明了、科学合理。确定评标办法要采取共性和个性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合理设置标底,多采用复合评标法,须经乡镇招投标领导小组集体商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⑤统一收费标准。招标文件资料费收取应控制在50-300元/件之间,应出具“行政事业性往来款收据”,应一律进乡镇财政专户,严禁打白条。

3、监督制约,务求实效。深化乡镇招投标工作,监督是保证。县招管办(县招投标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重点是加强对投标人资格资质、投标行为的监管,采取相关配套措施,努力减少和杜绝投标人挂靠、串标、围标、投机等不规范行为。

第7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破解,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第8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我国现存的大量革命遗址、遗迹和纪念地,实际就是一个个历史与现实的红色坐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奋发图强的历史见证,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开发红色旅游的重要载体,是国家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实施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将为准确判断革命遗址的保护形势、科学制定革命遗址保护政策和规划红色旅游资源环境提供依据。所以说,普查只是其中一个环节或过程,最终目的是要对这些遗址、遗迹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因此,开展革命遗址普查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

由于我省的党史胜迹普查工作开始于全国正式开展革命遗址普查之前(全国普查于2009年10月开始),同时做了一些保护、开发和利用方面的工作,其中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方面。为此,结合“党史胜迹普查工程”的具体实施,谈几点个人体会。

一、党史胜迹普查工程的总体规划

(一)为何称“党史胜迹普查”

2007年,浙江省委在下发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意见》(119号文件)中指出:要“开展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切实加强对党史重要遗址、史迹的保护。”在8月22日召开的省委党史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赵洪祝再次强调,“要重视我省党史胜迹的普查和保护工作,把党史胜迹作为立体的党史、有形的党史、无声的党史,认真开展普查、维修、保护、陈列等工作,对重要革命胜迹特别是濒危胜迹要加强保护,酌情合理开发利用。”

中央党史研究室最初提出是要开展“革命遗址普查”,浙江为什么要称“党史胜迹普查”?概括起来讲,当时主要基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是既要突出“共产党领导”,又想涵盖更多内容。因为“党史”相对“革命史”,从横向范围看更加专一,就是专指以共产党为活动主体的历史内容,从纵向范围可涵盖整个党的历史(包括社会主义时期);二是“胜迹”相对“遗址”,适应性更宽、更广。因为除了在原址遗留下的大量遗址(故居)、遗迹(墓碑)外,还有许多后来新建的,例如烈士陵园、综合性党史纪念馆(陈列室),也包括社会主义时期一些重要政治事件、经济建设项目的纪念地等。

纵观浙江80多年党史,内容丰富、资源浩大。首先,浙江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之一,是较早开展党的活动的省份之一(1921年9月在杭州萧山爆发了党领导下的农民运动),而在民主革命时期,浙江党的组织和革命斗争从来没有中断过,有过许多著名党史人物,仅就《中共党史人物传》已出版的65卷787人中,刊登的浙江籍中共党史人物就有51位。这些名人的故乡大都保留或恢复了他们的故居并有一些后建的纪念设施;其次,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来的最多并做出许多重要决策的省份之一,如、、陈云等老一辈革命家,都曾多次来浙江工作、学习、疗养;其三,浙江是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建设走在前列的省份之一。因此,浙江大地留下了许多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斗,艰苦创业的遗址、遗迹和大量的纪念设施。因此,省委党史研究室决定向省委建议用“党史胜迹普查工程”这个名称。

(二)党史胜迹普查工程的主要内容

浙江“党史胜迹普查工程”的规划原则,是要坚持把党史胜迹普查同有效保护和利用革命文物相结合;同弘扬革命传统、培育民族精神、发展红色旅游相结合;同文化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同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也就是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省委党史研究室首先将实施“党史胜迹普查工程”,列入全省党史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重点项目。在2008年7月,由省委办公厅转发的《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党史胜迹普查的意见》(浙委办[2008]75号)通知中强调,开展全省党史胜迹普查,“是我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党史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关于对全省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在时间和阶段安排上,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至2010年底,用二年半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即:普查阶段、汇总成果阶段、保护开发和利用阶段;普查的范围。包括全省各地中共组织建立以来至今所形成的党史遗址、旧址,重要党史人物故居、烈士陵园、纪念馆(碑)等,内容包括胜迹的名称、所处位置、历史背景等基本情况;达到的目标,一是基本摸清全省党史胜迹的“家底”,二是评选一批全省党史教育基地,三是评审并下拨全省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经费,四是编纂出版《浙江省党史胜迹图志》,五是拍摄一部反映全省党史胜迹的电视文献片;关于组织实施,由省委党史研究室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以各市、县(市、区)为单位,采取分级负责的方法。

(三)力争党史胜迹普查和保护专项资金

为配合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和党史胜迹的保护、利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目标要求,2007年9月,省委党史研究室向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申请全省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经费的报告》(浙党研[2007]34号文件)。报告根据初步调查的情况:“大多数党史重要遗迹遗址由于经费缺乏和管理体制等原因,有的无人管理;有的年久失修,破旧不堪;有的无展示内容;有的移作他用等,已经很难利用它发挥党史宣传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作用。”提出:“通过开展党史胜迹的普查和保护,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那些濒危遗址进行及时的抢救和维修,对那些原来管理不善的遗址加强保护”,使之发挥最大社会效益,为建设和谐浙江、文化大省服务。

经过多方努力,2008年9月,省财政厅批复,自2008年至2010年,每年由省财政下拨专款350万元(总计1050万元),用于全省党史胜迹普查以及党史胜迹维修、保护和利用经费。同时,由省财政厅和省委党史研究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政字[2008]99号文件),以加强对党史胜迹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省党史胜迹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落实省委通知精神普查工作全面部署

2008年8月,省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作会议,11市党史研究室主任参加了会议。省委党史研究室领导在会上进行动员,并对在全省开展党史胜迹普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 落实省委指示精神,要求各地按照“全面普查、掌握现状、加强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明确了普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程全面正式启动。

接着,根据工作需要,又先后建立了由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为组长、研究室领导和各处处长参加的“全省党史胜迹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了以省委党史研究室宣教处以及部分市县委党史研究室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作小组”,并在各市确定了一名党史胜迹普查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联络等。各市、县(市、区)党史研究室也很快行动起来,通过积极向分管领导汇报,建立普查工作责任制,争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为普查工作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党史胜迹普查工程的成果

(一)初步理清红色历史有形资源的“家底”

经过两次报送材料(第一次是2008年底,第二次是2009年7月),全省11个市87个县(市、区)报送各地党史胜迹名录总计1615处(其中大的革命遗址群只按一处上报)。这是普查工程的中心任务和所获得的最基本的数据。当时是要求各地提供5个数据:时期、名称、地址、现状、授牌情况。根据数据分类,对全省党史胜迹情况有了大致了解:

一是按时期和内容分类:民主革命时期1348处、占总数83%,社会主义时期139处、占总数9%,综合纪念场馆128处、占总数8%,其中以人物命名的故居、纪念地238处;二是根据授牌情况统计:有318处被授予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等称号,占总数20%,其中获部级授牌10处,省级授牌61处(包括2009年授予的27个全省党史教育基地);三是根据现状统计:91处为近年完全新建,530处为待修、待建,227处属于原址它用或已荒废,其余767处属于在原址或多或少采取过维修、保护措施;四是从受保护情况统计:有337处被列为市县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部级文保15处,省级文保39处。

(二)推荐评选全省第一批党史教育基地

这项工作是在各地推荐的155处候选名单基础上,经过对其中部分遗址调研和组织专家评选,再经征求各地党史研究室的意见,最后经研究室普查领导小组审议,确定了“浙江革命烈士纪念馆”等27个单位为第一批“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涉及全省11个市的25个县(市、区),并在2009年11月召开的全省党史宣教工作会议上举行了授牌仪式。

第一批省级党史教育基地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面广,评选出的党史教育基地都在浙江中共党的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基本覆盖了从浙江共产党组织建立到浙江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发生在浙江的党史重大事件和重要纪念地;二是代表性强,评选出的党史教育基地有战争年代的遗址和纪念地,也有社会主义时期的重大经济建设项目,以及浙江著名党史人物的故居、纪念地;三是基础性好,这批教育基地过去在场馆建设、管理和使用方面大都做得较好,影响较大,做出了表率,其中大多场馆设施完备,陈列水平较高,参观人数多,在发挥党史宣传教育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基地的作用。

(三)下拨省级党史胜迹普查和保护专项经费

根据与省财政厅协商,总计1050万元的全省党史胜迹普查保护专项经费主要分为3个用途:一是党史胜迹普查工作经费,二是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经费,三是涉及党史胜迹普查工作的会议、出版图书、拍摄电视片等工作经费。下拨经费安排为三次(年)完成。

第一次是2008年10月,下拨全省各市、县(市、区)普查工作经费总计209.5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各地在开展第一阶段普查工作时的费用;第二次是2009年10月,按照保护、开发、利用的原则,并结合对部分市县党史胜迹的调研,在已上报的全省(宁波市因计划单列除外)200个专项维护资金申请项目中,确定了全省46个项目,为2009年至2010年度全省党史胜迹专项保护资金下拨单位,涉及10个市、44个县(市、区)的46处纪念设施,2009年的28个单位共440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第三次计划于2010年上半年,将下拨第二批18个单位,共计260万元专项资金。

(四)编纂《红色印记――浙江党史胜迹图志》

这项工作也是2009年3月第一次联络员会议上重点布置的任务。在各地征集、报送的450个条目,1000多幅照片,总计达30万字材料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论证,已完成初稿,确定了约280个条目入选,有600多幅照片和约18万文字资料。目前该书已进入对出版社的公开招投标阶段。这部书的出版,将是对我省党史胜迹普查工作的一次总结,也是对全省重要党史胜迹成果的展示。

该书力求以史为线,以事为面,本着“有意义、有形象、有内容”的原则,集中展示鲜明的浙江特色。收录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浙江开展活动前后至2008年底,反映党的各级组织和党所领导的军队,党的重要人物(包括与共产党有密切关系的重要人物)在浙江所形成的并已具有一定规模的纪念地、标志物,其中包括重要党政军机关旧址,重大战斗、重要会议、重大政治事件的遗址遗迹,重要党史人物故居,烈士陵园(墓、碑)和综合性纪念场馆等内容的文字和照片。

三、浙江党史胜迹的文化蕴含

党史胜迹也是红色坐标,其横向,包含着物质遗存――党史遗址、纪念设施等有形资产;其纵向,则包含着非物质遗存――党史事迹、精神传承等无形资源。浙江无论从民主革命时期党史,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党史内容看,都有大量遗址和纪念地存在。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已经对相当数量的党史胜迹进行了确认、修复和改扩建工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红色资源的再认识,许多新建项目还在陆续完成。以浙江重大党史事件所形成的党史胜迹为例:

(一)中共一大南湖会议遗址和纪念建筑群。1921年8月,在嘉兴召开的中共一大南湖会议,庄严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目前在嘉兴南湖畔,就有许多纪念胜迹。1959年初,在党中央和浙江省委的关怀下,嘉兴县委开始筹建南湖革命纪念馆。10月1日,展示中共一大史料的南湖革命纪念馆在湖心岛烟雨楼正式对外开放。仿制的中共一大南湖纪念红船,得到了中共一大代表董必武的确认,从此停泊在湖心岛烟雨楼的水面上。1985年9月,邓小平题写了“南湖革命纪念馆”馆名。2001年6月,在南湖畔,一座造价近百万元,名为“1921・狮子汇”的中共一大代表铜像大型雕塑群落成。2005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批准,一项列入2005年国家预 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第二批)计划的南湖革命纪念馆新馆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这也是浙江省唯一获得国家资助的红色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预计在2011年纪念建党90周年前夕开馆。

(二)萧山衙前农民运动遗址和纪念建筑群。1921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在杭州的萧山,爆发了由中共党员领导发动的全国第一个有组织有纲领的农民运动。1999年9月,在事件发生地――杭州萧山衙前镇的凤凰山上,衙前农民运动纪念馆建成开放,展馆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薄一波为纪念馆题写馆名。衙前镇境内,目前还保存着当年筹备发动农民运动的衙前农村小学校的一间教室、衙前农民协会旧址、农运著名人物李成虎烈士墓和故居等。也就是在这次运动的一年后。浙江第一个中共组织――杭州党小组在杭州创建,至1927年4月,全省党员从3人发展到了4000余人,党的组织由1个发展到30多个,共产党人的足迹遍布全省大部分地区。

(三)土地革命战争初期的武装斗争遗址和纪念建筑群。最早的中共浙江省委成立于1927年6月,由于斗争环境的险恶,在之后不到两年时间里,省委机关迭遭破坏,省委书记、书记换了10人,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也是罕见的,其中8人先后为革命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他们中的浙江籍省委书记(书记)张秋人、王家谟、徐英、卓兰芳,以及这一时期其他著名烈士的故居等,如今都得到了妥善的保护、修复并建起了有关的纪念馆(室)等。同时,从1927年下半年至1930年底,在党领导下,全省共发生了大小60多次农民武装暴动,涉及50多个县,也给我们留下了大量党的活动和暴动活动遗址、遗物。如宁波罗浦暴动纪念碑、台州三门亭旁暴动纪念遗址群等。期间最著名的,还属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浙南中国工农红军第十三军,这是中央军委当时编入正式序列的全国14支红军之一,部队鼎盛时达6000余人,范围涉及到全省20多个县。在其活动的4年中,包括前后两任政委金贯真和潘心元、政治部主任陈文杰等营连以上干部,有1500多人英勇牺牲。在温州永嘉有红十三军成立旧址、红十三军纪念馆(碑),在台州温岭有红十三军红二团纪念馆,在仙居有红十三军第三团纪念馆等。

(四)艰苦卓绝的南方3年游击战争遗址和纪念建筑群。南方3年游击战争在浙江的活动也非常频繁,最初当数1934年7月,由中央派出的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其转战闽、浙、赣、皖4省,先后在浙江三进三出,活动44天,进行了10多次重要的战斗,著名红军将领,就曾领导过这支部队,在丽水的庆元、遂昌,在衢州的江山、常山,在杭州的淳安等地都有其战斗遗址和会议旧址和纪念地。抗日先遣队失败后,以其突围部队为基础组成的红军挺进师,在刘英、粟裕的率领下,于1935年再次进入浙江开展游击-战争,创建了浙西南、浙南游击根据地,顽强地坚持了3年游击战争,成为党在南方革命的一个战略支点。在丽水、温州许多地区都有大量红军挺进师活动和战斗遗址及新建的纪念馆(碑)等。

(五)抗战初期的浙江国共合作遗址和纪念建筑群。浙江在全国范围属于较早实现国共合作的省区之一。国共合作的大好局面,促进了浙江抗日救亡活动的蓬勃开展。1939年春,时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的到浙江视察20多天,为推动浙江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做了大量工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金华、丽水、绍兴、杭州等地都有当年视察、讲演的遗址和新建纪念设施。1939年7月,在平阳召开的中共浙江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是民主革命时期浙江党组织召开的唯一一次党代会。那时,全省党员已发展到1.9万多人。在平阳除保护和修复了中共浙江省一大会议旧址,还新建了中共浙江省一大陈列馆。2009年,在纪念中共浙江省一大召开70周年之际,省委书记赵洪祝还专程参加了在平阳举行的纪念大会。

(六)抗战后期的浙东、浙西抗日根据地遗址和纪念建筑群。浙东、浙西抗日根据地当时是全国19块解放区之一,这一时期党领导下的浙江抗日武装活动地区,主要分为三大遗址群:以四明山为中心的浙东抗日根据地,建立了中共浙东区委,活跃着一支以何克希为司令员、谭启龙为政委的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浙东抗日根据地军民历经大小战斗640多次。在余姚梁弄一带,有以浙东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为中心的“浙东(四明山)抗日根据地旧r址群”,其中包括中共浙东区委旧址、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旧址等11处遗址。1945年1月,粟裕率领新四军一师主力挺进浙西,建立了苏浙军区,开辟了浙西抗日根据地,这也是当时华中8个战略区之一的苏浙皖边抗日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州长兴有17处重要遗址,并建立了综合性的“苏浙军区纪念馆”。与此同时,在括苍山和乐清湾一带,还活跃着一支由中共浙南特委领导的抗日武装――永(嘉)乐(清)人民抗日游击自卫总队,最多时有700多人,最近改扩建完成的“永乐人民抗日游击自卫总队纪念馆”,其规模、藏品和现代化程度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准。

(七)解放战争时期的斗争遗址和纪念建筑群。抗战胜利后,浙江党领导下的武装力量大部撤至长江以北地区。少数留守同志,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坚持斗争,不断发展壮大,为迎接解放大军做出了贡献。在台州黄岩区建有“浙东浙南部队会师纪念馆”,杭州桐庐的“浙东人民金萧支队纪念馆”,宁波宁海的“山洋革命根据地纪念园”,宁波镇海区的著名女革命家“朱枫烈士纪念楼”;发生在1947年的浙江大学“于子三事件”,曾推动了全国爱国民主运动,在杭州凤凰山北麓的万松书院内,建有于子三烈士墓园,在烈士母校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于1992年10月竖立起一座于子三铜像,校园内还建有于子三烈士纪念室。1949年浙江解放,各地也有很多纪念地,如杭州解放纪念碑、解放舟山前的登步岛战役纪念碑。特别是1955年1月18日,人民海陆空三军联合作战,一举解放了台州一江山岛,是人民海陆空三军首次联合作战被载入史册。这以后不久,2月26日,平阳南麂山岛等解放,至此宣告浙江全境解放。在台州椒江建有一江山岛战斗烈士陵园和纪念馆等。

(八)新中国建立后的著名党史胜迹。20K纪五六十年代,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经常来杭州视察、学习或陪同外宾。曾50多次来浙江,长时住上二三个月,短时只住几天,他曾动情地称浙江是他的“第二故乡”,杭州、绍兴、莫干山、海宁、余杭、萧山、金华等地,都曾留下他的足迹。如1954年3月在杭州主持起草第 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住地,1958年1月视察杭州小营巷纪念馆,1960年3月视察金华双龙水电站纪念碑馆,在杭州刘庄活动过的丁家山读书纪念室、采茶亭、学英语处、赏雪处等。浙江绍兴是的祖居地,他也曾20多次来到浙江。规模较大的有:绍兴故居和纪念馆,杭州、莫干山周蒋谈判纪念遗址,杭州梅家坞纪念室,新安江视察纪念馆等。其他著名党史胜迹还有:曾被三次点将出征的台州路桥区“海空雄鹰团陈列馆”,亲自树立的全国公安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诸暨“枫桥经验陈列室”,被誉为东海明珠的“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纪念馆”,以及由我国自行设计、建造并管理的第一座核电站海盐“秦山核电站展示馆”等,都是属于在全国具有一定地位的党史胜迹。

四、党史胜迹普查后的若干思考

(一)普查工程顺利进行的基础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视

首先,是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支持和高度重视。中央办公厅23号文件提出对革命遗址进行普查后,省委先后有过四项大的举措:一是在省委下发的加强党史工作的意见(119号文件)中首先部署了要开展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作;二是在省委书记的报告中多次强调了开展党史胜迹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三是由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开展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作的意见通知;四是由省财政厅下拨了上千万元的全省党史胜迹普查、保护专项经费。这在全国党史研究系统也是不多见的。

其次,是省委党史研究室领导认识统一,目标明确。在全国还没有出台有关开展革命遗址普查的具体办法之前,浙江没有等待、观望,而是积极果断地向省委建议。省委党史研究室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率先做出开展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程”的决策和制定了一系列实施办法。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三维党史”的概念:即“一维”是指我们的各种书面产品(照片);“二维”指各种声(录音)、光(动画影视)、网络;“三维”就是指党史胜迹。得到普遍赞同。大家认为用“三维”来表达党史工作的产品非常形象和直观,更加有利于对党史的宣传、利用和红色旅游的开发。

其三,是各市、县(市、区)党委和党史部门的积极配合。中央和省委文件下发各地,以及全省党史胜迹普查工作会议动员后,各级党史研究室及时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领导部门的普遍重视,大多将这项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许多地区召开了基层党史胜迹普查工作任务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尽快展开工作。在省财政下拨专款的带动下,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还积极争取到地方配套资金。如萧山争取到120万的胜迹普查、保护经费;温州从市财政申请到党史胜迹维护经费600万元;宁波因财政单列,也通过积极努力争取到了财政部门的专项资金等。同时,一些市县还根据本地区的党史胜迹现状,提出了保护、开发、利用党史胜迹的计划,有些地区已将其纳入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或红色旅游的长远规划项目。正是有了上下齐心协力的努力,才使我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普查工作推动了党史胜迹保护利用和对党史的再认识

改革开放30年来,各级文化、文物、民政部门,在革命遗址和革命纪念地的保护、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保护措施情况看,在已上报的1615处胜迹中,有337处属各类“保护单位”,占总数21%,其中有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9处;从建设投入情况看,有91处为近年完全新建,占6%,530处为待修、待建,占33%,227处属于原址它用或已荒废,占14%,其余767处属于在原址或多或少采取过维修、保护措施,占47%。这次省党史专项保护经费下拨只有46个单位,而申请的有200处,只占23%。由此可见,受到重点保护的仅占五分之一,有近半数属于待修、待建或亟待抢救的项目。从对各地的调研情况综合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管理体制上的疏漏。改革开放以后,各地各级都建立了党史研究部门,对党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已经非常广泛和深入,但对相应的革命遗址的保护、宣传和开发利用还普遍缺乏认识。这里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于大多革命遗址、党史人物故居、综合革命纪念馆等,都不属党史研究部门管理,党史部门最多是提供党史资料、参与布展和审查大纲等;而具体管理单位,又大多对党史、对革命遗址的现实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从而导致维护、管理、宣传不配套,不到位。

2 缺少维护资金,缺乏有效开发,是现存革命遗址管理的普遍现象。革命遗址大多处于偏僻地域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交通不便,导致开发利用率较低。那里的大多遗址、纪念设施基本属于事业接待型,没有向旅游产业型转变。宣传力度不大,人们对它不了解,缺乏社会影响,导致保护和利用方面的恶性循环。

3 红色景点配合绿色旅游,要有创新和魄力。近年来,国家在规划红色旅游和建设红色景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大多旅游部门受经济利益驱使,还缺乏对红色景点的开发和宣传意识,在大多情况下,能列入旅游线路中的红色景点很少,个别党史胜迹管理部门甚至不愿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的授牌,担心会因免费对外开放,影响其经济收益。从而影响了对党史胜迹的宣传和利用。

所以,通过这次普查,一方面是对各地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的有形物进行梳理;另一方面也是对革命遗址、纪念设施史料的再发掘;其三是结合对革命遗址普查,开展了评选教育基地和下拨保护经费的工作。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各级领导、党史研究部门、革命遗址管理部门对保护革命遗址、纪念设施的责任意识,将会进一步促进对党史研究的再认识和再深化,从而提高全社会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宣传和利用的意识。

例如,湖州市的著名党史人物钱壮飞(1896~1935),曾在20世纪30年代为保卫党中央做出过重大贡献,后来牺牲在长征途中。但因种种原因,有关烈士的纪念设施却还分在各地,还没有一个独立、象样的纪念场馆。通过这次开展党史胜迹普查的促进,在湖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同志的积极努力下,已得到了市委的重视,规划将投入1亿元资金,省里也拨出20万元专项资金,准备在近期开始整合烈士纪念设施,建造钱壮飞烈士纪念馆,加大宣传力度。

另外,浙江省第一个中共地方组织――杭州党小组的诞生地,也因种种原因,过去被拆除建起了“大厦”。也是通过这次党史胜迹普查,杭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和上城区委、区政府决定因地制宜,在附近小营巷建造占地面积450平方米的“钱塘星火”――浙江省第一党小组纪念馆。同时,杭州市还在积极规划建造“杭州党史馆”的项目,已经市委同意立项。

省委党史研究室通过这次普查活动,也正在积极总结经验,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全省党史胜迹保护条例,探索一套科学、长效的保护、管理机制。

(三)浙江普查工作走在前列的贡献与探索中的不足

无论是全国开展的“革命遗址普查”,还是浙江实施的“党史胜迹普查工程”,在全国、在我省都是第一次。近两年来,我省虽然作了大量普查的基础工作,我们的成果也得到了中央党史研究室的重视。2009年11月在南昌召开的“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上,浙江省被安排在大会作经验介绍。应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为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提供了借鉴:

一是争取到了省财政上千万元的党史胜迹普查和保护经费;二是同时开展了社会主义时期的党史遗址、纪念地的普查;三是同时开展了全省党史教育基地的评选;四是已着手编纂《全省党史胜迹图志》。这几项工作,对于已开展的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和今后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宣传、利用工作,都摸索了一些经验。

当然,也正是由于我们的这项工作起步较早,因此在普查中就不可避免地要提前遇到一些问题和工作中的疏漏。例如:

1 对设定的党史胜迹普查的范围、分类标准、内容表述等缺乏严格具体的规范,因此导致在统计分类上不够科学,项目内容不够完整,从而也使统计数据不够精确;

2 评选党史教育基地和下拨党史胜迹保护工程专项资金都还是第一次,由于经验不足,出现选报范围不够明确,评选不够科学和下拨资金程序不尽周到等情况;

第9篇:纪委专项工作经验总结范文

自“鸣警钟、防风险、强责任”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XXX根据总队、支队的统一部署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教育全体指战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深刻吸取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严重违纪违法和总队近年案件教训,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以案促责,强化全体指战员的纪律规矩意识、红线底线意识,提高抵御违纪违法风险能力,为队伍廉洁安全稳定、建设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的过硬队伍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通过为期一个月的活动开展,全体指战员的纪律意识整体增强了,规矩意识提高了,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为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更好开展各项基础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员部署到位

根据《XXXX集中警示教育月等“四个专项”工作任务清单》文件要求,XXX党支部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支委会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支队专题动员部署会精神,讲明了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队伍中易发多发问题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宣传氛围浓厚,思想发动到位

队站结合实际制定了确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通过专栏广泛宣传“鸣警钟、防风险、强责任”活动,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时时刻刻为指战员敲响遵章守纪警钟。

(三)明确活动对象,全员参与到位

队站要求全体人员必须全部参与“鸣警钟、防风险、强责任”的各项活动,活动不漏一人,人人学习提高。

(四)严格规定动作,杜绝形式主义

1、查党风廉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氛围。4 月 24 日下午,XXX召开专题支委会深刻吸取严重违纪违法案例,查摆剖析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支委会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分析问题隐患苗头,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建议措施。

2、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月25日上午,XXX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正风肃纪”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体学习《总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一)(二)》,重温党员干部“八项承诺”,紧紧围绕遵规守纪、作风养成、对外交往等情况,谈认识、讲体会,找原因、思危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整风精神进行全面、系统、深刻的检视反思,开展剖析交流。

3、专题廉政教育,强化防腐拒变能力。教育月期间,XXX积极传达学习支队廉政教育授课精神,做到人人入脑入心。除此之外,队站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国家监察》等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促使指战员受震撼、受警醒、受教育、受洗礼,真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活动成效

(一)因势利导,队站根据专项教育活动内容、结合正规化建设、“条令条例”、“ 纲要”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查摆剖析和易发多发问题集中排查工作,积极开展专题廉政教育,全体指战员的法律意识和法纪观念进一步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提高。队站党、团组织和委员、骨干的整体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顺势而为,队站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们混编队伍实际,严格落实请销假、抽查检查、查铺查哨,值班备勤等制度,经常性开展队列训练、队容风纪检查、晚点名等活动,确保队伍各项工作正规有序,坚决杜绝问题隐患苗头。

(三)总结提高,通过此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亭林党支部将进一步总结提炼学习成果,提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化“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载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制度,把警示教育作为党支部全面从严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做到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