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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级职称论文精选(九篇)

晋级职称论文

第1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一、调查方法

本研究以A地区初级中学教师为总体,由于A地区的初级中学以班级数、升学率、师资等划分为三类,一类学校主要是州级及以上重点中学;二类学校主要是县城一般中学;三类学校主要是乡镇中学。并且一类学校较少,二类、三类学校较多,因此笔者随机在一类学校中抽取2所,二类、三类学校中抽取3所,共计8所学校的教师为样本,对这些教师进行了综合型问卷调查,在8所学校中发放问卷最低36张、最高42张,共计296张,有效问卷282张,问卷设计用4级里克特(Likert)量表。为便于比较,把“很不满意”和“比较不满意”合为“不满意”、把“比较满意”和“很满意”合为“满意”,进行二点评分,在各为50%的条件下,进行卡方检验,观察是否有显著性差异。并对其中的数名普通教师和行政人员进行非结构式访谈共50多人次。用SPSS17.0统计样本教师的选择结果。

二、调查结果

1.样本教师基本信息

从回收的有效问卷看,8所学校共计选择样本教师282人,按性别分:男性155人、女性127人;按类别分:一类学校70人、二类学校108人、三类学校104人;按职称分:初级136人、中级105人、高级41人;按教龄分:5年以内76人、5至10年67人、10至15年85人、15年以上54人;按职务分:普通教师241人、行政人员41人。

2.样本教师对职称晋升制度的“满意度”

样本教师对职称晋升制度的态度,“不满意”为52.5%、“满意”为47.5%,卡方检验为2<20.05(2=0.74、c20.05=3.84),说明样本教师对职称晋升制度的态度没有达到显著性水平,即“满意”和“不满意”并不明显。样本教师在各种划分方法中对职称晋升制度的态度有显著性差异,即明显“不满意”的是:二类学校的教师(不满意60.2%,满意为39.8%,2=12.31、20.05=3.84,2>20.05)、中级职称的教师(不满意65.6%,满意为34.4%,2=28.81、20.05=3.84,2>20.05)、教龄在5年以上的教师(不满意都大于57.1%、满意都小于42.9%,最小2=5.97,20.05=3.84,都是2>20.05);其余没有显著性差异。

通过对方谈资料进行词频分析,教师对职称晋升制度“最满意”的排列前4位的依次是:晋升有成就感;晋升有明确的硬件;晋升时间比较固定;晋升代表自己的教学能力被承认。“最不满意”的排列前5位的依次是:酌情加分;晋升副高级职称只有领导;晋升制度透明度不高;晋升制度无法律保障;评价体系的不公平;职称晋升难度太大。

3.样本教师对职称的关注度

(1)对初级职称的关注度

初中教师晋升初级职称要求不高、难度不大,完成基本教学工作就可以直接晋升,几乎所有初入教育行业的教学者都能正常晋升初级职称。由于教师晋升初级职称比较容易,所以对初级职称晋升制度关注度不高,产生的负面影响很小,因此,在统计初级职称的晋升制度的态度就应该是一个随机数据,这印证了初级职称卡方检验显示2<20.05(不满意48.0%,满意52.0%,2=0.47、20.05=3.84),即没有显著性差异。

(2)对中级职称的关注度

前面提到样本教师对职称晋升制度的“满意度”,通过前面的卡方检验可以发现:样本教师对晋升中级职称制度的态度“不满意”明显大于“满意”;同时,教龄在5至10年内的教师是晋升中级职称的主要时期,卡方检验的差值也最大,说明大多数教师的目的职称是“中级职称”。90%以上的教师通过自己的努力已经满足中级职称的聘用条件,但是,不能按照正常的晋升步骤晋升到中级职称,通常都要等待十年左右,甚至更长。当探讨“不满意”的原因时,词频统计中主要表现在:晋升职称中有暗箱操作、要求较高、难度较大。

(3)对副高级职称的关注度

根据最近发展区理论,只要通过努力就能达到目的时就有激励作用,当通过努力不能达到目的时,不能起到激励作用。调查中发现94%以上的副高级职称是行政人员,这使普通教师“希望值”减小。虽然副高级职称对教师的吸引力较大,但是,教师不能通过努力教学被正常晋升,会产生成长需要理论中的“挫折――退化”,使许多教师消极对待晋升副高级职称、敷衍塞责教学工作。这印证了副高级职称卡方检验的结果是2<20.05(不满意48.8%,满意为51.2%,2=0.17、20.05=3.84),也印证了“最不满意”词频较高的是“副高级职称只有领导”。

三、调查结论

教师过度关注职称晋升制度而陷入了职称漩涡。(1)外显性职称漩涡,即某一目的职称是大家都能看见的最牵累人的事情。比如,正常工作8年就可以晋升到中级职称,但是,努力工作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也难正常晋升。(2)在调查中不难发现,普通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机会只有6%;相反行政人员有特别加分的优势,所以机会有94%,导致行政人员和普通教师晋升[1]差异过大。这印证了访谈笔记中最不满意中词频最高的是“酌情加分”,最满意中词频最低的是“晋升代表自己的教学能力被承认”。这就是内隐性职称漩涡,即职称背后大家不易看见的牵累人的事情。

四、导致样本教师陷入“职称漩涡”的归因分析

1.外源性归因

(1)归因于学生管理

初中学生易冲动、自制力差,极易受外界的影响,再有部分网络、电视等对学生的误导,致使学生盲目模仿、盲目崇拜,使中学生的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乡镇学校、县城学校管理难度更大,这些都直接影响教师的“工作情绪”[2]。由于初中生的管理加强成绩才可能提高,因此,许多教师在获得目的职称前经常加强管理。但是,当获得目的职称后,管理松懈,成绩很快下降。83%以上的教师在获得目的职称后,出现职业倦怠[3],这就是“内隐性职称漩涡”。

(2)归因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偏低,在201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中说,2012年达到GDP的4%,这也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A地区的地方经济来源很少,教师的额外收入基本为零。有限的教育经费在分配时重点中学偏高,县城中学较少,乡镇中学更少。所以,乡镇中学教师和县城中学教师对职称晋升制度过度关注,认为“不公平”也明显高于重点中学。县城中学和乡下中学又占全部中学90%,使更多的教师认为职称聘用不公平,这就是“外显性职称漩涡”。

2.内源性归因

(1)归因于生活经费不足

在调查中发现,A地区初中教师的父母或单方是农村人,同时自己的兄妹有很多在农村,这种现象从一类学校到三类学校最低不少于62%,由于长期农村家庭比较贫困,生活比较困难,很多都需要自己的帮助。例如:张老师,父母已是80高龄,有两个姊妹在农村,生活就比较困难,自己经常帮助家里,所以经济需求较大,此时容易对职称晋升制度的过度关注产生负面影响而进入“职称漩涡”中。

(2)归因于评聘制度不完善

①归因于聘用终身制。现行的职称聘任是终身制,只要被聘为某级职称,就是终身的,只可能被升级聘用不可能降级聘用,所以,教师在被聘任某级职称以前比较认真,当被聘任以后,不再为职称发愁,因此,教师会停滞在自己认为能被聘用的职称上,也不担心不被聘用。所以,很少在教育、教学上继续投入过多的精力,从而使许多教师在获得目的职称后就开始出现职业倦怠。所以,在访谈中最不满意中词频较高的是:难以继续晋升。

②归因于酌情加分。在各县的职称晋升评分细则上都有:酌情加分。酌情加分是由于教育部门不能完全了解每一位教师具体的情况,对政策不完善的补充。但是,却成了各校在操作中暗箱操作的理由。在调查中认为有暗箱操作达到61.5%,甚至68.3%的认为评优、选模也有暗箱操作,因此,在访谈中认为最不满意的就是:酌情加分。在访谈中发现,有的行政加分过高;有的生活教师加分过高;有的巧立名目加分;有的利用关系加分等。这正是“酌情加分”导致教师们陷入“外显性职称漩涡”。

③归因于聘用名额受限。现行的职称聘用各校都有明确的名额限制,如某校“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为教师总数的10%,“中级职称”的教师为教师总人数的35%等,当已获得职称的教师不退休,其余教师就没法晋升,许多优秀教师由于名额的限制,无法晋升,使教师的成就动机下降。比如有一位研究生分配到中学任教,按照职称晋升的相关文件,他一年后就可以晋升为中级职称,但是,现在已经六年还没有晋升到中级职称,依照现在学校的情况他至少再等六年才有可能晋升到中级职称。所以,当问及今后的打算时:有32%的很想跳槽,33.1%的想跳槽,24.5%的不知道,只有10.1%的不想跳槽。所以名额限制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会导致教师的“内隐性职称漩涡”。

④归因于评聘过程不完善。评聘过程应该是根据教育局的相关文件,各学校的职评小组再讨论制定详细的评分细则,再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聘,这本是合理的过程,但是有些学校收到文件后故意不在教师会上谈及此事,或者等上级催促时才制定评分细则。由于时间较紧,产生许多矛盾。在访谈中发现:某校校长私自把相关的表填了;某校通知开会决定晋升人员到结束只有几小时,这种现象在偏远地区较多,这就导致“内隐性职称漩涡”。

⑤归因于惩处制度不完善。每一年职称聘用时都会产生许多纠纷,甚至有人到教育局诉说,然而,校长依然是校长,情况仍然没有改变,如A校长私自填表,B校长的亲戚直接填表等。惩处制度不完善,没有加强监管,使许多教师失去信心。现实已经证明:缺乏对职称评聘中不合理现象的惩处,让很多学校领导我行我素。这种现象在二、三类学校尤为明显,使教师也心灰意冷。这直接导致“内隐性职称漩涡”。

五、完善职称晋升制度的建议

1.进一步提高师德

人力资源专家韦恩•卡肖说:多少年来,有些人事管理专家一直在煞费苦心地寻找一种‘完美无缺’的评估方法,似乎这样的方法是万灵药,它能医治好教育系统所患的种种顽疾,不幸的是这种方法并不存在。由此可见,任何制度都有不足之处,仅依靠制度难以弥补不足,更主要的是教育中难以量化的因素有很多、创造力的重要因素是“情商”等。所以,通过加强师德建设,淡化职称评聘中的不足;通过绩效工资让更多的教师真正投入为学生而教学。

2.实行定期复聘制

定期复聘制度[4],就是定期让全校教师从学校的最高职称开始依次向下聘用。由于教学效果应该与教师工资收入成正相关,然而,许多低职称教师的教学效果远好于高职称教师的教学效果,这会导致低职称的教师工作积极性下降、高职称的教师消极对待工作。因此,各级职务应制定聘用的必备条件,并定期检查,使教师在每段时间内的教学效果而获得对应报酬,这样会减少一劳永逸带来的负面影响,也符合激励理论中“教师会把工资与各级职务教师工作做比较”,从而让职称成为真正激励教师工作的有效手段之一。

3.提前制定聘用方案的细则

我国的职称聘用制度已经发展60多年,其内容大同小异,许多学校都临时制定评分细则,这样难免思虑不周,从而引发许多教师的争议,甚至出现打架、辱骂等事件,使许多教师认为“不公平”,从而降低工作积极性,导致教师陷入“职称漩涡”。因此,评聘方案的实施细则提前一年制定[4]。即今年评聘教师的同时制定明年的评聘细则,这能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能指引教育发展方向;能起到瞻前顾后的作用。

4.加大惩处力度

对学校私自填写、包办、指定人员、聘用过程不公开等,上级部门一定要严惩不贷,实行不记名举报、越级查办制度,对举报情况要限期公示、定期公示惩处结果,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让每一位教师真正感觉职称晋升制度是公正、公平、公开的,让教师在晋升职称上完全放心,使教师把主要精力都完全地、尽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5]。

5.以县为单位组织专家制定评分细则

泰勒的目标教学模式告诉我们:教学要有明确的教学目标。目标决定了评分细则,也决定了教学的方向。但是,各校的评分细则随时变化,导致教师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这样使教师对职称晋升意见很多,现实让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大幅度下降。所以,应该以县为单位组织专家组制定详细的、合理的、周全的职称晋升评分细则;应减少酌情加分的项目和分值,让酌情加分透明、合情、合理、合法。通过明确的评分细则,才能安稳教师的疑惑之心,使职称晋升发挥应有的功用。

6.突破名额的限制

各级职称制定对应的聘用必备条件,教师只要满足国家规定某级职称聘用必备条件就应该对应聘用[6],如:符合“高级职务”条件就聘为高级职称、符合“中级职务”条件就聘为中级职称。从而减少消极等待的思想,转换聘职压力,促进聘职公平,让教师不会觉得没有名额,而不认真教学,也不会为没有名额而担忧,使教师用心去教学,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素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参考文献

[1] 李琦.我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现存问题及改革对策研究.西南师范大学,2004.

[2] 刘衍玲.中小学教师情绪工作的探索性研究.西南大学,2007.

[3] 刘晴.中小学教师职业倦怠影响因素及模型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07.

[4] 朱永国.美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及其特点.教学与管理,2005(4).

第2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职称是医院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能的重要标准,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成就的标志。做为知识型、技术型密集的医疗机构,每一位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都十分看重职称晋升,以体现自身的专业实践能力。因此,职称晋升成为医院人事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近年来,为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诸多大型医院业务不断扩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求量增加,由于现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编制外聘用人员逐年增多。尤其是一些大型医疗机构增设了分支医疗机构,这一情况就更加明显。北京大学口腔医院第一门诊部作为北大口腔分支机构,自1995年成立以来,编制外人员从1995年占职工总数的43%,上升到2010年的72%。据2010年统计,第一门诊部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占职工总数的85.6%,其中编制外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占72.9%。由此可见,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已逐步成为医院分支机构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医院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全面发展工作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考核、任用计划外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解决他们的职称晋升问题,关系到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也直接影响着医院可持续发展。

1做好编制外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的几点体会

1.1更新观念,建立编制外职称管理体系卫生部在200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0]114号)中明确指出“要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平等竞争、择优上岗,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北京市人事局2003年《北京市人事局关于深化职称改革试行社会化职称评审的意见》(京人发[2003]49号)文件中提出“拓宽职称工作服务领域和范围,打破身份和所有制限制,使在各种所有制单位中工作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管理水平和能力业绩得到公正评价和社会认可,拟在职称评审中推行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的社会化评审方式。”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第一门诊部经过多年实践摸索,制定并完善聘用制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规定,在职称晋升方面逐渐打破传统的专业技术资格限制,实行考评相结合的双轨制。鼓励更多人自觉地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努力去争取获得更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称[1],并坚持北京大学的学术标准,坚持学术水平第一的原则,坚持总量控制及结构比例控制原则。严格落实“坚持标准、全面考核、总量控制、择优晋升、按岗聘任”的方针,强化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原则,严格掌握任职条件,优中选优,保证评审质量。根据岗位设置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工作业绩,做好考核、评聘工作。实践证明,建立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体系是可行和有效的。

1.2明确流程,协助编制外人员完成申报医院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已步入社会化,中初级职称晋升与国家政策一致,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按照《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每年在网上直接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需要参加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能力统一考试。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实行考试、答辩与评审结合的评价方式[2],晋升前还必须完成到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1年或到乡镇基层卫生单位累计工作服务8个月,以及每年必须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对口支援不少于15天的服务。人事部门作为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需要及时了解、掌握职称晋升相关政策,制定职称评审流程及时间表,组织、指导、协助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准确的完成申报工作。同时还要与医务、教育、科研、护理等职能部门提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妥善安排下基层服务、继续教育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等。

1.3量化指标,客观评判编制外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于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者,最需要考察的是与任职职称相对应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医德医风、服务水准乃至个人的心理素质等,以及概念较为清晰又可操作的资历、外语、论文等指标[3]。人事部门对编制外申报晋升人员要进行晋升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包括基本情况、论文水平、本专业工作经历、本专业工作业绩、教育及科研等。考核要素及评分标准细化并明确每项考核项目,有利于审核小组操作。人事部门需要征求科室意见,对申报人查房能力、会诊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继续教育考核是根据学分卡从网上查寻审核学时学分情况。医德医风考察需要从相关部门获取服务考核情况,包括规范化、服务问卷调查、廉洁行医、来信来访、纠纷处理、服务管理等指标。量化指标无疑能更科学地、客观地评判与认定每一位编制外申报晋升人员的水平。

1.4严格把关,认真执行编制外职称管理规定近年来国家对职称评审政策逐步放宽,对符合条件的编制外人员不设置具体的岗位指标,不因岗位指标而限制有条件、有能力的职工进行申报[4],激发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但是,人事部门在申报材料过程中必须按照北京市考评中心的要求,执行国家规定的能力、业绩、学历、资历等任职条件,保证评审质量,严格审核、批准申报人员的报送材料。单位审核小组通过后,人事部门将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情况,包括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的周数、承担的技术工作与工作量、医德医风、论文、到农村或社区基层服务的时间和地点及继续教育情况等进行一周以上的公示,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性。第一门诊部在职称晋升方面给予编制外人员构建了良好平台,极大的促进了他们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真正调动了他们的竞争力,使其充分发挥自己的技术才能,从而推进医院分支机构整体医疗质量,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对医院发展,人员稳定,吸引人才起到了关键作用。2002~2010年,第一门诊部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有18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了高级职称、12名晋升了中级职称、25名晋升了初级(师)职称,见表1。

2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评审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晋升初、中级职称人员参加社会化统考,单位未设评审,实行单一的以考代评方式,只要外语、计算机及专业技术考试合格者均聘任。职称认定过程存在局限性,不能真实的检验和反映晋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对下基层服务和对口支援工作普遍不够重视;晋升前有突击发表学术论文现象;在填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大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时存在无实际依据现象等。#p#分页标题#e#

第3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县域公务员;制度安排;职务晋升;级别晋升;职级晋升

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6)12-0014-06

县域公务员职业发展,被看作晋升“天花板现象”,[1]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为了解决这一现实问题,更好地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热情,2015年,中央颁布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一环,也被认为是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在许多学者看来,《意见》的颁布实施将会解决长期以来基层公务员待遇低、晋升难的问题,也将有效消除基层公务员中的“官本位”现象,被视为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剂良药,[2]但该项新政策的贯彻实施究竟能产生什么效果还有待进一步观察。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首先了解县域公务员晋升现状,分析晋升制度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症下药”,也为各地在贯彻落实新政策过程中出台各项具体举措提供理论参鉴。

一、 制度层面上的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下称《公务员法》),公务员晋升分为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这是两种不同的晋升类型。以下将着重考察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的制度安排,并对《意见》施行后可能产生的变化进行分析。

1.职务晋升的制度安排。职务又划分为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在县域范围内,除了一些特殊的“高配”现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一般只有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根据组织学一般理论,这是一个金字塔形结构(图一所示)。

一般意义上的晋升是指职务晋升,而职务又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因此,职务晋升包括领导职务晋升和非领导职务晋升。领导职务晋升受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就是拥有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官员”,是政治精英中的优秀代表。

为深入了解县乡基层“官员”晋升情况,我们还需要将其领导职务与职位结合起来,将其职务与部门组织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我们需要知道各职务层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县乡领域范围内对应于什么具体岗位。一般而言,正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应于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和政协主席,副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对应于县党委副书记、县党委常委、副县长、人大副主任和政协副主席,还有一些重要乡镇和开发区的书记、镇长或主任等。正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一般是县直部门正职领导和乡镇的党委书记、乡长和镇长。团县委书记一般是正科级,县委党校校长一般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校长是正科级。副科级一般就是县直部门的副职领导和乡镇的副书记、副乡长或副镇长。

相比于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就陌生许多,虽然《公务员法》有明文规定,但并不详细。非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有何关系,非领导职务又该如何设置,需要参照2006年颁布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以考察。根据该《办法》,巡视员相当于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相当于厅局级副职,调研员相当于县处级正职,副调研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主任科员相当于乡科级正职,副主任科员相当于乡科级副职。同时,该《办法》第5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机关设置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乡镇机关设置科员、办事员非领导职务。”由此可知,县乡区域一般只存在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这四类非领导职务(如图2所示)。

党政干部职务晋升就是指由低职务晋升到高职务。在领导职务中,由副科级晋升到正科级,由正科级晋升到副县级,由副县级晋升到正县级,或者直接越级晋升;在非领导职务中,由办事员晋升到科员,由科员晋升到副主任科员,由副主任科员晋升到主任科员,或者直接越级晋升。不仅如此,晋升也可以发生在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转任上,比如,主任科员晋升(转任)为副县级领导职务;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晋升(转任)为副调研员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晋升与非领导职务晋升有各自的条件和要求。根据《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这里的“下一级”当然指职务的下一级,但并没有明确是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根据《办法》第11条,调研员的晋升条件是“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这就意味着非领导职务与领导职务的转任渠道是畅通的。

2.级别晋升及其与职务晋升的关系。关于级别,《公务员法》第19条有如下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由此可见,法律明文规定了公务员的另一条职业发展路径就是级别晋升,而这并不区分是何种类型公务员,既没有中央与地方之分,也没有高层与基层之别。同时,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到,级别晋升从属于职务晋升,公务员必须在同一职务限度内晋升级别,而不能跨越职务限制。[3]

为了详细了解级别晋升与职务晋升之间的关系,我们再来看2006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其中有这样的具体规定:关于领导职务公务员,县处级正职对应于18级至20级;县处级副职对应于20级至14级;乡科级正职对应于22级至16级;乡科级副职对应于24级至17级。关于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主任科员对应于22级至16级;副主任科员对应于24级至17级;科员对应于26级至18级;办事员对应于27级至19级。因此,在县乡区域范围内,公务员级别是从27级到12级不等。一般情况下,职务越高,级别越高,但并不必然对等,比如副处级有14级的,但正处级也有18级的。

分析到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职务、级别是和一定职位联系起来的。《公务员法》第15条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第19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而且《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7号)第6条规定,“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由此可见,一定程度上,职位决定职务,然后再决定级别。

我们这里讨论的级别晋升,顾名思义是指由低级别晋升到高级别。但根据上述分析,一个职务范围内有多个级别,不同职务也存在级别的相同情况,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级别晋升并不意味着职务晋升,职务晋升也并不必然等于级别晋升。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可见,职务只是级别的“根据”之一,级别的晋升不是无限制的,必须在职务所对应的级别范围内。因此,从这一点上来说,级别晋升确实受制于职务晋升,职务晋升相比于级别晋升也要重要得多,职务晋升在一般情况下当然获得级别晋升,而级别晋升却严格地独立于职务晋升之外。这就是职务与级别两者间的关系(如图3所示)。

二 、 现实层面上职务晋升层级的异化

1.职位晋升:职务晋升的细化。如前所述,职务晋升和级别晋升是《公务员法》规定的两种晋升类型。实现晋升途径的非单一化,就是为了解决职务晋升的有限性问题,从而实现对公务员的有效激励。然而,这两种晋升类别并没有达到制度设计之初的预期效果。对于广大党政干部而言,职务晋升远比级别晋升重要得多。从上面的讨论也可看出,级别晋升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职务晋升,但职务晋升不会受制于级别晋升,而且职务与一定的职位相对应。不仅如此,《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也主要是用来规范选拔“领导职务”而非“级别”。例如,该规定的第8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因此,从制度设计上来看,公务员晋升在一般意义上可以说就是职务晋升而非级别晋升。由此可见,在官本位色彩浓厚的基层社会,级别晋升对广大基层干部没有吸引力,只是对工资上涨有意义,而不同级别之间的工资差别不大,这就直接减弱了级别晋升的激励效果,以致很多人都忽视级别晋升的存在而一味地追求职务晋升。

在级别晋升发挥不了很大激励作用的现实状况下,职务晋升成为了众多县乡党政干部的唯一目标,这又回到了问题的原点,也就是职务晋升的有限性与党政干部晋升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这似乎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县域范围内,党政干部人数众多,为了在现实条件下实现有效激励,各地组织部门也需要“善于”抓准党政干部心理。既然党政干部们都在乎职务,特别是在乎职务对应的职位,那么组织部门就从职位上找办法。一个普遍的做法就是,在干部晋升的具体工作上,突出同一职务上的不同职位差别,尽量把职务的阶梯细分,再细分。比如一个不兼任党内职务的副县长,如果想要晋升到县委书记的位置上去,需要经过县委常委兼副县长、县委常委兼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兼县政府县长,最后才能晋升到县委书记职位上。如果从职务晋升上来说,从副县级到正县级,只有一个层级(见图4),各地组织部门将职务根据职位不同又进一步细分之后,却将一个层级转化为四五个层级(见图5)。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划分并不绝对,有些人可以越过这些层级,有些人必须经过这些层级,有些人也可以简化或缩小这些层级,但无论如何,这些层级却是现实存在的。

可以说,这是一个“无奈”之举。一般情况下,在一个职务层级上只要不受到处分,各项考核称职合格,经过三五年就有资格晋升上一个职务层级。但是因为县乡职务层级很少,众多党政干部都竞相争取,于是形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拥堵状况,这无论对党政干部本身还是对组织部门都是一个难题。实行职务(职位)的进一步细分之后,就人为地增大了晋升空间,为党政干部铺设了一条更长的晋升之路,一方面满足需求,另一方面减轻了组织部门的压力,同时还为众多党政干部创设了一个心理预期,即如果要晋升到某一职位,必须一步步经过这么几个环节。这不失是干部工作实践中的一个“创新”。当然,上面举的例子是县级党委政府,实际上其他职位上也是一样,只不过不是十分明显。此外,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县乡干部工作的一个常见现象,并不代表全部,也并不能代表所有地区。

笔者在基层政府挂职锻炼期间,针对此问题曾对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进行了访谈。该主任对笔者说:“关于升迁,虽然一样是副处级,但纯粹的副县长,权力是最小的,离县长还有很遥远的距离,因为他上面还有担任县委常委的副县长,担任县委常委的常务副县长,还有县委副书记,一般副书记就比较接近正县级了。以后市委组织部要提拔一个正县级,就要从全市范围内的副书记中挑选,这也叫论资排辈。”

2.“排位”晋升:职务晋升的变种。同一职务之内还有“排位”晋升,这也是职位晋升的另一种说法。“排位”可以说是党内职务排位,但如果是非中共党员干部,在同一职务上(如副处级),会排在党员职务之后,如果不是同一职务,按照职务序列“排位”。当然,这并不绝对,许多地区为了避免“排位”混乱的问题,组织部门会有一个同一职务上各党政干部排序名单。众所周知,县乡科级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管理,县乡范围内处级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具体管理。组织部门在配备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班子时,不仅明确领导干部的职务与职位,还会明确党政干部的“位置”,在谁之前,在谁之后,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在县级党政班子里,同为正处级干部,县委书记排位在县长之前,县长排位在县人大主任之前,县人大主任排位在县政协主席之前。同为副处级的县委常委职务,“位置”前后都有明确规定,这个排位是由市委组织部(或市委常委会)规定的。同样,乡级党政成员的排位是由县委(组织部)规定的。因此,组织部门在宣布干部任命时,总是要强调受任命干部的具体“排位”,以免产生“排位”混乱。之所以规定得这么细致,是因为在官本位思想意识的笼罩之下,人们的等级观念非常深厚,对“排位”非常看重。也许在多数人看来,“排位”更多是体现一种心理上的地位差别,而不具有实质意义。但在县乡党政干部那里,这些“位置”上的靠前或靠后,也能给他们带来不同的心理感觉。不仅如此,组织部门的这些“排位”规定,当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细化职位的激励效果。

3.职务的“明升暗降”。除了同一职务上的职位晋升和相应的“排位”前移之外,还有一种晋升就是人们常说的职务的“明升暗降”,[4]即从职务上看属于上升,但从职位上看,其权力、重要性和影响力大幅下降,从而也导致该党政干部社会地位的降低。这种情况在县乡官场是很常见的。比如有一种情况是退居“二线”[5]。中国官场一直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党委和政府被视为“一线”,人大和政协被视为“二线”,在人大和政协工作的领导干部一般都有过党委政府的工作经历,被视为是从“一线”退居“二线”,所以一般年龄也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党政干部一般会有职务上的晋升,也就是说可能从以前的正科级(县政府某局局长)晋升到副处级(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也可能是从以前的副处级(如政法委书记)晋升到正处级(如人大主席或政协主席①)。但是,这种职务晋升更多的被赋予了党政干部退休之前的“照顾”和“补偿”意义,而并没有伴随着权力和责任的增大,更谈不上“主政”一方。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虽然在党委政府“一线”,或者本来就是在“二线”或者在其他党政部门担任领导职务,但是因为政策原因、年龄原因或者领导职务有限,导致某些党政干部很难晋升到上一级领导职务,而又不宜继续担任现职,这时组织部门会考虑将其晋升并转任到非领导职务,比如正科级领导干部晋升转任到副调研员职务上。虽然职务上是升上去了,但其权力、影响力和社会地位甚至不能与之前的正科级领导职务相提并论,这种晋升可能都不是该党政干部所期望的。因此,在很多人看来,这也是一种职务的“明升暗降”。当然,需要说明的是,职务的“明升暗降”指名义上的职务上升而实际上的“职位下降”,但毕竟在职务上还是升迁了,享受的待遇也提高了,这种晋升并不是人人都可得到的,也是需要“竞争”的,只是说它不同于人们平常理解的职务和职位的同步晋升。

4.股级干部的长期存在。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农业大国,即使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农村人口还是多于城市人口,这种状况只在几年前才得以改变。再加上之前的农业税并未取消,县乡范围内的党政机构五花八门,“七站八所”之类的条条块块非常之多,县直部门大多都需要设置职能科室,“七站八所”与县直部门的内设科室成为了事实上的一级机构,这些机构的正副科长(主任)就成为了事实上的一级领导,这就是股级领导干部。虽然公务员法并不承认有这一类别,但股级干部在广大基层却广泛存在,成为了介于副科级与科员之间的领导职务。[6]这样无形中就在科员和副科级之间横插了正股和副股两个职务层级(如图6所示),这自然也就增加了基层干部的晋升层级。虽然在理论上和制度上有所争议,但县乡政府的运行现状支撑了股级干部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一些面积较大人口众多的县市里更是如此,但城市里的区政府却很少存在这一股级干部类别。

三、 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内容及其争议

从以上讨论可知,县乡基层公务员存在职务晋升和级别晋升两种形式,但级别晋升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职务晋升,因此职务晋升几乎成为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唯一通道。然而职务由职位所决定,职位的有限性导致了职务资源的稀缺性,众多基层公务员争相谋取职务晋升但又难以如愿。目前,担任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的比例达到了90%,担任副处以上职务公务员的比例还不足10%。在几十年的基层职业生涯中,多数人只能在科员和办事员两级默默守候,其职业发展空间非常有限。[7]有人概算过,一个乡镇普通公务员,要想成为一省之长,机率是二亿分之一,成为厅长是五百万分之一,成为处长是五万分之一。记者曾走访粤西、粤北几个乡镇后发现,乡镇干部“升”的空间小,因为乡镇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从提升空间来讲,一般提为正科级也就到顶了,晋升空间比较窄。[8]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中央颁布了《意见》,希望能破解“晋升天花板”难题,消除职业倦怠,[9]从而调动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

1.职级设置与晋升条件。级别晋升与职务晋升是两种独立的晋升类型,但职务晋升“一家独大”,占据主导地位,级别以及级别晋升几乎处于无关紧要的位置。这次的制度改革正是为了打破这样一种状况,提出了职级和职级晋升的概念。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中,职级完全是一个新名词,连接了“职务”与“级别”,但又有自己独有的特征,并且与职务相互独立,适用于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因此被称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样一来,现有的法规政策便同时规定了“职务”“级别”“职级”三种晋升类型,功能各不相同。根据《意见》规定,“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这样5个职级名称与职务名称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今后所谓的“科级”干部、“处级”干部不再仅仅是指那些有“官位”的领导,也指那些没有“官位”的普通公务员。

那么,公务员晋升职级,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意见》规定有两个因素――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见图7)。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日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这样的内容规定确实体现了中央对县乡公务员“用心良苦”,但同时也容易引起一系列疑问与争议。首先,既然职级设置的目的只是为了提高工资待遇,那为何又要借职务之名称,这是为了打破“官本位”还是加强“官本位”?[10]由前面的讨论可知,即使针对职务,也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而根据《公务员法》规定,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在县乡区域内只有后面四种,这避免了与领导职务类别相混淆。但《意见》中却将职级分为“副科”“正科”“副处”“正处”等,至少在名称上就从属于职务甚至是领导职务。如此一来,普通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得到了提高,同时其政治待遇也相应有了提升,这是一个“标签”,一种“身份”,一种“荣誉”,对于官僚系统的公务员来说尤其重要。[11]实际上,我们通过调研发现,许多基层公务员最为重视的不是工资待遇,而是那样一种政治身份,如果从正科升为副处,在乎的不是每月涨了一些工资,更是“尊严”与“面子”,不管是否“当官”,但说出去至少也有个“官号”,这对于他们很重要。

其次,单独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职级晋升,将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违反了法制统一。[12]现代社会分工的主要依据是劳动者的劳动性质,根据性质不同将社会行业划分为公务员、医师、律师、教师等,从而也出现了《公务员法》《教师法》《律师法》等,这说明从事同一职业的工作人员理应受到统一的法律约束。无论是县乡基层公务员,还是省市或中央公务员,都属于公务员群体,许多方面区别于其他职业人群,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统一管理。而单独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开辟职级晋升通道,违反了法制统一与公平的基本精神。同为中国公务员,为何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就特殊些,县以上机关公务员是否又有不同意见?也就是说,新制度的设置虽说是为了促进公平,但可能又会导致新的不公平。另一方面,带来了管理混乱,职级晋升通道只针对县乡公务员,如果晋升了职级的公务员被调往省市,隶属关系和管理机构发生了变化,自然也就不属于《意见》所指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这又该如何处理,是取消职级吗?同样,中央、省市或者市辖区的公务员被组织派往边远山区,或者自愿服务县乡基层,那又该如何计算他们的工作年限?这些都是在实践中必然会遇到的新问题,如果不解决,将使得新制度失去应有的权威性,并带来了新一轮的管理混乱。

再次,“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同时是否可以“互通”?既然《意见》将职级定位为与职务并行的一种新的晋升通道,这与此前的级别区分开,不再是从属于职务而取得了相对独立地位。但问题在于,晋升了职级的公务员是否可以在职级的位置上晋升职务,还是要回到原职务层次开始,这也是广大基层公务员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做个形象的比喻,改革以后,如公务员设置了“两道梯子”,可以“并行不悖”,这道不行走那道。但是更大的问题在于,这两道“梯子”之间是否可以相互“串联”?晋升到了“县长级职级和工资待遇”的正处级职级公务员,如果有一天他需要走“职务梯子”,是从他此前的职务(比如“副处”)算起还是从此后的职级(正处)算起,还是可以没有阻碍地直接“平行”或“横跨”到对应的“县级职务”梯子上?或者“降一级使用”,从“县级工资公务员”可以转变到“正科级职务”?反之,是不是同样可以适用?

2.职级晋升办法、晋升后待遇及管理。作为一种新的晋升途径,同样应该符合激励理论的一般规律,因此需要加强考核,并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意见》规定,“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由此可见,晋升职级至少需要以下几个步骤:初核――民主测评――考核――公示――报批,初核包括两项:一是任职年限与级别;二是“德才勤绩廉”符合要求。在这其中,最为基础和关键的就是初核程序,因为是否达到“资历”是一个客观化的标准。关于待遇与管理,《意见》指出:“公务员晋升职级后,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工作岗位不变,仍从事原单位工作。”通过这些概括性的制度规定,同样会引起下列疑问。

首先,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来晋升职级,是否会沦为“熬资历”,从而助长“懒惰主义”?虽然说基层干部的职级晋升,应以工作年限作为必要前提。但如果唯年限是从,则会让干部产生“熬年头”“熬资历”的心理预期。以前还可以通过勤奋工作受到领导欣赏,或者做出一定政绩,从而晋升职务。[13]而现在只要工作到了一定年限,就可以晋升职级,并不需要太多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如果真是如此,这将会带来普遍的惰性思想,并容易陷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维怪圈,与该政策的设计初衷背道而驰。曾有人提出疑问:“一杯茶水,一张报纸或一台电脑,一天8小时,悠悠晃晃15年副处挂上了,何乐而不为呢?”甚至有公务员“熬到了”一定职级,还可能会“倚老卖老”,摆“老资历”;而尚未满足条件又实际晋升无望的公务员则不思进取、“坐而待之”,因为只要“熬得住”,基本都能实现级别待遇的提升。

其次,县乡公务员晋升职级是否有“上限”或其他限制?一方面是职级晋升是否畅通。理论上,按照相关制度设计,即使一名乡镇公务员在没可能升任乡长等正科职务的情况下,他应该可以晋升到“正科”职级,拿到乡镇长工资。那么,乡镇基层公务员在晋升工资上有没有“顶篷”与“上限”?是不是不能超越所在单位的“最高行政级别”?这是一个疑问。如果不能超越,职级晋升通道遇到阻碍,这显然不符合《意见》目的,如果超越,其“职级”就会高于所在单位领导“职务”,这又将产生新的管理问题。另一方面,职级能否连续晋升,是否有“次数”限制?一个没有职务的普通科员,12年未提拔职务,可以晋升副科职级,再经过15年,还没有晋升职务,是否可以继续晋升到“正科”职级呢!再比如,一个拥有博士学位的主任科员,经过15年没有晋升职务,可以晋升到“副处”职级,是否还能继续晋升到“正处”职级?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现实问题。

再次,身份如何定位?如前所述,相比于工资待遇而言,公务员更加关注身份大小和地位轻重。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县乡公务员不仅工资待遇不高,其政治身份与地位也很低,出差无人接待,讲话没有影响,而一旦在职务上有了晋升,有个“一官半职”,就完全不一样了,即使在县域范围内当个“正科级”干部,都算是很重要的“官位”,并带来一系列的荣誉感和社会认知度,这也是为什么一些公务员“挤破脑袋”也要当官、行贿送礼也要“买官”的真正原因。[14]但在实施职务职级“双轨制”改革后,应该同步明确“职级”晋升上来的公务员究竟算什么待遇、享有什么样的“政治身份”。“拿着县长工资”的科员,其职级是“正处”,究竟算科员级还是正处级?在百姓眼中算不算“县级公务员”?还是“享受县级公务员工资的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的县级公务员有什么真正区别?两者工资逐步一致的情况下,提法上如何明确区分区别?如果仅仅是“涨工资”,其他什么也一样,是否有未尽之处?这些都是摆在组织人事部门面前的现实难题。

注释:

①笔者在安庆挂职期间,发现许多县区的人大主席或政协主席是从原政法委书记岗位升上来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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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竺乾威.政治生态变化中官员的公民身份认知回归[J].探索与争鸣,2015,(6).

[12]王作全.论我国法制统一的内涵、价值及实现途径[J].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12,(1).

第4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出版社的发展,编辑能力的培养既是基础也是保障。现代新型编辑的能力要求为“全能型”①:从选题策划到作者遴选、写作进度跟踪,从书稿审校质量把控到图书封面、内文装帧设计以及印制成本控制,从图书营销宣传方案策划到销售回款催收与退货管理,任何一个环节无不考验着编辑的综合能力。其实,编辑是否具备这样的能力,一是看编辑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二是靠出版社乃至相关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与能力评价,发挥制度考核的激励性。编辑自身能力不强,有好的制度也没有用;但是若没有好的制度安排,再好的编辑,其意志和能力也会慢慢地被摧残、被抹杀。

大学出版社其实不乏优秀编辑,但因为缺乏良好的绩效考核和能力评价体系,导致人才流失严重。当前,大学出版社编辑职称晋升呈现出三大困局。

困局一,编辑个人动力不足。随着我国出版业竞争压力日益增强。在经济效益目标的驱使下,编辑首先会考虑图书的市场需求,不再能专心于慢慢打造图书品牌,而且编辑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去学习,更不会静下心来慢慢积累科研成果。②重点图书项目或基金支持项目的缺失以及科研论文成果数量的不足,均阻碍了编辑的职称晋升。

困局二,专业评审专家缺位。大多数出版社的编辑职称晋升评定由各省市出版局组织全省市出版领域的专家来完成,这对每一位参加职称晋升评定的编辑来说机会是均等的。但当前很多大学出版社的编辑职称评定是由各高校自己组织校内专家(即“高评委”)来完成的,然而一所高校有关出版领域的专家并不多,要组成一个出版系列职称评定专家小组十分不容易。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做法是:组织包括本校人事处、学报、出版社、图书馆、期刊社等在内的多个单位的专家组成高评委,其中与出版业联系密切的单位的专家数量明显不够,有时甚至只占高评委总人数的不到50%。由于非出版领域的专家对出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或原则的把握程度不一样,从而会出现不公平竞争的现象。

困局三,专业评价体系缺失。职称晋升评审要有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否则评审专家就无法对每位参评者作出合理而公正的评价,有时会掺杂自身专业的标准,甚至个人的主观意志,这样的评审结果难免有失偏颇。

要解决编辑个人动力不足的问题,首先,大学出版社要做好有效的制度安排,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起来考核,为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或树立出版社品牌的图书项目设置特殊贡献奖,并积极为编辑策划重大项目或申请基金项目提供多方面支持;其次,大学出版社要制订长远发展的人才目标,要以提升编辑综合素质、使编辑获得全面发展为基本点,促使编辑自觉地学习提高,多出研究成果,从而反过来为出版社更好地发展服务;再次,大学出版社要把编辑的职称晋升与激励机制紧密联系起来,这是直接而有效的激励方法;等等。

要解决专业评审专家缺位的问题,解决思路是:在本校内筛选并确定对口单位的评审专家,若人数不够,可以聘请本省其他高校或省新闻出版局、省委宣传部出版管理处的相关专家一起参与。职称评审事关编辑的健康成长和出版单位的稳定发展,所以要有“专业”的评审专家,让参评者享受“公平合理”的评审原则与“准确”的评价标准。

相较于前两者,完善专业评价体系则显得更为紧迫。

编辑职称晋升评价体系的指标内涵丰富,概括来说,编辑职称晋升评价首先应考核重点出版项目、科研论文、获奖图书等直接指标,在此基础上,同时考核其所策划或责编图书的品牌影响力以及获得的经济效益等间接指标。

直接指标

1. 重点出版项目

重点出版项目是考核编辑策划能力及综合运用出版资源能力的重要指标,没有优秀的策划能力并拥有丰富的作者资源,要申报并获批重点出版项目几乎不可能。重点出版项目包括国家或地方的出版基金支持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以及各类规划项目或企业的横向课题项目等。重点出版项目中,有些可获得相应的经费支持,如国家或地方出版基金项目、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项目、横向课题项目等,这些项目对出版社来说既有突出的社会效益,也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应大力支持并积极推动。有些没有具体的经费支持,如国家五年规划重点图书项目、普通高等教育部级规划教材等,这些项目在经济效益上虽然需要靠出版社后期的良好经营来保障,但也是一个出版社综合影响力的反映,理应重视。重点出版项目的成功实施是编辑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

对于重点出版项目评估的权重比例分配,建议从两方面考虑:一是项目的获批级别;二是项目获批的金额,这是前者的辅助指标。

2. 科研论文

编辑发表科研论文是编辑学习编辑出版知识、研究编辑出版理论,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提练升华的集中表现。

现在高校参与出版系列职称晋升评审的基本上是所在高校的出版社、学报编辑部、杂志社等的编辑人员,但是由于体制与考核机制不同,编辑所要承担的工作内容与工作强度完全不同,这就决定了这一系列的职称晋升评审指标也要有不同的侧重点。职称晋升指标体系的设置一定要体现编辑的具体工作特性,这样的评价体系才能真正体现公平和公正性。举例来说,学报编辑的科研论文包括编辑出版论文以及其他专业论文,这个专业论文是指与该编辑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这与其工作性质密切相关。而出版社编辑所撰写的科研论文多涉及编辑出版理论、选题策划、图书经营管理等内容。当然,出版社编辑也会撰写少量与其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因此,在出版系列的职称晋升评审中,作为重点考核指标之一的科研论文,对出版社编辑来说就更应该关注有关出版全过程(包括项目合作、选题策划与审读、图书质量与成本控制、图书营销、库存管理等)的科研论文。

在积累丰富的编辑出版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以后,适时编撰出版编辑出版专著也就水到渠成。但对于编辑来说,由实践经验积累并上升到理论高度而撰写成的专业论文,对指导实际工作意义较大,能真正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促进提高。

科研论文评估的权重比例,从高到低分配,首要指标当然是论文所刊载的学术期刊的等级,在编辑出版专业内确定要是“双刊”,即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和南京大学CSSCI来源期刊;次要指标可以是论文获奖、被其他书刊转载及其次数,或被其他学术论文引用的频次;等等。

另外,对于拥有编辑出版专业的高校,其出版社和学报编辑部等的编辑应该积极参与申请编辑出版专业的科研项目,学校也要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或直接的资金支持,并逐渐把相关科研成果列入出版系列职称评审的指标体系中。

3. 获奖图书

图书获奖是图书获得专家或大众读者认可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编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果体现。包括重点出版项目等在内的图书产品,由于文化价值高、社会影响力强,因此能获得各类各级奖项,获奖图书自然应成为出版系列职称晋升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指标。我国出版行业的图书奖项既包括部级的,如中国出版业三大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中华优秀出版物奖)以及其他一些专项奖(如“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优秀作品、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等,也包括行业协会、地区和省市的优秀教材、优秀专著和畅销书奖等。

评价体系中对于“获奖图书”这个指标要做充分的权重分配,其中部级图书奖(特别是中国出版业三大奖)要给予相当大的权重比例。

间接指标

1. 品牌图书影响力

出版社的品牌影响力是由品牌图书来推动的,而品牌图书则是由编辑及其团队通过逐年的策划慢慢累积的。前文所说的重点出版项目,因为社会效应较强,其对出版社的品牌影响力自然较大。③但在一家出版社中,重点出版项目毕竟比较少,而且分布在较少的专业板块中,因此对出版社品牌的影响力是有局限性的,特别是对大众读者来说,其影响力非常有限。一位优秀的编辑,除了能策划重点项目外,还能通过自身长期的对读者和市场需求的研究,策划出符合社会文化发展要求的图书项目,或更进一步,策划出能引导和吸引读者阅读兴趣的图书项目,从而成为为读者所熟知的品牌图书。这样的品牌图书为出版社带来的不仅是稳定而持久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能推动出版社其他图书板块或品种的市场需求。更何况,有品牌图书板块的出版社,一定会吸引更多优秀的作者到出版社来出版图书,这些优秀的作者甚至会直接要求特定编辑来做图书的责任编辑。这样,出版社的品牌图书板块就会越做越多、越做越大,从而成为出版社发展坚实的推动力,促成出版社品牌的树立。所以,品牌图书的影响力也要作为编辑职称晋升的重要参考指标,具体可包括品牌图书的品种数量、出版码洋或实洋等,这些都能极大地推动出版社的双效益。

2. 图书经济效益

大学出版社改制转企后,竞争压力加大,发展成为生存的唯一出路。评价一家出版社发展是否良好,品牌影响力是终极指标,但实现终极目标的基本点是坚实的经济基础。所以,出版社发展首先要夯实经济基础。

出版社的经济效益是靠各个图书项目来实现的。这些图书项目中,既要有重点出版项目,也要有品牌图书项目,还要有其他一般图书项目。对于编辑来说,能策划重点项目、做实做大品牌图书项目固然重要,但这些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慢慢积累图书品种的过程。在此阶段,编辑需要考虑的是:在出版社的规划框架内,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个图书项目,只要图书的内容质量符合出版要求,就要最大限度地去实现图书项目的经济效益。能做到这一点,自然也就能体现一个编辑的有效成长及其素质提高。图书的经济效益指标主要包括两个:项目利润与项目回款总额。对于出版社的发展,经济指标中的利润是第一位的;同时,在图书产品结构相对合理的情况下,出版社的销售回款总量也是不能忽视的。所以对每一位编辑来说,在出版社的产品规划框架内,努力实现图书项目的经济效益(销售回款与项目利润)是其应尽的职责。能真正有效实现这一目标的,也就能充分证明编辑的综合能力。

评价一位编辑的综合能力的指标还有另外一些,如被评为优秀出版人、中青年优秀编辑、“十百千”人才等,以及在某一个领域作出特殊贡献(如数字出版等)。编辑职称晋升评价体系中的指标应尽量细化,在此基础上做好指标权重比例的分配。一个好的评价体系,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使参评者获得公平公正的评审结果,大学出版社编辑的职称晋升评定也不例外。

(周建华,中山大学出版社总编辑)

注释:

① 佘江涛,许尔兵.构建现代新型编辑评价体系[J].中国编辑,2003(3): 30~32.

第5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人民银行;激励路径;机制设计;进化博弈;分析

中图分类号:F83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08)03-0013-04

一、引言

博弈理论是当代主流经济学发展最迅速和影响最大的分支学科之一。经典博弈理论的假设前提是博弈双方的“完全理性”,然而,完全理性比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所要求的理性程度还要高。完全理性人所具有的“理性的共同知识”要求决策者近乎“全知全能”,这显然是不现实的,也制约了博弈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及应用。20世纪70年代以来,基于进化生物学发展而来的进化博弈理论引入了“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的概念,运用有限理性假设来解释经济现象,使博弈理论的应用获得了重大突破。

在有限理性假设的前提下,进化博弈与生物进化的过程十分相似,同样内含了两种可能的演化机制――选择机制(Selection Mechanism)和突变机制(Mutation Mechanism)。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博弈双方在反复博弈的过程中,往往不会一开始就找到最优策略,而是通过不断学习、模仿,来寻求一个较好的策略,并达到动态均衡。这意味着均衡是不断调整和改进的,而不是一次性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均衡在达到后仍可能由于“突变者”的出现而再次偏离,但最终这部分“突变者”会通过不断地学习、调整,恢复到原有的均衡策略上。这意味着均衡在受到干扰后仍具有“自我恢复”的调节功能。显然,进化博弈理论比传统博弈理论具有更强的现实性和适用性,在解释经济管理现象时更具生命力和说服力。[1]

近年来,如何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激励机制建设已成为各级人民银行所高度关注的问题。为此,本文拟用进化博弈的相关理论及模型试述人民银行员工激励路径的选择及机制设计的相关问题。

二、博弈模型的构建

根据期望理论,一种行为倾向的强度取决于个体对于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结果的期望强度以及这种结果对行为者的吸引力。因此,要有效激励员工,组织必须高度重视针对员工的实际需求而进行差别化激励的重要性。[2]这既是激励效用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同时也是以人为本原则在激励机制中的具体体现。结合人民银行当前实际,人民银行员工按岗位性质基本可划分为: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工勤技能类。为讨论方便,本文仅将侧重专业技能发展的员工,即专业技术类和工勤技能类员工统称为专家型人才,而将侧重综合管理能力提升的员工,统称为管理型人才,两类人才群体进行两两随机配对重复博弈。同时作以下分析及假定:

1.鉴于人民银行员工数量较多,学习、调整、向优势策略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所有博弈方同时调整的行为,因此,根据有限理性进化博弈的类别,其随机配对的反复博弈适用进化博弈中的复制动态予以模拟。

2.为达到人尽其材、才尽其用,设组织为管理型人才和专家型人才构建两条相互平行的职业发展通道,运用晋升激励和薪酬激励两种手段,促使管理型人才凭借职位晋升获取激励(简称晋升激励,下同),而专家型人才凭借专业技能的提升获取以薪酬为主的激励(简称薪酬激励,下同)。[3]

3.设晋升激励的综合收益为I1; 薪酬激励的综合收益为I2。

4.基于有限理性假设及当前人民银行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尚未建立,故并非每位员工均有能力为自己准确定位并最优决策。因此,设管理型人才及专家型人才“顺位发展”(即选择适合自己职业发展道路)所需付出的成本均为Q1;而“错位发展”(即选择不适合自己的职业发展道路)所需付出的成本均为Q2。一般而言,Q1< Q2。

5.结合人民银行当前实际,设博弈双方皆顺位发展或皆错位发展均能成功,即成功的机率均为100%;而一方顺位发展,另一方错位发展,由于目标的一致造成职位挤占和竞争加剧,故双方成功的机率均为50%,如图1所示。

图1 博弈双方的得益矩阵

该博弈的纳什均衡取决于I1、I2、Q1、Q2的具体(或相对)取值。

三、博弈模型的复制动态和进化稳定策略

假定在管理型人才这一群体中,选择“晋升”策略的博弈方比例为x,则选择“薪酬”策略的博弈方比例为1-x;另假定在专家型人才这一群体中,选择“薪酬”策略的博弈方比例为y,选择“晋升”道路的博弈方比例为1-y。则管理型人才中采取“晋升”、“薪酬”两类策略的博弈方的期望得益U1晋、U1薪和群体平均得益U1分别为:

其中,dx/dt表示:管理型人才中,选择“晋升”策略的博弈方比例随时间的变化率,反映管理型人才在经历重复博弈后,对“晋升”策略的学习、调整速度。该复制动态方程有两个不动点,即两个可能的稳定状态,分别是X* =0和X*=1。

同理可得,对于专家型人才而言,其复制动态微分方程为:

dx/dt=y(1-y) [(I2-Q1)(1+x)/2-(I1- Q2)(1-x/2)]……(8)

同样地,dy/dt表示:专家型人才中,选择“薪酬”策略的博弈方比例随时间的变化率,反映专家型人才在经历重复博弈后,对“薪酬”策略的学习、调整速度。该复制动态方程也有两个不动点,即两个可能的稳定状态,分别是Y*=0和Y*=1。

1.x的进化稳定性分析

当y>[2(I2-Q2)-(I1-Q1)]/ [(I1-Q1)+(I2-Q2)]时,由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及进化稳定策略的定义可知,X*=1是管理型人才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其相位图及动态趋势如图2所示。由于动态方程表示的是管理型人才中选择“晋升”策略的博弈方比例随时间的变化率。因此,由图2可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若管理型人才起初都不选择“晋升”策略,而少数“变异者”在后续的博弈中选择“晋升”策略,则反复博弈最终仍会使管理型人才趋于都选择“晋升”策略的均衡状态。同样,若管理型人才起初都选择“晋升”策略,即使有少数“变异者”在后来的博弈中选择“薪酬”策略,则反复博弈最终仍会促使管理型人才趋于都选择“晋升”策略的均衡状态。

当y

2.y的进化稳定性分析

当X>[2(I1-Q2)-(I2-Q1))/[(I2-Q1)+(I1-Q2))时,Y*=1是专家型人才的进化稳定策略(ESS),其相位图及动态趋势如图4所示。同上分析可知,在满足前提条件的情况下,无论初始状态为何,在经历反复博弈后,专家型人才最终仍会趋向选择“薪酬”策略的均衡状态。

当X

3.综合稳定性分析

进一步地,把上述两个群体类型比例变化的复制动态关系用一个坐标平面图予以表示,如图6所示。

运用箭头法,根据图6中箭头所示方向不难看出,只有X*=0、Y*=0和X*=1、Y*=1是这个博弈真正的进化稳定策略(ESS),而其他所有点实质上都不是复制动态中收敛和抗干扰的稳定策略。这也就意味着,在经历反复博弈后,随着学习和模仿行为的发生,有限理性的博弈双方会稳定在两种均衡状态:一是管理型人才选择“薪酬”策略、同时专家型人才选择“晋升”策略,对应图6中的C区域;二是管理型人才选择“晋升”策略,同时专家型人才选择“薪酬”策略,对应图6中的B区域。显然地,前一种均衡状态是一种低效的均衡状态,并不是组织所乐意接受的,因为其违背了人尽其材、才尽其用的初衷,而只有后一种均衡状态才是最为理想的状态。

四、博弈模型的两点启示

1.构建双通道激励路径是破解“千军万马同挤独木桥”困境的有效手段

虽然人民银行,尤其是各级分支行一直以来均十分重视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发展,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工作。但由于体制上的限制,目前专业技术职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发挥得仍然不够充分。主要表现为:一是专业技术职称与行政管理职务交叉并行,而各自均受严格的编制限制,既模糊了员工的努力方向,又造成了专业技术职称与职务编制的相互挤占。二是员工专业技术能力提升所能获得的薪酬激励远不如职务晋升所能得到的综合收益。据不完全测算,在地市中支层级,同样一个员工,其若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而没有任何行政职务,则其薪酬仅及中支管理层的60%左右,而且尚未包括晋升为员工所能带来的其他心理报酬。可见,激励天平的倾斜造成了职务晋升成为了“千军万马同挤独木桥”的目标指向,不利于引导及激励那些缺乏管理潜质但却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员工发挥个人专长,提升专业技术能力。

由前述博弈模型可知,若组织为员工构建两条相互平行的激励路径,最明显的一个作用就是可引导员工,在多次重复博弈后,使得博弈的均衡稳定状态远离A区和D区(A、D区对应的正好是博弈双方一方“顺位发展”,而另一方“错位发展”的策略),即员工各自选择发展道路,而不是相互挤占,无序竞争。

为此,笔者认为,须重新梳理适合人民银行各专业、各岗位的技术能力认定标准,构建较目前初、中、高级三级职称体制更多层级的专业技术能力发展阶梯,并赋予其与职务晋升激励效果相约、以专业能力为导向的薪酬激励体系,如借鉴现代薪酬激励的新模式――宽带薪酬体系,引导广大央行员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塑造“能力型”人格,激发其“不唯晋职而要尽职”的观念。[4]

2.合理的机制设计是减少低效率均衡状态发生概率的关键

当然,从上述博弈模型也可看出,均衡也有可能呈现低效率的状态,即管理型人才选择“薪酬”策略,同时专家型人才选择“晋升”策略。为此,应尽量缩小图6中C区域发生的概率,而增大B区域发生的概率,令m0,q0,分别得:2(I2-Q2)(I1-Q1),2(I1-Q2)(I2-Q1)。其表达的经济含义为:博弈的任何一方一旦“错位发展”,则其净收益仅为“顺位发展”的一半。当满足此条件的时候,经历多次重复博弈后,博弈模型的均衡状态将最大限度地向B区域倾斜,即管理型人才的绝大部分将选择“晋升”策略,同时专家型人才的绝大部分也将选择“薪酬”策略,员工和组织充分实现了人尽其材、才尽其用的理想状态。

结合人民银行的具体实际,笔者认为,一是引入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及管理的有关技术,使员工充分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可借鉴国外人力资源开发的成功经验,如德国中央银行每位员工均参与人才评价中心测评,测评自身能力倾向,明辨自身强弱项,选择适合自身的职业发展方向,而组织为员工的发展选择提供必要的指引、辅导和训练,据以实现组织和员工的双赢互利。二是切实增大员工“错位发展”的额外成本(Q2-Q1),如在专业技术能力等级和薪酬层级获得较大丰富的前提下,提升各类专业技术能力的考量和认定标准,并增大职务晋升时对管理能(潜)力的考量比重等,确保员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适合自身能力倾向的事业上。这样,既有利于引导员工技能的提升及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也令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的效果和管理效能获得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二版)[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

[2] [美]斯蒂芬・P・罗宾斯.组织行为学(第7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3][4] 何裕锴.宽带薪酬 央行激励机制重塑的现实选择[J].南方金融,2007,(1).

Game Analysis of Prompting System on Stuff in People’s Bank

HE Yu-kai

(Guangzhou Branch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Guangzhou 510120, China)

Abstract: Game Theory is one of the branch disciplines of the fastest developing and the most influencing mainstream economics. Among them, as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 imports the concept of 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ffectively settling both sides of Game’s practical problem of finity, it has more persuasion and vitality to explain the phenomena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Based on the reality of People's Bank of China , the article discusses something about how to choose the way of stimulating employees and how to design the proper mechanism by constructing Replicator Dynamics Model.

第6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一、市局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

市局机关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为xx名,其中主任科员职数xx名(含现任x名),实际空缺数x名;副主任科员职数xx名(现任xx名),实际空缺数x名。

二、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范围

2000年底前参加工作,2005年x月xx日以后在职在编干部。

三、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原则、任职条件和资格

㈠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择优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㈡任职条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应达到相应的任职标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连续3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上等次,并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方可晋升职务;

㈢在首届岗位大练兵活动中荣获省、市级业务标兵的人员,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㈣任职资格

⒈主任科员

⑴1981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24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

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任副主任科员职务或副科级领导(实职)满3年。

⒉副主任科员

⑴1986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6年及其以上,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以上的。

⑵1994年底前参加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及其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

⑶2000年底前参加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任科员职务满3年。

四、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的程序

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工作,严格遵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云南省省级党政群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㈠公布下达的科级非领导职务职数以及晋升资格和条件;

㈡资格审查,公布符合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选名单;

㈢进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㈣组织考试。以县级业务标兵考试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时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为依据,两次成绩各占50%。

㈤组织考核,提出拟晋升人选名单;

㈥党组讨论决定;

㈦公示;

㈧上报省局审批。

五、具体实施办法

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以量化考核方式为主,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具体依照个人的工龄、考试成绩、民主推荐、所受奖惩、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经考核小组评议研究后,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报市局党组审批。

㈠晋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的百分制量化标准

⒈工龄分为30分,每个工龄1分;

⒉考试成绩分为20分,以两次考试成绩折算计分;

⒊学历分为10分,中专5分,大专7分,本科10分;

⒋民主推荐分30分,实际得分=得票数÷参加投票的总人数×100×30%;

⒌考核评议分10分,对被考核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履职情况、精神状态等综合评分,以票决方式给予恰当的得分;

⒍有下列情形的给予加分,但只能以单项最高分计分,不得重复、累加计算:

⑴2001年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每评为优秀等次一次的加2分(以连续年度考核等次计分);

⑵2001年以来曾获得市级“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加5分,获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加10分;

⑶首届业务标兵竞赛获得市级业务标兵称号的5分,获得省级业务标兵的加10分;

⑷曾任副科级实职的加10分。

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晋升职务

⒈截止2005年8月仍在处分期的;或已立案但尚未结案的;

⒉政策业务水平较低,劳动纪律涣散,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完成任务较差的。

⒊2001年以来在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⒋2001年以来累计旷工超过5天以上,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以上,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的;

⒌担任副科级实职的人员,不得晋升上一级非领导职务。

六、其他

㈠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实施,考核评议小组由不参加晋升人员组成,具体人员为:(略)。

㈡市局在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中,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规定程序和量化考核标准,注重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平时工作表现等各项综合指标,打破论资排辈、迁就照顾的一贯做法,使有工作能力,实绩突出,平时表现良好的同志得到晋升的机会,真正体现“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被淘汰,干坏事的人被除名”的选人用人机制。

㈢时间安排: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从8月23日开始启动,至8月31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19日至22日为公布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阶段。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所有人员均可表达自己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向市局人教科反馈。

8月23日,启动非领导职务晋升工作;

8月24日,人教科进行资格审查,公布符合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人选名单;

8月25日,进行民主推荐;

8月26-28日,组织考核,由考核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综合评议结果和个人得分情况,提出拟晋升人选名单;

第7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副高护士;工作现状;调查;分析

护理人才的流失是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普通存在的问题,它是造成护士短缺和护理质量下降的主要原因。而临床高级护士是护理战线精英,其晋升年龄为40~50岁,晋升后离开临床,他们的能力和才干得不到发挥,是护理资源流失的一种形式,影响了护理质量的提高。

1高级护士的产生

随着护理队伍建设和学科的发展需求,护士晋升制度慢慢健全。自上个世纪80~90年代开始晋升制度,从护士一护师一主管护师一副主任护师一主任护师。一个护士要取得这样的职称不仅要在临床工作近20~25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要通过专业理论、计算机和英语等考试,在省级以上的医学杂志上、专利、科研等。

2高级护士工作现状

通过调查,高级护士的去向是医院病案室、B超或放射科登记室、体检中心或行政部门。而这些岗位与高级护理无太多关联。她们的精神状态不乐观,虽然工作压力小,但没有工作激情,失去高级护士的价值。黄冈市10所二甲或三甲医院副高护士调查情况见表1。

3讨论

3.1高级护士存在的意义

从表上不难看出有的医院不注重护士职称的晋升,副高职称的护士寥寥无几,少的只占1.1%;有的医院形式上让护士职称晋升了,但晋升后高级护士离开临床百分比达50%~80%。而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均是专家,出现了临床只需高级职称的医生而不用高级职称的护士。

3.2护士缺乏。护理质量提高存在问题

从表中我们得知大部份医院护士不足,医院床位和护士之比在1.5:1~2:1之间,平均每个当班护士要护理4~6个病人,远高于发达国家;护士和医生的比在1.3:1~1.01:1之间,远小于发达国家,除辅助科室的医生外,很多临床科室几乎是医护人数各一半。而医院规模越大,护士越缺乏,一三甲医院病床相对多,720张,护士相对少360人。医院越大,病人越多,护士越忙。劳动强度过大,年青护士会想到改行,据文献报道,第一届本科护士毕业后流失率高达90%,因为这些本科毕业生有机会在大医院上班。年青的护士缺乏,而有能力有经验的高级护士调离了临床,削弱了临床护理质量,这也是医疗纠纷原因之一。

3.3高级护士退出临床及原因

高级护士本来就少,而晋升后50%~80%的流失临床,仅2家医院高级护士流失率为15%~20%。他们也感到困惑。一是这些岗位是其它护士想而到不了的。二是她们无法拒绝领导的安排。三是认为她们老了,不适应临床繁忙的工作。自护理战线顶梁柱岗位退下来原因众多,如由于传统观念等诸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护士的认识不够全面,护士职业始终得不到社会的理解与重视。护士的社会地位得不到认可,护士取得副高后,尽管他们是护理专家,是护理行业的骨干,但现实生活要求护士要体力好,她们被视为体力劳动者,护士老了就不中用的说法普遍流行。医生取得副高职称后,坐专家门诊,科室学科带头人,越来越多的病人找他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医生越老越吃香,因为医生是知识分子,护士是跑腿的。一青年时报报道,83%的护士认为工作压力过大。副高护士长期超负荷工作,造成心力和体力透支,她们接受退下二线。再如不少医院出于构建高素质的年轻化护士管理队伍的考虑,不再提拔或任用45岁的护士长。这些护士长离任后的岗位安排没有得到重视。其实她们是护理队伍的财富,合理应用护理人力资源是提高护理质量的有效保证。

3.4发挥高级护士作用的探讨

笔者调查很多副高护士,她们也不愿离开以前的岗位。女性在40~50岁时,虽然体力下降了,但他们家庭稳定,小孩大了,没有过多家庭负担,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工作中去。她们大多当护士长多年,合理安排好离任后的护士长,使之在护理专业系统内发挥持长。规范护理职能,减少非专业性工作,强化护理质量,提升专业护理的价值和内涵,激发她们在护理工作中的热情,达到稳定护理队伍,从而实践高级护士自身价值。她们可以做些带教工作、病人健康教育、参与护理质量管理、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参与护理科研等。

第8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

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

(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

(四)转任、挂职锻炼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

(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二条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

第十三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三章免职

第十四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

(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

(二)降低职务的;

(三)转任的;

(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

(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六)退休的;

(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十五条公务员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免职建议;

(二)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履行免职手续。

第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

(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

(三)被辞退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

第四章晋升职务

第十七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

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

(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

(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

(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

(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

(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

(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

(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

(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

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

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五章降职

第二十五条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

第二十六条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第二十七条公务员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降职建议;

(二)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降职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务员被降职的,其级别超过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应当同时降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第二十九条降职的公务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可晋升职务。其中,降职时降低级别的,其级别按照规定晋升;降职时未降低级别的,晋升到降职前职务层次的职务时,其级别不随职务晋升。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条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编制、超职数、超机构规格或者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

(二)随意放宽或者改变公务员职务任用和晋升的条件;

(三)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的情况;

(四)违反规定程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

(五)突击晋升公务员职务;

(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

(七)其他妨碍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髑,行为。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定,由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双重管理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9篇:晋级职称论文范文

关键词:学缘关系;大学教师;学术职业

中图分类号:g6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2)03008706

一、问题的提出

学缘关系是指社会成员在教育和科学研究过程中由于共同的学习经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是以师徒、同学与同门师兄弟姐妹等关系为纽带而组建的利益共同体\[1\]。学术职业(academic career)是指以系统化的高深知识作为工作对象,以知识的发现、整合、应用和传播作为工作内容的职业,它特指大学教师群体的职业\[2\](p1-14)。学术职业的本质属性是学术性,它的发展遵循“学术性准则”,即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与其拥有的人力资本存量成正比,人力资本才是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应该没有影响或影响不大。现实中,一方面,由于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在社会关系网络尤其在学缘关系网络之中进行,学缘关系深厚者比学缘关系浅薄者取得更大学术职业发展的案例并不少见;另一方面,学缘关系导致学术“近亲繁殖”、学术生产力降低的现象也比比皆是,受到社会各界愈来愈尖锐的批判。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到底有无影响?如有影响,影响程度有多大?不同类别的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原因何在?本文基于h大学的个案数据,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希冀研究结论对促进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与教师聘任制度改革有所裨益。

二、研究设计与数据来源

(一)因变量与自变量

因变量: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可表现在学术声誉提高、学术生产力增长、经济收入增长、职称晋升、承担课题与论文著作出版数量增多等众多方面。但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职称是衡量大学教师学识、能力、水平、收入和价值的一个重要参考指标。大学教师的职称晋升需要以学术能力的不断提高为条件,也需要教师、出版专著、主持科研项目与获得一定级别的教学科研奖项,并且越往职称序列的顶端晋升,这些要求越高。可以说,职称晋升是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最外显、最直接与最易测量的标志,从职称晋升角度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进行考查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就我国而言,大学教师的职称序列从低到高依次为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其中助教与讲师属中低级职称,职称晋升竞争不太激烈,大学教师获得这两种职称并非难事,基本不需求助于学缘关系,学缘关系对中低层次职称晋升的影响程度应该很小;而副教授与教授都属于高级职称,晋升时竞争异常激烈,学缘关系对这两个层级职称晋升的影响程度应该较大。另外,由于大学教师晋升副教授和教授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学缘关系对不同层级职称晋升的影响可能存在方向与大小的差异。综合以上考虑,本文设置了“晋升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与“晋升教授(professor)”两个因变量,每个变量都分为“晋升”与“不晋升”两类结果。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月第12卷第3期 钟云华:学缘关系与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基于h大学的实证研究 自变量:影响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本文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类。第一,大学教师个人的先赋性因素,主要指性别和年龄。性别(sex)变量分为“男性”和“女性”,以“女性”为基准变量;年龄(age)变量以40岁为界,分为“中年”与“青年”两类,以“青年”基准变量。第二,学缘关系。根据前面的定义,本文认为“学缘关系”是指大学教师在学术系统中相对稳固的亲缘关系\[3\]\[4\],它通过大学教师的“学历背景(educational background )”来反映。学缘关系的形成主要有两种路径:一种

是某校知名学者(兼具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不断从其母校聘用毕业生,形成小派系;另一种是某校学术领军人物或行政领导利用职权将自己的学生或校友聘至自己所在学校或学院任教\[5\]。本文“利用大学教师的学历背景(educational background )来反映学缘关系”\[6\],认为只要大学教师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中有任何一个学位是在其目前工作单位获得,就意味着他在现工作单位具有学缘关系。学缘关系设置八个虚拟变量:(1)本科本校毕业(relation1);(2)硕士本校毕业(relation2);(3)博士本校毕业(relation3);(4)本、硕本校毕业(relation4);(5)本、博本校毕业(relation5);(6)本、硕、博本校毕业(relation6);(7)硕、博本校毕业(relation7);(8)本、硕、博均不在本校毕业,无任何学缘关系(relation8)。各个变量分“是”与“否”两类,以“无任何学缘关系”为基准变量。第三,人力资本因素包括学历层次、科研能力、任职年限三类。学历层次从高到低分为博士(doctor)、硕士(master)与学士(bachelor)三类,以学士为基准变量;科研能力(scienceability)是大学教师在论文、教材(专著)、成果、课题方面的能力的综合体现能力,本文利用案例h大学计算教师科研能力的计算公式(k=02k1+02k2+043k3+02k4,k1表示论文、k2表示专著教材、k3表示成果、k4表示课题),将调查样本中大学教师的科研能力转化为具体的分数;任职年限(year)也是数值形式。第四,教师申报职称所属学科是否具有自主评审权因素(power),分“是”与“否”两种情况。

由于因变量是二分类变量,自变量也均为虚拟变量,因此本文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方程,计量各类因素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的发展是否存在影响及其大小。采用的计量模型为:

logit(p)=in(p/(1-p))=α+∑βjxjε

在这个计量模型中,p表示职称晋升的概率,p/(1-p)是职称晋升的概率与未晋升的概率之比即优势比(odds ratio),定义为职称晋升的机会比率,logit(p)定义为职称晋升比率之对数。解释变量xj的含义为影响职称晋升与否的因素,系数βj表示解释变量对职称晋升的影响程度\[7\]。当回归系数or值大于1时,表示该解释变量有利于大学教师的职称晋升,小于1时则相反。

(三)数据来源

个案h大学是一所建校60周年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既具有研究型大学的某些特征,也具有教学型大学的一些特质,处于高等教育系统的中层,对整个高等教育系统有相当大的代表性。学校专任教师1 196人,在职高级职称专家845人。在2003年至2006年,学校申报参评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人数分别为158人和208人,笔者对这段时期内的评审材料与公布的评审结果进行整理转化,得到本文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所需的数据。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采取将全部变量纳入回归方程的回归方法,对因变量与自变量进行logistic回归(如表1所示)。

表1 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影响因素的计量

回归分析结果

自变量 因变量

模型1 晋升副教授

(associate professor) 模型2 晋升教授

(professor)

odds ratio p>|z| odds ratio p>|z|

sex(性别) 318*** 0005 426* 009

age(年龄) 271** 0016 352 0135

master(获得硕士学位) 423** 0036 342* 0058

doctor(获得博士学位) 361*** 0008 429*** 0004

score(科研能力) 126**** 0000 238*** 0007

year(任职年限) 103 0958 127** 0018

relation1(本科本校毕业) 102 0890 123* 0100

relation2(硕士本校毕业) 068 0260 079 0540

relation3(博士本校毕业) 143* 0123 0096 157

relation4(本、硕本校毕业) 123 0786 186* 0091

relation5(本、博本校毕业) 187*** 0007 273* 0051

relation6

(本、硕、博本校毕业) 391**** 0000 490*** 0004

relation7(硕、博本校毕业) 270* 0078 169* 0100

power

(所在学科具有专业评审权) 180** 0016 058* 0135

number of obs=208; number of obs=158;

lrchi2(19)=4461; lr chi2(19)=6755;

pearsonchi2(4

25)=2379 pearsonchi2(238)=2526

hosmer-lemeshow

chi2(8)=1447 hosmer-lemeshow

chi2(8)=1095

prob>chi2=05328 prob>chi2=0657

注:****、***、**和*分别表示通过显著性水平0001、001、005和01。

从表1可以看出,模型1与模型2的拟合优度分别为4461与6755,拟合优度都比较高,说明二个模型建模均是成功的;模型1与模型2的可信度分别为053与0657,表示两个模型的分析结果都比较可信。回归结果表述如下:

第一,非学缘关系因素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参评副教授与教授时,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男性晋升的可能性分别为女性的318与426倍,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女性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处于劣势。相对于只有本科学历的大学教师来说,具有硕士学位的大学教师晋升为副教授与教授的可能性分别是前者的423倍与342倍,且分别通过了005与01的显著性检验;具有博士学位的大学教师晋升为副教授与教授的可能性分别是只具有本科学历大学教师同类可能性的361倍与429倍,且显著性更高。科研能力对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同样有着重要的正向影响,参评副教授时,科研能力得分更高者相对于科研能力得分更低者来说,前者更容易晋升为副教授或教授,分别为126倍与238倍,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自主评审权因素的回归系数大于1,表明所在学科大学自身具有自主评审权的大学教师,更易取得学术职业发展。

第二,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正向影响。在参评副教授或教授时,具有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相对于没有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而言,更易实现职称晋升的目标,取得更多的学术职业发展。例如,具有博士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顺利晋升副教授的可能性是具有博士学位但没有任何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晋升副教授可能性的143倍,晋升教授时relation3(博士学缘关系)回归系数更大,但没通过显著性检验。由此可见,在h大学这类教学研究大学之中,不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而是“本土的博士最值钱”,具有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更易取得学术职业发展。 结果表还可看出,不同的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存在差异。relation6 (本、硕、博本校毕业)的回归系数最大,在两个模型中分别为391与490,且分别通过0001与001的显著性检验,这表示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在同一所学校取得本科、硕士与博士学位并留校工作的大学教师,更易在竞争激烈的学术劳动力市场中,取得更大的学术职业发展。relation2(硕士本校毕业)的回归系数最小,在两个模型中分别为068与079,都小于1,但没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仅仅取得硕士学位并留校任教大学教师,相对于没有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来说,在学术职业发展方面并不具有优势。relation1、relation3、relation4、 relation5 与relation7彼此之间的回归系数与显著性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说明这些不同种类的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存在程度差异。

四、研究结论及可能的解释

(一)学缘关系越丰富的大学教师,越易取得学术职业发展

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学缘关系越丰富的大学教师,越易取得学术职业发展,可能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学缘关系可以为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提供直接的帮助。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儒家文化居于正统文化之位,中国人在人际交往与社会行动过程中遵循“关系原则”,各行各业都或多或少出现“任人唯亲”现象。当然,在被社会关系所笼罩的大学之中,具有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无疑可直接向自己熟悉的导师、领导、同学与朋友打听与职称评审相关的信息,甚至有时通过学缘关系直接向评审委员施加影响,从而在职称评审时获得关照,取得更多的学术职业发展。二是学缘关系可以帮助大学教师获得更多的学术资源从而间接促进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大学教师学术职业的本质属性是学术性,故大学教师的职称从助教向教授不断晋升的过程当中,每一个层级职称晋升都会面临一定的学术门槛,并且越高层次的职称晋升,学术门槛越高。学缘关系越丰富的大学教师,有更多资源与机会参与学术会议,也可以利用学缘关系获得更多的课题、发表更多或更高档次的论文专著,取得更多的学术资源与学术成绩,从

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获得一定的优势。三是学缘关系是比较稳定的社会关系,拥有学缘关系的人,更熟悉工作单位的办事流程与办事规则,也更能融入单位文化之中,具有信息与身份上的优势。

(二)不同种类的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程度不同

本科、硕士与博士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留校任教的大学教师所拥有的学缘关系网络宽度最大,网络之中的个体互动的次数更多。如果得到这种学缘关系的帮助,在控制其他因素的条件下,拥有这种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取得更大学术职业发展的可能性更大。其原因有二:一是学缘关系网络宽度的数量随着求学时间的延长而不断增长。大学教师在本、硕、博求学的十余年时间中,可以认识大量的老师、同学、朋友与领导,构建巨大社会关系网络,积累数量更多的社会资本,并获得更多的信息与学术资源,这都有助于其学术职业发展。二是学缘关系网络的质量随着求学时间的延长而不断提高。一方面这是个人成长所导致的自然结果,随着个人所受教育层次的提高与生理及心理的逐渐成熟,个人经营和驾驭各种关系的能力逐渐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会更有效率;另一方面随着受教育层次的提高,结识更高社会地位的人的可能性更大,且彼此之间互惠的资源更多,关系越紧密。

具有硕士学缘关系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相对于没有学缘关系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没有优势。可能的解释是:随着硕士研究生扩招与培养制度改革,由于硕士生导师时间与精力的有限性,使得师生之间的互动比较少,不利于互惠关系的生成;同时,现在硕士生学制是两年或两年半,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要修学分、做论文和找工作,使得硕士生疲于应付,无法像本科与博士生阶段一样,与同学、院系领导及其他校友进行深入交往,彼此之间缺乏了解,更不用说建立深厚的感情,由于积累的学缘关系不深厚,其学术职业发展反而处于不利地位。

(三)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有增强的趋势

尽管个人先赋性因素与自主权评审权因素、尤其是人力资本因素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仍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这种影响有变弱的趋势;与此相反,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持续推进,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有增强的趋势,具有更多或更高质量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越有可能取得更快更好地学术职业发展。其原因有:第一,从学术职业本身来看,学术职业是大学教师对人类未知领域的探索,是超越自身的当下而在精神层面掌握世界的方式,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学术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团队通力合作而非单兵作战,具有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更有可能通过学缘关系参与或建立科研团队,从而有效利用团队力量获得研究项目、完成研究课题并发表学术成果,最终在整个团队成长的过程中取得更多的学术发展。第二,改革开放尤其是扩招后,由于市场的强力介入,大学与市场、大学与社会的边界越来越模糊,高等教育发展成为为社会提供多重服务的工具,现代大学把越来越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市场化的计划和理想中(包括学者们极为关注的商品化的学术成果),高等教育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本质联系,故社会上“拉关系”、“走后门”等社会现象在高校有扩大的趋势。第三,大学教师不是处在真空之中,而是处在一张张社会关系网之中,大学教师彼此之间的联系对每个个体而言都是一种社会资本,这种联系可能给个体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某种收益,如物质的、心理的或文化的,正是这种收益促进了大学教师彼此之间建立联系的意愿性,大学教师相互之间建立起来的这种越来越庞大、越来越复杂的学缘关系网络无疑会对其学术职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第四,随着精英高等教育向大众高等教育转变,大学教师的评价标准发生了重要变化。在精英高等教育时代,高等教育的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优秀学术人才,故精英高等教育阶段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应以是否拥有高深的学问为主要依据。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主要依据是科研而非教学;同时,大学教师内部也产生了极大的分化,队伍变得庞大但学术基础不一。为了应对评价标准的改变,大学教师都想获得更多的学术成果、取得更大的学术发展,跻身于学术金字塔顶端,并往往求助于具有“亲和力”的学缘关系来保证这个目标顺利实现。理利用学缘关系促进大学教师

学术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哈佛大学前校长埃利奥特(eliot)在其《大学

的行政》一书中表示,从本校留任毕业生虽然是弥补教员缺口最有效、最通行的办法,但这却对大学有致命危害\[8\],“近亲繁殖”会束缚学生的思想和视野,是学术创新和突破的桎梏\[9\]。学术界也普遍认为,与近亲繁殖相反,来源广泛的学缘结构所具有的“远缘杂交优势”,不仅是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需要,更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对高校教师的客观要求。一所大学如果拥有来源广泛、学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对于活跃学术气氛、优化知识能力结构,加快科技创新、克服论资排辈,加速青年教师成长,加强公平竞争,防止学术思想单一、封闭保守,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为了丰富大学的学缘结构,发挥远缘杂交优势,并为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建立良好“生态环境”,本文认为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改革现行大学教师聘任制度,为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建国以后,我国大学教师聘任制度在保障大学师资充足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21世纪以来,经历了一系列改革之后,变得更加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大学教师聘任制仍存在许多痼疾,如重才轻德、计划经济色彩依然存在、近亲繁殖现象严重、围绕学科发展的教师聘任体系尚不完善。为了打破“近亲繁殖”,使大学教师学缘结构规范合理,就必须深化大学教师聘任制度的改革,为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改革的要点有:高校教师聘任的制度设计,要遵循学术职业的特点,根据学术发展的需要设置岗位;对于教师的聘用采取竞争机制,凡不经过公开和公平聘用教师,应属于违法违规;高等院校应自觉地将本校毕业生的教师比例抑制在较低水平,旨在提高学术水平,促进人才交流,消除由于本校毕业生的学阀帮派可能产生的弊害;明文规定人事回避制度,在教学和科研单位,不允许直系亲属同时在一起工作;对本院毕业的优秀毕业生,实行定期回聘制度,一般需在院外工作3至5年;对于本校毕业的青年教师,也可进行由学校内部组织进修或攻读硕士、博士,但担任授课的导师应是外校毕业的,或者聘请外校的教师讲授。

(二)改革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限制学缘关系的作用空间

学缘关系对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的重要影响,使得具有丰富学缘关系的大学教师,在付出相同努力甚至较少努力却能较易从学术系统的底端向顶端流动,取得一定的学术职业发展。但对学缘关系拥有较少的大学教师来说,付出很大的努力却因为学术之外的原因而不能取得充足的学术职业发展,这不仅是对他们付出没有给予公平的回报,而且还会对他们的学术积极性产生重大的打击。长此以往,不利于整个学术系统的繁荣与发展。故应该建立科学的职称评审制度,限制学缘关系的作用空间。首先,在职称评审工作过程中,要根据师资队伍的结构现状及学科专业的需要来定编、定岗,在主管部门下达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内,确定各学科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其次,要完善以教授为主导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各学科、学术骨干把好职称评审关,各级领导干部不干预职称评审工作。严格职称评审工作的条件,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做到职称评审工作标准化,并且易于操作。最后,对各级职称要明确规定对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论文的要求,严格申报与评审的程序,力求避免论资排辈、照顾等现象,力控学缘关系对学术职业发展的影响,使整个职称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10\]。

(三)加快学术劳动力市场建设,促进大学教师合理流动,优化高校学缘结构

合理的学术职业流动,是市场配置学术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大学教师遵循单位管理模式,对人事档案的管理严格、保守,大学教师及科研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也把单位作为其归属。国家统筹下的教师职业,缺少竞争,具备引进机制却没有完善的淘汰和退出机制,所以大学教师及科研人员很难流动。与我国相反,发达国家非常注重大学教师的流动性,并凭此有力促进大学教师的学术职业发展。如德国的高校非常注重教师的流动性,助教的任期最多不超过八年,期满后必须离校,教授不得从本校助教中选拔晋升,只能从其他一流大学的教授中招聘;美国和法国实行“非升即走”的政策,规定一流大学教师任职期满或在任期内不能晋升的必须解聘离校。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学办学的

资源依赖关系开始发生改变,办学资源部分依赖社会和市场。故我国应该加快学术劳动力市场建设,让大学教师成为社会人才资源的一个组织部分,渗入到社会人才的大循环中去,促成本校教师的合理流动,使大学教师通过职业流动改善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的同时,改善高校学缘结构,促进大学教师学术职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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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ight,j.d.introduction:the structure of academic professions\[a\].in w.p. metzger(eds.)reader on the sociology of the academic profession\[c\].ny: arno press,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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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齐 睿)第12卷第3期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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